佛法在原子时代
罗无虚居士著
时人崇科学,在穷物质之利用,佛法立三谛,为阐众生之性德,粗观有理事之异,细思则理事相即也,实则科学不超三谛,三谛未舍科学,惟佛法了觉而圆融,所以随缘不变,究竟涅槃,时人迷昧而偏执,反成触境缚心,轮回六趣。然觉为固有,迷乃妄加,故迷应藉方便以启觉,觉必藉弘化以觉圆,迷者三惑所迷,觉者三谛之觉也。
以言乎空谛,言思两绝,一法不立。经云:羊兔毛尘,析为水金尘相,复析为极微,为邻虚。方之科学,元素原子,析为核子电子,复析为中子。是皆色不异空,说空谛也。了知则万法本空,可破见思之惑。
以言乎假谛,万象森罗,不舍一法。经云:六大自在无碍,草木瓦砾,悉为三昧耶身,于工巧、医药、声音、星算等,必得其明。方知科学,物理电化,一切发明于创制。是皆空不异色,说假谛也。了知则万法妙有,可破尘沙之惑。
此事理无二,而名相有不同也,惜乎执物者非心,执心者非物,各称一元,宁知同落偏见,经曰:[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是以不二法门,说中谛也。既曰不二,是真一元化矣。了知则法法皆圆。可破根本无明。
虽得中矣,然亦不废乎空假,犹掌伸拳握,总是一手,智者见一,愚者见异耳。若耽科学者,昧于真空,诽谤佛法,是凡外相著人我,心续世间、未闻大道、犹可原也。若习佛法者,昧于假有,排斥科学,是定性见涉断常,心障所知,欲趋大乘,岂能进也。
罗居士无虚者,现科学家身,行菩萨道,际原子时,说原子佛法,契众机而了义,就唯物以显觉性,翠竹黄花,无非般若,何异是哉。辑其弘法数讲,汇成一册,名曰:《佛法在原子时代》今世之人,见闻而心折之,争倡付梓,属予为序,曰:此利众之举也,其勿辞。
予三环读之竟,曰:昔王小徐,尢智表二居士,俱优为此调,不图今日而有斯文也。且时境又迁,此文契机,似尤胜于前贤,至其笔粲电化,气畅电流,尚余事也。是时代不曰太空乎?不曰原子乎?彼执假而来,我执空以应,二执交攻,徒见其凿柄不入,方便云乎哉?弘化云乎哉?!
不有方便,于世法亦有所难行,喻一昼夜,实非日升月落,语人日时,必称曰地一私转,人将笑其颠。从事弘化,不权巧无以收摄折,譬医疗疾,必察所患与药,墨守一方,而应百千种症,人将被其殃。况大乘佛法性相圆通,无虚无实,又安可执时间之今古,空间之东西也哉。说三谛即是科学,明乎体,恰如其分,说科学即是三谛,达乎用,今正是时。弘化也,方便也,是文俱得之矣,予欣为其序以表之。何有乎辞。
佛历二五一○年岁次1996年立春稷下李炳南识
由于宝灯法师倡导,我得有机缘追随洪宽涛、张璜、崔常祥居士等在中华佛学研究会作通俗演讲。其中五题徇朱斐居士之请,经整理录出后刊登于“菩提树月刊”。兹后复蒙虞兆兴,陈志伟居士等之倡议印此单行本以便流通。在这众多因缘下此小册子方能与读者见面。我在这里谨向各位倡导者,赞助者,助印者表示衷心的谢意。
通俗演讲的宗旨在去除一般人对佛法的误解,使之了解佛法之真义,启发正信,得到佛法的利益。其实一切佛法都不离对机而说。应运而生(运即时代)。因此离“时”离“机”实无话可说。所以所谓“一般人”,在讲者不得不预为假想是某一类人,否则即有说法不对机之弊。我所假想的对像是:受过科学教育者,中、大学学生,对人生宇宙等问题有兴趣者,以及一般想凭借理智追求人生宇宙真理者。预备用他们所熟悉的语言文字及思想方法,使他们了解佛法,发觉求真理的途径与其利益。这种用通常知识来认识真理是“知”的功用。所谓通常知识,我认为在目前应是以科学知识为基础的日常知识。用这通常知识来说明佛法,即是我所想提倡的“常识佛法”(COMMONSENSE BUDDHISM)
一切法不离佛法,科学知识亦不例外,追溯科学知识的本源即能见到佛法,亦是可以理解的。那么用时代的骄子——科学知识——来说明佛法,一定是最适应时代要求的。反之,如固执一套固定的陈旧的方式来弘扬佛法,恐怕已不能为大多数受过科学教育的人所能接受。不求适应时代,佛法将为极少数人所信受得益,在形势上必为时代所淘汰了。
佛法是重行的。仅仅是“知”是得不到真实利益的,不过要行而受益则非先从“知”著手不可,尤其是受了科学教育的非从“知”方面分析清楚是不肯贸然信从的。如能真知,必能明白行的重要,行的利益。那么定为从信解而开始实践。佛法的行门更是千差万别(所谓八万四千法门)。因为在佛教内也是只有对机的行持法,没有固定不变的教条。我们情意上、偏差,各各不同,所以对治它们的行持方法也因之而异。知的偏差尚可以从风行时代的科学知识找得个假想物件。情意方面的偏差却随各人的生活习惯,家庭教育,文化水准,不同的职业,乃至与生俱来的个性而异。除了个别教导外,几乎不可能确立一个普遍性的行门来适应一般的机。但在原则方面可以这么说:
(一)佛法是现实的生活方法(WAY OF LIFE)。佛说八正道即是指示从平淡的日常生活中直趋涅槃妙果。依之而行、即生、即受其益。可是目前部份信佛者不充分了解这道理。以为修行(其实是修改行为的意思)是专为来生的,与日常生活行为无关,这样就脱了节。对个人说即得不到佛法的真实利益。在他人看来佛法却变成带有神秘色彩的宗教,是与实用人生无关的。这当然是不合乎:“佛法在世间,不离世间觉”的大原则的。(二)在这时代中得正觉的大导师是难找到了,但善知识不是没有,要多亲近并虚心求教指示正确的行持方法。不过主要还是要依靠自己的理智抉择。佛陀在世时亦鼓励人:“自依止,法依止,莫异依止”。在佛法内知与行是并重的,不可分离的。得到了正知正见的,自可以自己选择一个适合自己的行持方法。总之在行方面要不脱离现实,不好高鹜远,要自病自知自处理,方得受用。所以在这方面我主张提倡“实用佛法”。(PRACTICAL BUDDHISM)
除了知与行以外,佛法的总归宿是著重于实证。众生皆有佛性,所以人人可以成佛。没有实证那么一切涅槃菩提等等殊胜功德岂非徒有空名?实证是离言说文字的,用科学名词说是离时空的四度空间。这里不拟多说。要说的是从知从行,必能实证人生宇宙实相。
现在借刊行单行本机缘向读者一提这几篇讲稿的动机何在,目的何在。但愿读者不要嫌文字粗陋,或因人微言轻而忽视之。究竟说,真理只能自求自得的,外在的文字,只能做为求真理者的助缘罢了!
本册承妙因、妙境两位法师暨石纯福居士披阅指正。又承李炳南老居士赐序,为本册增光不少。于此谨表感谢并致敬意。
一九六六年二月
无虚谨识
各位法师、各位善知识:
今天的讲题是:“科学与佛法”。在未讲之前,有两点须加说明,第一,我选这个讲题,似乎自不量力,因为我既非科学家,又非佛学家,虽说学的是工程,信佛二十多年,却很少研究,对于科学与佛法,只能说是肤浅的认识,我之所以大胆尝试,以此为题,只是一种信心鼓励,我相信用通俗讲法,可以阐明科学与佛法的关系,供大家作为参考资料,引起追求真理的兴趣,至于进一步专门性的研究,有待法师和专家门来竟其全功。我相信,佛法是多方面的,可以用常识去理解,也可以用科学来说明。第二,这次以粤语讲述,亦可说是大胆的尝试,以我生硬的粤语,可能词不达意,但为求普及和免除翻译之烦,试以粤语出之,希望各位原谅。
科学的定义及科学方法
何谓科学?简单地讲,科学是分科之学识,是对事物现象之相互关系作有系统地研究,经过实验证明成为公式化之知识,这种知识,便是科学知识,由此而获得的结论,便是科学的结论。这种科学知识和结论,虽然也是由人类经验中得来,但科学方法是必须经过实验的,一种假设须经实验证明,才能确立,所以通过科学方法而作出的结论,一定能正确地解释某一种事象,因为依靠实验的科学方法,才能避免主观的臆测和判断的错误。人类对于周围的事物,各有各的看法和想法,这种看法和想法,多数是主观的,不一定是对的,譬如人类对天地的想法,起初以为地是平的,天是圆的,太阳是绕著地面而旋转,现在大家都知道这种想法是不正确的,这就是科学纠正了人类主观的臆测。
科学知识及其演进
科学对于宇宙实相(REALITY)方面的认识和发展,近世纪来不断有极其重大的发现,对于宇宙的构成,有了更进步,更具体的认识,现在分两节来讲:
(1)对原子概念的演进:在十七世纪,人类对物质的认识,认为任何物体是由一种基本的,不可分的物质微粒所构成,这种物质微粒,称为原子(ATOM),它的原义,就是“不可分的”。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道尔登(JOHN DALTON)首创原子说(ATOMIC THEORY)认为宇宙间一切物质,均由有限的元素构成,元素由同类原子所构成,原子则不可再分。一九一三年,丹麦科学家波尔(BOYLE),经过实验而获得的结论:原子可以分为两部分,就是电子和核子,电子围绕著核子而活动,核子坚实而电子含有磁力线。电学专家法拉第(FARADAY)描述原子的形状,好似星鱼,身体小而手臂长,这一概念,甚为重要,已打破原有的原子独立存在的概念,说明了物与物之间在互相摄拒、互相影响、相对地存在,这与佛法内“诸法众缘生”的哲理可以会通。
一九○五年,爱因斯坦(EINSTEIN)预测物质与能力可以互相转变,并认为极小的物质,可以变成极大的能力。他把物质和能的关系立出一个公式 EMC*C,E代表能,M代表物质,C代表光速,C就是光速的自乘,换句话说,物质乘光速自乘的数位,就是能。光速每秒三十万公里,即是说极小的物质可以转成庞大到惊人的能量。如果把一磅煤转化为能,就可变成为9.6乘以10的17次幂磅的能量。(一呎磅,就是把一磅量的物体,高举一呎的能量。)
他的预测,已由原子分裂的成功而得到完全的证实,原子不可分裂之说,终于打破了,确切地证实了物质和能可以互相转变的,而更重要的,把不可想像的假设,——极小的物质变为极大的能力——成为现实。这是科学史上极端重要和具有革命性的发展。毫无疑义,对于人类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甚至整个历史,都将有深远的影响。
原子分裂及其它科学上的新发现,对于一般宗教来说,不也啻投下了一枚原子弹,动摇了某些宗教的神造万物的理论基础。唯一的例外,就是佛教。科学的发展,不但不足以否定佛教的理论,而且替佛教的理论作了有力的论证。在二千多年前,佛经中就用“芥子纳须弥”来说明一种力量,这种力量收缩的时候,可藏之于芥子,释放的时候,可以大过须弥山,(最大的山,形容其大。)释迦牟尼佛在过去讲法华经时,一坐就是五十劫,(劫是亿万年的长时间)这就是佛家对时空的体证。在爱因斯坦相对论的理论上,如果乘数倍于光速的飞机在太空飞行,时光同样能不流或倒流,看到过去世的种种事物,这种科学的时空概念,与佛家的时空体证,正复相符。科学界的分裂原子,使极小的物质变成极大的力量,打破了原子不能分裂的理论;在佛教的理论上,如能打破“我执”,同样可以产生无可比喻的精神力量,不过物理上的力量,可以看到的,精神上的力量,是无法衡量的。用比喻讲,觉者破我执后所产生的大智慧与大慈悲,与物质界原子释放后所产生的光和热,极为相似。
(2)静的力学概念演进至相对论动的力学概念:牛顿的静则恒静,动则恒动的力学概念,对于地球上各种物理现象的应用是适合的,但对于太空外的大宇宙(MACRO COSMIC)和原子内部的小宇宙(MICRO COSMIC)牛顿的定理就无法应用。直到爱因斯坦的相对论问世,新的力学概念,代替了牛顿定理,它认为动静相对,绝对动与绝对静同样没有意义,所有一切物质能力都在相对情形下而存在而发展,甚至时间与空间亦属相对地存在,由空间的变动才能产生时间的概念。现在太空航行中已证实了这一点。对于此后MINKOVSKY创立四度空间的理论,致关重要,所谓四度空间,即是长、阔、高三度空间加上时间,(也就是时间加空间)物质在三度空间记忆体在,并不能充分描述动的宇宙,必须加添一时间因素进去,才能表达宇宙实相。这便是科学的宇宙观,这种宇宙观是科学家以数学方式推求出来的,科学家认识这四度空间的宇宙虽是实相,但无法为我人意识所了解与思议出来,这正与佛法中所说的“一真法界”,或是“诸法实相”一样,是不可思议的,至少在这一点上和现代科学家所作出的结论是一致的,正如尢智表君在“佛教科学观”中所说:“科学愈昌明,佛教的教义愈能发扬光大”。佛教的教义,不只经得起科学的考验,而且科学上的新发现,更有力地为佛教教义作了注解。
科学发达对人类生活的影响
(1)从一般的说,科学发达,促进了人类的物质文明,增进了生活的享受;而另一方面,也改变了人类的生活,特别在都市方面,由于工业发达,人口密集,工作繁忙,生活紧张,都市病的患者日益增多,尤其是物质文明高涨的国家,最近报载,英国心理学家霍士称:“英国成年人有四分之一都有精神病,原因是由于焦虑与恐惧所致。(见一九六四年二月二十一日星岛日报)其他工业发达的国家,都有类似的现象。即在本港,过去三月中,就发生了一百○二起自杀事件,这在农业社会时代,是无法想像的,这可说是科学发达对人类所引致的一种不健康情绪。科学丰富了人类物资生活;也为人类带来了更多的烦恼!推其原因,主要的不外下列数点:A、过去维系人心的道德观念,宗教信仰,由于科学发达而逐渐被冲淡了。B、科学本身并未建立新的道德或新宗教,致使人类精神方出现了真空状态,失却了精神的寄托。C、物质方面的成就,增加了人类对物欲的享受,所谓欲壑难填,是现代人苦恼的根源!人除了工作、享乐外,就惶惶然无所适从。
(2)就特殊方面讲,科学的发达,论证了四度空间的宇宙实相,建立了科学的宇宙观,在哲学上自有其极重大的意义,但对一般人说来,艰深的数位公式,并无多大用处。不过以佛学观点看,这种科学宇宙观,不违乎佛法内的宇宙观,无异替佛教理论作了科学的说明!同时也构成了使科学与佛法融会贯通的桥梁,故对于佛教来说,却是极端重要的发展,必然的,有助于今后佛法的发扬光大!
对科学应有之认识与评价
科学丰富了人类的知识经验,科学提高了物质的利用,科学满足了人类的生活享受,科学也造成了足以毁灭人类的武器,科学究竟为人类带来幸福抑或罪恶呢?这是运用科学的“人”自己的事,科学本身,原是人类的一种工具,无所谓功过,譬如火,善用之,可以煮餐,不善用之可以成灾。现在人类对人生宇宙的真理尚未有正确的普遍认识,内心的贪、嗔、痴、疑、慢无法控制,在这时候忽然拥有了绝大毁灭力的核子弹,无异小孩子手执火把,实属极为危险的事,我们需冷静地去面对现实:
(1)科学在物质方面的成就,可以增加人类的幸福,也可毁灭整个文化,关键所在,还在人类怎样去运用,是祸是福,仍在人类自己去选择。
(2)科学对于精神方面的研究和成就,远不如物质方面,相对地,在科学领域中,精神方面就显得落后,因此,双方发展失却平衡,实是增加人类种种困惑、烦恼的主因。
(3)由于科学的发展,某些宗教的理论受到破坏;某些社会道德观念受到影响;某些人精神上丧失信仰,造成人类精神上的空虚和彷徨。
(4)科学所作出的宇宙实相的数学公式,很少人能了解它的哲学意义,以致无法成为一般人追求真理之研究物件,科学所产生出来的“瑰宝”,却无法为人普遍享用,以弥补科学所造成的精神上的空虚!
这些事实,无论我们喜欢与否,无法否定它的存在,也无法使人类的历史开倒车!今后人类精神上何去何从?应该把已有的丰富科学知识转过来认识自己——认识自己的本体;认识知识的本源,才能进而认识宇宙人生的实相和真理!于此,只有介绍佛法来解答及解决这个迫切的问题。
佛是什么?
佛(BUDDHA)是觉悟的人,就是彻底觉悟人生、宇宙实相(REALITY)的人。在我们这个世界里,第一个大彻大悟的人,是印度释迦牟尼(GOTAMA SAKYAMUNI)他彻悟宇宙人生真理,从彻底认识能知的自己是什么?所知的物件又是什么?其间又有什么关系?宇宙间一切事理现象——物理的,生理的,心理的,不离能知、所知以及其间因果变化的关系。这种一切事物变化及其因果关系,总而称之,便是“法”,了解了这种法法之间的关系,去认识,去体证本来面目,去究竟一切,去寻求觉悟,便是佛法!所以说“佛法不离世间法”,佛法就是对世间法的彻底觉悟。任何人能依法——佛法——而行(修持),人人都可觉悟!亦即是人人都可成为觉者——佛。
法是什么?
依照我们的常识,‘法’可以分类,如下表:
法 |
理法 真空 |
[1]佛教哲理——实相及实践方法的方便假说(理论属知) [2]科学假设事物间(或心物间)相对关系的说明 [3]一般情见——不离主观,对事物现象的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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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体 |
属四度空间——超时空,不可思议,唯证相应。 原则性的,普遍性的法本体——实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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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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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 |
(实践属行)依因因果法则,求证实相的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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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象 |
心理的 |
明了意识 |
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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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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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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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意识(第八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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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的 |
色声香味触等(主观感觉物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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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电子以至整个大宇宙(客观物件) |
说明:
1、法本体是不可思议,不可说,唯证相应的。方便的说法,在本体里事与理不是二件事。从事方面说,事物的实相,即是缘起而有的妙有。从理方面说,本体即是理性(真理)缘生而无自性的真空。妙有非实有,所以妙有显真空之理性。真空非顽空。(执顽空,其实即执实有。)
2、佛教哲理是不可说本体的假说,是假立的,比如房屋的图则(二度空间的)用以说明立体的房屋一样;又如静的照片,用以显示动的人物一样:哲理与本体的关系,亦复如是。
3、科学的假设,亦是实相的投影或图则,不过因为它的出发点已假定事物是实有的,实存的,最后推论出事物是相对的有,相对的存在。但因为研究的是认识的物件,而非认识本体,所以无法体会“假”是“真”的图则,想从认识物件中去求实相,好像从照相中去找真人,了无可得。
4、假如知道了科学假设是“假”的,即可与佛教哲理相融会贯通,以确立对实相的正确认识。
5、一般情见,因为不离爱(情感的)见(理智的)的主观作用,把实相幻成不正确的图则,有如戴了有色的眼镜,看不出事物的本来面目。但是情见虽妄,妄的本质却也不离实相,只要能除去有色眼镜(除去情见)实相原在眼前!
一般觉证实相的步骤
1、从关系性——事物或心物之间相对关系,(因果关系)去了解一切法,去认识法的本性——诸法实相,以获得正知和产生正信!(从假说里体悟真理)
2、由正信而生的力量,依照因果法则,引发与实相相应之行为——修持。
3、由行为的逐步成熟,以至圆满,(即是觉行圆满)最后究竟,觉证一切法(人生、宇宙)的实相。一是觉;二是行;三是觉行圆满,彻证诸法实相,便是佛。依此体证,依此修持而究竟一切彻悟人生宇宙的本体的方法,便是佛法。
佛法真理简介
佛经上说明一切世间法的关系,常用‘此有故彼有;此无故彼无;此生故彼生;此灭故彼灭。’前二句,说明事物同时相对存在,后二句,说明异时因果关系。前者是横的说明,后者是纵的说明。第一句和第三句是“流转门”,执此而不悟,就难脱出六道轮回。第二和第四句是“还灭门”,能使人超脱生死。总说一切法,是因缘所生的(关系),是互依互成的相对存在的。龙树中论偈说得好:“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亦名为假名,亦是中道义”。因为因缘生,所以无自性(无独存,实存的性质)故说为空,以破除执有、执实、执常等情见;又因为无自性,所以一切法是假名有的,以破执实、执空、执断等情见。于“空”“假”都不执,彻悟空假之理,即是中道。换言之,排除一切主观的情见执著,观察非空、非有的一切事物的本体,始能究竟、觉证诸法实相,彻悟人生。
这里有两点,须附带说一说:1、佛法是智信,不是迷信。佛法是最客观的排除我执(主观)的理智产物,是破除人类暗愚、幻觉和迷信的!有些人指佛法是迷信,只是对佛教的外表有所误会,佛法经长期来流传,不免掺杂了当地原有鬼神信仰和某些宗教仪式,使人混淆水清。在中国和日本的佛教,就有掺杂了崇拜祖先或神道说教的色彩。这是学佛的人,应该加以分别和澄清的。2、佛经的文字,过于深奥。高古的文字,使现代人难于理解。这一点,是急需设法改进的。用浅显的现代文字语言来阐扬佛法,用科学的知识来解释佛法,彼此互相印证,使大家易于了解,易于起信。佛法是对机而说,说法不对机,等于闲言语,因此,也不应囿于固有方式,应该拈现代的题材,作佛经的诠释。使人易于了解,易于接受。
以上两点,愿已信佛者予以澄清,予以提倡。
佛法与科学间的桥梁——真理
缘于上面所说佛法和科学的关系,可见非但并不对立,而且有很多通同之点:科学的立场是客观的,而佛法的立场绝对排除主观的(我执)。科学是理智的产物,曾经破除人类对物理上的谬见;佛法是理智的彻证,彻底地破除人类心理上的迷执和愚暗。科学家研究方法,依靠逻辑对各种错综复杂的事物,进行演绎归纳,经过实验而作出正确的结论。佛教运用正确的思维方法,更深入地观照,体证世间一切事物的真相,佛法和科学最终目的,同样是追求真理!真理可成为两者的汇合点,亦是沟通两者间的桥梁。因此,科学与佛法是互相发扬,相辅相成的。
过去许许多多科学上重大的发现,佛教不但不像其他宗教的理论不耐科学的考验而告破产,相反的,都成了佛法理论的有力注解,证实佛法的伟大和正确性。如上面所提的四度空间,在基本宇宙观方面,科学与佛法的知见,完全和协而一致,其他方面,多得不胜枚举——尢智表居士在‘佛教科学观’一书里,例举得很多,各位可以参阅。
佛法与科学相辅相成
科学的发展,无疑已震撼了某些宗教的理论,动摇了某些人的固有信仰,丧失了精神上的寄托,造成了精神上的空虚。但是对佛教来说,科学的发展,是科学替佛教作了科学性的验证,有力地证实了佛法理论的正确性。以科学的论证,充实了佛法的理论,加强了原有佛教徒的信心,同时也必然的扩张了佛教的新领域——成为更多人的新信仰!使彷惶歧途丧失信心的人,对人生宇宙,重新建立新信仰,恢复精神和物质的平衡发展,这一点上,科学和佛教的结合,是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同时,运用现代科学的知能,以弘扬佛法,论证佛法,必然使更多人容易起信——特别是服膺科学的知识份子。使科学与佛法为人类谋幸福的共同目标下,引导人类走向真、善、美、和谐幸福的境地。
佛法与科学异同之比较
科学与佛法有通同的目标,也有通同的特点,结果也相互助长,相辅相成,但两者之间,显然也有方法上的差异,现在把两者异同之点表列如下:
区别 |
佛法 |
科学 |
方法 |
观察物件,见诸法无常性,无我性,摒除主观成见和欲求,使正确认识诸法实相。 |
观察现象,创立假设,须依实验证明,使主观成见无所渗入。 |
观察 |
内观的(对认识的物件言) |
向外的(对主观认识言) |
证成或发现 |
直证实相,非言说思议所及,但仍不妨相对地假立无量哲理及方法。 |
一切现象作用,都是相对地存在与发展。本体是不可思议的四度空间。 |
效用 |
彻底明白人生宇宙真相真理,根除忧悲苦恼,解脱生死束缚。 |
物理、化学、工程、医药等方面的物质成就,由于物质的偏面发展。使人类精神方面失去平衡。 |
现代科学的发展,对于物质方面的成就,无疑大过心理方面的,不及佛教对于心王心所等研究的深入,而心法的生灭变化,又较色法(物质的)灵活而难于捉摸,因此,心法和色法在科学上的发展是不平衡的。也因其如此,今后心法(心理学)在科学上的发展,自有其广阔的前途。我对于心理学素少研究,但我确信,科学的心理研究及其成就,必将有助于佛理的阐扬,一如科学在色法上的成就,对佛法所作的贡献一样。
上面是我对科学与佛法粗浅的看法。也是希望引发各位的兴趣,作更深的研讨,来发扬佛法的微妙精义,使现代人得益!多谢各位的惠临。
一九六四年八月二十三日讲于香港中华佛教图书馆通俗佛学讲座
各位法师、各位善知识:
上次所讲‘科学与佛法’中,曾讲到近代科学上的发明,对于佛教的理论,非但不冲突,而且作了有力的旁证。换言之,佛法也可用科学的方法来论释。现代科学对于物质世界的构成,已可从数学公式推出它的真相——宇宙是在四度空间的情况下存在。这一科学的发现,在科学上自有其重大的意义,在哲学上,这是数千年来纷争不休的本性问题,科学虽提供了肯定的资料,但进一步的实证,在现代科学范畴内,只能说是不可言说,不可思议的境界,以此为止。佛法中所谓涅槃,所谓实相,所谓一真法界,虽也是离言说思议的境界,却是可以体证的;并且有方便的讲法,有助于对这种境界的认识,现在把这个不可说的实相,试以方便的说法来说明,预定三次讲完。今天先讲变异的世间观。
甲、略说三法印
一、人生宇宙三大真理
在说本题之前,先约略说说三法印。
三法印是什么?三法印是区分佛法与外道的准绳。印,就是印证,就是以此三项准则印定某法是否真实的佛法。一切法与这三法印一一契合的便是佛法,若不能完全契合的,就非佛法,所谓:“若无此三法印,即是魔说,而非佛法”。三法印是佛法精义之综合:所谓“佛法该摄而立三种之法印”。学佛之人,如不了解三法印,就无法了解佛法精义。
三法印的具体内容是什么?阿含经中所说:‘一切行无常、一切法无我,及涅槃寂静,此是三法印’。诸佛菩萨皆通达三法印而证佛果!
从现实世界说,三法印所包涵的:无常性、无我性,无生灭性、也是人生宇宙间三大真理。一般人不明白这种真理,而生倒见,进而执著倒见,才起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由此而有:生、老、病、死、忧悲、苦恼、成为一切苦的元本。佛说三法印,便是针对不明真相、执著倒见的人而说法,使他们明白真理,产生正见,脱离生、老、病、死、忧悲、苦恼的流转!
用现代话来诠释三法印。
a、无常性——变异的世界观——“无常”法印。
b、无我性——相对的人生观——“无我”法印。
c、无生灭性——人生宇宙的实相——“涅槃”法印。
二、三大真理的联贯性
三法印的无常——无我——涅槃,是相互联贯的、由浅入深的观照法门,也是修持的一般层次。
从现象上观察一切事物都不断地在变。所谓:“世事无常”,这是大家可以看到,容易懂得,容易接纳的概念。无我的道理,就不易使大家了解,接纳了。因为大家从生出来到现在,一直执著了一个“我”,一旦听到无我,不免引为惊奇,大多数人一定感到难于想像。但是如果对于世事无常的道理有了认识,再从无常的道理中去看有没有这个“我”。无我的道理,也不难于了解了。懂得了无常、无我的道理,也就不难通达本来无生无灭的道理。
“幻”知道它是幻而不执:“假”知道它是假而不执,即能证真。所以通达了无常性、无我性,也就自然通达无生灭性。因为“真”是“事”的实相,“理”的实性,明白了无常性的事相,渗透了无我性的理性,就显现出无生灭性的本体——“真”。证真时,幻事、假相,都成为本体之用。须附带说明的,这里所说的“真”,也只是对幻、假的对比而言,不可执著。如能不执著即证离思议言说,非文字所能形容的自性。因执著事相、理性为常、为我,世间一切苦恼,因而产生。故增一阿含经中,在三法印之外,另加“一切行苦”(即诸行是苦)为四法印。使大家了解苦之本元,以体证无常,无我,也是体证无生灭的实相。反之,如果能参悟无常,无我的道理,也就可以正本清源,消除诸苦的根源!同时,因为不执我法(事相),一切现象事理本来寂静,生死烦恼均归息灭,自然而然进入四度空间无生灭境界,而体证人生宇宙实相。
佛说种种法,无非使众生,自求觉悟,自证自性,三法印是统摄人生宇宙诸法、最赅要、具体、浅显的说法。
乙、本题:变异的世间观
变异,就是变动,因空间的变动,而产生时间的概念,故时间可代表空间的变动。宇宙虽大,可以“动”字,一以概之。宇宙之间,任何事物,时时刻刻在动,刹那之间就变,一念之间,此世界,即非旧世界!试想转瞬之间,世界多少事物,移转了原来岗位,宇宙之间的星球,已不知移转几千万里!宇宙虽大,却找不出一样不变不动的事物!只是变得快或慢而已。平常我们所能感觉到的变和动,只是些变得快或较快的。变动慢或较慢的,有时不容易觉察罢了。
一、观察现象—依常识说
从常识去了解无常的道理,一切不出生、住、异、灭的规律,世界上任何事物,决没有生而不变,住而不动,变异变灭,亦复如是。试从物理、生理、心理各种现象上去证无常之理。
a、物理现象的变异——成、住、坏、空。
b、生理现象的变异——生、老、病、死。
c、心理现象的变异——生、住、异、灭。
a、现在先看物理现象的变异,现代科学进步最快的,是对物质的研究,因此人类对物理上的了解也最多。物质、元素、原子、核子……山河大地、太阳、星云……整个宇宙、均为物理现象,在原子内部的小宇宙(MICRO COSMIC)、所包涵的核子和电子,就不停地在转,不息地在动,推之于大宇宙(MACRO COSMIC),地球不停地转,不断在变,其他星球、星云,亦是如此。今日之太阳,在科学观点上讲,已非昨日之太阳,太阳已形成了三十万万年,据科学家估计,再经一千万万年,便会逐渐减低以至消失它的光辉和热力,也即是说,太阳也在变动,太阳黑点周期性的出现,足以说明太阳不只在动,而且动得很显著,只是人类感觉直接不易觉察而已。总之,整个宇宙,跳不出成、住、坏、空的法则,不论从科学或佛法来讲,均是如此,一切息息在变,息息在动,永无休止的变动;永无休止的流转:
b、生理现象的变异,不出生、老、病、死的规律。从人生来说,从出生、长成、老病以至死亡,是必然的过程,也就是说明生理上的变异。从科学眼光看,构成动物物体的细胞,时时刻刻在新陈代谢之中,生理学家说,人体全部细胞,约经十一个月的新陈代谢作用,就全部更换一新。其他如血液不停的运行,吸收氧气,排去碳酸气。筋骨、皮肉、毛发等等,都不停地在变动,严格地说,今日的身体,已非昨日的身体,不变,只是错觉而已。最近觉世报刊上有一篇“胡子”诗,可以借来说明变动、无常的道理:“几天不刮,你就长长,十多年前,你在何方?现在你黑,将来你白,再将来呢?无常无常”!
c、心理现象的变异。佛说:“念念生灭”!我们如能一念反观,即能自己发现,心理现象时刻在变。以人类心理状态来观察,心理学家把人的心理转化分为知、情、意三种状态:
知——知识、知觉、认识作用,时时刻刻,对内对外,起分辨认识作用。
情——情绪、情操、由知觉、认识、感受而起,如喜乐、忧愁、悲伤、恐惧、愤怒、焦灼等等,刹那起伏,变化不息,有些由于生理而引起,出现周期性的变异。
意——意志。由欲求或愿望的推动,不停地指挥身体的言行举动,诸如男女、饮食、生存等等,都是推动行动的基本欲求,这些欲求在明白真理之后,方可转成比较固定的愿望。
以上三种是明了意识,是自己可以觉知的心理活动。这些心理活动,不分昼夜,时时刻刻的活动,即使在睡眠时,亦是不息活动,不过稍为朦胧而已。
潜意识——相当于佛学中的阿赖耶识,也即第八识。阿赖耶识,意译为藏识,能潜藏我人经历中之各种复杂经验,保持不失,成为一种潜在势力,不自觉地支配了某些思想、行动。表现最显著的,就是潜意识中的执“我”的势力,有生以后,无时不以我自居,从不怀疑,习惯成自然,潜意识中深深刻划了不可磨灭的幻影的“我”!不自觉地顽强地执我为实有,成为一种极顽强的中心势力,在有意无意之间表现出来,成为‘我’的个性,换言之,性格受潜意识所支配,也是潜意识的反映,俗话说:“江山好移、本性难改”。因为一般人的性格,不自觉地受潜意识的支配,而潜意识又是以根深蒂固的我执为中心,确乎很难于改变,但也不是不能改变,只是难于改变而已。因为潜意识也是在变动的,经过长时期的教育,或是突然的或强烈的刺激,都可能改变人的性格,眼望著一种经常的重覆的行为,也可以逐渐代替或冲淡原有的潜在意识。例如写字,原来学习颜真卿的信手写来,便是颜体(旧的潜意识),如果想改为赵孟俯体,只要经常不断的练习,日子久了,也就一手赵体了,在佛法上讲,藏识的内容,是可以改变的,佛法中的念佛、观照、戒律、禅定等等修持工夫,目的就在纠正改变潜意识中的错误,颠倒的潜力。譬如执我、执常,原是我人藏识中根深蒂固的倒见,我人懂得了无我、无常的道理,却也不可能一下就排除我执,必须经常不断下工夫去修持,犹之写字那样,工夫到了,才能写出你所要的那种字体,修行就是这个道理。简言之,作凡成圣的关键,就看明了意识能否改变藏识中的错误倒见。
潜意识也是变动的,平时明了意识内所作所为,所见所闻,不知不觉的陆续潜藏起来,同时不知不觉中改变了潜意识的内容。
由上述这些分析,可见宇宙之间,所有一切物理、生理、心理的现象,由生住到异灭,不息地在变,不停地在动,找不到一成不变东西,也绝无呆著不动的事物,变异是宇宙间一切事物演化的基本特征,我们也须正视此种变的特征,从而在这种变异——无常的观点上去了解一切事物,寻求其真相,才能获得正确知识。
反之,如果对于某些表面现象,执以为常,以为大地山河,历久不变,日月星辰,周而复始,永恒不易,常住不改,由此而寻求真理,真理犹如兔角,渺不可得,由此以概人生,人生就烦恼无尽,执常而实在无常,执我而实在无我,为名利得失,生老病死的旋涡所转,难免要受生死烦恼的苦果。
二、研求真理—依佛法方便说明
a、世事无常,为什么无常?因为在变异,为什么变异?用佛法来解释,一切法是众缘(即条件)所生,相对存在,“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一切既互依而存,也即无有自性(没有独立存在的不变的实有性)生是幻生,灭是幻灭,是随其因缘变异而有生灭,佛法中的缘生真理,是心物关系的因果法,是极为细密、繁复的心物间变动关系的法则。人人都受这种因缘法则的规限,设其中一缘有变,一一缘都随之而变。依科学来说,一物体在影响其周围之其他物体,同时亦被其他物体所影响,如此互依互摄的存在,亦即是佛法所说众缘所生的存在,在此种存在的情形下,一切事物变化无常极显而易见。
b、事相变异的过程说明:任何事物都脱不出生、住、异、灭的法则,这个法则,也就是事相变异的过程,生和灭在现象上是突变,在性质上是质变;住和异,是渐变,是量的变异。突变大家可理会,渐变,就容易为人所忽视,不过任何事物不停地在变,这是可以肯定的。以人为例说吧:
生:是众缘和合的现象,也是一种“异熟果的开始”。何谓异熟果?依佛法说,过去世的行业,结成这世的果报的主体,新生命的开始,由生到长成,(二十岁左右)这个阶段的变化,甚为显著,大家可以体会到的。
住:从长成到中年,(到五十岁左右)形态渐趋稳定,外表上似无激烈变动,实际上仍是不断在变,不过不像幼年时期那么快速显著,以致往往被错觉为常此不变,忽视了无常、变的真相。所以这期间的人,往往不容易或不愿意相信事物的无常性。
异:经过短时的稳定,慢慢从中年步入老境,生理上逐一出现老态,齿发动摇,精力衰退,使人不得不承认变异无常的现实,在这时期往往因自身的经验,体会到无常的事相。
灭:量的变异,最后必然发展到质的变异,是任何事物不可避免的结果——坏灭。对于人来说,就是死亡。
佛在金刚经里说:“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觉者对人的看法,提示变动快的事例,使人体悟一切事物都在迅速变动中。一般人以为人的一生,有的是绵长时间,如果站在历史观点上看,只是刹那之间的事,而好多人把这“刹那”误认为永恒,就是对世事无常认识的不足。
c、不觉悟人生无常的后果,无常是一切有为法——一切事物的真理,谁都无法否认这个变异的真理,可是大多数人执著倒见,以无常为常,因此不可避免的引致种种矛盾、常为烦恼、痛苦、以及死亡所恐怖,这些都是不认识无常真理的必然后果。对于‘我’和‘我’的一切,强烈的希望它能常住,特别是对生命的欲求!古往今来,除了觉者以外,虽功业如秦皇、汉武、富有四海,都无法求得不死之药,脱出无常的法则,也就是免不了无常所引起的苦恼!
d、解除倒见,即见实相!人能不能跳出“无常”的圈子呢?答案是可以的!常与无常,相对而来,执常是颠倒事理的倒见,把倒见倒转过来,就是真知!执常就不免于无常。能离常见,亦无无常!如果了解众缘所生“本无自性”的道理,明白众缘和合的“有”是幻有,时时不起常见,内对身心,外对一切事相,常作如是无常观,体验一切法只有幻相并无实体,久而久之,不期而然会体证无常的真相(实性),见到无生灭的本体而超脱生死烦恼的苦海!这就是佛法中的“无愿三昧”,又称“无愿解脱门”——于一切生死法中,离愿求、造作之念而得的禅定解脱——这可说是情意上的解脱!
在理智上,亦可从诸法众缘生无自性的认识而进入“空三昧”“空解脱门”,详细的,留待下次第二法印时再讲。
事相的无常感,因为认识体的执常而起,执常之见解除了,事相即是实相,实相中一切相对而统一。说常、说无常,皆属多余,根本无所谓常与无常。但是对于执常的人说无常,对执无常(执断灭见)的人,也不妨说常,自在无碍,即是无生灭的涅槃境界。在讲第三法印时,再详细研究。
佛说法就是如此圆融无碍,从多方面启发人们的深思,活泼生动,方便自在,并非死板呆执教条主义。于此可顺便说一说,有些经内,个别的措词,看来好似矛盾、实在皆是圆融无碍,自然统一。例如有人看到金刚经所说:“无人、我、众生、寿者相”,与无常、无我法印的道理固然符合,但与弥陀经内所说:‘彼佛寿命及其人民,无量无边阿僧枬劫’,似有矛盾,不能领悟。其实弥陀经所说,乃是觉者“果地境界”,即是说不执寿者相(常见)寿命即无量!在果地,任何矛盾皆归统一,正反相成,不一不异,所谓不二法门。
佛说无常,是指出一切事物的真相,警惕众生执常的妄见。说无量寿,是对有些顽固执常的人,听说诸法无常反过来执断灭见,顺应他们,循循善诱的方便说法。果地境界,自证自知,不生不灭,也就是超脱时空,而空间无边!时间无边,岂不是“无量寿”?究竟地说,无法可说,常与无常,皆为佛方便说法,均不可执!无执、无著,始可圆融无碍!自证实相!
兹录唐代高僧善导和尚“劝念佛偈”,以结束本文。此偈以无常观,导人求觉道,能发人深省。偈云:
渐渐鸡皮鹤发, 看看行步龙钟!
假饶金玉满堂, 难免衰残老病;
任汝千般快乐, 无常终要到来!
唯有径路修行, 但念阿弥陀佛!
一九六四年九月二十七日讲于香港中华佛教图书馆通俗佛教讲座。
各位法师,各位善知识:
今天我们继续讨论三法印中的第二无我法印。用本题“相对的人生观”来方便说明。
无我法印与无常法印,虽同为说明人类倒见妄执的佛法哲理,可是两者的含义及性质各有不同。上次所讲的“变异的世间观”(即无常法印),是从事相(现象)上观察一事物的变易的道理,这是具体可见的,所以是比较容易理会的。
无我,是进一层去研求事相内含的理性。理性是抽象的。是无形相的,在佛法中,虽然到末了是可以证知的,但是对初学的说来,这个抽象的而又与习惯想法相反的概念,显然是不易于了解的。不过佛法中有种种善巧方便,只要我们能摒除成见,便可以从理智上去认识无我的真谛。
在说明“无我”原理以前,我们先检讨一下以“我”为中心的生活中,所遇到的种种矛盾烦恼等现实问题。
甲、生活、生死问题
现实生活中,大大小小问题,可说无量无边,今但举主要的大问题,不外生活问题与生死问题,以及此两问题所引起的烦恼与苦闷,兹分述如下。
一、生活问题
人一生下来,即有谋求生存的本能与意欲。为这生的意欲所驱,不自主地必需活动,谋营生活,因而发生生活问题。生存是有条件的。就人类来讲,一生下来就需他人抚养,否则无法自存。在物质方面,衣、食、住、行,缺一即无法生存。要解决此种需要,必须作种种谋生工作。及至长成,又有男女配偶的需求,由此种欲求,即产生组合家庭的需要。以家庭为基层,形成社会的组织,国家的组织。发生种种人我、物我的错综复杂关系。其原始的动力,是谋求个体生存。
但是一般人并不注意或追溯这些问题,只知向外地谋求生活所需的一切。并对所谋求的物件,生起种种贪著,因而又产生对食、色、名利,权势等等的爱著与追求。使生活问题更趋繁复。
本来讲,无衣无食,会使一般人感到求不得的苦恼。但是因向外追求,欲无止境,有了衣食等,又想更多更好,得不到便生烦恼,得而复失,更生烦恼,所以尽管富有天下,权倾四海,免不了恐惧失去的烦恼,即使一切巩固,但欲占有享受此一切的“我”却不坚固,长生乏术,生死的威胁,无意识中无时或离,生活在不明真相之下,其实大致上是充满了痛苦与烦恼的。
二、生死问题
有生必有死,这是必然规律。但是人是与生俱来有“生”的欲求,除了觉者彻了生死,人人对于死亡,不免产生极大的恐惧。有人以为自杀的人是不怕死的。殊不知自杀者,并非不怕死,只是感到苦的威逼,超过了死的恐惧,误信“死”可以解决生的痛苦,才做出这愚蠢的行动,没有生的勇气,即是怯者,那有怯者反而不怕死的道理?
乐天的人,他可以把死亡看作自然的结果,把它看得淡些,但这种顺其自然的人生态度,既不彻底,更不能予人生一种积极向上的价值,决不是一种完满的人生观。
一般人在没有掌握正确人生观之前,所谓“生活”,其实即是“生死”。因为一生下来,即无可避免地走上了死亡的路途。惟有能彻了相对人生观的人,才能生动活泼地过生活。因此一般地讲,生活问题与生死问题是分不开的。
由于人类对生活问题引起的种种烦恼,对生死问题不明白所产生的苦闷,在思想上便产生了种种哲学、宗教、人生观、宇宙观,企图诠释人生宇宙之迷。但是思想有先天性的限制(见“科学与佛法”详候下一讲“涅槃法印”时解释),只能把时间与空间分开来观察,所以一有物件(所知的概念),即成静的、死的、生灭法(亦即是生死的根源)。所以一切世间的哲学、科学、宗教等。假若有一套可立的思想,想解释人生宇宙问题,这是不可能的。因为思想上不能思议四度空间的实相。这点在佛法内说得最明确清楚,在科学内亦已证明其确切(见“科学与佛法”)。如是说来,那么人生宇宙问题岂不是永远不能解答吗?那也并不。佛法内有善巧方便,虽然言说所不能说,却可用相对的方法,解粘去缚,引导人们自证自知人生宇宙的实相。
现在试把现实生活中生活与生死等问题,依佛法方便来讲。
依佛法说,人生问题宇宙问题,表面看来似甚复杂,其实找到的问题中心去观察,甚为简单!其关键在人们不能正确了解人生的主角“我”的体性。与宇宙间事事物物——“法”的体性。如能把“我”与“法”的性质弄清楚,其他枝节问题就能迎刃而解了。
乙、我、法的究竟义
“我”的定义包含二种意义:
(一)有独立存在的性质;
(二)有能自己主宰、自由自在的性质。如能证明一切有情于中并无此两种性质,那么“我见”即无所根据,也即是“无我原则”便能确立。
“法”,是被认识的客观物件,所以说有没有“自在”与“主宰”并不确切。只要能说明宇宙间一切事象,理则都“无自性”都不能单独存在,即可证成“法无我”原则。
确立了我、法的真义,即能正确地解释和解决人生宇宙的根本问题。
顺便一说,佛法对人生宇宙的解释,不定说唯心,亦不定说唯物。一般总是心与物相对说。因是人生问题与宇宙问题在佛法内并不分开来说。有“有情”即有其所处的世界,离“有情”说世界,只得抽象的假名,要想像它,仍凭“有情”以往的生活经验为认识基础的。本题说“相对的人生观”,其实已无法不提及与其关联的宇宙观。但是本题是偏重于人生一方面的。佛法是不尚空论的,处处著重现实,著重实践,著重基于苦乐的价值观点。因此,单独说宇宙如何安立在佛法内是不多见的,因其与实践及苦乐均无直接关系。
现在先讨论“人无我”或“有情无我”。
一、“我”往哪里找
一般最通常的见解是以我们的身体就是“我”。但如一经分析了解,则大成问题。
依常识我人的身体是由血肉、筋骨、毛发等组成。依科学此等组成物又由碳、氧、氮、铁、磷等各种化学元素所组合。依生物学又可说由动物细胞复合而成。又人体时时需要空气、食物等的营养吸收,另一方面又需排出废料,换言之即是人体与周围环境,息息相关。乃此均足以证成:我人身体实不能单独存在。进一层说,我人对外吸收营养,如呼吸与饮食等动作,实是身不由自主的,绝无自由主宰的能力。既不能独存,更无法主宰,即无“我”的性质。“我”只是“情有理无”的幻相。反之“无我”性方是“实相”。
精神方面是不是有我呢?精神作用不出意识方面的知、情、意,与潜意识里面的本能、习性等,这些都可能是为一般执为“自我”的。
“知”是不是“我”?西哲有云“我思故我在”即认“知”为“我”。不知我人的知识、思想都是依外在环境而起而变的。没有所知的物件,如何能证明有独立的能知“自我”?所以能知的“知”,与所知的物件,互依相对而立,都不能独存。又我人当外境现前。不能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由是可证我人对“知”实无主宰自在作用。所以“知”没有“我”性。
我人日常生活中,情绪起伏犹似波涛,推其动机,十、九为外境所牵引,不是单独生起的,更难自作主张的,所以“情”亦无“我”性。
我人的意志,表面上好似可由自己作主,究其实,都受内在欲求所左右,外为环境所左右而不自觉。所谓自由意志,在执“我”为中心的人说来,简直是没有的。我人的内在欲求如生的欲求,男女的欲求,十分剧烈,我人的意志多数受彼驱策,不得自在,所以“意志”亦无“我”性。
以上所说知、情、意三种作用,其实是互相牵连的,知可以影响情,意。情可以影响知、意。意也可以影响知、情。不可分割。更证明各无单独存在性,即无“我”性。
潜意识一方面有保持我人以往知识与行为方面所得的经验,一方面又形成潜势力影响以后我人知、情、意的活动。此等活动的总和形成我人的性格。所以潜意识与明了意识互为因果作用,即是并不单独存在,又潜意识里含藏著与生俱来的种种原始冲动与本能,都是不能由“我”自由主宰的。所以潜意识亦无“我”性。
综观身心二方面,没有独存自在的“我”性可得。即是身心中找不出一个“我”来!“我”只是情意上的错觉和执见。所以说情有理无。
依佛法说,“我”只是我人物质作用与精神作用的假合体,集在一起的时候假名为“我”。我只是代名词而已。例如众木聚在一起称之为林。“林”只是代表众木的假名,除了众木,别无有林。
佛经上有一段关于无我的寓言,颇足发人深省,兹录如下:
昔有一人,受使远行,独宿空舍。中夜有一鬼,担死人来著其前。后有一鬼,逐来骂前鬼:“死人是我所有,汝何以担来?”二鬼各捉一手诤之。前鬼言:“此有人可问。是死人是谁担来!”是人思惟:此二鬼力大,若实语,亦当死;若妄语,亦当死。二俱不免,何为妄语,语言:“前鬼担来”,后鬼大嗔,捉手拔出著地。前鬼取死人一臂,补之即著。如是两足头肋,皆被拔出,以死人身,安之如故。于是二鬼共食所易人身,拭口而去。
其人思惟;我父母生我身,眼见二鬼食尽;今我此身,尽是他身肉。我今为有身耶?为无身耶?若是有者,尽是他身;若无者,今现身如是。思惟已;其心迷闷,譬如狂人。明日寻路而去,到前国者,见有佛塔众僧,不可问余事,但问己身为有为无?诸比丘问:“汝是何人?”答言:“亦不自知是人非人”即为众僧,广说上事。
诸比丘言:此人自知无我,易可得度。而语之言:“汝身从本以来,恒自无我,非适今也。但以四大合故,计为我身”。即度为道,断诸烦恼,即得罗汉道。是为能计无我,得道不远”。
上述寓言,以现代知识说,亦很合理。因我人身体中细胞,新陈代谢,每十一个月全身细胞就统统换成新的。可惜我人不知不觉地被“无常”鬼,偷了换了,竟不能由此体悟无我的至理。
二、法的体性
人生除了主观认识体以外,还有客观的事物。以个体主观方面说,客观的事物即成为“环境”。在佛法内统称为“法”。广义说:“法”包括一切物质、精神、事理、概念……等等,无所不包。所以有时称为“诸法”,或“一切法”。现代名词无以相当,勉强可说为“宇宙万有”。
宇宙间物质精神种种事象,表面上好像各个独立地存在,各有它的特性。现在说“法无我”,即是要说明一切法都不是独立存在的,所谓一一法的特性,亦是要依赖其他各法始能显现的。换句话说,宇宙间一切心、物、事、理,各各都不是绝对地存在,而是相对地,在互依互含的状态下存在。
佛法内说一切法都是众缘所生,而无自性。缘,意思是条件。譬如说一座房屋,是水泥、砖瓦、木材、玻璃等材料,加以各种技工,按照建筑的设计,众多条件凑合起来,才能完成,除了各种的条件,在适合之情况下(这情况也是条件之一)凑合起来,房屋即无法产生。而完成后这房屋的特性与功用,也是依组成它的各种材料而决定的。除此以外。即没有房屋的“自性”可言。例如说房屋有遮避风雨的功用,这功用好像是房屋所特具的,其实假如我们想像,有一扇窗的玻璃打烂了,这功用即时就打了折扣,可见房屋没有所谓“自性,在众缘凑合的条件下,在起一种暂时的性能或功用。说“暂时”,因为组成它的各种“缘”进一层了解,亦是各各依其他条件而存在,所以不可能是静止的,一成不变的存在,而是刹那刹那在变(见“变异的世间”一文)既然是在变,即否定了“自性”二字的意义,因“自性”应有自己独存的性能,有不可变异的含义。
龙树菩萨在“中论”中,说一首有名的偈。说明这诸法缘生无自性的精义。偈说:“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亦名为假名,亦是中道义”,从没有自性方面说,称之为“空”。在众缘成就时,相对的相状,作用非无,名之为假名。空对本体非有说,假名对相对地相用刹那非无说。如偏执诸法定是空,则忽视了众缘生的相,用起不起功用,成为断灭邪见。如偏执假名的相,用为实有,则成我人通常的常识观点。成为决然的人生宇宙观,无法体会诸法无自性的实性。二边不执,即是佛法中道第一义。能说明的以此为止。因为究竟中道实相,不是以言说可以说明的。唯能离言自证自知。一切言说(思想与文字)都建立在假名上面。只能是诸法的代名词而已。诸法实相按科学说是四度空间的,而言说、思想、文字都只能代表三度空间的。诸法实相,好比一个活动的人,诸法假名,好比那个人的一幅照相。无论照相如何像真,决不能真正代表一个真人。
众缘生无自性,是佛法说明“法无我”的方便。因为我人对内对外执诸法为实有,由来已久(与生俱来),绝不怀疑,所以每觉得“法无我”的道理,甚为深奥。此处顺便说及,详细待说“涅槃法印”时,再予讨论。
丙、相对人生观的价值
人生的主角“我”既是不存在的,其相对的“我所”即一切法,也是众缘生无自性的,那么上述因执我为中心而起的种种生活问题,生死问题,以及执法而起的宇宙生起问题,都应能迎刃而解的。不过“我”与“法”的相对性,只是觉者们自己实证以后给未觉者的一种正确的启示,要彻底的解决人生宇宙问题,则非由自己经实践去自证不可。
丁、相对人生观的实践
我们也许要问,为什么知道了这道理还须经过实践后才能自证?因为我们潜意识内有一种惯性作用,以往处处时时执“我”为实有,执“法”为实有,因而起种种对内对外贪著,计较,傲慢等等行为,这种种行为在潜意识内留下一种潜伏的势用,即使已经知道这行为使我们起烦恼,对真相起障蔽作用,可是除非也在行为上去纠正它(佛法内称为对治),这执我执法的势用是不容易去除的,不去除也就无法清除烦恼,体证实相。譬如抽鸦片的人,抽上了瘾,即使理智上了解它是有害的,应该戒除的,但是除非下决心去戒除这习惯,便无法解脱被烟瘾所引起的束缚。
如其“我”“法”两执经实践中去除了,即能契入诸法本来平等自在,清净安乐,充满智慧,慈悲的觉者境界,到那时才能称为,人生宇宙问题的究竟解决!
由于我人不了“我”“法”是因缘生无自性的道理,我人即生活在以幻觉的“我”为中心,幻现的“法”为环境的世界中。心智昏暗,情绪矛盾,意志盲目,到处千重束缚,万般烦恼。于中我们也是在实践,不过脱不了业力的困惑,生死死生,流转无尽,所谓生活,即是生死!如此生死旋涡,觉者称之为有情世间的轮回。
关于业力轮回问题,似另专题再讲,此处从略。
戊、真善美人生宇宙的创造
认清楚了的人生的主角,及其周围环境的缘生性质,更了解不明这道理而执著『我”“法”独存,所引起的种种矛盾,迷惑及烦恼,使生活变成生死,使人我、物我间生起矛盾,冲突,失去了和乐,互利的功用。这样,便可以对人生起一种正确的观点与信念,依这人生观,一步一步去实践,便能正智日朗,烦恼日轻,执我而起的贪、嗔、痴、慢等习性渐薄,对人对物的同情心日益扩大,渐渐从自心上体验到光明(出离迷暗)自在(脱离束缚)安乐(脱离烦恼)清净庄严的境地。
这种人生观既是真,又是善,又是美,这便是佛法的人生观。这不是乌托邦的理想世界,而是可以由知而行去创造,去实证的世界!真善的人生可以完成,美丽庄严的世界可以创造,这是觉者们给我人的启示,既可以适合我们知、情、意的要求,更经得起科学的考验,试问那一种人生观有这样圆满?这样彻底?
一九六四年十月十一日讲于中华佛教图书馆通俗佛学讲座
依三法印说,本题是说明第三法印,“涅槃寂静”。
不过本通俗讲座是以现代知识青年为物件的,所以用本题,以实相两字为主,阐明第三法印。
实相,虽依佛教各宗亦有种种不同含义,然本题为方便通俗计说为诸法之真实性质与真实相状(性质与相状,在佛法内简说为性相,略言之,性即本体,相即现象),如此说法,很接近于西洋哲学的REALITY,亦即实相之意,或说为THINGS AS THEY ARE,有本来面目之意。
依三法印程式说,从现象得知法无常性,从性质得知法无我性,但契合这诸法的无常性与无我性,需要从实践中实证。不能实证一切佛法的道理(包括无常、无我),便不异于世间哲理。所以第三法印,实是三法印的重心所在,无此法印,即失去佛法离苦得乐,普利世界的价值,也可说离此法印,佛法等同外道!故说:依文解义,三世佛怨!
实相是人生的究竟安乐处,宇宙诸法的本体,智慧之泉源,是一切世间法的体性,所以不离世间法,但与世间法不同范畴,所以不即世间法。(世间法是时空分离的,实相是四度空间性的,即是超越时空的。)
因为与世间法不同范畴,所以“实相”不可能成为我人思维的物件,因一落思维,即时空分裂,堕入三度空间的世间相。科学的结论也是说四度空间的实相,是不可思议的。(见“科学与佛法”一讲)。既不可思议,即不可言说,也不能以文字来直接表达。虽然如此,实相的体性是人人可以亲证的,亲证的过来人也可以用语言文字从各方面间接显示它的体性,好比多幅平面图则可以显示出一座立体的房屋一样。
本讲即是依先觉者对实相体验的说明,用通俗的言词介绍与各位。但请不要忘记所说所讲的,都是方便说明这不可言说思议的实相,只能意会,不可执著。
一、实相的种种异名
诸法实相不可言说,不可思议,已如上述。但可以用方便说,不过要了解所说的只是实相的图则(用上喻)而不是房屋的本身。房屋的图则可以从各方面划出来,例如平面图,侧面图,以至横切面图等等。实相亦然,可以各方面来方便形容。兹略举数名如下:
法性,就它是一切法的体性或通性说。
真如,就一切法体性真实,平等,无差别说。
法身,一切法依之为体,体中含有一切法,故曰法身。
涅槃,就它的离言寂静,无生灭说。
佛性,就它的自觉自证性说。
其他如华严经说为法界,解深密经说为真如或无为,般若经说为般若佛母,楞伽经说为如来藏等等,都是从各方面说明实相的体性、相状或功用。
二、依圣言量说实相之性质与含义
实相是唯证相应的境界,所谓如人饮水冷暖自知。非亲身体证,意识是测度不到。好像没有到过外国的人,如欲知道外国的情况,一定要请教去过外国的游历者一样,我们没有亲证实相,只有从先觉者的经验谈里面,得到一点实相的消息。已经录下来先觉者的言说,即是圣言量。兹依佛法原始经典与大乘经典对实相说法,以供各位参考。
甲、原始经典说涅槃
在初期的佛经里面,说实践的方法多,说本体的理论少。多数佛弟子都依随佛陀说法,具足信心,勤求解脱出离生死,致偏重于证寂灭的涅槃,很少说明实相的哲理。
佛陀当时教弟子们依照所教导的方法修行,即生可以自证圣果,不尚诡辩。这也许因为当时印度有很多外道,喜欢讨论各种问题,如世界有边无边?如来(当时外道所执我自体的别名)死后存在不存在?
佛及弟子们如遭人问到此等问题时,概答以“无记”,意即不可记说。因此等问题在言说上辩论,都属戏论,与解脱生死无关。所以不值得讨论,还不如勤力依法修行,自己不难自证自知。
虽然如此,原始典籍并不对“涅槃”一点没有说明,不过不注重空言讨论而已。
涅槃,巴利文为(NIANA)意即寂灭,寂即寂静无热恼,意谓生灭的矛盾性消除。灭即贪嗔痴灭,渴爱灭,与无明灭。贪嗔痴是种种情绪的冲动,渴爱是生命对自体生存的欲求,延续的欲求(如性欲),无明是不觉,即是不明白实相的盲目冲动。凡此种种均归息灭。这息灭后的境界,称之谓涅槃。
依原始经典说,涅槃有二种:
有余涅槃,指已得解脱,出离生死轮回界之境界,但尚有现身之位。
无余涅槃,已得解脱者,当其现身亦舍,即所谓“永远隐没不现”。
有余涅槃与无余涅槃,以身体有无为别,其本质并无差异。
以上所说的无余涅槃,往往容易为人误解为断灭论者(NIHILISM),即使佛弟子中也有此种误解。当时有焰摩迦比丘,(YAMAKA),初即主张证涅槃,圣者阿罗汉,即生寿尽,即入绝无之境,不存一物。但遭佛陀呵责,说为邪见,后经佛上座弟子舍利弗为之开说种种法义。说明五蕴与无我的关系,“五蕴非如来,离五蕴亦无如来”,令彼自知其意见之错误,结果焰摩迦闻法后,即撤回其绝灭之主张。
在经文方面,亦可引证佛法绝非断灭论者。如杂阿含经有如下说法:“彼知正受,知受而于现法无漏,身体虽灭,住于法而为圣者,亦不入于轮回之数!”后两句显明地说:虽断生死轮回,但“住于法”而为圣者,足证不是断灭。
又本事经也有一段比较更显明的说明:“云何名为无余涅槃,诸比丘谓得阿罗汉,诸漏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已舍重担,已证自义,已善解脱,已得遍知,彼于今时,一切所受,无引因故,无复希望,皆永灭尽,究竟寂静,究竟清净,隐没不现,惟依清净无戏论之体,不可谓有,不可谓无……只说为不可施设,究竟涅槃,以此名为无余涅槃界……。”
另一方面原始圣典中亦有对涅槃作积极方面的解释,如说自觉时有“光明爆发”,“得自在”,“得不死”。“接于久远”,“绝对安稳”,“清凉”,“最高乐”,等等说法。此等对“涅槃”的直觉,无疑地与大乘经说大涅槃有常、乐、我、净,四德有密切的关系。
征之事实,佛陀自身,自大觉后,说法四十余年,于此世界创立佛教,是证涅槃的积极性。又佛弟子中有不惜身命,弘布佛法,如富楼那布教于输屡那地方,明知该地人凶暴残酷,彼甘冒生命之险,卒使无佛法处有数千百人皈依佛法。又如目犍连,相传因布教而为外道所谋杀,更显证道后之无畏精神,所以有的说,阿罗汉为独善主义者,其实是有不定然的,因决非全部阿罗汉都倾向于灰身泯智的偏差的。
乙、大乘经典说实相
大乘经典是指由梵文译成的经律论,传布于中国(包括西藏、蒙古)、韩国、日本与越南的一系佛教,通常称为北传佛教。相对于南传的巴利文典籍,盛行于今锡兰(斯里兰卡)、缅甸、暹罗等国。
大乘经典对实相有比较详尽的善巧的说明,在说明的时候,指出其不可言说思议性,预告人们不可执著言说或文字。喻如“因指见月”,不能执“指”为“月”。又说明以言遗言,以楔出楔的道理。
般若部经典就用随说随扫,或正,反,合的辩证方法来说。例如金刚经说:“所谓佛法者,即非佛法!”又说“实相者,即是非相,是故如来说名实相”。
大乘起信论:“一切法从本已来离言说明,离名字相,离心缘相,毕竟平等,无有变异,不可破坏,唯是一心,故名真如”,这是就一切法体性说,一切矛盾(即相对性,两边性,生灭性),都归统一,平等真实,不可言说。但另一方面,体证了此实相的觉者,也不妨从言说名相随对方的迷执来建立相对的说明,以启发未证者,引导彼等证成离言实相,这也是说明了为什么佛法可能建立种种不同的哲理(理论上可建立无量哲理),而不如其他宗教、哲学,只有一套固定的哲理,并执之为真理。
涅槃在原始佛教偏重于实证已如上述。但在大乘经内,涅槃的含义,相状,功用给大大地扩充了。
法华经内说:“我(佛陀自称)为设方便,说诸尽苦道,示之以涅槃,我虽说涅槃,是亦非真灭。诸法从本来,常自寂灭相。”这经文是佛陀对部份修道者以了脱生死而得涅槃,执涅槃有寂灭相,不知生灭相本身虚幻不实,如不执我法,生灭相当体即空,本来寂灭。所以寂灭相亦不能执,一执即滞,不能流通,发不出本性具有的无量功德妙用。这是大乘教基本的观点。
思益梵天所问经说:“当知!佛不令众生出生死入涅槃,但为度妄想分别生死涅槃二相者耳。此中实无度生死至涅槃者,所以者何?诸法平等,无有往来,无出生死,无入涅槃”这说明证实相者,彻了一切法缘生性空,一无可执实相是活泼泼地,无障碍的,随缘随机,可以生起无量称性功用,所以除了自身证成解脱之外,更能发挥自性本具的度生利他种种功德。在觉体方面说,完成此种功德的作用即是般若(意即智慧,不过不同世间的智慧,故用原名。)
依大乘说大涅槃有三德:
大涅槃三德 :
般若德——实相之相——光明遍照,一切无碍。
法身德——实相之体——一切功德法所依,遍十方三世。
解脱德——实相之用——众苦都尽,离分段变易生死。自利圆满,利他无尽。
从上亦可说:狭义的涅槃,只就解脱一方面说;广义的涅槃,则从实相的体、相、用三方面说。但体、相、用虽然说为三方面,却是一实相的三方面,是不能分割的。
在大乘经论内,往往把实相的体与相,用同时相对地说,并指示人们说:这是一体的两面(或三面)不能把它分裂执为两边,不执两边即能契于中道。体证实相。所以有时称实相为“不二法”。
兹列通常于经论内见到的“不二法”,以供各位参考:
实相 |
体、性空、真空、寂、不变、无生、无知、泯一切、定、平等、无量寿。 |
相或用、缘生、妙有、照、随缘、生、无不知、立一切,慧,差别、无量光。 |
三、体证实相之一般步骤
无论原始经典或大乘教法,有一个一贯的目标,即是:教人如何体证实相。究竟说,除了体证,佛法的真价值是无法显示的。佛法内常说:“说食不饱”,即是通常说画饼不能充饥的意思。所以佛法不光是哲学,哲理在佛法内的地位并不太高,它只能令人启信得解,是一种方便,本身不能视为究竟法。佛法内甚至有些宗派轻视哲理,而主张从实践中直接去体证(例如禅宗)。
不过,对一般说即是对大多数人说,体证实相可分信、解、行、证四大步骤。现在略述梗概于后。
甲、“信”可分为两种:
[1]理信,即是依我人的理智分辩而确立我人的信仰。我人的智识是由过去自己或他人所得的经验而来。我人的知识又可为两种:一种是日常的经验,即是常识,一种是经过实验证明的知识,即是科学知识。对实相的信仰,可以确立在这两种知识中无论哪一种上面,这一点也是佛法所特具的,其他宗教、哲学,虽说都自有一套真理,但往往经不起科学知识的考验,因而不能为现代科学知识者所信奉。
[2]事信,有些人不喜分辨或不善分辨,他们可由见到了觉者们的相好或庄严的仪态或道德学问等,即生信心。这种信仰近乎情感的信仰(近乎基督教的FAITH),虽然也可一样得益,但一切行为均以“常”“我”为中心,在佛法内终是觉得有欠缺的,因为它可以导人入于歧途而不自知。所以佛陀在经典中常说:“自依止,法依止,莫异依止”。就是叫人依靠自己(的理智),依靠觉者们所说的“法”不要依靠旁的。
佛法可说是自始至终,重点放在智慧上面的,从分别的理智开始,直到无分别的般若。所以,紧随“信”之后、即是“解”。
乙、“解”,是进一步的了解。
既然“信”已经建立在理智上面,那末为什么再要说解呢?因为上面说过实相是“离言说相,名字相,心缘相”即是不能成为我人知识的物件的。所以须要了解我人通常的知识,是如何来的?它的可靠性怎样?与怎样可以转我人的知识使它为“般若”智慧?这种种是可以了解的,并须要深入了解的,这些是近乎现代的认识论。
我人一般的知识,都杂有主观的情见。科学的知识,虽没有情见作用,但它建筑在假名假设上面,而科学知识一到我人习惯的思想方式里面,不期而然执假名的东西(如原子、电子等)为实有。因是得不到正确的了解,反成为体证实相的障碍。
要了解一切法因缘所生,没有自性,可言说思议的都是假名无实。这样即可得正确的了解。兹引大乘起信论关于如何去正确了解,如何能契入不思议的实相,一节文字以供参考。
“若知是义者(接上文说一切法从本已来,离言说相,离名字相,离心缘相……),诸众生等,云何随顺?而能得入。答曰:若知一切法虽说无能说可说,虽念亦无能念可念,是名随顺。若离于念,名为得入。”
文中“若知”两字,即是深入了解。“随顺”,即是虽仍分别,但不坚执。“离于念”,即是不起分别。“得入”,即是契入无分别的实相。
从分别到无分别,是须要锻炼的,锻炼过程即是“行”。
丙、“行”,即是行为。锻炼的行为即是修行。
行为可分为身、口、意三种。为什么我们须要修行后才能证实相呢?我人可以观察,我们目前的一举一动(包括意识在内),都受以前我人所作所为习惯所牵制,以支配。我人以前对一切法的实相无正确认识及了解。不知道一切现象是无常的,在变的过程中是没有“我”性的。不知道无常、无我,因而主观地坚执“常”“我”,一切行为均以“常”“我”为中心,为出发点。以心理学言之,一方面行为的惯性影响思想,思想又引导新的行为。展转互为因果。思想是比较容易转变的。我人若从思想上认清楚了无常、无我的道理。但以前行为(包括意识)的惯性作用仍在,又影响我人的思想。在意识上我会自觉一时认得清楚(例如无常无我之理),一时却又为惯性所扰乱,还复到以前的想法(执常,执我)。因此,思想上一时明白过来,仍是不可靠的。一方面须不断地以正确理解反覆观察,另一方面须从行为上来改造以前的惯性作用。
现代心理学说,后天性的重覆行为,可以造成条件反应(CONDITIONAL REFLEX)这是潜意识的。这条件反应也可由另一种重覆行为使之转变。这过程名为RECONDITIONING。佛法修习止观,亦可说是心理上的(RECONDITIONING),以对治以前错误的心理状态及习性。佛法的种种戒行,是身口两方面行为的对治,亦可说对潜意识内在情意方面的(RECONDITIONING)对治。
心理学中又说无条件反应(UNCONDITIONAL REFLEX)如饥思食,倦思眠等。佛法内说为俱生的惯性作用。如经过长时期的锻炼,也是可以转变的。
(丁)“证”,由不断的锻炼,解行纯熟,一切情见偏见不再能扰乱了,即能契入诸法实相,自证知,自实现,自游履,于四度空间的实相境界中。
证即证成所信所解的正确无误。证成无生灭的寂灭解脱境界,不为生死烦恼所束缚,证成宇宙间各种法界(通常依果报不同分成:佛、菩萨、缘觉,声闻四圣法界,以及天、人、阿修罗、畜牲、饿鬼、地狱六凡法界,共十法界。详见天台宗哲学)生成及其间变化的因果法则。亦即证成人生宇宙的真实相状。详请参阅佛教各典籍。
信、解、行、证四步骤,是互相关连的,不可截然分开为定有前后。其间都有互为因果关系,例如信笃而解深,解愈深而信愈笃,解行间,行证间亦然。一般说起信以后,要解行并重,然后能捷得菩提,速成圣果!
四、结 语
究竟实相是不可说的,所以说只是随顺对方的机而说。现在说个比喻,希望各位能意会对机说法的道理而对以上所说不起执著,佛陀亲证了人生宇宙的实相,万法真理,彻然明了。却好比一个精通万国语言的人,对人不知讲那一种语言好,只有依照对方所知的语言而讲。佛陀说法亦然,只是对机而已。是故金刚经说:“我(佛陀自称)无定法可说”。又说:“法尚应舍,何况非法”试问世间各宗教哪一位教主会说自己所说的道理,是应当舍弃的!
但是活泼泼的实相,真实性质如是,觉悟实相的觉者也只能如是说,别无他法了。□□
一九六四年十月二十五日讲于香港中华佛教图书馆通俗佛学讲座。
原子释放成为原子能,是人类划时代的大发明。是祸是福,暂置不论。今且讨论与质能互转有密切关系的相对论。以及佛法与相对论相似与相异之处。
远在原子能大量释放以前,大科学家爱因斯坦已于一九○五年发表简明的质能互变公式。即E=MC*C。 E代表能量,C代表光速。光速是极大的,它的自乘数当然更大。即是说:极小的质量可以转成极大的能量。这公式是依据相对论原理推演出来的。它的正确性已有原子能的释放而予以证实。因此相对论被科学界一致认为是揭穿人类对宇宙奥秘的锐利武器!
本题所要讨论的是相对论的几个基本概念,以及它们在佛法内如何用另一方式表达出来。最后再说明:依佛法,相对论是可以实证的,这实证竟彻底解决了人生宇宙的真相问题。不同科学,虽求得了数学公式,却无法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去契证这四度空间实相。
一、质能相对
如前节所述,物质与能力是能互相转变的,块然的物质,抽象的能力,这种概念已成过去。质与能绝不是截然不同的两种单体(ENTITY),而可说是一体的两面。物质可说为“能”的浓缩状态。在适当条件下质可以变成能,能也可以变成质。这已是科学所证成的事实。
依佛法唯识论说:物质主要是感觉物件,如色、声、香、味、触等,须依种种条件才能现起。其中主要条件是我人的第八识(近乎现在心理学的潜意识)中的色法种子,种子实是一种潜在的能力,色法种子生现行,也可说即是“能力变物质”。反之,感觉现象生起的同时即还薰第八识使成潜能。也可说为:“物质转成能力”。这两种过程在唯识学中名为“种生现”与“现薰种”。不过,这是依我人习惯想法方便说的。其实色声等当体即是能力,依因缘(条件)和合而现起,又依因缘离散而隐没,一法如是,法法如是。非特质与能相依(即相对)互变,质与质间,能与能间,莫不相依互变,推论广义说之,法法相持而存在,依佛法术语说为:“诸法众缘生”。众缘在理论上应是无量条件,虽在实用上我人只能计度有限而显见的主要条件。
二、动静相对
牛顿的力学概念是以物体动则恒动,静则恒静为基础的。这观念看来似甚合理,但如深入一步研究,宇宙间实找不出,一个绝对静止的东西来。反过来说,也找不到一个绝对动的物体。依相对论说:动与静只是在相对比较时才有意义。相对论发现以前,科学家曾费尽心机要找出一个绝对静止的座标,以便测定宇宙间物体的运动。有些科学家假定有一个绝对静止的“乙太”(ETHER),说为遍宇宙无处不在,其他物质都在“乙太”中运动。这假定须凭实验来证明,可是没有一个实验能证明“乙太”的存在。及至相对论面世,含有神秘性的“乙太”概念才给打得粉碎。相对论说明:一切动静都是相对地存在,说一物质绝对动或绝对静,同样没有意义。我人也毋需假立一个绝对静止点作为座标,而可以依我们的便利随意假立一点,作为座标,以便说明物体在这一系统内的运动。
十七世纪初叶有科学家卜鲁拿,(BRUNO)因创地球自动(自转)之说,被当时教会视为异端,竟以身殉!大科学家加里雷倭(GALILEO)也创地球为太阳行星之一,亦遭尽磨折,几乎终生被幽禁。如以相对论释之,说太阳绕地球而行,或说地球绕日而转,俱无不可。但如坚执一说为是,则都属偏差。不过我人如以太阳为中心而说地球绕日运行,则生存在地球上的人能计算或解释天体运动,比较以地球为中心方便点。究竟说:一切争辨,都属戏论。
佛法中对动静相对说法,极为普遍,如圆觉经说:“云驶月运,舟行岸移。”即说明物物之间,动静相对。又六祖坛经内有下列公案:“值印宗法师,讲涅槃经,时有风吹幡动。一僧曰:风动;一僧曰:幡动;议论不已。惠能(即六祖)进曰:不是风动,不是幡动,仁者心动!”这是说:心有执著(即心动)即生风、幡之相,心无执著(不执实有风、幡)即无风幡动静之争。这是更深一层说明心境(即心物)相对而存在,是觉者体验实相后的方便示说。亦已是相对论的实证境界了。
又五代时有位布袋和尚有一偈云:“空手把锄头,步行骑水牛,人从桥上过,桥流水不流”这偈显示出体证相对境界的自在风光,末两句更明白说出超越世俗习见(人动桥静,或水动桥静等成见)的相对境地,此偈亦可与上述地球绕太阳,太阳绕地球的相对道理互相比观。
三、时空相对
依相对论说,我人常识中有空间的感觉,也是时间的感觉,但是这个分离(时空分离)是纯粹主观的。空间与时间分开来都是相对量,它们对每一个观察者是不同的。依这原理,德国大数学家柯斯避(HERMANMINKOWSKY)发展成为时空连续区的假说(CONTINUUM),以数学方式来表达相对原理。时空连续区的观念亦即是四度空间(4TH DIMENTIONAL)的宇宙实相观。
巴纳特(L.BARETT)在“宇宙与爱因斯坦”一书内说:“你不要以为时空连续区不过是算术上的虚构,这个世界、实在就是时空连续区。一切真实在空间时间中存在,两者是分不开的。一切时间的度量,秒、分、时、日、月、年等是地球在空间对于太阳、月球、恒星等地位的度量。同样,我们计算在地球上地位的经度与纬度,是用分与秒来度量的:而要精密地计算时,我们必须知道年中的某日,与日中的某时……”时空互依而成立是可以想见的。
我们现在再看佛法中如何说明时空。佛法说:时间是不能离开“法”而别有的。中论说:“因物故有时,离物何有时?”即是说时间是依具体存在的变动相待而起的概念。离开具体的存在即无常住不变的时间实体。一切法都在不断的流变中,这一切法的变动,便现出时间相。结论是:时间是无自性的。(即相对性的)佛法说空间是与物质相对而存在的。“因色故有无色处,无色处名虚空相”。“色”即相等于“物质”,以有碍为性,空间以无碍为性,但无碍的空间,没有有碍的色法是无法显现的。即没有色法,那有无色处的空相可得?物质与空间相对存在,在佛法内说得最清楚最彻底的。
一切法相对存在,佛法用“众缘所生”来方便说明。缘,即是条件(CONDITION)。一切法在众多条件之下,刹那生起,刹那灭尽。从纵的时间方面看,虽前法后法相似相续,但前法已非后法。从横的空间方面看,众多条件下生起的法,不可能单独存在的,即没有决定的“自性”的。所以离开了时间因素而想像某法存在(占有空间)是不符真相的。依缘生观,一切法无自性(即无单独实存性质),而缘生时假相幻用非无。无自性所以非“实有”,有假相幻用所以非“实无”,这是佛法的中道观,亦即是,时空不分割时一切法的实相。实与四度空间的观念若合符节。
佛法更指出,我人的主观经验,很久以来,是依时空分裂的观点去认识人生宇宙的,这倒见即产生了我人主观的世间相。由于这观点的惯性作用,我人即使知道了一切法相对存在的道理,竟无法立刻破这根深蒂固的倒见。须要经过锻炼,才能把我人的主观错觉纠正过来,真实的见到实相。也可说为相对性的究竟实证,或说为四度空间的契入。佛法内说为自性的觉悟,彻见诸法实相。
时间、空间在佛法内,与相对论一样,说明为主观的产物(假分位),并都说把它们分开来,只是一种方便的看法(假立的)。佛法不同科学的即是:佛法找出了这是主观的错觉,即从纠正主观著手,进一步,引导人们怎样去除主观,体证实相。解决了知识的矛盾与迷惑,情意上的苦闷与烦恼,这些问题,都为科学范围所不及的了。
四、一切相对
质能,动静,与时空是宇宙间一切现象事理的最基本概念。它们既然都是相对的,无疑的宇宙间一切都是相对的。事实上也确实如此。一切色相如色别,大小、明暗、美丑等等;一切声音的高低,幽扬,静躁等等;一切感觉如冷暖,轻重,硬软等等;一切动态如动静,快慢等等;以及一切概念如时空、有无、断常、主客,乃至相对绝对等等,总之一切见闻觉知,都不离相对性,故说一切相对。科学与佛法可说殊途同归,同此结论。
五、余 论
相对论可说为科学已证实的世间极成理则。由分析观察现象开始,综合其共通性,发现宇宙间一切相对,这真实相状却不在我人思议范畴以内,只能表达在四度空间的数学方式中。换言之,这结论对一般追求真理的人说,是消极性的,并容易给神教者以机会说:科学既无法彻底说明人生宇宙的实相,足证凭人类的智慧,人生宇宙的实相是无法追求得到的。所以,即使是科学家不少也在相信上帝创造万物,……。
有些人明知这是不合逻辑的,但也很难反驳它。
佛法却说得很清楚!我人之所以见不到一切法的相对性(即一切法的实性),因为我人的认识作用(包括明了意识与潜意识),受主观成见及其惯性所扰,所以即使知道了诸法的相对性,也看不清楚诸法实相。但主观成见及其惯性,却可以利用相对原理去破除的。破除了以后即能明明白白地体证到诸法实相。体证实相的人(不是神)称为觉者。所以依照先觉者的方法去训练自己,人人有机会体证实相而成为觉者的。
现在分三节来略述佛法如何利用相对原理,来纠正我人的主观错觉,以结束本讲。
甲、对机说法
彻证诸法实相的觉者,一方面彻见众缘所生、相依、相摄(即一法中有一切法,一切法中有一法,见前数讲)的假相幻用,另一方面亦因众缘所生,彻证诸法空无自性的体性。
这相用与体性都是活泼泼的,四度空间的,时空不分割的境界。远离我人充满了主观成见的意识领域。既然不能成为意识物件,亦即无法出诸语言文字。不过觉者们却可以随顺我人的常识方便地假立语言文字。利用相对原理,来纠正我人的主观错觉。假立的语言文字与实相的关系,好比房屋与图则的关系。或真人与照片的关系(详见前数讲)。假立只是假立,并非真实,科学内立的假说,其实也是方便说明。但是科学家如不知道“假”与“真”的关系,即无法排遣执假为真而生错觉。请注意,以上说明也是假立的,领会到了,不必执著。
觉者以假立的语言文字如何说法呢?回答是:只能针对对方的错觉与误解,依对方所能了解的语言文字,予以纠正或予以说明。譬如迷途的人,迷东方为西方,只能指出他相反的方向却是西方。如我人执实有一个独立自在的“我”觉者只有依我人的知解来说明“我”实是不存在的。假如不针对对方的错觉说,这说法的作用便不发生。又如不依对方所了解的说,对方不能懂,说法的作用也不发生。所以常言:“说法不对机,等于闲言语”。
就觉者自身讲,一切法的体性、假相、幻用,法法间的关系,都是彻了无遗的。在这情况下,可以想像他实是无法开口的,除非依不觉的对方而说。好比一个精通万国语言的人,见对方是中国人即可说中国话,即对方是英国人即说英国话,随机应感,恰到好处。但试问对方如不开口,他应说什么话好?
金刚经内佛问须菩提:如来有所说法耶?须菩提答言:“如我解佛所说义,无有定法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意即无上正等正觉),亦无有定法,如来可说。何以故?如来所说法皆不可取,不可说……,这充分地说明了利用相对原理,方便对机说法的道理。
修学佛法的人,对对机说法的原理,更不可不知。佛所说的经,与其他先觉者所说的论,都是有时、地、人等等因缘,应机而说的。在对机的时候都是恰到好处,成就殊胜功德,值得赞扬。但万不能以此抑彼,以自宗为最胜(这是可以的),而去毁谤他法(这是不合理的)。他法自有对他法的机,破他方便,罪过不轻!
上面所说,是就我人知识方面的错觉,(理性方面的错误),需要对机说法。我人理性方面的错误,人人之间,虽千差万别,但亦有相似之处,共同之处。例如一般人都执有实“我”,有实“法”。针对此执,觉者们说种种“我空”,“法空”的道理。因为“我”“法”是一般的执见,所以“我空”、“法空”也成为佛法一般真理了。依常识,一般均执质能或时空等的单独绝对存在,所以相对论与缘生性空的“中论”,亦可成为普遍真理了。
乙、应病与药
除了知识方面的错觉,我人尚有情意方面的错觉。因为不了解诸法的缘生性,无自性,内执独存的“我”盲目地愿望它能常住,外执独存的“法”,起种种爱憎行为。情意方面的错觉,是依知识错觉而起的,但因为势用大,却不能单凭理智力可以克服。先觉们除了用上述相对原理说明以外,更施设种种对治方法,去纠正情意方面的错误行为。情意方面的错觉,是比较具体的,其性质与程度,因人而异,实是千差万别。因此事相方面的对治方法亦成千差万别,所谓“法门无量”。
法门虽多,但原理则一,即是应病与药。我人的错觉如病,觉者针对它而说某一法门好比是药。药以治病,病去药也不需要再服了。足证是不离相对原理的。金刚经说:“汝等比丘,知我说法,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意即说:觉者所说的法,为使未觉者觉。好比渡河用的筏,等渡到了彼岸,这筏也应舍去了。能令人觉悟的“法”,尚且应舍,何况其他“法”泥?可见佛法是彻底的相对论。
我人外在的种种错误行为,佛法用戒律对治之。我人内在的种种知识上,情意上的错觉,佛法用种种观行调服之。例如对贪欲重的教修不净观,对嗔恨心重的教修慈悲观。对心多散乱的教修数息观,对愚昧不明理的教修因缘观,对业障重的教修念佛观。种种方便,无非对病发药而已。
相对原理已如上述,但在实施之时须恰到好处,即是中道原理。
丙、中道原理
在法则上,一切法既是相对的,即不应执有两边(用现代语即是两极POLARITY)。例如对执“有”的人应说“无”,但对执“无”的人应说“有”。不执“有”“无”两端即成中道。六祖坛经说:“若有人问汝义,问,“有”将“无”对,问“无”将“有”对,问“凡”以“圣”对,问“圣”以“凡”对,二道相因,生中道义。
在程度上,当锻炼行为或修习观行时,亦不可趋于极端。所以佛佗的教法,一方面反对当时的顺世外道享乐主义,一方面又反对极端的苦行主义。认为两种都不是中道,在四十二章经内有“弦缓不鸣,弦急声绝,缓急得中,诸音普矣”的比喻。
总之,相对原理证到了时是活泼泼的,无可形容的实相。等到遇缘应机时,却又是肯肯定定的,恰到好处的中道。宇宙诸法,实性如是,除了依相对原理方便假说以外,亦别无他法可说了。本讲所说,亦请如是理会。
一九六五年三月十三日讲于香港三轮佛学社。
前 言
“科学是创造近代文化的主要因素”这种说法,相信不大有人会反对的。近年来,由于发现了原子能力可以释放,科学又引导著人类踏进一个新的时代,这个时代就是我们所通称的“原子时代”。但是,不幸得很,揭开这新时代的序幕前奏曲:是以非常残忍、恐怖的武器——原子炸弹的——爆发,宣布这新时代的诞生。于是,人类开始惶惶不安了,认为生活在这个时代里,是很危险与不幸的,原子的威力,随时可以彻底毁灭整个世界、人类、种族以及全部文化。一般人不由产生了这种想法:不如放弃这危害,破坏性的能力,而宁可平稳地过一种简单、朴实、类似我们祖先的那种比较安静、和平的生活。可是,历史的进步,是不允许时代开倒车向后退的,正如美国科学权威康普顿(COMPTON)所说:“没有一群人能够阻挡这原子时代的来临。”因此,人类只有一件事可以做,就是自觉人类在这个严重处境中,应时时提高警惕,纠正自己的思想与生活方式,在那种办法之下,使人类在已经掌握到这种新的能力中,用于有益于人类方面。事实上,原子弹的本身是并没有错误与罪过可言的,若是有罪过,应是人类本身。
原子弹的爆发,不仅影响了整个科学的领域,同时也影响到其他一切的知识领域,如哲学、心理学、甚至宗教……本文的目的,是要向读者们介绍和指出,现代科学家所发现的一连串重要事实以及新的观念,与远在二千五百年前释迦牟尼佛陀(意即觉者)所揭发与宣扬的宇宙基本真相(在佛法内称为实相),是何等相似而可以作相互比较。
原子概念的演进
一八○八年约翰道尔登,第一个提出了原子的理论:他认为每一个元素是实实在在一个一个独立而不可分割、看不见的原子所组合的。他将原子想像为桌球房里的桌球相似。到了十九世纪末叶,大科学家如法拉地、墨司威尔,开尔文等,他们开始将原子从事在电学方面的研究,因而使原子在电的性能上,也被发现出一部份来。一九一三年丹麦科学家波尔,他提出一个理论是:每一个原子可分为二个部分:一部份极小而质量比较极重的称为核子,它是被另一部份称为电子的所包围著。核子外有一层相当距离的空间,空间的外层有很多电子围绕著核子转动,好像行星环绕太阳转动相似。电子的周围有磁力场,磁力线的影响力,在理论上的可说是普及全宇宙的。法拉地描写原子像一种星鱼,身体小而手臂特别长,它能够交叉牵缠四周其他一切所能接触到的物质,这就是说组成种种物质宇宙因素的质体是相互牵连而难能分割的,这种原子概念,在哲学上是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它证明了物质并不是单独存在的,而将物质认作为单独存在的想法,实在是我们心理上的错觉而已。宇宙简单地说,仅不过是一个不断变化的程式及一组一组相互关连的活动,在活动中间,没有一个因素可以单独变化而不影响其他因素,一切是在不停的动态状况中。这种说法与佛陀在梵网经内对宇宙相所作之比喻极为相似,佛陀描述法界实相(即宇宙真相)譬如帝释天宫殿外发光的珠网,每一个网目上的明珠含有其他千千万万明珠的影子,而其他千千万万明珠中也均含有这一明珠的影子。宇宙的组成就好像帝网珠一般地光光互摄,重重无尽。这与科学家们所发现的原子电子世界,可说是极相吻合的。不过,佛陀是从能认识的心方面体证法界实相,科学家则从研究所认识的物件中发现这宇宙间各质点的互相关连状态,可谓殊途同归。
在原子能没有释放以前,科学家们总有一种信仰,认为全宇宙有一百多种元素(现在已发现者为一百零二种)在他们想像中,元素内最小单位是原子,它是不可毁灭的。但早在一九○五年时,大科学家爱因斯坦已预见到“物质与能力可以相互转换”,他曾经立出一个简单而又明了的公式:EMC*C(E能力(量);M质量;C光的速率)从上列公式即可见到:极小的质量假如能完全转成为能力的话,就可以发出极巨大的能量,这个公式在广岛、长崎等地原子弹的爆发,证实基本上是正确。因此,我们不妨将物质或原子,描写成能力的高度浓缩状态。
原子弹的爆发证明原子不可分的理论不正确
原子(ATOM)一字,是希腊文(ATOMS)借用的,ATOMS原义是“不可分”,但释放成能力原子后,证明是可以分的,也就是说:“原子不可分”的理论是不成立的。不过,在普通化学及传流原子理论上,为了方便于科学之研究工作起见,原子(不可分)的理论,依旧可以适用在实用范围之内,可以讲成如此:一个原子(不可分,意思)其实不是原子(因为可分为)而称它为原子,是由于方便起见。基于这样的观点,如果读者们能有机会看一遍“佛说金刚般若波罗密经”其中有一句:“如来说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所谓世界,是各种各样的因素组合而成,各因素是互摄互含的,不能单独存在的,这样的组合是不可能成为我们意识物件的,所以说世界非世界:但是为了言说的方便起见,不得不给予一假名为世界。实在真实的世界,是无法言说的,不可思议的),就一定会感觉到佛陀的此种说法与现代科学家们所发现的若合符节。现在我想将这题目转向到另一个新的区域去与读者们共同研究,这个区域是一般科学家比较所不重视的——“心”的功用。
佛法对心性的说明
一般公认心理上的动态要比物理上的动态来得复杂、精微,最不容易捉摸。其实每一个有情(有生命的动物),是具有足够现成的工具与材料供自己研究,只要自己愿意观察思维的话,就一定会发现,我们心理上或精神上的功用,所以分为二个区域;一个是在有意识的状态上,另一个是在意识状态以外的,即所谓无意识状态。无意识(或称潜意识)所包含的内容,现在心理学家用种种名词称之谓:“原始冲动”、“欲望”、“本性”、“本能状态”等……不容讳言,目前科学家对这一门学说,还是在比较幼稚状态中。这里有一件令人惊异的事实:就是无意识(或称潜意识)的区域,在原子能时代中的人类,却还无法能看清楚,但在佛教典籍中,早已有非常详细,反覆、充分的解释了。在佛教典籍内,不但提出了关于“心”(包括有意识与无意识活动)的理论,并且更进一步具体地提出了如何薰修身心的方法,能使其掌握表面上似乎不能控制的冲动与欲望;彻底根除这些积习,达到明心见性(觉悟)的状态,在这个状态中,能使我们证到一切法的实相(宇宙的真实相状)而觉悟到无我的真谛——没有自我的独立存在,也没有任何一种物质可以独立存在。
由于篇幅关系,本文不可能详细讲述佛教哲学及薰修身心方法,仅简单地介绍佛教中“唯识论”一部份理论与读者们共同研究。
根据“唯识论”哲学的解释:整个宇宙可分为八个识(识的意思是了知分别作用),前五识——眼、耳、鼻、舌、身的功能是感觉,认识的物件——色、声、香、味、触、就是现在科学家所谓物质世界。第六识(意识)的功能是知觉,最最活动,是包括一切心理活动,它的物件即是现代科学家所谓的概念:在佛教中称为法尘。第七识(末那)的功能是我执,它是心理上与生俱来的本能,盲目执住第八识(阿赖耶)能知部份当作为“我”。第八识(阿赖耶),也称藏识,这是最重要的,它的功能是包藏以往行动及经验累积所产生的业习,而引成物质世界的一切种子。
第七、第八识的作用,是永恒继续不断的,它是我们心理系统中,不管一个在有意识状态中,或在睡眠中,甚至在普遍称作死亡状态中。这第七、第八两识的作用,依旧在继续不断活动著的,尤其是第七识,盲目执我的力量是极大极大的。它就是好像是一个原子核心中核子心力似的那样巨大,第七识与第八识引发在心理表层上求生本能,对下一生的滋生欲及占有欲……事实上本能我执,是引发一切表面上所谓情感或情绪的冲动,它甚至影响到我们理智作用,使我们意识的心念发生错觉,引成“我”以及“法”等等个别存在的错觉。由于这个错觉遮盖了本来无常、无我的本性,因而在意识心上的一切作用,被一种盲目执我的势力所影响。可以讲成如此:潜意识的区域是意识活动的核心,这核心我执是一种牵制的力量,而其他的心理活动(有意识活动)用原子的理论来比喻,无意识好像是原子核,意识好像是电子围绕核子转动的情形相似。
各种原子,它的电子围绕核子运动的排列方法是不同的。由于排列方法的不同,也就决定这个原子的化学性质不同,同样情形,每个有情(有生命动物),它们有意识活动、情绪、情感、思想等活动的不同,也决定每一个人的性格及特性不同。在这里需要特别提出一点,就是人类的第六识有高度分别的力量,这种力量是能够对环境及过去经验产生了解、分析、以及归纳的功用,由此人类可以传达及相互交换各自的理解与思想。还有更重要的一点,第六识被本能我执所影响的力量,是比较最小,反过来说,经过思考及理解、反可以使自己认识无我的真谛。事实上就是运用这一种精致的意识功能——第六识(思考)。去除我执,成为可能。用比喻来说,就是人类有可能成就心理上的原子爆发。
科学家及哲学家对意识的新概念
或许由于新近一连串科学发明新概念的形成及理论的启示,使一般科学家及哲学家对“意识”的概念,有进一步的认识,如科学家兼哲学家威廉、占姆司,他宣称:“意识其实是一个过程”。英国大哲学家罗素,他说:“所谓心念这一个词,并不是属于单独有自性的东西,(即:幻觉的我)仅不过是一组各种单纯条件组合而成的。”像这种说法,预示人类对“无我”心念的复活,恢复对真实相状的信念;这一种心念是建筑在一个纯粹理智和哲学基础上,这种哲学与现代科学是有非常密切的契合与关连。但是了解“无我”的道理是一件事,而实践、体认及过“无我”的生活,又是一件事。比如,爱因斯坦早已想像到原子能可以释放的理论,而事实上原子能释放直到四十年后才产生。也就是说,理解“无我”比实践“无我”来得容易,而真正要体悟“无我”必需要实践,当然这并不是说不要理论,理论是指导和帮助我们实践的方针。像释迦及其阿罗汉弟子们,远在二千五百年前已证悟全部自觉及彻底去除了“我执”的境界,而辛勤地向全人类宣扬、弘布,虽然他们的目的与目前科学家的目的并不相同,然而这种自觉的状态,在千万亿有情中,实在是稀有的,这就好像世界上一种放射素,如:铀、镭等一样的无比珍贵。关于如何修行的方法,每一部佛教典籍中都有提示,本文不容详细介绍,不过有一点,我相信读者们一定有兴趣去注意的,就是在佛教典籍中,每一个地方,总是提示中道的原理,这原则的精神,是指导我们在心理及行动时,避免采取极端,在这个原则的基础上,使我们有效地一步一步深入达到自觉。
在原子核击破过程中,科学家发现一个原子是有复杂的负电荷电子层,包围著一个相当距离的正电荷的核子。有电荷的一种粒子,(像正子、电子或者是阿尔法拉)及有电磁场的放射线(如加马线)、在经过这一层空间的时候,能力就会消失,速力也降低了,科学家终于发现出一种新的粒子——称为中子(没有电荷的粒子),是能够穿破电子层而无阻挡的深入,直到撞击到核子为止。佛教徒利用一句佛号子(专念阿弥陀佛四字)或参一句话头(禅宗的术语,用它为疑情,时时刻刻地参究),久而久之直到击破我执为止,这作用与科学家利用中子击破原子核极为相似。虽然,原子科学与佛法从表面看来,似乎是二回事,但实在说他们完全在解决一个同样的问题——能力及能力的释放。击破这能力极浓缩的状态,在科学上称为“原子”,在佛法上称作为“我”。还有,他们的方向也是一样的——是向内的。虽然,破除我执能力——我的释放,并不像原子的释放那么显著和可怕。所以我们用不著惊奇这二种东西有极相似之处。同时,我们也应该体会到,佛陀的伟大,他那崇高的智慧及无穷的慈悲,完全像光与热,从自然原子能(太阳)内放射出来一样。
佛法的三法印
以上简单地略述佛法中三个主要原则(在佛法中称之为三法印)中的二个原则:无常、(一切是在变动,没有常住不变的东西)无我、(因缘所成,没有单独存在的我)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则,就是涅槃,(由不执无我为有我,不执无常为有常而体证的无生灭境界)以上三个原则,在佛法中是具有最重要的地位,是被公认为一切佛教的试金石,就是说,任何一种理论或学说,假使完全与这三个原则相符合,我们就可以称它是佛法。从这一点事实来看:我们不难感觉到佛法的理性的性质,至于另外还有一个原则——涅槃。
由于与本题无直接关系,只能等有机会再另题与读者们研讨。
(本文系罗无虚居士于一九四七年在香港联青社用英语演讲。原稿经居士口述,王槐居士笔录,附刊于兹,以便读者与原英文稿对照参阅。)
经书法宝,难得见到,
研读熏修,得益匪浅,
启发智慧,增长德行,
随缘流传,吉祥如意。
回向
世界和平,人民安乐,
灾障消灭,祸患不生,
正法久住,法轮常转,
法界有情,同生极乐。
回向偈
圣菩提心极珍贵,诸未生者令生起,
令已发起不衰退,辗转增上恒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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