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生功德甘露妙雨
作者:索达吉堪布
放生功德甘露妙雨      
放生功德甘露妙雨
    索达吉堪布著

    凡皈依佛门的出家人和在家居士,及未皈依的善男善女们:请你能认真学习此论,如是则对你的事业、修行等各方面皆有很大的利益。在学习时,一定要反复阅读,认真揣摩,再三思维。不然,对于在此论中引证的许多经论教典中的甚深金刚语,不可能一目了然。知道杀生的过失和放生的功德后,就应在日常生活中随力取舍,断杀放生。若能进而于此文精义广为宣说,或辗转翻印,更能积累无边功德。这样,诸多众生将得以离苦得乐,你也能藉此在将来速疾成就,这是笔者著此文的唯一目的。

    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

    顶礼大慈大悲观世音菩萨!

    顶礼一切大恩传承上师!

    经论智理虚空中,降临加持甘露雨,

    沉溺斗杀火海众,以此当获清凉觉。

    吾等大师释迦牟尼佛的佛教可归纳为三点:不造伤害众生之恶业、奉行身口意善业、经常善于调伏自心烦恼。这就是真正的佛法。《华严经》云:“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是故皈依佛门的人,不应重视于是否拥有皈依证等这样的假名,而应以利益有情的善心为主。在时时刻刻之中,自己力所能及地饶益那些可怜的众生,这才是大乘菩萨的殊胜行为,已经发菩提心的人都不可缺少。因为释尊所说八万四千法蕴的精华是菩提心,菩提心的本体也就是直接或间接利益众生的心,是故仅发救护众生的心,也超越世间有为法的一切功德。如寂天菩萨云:“仅唯发起饶益心,犹胜供养诸如来。”

    而一切众生最所珍护的也就是其生命,从死亡线上把它拯救出来,是对它最大的恩德。无情中断其生命,是对它最大的迫害。戒杀放生是大乘菩萨本份中的事,也是圆满成佛资粮的最大方便。本文试图根据佛经论典以及理证,对此作一较全面的阐述。

    杀生报应

    在十种不善业中,杀生和邪见的罪过最大。如经云:“杀生之上无余罪,十不善中邪见重。”《戒杀放生文》云:“世间至重者生命,天下最惨者杀伤。”华智仁波切根据佛经而云:“若杀一有情,需偿五百生。”故无论杀庞大众生或是渺小众生,自己必须偿还五百次生命。恭请杀业严重的人,想想你在来世需要偿还多少个自己的宝贵生命,如是你还愿意杀生吗?在《正法念处经》中说:“设使杀害一有情,一中劫住于地狱。”如是则当思维,一中劫有多少万年,此人何时方能解脱?!莲池大师云:“造此弥天恶业,结成万世深仇。一旦无常,即堕地狱,镬汤炉炭,剑树刀山。受罪毕时,仍作畜类,冤冤对报,命命填还。还毕为人,多病短命,或死蛇虎,或死刀兵,或死官刑,或死毒药,皆杀生所感也。”

    我们杀任何一个众生,自己死后即变成这样的众生,而会遭受到同样的厄难。《楞严经》云:“以人食羊,人死为羊,羊死为人,如是乃至十生之类,死死生生,互来相啖,恶业俱生,穷未来际。……以是因缘,经百千劫,常在生死。”在《宝积经》中有一公案:从前有一个富翁,他想吃羊肉,但又怕儿子反对,就打妄语说他家的风水好,是由于田边大树上的树神保佑,因此必须杀羊供神。其儿子信以为真,在树旁建一座小庙,并杀羊供养树神。不久那富翁死了,因说妄语和杀生报应,堕入恶趣成羊。第二年儿子又要杀羊祭神时,恰好选中了其父托生的那只羊。此羊咩咩叫着,死也不肯被牵出去。正伏在地上时,门外来一罗汉,说明前世因缘,并加持主人也能看见其父转生为羊的经过。此时,儿子十分懊悔,就摧毁神庙,从此断恶行善,永不杀生,恒作放生,并礼敬三宝,深信因果。

    又佛经中有一故事,目犍连和德生比丘曾至海边,见一人全身炽燃火焰,口出大哭声,周围有无数饿鬼执持燃火之弓箭,向他射刺。目犍连以神通观察因缘,此人前曾为一猎人,杀生极多,故其生时多年受苦,死后即堕地狱,难以解脱。

    其余经中有另一故事,昔日舍卫国毗卢择迦王率领军队,至释迦族聚落,杀害八万释迦族人。彼时佛观其因缘,为往昔释迦族人当渔夫杀害众鱼类的果报,毗卢择迦王和其大臣为当时二大鱼的转世投生。

    所以,虽然我们的肉眼看不见前世和后世,但自己杀生的恶业恒时跟随着,一旦因缘成熟时则会果报现前,若得天眼神通,则定会注意取舍因果。《百业经》云:“有情之诸业,百劫不坏灭,缘合应时际,其果定成熟。”诸契经和毗奈耶皆云:“诸业纵百劫不亡。”智悲光的《功德藏论》云:“空中金翅鸟高翔,虽不现见其身影,如同有情之诸业,缘会时临定显现。”如是所说的意义是:譬如金翅鸟飞翔高空时,我们虽不能现见其身影,但此时并非无身影,只要我们一直跟随,一旦鸟身下落时就能明见其黑影;同样,我们杀生的恶业或放生的善业,现在虽然不能现见,但却终不会失坏,何时因缘成熟时便会果报现前。

    世界上的一切动物,实际上都是好生怕死,与人一样。如《功德藏释》云:往昔释尊当国王时,其眷属因田旱祈雨,而杀生供神。此时国王生悲愍,设法遮止,而云:“赡洲天旱地干,余供无力,当从吾眷属之中,宰杀千人,供神求雨。”尔时,诸所有臣民,恐惧祈祷,免杀供神,时王曰:“汝与余众,本皆相同,悉爱自命。”有些愚笨的人,见到正待遭杀的牛等牲畜恐怖抵拒而怕死的情状,不但不加以同情怜悯,反而大发愤怒,非去宰杀不可,此人死后定即堕地狱。

    一切小动物同样具生命,都具苦乐的感受,贪生怕死,与人无有差别,不能轻易伤害,否则同样遭受果报。譬如,从前在江苏扬州外城,有位农民叫四六,他喜好整理园圃种植花木,有一天挖土时发现一个蚁穴,内有无数蚂蚁。因他凶残好杀,从家里拿一盆沸水,直接灌入蚁穴,无数的蚂蚁全被烫死了。那年八月的一天,他梦中忽然看见无数的蚂蚁爬遍他的全身,醒来时,发现他全身肌肉有无数红色斑点。次日后,小点都化为红泡,每一红泡里长出一只蚂蚁,狠咬其肉,病苦难忍。他恐惧哀叫,数日之后便趋死亡。这仅是人世的一种果报,尚有三恶趣的无量而难忍之苦。故敬请诸君,当思维杀生的不可思议业感!

    本来世上的一切众生,都爱执自己的生命,除地狱众生外,都不愿死亡。比如某人将待遭枪杀,若有一人以钱帛赎出,或其它善巧方法救出,此人于彼无疑真正是一个救命恩人。被赎之人此时定会思潮如涌,热泪盈眶,情深如海,恩重如山,刻骨铭心,万分感激。同样之理,若见遭杀有情而行放生时,也有如此之德,哪怕仅仅是买一条小鱼。

    根据《俱舍论》所述:若有人委托或者随喜他人杀生,则此业被称为积而未作之业,此人与亲自宰杀者有同等罪过。如果在梦中杀生或误踩足下虫蚁而致死等,因无有杀害之心故,被称为作而无积之业,无有大罪。曲珠仁波切著的《极乐愿释》云:“若为三宝杀生,其罪超过余罪十万倍。”故以杀生所得之资财供僧,或修建寺庙、佛像等,非但无有功德,且有极大过失。又据佛经及《俱舍论》中说:凡买卖刀、枪、鱼网等用作杀生的工具,买卖双方皆当堕于地狱,并且在工具未毁灭之前,日日增上无量的罪业。

    另据教证,一家人中如果有一人操持屠夫、猎人等杀生行业,则此家中人人均当堕地狱一次。若山谷中有一人杀生,则整个山谷不得吉祥。并且一刹那也不能与此类人接近和交谈,他们到别人家里,也会带去诸多不吉祥事,若他们的物品带在身上则会消减自己身上三宝加持品的力量,即使仅接触到他的影子也会带来许多不安与不吉祥。

    因此,应该守护不杀生戒,此有极大功德。纵不能永断杀生者,也应发愿一年,或一月,至少一天断杀。不杀有很大利益,从前在圣迦多延所居的城市中有一屠夫,他受持夜间不杀的戒,次后因在世杀业所感而生于孤独地狱,白天在炽热铁室中受苦,但持戒之功德力却使他在夜里住于天宫,四天女围绕享受安乐。

    明了上述杀生过失后,我们应当在上师三宝前,发坚固誓愿,从今之后,纵遇命难亦不杀害任何众生。

    圣者亦受杀生之报

    从前佛在世时,有阿罗汉邬陀夷,给一婆罗门女子说法,后此女子与一盗贼谋杀了这位阿罗汉,把砍下的头埋在灰坑里。国王发现此事后,捕捉并活烧了盗贼与女子,并将盗贼的五百眷属处以砍断手足的刑罚。当佛弟子向释迦牟尼佛请问此事因缘时,佛陀告以从前鹿野苑有一梵施国王,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的肠子捆住了城市。国王问婆罗门大臣此梦吉凶,婆罗门本知是善梦,然为自己与五百眷属的利益,答以需大量杀牛供众。当时有一母牛与公牛,国王本不想杀,而婆罗门儿子坚持应杀,这两只牛因无故遭此横祸而在临死时发了恶愿,发誓将来报仇并断婆罗门五百眷属的手足。那时的梵施国王即现在的国王,当时的大臣即现在的阿罗汉邬陀夷,五百眷属即五百盗贼,当时的母牛与公牛即现在的女子与盗贼。

    又有圣者龙猛菩萨布施其头的故事。以前印度的乐行王作太子时,为早日继承王位,而求龙猛菩萨布施其头。太子先用宝剑,但是如砍在虚空,无丝毫损伤。龙猛菩萨告以自己的兵器业障已消除,只有往昔割草时杀过一虫,此果未报,因此只有以吉祥草才能砍下其头,后来果然如是。

    大圆满传承祖师贝洛扎那,以前世作比丘时,曾杀过身上虱子。以此果报,在被迁往到蒋慕茶瓦容后,关在有许多虱子的监狱里。

    虽然诸圣者已内证了相应的空性,外境对他们已经无利无害,但在显现上,仍须感受这如幻的业报,这也是因果真实不虚的又一旁证。

    杀生毁戒不得成就

    皈依三宝的众信徒、守菩萨戒和密乘戒者千万不能杀生,否则失坏一切戒律。佛经云:“皈依佛者,真实居士,不依余天;皈依法者,当离害心;皈依僧者,不随外道。”《大圆满前行引导文》云:“皈依戒三所断者:皈依佛,不得皈依外道诸天;皈依法,断除损害众生,甚至梦中亦不得害众生;皈依僧,不依外道伴友。”是故若杀生,则失坏皈依戒。若无皈依戒,则岂有居士、沙弥、比丘、比丘尼等戒?《七十皈依颂》云:“一切虽有律仪,若无皈依则无戒。”若杀害众生,也定失坏菩萨戒,因根据经论,一切菩萨戒的根本为愿菩提心,若故意损害宰杀众生,难道还有此心吗?设使无有菩提心的种子,其余善法从何增长?《华严经》云:“善男子,菩提心者,犹如一切佛法种子。”若杀害众生,则违犯密乘十四条根本戒中的第三条瞋恨总道友和第四条对众生舍慈心之戒。

    无论修显宗或密宗,若杀害众生,则诸佛菩萨不会欢喜,若他们不喜,则永时不得加持和成就。寂天菩萨云:“若谁安乐诸佛即欢喜,谁遭损恼佛心不悦生,有情欢喜诸佛即欢喜,损恼有情即伤如来心。若人逼身烈火所烧燃,一切欲妙不能令心安,若人损恼有情亦如是,更无余法可使佛欢喜。”《普贤行愿品》云:“众生至爱者生命,诸佛至爱者众生,能救众生身命,则能成就诸佛心愿。”

    是故很多修行人不得成就和不见本尊的根本原因,恐怕是由前世或今生中伤害有情而来。因此今后应忏悔自己的杀业,立誓从今以后再不作令诸佛不喜之事。如寂天菩萨云:“是故由我损恼诸有情,所有诸大悲者不喜事,一切现今各各皆忏悔,所有诸罪愿佛悉鉴宥。为令一切如来欢喜故,从今誓为世间作仆使,假令众生践我顶上行,至死不报为令汝欢喜。”

    吾等大恩根本上师、显密圆融、众生怙主、法王如意宝金刚阿闍梨晋美彭措勇列吉祥贤尊者,亦于今年近五千僧俗弟子中,传讲《释迦牟尼传》,讲到悲苦众生时,不能自已,哽咽流泣,再三发誓,纵遇命难亦不害任何众生。此时,吾等众多弟子,亦从内心深处,发誓永远不加害众生之生命!

    忏悔杀业

    我们应当从现在起,尽量不害任何众生,对前世或今生所造的杀业,精勤忏悔,若诚心忏悔,便能消尽恶业。譬如以前印度指鬘王,性情凶残,曾杀九百九十九人,取每人一指节,拟为项鬘,但因不满千数,想杀释迦牟尼佛时,认识自罪,内心忏悔,后证得罗汉果位。

    若想:前经说杀生住一中劫地狱,此说今生解脱,此二不相违吗?答:此二不违,前者是指未忏悔者而言,此说以忏悔力能除杀罪之障,便能今生成就。例如,本来犯死刑罪的人,后来依人力或财力等,此人不但不受死刑,且有改过悔新、东山再起之机会。同样,依金刚萨埵的誓愿力和自己的悔心力,能除恶业,也有依靠菩提心进行忏悔的方法。所以杀生深重的人,一心忏悔是最最重要的呀!

    忏罪的方法主要用《三十五佛忏悔文》或诵百字明及金刚萨埵心咒等极为殊胜的陀罗尼。《妙臂请问经》云:“如春林火猛焰炽,无余遍烧诸草木,戒风吹燃念诵火,大精进焰烧诸恶。犹如日光炙雪山,不耐赫炽而消溶,若以戒日念诵光,炙照恶雪亦当尽。如黑暗中燃灯光,能遣黑暗皆无余,千生增长诸恶暗,以念诵灯能速除。”《猛利善调续》云:“念金刚萨埵十万遍,犯根本誓言也能清净。”《大圆满前行引导文》云:“每天念二十一遍百字明,不增上罪业。”《无垢忏悔续》云:“念一百零八遍百字明,能清除一切罪障,解脱三恶趣。”《金刚萨埵修法如意宝珠》云:“若具足四对治力,如法念诵四十万遍金刚萨埵心咒后,则破根本誓言罪亦能清净;且今生成办一切所愿之义,来世亦决定往生极乐世界等自己所欲之净土。”

    如是忏悔者,能得净罪之相。其相即如《准提陀罗尼》所云:“若于梦中梦吐恶食,饮酪浮等,及吐酪等;见出日月,游行虚空,见火炽燃,及诸水牛,制伏黑人;见比丘僧、比丘尼僧,及出乳、树、牛王、山、狮子座及微妙宫,听闻说法。”

    大悲为要

    《大智度论》说:“慈悲为佛道之根本。”《菩提道次第广论》中说:“于最初入大乘数,亦以唯发此心安立。后出大乘,亦以唯出此心安立。故大乘者,随逐有无此心而为进退。”法王如意宝所作的《胜利道歌天鼓妙音》中说:“沉溺恶境轮回众,为得究竟安乐地,当负利他心行责,应舍爱自如毒食;此能堵塞恶道门,此引善趣之福乐,亦得究竟解脱地,切莫多思修此要。”

    我们对于放生,不能仅仅当作一件表面上的好事,而应以大悲心为本而放生,否则实不应理。如宋朝的大文学家苏东坡的爱妾是一位虔诚的佛教徒,热衷于放生,有一天到山林里放生回来,看见庭中一群蚂蚁正在争食掉落的糖,她一举脚把蚂蚁都踩死了。苏东坡看见后,不禁感慨地说:“你放生是为了慈悲,原是好事,但是为何独厚禽鸟,而薄待于蚂蚁,这不是真实的慈悲呀!”《劝发菩提心文》云:“尝闻入道要门,发心为首,修行急务,立愿居先。愿立,则众生可度,心发,则佛道堪成。苟不发广大心,立坚固愿,则纵经尘劫,依然还在轮回,虽有修行,总是徒劳辛苦。”

    同样道理,对渺小众生也不能轻视。《贤愚经》云:“虽微小罪恶,勿轻谓无害,火星虽微小,能烧草山积。”《入菩萨行》亦云:“于一刹那造一罪,于多劫住阿鼻狱,无始生死所积罪,不生善趣何需说。”汉地大德亦云:“万物伤亡总痛情,虽然虫蚁亦贪生。”若对众生不具大悲心,虽即是僧人或居士等,也仅是外表形相而已,而不是真正的佛教徒。

    此外,要想修本尊法有所验相,也需具备为利有情的大悲心。比如无著论师在鸡足山苦修十二年,一无所获,未能亲见其本尊弥勒菩萨,气馁下山。于中途看见一母狗,二足皆跛,腹上遍满小虫,痛苦不堪。无著菩萨因此生起极难忍猛利大悲,用手去除虫又恐将其杀死,乃不顾狗身烂坏、脓液熏人,闭目伸舌,欲以舌去添掉诸虫。然舌触到的却是地面,睁开双眼,狗身已不见,出现在面前的却是光明赫弈的本尊弥勒菩萨。无著菩萨悲喜交加,请问弥勒菩萨为何不垂慈悲,十二年中不现真身?弥勒菩萨答言:“非不现身,实我与你从未分离,只因你业障太深,故不能见。你十二年苦修,业障略薄,今见我幻化之母狗而生起大悲,业障净除无余,故能真实亲见我身。”

    现在在汉地以及国外,人们所造的杀业很重,饭店中菜谱上的花样越来越新,被食用动物的范围越来越广,制作的手段也越来越残忍,餐桌上成百上千的生命尸身横陈,真好似一个人间地狱,悲惨世界。而那些杀生烧制的人,何时能还清这沉重的债务呢?

    而藏地雪域是诸佛大悲色相观世音菩萨所化道场的原故,百分之九十八的人从小就念佛行善,很少杀生。若一家杀了一头牛,全家就会为它发愿念咒,并请寺院僧人念经超度。当发现有兔、猫、乌鸦等死亡后,人们也会请僧众诵经超度,然后埋葬。在食肉前,人们习惯上都要念观音心咒七遍或一百遍。在有人出钱买下将被宰杀的牛羊等准备放生时,卖方也往往会减低价格,作为对放生的一种随喜。

    因此,我们所有皈依佛门者,详细观察自己,自己若不具大悲心,那就成了一个仅具名相的佛教徒。故应千方百计使自己发起悲心,尽力放生,饶益受苦的众生。我们哪怕在一个月当中能救一个有情的性命,也有重大的意义和功德。往昔的诸佛菩萨和高僧祖师们,为了挽救众生的痛苦,不惜牺牲自己的身体,乃至生命。据《大智度论》卷十一记载:往昔雪山中,有一仙鸽,生活优游自在,有一天,鸽见一人为大雪弥漫而失道,穷厄困苦,饥寒交迫,命在须臾。鸽见此人,大发慈悲心,即飞行求火,聚薪燃之,为此人烤火取暖;又复以己身投火自焚,以施此饥人果腹。仙鸽以此功德,后来转世成佛,即释迦如来。与这些大菩萨们相比,若我们连放生的这一点钱也舍不得,难道还算是发大乘菩提心的人吗?

    肉食与素食

    在《楞严经》等大乘经典中,着重宣说了戒杀断肉以及素食的功德。如《楞伽经》中云:“得生梵志种,及诸修行处,智慧富贵家,斯由不食肉。”《佛说十善戒经》云:“啖肉者多病,当行大慈心,奉持不杀戒。”因此在历史上,梁武帝也根据《涅槃经》等佛经教义,出于慈悲心肠,反对吃荤,著《断酒肉文》四篇,主张僧尼一律断鱼肉。他又召集三律师入宫会议,使僧尼断肉食素。从此,在汉地佛教徒中,吃素成为良好的定制。直到如今,在大陆仍有甚多寺院的法师、居士都坚持吃素,获得佛经所说的无量断肉功德。

    但在食肉的问题上,藏地及奉行上座部的东南亚地区,与汉地有着不同的传统习惯,又均有教证依据。欲解释此现象,推知佛经的深奥意义,应根据具德上师的教言、清净的传承,以及广大的智慧,以此方能了知各种经论的不同破立之处。

    有人以为藏地食肉是密宗风行所致,事实并非如此。确实,基于密宗最高的见地,吃肉与双运、降伏等一样,皆属于密宗的最高行为。但这仅对于证悟很高的瑜伽师而言,非一般凡夫所能企及。如大成就者帝洛巴常吃生鱼,那洛巴对此未生起邪见,如理依止后,也获得了究竟成就。又如汉地济公和尚一生吃肉喝酒,然人们依然推崇其为圣者的权巧示现,而未敢讥侮或效仿一样。藏地佛教徒食肉的习俗,即是基于高原地理不长庄稼的客观现实,以本师释迦佛在别解脱戒中的方便开许为根据而形成的。

    如印度律宗祖师功德光和释迦光,在各自所著的《律经根本律》与《毗奈耶三百颂》中,都开许食用三净肉。又《毗奈耶经·药事品》中云:“世尊告,不得食用非清净之肉。”《律仪经》云:“观察钵中之鱼肉等,若非人肉等,则可食用。”印度阿闍梨巴西在《中观精华论》中云:“声闻乘论中,开许三净肉,食亦无过失,已成精等故,如乞食无故……。食肉非有过,时众无害故。”《中观精华论释》中亦云:“大悲怙主释尊者,于大乘经典不仅未开许食肉,且云遮止。小乘经中食用三净肉亦说无过失。”此三不净肉,多数智者根据《律仪颂》中“利众如来云,故意宰杀肉,或见或闻疑,其肉不得食”一偈,解释为或见、或闻、或疑为我杀者。但也有些论典说,凡是为食肉而宰杀者,全为不净肉,如释迦光论师所著的《毗奈耶具光论》云:“不食故意宰杀之鱼肉等,若杀或劝杀,及随喜杀者,虽是三净肉,但故意宰杀乃无慈悲心故,亦非合理,不得食用,余肉乃无遮也。”

    但大乘经论对食肉作了严格的遮止,如《大象力经》、《大云经》、《涅槃经》、《指鬘经》、《楞伽经》、《善臂请问经》以及《中观》等论中,广说了食肉的过患。如《楞伽经》中,佛告大慧菩萨:“大慧,我有时说,遮五种肉,或制十种。今于此时,一切种,一切时,开除方便,一切悉断。”又如经云:“何人食用肉,先堕饿鬼众,后堕号叫狱。”寂天菩萨在《集学论》中说,声闻乘开许三净肉亦是不了义的抉择,因要引食肉者渐次入佛门故,并引《楞伽经》说明。萨迦班智达的《辩三戒论》云:“声闻可食三净肉,若彼净肉不食者,是乃提婆之禁行,大乘经论遮食肉。”藏地全知果仁巴在《辩三戒论释善解佛意疏》中亦作如是宣说。

    但是有些寡闻无智的人,认为吃肉的全是外道,或因此而戒律不清净,这却是一种偏见。难道佛陀在小乘经典中开许食用三净肉,于是这些经典也成了外道书籍吗?如今佛教信徒占人口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泰国、不丹、斯里兰卡、缅甸等佛国的教徒们,不仅是居士食肉,出家人中也少见素食者,那这些国家的所有僧俗,全是戒律不净者吗?这是否仅是一个坐井观天的精彩故事呀!

    有人认为只有汉地显宗崇尚素食,藏地学密者则全是食肉的,其实不然。除食用三净肉者外,藏地还有相当一部分僧众与居士倡导并奉行素食。五明佛学院每当打斋供僧时,总要准备一大锅素饭,以方便藏汉两族吃素的僧众。在四川省红原县,有一活佛,在他第一世时,发愿七世中不进肉食,现在是第二世,从小见肉就哭泣不已,至今已成年,戒肉茹素依然如故。

    若有人想:“汉地《梵网经菩萨戒本》中说:‘夫食肉者,断大慈悲佛性种子,一切众生见而舍去。’食肉教徒对此经作何解释?”殊不知在藏地所传的两种菩萨戒,均有别于汉地,为属于由龙树、无著二大菩萨所传的瑜伽部。龙树菩萨的甚深见派中有十九条重罪,八十轻罪;无著菩萨的广大行派中有四重罪,四十六轻罪。在其戒条中,虽未见开许处,但也未见遮破食肉。另外,《梵网经》中此不食肉戒列为四十八轻垢罪之一,非犯根本重罪,与“别请僧”、“不行救赎”、“懈怠不听法”等轻垢罪并列,此后三条均极易犯,并未见重视,独重视此不食肉戒似亦非应理。若想:食肉过患既堕恶趣,则应非轻罪耶。答:此说为佛经所载,勿须生疑。又如《宣说轻重罪经》也说:“比丘犯一白衣轻罪,亦需在复活地狱受八万年苦。”

    依据错那·西绕桑波的《毗奈耶根本论日光疏》所述,在末法时代,能保持根本戒不犯,即为戒律清净。法王如意宝的《教诲甘露明点》也云:“根本堕罪与自续,常非并存为净戒。”于食净肉者来说,别解脱戒未犯,菩萨戒中依《梵网经》也只犯轻垢罪,且此轻垢罪通过忏悔也即可清净。如汉地共称的清净比丘中,也有午后食饭或懈怠不听法者。是故无论守持何戒,应以戒体之轻重为主,不能仅看表面形象。如今见有人犯根本重罪,不觉有过,对犯轻罪者,却极为见怪,并立为破戒。如是判断,是否应理,尚请三思!

    诚然,戒肉茹素有无量的功德,食肉则有极大过患。但在藏地,佛教徒食用三清净肉,于菩萨戒与别解脱戒均不为破,更不等同于杀生与外道的行为。所以,以藏汉为主的所有佛教徒,应该团结和合,互相尊重,不得诽谤,应知都为释尊所传下的清净教派,都有解脱道。广学实证的人,由此可证藏汉互通,显密不违,各派圆融矣。

    吉庆佳日宜戒杀放生

    放生有许多的功德,能使诸事呈吉祥。莲池大师云:“戒杀之家,善神守护,灾横消除,寿算绵长,子孙贤孝。吉祥种种,难可俱陈。”杀生则广积怨业,并使宿世所累积的福寿逐渐消减毁灭。故每当逢年过节、庆贺生日,或喜庆婚礼、生意开业、宴请宾客等吉庆佳日,皆应广行放生,而不应于此时宰杀生灵,暴殄天物,广行杀业。

    原本是喜庆吉日,亲朋好友欢聚一堂,逢年过节则希望来年五谷丰登、人事兴隆、诸事吉祥,为何反而于此时广杀生灵,埋种祸根?世人肆意宰杀生物,残忍成风,致使冤孽重重,天也不喜,故有水火饥馑以及刀兵。普庵祖师《戒杀文》云:“三荒二旱,为人岂不思量?”

    生日庆贺则希望父母以及自己福寿绵长、离苦得乐,正应当为己为父母放生持斋,增福延寿,为何反而于此时顿忘父母养育之恩,而杀害生灵,徒增罪业?上贻累于双亲,下不利于己,本欲求生,反倒伤生,本欲长命,反倒丧命。以前有一位大官的太太,她的生日来临时准备大宴宾客,买了大批的鸡鸭猪羊鱼虾水产等,但当杀鸡宰羊时,她的魂魄附在了这些被杀动物的身上,痛得她大声叫喊,在床上滚来滚去,比死还难受。这时候她突然觉悟到禽兽被杀时的痛苦和内心的怨恨,只是不会讲话,不会用言语表达而已。最后她觉悟到,今后一定要戒杀放生,不再屠杀禽兽以满足自己的享受。后来,这位夫人享寿高年,这都是因为她一念慈心改恶迁善的缘故。

    婚庆之日,原本希望来日能够家庭和睦、得生贵子,为何反而与理相悖,于生儿育女之始而广行杀生,致使婚后多争斗烦恼甚或关系破裂,其后所生之子也多凶煞疾病或至夭折,试问其婚礼是否吉祥?慈寿禅师《戒杀放生偈》云:“世上多杀生,遂有刀兵劫。负命杀汝身,欠财焚汝宅。离散汝妻子,曾破他巢穴。报应各相当,洗耳听佛说。”

    生意人则期望开业大吉,往后财源茂盛,为何反而于此时屠杀生灵,使怨声载于道,生财之日而广行灭杀之业,试想开业是吉抑或是凶也?所为是得利抑或是失利乎?《楞伽经》中云:“为利杀众生,因财网诸肉,二俱是恶业,死堕叫唤狱。”古人云:“持斋一日,天下杀生无我分;债有谁知,披毛戴角古今还。”又《大智度论》云:“令不杀生,得何等利?答曰:得无所畏,安乐无怖,我以无害于彼故,彼亦无害于我。好杀之人,虽复位极人王,亦不自安。又不杀之人,单行独游无所畏难。好杀之人,有情动物皆不喜见之。若不好杀,一切众生皆乐依附。复次不杀之人,命欲终时,其心安乐,无疑无悔。若生天上,若在人中,常得长寿,是为得道因缘,乃至得佛,住寿无量。复次杀生之人,今世后世受种种身心苦痛,不杀之人无此众难,是为大利。”

    同样,超度亡灵、丧礼,或消灾免难,皆应戒杀放生以祈福,而不应背道而驰,徒增亡人之业障。《地藏经》云:“阎浮提人,命终之后,慎勿杀害,拜祭鬼神,无丝毫之力,利益亡人,但结罪缘,转增深重。假使亡人,在生修善,应得超升,遇此阳眷杀生,反落恶道,何况不修之人?譬如有人,从远地来,绝粮三日,所负担物,强过百斤,忽遇邻人更附少物,以是之故,转复困重。”

    如是祈祷上师住世,也应广行戒杀放生,以增众生善业,消减恶业,以期感上师长久住世,广利群生!

    放生增福延寿命

    若想长寿,则应放生。《放生赞》云:“汝欲延生听我语,凡事惺惺须求己。汝欲延生须放生,此是循环真道理。他若死时你救他,你若死时天救你。延生生子无别方,戒杀放生而已矣。”又弥勒菩萨偈云:“劝君勤放生,终久得长寿,若发菩提心,大难天须救。”

    佛经中说人天七德:种姓高贵、形色端严、长寿、无病、缘分优异、财势富足和智慧广大。其中长寿和无病的根本因即是放生,放生也是其余五德之助缘。世亲论师说:“释放遭杀众,如是赐生命,断除害有情,获得长寿命,护士医师者,施药不损众,即成无病者。”

    有些病人,以前世或今生杀业报应,医生也无法治疗,若立即放生,便有痊愈者。杭州有一个打鸟为业的人,背上突然长疮,大夫无能为力,此时自己知道是今生杀生果报,于是发誓不再杀生,并作放生,此后诊治便有了效力而逐渐痊愈了。在藏地也有很多被医生诊断为必定死亡的病人,若家人去放生、念经,就有逐渐恢复生命的希望。尤其是医生不能诊断的怪病,均是自己前世或今世杀害众生的业感现前,此时唯有放生为好。佛经中也说,放生能延寿。

    佛经云:“虽有杀百人百马之罪,若放一众生,清净彼罪障。若放十三众生,净除万劫之罪障。若有众生尽寿命,为彼作放生,延长其寿命。若三日内必定死亡,即放十三众生,此人能延寿三年。若杀害已经放生过之众生,则有杀百人之过失也。”

    在清朝道光年间有一位太守,身患重病,正在生命垂危之际,他发誓愿:从今之后,饶益一切有情,忏悔自己的业障,舍弃一切世间俗事。当夜,观世音在梦中示现对他说:“你昔日杀业重,今得短命报,幸好此时能发坚固誓愿,唯有放生可以延寿,且可增福禄。”他醒后大有感悟,于是全家戒杀,常常放生,其病体终于痊愈了。确实,放生者现见其延寿,最近藏地炉霍县有一位牧民,多年患疾,十分痛苦,去过很多医院,皆无效益。后来有一位僧人打卦说她前世杀生极多,若不放生,则短命多病。此后她发心放生,便成无病无苦,如今她特别相信因果,每年皆捐款放生。

    若遭遇严重之疾病而接近死亡寿尽之时,只有放生才能延寿无病。从前苏州有一位王大林,他具有大慈大悲心,常常放生。每当看见村中的小孩们捕捉玩弄鱼鸟等动物时,他就致力劝止,并给钱以放生。他平时劝人说:“少年时,必须培养爱惜仁慈物命的美德,不可令他养成残人好杀的坏习气。”他如是于一生中劝人行善断恶,后来得重病将死时,于自己觉知的境界中,圣尊对他说:“你平生放生,有极大功德,将可增福延寿三十六年。”因而得以复活,九十七岁时无病善逝。

    同样,近有一位叫果才的藏族人,由很多空行母等具神通者说,他只能活三十一岁,若能放生诵咒,尚可延寿。他立即放生甚多,每年放生护生,今已五十岁。还有相同的实事,从前有一位屈师,到市镇去买一条赤色鲤鱼放生,后来屈师生病时梦见龙王,邀请他到龙宫,并对他说:“先生本来寿命已尽,因救龙子一命,增延福寿十二年。”他救鲤鱼时四十八岁,后来活到六十岁。所以,在人间寿命不长的人,应当发心放生,才能增福长寿。

    在佛教徒中,深信因果是十分的重要,感应也是非常的奇妙。目前有很多出名医师,亦依放生而治病。四川遂宁市有一位医生,她在海内外影响极大,她的家里挂满了省市中央及国外经其治疗而痊愈的病人敬献的锦旗,以感谢表彰其医术的高明,现在她已是成千上万人的救命恩人。我问过经她治愈的那些人,他们都说,经医疗无效时,这位医生就劝我们放生、念经等,遵照嘱咐,广行放生等善行后,身体就痊愈了。当我听到此语时,对佛语更加生起定解。所以放生也是一种特异功能的治病方法。

    相反,杀生则是短命多病的唯一直接之因,本来能活久时的人,若喜欢杀生,则成短命。藏地阿闍梨阿旺扎巴云:“若行救命放生者,短命亦成延寿命。若杀鱼蛇等含生,长寿者亦成短命。”自古以来,放生转短命为长寿者,不胜枚举。

    我们若能时时以慈心推及物类,自己做到戒杀放生,又广劝他人戒杀放生,则一切事必能吉祥如意。正如《太上感应篇》所说的:“吉神佑之,福禄随之。”全知华智仁波切亦云:“恒时行善放生者,护法地神常佑彼。”《护生的故事》云:“如影随形,古今善恶报应,昭昭分明,感应事迹,历历在目,尚有何疑?”

    放生得利无边

    一切有漏善法中,无有能比放生之功德大。凡其它善业,若自心不净,就无有功德,但放生时,无论其心净或不净,其事皆是直接对众生有利,因此有不可思议的善果,哪怕是放一条生命,功德也无法衡量。因为这些所放的众生,暂时已经解脱难忍遭杀的病苦,再加上放生时念佛号、心咒来加持后,究竟彼等众生也获得不退果位。如《不退轮经》云:“凡闻本师释迦牟尼佛名号者,皆得不退果。傍生闻佛号,亦播下无上菩提之种子,此后得果。”其余佛经云:“闻佛名,或见佛像,生无量德,将得解脱。”《释迦佛传》云:“曾有一大鳖鱼,欲食众多商人,其中商主念佛名号,闻此佛号之功德,鳖鱼转成人身,在释尊教下已得罗汉果。”因此在放生时,切莫忘记念佛号!

    我认为放生就是度化众生。大菩萨度化众生,也是暂时令众生离苦得乐,享受人天福报,究竟解脱生死轮回。放生也同样具备此功德。因此无论出家人或在家居士,凡喜欢放生的人,真是大菩萨,我们应当时时随喜和学习他们的无上行为。比如我们学院里的某位大堪布,他生来喜欢放生,别人对他供养的钱全用为放生。

    如今时逢末法,真正能作利益有情的大德亦属罕见。然一些具备钱财的大法师、大居士,建设工厂等,发心为国家造福,动辄上万上亿;或广为修建、装饰庙宇,而内却无甚僧众闻思修行;或塑造外观既不合佛经要求规范,内又无装藏的佛像等……。这些虽是一种善事,但若能将此钱财用于放生,直接度化无量的众生,岂非更具有无边的功德呀!

    龙树菩萨在《大智度论》中云:“诸余罪中,杀业最重,诸功德中,放生第一。”藏地的梗桑曲扎大师云:“应断杀生,救护放生,于一切身语之善法中,放生功德最大。”《地藏十轮经》云:“设使能戒诸杀生,诸众恭敬成无上,恒时无病延寿命,安乐畅适无损害。一切生生世世处,深信如来之行境,现见佛法及僧众,速得无上菩提果。”

    藏地著名空行母根桑曲珍游行中阴教言《深道总集空行耳传深义莲花心滴》云:“一切高贵卑贱众,今生来世安乐法,无此放生更殊胜。转绕赡洲之功德,等同放生一牛犊。念诵七亿观音咒,等同放生一小牛。吾至阎罗境见此,今莫忘失空行语,励力放生牛犊等,乃有无量功德也。”根据《俱舍论》说:所放生众生躯体愈大,其功德也越大,宰杀愈粗大之有情,其过患亦更大,因为身体大者,有粗相之苦乐感受。

    印光大师总结了放生的十功德:无刀兵劫、集诸吉祥、长寿健康、多子宜男、诸佛欢喜、物类感恩、无诸灾难、得生天上、消灭恶业及四季安宁、生生不息善心相感。

    古往今来,有众多高僧大德致力于放生事业。昔日智者大师,买临海四百多里海滩,作放生池;唐肃宗命天下各州建立放生池,颜鲁公作放生碑文;宋真宗也命天下建立放生池,并把整个西湖划为放生之用;明朝莲池大师建多处放生池,并作《戒杀放生文》流传至今。

    建放生池,立放生碑,或以著文立说等方式劝人放生,随喜赞叹他人的放生功德,捐资或出力助成他人放生善举,建立放生功德会或动物保护委员会等慈善机构,为放生集积顺缘,这些虽不是直接放生,但其功德与自己亲自放生等同。相反,善众捐献用于放生的钱财,则千万不能供作自己使用,比如请客吃饭及旅费等开销,因为这些钱财已变成了众生的生命,挪作它用与杀生过失等同。此外,阻止他人放生,或为其制造违缘,也等同于杀生。《俱舍论》云:“造善作恶,随喜得同样果报。”

    凡放生者,都得四果功德:放生之异熟果者,解脱三恶趣痛苦,其下等发心,放生量少,能转于人道;中等发心,放生量亦为中品,能转于欲界天;若上等发心,放生数量极多,则转生色界、无色界,渐次脱离轮回苦海。放生等流果分二:一感受等流果者,将来生生世世转为长寿无病者;二同行等流果者,未来得人身时,喜欢断杀放生,具足慈悲善心,行持殊胜菩萨道。放生的增上果者,放生者将来不转生于深渊险地,转生之境全是乐意美境,具有饮食、花果等。放生的士用果者,一切生世中,增上所放生之善德。

    放生能得解脱往生

    若能放生,从金刚地狱中也能得解脱。在大藏经中有一公案:曾于印度,有一外道名为赤建,欢喜食肉饮血,杀生上万。以此果报,死后径堕十八地狱,后生金刚地狱,每刹那中感受百死百活,受无边痛苦。尔时阿难陀观见其不净众生之苦,白佛陀而言此事。佛告阿难:“此人在世喜食肉血,现即受杀生之报。”复次阿难乞求阎罗法王言:“于此人有何解脱之方便?”法王答言:“若欲此人从恶趣中得解脱,于此世间当作大量放生。”次后此人因阿难为之广作放生,即从金刚地狱中解脱也。

    从前舍卫城有一富贵人家,生了一个具各种相好的儿子。有一天在河边,因高兴而互相争抱此子,突然失手掉入河中,遭一大鱼所吞。在河下游的一户无子女的人家,网到了这条大鱼,打开鱼腹时,见有一活生生的小孩,遂高兴抱起,将其养大,长大后出家,证得了阿罗汉果。众弟子问释迦牟尼佛,何以此小孩掉入河中不死?佛说:“往昔毗婆尸佛讲述断杀放生的功德时,有一施主,立誓戒杀放生。此施主因而在生生世世中感得身色端严,即使落入巨鳌口中也能安然脱身,并在今生证得阿罗汉果。”

    以前有一施主经常供养一塔,名观音塔。施主无子,一日在塔下立誓,如不赐给我儿子,则将摧毁此塔。塔里的神人非常害怕,但又无法使其生子,便往帝释天那里请求。帝释天乃派一将死的天人投胎。此天人因欲往人间出家,不愿转生到这施主家。帝释天答应如投胎后,父母不让其出家,则尽力相助。于是这天人便投胎到施主家,长大后父母果然不许其出家。这天人转生的小孩想,得此宝贵人身若不能出家,则无甚意义,便想自杀。但跳河时,河水倒流。跳崖时,亦不能死。当时国王的法律很严厉,便又故意作强盗,使己被捕,但执刑时射出的弓箭,都一一返回。国王很吃惊,向其道歉。后在国王的帮助下,其家人终于准许他出家,不久证得阿罗汉果。佛陀告诉众弟子此人的前世因缘,因以前他曾救过一个行将被杀的人,因而在五百世中不受畏惧,地水火风也不能加害,并在今生证得阿罗汉果。

    放生是无畏布施。如云:“无畏布施即放生。”又《念住经》云:“一切律仪中,生善趣之胜因,即是施命戒。”《放生功德论》云:“若欲善趣之乐,放生能得人天福报。若欲自得寂灭,放生即得声闻罗汉果。若以菩提心所摄,放生则成佛果之因。若愿上师住世,放生即能感得上师长久住世。若欲自己长寿,放生成为殊胜长寿法。此有无等之功德。”

    放生也是往生净土的主因。《寿无量光功德庄严经》说十种往生因,此十种因虽有不同解释法,但放生及劝人放生,多被解释是其中二种因。

    又据《中阴教言论》,今生放生,到中阴时,其所放之众生会来到面前为你引接指路,而往生自己所欲的净土。若杀生,则其所杀之众生,彼时会显现为极为愤恨,而致使自己被强力引入地狱中。

    经常放生的人,能立即往生极乐世界。如藏地恰美仁波切终生劝请他人放生,圆寂时直生西方极乐刹土。在汉地宋朝永明大师,平常买鱼虾等精进放生,后来以此功德力,其已往生极乐世界,证得上品上生,此类故事皆为许多历史所记载。

    结语

    关于放生的功德与杀生的过失,在浩如烟海的佛经论典中,尚有甚多的教言及公案,其理论论述也不可穷尽。本文所及只是大海中的一滴,限于篇幅,不再赘述。藉此,具智之人定会举一反三,明知得失,慎重取舍,而遵照圣者法王晋美彭措金刚上师所极力倡导的那样,广行放生事业,利益群生。

    科技外物高潮时,内心烦恼亦增盛,

    悲心减灭增残杀,见此世界真悲伤。

    吾等大师释迦尊,利众舍生难穷计,

    吾等弟子应沉思,以何行为作追随?

    一切证悟深境界,皆依大悲及信心,

    若无此因仅精进,如同空中觅鲜花。

    一切有漏善法中,戒杀放生最殊胜,

    我此再三作祈祷,劝请行此胜妙道。

    此善为主三世善,回向遍空三界众,

    愿彼暂得人天福,究竟往生极乐刹。

    此文若有利众义,上师空行诸护法,

    恒时守护此妙法,愿将周遍赡部洲。

    此《放生功德甘露妙雨》是由汉地虔诚信众劝请,索朗达吉于法务繁忙中,

    依印、藏、汉甚深经论造于五明佛学院南方摩尼宝洲,善也!

    藏历丁丑年四月二十五日

    公元一九九七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