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航大师全集
作者:慈航大师
第一册 相宗十讲
壹、百法入门讲话 贰、唯识三字经讲话 叁、唯识三十颂讲话 肆、唯识二十颂讲话
伍、八识规矩颂讲话 陆、观所缘缘论讲话 柒、六离合释讲话 捌、因明入门讲话
玖、因明入正理论讲话 拾、真唯识量讲话    
第二册 大乘起信论讲话
自序 大乘起信论讲话    
第三册 十二门论讲话
十二门论讲话      
第四册 成唯识论讲话
自序 成唯识论讲话(卷一) 成唯识论讲话(卷二) 成唯识论讲话(卷三)
成唯识论讲话(卷四) 成唯识论讲话(卷五)    
第五册 成唯识论讲话续
成唯识论讲话(卷六) 成唯识论讲话(卷七) 成唯识论讲话(卷八) 成唯识论讲话(卷九)
成唯识论讲话(卷十)      
第六册 菩提心影
序文 释疑篇 对于佛教误会之解释 佛教可以救国
怎样知道有观音菩萨 人生问题 五戒十善是做人的根本 为甚么要皈依三宝
因果的研究 脱苦希望    
第一册 相宗十讲 壹、百法入门讲话
    释迦世尊住世说法,本来是随机施教,无所谓大、小乘的分别。到了释迦佛灭度之后,龙树、无著两位大士专门提倡大乘的时候,那就变成了分河饮水:龙树专门弘扬“真空”的大乘,那是属于“般若”系的;无著专门提倡“幻有”的大乘,那是属于“瑜伽”系的。这两系的教理本来是相成而不相离,不过在说法方面有一点差别罢了。

    无著菩萨是根据世尊所说的六经:《解深密经》、《密严经》、《楞伽经》、《华严经》(已译)、《如来出现功德庄严经》、《大乘阿昆达磨经》(末译》,肃一以《解深密经》及弥勒菩萨所说的《瑜伽师地论》为主要,内容是把世尊所说的“万法唯识”的法相,略成六百六十法。到了无著菩萨的兄弟——世亲论师,他造了一部《百法明门论》,意思就是说,由此《百法论》,就可以入《大乘》之门径。但论文太简,注释太繁,像后来根机钝的人恐怕难以入门,所以我现在把它浅显的讲出来,当做讲义看亦无不可。

    不过“百法”的次第是以“心法”在前,我现在是先讲“心所”,用意是要人们先明白了“心所法”之后,把这些零零碎碎的法相名词弄清楚了,待后来讲到“八识心王”的时候,只要把“五十一个心所”分配一下就够了,再不要麻烦第二次来解释“心所”。这是我先讲“行蕴”的一点意见。

    先释行蕴

    “唯识”的基础,先学“五蕴”和“百法”。“五蕴”的次第——(1)色蕴,(2)受蕴,(3)想蕴,(4)行蕴,(5)识蕴。“百法”的次第——(1)心法,(2)心所有法,(3)色法,(4)不相应行法,(5)无为法。“五蕴”摄一切有为法尽,包含“百法”中九十四法,《俱舍论》云:“蕴不摄无为。”故“五蕴”较“百法”不过缺六种“无为法”而已。

    “行蕴”在五蕴中居第四位,然讲行蕴时应分为二——(1)心相应行(即五十一心所法),(2)心不相应行(即二十四不相应行法)。所谓“相应”与“不相应”者,即与心王相应及不与心王相应是也。

    兹先讲与心王相应之五十一“心所有法”,简称“心所法”,计分六位:其一为“遍行”,其二为“别境”,其三为“善”,其四为“根本烦恼”,其五为“随烦恼”,其六为“不定”,今依次说明。

    测

    验

    唯识的基础先学甚么?五蕴的次第是怎样?

    百法的次第是怎样?五蕴比较百法是缺了甚么?

    行蕴分几?甚么是心相应?

    甚么是心不相应?怎样叫做相应?

    怎样叫做不相应?五十一心所法分几位?

    第一位叫甚么?

    其一“遍行”五:

    (1)触:甚么叫做“触”呢?“触”是“接触”,就是“根”同“境”相接触的时候:中间才能发生“识”的作用,那末“触”是根、境、识三和的“因”,“三和”是触所得的“果”,又由触境之后方能去作意。

    (2)作意:甚么叫做“作意”呢?“作意”就是“注意”,也就是“留意”。但作意有时在触之前,那是因为先警觉了心王心所的“种子”,然后才去触“境”;现在是触境在先,然后才去注意观察。八个心王“现行”缘“境”时,都不能离开这“作意”,你看这“作意”的心所,它的功用大到甚么样的地步!

    (3)受:甚么叫做“受”呢?“受”是“领受”,因为前面“根”同“境”既然相接触了之后,再加上一番“作意”的工夫,那末这领受前境是自然而然的。“受”有“三受”——①“苦受”,是逆境时有;②“乐受”,是顺境时有;③“舍受”,是不逆不顺的时候才有。或有开为“五受”,那是再加上“忧受”和“喜受”而已。这不过是在前五识叫做苦受和乐受,在第六识叫做忧受和喜受;至于舍受是不论前五识和第六识,都是一样。

    (4)想:甚么叫做想呢?试看想字上面是个“相”字,下面是个“心”字。“相”是“形相”,心是“心念”,也就是能缘的“心”对所缘的“境”,缘过了之后,在心中有这种形像,常常浮在我们心中,这就叫做“想”。但是“想”也有“善”和“恶”两种不同,看他所想的境界是怎样。大约凡夫心中总不出“憎”和“爱”两个想念吧。

    (5)思:甚么叫做“思”呢?平常都是把这思想两个字连在一起,以为思就是想。其实在唯识学上解释起来,就有点不同;“想”是“想像”,“思”是“行为造作”。你看相差到那里去了?因为我们日常的工作不是想想就算了事,并且要一继续造作。

    例如在“善”的方面讲,心里想了要去救人,那是要实行去做救人的事情:在“恶”的方面也是一样,想要去害人,也就要实行去做害人的勾当。纵然是环境不许可你即刻去做得到,但是在你心里面已经种下了“善”和“恶”的种子。可见思想这两个字,是有大大的不同;最简单的说明:“想”是“理想”,“思”是“行为”。

    上面把这五个“遍行”略略的解释了一下,但是这五个为甚么要叫做“遍行”呢?因为“遍”是“普遍”,“行”是“行动”,就是说,这五种行动它的领权范围很大,它活动到一切心、一切地、一切性、一切时,都有它们的踪迹。表列如左:

    遍

    行

    触遍四一切一切心——八识心王

    作意

    受一切地——三界九地

    想一切性——善恶无记

    思一切时——过现未来

    只要你有起心的时候,它们五个心所都是“跟随着你”,所以叫做“遍行”。

    测验甚么叫做触?触是三和的因还是三和的果?

    触在作意后面是甚么意思?作意在触前面又是甚么意思?

    甚么叫做作意?作意在每个识上都有它吗?

    甚么叫做受?领受甚么境界?

    受有几种分别?苦受、忧受是缘的甚么境?

    测验乐受、喜受是缘的甚么境?舍受又是缘的甚么境?

    苦受和乐受是属于甚么识?忧受和喜受是属于甚么识?

    舍受是属于甚么识?甚么叫做想?

    想是善还是恶?甚么叫做思?

    想和思两个意义同不同呢?这五个是心王,还是心所?

    这五个为甚么要叫它是遍行?遍那四种一切呢?

    甚么叫做一切心?甚么叫做一切地?

    甚么叫做一切性?甚么叫做一切时?

    甚么叫做三界?甚么叫做九地?

    其二“别境”五:

    (1)欲:甚么叫做“欲”呢?“欲”是“欲望”。也就是“希望”。不过这希望也有好有坏,若是希望财、色、名、食、睡,那是下地狱的五条根本,这固然是不好的希望;如果是望成佛作祖,弘法利生,所谓希贤希圣,那又何尝不是好呢?

    (2)胜解:甚么叫做“胜解”呢?“胜”是“殊胜”,“解”是“见解”,“胜解”就是一个人得了一种“殊胜的见解”。例如学佛的人见到佛学上的道理,是真实的确,如是依佛的道理去实行,实实在在是可以自利利他,离苦得乐。这种殊胜的见解是根本不能变动的。

    (3)念:甚么叫做“念”呢?“念”是“忆念”,也就是所学所修的“正念”:不可一暴十寒,要朝于斯,夕于斯,念念不忘,明记在心,这就叫做“念心所”。

    (4)定:甚么叫做“定”呢?“定”是“三昧”,译为“正受”或“正定”,即“禅定”之一。欲界凡夫缘境,多属散乱,心不专一;唯有修养者能之,或修“事观”,或修“理观”。如观莲华及佛菩萨形像等,此名“事相观”;如能观苦、空、无常、无我之理,此名“理相观”。

    (5)慧:甚么叫做“慧”呢?“慧”是“智慧”,但慧有“世间慧”和“出世慧”。世间慧名有漏慧,慧中带有烦恼,故名“有漏慧”。若圣智现前,般若智光,那是属于“无漏慧”。吾人学佛,属后一种。这五种为甚么不叫它是“遍行”呢?因为它们不是普遍一切心的,第八识就没有。然而为甚么又要叫它是“别境”呢?因为这五种是“各别缘境”。表列如左:

    别境

    欲——所乐境——希望为性

    胜解——决定境——印持为性

    念——曾习境——忆念为性

    定——所观境——心一为性

    慧——所观境——拣择为性

    测验甚么叫做欲?欲是善性,还是恶性?

    甚么叫做胜解?得了胜解的人,又有甚么好处?

    甚么叫做念?甚么叫做定?

    甚么叫做三昧?三昧的名称有多少?

    甚么叫做慧?慧的性质,完全都是善的吗?

    怎样叫做善慧?怎样叫做恶慧?

    甚么叫做有漏慧?甚么叫做无漏慧?

    这五种为甚么不叫做遍行?为甚么叫它是别境?

    欲是缘甚么境?

    定慧是缘甚么境?

    定和慧有甚么分别?五种别境各以何为性?

    其三“善”十一:

    (1)信:甚么叫做“信”呢?信有三种――一是“信实”二是“信德”,三是“信能”。

    甚么叫做“信实”呢?“实”是“实事”和“实理”。例如父母师长、法律伦理,这是世间上有这种事实:我们应当要孝顺父母师长;遵守法律,合乎伦理,这叫做“信事”。例如佛说的四谛以及唯识、中观之理,这是千古不移的,这叫做“信理”。

    甚么叫做“信德”呢?“德”是“功德”和“道德”。例如佛教所说的佛法侩三宝的“功德”,以及世一间圣贤的“道德”这都是真真实实有的,我们不能拨无其事,这叫做“信德”。

    甚么叫做“信能”呢?“能”是“能力”。例如佛说的“善业可以感善报”,佛说的“恶业可以感恶报”,信这善恶的“业力”比甚么都更厉害,这叫做“信能”。

    吾人能够信仰上面这三种实、德、业,而始终不沦,这就叫做“信”。

    (2)精进:甚么叫做“精进”呢?“精”是“不杂”,“进”是“不退”,也就是努力为善和努力断恶。“精进”同“勤”有一点不同,因为“勤”可以通三性;勤而为“善”,亦可以勤而为“恶”,乃至耕田种地,是属于无记性。“精进”则不然,它是完全属于“善”的一方面说,所谓努力“断恶”,努力“修善”是也。若是就损人灭理为非作恶方面说,虽勤亦名“懈怠”,不可去做的,故“劲修戒定慧,息灭贪瞋痴”,这就叫做“精进”。

    (3)惭:甚么叫做“惭”呢?要“惭”是“羞耻”,就是耻不如人。人有学问道德,我为甚么及不上他呢?并且我是这样一个有声望的人,奉持这样一种善的教法,怎样可以做耻不若人的恶事呢?这真是对自己不住啊,这就叫做“惭”。

    (4)愧:甚么叫做“愧”呢?愧的性质本来同惭一样,平常都是把惭愧两个字连在一起。不过“惭”是对“自己”说,“愧”是对“别人”说的,就是正要作恶的时候,恐怕别人诽谤,社会批评,并受法律的处罚,假如照这样子去为非作歹,是对别人不住啊,这就叫做“愧”。

    (5)无贪:甚么叫做“无贪”呢?“贪”是“贪爱”,贪恋世间上的财色名利,过分追求,非义而取,并且对于自己所得的财法悭吝不舍,不肯惠施于人。若能广布施行,即为“无贪”。

    (6)无瞋:甚么叫做“无瞋”呢?“瞋”是“瞋恚”,逆境当前,不能忍受;加害有情,横起暴恶;饥渴寒热来的时候,常发忿怒,缺少涵养。若能修忍辱行,即为“无瞋”。

    (7)无痴:甚么叫做“无痴”呢?“痴”是“愚痴”,又叫做“无明”,就是“不觉”的异名;起诸邪见,谤无因果,事理不明,是非不辨。若能随智慧行,即为“无痴”。

    以上“无贪”、“无瞋”、“无痴”名“三善根”,一切善法由此而生,故名为“根”。

    (8)轻安:甚么叫做“轻安”呢?“轻”是“轻快”,“安”是“安乐”。烦恼是粗重的别名,脱离了烦恼的重担,故得身“轻”心“安”,方能成办世间一切善法的大事。就是以无贪、无瞋、无痴三善根为体,断除诸烦恼,故名“轻安”。

    (9)不放逸:甚么叫做“不放逸”呢?“放”是“放荡”,“逸”是“奔逸”,是以贪、瞋、痴“三毒”为体,成就一切恶事。今不放荡奔逸,是以无贪、无瞋、无痴、精进“四法”为体,成就一切善法,故名“不放逸”。

    (10)行舍:甚么叫做“行舍”呢?“行”是“行蕴”,“舍”是“舍弃”。行蕴的舍是简别不是受蕴中的舍,因受蕴中有三种受――①苦受,是领受逆境;②乐受,是领受顺境;③舍受,是领受不逆不顺的中庸境,那个舍受是无记性。现在行蕴中的舍是属于“善性”,怎样知道行舍是善性呢?因为“行”可以作修行的行字来讲,“舍”就是舍弃执着。我们凡夫有两种最大的毛病,一是不肯修行,二是修了一点行,就有许多执着。能够布施,舍弃执着布施的相;能够持戒,舍弃执着持戒的相,这种人恐怕好像凤毛鳞角一样。现在能够一方面修行,一方面又没有执着,这岂不是属于“善性”吗?况且修行成佛,好像走路一样,如果不肯舍弃后面一步,怎样可以往前进一步达到你的目的地呢?学佛如果不肯舍弃执着,怎样可以达到成佛之目的――涅槃――到彼岸?所以叫做“行舍”。

    (11)不害:甚么叫做“不害”呢?“害”是“损害”。例如损害人的生命,损害人的名誉,损害人的财产,这都是恼害有情的恶事;学佛的人是要利乐一切有情啊,所以叫做“不害”。

    上面十一种善法的意义及相联的关系,已讲完了。

    测验甚么叫做信?信有几种分别?

    甚么叫做信实?甚么叫做信德?

    甚么叫做信能?甚么叫做精进?

    甚么叫做惭愧?甚么叫做无贪?

    甚么叫做无瞋?甚么叫做无痴?

    甚么叫做轻安?甚么叫做不放逸?

    甚么叫做行舍?甚么叫做不害?

    其四“根本烦恼”六:

    现在再来谈谈“烦恼心所”,先讲“根本烦恼”:

    (1)贪:甚么叫做“贪”呢?“贪”是同“无贪”相反,对于人间天上有漏的乐境不知道这是虚幻,认为是真实,不但不肯布施众生,反悭吝不舍,越分追求,非义而取,就叫做“贪”。

    (2)瞋:甚么叫做“瞋”呢?“瞋”是同“无瞋”相反。有瞋心的人不但见到违逆我的一人,含恨忿怒,乃至自己的父母师长最亲爱的人,他亦常常发怒。这虽然是宿世孽障,其实是没有养成慈悲的习惯所致,故凡无“慈悲心”的人,就叫做“瞋”。

    (3)痴:甚么叫做“痴”呢?“痴”是同“无痴”相反,不是完全无知,即对于一切事理没有正知正见,以是为非,执非为是,因果迷乱,义理全乖。故凡是“无明迷昧”的人,就叫做“痴”。

    这种痴迷也有两种――①俱生无明,是属于先天的;②分别无明,是属于后天的。甚么叫做“俱生无明”呢?即是与身俱生,生下来就有的。甚么叫做“分别无明”呢?即是与俗同污,长大了染习的。因此而有“我执”,因此而有“法执”,造成了“根本烦恼”的主因。今列表以明之:

    测验烦恼有几类?甚么叫做根本烦恼?

    甚么叫做随烦恼?甚么叫做贪?

    甚么叫做瞋?甚么叫做痴?

    为甚么要叫它是三毒?为甚么又要叫它是三恶根?

    甚么叫做俱生无明?甚么叫做分别无明?

    甚么叫做无明?第七识有几种执?

    第六识有几种执?能不能画一个表来看?

    (4)慢:慢有七种,今依次说明如左。

    ①慢:甚么叫做“慢”呢?分为二种――一是“于劣计己胜”,即对方的学问道德不如我,我轻慢他,看他不起。二是“于等计己等”,即对方的学问道德同我一样,我以为他既然没有超过我的本事,我为甚么要恭敬他呢?这两种都叫做“慢”。

    ②过慢:甚么叫做“过慢”呢?亦有二种――一是“于等计己胜”,对方的人本来是同我相等,但我不承认,还以为要比他好,怎样肯虚心恭敬他呢?二是“于胜计己等”,对方的人本来是胜过我,但是我不肯服从,总以为我同他差下多,为甚么要恭敬他呢?这两种人都叫做“过慢”。

    ③过过慢:甚么叫做“过过慢”呢?就是“于胜计己胜”,对方的学问道德本来超过我千万亿倍,我不但不赞成,反而说:“我胜过他多多啦!”这样的夜郎自大,贡高我慢,即,叫做“过过慢”。

    ④我慢:甚么叫做“我慢”呢?这是在五蕴和合的身上,或计色蕴为“我”,其余的为“我所”,或计受为“我”,计其余的蕴为“我所”。这是在“五蕴身”上随执一蕴,或二蕴,或三蕴,……为有“实我”,而起的傲慢,即是我大、我高、我胜,所以叫做“我慢”。

    ⑤增上慢:甚么叫做“增上慢”呢?这正是“未得谓得,未证谓证”,自己没有得到菩提涅槃之法,妄谓已得;没有证到三乘正果,妄谓已证。这比前面的慢、过慢、过过慢三种更加厉害啊。因为前面不过在劣、等、胜三种上起慢,现在根本上未得说得,未证说证,这岂不是更荒唐吗?

    ⑥卑劣慢:甚么叫做“卑劣慢”呢?这有两种解释,一是有多分的胜过于我,我执着不过少少不如他,所差的也差不了多少,不过是“一点半点”而已。二是自甘卑劣,我们可常听到一种人说:“读书也是人,我不读书,难道就不是人吗?他研究佛学也是和尚,我不研究佛学,难道不是和尚吗?”这种“自暴自弃”的心理,就是千佛出世,也不能奈何他。

    ⑦邪慢:甚么叫做“邪慢”呢?就是“慢上起邪”,不但是自己无德,执着以为有德,反谓佛菩萨以及一切圣贤不过如是,我为甚么要恭敬礼拜他呢?何况一切比佛菩萨次一等的善知识,那更何必去礼敬他呢?这种“慢上加邪”,是到了极点,所以叫做“邪慢”。

    上面这“七种慢”的内容虽然各各有异,然而“高举”为性,却是一样相同的。

    (5)疑:甚么叫做“疑”呢?“疑”是“信”之反,就是对于“三宝”的功德、“四谛”的真理、“因果”的能力,都是“犹豫狐疑”,究竟是有呢?还是没有呢?有了疑,当然是不生一切善法。

    测验慢有几种?甚么叫做慢?

    甚么叫做劣?甚么叫做等?

    甚么叫做胜?甚么叫做于劣计己胜?

    甚么叫做于等计己等?

    甚么叫做于胜计己等?甚么叫做过慢?

    甚么叫做过过慢?甚么叫做于等计已胜?

    甚么叫做我慢?甚么叫做于胜计己胜?

    甚么叫做蕴外有我?甚么叫做计蕴为我?

    甚么叫做卑劣慢?甚么叫做增上慢?

    甚么叫做疑?甚么叫做邪慢?

    (6)不正见:甚么叫做“不正见”呢?就是“知见不正”。不正见有五种,今依次说明如左:

    ①身见:甚么叫做“身见”呢?梵语叫做“萨迦耶见”。“萨迦耶”译言为“身”,或叫做“我”,合言之,就是“身见”或“我见”。又“萨”是败坏义,“迦耶”是和合积聚义,意思就是说,此身既是“四大”与“五阴”和合所成,那里有一个“常恒不变”的“真我”?执“一”或执“遍”,以为他是“主宰者”,这是一种错误的见解。

    ②边见:甚么叫做“边见”呢?就是在前面“我见”上,执“断”或执“常”。怎样“执断”呢?他说人死如灯灭,一死永死,没有甚么善恶升沉轮回的一件事。如果真是照他这样说,那善恶因果报应岂不是没有吗?拨无因果是佛学上最不赞成的一种大邪见。还有一种是“执常”的人,也是不对的,他说:“人死还是为人,生生世世都是为人;畜死还是为畜,生生世世都是为畜。”如果照这样的见解推下去,那末,穷的生生世世都是穷,富的生生世世都是富,男的生生世世都是男,女的生生世世都是女,这种不平等的制度是谁在那里创造呢?难道真是上帝吗?那个上帝真是坏极了!作善何为?作恶何畏?扰乱社会,莫过于这种言说。至于甚么“神我”,那更是荒唐极了。

    ③邪见:甚么叫做“邪见”呢?计有三种,今分别说明如左:

    A.谤因果:又分作两种解释,一是“谤因”,二是谤果。甚么叫做“谤因”呢?因有五支――a.无明、b.爱、c.取,这三支叫做“惑”,就是“烦恼障”;d.行、e.有,这两支叫做“业”,就是“业障”;这种人他以为没有“烦恼”和“业”,这叫做“谤因”。甚么叫做“谤果”呢?果有七支――a.识、b.名色、c.六入、d.触、e.受,这五支是现在的果报,f.生、g.老、死、忧悲、苦恼,这两支是未来的果报,综合起来说,都属于“苦”,就是“报障”。这惑、业、苦又名“三障”,又名“三道”。如果有这种邪见的人,他说没有这“十二因缘”,是故名为“谤无因果”。还有一种邪见,诽谤没有善行恶行,也叫做“谤因”,诽谤没有善恶果报,也叫做“谤果”。

    B.谤作用:甚么叫做“谤作用”呢?这也可以分为三种――a谤无“此生”到“来世”的作用,这是“断灭”的见解。b.谤无“种子”和“任持”的作用,这是“无父无母”的见解。c.谤无“化生有情”、“中阴身去投胎”的作用,这是没有“结生相续”的见解。这均叫做“谤作用”。

    C.谤善事:甚么叫做“谤善事”呢?他说:“世间决定没有证阿罗汉的人。”这叫做拨无涅槃,坏善事、断善根的心行,实是最大的邪见。

    ④见取见:甚么叫做“见取见”呢?见,就是前面的“我见”、“边见”、“邪见”;这种人在这三种见上执着为最胜、最妙、最上,又叫做“非果计果”。例如有一种外道生到无想天或非非想天,本来是有漏天,他误认当做涅槃妙果,所以叫做“非果计果”。

    ⑤戒禁取见:甚么叫做“戒禁取见”呢?“戒”是“性戒”,如杀、盗、淫、妄之类;“禁”是“遮禁”,如饮酒、食肉之类。持“戒”持“禁”,本来是“善法”,为甚么又把它入在“不正见”之内呢?这是过在“执取”。有一种外道,执着不食牛肉、不食狗肉,以为这是持戒,其实一切众生的肉都是不可以食的。何故有这种不平等之戒呢?因为他们外道的始祖得了天眼,看见一条牛生天,他以为牛是由吃草而生天;他又看见一只狗生天,他以为狗是由吃粪而生天;他不知道牛和狗生天,是由过去“宿因”所致,于是他自己要生天,也学吃车和吃粪,自吃劝人,久之就成了一种外道教。因此,所以叫做“戒禁取见”,又叫做“非因计因”;因为吃草吃粪不是天生的“因”,他妄计为“因”啊。

    上面根本烦恼本是六种,现在开为十种:贪、瞋、痴、慢、疑叫做“五钝使”,身、边、邪、见、戒叫做“五利使”,总名之“十使”。

    测验不正见分开有几种?身见梵语叫做甚么?

    萨迦耶见是甚么意义?甚么叫做边见?

    边见有几种?甚么叫做常见?

    甚么叫做断见?甚么叫做邪见?

    十二因缘,因和果各有几支?烦恼有几支?

    业有几支?苦有几支?

    甚么叫做谤因?甚么叫做谤果?

    甚么叫做谤作用?甚么叫做谤化生有情?

    甚么叫做结生相续?甚么叫做见取见?

    甚么叫做非果计果?甚么叫做戒禁取见?

    甚么叫做非因计因?五钝使是那几种?

    五利使是那几种?根本烦恼如何开为十种?

    其五“随烦恼”二十:

    上面讲的是“根本烦恼”,以下来讲“随烦恼”,计分三种――一是“小随烦恼”,二是“中随烦恼”,三是“大随烦恼”,今依次说明之。“小随”分十:

    (1)忿:甚么叫做“忿”呢?要“忿”是“心愤”,就是遇到逆境的时候,不能忍受,而发忿怒,或骂或打,故名为“忿”。

    (2)恨:甚么叫做“恨”呢?“恨”是“不舍”,就是忿怒以后,事虽已过,结怨在心,怀恨无已,故名为“恨”。

    (3)覆:甚么叫做“覆”呢?“覆”是“隐藏”,自己所作过恶,不欲人知,他人正教诲时,不肯发露,掩盖过失,故名为“覆”。

    (4)恼:甚么叫做“恼”呢?“恼”是“陵犯”,性情暴恶,语意粗蛮,不顾仁义道德,不论亲疏尊卑,一遇逆境,即恼害于人,故名为“恼”。

    (5)诳:甚么叫做“诳”呢?“诳”是“虚伪不实”,诈现功德,矫妄于他,故名为“诳”。

    (6)谄:甚么叫做“谄”呢?“谄”是“谄媚于人”,假现礼节,心不诚实,伪作威仪,承事敬奉,故名为“谄”。

    (7)憍:甚么叫做“憍”呢?“憍”是“倨傲”,恃己有德有能。例喻鸟类有“八憍”,人性亦然。分别说明如左:

    ①壮盛憍――如鸱鸟――自恃年壮。

    ②姓憍――如枭鸟――自恃族姓。

    ③富憍――如雕鸟――自恃大富。

    ④自在憍――如鹫鸟――自恃自在。

    ⑤寿命憍――如乌鸟――自恃长命。

    ⑥聪明憍――如鹊鸟――自恃聪明。

    ⑦行善憍――如鸠鸟――自恃行善。

    ⑧色憍――如鸽鸟――自恃色相。

    (8)害:甚么叫做“害”呢?“害”是“损害”,结怨于人,怀怨在心,种种违害,骚乱有情,故名为“害”。

    (9)嫉:甚么叫做“嫉”呢?“嫉”是“嫉妒”,妒忌他人,所谓妒贤、妒能、妒名、妒利、妒色,种种妨碍他人,故名为“嫉”。

    (10)悭:甚么叫做“悭”呢?“悭”是“吝啬”,吝惜自己的财法,不肯惠施于人,故名为“悭”。

    以上十种“各别”而起,行相粗猛,唯“第六意识”才有,故名“小随”。

    上来小随讲毕,“中随”分二:

    (11)无惭:甚么叫做“无惭”呢?不尊重自己的人格,不爱护自己的教法,自暴自弃,故名“无惭”。

    (12)无愧:甚么叫做“无愧”呢?不怕对别人不住,不畏讥诮,不惧刑罚,不听劝告,不避嫌疑,故名“无愧”。

    以上二种:“自类”俱起,“二法”并起,遍“不善性”,一切恶法悉从而生,故名“中随”。

    上来中随讲毕,“大随”分八:

    (13)不信:甚么叫做“不信”呢?不信因果,诽谤圣贤,不敬有德,不亲贤善,实事真理一切拨无,故名“不信”。

    (14)懈怠:甚么叫做“懈怠”呢?就是懒惰的异名,不精进断恶,不努力为善,生为走肉行尸,死与腐草同朽,蹉跎岁月,虚度光阴,故名“懈怠”。

    (15)放逸:甚么叫做“放逸”呢?放荡纵逸,心不防护,廉耻不顾,道德丧失,故名“放逸”。

    (16)惛沉:甚么叫做“惛沉”呢?神志昏蒙,多增睡眠,妨碍止观,不修正道,故名“惛沉”。

    (17)掉举:甚么叫做“掉举”呢,神魂下定,多增散乱,妄想纷飞,不能止息,故名“掉举”。

    (18)失正受:甚么叫做“失正受”呢?失正受又名“失正念”,正念既失,邪念增长,禅定智慧悉皆散失,所有功德忘失忆持,故名“失正受”。

    (19)不正知:甚么叫做“不正知”呢?“知”是“知见”,知见不正,就是“邪见”,邪见入心,不信“正法”,拨无因果,诽谤圣贤,故名“不正知”。

    (20)散乱:甚么叫做“散乱”呢?“散”是“分散”,“乱”是“扰乱”,使令心志不能统一,妨害禅定的功能,故名“散乱”。

    以上八种:“自类”俱起,遍“不善性”,遍染“二性”(不善性及有覆无记性)故名“大随”。由此推知,“根本烦恼”如树之根,“随烦恼”如树之枝,一切“染法”皆随“根本烦恼”而生,故“随烦恼”略则二十,广可无量。

    其六“不定”四:

    (1)悔:甚么叫做“悔”呢?“悔”是“追悔”,或作“懊悔”,又名“恶作”,即意为“恶所先作”,可分为四:

    ①已作善事,悔之何不早作?此“事”本是“善”,“悔”亦是“善”。

    ②已作善事,悔之何必去作?此“事”虽属“善”,“悔”是属“恶”。

    ③已作恶事,悔之何必去作?此“事”虽属“恶”,悔是属“善”。

    ④已作恶事,悔之何不早作?此“事”本是“恶”,“悔”亦是“恶”。

    如上言②③两项,一则“事善悔恶”,一则“事恶悔善”,故名“不定”。

    (2)眠:甚么叫做“眠”呢?“眠”是“睡眠”。若为修持功德,调摄身心,此名为“善”;若为睡眠无度,不修正业,此名为“恶”,故名“不定”。

    (3)寻:甚么叫做“寻”呢?“寻”是“寻求”,即是“粗想”的思量。若思量是“善”,固属是“善”;若思量是“恶”,乃属于“恶”,故名“不定”。

    (4)伺:甚么叫做“伺”呢?“伺”是“伺察”,即为“细想”的计较。若计较为“善”,固属是善;若计较为“恶”,乃属于恶,故名“不定”。

    上来从“遍行”起至“不定”止,是“五十一个心所”活动的情形,即“相应行心所有法”。

    测验随烦恼有多少?甚么叫做忿?

    甚么叫做恨?甚么叫做覆?

    甚么叫做恼?甚么叫做诳?

    甚么叫做谄?甚么叫做憍?

    甚么叫做害?甚么叫做嫉?

    甚么叫做悭?憍有几种?

    甚么叫做无惭?甚么叫做无愧?

    甚么叫做不信?甚么叫做懈怠?

    甚么叫做放逸?甚么叫做惛沉?

    甚么叫做掉举?甚么叫做失正受?

    甚么叫做不正知?甚么叫做散乱?

    甚么叫做自类俱起?甚么叫做遍不善性?

    甚么叫做遍染二性?小随有几个?

    中随有几个?大随有几个?

    不定有几个?甚么叫做悔?

    悔有几类?甚么叫做眠?

    甚么叫做寻?甚么叫做伺?

    现再讲与心王不相应行之二十四种“不相应行法”,简称“不相应法”,今依次说明之。

    (1)得:甚么叫做“得”呢?“得”是假立的名字,例如得钱,所得的是钱,不是得的得;又如得食,所得的是食,不是得的得。因为凡夫有所得之心,圣人有所得之果,未获既获,得已成就不失,皆名为“得”。

    (2)命根:甚么叫做“命根”呢?“命根”亦是假设的,由寿、暖、识三法上假和合而成。寿、暖、识三法若舍弃了一样,命根就不能存在,故“命根”亦是假名。

    (3)众同分:甚么叫做“众同分”呢?“众”是“大众”,“同”是“相同”,“分”是“一分”。就是说:在大众之中同是一分。例如彼此皆人,同是人众中一分,若彼此皆畜,那末,同是畜生众中一分;天同分、鬼同分亦然,故“众同分”亦是假名。

    (4)异生性:甚么叫做“异生性”呢?“异”是“异类”,又是“变异”;“生”是“众生”,又是“生死”;“性”是“性质”。就是说,异类受生,入驴胎,出马腹,上天堂,下地狱,故名“异类”;轮回六道,故名“变异”;性质各各不同,故名“异生性”。

    (5)无想定:甚么叫做“无想定”呢?“想”,就是“想心所”。入此定者,止其想心,厌想如病如痈,灭第六“意识”,不起“现行”,如石压草,如夹冰鱼;出定还想,是“外道定”,故名“无想定”。

    (6)灭尽定:甚么叫做“灭尽定”呢?灭尽定又叫做“灭受想定”。在心所中功用最大的莫过于受想,因为“受”是领纳前境,“想”是想像前境,前境既然被“领纳”和“想像”,则好、恶、顺、逆都存在心。有了好恶,就起憎爱;憎爱既生、贪、瞋便起。有了贪瞋,便造杀、盗、淫三恶;“三恶”既造,“三途”受报,所以贤圣同戒。爱见为本,过在爱想;入灭尽定者,灭“第六意识”心王心所,兼灭“第七识”染污的王所。生死作业,固在“第六”,然生死根本犹在“第七”;故“无想定”、“灭尽定”凡圣分途,一在灭“第六”,一在灭“第七”,如草除根,永不复起。三果圣人能入此“定”,三乘无学果亦入此“定”,故又名“无漏定”。

    (7)无想天:甚么叫做“无想天”呢?无想天又名“无想报”,曾在人间修“无想定”。定力既成,报在“无想天”,五百大劫都无想心。报尽命终,随先造业,还入轮回,升沉不定,故圣者不入此“定”,同为呵厌。

    (8)名身:甚么叫做“名身”呢?“名”是“名字”,“身”是“聚义”。一名为“名”,二名为“名身”,三名以上为“多名身”。例如“香”之一字为名,“香炉”二字是二名连在一处,即为“名身”;“铜香炉”是三名连在一处,即为“多名身”。“名”是表诠一切法的自体的。

    (9)句身:甚么叫做“句身”呢?一句最低的限度要有一个“主语”和一个“述语”。例如鸟飞,“鸟”是“主语”,“飞”是“述语”,主语和述语连在一处,故名为“句”。一句为“句”,二句为“句身”,三句以上名“多句身”。例如“声是无常”,即是表诠一切法差别的意义。

    (10)文身:甚么叫做“文身”呢?“文”是“文字”。一字为“文”,二字为“文身”,三字以上为“多文身”。由字而有“名”,由名而有“句”,由句而成“段”,由段而成“篇”,故文字为名句之体。

    (11)生:甚么叫做“生”呢?本无今有叫做“生”。

    (12)住:甚么叫做“住”呢?生已渐停叫做“住”。

    (13)老:甚么叫做“老”呢?从生至死,中间念念变异叫做“老”。

    (14)无常:甚么叫做“无常”呢?“无常”就是“空”、“死”、“灭”等的异名。今分别说明之:

    ①“世界”,离不了成、住、坏、空的“四相”。

    ②“众生”,离不了生、老、病、死的“四相”。

    ③“心念”,离不了生、住、异、灭的“四相”。

    此三种“四相”循环不息,都是“无常”,如图所示:

    (15)流转:甚么叫做“流转”呢?就是说,一切有为法都是生灭无常的。前面说过,世界有成住坏空,人身有生老病死,心念有生住异灭,这不是“流转”是甚么?

    (16)定异:甚么叫做“定异”呢?就是说,“十二类生”各各决定其性质的不同。例如“地狱”的有情当然不是“饿鬼”的有情,“人间”的有情当然不是“天上”的有情;性质各异,故名“定异”。

    (17)相应:甚么叫做“相应”呢?相应,是“善法”同“善法”相应,“恶法”同“恶法”相应,心法同“心法”相应,“色法”同“色法”相应,宇宙万有各从其类,故名“相应”。要知道,前所说之“不相应”者,是说此“二十四个”不与“心王”相应是也。今说“相应”者,是说“善法”与“善法”等相应是也。盖此“二十四种”既不是有知觉的东西,当然不与“心王”、“心所”相应;又下是有质碍之物,当然不同“色法”;既是有生灭之法,当然不是“无为法”。现在所说之“相应”,就是约前面“同类”而言,故名“相应”。

    (18)势速:甚么叫做“势速”呢?就是说一切有为法,都是生灭不停,刹那刹那,念念迁变,所以叫做“势速”。

    (19)次第:甚么叫做“次第”呢?世间一切有为法,一定都有“次第”的。如一排二排三排,由前至后,从左至右,凡有“言说”,定有“次第”;例如说:甲、乙、丙、丁等,子、丑、寅、卯等,这都是叫做“次第”。

    (20)时:甚么叫做“时”呢?例如说过去、现在、未来,前世、今世、来世,去年、今年、明年,昨天、今天、明天,上午、中午、下午,一时、二时、三时,这都是叫做“时”。

    (21)方:甚么叫做“方”呢?例如说东、南、西、北、东南、西南、东北、西北、上、下、前、后、左、右,这都是叫做“方”。

    (22)数:甚么叫做“数”呢?例如说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个、十、百、千、万、亿、兆、京、秭、阶,这都是叫做“数”。

    (23)和合:甚么叫做“和合”呢?“和”如水土相和,“合”如函盖相合。又例如鸟飞虚空,忽然栖树,故名“和合”。

    (24)不和合:甚么叫做“不和合”呢?如夫妻不睦,楚汉相争,冰与炭不可同炉,水与火不能共处,故名“不和合”。

    上来二十四个“不相应法”并前面五十一个“心所法”,皆属于“行蕴”,今略释已竟。

    测验甚么叫做得?甚么叫做命根?

    甚么叫做众同分?甚么叫做异生性?

    甚么叫做无想定?甚么叫做灭尽定?

    无想定和灭尽定有甚么地方不同?这两种定可譬喻甚么?

    甚么叫做无想天?甚么叫做名身?

    甚么叫做句身?甚么叫做文身?

    甚么叫做生?甚么叫做住?

    甚么叫做老?甚么叫做无常?

    甚么叫做流转?甚么叫做相应?

    甚么叫做势速?甚么叫做次第?

    甚么叫做时?甚么叫做方?

    甚么叫做数?甚么叫做和合?

    甚么叫做不和合?甚么叫做不相应?

    不相应一共有多少个?不相应法属于何蕴?

    次释色蕴

    (1)眼根:甚么叫做“眼根”呢?根有二种――①“胜义根”,又名“净色根”,是能造的四大“地、水、火、风”,同所造的四尘“色、香、味、触”所成的,与现在的生理学家说的神经相似。②“根依处”,又名“浮尘根”,是虚浮不实的肉眼。亦名“扶根尘”,外面的“肉眼”就是扶助里面“胜义根”的,其实不是根,乃胜义根所托的地方,故名“根依处”。这“胜义根”所缘的境界是“色尘”,它的相状同“葡萄朵”一样。

    (2)耳根:甚么叫做“耳根”呢?它是以“声尘”为所缘的境界,以“净色”为它的体性;它的相状同“新卷叶”一样。

    (3)鼻根:甚么叫做“鼻根”呢?它是以“香臭”为所缘之境,也是以“净色”为体;它的相状同“双垂爪”一样。

    (4)舌根:甚么叫做“舌根”呢?它是以“味尘”为所缘之境,也是以“净色”为体;它的相状同“初偃月”一样。

    (5)身根:甚么叫做“身根”呢?它是以“触尘”为所缘之境,也是以“净色”为体;它的相状,同“腰鼓颡”一样。

    以上讲的是“五根”,下面讲的是“六尘”。

    (6)色尘:甚么叫做“色尘”呢?“色”有青黄赤白等“显色”、大小方圆等“形色”、行住坐卧等“表色”各种分别。

    (7)声尘:甚么叫做“声尘”呢?“声”有语言说话的“屈曲声”,和水流风动的“迳直声”、可爱可厌“声”、众生有情“声”、非众生无情“声”,乃至正理非正理“声”等分别。

    (8)香尘:甚么叫做“香尘”呢?“香”有旃檀沉麝等“香”,又有伊兰等“臭气”,乃至葱蒜韭薤等“气”的分别。

    (9)味尘:甚么叫做“味尘”呢?“味”有酸甜苦辣咸淡,及和合俱生等“味”的分别。

    (10)触尘:甚么叫做“触尘”呢?冷暖涩滑、痛痒饥渴等“觉触”的分别。

    (11)无表色:甚么叫做“无表色”呢?要知道怎样叫做“无表色”,先要知道“有表色”。“表”是“表示”,是属于身和口,或“善”或“恶”或“无记”。“无表”是属于意识所缘之境,无形无相,无所表示,乃属“心力”所摄持,如“善律仪”或“恶律仪”皆是。

    测验五蕴中第一个是甚么蕴?色蕴有几种?

    根有几种?我们看得见的是甚么根?

    胜义根看得见吗?胜义根好像甚么?

    胜义根有甚么别名吗?净色是甚么东西所成?

    甚么叫做能成?甚么叫做所成?

    根依处是甚么?根依处有甚么别名?

    眼根是一分,还是全分?耳根是一分,还是全分?

    鼻根是一分,还是全分?舌根是一分,还是全分?

    身根是一分,还是全分?色有几种?

    甚么叫做显色?甚么叫做形色?

    甚么叫做表色?甚么叫做无表色?

    声有几种?香有几种?

    味有几种?触有几种?

    能触是甚么?所触是甚么?

    甚么叫做触一分?甚么叫做法尘?

    甚么叫做善律仪?甚么叫做恶律仪?

    次释识蕴

    上面十一种“色蕴”的“色法”既然讲过了,现在才来搭起心王的宝殿,来讲讲“识蕴”的“心法”,就是八种“心王法”,又名为“八识”,今依次说明之。

    (1)眼识:是依“眼根”,缘“色尘”所起的作用。

    (2)耳识:是依“耳根”,缘“声尘”所起的作用。

    (3)鼻识:是依“鼻根”,缘“香尘”所起的作用。

    (4)舌识:是依“舌根”,缘“味尘”所起的作用。

    (5)身识:是依“身根”,缘“触尘”所起的作用。

    (6)意识:是依“意根”,缘“法尘”所起的作用。

    (7)末那识:是依第八识的“全体”,而缘第八识的“见分”所生起的作用。

    (8)阿赖耶识:是依“末那识”,缘“根身”、“器界”、“种子”生起的作用。但前六识是“依根识”,第七第八是“俱有依”。又,前五识是依“色法”为根,第六识是依“心法”为根,就是依第七的“末那识”。又,“前五识”有五种名:

    ①“依根之识”,此识依何根得何名。

    ②“发根之识”,此识因根而发生。

    ③“属根之识”,此识是属根之识。

    ④“助根之识”,此识是助根分别。

    ⑤“如根之识”,此识与根相同。

    如眼识依眼根得名,乃至如眼之识,其余五识亦复如是。

    “第六识”有两名――一是“五俱意识”,二是“独头意识”。

    怎样叫做“五俱意识”呢?

    ①“意识”与“眼识”同起,叫做“眼俱意识”。

    ②“意识”与“耳识”同起,叫做“耳俱意识”。

    ③“意识”与“鼻识”同起,叫做“眼俱意识”。

    ④“意识”与“舌识”同起,叫做“舌俱意识”。

    ⑤“意识”与“身识”同起,叫做“身俱意识”。

    或一俱或二俱或三俱或五俱皆不定,要看俱缘不俱缘,总叫做“五俱意识”。

    怎样叫做“独头意识”呢?独头是对五识俱说的,因为意识与五识同时起,叫做“五俱”;因不与五识同起,所以叫做“独头”。此“独头意识”有四种名:

    ①“梦中独头意识”――这是在“睡”的时候,缘“梦”中境界的意识。

    ②“定中独头意识”――这是在“禅定”的时候,缘“定”中境界的意识。

    ③“散位独头意识”――这不是在“梦”,也不是在“定”,就是我们现在“未睡”的时候,散乱心起,东想西想,打了许多过去、现在、未来的妄想,这就叫做“散位独头意识”。

    ④“狂乱独头意识”――“狂”是“癫狂”,好像害了神经病的人一样,自己一人自言自笑,傍人虽看不见,但害神经病的人他的“意识”是缘到他的境界,这就叫做“狂乱独头意识”。

    “前六识”略略讲过了,现在来谈谈“第七识”吧。

    “第七识”印度话叫做“末那”,翻成中国语叫做“意”。它的意义叫做“思量”,“思”是“思虑”,“量”是“量度”。凡有“认识”,皆有“思量”,那末,八个识都有认识,八个识应当都是思量,为甚么独独的“第七识”而叫做思量呢?这是要在思量上加“恒”“审”两个字来简别。“恒”是“恒常”,“审”是“审察”,因为“前五识”是非“恒”非“审”的“思量”,“第六识”是“审”而非“恒”的“思量”,而“第八识”是“恒”而非“审”的“思量”,唯有“第七识”才是亦“恒”亦“审”的思量,所以叫做“恒审思量”。表列以明之。

    现在要讲到“第八识”了,“第八识”有三个名:

    (1)“阿赖耶”梵语“阿赖耶”,华言“藏”。具有三义:一为“能藏”,能藏种子故;二为“所”藏,为前七识所熏故;三为“执藏”,被第七识所执故。

    (2)“毗播迦”梵语“毗播迦”,华言“异熟”。亦有三义:一为异时而熟,从因至果,时间不同故;二为变异而熟,从因至果,功能加增故;三为异类而熟,从因至果,性质不同故。

    (3)“阿陀那”梵语“阿陀那”,华言“执持”,执持种子故。在凡夫位执持“有漏种”,至佛果位亦执持“无漏种”,所以叫做“相续执持位”。

    “阿赖耶识”是“第八识”的“自相”,“毗播迦识”是“第八识”的“果相”,“阿陀那识”是“第八识”的“因相”,这“因相”无论是有漏种、无漏种、心法种、色法种、本有种、新熏种,都藏在这“第八识”里面,所以又叫做“一切种识”。

    测验大乘说有几个识?甚么叫做识?

    前六识叫甚么识?七、八二识叫甚么依?

    前五识是依甚么根?第六识是依甚么根?

    依根之识有几种名?第六识有几种名?

    甚么叫做五俱意识?甚么叫做独头意识?

    独头意识有几种?甚么叫做梦中独头意识?

    甚么叫做定中独头意识?甚么叫做散位独头意识?

    甚么叫做狂乱独头意识?第七识叫做甚么名?

    意,具有甚么意义?恒审怎样解释?

    思量怎样解释?前五识有恒审吗?

    第六识有恒审吗?第七识有恒审吗?

    第八识有恒审吗?第七识所恒审思量的是甚么?

    八识的恒审思量能否立个表呢?第八识有几个名字?

    阿赖耶华言译为甚么?藏有几个意义?

    甚么叫做能藏?甚么叫做所藏?

    甚么叫做执藏?能藏是对甚么东西说?

    所藏是对甚么东西说?执藏是对甚么东西说?

    毗播迦华言译为甚么?异熟有几个意义?

    怎样叫异时而熟?怎样叫变异而熟?

    怎样叫异类而熟?因与果为甚么不同呢?

    阿陀那华言译为甚么?第八识为甚么要分做三个名呢?

    三名的真理是怎样?三相的缘故是怎样?

    能不能画出一个八识简明的图?

    释无为法

    前面是把“八识心王”讲清楚了,亦即是把“百法”中的九十四个“有为法”,都各别依次讲明白了,现在再把六个“无为法”讲一讲,即是将“百法”讲毕。

    甚么叫做“无为”呢?“为”是“作为”,“无为”就是“无所作为”,这是简别“有为法”来讲。因为一切“有为法”都是“无常变坏”的东西,并且都是从“因缘所生”的,这是约“俗谛”的“因果法”来讲。至于“无为”,那是“无所作为”,是“不生不灭”的“法性”,本来非“一”,怎样又说是“六”呢?不过前面讲的五种,或者因它的“作用”来讲,或者依它的“原因”来说,其实都是“真如无为”的化身罢了。现在依次来讲六个“无为法”。

    (1)虚空无为:甚么叫做“虚空无为”呢?虚空这两个字完全是一个形容词,并且是以“无碍”为义。试看世间上那一个地方没有“虚空”呢?这“真如法性”也是这样,宇宙万有、森罗万象中,那一法上没有“法性”呢?在“俱舍论”中把它说得更好:“无为法不障碍一切物,一切物也不会障碍无为法。”然而,切切不可误会当作是外面的“虚空”,那是有物处就会障碍,虚空不在其处啊。

    (2)择灭无为:甚么叫做“择灭无为”呢?“择”是“拣择”,“灭”有两种解释,一是“灭除”,就是灭除烦恼,二是“灭理”,就是不生不灭无为法的空理,这无为法的真理是要把“烦恼”灭除了才能显现。你仔细想想看,要用甚么东西才能把“烦恼”减除?这明明下是“智慧”是甚么?还有其他第二样的方法能够吗?拣择“智慧”,减除“烦恼”,所证之理就叫做“择灭无为”。

    (3)非择灭无为:甚么叫做“非择灭无为”呢?这也有两种解释:一是说他“烦恼”永远缺缘不生,二是说他“自性”本来清净。为甚么烦恼不生,就叫做“非择灭”呢?因为一切“有为法”都是仗“因”托“缘”而生的,“烦恼”也是有为法之一,当然不能离开因和缘这个东西,所以要遇到缘才会生;假定若是永远遇不到缘,那就会永远生不起来,“非择灭”也就是这个道理。烦恼缺了缘既然生不起来,拣择甚么东西去灭除他呢?因为有“烦恼”才要去“灭”,“烦恼”尚且没有,当然用不着“灭”,所以叫做“非择灭”。还有一种说法,就是“无为”的“法性”“自体”本来就是清净,那里还有甚么烦恼?既然没有烦恼,也是用不着去择智慧来灭除,这也是“非择灭”的一种解释。

    (4)想受灭无为:甚么叫做“想受灭无为”呢?“想”是“想心所”,“取像”为义,“受”是“受心所”,“领纳”为义;就是五种遍行里面两种心所,虽然是善恶的干部都有,但是要遍造甚么工作,都要请示过他两位老人家。你看他们如果不去领纳前面顺逆两种境界,善恶两部分公务人员怎样可以去做好坏呢?就是受了而不去想像前面违顺的境界,他们善恶的工人也只好总罢工啊。所以“受”“想”这两个工头它们的权威真是大极了!这样一来,“想”“受”一灭,“善”“恶”的工人停工,“有为”一停,“无为”显现,这是当然的道理啊。所以“想受灭无为”,也就是入“灭尽定”的人所证到的“无为”。

    (5)不动无为:甚么叫做“不动无为”呢?“不动”这两个字常能使人误会到第八地菩萨“不动地”身上去,那就糟了。其实现在所说的“不动无为”,是说的“色界第四禅”的禅定情形。怎样“色界第四禅”会叫做“不动”呢?这个出处先要知道。佛经上说:世界将要坏的时候,火烧初禅,要经过七次火灾,又有一次水灾出现,就淹到二禅天去,再经过七次火灾。如是七七四十九次火灾、七次水灾,最后又有一次风灾出现,这风的名字叫做毗岚风,连第三禅天都吹坏了,你看这风大到像甚么样子呢?初禅天被火灾动,二禅天被水灾动,三禅天被风灾动。火烧初禅,水淹二禅,风扫三禅;这时候世界已大动摇,唯有到了第四禅天的境地,火灾、水灾、风灾都不能到,这岂不是叫做“不动”吗?但第四禅天又有凡夫、外道、圣人三种之不同,现在所说的是圣人――“五不还天”之“三果阿那含”,所以佛学上平常有一句话:提婆达多在地狱中,如比丘入第四禅的禅定那样快乐,就是这个意思。这是“三灾”不至,“烦恼”不生而显现的“无为”,所以叫做“不动无为”。

    (6)真如无为:甚么叫做“真如无为”呢?这个无为才算得是“真体”,前面五个都是“方便”说的。怎样知道呢?因为是一切法的“平等性”,无形无相,怎样有数目可算呢?甚么一个、二个、三个、四个、五个、六个,这岂不是大笑话么?其实,不但前面五个名词是“方便”言说,就是“真如”这两个字也是“方便”言说,名不符实的啊。例如“说火”是不能“烧”;“说刀”,是不能“割”,言不诠真故。“真如”之理要破“二执”,断“二障”,证“二空”,得“二转依果”,才能亲证。最低的限度小乘要到四果罗汉,才证“遍空真如”,也就是“我空”所显的“真如”;大乘要到初地菩萨,才证一分“法空真如”;唯有到了佛果的时候,“二空真如”才算圆满。“真”者“不伪”,“如”者“不变”,不虚伪、不变迁,这是甚么境界啊!“六种无为”的概念既然明了,那末,这座唯识的大宝殿的内容亦可略知概况了。

    测验甚么叫做无为?无为法有几种?

    甚么叫做虚空无为?甚么叫做择灭无为?

    甚么叫做非择灭无为?甚么叫做想受灭无为?

    甚么叫做不动无为?甚么叫做真如无为?

    唯识的道理本来很深奥的,不过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随各人的见解去领会,亦无不可。现在我诵读苏东坡游庐山一首诗,权当作结论偈语:

    横看成岭侧成峰上下高低各不同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第一册 相宗十讲 贰、唯识三字经讲话
    “唯识”的理论虽然是无量无边,总括起来,不出境、行、果三个阶段,所谓明唯识“境”、修唯识“行”、证唯识“果”是也。

    《成唯识论》虽有十卷,其根本即世亲菩萨之《唯识三十颂》。前廿四颂明唯识“相”,第二十五颂明唯识“性”,总为说“唯识境”。后五颂明唯识“位”,可分为二:前四颂说“唯识行”,最后一颂说“唯识果”。可见成《唯识论》,鸿文虽有十卷,其理论之程序乃明唯识之境、行、果而已。

    湘武岗唐大圆居上,曾把“唯识”的道理用三个字一句的四句颂,一共造了八十五颂,叫做《唯识三字经》,文简意深,余即依此而为初学讲解。

    唯识的道理虽然无量,如果把它综括起来,不出五位,所谓:(1)自性唯识,(2)相应唯识,(3)所变唯识,(4)分位唯识,(5)实性唯识。若依次第排起来,就是:(1)心王,(2)心所有,(3)色,(4)不相应行,(5)无为。即所谓“五位唯识”、“五位百法”是也。颂云:“色法十一心法八,五十一个心所法,二十四种不相应,六种无为成百法。”我们应知道,佛教所说的“唯识论”和西学所讲的“唯心论”是大大不同。西学唯心论不过是单单讲的“前六识”的一部分,唯识不但是讲“八识心王”,还讲到了“心所法”、“色法”、“不相应法”以及“无为法”。总括来说“在识非无,离识非有”,这就是“唯”字的意义――但遮外境,不遣相应。现在把《三字经》的正文依次讲解。

    【人之初性无记非善恶名藏识】

    在五位唯识之中现在先讲“心王”,心王之中先讲“第八识”。这第八识有三个名,合我们凡圣分位上有三种位:(1)“阿赖耶识”,叫做“我爱执藏现行位”。(2)“毗播迦识”,叫做“善恶业果位”。(3)“阿陀那识”,叫做“相续执持位”。不过这三位的范围广狭不同,第一位最狭,单是凡夫有,不通圣人。第三位最广,从凡夫至佛果皆有。第二位处中,除佛以外,凡夫、二乘、菩萨皆有。列表以说明之:

    现在先讲第一位:印度梵语叫做“阿赖耶”,翻成中国话,叫做“藏”,具有三个意义――一为能藏,二为所藏,三为执藏。

    怎样叫做“能藏”呢?这能藏的“藏”是“含藏”义。就是说,这阿赖耶识里面含藏了许多“种子”;无论是有漏法、无漏法、心法、心所法、色法、善法、恶法,只要能够生出现行果法的东西来,都是“种子”。没有那一样“种子”,不是藏在“阿赖耶识”里面;因为它能含藏一切法的“种子”,所以叫做“能藏”。这能藏的名称是对种子说的,即是持种义。

    怎样叫做“所藏”呢?这所藏的“藏”是要“覆藏”义,不是“含藏”义。这个意义我们研究唯识的人不能不注意一下,因为“含”是“包含”,“覆”是“盖覆”,是“遮覆隐没”的意思。就是说,这“阿赖耶识”被“前七识”现行杂染法所熏习,如人之衣服被香臭所熏,那末,香臭是“能熏”,衣服是“所熏”。“阿赖耶识”被“前七识”所熏,所以前七识是“能熏”的,阿赖耶识是“被熏”的;前七识为“能覆”,阿赖耶识是“所覆”,这是“所藏”的意义。

    怎样叫做“执藏”呢?这是简单的称呼,应当叫做“我爱执藏”。这是因为“第七末那识”的“见分”相应的我爱心所妄执“阿赖耶识”的“见分”,以为它是“常”,是“遍”,是“一”,是“主宰”,妄执为“我”,对于阿赖耶识妄生贪爱。“第七识”为“能执”,“阿赖耶识”是“被执”,所以叫做“我爱执藏”,这我爱执藏的名词是对第七识被它所执而说的。

    这三个藏的意义可譬如一个“妇女”对她的儿子说,她是叫做“母”;对她的母亲说,她是叫做“女”;若对她的丈夫说,她就叫做“妻子”了。其实名称虽有三个,而“本体”是没有两样啊。“阿赖耶识”对种子说,叫做“能藏”;对前七识说,叫做“所藏”;若是对第七识说,那就叫做“执藏”了。约义有三名,约体是一个,图示如左:

    上面已经把第四句“名藏识”说明了,现在再谈其“唯识的性质”是怎样:它的性质不是单偏于“善”,也不是单偏于“恶”,是不善不恶的中庸性,在佛学的术语上叫做“无记”。无记的意思就是“无所记别”,不能记它是“纯善”,亦不能记它是“纯恶”。因为它在“因地”时候,善、恶都有熏习,所以不能偏记是那一种,要知道这个道理,和孟子所主张的“人之初,性本善”是大大不同啊。孟子所说的“性”是“本性”,和佛教所说的“佛性”是一样,都是属于“善”的,并不曾冲突。现在唯识家所说的“性”是“习性”,这习性是可以熏习“为善”,亦可以熏习“为恶”,可见是“无记”的“习性”,也正如告子用的譬喻说“如水可以使它东西两流”的。因此就知道,我们最初来母亲肚子里投胎的时候,它的“习性”不是“纯善”,也不是“纯恶”,是善恶夹杂的东西,所以“藏识”的性质是“无记”的

    【一切种皆摄藏万法本善恶详】

    在佛教唯识学上说:宇宙万有一切“现行”的“果法”,都有各各不同的“种子”;这许许多多的“种子”藏在什么地方呢,统统都收摄藏在这“阿赖耶识”里面。因此,我们就知道,这“阿赖耶识”里面的“种子”就是宇宙万有事事物物的根本啊。这“阿赖耶识”本体的“性质”是属于非“善”非“恶”的“无记性”,但是,里面所藏的“种子”却是善恶分明,详详细细、清清楚楚,一点也不会紊乱的。

    【种发动名现行七转识依止生】

    藏在“阿赖耶识”里面各各不同的“种子”,如果一遇到机缘时,就从里面击发动作起来。例如“阿赖耶识”藏的是推广佛教教育信念的善种子,遇到机缘就会发动去进行,这就是种子“现出行为”。又如教婴儿学叫“妈妈”,此妈妈语音的印象落入婴儿的“阿赖耶识”,然后婴儿自己会叫“妈妈”了,这也是种子发动“现出行为”的浅例。故“现行”是仗“因”托“缘”而生的,如果是心王的种子,遇缘就现出心王的行为;若是心所的种子,遇缘就现出心所的行为,其余约色法也是这样。

    第八的“阿赖耶识”叫做“根本识”,前七种识都叫做“转识”。因为前七种识的“现行”都是从第八“阿赖耶识”里面的“种子”,转生起来的。并且前六识缘“境界”的时候,都是常常转换的,或“善”或“恶”或“无记”,不是恒常专注一境。所以这前七识的“种子”都是依托止宿在第八识里面,也都是从第八识所藏的“种子”生起来的。

    【眼见色耳闻声鼻嗅香舌味萌】

    现在来谈谈前七个识吧。第一是“眼识”,它是内依“眼根”,外缘显、形、美、丑等“色尘”,在根和尘中间发生了一种分别的作用,这就叫做“眼识”。

    第二是“耳识”,它是内依“耳根”,外缘执、受、动、静等“声尘”,在根和尘中间发生了一种分别的作用,这就叫做“耳识”。

    第三是“鼻识”,它是内依“鼻根”,外缘香、臭、好、恶等“香尘”,在根和尘中间发生了分别的作用,这就叫做“鼻识”。

    第四是“舌识”:它是内依“舌根”,外缘甜、苦、辛、酸等“味尘”,在根和尘中间发生了分别的作用,这就叫做“舌识”。

    【身感触意知法此六识根尘挟】

    第五是“身识”,它是内依“身根”,外缘冷、暖、痛、痒等“触尘”,中间发生了分别的作用,这就叫做“身识”。

    第六是“意识”,它是内依“第七识”的“意根”,所缘的是过去、现在、未来之“法尘”(影像),中间发生了分别的作用,这就叫做“意识”。

    这里我们要特别注意的,即“前五识”所依的是“色法”,五种“净色根”。“第六意识”所依的是“心法”,是以“第七末那识”为根啊。

    “根”就是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尘”就是色、声、香、味、触、法“六尘”。“挟”就是这眼耳鼻舌身意的六根,和色声香味触法的六尘,而中间挟出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萌”就是“生”的意思。

    【尘为境根能助十八界种各殊】

    六尘是六识“所缘”之“境”,六根能够助生“六识”。但六根不过是六识的“增上缘”,其实六根有六根的“种子”、六尘有六尘的“种子”,而六识也有六识的“种子”。这六根、六尘、六识、十八界的“种子”是各各不同的,切切不可把六根的“色法”,当做六识“心法”的种子,那是大错特错的。图示如前。

    【第七识亦意根名末那我执深】

    “第七识”梵语叫做“末那”,中国话叫做“意”。它的解释叫做“思量”,“思”是“思虑”,“量”是“量度”。然而八个识都有思量,为甚么单以第七识叫做“思量”呢?这是要加恒、审两个字来简别,“恒”是“恒常”,“审”是“审察”。列表以说明之:

    “第七识”对自己的本身叫做“识”,若对“第六识”说,它又叫做“根”。因为“第七识”叫做“意”,“第六识”叫做“意识”――意思就是“意根之识”,所以第六识叫做“意识”。“第七识”是“持业”得名,意即识,如“藏识”。“第六识”是“依主”得名,意之识,如“眼识”。这是六、七两个识,同中还有不同的地方。

    第七识本来有十八个心所,但是它最贴身的就是四个“根本烦恼”――我痴、我见、我慢、我爱。“我痴”的意思是“无明”,计有二种――(1)相应无明,(2)不共无明。“相应无明”是同贪、瞋等相应,同时起的。“不共无明”是同贪、瞋等不相应孤独起的,所以又分为两种:①独行不共无明,②恒行不共无明。“独行不共”是同十种“小随烦恼”各别而起,与“前六识”相应的。“恒行不共”是唯有同“第七识”相应,“前六识”是没有的。然而为甚么叫做“恒行”呢?“恒”是“恒常”,“行”是“现行”,因为同第七识相应的“无明”,无论你前六识是作善,作恶,乃至无记,它的“无明”都是“恒常现行”的;所以前六识有时虽然布施,持戒,作种种善事,但还不能忘相,起种种“我执”,这就是受了第七识的“恒行不共无明”的影响。我们平常说要破除“无明”,就是这个“恒行不共无明”。因为恒行不共无明一破除了,其余同前六识相应的“不恒行无明”以及“独行不共无明”自然会消灭。同前六识相应的“无明”为甚么叫它是“不恒行”呢?因为前六识是善、恶、无记三性互起,前六识若是正在布施,持戒,行种种善事的时候,那时“无明”当然不起,因有间断,所以叫做“不恒行”。但是,第七识的“无明”就不是这样守规矩了,所以叫做“恒行”,这一点我们要特别的留心。

    第七识因为有了“我痴”,所以就会生出“我见”及“我慢”同“我爱”,因为第七识戴了“无明见分”的眼镜去观察第八识的“见分”。本来不是一,它误认是“一”,本来不是常,它误认是“常”;本来不是遍,它误认是“遍”;本来不是“主宰”,它误认为有“主宰”。所以在“痴、见、慢、爱”每一个字上加一个“我”字,也就是这个意思。“我执”就是“我见”,因为有了“妄见”,故以非为是,执无为有,这种“我执”是根深蒂固,很难拔出的,所以叫做“深”。

    【第八识阿赖耶能所藏我爱者】

    “第八识”梵语叫做“阿赖耶”,中国话叫做“藏”。约能藏一切法的“种子”方面说,即为“能藏”;约受前七识的“现行法”熏染方面说,即为“所藏”;约被七识执着为“我”的方面说,即为“我爱执藏”。一名三义在前面已经讲过了,然阿赖耶的三藏要义重在“我爱执藏”,而凡夫所以为凡夫者亦在此。

    【八为王各自在号心王能主宰】

    前面这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末那识、阿赖耶识,因为这八个识都是主人,各各能够独立自由自在去缘境界,所以称呼他们是“心王”,这是因为它们各各都有“主权”和“宰判”的功能。下面就是说这些“心王”还有许多臣属,叫做“心所”。

    【王相应有心所五十一种类伙】

    “心所”又名“心所有法”,说明白一点,就是心王所有的东西。这“心所法”为甚么又要叫做“相应”呢?这是因为各各同自己的“心王”共依一样的“根”,同缘一样的“境”,与心王工作同时,自己不能自由,要系属心王,所以叫做“同心王相应”。那心所总共有五十一个,计分为六位:(1)遍行,(2)别境,(3)善,(4)根本烦恼,(5)随烦恼,(6)不定。列表说明如左:

    【初遍行有五支触作意受想思】

    在六位心所之中“遍行”是居第一位,所以叫做“初”。这“遍行”一共有五个心所:

    (1)触:什么叫做“触”呢?“触”是“接触”,就是说,这触心所能够令“根”同“境”两相接触起来,中间会发生“了别前境”的作用,这是“触心所”的功用;又因根、境、识三法和合之后,才会得到“触”的结果。

    (2)作意:什么叫做“作意”呢?“作意”即是“注意”与“留意”。例如“眠根”同一种“色境”接触了之后,要认识清楚,非要很“注意”一下不可,不然的话,就会变成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食而不知其味了,这是作意在接触了之后的功用。但有的时候作意在“触心所”前面,这是“警觉心种”为性。意思就是说,作意的能力能够令其余的“心王”和“心所”都发动,这是作意在“触心所”之前另一种功用。

    (3)受:什么叫做“受”呢?“受”是“领纳”,例如根和境“接触”过之后,又经过一番“注意”。这眼识“领纳”色境,耳识“领纳”声境,……乃至意识“领纳”法境,这是当然的事啊。

    (4)想:甚么叫做“想”呢?“想”是“想像”。且看它造字的形象,上面是个“相”字,下面是个“心”字。意思即是“前五识”分别过“五尘”的境界之后,这“想心所”就在那儿刻划它的“影像”,这就是“想心所”的功用。

    (5)思:什么叫做“思”呢?“思”是“思虑”,就是在“心内动作”的行为。它的魄力最大,它能令“心王”和“其余的心所”去作善或去作恶,好危险啊!我们对于这“思心所”的行动真要时时刻刻检点它,如果一下子不留意,就会堕落到无底坑里,不可收拾的地步哩。

    上面这“触”、“作意”、“受”、“想”、“思”五个心所为什么叫做“遍行”呢?“遍”是“普遍”,“行”是“行动”,就是说这“五个心所”在“八识心王”、“三界九地”、“善恶无记”,乃至“过现未来”,都不能离开它们这五个心所。如左表说明之:

    【次别境亦五类欲胜解念定慧】

    上面第一位的“遍行”讲过丁,现在再来讲第二位的“别境”,所以叫做“次”。这“别境”一共有五个心所:

    (1)欲:什么叫做“欲”呢?“欲”是“欲望”,也就是“希望”。我们无论做什么事,都免不了一个“欲”;对于欢喜的境界欲“含”,不欢喜的境界欲“离”,……乃至希贤希圣,欲成佛果,这都是“欲心所”的功能。

    (2)胜解:什么叫做“胜解”呢?“胜”是“殊胜”,“解”是“见解”,就是见解殊胜,也就是深刻的了解。例如学佛的人对于佛学里面的道理,得了深刻的了解,自然而然肯去做许多利人利己的善事,这就是“胜解”的功用。

    (3)念:什么叫做“念”呢?“念”是“忆念”。我们平日所见、所闻、所嗅、所尝、所觉、所知到的事能够“忆念不忘”,这就是“念心所”的功用。

    (4)定:什么叫做“定”呢?是“心专志一”。无论做那一件事,如果心不能专一,他的成绩一定不能良好,所以这“定心所”在做事之中占了很重要的位置。古云“置心一处,无事不办”,这就是“定心所”的功用。

    (5)慧:什么叫做“慧”呢?“慧”是“明白拣择”。本来这“慧心所”是属于中庸的无记性,但是,如果同“十一个善心所”相应,那就属于“善慧”,若一是同“二十六个烦恼心所”相应,那就叫做“恶慧”了。还有世间慧、出世慧、有漏慧、无漏慧、小乘慧、大乘慧、闻所成慧、思所成慧、修所成慧、加行慧、根本慧、后得慧这许许多多的差别,我们须要了解得清清楚楚才好。

    上面这“欲”、“胜解”、“念”、“定”、“慧”五个心所,为甚么叫做“别境”呢?因为“欲”所缘的是所乐境,“胜解”所缘的是决定境,“念”所缘的是曾习境,“定”所缘的是在“所观境”上专心注一,“慧”是在“所观境”上拣择善恶。因为它们五种是各别缘境,所以叫做“别境”;又因它们不普遍于八识心王,所以不是“遍行”。如左表说明之。

    【善心所共十一信为首继惭愧】

    我们如果不研究“唯识”,以为作善作恶都是“心”,那里知道作善有“善心所”,作恶有恶心所呢?在唯识学上把“善心所”总计起来,分为十一种:

    (1)信:什么叫做“信”呢?“信”是要“信仰”,没有丝毫的狐疑。信宇宙万有具足实事实理,信佛法僧三宝功德甚深广大,信善恶因果的能力甚大。信之本体清净,又能令一切善法清净,如清水珠自净净物,所以佛经上说:“信为道源功德母,长养一切诸善根。”对于一个人要知道有善根没有善根,那是要看他有信心没有信心为判断,可见这“信”字的关系何等重大啊!

    (2)惭:什么叫做“惭”呢?“惭”是“惭耻”,自己想:我是这样一个有资格的人,更信奉这样一种正大的教,怎样可以做耻不若人的事?这就叫做“惭”。

    (3)愧:什么叫做“愧”呢?“愧”是“抱愧”,自己想:如果我做了不道德的事,轻则被人辱骂,重则受法律的处罚,以及丧身失命。由此不敢为非作歹,这就叫做“愧”。所以“惭”是怕对不住自己,“愧”是怕对不住别人,都是“羞耻”为“性”。

    【无贪等三根聚勤轻安不放逸】

    在“惭”和“愧”之后再来谈谈三种善根,就是“无贪”、“无瞋”、“无痴”。

    (4)无贪:什么叫做“无贪”呢?“贪”是“悭贪”。就是对于三界所有的药报以及三界有漏的善因,知道都是无常变坏,有漏不净之物,无所耽着爱恋,故名“无贪”。

    (5)无瞋:什么叫做“无瞋”呢?“瞋”是“瞋恚”。就是对于三界所有一切苦果以及所有一切苦具,地狱有刀山剑树及镬汤炉炭之苦,饿鬼有饥渴之苦,畜生有宰割鞭挞劳役之苦,修罗有斗争之苦,总之欲界有“苦苦”色界有“坏苦”,无色界有“行苦”;为度众生,行菩萨道,虽受众苦,而能忍受,故名“无瞋”。

    (6)无痴:什么叫做“无痴”呢?“痴”是“愚痴”。无痴就是有智,对一切事理都能明了透澈,毫无错谬,故名“无痴”。一切善法由此三法而生,故名为“根”。

    (7)勤:什么叫做“勤”呢?“勤”即“精进”。精而不杂,进而不退,就是对于一切善法努力去修,对于一切恶法努力去断,能够努力修善断恶,故名为“精进”。

    (8)轻安:什么叫做“轻安”呢?“轻”是“轻快”,“安”是“安乐”。怎样能够得到轻安呢?那是要断除了贪瞋痴等一切的烦恼粗重。老实说,欲界的众生要得到“轻安”,是很不容易。

    (9)不放逸:什么叫做“不放逸”呢?“放”是“放荡”,“逸”是“纵逸”。人若放逸,就是对于贪瞋痴的三毒,不加节制,任性所为,肆无忌惮。不放逸刚刚相反,它是以“三善根”及“精进”为体,有防恶修善的功能,故名为“不放逸”。

    【行蕴舍非舍受及不害无瞋有】

    (10)行舍:什么叫做“行舍”呢?“行”是“修行”,“舍”是“舍弃”。就是说,修行的人应当舍弃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以及法相、非法相。好像行路一样,如果不肯舍弃已进的一步,那末即难再向前一步,怎样能达到你的究竟圆满目的呢?所以“行舍”是属于“善性”,简别不是“受蕴”中的“舍受”,那是“无记性”啊。

    (11)不害:什么叫做“不害”呢?“害”是“损害”,例如损害他人的生命以及名誉和财产,这都是因为起了瞋心,而后才会恼害有情。所以要做到“不害”,那便先要“无瞋”。

    上面十一种“善心所”讲过了,以下再来谈谈“烦恼心所”。

    【根本惑六可辨贪瞋痴慢疑见】

    “惑”是“迷惑”,就是“烦恼”的异名。计分两种,一是“根本烦恼”,二是“随烦恼”。“根本烦恼”的心所计有六个:

    (1)贪:什么叫做“贪”呢?“贪”是“悭贪”。对于财法不肯惠施于人,和“无贪”相反。

    (2)瞋:什么叫做“瞋”呢?“瞋”是“瞋恚”。对于种种逆境不能忍受,和“无瞋”相反。

    (3)痴:什么叫做“痴”呢?“痴”是“愚痴”。对于一切事理不能明白,和“无痴”相反。

    (4)慢:什么叫做“慢”呢?“慢”是“高慢”,看人家不起。无论是不如我的人或超过我的人,乃至同我程度相等的人,我都是轻慢于他,这就叫做“慢”。

    (5)疑:什么叫做“疑”呢?“疑”是“不信”。对于三宝功德、善恶业力乃至世间一切实事实理,不能深信了解,故名为“疑”。

    (6)不正见:“见”,不能说它一定是不对的;有“正”有“不正”,现在所说的是“不正见”。什么叫做“不正见”呢?可分为五――①萨迦耶见,②边执见,③邪见,④见取见,⑤戒禁取见。

    ①萨迦耶见:甚么叫做“萨迦耶见”呢?“萨迦耶”是梵语,华言为“身”或为“我”,合之为“我见”或为“身见”。《广五蕴论》云:“萨”是败坏义,“迦耶”是和合积聚义,意思就是说,这“五蕴”同“四大”的和合积聚之身本来是无常败坏之物,而执之为“一”,为“常”,为“遍”,为有一实在之“主宰”,故名为“我见”。

    ②边执见:什么叫做“边执见”呢?“边”是“边鄙”或“边陋”,就是知见鄙陋。或执此身为“常”,或执此身为“断”;“常”是“恒常”,“断”是“断灭”。执常见者以为人永世世为人,畜永世世为畜,贫贱富贵恒常不变,毫无善恶因果可说。执断见者以为人死一灭永灭,无有生死轮回升沉之事。果然如是,则作善何为?作恶何畏?坏人心术,莫此为甚!故名为“边见”。

    ③邪见:什么叫做“邪见”呢?就是指我们常有知见不正,甚至毁灭伦常,拨无因果,诽谤圣贤,不信正法,这都叫做“邪见”。

    ④见取见:甚么叫做“见取见”呢?上面的“见”字就是指前面说的“我见、边见、邪见”。“取”是“取着”,就是“执着”的意思;即是对于这种我见、边见、邪见,认为是很对的,是超胜的,是最上的,深在“见”上取着,故又名“非果计果”。例如“无想天”或“非非想天”本来是外道所生的地方,不是正果,他执着以为是出世涅槃的无漏妙果,这就叫做“见取见”。

    ⑤戒禁取见:甚么叫做“戒禁取见”呢?“戒”就是戒止“杀、盗、淫、妄”之类,“禁”就是禁绝“饮酒、赌博、吸烟”之类。“持戒”和“守禁”本来是很好,为什么反变为“不正见”呢?这是因为他的过患,坏在一个“取”字!“取”即无明“执着”,意思就是说,这种人虽然是持戒守禁,但是坏在他的知见不正,执着过甚。例如印度有一种外道,他们或持牛戒,或持狗戒,食草食粪,行种种无益苦行,故又名“非因计因”。本来不是出世的“正因”,他们执着以为是“最上”,是“殊胜”,是“微妙”,这就叫做“戒禁取见”。

    以上“贪”、“瞋”、“痴”、“慢”、“疑”、“身”、“边”、“邪”、“见”、“戒”这十种又叫做“十使”。前五名“五钝使”,后五名“五利使”。“钝”如刀背,“利”如刀口。这有两种说法,一是前五较后五造业较“钝”;又,断的时候,要在“修道位”才断,所以叫做“钝”。二是后五较前五造业较“利”;又,断的时候;在“见道位”时就可以顿断,所以叫做“利”。

    以上六种“根本烦恼”简略讲完了,以下来谈谈“随烦恼”。

    【随烦恼有二十小中大堪分别】

    “根本烦恼”如树之根,“随烦恼”是随从“根本烦恼”而生的,如树之枝干,计有“小随烦恼”十个、“中随烦恼”两个、“大随烦恼”八个,总共为二十个心所。

    【忿恨覆恼嫉悭诳谄害与憍并】

    (1)忿:什么叫做“忿”呢?“忿”是“忿怒”。就是一遇到不顺意的事,脾气就发起来,轻则用口骂人,重则用手打人,这就叫做“忿”,它是随“瞋”心一分所摄的。

    (2)恨:什么叫做“恨”呢?“恨”是“怀恨”,也就是“怨恨”。如从前同人家相骂过了,相打过了,还不算数,又在心里放不下,怀恨着,结怨“不舍”,这就叫做“恨”,它也是随“瞋”心一分所摄的。

    (3)覆:什么叫做“覆”呢?“覆”是“覆藏”,也就是“遮覆”和“盖覆”。这种人一方面要做恶事,一方面又怕人家知道,你看这种人愚痴不愚痴呢?这是因为怕人家知道他做了恶事,不信仰他,失掉了名誉和财利,这又是“贪”心,所以说“覆”是随“贪痴”各一分所摄的。

    (4)恼:什么叫做“恼”呢?“恼”是“烦恼”,也就是“恼乱”和“恼害”,所谓心烦意乱,自恼恼人,它也是“瞋心所”一分所摄。

    (5)嫉:什么叫做“嫉”呢?“嫉”是“嫉妒”。或妒贤或妒能,或妒财或妒色,总言之,凡见他人盛事,不耐他荣。既是嫉妒,当然有“瞋”;为何嫉妒?这一定有“贪”,所以它是随“贪瞋”各一分所摄。

    (6)悭:什么叫做“悭”呢?“悭”是“悭吝”。对于财法不肯惠施于人,悭吝不舍,它是属于“贪”之一分。

    (7)诳:什么叫做“诳”呢?“诳”是“虚诳”。本无有德,假现有德,为求财利名誉,种种口是心非,故名为“诳”。

    (8)谄:什么叫做“谄”呢?“谄”是“谄媚”。本非真诚恭敬,为求他人称赞,为求自身名利,假现承顺,种种巧言令色,故名为“谄”。

    (9)害:什么叫做“害”呢?“害”是“恼害”。种种恼害有情,损害他人财产或名誉,乃至损害众生的生命,使人身心不安,故名为“害”,它也是随“瞋心所”一分所摄。

    (10)憍:什么叫做“憍”呢?“憍”是“骄傲”。说到骄傲,这个人必定有一种仗恃;或仗恃自己年轻色力强壮,相貌庄严,豪门富贵,族姓高大,聪明智慧。对于自己有一点好事,就以为了不起,这就叫做“憍”,它是以“慢心所”一分为体。

    【此自类各别起小随十粗猛尔】

    上面这十种烦恼为什么要叫它们是“小随烦恼”呢?因为这十种烦恼现起的时候,都是各起各的,并且它们的行相都是很粗猛,所以叫做“小随”。

    【无惭愧自他辨中随宽不善遍】

    上面十种“小随烦恼”大意讲过了,以下再来谈谈两个中随烦恼:

    (1)无惭:什么叫做“无惭”呢?就是不顾自己人格和教法,甘心去做有罪恶的事;换句话说,也就是不怕对自己不住,即是不顾羞耻。

    (2)无愧:什么叫做“无愧”呢?就是不怕人家责罚和讥诮,甘心去做不道德的事;换句话说,也就是不怕对人家不住,亦是不顾羞耻。不过“无惭”是对自己说,“无愧”是对他人说,这就是“无惭”和“无愧”的区别。但是为什么又要叫这两个是“中随烦恼”呢?这是因为它们的范围比较前面十种“小随烦恼”要宽得多啊。前面的小随是“各别而起”,它们两个是“自类俱起”,同时又是遍一切不善法,凡作一切恶事,都是无惭无愧的人,所以叫做“中”。

    【始掉举昏不信怠放逸失念侵】

    上面“小随”和“中随”都讲过了,以下讲的是“大随烦恼”心所,一共有八个:

    (1)掉举:什么叫做“掉举”呢?就是“掉动”。心不寂静,攀缘境界,浮躁不定,故名“掉举”。

    (2)昏:什么叫做“昏”呢?就是“惛沉”。心缘境时,惛昧不清,障碍修观,因为正在用功的时候,心太下沉,所以正观难以现前,故名为“昏”。

    (3)不信:什么叫做“不信”呢?对于实事真理、三宝功德、善恶因果、化生有情等均皆怀疑,是根本烦恼之“疑心所”一分所摄,故名为“不信”。

    (4)怠:什么叫做“怠”呢?“怠”是“懈怠”。就是说,对于“善”的方面既不肯努力去“修”,对于“恶”的方面又不肯努力去“断”,故名为“懈怠”。

    (5)放逸:什么叫做“放逸”呢?“放”是“放荡”,“逸”是“纵逸”。就是说,对于贪、瞋、痴、怠四法上任性所为,不自克责,故名为“放逸”。

    (6)失念:甚么叫做“失念”呢?就是失了“正念”。并不是完全把心念都失掉了,不过是邪念多,正念少,故名为“失念”。

    【及散乱不正知染心遍八大随】

    (7)散乱:甚么叫做“散乱”呢?“散”是“分散”,“乱”是“扰乱”。就是心不归一,障碍修止,令心流荡,故名为“散乱”。

    (8)不正知:甚么叫做“不正知”呢?就是知见不正。也就是邪知邪见,拨无因果,颠倒是非,故名为“不正知”。

    以上从“掉举”起,至“不正知”止,为甚么要叫它们是“大随”呢?因为不但“作恶”时,是有它们八个,就是“有覆无记”,也是不能离开了它们。要了解这个道理,先要明白一切法的“体性”,分为四种,一为“善性”,二为“不善性”,三为“有覆无记性”,四为“无覆无记性”。要知道小随、中随、大随所以不同的地方,试看下表自明。

    【四不定曰悔眠共寻伺善染兼】

    心所五十一分为六位:(1)是“遍行”五,(2)是“别境”五,(3)是“善”十一,(4)是“根本烦恼”六,(5)是“随烦恼”二十。这五位已经讲过了,现在要讲第(6)位四个“不定”心所:

    ①悔:甚么叫做“悔”呢?“悔”是“追悔”,就是懊悔从前所做过的“善事”或“恶事”。分为四种:

    a.“事善,悔善”例如一件事本来是善,他懊悔这样一件好事,为甚么早一点不去做呢?这是“事”固是“善”,“悔”亦是“善”。

    b.“事恶,悔恶”例如偷盗这件事本来是不善,他以为这容易得钱财,为甚么不早几年去做这讨便宜又容易的勾当?这是“事”既是“恶”,“悔”亦是“恶”。

    c.“事善,悔恶”例如拿出许多钱去做救济人群的事,本来是属善,但后来又懊悔起来:“用了这许多冤枉钱啊!”这是“事”本是“善”,“悔”变作“恶”。

    d.“事恶,悔善”例如从前做了一件对人不住的坏事,后来良心发现,自己懊悔起来:“这样不道德的事真不应该做啊!”这是“事”虽是“恶”,“悔”变作“善”。

    以上c.d.两条明明是善,一悔又变为恶;明明是恶,一悔又变为善,所以叫做“不定”。

    ②眠:甚么叫做“眠”呢?“眠”是要“睡眠”。若为休息而眠,调理身心,勤修善法,这是属于“善”;设若是懒惰懈怠,不知精进,这是属于“恶”。所以“睡眠”也是属于“不定”。

    ③寻:甚么叫做“寻”呢?“寻”是“寻求”,是粗的分别。

    ④伺:甚么叫做“伺”呢?“伺”是“伺察”,是细的分别。

    “寻”和“伺”其实都是心内“思惟”的作用,不过粗细不同罢了。如果是寻伺“善法”,当然属于“善”;设若是寻伺“恶法”,那是属于“恶”,所以“寻”和“伺”均是属于“不定”。

    【唯识言摄心所各四分显量果】

    在佛学上说到“唯识”这一句话,不但是八个识的“心王”,就是同心王相应的“心所”也都包括在里面。“心所”是简省语,说完全一点,应当叫做“心所有法”,意思就是心王所有的东西。古人以“心王”为“君”,以“心所”为“臣”,又如同“主”“仆”一样。在“心王”和“心所”中它们的意义又分为四,一为“相分”,二为“见分”,三为“自证分”,四为“证自证分”。为甚么要说这“四分”呢?这是因为要显示有“量果”的关系。

    我现在想把“相分”和“量果”先提出来说明一下:

    什么叫做“相分”呢?“分”是“一分”,“相分”即是识之全体中的一部分。“相”字和“像”字有时可以通用,例如相片又名肖像,可见“相分”就是“影像”。这“影像”是由甚么地方来的呢?当然是由“形相”而来的,例如没有一个人的形相在这里,那灯光以及太阳底下怎样会有影子呢?但是你切切不要误会,把“影子”就当“形相”!这影子和形相是“一”吗?不是的;是“异”吗?不是的。这个道理可以说个譬喻来证明,譬如照相,先要有一个人或一件物的本质,然后在照相机里面现出一个人或一件物的影像。由此我们就知道,离开了外面本质的人物,固然是不能现影;但是仔细研究起来,如果没有里面药水的玻璃,恐怕也是照不出影像来吧?

    在“唯识学”上说起来,我们眼识所见的色、耳识所闻的声、鼻识所嗅的香、舌识所尝的味、身识所觉的冷暖痛痒,都是托第八阿赖耶识所变的“相分”为本质,然后又在眼识上再变出一重“相分”(影像)为自己眼识“见分”去缘。所以唯识家有一句口号,叫做“自变自缘”,意思就是说,眼识自己变的“相分”由眼识自己的“见分”去缘,无论怎样,眼识决不能缘外面的“本质色”,但缘自己所变的“相分色”。其实“本质色”也是第八阿赖耶识亲变的“相分”,何尝有心外之实法?这个道理在唯识学上占了很重要的理论,否则,“心外无法”与“万法唯识”的道理也就不能成立了,我们研究唯识学的人是必须正确了解这一点的。

    什么叫做“量果”呢?一说到“量”,就有三种分别,一为“所量”,二为“能量”,三为“量果”。例如以尺量布,布是“所量”,尺是“能量”;量过了之后,能够知道几尺几寸,这就是“量果”,意思就是量过了之后,所得的结果丝毫不致错误,这就叫做“量果”。又如以秤量米,米为“所量”,秤为“能量”,秤过了之后,能够知道几斤几两,这也叫做“量果”。如果能够把这“量果”的意义明了之后,那末这“四分”的道理亦就迎刃而解了。试看下表:

    甲(1)相分…………所量

    (2)见分…………能量

    (3)自证分………量果

    乙

    (1)见分…………所量

    (2)自证分………能量

    (3)证自证分……量果

    丙(1)自证分………所量

    (2)证自证分……能量

    (3)自证分………量果

    丁(1)证自证分……所量

    (2)自证分………能量

    (3)证自证分……量果

    我们把上面这四个表仔细研究了之后,就得到下面的结论:

    (1)“相分”只可做“所量”,“能量”尚且不可做,那“量果”是更不能做的了。

    (2)“见分”虽然可以做“能量”,但是不能做“量果”,因为它有时候是靠不住,是“非量”。

    (3)“自证分”和“证自证分”不但能做“能量”,并且可以做“量果”,因为都是内分的“现量”。

    (4)“自证分”和“证自证分”可以互相为“能量”,又可以互相为“量果”。所以有“四分”就够了,用不着第五分、第六分、……决不会犯无穷之过。

    (5)设若只用甲表,乙、丙、丁三个表不用的话,那末“证自证分”也用不着建立了。所以说,建立“证自证分”的意趣,是因为要显示有“量果”的原因啊。

    【能分别名见分如明镜能鉴形】

    “四分”之中现在先讲“见分”,甚么叫做“见分”呢?“见”就是“分别”的意思;能够分别,所以叫做“见分”。这个意思你如果再不懂,我可以说个譬喻给你听。譬如一面很光明的“镜子”,能够鉴照我们的形像,故“见分”即同镜照时能够分别一切境界,是一样的。

    【所分别相分起似人影生镜里】

    上面是讲的“见分”,现存来讲“相分”。能分别的既是“见分”,那末所分别的当然是“相分”。“所分别”在普通人叫做“被分别”,也就是一切境界。这“相分”好像什么呢?好像人的“影像”显在镜子里一样。

    【相见依名自证若镜体光影映】

    “相分”和“见分”它们都是“识体”所变的功用,那末是依托什么东西呢?它是依托识之“自体”。既是“自体”,为何又叫“自证”呢?这是因为“见分”去缘“相分”的时候,而识之“自体”又去证明“见分”之不谬,所以又叫做“自证分”。这“自证分”好像镜子的“玻璃体”一样,镜光和镜影都从它映现出来,故“见”“相”二分从“自证分”映现出来,也是这样。

    【证自证喻镜背自证依善分配】

    在前面已经说过了,“证自证分”是因为它能够证明“自证分”的关系,所以建立这个名称;它的譬喻,好像“镜背”一样。这四分的分配:

    (1)相分――如镜影――又如布

    (2)见分――如镜光――又如尺

    (3)自证分――如镜面――又如手

    (4)证自证分――如镜背――又如身

    【三与四又互证故能去无穷病】

    第二“见分”只能缘第一“相分”,而不能证明“证自证分”,因为“见分”通于“三量”,有时是“非量”(误解)。至烟第三的“自证分”和第四的“证自证分”,不但可以“互缘”,并且可以“互证”;一则因为是“识体”,二则因为是“现量”。这样不但是不会缺少“量果”,并且也不会犯“无穷”的毛病,只要四分就够了,用不着第五、第六分、……也就是这原因。

    【山河大微尘细皆识变如幻戏】

    最大的莫过于“山河”,最细的莫过于“微尘”。无论“大”的“山河”、“细”的“微尘”,在唯识家讲起来,一切“六尘”的“境界”都是我们“自识所变”;离开自心之外,无有一法可得。好像“幻戏”所变的东西一样,都是从“幻术”所变出来的,那里有一点实在的呢?

    【人不知执寔我与寔法道已左】

    我执有两种,一是“人我执”,二是“法我执”。执这个“五阴”的身,是人,是一,是常,是遍,是主宰,这叫做“人我执”。执这个“四大”的物,是恒常不变,是有性可持,是有法可轨,这叫做“法我执”。一切凡夫不知道一切“有为法”,都是“空间上”的“和合假”同“时间上”的“相续假”,那里有一个实在的东西呢?所以对于唯识学上的道理大相反左,平常所谓“傍门左道”,也就是这个意思。

    【生烦恼及所知二障起佛性迷】

    二障就是“烦恼障”和“所知障”。什么是“烦恼障”呢?就是一切“根本烦恼”和“随烦恼”,它的本身就是“染污”,又能染污它法,所谓自害害他,故叫做“烦恼障”。什么是“所知障”呢?“所知”原属于境,本不是障,平常说:“烦恼即是障,自障又障他;所知不是障,被障障所知。”不过因为“劣慧”的缘故,对于所知的境界不能完全明了,故叫做“所知障”。“烦恼障”以“染污”为体,“所知障”以“劣慧”为体。在《俱舍论》上有如左的表式说明。

    因此二障一起,就把清净的佛性迷昧了光明。要把生死的“烦恼障”破除了,才能够证明“真解脱”;要把碍解的“所知障”破除了,才能够得“大菩提”。

    【真觉者佛菩萨说唯识破我法】

    由此对于宇宙万有、根身器界,了知如幻如化,毫无实我实法可得!这是甚么人呢?就是诸佛。菩萨也能够随各位功行的浅深,证到少分;他们不但自己能够觉悟,并且说经造论,开示“心外无法”唯识的教理,使执迷我法的“凡夫”、愚法的“二乘”破除“我执”和“法执”,能够真实证到自由自在的境界。

    【识种子遍法界待聚缘现行快】

    在唯识学上讲起来,只要是“有为法”,无论是“心法”、“心所法”、“色法”,有现行的东西,必定有它的“种子”。可见现象界是遍一切法,种子也是普遍一切法;换句话说,没有“种子”,怎样有“现行”呢?但是须具“四缘”――(1)因缘,(2)所缘缘,(3)等无间缘,(4)增上缘。

    【种生现名因缘见取相所缘缘】

    甚么叫做“因缘”呢?其意义有三,列表以明之。

    最要注意的就是这里所讲的“种子”,不是讲的外面“豆种”和“菜种”等等,是讲的“阿赖耶识”里面所含藏的“内种”。因为豆麦等种子的本身还是由其它的豆麦“现行”所生,不能算是“真因缘”,只可算是要“增上缘”罢了。“阿赖耶识”里面所藏一切法各不同的“种子”,才算是一切法的“亲因缘”,这是我们研究唯识学的人,先要弄个清楚。

    甚么叫做“所缘缘”呢?“所缘”是“境”,“能缘”是“心”,“能缘的心”离了“所缘的境”,是生不起来的。所以说,所缘的境是能缘的心之“缘”,这“所缘缘”是单属心王心所一方面所有的。至于“色法”,因为它自己的本身就没有能缘的作用,所以也就用不着所缘缘了。所以说,八个识的心王和心所的“见分”去取各各自己的“相分”(影像色,不是本质色),才可以叫做“所缘缘”。

    【刹那续念生灭平等缘无间隔】

    甚么叫做“等无间缘”呢?就是说,凡是心王所有缘虑的东西都是“刹那相续”。“念念生灭”,“前念”和“后念”是平等平等,在前后念的中间,不论它的时间是暂是久,只要没有其他的东西隔断,那怕就是无想天的五百大劫以及非非想天的八万四千大劫,也是“前后相引”的。“心王心所”是有缘虑的东西,才有“等无间缘”,至于“色法”则没有“等无间缘”。

    “刹那”是佛学上所说“最短的时间”,譬如用最利的刀刃,一刀透过了九百张纸为一弹指,而每张纸都有刀口经过,名“一刹那”,而每一刹那又有“九百生灭”――“心念”,这正表示“生减心”是最迅速的。

    【此三余缘增上顺或违俱无障】

    “此三”就是指上面“因缘”、“所缘缘”、“等无间缘”。“余”是指除此三缘之余,还有一个叫做“增上缘”。“此三”与“余”即是说的四种缘。

    甚么叫做“增上缘”呢?就是这一法生起,由那一法帮助的缘才能令它加增向上,这就叫做“增上缘”。但“增上缘”又有“顺”和“逆”两种,例如别人帮助我们成功了一件事,这叫做“顺增上缘”。若是顽皮的儿子受了父母的呵骂,懒惰的学生受了先生的警诫,为非作歹的人受了政府的处罚或社会上的非议;使这些人回头改过,这些都是逆的增上缘。因为受了呵骂、警诫、处罚和非议,然后才能使他增上其意志,提高其人格,所以叫做“逆增上缘”。无论是“顺”或“逆”,都是帮助其增长而不会障碍它的发展的。

    【离名种现前取是现量无计度】

    前面说的是“缘”,现在要讲到“量”了。“量”有三种,一是“现量”,二是“比量”,三是“非量”。现在先讲“现量”,怎样叫做“现量”呢?“现”又有三种意义:(1)现在,(2)现有,(3)现显。怎样叫做“现在”呢?就是简别不是“过去”和“未来”。怎样叫做“现有”呢?就是简别不是“没有”,例如其人虽属现代人物,但此刻不在这里。怎样叫做“现显”呢?就是简别不是“隐覆”,例如某物虽属现在和现有,但被它物所“覆蔽”。要具足“现在”与“现有”和“现显”,沓要是“现前直觉”,犹如明镜,一照便现,不假丝毫“作意”和“计度”,更要离开“名字”及“种类”的分别,这才可以叫做真正的“现量”。

    【藉众相观其义由比度量乃遂】

    上面讲的是“现量”,现在再讲“比量”。怎样叫做“比量”呢?例如看见烟的相,就知道有火的义;看见门外有牛角,就知道有牛的义;看见有生,知道它有死的义。都是由心里去“比度”,然后才能够知道,这就叫做“比量”。

    【现比谬量为非此三量能缘依】

    “现量”和“比量”都讲过了,现在来讲“非量”。怎样叫做“非量”呢?就是“现量”和“比量”错了——不是真正的直觉,带了思量卜度的心,这就是“错现量”;指鹿为马,以雾当烟,以所作性为常,这都是“错比量”,总名叫做“非量”。上面这“现量”、“比量”、“非量”无论它是“正确”或“错谬”,这都是“能缘心识的所依”,因为心王心所的内二分和“见分”为“能量”,而“相分”才算完全的“所量”,所以说,这“三量”都是能缘的依托了。

    【后有量曰圣言佛亲证更宜遵】

    上面只说三量,在“三量”之外再加上一个“圣言量”。怎样叫做“圣言量”呢?“圣言”就是诸佛和菩萨所说的话。因为诸佛菩萨所说的话都是“正确”的,所以又叫做“正言量”。不像我们凡夫用烦恼染污的“识心”去分别,佛菩萨是用“根本智”和“后得智”亲证一切“法性”与“法相”,丝毫不会错谬,故更应当遵守。

    【识所缘有三境不仗质名独影】

    前面讲的是“能量的心”,现在要讲的是“所缘的境”。“境”有三种,一是“性境”,二是“带质境”,三是“独影境”。

    怎样叫做“独影境”呢?其境有两种,一是“无质独影”,二是“有质独影”。

    【缘兔角本来无随意变影自孤】

    怎样叫做“无质独影”呢?例如兔子本来没有角,完全由我们自己的意识想念分别出来的,这个兔角的影子岂不是孤独生起的吗?

    【缘无为或有质彼不生仍非实】

    怎样叫做“有质独影”呢?这好像托真如等“无为”的名言,来变起“真如”的独影。但“真如”是不生不灭的东西,虽然说是“托质”,其实还是“假法”,所以说,还不是实有的。

    【带质境亦分二皆仗赏真与似】

    怎样叫做“带质境”呢?其境亦有两种,一是“真带质”,二是“似带质”。怎样叫做“真带质”呢?颂云:“以心缘心真带质,中间相分两头生。”例如第七识的“见分”去缘第八识“见分”,中间挟生出一个“我相”,这“我相”是七八两个识的“见分”两头生出的,所以叫做“真带质”。

    怎样叫做“似带质”呢?颂云:“以心缘色似带质,中间相分一头生。”例如第六识的“见分”去缘一切“色法”,这个色法的“相分”(影像)是从第六“见分”一头变出来的;因为“色法”是无知的东西,它本身是会变的,所以叫做“似带质”。总而言之,无论是“真带质”或“似带质”,都是要“托质”而起――或托“心质”,或托“色质”,不能孤独生起的,所以叫做“带质境”。

    【真带质心缘心中间相两头森】

    这是说明:“真带质”的原因。“森”就是“生”字的意义。

    【似带质心缘色相从见一头得】

    这是说明“似带质”的原因。在这里先要知道“相分”的定义是如何呢?“相”是“影像”,譬如人在灯光底下,墙壁上现出了一个人的“影像”出来,这“影像”当然离开了人的形容,是决定没有的。由此我们知道唯识学上说的宇宙万有、森罗万象,都是我们自己各人心识所现的“影像”;设若离开了吾人的“心识”,也就没有宇宙万有的“影像”了。明白了这个道理,方知“心外无法”、“万法唯识”的主张,是正确至当的。

    【性境生从寔种既寔体亦寔用】

    “独影境”和“带质境”已经讲过了,现在再来讲“性境”。怎样叫做“性境”呢?他说是从“实在”的“种子”生来的。种子的“体性”既是“实有”,那末,它的“功用”也是“实在”的。“性境”怎样叫它是“实境”呢?例如眼见花,花有花种子,其余的色声香味触法都是各有各的种子,在前面“十八界,种各殊”已说过了,一切“有为生灭法”只要它能够生起“现行”来的东西,都是有“实体”和实用:如见色闻声时,只要它还没有分别名言和种类以前,都可以叫作“性境”。

    【前五识初刹那缘性境俱不差】

    眼耳鼻舌身“前五识”缘色声香味触“五尘”的时候,只要最初一刹那没有起随念和计度分别以前,唯有前五识的“自性分别”;“心”正缘“境”的当儿,丝毫没有异解,这也是“性境”。

    【缘生法依他起如幻现无自体】

    现在来谈谈三自性:一是“依他起自性”,二是“遍计所执自性”,三是“圆成实自性”。怎样叫做“依他起自性”呢?依他的“他”字,可以说每一法“现行”的时候,必定依赖其他一切各种的帮助,才会成功,就是“众缘促成”的意义。这样我们就可知道,凡是由“众缘”所生起的东西,都可叫做“依他起”。既然是“依他起”,那末,所现的东西当然是如“幻”如“化”,那里有什么“真实的体相”可得呢?

    【执实有成遍计所执妄性亦伪】

    怎样叫做“遍计所执自性”呢?这是因为一班,不明白一切有为的“生灭法”,不过是仗“因”托“缘”的“幻相”。他执著有“实我”和“实法”,没有一刻,没有一处,没有一事一物不执着;可以说处处执着,事事执着,所以叫做“周遍讦度”。例如乌龟本来是没有毛,他执着说:“一定有毛啊!”兔子本来是没有角,他执着说:“一定有角啊!”这“五蕴”和合的“假我”、“四大”和合的“假法”本来是“缘生”的“假物”,他偏偏要执着是有“实我”和“实法”。这所执的“我”和“法”,岂不是颠倒虚假吗?“我”和“法”的体性那里有真实呢?岂不是完全的幻妄吗?

    【从依他去计执名圆成自性寔】

    怎样叫做“圆成实性”呢?“圆”是“圆满”,“成”是“成就”,“实”是“真实”,“性”是“体性”,合言之,就是“圆满成就真实的体性”,也就是“真如法性”。这“真如法性”要怎样才能够显现呢?要在众缘“依他起”法上,悟达了“缘生性空”,除去了“遍计所执”的实我实法之“妄执”,这才叫做“圆成实性”。

    这“三自性”的道理有一个最好的譬喻,譬如做戏,这做戏的人是由于化装、服饰、道具、灯光、布景等,以及表演时各种的举动,实是众缘所成,这就喻如“依他起自性”。然而有一般迷人,执着这人一定是刘备,那人一定是关公,这个是张飞,那个是孔明,是实在不可改移的人物,这就喻如“遍计所执自性”。若能够悟到这一切的人物,不过是依各种的化装不同,来作假现的幻相,那里是当时本有的人物呢?这就喻如“圆成实性”。

    由此我们就知道,迷了“依他起”,执为“实我实法”,这就叫做“遍计所执”。悟了“依他起”,知道“缘生性空”,这就叫做“圆成实”。可见这“遍计执”和“圆成实”,不过同在一个“依他起”上生了“迷”或“悟”而来鉴别罢了。

    【依三性立三无相无性遍计虚】

    上面讲的“三自性”,现在来讲“三无性”。怎样叫做“三无性”呢?一是“相无性”,二是“生无性”,三是“胜义无性”。怎样叫做“相无性”呢?“相”就是宇宙万有、根身器界一切的“相状”和“义相”,知道它们都是“假相”,如“幻”如“化”,毫无真实可言,这是指的前面所说的“遍计所执”而言。

    【由依他生无性胜义无圆成应】

    怎样叫做“生无性”呢?就是说,凡是一切“有为法”,都是从“众缘所生”既是从“众缘所生”,那末,离开了“众缘”,有没有一个固定不改的“自性”呢?当然是没有啊,所以叫做“生无性”,这是指前面说的“依他起”而言。

    怎样叫做“胜义无性”呢?“胜义”就是殊胜的义理――“真如性”。如果能够在“依他起”上,离开了“遍计所执”,这就叫做“胜义无性”,也就是指的前面的“圆成实性”而言。

    【此诸佛密意说因执有空对治】

    上面所说的“三无性”的道理乃是十方诸佛秘密的意趣,试问诸佛为什么要说这“三无性”的道理呢?就是因为一类众生执著有“实我实法”。执有“实我”,所以就会有“烦恼障”而不能了脱生死,障大涅槃;执有“实法”,所以就会有“所知障”而不能得大智慧,障大菩提。

    既有二执,佛说二空(我空、法空)来对治二执,所以说这“三无性”。其实在佛教真理上讲起来,不是偏空,也不是偏有,那才是“中道”的正理。所以说,这三无性的“空”义乃是“方便”,不是“究竟”,所以叫做“密意”,也就是“不了义”之谈。要是“究竟了义”的话,那偏计是“无”,依他起是“世俗有”,圆成实是“胜义有”,才算是真正的“中道”。

    【或不了复空执救恶取说唯识】

    试问佛菩萨为什么要说“唯识”的教义呢?这是因为一班智慧浅薄的人,不明“法性本空”的“真义”。他听了“三无性”的“密义”,以为“十法界”的“迷悟因果”都是没有,对于“真空”的“道理”不会善用,所以叫做“恶取”,亦即是拨无因果的“恶取空”。

    【唯识学广依他非空有极到家】

    “恶取空”的毛病有什么药去医吗?有!有!有!就是“唯识”啊!因为“唯识学”的内容是非“空”非“有”的主张,在“遍计所执”方面固然说它是“无”,至于“依他起”的“俗谛”和“圆成实”的“真谛”,那就不能也说它是“无”。不然的话,佛果的“二智”(后得智和根本智)就会变成没有对象了。所以说,非空非有中道的“唯识学”不但没有丝毫的危险,如果真能够如法修行,实实在在能证无上菩提??槃的大果,你看到家不到家呢?

    【最胜法说在先大方广佛华严】

    现在要讲到“唯识学”的依据了。平常说,唯识学所依据的有六经、十一论。“六经”:(1)《大方广佛华严经》、(2)《解深密经》、(3)《楞伽经》、(4)《密严经》、(5)《如来出现功德庄严经》、(6)《大乘阿毗达摩经》。“十一论”:(1)《瑜伽师地论》、(2)《大乘百法明门论》、(3)《大乘五蕴论》、(4)《显扬圣教论》、(5)《摄大乘论》、(6)《杂集论》、(7)《辨中边论》、(8)《二十唯识论》、(9)《三十唯识论》、(10)《大乘庄严论》、(11)《分别瑜伽论》。现在先讲《大方广佛华严经》,在中国的译本有三种:

    (1)《大方广佛华严经》八十卷,唐实叉难陀译

    (2)《大方广佛华严经》六十卷,晋佛陀跋陀罗译

    (3)《普贤菩萨行愿品》四十卷,唐般若译

    其余同类别译的单行本还有几种,请看华严部便知。这《华严经》是释尊最初在菩提树下成佛之后,同一班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以及等觉菩萨,四十一位分证法身的菩萨,所说佛自己亲证的法门。经云:“三界所有法,唯是一心作。”所以《华严经》是佛法中最殊胜的法门,世尊最初成道所说。

    【解深密入楞伽并密严四来华】

    除了《华严经》之外,还有一部《解深密经》,中国现有五种译本:

    (1)《解深密经》五卷,唐玄奘译

    (2)《深密解脱经》五卷,元魏菩提留支译

    (3)《佛说解节经》一卷,陈真谛译

    (4)《相续解脱地波罗蜜了义经》一卷,刘宋求那跋陀罗译

    (5)《相续解脱如来作随顺处了义经》

    这五种译本以玄奘法师所译的文义最精。唯识学虽然是依据六经十一论,但以《解深密经》为最根本。所以研究唯识学的人,最好是把《解深密经》去精熟研究,因为唯识的“境、行、果”在此经说得非常的圆满。经云“诸识所缘,唯识所现”意思就是说心外无一法,八识所缘的“境界”都是八识自己亲变的“相分”。

    《楞伽经》在中国也有三种译本:

    (1)《楞伽阿跋多罗宝经》四卷,宋求那跋陀罗译

    (2)《大乘入楞伽经》七卷,唐实叉难陀译

    (3)《入楞伽经》十卷,元魏菩提流支译

    这三译在文字上说,以唐译为顺;在义理上说,以宋译为精。而古德注疏以四卷为多,内容除大慧菩萨一百零八向世尊问答外,另有四十一段,计分为四十一门,而第一段“诸识生灭门”和第二段“藏识境界门”尤为“唯识学”扼要的理论。

    《大乘密严经》又名《厚严经》,日照三藏译为三卷,以偈颂为多。法藏有疏,不过第一品已失,六、七、八最后三品亦专谈“唯识”。

    【如来现毗达磨二未译其奈何】

    上面曾经说过:唯识学所依据的经典有六种,但是上面《华严经》、《解深密经》、《楞伽经》、《密严经》这四种已经翻成了华文。至于《如来出现功德庄严经》以及《阿毗达磨经》这两部经,还没有翻译过来,真是可惜。

    【彼论藏有十支归一本瑜伽师】

    佛教平常所说三藏十二部:

    十二部,颂曰:

    长行重颂并授记,孤起无问而自说,

    因缘譬喻及本事,本生方广未曾有,

    论议俱名十二部,广如大论三十三。

    十二部(1)长行……即经中用长行来显义

    (2)重颂……即再用偈颂重说前义

    (3)授记……同诸大弟子授成佛之记

    (4)孤起……即用偈颂??显其义

    (5)无问自说……无人发问佛自发起

    (6)因缘……说种种因缘

    (7)譬喻……说种种譬喻

    (8)本事……说过去度生之事

    (9)本生……说过去受生之事

    (10)方广……说大乘微妙之义

    (11)未曾有……放光散花地动等事

    (12)论议……互相辩论法义

    上面是说所依据的经,现在要说唯识学上所依据的论,有“一本十支”。

    十支(1)略陈名数支……《大乘百法明门论》

    (2)粗释体义支……《大乘五蕴论》

    (3)总包众义支……《显扬圣教论》

    (4)广包大义支……《摄大乘论》

    (5)分别名数支……《阿毗达摩杂集论》

    (6)离僻处中支……《辨中边论》

    (7)摧破邪山支……《二十唯识论》

    (8)高建法幢支……《三十唯识论》

    (9)庄严体义支……《大乘庄严论》

    (10)摄散归观支……《分别瑜伽论》

    一本——《瑜伽师地论》,此论乃弥勒菩萨所说,在中国翻译有一百卷,系唐玄奘法师所译,内分为五:

    (1)本地分……自第一卷至五十卷

    (2)摄决择分……自第五十一卷至八十卷

    (3)择释分……自第八十一卷至八十二卷

    (4)摄异分……自第八十三卷至八十八卷

    (5)摄事分……自第八十九卷至一百卷

    在“本地分”中又分“十七地”:

    十七地(1)五识身相应地……谈“前五识”的法义。

    (2)意地……谈“第六识”的法义。

    (3)有寻有伺地……谈“欲界六趣”及“色界初禅”的法义。

    (4)无寻唯伺地……谈“色界二禅”的法义。

    (5)无寻无伺地……谈“三禅以上”的法义。

    (6)三摩呬多地……谈“有漏定”的法义。

    (7)非三摩呬多地……谈“非定地”的法义。

    (8)有心地……谈“有想地”的法义。

    (9)无心地……谈“无想地”的法义。

    (10)闻所成地……谈“闻慧”。

    (11)思所成地……谈“思慧”。

    (12)修所成地……谈“修慧”

    (13)声闻地……谈“小乘”的法义。

    (14)独觉地……谈“中乘”的法义。

    (15)菩萨地……谈“大乘”的法义。

    (16)有余依地……谈“有余”。

    (17)无余依地……谈“无余”。

    此论为十支论的根本,故名“本论”。

    【首百法略名数释体义五蕴粗】

    在“十支论”中,第一是《大乘百法明门论》。此论系世亲菩萨所造,玄奘法师所译,内容是简略把唯识学上的“法相”一百个名数说出来,所以叫作“略陈名数支”。

    第二是《大乘五蕴论》,亦是世亲菩萨所造,玄奘法师所译。此论内容把色、受、想、行、识这五蕴的“体性”和“业用”,粗略的把它解释出来,所以叫做“粗释体义支”。

    【显扬论众义包广大义摄论高】

    第三是《显扬圣教论》,是无著菩萨所造。内容是把《瑜伽师地论》的“法义”通通都包含在里面,所以叫作“总包众义支”。

    第四是《摄大乘论》,也是无著菩萨所造。内容是把大乘的“境、行、果”,除了总标纲要一分之外,其余的十分是总摄“大乘的十义”,所以叫作“广包大义支”。

    【别名数有杂集辨中边能离僻】

    第五是《阿毗达磨杂集论》,《集论》是无著菩萨所造的,叫作《本论》;有师子觉菩萨造的注释,叫做《释论》。安慧菩萨把《本论》和《释论》糅杂在一处,所以又叫作《杂集论》,内容是把“唯识学”中“法相名数”说得清清楚楚,所以叫作“分别名数支”。

    第六是《辨中边论》,《本颂》是弥勒菩萨所说的;世亲菩萨把它解释出来,就变成了《释论》。内容是把怎样是非“空”非“有”的大乘中道,怎(P126)样是偏僻不中,辨析得非常的清楚,所以叫做“离僻处中支”。

    【二十论破邪山建法幢三十闲】

    第七是《二十唯识论》,世亲菩萨造了一部《二十唯识论》和一部《三十唯识论》。但《二十唯识论》虽然也有“建立”的地方,然而“破执”的方面着重一点,所以说,摧破邪执,好像山倒一样。至于《三十唯识论》虽然也有“破执”,但是对于唯识论的道理,在“建立”的一方面比较多一点。其实“二论”有互相发明的关系,因为要显正,不能不破邪;然而破邪,又无非是要显正。“邪”和“正”势不两立,这是一定的道理。

    《二十唯识论》在中国有三种译本,以唐玄奘法师所翻的文义较为精密,并且都有长行来解释,所以叫做“摧破邪山支”。

    第八是《三十唯识论》。《三十唯识颂》是世亲菩萨晚年所著,所以没有造《释论》。后来有十大论师相继解释,最精的是护法论师,玄奘法师都把它带回中国来。后来奘师的弟子窥基法师请将十家百卷论释糅成十卷,成立唯识精义,所以叫做《唯识成论》,顺中国的文法才叫做《成唯识论》。现在(P127)凡是研究唯识的人,以此《三十唯识论》为基本,高建唯识的法幢,那是要算它首屈一指,所以叫做“高建法幢支”。

    【庄严论严体义散归观瑜伽别】

    第九是《大乘庄严论》,因为它是庄严大乘的“体性”和“法义”,所以叫做“庄严体义支”。

    第十是《分别瑜伽论》,你不要把它误会当做《瑜伽师地论》,那就成了一个大笑话。因为这部论中国还没有把它翻译过来,听说是依据《解深密经》里面的《分别瑜伽品》所造的,内容是说明修“唯识观”的法义,所以叫做“摄散归观支”。

    【经共六论十一宗所依显真实】

    这是显“唯识”的学说,不是后人杜撰,乃是依据释尊所说的“六经”以及菩萨所造的“十一部论”。其实关于“唯识”的经论还有很多,不过不是专门谈它罢了。所以这“六经十一论”是“唯识宗”所依的典籍,也是显示“唯识”的学说不是无稽之谈,是有其真真实实的道理啊。

    【昔无著摄神通请弥勒兜率宫】

    上面是显唯识学的“依据”,现在要说唯识学的“传承”了。一切佛法在娑婆世界当然以释迦牟尼佛为鼻祖,而后代传承各有因缘。在《楞严经》中,如弥勒菩萨是专修“识性三昧”,则此宗的初祖以慈氏无疑。到了佛灭后九百年间,有无著菩萨,位登初地,入法光定,乘神通力,升兜率内院,请弥勒菩萨下降,在中印度阿输遮国瑜遮那讲堂说五部大论:(1)《瑜伽师地论》,(2)《辨中边论》,(3)《庄严经论》,(4)《分别瑜伽论》,(5)《金刚般若论》。这五部论除了《金刚般若论》是谈“真空”外,其余的四种都是专谈“唯识”的。

    【降中印说五论无著阐世亲应】

    弥勒菩萨说过了五部之后,迨后无著菩萨就大阐唯识的教理,造《显扬圣教论》以及《集论》、《摄大乘论》等。后来无著菩萨的亲弟世亲菩萨又造《百法论》、《五蕴论》、《二十唯识论》、《三十唯识论》以及《大乘庄严》等论的释论。

    【小入大论千部难兄弟耀千古】

    世亲菩萨最初是在“小乘”中“一切有部”中出家,曾造小乘教理的论,有五百部,《俱舍论》即其中之一,世人称之为聪明论。后来由无著菩萨的劝导,才转入“大乘”,又造大乘教理的论五百部,所以当时印度人称呼他为“千部论师”。他们这两兄弟比中国古时“宋郊和宋祁”两兄弟差不多,一则宏扬“佛学”,一则宏扬“儒学”;佛学为“出世法”,儒学为“世法”,“世、出世法”的宏扬都是光耀千古的功绩啊。

    【护法师释唯识戒贤嗣更尊特】

    世亲菩萨所造的《三十唯识颂》,前后虽有十家解释,但玄奘法师糅成《成唯识论》的时候,以护法菩萨所解释为正义。其余的如难陀、安慧、陈那等论师,都是做他批评的对象。

    到了玄奘法师留学印度的时候,刚刚遇到了护法论师的嗣法门人戒贤论师,正在印度最有名的那烂陀寺讲学。他老人家道高德重,对于《唯识学》的研究,造诣真到了登峰造极,正同弘扬般若宗的智光论师对峙。玄奘法师从他学《瑜伽师地论》以及关于《唯识学》的精义,在印度留学有十七年之久,尽得其秘。

    【第六传至玄奘输震旦义无上】

    从弥勒、无著、世亲、护法、戒贤传到玄奘法师的时候,刚刚第六代,不过前面五代的祖师都是印度的;由玄奘法师学成归国,把关于“唯识学”许多经论翻译回中国来。中国之名为甚么叫“震旦”呢?震是八卦中的震卦,震卦位于东方,中国对印度说,印度在西,所以叫做“西域”,中国在东,所以叫做“东土”。又是因为太阳的关系,晨旦日出东方,所以叫做“东震旦土”。玄奘法师把当时唯识学中无上妙义灌输到自己祖国,所以在中国,“新唯识学”要算玄奘法师是第一代的祖师了。奸像达摩,本来在印度是第二十八代,但是他到了中国,就成了中国禅宗的初祖。

    【大弟子有窥基百部疏阐无遗】

    玄奘法师的弟子在当时本来很多,但是对于“唯识”的嫡传,要算是窥基大师了。他关于唯识的著作很多,例如《唯识述记》、《唯识枢要》、《大乘法苑义林章》等,这是最出名的。还有《因明大疏》等,平常称他是百部疏主,恐怕不是过赞吧?对于“唯识”的精义真是阐发得丝毫没有遗漏。

    【继惠沼及智周了义灯演秘求】

    我们要知道,凡是讲到一种宗派,一定有它传持法义的人,各各弘扬本宗的教义。所以在窥基法师之后,又有惠沼法师,造了一部《了义灯》。这部注解,解了“唯识”的精义,如灯照物,非常的明了。惠沼法师的门人智周大师又造了一部演秘,把“唯识”秘密的精义通通都演扬出来了。惠沼大师是淄州人,智周大师是濮阳人,这两位高僧都是精研唯识学的功臣。

    【后如理义演集撰义蕴有道邑】

    在智周大师之后有一位如理大师,他把《了义灯》和《演义》这二部注疏的精华集合起来,有二十六卷。后来又有一位道邑大师,又造了一部《唯识义蕴》,共有五卷。我现在来介绍诸位研究唯识的一部宝库,叫做《唯识述记钞秘蕴》,这部书是把述记和疏钞,以及演秘和义蕴,编辑在一处,简称叫做《钞秘蕴》,是南京支那内学院出版的。能够把这本书仔细去研究,那对于唯识教义可望深刻了解。

    【皆唐疏一贯承相宗备古未曾】

    中国佛教在李唐的时候,可以叫做黄金时代,大乘“八宗”、小乘“二宗”可说是并行于世,发达到了极点。所以“唯识宗”也不能例外,况且又有玄奘法师他们师资相承。上面几种注疏都是唐时的名著,自从佛法由印度到中国以来,“法相宗”的典籍在这时可算是才完备,从前是没有这样的。

    【唐以后禅为尚谈直指轻法相】

    在盛唐的时代佛教各宗虽然是并兴,但是到了唐朝之后,佛教徒对于“禅宗”非常的崇尚,以为“禅宗”是直指人心,见性成佛的;对于“唯识”的经论,多谈“诸法名相”,常认为是曲说。因之一般怕麻烦的人对于“法相”的学说,非常看轻,所以不肯去研究。

    【台四教判通别贤首五大始列】

    在中国当时的佛教特创的有二家,一是“天台宗”,它依据《法华经》来判教,把如来一代时教判为“五时”——(1)华严时,(2)阿含时,(3)方等时,(4)般若时,(5)法华涅槃时。又依《涅槃经》把五时配为五味——(1)乳味,(2)酪味,(3)生酥味,(4)熟酥味,(5)醍醐味。如其次第又判为八教,一是“化仪四教”,即:(1)顿教,(2)渐教,(3)秘密教,(4)不定教,如世药方。二是化法四教,即:(1)藏教,(2)通教,(3)别教,(4)圆教,如辨药味。他们既然把《法华经》判为“圆教”,就把《解深密经》等判在第三时《方等经》中,变成了“通教”和大乘的“别教”了。这样一来,就把“唯识的教义”贬低了。

    同时又有“贤首宗”,把全部的佛法判为五教——(1)小教,(2)始教,(3)终教,(4)顿教,(5)圆教。它是依据《华严经》来判的。它又把《解深密经》等的教义判在大乘初门的“始教”,《华严经》才是“圆顿大教”。这样一来,又把“唯识的教义”愈贬愈低了。

    我记得有一次在江苏常州讲经的时候,我们的副课是《成唯识论》。我请一位同学代讲,他对于天台宗五重玄义的家法很熟悉,到了第五判教相的当儿,他把唯识判为第三时生酥,我在隔壁笑死了!他下了课,我问他:“你的生姜辣不辣?大约是不辣吧?”

    要知道,“天台”的“四教”、“贤首”的“五教”是中国人独创;三时判教是依据《解深密经》,是佛亲口所说的“圣言量”,才可作为真凭实据。三时教——一为“有时”,是属于小乘“一切有部”的一类经典。二为“空时”,是属于大乘“般若系”的一类经典。三为“非有非空时”:在“唯识家”立场来说,完全说“有”,固然不对;就是完全说“空”,也是不对。若说“遍计所执”的“我法”,如龟毛兔角一样,可说完全是子虚乌有;至于“依他起性有为法”俗谛的“假有”,以及“圆成实性无为法”真谛的“实有”,那是不能完全说它没有。“遍计”非“有”,“依、圆”非“空”;非“有”非“空”,才是“中道”的胜义。所以我们要知道,你不想弘扬“唯识”就罢,如果想弘“唯识”的话,切切不可拿“四教”和“五教”来判摄“唯识”。不然,就会同我那位同学一样,说自己的生姜是不辣的大笑话。要依《解深密经》三时判教才对,这是要希望弘扬唯识的人要注意。

    【既非圆又难习惑彼言共舍弃】

    大家平常都听惯了“天台家”和“贤首家”说:“唯识的教理不是圆教,同时‘法相宗’的经论文义又非常艰涩难习。”一班头脑简单的人听了他们说的话,就被他们迷惑了。一个一个好像受了催眠术一样,把最高无上“唯识”的学说,通通放弃了不研究,真是最大的可惜啊。

    【研无人典籍堕宋元来成绝学】

    因为上面种种的原故,久而久之研究《唯识学》的人逐渐没有了。加之中国迭遭忧患,关于唯识学的典籍也多散失了,故至宋元之后,差不多把唯识的学说,就成为绝学了。

    【逊清末法运昌得遗籍自扶桑】

    上面是讲到“唯识学”衰败的时期。但衰极必兴,待到了清季的末叶,有安徽石棣杨仁山居士,倡办金陵刻经处,把中国佛教从前失了许多经论的注疏从扶桑国(日本)请回了许多。所以到了清朝逊位以及民国以来,佛教“唯识”的法运比从前也慢慢昌盛起来了。

    【海禁开万国通科哲学西渐东】

    从前我们中国向抱闭关主义,和外人是断绝往来。到了清末的时候,海禁既大开,文化复交流,尤其是近代的科学和哲学,非常的适用或合理,渐渐的从西方欧美就传播到东土中国来了。

    【勤分析至极微独斯学当此机】

    论到现在“科学”和“哲学”各种学说的长处,就是要把每一种法义分析到最极微细;“世间法”固然是这样,佛法又何尝不是这样呢?但佛法向来多主张圆融无碍的,所谓“儱侗真如,颟顸佛性”。至于真能够顺时应机,也把每种法义分析到最极微细,那就要推“法相的教义”;“唯识学”实是当机,故应当仔细研究,深澈了悟的。

    【聪慧者境研究观行深果成就】

    唯识的教义虽然是依据“六经十一论”,但综括起来,不出“境、行、果”,所谓明确识“境”,修唯识“行”,证唯识“果”;尤其是《三十唯识颂》,组织得非常严密。前二十四颂谈唯识“相”,第二十五颂谈唯识“性”,合之名“唯识境”。第二十六颂至二十九颂是谈“唯识行”,最后一颂是谈“唯识果”。其实不但《三十唯识颂》为然,就是《解深密经》和《摄大乘论》的次第,也不过是境、行、果三法而已。如果有聪慧的人,能够先研究唯识相、性的境界,再由解起行;观行的工夫真能够深切,那唯识的佛果不久也就会成功了。

    【行既广果无边此暂止待余宣】

    “唯识行”就是“菩萨行”,“唯识果”就是“诸佛果”。但菩萨的“行门”既极广大,诸佛的“果德”又无量无边,这本小小的册子当然讲不完的,只好暂时告一段落,等待有其余的机会再来谈吧。

    【已依三字句说颂八十五

    愿阐唯识义遍界施法雨】

    这首颂是在本颂之后附加的,好像是一首归结颂;或者是在解释的时候,以后安的也不一定。他说:“我已经依照三个字一句,每四句为一颂,说了八十五颂。我的志愿是很想把‘唯识的义理’阐扬出来,使佛法的甘露水周遍世界去布施,人人得润泽,这就是我造这本《唯识三字经》的希望。”
第一册 相宗十讲 叁、唯识三十颂讲话
    《唯识三十论》之本颂系世亲菩萨最后所作,惜自未释论。迨后由陈那菩萨等先后作释,共有十家,而以护法菩萨的正义,玄奘法师为之传译。后由窥基法师所请,遂将百卷之释糅成十卷之文,即今《成唯识论》是。

    复由基师作《述记》,继有惠沼作《了义灯》,智周作《演秘》,如理作《义演》,道邑作《义蕴》,莫不兰菊各挺其秀。第论及注疏因卷帙繁多,钝根后学常难入门,所以时下的教家如太虚大师有《唯识三十论讲要》及《纪闻》,芝峰法师之《唯识讲话》等,期使便于了解。

    余因寄踪南洋,特为一班初机入门之方便而作此简易之讲话如下。

    【由假说我法有种种相转彼依识所变此能变唯三】

    外人问:“如果照你们唯识家的道理,说一切外物都是‘假有’,那末,为什么佛教也说有种种‘我相’及种种‘法相’呢?纵然在世间迷情的人说得不对,那末,你们觉悟的圣教上,就不应该这样说:也有‘我相’和‘法相’啊。”

    唯识家答覆这个问题很简单的,只用“假说”两个字就够了。意思就是说:世间人所执的是“无体随情假”,圣教上说的是“有体施设假”。

    什么叫做“无体随情假”呢?就是说,世间人所执的“我相”和“法相”本来是“无体”的。不过是因为世间上的人,随着自己的迷情而执着当为是“实有”的,其实在真理上说起来,完全是假的,所以叫做“无体随情假”。

    什么叫做“有体施设假”呢?就是说,佛经上所说的“我相”和“法相”,它的“真如法性”是普遍一切法上的,是有体性的,不过是佛菩萨亲证的“离言法性”,本来是没有言说的,因为要度众生起见,不得不用方便言说,施设种种名言,所以叫做“有体施设假”。

    (1)世间人所执的“我”,有种种相:有情、命者、作者我、受者我、……种种“我相”。

    (2)世间人所执的“法”,有种种相:实德业等、数论师所执的二十五谛等、……种种“法相”。

    (3)佛经上说的“我”,有种种相:声闻、辟支、菩萨、佛陀等、……种种“我相”。

    (4)佛经上说的“法”,有种种相:五蕴、十二处、十八界、四谛、十二因缘、六度、四摄等、……种种“法相”。

    我们现在要研究这世间所执的和圣教所说的,对于这些种种“我相”和“法相”究竟是从什么地方生出来的呢?

    老实和你说吧,这些“我相”和“法相”都是依托各人的“八个识”,心王和心所的“自证分”变出来的“见分”和“相分”。列表说明之。

    识的自证分见分——我相——有知——能缘

    相分——法相——无知——所缘

    所变的既有“我相”和“法相”,那末能变的究竟有几种呢?

    答:能变的唯有三种啊。

    那三种呢?

    答:其一为“第八异熟识”,其二为“第七思量识”,其三为“前六了别境识”。

    【谓异熟思量及了别境识初阿赖耶识异熟一切种】

    怎样叫做“异熟”呢?“异”是“不同”,“熟”是“成熟”,就是我们这个果报的识。其意义有三:

    (1)异时而熟,由“因”至“果”,时间不同故。

    (2)变异而熟,由“因”至“果”,必有变易故。

    (3)异类而熟,由“因”至“果”,性质不同故。

    怎样叫做“异时而熟”呢?譬如桃李,从初种到开花结果,至成熟的时候,时间必有前后而不同,这就叫做“异时而熟”。

    怎样叫做“变异而熟”呢?譬如桃李,从最初结果至成熟的时候,中间的形相和味道也有些变易的不同,这就叫做“变异而熟”。

    怎样叫做“异类而熟”呢?譬如大海之水,是从江河溪涧而来的,其性质各各不同,但是到流到大海里面去,就变成一味了,这就叫做“异类而熟”。

    第八“阿赖耶识”是由前世造的“因”,而成了异熟的“果报”,所以时间就不同。既是由前世所造的因,至成熟时,当然也有些变易,从少变多,由小变大,所以在“因”中所造的善恶一到了受“果”的时候,就变成了非善非恶的无记果——是“异熟果”,不是“等流果”。

    怎样叫做“思量”呢?“思”是“思虑”,“量”是“卜量”。就是第七识的“见分”去思虑、卜量第八识的“见分”为我、一、常、遍、主宰。

    但“思量”的意义八个识都有,须加“恒”和“审”二字来区别它:

    (1)前五识是非“恒”非“审”的思量。

    (2)第六识是“审”而非“恒”的思量。

    (3)第七识是亦“恒”亦“审”的思量。

    (4)第八识是“恒”而非“审”的思量。

    列表说明:

    前五识

    怎样叫做“了别境识”呢?“了”是“明了”,“别”是“分别”,就是前六识:

    (1)“眼识”明了“色尘”的境界。

    (2)“耳识”明了“声尘”的境界。

    (3)“鼻识”明了“香尘”的境界。

    (4)“舌识”明了“味尘”的境界。

    (5)“身识”明了“触尘”的境界。

    (6)“意识”明了“法尘”的境界。

    “三能变”中现在先讲初能变的“阿赖耶识”,所以叫做“初”。梵语为“阿赖耶”,译为“藏”,其意义有三:

    (1)能藏:能藏一切法的种子,故名“能藏”,对种子说——“持种义”。

    (2)所藏:被前七识杂染法所熏染,故名“所藏”,对前七识说——“受熏义”。

    (3)执藏:为第七识所执持,故名“执藏”,对第七识说——“被执义”。

    最初的“阿赖耶识”叫做“自相”,其次的“异熟识”叫做“果相”,也就是“果报相”。再次的“一切种识”叫做“因相”,也就是“种子相”,因为在凡夫位一切杂染有漏的善、恶、无记法种子都藏在第八识中之故。

    【不可知执受处了常与触作意受想思相应唯舍受】

    “不可知”这三个字是什么意思呢?这就要讲到这第八识,因为无论“能缘”的“行相”和“所缘”的“境界”,在我们凡夫位中都是不能明了,因为我们凡夫“智慧”不够,“法执”未除,“所知障”未破故。

    “不可知”并不是说连佛菩萨都不可知道,如果佛菩萨也不知道,怎么可以讲得出来呢?所以这“不可知”三个字但约凡夫位上说的,诸佛菩萨是究竟证到了。

    这样说起来,“不可知”到底是甚么东西呢?其意义有三:

    执有二义:一是摄为自体,二是持令不坏。

    受有二义:一是领以为境,二是令生觉受。

    甚么叫做“摄为自体”呢?“摄”是“收摄”,就是摄收这根身为自体性。

    甚么叫做“持令不坏”呢?“持”是“执持”,就是执持这根身不会损坏。

    甚么叫做“领以为境”呢?“领”是“领纳”,就是领纳这根身为所缘的境界。

    甚么叫做“令生觉受”呢?“觉”是“知觉”,就是令这根身有知觉的领受。列表说明之:

    “处”就是器界,山河大地等,但可作第八识所缘的境界。

    “了”就是明了,也就是第八识的行相。

    能缘的是“见分”。

    所缘的是“相分”(根身、器界、种子)。

    这第八识“能缘的见分”和“所缘的相分”都是深微和广大,在凡夫位的智慧是难了知的。

    甚么叫做“心所”呢?就是“与心相应”、“恒依心起”、“系属于心”等意义。

    第八识计有五个“心所”,就是:

    (1)触:是对于所缘的境界相接触。

    (2)作意:是对于所缘的境界去注意。

    (3)受:是领受所缘的境界。

    (4)想:是想像所缘的境界。

    (5)思:是造作所缘境界的行为。

    第八识在五受(苦受、乐受、忧受、喜受、舍受)之中,只同“舍受”相应。因为第八识不是苦、乐、忧、喜的,是非苦、非乐、非忧、非喜,所以只有“舍受”同“第八识”相应。

    【是无覆无记触等亦如是恒转如瀑流阿罗汉位舍】

    第八识的性质不是善,也不是恶,它是不善不恶的“无记性”;分为两种,一是“有覆无记”,二是“无覆无记”。第七识是“有覆无记”,第八识是“无覆无记”。“心王”既然是“无覆无记”,那末它的“心所”也是“无覆无记”,所以说“触等亦如是”。

    第八识的行相是“恒常”呢?还是“断灭”呢?不是“恒常”,也不是“断灭”。那末是什么样子呢?它是“恒转”。“恒”是简别不是断灭,“转”是简别不是常住;它是无始以来流动,所以不是“常”,也不是“断”,是“非常非断”。譬如山上急水流下来的瀑布一样,试看那瀑布的水,你说它是“常住”吧,它是时时刻刻在那儿流动着;若说它是“断灭”吧,它又是不断的在那儿流动着。所以第八识“相续流转”,好像瀑布水一样的“非常非断”。

    第八识的“染污相”要到什么时候才舍弃呢?小乘在阿罗汉,中乘在辟支佛,大乘在七地菩萨,并最后的佛果位,都是断了烦恼障,所以都舍弃了杂染的第八识。上面的“初能变”已经略略的讲过了,下面是说“第二能变”的“第七识”了。

    【次第二能变是识名末那依彼转缘彼思量为性相】

    第二能变是“第七识”,梵语叫做“末那”,译为“意”。其意义为“恒审思量”,在初能变中已经说过了。

    这个“第七识”究竟是依托什么东西呢?老实告诉你吧,是依托“第八识”。那末“第七识”又是缘的什么东西呢?也是缘的“第八识”。所以叫做:

    (1)“依彼转”。

    (2)“转缘彼”。

    这两个“彼”字都是指的“第八识”。但是这个“转”字要读两次,第一次要读“转变”和“转起”,第二次要读做“转过来”才对。

    第七识的“本性”是“思量”,它的“行相”也是“思量”,所以叫做“思量为性相”。

    【四烦恼常俱谓我痴我见并我慢我爱及余触等俱】

    这第七识的“相应心所”本来有十八个,现在先说四个根本烦恼:

    (1)痴:就是“无明”,无智为性,烦恼所依为业。这“无明”乃是“不共无明”,是第七识独有。

    (2)见:就是“不正见”,染慧为性。“见”虽然可以通邪正,但现在谈的是“无明之见”,即是“邪见”,一切见品所依为业。

    (3)慢:就是“高慢”,因邪见之故,而起了高慢。心高举为性,不生敬重所依为业。

    (4)爱:就是“贪爱”,因见解不正,而起了贫着。根本烦恼共有六,何故仅言其四呢?因为——

    “瞋”是缘逆境,而起瞋恚,第七识缘第八识念念贪着,那里还有什么瞋恚呢?

    “疑”是不信,第七缘八,决定无疑,故留四除二。

    又当知贪、痴、慢、见,可通内外。通外者宽,可缘一切;通内者狭,唯执第八。故加一“我”字,正显“第七识”缘“第八识”,执“第八识”为“我”,故云我痴、我见、我慢、我爱。

    第七识除了四个“根本烦恼”相应外,还有“遍行”五个、别境中“慧心所”一个、“大随烦恼”八个。因为遍行五个是遍一切心,有见必定有慧去推想;有根本必定有随从,所以有大随烦恼相从,如何不有其余?详在《成唯识论》。

    【有覆无记摄随所生所系阿罗汉灭定出世道无有】

    “第七识”的性质是“无记性”,因为它被四个根本烦恼所覆,所以又叫做“有覆无记”。随便第八识至何界,第七识都是一刻不离的,随着第八识所生的地方,第七识就系缚在那里。

    “第七识”要到下面三位时候,才灭了染污,才不执为“我”、“常”、“遍”、“一”、“主宰”。

    (1)阿罗汉位——是能舍弃杂染的第八识。

    (2)灭尽定位——是灭受想定的人。

    (3)出世道位——是无漏真空见现前。

    到了这三位的时候,它的染污就没有了。

    【次第三能变差别有六种了境为性相善不善俱非】

    “初能变”的“第八识”和“二能变”的“第七识”约略讲过了,现在要讲“前六识”的“第三能变”。第三能变分开来有六种差别不同,虽然不同,但都是以“了境”为“体性”,也都是以“了境”为“行相”。前六识是通三性(善性、不善性、无记性)的。

    【此心所遍行别境善烦恼随烦恼不定皆三受相应】

    “第六识”与“六位心所”是完全相应的。仔细区分,共有五十一个,

    就是:

    若是“受”的话,“苦受”、“乐受”、“舍受”都相应的。

    【初遍行触等次别境谓欲胜解念定慧所缘事不同】

    以上五十一个心所均各有其“体性”与“业用”。

    “遍行心所”有五:

    (1)触:是根、境、识三种和合。分别为“性”,与受、想等所依为“业”。

    (2)作意:令心警觉发悟为“性”,任持攀缘为“业”。

    (3)受:是识之领纳,分为苦受、乐受、不苦不乐受。领纳为“性”,想、思所依为“业”。

    (4)想:于境取像为“性”,施设种种名言为“业”。

    (5)思:令心造作意业为“性”,能推善、不善、无记为“业”。

    这五个心所叫做“遍行”,乃普遍行动于八识心王、三界九地、三性、三际的,就是:

    ①八识心王——是遍行于一切心。

    ②三界九地——是遍行于一切地。

    ③善恶无记的三性——是遍行于一切性。

    ④过去现在未来的三际——是遍行于一切时。

    “别境心所”有五:

    (1)欲:于可爱事,希望为“性”,能与精进所依为“业”。

    (2)胜解:于决定境,如所了知,印可为“性”,余无转动为“业”。

    (3)念:于惯习事,心不忘失,明记为“性”,与不散乱所依为“业”。

    (4)定:于所观事,心注一境为“性”,与智所依为“业”。

    (5)慧:于所观事,择法为“性”,断疑为“业”。

    这五个心所叫做“别境”,因为它是各别缘境的,就是:

    ①“欲”——是缘所乐境。

    ②“胜解”——是缘决定境。

    ③“念”——是缘曾习境。

    ④“定”——是缘所观境。

    ⑤“慧”——是缘所观境。

    【善谓信惭愧无贪等三根勤安不放逸行舍及不害】

    “善心所”有十一:

    (1)信:于业、果、谛、宝等深正符顺,心净为“性”,与欲所依为“业”。

    (2)惭:于所作罪,对自羞惭为“性”,防息恶行所依为“业”。

    (3)愧:于所作恶,对他耻愧为“性”,防息恶行所依为“业”。

    (4)无贪:无著为“性”,恶行不起所依为“业”。

    (5)无瞋:以慈为“性”,恶行不起所依为“业”。

    (6)无痴:如实正行为“性”,恶行不起所依为“业”。

    (7)精进:善品现前,勤勇为“性”,完满成就善法为“业”。

    (8)轻安:调畅堪能为“性”,除障为“业”。

    (9)不放逸:以无贪等四法为“性”,正行所依为“业”。

    (10)行舍:以无贪等四法为“性”,正行所依为“业”。

    (11)不害:以悲为“性”,不烦恼为“业”。

    这十一个心所所以叫做“善”者,因为它们可以领导你走向“善法之路”啊。

    【烦恼谓贪瞋痴慢疑恶见随烦恼谓忿恨覆恼嫉悭】

    “根本烦恼心所”有六:

    (1)贪:染爱耽着为“性”,生苦为“业”。

    (2)瞋:损害为“性”,恶行所依为“业”。

    (3)无明:痴迷为“性”,烦恼所依为“业”。

    (4)慢:心高举为“性”,不生敬重所依为“业”。

    (5)疑:犹豫为“性”,不生善法所依为“业”。

    (6)见:染慧为“性”,一切见品所依为“业”。

    这六个心所为甚么叫做“根本烦恼”呢?因为它们是一切烦恼的根本故。

    “随烦恼心所”计分“小随”、“中随”、“大随”三种,共有二十。

    先讲“小随烦恼”,计有十:

    (1)忿:心愤为“性”,能与暴恶,执鞭杖所依为“业”。

    (2)恨:结怨不舍为“性”,能与不忍所依为“业”。

    (3)覆:隐藏为“性”,能与追悔不安稳住所依为“业”。

    (4)恼:陵犯为“性”,能与忧苦不安稳住所依为“业”。

    (5)嫉:心妒为“性”,自性忧苦所依为“业”。

    (6)悭:心吝为“性”,无厌足所依为“业”。

    【诳谄与害憍无惭及无愧掉举与昏沉不信并懈怠】

    (7)诳:诳现不实功德为“性”,能与邪命所依为“业”。

    (8)谄:心曲为“性”,障正教诲为“业”。

    (9)害:损害为“性”,加鞭杖等所依为“业”。

    (10)憍:于盛事染着倨傲为“性”,能尽福慧为“业”。

    这十个心所为甚么叫做“小随烦恼”呢?因为它们是各别而起,并且行相粗猛故。

    次讲“中随烦恼”,计有二:

    (11)无惭:于所作罪不自羞惭为“性”,一切烦恼及随烦恼助伴为“业”。

    (12)无愧:于所作罪不他耻愧为“性”,一切烦恼及随烦恼助伴为“业”。

    这两个心所为甚么叫做“中随烦恼”呢?因为它们是自类俱起,遍不善性故。

    再讲“大随烦恼”,计有八:

    (14)昏沉:无所堪任,蒙昧为“性”,于一切烦恼及随烦恼所依为“业”。

    (15)不信:心不清净为“性”,能与懈怠所依为“业”。

    (16)懈怠:于诸善品心不勤勇为“性”,能障勤修众善为“业”。

    【放逸及失念散乱不正知不定谓悔眠寻伺二各二】

    (17)放逸:于诸善品不能修习为“性”,善法退失所依为“业”。

    (18)失念:于诸善法不能明记为“性”,能与散乱所依为“业”。

    (19)散乱:令心缘散为“性”,能障离欲为“业”。

    (20)不正知:能起不正身语意行为“性”,违犯律行所依为“业”。

    这八个心所为甚么叫做“大随烦恼”呢?因为它们亦是自类俱起,遍不善性,并遍染二性(不善性、有覆无记性)故。

    这二十个“随烦恼”相互的关系如何?列表说明之:

    “不定心所”有四:

    (1)悔:心变悔为“性”,障止为“业”。

    (2)眠:不自在转,昧略为“性”,能与过失所依为“业”。

    (3)寻:思慧差别,意言寻求,令心粗相分别为“性”,于苦乐等所依为“业”。

    (4)伺:思慧差别,意言寻求,令心细相分别为“性”,于苦乐等所依为“业”。

    这四个心所为甚么叫做“不定”呢?因为它们可善,可恶,皆不定故。

    “二各二”者,是说“悔、眠”和“寻、伺”,各有善恶二种。

    【依止根本识五识随缘现或俱或不俱如波涛依水】

    “根本识”就是“第八识”,因为一切法的“种子”都藏在“第八识”中,由“种子”生起“现行”,所以“前六识”都是依托止宿在“第八识”的。但“前五识”起“现行”的时候,不能随自己的自由,必定要遇“缘”才可,应知道“前五识”的“缘”,也有多少不同啊。

    颂曰:“眼识九缘生,耳识唯从八,鼻舌身三七,后三五三四,若加等无间,从头各增一。”表列以明之:

    九缘颂:“根境空光明,作意分别依,染净根本依,最后种子依。”

    我们就知道,每个“识”照它的“具缘”,一样也不可缺少,有“缘”(P161)则生,无“缘”不生,这是佛法唯一的定理。譬如波涛相似,是依风缘而生起的。

    【意识常现起除生无想天及无心二定睡眠与闷绝】

    至于“意识”,它只要“五缘”就够了。它的绿少,所以常常现起,但是也要除了下面五个地方:

    (1)无想天——即无想报。

    (2)无想定——即灭第六识。

    (3)灭尽定——即灭第七识。

    (4)睡眠时——即无梦时。

    (5)闷绝时——即麻木时。

    这五个时候“意识”都是不行的。

    【是诸识转变分别所分别由此彼皆无故一切唯识】

    “诸识”就是“八个识”,由这“八识”转变出来的“见分”即是“能分别”,“相分”即是“所分别”。由此“见”“相”二分的道理,所以“我相”“法相”是虚假没有的。

    自证分见分——即我相影

    相分——即法相影

    “二影”离开了“二分”,当然没有的。明白这道理,才知道一切法都不能离“识”了。

    【由一切种识如是如是变以展转力故彼彼分别生】

    一切法的生起,都是由“第八识”的“一切种识”,“种子”生“现行”变起来。千差万别的变出来,都是因为“现行”熏“种子”,“种子”又生“现行”,展转的力量,所以彼彼的一切一切才有分别生起。

    【由诸业习气二取习气俱前异熟既尽复生余异熟】

    “诸业”就是善业、恶业、无记业,“二取”就是能取的见分及所取的相分,“习气”就是种子的别名,“异熟”就是第八识的果报识。这就是说:

    一者,由三性习气为“缘”。

    二者,由二取习气为“因”。

    那末,前面的果报异熟受尽了,复再生第二个其余的果报异熟了。

    【由彼彼遍计遍计种种物此遍计所执自性无所有】

    现在要说到“三性”了,(1)遍计所执自性,(2)依他起自性,(3)圆成实自性。

    怎样叫做“遍计所执自性”呢?因为它对于各种彼彼事物上,都去“周遍计度”这是甚么?那是甚么?名言种类,坚执我法。若论这“遍计所执”的“我”和“法”,有没有“体性”呢?完全是没有的。

    【依他起自性分别缘所生圆成实于彼常远离前性】

    怎样叫做“依他起自性”呢?依是“依托”,他是“众缘”,就是说,这宇宙万有、森罗万象的东西,大如世界,小如微尘,一切的一切没有一法不是“依托众缘”所成的。既然都是依托众缘所生的东西,那末,就分别这众缘所成的东西,这是甚么?那是甚么?

    怎样叫做“圆成实自性”呢?圆是“圆满”,成是“成就”,实是“真实”,性是“体性”。这圆满成就真实二空所显的“真如法性”,要怎样才显现出来呢?就是在“依他起性”上,远离前面的“遍计所执”,就可以显现了。

    【故此与依他非异非不异如无常等性非不见此彼】

    “圆成实性”既然是在“依他起性”上远离“遍计所执”,那末,这“圆成实性”和“依他起性”这两种自性不能说它是“异”,也不能说它是“不异”;什么理由呢?

    (1)若说它是“异”,离开了“依他起”的万法,又不能显现“圆成实”的法性。

    (2)若说它是“不异”,那末,“圆成实”的法性岂不是和“依他起”的法相,一样的也有“生灭”了吗?这道理如果不懂,我来说个譬喻吧。好像小乘说的“无常性”不能离开“一切法上”来显现,圆成实的“真如性”也是在“一切法上”显现啊。

    【即依此三性立彼三无性故佛密意说一切法无性】

    上面说的是“三自性”,这里说的是“三无性”:

    (1)相无性:就是说,前面的“遍计所执性”当然是没有实在的相状。

    (2)生无性:就是说,前面的“依他起性”当然是没有一固定的生相。

    (3)胜义无性:就是说,前面的“圆成实性”是因为它在“依他起性”上,离开了“遍计所执性”,是约殊胜的义理来安立的。

    所以说,依前面的“三自性”才来安立这“三无性”。这三无性的说法乃是佛的密意——方便善巧,破凡夫外道的“我执”及二乘权教的“法执”,才说“一切法无性”,这是般若会上“毕竟空”的道理。

    其实“三自性”中只空其“遍计所执性”的“我、法”就够了,至于“依他起性”的“俗谛”和“圆成实性”的“真谛”,还是有的。不然的话,只有能缘的智,没有所缘的境,诸佛所证的“根本智”和“后得智”就都没有功用了。何以故?因为:

    (1)根本智即是“亲证真如”,亦即是“真谛”。

    (2)后得智即是“能缘差别”,亦即是“俗谛”。

    【初即相无性次无自然性后由远离前所执我法性】

    前面说过了“三无性”,第一是“遍计所执的相无性”,第二是“依他起的自然无性”,第三是“由远离前面所执的我法性”。

    【此诸法胜义亦即是真如常如其性故即唯识实性】

    “此诸法”三个字就是指一切依他起的法。“胜义”就是指的一切法的真如性,在佛不增,在凡不减,是不生不灭,常恒不变的“真如性”,也就是唯识的“真实性”。

    【至乃未起识求住唯识性于二取随眠犹未能伏灭】

    前面二十四颂是讲“唯识相”,第二十五这一颂是讲“唯识性”,后面这五颂是讲“唯识位”。

    (1)资粮位:从最初发起菩提心一直到未证“唯识真如性”以前,他一心希望安住“唯识真如性”。但是他虽然是有这种希望,对于“能取的见分”和“所取的相分”,“二取种子”——随眠——随逐有情、眠伏藏识,这“二取”烦恼的种子,“现行”还没有降伏,“种子”还没有消灭,这是在资粮位上“十住”、“十行”、“十回向”的当儿。

    【现前立少物谓是唯识性以有所得故非实住唯识】

    (2)加行位:这“二取种子”、“能取的见分”和“所取的相分”(现行)为什么不能降伏呢?而“种子”又为什么不能灭除呢?这是因为正用功修“唯识观”的时候,空境现前,他误认这空境——少物,就以为是“究竟”;这“空境”就是“有所得的少物”,把这“有所得的少物”认作是“唯识的真如性”。老实说,如果把这“有所得的少物”当作“唯识真如性”,那不是真实安住“唯识的真如性”。这正是暖、顶、忍、世第一的“四加行位”。

    【若时于所缘智都无所得尔时住唯识离二取相故】

    (3)通达位:设若到了对于“所缘唯识性”的时候,连“能缘的智”都无所得,在这时安住“唯识性”,才把“二取种子”——“能取的见分”和“所取的相分”,两种相状离开了。这就是初破了“一分无明”,而证到了“一分真如”之理,名为“见道初地”。

    【无得不思议是出世间智舍二粗重故便证得转依】

    (4)修习位:用功如果到了“无所得”的境界,不是口能说出,也不是心能想到,这叫做“不可思议”,也就是“出世间的智慧”,亦即是“无分别的智慧”,因为舍弃了“两种粗重”:

    一是将“烦恼障的种子”舍弃了。

    二是将“所知障的种子”舍弃了。

    因此,便能亲证得“二种转依果”:

    一是能转“烦恼”成“菩提”。

    二是能转“生死”成“涅槃”。

    【此即无漏界不思议善常安乐解脱身大牟尼名法】

    (5)究竟位:在这首颂里面要分做七项来说明。

    ①无漏界:“界”是“种子”,“无漏界”就是“无漏种子”。

    ②不思议:“思”是“思虑”,“议”是“言议”,佛的境界是不可用心思言议的。

    ③善:就是“白净法”,无量无边的“无漏功德”所成。

    ④常:就是佛所证的“无为”和“有为”的一切“功德”,是一证永证,永无生灭的。

    ⑤安乐:“安”是“安然”,“乐”是“快乐”。佛既然把“烦恼障”和“所知障”通通都断了,当然是“安然快乐”的。

    ⑥解脱身:解脱身本来是三乘(声闻乘、辟支佛乘、佛乘)都有,因为都是断了“烦恼障”所得的。不过佛证的是“无住涅槃”,其故有二——

    一是不住生死,即与“凡夫”不同。

    二是不住??槃,即与“二乘”不同。

    ⑦法身:就是宇宙万有一切法,佛是亲证“一切法性”,为他的“身”。这“法”有两种分别,若是一真法界的真如性,那是属于“无为功德的法”;若是在因地修的六度万行的法,那又是“有为功德的法”。唯识家所说的“法身”是“无为”和“有为”两种功德都有的。

    “牟尼”译为“寂默”,它的意义是“真”本“圆”,“妄”本“寂”,“无上究竟”佛陀的“德号”。

    即说偈曰;

    【唯识意义本非容易

    随我所知尽心竭智】
第一册 相宗十讲 肆、唯识二十颂讲话
    《唯识二十颂》亦系世亲菩萨所作,并有论释;为简别《三十颂》,故名曰《二十颂》。中国有三家翻译,以玄奘法师所译者为最简明,又得窥基法师,为之《述记》,自后凡所讲者多依之。在印度有护法菩萨为之作释,义净法师所翻译,名《唯识导论》。王恩洋居士近著论疏,文义双畅,尤为善本。

    余于南洋教学时,多依之为课本,但学者多属初机,故不得已先从本颂讲起,以作为学者登高自卑之一助。今依次讲述之。

    【若识无实境即处时决定相绩不决定作用不应成】

    假立宾主,问答抉择,称之为论。

    唯识家的宗旨——

    “外境非实有,皆由识所变”。

    外人(指小乘和外道)提出第一个问题云:设若照你们唯识家所说“识所缘境,皆非实有,唯识所变”,那末,四事就不应当成就,那四事呢?

    (1)“处决定”不应成。

    (2)“时决定”不应成。

    (3)“相续不决定”不应成。

    (4)“有作用”不应成。

    但事实上四事皆成,可见“外境是实有,非由识所变”。

    ①“处决定不应成”的理由

    如果外境非实有,是由识所变的话,那末,无物处也可以生见物的识,为何要有物处才能生见物的识呢?既是由识所变,处处皆有识,处处皆可变,那末,生见物的识,处处都可以生,何必要有决定的处所呢?所以若物真是识变的话,那末,处决定就不应成啊!(这处是指识,而不是指物,学者须注意,下皆彷此)

    ②“时决定不应成”的理由

    前面所说的是识的处所,下面所说的是识的时间。如果外境非实有,由心识所变,那末,时时都有心,时时都应当变,又何必要有一定的时间,才能生见物的识呢?所以若物真是识变的话,这见物的时间也不应当决定,时时刻刻都要见才对啊。

    ③“相续不决定不应成”的理由

    “相续”就是众生的异名,然而众生为何又要叫它是“相续”呢?因为“轮回生死,相续不断”,故名“相续”,也就是“有情”的异名。

    “不决定”是说外境既是由一人所变,那末,应当归一人所见,为何人人都共见?难道由一人私变,给大家共见,这个理由恐怕说不通吧。设若真是唯识所变的话,就不应该众多有情共见,不决定由一人所见,其理不应成立啊。现在既是人人共见,外境是实有,决非由一人所变啊。

    ④“有作用不应成”的理由

    再者,如果外境非实有的话,为何所见之外物都是有作用呢?如火有烧的作用,水有淹的作用,刀有割的作用呢?既然有作用,可见“外境是实有”,不然的话,作用就不应当成就啊。

    【处时定如梦身不定如鬼同见脓河等如梦损有用】

    这是唯识家答覆外人问难的话:你们拿这四件事的理由,来成立“外境是实有”,恐怕要犯了“共不定”的过患吧?如果不相信的话,我来问问你们下列几件事——

    (1)梦中所见的境界也有决定的“处所”么?

    (2)梦中所见的境界也有决定的“时间”么?

    (3)梦中所见的境界也有决定的“作用”么?

    (4)饿鬼所见的脓河也是众多的“同见”么?

    你们——外人——难道也可以说梦中所见的境界以及众多饿鬼所见的脓河,都是实在有的吗?

    故颂文中亦说:

    “处”决定如“梦”,“时”决定如“梦”,

    “损有用”如“梦”,

    “身不定”如“鬼”。

    “身”就是指众多有情的“身”,“如鬼”就是指如“饿鬼”。

    【一切如地狱同见狱卒等能为逼害事故四义皆成】

    这种事情不但用“梦”和“饿鬼”两个譬喻,能够证明现在一切所见的“境界”是“虚假”的,就是用一种“地狱”中的罪人,所见“地狱”中种种境界,也能够证明现在所见的“境界”是“虚假”的,怎么知道呢?

    (1)地狱中的罪人,他们所见的“境界”也是有“处决定”。

    (2)地狱中的罪人,他们所见的“境界”也是有“时决定”。

    (3)地狱中的罪人,他们所见的“境界”也是有“作用”。

    (4)地狱中的罪人,他们所见的“境界”也是众多罪人“同见”。你难道敢说地狱中的众多罪人同见地狱中的刀山、剑树、镬汤、炉炭种种境界,都是“实有”的吗?

    因为外人说地狱中种种境界,都是由同造恶业的罪人大家共变的,是“虚假”,所以唯识家方能拿它来做譬喻,证明我们现在的人类,大家同见的“境界”也是人类同业所共变的,亦是“虚假”。

    【如天上傍生地狱中不尔所执傍生鬼不受彼苦故】

    上面的四事问难已经用“梦”“饿鬼”“地狱”三种譬喻,来证明了我们现在的人类所共见的——山河大地等——种种境界,皆非“实有”,都是由各人的“心识所变”啊!

    现在外人又提出第二个问题云:如果地狱中的牛头、马面、铁蛇、铁狗、铁鸟等,既然不是地狱中的众生,就不应当生地狱趣的话,那末,为甚么天上也有凤凰、麒麟、白鹤、孔雀等种种傍生趣;来生到天趣呢?天上既有真实的傍生的话,那末,地狱中的傍生也是真实的啊。

    唯识家的答覆是:你拿了天上的傍生,来和地狱的傍生一样比例,那是不对,因为天上的傍生是共受天福,地狱中的傍生是不受地狱中的苦啊。一个是受,一个是不受,既然有两种不同,所以一是真实,一是虚假,不可以此为例。

    由上面“受”、“不受”的道理我们就知道,天上的傍生是由业所感的果报,地狱中的傍生是由罪人业识所变的啊。

    【若许由业力有异大种生起如是转变于识何不许】

    现在外人又提出第三个问题云:我们现在所知道,地狱中的傍生既然是由罪人“恶业所感”,那末,可见不是“唯识所变”的啊!

    唯识家的答覆是:这真是你们的一家言了!设若你们共许地狱中的傍生,是由罪人业力所变,有种种“异大种”——不同的牛头、马面、铁蛇、铁狗等这样多的恶相转变起来,那末,我们讲的是由罪人“心识所变”,你们为甚么又不共许呢?

    【业熏习余处执余处有果所熏识有果不许有何因】

    老实同你们说罢,恶业所熏习的,本来是在第八“阿赖耶识”里面——“余处”,应当还是“阿赖耶识”自己来受果报。

    唯识家的反问云:余处——色法、心所法、四大种等,本来是不受熏的,你们反执着会受果,是根据甚么原因呢?外人的答难云:你们大乘问我们有甚么原因吗?有!有!有!有《阿含经》上佛说的十二处——六根、六尘——教法,可以证明啊。

    【依彼所化生世尊密意趣说有色等处如化生有情】

    唯识家的再释疑云:你们现根据《阿含经》上所说“十二处”的教法,来证明“心外有实法”吗?老实对你说,那是佛的“密意”——善巧方便——的意趣啊。

    佛有甚么“密意”呢?因为当时有一班外道,执著有一个“实我”,所以,佛为了要破除这班外道所执的“我执”,才说这个五蕴四大和合的“假相”,结成一个根尘相对的“假我”,令一般根机稍利的人,证入“无我”。这是极有利益——善巧方便的说法,并不是说心外一定是有“十种色法”,那是“五根”,那是“五尘”,你们真是反把佛的醍醐当作毒药用了啊。

    例如佛说的“化生有情”即是“中阴身”,也是方便说的。因为另有一班外道听到了佛说的“无我”道理,他们又误会了,说人死了之后,犹如灯灭,一灭永灭,成了“断灭”见解,恐怕就会“拨无因果”,去说“无善无恶”;所以佛才用“密意”——方便假定说有一个“中阴身”去投胎,这是免人生起了“断灭”之见,而去相信“因果”罢了。难道也可以说真实有一个中阴身去投胎吗?“因果成流,心法不断”,这才是“正见”。

    【识从自种生似境相而转为成内外处佛说彼为十】

    现在外人又提出第四个问题云:外面的色法既然不是实在的,那末,这“五根”和“五尘”的“十种色法”究竟从何而生呢?

    唯识家的答覆是:你问是从甚么地方生出来的吗?就是从“阿赖耶识”里面,含藏了许多“色法”的“种子”,又由“种子”生出了“色法”的“现行”。这“现行”的“色法”非有似有而转变出来了“根身”——五根、“器界”——五尘,其实这根身、器界、五根、五尘都不是离开心识之外而有的。因为要成立内(五根)、外(五尘)的处所,所以佛才说这“五根”和“五尘”的“内外十处”了。

    现在外人又提出第五个问题云:佛说这“内外十处”,对于众生有甚么利益呢?

    【依此教能入数取趣无我所执法无我复依余教入】

    唯识家的答覆是:你如果能知道这个身子不过是“五根”与“五尘”和合的话,那末,也就会觉悟这个——“数(音朔)取趣”——有情,没有实在的“常”、“一”、“遍”、“主宰”的真我。“我执”既破,“人无我”的真理也就会显现,而“生空”智也就会亲证。

    但是,“我执”还没有破了,若是想再要把法执的“法无我”破了的话,那老实不客气,要等待唯识的教法——“余教”,才可以令人悟入啊。

    上面总算把外人所执着的粗色已破了,但是细色的执着还存在,所以下面再把细色——“极微”——都要破得干干净净,试着下面的颂文:

    【以彼境非一亦非多极微又非和合等极微不成故】

    外人所执着外色是实在的,总不出如左的四种:

    (1)执外境是“一”。

    (2)执外境是“多”。

    (3)执外境是“和合”。

    (4)执外境是“和集”。

    大乘只用一个“极微不成故”的话,就统统都破了。就是说,无论你说这“外色”,体是“一”,还是“多”;是“和合”,还是“和集”,正本清源去研究它起来,就是“极微”,这个原质不能成立啊。试看下面研究的结果。

    【极微与六合一应成六分若与六同处聚应如极微】

    现在先研究这一粒“极微”的上、下、四方,必定各有一粒极微和合,如果再把它分开来的时候,岂不是又成了“六分”吗?这样,你们主张“外境是一”的话,恐怕不能成立吧。

    你们若是说六粒和一粒是同在一处,如果同在一处,那末,六十粒、六百粒、六千粒、六万粒都可以和一粒极微一样大,那“粗色”也就不成粗色了啊。

    【极微既无合聚有合者谁或相合不成不由无方分】

    现在再来研究“极微”,到底是由和合呢?还是不由和合呢?若是由“和合”的话,这一粒单位的“极微”究竟是:

    (1)由虚空和合而成呢?

    (2)由极微和合而成呢?

    (3)由粗色和合而成呢?

    (4)由无因无缘而成呢?

    请你不忙回答吧,先去考虑一下才对。

    假定你又说:这“极微”不是由“和合”而成的话,那末,聚集起来的“粗色”是用甚么东西成功的呢?你不能说“聚色”也不是由“和合”而成的吧?

    我们现在再来讨论一件事:如果粗色有“方分”,是不由“和合”而成,那末,“极微”无“和合”,就不是因为无“方分”啊。依上面这些道理说起来,“极微”是应当有“方分”的啊。

    【极微有方分理不应成一无应影障无聚不异无二】

    “极微”如果有“方分”的话,若依道理上说起来,那“外境”就不是只有“一个”啊。假定你一定说“极微”是没有“方向”和“部分”的,那末,为什么太阳在东方发了光,而西方又会现出影子来呢?还有,我们的手摩触东边,而西边为什么没有手在那儿,这又是什么缘故呢?

    你不能说“影”和“障”是“聚色”,不是“极微”呀。因为“聚色”和“极微”是一样无二的,如果离开了“极微”,也就没有“聚色”啊。

    【一应无次行俱时至未至及多有间事并难见细物】

    上面是把“形色”——研究的结果,是子虚乌有。现在再来把“显色”来研究一下:“显色”是指的青、黄、赤、白等颜色而说的,这“显色”的“外境”是“一”吗?如果说这“显色”是“一”的话,那末,

    (1)应当没有次第的行数(行音杭,排列的意思)。

    (2)应当没有同一个时候,有到的地方,又有不到的地方。

    (3)应当没有象处,就不是马处和牛处。

    (4)应当没有彼此平坐的处所,中间有相隔的地方。

    (5)应当没有水中难见的细虫。

    但事实上我们研究的结果:

    (1)是有次第,行数排列。

    (2)是有至处,有不至处。

    (3)是有象处,不是马处。

    (4)是有彼此,中间相隔。

    (5)是有细虫,现难看见。

    由此可知,你说的“显色”是“一”,也是错误啊。

    但是,外人的问难真是多得很,现在又提出第六个问题云:你们唯识家的立论是准许有“现量”的,既有“现量智”,一定有“现量境”,这“现量”所缘的“境界”不是实在的是什么?

    【现觉如梦等已起现觉时见及境已无宁许有现量】

    唯识家答覆这个问题,只用最简单的两个条件:

    (1)“梦”中所缘的“境界”也是“现量”,你难道敢说梦中所见的境界,是真实的吗?

    (2)“现量”的时间只有一刹那,一到了第二念的当儿,早就不是“现量”了,是落在同时意识的“比量”里了,那里还有什么“现量”所见的“境界”呢?

    现在外人又提出第七个问题云:我们平常一般人不是能够回忆从前“所见所闻”的事,这不是实在的“外境”是什么?

    唯识家的答覆是这样:回忆从前“所见所闻”的事,我们唯识家也赞成;若说这“所见所闻”的事,就是“心外有的法”,那我们就不共许了。

    【如说似境识从此生忆念未觉不能知梦所见非有】

    这首颂应当作为外人两个问题的提出,今分别答覆之:

    (1)外人第一个问题的意思:如果没有当时的见色闻声的“现量”,怎样到后来会有了回忆从前的“境界”呢?可见“外境”是实有。

    唯识家的答覆是这样:能回忆从前已见过的“境界”,说它是当时的“现量”,我们也赞成;但是说它就是“实境”,那就不共许了。因为当时见色闻声等“境界”都是自己的眼识、耳识等自己亲变的“相分”,“自变自缘,何曾离识”?所以说从自识变的相似境界,见后,闻后,到了后来也可以回忆起来啊。

    (2)外人第二个问题的意思:如果你们唯识家开口闭口都说“外境是假”,和梦中所见的境界是一样,那末,为何梦中所见的境界是假,人人可知;而醒时所见的境界设若也是假的,人人为何不知?既然不知是假,可见“现境”是实在的啊。

    唯识家的答覆是这样:你说梦中所见的境界,人人知道是虚假,是在睡醒了之后才知道;正在眠梦的当儿,也是不知。更当了解现在一切的众生,都沉在昏迷长夜的时候,皆还未曾醒觉,何尝真正能悟能知呢?非要到破“二执”,证“二空”,亲见“真如法性”中,本来无一物,到那时返观从前未悟的时候,方知以前所见的境界,都是迷情所见,何尝是真实呢?即因为现在所见的和梦中所见的同是在昏迷的境相,当然都见到是实有,这两种道理是一样的。

    【展转增上力二识成决定心由睡眠坏梦觉果不同】

    这首颂亦是作为外人另提出两个问题,再分别答覆之。

    (1)外人第一个问题的意思:如果外境不是实有,为何受善友的教法,就会作善呢?受恶友的教法,又会作恶呢?这遇到善、恶两种人,受到邪、正两种教法,得到苦、乐两种果报,明明是由“外境”引诱。你们唯识家一定要强词夺理的,口口声声都说:“外境是假,唯识所变。”我真不知道你们根据什么道理来说的呢?

    唯识家的答覆是这样:你要弄清楚啊!唯识主义不是唯我主义,若说“唯我”,除我个人之外,更无他人,这理当然不通。若说“唯识”,人人都有“八个识”,则人人都可以“变”;善恶的教法正是从教者的“意识”中流出的,邪正的道理正是由受教者的“耳识”中灌入的。意识在那儿计度,第八阿赖耶识在那儿摄藏着,教者的“心识”、我受者的“心识”互为增上缘力,一教一受,“二识”决定,正是“唯识”,何尝有离心之境呢?

    (2)外人第二个问题的意思:如果现境和梦境都是一样的虚假,为何梦中作善作恶,不受果报?现在所作的恶,眼前就要受人的处罚,死后又要去受三途的恶报;若是现在所作的是善,眼前就受一切人的赞赏,来生又受善道的福报。这明明现在所作的事是实有,不能一概拿梦来做比喻了。

    唯识家的答覆是这样:梦中所作的善恶不受果报,是因心力被睡眠的势力所压伏了,不是因醒时有实在的外境,是由醒时心力的强猛,所以才要受报。这可拿误杀及酒醉、疯狂等杀人的法律,也可从轻处罚一样的例证,岂不是因心力的关系来定罪,何尝是因杀人的事实,来一体同观呢?这明明又是显“万法唯识”的宗旨了。

    【由他识转变有杀害事业如鬼等意力令他失念等】

    现在外人又提出第八个问题云:如果照你们唯识家的理论断定“外境是假”的话,那末,一类杀生的人也用不着受杀生的恶报,因为猪羊牛马等外境都是假的,杀了它就没有什么罪过啊。

    唯识家的答覆是这样:屠夫杀生所以有罪,是因为杀生的人,由“识”转变了一种“强烈的心力”,所以才有罪恶,是由他的“恶念”所造成的,并不是因了外境是实有的缘故啊。这种心力的功用是最大的,你看那种“有神通”的人或鬼神等的“心力”,都能令对方的人“失了正念”啊。

    【弹咤迦等空云何由仙忿意罚为大罪此复云何成】

    你看从前印度有三个城市,一为“弹咤迦城”,二为“末蹬迦城”,三为“羯陵迦城”,都是人烟稠集的地方,现在都成为空无人住的旷野。这是因为从前有一班仙人,被国王污辱了,他忍受不来,就发起瞋心来,令这几处城市里面的人民,统统都弄得死光了,你看这心力多么大的功用啊!可知用这身、口、意“三罚”来罚人,“意罚为大罪”。亦即是说,这“三业”罚人力量的比较,用心意去罚人的确是最大最狠啊。

    【他心智云何知境不如实如知自心智不知如佛境】

    最后外人提出第九个问题云:如果照你们唯识家的研究决定“外境没有”的话,那末,为什么你们佛教说有“他心通”的“智慧”呢?既有能缘的“他心智”,就有所缘的“他心境”,去被“他心智”所缘,这个他人的心岂不是为我所缘的“外境”吗?

    唯识家答覆是这样:“他心智”的人不能真实知道别人的心事,好像“自心智”不能真实知道自心是一样,这个道理怎样会通呢?老实同你说,不但凡夫、外道,即使二乘人也不能如实知道他人的心和知道自己的心。这个原因很简单,就是除了佛之外,其余的“无明”未破,“法执”未去,“所知障”还没有完全除得了,都是“不能如实了知”啊。不然的话,成佛也就不稀奇了。

    【我已随自能略成唯识义此中一切种难思佛所行】

    上面这二十首颂才算把许多难题解决了,这一首颂是把它结束起来的话。世亲菩萨说:我已经用了九牛二虎四象之力,随我自己能力所及得到的,简单的总算把“唯识的道理”说了一点。然而这唯识的内容无量无边的义理,像我这学问浅薄的人,怎样能够思想出来呢?因为这唯识深妙的道理是佛所行所证的境界啊。好!只好这样地尽我一点心罢了。

    即说偈曰:

    【初次着笔慧心浅极

    三宝加被从此进益】
第一册 相宗十讲 伍、八识规矩颂讲话
    《八识规矩颂》为玄奘大师所造。“圆”必依“规”,“方”必依“矩”,此造物的法则。玄奘大师欲在“八识”之下,分配“心所”的多寡,以及“性”、“量”、“境”、“缘”宽狭的不同,故造此颂;非但义理包罗含蓄,并且颂句简明谐和,故诵读之时,更觉津津有味,而不生烦厌的。

    王恩洋居士曾造《论释》,范古农居士亦作《贯珠》,而谛闲老人并有《颂疏》,均可作为参考。今此所讲者,不过余“随自乐为”,说其概要,便人了解。

    前五识颂

    【性境现量通三性眼耳身三二地居

    遍行别境善十一中二大八贪瞋痴】

    “前五识”在“三境”中但能缘“性境”,在“三量”中但属于“现量”,若论“三性”,那是善、恶、无记三性俱通。

    三界分九地:欲界一地——“五趣杂居地”,五识俱全。色界初禅第二——“离生喜乐地”,只有眼、耳、身三识了。因为初禅以上不用段食,没有香味二境之存在,所以用不着鼻、舌二识了。二禅以上连眼、耳、身三识都用不着了,因为他常在禅定中啊。

    前五识的心所只有三十四个:“遍行”五个、“别境”五个、“善”十一个、“中随烦恼”两个、“大随烦恼”八个,“根本烦恼”只有贪、瞋、痴三个,所以一共只有三十四个心所。

    【五识同依净色根九缘七八好相邻

    合三离二观尘世愚者难分识与根】

    前五识共同依托的是“净色根”,亦名“胜义根”,附托在“根依处”里面。眼识要托“九缘”,耳识要托“八缘”,鼻舌身三识要托“七缘”,才能生起,所以说“九八七大家好相邻近”了。

    眼、耳两识是“离中取境”,鼻、舌、身三识是“合中取境”,才可以观察世间上的色、声、香、味、触五尘的境界。

    “根”和“识”两种不同的功用,不但凡夫和外道分不清楚,就是愚法声闻的人,也很难容易去真实了解啊。

    【变相一观空唯后得果中犹自不诠真

    圆明初发成无漏三类分身息苦轮】

    上面那两首颂是约“前五识”在凡夫“有漏位上”而说的,这首颂是约圣人“转识成智”所说的。

    佛有两种智:一是“根本智”,二是“后得智”。什么叫做“根本智”呢?遣相既尽,证得无相,智体无漏,实证真如,是直接亲缘真如的。什么叫做“后得智”呢?体是无漏,而有分别,是不能直接亲缘真如的,故又名差别智,即是世俗智。此“后得智”如果要缘“真如”的话,那只好托“二空”所显的“真如”为本质,自己再变起一重相分(影像)来缘,即是“观空舍执,执尽真现”。不然的话,不但在菩萨因位中“前五识”的“世俗智”不能直接亲缘“真如”,就是到了佛果位中,要想“前五识”转成的“成所作智”来缘“真如”,也是不能诠表显现出来的。

    前五识要“转识成智”的话,必须第八阿赖耶识先转成“大圆镜智”,最初发起光明的时候,然后前五识才转成无漏的“成所作事智”了。

    到了这个时候,就能够现三类的化身,来救拔止息众生中“二种生死”(分段生死、变易生死)的苦轮了。甚么叫做“三类分身”呢?

    (1)现千丈的胜应身,为初地以上的菩萨说法。

    (2)现丈六的劣应身,为地前菩萨及二乘、凡夫说法。

    (3)随类化身,现种种不同的身形,去度众生,如三十二应之类。

    第六识颂

    【三性三量通三境三界轮时易可知

    相应心所五十一善恶临时别配之】

    “第六识”在“三性”——善性、恶性、无记性,是都有的;在“三量”——现量、比量、非量,是全备的;在“三境”——性境、带质境、独影境,是皆通的;在“三界”轮转的时候,亦是容易可以知道的。它的相应心所——“遍行”五、“别境”五、“善”十一、“根本烦恼”六、“随烦恼”二十、“不定”四,一共有五十一个,都全备的。所以随“信”等相应,即可作善。随“贪”等相应,即可作恶,是能够临时各别由其分配的。

    【性界受三恒转易根随信等总相连

    动身发语独为最引满能招业力牵】

    “第六识”它对于“三性”、“三界”、“五受”恒常转变而更易,因为有时为“善”,有时作“恶”,有时是不善不恶的“无记性”;有时在“欲界”,有时在“色界”,有时在“无色界”;有时“苦受”,有时“乐受”,有时“喜受”,有时“忧受”,有时不苦不乐的中容的“舍受”。

    “第六识”有时“根本烦恼”生起,有时“随烦恼”生起,有时也有“信等十一种善法”生起,互相牵连。“动身”即是“身业”,“发语”即是“口业”。所以在“第六识”的身、口、意“三业”中,“动身”的行为、“发语”的说话,远不若“意业”为最厉害。

    “第六识”有时造“引业”的总报和“满业”的别报,所以结果能招“引业”,牵去受“总报”的“阿赖耶识”;能招“满业”,牵去受“别报”的“前五识”。此识即以“造业”“招果”为彼业用,故曰“引满能招业力牵”也。

    【发起初心欢喜地俱生犹自现缠眠

    远行地后纯无漏观察圆明照大千】

    第六识转识成智,要到最初发起“初地”,名为“欢喜地菩萨”。在入心、住心、出心这三心中,“入心”的时候,“分别我执”虽然伏住了,而“俱生我执”还是眠伏在“阿赖耶识”里面。

    要到“第七地”时的“远行地菩萨”之后,俱生我执“现行”并“种子”都完全断了,这才纯是“无漏”。到这时,“第六识”转成的“妙观察智”此智以能善观诸法自相共相,摄观自心,引生无量功德,及观有情心行差别而说法,皆能如理如量方便善巧而无违失。故能圆满明净,普照三千大千世界,说一切法,断一切疑,度一切众生,皆得利乐。

    第七识颂

    【带质有覆通情本随缘执我量为非

    八大遍行别境慧贪痴我见慢相随】

    “第七识”梵名“末那”,译名“意”,为第六识依,故名“意根”。此亦名“意识”,“意”即“识”故,“持业释”也。第六意识是“依主”得名,其差别在此。

    “第七识”在“三境”中是“真带质境”,以第七识的“见分”去缘第八识的“见分”,即是“以心缘心真带质”。在“三性”中是“无记性”,又因为它有四种烦恼相应——我痴、我见、我慢、我爱,所以又叫做“有覆无记”,就是说,尚有四种“根本烦恼”盖覆住它啊。

    “情”是指第七识,“本”是指第八识。情是“有情”,本是“根本”,合起来说,就是有情生死的根本,所以叫做“通情本”——双通七、八两头,即是“中间相分两头生”。

    “第七识”它是随“三缘”——(1)“种子缘”,(2)“根本缘”,(3)“作意缘”,而执着第八识为“一”,为“常”,为“遍”,为“主宰”的“真我”。其实第八识的“见分”那里是“一”,是“常”,是“遍”,是“主宰”的“真”我”呢?这种思想是错误的啊。此识“疏所缘缘”即第八识“见分”,此识“亲所缘缘”即自识“相分”;均“依他起性”,无常无主,如幻化法,非实是我。以彼“随缘”,便“执我”故,非“我”执“我”,于境妄计,故“量”为“非”也。

    第七识的心所只有十八个:“大随烦恼”八、“遍行”五、“别境”中慧心所一,再加上贪、痴、见、慢四个“根本烦恼”紧紧相随着。

    【恒审思量我相随有情日夜镇昏迷

    四惑八大相应起六转呼为染净依】

    “第七识”是思量为“性”,又是以思量为“相”;“性”是“体性”,“相”是“行相”。“第七识”虽是以思量为“体性”和“行相”,但是要加上“恒审”两个字才能够相称。“恒”是“恒常”,无有间断。“审”是“审察”,非同泛缘。“第六识”虽有“审察”,但是没有“恒常”;“第八识”虽有“恒常”,但是又没有“审察”。“前五识”不但没有“恒常”,连“审察”也是没有。唯有“第七识”,又是“恒常”,又能“审察”。今列表以明之:

    第七识它恒审思量是甚么东西呢?此识以“思量我相”为用,就是恒常审察思量“第八识”为“我”,时时刻刻“相随”着“第八识”。所以我们“有情”的众生从无始至未来,未断烦恼以前,日夜在大梦未醒中,镇守昏迷,毫无觉悟,这是甚么原因呢?因为“第七识”和“四惑”(即四个根本烦恼)与“八大”(即八个大随烦恼)“相应”而生起“我相不停”啊。

    “六个转识”完全是依托“第七识”,“转”谓转变和转易;第七识染污,前六识也染污;第七识清净,前六识也清净。所以“前六识”称呼“第七识”叫做“染净依”,由此识染故,令“六识”染;“六”虽行善,犹成“有漏”,必此识清净成“无漏”已,“六”乃得成“无漏”也。

    【极喜初心平等性无功用行我恒摧

    如来现起他受用十地菩萨所被机】

    第七识转识成智,也要到初地欢喜地——“极喜地”,入心——“初心”的时候,才转成“平等性智”,由观自他有情及一切诸法悉皆平等。由观“自他平等”故,大慈悲等恒共相应,即是无“我执”之时。由观“诸法平等”故,无住涅槃之所建立,即是无“法执”之时。到那时候,方可任运自然,不必再加勉强,即是“无功用行”,其所执着的“我相”,当然早已摧破无遗了。

    到了这时候,成等正觉,从“如来”的“法身”,而现起了“报身”,亦即“受用身”。分为二种:

    (1)“自受用身”,即是诸佛自住法乐的境界,等觉菩萨尚且不知,何况下地?

    (2)“他受用身”,那是为从初地到十地的“地上菩萨”说法,使得到大乘法乐。“地前菩萨”及“二乘”“五趣”是皆不能受用的。

    第八识颂

    【性唯无覆五遍行界地随他业力生

    二乘不了因迷执由此能兴论主诤】

    第八识在“三性”中不是善性,也不是恶性,是非善非恶的“无记性”。不过第七识是“有覆无记性”,第八识是“无覆无记性”,因为它没有贪、痴、慢、见这四个烦恼所覆,故名“无覆”。

    第八识的“心所”是最少,只有五个,就是作意、触、受、想、思,名为“遍行”。

    “他”是指“前六识”而言,“界”是“三界”,“地”是“九地”,如左表:

    “第八识”是随它“前六识”作的有什么业,那就要生到什么地方去。故此识之性,但随业生,不造业故。

    譬如“前六识”如果造的是地狱业,那末,“第八识”是总报主,那当然就生到地狱趣中去;如果造的是饿鬼、畜生的业,也同是一样的去受各各不同的业报。

    “二乘”即是“声闻乘”,与“辟支迦罗乘”。这二乘圣者虽然“我执”是已断,他们的“法执”未破,“所知障”尚存在,对于第八“阿赖耶识”的“境界”,还是不能了知。因为他们还是迷昧,所以坚执说没有。这样一来,大乘唯识家论主他们主张是有“阿赖耶识”,小乘说无,大乘说有,这样,一个说有,一个说无,所以大小二乘就诤论起来了。

    【浩浩三藏不可穷渊深七浪境为风

    受熏持种根身器去后来先作主翁】

    第八识的“境界”犹如大海,无边无涯。“浩浩”是广大的意思,“三藏”即是能藏、所藏、执藏。“阿赖耶识”甚深义理不容易穷尽,“第八识”喻如“深渊”,“前七识”喻如“波浪”,“一切境界”喻如“大风”。

    “第八识”受“前七识”染法所熏,“前七识”现行法熏到“第八识”中,变成了“种子”,它能执持“根身”、“器界”、“种子”。“第八识”是“受报主”,所以众生在“临死”到“身冷尽”的时候,它是“最后去”的;若是在“受生”来“住母胎”的时候,它是“最先来”的,所以它是能作一切众生的去后来先“主人翁”了。

    【不动地前才舍藏金刚道后异熟空

    大圆无垢同时发普照十方尘刹中】

    “第八识”转识成智,要到“第八地”时的“不动地”前,就是第七地菩萨“远行地”的时候,才能舍弃了“藏识”,即是“阿赖耶识”。

    若是要舍离“异熟识”——(善恶业果位),那是不客气的话,要到“金刚道后”——(等觉菩萨后心)——将要成佛的时候,这个“业果识”才算完全“空”了。

    到这时候,杂染的有漏识——“阿赖耶识”,就变成“无垢清净识”了。所谓“大圆镜智”,也同时发现,普照十方世界,在那微尘数的佛土中,而去度脱苦海中无量无边的一切众生。

    即说偈曰:

    【以此功德回向有情

    同成佛果大愿圆成】
第一册 相宗十讲 陆、观所缘缘论讲话
    何谓“观”?就是能观之智。

    何谓“所缘”?就是所观之境。

    何谓“缘”?就是生识之助缘。

    何谓“论”?就是能诠之文句。

    心法具有四缘,其概要如左:

    (1)因缘,“因”是生识之缘。每识之“种子”即为生每识之“亲因”,故名为“缘”。

    (2)增上缘,“增上”亦是生识之缘。如眼识除“亲因”之外,其余眼根、光明、空间、作意等,皆是生“眼识”之“增上缘”,故亦名为“缘”。

    (3)所缘缘,“所缘之境”,亦是生识之缘。盖心法为“能缘”,必有“所缘”之“境”,约色声香味触之本质,系第八识亲变之“相分”;前五识托之为“本质”,为“疏所缘缘”。若前五识托质自变之“相分”,方名“亲所缘缘”,本论专明此义。

    (4)等无间缘,“前后相续”,亦是生识之缘。不过是“心法”前后生灭相续耳。

    【诸有欲令眼等五识,以外色作所缘缘者,或执极微,许有实体,能生识故。或执和合,以识生时,带彼相故。二俱非理,所以者何?】

    “诸”是代名词,即指凡夫、外道、二乘而言。就是说,在一切凡夫、外道、二乘的人中,有人想要用外面的色、声、香、味、触这五尘的境界,来作眼、耳、鼻、舌、身前五识的“所缘缘”的,大概可分为三家:

    (1)执“极微”的人,以为“极微”有实在的“体”,所以能生起眼等识来。

    (2)执“和合”的人,以为“极微”的“和合相”,能带“彼相”,然后能生眼等识。

    这两家所执的都不合乎道理,是甚么原因呢?颂曰:

    【极微于五识,设缘非所缘,彼相识无故,犹如眼根等。】

    这是出颂,下面有长行释,此处先立一量,以明颂的大意:

    宗——极微非所缘

    因——彼相识无故

    喻——同喻如眼根

    【所缘缘者,谓能缘识,带彼相起,及有实体,令能缘识,托彼而生。色等极微,设有实体,能生五识,容有缘义,然非所缘,如眼根等,于眼等识,无彼相故,如是极微,于眼等识,无所缘义。】

    上面这首颂是说明“极微”不能作“所缘”的“境”,这长行里面解释得非常清楚。它的意思是这样:

    甚么叫做所缘缘呢?做所缘缘的条件,就是说,“能缘”的“识”对“所缘”的“境”要具足下列两个条件:

    (1)要带彼“所缘境”的“相”。

    (2)所缘的“境”要有“实体”。

    如果能够合乎这两个条件才可以做“所缘缘”,才能令能缘的“识”,托彼所缘的“境”而生起。但是外人所执的“外色”等“极微”本来是没有“实体”;纵然虽有实体,能生起前五识,有第一个条件,却又缺了第二个条件,就是容许有“缘”的意义,然而又没有了“所缘”的意义呀。因为那“极微”的“相”眼识上看不见,带不起来。这个道理你设若还不懂,我可以说一个譬喻给你听:

    譬如眼根——胜义根(神经)虽然是有“实体”,但是在眼识上,却没有彼眼根的形相,故不能为所缘。这样,你说的“外色极微”在眼等识上既然没有其“相”,就没有“所缘”的义了。

    【和合于五识,设所缘非缘,彼实体无故,犹如第二月。】

    上面破了“外色”的“极微”,于前五识上没有其“相”,不能作“所缘缘”。下面再破“外色”的“和合”,于前五识也不能作“所缘缘”的道理。

    此颂先立一量:

    宗——和合无能缘。

    因——无实体故。

    喻——如捏目所见的第二月。

    【色等和合,于眼等识,有彼相故,设作所缘,然无缘义,如眼错乱,见第二月,彼无实体,不能生故;如是和合,于眼等识,无有缘义。故外二事,于所缘缘,互阙一支,俱不应理。】

    这长行的文义是解释前面那首颂的,它的意思是这样:

    外人所说的“和合”,在眼等识上虽然有和合的“粗相”,这“粗相”设若能够做“所缘”的境,然而没有“缘”的意义,这是甚么原故呢?这就是因为前五识是“现量”,不分别大小、方圆、长短、名言、种类的“粗境”,并且和合是“假色”,没有“实体”,没有实体的东西不可以“作缘”而“生识”呀。例如眼识错乱,所见天上有第二个月亮,是没有实体,这第二月当然是不能为缘而生识的。这样说起来,和合的“粗色”在眼等识上是没有“缘”的意义。所以知道,外人所说的两件事——“极微”、“和合”,对于所缘缘的条件是互相缺减一支,都不应理,即是:

    (1)“极微”有“缘义”,而缺了“所缘”。

    (2)“和合”有“所缘”,又缺了“缘义”。

    【有执色等,各有多相,于中一分,是现量境,故诸极微相资,各具一和集相,此相实有,各能发生,似己相识,故与五识,作所缘缘。此亦非理,所以者何?】

    (3)为“小乘”的人,看见别人两种外色(“极微色”及“和合色”)的主张,都被唯识家破了,他现在换过一个挽救的方法,他说,不是“极微色”,也不是“和合色”,是一种“和集色”,可以作五识的“所缘缘”。他的理由是:

    ①“和集色”不同“极微色”。

    ②“和集色”不同“和合色”。

    因为“极微色”是分散在虚空中,太微细了,看不见,故不能作“前五识”的“所缘境”。

    因为“和合色”是“假”的,并且是有长短方圆的形状,虽可作“前五识”的“所缘”,而不能为“缘”。

    若是“和集色”,那是“缘”和“所缘”都有了。因为:

    ①“和集色”是以“极微”为单位,具足有“实体”,故能为“缘”。

    ②“和集色”是合集许多极微实体而成粗相为所缘时,能带“彼相”,故是“所缘”。

    前面所说过的话,还没有离开好久,大约不至于忘记吧?“所缘缘”者,“要有实体,能带彼相”。现在“和集色”对于这两个条件都合上了,所以能做“所缘缘”。

    试看“唯识家”破他,说他这说法也是没有道理的,怎样知道呢?颂曰:

    【和集如坚等,设于眼等识,是缘非所缘,许极微相故。】

    此是颂文,先立一量如下:

    宗——和集非所缘。

    因——许极微相故。

    喻——如坚湿相等。

    【如坚等相,虽是实有,于眼等识,容有缘义,而非所缘,眼等识上,无彼相故。色等极微,诸和集相,理亦应尔,彼俱执极微相故。执眼等识,能缘极微,诸和集相,复有别生。】

    此段“长行”文是解释上面这首颂的,如何解释呢?

    例如四大之坚湿暖动性,虽然是“实有”,但是在眼、耳、鼻、舌、身前五识上,容许“前五识”有“缘”义,但却没有了“所缘”,为甚么道理呢?因为眼等“前五识”亲缘不到坚湿等相,则识上无彼相。色、香、味、触等极微的“和集相”,就“前五识”也是缘不到的,故五识上也是一样,没有彼“和集相”,就是“极微相”,故只是“缘”而不是“所缘”呀。

    还有另一种人,他执着眼等的五识,而对于能缘极微诸“和集相”且复有各别的相状生起,颂曰:

    【瓶瓯等觉相,彼执应无别,非形别故别,形别非实故。】

    “瓶”是“花瓶”,瓶有瓶的形相。

    “瓯”是“茶杯”,杯有杯的形相。

    “等”是其他的种种形相。

    “觉相”是觉知这是瓶瓯之知觉。

    “瓶瓯等”是被觉相。

    “彼”是指小乘外道。

    “执”是执着。

    “应无别”是指极微一样无别。因为瓶瓯的形相虽有各别的不同,而能成的“极微”也是没有各别不同。

    “非形别故别”,不是因为“瓶”“瓯”形相各别,而“极微”也有分别,因为“瓶”“瓯”形相各别,是“假”而非“实”的。

    【瓶瓯等物,大小等者,能成极微,多少同故。缘彼觉相,应无差别,若谓彼物形相别故,觉相别者,理亦不然,瓶等别形,惟在瓶等假法上有,非极微故。】

    现在解释上面的颂文。“瓶瓯等物,大小等者”,这个“等”字是说“瓶”“瓯”的“极微”,是同等一样大的。所以说能成的极微,无论多少,而缘彼极微的知觉应当没有差别的。若说彼“瓶”“瓯”等物的形相各别,就说连“能知”的“觉相”,也有各别,这个道理也是不对的;因“瓶”等的形别但在“瓶”等假法上所有,“极微”是没有大小等各别的形相啊。

    【彼不应执,极微亦有差别形相,所以者何?极微量等故;形别唯在假,析彼至极微,彼觉定舍故。非瓶瓯等,能成极微,有形量别,舍微圆故,故知别形,在假非实。】

    彼外人不应当执着“极微”也有差别的形相,甚么道理呢?因为“极微”的微圆量是同等一样,所以形相各别,是由极微合成的。但是“假有”决非“实在”,如果将一个物体的形相分析到了“极微”的时候,那原来的物体固然没有了,就是那原来物体的“观念”,即各别形相的“能觉”,也决定会舍去的。为甚么呢?因为极微合起来时,不是能成“瓶”“瓯”等的极微,有甚么形量差别,舍去了极微的圆相了。所以知道,物体的形相差别是在“假”而非“实”。

    【又形别物,析至极微,彼觉定舍,非青等物,析至极微,彼觉可舍,由此形别,唯世俗有,非如青等,亦在实物,是故五识,所缘缘体非外色等,其理极成。】

    又要知道,一种物体有二种色,一是“形色”,二是“显色”;形色是“假”,显色是“实”。一种物体的各别形相是“假”的,为甚么呢?因为如果把物形分析到了极微的时候,原来物相没有了,其各别形相的观念知觉也一定是会舍去的。譬如一个瓶子,未打碎时,瓶的形状存在,人对瓶的观念也存在。若是把瓶子打碎了,立刻瓶的形状没有了,人对那瓶的观念也没有了。青、黄、赤、白显色实物就不同了,要把青色分析到了极微之时,青色还是有的,彼分别青的能觉观念也不能舍去。由此我们就知道,物的形相各别,是世间俗谛假法上有,不同青黄赤白等实色,也是实物。因这原故,作前五识“所缘缘体”的,决不是“外色”,这个道理能不赞成吗?

    【彼所缘缘,岂全不有?非全不有,若尔云何?内色如外现。为识所缘缘,许彼相在识,及能生识故。

    外境虽无,而有内识,似外境现,为所缘缘,许眼等识,带彼相起,及从彼生,具二义故,此内境相,既不离识,如何俱起,能为识缘?】

    上面这段文有问,有答,有释。

    外人问云:照你们的大乘这样说起来,“外色”不可作“所缘缘”,那末,这“所缘缘”岂不是完全没有吗?

    大乘答:不是完全没有。

    小乘又问:若不是完全没有,究竟是怎样一回事呢?

    大乘先用偈颂来答他:

    内色就是内识“自证分”所变的“相分色”,好像和外面显现的色法是一样,这内识所变的“相分色”才是内识“自证分”所变的“见分”,是它的“亲所缘缘”。这是甚么理由呢?因为唯识家自许“相分色”,是由自己的识体(自证分)上所变的,并且这“相分色”又能够引生自己识上所变的“见分”。

    在大乘说没有外境,并不是否定的完全没有,不过是没有实体,而不离识的假有罢了。故说有内面的心识变现境界,好像有“外境”的“显现”,作前五识的“所缘缘”,许眼等前五识,带彼“相分色”而起,即是“所缘”;这“相分色”能引生识,即是“缘”。这样,岂不是具足了“带彼相起,及有实体”而做“所缘缘”的两种意义了吗?

    (1)带彼相——带彼相分色——所缘。

    (2)从彼生——从彼相分生——缘。

    现在我们才知道,我自己内识的“相分色境”既然不是离开了“内识”而独有,怎样能作识的“所缘缘”呢?且看下文解答。

    【决定相随故,俱时亦作缘,或前为后缘,引彼功能故。】

    上面这首颂是答覆前面的问题。如何为“缘”,在时间上说有二种:

    (1)同时为缘,“能缘”和“所缘”同时。

    (2)前后为缘,“能缘”和“所缘”前后。

    所缘的“相分”和能缘的“见分”之行相决定同时相随不离,有此定有彼,故可作“缘”;或“相分”在前,“见分”在后,由相分引生见分,这是相分能引生见分了境的功能力量。

    【境相与识,定相随故;虽俱时起,亦作识缘,因明者识,若此于彼,有无相随,虽俱时生,而亦得有因果相故,或前识相,为后识缘,引本识中,生似自果,功能令起,不违理故。】

    所缘的“境相”和能缘的“识”决定是互相随顺,虽然是同时生起,然彼境相亦作生识之“缘”。若此法(境相)对彼法(能缘识)是成功了“此有则彼有,此无则彼无”的话,此彼决定相随,二者虽然是同时生起,也有个因果道理在;此(相分境)有是“因”,而彼(见分识)亦有是“果”。前者本身既是“所缘”,又是后者的“因”,故又是“缘”,而成因果关系的“所缘缘”了。

    还有一个“所缘缘”的道理,就是我们的心念前一刹那的“识相”,作后一刹那的“识”之“所缘缘”。这前刹那的“心识”能够引生根本识中的功能(种子)生起能缘“见分”,好像从自己的种子生出自己的华果一般。这前刹那“识相”是“所缘”,又能引生后刹那“自识”,故又是“缘”,此是自类心识为“所缘缘”,也是不违背正理的。

    【若五识生,惟缘内色,如何亦说,眼等为缘?】

    这是一个重要问题,外人意思是说:设若在前五识生起的时候,但缘“内识”所变的“相分色”,那末,怎样又说是前五根——眼耳鼻舌身,也可把它作了生识之缘呢?颂答曰:

    【识上色功能,名五根应理,功能与境色,无始互为因。】

    这是大乘唯识家有名的解答,唯识论上的唯识道理完全在这一颂。“识”是指第八“阿赖耶识”,“识上”就是识中,“色功能”就是色法种子。“第八识中”的“色种子”就是“色等五根”,这是合乎正理的。这“能生”的“色功能”(种子)和“所生”的“境色”从无始以来,都是互相为因果的,怎样互为因果呢?

    “现行”熏“种子”时,现行是“因”,种子是“果”。

    “种子”生“现行”时,种子是“因”,现行为“果”。

    【以能发识,比知有根,此但功能,非外色造。功能发识,理无别故。在识在余,虽不可说,而外诸法,理非有故。定应许此,在识非余。此根功能,与前境色,从无始际,展转为因。谓此功能,至成熟位,生现识上,五内境色;复能引起,异熟识上,五根功能,根境二色,与识一异,或非一异,随乐应说,如是诸识,唯内境相,为所缘缘,理善成立。】

    我们怎样知道有“五根”呢?因为能发生“五识”,用“比知”的方法,才知道有“五根”。老实说,这“五根”就是“功能”,“功能”也就是“种子”,“种子”才能生“识”。你切切不要把“五根”当作是离去内识,以外色所造来的,这“功能”发生了识的“现行”,这种道理是一样的,无论是在“识内”或在“识外”,虽然不能一定说它是在那里,但是离识以外的一切色法在道理上说起来,都是没有的。这样说起来,“外色”既然都是没有,那末,决定要允许了这“所缘缘”是在我们“心识之内”,而不在“其余的地方”。

    这“五根”的“功能”和“所缘”的“境界”从无始以来,“种子”生“现行”,“现行”熏“种子”,互相展转为“因”,就是说,这“功能”——(种子),到了成熟的时候,生起了现行识上的“五种内色”——(相分色境界),又能引生异熟识上的“五根功能”——(种子)。此“五根”和“五境”这“两种色法”同“内识”或一或异,或非一非异,都可随你欢喜,任何那一种都可以说。如是“诸识”都是用“内境为相”,作“所缘缘”这种道理,善能成立。

    即说偈曰:

    【凡夫贪外色佛圣观内识

    了达是唯心学佛能事毕】
第一册 相宗十讲 柒、六离合释讲话
    我们如果不先研究《法华玄义》,看到天台家的注疏一起头的“五重玄义”,你就会没有根据,莫明其所以然。所以要阅天台家的著述,最低的限度,也要先把《妙玄节要》研究一下。

    贤首家又何尝不然?“十门分别”就是他的家法。

    研究法相宗,你若不把《六离合释》先研究一下,我包你看到解题目的时候,甚么“依主释”或“持业释”,就会碰大钉子。所以我劝研究法相宗的人,请你先研究一下《六离合释》。

    【西方释名,有其六种:一依主,二持业,三有财,四相违,五带数,六邻近。以此六种,有离合故。一一具二,若单一字名,即非六释,以不得成,离合相故。】

    “西方”是对我们“东土”说的,就是指现在的印度地方,并不是《弥陀经》上所说的极乐世界那个“西方”,这倒不要误会。

    在印度当时解释名辞有一种规矩,无论是书名、人名、地名、事名、物名,只要是名称的话,都可以用六种方法来解释,那六种呢?

    (1)依主释

    (2)持业释

    (3)有财释

    (4)相违释

    (5)带数释

    (6)邻近释

    为甚么要用这六种方法呢?因为这六种都有“离”与“合”的原故。但是要知道,每一个名词的解释都有两种,那两种呢?

    (1)先“离开”来解释。

    (2)后“合拢”来解释。

    例如“中华民国”这个名词:

    (1)先解释怎样叫做“中”。

    (2)次解释怎样叫做“华”。

    (3)后合拢起来解释怎样叫做“中华”。

    (4)再解释怎样叫做“民”。

    (5)次解释怎样叫做“国”。

    (6)后合拢起来解释怎样叫做“民国”。

    (7)再总起来解释怎样叫做“中华民国”。

    怎样叫做“离合释”呢?就是无论甚么名字,最少要有两个字,最好是两个字以上。若是单单一个字的名词,既然不能离开来,当然也就合不拢,这一层我们应当要先知道的。

    【初依主释者,谓所依为主,如说眼识,识依眼故,即眼之识,故名眼识,举眼之主,以表于识。亦名依士,此即分取他名,如名色识。如子取父名,名为依主;父取子名,即名依士,所依劣故。】

    现在先讲第一种“依主释”,所以名“初”。怎样叫做“依主”呢?“依”是依托,含有“能依”和“所依”两义,所依的是“主”,能依的是“客”。所依是胜,就如“父”;能依是劣,就如“子”;比子之依父,故叫做“主”。这个“依主”的意思譬如现说的“眼识”,眼识这一个“识”字是依托眼“根”得名的,所以叫做眼识,也就是眼根之识。若是依托耳根,就叫做耳识;依托鼻根,叫做鼻识;依托舌根,叫做舌识;依托身根,叫做身识。“根”是“能生”,是胜,是主;“识”是“所生”,是劣,是宾。“根”如父,“识”如子,如子依父,所以叫做“依主”。识依眼得名,故名“眼识”。这是举出“眼根”是所依的“主”,来表出能依的是“识”。

    但是,又有一个名字,叫做“依士识”。怎样叫做“依士”呢?士是子义;依士就比依子,依主就比依父。这个“依士”的意思譬如现说的“色识”,色是外境,是眼识所缘;“识”是能缘,“色”是所缘。能缘是主,所缘是子;主是胜,子是劣,这“色识”是依劣得名。凡取名有两种:

    (1)是“全取”,是完全取的意思。

    (2)是“分取”,是一分取的意思。

    现在所说的“分取”就是取它一分得名,如果把上面两种总起来说:

    例如儿子取父为名,这是叫做“依主”。如说“眼识”——眼根之识。

    又如父亲取子为名,这是叫做“依士”。如说“色识”——色尘之识。

    大乘叫做“眼识”,取“依”得名,识依眼故。

    小乘叫做“色识”,取“缘”得名,识缘色故。

    因为小乘是主张心外有法,大乘是不共许的。

    【言离合相者,离,谓眼者是根,识者了别:合,谓此二合名眼识;余五离合,准此应知。】

    上面用“眼识”两个字来做譬如,是说明怎样叫做离合。离是先把“眼”和“识”两个字拆开来讲,因为眼是眼根,根是生长的意义。识是认识,识是了别的意义。这两个字的意义虽然是不同,然而把它们连在一起,就变成了一个名词,所以叫做“眼识”。眼识的道理既然明白了,其余的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也是一样,都可以用离合的方法来解释。

    【言持业者,如说藏识,识者是体,藏是业用,用能显体,体能持业,藏即识故,名为藏识,故名持业。】

    现在讲第二种“持业识”。怎样叫做“持业”呢?持是执持,业是业用,譬如说“藏识”,藏识本来是第八阿赖耶识的名称。要知道,“识”是阿赖耶识的“体”,“藏”是阿赖耶识的“用”,这体和用是互相有关系的。因为藏的用能够显识的体,识的体又能执持藏的用;那末,“藏”就是“识”,所以叫做“藏识”。因为“体”能够“执持业用”,所以叫做“持业释”。

    【亦名同依释,藏取含藏用,识取了别用,此二同一所依。故名同依也。】

    又有一个名称,叫做“同依释”,怎样叫做“同依”呢?就是两种“用”,同依一个“体”。就拿“藏识”两个字来说吧,藏的功用是“含藏”,识的功用是“了别”;这两个“功用”是共同依托一个第八阿赖耶识的“识体”,所以叫做“同依”,也就是“从体起用,摄用归体”的说法。

    【言有财者,谓从所有以得其名。一如佛陀,此云觉者,即有觉之者,名为觉者,此即分取他名。】

    现在讲第三种“有财释”。怎样叫做“有财”呢?是用此作譬喻义,例如:因为这人很有财,所以他的名字叫做有财,这是因财而得名;若是有屋,他取的名即叫做有屋;若是有车,他取的名即叫做有车;这有财、有屋、有车都是以所有得名。譬如现说的“觉者”,就是凡能觉悟的人,即可叫做觉者;若是迷昧的人,那就叫做迷者。这是取他一分,所以叫做“分取他名”。

    【二如俱舍,非对法藏,对法藏者,是本论名,为依根本对法藏造,故此亦名为对法藏论,此全取他名,亦名有财释。】

    这“有财释”有两个例:一如佛陀,上面已讲过了。二如《阿昆达磨俱舍论》,阿毗云对,达磨云法,俱舍云藏,合之叫做“对法藏论”,这是“全取他名”。其实《阿毗达磨》是“论”之通名,凡“论”都叫做《阿毗达磨》,有大乘《阿毗达磨》和小乘“阿毗达磨”的分别。现在指的是《发智论》、《六足论》和《大毗婆沙论》,一切小乘的《阿毗达磨》。不过此《俱舍论》摄“彼”之义,依“彼”而造,这两个“彼”字就是指《发智论》等而言。所谓“摄彼胜义依彼故,此立对法俱舍名”,这是完全取他为名。

    【言相违者,如说眼及耳等,各别所诠,皆自为主,不相随顺,故曰相违,为有及与二言,非前二释,义通带数有财。】

    现在来讲第四种“相违释”。怎样叫做“相违”呢?譬如一个名词,有两个以上的字,这两个字虽然是连属在一处,但是他们各具一义,两无关系。例如“水火”“眼耳”“新旧”“天地”“山河”等字,这许多字在一句当中都是各有其义,因为水不是火,眼不是耳,新不是旧,天不是地,山不是河啊。这不是相违是甚么?不过中间加了一个“及”字或一个“与”字罢了。它是一个孤独性,决定无“依主”和“持业”的关系,可能含有“带数”或“有财”两个“相违”的意义。

    【言带数者,以数显义,通于三释:如五蕴,二谛等,五即是蕴,二即是谛,此用自为名,即持业带数。】

    现在讲第五种“带数释”。怎样叫做“带数”呢?“数”是数目,“带”是挟带;就是说,这名词上挟带了有一种数目在上面,计有三类——(1)“持业带数”,(2)“依主带数”,(3)“有财带数”。怎样叫“持业带数”呢?例如“五蕴”和“二谛”,“五”和“二”这都是数目。

    “五蕴”就是色、受、想、行、识。“蕴”是积聚义,就是说,每蕴里面都积聚了许多东西。但这五样本身就是蕴,并不是五外有蕴,或者蕴外有五。要知道:五即是蕴,蕴即是五,五蕴的“体”都有“积聚的业用”;体持业用,所以叫做“持业带数”。

    “二谛”就是真谛和俗谛。“真”是真实,“俗”是世俗,“谛”是实在不错;就是说,这“真实”和“世俗”两意义都是实有其理的,所以叫做“谛”。但二外无谛,谛外也无二,要知道,二就是谛,谛就是二,二谛的“体”亦有“实在的业用”;体持业用,所以也叫做“持业带数”。

    【如眼等六识,取自他为名,即依主带数。】

    这例是说“依主”的“带数”。因为“六”是带数,“识”是依根;“根”是主,根是能生,识是所生。“六识”是依六根得名,“六根”是主,所以叫做“依主带数”。

    【如说五逆为五无间,无间是果,即因谈果,此全取他名,即有财带数。】

    这例是说“有财”的“带数”。因为“五”是带数,“逆”是忤逆,不顺天理的事情。“五逆”就是:(1)弑父,(2)弑母,(3)弑阿罗汉,(4)破和合僧,(5)出佛身血。由这五逆的因,感得地狱中五无间的果——①趣果无间,舍身受报故。②受苦无间,中无乐故。③时无间,定一劫故。④命无间,中不绝故。⑤形无间,一人多人皆满故。五逆是“因”,五无间是“果”,现在说五无间业,是即果明,以果为名,是全取他名,所以叫做“有财带数”。

    【言邻近者,从近为名,如四念住,以慧为体,以慧近念,故名念住。】

    现在讲第六种“邻近释”。怎样叫做邻近呢?“邻”是相邻,“近”是靠近。无论是五根或五力(一信、二精进、三念、四定、五慧),即可知道“念”和“慧”,只隔一个“定”在中间,好像两家邻居,隔一墙界,所以叫做“邻近”。例如“四念住”,又名“四念处”,即:①观身不净,②观受是苦,③观心无常,④观法无我,这四种观法都是以“慧”为体,本来应当叫“四慧住”,但为甚么又要叫“四念住”呢?这就是因“念”和“慧”是“邻近”,同时也就是因为这四种观法,都是用“慧”去观“念”啊。

    【违是邻近,不同以自为名,无持业义,通余二释。】

    持业释是“以自为名”,说到“邻近”,只有两种;因为自己不能同自己邻近,所以没有“持业邻近”,只有“依主邻近”和“有财邻近”。

    【一依主邻近。如有人近长安住,有人问言:为何处住?答云:长安住。此人非长安,以近长安,故云:长安住。以分取他名,复是依主邻近。】

    长安是从前的西京,唐朝建都在此,就是陕西省西安。这个譬喻是说,这人本来不是住在长安城内,不过住在长安附近,他为甚么要说是住在长安呢?这是因为他是“依主”在长安,所以叫做“依主邻近”。

    【二有财邻近。如问何处人,答曰:长安。以全取他处,以标人名,即是有财,以近长安,复名邻近。】

    长安本来是地名,现在却变成了人名;以地作人,这完全是“取他”为名,所以叫做“有财”;又因为他住长安,所以又叫做“有财邻近”。

    【颂曰:用自及用他,自他用俱非,通二通三种,如是六种释。】

    六离合释的意义已依次讲完了,现在把它总起来说一说:

    (1)“持业”唯用自——以自为名,叫做“持业释”。

    (2)“有财”唯用他——以他为名,叫做“有财释”。

    (3)“依主”自他用——自他为名,叫做“依主释”。

    (4)“相违”用俱非——两相互违,叫做“相违释”。

    (5)“邻近”通二释——“依主邻近”、“有财邻近”均叫做“邻近择”。

    (6)“带数”通三释——“依主带数”、“有财带数”、“持业带数”均叫做“带数释”。

    即说偈曰:

    【六种离合相宗宜学

    首释名题由简赅博】
第一册 相宗十讲 捌、因明入门讲话
    人类生存之维护厥赖知识之联系,知识门类繁多,“论理学”为其中之一。其应用如律师,如法官,如演说家,如传教师,尤以外交家为甚;如领事、大使、特使,一言兴邦辱国,其关于国家大计何其重而且大?学校中更用此为治学辩论之工具。

    论理学规式,法分二流,即希腊之“逻辑”与印度之“因明”,而应用于社会中者,多采取“逻辑”。然“因明”之法式多应用于佛典,尤于《成唯识论》中常见;故凡研究“唯识”,必兼研究“因明”,如鸟之双翼、车之二轮,有不可相离之势。

    唯因明法式文简义深,注疏亦不易阅,盖其举例,多引印度当时之人物,时移地异,诚有捍格之憾。航不揣固陋,随事援征,设问作答,聊助研究因明者,作一入门,亦无不可。

    【何谓因明学?】

    “因”就是“因由”。

    “明”就是“明了”。

    “学”就是“学问”。

    “因明学”就是一种明了因由的学问。

    测验一甚么叫做因?甚么叫做明?

    甚么叫做学?甚么叫做因明学?

    【何谓宗、因、喻三支?】

    “宗”就是“宗旨”,也就是“主义”。

    “因”就是“原因”,也就是“理由”。

    “喻”就是“譬喻”,也就是“事实”。

    “三支”就是因明学上三个基本条件——“宗、因、喻”。

    测验一甚么叫做宗?甚么叫做因?

    甚么叫做喻?甚么叫做三支?

    【何谓“八名词”?】

    (1)“前陈”(2)“后陈”(3)“有法”(4)“法”

    (5)“所别”(6)“能别”(7)“自性”(8)“差别”

    【何谓“前陈”与“后陈”?】

    “陈”是“陈白”或“陈设”。

    “前陈”就是安在句子前面。

    “后陈”就是安在句子后面。

    例如:“这花很美丽。”

    “这花”就是“前陈”,也就是“主语”,叫做“前名词”。

    “美丽”就是“后陈”,也就是“述语”,叫做“后名词”。

    测验因明学上八种词类,是那八种?甚么叫做陈?

    甚么叫做前陈?甚么叫做后陈?

    前陈有几个名词?后陈有几个名词?

    【“法”有二义,是什么?】

    (1)“能持自性”,堪能保持法的自体。

    (2)“轨生他解”,又能执范生他了解。

    “前陈”但具一义,仅表自体,即是“能持自性”。

    “后陈”具足二义,更助了解,即是“轨生他解”。

    前例:“这花很美丽。”

    “这花”是“能持自性”。

    “美丽”是“轨生他解”。

    【何谓“有法”与“法”?】

    “有法”是“前陈”,“法”是“后陈”。就是说,前陈的名词但有作后陈述语法上的主语而已;换句话说,“前陈”可作“后陈”的“主语”,“后陈”可作“前陈”的“述语”。

    测验法有几种意义?怎样叫做能持自性?

    怎样叫做轨生他解?前陈为甚么要叫做有法?

    后陈为甚么要叫做法?

    【何谓“所别”与“能别”?】

    “别”就是分别。“前陈”的“主语”是“所分别”,是给“后陈”分别的。“后陈”的“述语”是“能分别”,是能分别“前陈”的。

    【何谓“自性”与“差别”?】

    “所别”又名“自性”,就是“前陈”的“主语”。

    “能别”又名“差别”,就是“后陈”的“意义”。

    前例:“这花很美丽。”

    “这花”是“前陈”的主体。

    “美丽”是“后陈”的意义。

    测验甚么叫做别?甚么叫做所别?

    甚么叫做能别?甚么叫做自性?

    甚么叫做差别?前陈是主语,还是述语?

    后陈是述语,还是主语?

    【何谓“宗依”与“宗体”?】

    “依”是“依托”。

    “体”是“全体”。

    前例:“这花很美丽。”

    “这花”是“前陈”的“宗依”。

    “美丽”是“后陈”的“宗依”。

    “这花”和“美丽”连起来,方叫“宗体”。

    测验甚么叫做依?甚么叫做体?前陈是宗依,还是宗体?

    后陈是宗依,还是宗体?前后陈连起来是宗依,还是宗体?

    【何谓“立者”与“敌者”?】

    “立者”是说话的人。

    “敌者”是对话的人。

    规则:

    前后两个“宗依”是要立敌共许的。

    “宗依”连成“宗体”,是要敌者反对的。

    【何谓“差别性故”?】

    例如“声是无常”:

    是说“声”是“无常”,不是说“色”是“无常”。

    是说“无常”之“声”,不是说“苦等”之“声”。

    又例:

    是说张二同李四,不是说同李大等。

    是说李四同张二,不是说同张大等。

    以上两例就叫做“差别性故”。

    测验甚么叫做立者?甚么叫做敌者?

    前后两宗依是要敌者反对吗?宗依连成之宗体是要敌者共许吗?

    怎样叫做差别性故?试举差别性故之例。

    【何谓“不相离性”?】

    (1)“前陈宗依”,例如“头”。

    (2)“后陈宗依”,例如“足”。

    (3)“中间连词”,例如“腹”。

    (4)头、腹、足三部分“相连”起来,方成“宗体”。

    (5)头、腹、足三部分“缺一”或“相离”,都不成“宗体”。

    数例:

    (1)“龟毛很美丽”,这是缺“前陈”的“宗依”。

    (2)“这梳篦是兔角”,这是缺“后陈”的“宗依”。

    (3)“兔角上生龟毛”,这是缺“前、后陈”的“宗依”。

    (4)“牛田”,这是缺“中间”的“连词”。

    (5)“地球似方石”,地球和方石虽然是许有,然不许地球似方石,故成诤论了。

    测验前陈譬如甚么?后陈譬如甚么?

    连词譬如甚么?前后宗依可以缺吗?

    要怎样方成宗体的条件?

    【何谓“随自乐为所成立性”?】

    “随”是“随从”,“自”是“自己”,“乐”是“欢喜”,“为”是“作为”,“所成立”是“宗体”,“能成立”是“因喻”。总起来说,就是“随从自己欢喜作为所立的宗旨”。要明白这个道理,先要知道“宗”有四种:

    (1)遍所许宗——这是大家所共承认的。

    (2)先承禀宗——这是立敌共一个师承。

    (3)傍准义宗——这是馍糊暧昧含混语。

    (4)不顾论宗——这是依据正理诤论的。

    “前三种”是不可立宗的,“后一种”是随自乐为的。

    测验怎样叫做不相离性?怎样叫做随自乐为?

    所成立是甚么?能成立是甚么?

    怎样叫做遍所许宗?怎样叫做先承禀宗?

    怎样叫做傍准义宗?怎样叫做不顾论宗?

    前三种能够立宗吗?第四种可以立宗吗?

    【“因”有“三相”,是什么?】

    (1)遍是宗法性。

    (2)同品定有性。

    (3)异品遍无性。

    “三相”之“相”,作“向”字解。就是说,“因”的性质要向三方向合乎规则:

    (1)“遍是宗法性”:“遍”是“普遍”、“周遍”、“遍满”的意思。“宗法”就是宗上前陈有法的性质。意思就是说,“因”的性质要和“宗”上“前陈有法”上的“主语”及“后陈法”上的“述语”都要有联络的关系。

    例如:

    宗——声是无常,

    因——所作性故。

    这所作性故的“因”和宗上前陈的“声”有关系。

    (2)“同品定有性”:“同”是“相同”,“品”是“品类”,就是“同类”。“定”是“决定”。意思就是说,“因”的性质决定要和“同类”的东西有相同性。

    例如:

    宗——声是无常,

    因——所作性故。

    这所作性的“因”要和“无常”的同类有关系。

    (3)“异品遍无性”:“异品”就是“异类”的东西,要完全脱离“无常”的关系。

    例如:

    宗——声是无常,

    因——所作性故。

    所作性的“因”要和“常”的性质完全没有。

    测验因有三相,相字是甚么意思?遍是宗法性,遍字是甚么意思?

    宗法是甚么?怎样叫做遍是宗法性?

    品字是怎样解释?同品是甚么?

    定有性是甚么性?异品是甚么?

    遍无性是甚么性?同品为甚么要定有?

    异品为甚么要遍无?

    【“前陈”和“后陈”的范围如何?】

    “前陈”的范围要比“后陈”的范围小。

    例如:

    宗——“上海”在“中国”。

    因——属“中国”故。

    表——前陈。——○后陈。

    因为“前陈”的“上海”比“后陈”的“中国”范围小得多。

    后例:如果说

    宗——“中国”在“上海”。这样“后陈”的“上海”不能包括“前陈”的“中国”,在事理上是说不能的啊。

    【“因”和“前陈”的范围如何?】

    “因”的范围要大过“前陈”才对。

    例如:

    宗——“上海”在“中国”。

    因——属“江苏省”故。

    因为“江苏省”的“因”比“上海”的“前陈”范围大得多。

    反例:如果说

    宗——“江苏”在“中国”。

    因——属“上海”故。

    这样,“上海”的“因”,就不能包括“江苏”了!

    【“因”和“后陈”的范围如何?】

    “因”的范围,要比“后陈”的范围小。

    前例:

    宗——“上海”在“中国”。

    因——属“江苏省”故。

    因为“江苏省”的“因”,比“中国”的“后陈”,范围小得多。(P248)

    后例:如果说

    宗——“上海”在“江苏”。

    因——属“中国”故。

    宗——“上海”在“中国”。

    因——属“中国”故。

    这样,“江苏省”的范围就不能包括“中国”了。

    测验前陈比后陈那一个范围要大?因的范围比前陈那一个要大?

    因的范围比后陈那一个要大?

    【“前陈”和“后陈”要有联络,是如何?】

    例如:

    宗——声是无常。

    “前陈”的“声”和“后陈”的“无常”是有联络的。

    表——前陈——后陈(——符号,代表联络语字及意义)

    反例:如果说(P249)

    宗——“虚空”是“无常”。

    那“前陈”的“虚空”就和“后陈”的“无常”是没有联络了。

    【“因”和“前陈”要有联络,是如何?】

    前例:

    宗——“上海”在“中国”

    因——属“江苏省”故。

    “江苏省”的“因”和“上海”的“前陈”是有联络的。

    表——前陈——因

    反例:如果说

    宗——“上海”在“中国”。

    因——属“福建省”故。

    这样,福建省的“因”和上海的“前陈”就没有联络了。

    【“因”和“后陈”要有联络,是如何?】

    例如:

    宗——声是无常,

    因——所作性故。

    这“所作性”的“因”和“后陈”的“无常”是有联络的。

    表——因——后陈

    反例:如果说

    宗——声是常,

    因——所作性故。

    那“所作性”的“因”对于“后陈”的“常”就没有联络了。

    测验前陈和后陈要有联络吗?因和前陈要有联络吗?

    因和后陈要有联络吗?

    【“同喻”和“宗”要有关系,是如何?】

    例如:

    宗——声是无常。

    同喻——如瓶。

    “瓶”的“同喻”和“无常”的“宗体”是有关系的。

    表——同喻——宗

    若说如“空”,那就和“无常”,没有关系了。

    【“同喻”和“因”要有关系,是如何?】

    例如:

    因——所作性故,

    同喻——如瓶。

    瓶的“同喻”和“所作性”的“因”是有关系的。

    表——同喻——因

    若说如“空”,那就和“所作性”没有关系了。

    【“异喻”和“宗”要无关系,是如何?】

    例如:

    宗——声是无常,

    异喻——如虚空。

    “虚空”的“异喻”和“无常”的“宗体”是没有关系的。

    表——异喻……宗

    “异喻”若说“如瓶”,那就和“无常”的“宗”有关系,即是不对了。

    【“异喻”和“因”要无关系,是如何?】

    例如:

    因——所作性故,

    异喻——如虚空。

    “虚空”的“异喻”和“所作性”的“因”是没有关系的。

    表——异喻……因

    “异喻”若说“如瓶”,那就和“所作性”的“因”有关系,即是不对了。

    测验同喻要和宗有关系吗?同喻要和因有关系吗?

    异喻要和宗有关系吗?异喻要和因有关系吗?

    【“因明”有“三十三过”,是什么?】

    (1)“宗”有“九过”。

    (2)“因”有“十四过”。

    (3)“喻”有“十过”。

    “宗”有“九过”,是如何?

    (1)“现量相违”

    例:

    宗——人有两翼。

    人本来没有两翼,现在说有两翼,是违背“现见的事实”,故名“现量相违”。

    (2)“比量相违”

    例:

    宗——人永不死。

    人本来是会死,现在说不死,是违背“比较的推理”,故名“比量相违”。

    (3)“自教相违”

    例:

    宗——善因会招恶果。

    善因招善果,恶因招恶果,这是佛教的宗旨。现在佛教徒自己说“善因会招恶果”,岂不是违背“佛教自己的宗旨”?所以叫做“自教相违”。

    测验因明共有多少过?宗有几过?

    因有几过?喻有几过?

    怎样叫做现量相违?怎样叫做比量相违?

    怎样叫做自教相违?

    (4)“世间相违”

    例:

    宗——人用不着饮食。

    人决定要有饮食,现在说“人用不着饮食”,这岂不是违背“世间上一切人的事实”?故名“世间相违”。

    (5)“自语相违”

    例:

    宗——君子就是小人。

    君子当然不是小人,小人也当然不是君子。现在“前陈”说“君子”,而“后陈”又说“小人”,这岂不是“前后自语相违”吗?

    (6)“能别不极成”

    例:

    宗——世界上有一个乌托邦。

    “前陈”的“世界”是大家公认的,而“后陈”的“乌托邦”是不共许的,所以叫做“能别不极成”——“能别”是指“后陈”的“能分别”。

    测验怎样叫做世间相违?怎样叫做自语相违?

    怎样叫做能别不极成?能别是指甚么?

    (7)“所别不极成”

    例:

    宗——空花能结果。

    “后陈”的“果子”大家是公认有的,而“前陈”的“空花”是决不会赞成,所以叫做“所别不极成”——“所别”是指“前陈”的“所分别”。

    (8)“俱不极成”

    例:

    宗——水月现空花。

    “前陈”的“水月”固然是没有,就是“后陈”的“空花”,又何尝是有呢?前后两个“宗依”都是没有,所以叫做“俱不极成”。

    (9)“相符极成”

    例:

    宗——食饭可以充饥。

    “宗依”要立、敌共许,“宗体”是要敌者反对,这在前面讲了许多。

    现在说“食饭可以充饥”,这是人人共许的,用不着“立宗”,所以叫做立和敌“相符极成”。

    上面宗上九过是“宗”上犯过,不过前面五过是遣除一切法的“自相”,及障碍他人的“智慧”;中间三过是没有“宗依”,而不容许成立“宗体”;后面一过是人人已知,徒劳无“果”。这九种都叫做“似立宗”。

    测验怎样叫做所别不极成?怎样叫做俱不极成?

    怎样叫做相符极成?怎样叫做遣诸法自相门?

    怎样叫做不容成?怎样叫做立无果?

    【“因”有“十四过”,是如何?】

    现在来说“因”的过,共有三种:

    (1)“不成”有四过。

    (2)“不定”有六过。

    (3)“相违”有四过。

    “不成”有“四过”,是如何?

    (1)“两俱不成”

    例:

    宗——人头有作用,

    因——可以行路故。

    前面“宗”过只要举一支,现在“因”过就要举两支了。宗的“前陈”既然是“人头”,举的“因”是“行路”,人头会行路,立同敌两家,俱不共许,所以叫做“两俱不成”。

    (2)“随一不成”

    例:

    宗——女子不必读书,

    因——无才便是德故。

    “女子无才便是德”这句话已成过去的废话,现代新青年女子就不会赞成的,所以叫做“随一不成”。

    (3)“犹豫不成”

    例:

    宗——草中有人,

    因——有人行故。

    你说草中有人行,是不是的确?假定是蛇行或是风动,难道也是人行吗?这是“因”上自己先犯了狐疑不定的过失,所以叫做“犹豫不成”。

    (4)“所依不成”

    例:

    宗——龟毛有作用,

    因——可做笔故。

    笔依毛做,笔是“能依”,毛是“所依”。龟毛既是没有,怎样可以做笔?

    所以叫做“所依不成”。

    测验因中十四过分为几类?不成有几?

    不定有几?相违有几?

    怎样叫做两俱不成?怎样叫做随一不成?

    怎样叫做犹豫不成?怎样叫做所依不成?

    “不定”有“六过”,是如何?

    (1)“共不定”

    例:

    宗——我是人,

    因——有眼故。

    人有眼,畜生也有眼;有眼的“因”可以成立你是“人”,亦可以成立你是“非人”,故名“共不定”。

    (2)“不共不定”

    例:

    宗——我是人,

    因——有四目故。

    无论是人或不是人,都没有四个眼,所以叫做“不共不定”,人与非人都不共此“因”故。

    (3)“同品一分转,异品遍转”

    例:

    宗——我是在家人,

    因——剃光头故。

    在家人是“同品”,有一部分人“剃光头”;出家人是“异品”,完全“剃光头”。因明上的规则,“异品”要“遍无性”;现在异品倒遍有了,剃光了头,岂不是犯了“异品遍有”的过吗?所以叫做“异品遍转”。即是应当“无”,而现在反转成“有”了。

    (4)“异品一分转,同品遍转”

    例:

    宗——我不是学佛的人,

    因——住在家人的房屋故。

    不学佛的人是“同品”,固然是住在家人的屋;学佛的人是“异品”,也有一部分住在家人的屋。因为学佛的人有出家学佛和在家学佛,所以“异品”也有“一分”。

    (5)“俱品一分转”

    例:

    宗——我是男人,

    因——穿长衫故。

    男人的“同品”固然有一部分的人穿长衫,而女人的“异品”也有一部分的人穿长衫,所以叫做“俱品一分转”。同品异品各有一分,也是犯了“异品遍有”之过。

    (6)“相违决定”

    这个例要立两个。

    ①立者例

    宗——和尚无工作,

    因——无农工商职业故,

    喻——如游手好闲之人。

    对方的人若承认其“因”,没有农工商之职业,则无工作之“宗”,便已成立。

    ②敌者例

    宗——和尚有工作,

    因——传教布道故,

    喻——如牧师神父。

    立者若承认其“因”——传教布道,则有工作之“宗”亦能成立。彼此互相决定,互相违背,双方都不能成立。但立者是“立”,敌者是“破”,

    故立者失败,不能成立其“宗”,所以叫做“相违决定”。

    测验怎样叫做共不定?怎样叫做不共不定?

    怎样叫做转?怎样叫做同品一分转,异品遍转?

    怎样叫做异品一分转,同品遍转?怎样叫做俱品一分转?

    怎样叫做相违决定?

    【“相违”有“四过”,是如何?】

    (1)“法自相相违”

    例:

    宗——强盗也是慈悲,

    因——害人故。

    强盗固然是害人,但害人的不可称他是“慈悲”,实是违背“后陈”的“自相”——“言上表陈”,所以叫做“法自相相违”。

    (2)“法差别相违”

    例:

    宗——贤君是前王,

    因——利益民众故。

    利益民众的前王如“尧舜”固然是“贤君”,若指前王如“桀纣”,恐怕不是“贤君”吧?这举出来的“因”,同“后陈”的“前王”内容有冲突啊。因为“桀纣”是没有利益民众的,并且违背“后陈”的“差别”——“意中含许”,所以叫做“法差别相违”。

    (3)“有法自相相违”

    例:

    宗——君子不是好人,

    因——害人故。

    “害人”的固然不是“好人”,但害人的怎样可称为“君子”呢?这害人的“因”,岂不是违背“前陈有法”的“君子”吗?所以叫做“有法自相相违”。

    (4)“有法差别相违”

    例:

    宗——古人是好人,

    因——有道德故。

    “有道德”的固然是“好人”,但古人如颜回固然有道德,若古人如盗跖也算有道德吗?这有道德的“因”,指古之颜回则可,若指古之盗跖则不可。此因对于宗上前陈的“古人”带了“差别相违”——“意中含许”——盗跖故,所以叫做“有法差别相违”。

    测验怎样叫做相违?有法是甚么?

    法是甚么?怎样叫做自相?

    怎样叫做差别?怎样叫做法自相相违因?

    怎样叫做法差别相违因?怎样叫做有法自相相违因?

    怎样叫做有法差别相违因?

    【“喻”有“十过”,是如何?】

    现在来说“喻”过,共有二种:

    (1)“同法喻”有“五过”。

    (2)“异法喻”有“五过”。

    【“同法喻”有“五过”,是如何?】

    (1)“能立法下成”

    例:

    宗——桌子有四只脚,

    因——是木料做的,

    喻——同喻如藤椅。

    “藤椅”固然有“四只脚”,与“宗”相同,然而“藤椅”不是“木料”做的,与“因”相反。“宗”为“所立”,“因”为“能立”这藤椅的“同喻”与“宗”同,与“因”不同,所以叫做“能立法不成”。

    (2)“所立法不成”

    例:

    宗——这是铜香炉,

    因——有三只脚故,

    喻——同喻如铁香炉。

    “铁香炉”固然有“三只脚”,但不是“铜”做的。这“喻”有违背“宗”,所以叫做“所立法不成”。

    (3)“俱不成”

    例:

    宗——这笔可以写字,

    因——羊毛做成故,

    喻——同喻如香炉。

    “香炉”固然不是“羊毛”做的,但也不能“写字”,这“喻”对于“宗”和“因”都没有关系,所以叫做“俱不成”。

    (4)“无合”

    例:

    宗——某某有读书,

    因——当教员故,

    喻——见当教员,见有读书,如某某。

    “合”是要把“因”和“宗”两样连合起来,应说“凡当教员者,皆能读书,如某某”,这样才叫做有“合”。现在不说“凡”和“皆”字,只由两个“见”字,是不能把“因”和“宗”连合起来的,所以叫做“无合”。

    (5)“倒台”

    例:

    宗——某人有读书,

    因——当教员故,

    喻——凡有读书者,皆当教员,如某某。

    同喻要先说“因”,后说“宗”,应说“凡当教员者,皆有读书”,方合正理。若说“凡有读书的,皆当教员”,是不合正理的,因为读书的也有不当教员,所以叫做“倒台”。

    测验喻有几过?甚么叫做同法喻?

    甚么叫做异法喻?所立是甚么?

    能立是甚么?甚么叫做能立法不成?

    甚么叫做所立法不成?甚么叫做俱不成?

    甚么叫做无合?甚么叫做倒台?

    【“异法喻”有“五过”,是如何?】

    (1)“前立不遣”

    例:

    宗——毛笔有用,

    因——可写字故,

    喻——异喻如香炉。

    “香炉”固然不可“写字”,但是也有用,可以“插香”。“遣”是“远离”义,现在“异喻”既不能远离“宗”,故名“所立不遣”。

    (2)“能立不遣”

    例:

    宗——碗是磁器做的,

    因——食饭有用故,

    喻——异喻如筷子。

    筷子固然不是“磁器”做的,但是食饭也有用,对于“能立”之“因”,不能远离,故名“能立不遣”。

    (3)“俱不遣”

    例:

    宗——火车上可坐人,

    因——钢铁做成故,

    喻——异喻如飞机。

    “异喻”的“飞机”固然可以坐人,并且也是钢铁做成的,对于“宗”和“因”都不能远离,所以叫做“俱不遣”。

    (4)“不离”

    例:

    宗——和尚会念经,

    因——出家故,

    喻——见不会念经,见不出家者,异喻如某人。

    同喻固然要用“凡”“皆”二字,才有连合,但“异喻”也要用“凡”及“皆”二字,才能远离。现在也是用两个“见”字,故名“不离”。“凡”不会念经者“皆”未出家,异喻如某人,这样才叫做“有离”。

    (5)“倒离”

    例:

    宗——和尚会念经,

    因——出家故,

    喻——凡不出家者,皆不会念经,异喻如某人。

    不出家者会念经的也很多,但可说“凡不会念经者,皆未出家”,不可说“凡不出家者,皆不会念经”,这是叫做“倒离”。

    测验甚么叫做所立不遣?甚么叫做能立不遣?

    甚么叫做俱不遣?甚么叫做不离?

    甚么叫做倒离?

    以上宗、因、喻三十三过讲完了,现在再总说如后。

    (1)真能立:怎样叫做“真能立”呢?宗因喻三支无缺,三十三过,一过都不犯,这叫做“真能立”。

    (2)似能立:怎样叫做“似能立”呢?宗因喻互缺一支,三十三过,随生一过,这叫做“似能立”。

    (3)真能破:怎样叫做“真能破”呢?立者,宗因喻三支或有缺,或有过,破者能显示其谬,或立量破,或显过破,这叫做“真能破”。

    (4)似能破:怎样叫做“似能破”呢?立者无过,虚妄指摘,反自陷过,这叫做“似能破”。

    (5)真现量:怎样叫做“真现量”呢?现量照境,不假推度,如灯照物,直取其境,不起名言种类,这叫做“真现量”。

    (6)似现量:怎样叫做“似现量”呢?不是直觉照境,要假第六意识去思量卜度,计较种种名言,这叫做“似现量”。

    (7)真比量:怎样叫做“真比量”呢?照前面的宗因喻,三支无缺,不犯一过,这叫做“真比量”。

    (8)似比量:怎样叫做“似比量”呢?反过来说,就是宗因喻三支互缺,并且带过,出言有过,这叫做“似比量”。

    测验真能立要甚么条件?似能立要甚么条件?

    真能破要甚么条件?似能破要甚么条件?

    怎样叫做真现量?怎样叫做似现量?

    怎样叫做真比量?怎样叫做似比量?

    以上把因明上“正”和“反”两方面的“真能立”和“似能立”道理简单讲完了,其余的理论可参考《因明入正理论讲话》,以及窥基《大疏》并其他各种著述方可。

    即说偈曰:

    【希望世界人个个学因明

    破邪及显正人类享和平】
第一册 相宗十讲 玖、因明入正理论讲话
    大前提——凡主张断欲者,都是会灭种族,

    小前提——佛教是主张断欲,

    断案——故佛教是会灭种族。

    这是对于“民族主义”相冲突。

    大前提——凡主张戒杀者,都是会亡国,

    小前提——佛教是主张戒杀,

    断案——故佛教是会亡国。

    这是对于“民权主义”相冲突。

    大前提——凡主张不事生产者,都是会亡家,

    小前提——佛教是主张不事生产,

    断案——故佛教是会亡家。

    这是对于“民生主义”相冲突。

    大凡一种学说的主张,如果对于本国大家所共同信仰的“三民主义”相冲突,你想流行到民间去,那是好像缘木求鱼一样,不打倒你还算是侥幸!

    我们佛教徒遇到了这种难题,怎样去对付它呢?是不是说不要紧,我们有无常、苦、空、无我的法宝,去解决它呢?如果真是这样,那真是火上加油,足助自杀的论调。

    所以我处处欢喜和人家讲“因明”,就是看到这一层。他如果懂了“因明的规则”,他说话也就不敢乱说,会入“正理”了。如其不信,试问:

    (1)主张独身者会灭种吗?

    宗——佛教不会灭种,

    因——有在家学佛故,

    喻——如男女居士。

    (2)主张和平者会亡国吗?

    宗——佛教不会亡国,

    因——有大乘菩萨戒故,

    喻——如扶助弱小民族之国家。

    (3)主张教育者会亡家吗?

    宗——佛教不会亡家,

    因——有教育文化职志故,

    喻——如普通教育文化。

    吾故曰:不善因明规式者,今后恐难以弘法。故负有宣传佛教之责任者,对此宜熟习研究。在中国翻译的“因明论”计有两种:

    (1)《因明正理门论》:是陈那菩萨所造,唐义净法师译。

    (2)《因明入正理论》:是商羯罗主菩萨所造,唐玄奘法师译。

    现在所讲的是属于第二种。

    这个题目的解释很简单的,就是:

    (1)由此因明而入陈那的正理。

    (2)由此正理而入陈那的门径。

    (3)由此入论而入陈那的因明。

    这三种解释都能略诠,现在先把这个“因”字,表说如左:

    a.“生因”:是由此“因”,而生敌者之“智”,故名“生因”,单属“立者”一方面说。

    b.“了因”:是由此“因”,而了立者之“义”,故名“了因”,单属“敌者”一方面说。

    “生因”又分为三:由立者先有现量之智,故名“智生因”。次由智而观察其义,故名“义生因”。再由义而发言,故名“言生因”。所以先有智而后明义,次由义而后发言,是从内向外,因为智在内而言在外。

    “了因”又分为三:由敌者先明了立者之言,故名“言了因”。次由言而明了其义,故名“义子因”。再由义而生其智,故名“智了因”。所以先有言而后明义,次由义而生智,是从外向内,因为言在外而智在内。因之:

    “立者”虽重在“发言”,而“智”和“义”实属先要的条件。

    “敌者”虽重在“生智”,而“言”和“义”亦是先决的问题。

    “智生”、“义生”单属“立者”。

    “义了”、“智了”单属“敌者”。

    而“言生”、“言了”乃属“立”和“敌”双方直接。

    “因”的大意略释如是,其“论题”或“离释”或“合释”请阅《因明大疏》。

    【商羯罗主菩萨造】

    “商羯罗”,华言骨缫;是天名,合言为天主。因菩萨之父母乞此天神而得子,故以为号。自利利他,制造此论,上弘佛注,下度众生,故称菩萨。

    【玄奘法师译】

    “玄奘”是别号,“法师”是通称。“玄”是智慧玄妙,“奘”是福德广大。法师之意是以法自师,亦以法为人师。广译经论,又名“译师”。

    【能立与能破,及似唯悟他,现量与比量,及似唯自悟。】

    释此颂文。先列其表。

    “能立”是属于“立者”。

    “能破”是属于“敌者”。

    “现量”、“比量”是双通“立”和“敌”。

    “真”者不谬。

    “似”者乖违。

    (1)何谓真能立?三支无缺,诸过皆无,能正开示,名“真能立”。

    (2)何谓真能破?立者错谬,能正指责,或显过破,或立量破,名“真能破”。

    (3)何谓似能立?四支互缺,诸过随生,自误误人,名“似能立”。

    (4)何谓似能破?立者无过,反自陷言,以正为倒,将非作是,名“似能破”。

    (5)何谓真现量?直照其境,不假思量,名“真现量”。

    (6)何谓真比量?三支具足,事理分明,毫无错谬,名“真比量”。

    (7)何谓似现量?非直照镜,思量卜度,名“似现量”。

    (8)何谓似比量?似是而非,事理含糊,非真实智,名“似比量”。

    “能立”与“能破”虽唯“悟他”,亦兼“自悟”。盖悟他必先自悟,约胜而言,故名“悟他”。

    “现量”与“比量”虽唯“自悟”,亦兼“悟他”。盖自悟后亦须悟他,亦约胜而言,故称“自悟”。

    “似立”与“似破”虽未能“悟他”,约反面观,多助正面,故亦有“悟他”。

    “似现”与“似比”虽未能“自悟”,倘无邪僻,难显真正,故亦有“自悟”。

    是故无论若“真”若“似”,互相发明,其功力齐等。上来一颂略释如此。

    【如是总摄诸论要义,此中宗等多言,名为能立,由宗因喻多言,开示诸有问者,未了义故。】

    “如是”二字是指前面一颂,“总摄”是总包收摄,“诸论”是指一切经论。“要义”是指一切经论中紧要的义理,不出“能立”“能破”等一切要义。“此中”二字是指前“能立”中的条件。

    怎样叫做“能立”呢?答覆这个问题,只用“宗等多言”四个字就够了。“宗”就是宗旨,“等”就是因和喻。意思就是说,“能立”的条件是要用“宗”“因”“喻”很多的语,才叫做“能立”。反过来说,设若没有“宗旨”,又没有“理由”,或有理由,又没有“事实”;话说不完全,怎样去同别人辩论呢?

    “开”是开导,“示”是指示,问者有二:

    (1)“敌者”就是反对的人。

    (2)“证者”就是证明的人。

    “未了义”就是“敌者”同“证者”没有明了我“所立”的意义。

    敌者未了——一是无知,二是偏执,三是异教。

    证者未了——一是年老,二是理异,三是审详。

    故就“敌者”言“开”——如茅塞顿开。

    而对“证者”言“示”——如歧路指示。

    或对敌、证,双言开、示。能用宗、因、喻许多的言句,来开导指示一切有疑问的人,不明了,能令他明了,这是“能立”的目的。至于“能立”,但属“因”和“喻”,“宗”是“所立”,那是到后面再来说明。

    【此中宗者,谓极成有法,极成能别,差别性故,随自乐为所成立性,是名为宗,如有成立,声是无常。】

    上面说过,“能立”的条件是用宗、因、喻做成的,现在先把“宗”上几个条件逐一说明如下:

    做“宗”的条件一共有四条,一要“极成有法”,二要“极成能别”,三要“差别性故”,四要“随自乐为所成立性”。这四个条件不缺,才能叫做“宗”。

    “有法”是“前陈”,“能别”是“后陈”,“极”是至极,“成”是成就,连起来说,就是“至极成就”。明白点说,就是前陈宗依及后陈宗依,立者和敌者双方都到了极点共许成就,所以叫做“极成有法”、“极成能别”。

    “差别性故”这句话你们倒不要误会,切切不是八名词中的“自性差别”,因为那个地方的“差别”是说“后陈”差别“前陈”——述语对主语说的。这里所说的“差别”是前后陈互相差别,怎样叫做“互相差别”呢?

    例如:声是无常

    这句话里的前陈是“声”,后陈是“无常”。但前陈不定是一个,后陈也不定是一个。例如:

    现在说声是“无常”,不是说色香味等“无常”,说的是无常之“声”,不是说苦空无我等“声”。

    即因为前陈同后陈是差别,后陈同前陈也是差别,所以叫做“互相差别”,故名“差别性故”。

    “随自乐为所成立性”,“随”是“随顺”,“自”是“自己”,“乐”是“好乐”,“为”是“作为”,“所成立”是“宗体”,“能成立”是“因喻”,综起来说:随顺自己欢喜立的宗体,这样才叫做“宗”。要知道怎样才叫做自己欢喜?那是要看下面的四种宗体:

    (1)遍所许宗

    (2)先承禀宗

    (3)傍准义宗

    (4)不顾论宗

    怎样叫做“遍所许宗”呢?就是说普遍一切人所共许的,这是不能“立宗”啊。

    怎样叫做“先承禀宗”呢?“先”就是未立宗之先,“承”是“承受”,“禀”是“秉奉”,意思就是说,立者和敌者在未立宗之先已经是同禀受一样的教法,所谓同教中人,无所诤论。

    怎样叫做“傍准义宗”呢?“傍”是“傍显”,“准”是“准从”,“义”是“义理”,“傍准义”就是不从正面说,乃从反面说。譬如明明是说张三,他偏偏要说李四,这叫别人怎样会知道呢?因明上的规则是要对方的人,在言语上知道你说的是甚么。如果你说话不明不白,那是最容易令人误会,怎样会能令真理明白呢?所以傍准义宗也是不能“立宗”啊。

    怎样叫做“不顾论宗”呢?“不顾”就是不问对方敌者反对,我总是要立,“宗”辩论来成立。可见前面三种——(1)“遍所许”,(2)“先承禀”,(3)“傍准义”,都是不能“立宗”。唯有第四不顾论,才是随自乐为所成立性,才可“立宗”,现在来举出一个例:

    声论派,他主张——声是常住。

    佛教徒,他主张——声是无常。

    佛教徒反对声论派,就是不顾宗论。上面“宗”的规则大略讲了,现在再来讲“因”的规则:

    【因有三相,何等为三?谓遍是宗法性,同品定有性,异品遍无性,云何名为同品异品?谓所立法,均等义品,说名同品,如立无常,瓶等无常,是名同品。异品者,谓于是处,无其所立,若有是常,见非所作,如虚空等,此中所作性,或勤勇无间所发性,遍是宗法,于同品定有,于异品遍无,是无常等因】。

    因有三相,相者向也。“三相”就是“三向”,也就是说,“因”的规则要向三方面上的规炬去作为依据:

    (1)遍是宗法性

    (2)同品定有性

    (3)异品遍无性

    怎样叫做“遍是宗法性”呢?“遍”是“普遍”,“宗”是“宗体”,“法”是“有法”,即是前陈的“宗依”。就是说:“因”的性质要同宗体有法前陈上宗依相遍满。

    怎样叫做同品定有性呢?“同”是“相同”,“品”是“品类”,“定”是“决定”;就是说,“因”的性质要与同类上的事物,决定要有。

    怎样叫做“异品遍无”性呢?“异”是“不同”,“遍”是“完全”,“无”是“没有”;就是说,“因”的性质要同异类的事物,是完全没有。

    怎样叫做同品呢?就是说,举出来的“因”要和“所立宗”上、“后陈法”上所有的意义,要均平同等的义类,这样才叫做“同品”。譬如所立的宗体是“无常”,举出来的瓶也是“无常”,这样才叫做“同品”。

    怎样叫做异品呢?就是说,在异品的处所没有它“所立”的宗体,设若异品是“常”,看见它不是所作,譬如“虚空”一样,那是异品啊。

    这里举出两个理由:

    (1)所作性——对“声生论”说。

    (2)勤勇无间所发性——对“声显论”说。

    这两个都是正因,在九句因中:

    (1)所作性——是第二句——同品有。

    (2)勤勇无间所发性——是第八句——同品有非有。

    这两个为甚么都叫做“正因”呢?因为“所作性”及“勤勇无间所发性”这两个理由,都可反对“常”的宗旨,成立“无常”的宗旨,三种相符:

    (1)对于“宗上有法”也遍。

    (2)对于“同品”决定是有。

    (3)对于“异品”完全没有。

    上面举出这两个因,实实在在是成立“无常”的正因。上面总算把“宗”和“因”都讲过了,现在再来讲“喻”:

    【喻有二种:一者同法,二者异法,同法者,若于是处,显因同品,决定有性,谓若所作,见彼无常,譬如瓶等。异法者,若于是处,说所立无,因遍非有,谓若是常,见非所作,如虚空等。此中常言,表非无常,非所作言,表无所作,如有非有,说明非有,如说声无常,是立宗言,所作性故者,是宗法言;若是所作,见彼无常,如瓶等者,是随同品言;若是其常,见非所作,如虚空者,是远离言。唯此三分,说名能立。】

    说到“喻”,分开来有两种:

    第一种与“后陈”相同。叫做“同法喻”。

    第二种与“后陈”相异,叫做“异法喻”。

    怎样叫做“同法喻”呢?就是说,在“同喻”的地方能够显出“因”的“同品”,并且决定有“无常”的性质;设若是“所作性”,又知它是“无常性”,用瓶等来做譬如,这就叫做“同法喻”。

    怎样叫做“异法喻”呢?就是说,在“异喻”的地方说它对于所立的“宗体”完全没有,对于“因”上也是完全没有;设若是“常”的东西,看见它又不是“所作”,好像同“虚空”一样,这就叫做“异法喻”。

    不过这“异法喻”上说的“常”是表示不是“无常”,“非所作”这句话是表示“没有所作”。设若再不明白的话,现在再来说个譬喻,譬如我问你:“身上带有珍珠宝贝么?”你答:“非有。”这“非有”两个字就是表示“没有”。我不能叫你再拿一个“非有”的东西出来,因为非有就是没有。又例如印度胜论派的教祖,他主张一切法都是由“大有性”所有的,有一位徒弟五顶反对他的师父鸺鹠仙人,他说:“大有性非大有信。”意思就是说,没有大有性,其理相同。又如说“声是无常”,这是“立宗”的话。又说“所作性故”,这就是“立宗的因法”。若是所作,又看见它是无常,譬如瓶等的话,这是“随顺同品”说。若是常住,又看见它不是所作,譬如虚空的话,这又是“远离宗因”说。现在总算把上面的宗、因、喻三分讲完了,总结一句,合乎上面的规则,才算是“真能立”。

    上面说的是“真能立”结构的规则,下面再来说“似能立”错误的比例:

    【虽乐成立,由与现量等相违故,名似立宗。谓现量相违,比量相违,自教相违,世间相违,自语相违,能别不极成,所别不极成,俱不极成,相符极成。】

    “虽乐成立”这句话就是说,立者虽然欢喜成立自己的宗旨,然而还有现量等九种过误,所以叫做“似立宗”。现在一样一样的说明在下面:

    【此中现量相违者,如说声非所闻。】

    (1)“现量相违”。例:

    宗——声非所闻。

    “现”是“现在”、“现有”、“现露”,简别不是过去、未来。也不是现在没有,也不是隐藏。就是“五根直接五尘”的境界,音声本来是耳识亲闻,现在说音声不是所闻,那末,辩论时所听的是甚么?这明明是违背事实,岂不是违背现量吗?所以叫做“现量相违”。

    【比量相违者,如说瓶等是常。】

    (2)“比量相违”。例:

    宗——瓶等是常。

    花瓶这件东西现在虽然没有破坏,但将来终有一天会破坏,你现在说它是“常”,岂不是违背比量吗?所以叫做“比量相违”。

    【自教相违者,如胜论师,立声是常。】

    (3)“自教相违”。例:

    宗——声是常。

    胜论师是印度一种哲学派,他的主张本来说声是“无常”。他现在既然说声是“常”,岂不是违背自教?所以叫做“自教相违”。

    【世间相违者,如说怀兔,非月有故。又如说言,人顶骨净,众生分故,犹如螺贝。】

    (4)“世间相违”。例:

    宗——怀兔非月。

    又例:

    宗——人顶骨净。

    因——众生分故。

    喻——如螺贝。

    月中怀兔是印度一种风俗,大家都是这样说:“月亮里面怀了一只兔子,你现在说非有,岂不是世间相违吗?”

    第二个例,是印度一种外道,他说:“头顶上如果戴了一顶死人骷髅壳的帽子,就可以生天。”后来看见有人笑他,就立这个宗旨,他说:“人的头顶骨是清净的,因为也是众生的一份,好像海边的螺贝壳一样很白。”他虽然这样的勉强说,但是究竟世人是不公认的,所以说是“世间相违”。

    【自语相违者,如言我母,是其石女。】

    (5)“自语相违”。例:

    宗——我母是石女

    我母是前陈,石女是后陈。石女又称虚女,是结婚多年不生儿女的妇女。现在前陈既称是我母,明明是有生子;后陈既称石女,明明又是没有生儿;现在把“我母”同“石女”连在一处,岂不是“前后矛盾”?所以叫做“自语相违”。

    【能别不极成者,如佛弟子,对数论师,立声坏灭。】

    (6)“能别不极成”。例:

    宗——声有坏灭。

    立者,是佛弟子,敌者,是数论派。后陈的“坏灭”是数论师不共许,数论师说:一切物只有“转变”,没有“坏灭”,所以叫做“能别不极成”。

    【所别不极成者,如数论师,对佛弟子,说我是思。】

    (7)“所别不极成”。例:

    宗——我是思。

    立者,是数论派,敌者,是佛弟子。前陈的“神我”,佛弟子不共许,所以叫做“所别不极成”。

    【俱不极成者,如胜论师,对佛弟子,立我以为和合因缘。】

    (8)“俱下极成”。例:

    宗——我为和合因缘。

    立者,是胜论派,敌者,是佛弟子。前陈的“神我”、后陈的“和合因缘”佛弟子都不共许,前后陈都不共许,所以叫做“俱不极成”。

    注意!这个“和合因缘”不是佛教所说的“因缘假和合”,是胜论派中六句义——“和合句”。

    【相符极成者,如说声是所闻。】

    (9)“相符极成”。例:

    宗——声是所闻。

    我们要知道,因明的规则,前后两个“宗依”要“立”“敌”双方共许;“宗依”连成“宗体”,是要“敌者”反对。现在说声是所闻,人人都“共许”,所以叫做“相符极成”。

    【如是多言,是遣诸法自相门故,不容成故,立无果故,名似立宗过。】

    如是二字指上面宗上九过,束为三类:

    (1)前五,遣诸法自相门故。

    (2)中三,不容成故。

    (3)后一,立无果故。

    怎样叫做“遣诸法自相门故”呢?“遣”是“遣除”,诸法自相,就是一切法的自体,“门”是“智门”。一切法的自体本来如是,例如水有湿相,火有热相,风有动相;假定你说水没有湿相,火没有热相,风没有动相,这明明不是遣除它的自相吗?同时也是闭塞对方人的智慧,因为“立宗”本来是开示对方的人,生起智慧,现在不但不能令他生智慧,反而把他本有的智慧遣除了。前面“现量相违”、“比量相违”,“自教相违”、“世间相违”、“自语相违”。这五种相违就是遣除一切法的“自相”,又是遣除对方人的“智相”,所以叫做“遣诸法自相门故”。

    怎样叫做“不容成故”呢?就是不容许成立“宗体”,就是中间三种:“前别不极成”、“所别不极成”、“俱不极成”。因为没有前后陈的“宗依”,则“宗体”即不容许成立。

    所以叫做“不容成故”。

    怎样叫做“立无果故”呢?如无果即等于“徒劳无功”。作事是要有结果,说话既然立敌相符,已经共许,便违背宗体要一许一不许诤论的规则。例如说食饭可以充饥,饮茶可以止渴,这谁人不知?用不着你立宗,如果你要立宗,便成了废话了,所以叫做“立无果故”。

    【已说似宗,当说似因,不成不定,及与相违,是名似因。不成是四:一两俱不成,二随一不成,三犹豫不成,四所依不成。】

    前面“宗过”九种,已经讲过了,现在来讲“因过”十四种,分为三类,“不成”有四,“不定”有六,“相违”有四。现在先讲“四种不成”。

    【如成立声为无常等,若言眼所见性故,两俱不成。】

    (1)“两俱不成”。例:

    宗——声是无常。

    因——眼所见故。

    因为“声”不是“眼”所能见,立和敞两家都不共许,所以叫做“两俱不成”。

    【所作性故,对声显论,随一不成。】

    (2)“随一不成”。例:

    宗——声是无常。

    因——所作性故。

    立者,胜论派;敌者,声显论派。“声显论派”他不共许“声”是“所作”,所以叫做“随一不成”,就是随敌者一方面不赞成。

    【于雾等性,起疑惑时,为成大种和合火有,而有所说,犹豫不成。】

    (3)“犹豫不成”。例:

    宗——彼处有火。

    因——见有烟故。

    因明规则是用“因”来成立“宗”,那末,“因”的条件先要决定,然后才能用“因”来成“宗”。现在因上的烟还是云?是雾?尚未决定,怎样可以用不决定的烟、云、雾的“因”,来成立彼处有火“宗”呢?“大种”就是“四大种”,因为“火”也是四大和合而成。

    【虚空实有,德所依故,对无空论,所依不成。】

    (4)“所依不成”。例:

    宗——虚空实有。

    因——德所依故。

    印度有一种学派,它根本上不赞成有虚空,所以叫做“无空论师”。因明上的规则,“前陈”的“宗依”先要敌者共许;现在前陈“虚空”,敌者是先不许。现在说德所依故,那末,“德”是“能依”,“虚空”是“所依”,虚空既无,所以叫做“所依不成”。胜论派空是属于实句,德句是依实句,实句的虚空既无,所以德句就变了所依。若再不懂,我再说个例。

    宗——我母早年已死。

    因——现在又生子故。

    “所依”的“母亲”已死,“能依”的“儿子”何有?这就叫做“所依不成”。

    上面这四种虽然有“因”,然而这“因”不能成立“宗体”,所以叫做“四不成”。

    【不定有六:一共,二不共,三同品一分转、异品遍转,四异品一分转、同品遍转,五俱品一分转,六相违决定。】

    上面所讲的是“四不成”,现在来讲“六不定”,先标六种,向下逐条解释:

    【此中共者,如言声常,所量性故,常无常品,皆共此因,是故不定。为如瓶等所量性故,声是无常;为如空等所量性故,声是其常。】

    (1)“共不定”。例:

    宗——声是常。

    因——所量性故。

    “量”是“思量”,常的“虚空”固然可以思量,无常的“瓶”也可以思量。那末,这个“思量”还是成立“声是常”呢?还是成立“声是无常”呢?二俱不定。

    【言不共者,如说声常,所闻性故,常无带品,皆离此因,常无常外,余非有故,是犹豫因,此所闻性,其犹何等。】

    (2)“不共不定”。例:

    宗——声是常。

    因——所闻性故。

    “闻”是“耳闻”,常的“虚空”固然不可闻,无常的“瓶”也是不可闻。这“所闻性”的“因”,还是同“虚空”的“常”?还是同“瓶”的“无常”?二俱没有,故名“不定”。

    【同品一分转,异品遍转者,如说声非勤勇无间所发,无常性故;此中非勤勇无间发宗,以电空等为其同品,此无常性,于电等有,于空等无,非勤勇无问所发宗;以瓶等为异品,于彼遍有;此因以电,瓶等为同品,故亦是不定;为如瓶等无常性故,彼是勤勇无间所发;为如电等无常性故,彼非勤勇无间所发。】

    (3)“同品一分转,异品遍转”。例:

    宗——声非勤勇无间所发。

    因——无常性故。

    “非勤勇”是同品,“是勤勇”是异品。“无常性”的“因”可以成立非勤勇“电”的同品一分,不可成立非勤勇“虚空”同品的一分,故名同品一分。无常性的因对于是勤勇异品的一切事物,都能成立,故名“遍转”。“遍”是“完全”,“转”是异品应当遍无,现在反转为有,故名为“转”。同品异品都有此“因”,亦名“不定”。

    【异品一分转,同品遍转者,如立宗言,声是勤勇无间所发,无常性故;勤勇无间所发宗,以瓶等为同品,其无常性,于此遍有;以电空等为异品,于彼一分电等是有,空等是无,是故如前名为“不定”。】

    (4)“异品一分转,同品遍转”。例:

    宗——声是勤勇无间所发。

    因——无常性故。

    可以成立非动勇异品的一分——电,此“无常性”的“因”,同品异品都有,亦名“不定”。

    【俱品一分转者,如说声常,无质碍故;此中常宗,以虚空极微为同品,无质碍性,于虚空等有,于极微等无;以瓶,乐,为异品,于乐等有,于瓶等无;是故此因,以乐以空为同法故,亦名不定。】

    (5)“俱品一分转”。例:

    宗——声是常。

    因——无质碍故。

    同品有二:(1)虚空常,(2)极微常

    异品有二:(1)瓶无常,(2)乐无常

    此无质碍因对于同品的“虚空”,固然是“无质碍”,但对于异品的“乐”也是“无质碍”。此无质碍的因对于同品的“虚空”、异品的“乐”,都有一分,所以也是不定。

    上面五过除了第二是缺同品,其余都是犯了异品有的过,都是不定因。

    【相违决定者,如立宗言,声是无常,所作性故,譬如瓶等。有立声常,所闻性故,譬如声性。此二皆是犹豫因故,俱名不定。】

    (6)“相违决定”。这个例要举两个量:

    ①“立者量”,②“敌者重”。

    一是立者量,“胜论派”所举出。例:

    宗——声是无常。

    因——所作性故。

    喻——如瓶。

    二是敌者量,“声生派”所举出。例:

    宗——声是常。

    因——所闻性故。

    喻——如声性。

    要知道,因明上的规则,“宗”是要立、敌相诤,“因”是要立、敌共许。前二例,胜论师所作性的“因”,声生论是“共许”,所以用共许所作的“因”,来成立胜论师“声是无常”的“宗”。但是所闻性的“因”,也是胜论师“共许”的,因此声生论用它共许所闻性的“因”,来成立声生论“声是常”的“宗”,这里有几点先要知道:

    ①“声”有“所闻性”。

    ②“声性”有“所闻性”。

    ③“声性”是“常”。

    ④“所闻性”也是“常”。

    上面这四点胜论师都是赞成,因此声生论才有同喻来助“因”成“宗”。若对佛弟子它就缺了同品,犯了六不定中第二“不共不定”的规则了,何以见得呢?

    ①声是所闻——佛弟子是“赞成”。

    ②声性是所闻——佛弟子“不赞成”。

    ③声性是常——佛弟子“不赞成”。

    ④所闻性也是常——佛弟子“不赞成”。

    这三条佛弟子既然都不赞成,那末,缺了声性的同喻,再找不出其他的同喻了,所以叫做“不共不定”。

    现在胜论师既然赞成声性是有,又是常,所以声生论才能拿它共许的同喻,来成立声生论“声是常”的“宗”。这一点,研究因明的人不可不知道。话虽这样说:“相违决定。”好像两家都不能成立,其实立者胜论师失败了。因为声生论这样一来,弄得他不能成立“声是无常”的“宗”啦。

    上面六种因是不定成立宗体,下面四种因不但不能成立,并且所出的“因”是反对自己所立的“宗”旨,所谓自杀的论调。

    【相违有四:谓法自相相违因,法差别相违因,有法自相相违因,有法差别相违因等。】

    现在先标“四种相违”,下面再来逐条解释:

    【此中法自相相违因者,如说声常,所作性故,或勤勇无间所发性故,此因唯于异品中有,是故相违。】

    (1)“法自相相违因”。例:

    宗——声是常。

    因——所作性故。

    又例:

    宗——声是常。

    因——勤勇无间所发性故。

    这二例,前者是“声生论师”,后者是“声显论师”。

    “法”是“后陈”,“有法”是“前陈”。

    “自相”是“言上表陈,“差别”是“意中含许”。

    怎样叫做“言上表陈”呢?“言”是“言语”,“表”是“表现”,“陈”是“陈白”,合言之,就是“言语上表现陈白出来”了。

    怎样叫做“意中含许”呢?“意”是“意思”,“含”是“包含”,“许”是“允许”。合言之,就是“意思里面包含允许”的。

    例如:慈航——这是明明白白指的一个人——“言上表陈”。

    又如:某人——是指何人?未有明白指出——“意中含许”。

    前面两个“因”都是反对后陈常的“宗依”,因为既是“所作”,当然不是“常”;既是“勤勇”,也不是“常”,所以叫做后陈法上的“自相相违”。

    【法差别相违因者,如说眼等必为他用,积聚性故,如卧具等,此因如能成立眼等必为他用,如是亦能成立所立法差别相违,积聚他用,诸卧具等,为积聚他所受用故。】

    (2)“法差别相违因”。例:

    宗——眼等必为他用。

    因——积聚性故。

    喻——如卧具等。

    立者,是数论师,敌者,是佛弟子。眼耳鼻舌身是“前陈”,“他”字是指“后陈”——神我。然而为甚么不说“神我”,而说“他”字来代表呢?因为“神我”是佛弟子不共许,也就是后陈的“宗依不极成”——“能别不极成”,宗体就不能成立。数论师用“他”字来代表,是用含糊——暧昧语,但是用的是“积聚因”,刚刚同“神我”相反,因为“神我”不是“积聚”,所以“因”是违背法的差别——“意中含许”。况且卧具——床帐枕被……等,也是“积聚性”,不是“神我”的性质。不过卧具等约“精神”上是“神我”受用胜,约“肉体”上是“假我”受用胜,反对的方面上讲,此卧具不但不给“神我”受用,纵然给受用的话,也应该给“假我”受用。

    【有法自相相违因者,如说有性非实非德非业,有一实故有德业故,如同异性,此因如能成遮实等,如是亦能成遮有性,俱决定故。】

    (3)“有法自相相违因”。例:

    宗——有性非实非德非业。

    因——有一实故有德业故。

    喻——如同异性。

    【有法差别相违因者,如即此因,即于前宗,有法差别作有缘性,亦能成立与此相违作非有缘性,如遮实等,俱决定故。】

    (4)“有法差别相违因”。例:

    宗——有性非实非德非业。

    因——有一实故有德业故。

    喻——如同异性。

    第三、第四内容意义虽然不同,但形式相等,故合而论之。

    陈那菩萨欲考正因明法式,故检查从前胜论派教主,对他弟子五顶所立之量有过,即上二种相违。

    先讲胜论六句义:(1)实,(2)德,(3)业,(4)大有性,(5)同异性,(6)和合性。

    (1)实:“实”是“实体”,就是宇宙万有一切事事物物的“实体”。

    (2)德:“德”是“德相”,就是一切法体上所有的“德相”。

    (3)业:“业”是“业用”,就是一切体相上所有的“业用”。

    (4)大有性:“性”是“体性”,“有性”是“能有”。“大”是普遍一切法上都有,即是能有宇宙万有——森罗万象的实、德、业所有的东西。这就叫做“大有性”。

    例如:

    上面这三个譬如是恐怕不懂“大有性”有甚么功用,略作方便,使易知之。

    (5)同异性:“同”是“相同”,“异”是“不同”。例如“地”同“地”是同,“地”同“水”是异;“水”同“水”是同,“水”同“火”是异,乃至宇宙万有每一法上都有“同”有“异”,或“同”中有“异”,或“异”中有“同”,所以叫做“同异性”。

    (6)和合性:“和”,如水土相和;“合”,如函盖相合;诸法有相和合,所以叫做“和合性”。

    上面把六个名词的意义约略的解释一下,现在来把胜论师立量的因缘说说。胜论派的始祖鸺鹠仙人既悟宇宙万有不出六句,欲传其法,流布后世,数万年求得一七德具足之五顶为弟子,说其六句,至第四句——大有性,五顶不信,故其师鸺鹠仙立量成立,其二人师徒诤论如下:

    鸺鹠仙的主张:在离实、德、业外,另有一大有性。

    五顶的主张:在实德业上就有一个有性——有实德业的性。例如:

    地上有坚性,离地无坚性。

    水上有湿性,离水无湿性。

    火上有热性,离火无热性。

    风上有动性,离风无动性。因此,那末,

    实上有实性,离实无实性。

    德上有德性,离德无德性。一

    业上有业性,离业无业性。

    合言之,即实德业上有实德业的“性”,如果离开了实德业,那里还有实德业的“性”呢?

    五顶的主张固然是对,但是鸺鹠仙要立“大有性”为万有之“因”,不得不在实德业外,另有一能有实德业的“性”,故诤论之。立量的结果,鸺鹠仙的宗旨成立,五顶从之,并弘传其敦法,至今存之。但陈那菩萨考察的结果,以为有过。

    ——“有法自相相违”——

    宗——有性非实非德非业。

    因——有一实故,有德业故。

    喻——如同异性。

    陈那菩萨破第一种作法,说你的“因”,如果是能有实德业,当然就不是言前陈上的“有性”,用他自己的“因”,来破他的“前陈”。

    宗——有性非有性。

    因——有一实故,有德业故。

    喻——如同异性。

    故云:此“因”如能遮实德业等,如是照样也能遮有性非有性,有一实故。

    第二量是属于“差别相违”,说是把有性改作“大有性”,意思就是说,既能有一实,有德业,那就不能离开实德业,设若离开实德业,那就不是实德业的“性”了。大约:

    (1)赞成离开实德业,就没有“大有性”。

    (2)赞成有“大有性”,就不能离开实德业。

    例如:

    赞成有火性,就不能离开火。

    赞成离开火,就不能有火性。

    再例:

    赞成有人性,就不能离开人。

    赞成离开人,就没有人性了。.

    这样赞成有,就不能离;赞成离,就不能有。又要有,又要离,此理不通。

    上面总算把因上十四过略略讲完了,现在再讲“喻过”:

    【已说似因,当说似喻,似同法喻,有其五种:一能立法不成,二所立法不成,三俱不成,四无合,五倒合,似异法喻,亦有五种:一所立不遣,二能立不遣,三俱不遣,四不离,五倒离。】

    喻中有同喻、异喻。同喻有五种,异喻亦有五种,现依次第分别解释之:

    【能立法不成者,如说声常,无质碍故,诸无质碍,见彼是常,犹如极微,所成立法,常性是有,能成立法,无质碍无,以诸极微,质碍性故。】

    (1)“能立法不成”。例:

    宗——声是常。

    因——无质碍故。

    喻——同喻如极微。

    以下是喻上的过,都是对于宗、因上的规则违犯。“能立”是“因”,“所立”是“宗”,能立法不成,就是举出来的“同喻”对于“因”上相违了。前例极微是“常”,对于“宗”是相同;极微是“有质碍”,对于“因”上相违,故名“能立法不成”。

    【所立法不成者,谓说如觉,然一切觉,能成立法,无质碍有,所成立法,常往性无,以一切觉,皆无常故。】

    (2)“所立法不成”。例:

    宗——声是常。

    因——无质碍故。

    喻——同喻如觉。

    “觉”是“知觉”,属于心法,刹那刹那生灭,不是常住的。“知觉”是“无质碍”,能成立的是相同,所成立的宗又相违,因为“觉”是“无常”,所以是“所立法不成”。

    【俱不成者,复有二种,有及非有,若说如瓶,有俱不成,若说如空,对无空论,无俱不成。】

    (3)“俱不成”。计分二种:

    ①“有体喻”,②“无体喻”。

    ①“有体喻”例:

    宗——声是常。

    因——无质碍故。

    喻——同喻如瓶。

    瓶是有质碍,又是无常,所以和宗、因都是相违,叫做“俱不成”——“能立”与“所立”都不成。

    ②“无体喻”。例:

    宗——声是常。

    因——无质碍故。

    喻——同喻如空。

    本来“如空”是对,然而遇到了“无空论师”,他既不赞成有“虚空”,所以不能用虚空的譬喻,来助“因”成“宗”。

    【无合者,谓于是处,无有配合,但于瓶等,双现能立所立二法,如言于瓶,见所作性,及无常性。】

    (4)“无合”。例:

    宗——声是无常。

    因——所作性故。

    喻——凡所作性,皆是无常,同喻如瓶。

    “合”是“因”和“宗”相合,“无合”是“因”和“宗”不相连属。

    若言“见”所作性,“见”无常性,如瓶。不言“凡”“皆”,而说“见”,就叫做无合。

    【倒合者,谓应说言,诸所作者,皆是无常,而倒说言,诸无常者,皆是所作。】

    (5)“倒合”。例:

    宗——声是无常。

    因——所作性故。

    喻——凡所作性,皆是无常,同喻如瓶。

    同法喻,是先用因,后合宗,叫做“正合”。若是先说宗,后说因,就叫做“倒合”。

    若言“凡无常性皆是所作,如瓶”,那就是“倒合”了。因为无常的东西不是所作的也有,所以说话不通,故名为“倒”。

    【似异法中,所立不遣者,且如有言,诸无常者,见彼质碍,譬如极微,由于极微,所成立法,常性不遣。】

    (1)“所立不遣”。例:

    宗——声是常。

    因——无质碍故。

    喻——异喻如极微。

    “所立”是“宗”,“遣”是“远离”,不遣是不能够远离宗和因;异品是要远离,若不远离是犯过。异喻的极微是“有质碍”,对“因”是远离,对“宗”却不远离,因为极微也是“常性”。

    【能立不遣者,谓说如业,但遣所立,不遣能立,如说诸业,无质碍故。】

    (2)“能立不遗”。例:

    宗——声是常。

    因——无质碍故。

    喻——异喻如业。

    “异喻”对“因”不远离,叫做“能立不遣”。“业”是所作的善恶,是“无常法”,对“宗”是远离;但业也是“无质碍”,对“因”不远离,所以叫做“能立不遣”。

    【俱不遣者,对彼有论,说如虚空,由彼虚空,不遣常性,无质碍故,以说虚空,是常性故,无质碍故。】

    (3)“俱不遣”。例:

    宗——声是常。

    因——无质碍故。

    喻——异喻如虚空。

    对主张有虚空的人说,“虚空”是“常”,又是“无质碍”,所以叫做“俱不遣”。

    【不离者,谓说如瓶,见无常性,有质碍性。】

    (4)“不离”。例:

    宗——声是常。

    因——无质碍故。

    喻——凡非常住,皆有质碍,异喻如瓶。(这叫做“有离”)

    “同喻”要和“因”“宗”相合,“异喻”要和“宗”“因”相离。若说见非常住,见有质碍,如瓶,不言“凡”“皆”,而言“见”,也是犯过。

    【倒离者,谓如说言,诸质碍者,皆是无常。】

    (5)“倒离”。例:

    宗——声是常。

    因——无质碍故。

    喻——凡非常住,皆有质碍,异喻如瓶。(这叫做“正离”)

    “同品”要先“因”后“宗”,“异品”要先“宗”后“因”;异品若先因后宗,即是“倒离”。若言“凡有质碍,皆是无常,异喻如瓶”,这是“倒离”。我来再说一个“例”在这里,或容易知道。譬如说“凡当文学教员者,皆有读书”,这是“正合”,合乎正理;若说“凡有读书者,皆当文学教员”,这是“倒合”,因为不合正理。反过来说,凡没有读书者,皆不当文学教员,“正离”,合乎正理。若说“凡没有当文学教员者,皆没有读书”,“倒离”,不合正理。

    【如是等似宗因喻言,非正能立。】

    上面总算把宗、因、喻三十三过的“似能立”说完了。这是一段结文。

    【复次为自开悟,当知唯有现比二量。】

    “真能立”同“似能立”都说过了,现在再把“现量”和“比量”说一说。古来或说三量,或说四量,在“现量”“比量”外再加“圣教量”和“譬如量”。因为“圣教量”是佛菩萨亲证“现量”所见,才说出来;“譬如量”是属于比量,所以陈那菩萨才决定唯有“现”“比”二量。对于前面“能立”是属“悟他”,现在“现”“比”二量是属“自悟”了。

    【此中现量,谓无分别,若有正智,于色等义,离名种等,所有分别,现现别转,故名现量。】

    现在先讲“真现量”,怎样叫做“真现量”呢?就是说,要无计度的分别,完全是现量照境。设若是有正智,对于色声香味触五尘的境界所有的分别,又是“现在”,不是过去未来的境界;又是“现有”,不是没有;又是“现显”,不是隐藏;就是眼见色,耳闻声,鼻嗅香,舌尝味,身感触,各别而转,所以叫做“现量”。

    【言比量者,谓藉众相,而观于义,相有三种:如前已说,由彼为因,于所比义,有正智生,了知有火,或无常等,是名比量。】

    怎样叫做“真比量”呢?就是说,要藉赖各方面许多的相状,来观察它的义理。它的相状总有三种,前面已经说过了,由彼各方面的义相为因,拿它来做比较的义理,生起了真正的智慧。譬如见到烟,就知道有火;看见角,就知道有牛;看见瓶,就知道是无常,这就叫做“比量”。

    【于二量中,即智名果,是证相故,如有作用,而显现故,亦名为量。】

    在“现量”与“比量”之中就是用“现量智”和“比量智”,来做“量果”。因为有“量所的果”,一定就有“能量的智”;既有“能量的智”,一定就有“所量的结果”。因为它是亲证众相,譬如有作用的物,而能显现知道,也叫做“量”,“真现量”和“真比量”就是这样。

    【有分别智,于义异转,名似现量。】

    怎样叫做“似现量”呢?要知道“似现量”是怎样,只要看看“真现量”是怎样。就是说,“真现量”是用的“无分别智”,似现量是用的“有分别智”,设若对于所观察的义理错谬异转了,这样就叫做“似现量”。

    【谓诸有智、了瓶衣等,分别而生,由彼于义,不以自相为境界故,名似现量,似因多种,如先已说,用彼为因,于似所比,诸有智生,不能正解,名似比量。】

    怎样叫做“似比量”呢?就是有一种智慧,不是无计度的分别,乃是有计度的分别,分别这是瓶,那是衣,种种名言种类而生的分别。由在彼各方的义理上不是用一切法的本体——自相,为所缘的境界,这样就叫做“似比量”。

    设若用似因的智慧而生,所生起的智慧,不是“正智”,乃是相似的义智,名“似比量”。怎样叫做“似因”呢?一共有多少种呢?那是在前面说过了,一共有十四种。用这一种因来比较;无论你生起甚么智慧,不能生起正当的了解,都叫做“似比量”。

    上面把“似现量”同“似比量”说完了,再来谈谈“真能破”。

    【复次,若正显示,能立过失,说名如破,谓初能立,缺减过性,立宗过性,不成因性,不定因性,相违因性,及喻过性,显示此言,开晓问者,故名能破。】

    怎样叫做“真能破”呢?就是能够正当显现开示对方立者的过犯,试问是甚么过犯呢?

    (1)宗因喻互相缺减的过犯。

    (2)宗上九过中随犯了一条。

    (3)四不成因中随犯了一条。

    (4)六不定因中随犯了一条。

    (5)四相违因中随犯了一条。

    (6)十种喻过中随犯了一条。

    立者,如果在宗、因、喻上真犯了有以上六种所列的过失之一;敌者,真能够依据正理,开示晓悟对方问的人,这样就叫做“真能破”。反过来说,若不能够真实的显示立者的过犯;立者无过,妄说他有过,或自己带过,这样成为“似能破”。

    【若不实显,能立过言,名似能破,谓于圆满能立,显示缺减性言,于无过宗,有过宗言,于成就因,不成因言,于决定因,不定因言,于无过喻,有过喻言,如是言说,名似能破,以不能显他宗过失,彼无过故。】

    怎样叫做“似能破”呢?就是说,“立者”所立的宗、因、喻本来很圆满,“敌者”反过来说他是犯了缺减的过性。例如本来宗上没有过犯,他说“立者”犯了宗过;本来因上很成就,他说人家因上不成就;本来是决定的因,他说人家因上犯了不定;本来立者因上没有相违,他说人家有了相违;本来立者喻上没有带过,他说人家有了过犯。如是等所讲的话,既不能显示立者的过失,反而招致自己的过失,这样就叫做“似能破”。

    【且止斯事。已宣少句义,为始立方隅,其间理非理,妙辩于余处。】

    现在将《因明入正理论》的简单义理扼要说明,备作一个研究的概念罢了。这里面“在正理”或“不在正理”那种微妙的辩论,在其余的地方——《瑜伽师地论》、《显扬圣敦论》、《成唯识论》、《如实论》、《回诤论》、《方便心论》、《中论》、《百论》、《十二门论》、《掌珍论》等,请去研究,当更会知道详细的。

    即说偈曰:

    【略释因明深入正理

    显正玻邪证真实义】
第一册 相宗十讲 拾、真唯识量讲话
    不错,弘法是要会善用因明,但是,遇到了下列这几种例子,你又有甚么方法去对付它呢?

    (1)例:

    宗——西方极乐世界是很快乐,

    因——七宝庄严故,

    喻——如天宫。

    “前陈”的“宗依”对方是不承认,同时,依你的“同喻”也是不赞成,你的“宗体”能够成立吗?

    (2)例:

    宗——地狱是最苦的地方,

    因——有刀山、剑树、镬汤、炉炭故,

    喻——如犯人受罪。

    这前陈地狱的“宗依”,也是不共许的,而举出犯人受罪的“同喻”,也不见其事实。

    至于破量的方面:

    (1)例:

    宗——上帝没有万能,

    因——不能降伏魔鬼故,

    喻——如无力的懦弱者。

    (2)例:

    宗——大梵天王不能创世界,

    因——无事实证明故,

    喻——如大自在天。

    你虽然说祂“没有万能”和不能“创造世界”,但是这“上帝”和“梵王”,无形中你已经承认祂是有了,碰到这种例子:

    前者要用“自许”来简别,

    后者要用“汝执”来冠首。

    不然的话,你想“立”,也是“立”不成,而想“破”,也是“破”不了。至于遇到“同教相诤”的时候,那又非要用“胜义”来简别不可,才不会有“自教相违”之过。

    不过用这种简别语来对付敌方,我倒有点怀疑。因为你会用“自许”,他又何尝不会用“汝执”?你若用“汝执”,他也可以用“自许”。这样,简过来,简过去,到底是谁“能立”,谁“不能立”?倒要质之高明。

    真唯识量举例:

    【宗】真故极成色是有法,定不离眼识,

    【因】自许初三摄眼所不摄故,

    【喻】同喻如眼识,异喻如眼根。

    解释此量,分为六段:

    一、缘起

    玄奘法师游学印度十七年,德学兼优,声震五印,为当地高侩大德、国王臣民所尊重。将归,戒日王为设十八日无遮大会,请奘师为论主,建立“真比量”,摧破小乘外道。奘师建立此量,十八日来无有能破者。戒日王踊跃欢喜,立大众前,举奘师袈裟角云:支那法师建立“真比量”,十八日来无有能破者。大众称扬赞叹,咸称之曰“大乘天”。

    二、简别语

    欲知“比量”与通常“因明”作法不同者,当知简别语之功用,因明中用“简别语”,其法有三:

    (1)自比量:以“自许”简。

    (2)他比量:以“汝执”简。

    (3)共比量:以“胜义”简。

    何谓“自比量”呢?例如佛教徒自立“宗”云“地狱甚苦”、“天堂最乐”等,如敌者不许有地狱天堂,在因明规则上就犯前陈宗依——“有法不极成”之过。“不依”不成,“宗体”难立。欲救斯弊,须用“自许”二字简之,则不为过。但自许只简“宗依”,不简“宗体”;盖“宗体”是双方诤论之点,不必简别,否则,必犯“相符极成”之过,此则不可不知。

    例云“自许地狱甚苦”,或“自许天堂最乐”,此则“宗依”既已自许,由此“宗体”可成。

    何谓“他比量”呢?例如佛教徒破耶稣教云:

    宗——汝执之上帝非万能,

    因——不能降伏恶魔故,

    喻——如无用者。

    若不加“汝执”二字,则汝心中已许有“上帝”,既许有“上帝”,则万能已含在其中,汝纵破之,彼亦不服;故必须将彼上帝,根本上不承认,不过是“汝执”而已。根本上既不赞成有上帝,则彼所执之万能早已失其功用矣。彼谓“上帝能创造世界”亦然,若加“汝执之上帝不能创造世界”。盖上帝一物我不赞成是有,不过“汝执”而巳,则不能创造世界之“宗”,不立而自立矣。

    何谓“共比量”呢?例如佛教之大小乘,同一教主,共一信仰,不过理有深浅,见解不同,则不能不用“胜义”二字来简别。若不用胜义简别之,则恐犯“自教相违”之过。

    例如佛教大小乘所诤论之万法。

    小乘云:万法心外实有。

    大乘云:万法唯识所变。

    若不简别,则前陈宗依之“万法”可属“大乘”,亦可属“小乘”。若属小乘之万法——外色等,则尽无形之中成立其心外实有——大种所造;如说万法非实有,则犯“自教相违”之过。若加“胜义”二字简之,则已无形中斥小乘心外之万法,是“方便说”,非“究竞谈”;“胜义即究竟”小乘之心外万法之说既是“方便”,而大乘之万法唯识之谈成为“究竟”,破“他”立“自”,正是因明中“随自乐为,不顾论宗”是也。欲知此量之作法不同,先识其通常因明之规则,应云:

    宗——色不离眼识,

    因——初三摄故,

    同喻——如眼识,

    异喻——如眼根。

    明乎此,则前之“真故”“极成”“自许”“眼所不摄”等,皆系简别语,欲知其详,如次释之。

    三、释宗

    “真故极成色,定不离眼识宗。”

    “真故”二字即“简别语”,系“胜义”二字之异名。盖真故即胜义,胜义即真故。

    “胜义”——殊胜——超胜之意义。

    “真故”——真如——真实之原故。

    “极成”即共许,“不极成”即不共许。盖因明作法,宗体未成立之前,“宗依”先须立、敌共许,若不共许,则犯“宗依不极成”之过。

    何谓“不极成”?盖前陈之色:

    有小乘许大乘不许之色——“自不极成”。

    有大乘许小乘不许之色——“他不极成”。

    何谓小乘许大乘不许?盖小乘说:

    (1)最后身菩萨有染污色。

    (2)佛有有漏色。

    此二句大乘是不许。

    最后身菩萨——即悉达太子等。

    染污色——如纳妃、生子等。

    有漏色——如大小便及九恼等。

    小乘谓是实有,大乘说是权现——权巧方便,为教化众生——并非实有。因此,宗依之色,即犯“随自一不极成”之过。

    何谓大乘许小乘不许?

    (1)他方佛色。

    (2)佛无漏色。

    他方佛,小乘人根本上不知有。小乘说:世界上只有一佛——释迦牟尼佛。他方佛小乘尚不赞成,况他方佛色耶?

    无漏色——即佛之报身,小乘人只知有丈六比丘身,和众人无二无别——饮食睡眠、大小便利,岂知法身无相,报身功德之无漏色耶?

    此则大乘许而小乘不许,若不简别,则犯小乘“随他一不极成”之过。

    (1)最后身菩萨染污色及佛有漏色,是大乘人不共许。

    (2)他方佛色及佛无漏色,是小乘人不共许。

    若不用“极成”二字简别,则前陈有法之色已包含此四种不共许之色,名曰“有法不极成”之过。

    何谓极成之色?谓除此四种大小乘不共许之色外,其余一切山河大地草木丛林等色名“共许色”,用极成二字简之。观乎此,则奘师之色系山河大地等色,“定不离眼识宗”。

    小乘云:定离眼识。

    大乘云:定不离眼识。

    故成诤论,宗体成立。

    四、释因

    “自许”二字亦简别语,亦是简别“宗”上前陈宗依之色,非简别“因”,此不可不知。

    盖前陈之色虽是极成——共许,但

    小乘说:是“本质色”。

    大乘说:是“相分色”。

    何谓“本质色”呢?有种子,有根本,有体质,四大种所造色。

    何谓“相分色”呢?托质变相——即是托本质色,而变影像,如照相然,托外境而现影。唯识家说:眼识“见分”托外面本质色,而在眼识“自证分”上自现“相分”为所缘。

    影像——相分,为眼识见分亲所缘缘,眼识定不缘外色;眼识如是,其余耳识、鼻识、舌识、身识皆然。托本质而变相——现影像为亲缘,决不缘外面的本质色。

    但相分色小乘不许,故大乘不得不用“自许”二字简之,否则,又犯前陈宗依有法上相分色不极成,故用自许简之,便不犯过。

    “初三摄”——十八界——共有六个三。

    初三:眼根——色尘——眼识。

    二三:耳根——声尘——耳识。

    三三:鼻根——香尘——鼻识。

    四三:舌根——味尘——舌识。

    五三:身根——触尘——身识。

    六三:意根——法尘——意识。

    在此“六三”十八界中不是“二三”摄,也不是“三三”摄,色尘是“初三”——是第一个三的里面所收摄的。“眼所不摄故”这一句话也是简别语,因为初三里面有眼根、色尘、眼识三种,现在三种中只留色尘和眼识二种,要把“眼根”除了出去,所以叫做“眼所不摄”。

    “眼所不摄故”就是说,初三中要除去眼根,眼所不摄故。换句话说,就是摄色尘和眼识,不摄眼根;因为眼识但能缘色尘,而眼识不能缘眼根,故云不摄,否则,要犯“异品有”之过。因为二三、三三、四三、五三、六三及眼根都是异品,都是初三所不摄,故名异品。

    五、释喻

    喻有二种,一者“同喻”,二者“异喻”。“同喻如眼识,异喻如眼根”,因为眼识和色尘都是初三里面摄,故名同品。

    眼根虽然亦是在初三中,但已经除去了,故称异品。然须知同喻之眼识,是指“见分”,宗上后陈之眼识是指“自证分”。故奘师之本意,应云:

    宗——“相分色”定不离“自证分”,

    因——“自许”相分色亦是初三摄故,

    同喻——合云:凡系初三摄者,除去眼根“定不离自证分。相分不离自证分,如见分不离自证分。

    异喻——离云:凡离眼识自证分者,皆非初三摄,异喻如眼根,非眼识自证分所摄。但奘师何故不曰相分色而曰自许色?盖相分色小乘不许,而相分色不离自证分,小乘更不许,故成诤论,方成宗体。若依通常因明作法,其式如下:

    宗——相分不离自证分,

    因——初三摄故,

    同喻——如见分,

    异喻——如眼根。

    “简别语”的用法上虽概略说明:今再简要作结论如左:

    六、料简

    问:若不用“真故”来简别,犯何过?

    答:若不用“真故”二字来简别,则犯“自教相违”之过。因为若不说胜义之色,则变了世俗之色,是四大种所造之色,大乘亦许离识而有;今言定不离,则犯“自教相违”之过。

    问:若不用“极成”来简别。犯何过?

    答:若不用“极成”二字来简别,则犯“有法自他随一不极成”之过,菩萨染污色及佛有漏色是大乘不许,他方佛色及佛无漏色小乘又不许,所以叫做“自他随一不极成”。

    问:若不用“自许”来简别,犯何过?

    答:若不用“自许”二字来简别,则犯“随他一有法不极成”之过。盖相分色小乘不许,故犯“有法不极成”。

    问:若不用“眼所不摄”来简别,犯何过?

    答:犯“异品有”之过,盖眼根也是初三所摄,但相分色是眼识所缘,眼根不是眼识所缘,不能作同喻,是异喻,故犯“异品遍转”之过。又犯“所依不成”之过,盖他方佛色、佛无漏鱼、相分色这三种色都是小乘不赞成,若出初三摄的“因”,则他方佛色、佛无漏色、相分色皆非初三摄矣,岂不是犯了“所依不成”的过吗?要知道怎样叫做“所依不成”的话,那就请你去查看因明中“所依不成”那个例子,自然会明白的。

    宗——虚空实有,

    因——德所依故。

    德是“能依”,虚空是“所依”。印度有一种外道他不赞成虚空,所以叫做“所依不成”。可见研究因明的人,对于“简别语”一法是不可不知,否则,是难免犯过的。

    奘师善巧立量,何怪乎声震五天,吾人不得不佩服赞叹啊:

    即说偈曰:

    【因明研究已更学简别语

    试看大乘天五印称无比】
第二册 大乘起信论讲话 自序
    民国三十八年,有一个时期,我寄住在台湾新北投普济寺,亲近蒙古甘珠呼图克图,除每日学习藏语密咒外,无事时写《大乘起信论讲话》以度日。写至一半,因汐止静修院有事邀我前往,遂致搁笔。至四十年夏,讲《楞严经》于静修院,得赵恒惕、钟伯毅二老居士拥护道场,时来听讲。一日阅示各处讲稿之余,偶读《大乘起信论讲话》,钟老居士以为可益当来,并言最好将此续完,故于编《成唯识论讲话》之时,抽暇续成此编。至于内容如何,余亦不知,不过旨在人人能阅读而已。尚望高明赐予指正!

    时在□□四十一年夏历三月初九日

    晨七时序于台湾汐止弥勒内院(P010)
第二册 大乘起信论讲话 大乘起信论讲话
    【大乘起信论】

    这题目分做两段来解释:先讲“论”,然后再讲“大乘起信”。佛学有三藏:(1)经藏,(2)律藏,(3)论藏;现在是属于论藏中所摄,故称为“论”。

    “经”虽通五人(佛、佛弟子、诸天、仙人、化人)共说,然大多数都是属于佛说,而“律”完全是佛所制的。“论”则有大小乘之不同,“小乘论”多属声闻所造,“大乘论”则纯系菩萨所造;此论既是马呜菩萨所造,那当然是属于“大乘论”了。

    平常说:“经”诠定学,“律”诠戒学,“论”诠慧学,这是约偏胜方面说的;其实是三位一体,岂有经中没有戒慧,而律中没有定慧,论中没有戒定吗?所以论中也是戒、定、慧三法具足,这在本文下面是会看到的。

    平常说:论是教诫学徒的,其实经和律又何尝不是教诫学徒呢?不过(P011)论的目的是解释经律上的意义,使学徒更容易明白,这就是论的功用。“论”是通名,“大乘起信”四字是这部论的别名。

    现在先讲“大乘”,次讲“起信”。“大”字在本论所指的是我们的真心,这真心是竖穷三际,横遍十方,无始终,无内外,既不是对小而言大,也不是先小而后大。本论中所说的体大、相大、用大,就是大字的意义,也就是真心。

    “乘”是譬喻,有运转和承载两种意义。好像车乘一样,有载人载物,由此至彼的功用。一切众生都可以乘此真心的大白牛车,离苦海的此岸,而到极乐的彼岸——成佛,所谓“凡有心者,皆当作佛”。

    “起信”,就是令人生起信仰,因为真心虽然是人人本有,然而众生迷而不知,疑而不信。马鸣菩萨要令一切众生信得自心本来是佛,只要能够依教修行,是决定可以成佛的;所以综百部大乘经,而造一部最简明的通论,其目的就是希望众生起信仰,所以叫做《大乘起信论》。

    【马鸣菩萨造】(P012)

    在印度佛教史中说“马鸣”共有六七个,现在说的“马鸣”是在佛灭度后五百年间,并且佛在世的时候,已经预记过了的。据说“马鸣”得名的因缘,一是这位菩萨生时,群马悲鸣;二是这位菩萨善能弹琴,能令群马悲鸣;三是这位菩萨善说法要,群马听法悲鸣不已。因这三种因缘,所以叫做“马鸣”。

    “菩萨”是“菩提萨埵”的简称。菩提译云觉,萨埵译云有情,就是“上求大觉,下化有情”的人。菩萨不但自己是已经觉悟的有情,并且能够说法,化导一切有情同成正觉,所以叫做“菩萨”。

    “造”就是制造或创造的意思。这部《大乘起信论》是马鸣菩萨著作的,所以叫做“造”。

    【梁真谛三藏译】

    在中国翻译的《起信论》有两种,一是真谛法师,一是实叉难陀法师,现在是属于梁译的。梵语是波罗末陀,华言真谛;他是西印度优禅尼国的人,他到中国来的时候,正是我们梁朝元帝承圣三年,在衡州建兴寺译成一(P013)卷。

    梵语实叉难陀,华言喜学;他是于阗国人,在大周武则天的时候来到中国,在东都佛授记寺译成两卷。现在所讲的是属于梁译。翻梵语转汉文,文法虽然东西不同,而意义是一样。故曰:“如翻锦绣,背面俱华,但左右不同耳。”

    【归命尽十方:最胜业遍知,色无碍自在,救世大悲者;】

    未说正文之前,先说一个皈依“三宝”的皈敬颂,现在先皈依“佛宝”。头一句是总说;能皈依的是身口意三业,所皈依的是尽十方世界的量,就是说:不是单单的皈敬一尊佛。

    “归命”:归是归向或归来,好像从边地归向中央,亦如游子归来家国;今菩萨归向佛陀,也是这样。命是一身之总,命尚归依,何况其他?身业礼拜,口业赞叹,意业诚敬,故总名之曰“归命”。

    “十方”:盖东方过去又有东方,东方无有穷尽;南、西、北方,四维上下,亦复如是。这可见他所皈敬的心量,太广大了。(P014)

    “最胜业遍知”:这是皈敬佛的“意业”。因为佛的意业能鉴机说法,无所不知,所以佛十种通号中第三号就叫做“正遍知”,超过九法界以上,所以称为“最胜”。

    “色无碍自在”:这是皈敬佛的“身业”。佛的“法身”固然是无相,当然是无碍;就是“报身”,也是无量无边功德所成的;不但“自受用身”是无碍,就是“他受用身”也是自由自在,可以应机说法,当然是无碍了。千丈卢舍那身八万四千相好,还是方便说的,其实佛的相好庄严是不可以言语来形容的,所以说不可思议。

    “救世大悲者”:这是皈敬佛的“口业”。佛有三轮,就是身能现通,口能说法,意能鉴机。娑婆世界的众生以耳根当机,所以以音声为佛事,而释迦世尊也就苦口婆心,常时说法,救度众生;悲能拔苦,令一切众生,离一切苦,得究竟乐,所以称为“救世大悲者”。上来一颂指的是法身、报身、应化身,而佛的身、口、意三业一一皆是最胜,所以叫做“最胜”。

    【及彼身体相,法性真如海,无量功德藏;】(P015)

    这三句是皈敬“法宝”。意思是不但皈敬佛,并且皈敬佛的法,所以说一个及字。佛的“身”就是以法为身,所以叫做“法性身”。佛经上常说:一切事物有体必有相。佛的“体”就是宇宙万有一切法的体性,也就是平常所说的“真如”;因为真者不伪,如者不变,这不伪不变的东西就是“心法”。这心是澄湛不动,深广无涯,所以形容它叫做“海”。

    法有二种,一是法性之法,一是功德之法。佛在因地行菩萨道时,三大阿僧祗劫修了无量无边的功德,所以叫做“藏”。

    【如实修行等。】

    这是一句是皈敬“僧宝”。僧虽通于凡、圣、大、小、权、实,而此中所云,是指的地上菩萨。盖登地菩萨,破一分无明,显一分真如,如真如修行,方可名为真实。论主虽云地上菩萨,然而亦兼等于地前资粮及加行、信、住、行、向暨凡小诸位,正显论主的平等无慢的意趣。

    【为欲令众生,除疑舍邪执,起大乘正信,佛种不断故。】

    上回两首颂是归敬,这一首颂是所为。大凡做一件事,都有它的所为。(P016)试问:现在马鸣菩萨为甚么事要先归命十方三宝呢?当然是有他的所为,他所为的就是欲令一切众生“灭除疑惑,舍弃邪执”。疑惑既除,信仰方生;邪执既破,正信乃起。能够信得人人有真如佛性,那么,人人都可以成佛;既然都可以成佛,那么,你成了我成,我成了他成,这样一个一个都会成佛,佛种那??会断绝呢?而马鸣菩萨要造这部“论”的目的,也就是为了这件事。

    然而造论就造论罢了,为甚么又要先皈敬三宝呢?这有几种原故:第一,菩萨造论要有宗本,显其不是无稽之谈,是有根据的,因为菩萨造论是解释佛经。第二,好像世间的忠臣孝子,有事必先启白于君父;佛为法王、大慈悲父,菩萨是法王之子,所以造论必先归敬。第三,等觉菩萨犹在因位,若不先请三宝加被,作事恐难圆满,故欲善始善终,所以先须皈敬。综上数缘,故先申皈敬,以昭慎重,这也是佛教的仪式。

    【论曰:有法能起摩诃衍信根,是故应说。说有五分:云何为五?一者,因缘分。二者,立义分。三者,解释分。四者(P017),修行信心分。五者,劝修利益分。】

    在论文前面说了三首偈颂,所以现在来说论文。然而为甚么要说这部论呢?因为有一件东西,能够生起大乘(摩诃衍)的信根,所以要说啊。但是,说起来应当分做五段:第一,要说出造这部论的原因。第二,原因明白了,就要说出这部论的宗旨。第三,宗旨虽然有了,还没有完全明白,所以必须详细的解释,方能透澈。第四,裹面的道理虽然是明白了,不能就算了事,必须从解起行,才能达到目的地,所以要分别发心趣向道果的地方了。第五,马鸣菩萨这部论虽然是造成了,难道是给自己看的吗?不然的话,就要劝人流通!空间是无边,所谓十方;时间是无尽,所谓三世。如果要希望这样多的众生去依教奉行,那就非要说出这部论的好处不可,所以最后必须劝修。这五段,第一段可算是“序分”,第五段可算是“流通分”,而中间三段就是这部论的“正宗分”了。

    【初说因缘分。问曰:有何因缘而造此论?答曰:是因缘有八种。云何为八?一者,因缘总相,所谓为令众生离一切苦,(P018)得究竟乐,非求世间名利恭敬故。】

    在五分之中,现在先讲第一种“因缘分”。欲明因缘,先假问答。问曰:有甚么因缘来造这部论呢?答曰:说起因缘一共有八种,也可以束为二类,一是“总因缘”,二是“别因缘”。而第一种就是总因缘,总因缘就是马鸣菩萨造这部论的本意。因为要令一切众生,离了一切的痛苦,得到究竟的快乐;并不是同我们凡夫一样求名求利,或是为恭敬供养,菩萨发心决不是这样的。甚么原因呢?因为世间一切法,都是“有为生灭法”、“有漏杂染法”,是“苦”,是“不净”,是“无常”,是“可破坏的东西”;菩萨澈底明了,所以不求。

    【二者,为欲解释如来根本之义,令诸众生正解不谬故。】

    上面是总因缘,以下是别因缘,分为七段:如来根本之义是指众生的真心,菩萨若不造论解释,怎样能够令众生生起正当的了解,而不会错谬呢?

    【三者,为令善根成熟众生,于摩诃衍法,堪任不退信故。】

    众生的善根有成熟了的,也有未成熟的。若是多生多劫已经修习过的,(P019)到现在已经成熟了,那么,令他对于摩诃衍——大乘——的道理,能够担当,堪能任持,永远不会退失信心,这也是菩萨造论的一种原因。

    【四者,为令善根微少众生,修习信心故。】

    善根既然成熟了的众生固然能够堪任不退,然而善根微少的众生是不是随他去呢?当然不可以。那么,又有甚么办法呢?就是要慢慢的修习,令他们对于自己可以成佛的真心,生起真实的信仰,这也是菩萨造论的意趣。

    【五者,为示方便,消恶业障,善护其心,远离痴慢,出邪网故。】

    还有一种众生,善根虽然是有一点,然而过去时造的恶业太多,障碍重重,所以他的愚痴很重,我慢很大,邪见很深,好像罗网一样,这又有甚么办法呢?所以菩萨造这部论,指示许多很便利的方法,或念佛,或诵经,或持咒,或礼忏;能够使他的业障慢慢的消除,把他们的信心,好好的保护起来,远离了愚痴和我慢,脱出了邪见的罗网,这也是菩萨造论的一个意思。

    【六者,为示修习止观,对治凡夫二乘心过故。】(P020)

    凡夫通身都是烦恼,固然是散乱,就是阿罗汉和辟支佛,也不过破了“我执”,证到“我空”,破了“烦恼障”;还有“法执”未破,“法空”未证,“所知障”未除,是不是就这样随他们了事呢?当然不可以。那么,要怎样办法呢?只好指示他们去修习定慧。因为“定”是从修止而来,“慧”是从修观而来;凡夫固然是散乱,而二乘亦只有自利的定,没有度生的慧。若要有定慧具足,必须修习止观,才能对治凡夫和二乘两种人的过咎,这也是论主造论的一个原因。

    【七者,为示专念方便,生于佛前,必定不退信心故。】

    众生的根性各各不同,有利根的,也有钝根的;有胆大的,也有胆小的;有怕苦的,也有愿意吃苦的。为了这样的原故,所以开示他们专念佛号的方便法门,一生到了阿弥陀佛的面前,必定不会退失信心,这也是造这部论的一种原因。

    【八者,为示利益,劝修行故。有如是等因缘,所以造论。】

    一部论既然造完了,不是就算了事,当然要劝人如说修行,所以要说出(P021)许多利益,这也是造这部论的一种原因。假如要问马鸣菩萨:“为甚么要造这部论呢?”他有一个很简单的答覆,就是有了上面这八种利益,所以造这部《大乘起信论》。

    【问曰:修多罗中,具有此法,何须重说?答曰:修多罗中,虽有此法,以众生根行不等,受解缘别。】

    这里先来假设一个问答。问的意思就是说:如果照上面这八种因缘,那么,修多罗(契经)里面岂不是完全有吗?为甚么要再来重说呢?答覆这个意思也很简单,就是说:佛经里面虽然是有那些法门,但是因为众生的根性和行为不一样,所以领受了解的因缘也各别。

    【所谓:如来在世,众生利根,能说之人,色心业胜,圆音一演,异类等解,则不须论。】

    众生遇到如来在世的时候,根机必利,不会像如来灭度后的众生根机鲁钝一样。加以那时能说法的人不同凡夫,不但佛的口能说法,就是佛的身业能够现神通,意业能够鉴根机,各种都比佛灭度后的人殊胜;所以佛的圆音(P022)一演,无论那一种根机,都能够一样的了解,所以不必另外造论。

    【若如来灭后,或有众生,能以自力,广闻而取解者。】

    如来在世,众生的根利,固然是不必造论。就是佛灭度后,众生的根机也有不同;有一种能用自己的智慧力看经的,又有一种看经看不懂的。能够看经的有一种是广闻,有一种是少闻。现在这里所讲的是在佛灭度后,有一类众生自己有智慧的力量,能够广闻佛经而得了解的。

    【或有众生,亦以自力,少闻而多解者。】

    在佛灭度后,还有一类众生,他也能够用自己智慧的力量,并且闻法虽少而了解很多。

    【或有众生,无自智力,因于广论而得解者。】

    又有一类众生,不同上面两种众生一样,他自己没有智慧的力量,看经能够懂得,必须要看许多广论,然后方得了解。

    【亦有众生,复以广论文多为烦,心乐总持少文,而摄多义,能取解者。】(P023)

    还有一类众生,因为广论文句太多,研究起来太麻烦,他心里很欢喜总持少文,能够摄持多义,就能了解。

    【如是此论,为欲总摄如来广大深法无边义故,应说此论。】

    现在造这一部论,为的就是要总摄如来广大的深法、无边的义理,所以应当说这一部论。

    【已说因缘分,次说立义分。摩诃衍者,总说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法。二者,义。】

    因缘的一分上面已经说过了,现在要来说立义的一分。大乘(摩诃衍)的道理总起来讲有两种,第一种是“法”,第二种是“义”。

    【所言法者,谓众生心;是心则摄一切世间法出世间法;依于此心,显示摩诃衍义。】

    所说的法到底是甚么法呢?就是我们众生的心,不过这个心不是肚里面的肉团心,也不是思惟的“妄想心”,更不是相宗所说的“八识心”,乃是马鸣菩萨自己所证到的心。这个心能够把世间一切法及出世间一切法,通通(P024)摄收在里面;依据这个心,才能够显现开示大乘的义理。

    【何以故?是心真如相,即示摩诃衍体故;是心生灭因缘相,能示摩诃衍自体相用故。】

    为甚么依这个心,就能够显示大乘的义理呢?这有两方面说的,一方面是心的真如,那就是大乘的体;一方面是心的生灭,那就能够显示大乘自体上的相用。

    【所言义者,则有三种:云何为三?一者,体大,谓一切法真如平等不增减故;二者,相大,谓如来藏具足无量性功德故;三者,用大,能生一切世间出世间善因果故。】

    上面所讲的是法,现在所讲的是法上所有的义。然义又有三种分别,第一种是真心的“体大”,因为这真心是宇宙万有一切法的真如性,是平等平等,所谓“在佛不增,在凡不减”,就是这个意思。第二种是真心的“相大”,这就是说,在我们这个真心的如来藏中,本来就具足无量无边自性本有的功德。第三种是真心的“用大”,就是说,这真心的功用能生一切“世间法”(P025)的善因善果,又能生“出世间法”的善因善果。

    【一切诸佛本所乘故,一切菩萨皆乘此法到如来地故。】

    上面这一心三大之法也就是十方一切诸佛,在因地时本来所乘的“心法”。那么,一切菩萨要到如来的地位,也都要乘此“心法”,方能到啊!

    【已说立义分,次说解释分。解释分有三种:云何为三?一者,显示正义;二者,对治邪执;三者,分别发趣道相。】

    上面已经把立义分说过了,然而立义文中是最简单的,若不详细解释,怎样可以明了?所以现在要说解释分了。解释分要分为三种,第一,要显示本论的正义。第二,正义虽然是显示了,然而还有许多邪执,也不能不想法子去对治。第三,邪正既然都明白了,就要分别发心趣向所行之道。

    【显示正义者,依一心法有二种门:云何为二?一者,心真如门,二者,心生灭门;是二种门,皆各总摄一切法。此义云何?以是二门不相离故。】

    在三种解释分中现在先讲第一种显示正义。这个心的正义究竟要怎样(P026)显示才能够明白呢?那就是依据一心真理,分做两门来开示,第一种约“心”的体上说,叫做“真如门”;第二种约“心”的相用上说,叫做“生灭门”。真如和生灭两门各各总摄一切法,就是说,真如门是总摄一切法,而生灭门也是总摄一切法。甚么道理呢?因为真如是生灭的体,生灭是真如的用,体虽不变,而用能随缘;体不离用,用不离体,二门既不相离,所以说都是总摄一切法。

    【心真如者,即是一法界大总相法门体,所谓:心性不生不灭。一切诸法,唯依妄念而有差别,若离心念,则无一切境界之相。是故一切法,从本已来,离言说相,离名字相,离心缘相,毕竟平等,无有变异,不可破坏。唯是一心,故名真如。】

    “真”是不虚伪,“如”是不变动,甚么叫做真如心呢?真如心就是真实心,这真实心究竟是甚么东西呢?就是一真法界的真心,也就是一个大总相的法门体。平常我们所说的这个真心实性,是不生不灭的,不过众生有种种的妄念,因此,在平等无差别的真心实性中,生起了有种种差别的事相。(P027)假如能离开妄心的一念,那一切千差万别的境界相状也就没有了。因为这个原故,所以一切事物自从无始以来就离开了言说,当然是没有什么名字,就是用心去思想攀缘,也是不能及的。一切法的本来面目都是究竟平等,法性既然平等,当然没有变异,不可破坏。因为通通都是真心,所以才叫做“真如”。

    【以一切言说,假名无实,但随妄念,不可得故;言真如者,亦无有相。谓言说之极,因言遣言,此真如体,无有可遣,以一切法悉皆真故。亦无可立,以一切法皆同如故。当知一切法不可说、不可念故,名为真如。】

    为甚么真如心不能用言说呢?因为一切的言说都是假名无实。例如口裹说火,真有火吗?说刀,真有刀吗?这就可以知道,一切言说都是因为我们心中有妄念才有,设若追究它的实体,实在是没有的。

    其实不但是一切的事物没有名字,就是连真如这个东西,也是没有相状的。既然没有相状,为甚么又有这个真如的言说呢?那是因为这真如的言(P028)说,是到了极点,再不能用言说了。好像一班小学生在课室裹乱喊乱叫,先生进了课室,叫他们:“不要乱说话啊!”这时候大家通通都静下来了,这就叫做“因言遣言”。然而要知道,言说虽然是可遣除,但是真如的自体,那是不可以遣除的。为甚么不可以遣除呢?因为一切法通通都是真如啊!遣除它到甚么地方去呢?既然不可以遣除,那么,可以建立吗?也不可以建立的。甚么理由呢?因为一切法同是真如啊!我们应当知道,一切事事物物本来就不可用言说,用想念,所以叫做“真如”。

    【问曰:若如是义者,诸众生等,云何随顺,而能得入?答曰:若知一切法,虽说无有能说可说,虽念亦无能念可念,是名随顺。若离于念,名为得入。】

    这里设了一个问答。就是问:照上面这样说,真如也不可遣,又不可立,亦不可说,还不可念,如果真是照这样做起来,那末,我们一切众生怎样能够随顺得入呢?答覆这个问题,就是说:设若能够知道一切法,虽然是假借言说,然而同时又要知道实在是没有“能说的人”同“所说的法”;虽(P029)然是生起了一种心念,实在是没有“能念的心”和“所念的境”,如果能够这样,就叫做“随顺”。设若把妄念通通离开了,那就叫做“得入”了。

    【复次,此真如者,依言说分别,有二种义。云何为二?一者,如实空,以能究竟显实故;二者,如实不空,以有自体具足无漏性功德故。所言空者,从本已来,一切染法不相应故。谓离一切法差别之相,以无虚妄心念故。当知真如自性,非有相,非无相,非非有相,非非无相,非有无俱相;非一相,非异相,非非一相,非非异相,非一异俱相。乃至总说,依一切众生,以有妄心,念念分别,皆不相应,故说为空。若离妄心,实无可空故。】

    上面所讲的是离言真如,现在再来讲假借言说的真如。因为如果完全不假言说,那么,众生怎样信解修行呢?所以把离言真如说过了之后,现在接着来说说假借言说的真如。

    这假借言说的真如可以分做两种意义来讲,那两种呢?第一种是“如实(P030)空”,第二种是“如实不空”。怎样叫做“如实空”呢?因为能够究竟显现真如的实体啊。怎样叫做“如实不空”呢?因为真如的实体本来是具足圆满无漏清净本性的功德啊。

    现在再来说说空的话,就是说,真如的实体从无始以来,一切虚妄的染污法就是同它不相应的。因为真如是离开了一切法的差别相,这就是没有了虚妄心念的原故。我们再进一步说:应当知道真如的自体,不是有相,也不是无相;不是非有相,更不是非无相。那么,难道是有无俱相吗?固然不是啊!真如的自体不但不是有无,连一也不是,异也不是;非一相也不是,非异相也不是,那么,一异俱相当然也不是了。所以,我们可以总起来说一句:一切众生所以看见种种有相的境界,都是因为众生有种种妄心,刹那刹那念念分别。其实这种妄念对于真如的实体,有相应吗?当然是不相应的。因为这个原故,所以才叫做空。设若把妄念通通离开了,真如的本体实在没有东西啊!

    【所言不空者,已显法体空无妄故,即是真心;常恒不变,净(P031)法满足,则名不空。亦无有相可取,以离念境界,唯证相应故。】

    上面讲的是空,现在再来讲讲不空。不空的道理又是怎样呢?就是说,已经把法体显现出来,丝毫的虚妄都没有了,那就是真心,这真心的体性是无始无终常恒不变的。然而为甚么又要叫它是不空呢?因为真心本来具足无量无边的清净功德,圆满具足,所以才叫做不空。然而功德虽是不空,但是无有幻相可取,这是甚么原因呢?因为这是离开了妄念的境界,唯有行人真实去用功,到了亲证的时候,才能够相应。

    【心生灭者,依如来藏,故有生灭心。所谓不生不灭,与生灭和合,非一非异,名为阿梨耶识。此识有二种义,能摄一切法,生一切法。云何为二?一者,觉义,二者,不觉义。】

    我们记得吗?在显示正义的文中,说依一心法有二种门;上面所讲的是真如门,现在来讲生灭门。怎样叫做心生灭门呢?我们要知道,说到真心的体,那完全是不生不灭;说到真心的相,才可以说生灭。真心本来是无(P032)相,说有相,也是为众生方便说的。约体,叫“真如”;约相,叫“如来藏”。所以说,依如来藏,故有生灭心。因此,我们也就知道,约体是不生灭,约相是生灭,如波之动相和水之湿性,固不可说它是一,也不可说它是异,因此,就另外安它一个名字吧,就叫做“阿赖耶识”。这“阿赖耶识”约它的相,是有生灭的;约它的性,是不生不灭的。

    这“阿赖耶”的名义先得解释明白。“阿梨耶”就是“阿赖耶”,中国话叫做“藏”。因为能藏一切法的种子,所以叫做“能藏”。又被前七识杂染现行法所熏染,所以又叫做“所藏”。再加之被第七识所执着为我,所以又叫做“我爱执藏”。此识分开说,有两种意义,它能摄藏一切法的“种子”,又能生出一切法的“现行”。云何为二呢?第一种叫做“觉”,第二种叫做“不觉”。

    【所言觉义者,谓心体离念。离念相者,等虚空界,无所不遍,法界一相;即是如来平等法身。依此法身,说名本觉。何以故?本觉义者,对始觉义说。以始觉者,即同本觉。始觉义(P033)者,依本觉故,而有不觉,依不觉故,说有始觉。又以觉心源故,名究竟觉;不觉心源故,非究竟觉。】

    怎样叫做“觉”义呢?就是说,真心之体是离开了一切妄念。试问离开了妄念的相状,好像甚么样子呢?没有法子来形容它,只好比方同虚空一样,没有一个角落不普遍啊。十方法界同是一相,这就是如来平等清净的法身。

    我佛依据这一切众生人人本具,个个不无,平等的法身,特别同它安一个名字,叫做“本觉”。甚么原故呢?因为这本觉的名义是对“始觉”说的,而始觉到本觉,觉的是甚么东西呢?就是觉的本觉啊,所以同本觉是一样。也可以说,离开了本觉,就没有始觉啊。我们再来说说始觉的意义:依据本觉的原故,一切众生从来不知,所以又叫做“不觉”。依据不觉的原故,今日听教明理,所以说他始觉。在这觉义中又分出两条路,第一条是觉悟了心源,澈底的明白了,这叫做“究竟觉”,那就是佛陀所亲证的境界。第二条虽然是觉悟了,但是没有觉悟到心源,没有澈底明了,这叫做“非究竟觉”,(P034)统统叫做菩萨的境界。

    【此义云何?如凡夫人,觉知前念起恶故,能止后念令其不起。虽复名觉,即是不觉故。】

    这非究竟觉的意义,分开来又有三种,第一是名字觉,好像一般十信的内凡,他们虽然是觉知了前一刹那妄念生起了恶法,马上就能够止息后念令它不起。这虽然可以叫做觉,其实还是不觉。

    【如二乘观智,初发意菩萨等,觉于念异,念无异相。以舍粗分别执著相故,名相似觉。】

    第二是“相似觉”。前面是讲十信的内凡,现在是说声闻、缘觉和十住、十行、十回向的菩萨。“初发意”是初住菩萨,叫做初发心住。“观智”是能观之智。我们要知道,无明有四个阶段,就是生、住、异、灭。前面的十信是觉到了灭相无明,现在的三贤是觉到了异相无明,所以叫做“觉于念异”,也就是觉到了异念。然而仔细观察起来,这无明的妄念也就不见得有异相。甚么原因呢?这是因为舍弃了粗的分别,而没有了执著相,这叫做“相似(P035)觉”。

    【如法身菩萨等,觉于念住,念无往相。以离分别粗念相故,名随分觉。】

    第三是“随分觉”。甚么叫做“法身菩萨”呢?就是初地菩萨,破了一分无明,便显现一分法性,登地以上的菩萨都是以法性为身故。三贤菩萨是觉的异相无明,十圣菩萨是觉的住相无明,所以叫做“觉于念住”,也就是觉到了住的妄念。然而再进一步去观察,住相的妄念也是了不可得,这又是甚么原故呢?这是因为离开了粗的分别妄相,也就是随各人所证的深浅不同,所以叫做“随分觉”。

    【如菩萨地尽,满足方便,一念相应,觉心初起,心无初相。以远离微细念故,得见心性,心即常住,名究竟觉。】

    前面的名字觉、相似觉、随分觉都在始觉中算数,唯有要到菩萨地圆满的时候,才算究竟觉,也就是佛果。一切功德通通满足,一念“如如智”和“如如理”相应了,只要觉心一起,而用智慧去观察这真心,实在没有最初(P036)的始相。这是甚么原故呢?这是因为把最初一品生相无明,破干净了,所以微细的妄念都远离,然后亲见真心实性;知道从前所用的都是生灭妄心,现在明白心性是不生不灭常住真心,这才叫做“究竟觉”,也就是“无上正等正觉”的佛陀。

    【是故修多罗说:若有众生能观无念者,则为向佛智故。又心起者,无有初相可知,而言知初相者,即谓无念。是故一切众生,不名为觉。以从本来念念相续,未曾离念,故说无始无明。】

    这一段是引经来证明佛和众生究竟在甚么地方不同。就是说,众生不离妄念,而佛是完全用智照境,不起分别思量,所以叫做“无念”。因此,大乘经中常说:设若有一个众生,能够发心去用功观察无念的话,那就是向佛的智慧上去行。

    还有一个意思,我们要知道:前面所说的“心起”这一句话,实在是没有初相可知,那么,为甚么又要说知“初相”呢?这是说,能够证到“无念”(P037)的境界,才能知道。所以一切众生都不能叫做“觉”,这是甚么原因呢?因为一切众生从无始以来,都是刹那刹那在那儿念念相续,一向就没有离过妄念,所以说,此即“无始无明”。

    【若得无念者,则知心相生、住、异、灭;以无念等故,而实无有始觉之异。以四相俱时而有,皆无自立,本来平等,同一觉故。】

    设若能够得到无念的人,才能知道心相的生、住、异、灭四相但有假名,本无独立的自体,那么,同无念的境界岂不是相等吗?这样说起来,就实在没有本觉同始觉之异。因为生住异灭的四相都是对待的假名,同在一刹那间,没有各别独立的自体,本来是平等平等,同是一个觉性。

    【复次,本觉随染分别,生二种相,与彼本觉不相舍离。云何为二?一者,智净相,二者,不思议业相。智净相者,谓依法力熏习,如实修行,满足方便故。破和合识相,灭相续心相,显现法身,智淳净故。(P038)】

    本觉之体虽然不变,本觉之相可以随缘。“随染”即是随缘,也就是熏习的意思。现在再来说说本觉随熏习的分别,有两种义相,这相和本觉的理体当然是不相舍离。那两种相呢?第一种叫做“智净相”,第二种叫做“不思议业相”。

    现在先说智净相,甚么叫做智净相呢?就是说,依托佛陀大悲心,流出来的正法力量,常常去闻思。然后依照闻思的熏习,就去真真实实的修行,用种种很便利的方法,把一切功德悉皆满足;然后把这阿赖耶识的和合相破除了,生灭相续心相也灭除了,当然清净的法性身就会显现。这种智慧是纯粹的无漏清净,所以叫做“智净相”。

    【此义云何?以一切心识之相,皆是无明。无明之相,不离觉性,非可坏,非不可坏;如大海水,因风波动,水相风相,不相舍离,而水非动性;若风止灭,动相则灭,湿性不坏故。】

    现在要把这和合识相,破除了之后,它的状况是怎样,要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意义是怎样讲呢?因为一切众生心识之相完全是“无明”,但是,(P039)我们要知道,无明之相虽然是染污,然而,它的本身是虚妄无体,不能离开觉性,而无明自己也没有独立之体。这里有一个最要紧的关键,我们不可不先知道一下,就是说它可坏也不是,说它不可坏也不是;因为可以破坏的是染污相,而不可以破坏的是本来清净的体。这道理你如果不懂,可以说个譬喻给你听,使你容易明白。譬如大海裹面的水,本来是湛然不动的,后来因为有了风,所以生起了波浪,就有动相了。试问这时水相和风相,有分离开吗?当然没有。然而,水不是动性,设若风止息了之后,当然就没有动相,然而,水的湿性丝毫是没有坏灭啊!

    【如是众生自性清净心,因无明风动,心与无明,俱无形相,不相舍离,而心非动性;若无明灭,相续则灭,智性不坏故。】

    如果明白了上面这个譬喻,这法上的意义自然会明白了。这样我们就会知道,众生的自性真心本来是清净,因为被无明的风鼓动了,所以生起了念念生灭相续的波浪。然而要知道,真心和无明都是没有形相,而这两样东西在众生分上是不相舍离的。但是,真心不是动性,设若无明的风灭除了之(P040)后,这念念相续的妄心当然会灭,然而如如不动的智性是永远的不会坏灭。

    【不思议业相者,以依智净,能作一切胜妙境界;所谓无量功德之相,常无断绝。随众生根,自然相应,种种而现,得利益故。】

    前面讲的是智净相,现在讲“不思议业相”,其实就是真心的妙用。不思议的业相是依甚么东西起的呢?是依托上面的智净相生起的,所以能作一切说法利生殊胜微妙的境界。就是说,真心体上本来具足无量无边的功德之相,是恒常永远不断绝的,可以随从众生各各不同的根性,自然相应,种种显现而得利益。故云“菩萨清凉月,常游毕竟空,众生心垢净,菩提影现中”是也。

    【复次,觉体相者,有四种大义,与虚空等,犹如净镜。云何为四?一者,如实空镜,远离一切心境界相,无法可现,非觉照义故。】

    前面所讲的是随染本觉,明离染功能;现在来讲性净本觉,是显在缠功(P041)能。也就是性净本觉未现时,就具足这种功能。

    现在再来说本觉性净的体相,分开来有四种大的意义。这四种大义同虚空一样广博,可说是无所不包;又好像清净的明镜,光明照澈,无所不现。

    在四种之中现在先来讲第一种“如实空镜”。怎样叫做空镜呢?就是说这本觉心中,根本上就没有一切妄心分别的境界相状。本觉心中既然是空空如也,纤尘不立,一无所有,当然是无法可现。这是本来就是这样,并用不着甚么觉照的功用,然后才有,因此说不上甚么始觉之智。

    【二者,因熏习镜:谓如实不空。一切世间境界,悉于中现,不出不入,不失不坏,常住一心,以一切法,即真实性故。又一切染法,所不能染,智体不动,具足无漏,熏众生故。】

    第二种是“因熏习镜”,是说如实不空,因为真心中能够如实空,所以才能够如实不空。这是甚么理由呢?例如假使没有虚空,也就不能容纳山河大地;假如没有虚空,也就不能建筑亭台楼阁、房廊屋舍。所以真如之体虽然一法不立,然而真如之用确是万法全彰。一方面由真如内熏之力,再加上(P042)闻思修外缘之助,所以一切世间境界悉于中现,如镜现象,一照则现。真心与万法本是一体,既无内外,那裹有出入?万法既是真心本有,那裹会坏灭?因此,是常住不生不灭,所以才叫做一心。一切法既然都是真如实性,那么,一切染污法能够染污真心吗?当然是不能!因为真如的智体本来是不动,圆满具足无漏的功德,来熏习众生。

    【三者,法出离镜,谓不空法,出烦恼碍、智碍。离和合相,淳净明故。】

    前面两种是讲在缠不染之自性清净功能,以下两种是讲离垢清净的功能。甚么叫做“法出离镜”呢?就是依佛陀的等流教法,去闻思修起行,然后才能出离两种障碍。这不空法就是依法修持,破我执,证我空,破烦恼障;破法执,证法空,破所知障。智碍就是为劣慧所障,如世智辩聪之人,不能入道。如果把我法二执一破,当下就离开了阿赖耶识,转识成智,那就显现淳净的光明。

    【四者,缘熏习镜,谓依法出离故,遍照众生之心,令修善根,(P043)随念示现故。】

    第四种就是“缘熏习镜”,这是说本觉中“不思议业相”之功能。因为如果能依法出离了两种障碍,得了出世间无漏清净的智慧,就可以作度生之缘,现身说法,令修善根,如云开日现,普照众生,所谓“应以何身得度者,即现何身而为说法”。

    【所言不觉义者,谓不如实知真如法一故,不觉心起而有其念;念无自相,不离本觉。犹如迷人,依方故迷;若离于方,则无有迷。】

    上面一大段都是讲的“觉”义,现在再把不觉义来详细说一说。甚么叫做“不觉义呢”?不觉就是对于真如平等无差别之理法,不能如实了知,糊裹糊涂在无差别中,妄见差别,这都是因为不觉的原故而起心动念。然而这不觉的妄念它本来是虚妄无体,不能自立,所以它完全依靠本觉,不离本觉。这好像空本无花,因目病所见,目病若除,花于空灭;故狂花不能离开虚空而有,所以不觉也是不离本觉。你如果再不懂,可以说个譬喻。譬如有(P044)一个人,把东方当做西方,一把方向弄错了,就叫做迷人。然而这迷人是因方故迷,设若离开了方,也就没有迷了。“本觉”譬如“方”,“迷”譬如“不觉”,“人”譬如“众生”,这就很容易明白。

    【众生亦尔,依觉故迷;若离觉性,则无不觉。以有不觉妄想心故,能知名义,为说真觉;若离不觉之心,则无真觉自相可说。】

    上面的譬喻如果懂了的话,这法上的道理自然容易明白。所以说,我们众生就是这样。依本觉之理体,众生不知,故说有迷,设若离开了觉体,说个甚么不觉?因为有了不觉的妄想心念,能知道名中所含的意义,才说一个真觉,其实这个真觉的名义也是对待假立的;设若离开了不觉的染污心,也就没有真觉的自相可以说得出来。因为真觉是离名字相,离言说相,离心缘相的,试问从何说起?

    【复次,依不觉故生三种相,与彼不觉相应不离。云何为三?一者,无明业相,以依不觉故心动,说名为业;觉则不动,(P045)动则有苦,果不离因故。】

    前面是讲的“根本不觉”,现在来讲“枝末不觉”,不过是从细至粗而已。现在就依不觉方面,先分三种相,这三相是同不觉相应不离的。那三种呢?第一种叫做“无明业相”,“无明”就是“不觉”的异名,心动故造业,不动不造业。甚么叫做“无明业相”呢?这就是因为不觉故心动,心动所以叫做“业”。如果能够觉悟了的话,当然心就不会妄动,妄心如果不动,就不会造业。既不造业,就不会受报,那裹会有苦呢?设若妄心动了的话,那一定就会造业,造了业就要受报,受报就有苦恼了,这是甚么原因呢?这就是佛教常说的“果不离因”啊!

    【二者,能见相,以依动故能见,不动则无见。】

    第二种叫做“能见相”,“能见”就是众生见、闻、觉、知的妄见。试问这妄见是从何而有呢?这就是因为动了妄念,才有妄见;如果妄心不动,自然也就没有妄见。为甚么不见,不闻,不知?这就是没有动念的证明啊。

    【三者,境界相,以依能见故境界妄现,离见则无境界。】(P046)

    第三就是“境界相”。试问这千差万别种种的境界,究竟从甚么地方现出来的呢?这就是因为依托上面的妄见,所以才会妄现境界出来的,如有病目,才会现出空花。如果离开了妄见,当然也就没有妄境,例如病目若除,空花自灭,这是很明显的道理。佛法所以和其他的宗教与学说不同的地方,也就在此。因为其他的学说都是说先有境而后生心,是主张“心外有法”;而佛教所说的是先有妄心,而后才现出妄境,是主张“万法唯识现”。你把这两种学说,仔细去比较一下,你自然会知道那一种理论高超和认识正确了。

    【以有境界缘故,复生六种相。云何为六?一者,智相,依于境界,心起分别,爱与不爱故。】

    平常有两句话:“无明不觉生三细,境界为缘长六粗。”意思是说,由无明的原故,所以不觉而生出“无明业相”、“能见相”、“境界相”三种细相出来;因为这三种相都还在阿赖耶识中,没有显现出来,所以叫做“细”。现在是由境界的助缘,生起下面六种粗相,这六种是已经显出来的,容易知(P047)道的,所以叫做“粗”。在这六种粗相中先来讲第一种“智相”,甚么叫做“智相”呢?就是依于顺逆好丑的境界,妄心生起了,就去分别。若是遇到了顺的境界,觉得是好,就生起爱来;若是遇到了逆的境界,觉得是不好,就生起不爱的厌恶心,起了惑,就造业,必定会受苦报了。

    【二者,相续相,依于智故,生其苦乐,觉心起念,相应不断故。】

    第二种是“相续相”。甚么叫做“相续相”呢?因为妄心不动,不起分别则已,如果一起分别,必至念念相续,无有间断,对于爱境就生“乐想”,对于不爱境就生“苦想”。前面的智相是“俱生的法执”,现在的相续相是“分别的法执”。这相续相是依于前面的智相,然后生起苦乐的感觉,刹那刹那起念相应,无有间断。

    【三者,执取相,依于相续,缘念境界,住持苦乐,心起着故。】

    第三种叫做“执取相”。甚么叫做“执取相”呢?就是不明白一切境界都是虚妄不实,在苦乐等幻境上念念相续,起执着故。(P048)

    【四者,计名字相,依于妄执,分别假名言相故。】

    第四种叫做“计名字相”。甚么叫做“计名字相”呢?就是依托前面颠倒的执取,非实计实,分别一切假名言说,生种种烦恼。前面执取相是“俱生我执”,现在计名字相是“分别我执”。从无明业相至计名字相,虽然有粗细不同,但是总名都叫做“惑”。

    【五者,起业相,依于名字,寻名取着,造种种业故。】

    第五种叫做“起业相”。甚么叫做“起业相”呢?就是依托前面的名字,不了解名字完全是假立的,而跟著名字去种种取着,造下种种的“有漏业”,这就叫做“起业”。

    【六者,业系苦相,以依业受果,不自在故。当知无明能生一切染法,以一切染法,皆是不觉相故。】

    第六种叫做“业系苦相”。甚么叫做“业系苦相”呢?就是依托前面的“起惑”“造业”而感受的果报,业果之报苦多乐少,故不得自在:不但生在欲界六道中是苦,就是生到色界和无色界天中去,还是免不了坏苦和行(P049)苦。因为没有超出三界,总是“有漏”,在生死中不能作主,所以不得自在。我们说了这半天,都是吃了“无明”的大苦,因为无明能够生出一切染法,这是甚么原因呢?因为一切染法都是不觉的相故。反过来说一句:假定是觉悟了的话,那里还会起惑造业,去受果报呢?所以一切染法皆是不觉相故,这是千真万确的。所以佛教的生死轮回只有“惑、业、苦”三道,无始无终在那儿流转,决定没有一个什么创造者在那裹主宰和管理。

    【复次,觉与不觉有二种相。云何为二?一者,同相,二者,异相。言同相者,譬如种种瓦器,皆同微尘性相。如是无漏无明种种业幻,皆同真如性相。】

    现在再来谈谈“觉”同“不觉”都有两种相,那两种相呢?第一种叫做“同相”,第二种叫做“异相”。甚么叫做同相呢?好像各种不同的瓦器,杯盘壶碗,形式上仅管各式各样,而它的原质都是微尘所成的,没有什么不同。这个道理如果明白了,那无漏的种种幻业和无明的种种幻业,染净的性质虽然是有两种不同,如果找出它们的本来面目,同是真如的性相,那是一(P050)样的。

    【是故修多罗中,依于此真如义故,说一切众生,本来常住,入于涅槃。菩提之法,非可修相,非可作相,毕竟无得。亦无色相可见,而有见色相者,唯是随染业幻所作,非是智色不空之性,以智相无可见故。】

    前面说的觉与不觉同一个真如的性相,恐怕大家不相信,所以马鸣菩萨引佛陀所说的经典来证明,在佛经上有这样的话:依据这真如的道理,说一切众生本来就是常住,已经就是不生不灭的涅槃。要知道菩提这件东西,是人人本有,个个不无,所谓“天真本具”,决定不是可以修的,可以作的。如果真是可修可作,那变了有为的生灭法,那还成个甚么佛?所以说修说作,那都是无修而修,修而无修;作而无作,无作而作,这叫做幻修幻作。归根究底,正如《楞严经》上所说的“圆满菩提,归无所得”,这才是正知正见。既然说毕竟无得,当然是无色相可见,这就是法身如来。然而有许多经论上,又说有色相可见,这又是甚么意思?这就是随无漏的幻业所成,就(P051)是功德的报身如来和示现的应化身,并不是智色不空之性。这“智色不空之性”六个字要注意!“智色不空”那是指“报身”,“之性”的“性”字那是指“法身”,所以重在“性”字。意思就是说,不但是法性身看不到,就是报身佛的自受用身也是看不到的,唯有如来自受用的法乐。

    【言异相者,如种种瓦器,各各不同。如是无漏无明,随染幻差别,性染幻差别故。】

    前面所讲的是“同相”,现在再来讲“异相”。异相好像甚么东西呢?好像种种瓦器,杯盘壶碗,形式当然各各不同。这个道理明白了,那么,这无漏的染幻差别和无明的染幻差别,当然是不可以一体同观啊!然而为甚么这觉与不觉有同相和异相呢?要知道,设若不知道“同相”,众生就永无成佛的希望;设若不知道“异相”,众生就不去修行,睡下来等候成佛吗?当然是不可以。所以说“修德有功,性德方显”,就是这个意思。

    【复次,生灭因缘者,所谓众生依心、意、意识转故。此义云何?以依阿梨耶识,说有无明,不觉而起,能见,能现,能(P052)取境界,起念相续,故说为意。】

    这一段我先来打诸位一个招呼,就是研究和阅读的人,切切不要拿唯识法相上的名词来分析,说甚么“心”是属于集起的第八识,“意”是属于思量的第七识,“意识”是属于了别的前六识。《起信论》的章法倒不是这种布置,还是老老实实,照本文的解释稳当,请读者先注意一下。

    上面讲的染净生灭之相,现在来讲生灭的因缘。意思就是说,为甚么好好的不生不灭而会变成了生灭呢?这里明明白白的告诉我们:就是依托众生心、意、意识,转变生起的原故。这个道理怎样解释呢?因阿赖耶识杂染的意义才说有一个无明,因无明不觉的原故所以生起“能见”、“能现”、“能取境界”,起念相续,故说为意。所以这个“意”不是单单指的第七识,而是合“三细”“二粗”五相而成,试看下面的问答,就显然的明白。

    【此意复有五种名:云何为五?一者,名为业识,谓无明力,不觉心动故。】

    现在把这一个意,分开五个名字来解释。那五个名字呢?第一个叫做(P053)“业识”,甚么叫做“业识”呢?就是由无明的力量,不觉而起心动念。

    【二者,名为转识,依于动心能见相故。】

    第二个叫做“转识”,甚么叫做“转识”呢?就是依托不觉的动心,妄见一切境界的相状。

    【三者,名为现识,所谓能现一切境界,犹如明镜现于色像;现识亦尔,随其五尘对至即现,无有前后,以一切时,任运而起,常在前故。】

    第三个叫做“现识”,甚么叫做“现识”呢?就是说,此识能现出一切境界,好像明镜一样,能显现一切色像。这现识的功能就是这样,能够随顺色、声、香、味、触五尘的境界,一对就现,也没有什么前后的分别。好像照相一样,一照即现,因为一切时都是任运自然而生起的,所以常常现前。以上“业识”、“转识”、“现识”也就是三细的异名。

    【四者,名为智识,谓分别染净法故。】

    第四个叫做“智识”。甚么叫“智识”呢?这“智”倒不要误会是智慧(P054)的智,乃是不觉妄生分别的邪智。因为它不能了达一切法本来是自心所现,非实计实,在那儿妄生分别,在没有染净平等法中,而妄生分别种种差别不平等之法。

    【五者,名为相续识,以念相应不断故;住持过去无量世等善恶之业,令不失故;复能成熟现在未来苦乐等报,无差违故。能令现在已经之事,忽然而念;未来之事,不觉妄虑。是故三界虚伪,唯心所作,离心则无六尘境界。】

    第五个叫做“相续识”。甚么叫做“相续识”呢?就是同前面的妄念相应之后,念念不断。对于过去无量世以前所造的“善”、“恶”等业能令不失,同时对于现在和未来所受的“苦”、“乐”等报又能成熟,一点也不会差错。还有一种功能,对于现在已经之事,忽然间会起念;就是未来之事,它也就能够使令他不知不觉的去思虑。因为这种原故,所以才知道三界所有的一切根身和器界,完全是虚假,都是由众生的妄心所造成的,如果离开了心念,也就没有六尘的境界。这相续识和上面的智识是属于六相中的前两种粗(P055)惑,连上面三细综合起来,都叫做“意”,这个“意”的意义和范围同平常所说的“意”是大大的不同啦!

    【此义云何?以一切法皆从心起,妄念而生。一切分别,即分别自心,心不见心,无相可得。当知世间一切境界,皆依众生无明妄心而得住持。是故一切法,如镜中像,无体可得。唯心虚妄:以心生则种种法生,心灭则种种法灭故。】

    这一段是解释上面的“三界虚伪,唯心所作,离心,则无六尘境界”的注脚。这道理是怎样说呢?因为一切法的幻相都是从众生分别心而起,妄念所生。同时还要知道,所有一切的分别,并不是外面真有个什么东西给我们分别,其实分别还是分别自己心中所现之影像。然而妄心是不能看见自心,这是甚么原故呢?因为妄心也是没有形相可得,好像指不自触,刀不自割一样,所以妄心是看不见自心。因此,我们就知道,世间上所有的一切境界,都是依托众生的无明虚妄心念而得住持。因这个原故就知道,一切法如镜中像,那里有实体可得呢?妄心所现的一切法完全是虚妄,怎样知道它是虚妄(P056)呢?因为妄心生起分别,才生起种种法的差别;如果妄心不起分别,到了一念不生的当儿,那真是虚空粉碎,大地平沉了!那裹还有甚么千差万别的境界呢?所以知道它是虚妄。

    【复次,言意识者,即此相续识。依诸凡夫取着转深,计我、我所,种种妄执,随事攀缘,分别六尘;名为意识,亦名分离识,又复说名分别事识。此识依见爱烦恼增长义故。】

    这里所说的“意识”那实实在在是说的第六意识。不过这意识可分为两种,一是同时意识,又叫五俱意识,还有叫明了意识;一是独头意识。如果和前五识同时缘境者,那就叫做“同时意识”;假若不和前五识同起者,那就叫做“独头意识”。

    这里所讲的意识就是六粗中的相续识。它是依着凡夫的执着,越转越深,或执为我是有主宰,或执是我所有的物;前者是执为根身,后者是执为器界;一切法上生起种种妄执,随一切的事物上,用种种攀缘心,去分别六尘的境界,这就叫做“意识”。因为它能够分开来帮忙前五识起作用,所以(P057)叫做“分离识”,也就是“同时意识”。又因为它离开了前五识,也能够有独起的作用,所以又叫做“独头意识”。这个染污意识是依托我见和我爱,增长许多烦恼,所以叫做“染污意识”。

    【依无明熏习所起识者,非凡夫能知,亦非二乘智慧所觉。谓依菩萨,从初正信发心观察;若证法身,得少分知;乃至菩萨究竟地,不能尽知,唯佛穷了。】

    前面是说明染法生起之因缘,以下是讲净法生起之因缘。现在再把染法生起的意义说一说:设若是依托无明熏习所生起的“阿赖耶识”,这个道理是很深,当然不是凡夫和二乘的智慧所能知道,因为凡夫和二乘只能知道前六识的境界,七、八二识,未梦见在。要依托菩萨根性的人,从最初发起正信去观察赖耶微细的境界,设若证到初地以上的法身菩萨,方能得少分知,因为他破了一分无明,而显现一分法身。就是到了十地菩萨,还是不能够尽知,因为他还有一分无明没有破尽,要到佛果的地位,把一切无明统统破了,才能究竟啊!(P058)

    【何以故?是心从本已来,自性清净而有无明,为无明所染,有其染心;虽有染心,而常恒不变;是故此义唯佛能知。所谓心性常无念故,名为不变。以不达一法界故,心不相应,忽然念起,名为无明。】

    这一段是要说明这阿赖耶识甚深的道理,为甚么凡夫和二乘不知,就是菩萨还不能究竟的明了所以然。现在先来征问;为甚么佛能够究竟明了阿赖耶识的道理呢?答:众生这个真心从无始以来本来是清净,因为套上了一件无明的外衣,以致没有显现。这“真如”和“无明”都是无始以来本有的,好像矿中的“金”和“砂”,是没有先后的。真心既被无明所熏染,于是才有染心的阿赖耶识。然而要知道,外面虽有染心盖覆,而内在的真心还是常恒不变。这个道理别人都不知道,唯有佛陀才能究竟明了,所谓“欲知山下路,须问过来人”。由此就可得到以下两种结论:(1)真心的体性是恒常没有丝毫的妄念,这就叫做“其体不变”。(2)因为众生不能了达真心的平等法界,它的相状完全同真心不相应,所以忽然生起了妄念,这就叫做“无(P059)明”。

    【染心者有六种。云何为六?一者,执相应染,依二乘解脱,及信相应地远离故。】

    以下是说明转染成净之次第,分为六种:第一种叫做“执相应染”。甚么叫做“执相应染”呢?“执”就是六粗中的执取相和计名字相,“染”就是染污,“相应”就是能念之心和所念之境相符执着。这个执取相和计名字相要到甚么时候才断呢?要到阿罗汉、辟支佛的极果,以及十信满心、十住菩萨才断了。因为他们都是破了“我执”,断了“烦恼障”的原故。

    【二者,不断相应染,依信相应地修学方便,渐渐能舍,得净心地究竟离故。】

    第二种叫做“不断相应染”。甚么叫做不断呢?“不断”就是“相续相”,它是依着“苦”、“乐”等境,念念不舍,相续执持,是分别起之法执,要到初地菩萨才断了。老实说,从十住以去,要经过十行、十回向、四加行,慢慢用种种方便去修学,一到了净心地,破了一分无明,见到了一分真理,才(P060)可以叫做究竟离了这个相续染。

    【三者,分别智相应染,依具戒地渐离,乃至无相方便地究竟离故。】

    第三种是“分别智相应染”。甚么叫做分别智呢?就是六粗头一个“智相”。它是依托妄境而去分别,所以弄得下面去相续执取。要从二地菩萨起,直到第七地菩萨才断除了。在七地以前用功观察的时候,有相观多,无相观少。到了第七地,完全是用无相观,所以叫做“无相方便地”。

    【四者,现色不相应染,依色自在地能离故。】(P061)

    第四种是“现色不相应染”。甚么叫做现色呢?就是三细中第三种“境界相”,这境界完全是无中生有,由妄见而生。它也算是染污法,不过它还没有发现出来,还在赖耶识中,心境还没有相对,所以叫做“不相应”。它是由根本无明而熏动净心,所以妄现境界,要到第八地菩萨才能断了。因为他能够变瓦砾而成黄金,所以叫做“色自在”。

    【五者,能见心不相应染,依心自在地能离故。】

    第五种是“能见心不相应染”。甚么是能见心呢?就是三细中第二种“能见相”。它是由无明熏真心而生妄见,至九地菩萨方断。因为他能变浊世成净土,随心转变,所以叫做“心自在”。

    【六者根本业不相应染,依菩萨尽地,得入如来地能离故。】

    第六种是“根本业不相应染”。甚么叫做根本业呢?业是动作的意思。根本,是由根本无明的原故,所以妄心才会妄动;因是根本上妄动,故名为“根本业”,就是三细中第一种“无明业相”。要到十地菩萨以后,金刚喻定进入如来妙觉的时候,才能最后断了这生相无明,名为成佛。

    【不了一法界义者,从信相应地观察学断,入净心地随分得离,乃至如来地能究竟离故。】

    甚么叫做“不了一法界义”?就是众生因为有了无明不觉的原故,所以不明了真如法性是平等无差别的,所以叫做“法界”。这裹有三个次第,第一是“相似觉”,从初住至初地,所以说“从信相应地观察学断”;第二是“随分觉”,从二地至九地,所以说“入净心地随分得离”;第三是“究竟觉”,(P062)那就是如来地了,所以说“乃至如来地能究竟离故”。

    【言相应义者,谓心念法异,依染净差别,而知相缘相同故。】

    这里是解释相应和不相应。现在先解释相应,怎样叫做相应呢?就是能念的心和所念的法,虽然是不同,但是心境是相对的,同时染净差别的境界是分别得清清楚楚,所以叫做“相应”。又说“心”是心王,“念法”是心所,所以叫做异。王、所虽异,缘、境同时,所以才叫做“相应”。

    【不相应义者,谓即心不觉,常无别异,不同知相缘相故。】

    上面是解释相应,现在再来解释怎样叫做不相应。不相应的意义,就是这“三细”的境界,尚在赖耶识中,能缘的心和所缘的境尚且未分,所以叫做“不相应”。又说“王”“所”既然未分,当然不同时缘境,所以才叫做“不相应”。

    【又染心义者,名为烦恼碍,能障真如根本智故。无明义者,名为智碍,能障世间自然业智故。】

    这里是说明两种障,一是“烦恼障”,一是“所知障”。烦恼障是障甚么?(P063)它是能障真如的根本智。真如本来是平等,没有能所,因为有了阿赖耶识的染污心,所以在无差别之中而分出有差别的能所,所谓能见之心与所见之境;妄心妄境,如一目有病,妄见空花,所以叫做“障根本智”。

    所知障是障甚么?它是能障后得智。因为宇宙万有事事物物,但有一法皆应可了知,然而所以不知者,因为智慧不够,或者有一点小慧,坐井观天,在佛经上叫做“劣慧”;或世智辩聪障碍深入大乘的佛法,所以叫做“智障”,前面叫做“障真谛”,后面叫做“障俗谛”。

    【此义云何?以依染心,能见、能现,妄取境界,违平等性故。以一切法常静,无有起相;无明不觉,妄与法违,故不能得随顺世间一切境界种种知故。】

    以下是说明烦恼碍和智碍的状况,这意义是怎样说法呢?因为烦恼障是由阿赖耶识的染污心,而生起能见的心和所见的境,去妄取彼此的境界,这就违背了真如的平等性。至于智障他是不知道一切法本来是常住寂静的,那里还有甚么生灭?但是因为无明不觉,妄与一切法相违,所以不能够(P064)随顺世间一切境界种种都能够知道,这就是智慧下劣,没有证到“差别智”啊。

    【复次,分别生灭相者,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粗,与心相应故。二者,细,与心不相应故。又粗中之粗,凡夫境界。粗中之细及细中之粗,菩萨境界。细中之细,是佛境界。】

    上面所说的是生灭因缘,现在再来说说生灭的相状。也要分两种来说,那两种呢?一种是粗,一种是细。粗相是心境相对,容易觉察,也就是前面所讲的四种粗惑,与心相应;细相是心境没有相对,不容易觉察,也就是前面所讲的三种细惑,与心不相应。在这粗细两种相之中又分为四种,第一种是粗中之粗,那是凡夫的境界,就是六粗之中的执相应染。第二种是粗中之细和第三种细中之粗,那是菩萨境界,也就是六粗的不断相应染和分别智相应染,以及三细中的现色不相应染和能见心不相应染。第四种细中之细,那是佛陀的境界,也就是三细中第一种根本业不相应染。

    【此二种生灭,依于无明熏习而有,所谓依因依缘:依因者,(P065)不觉义故;依缘者,妄作境界义故。若因灭,则缘灭。因灭故,不相应心灭;缘灭故,相应心灭。】

    现在我们要研究这粗细两种生灭,究竟是从何而有。推根究底要归于无明熏习,“依因”“依据”而有。甚么叫做依因呢?就是平常说的“无明不觉生三细”。甚么叫做依缘呢?也就是平常说的“境界为缘长六粗”。也就是论文上说的:“依因者,不觉义故;依缘者,妄作境界义故。”明白了这个道理,就知道设若因如果灭了,那末,缘当然也就会同时灭了;根如果坏了,枝叶当然也会枯萎。明白了这个道理,就知道无明的因灭掉了,那么,前面的三细不相应心当然会灭了。境界的缘灭掉了,那么,后面的六粗相应心也就会灭了,这是科学上的一个“因果定律”。

    【问曰:若心灭者,云何相续?若相续者,云何说究竟灭?答曰:所言灭者,唯心相灭,非心体灭。如风依水而有动相,若水灭者,则风相断绝,无所依止;以水不灭,风相相续;唯风灭故,动相随灭,非是水灭。无明亦尔,依心体而动,(P066)若心体灭者,则众生断绝,无所依止;以体不灭,心得相续;唯痴灭故,心相随灭,非心智灭。】

    上面这一段问答和法喻,我们研究佛学的人是要特别的注意,因为是学佛的人一件很重要的事。问的意思就是这样说:设若心体真是灭了的话,那么,为甚么又说相续呢?既然说是相续,那么,为甚么又说是究竟灭呢?因为这两件事是不能相容的矛盾律啊。

    试看他答得真巧妙!我所说的灭但是心的生灭相上说灭,并不是说心的不生不灭体性也有生灭啊!这道理你如果不懂,可以说个譬喻:譬如风的话,它是依托水才有动相,设若水也灭了的话,那么,风相自然就断绝了,因为它没有依托的地方啊。但是,水性完全没有断灭,所以风相照常是相续的;可见是风灭了的原故,动相当然随着它灭,并不是水也跟着风一齐灭掉了。这譬喻如果真是懂了的话,那么,无明的风也是这样,它是依托心体而动的,设若心体也断灭了的话,那么,众生岂不是也断绝了?因为没有心体去依托啦。但是,心体既然没有断灭,所以心相可以相续。最后的结论是:(P067)愚痴的无明灭掉了,心的生灭相当然停止了它的作用,并不是连心的光明无漏智也跟它灭掉了,它是巍巍不动的。

    【复次,有四种法熏习义故,染法净法起不断绝。云何为四?一者,净法,名为真如。二者,一切染因,名为无明。三者,妄心,名为业识。四者,妄境界,所谓六尘。】

    现在再来讲讲四种法的熏习义,无论是“染法”或“净法”,才生起不至于断绝。那四种呢?第一种叫做“净法”,那就是真如的佛性。第二种叫做“一切染因”,那就是不觉的无明。第三种叫做“妄心”,那就是阿赖耶的业识。第四种叫做“妄境界”,那就是色声香味触法的六种染尘。

    【熏习义者:如世间衣服,实无于香,若人以香而熏习故,则有香气。此亦如是:真如净法,实无于染,但以无明而熏习故,则有染相。无明染法,实无净业,但以真如而熏习故,则有净用。】

    如果不懂熏习的道理,可先来说个譬喻给你听。好像世间上人的衣服本(P068)来是没有香气,设若有一个人用香水常常去洒在上面,那么,自然就会有香气。这个譬喻如果懂了的话,“真如”和“无明”互相熏习,也就是这样。因为真如本来是清净的东西,实在是没有丝毫的染污,但是,因为常常有了无明去熏习,所以才有染污的相状。反过来说,无明的染法实在也是没有净业,但是,又因为有了真如去熏习,所以又有清净的业用。假使没有“无明”来熏习,我们也就不会来做众生。反过来说,如果没有“真如”去内熏,我们也就永远不能够成佛。这道理是很要把它弄清楚啊!

    【云何熏习起染法不断?所谓以依真如法故,有于无明。以有无明染法因故,即熏习真如;以熏习故,则有妄心。以有妄心,即熏习无明;不了真如法故,不觉念起,现妄境界。以有妄境界染法缘故,即熏习妄心;令其念着,造种种业,受于一切身心等苦。】

    上面这一大连串读起来真有兴趣!这里先说染污的熏习。怎样熏习才生起染污法不断呢?就是说,最初还是要依托真如,才有无明。这真如同无(P069)明都是无始,没有谁先谁后,好像矿中金同沙一样。平常说“妄依真起”,不可说“真能生妄”。譬如空花,只可说“花依空现”,不可说“空能生花”。真如本来清净,因为有了无明的染法去熏习真如,虽然不能作“亲因缘”,但是,也可作“增上缘”。因为有了无明常常去熏习的原故,就把好好的真心,而变成了妄心。这妄心就叫做阿赖耶识,也就是开头所说的“生灭与不生灭和合”所成的。老实不客气讲啊,无明既然可以熏习真如,那么,妄心也可以熏习无明。好像你既然可以忤逆父亲,那么,你的儿子当然也可以忤逆你,所谓“檐前滴水,点点无差”。总而言之,病在不明了“真如”是“人人本具”的原故,所以“不觉妄念”生起,而现出许多的“虚妄的境界”,上面就叫做“无明不觉生三细”。现在又因为有了虚妄的境界,就成了染污法的助缘,又反过来去熏习妄心,所谓“一代不如一代”啊!这样一来,令其念念执着,既已起惑,当然造业,那裹有不受果报的呢?这“惑、业、苦”三道的生死流转,无始无终,轮回不息。这是佛学上的“缘起正理”,并没有一个创造者或主宰者于其中执政啊。(P070)

    【此妄境界熏习义则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增长念熏习,二者,增长取熏习。妄心熏习义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业识根本熏习,能受阿罗汉、辟支佛、一切菩萨生灭苦故。二者,增长分别事识熏习,能受凡夫业系苦故。无明熏习义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根本熏习,以能成就业识义故。二者,所起见爱熏习,以能成就分别事识义故。】

    这里有三种熏习义,第一种是“境界熏习义”,第二种是“妄心熏习义”,第三种是“无明熏习义”,而每种之中又各分二种。境界熏习义有那二种呢?第一种叫做“增长念熏习”,什么叫增长念熏习呢?就是说,这阿赖耶的业识因为有了虚妄境界资熏的力量,就能够增长意识中的微细分别,也就是智相和相续相两种法执的分别。第二种叫做“增长取熏习”,什么叫做增长取熏习呢?就是增长前五识事识中的粗分别,也就是执取相和计名字相两种我执,见和爱两种烦恼。

    妄心熏习义也有两种,第一种叫做“业识根本熏习”,就是说,这阿赖(P071)耶的业识去资熏根本无明,不能离开妄念,对于无明和真如之理迷惑了;它们所执着的法相以为是真实不妄,所以能令阿罗汉、辟支佛以及一班菩萨,去受“变易生死”的苦恼。第二种叫做“增长分别事识熏习”,就是说,资熏见和爱两种无明,它们不明了一切境界统统都是不实,去分别执取,因此,所以去起惑,造业,而随业受报,这就是一般凡夫所受“分段生死”的苦报。什么叫做“变易生死”?就是“进化生死”。什么叫做“分段生死”?就是“轮回生死”。

    无明熏习义也有两种,第一种叫做“根本熏习”,就是说,因不觉所以心动,因心动所以造业,因造业所以受报,这就是前面所说的“生灭与不生灭和合,就名为阿赖耶识”。第二种叫做“所起见爱熏习”,这就是所起的分别我执和俱生我执种种熏习,妄生执着,而成就第六意识的分别事识。

    【云何熏习起净法不断?所谓以有真如法故,能熏习无明;以熏习因缘力故,则令妄心厌生死苦,乐求涅槃。以此妄心有厌求因缘故,即熏习真如。自信己性,知心妄动,无前境界,(P072)修远离法;以如实知无前境界故,种种方便,起随顺行,不取不念,乃至久远熏习力故,无明则灭;以无明灭故,心无有起;以无起故,境界随灭;以因缘俱灭故,心相皆尽,名得涅槃,成自然业。】

    谁要了生脱死,只要把上面这一段看了,也就很容易明白。怎样熏习就可以生起净法不断呢?就是说,因为有了真如的东西,所以就能够常常去熏习无明;因为有了真如熏习无明的力量,所以能令妄心厌离生死的苦恼,去要求涅槃的快乐。

    又因为有了妄心厌离生死,欣求涅槃的缘故,因此又常常去熏习真如。工夫久了,最后自己能相信有真如佛性,才知道我们日用之中,所动的都是妄心;除了妄心分别之外,那里有实在的外境?由此,就可以修一切远离的方法,这是甚么原故呢?就是因为它能够照它真真实实的了知没有前面的五尘境界,修种种方便,而生起随顺的功行;对于一切境界不去执取,也不去忆念。能够这样一直的做下去,久远久远的熏习力就会把无明灭掉了。无(P73)无明既然灭了之后,妄心也就不会生起,妄心既然不生起,而一切虚妄的境界自然也会消灭。这“无明的因”和“境界的缘”统统都灭掉了,“心的生灭幻相”自然会没有了,这样就叫做得了“不生不灭的涅槃”,成了一种“自然的快乐”。

    设若依他的位次排起来的话,就是:自信己性,当十信位。知心妄动,无前境界,当十住位。修远离法,当十行十向位。如实了知无前境界,当初地位。行种种方便而度众生,当二地至九地位。起随顺行,无执取与计名等念,当十地至佛果位。又,无明灭,心无有起,是灭前三种“相应染”。以无起故,境界随灭以下,是灭后三种“不相应染”,即“三细”也,如文可知。

    【妄心熏习义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分别事识熏习,依诸凡夫,二乘人等,厌生死苦,随力所能,以渐趣向无上道故。二者,意熏习,谓诸菩萨发心勇猛,速趣涅槃故。】

    这“妄心熏习”四字我们倒要很留意,并不可一概而论,统统都是不好。(P074)若妄心熏无明,那是加增无明之力,而令众生流转生死。若妄心熏真如,那是加增真如之力,而令众生速得涅槃。现在所讲的是属于后一种。

    然而妄心熏习也有两种,第一种就是一班想修行的凡夫,以及一般已得圣果的二乘,他们不知道有“七识”和“八识”,都是以第六的“意识”(叫做“分别事识”)去用功。他们都看到轮回生死是很苦的,发起一种厌离心,随各人的能力,广修福德智慧,慢慢也可以证到无上的佛果,这是属于渐进的。第二种是一类菩萨根性,他们发心是非常的勇猛精进,都是以前面“五意”(叫做“三细二粗”)来熏习,所以趣向涅槃是很快的。

    【真如熏习义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自体相熏习,二者,用熏习。自体相熏习者,从无始世来,具无漏法,备有不思议业,作境界之性。依此二义,恒常熏习,以有力故,能令众生厌生死苦,乐求涅槃,自信己身有真如法,发心修行。】

    现在再说到真如熏习的意义,也有二种,第一种叫做“自体相熏习”。甚么叫做“自体相熏习”呢?自体就是真如的理体,自相就是真如体上的智(P075)相;从体起智,由智照体。这样的互相熏习,自从无始以来,就具足无漏的法性,并且完备了不可思议的业用,来作观智所缘之境。依这境、智两种熏习的意义,所以有了力用,能令众生厌离生死的苦恼,而要求涅槃的快乐,自己相信本身就具有真如法性,所以发心修行。

    【问曰:若如是义者,一切众生悉有真如,等皆熏习,云何有信、无信,无量前后差别?皆应一时自知有真如法,勤修方便,等入涅槃。答曰:真如本一,而有无量无边无明,从本已来,自性差别,厚薄不同故。过恒沙等上烦恼,依无明起差别;我见爱染烦恼,依无明起差别;如是一切烦恼,依于无明所起,前后无量差别,唯如来能知故。】

    这里有一个问答很有趣,问的意思就是说:设若照上面这样说“一切众生都有真如”,每人都可以同等的熏习,照这样说起来,人人都要一样才对,为甚么有相信的,又有不相信的呢?无量无边种种差别的不同呢?都应当大家同一个时候自己知道有真如这样东西,来精勤修习利益众生的种种方(P076)便,同等证入佛的大涅槃才对啊。

    试看他答得多巧妙啊!不错,真如本来是一样有,那里知道同时也有无量无边的无明呢?从无始已来,一切众生各各的根性也有差别,而业障也有厚薄不同啊。我们那里知道,超过恒河里面的沙以上的烦恼,这是依无明生起种种的差别;还有“我见”和“贪”、“爱”种种烦恼,也是依无明生起的差别。因此,我们就知道了,这样的许多烦恼都是依托无明生起的,所以前前后后有无量无边的差别,唯有如来才能够知道。除佛之外,谁也不能够知道啊!

    【又诸佛法,有因有缘,因缘具足,乃得成办。如木中火性,是火正因,若无人知,不假方便,能自烧木,无有是处。众生亦尔,虽有正因熏习之力,若不遇诸佛菩萨善知识等以之为缘,能自断烦恼入涅槃者,则无是处。若虽有外缘之力,而内净法未有熏习力者,亦不能究竟厌生死苦,乐求涅槃。若因缘具足者,所谓自有熏习之力,又为诸佛菩萨等慈悲愿(P077)护故。能起厌苦之心,信有涅槃,修习善根。以修善根成熟故,则值诸佛菩萨示教利喜,乃能进趣向涅槃道。】

    这里有一个譬喻,说明佛法所说的要有“因”、“缘”具足,方得成办。譬如木中火性,才是火的正因。但是,木中虽有火性,设若没有人知道裹面有火性,又不假借一种方便,或钻木,或燃木,而木头自己能出火烧木吗?那决定没有这个道理。

    这个譬喻如果真明白了的话,那么,众生也是这样,一方面固然要众生具有真如佛性向内熏习之力,然而设若不遇到诸佛菩萨及一切善知识等,来作助缘,同他们开示指导,说一切众生都有佛性,都可成佛,教导许多法门,劝他们修习,都可以达到成佛的目的。设若不是这样,众生能自己来断烦恼、证涅槃的话,也决定没有这个道理。同时还有一件事情要知道:设若虽然有外缘之力,而裹面真如的净法本身没有熏习,这样也不能究竟厌生死苦,来乐求涅槃。明白了这个道理,就知道设若“因”“缘”都已具足,真如本性自己熏习的力量,又能诸佛菩萨等慈悲的愿力来护持,然后才能生起(P078)厌苦之心,信有涅槃,来修习善根。因为修习善根成熟的原故,所以又能值遇到诸佛菩萨来开示教导,利益一切而令众生欢喜,才能前进趣向涅槃的道路。上面这一大段都是解释第一种“自体相熏习”的道理,现在再来谈谈“用熏习”吧。

    【用熏习者,即是众生外缘之力。如是外缘有无量义,略说二种,云何为二?一者,差别缘,二者,平等缘。差别缘者,此人依于诸佛菩萨等,从初发意始求道时,乃至得佛,于中若见若念,或为眷属父母诸亲,或为给使,或为知友,或为怨家,或起四摄,乃至一切所作无量行缘;以起大悲熏习之力,能令众生增长善根,若见若闻,得利益故。】

    前面说的“自体相熏习”,现在来说“用熏习”。甚么叫做“用熏习”呢?这就是众生的外缘之力。但是外缘虽然是很多,如果把它束起来说,可分为两种,第一种是“差别缘”,第二种是“平等缘”。怎样叫做“差别缘”呢?就是这一类众生,依托诸佛菩萨等,自从最初发心求佛道的时候起,一直到(P079)成佛的时候止,在这中间或者同诸佛菩萨见过了一回面,或者念过了一次,或为眷属、父母、诸亲,或为给使的用人,或为知己的朋友,或为冤家仇人,或者做过了布施、爱语、利行、同事四摄法的人,乃至一切所作无量无边的行缘,以生起大慈大悲熏习的力量,能生起善根,令众生增长慢慢成就,或者看见,或者闻到名字,都可以得到利益。

    【此缘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近缘,速得度故。二者,远缘,久远得度故。是近远二缘,分别复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增长行缘,二者,受道缘。】

    讲到“差别缘”,也有二种,第一种叫做“近缘”,马上就可以得度。第二种是“远缘”,那是要很久远的时间才可以度脱。在这近、远两种缘中分开来又有两种,第一种叫做“增长行缘”,意思就是增长菩萨的方便行缘。第二种是“受道缘”,那是由方便接受佛道而入正理。

    【平等缘者,一切诸佛菩萨,皆愿度脱一切众生,自然熏习,恒常不舍。以同体智力故,随应见闻而现作业。所谓众生依(P080)于三昧,乃得平等见诸佛故。】

    上面所说的都是诸佛菩萨各各不同的“差别缘”,现在来说诸佛菩萨的“平等缘”。甚么叫做“平等缘”呢?就是说,一切诸佛菩萨他们的“愿力”都是要度脱一切众生,自然去熏习而恒常不舍。因为诸佛菩萨是了达“生”、“佛”一体,因同体的“智力”,所以能够随一切众生应见应闻的,而诸佛菩萨就现身同他们说法。这样说起来,就是众生依各人的“定力”,才能够平等一样见佛。

    【此体用熏习,分别复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未相应,谓凡夫、二乘、初发意菩萨等,以意、意识熏习,依信力故而修行。未得无分别心,与体相应故;未得自在业修行,与用相应故。】

    前面讲的“体用熏习”设若对机说起来,又分二种,第一种是前面的三贤菩萨以及二乘和凡夫,他们都是以第六识去修行。他们的长处就是信力,但是不能观察七、八二识。根本智的体既没有证到,后得智的业用当然没有(P081)显现,所以叫做“未相应”,就是未与真如的理体相应。

    【二者,已相应,谓法身菩萨,得无分别心,与诸佛智用相应。唯依法力自然修行,熏习真如,灭无明故。】

    上面说的是未相应,现在来说已相应,“已相应”是甚么呢?就是说的法身菩萨。甚么叫做“法身菩萨”?就是初地以上的菩萨,都证到了真如法性,他们都是以法性为身,所以叫做法身菩萨。因为登地以上的菩萨他们已证到了无分别的根本智,所以同诸佛的智用可以相应。他们都是依托证到了法性平等之力,而自自然然不加勉强,无功用行去修行,用根本智去熏习真如的理,无明自然也就不能存在。到这时可以同诸佛的体用平等相应,而广度有情啊。

    【复次,染法从无始已来,熏习不断,乃至得佛,后则有断。净法熏习,则无有断,尽于未来。此义云何?以真如法常熏习故,妄心则灭,法身显现,起用熏习,故无有断。】

    前面所说的是染熏净习义,现在来说染法有尽而净法不尽。复次,现在(P082)再来说说无明的染法,它是从无始已来,一向就熏习不断,一直要到成佛的时候,才会完全断了。至于真如的净法,它虽然也有熏习,然而一直到了成佛,它还是照常的熏习,尽未来际,是永远的不断。这是甚么原因呢?因为真如的净法是恒常的熏习,所以妄心一灭,而法身就会显现;因为从初地菩萨以后,他们都是随顺法性修习,所以无始无终,是没有间断的。

    【复次,真如自体相者,一切凡夫、声闻、缘觉、菩萨、诸佛,无有增减,非前际生,非后际灭,毕竟常恒;从本已来,性自满足一切功德。所谓:自体有大智慧光明义故,遍照法界义故,真实识知义故,自性清净心义故,常乐我净义故,清凉不变自在义故,具足如是过于恒沙不离、不断、不异、不思议佛法,乃至满足无有所少义故;名为如来藏,亦名如来法身。】

    上面把立义分中的“是心生灭因缘相”一段讲完,以下再讲“摩诃衍自体相用三大之义”。现在先说“体相”:我们要先明白:真如的体相,一切凡(P083)夫、声闻、缘觉、菩萨以及诸佛都是没有增减,过去既然不生,未来当然不灭,究竟是恒常的。从无始已来,它的自性就满足一切功德:

    第一种是因为它本觉智慧的光明,能常常照了一切,所有的无明惑染都不能遮障,这叫做“自体有大智慧光明义”。

    第二种就是无论它的方便智和真实智,若理性,若事相,都是双照,没有不穷尽透彻的,所以叫做“遍照法界义”。

    第三种就是因为智慧照了一切法的时候,丝毫都没有颠倒,了知心外无一法可得,万法都是唯心所现,所以叫做“真实识知义”。

    第四种就是因为真如本体,是永远离开了一切染污和障碍的垢秽,所以叫做“自性清净心义”。

    第五种就是真如自性不会迁移,也不会变坏。并且离了“分段生死”和“变易生死”两种苦恼,能够得大自在;无论是“烦恼障”和“所知障”统统都断尽了,所以叫做“常乐我净义”。

    第六种就是能够永离一切的热恼,不被生、住、异、灭四相所迁变,业(P084)障亦不能系缚,所以叫做“清凉不变自在义”。

    这还是略说几种而已,设若真是完全说起来的话,那真是还要超过恒河沙数的功德。试看:真如的体相它是不离的,并且是常恒相续不断的,平等一味没有异相,染净无二,性相融通。这种道理当然是不能用心去思,用口去议,只好总说一句“满足一切胜义”罢了。设若依真如本具的德相上来说,因为凡夫日用不知,只好叫“如来藏”,就是如来的宝藏裹面藏了有如来。这是约凡夫在缠的方面说,设若在诸佛出障圆明方面上讲,那又叫做“法身”。试问“如来藏”和“法身”有甚么地方差别?从相上说,叫“如来藏”;从体上说,叫“法身”。其实是一体,不过是“在缠”和“出缠”的分别。

    【问曰:上说真如其体平等,离一切相,云何复说体有如是种种功德?答曰:虽实有此诸功德义,而无差别之相,等同一味,唯一真如。此义云何?以无分别,离分别相,是故无二。】

    这里有一个问答,问的意思就是说:前面你不是说过了真如的体性,是平等平等,离开一切相的,为甚么现在又说前面这许许多多的差别的功德(P085)呢?答的意思更为巧妙!就是说:不错,功德实在虽然有这样多,然而还是没有差别之相,是平等一味。因为同是一个真如,既然同是真如,当然是没有差别,既然没有差别之相,所以叫做无二。这道理你如果不懂,可说两个譬喻给你听。譬如波浪的相,虽然是有大小起落的不同,然而水的湿性是没有两样的啊。又好像黄金的器物,虽然是有种种不同,钗钏瓶盘,而金性还是一样的啊。“真如”的体相也就是这样。

    【复以何义得说差别?以依业识生灭相示。此云何示?以一切法,本来唯心,实无于念。而有妄心,不觉起念,见诸境界,故说无明。心性不起,即是大智慧光明义故。若心起见,则有不见之相,心性离见,即是遍照法界义故。若心有动,非真识知,无有自性,非常、非乐、非我、非净,热恼衰变,则不自在,乃至具有过恒沙等妄染之义。对此义故,心性无动,则有过恒沙等诸净功德相义示现。若心有起,更见前法可念者,则有所少。如是净法无量功德,即是一心,更无所(P086)念,是故满足,名为法身如来之藏。】

    这一段文,我们一看就知道,就是把前面所说过的意义,正反两面来说明。先来说一个问题:你前面既然说真如是平等性,那么,又有甚么意义而说有种种差别呢?

    答覆这个问题,就是说,因为阿赖耶的业识生灭相来显示的,怎样显示法呢?因为一切法本来是没有,完全是众生的真心所现,实在是没有丝毫的妄念;后来因为有了这阿赖耶识的妄心,所以在不知不觉中就起了妄念。有了妄念,就生起了妄见,然后才见种种妄境,所以叫它是“无明”。假定心性不起妄见,这当然就是大智慧的光明义。

    设若心中起了一种妄见,那所见的都是幻境,如翳目见空花一样,全是虚假,而真实的境界他当然是见不到的。如果心性能离开妄见,这就是前面所说的“遍照法界义”啊!

    设若心中动了妄念,那他的知见就不是真实,因为他所见的境界都没有自体,既然不是常,并且又是苦;既不是真我,当然是不清净,种种的热恼(P087)衰变,那里有丝毫的自在呢?其实说也说不尽,只好总说一句:超过恒河裹面的沙数以上的染污。因为对于这种意义说法,假使心性不动妄念,那就有超过恒河沙数以上的功德相义来示现。

    若心又起了妄念,看见前面一切幻境,那又不能遍知法界,只能看见一少部分的幻境。由此我们就知道,一切净法无量无边的功德完全是一种真如心所现的影子,再没有其他的妄念夹杂在其中,因此,一切功德统统都满足了,所以才叫做“法身如来之藏”。

    【复次,真如用者,所谓诸佛如来,本在因地,发大慈悲,修诸波罗密,摄化众生,立大誓愿,尽欲度脱等众生界,亦不限劫数,尽于未来,以取一切众生如己身故,而亦不取众生相。此以何义?谓如实知一切众生及与己身,真如平等无别异故。以有如是大方便智,除灭无明,见本法身,自然而有不思议业种种之用,即与真如等,遍一切处。又亦无有用相可得,何以故?谓诸佛如来,唯是法身智相之身。第一义谛,(P088)无有世谛境界,离于施作;但随众生见闻得益,故说为用。】

    上面讲的是“真如体相”,现在来讲“真如用”。真如的功用是怎样呢?就是说,诸佛如来从前在因地行菩萨道的时候,发起大慈大悲的心,来修行种种的波罗密行,去摄受教化一切众生;建立广大的誓愿,要把尽虚空遍法界所有的一切众生统统都度尽了,并且亦不限定多少劫数。总而言之,尽未来际,摄取一切众生同自己的身体一样,但是还要不取着众生的相状。

    这是甚么意义呢?因为能够真真实实知道一切众生同我自己的身体是一样,真如佛性是平等平等,没有一丝一毫的差别不同。因为有这样大方便的智慧,来除灭“无明”,得见本有的“法身”,自自然然有不可用心思和言说的种种业用,这就是“真如佛性等遍一切处”的证明。虽然是有这样大的用处,然而没有种种相状可得。

    这是甚么原因呢?就是说,诸佛如来唯是无相的“法身”同一切功德所成的“报身”,叫做“智相之身”。这是第一义的真谛,没有世俗谛的境界,当然是离开了种种有为的施作。不过,但是随顺一切众生,或见到佛的相(P089)好,或闻到佛的法音,就可以得益,所以叫做“用”。这个道理好像“皓月当空,千江皆印”。如果我们众生的心水清净了,菩提之影自然会显现的。

    【此用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依分别事识,凡夫、二乘心所见者,名为应身。以不知转识现故;见从外来,取色分齐,不能尽知故。】

    记得吗?现在所说的是“真如用”。然而此用又要分为二种,第一是凡夫和二乘人所见的佛,是“应化身”。因为不知道一切境界,都是各人自己六个识所变的“相分”,他们都是以为见从外来,取着一切六尘的概念,所以不能完全尽知。

    【二者,依于业识,谓诸菩萨从初发意,乃至菩萨究竟地心所见者,名为报身。身有无量色,色有无量相,相有无量好。所住依果;亦有无量种种庄严,随所示现,即无有边,不可穷尽,离分齐相。随其所应,常能住持,不毁不失。如是功德,皆因诸波罗密等无漏行熏,及不思议熏之所成就,具足(P090)无量乐相,故说为报身。】

    佛有三身,前面讲的是“应身”。现在来讲“报身”,也有两种,一是自受用报身,二是他受用报身。自受用是佛三大阿僧祗劫所修的功德所得的报酬,这种法乐唯有佛自己受用,等觉菩萨也不能知道佛的境界,所以叫做“自受用身”。他受用是菩萨的功德各各所见的不同,二地菩萨所见的和初地菩萨不同,等觉菩萨所见的和十地菩萨也是不同,所以叫做“他受用身”。

    现在要讲到第二种,他们所依托的识不是前六识的“分别事识”,乃是依托第八阿赖耶的“业识”所见。是甚么人见的呢?是从最初发菩提心的菩萨,初地乃至等觉菩萨,他们自心所见的,这叫做“他受用报身”。

    这种身色是无量,相也是无量,好更是无量,平常说的三十二相、八十种好,怎样及得上呢?不但正报如此,就是所住的依报,也是无量种种庄严,随所在都示现,那里有边际呢?当然是不可穷尽,也就没有一定的齐限,随其所应住的地方,都是常住不坏的。这样无量无边的功德都是六波罗密无漏的善行所熏生的,以及不可思议熏习成就的,这种相好具足无量无(P091)边,所以叫做“报身”。

    【又为凡夫所见者,是其粗色;随于六道各见不同。种种异类,非受乐相,故说为应身。】

    应化身有三种,一是“大化”,千丈之身;二是“小化”,丈六金身;三是“随类化”,如观音菩萨三十二应之类。所以凡夫所见的佛相是其粗色,随其天、人、阿修罗、畜生、饿鬼、地狱六道众生,所见的各各不同,而佛相也转变成了异类的苦相。好像畜生见佛和象一样,而提谓长者见佛又好像树神,所以知道六道众生见佛各各不同,这就是“应化身”。

    【复次,初发意菩萨等所见者,以深信真如法故,少分而见,知彼色相庄严等事,无来无去,离于分齐。唯依心现,不离真如。然此菩萨犹自分别,以未入法身位故。若得净心,所见微妙,其用转胜,乃至菩萨地尽,见之究竟。若离业识,则无见相。以诸佛法身,无有彼此色相迭相见故。】

    这里分做三类:(1)地前菩萨,所谓十住、十行、十回向三资粮四加行的(P092)菩萨,他们所见的佛相。因为他们深信真如法性,所以知道佛的色相庄严等事,都是无去无来,那里还有甚么大小的齐限?都是依托自己的真心所现,怎样离开得真如?然而地前的菩萨还是有分别心,因为没有登地证入法身。(2)初地菩萨能够分身一百个世界去作佛,那所见的佛身真是相好微妙。(3)菩萨地尽,就是等觉菩萨,那才能够究竟见佛圆满的相好。设若到了业识通通都尽了,能够摄相归性,唯一平等的法性身那里还见得有甚么差别呢?

    【问曰:若诸佛法身离于色相者,云何能现色相?答曰:即此法身是色体故,能现于色。所谓从本已来,色心不二,以色性即智故,色体无形,说名智身。以智性即色故,说名法身,遍一切处。所现之色,无有分齐。随心能示十方世界,无量菩萨,无量报身,无量庄严,各各差别,皆无分齐,而不相妨。此非心识分别能知,以真如自在用义故。】

    这里假设一个问答,问曰:设若照你上面这种说法,一切诸佛的法身是离开了色相的话,那诸佛就是无相,既然是无相,那又怎样能够示现有色相(P093)呢?答曰:这个“法身”就是“色体”,为甚么法身就是色体呢?因为它能够现色。平常不是有一句话吗?所谓“从本以来,色心就是不二”,因为“色性”就是“智”啊!怎样色性就是智呢?色体能够用智慧去观察是无形,那不是“智身”是甚么?因为“智性”就是“色”,所以叫做“法身”。又,法性是普遍到一切法上去,试问所现之色,有没有齐限呢?随心能示现十方世界,菩萨无量,报身无量,庄严也是无量,各各都是不同,那里还有分齐呢?好像一室千灯,光光可以相照,不相妨碍啊。这一种事事无碍的境界,当然不是凡夫的心识能够分别了知,因为这是真如自在的功用。

    【复次,显示从生灭门,即入真如门。所谓推求五阴,色之与心,六尘境界,毕竟无念。以心无形相,十方求之终不可得。如人迷故,谓东为西,方实不转。众生亦尔,无明迷故。谓心为念,心实不动。若能观察知心无念,即得随顺入真如门故。】

    再来说说:我们切切不要误会,“生灭门”和“真如门”把它分成了两(P094)个。要想知道“真如门”,就在“生灭门”中显,不是离开了生灭门之外,有一个甚么真如门可得。须知水外无波,波能显水;金外无器,即器观金,生灭真如亦复如是。所以显示从“生灭门”,就可以悟入“真如门”。怎样可以悟入呢?我们只要用智慧去观察一下,推求这五阴的身体,色法和心法以及六尘的境界,它们本体上有妄念吗?当然是没有的。甚么原因呢?因为真心本来就没有形相,你就到十方世界去求它,也是求不到啊!所谓“觅心了不可得”。好像一个人,走到旷野中去,忽然间迷起来了,东南西北的方向都分不清楚,因此就把东方当做了西方,然而方向实在还没有转移,这方向就是比喻真心。我们众生就好像这样,因为被愚痴的无明所迷昧了,它把真心当做有妄念可动,其实真心那里会动呢?设若能够观察到真心本来是无念,那就可以随顺证入真如门啊。阅者至此,切须注意!

    【对治邪执者,一切邪执,皆依我见,若离于我,则无邪执。是我见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人我见,二者,法我见。】

    这种“我见”有二种,在五阴中计著有自在,有宰制之权衡,这叫做“人(P095)我见”;计着五蕴各有实性,这叫做“法我见”。以下是对治邪执的文。一切邪执都是依托我见而生起,设若离开了我见,邪执也就无从生起。这两种我见是初学大乘的人,因为迷教妄起,并不是外道所起的。

    【人我见者,依诸凡夫说有五种,云何为五?一者,闻修多罗说:“如来法身,毕竟寂寞,犹如虚空。”以不知为破着故,即谓虚空是如来性。云何对治?明虚空相是其妄法,体无不实,以对色故有,是可见相,令心生灭。以一切色法,本来是心,实无外色。若无外色者,则无虚空之相。所谓一切境界,唯心妄起故有;若心离于妄动,则一切境界灭,唯一真心,无所不遍。此谓如来广大性智究竟之义,非如虚空相故。】

    在二种我见之中先解释“人我见”从何而起?若依据凡夫方面说,分为五种原因。第一种就是:一般人听了佛经上说,佛的法身究竟是寂静的,好像虚空一样。因为他不知道,佛说法身同虚空相似,是破一般人的执着,他说虚空就是如来的智性。这一种执着的病到底用甚么方法去对治呢?对治(P096)的方法先要明白虚空的相是虚妄,虚空的体是不实在。怎样知道虚空的体是不实在的呢?因为虚空这个名字是对色法说的,既然是对色法说有,所以也是可见的,令心去分别“这是色法,这是虚空”;因为不知道一切色法,本来就是心所显现,除了自心之外,那里有什么实在的外色呢?明白了这个唯心所现的道理,当然就没有色法,既然没有外色,那也就没有与色法对待之虚空了。所以说,一切外面的境界都是因为自己的虚妄心去分别才有,设若离开了妄动的分别心,那一切外面的境界当然就会没有。到这个时候,唯是一个真心,这个真心是普遍在宇宙万有一切法上的,这就是“如来广大性智究竟之义”,怎样可以拿虚空来作比例呢?

    【二者,闻修多罗说:“世间诸法毕竟体空,乃至涅槃真如之法亦毕竟空。从本已来自空,离一切相。”以不知为破着故,即谓真如涅槃之性唯是其空。云何对治?明真如法身自体不空,具足无量性功德故。】

    第二种,就是闻到佛经上说:世间所有一切有为法,它的法体究竟是空(P097)寂的。不但世间是空,连出世间所说的真如性德和涅槃断德,这许多无漏的净法毕竟也是空啊!这种空不是现在才空,也不是死了坏了之后才空,是从本以来自性就是空,离一切相。因为不知道佛说这话时,他是为破除一般人的执着,所以说真如和涅槃的体性,都是空寂。那么,怎样去对治这病呢?要明白,真如涅槃体性上妄念染污法虽然是不可得,然而真如涅槃自体上的无量无边性功德还是照样具足的。

    【三者,闻修多罗说:“如来之藏无有增减,体备一切功德之法。”以不解故,即谓如来之藏,有色、心法自相差别。云何对治?以唯依真如义说故;因生灭染义示现说差别故。】

    第三种,他闻到佛经上说:如来藏真心中,在圣不增,在凡不减,真如之体就备具一切功德之法。因为他们不能了解佛说的原故,他就说如来藏真心上,实在有甚么色法和心法,体的自相和义的差别。怎样去对治这种执着呢?只要知道只有一个真如的体义,再没有其他染污和清净的差别。说染污,说清净,那都是对待的名词,与真如法是不相应的。(P098)

    【四者,闻修多罗说:“一切世间生死染法,皆依如来藏而有,一切诸法不离真如。”以不解故,谓如来藏自体,具有一切世间生死等法。云何对治?以如来藏从本已来,唯有过恒沙等诸净功德,不离、不断,不异真如义故。以过恒沙等烦恼染法,唯是妄有,性自本无,从无始世来未曾与如来藏相应故。若如来藏体有妄法,而使证会永息妄者,则无是处故。】

    第四种,闻到佛经上说:一切世间上所有生死的染污法都是依托如来藏真心而有,说一切诸法,都不能离开真如而有。因为他不了解佛所说的原因,所以他说如来藏真心的自体,就具有一切世间生死等染污法。怎样对治这种错觉呢?因为真心的如来藏,从本已来,只有超过恒河沙等清净的功德,这功德和真如是不离,不断,不异的。因为一切烦恼的染污法唯是虚妄而是,本性是没有,从无始以来,就和真心相反的。设若真心体上也有虚妄的东西,而能够使它证真会实,虚妄永息的话,决定没有这种道理。

    【五者,闻修多罗说:“依如来藏故有生死,依如来藏故得涅(P099)槃。”以不解故,谓众生有始。以见始故,复谓如来所得涅槃有其终尽,还作众生。云何对治?以如来藏无前际故,无明之相亦无有始。若说三界外更有众生始起者,即是外道经说。又如来藏无有后际,诸佛所得涅槃与之相应,则无后际故。】

    第五种,闻到佛经上说:依如来藏才有生死的染污法,也是依如来藏才有涅槃的清净法。这都是因为他们不能了解佛说的原因,他谬说众生有始。因为他看见众生有始,调回头来又说:佛所证得的涅槃也有终尽的时候,将来还要堕落再做众生,这真是邪说啊!怎样对治这邪见呢?因为如来藏本来就没有边际,就是无明之相,也就没有最初的起相。设若说三界外有众生始起的话,那是外道经上才有这种说法。又如来藏也就没有后际,因为诸佛所证得的涅槃同如来藏是相应的,所以没有最后的边际。

    【法我见者,依二乘钝根故,如来但为说人无我。以说不究竟,见有五阴生灭之法,怖畏生死,妄取涅槃。云何对治?以五(P100)阴法自性不生,则无有灭,本来涅槃故。】

    前面是讲的“人我见”,现在来讲“法我见”。“人我”以为有一个主宰,“法我”以为有实在的事物。为甚么佛对二乘人但说“人无我”而不说“法无我”呢?因为二乘人他们看见五阴身是苦,是空,是无常,是不净,是无我,是生灭之法,所以对于这生死很怖畏的,而妄求涅槃的快乐。这病根用甚么方法去对治呢?要先知道五阴法的自体,本来就是不生,不生那里还有甚么呢?不生不灭,不是涅槃是甚么?

    【复次,究竟离妄执者,当知染法净法皆悉相待,无有自相可说。是故一切法从本已来,非色非心,非智非识,非有非无,毕竟不可说相。而有言说者,当知如来善巧方便,假以言说引导众生。其旨趣者,皆为离念,归于真如。以念一切法令心生灭,不入实智故。】

    对治邪执中,上面是说“对治离”,现在是说“究竟离”。怎样叫做“究竟离妄执”呢?应当先要知道,“染污法”和“清净法”都是对待的假名啊!(P101)如果离开了对待的假名,那里还有甚么染净的自相可说?所以我们就知道,一切法的本体,从本已来,就没有这许多噜噜苏苏的色呀、心呀、智呀、识呀、有呀、无呀。你如果不相信,你去恭恭敬敬请问它一声,看看它回答你是甚么?可见最后还是一句不可说相,而在不可说相之中又生起言说。那还要知道,是如来慈悲,用善巧方便,在无可言说之中来假以言说,是为着甚么事呢?因为要引导众生。其实佛的旨趣要众生离了妄念而归于真如,因为念一切法,就会令心念有生有灭,不能证入实智啊!

    【分别发趣道相者,谓一切诸佛所证之道,一切菩萨发心修行趋向义故。略说发心有三种,云何为三?一者,信成就发心,二者,解行发心,三者,证发心。】

    现在要讲到“分别发趣道相”。“发”是发心,“趣”是趣向,“道”是一切诸佛所证之道,“相”是一切菩萨发心修行趋向之义相。这“发心”略说有三种,即为四要,就是“信解行证”。

    【信成就发心者,依何等人?修何等行?得信成就堪能发心?(P102)所谓依不定聚众生,有熏习善根力故;信业果报,能起十善,厌生死苦,欲求无上菩提,得值诸佛,亲承供养,修行信心。经一万劫,信心成就故,诸佛菩萨教令发心;或以大悲故,能自发心;或因正法欲灭,以护法因缘,能自发心;如是信心成就得发心者,入正定聚,毕竟不退;名住如来种中,正因相应。】

    现在于三种发心之中先讲“信成就发心”。这“信成就发心”是甚么人呢?是在十信位的人。在未得信位以前,不信善恶业果的人叫做“邪定聚”。入信之后,或进或退的,叫做“不定聚”。在初住以上决定不退信心的人,才叫做“入正定聚”。这种“不定聚”的众生要修何等法,才能够入正定聚呢?(1)内有本觉智种,(2)外有教法闻熏,发起善根,才能信业果报。得信心成就,堪能发心,要多久时间呢?要经过一万大劫才可以。所以:(1)向依何等人?(2)向修何等法?(3)向得信成就,堪能发心。在答案中:(1)依托十信位的人。(2)因为他们有熏习善根的力量,能够相信善恶业果,生起十善的心;(P103)同时,厌离三界生死的大苦,欲求无上佛果菩提,所以多生多劫都能遇到诸佛出世,来亲近,承事和供养,修行这信心。(3)要经过一万大劫,信心才可以成就。下面就是发心几种因缘:(1)诸佛菩萨教他发心。(2)或因大悲自己发心。(3)或因护法能自发心。这样的信心已经成就了的人,能够发心的,那就可以进入初住以上的正定聚。到这时才是永远都不会退转。(4)“习种性”和“性种性”两种都有了,就叫做“住如来种中”,和“正因相应”。

    【若有众生善根微少,久远已来烦恼深厚,虽值于佛,亦得供养,然起人天种子,或起二乘种子。设有求大乘者,根则不定,若进若退。或有供养诸佛未经一万劫,于中遇缘亦有发心,所谓:见佛色相而发其心;或因供养众僧而发其心;或因二乘之人教令发心;或学他发心;如是等发心,悉皆不定,遇恶因缘,或便退失堕二乘地。】

    前面所说的人善根厚,烦恼轻,遇缘胜,满万劫,故得决定不退。这种人善根薄,烦恼重,遇缘劣,万劫未满,故或有退堕。所以说,设若有一类(P104)众生,善根很微少,从久远劫已来,烦恼又非常的深厚,虽然是遇到了诸佛,也得于供养,然而所起的是人天的种子,或者起二乘的种子;设若有求大乘的人,根性也就不定,有的时候进,有的时候又退。还有供养诸佛,没有到一万大劫,在其中如果遇到了好缘,也有发心的:(1)有的人看见了佛的相好而发心的,(2)或者因供养出家人而发心的,(3)还有遇到了二乘人劝他发心的,(4)或者学别人发心。这样各色各样的发心不同,通通不定。最坏的就是一遇到了恶缘,又退失了堕到二乘裹面去了,这就是比较前面那种人根机次一等了。

    【复次,信成就发心者,发何等心?略说有三种。云何为三?一者,直心,正念真如法故;二者,深心,乐集一切诸善行故;三者,大悲心,欲拔一切众生苦故。问曰:上说法界一相,佛体无二。何故不唯念真如,复假求学诸善之行?答曰:譬如大摩尼宝,体性明净,而有矿秽之垢;若人虽念宝性,不以方便种种磨治,终无得净。如是众生真如之法体性空净,(P105)而有无量烦恼染垢;若人虽念真如,不以方便种种熏修,亦无得净。以垢无量遍一切法故,修一切善行以为对治。若人修行一切善法,自然归顺真如法故。】

    怎样去发心呢?(1)要有“直心”,要能一心正念真如法性。(2)要有“深心”,要欢喜修集一切的善行。(3)要有“大悲心”,要想拔除一切众生的苦恼。前二心是自利,后一心是利他。行门虽有无量,三心摄尽。这里有个问答很好啊,问曰:前面不是说过“法界同是一相,佛体本来无二”?那么,为甚么不单念真如就够呢?还要假借求学种种善行做甚么?答曰:你这个问题我可说个譬喻,来明白这道理:譬如有一个大摩尼宝,它的本性虽然是明净,然而因为藏在地下很久,而有垢秽,设若有一个人,虽然是念宝的清净本性,不去用种种方便去磨光刮垢,究竟不得清净。我们众生的真心虽然是本有光明,然而因无始已来无量烦恼的垢秽,障蔽了它的本来清净,若人虽念真如,不用种种方便去熏修善法,也就不能够清净。因为众生烦恼的垢秽无量,普遍到一切法上去了,所以要修一切善行,才能够对治。设若一个(P106)人能够修行一切善行,自自然然就会归顺到真如法上去。

    【略说方便有四种。云何为四?一者,行根本方便。谓观一切法自性无生,离于妄见,不住生死;观一切法因缘和合,业果不失,起于大悲,修诸福德,摄化众生,不住涅槃。以随顺法性无住故。】

    要把信心发起来,也要有种种方便。首是“行根本方便”:要用般若的正智,去观察一切法,自性本来是无生,离开了种种妄见,所以不住生死。再观察一切法,都是因缘和合,所作的善恶业果那是丝毫都不会漏失。这样就能够发起大悲心,多修无量无边的福德,去摄受教化一切众生,不同二乘人一样,沉空滞寂的住在涅槃窠里面,这就是因为能够“随顺法性”的原故。

    【二者,能止方便。谓惭愧悔过,能止一切恶法不令增长。以随顺法性离诸过故。】

    第二种方便就是“能止方便”。因为这种人对自己有惭,对人家有愧,自己知道有过失,赶快的去悔除,所以对于一切恶法能够止息,不会使令它(P107)增长起来。因为能够“随顺法性”,所以可以离了一切过失,正所谓“诸恶莫作”。

    【三者,发起善根增长方便。谓勤供养、礼拜三宝、赞叹、随喜、劝请诸佛。以爱敬三宝淳厚心故,信得增长,乃能志求无上之道。又因佛、法、僧力所护故,能消业障,善根不退。以随顺法性离痴障故。】

    佛教裹面所讲的道理虽然是很多,然而总括起来,不出两种:(1)在“恶”的方面要努力去止,(2)在“善”的方面要努力去作。在作善的方面又有两种:(1)没有作过的善固然要发心去作,(2)就是已经作过了的善,还要常常增加才对。但是作善以甚么为标准呢?如供养可以离“悭贪障”,礼拜可以离“我慢障”,赞叹可以离“毁谤障”,随喜和劝请可以离“嫉妒障”。所以说,第三种最要紧的是要把自己的善根发起来,还要一天一天的增长起来。用这种种的方便——要精进供养三宝,要礼拜三宝,要赞叹三宝,要随喜人家所作功德,要劝请诸佛及高僧大德讲经说法,常住在世间上度生,不要入灭,能(P108)够这样去做,因为爱敬三宝的缘故,心中非常的淳和厚道,信心才可以增长;他们的志愿是求无上的佛果,这是得生智慧的利益。同时又因为仗佛、法、僧三宝威力的所护,所以业障一天一天的消除,善根一天一天的增长,乃至永远的不退。这都是“随顺法性”的缘故,所以能够得灭障的利益。

    【四者,大愿平等方便。所谓:发愿尽于未来,化度一切众生使无有余,皆令究竟无余涅槃。以随顺法性无断绝故。法性广大,遍一切众生,平等无二,不念彼此,究竟寂灭故。】

    发心的人要具足三个条件:(1)要有长时心,(2)要有广大心,(3)要有第一心。因此,所以说第四种是发心的人,要有大愿平等的方便。先要发大愿,要到未来无穷无尽的时间,去化度一切的苦恼众生。要统统都度完了,不可以留下来一个,令他们一个一个都要证到无住涅槃。因为是“随顺法性”的缘故,所以令它永远不会断绝。同时,法性也是普遍广大,是遍于一切众生分上,都是无二无别,那里有甚么彼此不同的地方呢?都是究竟寂灭的啊。

    【菩萨发是心故,则得少分见于法身。以见法身故,随其愿力(P109)能现八种利益众生。所谓:从兜率天退,入胎,住胎,出家,成道,转法轮,入于涅槃。】

    发心修行的菩萨,如果发了上面“长时心、广大心、第一心”这三种心的话,到了初住的时候,虽然没有到深位,能够多分而见法身,但是少分法身也就能见。这见不是用肉眼见,而是用般若的慧眼。这身不是肉身,而是一切法的空性以及功德法为身。因为他能够亲见到法性,所以随各人的愿力,能够示现应化身八相成道,而利益众生。八相例如释尊:(1)下兜率天,(2)降王宫,(3)住摩耶胎,(4)出胎降生,(5)出家,(6)成道,(7)转法轮,(8)入于涅槃。大乘不说“降魔”,加“住胎”,因为大乘了达“魔佛一如”故。

    【然是菩萨未名法身,以其过去无量世来有漏之业未能决断,随其所生与微苦相应,亦非业系,以有大愿自在力故。】

    这一段文是说这一种三贤的菩萨,因为他尚没有登到初地,所以还没有亲证法身。这是甚么原因呢?因为他在过去无量劫以来所作的一切有漏业种,还没有完全断除,不但变易生死的微苦还是存在,就是分段生死还是要(P110)随他受生,所以有生死的微苦相应。然而和凡夫确大大的不同,因为凡夫完全是随业受生,而菩萨不是随业,而是“乘愿度生”,因为他有大愿自在力的原故。

    【如修多罗中,或说有退堕恶趣者,非其实退,但为初学菩萨未入正位而懈怠者恐怖,令彼勇猛故。】

    这里有一个问难:照你前面说的,这种菩萨不同凡夫一样,因为他不是随业来受生的。那么,《璎珞本业经》上为甚么又说“七住菩萨还要退堕”呢?好像舍利弗一样,遇到了恶知识,还是有堕缘。所以说,经上虽然有说退堕的话,其实是方便说的,不是真会退堕。不过是为了初发心的菩萨,他们还没有入正定聚,怕他们生起了懈怠心。因此,说有退堕的话,是为了恐怖他们,令一班初发心的菩萨,勇猛精进罢了。

    【又是菩萨一发心后,远离怯弱,毕竟不畏堕二乘地。若闻无量无边阿僧祗劫,勤苦难行乃得涅槃,亦不怯弱,以信知一切法从本已来自涅槃故。】(P111)

    上面所说的这一种菩萨是信成就发心的菩萨,这一种菩萨工夫也就很好。他们一发了心之后,就远离了胆怯和懦弱的心念,无论怎样,他们只有往前进,决定不会再退堕到二乘的地位,何况退堕人天以及四恶道呢?他们纵然听到佛经上说的“行菩萨道不容易,要经过无量无边阿僧祗劫‘难行能行’、‘难忍能忍’的种种苦行,才能够证到佛的涅槃”,他们也不会胆子小,怕起来,为甚么呢?因为他们已经相信,知道了一切法的法性,从本已来它就是不生不灭的涅槃啊!

    【解行发心者,当知转胜。以是菩萨从初正信已来,于第一阿僧祗劫将欲满故。】

    “解”,能解法空,“行”,顺行十度。十行圆满,位在十回向,比前面十信满心,入初住时,功行转胜。因为这种菩萨从最初正信已来,发心修行,至十回向的时候,已经有了第一个无央数的长时,现今到了“向”位,要进入“十地”位,所以叫做将满。

    【于真如法中,深解现前,所修离相。以知法性体无悭贪故,(P112)随顺修行檀波罗密。以知法性无染,离五谷过故,随顺修行尸波罗密。以知法性无苦,离瞋恼故,随顺修行羼提波罗密。以知法性无身心相,离懈怠故,随顺修行毗黎耶波罗密。以知法性常定,体无乱故,随顺修行禅波罗密。以知法性体明,离无明故,随顺修行般若波罗密。】

    真者不伪,如者不变,法即法性。异前位,故曰深;异后位,故曰解。六度通于人天二乘所修,皆未离相,故云事六度,不名波罗密。今修六度,一一皆能离相,所谓“三轮体空”。如布施,不见有能布施之我相,亦不见有受者之人相,更不见有中间所施物之法相,故《金刚经》云:“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无法相,亦无非法相。”若能如是布施,则名菩萨。布施离相,五度亦然。波罗密即到彼岸,究竟圆满之义。檀那即布施,尸罗即持戒,羼提即忍辱,毗黎耶即精进,禅那即静虑,般若即智慧。六度若能离相,故皆名到究竟圆满佛果之地位,否则,不过人天福报而已。因真如法性本来无贪,无染,无瞋,无懈,无乱,无痴,故修六度方能离相。(P113)所谓修而无修,无修而修,如幻而修,非空非有,不断不常;菩萨之中道观,不住生死,不住涅槃,不住中流,幻修幻证之悲智双运,大方便善巧之菩萨也。深解真如,即了因解胜;所修离相,即缘因行胜。

    【证发心者,从净心地,乃至菩萨究竟地。证何境界?所谓真如。以依转识,说为境界,而此证者,无有境界。唯真如智,名为法身。】

    “证”,亲证真如。“净心地”即初地菩萨,“究竟地”即金刚后心菩萨,也就是等觉菩萨。由初地二地以至等觉,他们所证的境界就是“真如法性”。真如理体既然没有能、所,为甚么又说有境界?这是因为在菩萨位时,业识尚未全空啊!既有业相,当然有能见相;既有能见相,一定有境界相,这是因识说有境界。至于如如智契如如理时,那是能所双泯,因为理智不二,更无智外的如,亦无如外的智,如宝石之光照宝石之体,故曰“无有境界”。智相之身名为“法身”。

    【是菩萨于一念顷,能至十方无余世界,供养诸佛,请转法轮,(P114)唯为开导,利益众生,不依文字。】

    上面是明它的体,是根本智亲证真如的体;现在是明它的用,是后得智起化他的用。所以说,这一类菩萨他证到了心佛众生三无差别的平等性,所以在一念的时间就能够到十方所有的世界裹面,去供养十方所有的一切诸佛,并且请十方诸佛,常转法轮。这种菩萨的工作,他们的言行只是开导一切众生本有的真如佛性,来利益众生,连文字的形迹也不要落着,所谓离文字相。

    【或示超地,速成正觉,以为怯弱众生故。或说我于无量阿僧祗劫,当成佛道,以为懈慢众生故。能示如是无数方便,不可思议。】

    这种菩萨既然证到了根本智和后得智之后,那他们方便善巧的方法也就很多很多啊。有时候,不依位次,不假阶级,可以从初地一直超至佛果,这是为一班胆子小的人,说到成佛要经过三大阿僧祗劫,他倒怕起来。然而有时候又相反的说,成佛是要经过很长很长的时间——三个大无数劫,这又(P115)是为了一班懈怠和轻慢的人说的,他们以为成佛若是这样容易,那倒不希奇了。他们能够开示这样许许多多的方便,无论是说迟说速,都是不可思议的境界。

    【而实菩萨种性根等,发心则等,所证亦等,无有超过之法;以一切菩萨皆经三阿僧祗劫故。】

    印度话叫做阿僧祗,翻成中国语的意义,叫做无央数,三阿僧祗即是三个无央数。照释迦佛自己说:他供养七万七千佛圆满了,才叫做第一个阿僧祗。又供养七万六千佛圆满了,是第二个阿僧祗。再供养七万五千佛圆满了,才算是第三个阿僧祗。劫,印度话叫做劫波,翻成中国的意思叫做长时。(1)增减劫。从人寿十岁起,过百年增一岁,增至八万四千岁,名一增。又由八万四千岁,过百年减一岁,一直减至十岁,名一减。这样的一增一减,名一小劫。经过二十次增减,名一中劫,四个中劫才叫做一大劫。(2)芥子劫。四方上下百由旬(一由旬八十里)城廓,满中芥子,有长寿人,过百年取一粒出,将芥子已取尽,名一大劫。(3)方石劫。四方上下百由旬有一石,取天(P116)衣袖(六铢重),过百年在石上拂一次,将此石已扫尽,名一大劫,由此可知三大阿僧祗劫时间之长远也。前据方便,或速或迟;此据实行,无论种性,都是大乘根机。发心行菩萨道,每一个人都要经过三大阿僧祗劫,所证的真如也是一样,决定没有甚么超过的方法。我们把这一段文看过了之后,应当如何策励自己,才可以圆满佛果?

    【但随众生世界不同,所见所闻,根欲性异,故示所行,亦有差别。】

    上据实行,此约应机,因为众生的根机、好乐、秉性各各不同,所以所见的和所闻的也就不一样。菩萨要随顺众生,所以示现的行门也就有种种的差别。

    【又是菩萨发心相者,有三种心微细之相。云何为三?一者,真心,无分别故。二者,方便心,自然遍行利益众生故。三者,业识心,微细起灭故。】

    登地菩萨虽然是证到了法身,因为有三种心微细起灭之相,所以不能同(P117)佛德一样。那三种心呢?第一种是“真心”,那是根本智所证的理体。第二种是“方便心”,那是后得智,能观机逗教,利益众生。第三种是“业识心”,就是阿赖耶识,其实还是有能见的转相和所见的现相,有微细的生灭,所以不同佛地的净德。

    【又是菩萨功德成满,于色究竟处,示一切世间最高大身。谓以一念相应慧,无明顿尽,名一切种智,自然而有不思议业,能现十方利益众生。】

    前面是明菩萨的“因德”,现在是明佛地的“果德”。所以说,菩萨的功行既然圆满了,就在色界顶上色究竟天成报身佛,示现最高大之身。“一念相应慧”就是始觉智,已经觉至心源,始觉的智和本觉的理体合一,所以叫做“相应”。无论是根本无明以及枝末无明,通通破尽了,能够照了诸法,所以叫做“一切种智”。这是自利行圆满,也就是前面说的智净相。自然而有无漏不思议的业,这是从体起用,自然而有。就是工夫纯熟,用不著作意,能现三轮(身能现通,口能说法,意能鉴机),能普遍到十方世界,去利益(P118)众生,这是利他的用胜,也就是前面说的不思议业相。因为佛果的功德是不可以用凡夫的心量去思惟,也不可以用凡夫的语言去议论,所以叫做“不可思议”。

    【问曰:虚空无边故,世界无边;世界无边故,众生无边;众生无边故,心行差别亦复无边。如是境界,不可分齐,难知难解。若无明断,无有心想,云何能了,名一切种智。】

    这一段问答就是:因为虚空有这样大,世界又有这样多,众生的心量又各各不同,可说是无量无边的境界,有心去思量,尚且难解难知,何况把“无明”一断,心想都没有了,怎样能明了一切法,而叫做“一切种智”呢?这是把“无明”当作“心想”的错误啊!

    【答曰:一切境界,本来一心,离于想念。以众生妄见境界,故心有分齐,以妄起想念,不称法性,故不能决了。】

    答复这个问题,就是先要知道,一切所有的境界都不是实有,本来是一个真心,就要离开了虚妄的想念。因为众生妄见境界,所以不能同法性相(P119)称,因此,就不能决断明了一切诸法。

    【诸佛如来,离于见想,无所不遍,心真实故,即是诸法之性,自体显照一切妄法,有大智用,无量方便,随诸众生,所应得解,皆能开示种种法义,是故得名一切种智。】

    我们平日都是以有分别为有知,以无分别为无知,这是大大的错误啊!要知道有分别是妄知,无分别才是真知。这无分别不是同土木金石的无知,乃是去??亲憎爱的妄知,而得到法性平等清净的真知。《楞严经》云“知见立知,即无明本;知见无见,斯即无漏真净涅槃”,就是这个意思。所以诸佛如来既然破了业识,当然没有能见的见分和所见的相分,即无能所,心境一如,无自无他,无彼无此,当然是无所不遍。既无妄念,所以叫做真实。“真实心”就是一切诸法的实性,这实性的自体能够照了一切妄法(即前面所说的虚空、世界、众生种种诸法)。诸佛既然证了真心之体,则从体起大智用,有种种方便,随顺一切众生根性、好乐、智慧有大小深浅利钝的不同,诸佛都能够观察他们所应得解的,来开导指示他们种种法义,所以叫做“一(P120)切种智”。

    【又问曰:若诸佛有自然业,能现一切处,利益众生者,一切众生,若见其身,若睹神变,若闻其说,无不得利,云何世间多不能见?】

    前面所问的是一切种智,现在所问的是自然业用。意思就是说,若是照前面说的,一切诸佛都有自然的业用,出现一切处,都能够利益众生的话,那么,一切众生无论是看见了佛的身体,或是看了佛的神通变化,或者听了佛说法,没有不得到利益,为甚么世界上有许多人,都看不见诸佛呢?

    【答曰:诸佛如来,法身平等,遍一切处,无有作意故,而说自然,但依众生心现。众生心者,犹如于镜,镜若有垢,色像不现。如是众生心若有垢,法身不现故。】

    答覆这个问题,非常的明显。就是说,诸佛的法身本来是平等,普遍一切的处所,因为他所作一切利益众生的事业都是任运自然的,丝毫都用不著作意,所以叫做自然。这好像一月在天,普照大地一样,但是要依托众生的(P121)心才能够显现。因为众生的心好像镜子一样,设若镜子有了垢秽,那色像就不能显现了。明白了这个道理,那么,众生的心垢设若没有消除,那诸佛的法身也不会显现。所以佛经上说“菩萨清凉月,常游毕竟空,众生心垢净,菩提影现中”,就是这个意思。

    【已说解释分,次说修行信心分。是中依未入正定众生,故说修行信心。何等信心?云何修行?略说信心有四种,云何为四?】

    解释分前面已经通通说过了,现在再来说说“修行信心分”。前面是对已入正定聚的人说的,现在是对未入正定聚的人,故说“修行信心”这一分。这是依下劣的根机,发心没有坚定的人,信心还没有圆满,恐怕他们会堕落在二乘裹面,所以特别说这“四种信”、“五种行”,使信心圆满之后,能够入正定聚。再问:信心要怎样才算是真心?信了之后,又怎样去修行?所以下面答覆,信心略说有四个条件,那四种呢?

    【一者,信根本,所谓乐念真如法故。二者,信佛有无量功德,(P122)常念亲近供养恭敬,发起善根,愿求一切智故。三者,信法有大利益,常念修行诸波罗密故。四者,信僧能正修行自利利他,常乐亲近诸菩萨众,求学如实行故。】

    信心虽多,不出两种:一者“内因”,二者“外缘”。内因就是自己的真如本性,能够好乐忆念,这叫做“信根本”。外缘就是“佛、法、僧三宝”:佛如良医,法如药方,僧如看护者。因信“佛”有无量的功德,所以能够发起常念、亲近、供养、恭敬,发起善根,要同诸佛一样,愿求一切种智。因信“法”有大利益,所以常念要修习六种波罗密。因信“僧”能够称真如之理而上求佛果,下化众生的地上菩萨,所以常乐亲近他们,都是为的求学和如实修行。

    【修行有五门,能成此信。云何为五?一者,施门,二者,戒门,三者,忍门,四者,进门,五者,止观门。】

    前面是说信,现在是说行,有信无行,信力不充,遇缘便退。“门”是通义,由此五门能通至佛果。“五门”即是“六度”,止即是“定”,观即是(P124)“慧”,“止观”就是定、慧,合说故。

    【云何修行施门?若见一切来求索者,所有财物,随力施与。以自舍悭贪,令彼欢喜。若见厄难,恐怖危逼,随己堪任,施与无畏。若有众生来求法者,随己能解,方便为说;不应贪求名利恭敬,唯念自利利他,回向菩提故。】

    六波罗密是大乘佛教的行门,也是老生常谈的法门。现在来先说布施,分为三种。第一种是怎样呢?就是看见一切众生来求索的人,此菩萨都能够将自己所有的财物,随自己的力量去布施;因为一方面能够令自己舍弃悭贪心,另一方面又能够令众生生大欢喜,这叫做“财施”。第二种是怎样呢?就是看见有灾厄苦难的人,在惊慌恐怖危害逼迫的时候,若尽己力堪能任持做得到的事情,菩萨都无所畏地去做,这叫做“无畏施”。第三种是怎样呢?就是众生有来求佛法的人,菩萨随自己能够了解的佛法就方便同他说说,不应当贪着求名利恭敬的心,来裨贩如来,唯有念自他成佛度生的希望,将所有的功德,来通通回向觉道,这叫做“法施”。

    【云何修行戒门?所谓不杀、不盗、不淫、不两舌、不恶口、不妄言、不绮语;远离贪嫉、欺诈、谄曲、瞋恚、邪见。若出家者,为折伏烦恼故,亦应远离愦闹,常处寂静,修习少欲知足头陀等行,乃至小罪,心生怖畏,惭愧改悔,不得轻于如来所制禁戒。当护讥嫌,不令众生妄起过罪故。】

    戒有三种:(1)“摄律仪戒”——不伤害众生的生命,不侵占别人的财物,不损害他人的名誉,不搬是非,不骂人,不骗人,不说秽污的话,没有贪心,没有嫉妒,不欺人,不奸诈,不谄媚,不歪曲,没有瞋恚心,邪见更没有,这都是律仪戒所摄;(2)“摄善法戒”——例如已经出了家的人,因为要折伏自己的烦恼,所以要远离愦乱热闹的地方,欢喜常住在寂静的处所;并且修习少欲知足的苦行,在十二种头陀苦行之中随择几种来抖擞尘劳,振起精神破除烦恼,这叫做摄善法戒。乃至无意中做了一点小小的罪,自己心里面就生起了大的恐怖,自惭自愧的要想时时刻刻的改悔,以后再不犯了。所以对于如来所制定的禁戒,一丝一毫都不敢随便的违犯,并且有讥嫌的事情,都(P125)常常卫护;本来是没有这件事,然而因为要不令众生妄起过罪,所以不得不时刻留心,这就是(3)“饶益有情戒”。

    【云何修行忍门?所谓应忍他人之恼,心不怀报。亦当忍于利、衰、毁、誉、称、讥、苦、乐等法故。】

    第三是修忍辱。能忍受别人家种种诽骂捶打污辱,而心中不怀想去加报于他,这叫做“生忍”。如果能够对于利益、衰败、毁谤、赞誉、称扬、讥讽、苦痛、快乐这八件事,临到我的身上时,都好像若无其事,那就叫做“法忍”,所谓“八风吹不动”,就是这个境界。

    【云何修行进门?所谓于诸善事,心不懈退,立志坚强,远离怯弱。当念过去久远已来,虚受一切身心大苦,无有利益。是故应勤修诸功德,自利利他,速离众苦。】

    第四是修行精进,“精”是不杂染污心,“进”是为善不退心。其实就是四正勤——“已生恶令断”,如除毒蛇;“未生恶令不生”,如防流水;“已生善令增长”,如灌甘果;“未生善令生”,如种嘉苗。也就是努力为善,和(P126)努力断恶是也。“精进”的定义,对于善事方面,第一,要有不懈怠及不退堕的心;第二,所立的志愿要有很坚固强硬的心;第三,还要远离怯畏劣弱的心。同时,还要有一种方法,应当常常想起:你看我们过去从无始已来,因无明的原故造诸恶业,枉受一切身心上的大苦恼,没有丝毫的利益。至于今生应当勤修无量无数的功德,不但是自利,并且能利人,令自己和他人,大家都通通出离众苦。

    【复次,若人虽修行信心,以从先世来,多有重罪恶业障故,为邪魔诸鬼之所恼乱;或为世间事务种种牵缠;或为病苦所恼;有如是等众多障碍。是故应当勇猛精勤,昼夜六时,礼拜诸佛,诚心忏悔,劝请,随喜,回向菩提,常不休废,得免诸障,善根增长故。】

    我们再来说说,设若有一个人,他虽然修行信心,然而因为从过去已来,有很多的重罪恶业障蔽住了,所以被邪魔诸鬼种种来恼乱;还有一种人,又被世间种种俗事牵缠住着;还有被病苦所恼害的也有。有了上面这许(P127)许多多的种种障碍,这时候只好用勇猛精勤的方法:(1)礼拜诸佛,是求佛加被。(2)诚心忏悔,是对治恶业障。(3)劝请说法,是对治谤法障。(4)随喜功德,是对治嫉妒障。(5)回向佛果,是对治贪欲障。能够对于以上几种善法,常不休息去做的话,那就可以诸障消灭,善根增长啊!

    【云何修行止观门?所言止者,谓止一切境界相,随顺奢摩他观义故。所言观者,谓分别因缘生灭相,随顺毗钵舍那观义故。】

    第五是“止观”,把定慧合为一谈。今约因位修行,必须止观双运,定慧均等。梵语奢摩他,华言止。怎样修“止”?就是见到一切六尘的境界,用智慧去观察,丝毫都没有外境,知道若我若法,都是“遍计所执”,本来是空无;这是用“根本智”的“真空观”,所以叫做奢摩他的止。梵语毗钵舍那,华言观,怎样修“观”?就是观察一切境界,只要是有为法,都是“因缘所生”,如幻如化,依他起性,无论是心法色法,都是假有;这是用“后得智”的“假观”,所以叫做毗钵舍那的观。(P128)

    【云何随顺?以此二义渐渐修习,不相舍离,双现前故。】

    虽然修行有“五门”,然而前四门但是助成方便,唯第五止观一门最为紧要!因为修行要“寂”“照”均等,不住“空”“有”二边。修行最大之病,不是惛沈,就是妄想;“寂”能破妄想,“照”能破惛沈。有两句话,可以做成我们学佛的格言,所谓“居空不舍万行,涉有不染一尘”,好极了啊!怎样来随顺呢?用上面止观二义,慢慢去修习,一步一步的增长。这“定”“慧”二法如车二轮,如鸟两翼,相辅为用,不可相离,两法并行才对。

    【若修止者,住于静处,端坐正意。不依气息;不依形色;不依于空,为依地水火风;乃至不依见闻觉知。一切诸想,随念皆除,亦遣除想。】

    这一段文,修大乘定者应当留心。依气息,是数息观;依形色,是不净观。以上二种是小乘人所修的,依空是四空天之凡夫所修的,依四大是婆罗门外道所修的。见闻觉知是依六尘而有,是六识分别。故修大乘定的人最初下手工夫:(1)要住在寂静的地方,(2)要端身结跏趺坐,(3)要一心正念,不可(P129)惛沈,不可妄想,调摄身心。不但是凡夫、外道、小乘的方法不能用,连止恶行善的念头都要除,再进一步,连“除”这一个念头都要除。为什么要这样用功?试看下面说的理由。

    【以一切法本来无相,念念不生,念念不灭。亦不得随心外念境界,后以心除心。心若驰散,即当摄来住于正念。是正念者,当知唯心无外境界。即复此心亦无自相,念念不可得。】

    为什么连心境都要俱遣呢?因为一切法的本身就无有相,既然无相,那里还有心生和心灭呢?用功的时候,固然不得随心去想念外境,其实连以心去除妄,也还是妄念。不过正用功的时候,设若有奔驰散乱的当儿,当然要赶快的收摄回头,安住在正念真如法上,这就是观照的工夫。所谓正念者无他,就是知道一切法总不出唯心,心外决定没有实在的境界。其实,不但是没有心外的境界,连心也是没有自相,念念是不可得的,这是约第六意识思惟攀缘心说的。

    【若从坐起,去来进止,有所施作,于一切时,常念方便,随(P130)顺观察。久习淳熟,其心得住。以心住故,渐渐猛利,随顺得入真如三昧。深伏烦恼,信心增长,速成不退。唯除疑惑、不信、诽谤、重罪业障、我慢、懈怠如是等人所不能入。】

    修行不单是“坐”,行、住、坐、卧四威仪中都可以用功。所以设若从坐而起之后,无论是去、来、进、止,只要凡是有所作为的时候,在一切时都是常念方便去随顺观察法性,心境无相,能、所双泯,一刻都不要松懈,久久的修习纯熟了后,那用功的心才能够安住不动。因为心住的原故,所以渐渐的猛利起来,能够随顺得入“真如三昧”。定力现前,当然就会深伏烦恼,信心也会一天一天增长起来,很快的可以成就不退。不过有疑惑、不信、诽谤、重罪业障、我慢、懈怠这六种人,实在没有办法得入。因为疑惑的人对于真理怀了犹豫,不信的人就是断善根的阐提,诽谤的人当然是邪见外道,重罪业障的人那是五逆(弑父、弑母、弑阿罗汉、破和合僧、出佛身血)、四重(杀生、偷盗、邪媱、妄语),我慢的人是自恃贡高,懈怠的人是放逸不勤。如果修行的人只要有了一种,那就不能入道。(P131)

    【复次,依是三昧故,则知法界一相。谓一切诸佛法身与众生身,平等无二,即名一行三昧。当知真如是三昧根本,若人修行,渐渐能生无量三昧。】

    再来说说:能够依托这个真如三昧,那么,也就能够知道十法界(佛、菩萨、辟支、声闻、天、人、阿修罗、畜生、饿鬼、地狱)同是一样的真如相。就是说,十方三世一切诸佛所有的法性身都是平等无二的,所以叫做“一行三昧”。要知道,这“一行三昧”就是“真如三昧”,这真如三昧就是三昧的根本。设若能够修行这三昧的根本,渐渐就能够生起无量无数的三昧。

    【或有众生无善根力,则为诸魔外道鬼神之所惑乱。若于坐中现形恐怖,或现端正男女等相,当念唯心,境界则灭,终不为恼。】

    以下是在定中所现之境界,或有众生,因为没有善根的力量,所以被诸魔、外道、鬼神来惑乱。或者在坐禅的时候,现种种恶相来恐怖他;不然的话,又现出美丽的男女形相,来引诱他,总而言之,无非想破坏他的禅定。(P132)行人如果能够知道一切境界,都是自心所现,不久,所现的境界就会灭了,到底害不着你。

    【或现天像、菩萨像,亦作如来像,相好具足。或说陀罗尼;或说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或说平等,空、无相、无愿;无怨、无亲,无因、无果,毕竟空寂,是真涅槃。】

    上面的境界或者容易识破,至于现天像、菩萨像、佛像,以及说法,设若没有智慧去观察,那一定会被魔鬼恼乱啊!“陀罗尼”译为“总持”,即是总一切法,持无量义。空、无相、无愿叫做三解脱门。至于说无因无果,把断灭当涅槃,那完全是魔说。

    【或令人知宿命过去之事,亦知未来之事,得他心智,辩才无碍,能令众生贪着世间名利之事。】

    前面不过是现身说法,现在还能够使人得神通。“宿命”是宿命通,“他心智”是他心通,包括在“五通”内。并且还有辩才说法,能令众生,贪着(P133)名利,所以知道他是魔事。

    【又令使人数瞋数喜,性无常准。或多慈爱,多睡多病,其心懈怠。或卒起精进,后便休废,生于不信,多疑多虑。或舍本胜行,更修杂业,若着世事种种牵缠。】

    这一来,越弄越坏了!好好的人发发脾气,又笑一笑,态度无常。又好像有慈悲心爱护人一样,同时又欢喜睡,又多病;本来很懈怠,忽然间又精进起来,不久又歇下去了。尤其是对于三宝以及因果,怀疑不信,种种颠倒思虑。本来从前有受持一种法门,现在又丢了不修,去做种种的杂事,耽着世间上的俗事,被它们缠绕。

    【亦能使人得诸三昧少分相似,皆是外道所得,非真三昧。或复令人,若一日,若二日,若三日,乃至七日,住于定中,得自然香美饮食,身心适悦,不饥不渴,使人爱着。或亦令人食无分齐,乍多乍少,颜色变异。以是义故,行者常应智慧观察,勿令此心,堕于邪网。当勤正念,不取不着,则能(P134)远离是诸业障。】

    这种魔境现前,方法很多,也能够使人得种种禅定,还有少分相似,这都是外道所得,并不是真实的三昧。或者,又能够令人一日二日三日甚至于七日,住在定中,得到一种自然香美的饮食,身心非常的适悦,能令人也不饥,也不渴,使人贪爱着。有的时候饮食也没有限定,乍多乍少,然而颜色倒也变得很好看。因有前面种种的原故,修行的人应当常常用智慧去观察,不要令用功的心,堕落在邪网裹面去,应当精勤正念。最要紧的,就是所现的一切境界,不论它是好的坏的,都要“不取不着”。这四个字是远离一切业障的秘诀,阅者至此,切记切记!

    【应知外道所有三昧,皆不离见爱我慢之心,贪着世间名利恭敬故。真如三昧者,不住见相,不住得相,乃至出定,亦无懈慢,所有烦恼,渐渐微薄。】

    佛教和外道的三昧究竟有什么地方不同呢?应当知道外道的三昧,都不离邪见、贪爱、我慢之心,贪着世间上的名利和恭敬。如果是真如三昧的(P135)话,第一没有能见之心,第二没有所见之境,第三没有甚么入定出定,因此,所有的烦恼渐渐就会微薄起来。

    【若诸凡夫,不习此三昧法,得入如来种性,无有是处。以修世间诸禅三昧,多起味着,依于我见,系属三界,与外道共。若离善知识所护,则起外道见故。】

    若诸凡夫,不去修习这个真如三昧,要想得入佛的种性,决定没有这个道理。因为如果去修习世间的各种禅定,一定会生起许多耽着,他们所依托的都是有我见的,所以系缚在三界里面,同外道修行是一样的结果。设若离开了善知识护持的话,那一定会生起外道的邪见。

    【复次,精勤专心修学此三昧者,现世当得十种利益。云何为十?一者,常为十方诸佛菩萨之所护念。二者,不为诸魔恶鬼所能恐怖。三者,不为九十五种外道鬼神之所惑乱。四者,远离诽谤甚深之法,重罪业障渐渐微薄。五者,灭一切疑,诸恶觉观。六者,于如来境界,信得增长。七者,远离忧悔,(P136)于生死中勇猛不怯。八者,其心柔和,舍于憍慢,不为他人所恼。九者,虽未得定,于一切时一切境界处,则能减损烦恼,不乐世间。十者,若得三昧,不为外缘一切音声之所惊动。】

    再来说说:如果能够精勤专心,去修习这一种真如三昧的话,不但是来世,就是在现世也可以得到十种利益。那十种呢?第一种:常常的能够得到十方诸佛菩萨护念你。第二种:不会被诸魔同恶鬼来恐怖你。第三种:又不会被许多外道同鬼神惑乱。第四种:对于甚深的妙法不会诽谤,纵然有重罪障,也就渐渐的减少。第五种:心中有疑,以及一切不正当的思想,通通会灭除。第六种:对于诸佛如来的境界能够信得增长起来。第七种:对于生死中的忧悔通通能够远离,勇猛精进而不会怯畏。第八种:行者之心非常的柔和,一点骄慢心也没有,所以不会被别人恼害。第九种:虽然是没有得定,但是,无论在甚么时候,对于一切境界处都能减损烦恼,不会贪着世间之法。第十种:设若得到真如三昧的话,就不会被外缘一切音声之所惊动。(P137)

    【复次,若人唯修于止,则心沉没,或起懈怠,不乐众善,远离大悲,是故修观。修习观者当观一切世间有为之法,无得久停,须臾变坏。一切心行,念念生灭,以是故苦。】

    现在再来说说:用功的行人如果但修于止,“止”就是静,静久必落惛沉,一定会起懈怠心,对于利益一切众生的善法就不欢喜去做,远离了慈悲心,所以要兼修观。“观”要怎样修法呢?应当观察一切三界世间,无论是正报依报、色法心法,只要是由因缘所成的有为之法,例如世界有成住坏空,根身有生老病死,心念有生住异灭,都是在刹那刹那不停的,不得久住,须臾之间即刻变坏,这是“无常观”。同时,一切所有的心行念念都是生灭,因此,知道它是“苦”。

    【应观过去所念诸法,恍惚如梦。应观现在所念诸法,犹如电光。应观未来所念诸法,犹如于云,忽尔而起。应观世间一切有身,悉皆不净,种种秽污,无一可乐。】

    过去法如“梦”,现在法如“电”,未来法如“云”,这是属于“无我观”。(P138)欲界一切众生所有之身都是不净,这是属于“不净观”。以上四种观法是对治凡夫四倒:(1)众生以无常计常,(2)以苦为乐,(3)以无我计我,(4)以不净计净,故以“四观”来对治“四病”。

    【如是当念一切众生,从无始世来,皆因无明所熏习故,令心生灭,已受一切身心大苦,现在即有无量逼迫,未来所苦亦无分齐,难舍难离,而不觉知,众生如是,甚为可愍。】

    这一段是“大悲观”,是对治众生懈怠病的。这方法就是要常常观察一切众生都是从无始以来,通通给愚痴的无明所盖覆住了,所以令心生灭。过去固然是受了许多大苦,不但是现在要受苦恼的逼迫,若不了生脱死,未来的大苦还不晓得要受到那一天为止呢。这种生死的大苦真是难舍难离,而一切众生自己还不能觉知,诸佛菩萨真是可怜他们啊!

    【作此思惟,即应勇猛立大誓愿,愿令我心离分别故,遍于十方修行一切诸善功德,尽其未来,以无量方便救拔一切苦恼众生,令得涅槃第一义乐。以起如是愿故,于一切时,一切(P139)处,所有众善,随己堪能,不舍修学,心无懈怠。】

    把上面对于一切众生的苦恼,观察了之后,就应当勇猛精进,立大誓愿,愿令我心,离开了人我彼此的分别,众生即己,所谓“同体大悲”,所以能够普遍到十方世界,去修一切诸善功德。不但是现在一生,尽其未来,用无量无数的方便,去救拔一切苦恼的众生,令得涅槃第一义的快乐,这是“大愿观”。因为生起这样的大愿,所以在一切时、一切处,所有的众善只要自己能够做得到,都是不肯舍离去修学,心中没有一点懈怠,这是“精进观”。

    【唯除坐时专念于止,若余一切,悉当观察应作不应作。若行若住,若卧若起,皆应止观俱行。所谓虽念诸法自性不生,而复即念因缘和合,善恶之业,苦乐等报,不失不坏。虽念因缘善恶业报,而亦即念性不可得。】

    四威仪中,唯在坐时多修于止,至于行时、卧时、住时、余一切作务之时,多修观察。虽行住坐卧,要止观双运,然有时候可以偏重。前面所说的(P140)离念的诸法,老实说,就是法性无生。然而因缘和合,自己所作的善恶之业以及苦乐等报,那又是不失不坏,丝毫不爽。不过虽念因缘善恶业报,而念性又实不可得。

    【若修止者,对治凡夫住着世间,能舍二乘怯弱之见。若修观者,对治二乘不起大悲狭劣心过,远离凡夫不修善根。以此义故,是止观二门,共相助成,不相舍离。若止观不具,则无能入菩提之道。】

    为甚么要修“止”呢?因为一者,能对治凡夫耽着世间上的五欲;二者,又能够舍离二乘人怯弱的偏见。为甚么又要修“观”呢?因为一者,能对治二乘人不起大悲心狭劣的过咎;二者,又能够远离凡夫不修善根的过咎。因为这一种道理,所以“止”“观”二门是要互相助成,不相舍离的。设若“止”“观”都没有的话,那就不能够证入佛果之道。

    【复次,众生初学是法,欲求正信,其心怯弱。以住于此娑婆世界,自畏不能常值诸佛,亲承供养。惧谓信心难可成就,(P141)意欲退者,当知如来有胜方便,摄护信心。谓以专意念佛因缘,随愿得生他方佛土,常见于佛,永离恶道。如修多罗说:“若人专念西方极乐世界阿弥陀佛,所修善根回向愿求生彼世界,即得往生。”常见佛故,终无有退,若观彼佛真如法身,常勤修习,毕竟得生,住正定故。】

    还有一件事,就是有一类众生,初发心修学这一种法门,想希望得到正信,然而心中又非常的胆怯,因为住在这个堪忍世界,自己很怕不能够常常遇到诸佛,来亲近承事,供养。他恐怕信心不容易成就,心中很有一点退堕。这应当知道,如来有一种最殊胜便利的方法,来摄受你,保护你的信心,就是用专心想念佛的因缘,随从自己的愿力,可以生到他方国土裹面去,常常能够见到佛,岂不是永远离开了四恶道吗?好像佛经裹面说:设若有人能够专念西方极乐世界阿弥陀佛,所修的一切善根通通回向发愿生到极乐世界中去,就可以往生。因为能够常常看见佛的原故,所以永远不会退堕!设若再能够观想到彼阿弥陀佛的真如法身,常常去精勤修心,毕竟可以得111111生,(P142)安住在正定上。

    【已说修行信心分,次说劝修利益分。如是摩诃衍诸佛秘藏,我已总说。若有众生欲于如来甚深境界得生正信,远离诽谤,入大乘道。当持此论,思量修习,究竟能至无上之道。若人闻是法已,不生怯弱,当知此人定绍佛种,必为诸佛之所授记。】

    正宗三分前面通通已经讲过了,现在来讲讲流通的功德。因为这种大乘论是阐扬诸佛的秘密宝藏,所以我现在已经把它总说了。设若有一类众生,想要对于如来甚深的境界能够生起正信,远离诽谤,证入大乘之道,应当受持此论,去思量,去修习,最后,究竟可以得到无上佛果的大道。设若还有一种人,听过了这种大乘法门之后,心中不会生起怯弱的心,你应当知道,这种人一定能够绍隆佛种,也必定为十方诸佛同他授记成佛。

    【假使有人能化三千大千世界满中众生,令行十善,不如有人于一食顷正思此法,过前功德不可为喻。复次,若人受持此(P143)论,观察修行,若一日一夜,所有功德,无量无边,不可得说。假令十方一切诸佛,各于无量无边阿僧祗劫,欢其功德,亦不能尽。何以故?谓法性功德无有尽故,此人功德,亦复如是无有边际。其有众生,于此论中毁谤不信,所获罪报,经无量劫受大苦恼。是故众生但应仰信,不应诽谤,以深自害,亦害他人。断绝一切三宝之种。以一切如来皆依此法,得涅槃故,一切菩萨因之修行入佛智故。】

    假使有一个人,能够教化三千大千这一个世界裹面的众生,通通都能够广行十善,这功德固然是很大;然而,另外有一个人,在食一餐饭的时间,能够真正思惟这真如称性的法门,就超过前面行十善的功德,那是不可以譬喻来显得出的。

    如果还有一种人,能够受持这大乘的论藏,然后去观察思惟,照这论裹面所说的道理去修行,不要说时间要很长久,就是能够一天一夜修行所得的功德,也是无量无边,不可以用言语说得了。就是假令十方一切所有的诸(P144)佛,每一位佛各各都在无量无边无央数的大劫长时间,来赞叹这受持此论人的功德,也是不能穷尽。甚么原因呢?就是说,这法性的功德本来没有穷尽,所以受持此论人的功德也是这样,没有边际的。

    反过来说,如果有人对于这部《大乘起信论》,生起一种诽谤心,不能生起仰信是成佛作祖之言论,那这所获得的罪报,要经过无量无边大劫,在那儿受大苦啊!所以我奉劝一切众生,但应当仰信,不应当诽谤。如若诽谤,不但深深害了自己,同时又害了别人,把继续三宝的种子通通断绝了!因为一切诸佛都是依此大乘妙法,得证到不生不灭的涅槃;就是一切菩萨,也就是因为这样修行,才能够证入到佛的智慧啊!

    【当知过去菩萨,已依此法得成净信;现在菩萨,今依此法得成净信;未来菩萨,当依此法得成净信;是故众生应勤修学。

    诸佛甚深广大义,我今随顺总持说,回此功德如法性,普利一切众生界。】(P145)

    我们应当知道,过去的菩萨他们是已经依照此大乘的妙法,得到了一种清净的信仰。而现在的菩萨也就是依照此大乘的妙法,得成立这净信。那怕就是将来的菩萨,也是应当依照此大乘的妙法,得成立这净信。所以一切众生,都应当精勤的修学啊!

    上面长行已经解释过了,现在最后还有这一首结尾的回向偈,意思就是说:诸佛如来所证所说的一切经典,裹面的义理当然非常的甚深广大,然而我马鸣比丘随顺佛说的道理,来总持一下这部短短的论文。如果有一点功德的话,我都是回向同法性真如这样大;这功德不是为我个人求人天二乘的福慧,为的是普遍利益一切众生通通得到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无上正等正觉。

    回向偈:

    【愿以此功德生生为法师

    说法度众生同成无上果】
第三册 十二门论讲话 十二门论讲话
    《十二门论》:“经藏”、“律藏”、“论藏”,向称为“佛典三藏”,而“论”是属于“论藏”之一种,简别不是经、律。“论”是诠释经律,抉择真义,假设问答,考核是非而作。“论”、是通名,“十二门”、是本论之别名。本论约十二门,诠显其义,故名《十二门论》。十二门者:一、观因缘门,二、观有果无果门,三、观缘门,四、观相门,五、观有相无相门,六、观一异门,七、观有无门,八、观性门,九、观因果门,十、观作者门,十一、观三时门,十二、观生门。“十二”,是所观之法;“观”是能观之智,即别境中之慧心所。门虽分为十二,约言之,不出三种:一、性空品,即前三门是;二、无相品,即中间六门是;三、无作品,即后三门是;性空、无相、无作,亦即大乘之三观正印,三种三昧是也。(P005)

    【龙树菩萨造】

    “造”是创造的意思,旧有叫做“述”,新创叫做“造”;龙树菩萨,依据般若真空的道理,而对破外道、二乘、权人之执,故造此论。“菩萨”、即菩提萨埵之简称,上求大觉、下化有情的意思。龙树、是论主之别号,生在佛灭后七百年间,广创大乘论,以弘扬“缘起性空”之大乘经,如大智度论、中观论等;他就是造百论的提婆菩萨之师。

    【姚秦三藏法师鸠摩罗什译】

    “译”、是“易”义,将印度文字语言,而易成中国文字语言,以便受持读诵。鸠摩罗、是父名,此翻为“童”;什、是母名,此翻为“寿”,合称“童寿”,以父母为名,印度人之风格。亦即谓:童年而有寿者之德,少年老成之谓。“法师”、一是自己奉法为师,二是弘法化世为人之师;亦可谓:上弘佛法、下为人师的意义。“三藏”、就是经藏、律藏、论藏。童寿法师,他通达三藏之法,故名“三藏法师”。姚秦、是朝代,简别不是赢秦,也不(P006)是苻秦。(姚苌弑苻坚称帝,故又称后秦。)鸠摩罗什法师,苻坚命吕光将军伐龟兹,而请法师入关,然苻坚被姚苌所弑——吕光占据关外,法师亦未入关;后姚苌之子姚兴,又伐吕光之子,才迎法师入关,住西京(西安)逍遥园,广译经论,故罗什法师对中国佛学宏化,实有莫大因缘。详见高僧传所载。

    【说曰:今当略解摩诃衍义。问曰:解摩诃衍者,有何义利?答曰:摩诃衍者,是十方三世诸佛甚深法藏,为大功德利根者说。末世众生薄福钝根,虽寻经文不能通达,我愍此等,欲令开悟;又欲光阐如来无上大法,是故略解摩诃衍义。】

    龙树菩萨说:我现今要略略解释“大乘”的义理。自己先来问起:你要解释“大乘”有什么利益呢?自问自答的说:因为“大乘”的道理,是十方三世诸佛甚深的“法藏”,而为一类有大福德、有大智慧、功德利根的人来说的。至于佛灭度了五百年以后的末世众生,他们的福德既很浅薄,根机又是迟钝,虽然欢喜去研究佛经,还是不能通达明了!我因为怜愍这一班福薄(P007)根钝的人,想要令他们开悟;同时、也是要光大阐扬如来无上的大法,所以来略略解释一下“大乘”的义理。

    【问曰:摩诃衍无量无边不可称数,直是佛语,尚不可尽,况从解释演散其义?答曰:以是义故,我初言略解。】

    这里先来假设一个问答:意思就是说:“大乘”的道理,是没有限量和没有边际,是不可以说出它的数目来!就是用佛圆满的智慧也是说不了,何况我们呢?再就佛简直的说,已经是很多,何况系再来把他解释将一义来演散多义,岂不是更多了吗?答的意思,正是因为佛说得太深,我来浅浅的解释一下;同时、也就是因为“大乘”的道理太深太广,所以我前面说是略解,就是这个意思。

    【问曰:何故名为摩诃衍?答曰:摩诃衍者,于二乘为上,故名大乘;诸佛最大,是乘能至,故名为大;诸佛大人乘是乘故,故名为大;又能灭除众生大苦,与大利益事,故名为大;(P008)又观世音、得大势、文殊师利、弥勒菩萨等,是诸大士之所乘故,故名为大;又以此乘,能尽一切诸法边底,故名为大;又如般若经中,佛自说摩诃衍义无量无边,以是因缘,故名为大。】

    这里问答的是“大乘”的意义是什么?束为三种:一、是胜,二、是大,三、是多。开为七种:一、是因为“大乘”的教、理、行、果,都在阿罗汉、缘觉以上,所以叫做“大乘”。二、是因为最大的功德和智慧,莫过于诸佛;如果想达到诸佛的境界,就要学这“大乘”教理,所以叫做“大”。三、是因为一切诸佛大人,他们都是学这个“大乘”,所以才叫做“大”。四、是因为能够修学这“大乘”的教理,就能够灭除九界众生的“苦”,得到诸佛的“乐”,所以叫做“大”。五、是因为许多大菩萨,例如观音、势至、妙吉祥、慈氏,这许多大士,他们都是修学这“大乘”,所以叫做“大”。诸佛是“果人”,菩萨是“因人”,合起来就是诸佛菩萨功德殊胜;这是以“胜”的意义,(P009)来解释“摩诃衍”。六、是因为唯有这“大乘”的教理,才能够穷尽一切“法相”“法性”的边底;这是以“大”的意义,来解释“摩诃衍”。七、是因为在摩诃般若经裹面,释迦佛自己说:这“摩诃衍”裹面的义理,是没有数量,也没有边际;这是以“多”的意义,来解释“摩诃衍”。因为有了上面种种的因缘——大、多、胜——所以叫做“摩诃衍”——“大乘”。

    【大分深义,所谓空也。若能通达是义,即通达大乘,具足六波罗密,无所障碍,是故我今但解释空。解释空者,当以十二门入于空义。】

    上面讲了“大乘”有七种义理,然而究竟这“大乘”是甚么东西?那就是佛平常所说的这一个“空”字。不过这个“空”、是“大乘”裹面一部份的深义,同时还要知道:这“空”、不是虚空的“空”,也不是空无的“空”,更不是断灭的“空”,乃是用般若的慧眼,去观照一切法,本性就是“空”,并不是把物破坏了之后才叫做“空”,乃是当体即“空”,也就是心经上说的:照见五蕴皆空的“空”。要真真把这“空”的道理,澈底的明了,那必(P010)须把这部“论”——“十二门”的说法,通同了解之后,自然就会通达这“空”的意义;“空”的意义如果真是通达了,那也就是通达了“大乘”。试问:通达了“空”的“大乘”有甚么利益?那就具足了“六波罗密”:这原因就是如果真是空了“悭贪”的妄念,一定肯“布施”;空了“毁犯”的妄念,一定会“持戒”;空了“瞋恚”的妄念,一定会“忍辱”;空了“懈怠”的妄念,一定会“精进”;空了“散乱”的妄念,一定会“禅定”;空了“愚痴”的妄念,一定会修学“般若”;因为这悭贪等六蔽,都是从妄念而有,“本性”中只有无量无边的“善法”,所以只要通达了“大乘”的“空”义,“六波罗密”是无所障碍的。所以龙树菩萨只要造论解释这“空”的真义,就可以从“解”起“行”而圆成佛果。现在因为要解这“空”的意义,所以应当分做“十二门”来解释,才能够令一班人悟入这“大乘”的“空”义。

    【观因缘门第一

    初是因缘门,所谓:(P011)

    众缘所生法,是即无自性,若无自性者,云何有是法?

    众缘所生法有二种:一者内,二者外。众缘亦有二种:一者内,二者外。外因缘者,如泥团,转绳、陶师等和合故有瓶生;又如缕綖、机杼、织师等和合故有氎生;又如治地、筑基、梁、椽、泥、草、人功等和合故有舍生;又如酪器、钻摇、人功等和合故有酥生;又如种子、地、水、火、风、虚空、时节、人功等和合故有芽生;当知外缘等法皆亦如是。】

    凡是我自己亲手写的东西,都是以初发心看经者为对象;只是帮助他们能够看得懂正文为目的。至于内容深广的意义,可请看别种注解!所以我对于门和颂文不想过细来解释,因为“门”、是这一门的题目,“颂”、有长行来解释,所以我只把长行的文字顺一顺,就算了事;这是我对读者先来一个申明。

    “观”是观察,就是“能观”之“智”,“因缘”、是“所观”之“理”,(P012)“门”、是通的意义。由观察这“因缘”的道理,就可以通达“大乘空”的意义。门分十二,此门居首,故名第一。

    现在、先说“因缘”这一门,所谓:凡是由众多“因缘”所成功的“事物”,都是没有固定、一定不变、实在的“本体”。设若没有一个固定不变的“本体”,那里还有甚么一种实在的“事物”呢?这是颂文的大意,下面有长行会详细来解释。

    “众缘”所生的“事物”,有两种:一种是身内的事物,叫做“根身”。一种是身外的事物,叫做“器界”。不但是“所生”的“事物”有两种,就是“能生”的“众缘”,也有两种:一种是世间上的人,说的外面物质上的“因缘”;一种是佛学上说的“十二因缘”。现在先来说说外物的因缘:

    (一)例如:由泥团同绳索,以及烧窑的工人,由这几种“因缘”和合,才会成功一个花瓶。

    (二)例如:由纱线和织机,以及织布的工人,由这几种“因缘”和合,才可以成一匹布。(P013)

    (三)例如:由地基、梁柱、泥草、砖瓦、木匠工人等的“因缘”和合,才有一座房屋。

    (四)例如:由乳酪、器具、方法,以及人功的“因缘”和合,才可以成功酥油。

    (五)例如:由种子、土地、水分、阳光、空气时节,以及人功,种种“因缘”和合,才有芽生起来。举出了上面这几种东西,我们就可以知道:一切“外因缘”等法,都是一样,从“因缘”所生,“缘生”所以“性空”。

    【内因缘者:所谓无明、行、识、名色、六入、触、受、爱、取、有、生、老死,各各先因而后生。如是内外诸法皆从众缘生,从众缘生故,即非是无性耶。】

    上面是说的“外因缘”,现在来说“内因缘”。佛教三乘教典上,常说到惑,业、苦的“十二因缘”:由愚痴不觉的迷惑,而造有漏三性的行为,所以成为“业识”,而去受胎,结成了心物名色的胎儿,就有了眼、耳、鼻、舌、身、意的“六根”,而同色、声、香、味、触、法外面的“六尘”来接(P014)触,就会领受外面顺、逆的境界,而生起爱、憎两种观念,不期然就会有取、舍的行为;这样一来,“三有”的“因”既然种好了,而“三界生死”的“果报”当然会成功;而接着的忧、悲、苦、恼,也就一齐来了!这不消说得前为“因”,后为“果”,如环无端,无始流转,这就叫做“内因缘”。把上面这内、外、法用智慧去观察一下,就会发现宇宙万有、森罗万象一切法,都不能离开了这“众缘”;既是“众缘”所生,故知每一法,岂不是没有一成不变固定的“自性”吗?

    【若法自性无,他性亦无,自他亦无。何以故?因他性故无自性。若谓以他性故有者,则牛以马性有,马以牛性有,梨以柰性有,柰以梨性有,余皆应尔,而实不然。若谓不以他性故有,但因他故有者,是亦不然。何以故?若以蒲故有席者,则蒲、席一体,不名为他;若谓蒲于席为他者,不得言以蒲故有席。又蒲亦无自性。何以故?蒲亦从众缘出,故无自性。(P015)无自性故,不得言以蒲性故有席。是故席不应以蒲为体。余瓶、酥等,外因缘生法,皆亦如是不可得。】

    设有一件“事物”,自己既然没有“本体”,那么,“他性”也是一样没有“本体”;甚么原故呢?因为这一法生起,既然是由他法“众缘”来帮助,可见离开了“众缘”的“他法”,“此法”就没有了“自体”,这个道理是很容易知道的。

    设若说:“此法”是“他法”而有的话,那末,岂不是好像:牛是因马性有,马也是因牛性有;梨是因苹果而有,苹果也是因梨而有的吗?牛马梨柰既然不可以用“他法”为“自性”,那末,其余的一切法都是一样。

    设若又说:我不是用“他性”故有“此法”,乃是用“他法”故有“此法”,这种说法,也是不对!甚么原故呢?设若你说:好像因为有了蒲草的“他法”,才有席子的“此法”,然而你要知道:蒲和席是一体,不是两个东西,怎样可说蒲是“他”,席是“自”呢?要有两个人,才有自他,一个人,(P016)不可以叫做自他,蒲和席、不是两样东西,所以不能以蒲来当做席子的“他”,这道理先要明白!

    设若你再说:蒲对席可以说是“他”,那末,就不可以说,因蒲而有席。好像说:因水而有火,或者因冰而有炭的大笑话。

    其实、不但席没有“自性”,就是蒲也是没有“自性”,这是甚么原因呢?因为蒲的本身,也是从“众缘”而有,既是从“众缘”而有,那么,离开了“众缘”,蒲、当然也就没有固定不变的“本体”了。蒲、自己的本身,尚且没有“自性”,怎样可以说:因蒲的“他”,而有席的“自”呢?那就好像说:因有龟毛的“他”,而有兔角的“自”,一样的大笑话!明白了这个意义,我们就可以知道:席子的“自”,不应当用蒲草的“他”来做“本体”!席子是这样,其余的瓶不以泥团为“体”,酥不以乳酪为“体”,所以一切“外因缘”法所生的“事物”,都是同上面几个事例一样,是“不可得”的。以上的目的,就是要破除“自性和他性”,都是“不可得”。(P017)

    【内因缘生法,皆亦如是不可得。如七十论中说:“缘法实无生;若谓为有生,为在一心中,为在多心中”?是十二因缘法,实自无生。若谓有生,为一心中有?为众心中有?若一心中有者,因果即一时共生。又因果一时有,是事不然。何以故?凡物先因后果故。若众心中有者,十二因缘法,则各各别异。先分共心灭已,后分谁为因缘,灭法无所有,何得为因?十二因缘法,若先有者,应若一心,若多心,二俱不然;是故众缘皆空。缘空故,从缘生法亦空;是故当知:一切有为法皆空。】

    “十二因缘”,可分为四类:一、能引,二、所引,三、能生,四、所生。无明、行,是“能引”。识、名色、六入、触、受,是“所引”。爱、取、有,是“能生”。生、老等,是“所生”。若说是同一刹那心念中有,那就不能说有“能”、有“所”。设若说:是各各不同的前、后念,那又不可说“前”(P018)为“后”缘,因为如果“前”“后”脱了节,就不应当“前”“后”有关系了!这是破“内因缘”的大意。

    所以说:“外因缘”生法,在前面既然说过了“不可得”,那么,“内因缘”生法,也是一样“不可得”。这在印度有一部七十论上这么说:凡是“因缘”所生的“事物”,都是实在的“无生”。设若你一定要说是“有生”的话,那末,我倒要来请问你一下:是在同一刹那心念中有十二种呢?还是各各前后差别不同的心念中而生呢?两种说法都是不通,在前面大意上已经说过了。因此,“十二因缘”,“内因缘”法,也是实自“无生”。

    所以又来解释:设若你说是“有生”,还是“因”同“果”一时而有?还是“因”同“果”多时而有?若说“因”同“果”是一时有的话,这道理是不对的!甚么原因呢?无论甚么东西,都是先“因”而后“果”,所以说因果同一时是不对的。设若又说因果是多念不同一时的话,那前、后又隔断了,“前念”既然灭了,怎样可以做“后念”的“因缘”呢?所以说:“十二因缘”法,设若是先有的话,无论是“一心”或“多心”,都是不对。(P019)

    把上面的道理,明白了之后,就可以知道:“众缘”都是“空”的。“众缘”既然都是“空”,那么,从“众缘”所生之“法”更是“空”,不说也可以知道。所以应当知道:一切“有为法”都是“空”的。

    【有为法尚空,何况我耶?因五阴、十二入、十八界有为法,故说有我。如因可然,故说有然;若阴、入、界空,更无有法可说为我,如无可然,不可说然。如经说:“佛告诸比丘:因我故有我所,若无我,则无我所”。如是有为法空故,当知无为涅槃法亦空。何以故?此五阴灭,更不生余五阴,是名涅槃。五阴本来自空,何所灭故,说名涅槃?又我亦复空,谁得涅槃?复次:无生法名涅槃,若生法成者,无生法亦应成;生法不成,先已说因缘,后当复说;是故生法不成。因生法故名无生;若生法不成,无生法云何成?是故有为、无为、及我皆空。】

    “五阴”:色、受、想、行、识;“十二入”:六根、六尘;“十八界”:(P020)六根、六尘、六识。阴、处、界、“三科”,本来不出色、心、“二法”,有三种说法:一、为利根者说“五阴”,为中根者说“十二处”,为钝根者说“十八界”。二、为爱略者说“五阴”,为爱中者说“十二处”,为爱广者说“十八界”。三、为迷心不迷色者,故开“心”合“色”,说“五阴”;为迷色不迷心者,故开“色”合“心”,说“十二处”;为心、色俱迷者,故开“心”开“色”,说“十八界”;故“三科”摄一切世间“有为法”皆尽。

    上面所说的,是“因缘”有为法,尚且都是“空”,何况由“因缘”假和合所成的“我”,岂有“不空”吗?因为有了“三科”色、心的“有为法”,才说有一个“假和合”的“我”,好像说有一个可烧的东西,才可以说烧;如果没有可烧的东西,也就不能说甚么烧?那么,“三科”的实法既然都“没有”,还说甚么“我”呢?好像佛经上说:佛告诉一班弟子说:因为有“我”,才说有我所摄的东西,设若“我”都不可得,那“所摄”和“所用”的附属品,更不必谈了!

    明白了“有为法”既然是“空”,再进一步应当知道“无为”的“涅槃(P021)法”也是“空”了!甚么原因呢?因为“涅槃”的意义,就是“五阴”等法灭除了,再不生第二次的“五阴”,这就叫做“涅槃”。然而“五阴”等“因缘法”,本来就是“空”,那有甚么东西灭了之后才叫做“涅槃”呢?同时要知道:这个假和合的“我”本来就是“空”的,“我”既然都没有了,试问:叫那一个去“涅槃”呢?

    再说说:“无生法”叫做“涅槃”。假若“生”的法能够成立,那么,“无生法”当然也能够成立。然而“生”法是不能够成立的,这在前面讲过了许多“因缘”,以后还要再说。因此,我们就知道“生法”是决定不能成立的。因为一切法都是“对待”说的,有“生法”,才说“无生法”;设若“生法”不成,那“无生法”当然也是不成。因此之故,“有为法”、“无为法”,以及这个和合的“假我”,一切皆“空”。

    【观有果无果门第二

    复次:诸法不生。何以故?(P022)

    先有则不生,先无亦不生,有无亦不生,谁当有生者?

    若果因中先有则不应生,先无亦不应生,先有无亦不应生。何以故?若果因中先有而生,是则无穷。如果先未生而生者,今生已复应更生。何以故?因中常有故,从是有边复应更生,是则无穷。】

    学佛的人,最要紧的,就是要有智慧!因为有了智慧,才可以用智慧去观察一切法。前面是观察“因缘”,现在是观察在因中“有果无果”。依次第排列起来,此门是属于第二。前面已经说过了一次诸法是“无生”,现在再来说一次,所以叫做“复次”。怎样知道一切法是“不生”呢?下面有七种原因:现在先说第一种。就是说:无论你说:“因”中先已经有了“果”,这当然是“不生”;就是“因”中先没有“果”,也是“不生”。那怕就是你来矫乱说:“因”中亦有“果”、亦无“果”、好不好呢?那也是更不可以“生”!这样一来,那一法是“有生”呢?这是颂文的大意,下面有长行的(P023)解释。

    就是说:设若这个“果”,在“因”中先已经有了,那不应当再有“生”;或者是“因”中先没有“果”,那更不可以“生”;至于或“有”或“无”,根本上就不能再说“生”!甚么原因呢?设若在“因”中先就有了“果”的话,那“生了”又“生”,这样就会犯了无穷无尽的过咎了!如果你说:“果”未“生”,所以现在可以“生”;那么,我也可以说:现今“已生”,将来也可以“更生”;甚么理由呢?因为你们自己说的:“因”中常有“果”的原故。所以从这“有”的一边说:应当生了更生,生了又更生,岂不是“无穷”吗?

    【若谓生已更不生,未生而生者,是中无有生理;是故先有而生,是事不然。复次:若因中先有果,而谓未生而生,生已不生者,是亦二俱有。而一生一不生,无有是处。复次:若未生定有者,生已则应无。何以故?生、未生共相违故;生(P024)未生相违故,是二作相亦相违。复次:有与无相违,无与有相违,若生已亦有,未生亦有者,则生、未生不应有异。何以故?若有生,生已亦有,未生亦有,如是生、未生有何差别?生、未生无差别,是事不然;是故有不生。复次:有已先成,何用更生?如作已不应作,成已不应成;是故有法不应生。复次:若有生,因中未生时果应可见,而实不可见;如泥中瓶,蒲中席,应可见,而实不可得见;是故有不生。】

    上面有六个“复次”,就是六个原因:一、设若你说:“果法”、“生过”了之后,更不“再生”;没有“生”的,才会“生”的话,这道理不能成立!甚么原因呢?因为,你自己说:无论是“已生”或“未生”,“果”都是在“因”中先有,那末,“生已”即不能“更生”,“未生”也是不应当“生”,所以你说:“因”中先有“果”,而后来才“生出”的话,是不对的。

    二、设若你说:“因”中虽然是有“果”,然而“未生”才可以“生”,(P025)“生过”了再不能“生”,这话也是不对的!甚么原因呢?因为你自己说的:“因”中先已经有了“果”,所以,要“生”、无论是“已生”或“未生”,是会“生”;要“不生”、无论是“已生”或“未生”,都不能“生”;你不可以说:“生”已“不生”,“未生”可以“生”的话,一“生”一“不生”,是没有这个道理。

    三、设若你说:“未生”是决定有“果”,那么,“生了”之后,就应当没有“果”了!甚么道理呢?因为,“已生”和“未生”,这二法是相违的,“生”和“未生”既然是相违,那么,两种作相,当然也是相反的,就是说:“未生”设若是“因”中先有“果”,那么,“生了”之后,反过来应当就没有“果”了。

    四、再来说说:“有”同“无”当然是相违,“无”同“有”也是相违的,设若照你说:“生了”之后还是“有”,“未生”也是“有”,那么,“生”和“未生”,就不应当有“异”啊!甚么原因呢?因为,你自己说的:“生已”也是“有”,“未生”也是“有”,那末,“生”和“未生”,有甚么地方(P026)不同呢?“生”和“未生”,没有差别的话,恐怕人家不会赞成吧!所以你说:“因”中先有“果”是不对的。

    五、再说:“因”中既然先已经有了“果”,那么,用不着再生“果”,因为“果”中先已经有了“果”啊!好像:作了不要再作,成了不要再成,所以,“因”中先有“果”,是不要再生“果”了。

    六、再说:你说“因”中先有“果”,然后有“果生”的话,那么,应当有甚么事实来证明,“因”中已经先有了“果”,可以看得见吗?好像:泥中先已经有了瓶,蒲中先已经有了席,应当可以看得见啊!而事实上是看不见的,所以,“因”中先有“果”的道理,是不能够成立。这“六过”连上面第一种的“无穷过”,一共犯了“七种过”,所以,“因”中先有“果”,而后能生“果”的话,是不对的。

    【问曰:果虽先有,以未变,故不见。答曰:若瓶未生时,瓶体未变故不见者,以何相知,言泥中先有瓶?为以瓶相有瓶,(P027)为以牛相、马相故有瓶耶?若泥中无瓶相者,亦无牛相、马相,是岂不名无耶?是故汝说因中先有果而生者,是事不然。】

    问:“果”、虽然在“因”中先已经有了,不过是,因为还没有“变”,所以看不见!答:譬如说:瓶、未生时,因为瓶体还未变,所以不可见。那么,你因为甚么相状知道,来说泥中先有瓶呢?还是因瓶相,而知道泥中有瓶呢?还是因牛相和马相,所以知道泥中有瓶呢?设若泥中没有瓶相,也没有牛相和马相,那岂不是泥中一相都没有吗?所以你说:“因”中先有“果”而后生“果”的话,是不对的。

    【复次:变法即是果者,那应因中先有变。何以故?汝法因中先有果故。若瓶等先有,变亦先有,应当可见,而实不可得,是故汝言未变故不见,是事不然。】

    这一段是破他的“变法”与“果”同时有。就是说:你们说的“变法”如果就是“果”的话,那么,“因”中既然先有“果”,也就是应当“因”中(P028)先有“变”,甚么原因呢?你们自己说的:“因”中先有“果”,所以应当“因”中先有“变”,那么,好像瓶等在泥团“因”中已经先有了瓶“果”,那“变”也就在“因”中先有“变法”了。既然“变法”在“因”中已经先有了,就应当可见,而事实上是不可见,所以你们说:“未变”故“不见”,在事理上看起来,是不对的。

    【若谓未变不名为果,则果毕竟不可得。何以故?是变先无,后亦应无,故瓶等果毕竟不可得。若谓变已是果者,则因中先无,如是则不定:或因中先有果,或先无果。】

    设若你说:因为“未变”所以不叫做“果”,那么,照这样说起来,这“果”、是永远不可得!甚么原因呢?因为这个“变”,在“因”中先没有,后来也是没有;所以瓶等的“果”,是永远“不可得”。

    设若你又说:“未变”时虽然是没有“果”,然而“变了”之后,可以叫做“果”,那么,“因”中先没有“果”,“未变”是没有,“变了”是有,那就成了不定;或“因”中先有“果”,因为变出来了;或“因”中先无“果”,(P029)因为没有变出来。

    【问曰:先有变,但不可得见。凡物自有,有而不可得见者,如物或有近而不可知;或有远而不可知;或根坏故不可知;或心不住故不可知;障故不可知;同故不可知;胜故不可知;微细故不可知。近而不可知者,如眼中药。远而不可知者,如鸟飞虚空高翔远逝。根坏故不可知者,如盲不见色,聋不闻声,鼻塞不闻香,口爽不知味,身顽不知触,心狂不知实。心不住故不可知者,如心在色等则不知声。障故不可知者,如地障大水,壁障外物。同故不可知者,如黑上墨点。胜故不可知者,如有钟鼓音,不闻捎拂声。细微故不可知者,如微尘等不现。如是诸法虽有,以八因缘故不可知!汝说因中变不可得,瓶等不可得者,是事不然。何以故?是事虽有,以八因缘故不可得。】

    问:“因”中先已经有了“变”,但是不可得见而已!因为,有一种物,(P030)虽然是有“自体”,然而不可得见,是有八种原因:

    一、好像是一种物:因为“太近”了的原故,所以不可知,这好像眼睛裹面的药。

    二、东西虽然是有,然而又因为“太远”了,所以,又是不可知,这好像鸟雀一样,在虚空中飞得远远,你还是看不见。

    三、不但是“太近”或“太远”看不见,如果眼睛坏了,就不能见;耳朵聋了,就不能听;鼻孔塞了,就不能嗅;舌头爽了,就不能尝;身体麻木了,就不能知觉;心识如果颠狂了,就不能如实而知,这都是因为“根坏”了的原故。

    四、还有“心”没有注意到这件事物上去,也是不能知,这好像心专注意到色相上去了的时候,就不能知道傍边人说的甚么话。

    五、有“障蔽”的时候,还是不知道!这好像地下面虽然是有水,然而因为被大地所障蔽,所以看不见下面有水;又好像门外虽然是有物,但是因为被墙壁所障闭,所以也是看不见,这都是“障故”不可知。(P031)

    六、还有“相同”的也是不可知,好像在黑板上面,用黑墨去点它一点,怎样可以知道呢?

    七、“胜故”也是不可以知,好像正在撞钟打鼓的时候,怎样可以听到拂尘的音声呢?

    八、“微细故”也是不可以知,好像微尘在衣服上面,也是看不见。

    上面这许多东西虽然是“有”,因为有这“八种因缘”,所以不可知!你龙树菩萨破我们,说因中变法不可得,瓶等不同不可得的话,是不对的,甚么原因呢?是事虽然是有,因为有“八种原因”,所以也是不可得。

    【答曰:变法及瓶等果,不同八因缘不可得。何以故?若变法及瓶等果,极近不可得者,小远应可得;极远不可得者,小近应可得;若根坏不可得者,根净应可得;若心不住不可得者,心住应可得;若障不可得者,变法及瓶法无障应可得;若同不可得者,异时应可得;若胜不可得者,胜止应可得;(P032)若细微不可得者,而瓶等果粗应可得。】

    这是龙树菩萨驳斥上面的话。意思就是你说:事情虽然是“有”,不过是因为有“八种因缘”,所以不知。然而,这“变法”及“瓶果”,不同这八因缘不可得啊!怎样知道呢?设若这“变法”和“瓶果”:

    一、“极近”不可得的话,那么,稍微离开一点,总应当可得啊!

    二、如果,“极远”而不可得的话,那么,稍微近一点总可以看得见啊!

    三、纵然是“根坏”了固然是不知道,但是根没有坏,好好的时候,总应该知道才对啊!

    四、假使“心”没有注意,当然是不知道,然而心若是已经注意了的时候,那就应当知道啊!

    五、你说:因为被东西“遮障”住了,所以看不见;然而,这变法以及瓶果,是没有东西可以遮障它,总应当可以看得见啊!

    六、“相同”的东西,固然是不容易看得出,但是不同的东西,好像白(P033)布上有了黑点,总该看得见啊!

    七、正在撞钟打鼓,音声太大了的时候,当然听不到细声,然而大声停止了之后,细声总该听到啊!

    八、微细的东西,你说看不见,我很相信,然而瓶等“果”是粗色,为甚么也看不见呢?所以你们说:“因”中先已经有了“果”,而不可得的话,我是不会相信的。

    【若瓶细故不可得者,生已亦应不可得。何以故?生已,未生,细相一故。生已,未生,俱定有故。问曰:未生时细,生已转粗,是故生已可得,未生不可得。答曰:若尔者,因中则无果。何以故?因中无粗故。又因中先无粗,若因中先有粗者,则不应言细,故不可得;今果是粗,汝言细故不可得,是粗不名为果。今果毕竟不应可得,而果实可得,是故不以细故不可得。如是有法,因中先有果,以八因缘故不可得,(P034)先因中有果,是事不然。】

    设若你说:因为瓶“果”也同“未生”的时候一样是“细”,所以也是不可得,那么,“生已”也应当是不可得。甚么原因呢?因为“生已”和“未生”细相是一样啊!“生已”和“未生”,都是一定啊!

    问:“未生”的时候是“细”,“生了”之后转“粗”,所以“生已”可得,“未生”是不可得。龙树菩萨又破他说:设若按你这样说,那么,“因”中先就没有“果”,甚么原因呢?因为“因”中没有“粗果”啊!

    还有,“因”中先没有“粗”,设若“因”中先有“粗”,那就不应当说:“细故不可得”。现今“果法”是“粗”,你们说因为“细”故不可得的话,那么,“粗”的就不能叫做“果”了。现今“果法”应当是不可得,而在事实上,“果法”又是可得,所以不能因为“细”故是不可得。这样看起来,你们说:“因”中先有“果”,是由“八种因缘”不可得;你说“因”中先有“果”,是没有这个道理。(P035)

    【复次:若因中先有果生者,是则因、因相坏;果、果相坏。何以故?如氎在缕,如果在器,但是住处,不名为因。何以故?缕、器非氎、果因故。若因坏,果亦坏,是故缕等非氎等因。因无故,果亦无。何以故。因因故,有果成。因不成,果云何成?】

    这一段文先要明白一个定义:就是说:如果照你们的主张:“因”中已经有了“果”,那么,这“因”不过是“果”的住处,好像篮子裹面藏了物一样,这篮子不过是藏物的处所,篮子决不是生物的“因”。

    所以说:设若“因”中先有“果”生的话,那末,“因”只是“果”的住处,生“果”的“因”义就失掉了!“因”是对“果”说:“因”的义既然不成,“果”的义也当然不成。所以说:“因果相”都一齐坏了?甚么理由呢?好像布在纱线之中,和果子放在器物中一样,不过是住处罢了!决不能叫做生“果”的主“因”,甚么原因呢?纱线不是氎布的“因”,好像器物(P036)不是果子的“因”是一样。因为这个道理,所以“因”不能成立,“果”也是不能成立。甚么理由呢?因为有“因”才有“果”,“因”都没有,“果”怎样有呢?

    【复次:若不作,不名果,缕等因,不能作氎等果。何以故?如缕等不以氎等住故能作氎等果,如是则无因无果。若因果俱无,则不应求因中,若先有果,若先无果。复次:若因中有果而不可得,应有相现,如闻香知有华,闻声知有鸟,闻笑知有人,见烟知有火,见鹄知有池,如是因中若先有果,应有相现;今果体亦不可得;相亦不可得;如是当知:因中先无果。】

    这都是说“因”中先有“果”。就是说:“能作”才叫做“果”,设若“不作”,就不能叫做“果”。好像说:纱线的“因”,不能作布氎的“果”,甚么原故呢?如果纱线不作布氎,又能够得布氎的“果”,这样一来,就变无“因”,无“因”、当然就无“果”;因、果既然都无,那就不应当追求,“因”(P037)中若先有“果”,或是无“果”。

    假使你又说:“因”中虽然是有“果”,不过是看不见罢了!那么,应当也有“相”来表现,好像:华、虽然是没有看见,因为闻到了花的香气,所以知道有花;听到了鸟雀叫的音声,所以知道有鸟;听到了有人笑的音声,所以知道有人;看见烟就知道有火;看见白鹄就知道那儿有水池。照上面这样说起来,你们说:“因”中先有“果”,纵然是看不见,也应当有“相”表现啊!现今你们说的,不但是“果体”不可得,连“表相”也不可得,所以知道“因”中先无“果”。

    【复次:若因中先有果生,则不应言因缕有氎,因蒲有席。若因不作,他亦不作,如氎非缕所作,可从蒲作耶?若缕不作,蒲亦不作,可得言无所从作耶?若无所从作,则不名为果。若果无,因亦无,如先说。是故从因中先有果生,是则不然。】

    再说:设若“因”中先已经有了“果”生的话,那么,就不应当说是由纱线而成功的布氎,是由蒲草而成功的席子。设若“自因”既然不能作“自(P038)果”,那“他因”更不能作“自果”,好像布既然不从纱所成,难道是从蒲草而成的吗?所以纱不能成布,蒲更不能成布。这样一来,可以说:这布是无所从而出啊!设若是无所从而出的话,那就不叫做“果”了!“果”既无,“因”也是无,这在前面已经说过了,所以你们说:“因”中先有“果”,是不对的。

    【复次:若果无所从作,则为是常,如涅槃性。若果是常,诸有为法则皆是常。何以故?一切有为法皆是果故。若一切法皆常,则无无常;若无无常,亦无有常。何以故?因常有无常,因无常有常,是故常、无常二俱无者,是事不然。是故不得言:因中先有果生。】

    再说:设若这“果”是无所从作,那就是恒常同“涅槃性”一样了。设若这“果法”是“常”,那一切“有为法”都是“常”了。甚么原因呢?因为一切“有为法”,都是“果法”,设若一切法都是“常”的话,那就没有“无常”。“无常”和“常”是“对待”而立的,“无常”既然没有,“常”也当然(P039)没有。甚么原因呢?因为有“常”,才说有“无常”;因为有“无常”,才说有“常”。所以“常”和“无常”,是相对而有的,上面既然没有相对的东西,那么,他说“常”与“无常”两种都是没有,人家是不会赞成的。所以,不可以说:“因”中是先有“果”。

    【复次:若因中先有果生,则果更与异果作因,如氎与着为因,如席与障为因,如车与载为因,而实不与异果作因,是故不得言:因中先有果生。若谓如地先有香,不以水洒,香则不发;果亦如是,若未有缘会,则不能作因。是事不然,何以故?如汝所说,可了时名果,瓶等物非果。何以故?可了是作,瓶等先有非作,是则以作为果。是故因中先有果生,是事不然。】

    再说:设若说“因”中一定先有“果”生的话,那么,此“果”更可以给“异果”作“因”,好像:鸡生蛋,鸡是“因”,蛋是“果”。然而蛋又可以生鸡,那末蛋既然是“果”,鸡、就叫做“异果”,意思就是“果”又生“果”。好像布是给被着做“因”,席子是给遮障做“因”,车子是给载物做“因”,而事实上是不给“异果”做“因”,所以不可以说“因”中先有“果”生。

    设若你又说:好像地一样,本来是先有香,然而,设若不用水去洒,地下的香是不会发出来!这譬喻,就是说:“因”中虽然是先有“果”,但是,若不遇“缘”,这“果”就不能作“后果”的“因”,好像女人虽然是可以生子,然而没有生子的缘,还是不能生子,怎样可以将此子来作生孙的“因”呢?

    你说这种话,也是似是而非,并不是“真理”啊!怎样知道呢?照你们所说的话,要明了看得见的时候,才叫做“果”。瓶等物在泥团裹面,还是看不见,所以不叫做“果”。甚么理由呢?因为可以明了的时候,是叫做“作”,你不是说:瓶等“果”在“因”中已经是先有了,那就不叫做“作”,这样,我们就可以知道,是以“作”为“果”,现在你说:“因”中先已经有了“果”,所以不对啊!好像:车料是“因”,车是“果”,载物是“后果”,你说“因”中先有“果”,如同说木料中已经有载物的“后果”,是一样的大(P041)笑话。

    【复次:了因但能显发,不能生物,如为照闇中瓶故然灯,亦能照余卧具等物;为作瓶故和合众缘,不能生余卧具等物,是故当知:非先因中有果生。复次:若因中先有果生,则不应有今作、当作差别。而汝受今作、当作;是故非先因中有果生。】

    再来谈谈:“了因”和“生因”不同。“生因”如种生芽,“了因”如灯照物,你们把“了因”当做“生因”,所以一错就错到底。所以说:“了因”但能够“显发”而已,不能够“生物”;好像照暗中瓶,所以点灯,这灯、不但是能照瓶,并且能照床、被、帐、枕,其余的一切卧具等物。因为要作瓶,所以用水、土、绳、泥团、人工等和合成瓶;然而,不能将水土泥团绳子来成功帐子被条卧具等物;所以你说:“因”中先有“果”生,是不对的。

    再说:设若“因”中先有“果”生的话,那么,既然有了“果”,又何(P042)必现在要去“作”,才有“果”受用;还有“未作”的,就没有受用这两种差别呢?然而,你们赞成有“今作”、“当作”的差别,所以不是“因”中先有“果”。

    这一门,叫做“观有果无果门”,也就是用“般若”的智慧,去观察;究竟“因”中是先有“果”呢?还是“因”中先无“果”呢?上来共有三番问答,一共有二十四破,都是破“因”中先有“果”。第一次是“执”,其余不过是“转计”而已,破至最后,二十四计已尽,“因”中有“果”的妄计已完,以下是破“因”中先无“果”。

    【若谓因中先无果而果生者,是亦不然。何以故?若无而生者,应有第二头、第三手生。何以故?无而生故。问曰:瓶等物有因缘,第二头、第三手无因缘,云何得生?是故汝说不然。答曰:第二头、第三手、及瓶等果,因中俱无,如泥团中无瓶,石中亦无瓶;何故名泥团为瓶因,不名石为瓶因?何故(P043)名乳为酪因,缕为氎因,不名蒲为因?】

    外人看见论主把“因”中先有“果”,已经破了,又以为“因”中先无“果”,大约是对吧?所以论主再来破“因”中先无“果”。就是说,设若你说:“因”中先没有“果”而又能够生“果”的话,也是不对。甚么原因呢?设若“因”中既然没有“果”,而又能够生“果”的话,那末,“因”中没有两个头、三只手的“果”,也应当有两个头、三只手生起来才对。甚么理由呢?因为你说:“因”中没有“果”,能够生“果”啊。

    外人又来辩问:瓶等物是有“因缘”,所以能“生”。第二个头,第三只手,是没有“因缘”,怎样能够“生”呢?所以你说得不对啊!

    论主答:第二个头,第三只手,以及瓶等“果”,在“因”中都是没有啊!好像泥团中既然没有瓶,就是在石头里面也是没有瓶,那么,为甚么要说:泥团中可以做瓶的“因”,而不说石头来做瓶的“因”呢?为甚么要说:牛奶可以做酪的“因”,纱线可以做氎布的“因”,而不说蒲草来做氎布的(P044)“因”呢?

    【复次:若因中先无果而果生者,则一一物应生一切物,如指端应生车、马、饮食等;如是缕不应但出氎,亦应出车、马、饮食等物。何以故?若无而能生者,何故缕但能生氎,而不生车、马、饮食等物?以俱无故。若因中先无果而果生者,则诸因不应各各有力能生果。如须油者,要从麻取,不榨于沙。若俱无者,何故麻中求,而不榨沙?若谓曾见麻出油,不见从沙出,是故麻中求,而不榨沙,是事不然。何以故?若生相成者,应言余时见麻出油,不见沙出,是故于麻中求,不取沙;而一切法生相不成故。不得言余时见麻出油,故麻中求,不取于沙。】

    再说:设若你一定要说:“因”中先无“果”,而“果生”的话,那么,无论那一种物,都可以生一切物,好像在手指头上,也应当生出车、马、饮食的东西才对。甚么原故呢?设若“因”中先无而能生“果”的话,那么,(P045)为甚么纱线只能成氎布,而不能生车、马、饮食呢?因为“因”中既然都是没有“果”的话,那么,要“生”、通同都可以“生”,不“生”、通同都不要“生”,为甚么纱线中但成氎布,而不生车、马、饮食呢?因为你说:“因”中先没有“果”,可以“无”中生“有”啦。

    还有:设若“因”中先没有“果”,而又能生“果”的话,那么,诸“因”,就不应当各各有力能生各各不同的“果”,好像要麻油的人,要从麻中去取油,不在沙中去榨油呢?设若你说:“因”中都没有“果”,为甚么要在麻中求油,而不去榨沙呢?

    设若你又说:从前曾经看见过麻出油,没有看见沙出油,所以在麻中求油,而不榨沙,这理由也是不充足。甚么原因呢?因为你说:“因”中先无“果”,也就是说:麻中先无油。麻中既然先无油,那麻中就不应当出油,因为麻中没有“生相”,麻中既然没有“生相”,所以麻中不应当出油。

    设若“生相”可以成立,那你才可以说:见麻出油,不见沙出,所以在麻中求,而不榨沙。然而你说:“因”中先无“果”,是一切法“生相”都(P046)不成,你怎样可以说:从前见过麻出油,所以在麻中求油,而不在沙中取油呢?

    【复次:我今不但破一事,皆总破一切因果。若因中先有果生,先无果生,先有果无果生,是二生皆不成;是故汝言余时见麻出油,则堕同疑因。复次:若先因中无果而果生者,诸因相则不成。何以故?诸因若无法,何能作?何能成?若无作、无成,云何名为因?如是作者不得有所作,使作者亦不得有所作。】

    我们现在再来说说:我现在不但是破你一件事,我要总破你们外道所“执”的一切;“因”中先有“果”,或“因”中先无“果”,或“因”中先有“果”无“果”,通同都是不对!所以你说在别个时候,看见麻出油,是堕在“同疑因”里面。甚么叫做“同疑因”?就是你举出来的“因”,我还是“怀疑”,你怎样可以用这“怀疑”的因,来成立你的宗旨呢?

    再说:设若“因”中先没有“果”,而能够生“果”,那么,一切作“因”(P047)的相就用不着了!甚么原因呢?因为能够作“果法”,才叫做“因”。现在没有“果法”,当然也没有“因法”,“因法”既然没有,怎样有“果法”呢?“果法”既然没有,怎样可以成“因法”?所以无论是作者,乃至使作者,都是不得有所“作”。总而言之:你计“因”中先无“果”,所以“能作”、“作法”、“所作”都不能成立。

    【若谓因中先有果,则不应有作、作者、作法别异。何以故?若先有果,何须复作?是故汝说作、作者、作法诸因,皆不可得。因中先无果者,是亦不然。何以故?若人受作、作者分别有因果,应作是难;我说作、作者及因果皆空。若汝破作、作者及因果,则成我法,不名为难。是故因中先无果而果生,是事不然。复次:若人受因中先有果,应作是难;我不说因中先有果故,不受此难,亦不受因中先无果。】

    这一段文,读者是要紧要明了论主的意见;他是无论你说:“因”中先有“果”,或“因”中先无“果”,都是不赞成,并不是破了“因”中先无“果”,(P048)又承认“因”中先有“果”,所以敌者虽然来反难,然而论主是不受他的反难,因为论主也是不赞成“因”中先有“果”啊!

    所以外人先来反难论主;设若你们佛教说:“因”中先有“果”的话,那么,就不应当有“作”,同“作者”及“作法”的别异。甚么原因呢?因为既然“因”中先已经有了“果”,那么,何须再“作”呢?然而你们说“因”中无“果”,也是不对!怎样知道呢?因为设若我们也赞成有“作”有“作者”;那当然会受你们问难,但是,我们也主张“作”及“作者”连“因果”都说是“空”。设若你们也再破“作”及“作者”,那岂不是成就了我们的说法吗?这怎样可以叫做问难。所以你们说“因”中先无“果”,而又能够生“果”,是不对的。所以,设若有人赞成“因”中先有“果”,那是应当被你们问难。我们大乘不赞成“因”中先有“果”,所以不会受你们的难,然而也不赞成“因”中先无“果”,这是要请你们先注意!

    【若谓因中先亦有果亦无果而果生,是亦不然。何以故?有、(P049)无性相违故;性相违者,云何一处?如明闇、苦乐、去住、缚解,不得同处;是故因中先有果先无果,二俱不生。复次:因中先有果先无果,上有无中已破。】

    外人看见论主单说“因”中先有“果”也破了!单说“因”中先无“果”也破了!那我现在说“因”中亦“有果”,亦“无果”,岂不是很好吗?总该再不会破吧?殊不知这是小孩子讲话!试想想:“有”和“无”是不是相违呢?如果性质是相违的话,怎样可以说在一处呢?好像“明”和“暗”,可以同在一处吗?“苦”和“乐”,“去”和“往”,“缚”和“解”,都是不可以同处。所以无论你说“因”中有“果”,“因”中无“果”,都是不对。其实“因”中先有“果”,或“因”中先无“果”,在前面已经破过了,还要再说甚么呢!

    【是故先因中有果亦不生,无果亦不生,有无亦不生,理极于此。一切处推求不可得,是故果毕竟不生。果毕竟不生故,(P050)则一切有为法皆空。何以故?一切有为法,皆是因是果。有为空故,无为亦空。有为、无为尚空,何况我耶?】

    这是结论。因上面种种理由:无论说“因”中先有“果”,固然是“不生”;“因”中先无“果”也是“不生”,就是说“因”中亦有亦无“果”,更是“不生”。这道理到这里为极点。因为在一切处去推求,都是不可得,所以“果法”毕竟是“不生”。“果法”既然是“不生”,那么,一切“有为法”法然都是“空”的了。甚么原因呢?因为一切“有为法”都不出“因果”啊!“有为法”既然都是“空”,那“无为法”当然也是“空”,因为“无为”是对“有为”说的。“有为”既然没有了,那“无为”又从何处立名?“有为”和“无为”尚且是“空”,何况你们执着这“我”哩,当然“一空”是“一切空”啊!上面把“因”中先“有果”“无果”一门已说竟。

    【观缘门第三

    复次:诸法缘不成。何以故?】(P051)

    广略众缘法,是中无有果,缘中若无果,云何从缘生?

    瓶等果,一一缘中无,和合中亦无,若二门中无,云何言从缘生?】

    第一门单观察“因”,第二门单观察“果”,现在第三门是观察“众缘”,这到下面正文上可以看得见的。在偈颂上说:无论在第一门中是略说“因缘”,在第三门中是广说“因缘”,在这略、广“因缘”里面,都求不到一个“果”来,那末,“因缘”中既然没有“果”,你怎样可以说“果”是从“众缘”生呢?你如果不相信的话,我们来观察一下就可以知道:就拿瓶果来说罢!分开来固然看不见瓶,就是合起来也是没有瓶。例如:在每一粒沙里面固然是榨不出油,就是和合了许多沙在一处,还是榨不出油!那么,无论是分开来,或合起来,都是没有“果”,那怎样可以说:“果”是从“众缘”生呢?

    【问曰:云何名为诸缘?答曰:四缘生诸法,更无第五缘;因(P052)缘、次第缘,缘缘、增上缘。四缘者,因缘、次第缘、缘缘、增上缘。因缘者,随所从生法,若已从生,今从生,当从生,是法名因缘。次第缘者,前法以灭次第生,是名次第缘。缘缘者,随所念法,若起身业,若起口业,若起心心数法,是名缘缘。增上缘者,以有此法故,彼法得生,此法于彼法,为增上缘。如是四缘,皆因中无果。若因中有果者,应离诸缘而有果,而实离缘无果。若缘中有果者,应离因而有果,而实离因无果。若于缘及因有果者,应可得,以理推求而不可得,是故二处俱无。如是一一中无,和合中亦无,云何得言果从缘生?】

    第一段完全是解释“四缘”的名义:先说了四句颂,然后把每一缘的意义,解释一下:

    一、“因缘”:什么叫做“因缘”呢?“因缘”、就是“亲缘”,是对“果(P053)法”说的。它是生“果法”的正条件。如豆果是从豆种而生,豆果决定不是瓜种而生,豆果是这样,其他一切现行的“果法”,没有不是从各各“亲种”而生。所谓:色果从色种生,心果从心种生,有漏果从有漏种生,无漏果从无漏种生,无论是已生的“果”,正生的“果”,以及将来会生的“果”,时间虽有不同,而“果法”各从其类,那都是一样,这就叫做“因缘”。

    二、“次第缘”:什么叫做“次第缘”呢?“次第缘”、就是“等无间缘”。只是“心法”才有,“色法”是没有的。“等”者、就是同等。“无间”、就是没有第二个东西,在中间隔断,就是前一刹那“灭”,后一刹那就继续而“生”,也不是“灭”了之后才“生”,就是把“生”法的工作做完之后,它才“灭”下去,可见是即“生”即“灭”,没有一刹那停止的,事实上“心法”是这样刹那不停,念念生灭的,这叫做“次第缘”。

    三、“缘缘”:什么叫做“缘缘”呢?“缘缘”、就是“所缘缘”。这也是“心法”才有,“色法”是没有的。因为“心法”才有“缘虑”,有“缘虑”、一定有它的“对象”,这“对象”就是“所缘”,在小乘说是“本质色”,在(P054)大乘唯识说是“相分色”,无论是“心王”和“心所”,都有它各个的“相分”,有实体,能带相,合乎这两个条件,就叫做“所缘缘”。

    四、“增上缘”:什么叫做“增上缘”呢?就是由“此法”而帮“他法”增加向上增长。除了上面三缘单独之外,其余的一切统归于“增上缘”,此缘、不但是“心法”有,连“色法”也离不了它!所以“色法”只要“二缘”就可以生果。如豆果要有豆种的“因缘”,再加上水、土、阳光、空气、和人工,这就是“增上缘”。“心法”有六句颂:“眼识九缘生,耳识唯从八,鼻舌身三七,后三五三四,若加等无间,从头各增一”。就是说:眼识要有九缘才生:一、眼根,二、色境,三、光明,四、空间,五、作意,六、第六识,七、第七识,八、第八识,九、种子。这“九缘”除了第二是“所缘缘”,第九是“因缘”外,其余都属于“增上缘”,另外再加上一个“等无间缘”,那眼识就有“十缘”了。耳识除了光明。鼻识、舌识、身识、均除了光明和空间。意识要五缘,第七识要三缘,第八识要四缘,可以意推而知。总言之:凡是“心法”,一定要“种子”、“境界”、“次第”,以及其他的帮(P055)助,这叫做“增上缘”。

    以上“四缘”的意义明白了之后,再来说到“无果”,什么理由呢?就是说:设若“因”中有“果”,那就不要其余的三种“缘”。设若“缘”中有“果”,那又用不着“因”,“因”中既然没有“果”,“缘”中也是没有“果”,“因缘”中既然都没有“果”,“果”是对“因”说的,既然没有“果”,也就没有“因缘”。“因”、“缘”、“果”,三法都没有,那不是“空”是什么?所以说:如是一一中“无”,和合中亦“无”,云何得言“果”从“缘”生?

    【复次:若果缘中无,而从缘中出,是果何不从,非缘中而出?若谓果、缘中无,而从缘生者,何故不从非缘生?二俱无故。是故无有因缘能生果者。果不生故,缘亦不生,何以故?以先缘后果故。缘果无故,一切有为法空;有为法空故,无为法亦空;有为、无为空故,云何有我耶?】

    依据上面的道理,我们就可以知道:“果法”,在“众缘”中是没有的。设若“果法”在“众缘”中都是没有,你们一定要说:“果法”是从“众缘”(P056)而出,那么,为什么不说从“非缘”中而出呢?因为“缘”和“非缘”都是“无果”,要出“果”的话,应当一齐出才对。因这个道理,就可以知道没有“因缘”可以生“果”。“果”既然不生,“缘”也是不生。什么原因呢?因为先“缘”后“果”,没有“果”,当然没有“缘”;好像没有儿子,当然没有母亲这个名字。“因缘”及“果”,既然通同没有,那一切有为法皆“空”,因为一切有为法,不出“因缘果”三个字啊!有为法既然是“空”,那无为法当然也是“空”,因为“有”和“无”是对待的假名啊!有为法和无为法既然都“空”,那还有一个甚么“神我”不“空”呢?所以一“空”一切都是“空”啊!

    【观相门第四

    复次:一切法空。何以故?

    有为及无为,二法俱无相,以无有相故,二法则皆空。

    有为法不以相成。问曰:何等是有为相?答曰:万物各有有(P057)为相,如牛:以角峰垂颉,尾端有毛,是为牛相。如瓶:以底平、腹大、颈细、唇粗,是为瓶相。如车:以轮轴、辕、轭,是为车相。如人:以头、目、腹、脊、肩、臂、手、足,是为人相。如是生、住、灭,若是有为法相者,为是有为?为是无为?】

    这一门完全是“破相”,这“相”的范围很宽,不但是看得见的是“相”,就是看不见的也是“相”,至正文中便知。先“立宗”:一切法空。何以故以下,是“出因”。论主说:无论是有为法,或无为法,这两种法,都是“无相”。因为没有“相”的原故,所以有为、无为二法都是“空”。现在来先说“有为法”,不是因“相”来成立的。

    问:甚么是“有为相”呢?答:无论那一种物,都是各有各的“相”。例如牛吧!它两边有角,颈上面起包,项下面垂下来好像壶一样,尾巴上有毛,这就是牛的相状。又例如瓶:瓶底是平的,瓶肚子是大的,瓶颈是细的,(P058)瓶的唇是很粗的,这就是瓶的相状。又例如车:它是用轮,用轴,用辕,用轭,来做的,这就是车相。又例如人:它是有头、眼睛、肚子、背脊、肩头、膊臂、手脚等等,这就是人相。明白了上面的道理,那末,试问:“生”“住”“异”“灭”,设若是有为法的相状,到底是“有为”?还是“无为”呢?

    【问曰:若是有为有何过?答曰:若生是有为,应有三相;若生是无为,何名有为相?若生是有为者,即应有三相,是三相,复应有三相,如是展转则为无穷。住、灭亦尔。若生是无为者,云何无为与有为作相?离生、住、灭,谁能知是生?复次:分别生、住、灭故有生,无为不可分别,是故无生,住、灭亦尔。生、住、灭空故,有为法空;有为法空故,无为法亦空,因有为故有无为,有为、无为法空故,一切法皆空。】

    问:设若是“有为”,有甚么过咎呢?答:设若“生”是“有为法”的话,那就应当更有“生”“住”“灭”三相。甚么原因呢?因为有“生”,一(P059)定有“住”有“灭”,这样的生、住、灭,生、住、灭一直的流下去,岂不是成了“无穷”吗?“生”是这样,“住”、“灭”也是这样。

    设若“生”是“无为”的话,“无为”怎样可以给“有为”作相?因为“无为法”,就是离开了生、住、灭,既然离开了生、住、灭,就没有了“对待”,谁又知道生、住、灭呢?还有一个道理:因为分别生、住、灭,才知道有生、住、灭;“无为法”是不可分别,所以“无为法”是没有生、住、灭。生、住、灭既然是“空”,那一切有为法都是“空”。有为法“空”,无为法那里还不“空”呢?因“有为”,才说“无为”;有为、无为法都“空”,所以一切法都是“空”。

    【问曰:汝说三相复有三相,是故无穷,生不应是有为者,今当说:生生之所生,生于彼本生;本生之所生,还生于生生。法生时,通自体七法共生:一法,二生,三住,四灭,五生生,六住住,七灭灭。是七法中,本生除自体,能生六法;(P060)生生能生本生,本生还生生生,是故三相虽是有为,而非无穷。住、灭亦如是。】

    这一段是小乘人救前面所说“无穷”的过失。外人问:你们大乘说生、住、灭“三相”,更有生、住、灭“三相”,所以会犯无穷的过失。但是我现在又有一种说法:虽然是“有为”,然而不会犯无穷过。这道理是怎样说法?就是每一法生时,都能有七法:即如第一是为“法体”,第二是为“本生”,第五是为“生生”。他说:“生生”能够生“本生”,反过来“本生”又来生“生生”,这样,互相而“生”,就不会“无穷”。“生”是这样,“住”和“灭”也是这样。就是“本住”住“住住”,“住住”又能住“本住”。“本灭”灭“灭灭”,“灭灭”又能够灭“本灭”。

    【答曰:若谓是生生,还能生本生,生生从本生,何能生本生?若谓生生能生本生,本生不生生生,生生何能生本生?若谓是本生,能生彼生生,本生从彼生,何能生生生?若谓本生(P061)能生生生,生生生已还生本生,是事不然。何以故?生生法应生本生,是故名生生,而本生实自未生,云何能生生生?】

    这是大乘破小乘的话:就是说:设若你说:“生生”、还能够生“本生”,那不过是一个笑话罢了!因为“生生”是从“本生”来生的,为甚么又能够生“本生”呢!岂不是父亲生儿子,儿子又倒过来生父亲吗?所以说:若谓“生生”能够生“本生”,如果“本生”不生“生生”的话,那“生生”又怎样能够生“本生”呢?设若又说:“本生”能够生彼“生生”,那更是笑话,“本生”是从“生生”生出来的,怎样又能够生出“生生”来呢?设若你又说:“本生”是能够生出“生生”,“生生”生了之后,所以还来生“本生”,那也是不对,甚么原因呢?“生生”的法则,应当生“本生”,所以才叫做“生生”;然而“本生”自己还没有出世,怎样又能够生出儿子呢?那岂不是一个大笑话!

    【若谓生生生时,能生本生者,是事亦不然。何以故?是生生(P062)生时,或能生本生,生生尚未生,何能生本生?是生生生时,或能生本生,而是生生自体未生,不能生本生。若谓是生生生时,能自生,亦生彼;如灯然时,能自照,亦照彼,是事不然。何以故?灯中自无闇,住处亦无闇,破闇乃名照,灯为何所照?灯体自无闇,明所住处亦无闇。若灯中无闇,住处亦无闇,云何言灯自照,亦能照彼?破闇故名为照,灯不自破闇,亦不破彼闇,是故灯不自照,亦不照彼;是故汝先说灯自照亦照彼,生亦如是,自生亦生彼者,是事不然。】

    设若说:“生生”正生的时候,所以能够生“本生”,这话是不对的!甚么原因呢?就是说:如果“生生”已经“生出”来了,或者能够生“本生”;现在“生生”自己尚且没有,怎样可以生“本生”呢?你们看见过:母亲尚且还没有出世,就会生儿子的奇事吗?

    恐怕外人又转救:“生生”正生的时候,能“自生”,又能“生他”。这(P063)意思恐怕不容易懂,所以来说一个譬喻:好像一盏灯正点起了的时候,一方面能照自己的灯,同时又能照人和照物,这不是自照、照彼吗?这譬喻用得适当不适当呢?当然不适当!怎样知道呢?试看论主先破了他举的喻,那法当然就不能成立。

    你说照灯,灯是以“明”为义,我只听到人家说:灯光只照“暗”,没有听见人家说:灯光可以照“明”啊!要知道:灯的本体不是“暗”,就是“明”的处所当然是没有“暗”,设若灯的自体没有“暗”,“明”的处所也没有“暗”,你怎样可以说:灯能“自照”,又能“照彼”呢?因为“破闇”才叫做“照”,现在灯本身上没有“暗”,所以不能“照自”,“明”的处所也没有“暗”,所以也不能“照彼”,所以你说的:灯能“自照”,又能“照彼”,是不对的,这道理明白了的话,那末,“生”也是一样,你说“生生”,能生“自己”,又能生“本生”,是没有这件事。

    【问曰:若灯然时能破闇,是故灯中无闇,住处亦无闇。答曰:(P064)云何灯然时,而能破于闇?此灯初然时,不能及于闇。若灯然时不能到闇,若不到闇,不应言破闇。复次:灯若不及闇,而能破闇者,灯在于此间,则破一切闇。若谓灯虽不到闇,而力能破闇者,此处然灯,应破一切世间闇,俱不及故。而实此间然灯,不能破一切世间闇,是故汝说灯虽不及闇,而力能破闇者,是事不然。复次:若灯能自照,亦能照于彼,闇亦应如是,自蔽亦蔽彼。若谓灯能自照亦照彼,闇与灯相违,亦应自蔽亦蔽彼。若闇与灯相违,不能自蔽,亦不蔽彼,而言灯能自照亦照彼者,是事不然,是故汝喻非也。】

    问:灯正点起了的时候,能够“破闇”,“暗”破了之后,我也知道:灯中没有“暗”,灯照的处所也没有“暗”。答:你这才是一个大笑话!怎样可以说:正点灯的时候,而能够“破暗”呢?甚么理由呢?因为灯最初才点的时候,这灯上的光,还没有及到“暗”,设若初点灯时,不能到“暗”的地(P065)方,既然灯光没有到“暗”,那就不应当说“破暗”。

    再来说说:假定你一定要说:灯光虽然是不及于“暗”,然而又能够“破暗”,那么,灯在这里,岂不是能破全世界上一切的“暗”吗?设若你又说:灯光虽然是没有到“暗”的地方,然而它的力能够“破暗”的话,那么,此处然灯,应当能破一切世界上的“暗”啊!然而这里点灯,不能够破一切世界上的“暗”,所以你说的:灯光虽然是没有到“暗”,而力能够“破暗”的话,是不对的。

    还有:设若灯能够照自己,又能够照其他的东西,那么,“暗”也是一样,应当能够障蔽自己,也能够障蔽一切。设若灯光同黑暗是相违的,黑暗既然不能够障彼、障自,那你说的灯光,能够自照、照他,也是不对,所以你说的譬喻是用不着的。

    【如生能自生亦生彼者,今当更说:此生若未生,云何能自生?若生已自生,已生何用生?此生未生时,应若生已生,(P066)若未生生。若未生而生,未生名未有,云何能自生?若谓生已而生,生已即是生,何须更生?生已更无生,作已更无作,是故生不自生。若生不自生,云何生彼?汝说自生亦生彼,是事不然。住、灭亦如是。】

    前面先破“能例”的“喻”,现在来破“所例”的“法”。所以说:你前面所说的那个“生”,能“自生”又能“生彼”,现今再来说说:试问:你这一个“生”,设若还没有“生起”的时候,怎样能够“自生”呢?假定说已经生“自生”了,那么,“已生”、用不着“再生”了。就是说:这个生“未生”的时候,还是生了之后“再生”?还是没有生“才生”?设若你说:是没有“生”才“生”,要知道:“未生”、就叫做“未有”,“未有”怎样能够“自生”呢?假定你又说:是“生”了之后才“生”的。如果“生”了之后,那就是“生”,又何必“再生”做甚么?因为“生”了用不着“再生”,好像作东西一样,作过了用不着再作,所以这个“生”,是不能“自生”,设若自己(P067)都不能“生”,又怎样可以“生彼”呢?好像:自己尚且都不能“生存”,还能够保护别人“生存”吗?所以你说:能“自生”又能“生彼”,那能有这件事呢?“生”既然是这样,那“住”和“灭”的道理,也可照这样推知啊!

    【是故生、住、灭是有为相,是事不然;生、住、灭有为相不成故,有为法空。有为法空故,无为法亦空。何以故?灭有为,名无为涅槃,是故涅槃亦空。复次:无生、无住、无灭,名无为相;无生、住、灭则无法,无法不应作相。若谓无相是涅槃相,是事不然。若无相是涅槃相,以何相故,知是无相?若以有相知是无相,云何名无相?若以无相知是无相,无相是无,无则不可知。】

    现在把上面所说的“有为法”,来作一结论:所以说:是故生、住、灭,你们把它当作“有为相”,是不对的。生、住、灭说它是“有为相”既然不成,那“有为法”就是“空”,有为法既然是“空”,无为法当然也是“空”,甚么原因呢?因为把“有为法”灭掉了,才叫做“无为”的“涅槃”。因为(P068)既然没有“有为”,所以“无为”的“涅槃”,也是没有。

    还有一种说法:就是没有生、住、灭,才叫做“无为相”。那么,既然没有生、住、灭,当然是“无法”,“无法”的东西,就不应当作“相”。设若你说:“无相”可算是“涅槃相”,那也是不对。假定说:“无相”就是“涅槃相”的话,那么,请问你用甚么“相”,可以知道“涅槃”是“无相”呢?设若你是因“有相”而知“无相”,那么,“有相”是有相状的,怎样叫做“无相”呢?设若因“无相”而知道是“无相”,“无相”就是“无”,“无”就是“不可知”的事相啊!

    【若谓如众衣皆有相,唯一衣无相,正以无相为相故,人言取无相衣,如是可知无相衣可取;如是生、住、灭是有为相,无生住灭处,当知是无为相,是故无相是涅槃者,是事不然。何以故?生、住、灭种种因缘皆空,不得有有为相,云何因此知无为?汝得何有为决定相,知无相处亦无为?是故汝说(P069)众相衣中无相衣,喻涅槃无相者,是事不然。又衣喻,后第五门中广说。是故有为法皆空;有为法空故,无为法亦空;有为、无为法空故,我亦空;三事空故,一切法皆空。】

    现在来说一个譬喻:设若你说:好像在许多衣服里面,都是有牒纹的,叫做“有相衣”;里面唯有一件没有牒纹的,就叫做“无相衣”。正是因为这一件衣服没有牒纹的相,所以人家说:拿“无相衣”来!因为这个原故,就可以知道“无相衣”是可以取的。这譬喻明白了,就可以知道:有生、住、灭,既然是“有为”,那么,无生、住、灭,应当知道是“无为”,是故无生、住、灭,是“涅槃”对不对呢?当然是不对。怎样知道它是不对呢?因为我在前面说过了生、住、灭,用种种理由,可以证明它是“空”,根本上就没有“有为相”,“有为相”既然没有,怎样可以因“有为”而知道“无为”呢?我真真倒要来请问你一下:你得到甚么“有为法”的“决定相”,而知道“无相处”是“无为”呢?所以你前面说的在众相衣中有一件“无相(P070)衣”,用它来譬如“涅槃”的“无相”,是不可以的。所以知道:一切“有为法”都是“空”的,“有为法”既是“空”,“无为法”当然也是“空”,“有为”和“无为”通同都“空”了,还有甚么“我”不空吗?“有为”、“无为”、“我”,三件事都“空”,一切法当然是“空”。

    【观有相无相门第五

    复次:一切法空。何以故?

    有相相不相,无相亦不相;离彼相不相,相为何所相?

    有相事中相不相,何以故?若法先有相,更何用相为?复次:若有相事中相得相者,则有二相过:一者先有相,二者相来相。是故有相事中相无所相。无相事中相亦无所相,何法名无相,而以有相相?如象有双牙,垂一鼻,头有三隆,耳如箕,脊如弯弓,腹大而垂,尾端有毛,四脚粗圆,是为象相。若离是相,更无有象可以相相。如马竖耳,垂??,四(P071)脚同蹄,尾通有毛,若离是相,更无有马可以相相。如是有相中相无所相,无相中相亦无所相;离有相、无相,更无第三法可以相相,是故相无所相。】

    这第五门是观察“有相”和“无相”,都是没有的。本论唯一的主张:就是一句话:“一切法空”而分做十二门的理由,来说明“空”的所以罢了。所以先征问:何以知道“一切法空”的原故?就是说:如果这一法是“有相”,既然已经有了“相”,当然用不着再有“相”;如果这一法本来就是“无相”,好像:龟无毛,兔无角一样,既然是“无相法”,当然不能再加上甚么“相”。试问:离开了上面这两种:“有相”和“无相”,要怎样再成一个甚么“相”呢?

    以下是用长行来解释这偈颂的。我说“有相”的事物中,再不能“加相”,是甚么原因呢?因为:这件事物上已经先有“相”,试问:更用“相”做甚么?我们再来研究:设若这有“相”的事物中,再加上一个“相”,那就会(P072)生出两种过失;一种是先有的“相”,一种是后加的“相”。所以“有相”之中再“加相”,是不合乎道理。

    “有相”之中“无所相”我已经懂了,然而“无相”之中总可以“有所相”吧?“无相”之中也不能“有所相”,甚么原故呢?试问:你有看见过那一种“无相法”上“有所相”呢?好像一只象吧!因为它有两个长牙,一个很长的鼻子垂下来,头顶上有三个包,耳朵好像畚箕一样,背脊同弓一样的弯弯,肚子很大的也垂下来了,尾巴上有许多毛,四只脚很粗大而圆的,这就是象的相啊!试问:设若离开了上面这许多相,那里还有一个象的相可以去相吗?再好像一匹马吧!马的耳朵是竖起来的,两边的鬘是分开来垂下去,四只脚同蹄以及尾巴通同有毛,设若离开了这许多相,还有一匹马的相可以去相吗?因此,无论“有相”中是“无所相”,“无相”中也是“无所相”,试问:离开了这“有相”和“无相”,再没有第三法可以做“所相”啊!所以一切法上决定没有甚么“所相”。(P073)

    【相无所相故,可相法亦不成。何以故?以相故知是事名可相。以是因缘故,相、可相俱空;相、可相空故,万物亦空。何以故?离相、可相,更无有物。物无故,非物亦无;以物灭故名无物,若无物者,何所灭故名为无物?物、无物空故,一切有为法皆空;有为法空故,无为法亦空;有为,无为空故,我亦空。】

    我们要知道:要先有“物”,然后才可以说是有“相”。反过来也可以说:“相”既然都没有,那么,这东西也是没有。甚么原因呢?因为有“相”,所以才知道这件东西是可以“相”的。现在因为“相”既然没有,所以“可相”的物体也是没有,二者皆空。“相”同“可相”的物体都“空”,所以一切万物皆“空”。甚么理由呢?因为一切万物“有”的话,都不能离开“相”和“可相”;如果离开了“相”和“可相”,当然就没有“物”。“物”既然没有,“非物”也是没有;因为“物”灭了,所以才叫做“非物”;设若“物”(P074)都没有,那说甚么“灭”,既无物“灭”,说甚么“无物”?“物”和“无物”都“空”,所以一切有为法都“空”。有为法既然是“空”,无为法也是“空”,因为是对待得名的啊!有为、无为都“空”,那里还有甚么“我”不空呢?

    【观一异门第六

    复次:一切法空。何以故?】

    如果我们用智慧去过细观察一下:就可以知道“体用”和“心法”都不是一、异。因为:体是“体”,用是“用”,怎样可以说它是“一”?体不离“用”,用不离“体”,也不能说它是“异”。“心”和“万法”的道理,也是一样的意思。为甚么要说它是非“一”非“异”呢?其目的就是要说一切法都是“空”。理由就在下面说明。

    【相及与可相,一异不可得,若无有一异是二云何成?是相、可相,若一不可得,异亦不可得;若一、异不可得,是二则不成,是故相、可相皆空。相、可相空故,一切法皆(P075)空。】

    “相”、是“相状”,“可相”、是“物”,“相”和“物”是“一”吗?当然不是;那么,“相”和“物”是“异”吗?譬如白纸,“纸”和“白”是两样吗?当然也是不对!结果,“一”也不对,“异”也不对,所以“相状”和“物”都是“空”啊!“相状”和“事物”都是“空”,所以“一切法”都是“空”。

    【问曰:相、可相常成,何故不成?汝说相、可相一、异不可得,今当说:凡物或相即是可相,或相异可相,或少分是相,余是可相。如识相是识,离所用识更无识;如受相是受,离所用受更无受,如是等相,即是可相。】

    外人看见论主说:“相”和“物”,一、异都不对,心里有一点不服气,所以论主说一、异都不能成,外人偏偏要说一、异都可成。现在先说“相”和“物”是“一”的例子。例如:识的分别“相”,和识的“体”,你能够说(P076)它不是“一”吗?试问:离开了分别的功用,还有甚么识的“体相”呢?又例如受也是一样。试问:离开了领纳的功用,那里还有甚么受的“体相”呢?把上面两个例子看过了之后,就可以知道:“相”和“事物”是“一个”啊。

    【如佛说灭爱名涅槃,受是有为有漏法,灭是无为无漏法;如信者有三相,乐观近善人,乐欲听法,乐行布施,是三事身、口业故,色阴所摄;信是心数法故,行阴所摄,是名相与可相异。】

    上面举的例子是证明“相”和“事物”是一,现在要举过例子来说明“相”和“事物”是“异”。例如佛平常对我们所说的:要灭除了“爱”才叫做“涅槃”,因为“爱”是生灭的“染污法”,“涅槃”是不生灭的“清净法”,所以爱和涅槃绝对是“异”。又好像一个有信心的人一样,他一定有“三种相”来表示他的“信心”:一、他喜欢去亲近良师善友的善知识,二、他一定是喜欢听闻正法,三、他更喜欢布施救济穷苦的人。因为知道亲近善人,可以得到教训:听闻正法,可以得开智慧;布施穷苦,可以得增福报。然而这“三(P077)事”是属于身、口的“色阴”所摄,而“信心”是在“行阴”中“善心所”里面所摄,可见“相”和“事体”也是“异”。

    【如正见是道相,于道是少分;又生、住、灭是有为相,于有为法是少分,如是于可相中少分名相。是故或相即可相,或相异可相,或可相少分为相;汝言一、异不成故,相、可相不成者,是事不然。】

    现在拿“正见”来做比例:好像有正知、正见的人,就是“道”的相。甚么原因呢?因为“道”有八种,所谓:“八正道”。然而“正见”是八正道之一,所以叫做“少分”。还有,生、住、异、灭也是有为法的表相,然而有为法的范围很大,无论是“色法”、“心法”、“心所法”,乃至“不相应行法”,都是属于“有为法”,现在生、住、异、灭是属于“不相应行法”里面一少部分,所以也叫做“少分”。这样说起来:在事物中有“少分”的相,也可以叫做“相”。因为这种原故:或“相”和“事物”是“一”,或“相”和“事物”是“异”,或“事物”中有“少分”的“相”,你们一定要说:“一”、(P078)“异”都不成,所以“相”和“可相”的事物也都不成,我们以为是不对。

    【答曰:汝说或相是可相,如识等;是事不然。何以故?以相可知名可相,所用者名为相,凡物不能自知,如指不能自触,如眼不能自见,是故汝说识即是相可相,是事不然。复次:若相即是可相者,不应分别是相是可相;若分别是相是可相者,不应言相即是可相。复次:若相即是可相者,因果则一。何以故?相是因,可相是果,是二则一;而实不一,是故相即是可相,是事不然。】

    这是论主破他们所说的“相”和“可相”是“一”的不对。甚么理由呢?因为“相”是可以知道的,所以叫它是“可相”的话,就是因为有“能相”,才知道有“可相”的境界。所用者是“相”,所以你说“相”和“可相”是“一”,当然不对。还有,设若“相”和“可相”是“一”的话,那么,又何必分别这是“相”,那是“可相”呢?如果你一定要分别这是“相”,那是“可相”的话,那就不可说两个是“一”啦!还有,你一定要说是“一”,(P079)那就变成了因果是“一”,因为“相”是因,“可相”是果,你说“相”就是“可相”,所以因果就应当是“一”,然而事实上并不是“一”,所以你们说:“相”就是“可相”的事物,当然是不对。

    【汝说相异可相者,是亦不然。汝说灭爱是涅槃相,不说爱是涅槃相;若说爱是涅槃相,应言相、可相异,若言灭爱是涅槃相者,则不得言相可相异。又汝说信者有三相,俱不异信,若无信则无此三事,是故不得言相可相异。又相可相异者,相更复应有相,则为无穷。是事不然,是故相可相不得异。】

    再说:你说“相”和“可相”是“一”,固然是不对;就是说“相”和“可相”是“异”,也是不对!甚么原因呢?因为你说灭除了“爱”才是“涅槃”的义相,你不是说:“爱”就是“涅槃相”。如果说“爱”就是“涅槃相”,应当说“相”和“可相”的事物是“异”,设若说“灭爱”就是“涅槃相”,那就不可以说“相”和“可相”是“异”。这段文里面,有一个字你若是明白了,你才可以全盘明白,那一个字呢?就是灭爱的“灭”字,这“灭”(P080)就是“涅槃”,这“灭”既然就是“涅槃”,那“灭”的“相”,和“涅槃”的“可相”,怎样可以说“相”和“可相”是“异”呢?还有,你不是说:“信者”有,亲近知识,听闻正法,欢喜布施这“三相”,要知道这“三相”是不能离开“信”啊!因为有“信”的人,才有这“三相”,如果没有“信”的人,是决定没有这“三相”,所以“三相”和“信”不能说是异。还有,“相”和“可相”如果一定说它是“异”的话,那么,“相”中更有“相”,这样一来,岂不是会犯无穷的过患吗?那是不对,因此,“相”和“可相”的事物,决定不能说是“异物”。

    【问曰:如灯能自照亦能照彼,如是相能自相,亦能相彼。答曰:汝说灯喻,三有为相中已破。又自违先说,汝上言相可相异,而今言相自能相,亦能相彼,是事不然。又汝说可相中少分是相者,是事不然。何以故?此义或在一中,或在异中,一异义先已破故,当知少分相亦破。如是种种因缘相、(P081)可相,,一不可得,异不可得,更无第三法成相、可相,是故相、可相俱空。是二空故,一切法皆空。】

    现在先拿一个比喻来说:好像灯一样:能“自照”又能“照人”。论主说:这个比喻用得不对,因为灯的譬喻,在前面三有为相中已经破过了!同时,也是违背你自己所说的话,因为你上面说“相”和“可相”是“异”,现在为甚么又说“相”和“可相”是“一”呢?

    纵然你说“可相”中有“少分相”,也是不对,甚么原因呢?因为“相”和“可相”,无论是“一”或是“异”在前面都破过了,所以你说“可相”中有“少分相”也是不对。

    这样说来,上面所说过的种种因缘,可以知道“相”和“可相”,无论是“一”或是“异”,都是不对,除此一、异之外,更没有第三法可以成立啊!所以知道“相”和“可相”都是“空”,“相”和“可相”既然都是“空”,所以“一切法”当然是“空”,因为“一切法”不出“相”和“可相”啊!(P082)

    【观有无门第七

    复次:一切法空。何以故?有无一时不可得,非一时亦不可得,如说:

    有无一时无,离无有亦无,不离无有有,有则应常无。

    有无性相违,一法中不应共有,如生时无死,死时无生,是事中论中已说。若谓离无,有“有无”过者,是事不然。何以故?离无云何有有?如先说:法生时通自体七法共生,如阿毗昙中说:有与无常共生。无常是灭相,故名无。是故离无,有则不生。若不离无常,有有“生”者,有则常无。若有“无常”者,初无有住,常是坏故;而实有住,是故有不常无。若离无常,有“有”生者,是亦不然,何以故?离无常,“有”实不生。】

    “有”“无”两种范围很宽,一、有色无色,二、有见无见,三、有对(P083)无对,四、有果无果,五、有相无相,六、有漏无漏,七、有为无为,八、有明无明,九、有性无性,十、有生无生等……此中所明的,单说:“有”、是指“生”“住”;“无”、是指“异”“灭”。

    现在再来说说:一切法都是“空”的。怎样知道呢?因为:“有”和“无”同“一时”固然是不可以,就是“异时”也是不可以。先举出颂文,然后用长行再来解释;他告诉我们:有、无相违互相破,有、无相对不可离。第一:“有”和“无”这两种体性,是互相违背的。因为一法中,“有”和“无”不能同时共有,这道理很容易明白:好像“生”的时候,当然不是“死”,“死”的时候也不是“生”,这道理在中论上已经说过了。设若你说:离开了“无”,可以有“有”,没有过咎的话,那是不对的。甚么原因呢?离开了“无”,那里有“有”呢?因为“有”和“无”是相对的。在前面已经说过了一回:法生时通自体七法共生,好像在阿毗昙论里面说的:“有”和“无常”是“相对法”,因为“无常”是“灭相”,所以灭“有”才叫做“无常”。如果离开了“无”,“有”也就没有;如果不是离开了“无常”,有一个“有”(P084)生起来的话,那这个“有”就没有“对待”,没有“对待”的“有”,那是“常无”,若是“常无”,也就没有“住”,因为“常无”,那里有甚么“住”呢?但事实上是有“住”,所以“有”不是“常无”,设若离开了“无常”,有一个“有”生起来的话,是不对的!甚么原因呢?就是离开了“无常”,就没有“有”生起来啊!

    【问曰:有生时,已有无常而未发,灭时乃发,坏是有。如是生、住、灭、老、得,皆待时而发。有起时,生为用,令有生;生灭中间,住为用,持是有;灭时,无常为用,灭是有;老变生至住,变住至灭;无常则坏;得常令四事成就;是故法虽与无常共生,有非常无。】

    这一段文,是外人救前面所破之义。假定外人有这样一个问:“有”生时,已经就有了“无常”,不过没有发现而已;一到了“灭”的时候,乃发现了坏是“有”。明白了这个道理,所以生、住、灭、老、得,不过是待时而发罢了。“有”起来了的时候,就有“生”的作用,所以令有“生”;如果(P085)在“生”和“灭”的两中间,那是以“住”为用,就是保持这个“有”;一到了“灭”的时候,那就是以“无常”为用,就是把这个“有”灭掉了。“老”是由“生”而变至“住”,又由“住”而变至“灭”,一到了“无常”的时候,那就完全把“有”坏掉了。至于“得”,那是常令“生”“住”“异”“灭”四事成就,所以一切法虽然是与“无常”共生,但是这个“有”,而不是“常无”。这一段,是以“体”虽同时,而“用”是前后来救破。

    【答曰:汝说无常是灭相,与有共生,生时有应坏,坏时有应生。复次:生灭俱无。何以故?灭时不应有生,生时不应有灭,生灭相违故。复次:汝法无常与住共生,有坏时应无住,若住则无坏,何以故?住坏相违故。老时无住,住时无老。是故汝说生、住、灭、老、无常、得,本来共生,是则错乱。】

    这一段是破救,答覆前面的话:你们说:“无常”是“灭相”,“同生相”是“同时共生”,那么,“生”的时候就应当有“坏”,“坏”时也应当有“生”,因为你说“生”“灭”可以“同时”啊!这样一来,“生”也不成“生”,“灭”(P086)也就不成“灭”了!甚么原因呢?因为:“灭”时不应当有“生”,“生”时也不应当有“灭”,“生”和“灭”这两个东西是互相违背啊!还有,你们又说:“无常”的东西和“住”又是共生,因为“无常”就是“坏”,“坏”和“住”是相反的,所以“有”如果是“坏”了的时候,当然是没有“住”,设若在“住”的时候,也还没有坏,甚么原因呢?因为“住”和“坏”这两件东西,也是互相违背的啊!如果一变了“老”相,那当然不会像从前那样照常的“安住”,如果是“住”的时候,那就没有变成“老”相,所以你们所说的“生”、“住”、“灭”、“老”,“无常”和“得”都是同时共生,决没有这种道理,那是错乱的。

    【何以故?是有若与无常共生,无常是坏相,凡物生时无坏相,住时亦无坏相,尔时非是无无常相耶?如能识故名识,不能识则无识相;能受故名受,不能受则无受相;能念故名念,不能念则无念相;起是生相,不起则非生相;摄持是住相,(P087)不摄持则非住相;转变是老相,不转变则非老相;寿命灭是死相,寿命不灭则非死相;如是坏是无常相,离坏非无常相。若生住时,虽有无常,不能坏有。后能坏有者,何用共生为?如是应随有坏时,乃有无常。是故无常虽共生,后乃坏有者,是事不然。如是有、无、共不成,不共亦不成,是故有、无空。有、无空故,一切有为空;一切有为空故,无为亦空;有为、无为空故,众生亦空。】

    这一段说明“有”“无”不能同时。甚么原故呢?因为“有”设若有“无常”共生的话,然而“无常”是“坏”的意义,凡物正“生”的时候,还没有“破坏”,就是正在“住”的时候,也还没有“破坏”,这“生”“住”的时候,岂不是没有“无常相”吗?好像能够“认识”才叫做“识”,如果不能“认识”,那就没有“识相”。能“领纳”才叫做“受”,如果不能“领纳”,也能叫做“受”吗?就是因为心里面能够“起念”,不能“念”那就没(P088)有“念相”。所以“起”是“生”的相,“不起”就没有“生相”;能够摄持不失,才叫做“住相”,如果不能摄持的话,那当然不能够叫做“住相”。有转变是“老”的现相,不转变那就不是“老相”;一到了寿命灭时才叫做“死相”,寿命还没有灭,当然不叫做“死”。知道了上面这许多比例,也可以知道“坏”就是“无常”的表相,离开了“坏相”,那里还有甚么“无常相”呢?

    设若你又说:“生”和“住”的时候,虽然是有“无常”,在当时不能“坏有”,将来能够“坏有”的话,那就用不着说生、住、灭是共生,这样应当说:随便甚么时候凡有“坏”时就有“无常”,所以你们小乘人说:“无常”虽然是共生,不过是以后会“坏有”的话,是不合乎道理。依照上面的道理说起来,无论你说是“有”“无”共生,或是“有”“无”不共生,都是不能成立,所以“有”、“无”皆“空”。“有”和“无”既然都是“空”,那么,一切有为生灭法,当然是“空”,有为法既然都“空”了,那无为法也就没有“对待”了!“有为”和“无为”统通都“空”了,而“众生”当然(P089)也“空”。

    【观性门第八

    复次:一切法空。何以故?诸法无性故。如说:

    见有变异相,诸法无有性,无性法亦无,诸法皆空故。

    诸法若有性,则不应变异,而见一切法皆变异,是故当知诸法无性。复次:若诸法有定性,则不应从众缘生;若性从众缘生者,性即是作法;不作法不因待他名为性,是故一切法空。】

    要知道十二门论的目的,和中论百论一切般若经是相同的,无非要我们了达一切法是“空”,然而所说的方法不同,所以有各式各样的说法,现在这一门是用般若的智慧,去觉察一切法的本性是怎样?所以最后的结论是“空”。

    先说一首颂的宗旨,然后用长行来解释。论主说:宇宙万有,森罗万象,形形色色的一切法,设若真有一个固定常恒不变的“体性”,那么,就(P090)不应当有“成、住、坏、空”“生、老、病、死”“生、住、异、灭”花开花谢、沧海桑田的“变异性”,然而在事实上,我们明明白白看见一切法是有“变异”,由此,我们就可以知道:一切法是“无性”啦。再说:设若一切法如果有一个固定不变异的东西,那么,一切法就不应当从众多“因缘”所生的。反过来说:一切法如果是从众多“因缘”所生的话,那这“体性”是有为所作的东西;因为,如果不是有为所作的东西,那就用不着等待其他的东西来帮助,然后才来立这个假名。现在我们知道一切法都是“众缘成就”,所以同时也知道一切法都是“空”,因为佛学上有一句术语“缘生性空”啊!

    【问曰:若一切法空,则无生无灭;若无生灭,则无苦谛,若无苦谛,则无集谛;若无苦、集谛,则无灭谛;若无苦灭,则无至苦灭道;若诸法空无性,则无四圣谛。无四圣谛故,亦无四沙门果;无四沙门果故,则无贤圣。是事无故,佛、法、僧亦无,世间法皆亦无,是事不然,是故诸法不应尽空。】

    这一段是外人责论主:若说一切法都是“空”,即是“断灭见”,一切佛(P091)法也都破坏了!所以问:设若一切都是“空”的话,那么,“生”和“灭”也就没有了!“生”“灭”如果没有,那佛说的“苦谛”当然也是没有。没有“苦”的“果”,那里有“苦”的“因”?“苦果”“苦因”既然都没有,当然无所谓“灭”,没有“灭谛”,也用不著有“道”。设若照你说:一切法都是“空无自性”,那里还有甚么“四圣谛”呢?四圣谛的法尚且没有,还说甚么“四沙门”的“圣果”呢?没有圣果,那一切贤、圣也都没有了,这样一来,佛、法、僧没有,世间法也没有,这成个甚么话,所以你们主张一切法都是“空”是不对的。

    【答曰:有二谛:一、世谛,二、第一义谛。因世谛,得说第一义谛,若不因世谛,则不得说第一义谛;若不得第一义谛,则不得涅槃。若人不知二谛,则不知自利、他利、共利。如是若知世谛,则知第一义谛;知第一义谛,则知世谛。汝今闻说世谛,谓是第一义谛,是故堕在失处。诸佛因缘法,名(P092)为甚深第一义,是因缘法无自性故,我说是空。】

    外道邪见虽多,然而不出“断”“常”二见,不是说“有”,即是说“空”,佛法是即“有”明“空”故非“常”,即“空”明“有”故非“断”,所以“二谛”才是“中道”。“世谛”、即世俗人共同知道的;“第一义谛”、是佛菩萨才知道的。怎样叫做即“世谛”而明“第一义谛”呢?就是说:宇宙万有,所见的事物,虽是“有”,而是“幻有”、“假有”;不是“实有”、“真有”;因为一切“有为法”,都是“因缘所成”,既是“因缘”,所以“性空”;法法“缘生”,法法“性空”,“缘生”、是“世俗谛”,“性空”、是“第一义谛”,“缘生”不碍“性空”,而“性空”不碍“缘生”;所谓:“二谛”融通,非“空”非“有”,即是“中道妙谛”;虽万行齐修,而悟达一法不可得,此与凡夫“执着实有”不同;虽一法不可得,而不妨万行齐修,此与外道“断灭邪见”不同,除此两端,方称正法。此一段文,研究者可再三细读,方能得大受用。(P093)

    【若诸法不从众缘生,则应各有定性五阴,不应有生灭相五阴,不生不灭,即无无常;若无无常,则无苦圣谛。若无苦圣谛,则无因缘法集圣谛。诸法若有定性,则无苦灭圣谛,何以故?性无变异故。若无苦灭圣谛,则无至苦灭道。是故若人不受空,则无四圣谛。若无四圣谛,则无得四圣谛;无得四圣谛,则无知苦,断集,证灭,修道,是事无故,则无得四沙门果;无四沙门果故,则无得向者;若无得向者,则无佛;破因缘法故,则无法;以无果故,则无僧;若无佛、法、僧,则无三宝。若无三宝,则坏世俗法,此则不然,是故一切法空。】

    这一段是大乘家申说之理:就是说:假定一切法,不是从“众缘生”的话,那就应当每一法各各有一定不可改变决定的“体性”;一切法设若有决定“体性”的话,那就没有“苦谛”;“苦谛”,为甚么又要称它是“圣谛”(P094)呢?因为是圣人所亲证,也就是圣人所说,所以四种都叫做“圣谛”。如果没有苦谛的“果”,当然也没有感苦果的“因”——“集谛”。苦“果”和苦“因”都没有,那也就没有“灭谛”。一切法设若是决定有“性”,是不可改移的话,那也就用不着灭苦集之“道”了!

    所以,如果不接受“空”的道理,那就没有苦、集、灭、道四圣谛,四谛法既然没有,那还说甚么“得”?无“得”、也就无“果”;无“果”、也就无“佛”;无“佛”、亦无“法”;无“法”、亦无“僧”;佛、法、僧“三宝”都没有了,那“世俗谛”就破坏了!有没有这种道理呢?所以要相信一切法是“空”。

    【复次:若诸法有定性,则无生、无灭、无罪、无福,无罪福果报,世间常是一相,是故知诸法无性。若谓诸法无自性,从他性有者,是亦不然,何以故?若无自性,云何从他性有?因自性,有他性故。又他性,即亦是自性,何以故?他性即(P095)是他自性故。若自性不成,他性亦不成;若自性、他性不成,离自性、他性,何处更有法?若有不成,无亦不成。是故今推求无自性、无他性,无有、无无故,一切有为法空。有为法空故,无为法亦空;有为、无为尚空,何况我耶?】

    我们再来说说:设若一切法有一定不可改移“体性”的话,那当然也就没有甚么生灭罪福果报,这样一来,世间岂不是变了“恒常和一相”吗?恐怕没有这种道理吧?所以,应当知道一切法是没有“固定的体性”啊!

    设若又转过来说:一切法、“自性”虽然是没有,然而有“他性”,对不对呢?也是不对!怎样知道不对呢?因为自、他是相对的,“自性”既然没有了,就没有相对的,所以不能立“他性”。

    还有一层道理:在我这边说是“他”,如果在他那边还是说“自”,这个道理很容易知道,所以,“自性”没有,“他性”也是没有。

    设若“自性”、“他性”都没有,离开了这两种之外,那里还有第三件东(P096)西呢?所以,“有”和“无”都不能成立。因此,“自性”和“他性”,“有”和“无”,都是“空”;有为法既然是“空”,那无为法,以及我相、法相,更不必谈了。

    【观因果门第九

    复次:一切法空。何以故?诸法自无性,亦不从余处来。如说:

    果于众缘中,毕竟不可得,亦不余处来,云何而有果?

    众缘若一一中,若和合中,俱无果,如先说。又是果不从余处来,若余处来者,则不从因缘生,亦无众缘和合功。若果众缘中无,亦不从余处来者,是即为空。果空故,一切有为法空;有为法空故,无为法亦空;有为、无为尚空,何况我耶?】

    这一门是观察“因”“果”,最后都是不可得,所以先立宗,次申理。本论的宗旨,就是“一切法空”。然而理、是有多方面的,此门所说的理,就(P097)是诸法自己没有“实体”,无“实体”、就是无“自性”;不从“余处”来,就是无“他性”。所以说:“果”在“众缘”中,究竟是不可得的;也不是从别处来的,所以结论:云何而有“果”呢?每一法的自身,叫做“果”;对另外一法,能够帮助他,叫做“缘”。连自身尚且不可得,还说甚么帮助别人呢?所以说:“众缘”中,设若一样一样拆散了固然是没有“果”,就是把许多和合起来,也是没有“果”;在前面已经说过了。同时,还要知道这“果”也不是从“余处”来的,设若是从“余处”来的话,那就不是从“因缘所生”,也就没有“众缘和合”的“功”能;设若这“果法”,“众缘”中没有,“余处”也没有,这明明是“空”。“果法”如果是“空”,那么,一切“有为法”当然是“空”;有为法既“空”,无为法也是“空”,因为没有对待了;有为法和无为法都“空”了,还可以说有“我”吗?

    【观作者门第十

    复次:一切法空。何以故?自作、他作、共作、无因作,不(P098)可得故。如说:自作及他作,共作无因作,如是不可得,是则无有苦。

    苦自作不然,何以故?若自作即自作其体,不得以是事即作是事,如识不能自识,指不能自触,是故不得言自作。】

    这一门重要的就是研究有没有创造宇宙人生的一个“能作”的“人”。如果是“有”的话,试问:是自己“作”自己呢?还是他人来“作”自己呢?或是自他来共“作”呢?还是无因无缘忽然间“作”出来的呢?下面虽然开出了四法,其实只要一个“自作”不成,其他三种“作”就可以例知了。

    现在先来研究“自作”不成;怎样知道“自作”不成呢?设若是“自作”的话,就有三种过患:一、若已经有了“自体”,那又何用更“作”呢?二、若“自体”尚未有,怎样能够“作”呢?三、纵然有“自体”,则其所“作”者应非自己,甚么原因呢?好像眼识不能识自己的眼识,手指不能触自己的手指,所以无论怎样不可以说自己“能作”自己。(P099)

    【他作亦不然,他何能作苦?问曰:众缘名为他,众缘作苦故,名为他作,云何言不从他作?答曰:若众缘名为他者,苦则是众缘作;是苦从众缘生,则是众缘性,若即是众缘性,云何名为他?如泥瓶,泥不名为他;又如金钏,金不名为他;苦亦如是,从众缘生故,众缘不得名为他。复次:是众缘,亦不自性有,故不得自在,是故不得言从众缘生果。如中论中说:“果从众缘生,是缘不自在;若缘不自在,云何缘生果?”】

    前面说的“自作”既然不能成立,那么,“他”也不能作“苦”!问:众缘所生法,这“众缘”岂不是“他”吗?“众缘”作“苦”,所以叫做“他作”,为甚么不是“他作”呢?答:设若“众缘”叫做“他”的话,那么,“苦”是“众缘”作,因为“苦”是“众缘”生,那“苦”的本体就是“众缘”;“苦”的本体如果就是“众缘”,那怎样可以把“众缘”当做另外一个(P100)东西呢?好像泥瓶一样,瓶的本身就泥,你怎样可以把泥当做“他”呢?又好像金戒指一样,怎样可以把金当做外面的“他”呢?所以“苦”也是这样,“苦”既然是“众缘”所生,不能说“众缘”是“苦外”别的东西啊。明白上面举出来两个譬喻,那“苦”和“众缘”也是不能分家,同是一样的道理。

    再来说说:就是“众缘”的本身,也是没有“自性”,不得“自在”,所以不可以说从“众缘”可以生“果”。好像中论上说过的:你们一定要说:“果”是从“众缘”所生,其实“众缘”本身上就是“不自在”!设若“众缘”本身既然“不自在”,那怎样可以说:从“众缘”而生“果”呢?

    【如是,苦不从他作、自作,共作亦不然,有二过故。若说自作苦、他作苦,则有自作、他作过,是故共作苦亦不然。若苦无因生,亦不然,有无量过故。如经中说:裸形迦叶问佛:苦自作耶?佛默然不答。世尊!若苦不自作者,是他作耶?佛亦不答。世尊!若尔者,苦自作他作耶?佛亦不答。世尊!(P101)若尔者,苦无因无缘作耶?佛亦不答。如是四问,佛皆不答者,当知苦则是空。】

    如是上面所说的“苦”,既然不是“自作”,又不是“他作”,自、他既无“本体”,怎样可以说是“苦作”?所以有过!那么,无因无缘好不好呢?既然可以“无因”而有,那煮沙可以成饭,压土可以出油,因为你说“无因”可以有“苦”,所以过患更多!好像在阿含经中有这样一个故事:有一天有一个外道叫做裸形迦叶的问佛上面四件事,世尊都是不睬他,这是甚么用意?在佛的本意,“苦性”本来是“空”,还说甚么地方来的呢?

    【问曰:佛说是经,不说苦是空,随可度众生,故作是说;是裸形迦叶谓人是苦因,有我者说:好丑皆神所作,神常清净无有苦恼,所知所解悉皆是神,神作好丑苦乐,还受种种身;是以邪见故问佛,苦自作耶?是故佛不答,苦实非是我作。若我是苦因,因我生苦,我即无常。何以故?若法是因,及(P102)从因生法皆亦无常,若我无常,则罪福果报皆悉断灭,修梵行福报是亦应空。若我是苦因,则无解脱。何以故?我若作苦,离苦无我能作苦者,以无身故。若无身而能作苦者,得解脱者亦应是苦,如是则无解脱。而实有解脱,是故苦自作不然。他作苦亦不然,离苦何有人而作苦与他?】

    问的人是小乘,同在一个意义上,有两种说法:小乘说,佛所以不答,因为他是挟邪见来问。大乘则曰:是“空”。所以小乘人说:佛说是经,不是说“苦”是“空”,是因为随可度的众生,故作是说。下面就是小乘人的理由:因为是裸形迦叶,他说“人是苦因”,是一班主张有神我的人说:无论是“好”是“丑”,都是“灵魂”所作,这有灵魂的神我是“清净”,他是没有“苦恼”的;所知所解通同都是神我,神我能作好、丑和苦、乐,所以“还受种种身”;因是邪见故来问佛,因为“苦”实在不是“神我所作”,故佛不答。(P103)

    甚么意思呢?设若神我是“作苦”的“因”,因为神我既然能“生苦”,那么,神我当然是“无常”;甚么原因呢?设若这件东西,无论是作“能生”的“因”,或是从因“所生”的“果”,那都是“无常”,如果神我也是“无常”的话,那罪福果报,通同都断灭了,这样一来,修行的人,福报也就没有了!还有,设若神我是“苦”的“因”,那也就不能“解脱”;甚么原因呢?神我设若能够“作苦”,那么,离开了“苦”,也就没有一个能“作苦”的神我,因为神我自己既然是“无身”,“无身”的东西,怎样能“作苦”呢?设若“无身”真能“作苦”,那么,得“解脱”者也应当是“苦”,那也就没有得“解脱”的人,然而实在是有得“解脱”的人,所以若说苦是“自作”当然是不对。

    “自作苦”既然不对,“他作苦”也是不对,因为离开了“自”,那里有一个甚么人来作苦给“他”呢?

    【复次:若他作苦者,则为是自在天作,如此邪见问,故佛亦(P104)不答。而实不从自在天作。何以故?性相违故。如牛子还是牛;若万物从自在天生,皆应似自在天,是其子故。复次:若自在天作众生者,不应以苦与子,是故不应言自在天作苦。】

    再说:设若说“苦”是“他”所作的,那就是“自在天”所作了,这样的邪见来问佛,所以佛不答。而实实在在不是从“自在天”所作,甚么原因呢?因为“自在天”的相,和“众生”的相,形状是不同啊!好像牛子还是牛的相,若万物一定是从“自在天”所生的话,那应当和“自在天”相貌无大分别,因为“众生”是“自在天”的儿子啊!

    还有,设若一定是“自在天”作的话,那就不应当给苦加在儿子身上,因此,不应当说“苦”是“自在天”所作。

    【问曰:众生从自在天生,苦乐亦从自在所生,以不识乐因,故与其苦。答曰:若众生是自在天子者,唯应以乐遮苦,不应与苦。亦应但供养自在天,则灭苦得乐,而实不尔,但自(P105)行苦乐因缘,而自受报,非自在天作。】

    问:众生从“自在天”生,所以“苦”和“乐”也就是“自在天”所生,但是因为众生不知道“乐因”,所以自在天给“苦”与众生。答:真是岂有此理!设若众生是自在天的儿子,那做父亲的人,但应当代儿子除“苦”赐“乐”,不应当给“苦”与众生。同时,也就应当供养“自在天”,就可以灭“苦”得“乐”,然而在事实上又不是这样,完全是由“自己”作“恶”受“苦报”,作“善”受“乐报”,与“自在天”有甚么关系?

    【复次:彼若自在者,不应有所须,有所须自作,不名自在;若无所须,何用变化作万物,如小儿戏?复次:若自在作众生者,谁复作是自在?若自在自作,则不然,如物不能自作。若更有作者,则不名自在。】

    再来说说:如果真是“自在”,那就不应当要受用的“物”;如果要“物”受用,那就不叫做“自在”了;设若自在天不要“物”受用,那又何必变化(P106)这“宇宙万有”做甚么,岂不是和小孩游戏一样?

    还有,你说:众生是由“自在天”所“生”,那么,“自在天”又由那一个所“生”呢?你不能说是由自己所“生”,因为世间上决定没有自己“生”自己的道理,假定你又说,“自在天”另外还有一个人来“生”他,那也不能称做“自在”了。

    【复次:若自在是作者,则于作中无有障碍,念即能作。如自在经说:自在欲作万物,行诸苦行,即生诸腹行虫;复行苦行,生诸飞鸟;复行苦行,生诸人天。若行苦行,初生毒虫,次生飞鸟,后生人天,当知众生从业因缘生,不从苦行有。复次:若自在作万物者,为住何处而作万物?是住处,为是自在作?为是他作?苦自在作者,为住何处作?若住余处作,余处复谁作?如是则无穷。若他作者,则有二自在,是事不然;是故世间万物,非自在所作。】

    还有一个道理:设若“自在天”真能够“作”的话,那在“作”的时候,(P107)就不会有所障碍,心里面一动念,就可以作成功。但是在他们自己经上说的:自在天欲“作万物”的时候,要先行种种苦行,才生出许多毒虫和飞鸟以及人天。因此,我们就可以知道:一切众生的“苦”“乐”,都是由各人自己“善”“恶”的“业力”所“生”,决定不是由甚么“自在天”修苦行所“生”的。

    再来说说:设若“自在天”真能够“作万物”的话,那我倒要来请问一下:你住在甚么地方“作”的呢?这个住处是你自己“作”的呢?还是另外一个人“作”的呢?设若说:是你自己“作”的,那你又住在甚么地方“作”呢?设若你又说在别处“作”,那么,别处又是甚么人“作”的呢?这样,如果一直的推上去,那就要犯无穷无尽的过患啊!设若是别人“作”的话,那就有两个“作”者的“自在天”,你赞成吗?所以世间的万物,决定不是“自在天”所“作”。

    【复次:若自在作者,何故苦行供养于他,欲令欢喜从求所(P108)愿?若苦行求他,当知不自在。复次:若自在作万物,初作便定,不应有变,马则常马,人则常人,而今随业有变,当知非自在所作。复次:若自在所作者,即无罪福、善恶、好丑,皆从自在作故,而实有罪福;是故非自在所作。】

    还有:设若万物是“自在天”所“作”的话,为甚么还要行种种苦行来供养“自在天”令他欢喜,来从他求愿,如果要修苦行求他的话,那就“不自在”了!

    还有一层道理:设若万物真是“自在天”所“作”的话,那一“作”就定了,再不要有变动,那么,马、永远就是马,人、永远就是人,而事实上不是这样,是随各人自己所造的善、恶所“变移”,因此,就可以知道:不是“自在天”所“作”,也就“不自在”了。

    还有:设若真是“自在天”所“作”的话,那也就没有甚么“罪”和“福”,“善”同“恶”,“好”与“丑”;因为你说的:一切的一切,都是“自在天”(P109)所“作”;然而,事实上是有“罪”、“福”,“善”、“恶”,“好”、“丑”,可见不是由“自在天”所“作”。

    【复次:若众生从自在生者,皆应敬爱,如子爱父,而实不尔,有憎、有爱;是故当知非自在所作。复次:若自在作者,何故不尽作乐人,尽作苦人,而有苦者,乐者?当知从憎、爱生,故不自在;不自在故,非自在所作。复次:若自在作者,众生皆不应有所作;而众生方便各有所作;是故当知非自在所作。复次:若自在作者,善恶苦乐事不作而自来,如是坏世间法。持戒修梵行,皆无所益,而实不尔;是故当知非自在所作。】

    文分四段:一、众生不应不敬自在天,二、自在天不应不爱众生,三、众生用不着各各自作,四、善恶苦乐都是可以不作而来,那把因果法就破坏了!

    一、设若是由“自在天”生的话,那众生就应当恭敬爱念“自在天”才(P110)对,好像儿子敬爱父母一样;而事实上不是这样,有一部分“众生”不敬“自在天”的,所以知道“众生”不是“自在天”所“作”。

    二、众生如果真是“自在天”作的话,为甚么不通同作“快乐”的人?而事实上有许多“苦”人,可见“自在天”的心有不平等,有“瞋”心作“苦”人,有“爱”心作“乐”人,既然有“苦”有“乐”,可见“众生”不是“自在天”所“作”。

    三、如果一切物都是“自在天”已经通同“作好”了的话,那众生的生活:衣、食、住、行的用物,不要自己“再作”;而事实上还是要众生各各自己操心劳力去“作”,可见不是由“自在天”一人包办。

    四、如果一切的一切,真真是由“自在天”一人“作”的话,那我们众生,不作“善事”而“快乐”会来,不作“恶事”而“苦”会加害到我们身上,那世间上一切“道德”、“伦理”、“法律”、“善恶”种种行为都没有用了,就是“持戒修行”的好人,也就没有好处;假定真是这样,那一切的道德行为通同被破坏了,那还成了一个甚么样子的世界?而在事实上又不是(P111)这样,可见一切善、恶都是由“众生”自己所“作”,决定不是由甚么“自在天”所“作”。

    【复次:若福业因缘故于众生中大,余众生行福业者亦复应大,何以贵自在?若无因缘而自在者,一切众生亦应自在;而实不尔,当知非自在所作。若自在从他而得,则他复从他,如是则无穷,无穷则无因;如是等种种因缘,当知万物非自在生,亦无有自在。如是邪见问他作故,佛亦不答。共作亦不然,有二过故。众因缘和合生故,不从无因生,佛亦不答。是故此经但破四种邪见,不说苦为空。答曰:佛虽如是说,从众因缘生苦,破四种邪见,即是说空。说苦从众因缘生,即是说空义,何以故?若从众因缘生,则无自性;无自性,即是空。如苦空。当知有为、无为、及众生,一切皆空。】

    我们再来讨论:设若是因为“自在天”有“福业因缘”的原故,所以他在“众生”中是最“大”,如果真是照这种说法,假定其余的“众生”,“福(P112)业因缘”超过了他的话,岂不是“众生”更“大”过于“自在天”吗?这“自在天”还有甚么特别的尊贵呢?

    如果没有“因缘”而“自在”的话,那么,一切众生也可以没有“因缘”而得“自在”;而在事实上确不是这样,所以知道一切的一切不是“自在天”所“作”。如果“自在天”也是由别人所“作”,那别人又有别人,岂不是要犯“无穷”之过吗?“无穷”到了最后,还是“无因”。

    像上面所说的许多道理,就可以知道万物不是“自在天”所生;根本上他自身就没有“自在”,因为外道心里面藏了这种种邪见,所以佛不睬他,也可以暗示他所问的不对。

    外道因论主说“自作苦”和“他作苦”都不对,心里还觉得自、他、共作恐怕是对吧!所以论主说:“共作苦”也是不对。因为既然没有自、他,好像龟毛和兔角,两个东西合起来可以生个儿子,当然是不可以。

    或者又说:既不是“自作”、“他作”、“共作”,那大约是“无因而有”吧?所以论主又说:既是众多之“因缘”和合而有,当然不可说是“无因”,(P113)所以佛也不答他。因这种原故,所以在佛经上面,但破“自作”、“他作”、“共作”、“无因作”四种邪见,不说“苦”是“空”。

    上面既然破了外人,自己的主张不能不说出来!所以论主答:佛虽然这样说:从许多“因缘”和合生“苦”,破外道四种邪见,就是说“空”。“苦”既然是从“众缘”所“生”,那当然就是说“空”,甚么原故呢?因为一切法既是“众缘”所“生”,那一定是没有“自性”,“无自性”是甚么?当然就是“空”。“苦”、我们既然知道了是“空”,那有为法,以及无为法,乃至众生一切法,都是“空”。

    【观三时门第十一

    复次:一切法空。何以故?因与有因法,前时、后时、一时生、不可得故。如说:

    若法先后共,是皆不成者,是法从因生,云何当有成?先因后有因,是事不然。何以故?若先因后从因生者,先因(P114)时则无有因,与谁为因?若先有因后因者,无因时有因已成,何用因为?若因有因一时,是亦无因,如牛角一时生,左右不相因。如是因非是果因,果非是因果,一时生故;是故三时因果皆不可得。】

    这一段里面有一个名词很特别,就是“有因”这两个字,“有因”是甚么意思?“有因”就是“果”。“果”就是“果”,为甚么要说他是“有因”呢?因为对前面的“因”来说,他固然叫做“果”,如果对后面“果法”来说,他又叫做“因”了。所以看见“有因”二字,直呼他是“果”,岂不是更容易知道吗?

    这一段是观察“时”不可得。现在再来说说:一切法本来是“空”,怎样知道他是“空”呢?就是研究这“因”同“果”两个东西,无论是“因”在“果”前,或“因”在“果”后,或“因”“果”同时,都是“生相”不可得,怎样知道不可得?先说一首颂,然后来解释。(P115)

    好像说:先有“因”而后有“果”,觉得对吧?其实不然!怎样知道不对呢?因为,“因”和“果”是对待得名的,例如有儿子才有母亲的头衔,假定没有儿子,当然不能叫做母亲;明白了这个道理,就可以知道:有“果”才可以叫做“因”,现在既然没有“果”,“因”的名字当然是没有,所以说:先有“因”而后有“果”,是不对的,试问:这“因”是谁家的“因”呢?

    设若你又说:先有“果”而后有“因”,对不对呢?那更是滑稽!我没有听过人家说:先有儿子,而后才有母亲啊!那么,母亲和儿子同时有好不好呢?那你自己去想想,看看对不对?好像牛左右两个角,它们有甚么互相的关系呢?这样说起来:“因”也不是“果家”的“因”,而“果”也不是由“因家”来的“果”,因为你说因、果是一时有啊!最后看起来:“因”在“果”前,“因”在“果”后,“因”“果”同时,都是不合乎正理。

    【问曰:汝破因果法,三时中亦不成!若先有“破”后有“可破”,则未有“可破”,是“破”破谁?若先有“可破”而后(P116)有“破”,“可破”已成,何用破为?若“破”、可破一时,是亦无因,如牛角一时生,左右不相因故。如是破不因可破,可破不因破。答曰:汝破可破中,亦有是过。若诸法空,则无破无可破,我今说空,则成我所说。若我说破可破定有者,应作是难。我不说破可破定有故,不应作是难。】

    先假设外人来问:你们大乘破因果法三时中都是不可得,这道理也是不能成立!甚么原因呢?如果你们大乘先有一个“破”,而后才有一个“可破”的东西,那么,假定“可破”的东西如果没有的话,试问:你们大乘用“破”来“破”甚么人呢?这是说:先有“破”是不对的。

    假定反过来说:先有“可破”,而后有“破”,对不对呢?也是不对!因为“可破”东西已经成功了,那又何必再用“破”做甚么?

    设若你又说:“破”和“可破”一时有好不好呢?也是不对!因为如果是“一时”,那彼此就没有关系!好像牛两角,左和右是没有因果的关系!(P117)因为左角不是因右角生,右角也不是因左角生,因为你说是同时而有啦!这样一来,可知道:“破”、是不因“可破”而有,“可破”、也不是因“破”而有,可说是“破”和“可破”两个东西,是完全没有关系!

    论主对他笑了一笑,向来我都是用这种方法来难你,现在你又拿我用的来难我,真是一个大笑话!要知道:药是因病而施设的,如果没有病,当然也用不着药!因为你们小乘人有“执”,所以我们才用“空”来破,如果你们“执”的病好了的话,当然我们的“空”药也用不着了,说甚么“破”和“可破”是先、后或一时有呢?这岂不是废话吗?设若我说一定有“破”和“可破”,你可以这样问难我,然而我没有说有一定的“破”和“可破”,所以你这问难是没有用的。

    【问曰:眼见先时因,如陶师作瓶。亦有后时因,如因弟子有师,如教化弟子已,后时识知是弟子。亦有一时因,如灯与明。若说前时因、后时因、一时因不可得,是事不然。答曰:(P118)如陶师作瓶,是喻不然。何以故?若未有瓶,陶师与谁作因?如陶师,一切前因皆不可得。后时因亦如是不可得;若未有弟子,谁为是师?是故后时因亦不可得。若说一时因如灯明,是亦同疑因,灯明一时生,云何相因?如是因缘空故,当知一切有为法、无为法、众生皆空。】

    外人用三个譬喻来成立他“因先果后”“果先因后”“因果同时”的主张,都给论主破得一干二净!怎样知道呢?例如你说:

    “因先果后”用陶师和瓶来作譬喻:在你的意思以为是陶师在先是“因”,瓶在后是“果”,可见先有陶师后有瓶,岂不是先“因”后“果”吗?殊不知因果是对待得名的,若没有“果”,就不可说他是“因”,好像没有儿子,怎样可以说他是母亲呢?所以没有瓶的“果”,照样不能说陶师是“因”,所以先“因”后“果”的主张,是不能成立。

    “先果后因”的主张,也是不对!就好像你们自己举的例:说师父的(P119)“果”在先,弟子的“因”在后,意思就是说:师父在先,弟子在后,岂不是先“果”后“因”吗?其实这种道理,是和前面一样不能成立!怎样知道呢?因为要有弟子,才可以安立师父的名字,现在弟子还没有,怎样可以自己先安立一个师父的名字呢?岂不是一个大笑话吗?所以你们说:先“果”后“因”,那更是不对。“因果同时”你用灯和明来做譬喻,证明你的“因”“果”一时有,殊不知灯和明不是两个东西,试问:那一个是“因”?那一个是“果”?“因”“果”尚且分不清,还说甚么一时不一时,所以你们外人立的三时,都是不能成立的,明白了“三时皆空”的道理,所以无论是有为法,或无为法,以及一切众生,都是“空”。

    【观生门第十二

    复次:一切法空。何以故?生、不生、生时不可得故,今生已不生,不生亦不生,生时亦不生。如说:

    生果则不生,不生亦不生,离是生不生,生时亦不生。(P120)

    生名果起出,未生名未起未出,未有生时名始起未成。是中生果不生者,是生生已不生。何以故?有无穷过故,作已更作故。若生生已生第二生,第二生生已生第三生,第三生生已生第四生;如初生生已有第二生,如是生则无穷,是事不然,是故生不生。】

    这一门就是观察“生”,究竟是生已“生”,还是未生“生”,或者是生时“生”,结果,“生法”都是不可得,所谓“无生”;“无生”、就是“空”。现在先来讨论生已“生”不对的理由,好像豆子既然榨出了油,再不能出油,甘蔗榨出了水,再不能出水,如果出了再出,那就会犯无穷无尽的过患。所以说:生果不生者,就是“生”了之后不能“再生”,如果“再生”的话,那就好像作已再作,即是“无穷”。所以“生已”不可“再生”。

    【复次:若谓生生已生,所用生生,是生不生而生,是事不然,何以故?初生不生而生,是则二种生:生已而生,不生而生(P121)故。汝先定说,而今不定。如作已不应作,烧已不应烧,证已不应证,如是生已不应更生;是故生法不生,不生法亦不生,何以故?不与生合故。又一切不生有生过故,若不生法生,则离生有生,是则不生。若离生有生,则离作有作,离去有去,离食有食,如是则坏世俗法,是事不然;是故不生法不生。复次:若不生法生,一切不生法皆应生;一切凡夫,未生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皆应生,不坏法阿罗汉烦恼不生而生,兔马等角不生而生,是事不然;是故不应说不生而生。】

    我们再来说说:设若说“生过”了之后“再生”的话,那么,你所用的“生生”方法,还有“不生”那个方法,那怎样对呢?因为你从前那个“不生”的东西,现在忽然间又“生起”来了,那变了有两种“生”:一种是“生了”再“生”,一种是“不生”会“生”,这样一来,你从前说的话好像是“定”,现在又“不定”了!在道理说起来:应当作过了是用不着再作,烧完了怎样(P122)可以再烧,证过了果位的人,那里可以再有证的道理呢?明白了这个原因:所以“生过”了之后是不能“再生”。

    “不生法”那更是不能“生”,甚么道理呢?因为一个是“不生”,一个是“生”,两个东西好像冰和炭一样,怎样合得起来呢?还有一个道理:如果“不生”的东西,还是照常可以“生”的话,那一定是有过患的!好像兔可以生角,龟可以生毛,石女可以生儿一样的过患,所以“不生法”是一定“不生”的。

    如果离开了“生法”还是有“生”,那么,离开了“作”还是有“作”,离开了“去”还是有“去”,离开了“食”还是有“食”,如果真是这样,那把世俗法通同破坏了,怎样可以呢?所以“不生法”是决定“不生”的。

    还有,如果“不生法”真是可以“生”的话,那么,一切“不生法”,岂不是通同可以“生”吗?这样一来,那还得了,一切凡夫本来没有成佛,也可以叫做佛;一切阿罗汉本来已经断除了烦恼,岂不是照常可以生起烦恼吗?本来是兔没有角,也可以生角,试问:有没有这种道理呢?当然是没(P123)有;所以无论怎样,也不应当说,“不生法”是可以“生”的。

    【问曰:不生而生者,如有因缘和合、时、方、作者、方便具足,是则不生而生,非一切不生而生、是故不应以一切不生而生为难。答曰:若法生时,方、作者、方便、众缘和合生,是中先定有不生,先无亦不生;又有无亦不生,是三种求生不可得,如先说。是故不生法不生。】

    这里破外人转救,外人的意思就是说:我所说的“不生”的东西也可以“生”的话,并不是通同可以“生”,要有种种“因缘”和合,好像“时间”和“空间”,以及“创造者”,这许多条件具足才可以“生”,并不是一点因缘都没有就可以“生”,因此,你们大乘不可以一切“不生”而“生”来作难。

    论主答覆他的意思是这样:设若照你们说:要有“时”、“方”、“作者”,种种众缘和合故有“生”的话,那么,和前面第二门观有果无果门一样的有过!就是“因”中先有“果”固然是“不能生”,“因”中先无“果”(P124)都是更“不能生”,至于“有”“无”是相违,除了这三种之外,再找一个“生相”是不可得,这在前面已经说过了,所以“不生法”是“不能生”。

    【生时亦不生,何以故?有生生过,不生而生过故。生时法生分不生,如先说。未生分亦不生,如前说。复次:若离生、有生时,则应生时生,而实离生、无生时,是故生时亦不生。复次:若人说生时生,则有二生:一、以生时为生,二、以生时生。无有二法,云何言有二生?是故生时亦不生。复次:未有生、无生时,生于何处行?生若无行处,则无生时生,是故生时亦不生。】

    外人听见论主说:“生已”固然不能“再生”,“未生”也是“不生”,所以他转过来说:“生时”总可以“生”吧?殊不知“生时”是不能离开“生”和“未生”的两间,如果离开了“生”,那里还有甚么“生时”呢?前面既然说过:“生已”不能“再生”,“未生”更不能“生”,那么,“生时”,就不能离开“生”和“未生”各一分,所以更不能“生”。还有一个意思:假(P125)定离开了“生”,有“生时”,或者可以说是“生时生”,然而离开了“生”,实在没有“生时”,怎样可以说“生时生”呢?还有:你如果真要说有“生时生”,那就有两个“生”:一个叫做“生时”为“生”,还有一个就是“生时生”,然而,过细研究起来,那里有两个“生”呢?所以说“生时”有“生”是不对的。其实,未有“生”,当然就没有“生时”,试问:“生”在何处现行?“生”、既然没有处所现行,那就是“无生”!所以“生时”,实在是不可“生”。

    【如是生、不生,生时皆不成,生法不成故,无生、住、灭亦如是。生、住、灭不成故;则有为法亦不成;有为法不成故,无为法亦不成;有为、无为法不成故,众生亦不成。是故当知:一切法无生,毕竟空寂故。】

    照上面说起来,无论是“生”、“不生”、“生时”皆不成,“能生”的“因”法尚且不成,那“所生”的“果”法更不必谈!“生”既然不可得,那“住”和“灭”,当然是一样不可得!因为有“生”,才可以说“住”“灭”,“生”(P126)都没有,那里还有甚么“住”“灭”呢?“生”“住”“灭”既然通同不可得,那一切“有为法”、“无为法”,以及“众生”,当然是不可得了!把上面十二门论的道理明白了之后,我们所得到的印象,就知道一切法是“无生”,是毕竟“空寂”的。

    编者对于“唯识”的经论,讲说较详,对于“般若”及“三论”也是非常崇敬。我这种思想,是由两方面来的:一是:我知道佛陀本人所证的境界,实在是无法可说,也就不能说;然而为了要度众生的原故,又不能不说,但是众生的根性有种种不同,所以佛陀所说的法门,亦随之有异;所谓:应以“真如”得度者,即说华严、圆觉、楞严、法华、涅槃诸经而度之;应以“唯识”得度者,即说深密、楞伽、密严诸经而度之;应以“真空”得度者,即说诸部般若而度之,所以我对于佛法,不批评诸经教义之深浅,只以佛陀说法利益众生为旨趣。二者:依据太虚大师“八宗”平等,“八宗”殊胜,“八宗”都有弘扬之必要遗训,所以凡是圣教,我都喜欢接受,这是为佛弟子的应有之态度!故除讲“唯识”之外,而对于“三论”乐而浅显说(P127)之,使一般众生应以“三论”得度者,故随喜结缘以作同种般若之资粮。即说偈曰:

    佛自证境界一切不可说

    凡有所说者为利众生故

    时在中华民国四十一年闰五月初七日于弥勒内院
第四册 成唯识论讲话 自序
    《成唯识论》十卷雄文,内容虽是复杂,但一经研究,就明白是有一定的线索,这线索是依据世亲菩萨所造的《唯识三十颂》,一句一句地解释下去的。读者不要怕枝上岔枝,叶傍长叶,只要能够拿到《三十颂》的绳子,一句一句挨次研究,那就可清清楚楚。最好是把正文背熟,或者就会明了一半。

    古来大德注解《成唯识论》,方便读者的,要算蕅益大师的《唯识心要》,和智素法师他们公孙三代所合著的《成唯识论音响补遗》,是研究唯识最好的两部入门书,读者读了这两部书,可能把《成唯识论》的正文消下来,正文懂得了,再研究窥基大师的《述记》;以及《义蕴》、《演秘》、《枢要》等等的唐疏,才算有绳子可牵。不然的话,难免弄得头痛眼花。我现在做这部白话注解,可算是方便中的方便。好像要到大雄宝殿,是不能不经过头山(P5)门一样。

    本来讲解这一部论,能够恰到好处,那是很不容易的。为什么呢?因为照正文直译吧,未免太呆板!稍微自由一点吧,又不免嫌噜苏!处于这两难之地,只好想到那里写到那里,任其自然好了。因为若过于考究其文,一定难免要伤其义;真要做到文义兼畅,恐怕不易做到。所以只好放其文而顾其义,这是本编的目的。其余的话,请看凡例。

    □□四十一年正月初五日晨(P6)

    凡例

    一、本编分段,全依《成唯识论音响补遗》,可互相对照。

    二、本编不分科,以免麻烦割截,并可检《补遗》对照。

    三、本编并非文言对照,盖免其呆板,求其自然。

    四、本编原为方便初机,如博大高深者,可研读唐时各注疏。

    五、本编初试笔,如有不妥之处,请诸多指教。
第四册 成唯识论讲话 成唯识论讲话(卷一)
    【稽首唯识性,满分清净者;我今释彼说,利乐诸有情。】

    稽首,是顶礼。唯识性,是法宝。满清净者,是佛宝。分清净者,是僧宝。我,是指护法等论师。彼说,是指世亲菩萨所造的《唯识三十颂》。利乐,是得到大菩提大涅槃的利益快乐。有情,是有情识的一切众生。(满是圆圆满满,分是一份一份)

    我们护法等,来恭恭敬敬顶礼佛法僧三宝,为的是甚么事情呢?就是因为我们现今要解释世亲菩萨所造的《唯识三十首颂》啊!我们要解释这颂的目的,并不是为自已的名闻利养和恭敬,而为的是要希望一切众生通通得到成佛的快乐。

    【今造此论,为于二空有迷谬者生正解故;生解为断二重障(P13)故。由我法执,二障具生。若证二空,彼障随断。断障为得二胜果故。由断续生烦恼障故,证真解脱;由断碍解所知障故,得大菩提。】

    此论,是指的《成唯识论》。二空,就是我空和法空。迷是迷昧,谬是错谬。正是不谬,解是不迷。二重(读平声)障,就是烦恼障和所知障。我执,是执着以为是有主宰。法执,是执着以为是有实体。二胜果,是大菩提和大涅槃。续生,就是继续生死。真解脱,就是涅槃的断德。碍解,就是障碍正解。大菩提,就是般若的智德。真,简别不是二乘相似的涅槃。大,简别不是二乘偏空的智慧。都是指佛果而说。

    我们现今要造这部释论,为的要使于我空和法空有迷昧和错谬的人(凡夫、外道、二乘、余宗),对于唯识的道理,生起一种真正的了解。生解为甚么事情呢?为的是要断除烦恼障和所知障。因为众生有了我执和法执,所以二障就具足生起来了。设若能够证得二空真如之理,那么,彼烦恼障和所(P14)知障自然即刻会断除。断了这两种障,试问有甚么好处呢?因为断了两种障,可以得到两种殊胜的果报故。怎样知道呢?(1)因为断了继续生死烦恼障的原故,可以证得佛的真正解脱。(2)因为断了障碍正解所知障的原故,可以证得佛的广大菩提。烦恼障:就是贪瞋痴慢疑不正见等种种烦恼,这些烦恼本身就是染污;所以说,烦恼即是障。所知,是一切所缘的境界,本来不是障,因为它本身不是染污的东西;但是有一种人坐井观天,得少为足,不肯进求广大深法,以为自己的智慧了不起。所以说,所知虽不是障,然被得少为足的障来障碍了许多境界。

    【又为开示:谬执我法,迷唯识者;令达二空,于唯识理,如实知故。】

    开,是开导;示,是指示。执,是执着。唯,是不离;识,是认识。理,是道理。实,是真实;知,是了知;故,是原故。

    解释这个《唯识三十颂》,还有一个道理,就是他们对于一切所见所闻的境界,都以为是实在的,不知道完全是各人自己心识所变的。换句话说,(P15)就是不能离开各人自己的认识。所以他们执着以为有一个实在的身体,和身外有许多万物。因为他们把这种太深的成见,坚执不舍的原故,所以论师们才来造论开导指示他们,使令他们通达所执的身体,固然是不可得;就是身外的万事万物,亦复不可得。因此,对于唯识的道理就能照他那样的内容,真真实实的知道了。

    【复有迷谬唯识理者:或执外境,如识非无;或执内识,如境非有;或执诸识,用别体同;或执离心,无别心所。为遮此等种种异执,令于唯识深妙理中得知实解,故作斯论。】

    复,是复次。或是不定。外境,是色、声、香、味、触五尘的境界。非无,就是有。内识,就是各人自己的心识。非有,就是无。用,是功用;体,是体性。心所,就是心识上各种功用。遮,是遮除。异,是不同。深,是深广;妙,是微妙。作,是制造;此,是这一部;论,是讨论。

    还有一个意义,就是一般对于唯识的道理迷昧或错谬的人,一共有四种——第一种偏执外面的境界,同内识一样都是有的,这是小乘的一切有部。(P16)第二种偏执里面的心识,也同外面的境界一样都是没有,这是清辩论师空宗的一派。第三种偏执心体只有一个——阿赖耶的识精;而分开到眼、耳、鼻、舌、身、意六根门头上去,而变成了六用。所谓“元以一精明,分成六和合”;又云“一处成休复,六用皆不行”。这都是说,心识的功用虽然是各别,而体性却是相同,这是大乘性宗的一派。第四种偏执只有心王而没有心所的,这是小乘经部里觉天论师的一派。以上四种都是不合乎唯识的正理,因为唯识家的主张,一是外境是无;二是心识是有;三是心识是八体八用;四是离开心王之外,是有心所的自体和作用。唯识家要破除上面各种不同的偏执,令他们对于唯识里面甚深微妙的真理,得到一种如理真实的了解,所以才来造这一部《唯识三十颂》的释论。世亲菩萨的《三十颂》本来有十家注释,各有十卷,总共有百卷。后来玄奘法师把百卷的广文糅译成十卷,所以叫做《成唯识论》。

    【若唯有识,云何世间,及诸圣教,说有我法?】

    若,是设若。世间,是世界上的人。圣教,是佛教的经论。我,有主权、(P17)宰判的作用;法,是有轨范、保持的作用。

    照你们唯识家所说宇宙万有、森罗万象、根身器界,一切的一切,都不能离开各人自己心识所变的话;那末,为甚么世界上的人都说在心内有一个主宰的我,和心外有种种形形色色不同的法呢?不但是世界上的人人都是这样说,就是你们圣教的经论里面,也常常说有声闻、缘觉、菩萨、诸佛的我,和四谛、十二因缘、六度、四摄的法呢。纵然世界上的人,有偏执说得不对,那末,为什么没有偏执的圣教,还说有我相和法相呢?

    【颂曰:由假说我法,有种种相转;彼依识所变。此能变唯三:谓异熟思量,及了别境识。】

    颂,是偈颂。假,有两种:(1)无体随情假;(2)有体施设假:种种相,是我相和法相;转,是转变和转起。彼,是我法;依,是依托;变,是变现和转变。异熟,是第八识;思量,是第七识。了别,是前六识。

    前面问圣教为什么说我法,所以现在举出本颂来答。颂上说:“你问的是:‘如果一切法都是心识所变的话,那末,佛教的经论上为甚么也说了许(P18)多我相和法相呢?’”答的意思就是说:“不错!佛经上虽然说了许多我相和法相的名词,然而都是方便的‘假说’,你不要以为说了都是实在的啊!”这“我”和“法”有种种的意义,到下面论文上自然会解释。那末,先来请问你一下:这许多我相和法相是从甚么地方转变出来的呢?是从每人八个识的心王和心所,由自证分转变出见分和相分出来的啊!由见分转出我相影子,由相分现出法相的影子。所变的虽然是有无量无数,而能变的唯有三类,第一类是第八异熟识,第二类是第七思量识,第三类是前六识了别境识。因为第八识是异时而熟的果报识;第七识的功用,是恒审思量第八识为我;前六识是明了分别六尘的粗显境界。详细的解释,到后面会告诉你。

    【论曰:世间圣教说有我法;但由假立,非实有性。我谓主宰;法谓轨持。】

    世,是三世;间,是十方。圣,是圣人;教,是教法。主,是主张;宰,是宰判。轨,是轨范;持,是保持。

    这是解释第一句颂的。意思是说,无论是世间上所说的我法,或是圣教(P19)上所说的我法,都是假设的,并不是一定有实在的体性。甚么叫做我呢?我,是有自在和判断的功用。甚么叫做法呢?法,是有生解和不舍自相的功用。

    【彼二俱有种种相转。我种种相:谓有情命者等;预流一来等。法种种相:谓实德业等;蕴处界等;转谓随缘施设有异。】

    彼二,是我相和法相;种种相,是有许许多多的名词。有情,是有情识的众生;命者,是有命根的人;等,是受者我和作者我,一共有十六种知见。预流,是预入圣人之流的初果罗汉;一来,是二果罗汉,因为他还要来欲界受生一次;等,是三果、四果,以及缘觉、菩萨、佛陀。实,是宇宙万有的实体;德,是实体上的德相;业,是体相的业用;等,是大有性、同异性、和合性,以及数论师的二十五谛。蕴,是五蕴;处,是六根六尘的十二处;界,是六根、六尘、六识的十八界;等,是等于四谛、十二因缘、六度、四摄等。随缘,是随各种不同的因缘;施设,是安立许多各别的名义。(P20)

    前面所说的我相和法相,名字也有许多的不同。例如世间所安立的我,有的时候叫做有情,有的时候又叫做命者;在圣教所安立的名称,有初果、二果、三果、四果、缘觉、菩萨、佛陀,这许多假名。至于所说的法相:胜论师有所谓六句义——实、德、业、大有性、同异性、和合性,以及数论师的二十五谛等。圣教所安立的世间法,所谓三科——五蕴、十二处、十八界;出世法有所谓三乘——四谛、十二因缘、六波罗密等。这许多各各不同的名称,都是因为他们的因缘有异,所以名称也就有差别了。

    【如是诸相,若由假说,依何得成?】

    如是,上面这样许多许多的我相和法相,设若照你们唯识家所说的都是由假而说的;那我们倒要请问请问,究竟是依托甚么东西而成立的呢?

    【彼相皆依识所转变而假施设。识谓了别。此中识言,亦摄心所,定相应故。变谓识体,转似二分。相见俱依自证起故。依斯二分,施设我法。彼二离此,无所依故。】

    彼相,是我相和法相;依,是依托;识,通指八个识的自体;施,是施(P21)为;设,是敷设。了,是明了;别,是分别。摄,是摄取;心所,是心王所有的附属品。相应,是有联络的关系。变,是转变;识体,是每个识的自体。似,是相似;二分,是见分和相分。见分,是能见的一分功用;相分,是所见的一分影像。自证,是识体自己证明不错;起,是生起。

    你前面不是问“我相和法相依托甚么东西得成立”的吗?我告诉你,它们是依托各个识的自体转变出来的,只是方便施设种种虚假的名字吧了。甚么叫做识呢?识,就是有明了分别的意义;不过这个地方所说的识,不是单单指八个识的心王,就是与八识心王有关系的心所,也摄收在这识字里面。因为心所好像臣属一样,是和心王有相应和合的关系的。甚么叫做变呢?变,就是每个识从它的自体转起,好像有二分的境界生起来。因为所缘的相分,和能缘的见分,都是从各个识体上的自证分变起来的。依据这见分和相分的道理,来施设建立这我相和法相的两种名称——依见分立我相,依相分立法相;如果离开了见分和相分的话,那末,我相和法相也就没有依托了。(P22)

    【或复内识转似外境。我法分别熏习力故,诸识生时变似我法。此我法相虽在内识,而由分别似外境现。诸有情类无始时来,缘此执为实我实法。】

    熏,是熏染;习,是习惯;力,是力量。无始,是时间很久很久以前。缘此,是因此。

    还有一种道理可以知道我法是虚假,怎样可以知道呢?就是因为内识的关系,而转起了外面的虚妄境界。由过去时常分别我法的原故,在内识中留下了熏习力,所以诸识生起的时候,又好像变起了一种假我假法。由这个道理我们可以知道:假我假法的相状虽然是在内识所变,而由我们妄生分别的原故,本来没有外境,以熏习的力量便现起外境了。所以一切众生从无始以来,因此就执着它有实在的我和实在的法,其实那里有实在的我法呢?

    【如患梦者,患梦力故;心似种种外境相现。缘此执为实有外境。】(P23)

    如,是譬如;患,是患病;梦,是眠梦。力,是力用。心,是内心;似,是相似。

    前面说的我相和法相,是虚假不实在的东西。恐怕你不相信,所以说个譬如给你听:好像害重病和眠梦的人,本来是没有一切外境;但因害病和眠梦的原故,内心现起种种外面的境界相状,因此,就执着以为有实在的外境。

    【愚夫所计:实我实法,都无所有;但随妄情,而施设故,说之为假。内识所变,似我似法,虽有而非实我法性;然似彼现,故说为假。外境随情而施设故,非有如识;内识必依因缘生故,非无如境。由此便遮增减二执。境依内识而假立故,唯世俗有;识是假境所依事故,亦胜义有。】

    愚夫,不但凡夫,连外道二乘都包含在内,只要是执著有实我实法的都是;计,是计执。妄,是虚妄;情,是情执。非有如识,就是非如识有。非无如境,就是非如境无。遮,是遮去;增,是增加;减,是减少。世俗,就(P24)是世间通俗。胜义,就是殊胜意义。

    如果把上面那两个害病和眠梦的譬如明白了的话,那末,一切凡夫、外道、二乘、权教,他们所执着的实我和实法,也就都无所有了;但是随他们自己的虚妄的情执,而去施设安排了许多假名罢了!因为这个原因,所以说它是假。还有一件事要注意:内识所变现的假我假法,虽然好像是有,而仔细研究起来,它实在是没有实我实法的体性,不过是彼心识所现的影像,所以说它是假。可见一切外境都是随各人的情执所现,就在现起的外境上替它方便的安立许多名字;因为完全是虚假,所以不能同心识一样都是有了。至于里面的心识,必定是仗因托缘而生的,都是有的,不能说同外境一样没有。因此就会知道外境没有,可以遮除增加为有的执着;知道内识是有,可以遮除减少为无的执着。因为外境是依托内识而假立的原故,但是世间上俗人说为是有;内识是假境所依托的体,那是约殊胜的意义上说是有。

    【云何应知实无外境,唯有内识似外境生?实我实法不可得(P25)故。】

    应当怎样知道外面的境界,是实在没有,唯独有里面的心识,好像有外面的境界生起呢?因为实在的我和实在的法是不可得啊。

    【如何实我不可得耶?】

    为甚么实我是不可得呢?

    【诸所执我,略有三种:一者执我体常周遍,量同虚空,随处造业受苦乐故。二者执我,其体虽常,而量不定,随身大小有卷舒故。三者执我体常至细,如一极微,潜转身中作事业故。】

    诸,是凡。略,是总略。常,是恒常;周,是周圆;遍,是普遍。量,是范围。卷,是束起来;舒,是放开来。极微,是极微细。潜,是潜藏在里面。苦,是苦报;乐,是乐报。

    我有两种,一是外道所执的我,二是小乘所执的我;现在先讲外道所执(P26)的我。外道所执我,可分三种,第一种叫做大我,就是妄执大我的体性是恒常的、周圆的、普遍的。这大我的范围好像同虚空一样大,又能够随在甚么地方,可以造业受报,这不是矛盾吗?第二种叫做不定我,它的体性虽然也是恒常,而它的范围大小倒是不定。好像油滴水一样,能够随从众生身体的大小,可收可放。第三种叫做小我,它的体性虽然是恒常,而范围最细,好像极微那样小,它也是潜藏在众生身体里面作一切事业。其实这三种说法,都是自语相违,到下面破的时候,自然会知道。

    【初且非理。所以者何?执我常遍,量同虚空,应不随身受苦乐等。又常遍故,应无动转,如何随身能造诸业?又所执我,一切有情为同为异?若言同者:一作业时,一切应作;一受果时,一切应受;一得解脱时,一切应解脱,便成大过。若言异者:诸有情我,更相遍故,体应相杂。又一作业一受果时,与一切我处无别故。应名一切所作所受。若谓作受,各(P27)有所属,无斯过者,理亦不然。业果及身,与诸我合,属此非彼,不应理故。一解脱时,一切应解脱,所修证法,一切我合故。】

    三种之中,现在先来说第一个大我,就不合乎道理!怎样知道呢?因为他既然执着大我是恒常,是普遍,范围同虚空一样大的话,那末,就应当不可以随身来受苦受乐。再说大我如果真是恒常普遍同虚空一样大,就应当不会动转,那怎样可以随身造业呢?我现在再来问问你:“你们所执着的实我,一切众生还是同一个我呢?还是各各不同?”设若你说一切众生都是共一个我,那末,一个人作业的时候,岂不是一切人同作;一个人受果报的时候,也应当一切人同受;这样一来,假定一个人解脱了生死的时候,岂不是一切众生通通解脱了吗?那就成大过失了!设若你说这大我是各各不同的话,那末,一切众生各有各的我体,那些我体都同虚空一样大,岂不是大家的我体,交相普遍,混杂在一处吗?这个过失还是同前面一样——一人作业(P28)就是一切人作业;一人受报应当一切人同受报;一人得解脱就是一切人得解脱。甚么道理呢?因为同一切众生的我没有两个处所啊。所以应当叫做一切人所作,一切人所受了。设若你说“作和受都是各归各的,没有混杂的过患”,这个道理是不对的。因为你所造的业、所受的果,以及你这个身体,都和其他一切人的我合在一处;你说属自己不属于别人,这种偏理是说不通的,因为无论你所修的法和所证的果,都和一切众生的我合在一处啊。所以妄执大我,此路不通。

    【中亦非理。所以者何?我体常住,不应随身而有舒卷;既有舒卷,如橐籥风,应非常住。又我随身,应可分析,如何可执我体一耶?故彼所言,如童竖戏。】

    橐,是囊橐;有底曰囊,无底曰橐。籥,是箫笛之类。橐籥,外有套而内有管者。童竖,就是童子才会竖立时候,说其无知。

    前面的大我固然是不对,就是中间的不定我,也是不合乎正理。甚么道理呢?因为你这个我体如果是常住的话,那就不应当来随从众生的身体,或(P30)大或小,而为舒放和卷缩。现在既然有舒放和卷缩,那就好像古来的一种橐籥里面的风一样,可蓄可放,那应当就不是常住的了!再说如果你这个我体,是可以随身转变的话,身体可以分析,那末我体亦应可以分析;既然可以分析,那你怎样可以执着是一呢?所以你说的话,真好像小孩子玩耍一样。

    【后亦非理。所以者何?我量至小,如一极微,如何能令大身遍动?若谓虽小,而速巡身,如旋火轮,似遍动者。则所执我,非一非常。诸有往来,非常一故。】

    最后一家主张小我,也不合乎正理。甚么原因呢?因为你说的我量至小,好像一粒极微一样;既是至小,怎样可以使令大身遍动呢?设若你说:“虽然很小,因为在身上速巡的次第转动,好像旋转的火轮一样瞬息周转。”既是次第周转,那你所执着的小我,就不是一,不是常了,因为它是有去来的东西啊。(P30)

    【又所执我,复有三种:一者即蕴;二者离蕴;三者与蕴非即非离。】

    前面所破,是外道的三种我执,现在再来说小乘犊子部等所执的我相。这也有三种,第一执五蕴法就是我,这叫做即蕴我;第二执离开五蕴法外有一个实在的我,这叫做离蕴我;第三执不即五蕴也不离五蕴的我,这叫做非即非离蕴我。

    【初即蕴我,理且不然。我应如蕴,非常一故。又内诸色,定非实我,如外诸色,有质碍故。心心所法,亦非实我,不恒相续,待众缘故。余行余色,亦非实我,如虚空等,非觉性故。】

    内诸色,就是眼、耳、鼻、舌、身的内五根。外诸色,就是色、声、香、味、触的外五尘。心心所,就是心王和心所。余行,就是除了小乘法中的四十六个相应行外,其余(大乘)的五个心所;还有小乘十四个心不相应行(P31)外,其余(大乘)的十个不相应行。余色,就是除了五根五尘之外的无表色,叫做法处所摄的色。

    在这三种之中,先来说第一种即蕴我。在道理上说来,即蕴我是不对的,因为五蕴无常,同时五蕴是五个单位的和合。如果你这个我就是五蕴,那末,我也就是无常非一了!若再把五蕴分开来说,色蕴里面的内五根决定不是实我。甚么理由呢?因为有物质的障碍,同外面的五尘一样是虚假。其次受、想、行的三蕴,是属于心所;识蕴,是属于心王。这四蕴也非实我,因为它要等待众缘,是不能常久相续的。断断续续的东西怎能说它是我呢?除了上面五阴之外,其余大乘所说的余行余色,也不是实我,因为它们不是觉体,同虚空一样。

    【中离蕴我,理亦不然。应如虚空,无作受故。】

    前面的即蕴我固然不对,现在的离蕴我也不合乎正理。怎样知道呢?因为离开了五蕴,就不会作业,也不会受报,这应当同虚空一样了,那怎样可以叫做我呢?(P32)

    【后俱非我,理亦不然。许依蕴立,非即离蕴。应如瓶等,非实我故。又既不可说有为无为;亦应不可说是我非我。故彼所执,实我不成。】

    犊子部等,他们建立三聚法,所谓有为、无为、非有为非无为。在有为法中又分为三种:过去法、现在法、未来法;再加上一个无为法,最后还有一个不可说,意思就是不可说它是有为,也不可说它是无为,所以叫做不可说藏,合起来叫做五法藏。现在唯识家破他说:“你这个俱非我,在道理上说起来也不对!因为一方面你说“我”是依托五蕴而立的,另一方面你又说“我”不即蕴,也不离蕴。这样一来,岂不是同花瓶一样吗?花瓶依托泥团而成,它是不即泥团,也不离泥团的;可是这瓶相完全是假法,那末,你这个依托五蕴而立的我,怎样可说是实呢?还有,既然不可说它是有为或是无为,当然也不可以说它是我不是我了。所以犊子部等所执的实我是不可以成立的。(P33)

    【又诸所执,实有我体:为有思虑?为无思虑?若有思虑,应是无常,非一切时,有思虑故;若无思虑,应如虚空,不能作业,亦不受果。故所执我,理俱不成。】

    再说,若你们所执的实我,一定是有实体的话,那我倒要请问你:“你这个实我,是有思虑,还是没有思虑?”设若你说是有思虑的话,那应该是无常了。甚么原因呢?因为并不是一切时都有思虑啊!设若你说这个实我是没有思虑,那就应当同虚空一样;虚空既然不能作业,也就不会受报。所以你们小乘犊子部所执的实我,在道理上都是不能成立的。

    【又诸所执,实有我体:为有作用?为无作用?若有作用,如手足等,应是无常;若无作用,如兔角等,应非实我。故所执我,二俱不成。】

    又你们小乘人所执的实在我体,到底是有作用呢?还是没有作用呢?设若是有作用的话,那就好像手足一样,应当是无常才对。设若是没有作(P34)用,那又同兔角一样,更应当不是实我。可见你们所执着的实我,无论是有作用或没有作用,都不能成立。

    【又诸所执,实有我体,为是我见所缘境不?若非我见,所缘境者,汝等云何知实有我?若是我见,所缘境者,应有我见,非颠倒摄,如实知故。若尔,如何执有我者?所信至教,皆毁我见,称赞无我。言无我见,能证涅槃;执着我见,沉沦生死。岂有邪见能证涅槃;正见翻令沉沦生死?】

    我见,就是执著有一个实我的见解。颠倒,就是错误。实知,就是一点都没有错误。至教,就是圣教——小乘《阿含经》。毁,是毁弃。称,是称扬;赞,是赞叹。无我,就是知道没有实体。涅??,是不生;槃,是不灭。翻,就是反过来的意思。沈,是沉溺;沦,是漂沦。

    这一段文,不大好懂,须要注意。若知道它是反面的文章,不懂也就会懂了!此段文意思是说:你们小乘人所执着的实在我体,是不是我见所缘的境界呢?设若不是我见所缘的境界,那末,你们又怎样知道有一个实我?(P35)设若是我见所缘的境界,那末,这个我见就应当不是颠倒的知见所摄,因为你知道的我,是真真实实的啊!设若真是这样的话,为甚么你们这班执有实我的小乘人,所信奉的圣教——《阿含经》,都是毁弃这个我见(邪见),而称扬赞叹无我呢?经里面说,没有我见的人,才能够断烦恼而证到不生不灭的涅槃;如果执著有我见的人,一定会沉溺漂沦在生死的大海里(注意!下面这两句话是反说的)!意思就是说,如果照你们现在的思想——我见是正见,而无我见反成了邪见;那末,岂有无我的邪见能证涅槃,而有我的正见反沉沦生死呢?恐怕没有这个道理吧。

    【又诸我见,不缘实我,有所缘故。如缘余心;我见所缘,缘非实我,是所缘故,如所余法。】

    缘余心,就是缘余法之心,是指的前五识。所余法,就是前五识所缘的五尘相分境。两个余字都是指的我见之余的五识心和五尘法。

    这里先立两个量,预备来结束。先立一个能缘的量,来显唯识。

    宗:我见不缘实我。(P36)

    因:有所缘故。

    喻:如缘余心。

    意思就是说:既然称为我见,当然不能缘实我,甚么理由呢?因为我见有它自己能缘的见分,即指第六识和第七识的见分,好像前五识一样,各有各的能缘五尘之见分心,所以我见决定不能缘实我。这是用我见自己能缘的见分心来结束的,第二再来立一个我见所缘的境来显唯识。

    宗:我见所缘定非实我。

    因:是所缘故。

    喻:如所余法。

    这个量的说法和前面有点不同,意思就是说,我见所缘的境界,决定不是实我。甚么理由呢?因为我见的见分决定有它自己的相分来做所缘境,好像前五识的见分,也是各有各的五尘相分境来所缘。这两个量是一个意思,为甚么要分做两回来说呢?岂不是重复了吗?殊不知前一是显我见有它自己的见分做能量,后一个是显我见有它自己的相分做所量;我见的能量固(P37)然不能缘实我,就是我见的所量当然也不是实我。因为我见有能量和所量的两个意义,所以分做两回来说,并不是重复。在《成唯识论》上有很多这种因明量的规则,所以这里说得较为详细一点,以后就容易知道了。

    【是故我见,不缘实我;但缘内识,变现诸蕴,随自妄情,种种计度。】

    这是一个结论。由上面种种理由,我们可以知道,我见决定不能缘实我;但是缘内心自己所变现的五蕴缘生法,它是依他起的幻有。因为六七二识的妄情,对此生起了种种计度,就成遍计所执的实我了;过患就在此一执,所以唯识家才来破斥他。

    【然诸我执略有二种:一者俱生,二者分别。】

    俱生,就是与身俱有的一种执着,所谓“先天带来的”。分别,是长大之后知道的,所谓“后天学习的知识与经验”。

    现在把前面外道所说的种种我和小乘所说的种种我,把它总起来说有两种,一种叫做俱生我执,一种叫做分别我执。(P38)

    【俱生我执:无始时来,虚妄熏习,内因力故,恒与身俱;不待邪教及邪分别,任运而转,故名俱生。】

    试问俱生我执是怎样来的呢?是过去无始以来,受了一种虚妄熏习由无明内因的力量,所以恒常与身同有,不要等待别人的邪教以及自己的邪分别,就自然的转起,所以叫做俱生。

    【此复二种:一常相续,在第七识,缘第八识,起自心相,执为实我。二有间断,在第六识,缘识所变五取蕴相,或总或别,起自心相,执为实我。】

    不要弄错了!现在所讲的是俱生我执。此中又分为两种,一是恒常相续不断的:这是第七末那识的见分去缘第八阿赖耶识的见分时,而在七八两头的见分上所变出了一个相分,第七识的见分就老实不客气的执着这所变的相分为常,为一,为普遍,为有主宰的实我。其实这相分(影像)那里是常一周遍有主宰的实我呢?不过是这第七识戴了无明(痴)的眼镜,而妄生(P39)分别罢了!所以说“以心缘心真带质,中间相分两头生”,就是这个意思。第二种呢?那是有间断的,就是在第六意识中,缘第八识所变的五蕴相分(影像),或者在五蕴的总相上,或者在五蕴的别相上,都是从自己心识上所变的影像,去执着是常一周遍有主宰的实我。上面这一个“五取蕴”的名词很是古怪的!因为五蕴就是五蕴,为甚么要在五蕴上再加上一个“取”字呢?这个取字的意义太重大了!因为取就是取着,也就是执着。要知道,取是因,蕴是果,意思就是说,如果没有执取起惑造业的因,那里会感召这五蕴根身的苦果呢?反过来说,如果没有这五蕴根身,那又用甚么东西去执取起惑造业呢?可见这“取蕴”两个字是“狼狈为奸”啊!而众生所以称为众生,亦即在此一取字,而诸佛菩萨以及二乘圣人,只有蕴而没有取了,所以称为无漏五蕴。因为这取字的意义很重要,所以我特别的提出来说明。

    【此二我执,细故难断。后修道中,数数修习,胜生空观,方能除灭。】

    此二我执,就是俱生我执中的常相续和有间断的两种我执。修道位,在(P40)小乘是二果和三果罗汉,在大乘是二地至七地菩萨。数数(音朔,念入声),是常常的意思。生空观,就是观察我相不可得,叫做我空观。胜,就是比见道位以前用功的力量,更加殊胜。

    上面俱生我执中,有第七识和第六识两种分别,这两种我执是从无始以来就与生身同来的,所以深刻细密,不容易断除。要在大乘菩萨修道以后的位中,到了二地菩萨以上的地位,常常修习殊胜的我空观智,才能够将这两种我执灭除。

    【分别我执,亦由现在外缘力故,非与身俱,要待邪教及邪分别,然后方起,故名分别。】

    分别,是出胎以后渐渐长大了,由熏习而生起,所谓后天。邪教,是外人教的;因为自己以前不懂得甚么东西叫做我。邪分别,就是由人家教过了之后,自己觉得是有一个我。

    前面是讲俱生我执,现在来讲分别我执。分别我执是怎样有的呢?虽然有里面无明力量的因,但还要加上外面的助缘,分别我执才能够生起。这种(P41)我执不是同生身一齐来的,是要等待后来受了邪人的教授,以及自己内心起了不正当的思维,然后才会生起,所以叫做分别。

    【唯在第六意识中有,此亦二种:一缘邪教所说蕴相,起自心相,分别计度,执为实我。二缘邪教所说我相,起自心相,分别计度,执为实我。】

    这分别我执在第七识上是完全没有的,唯在第六意识中才有。这也有两种,第一种是缘邪教所说的五蕴义相,在自己心相上生起,而分别计度执着,以为是实我。第二种是缘邪教的我相,也在自心上起了影像,而分别计度执为实我。这里我们所怀疑的,就是:“蕴相和我相”有甚么分别?要知道这都是在名字上起了执着。所谓邪教,一定有言说;有言说一定有名字;有名字就产生“五蕴”或“我”的观念了。

    【此二我执,粗故易断。初见道时,观一切法生空真如,即能除灭。】

    第六意识中这两种分别我执,比较从前两种俱生我执的行相要粗一(P42)点,所以易断。在大乘最初见道的时候,初地菩萨就能观察一切我空所显的真如,就能够把这两种分别的粗我执断除了。

    【如是所说一切我执:自心外蕴,或有或无;自心内蕴,一切皆有。】

    收外蕴,是本质境。心内蕴,是相分境。有,必定是有影像;无,是无影像。

    如前面所说,无论是外道或小乘一切的我执,如果是自心之外有一个五蕴的义相,那或有影像,这是第七识所计的我;若是第六意识所计的我,心外之蕴,那是完全没有影像;若是心内蕴,那无论是第七识或第六识,却都是有影像的。这是甚么原故呢?就是说,只要是见分的亲所缘缘,那都是有相分的影像现起,所以说,无论六七两个识都是一样有影像境的。

    【是故我执,皆缘无常五取蕴相,妄执为我。】

    因此之故,前面所执的一切我执,都是缘的无常中五取蕴上的观念,虚妄执着以为有一个实在的我;设若用智慧去观察,就知道完全是子虚乌有(P43)的了。

    【然诸蕴相,从缘生故,是如幻有。妄所执我,横计度故,决定非有。】

    读者注意!这一段文是唯识家的真实话。他说:无论五蕴中的色法,或是受想行的心所法,及识蕴的心法,都是从因缘所生,依他所起。这依他有,是同幻术一样所变的假有;而一般愚人在依他的假有法上,执著有一个实我,那完全是强横计较度量,是决定没有的。

    【故契经说:苾刍当知,世间沙门、婆罗门等,所有我见,一切皆缘五取蕴起。】

    契经,就是佛所说的教法。契的意思就是上契诸佛之至理,下契众生之根机。苾刍,是比丘,此为玄奘法师新译的变音。沙门,华言勤息,所谓“勤修众善,止息诸恶”。婆罗门,华言净行种,是印度的一种宗教。

    所以佛经上说:“比丘啊!你们应当要知道,无论是世间上的凡夫,或出家修行的沙门,以及在家修行的婆罗门,他们所执着的我见,都是因为攀(P44)缘五取蕴而起的。”

    【实我若无,云何得有忆识、诵习、恩怨等事?】

    外人有一个问难,就是说:“如果没有一个实我的话,为甚么过去的事能够记忆,现在的事能够认识,未来的事又能够读诵和学习呢?为什么待我有恩的人,我常常心中感激他;对我有冤仇的人,我心中怨恨他呢?还有其他的很多事,都能记忆在心,这又是甚么原故呢?”

    【所执实我,既常无变,后应如前,是事非有;前应如后,是事非无。以后与前,体无别故。若谓我用,前后变易,非我体者,理亦不然。用不离体,应常有故;体不离用,应非常故。】

    破他的理由就是“既常无变”四个字。因为他们所执的实我,既然是恒常不会变动,那末,纵然就是学习了之后,也应当同未学习以前的一样不会;或者,未学习以前,也要同学习了之后一样会。我这理由,就是因为你们自己的主张:前后的我体是没有两样的啊。设若你们又说:“我体虽然是(P45)没有变易,而我的功用是有前后的转变。”这道理也不对,因为用是不能离开体的;体既不变,用应当同体一样常有。反过来说,体也不能离开用;用既无常,那末,体也应当同用一样无常。

    【然诸有情,各有本识,一类相续,任持种子。与一切法,更互为因,熏习力故,得有如是忆识等事。故所设难于汝有失,非于我宗。】

    前面既然破了别人,那末,唯识家又是怎样说法呢?他说:“一切众生各人都有根本的阿赖耶识,它是非善非恶一类的无记性,同时又是非常非断的相续性。所以它能够任运保持一切法的种子功用,这种子是同宇宙万有森罗万象的现行法互为因果。”平常唯识家有两句话:“现行熏种子,种子生现行。”现行熏种子,现行是因,种子是果;如果是种子生现行的话,那种子又是因,而现行又成果了,所以叫做更互为因。这就是因为熏习的力量,自然会得到回忆和认识等事。所以你们所设的问难,在你们自己方面反而有过失,而在我们唯识家的宗旨,一点都没有错误。(P46)

    【若无实我,谁能造业,谁受果耶?】

    外人又提出了一个问难:“设若照你们唯识家说,一定没有实我的话,那末,谁去造业受报呢?”

    【所执实我,既无变易,犹如虚空,如何可能造业受果?若有变易,应是无常。】

    唯识家驳斥他说:“如果照你们所执的实我,既然是没有变易,那末,岂不是同虚空一样,怎样可以造业,又怎样可以受果报呢?设若是有变易的话,那就应当是无常了。”

    【然诸有情,心心所法,因缘力故,相续无断,造业受果,于理无违。】

    照唯识家说,一切有情识的众生心与心所的活动,由内因外缘的助力,前后相续,无有间断,所以能够起惑造业;同时亦因内外因缘的力量,而能感受果报。这在道理上一点也不会违背。(P47)

    【我若实无,谁于生死,轮回诸趣?谁复厌苦,求趣涅槃?】

    外人又问:“如果这个我实在是没有的话,那末,甚么东西去受生死轮回诸趣呢?既然没有实我,试问那一个去厌苦,又有谁去求趣不生不灭的涅槃呢?”

    【所执实我,既无生灭,如何可说生死轮回?常如虚空,非苦所恼,何为厌舍求趣涅槃?故彼所言,常为自害。】

    唯识家驳斥他说:“你们所执的实我,既然是没有生灭,那末,怎样可以说甚么生死轮回呢?既然同虚空一样,没有苦能恼害他,还说甚么厌舍生死而求向涅槃呢?所以他所说的话,都是常常自害自己。”

    【然有情类,身心相续,烦恼业力,轮回诸趣;厌患苦故,求趣涅槃。】

    然而我们有感情的众生,从无始以来身心相续,向来没有间断过,由贪瞋痴等烦恼所造的业力,以致有轮回诸趣;因为厌离灾患苦难的原故,所以(P48)求向涅槃的妙果。

    【由此故知,定无实我;但有诸识,无始时来,前灭后生,因果相续。由妄熏习,似我相现。愚者于中,妄执为我。】

    现在把前面所说的我执,总结起来说:“由上面种种教理的原故,就可以证明决定没有实我。既然没有实我,那末,从甚么地方现出来的我相呢?但有诸识,从无始以来刹那刹那前灭后生,所以有因果相续。本来没有实我,但因众生的虚妄熏习,好像有我相现前,以致在似我之中,虚妄执着以为实我。”

    【如何识外,实有诸法,不可得耶?外道余乘,所执外法,理非有故。】

    上面所说的我执,已经告一段落,现在来谈谈法执。怎样知道心识之外实有诸法不可得呢?因为外道和其余的小乘,他们所执着的外法,在道理上研究起来,是没有的。(P49)

    【外道所执,云何非有?】

    外道所执的实法,怎样知道是没有呢?

    【且数论者,执我是思。受用萨埵、剌阇、答摩,所成大等二十三法。然大等法,三事合成,是实非假,现量所得。】

    数论者,是印度的一种哲学派。我,是他们主张的神我;思,是思虑。萨埵,是贪。剌阇,是瞋。答摩,是痴。二十三法:除了冥谛和神我外,即中间二十三法(大、我心、色、声、香、味、触、地、水、火、风、空、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手、足、语具、排泄器、生殖器、肉团心)。三事,就是萨埵、剌阇、答摩。现量,就是现在、现有、现露。

    外道很多,现在先说印度的数论派。数论外道所执着的神我有思,所以能够受用贪瞋痴它们所变的中间二十三法;然而所变的中间大等二十三法,由贪瞋痴三事合成,是实实在在而不是假的,就是因为现在可以见得到的。(P50)

    【彼执非理。所以者何?大等诸法,多事成故;如军林等,应假非实。如何可说现量得耶?】

    彼数论师所执着的很没有道理!因为他自己说:“中间大等二十三法,是贪瞋痴三法合成。”好像聚卒成军,多木成林一样,应假非实,怎样可以说是现量所得见呢?

    【又大等法,若是实有,应如本事非三合成。萨埵等三,即大等故,应如大等亦三合成。转变非常,为例亦尔。】

    又中间大等二十三法,设若是实有的话,应当同本事的贪、瞋、痴一样,也不是三事合成。反过来说,贪、瞋、痴等,也应当同大等二十三法一样,也是三事合成,甚么理由呢?因为贪、瞋、痴三种就是大等二十三法啊!明白了三事合成的道理,其余的三事有转变而大等反而没有转变,三事是无常而大等反而不是无常。所以说,照这样可以推例而知。

    【又三本事,各多功能,体亦应多,能体一故。三体即遍,一(P51)处变时,余亦应尔。体无别故。】

    又贪、瞋、痴三种事,你说每一种都有很多的功用,那末,功用既然有多,体性也应当有多。甚么原因呢?因为功能和体性是一种啊!贪、瞋、痴既然普遍到二十三法上去,那末,一处变动的时候,其余的一切应当通通变动,因为体性没有两个啊。

    【许此三事,体相各别,如何和合,共成一相?不应合时,变为一相;与未合时体无别故。若谓三事体异相同,便违已宗,体相是一。体应如相,冥然是一;相应如体,显然有三。故不应言,三合成一。】

    设若你们自己允许贪、瞋、痴这三种事,无论体性和相状都是不同,既然是不同,好像风马牛一样,怎样可以和合而成为一相呢?你一定又会说:“未合时是三相,合了之后就变成了一相。”那也不应当说,合时就变成了一相!因为无论你合与未合,它的体性是没有两样啊!设若你又说:“贪、(P52)瞋、痴三件事,体性虽然是各别,而相倒是相同。”如果真是这样说法,那又违背你们自己的宗旨,说体相是一的啊!如果体相是一的话,那末,体就应当同相一样,就冥冥然不分彼此而是一相;反过来又可以说,相也应当同体一样,就显显然然,明明白白分开三种不同!所以你们不应当说“三事和合成而的一相”。

    【又三是别,大等是总。总别一故,应非一三。】

    还有贪、瞋、痴三件事是别,而大等二十三法是总。总和别既是一,那别也不成其为别,总也不成其为总,所以这样就不成为一或三了。

    【此三变时,若不和合,成一相者,应如未变,如何现见,是一色等?若三和合,成一相者,应失本别相,体亦应随失。】

    这个贪、瞋、痴三法已经转变了的时候,设若又不和合而成功一相,那末,就应当同没有转变的时候一样,为甚么现在又看见是一样的色相呢?设若三法和合,已经成了一种色相的话,那就应当失去了本有的三种别相;相既失掉了,那三法之体就应当随相而失。(P53)

    【不可说三各有二相:一、总,二、别。总即别故,总亦应三,如何见一?若谓三体,各有三相,和杂难知,故见一者。既有三相,宁见为一?复如何知三事有异?若彼一一皆具三相,应一一事皆成色等。何所阙少,待三和合?体亦应各三,以体即相故。】

    同时也不可说贪、瞋、痴三种上各有二种相——一是总相,二是别相;然而要知道,总不能离别。那末,别是三,总也就当是三,为甚么又看见是一呢?设若你又说:“三事的体,每一个体都各有三相,就好像红、绿、黄三种颜色和杂在一起,不容易见到三相,只看见一相一样。”这话仍不合乎正理。因为既然有三相,那就是三相啊!为甚么又看见是一相呢?同时,又怎样知道三事是不同呢?设若三法,每一法都有明白、躁动、闇昧三相,那就应当无论那一件事,就可以成就色等诸相,有甚么会缺少,一定要等这三件事和合才会成功呢?同时又要知道,相既然有三种,那体也应当有三种,(P54)甚么原因呢?因为体就是相啊。

    【又大等法,皆三合成,展转相望,应无差别。是则因果,唯量诸大,诸根差别,皆不得成。若尔,一根应得一切境;或应一境一切根所得。世间现见情与非情、净秽等物,现比量等,皆应无异。便为大失。】

    又中间大等的二十三法,都是贪、瞋、痴三事合成的话,这样大家展转对望,应当彼此没有种种差别。这样一来,三事的因、二十三法的果,甚么五唯量、五大、十一根,这各色各样的差别,统统就不能够成就了。如果真正照这样说起来,那譬如一个眼根,就应当看得见色、声、香、味、触、法六种境界;或一种境界,六根都可以随便去缘,用不着分疆定界——甚么眼只可以见色,耳只可以闻声。若果真是这样,世间上现见的一切,无论有情的众生、无情的器界,乃至清净的、秽污的、现量的、比量的,所有一切的一切,都没有差别,那这过失恐怕太大了吧。(P55)

    【故彼所执,实法不成。但是妄情计度为有。】

    依上面种种的道理说起来,数论师所执着的实法是不能成立的;仅是虚妄的情执,计度而有罢了。

    【胜论所执,实等句义,多实有性,现量所得。】

    胜论,是印度一种哲学派。实等句,是等于六句:(1)实,(2)德,(3)业,(4)大有性,(5)同异性,(6)和合性。实,是宇宙万有的体。德,是体上的相。业,是体相上的业用。大有性,是能有宇宙万有的实德业。同异性,是每一法上都有同有异。和合性,能令千差万别的东西使它和合在一处。多实,是多分实有;有性,就是大有性。现量,能够直觉其境。

    前面是说数论派,现在再来谈谈胜论派。他们所执的是六句义中五句都是实,而大有性还是可见的现量境。

    【彼执非理。所以者何?诸句义中,且常住者,若能生果,应是无常,有作用故,如所生果。若不生果,应非离识,实有(P56)自性,如兔角等。诸无常者,若有质疑,便有方分,应可分析,如军林等,非实有性;若无质疑,如心心所,应非离此有实自性。】

    实句里面有九种:(1)地,(2)水,(3)火,(4)风,(5)空,(6)时,(7)方,(8)我,(9)意。九句中地、水、火、风是无常,其余是常。

    他这种执着对不对呢?当然不对。怎样知道它不对?就拿他在六句中主张常住来说,试问能生果不能生果?设若是能够生果的话,那就应当是无常;因为它是有作用的原故,同所生的果法一样,都是无常。设若不能够生果的话,那就不应当离开心识之外,实在有一个法的自体,好像心中思想兔角一样,是不能离开自己的心念。上面一段是破常住的,在六句义中凡是无常的东西,设若是有质碍,那一定便有方向和分位,就应当可以分析的。好像军队和树林一样,自己都是没有自体;设若没有质碍的话,那又好像同心王心所一样,也是应当离开了这个心识没有自性的。(P57)

    【又彼所执地、水、火、风,应非有碍,实句义摄;身根所触故,如坚、湿、暖、动。即彼所执坚、湿、暖等,应非无碍,德句义摄,身根所触故。如地水火风。】

    德中有二十四种:(1)色,(2)香,(3)味,(4)触,(5)数,(6)量,(7)别性,(8)合,(9)离,(10)彼性,(11)此性,(12)觉,(13)乐,(14)苦,(15)欲,(16)瞋,(17)勤勇,(18)重性,(19)液性,(20)润,(21)行,(22)法,(23)非法,(24)声。业是作用,也有五种:(1)取,(2)舍,(3)屈,(4)伸,(5)行。

    又他们所执实句里面的地、水、火、风是有质碍的,现在可以破它说:“应非有碍。”甚么原故呢?因为他们自己说:“是身根所触的原故,如坚、湿、暖、动一样,不是有碍,也不是实句里面所摄。”反过来又可以说:“就是你们所执的坚、湿、暖、动,说是无碍,在德句里面所摄,那我们也可以破你,不是无碍,也不是德句所摄。甚么理由呢?因为你们自己说:‘也是身根所触。’”同一个身根所触的因,所以弄得两个宗都不能成立,这是一(P58)个理由。还有眼根所见的理由,也是一样的破法;只要把风字除了它就可以。因为风只可以身根触,不可以眼根见,所以要除了风。前面是用坚、湿、暖、动的性,后面是用青、黄、赤、白的色,但破法是一样。结论前面是:故知无实地、水、火、风与坚、湿等各别有性,亦非身触实地、水、火、风。后面是:故知无实地、水、火三与青色等各别有性,亦非眼见实地、水、火。这一段文你只要照住我这个方法去读几遍,自然会懂。

    【又彼所执实句义中有碍常者,皆有碍故,如粗地等。应是无常。】

    又他们所执着的在实句义里面空时两种是有碍常,我们现在破它应当是无常。甚么理由呢?因为同粗地一样,都是有质碍,所以都是无常。胜论师他们所执着的“空和时”都是有质碍,真是没有道理。

    【诸句义中,色根所取,无质碍法,应皆有碍。许色根取故。如地、水、火、风。】

    诸句义中色根所取在德句里面的香、味、声等,胜论师他们说的是无碍(P60)法,我们破它应当都是有碍。甚么理由呢?因为你们自己说的同地、水、火、风一样,都是眼根等所取,所以都是有碍。

    【又彼所执,非实德等,应非离识,有别自性。非实摄故,如石女儿。非有实等,应非离识,有别自性。非有摄故,如空华等。】

    非实德等,就是不是实句中所摄德业等五句。非有实等,就是不是大有性所摄实德业等五句。

    又胜论师所执“不是实句所摄”的德业等五句,亦无道理。德业等五句既然同实句没有关系,不属实句所摄,那就应当不能离开心识而另外有德业等五句的自体。甚么原因呢?因为你们自己说的,不属于实句所摄,那岂不是同石女儿一样?试看石女那里有儿呢?那完全是自己心识的想像,可见是不离心识变现的。第二量是说:“如果不是大有性所摄的实德业等五句的话,那这实等五句也是应当不能离开自己的心识,而另外有实德业等五句的自性。”因为你们自己说的,不是大有性所摄的啊!那岂不是同空花一样(P60)吗?空花这件东西,它本来就没有自体,不过是自己的心识想像而有,当然也是不离心识。(P61)

    【彼所执有,应离实等,无别自性。许非无故,如实德等。若离实等,应非有性。许异实等故,如毕竟无等。如有非无,无别有性。如何实等有别有性?若离有法有别有性,应离无法有别无法;彼既不然,此云何尔?故彼有性,唯妄计度。】

    胜论师所执的纵然有大有性,也应当离开了实德业就没有另外一个大有性。甚么原因呢?因为他们自许大有性是非无,那就应当同实德业一样,不能离开另外有;设若离开了实德业,那就应当没有大有性。甚么原因呢?因为他们自许大有性是离开了实德业;既离实等,那就同龟毛兔角一样毕竟无了。如果是有的东西,非无之法,那一定不能离开实德业而有一个另外的大有性。设若离开有法另外有一个性,那末,应当离开无法也另外有一个无的性,你赞成吗?你如果不赞成的话,“彼既不尔,此云何然”?怎样可以说离开有法另外有一个有性呢?所以我们知道,他们胜论师所执着的大有性,完全是虚妄计度的啊。(P62)

    【又彼所执,实德业性,异实德业,理定不然。勿此亦非实德业性,异实等故,如德业等。又应实等非实等摄。异实等性故,如德业实等。地等诸性,对地等体,更相征诘,准此应知。如实性等,无别实等性。实等亦应无别实性等;若离实等,有实等性,应离非实等,有非实等性。彼既不尔,此云何然?故同异性,唯假施设。】

    实德业性,是同异性。同,如水和水是同性;异,如水同火是异性。实德业性,是总同异性。地等诸性,是别同异性。勿,就是不可的意思;此,指同异性。实性等,是实句同异性。地等诸性,是别同异性。

    这里破同异性的文,比较难懂一点,我们先把头绪理出来!其实只有七件事——(1)实,(2)德,(3)业,(4)地,(5)水,(6)火,(7)风。实德业是总说;地水火风是别说。这样我们只要说一个实,和说一个地就够了,其余的就可以例知,就免得麻烦了。现在就来把它简单化吧。(P63)

    他们所说的实上同异性,是离开实体法上有的,这个道理决定不对。你不可以说这个同异性,不是实法上的同异性,是和实体是异,同德业一样。其次,如果同异性离开实法上有的话,那末,你这个实也就不是实体上所摄,甚么原因呢?因为你说不同实体上的同异性啊。实句明白了之后,德业只要换上一个字就可以了。总同异说过了,再来说别同异。你们又说地上同异性,是离开地法上有,这个道理也决定不对。你不可以说这个同异性,不是地法上的同异性,是和地是异,同水、火、风一样。如果同异性离开地法上有的话,那末,你这个地方就不是地法上所摄。甚么原因呢?因为你说不同地法上的同异性啊。地句明白了之后,水、火、风只要换上一个字就可以了。前面说的实德业是总同异,现在说的地、水、火、风是别同异。以下就算是结论了。

    如果实上的同异性,没有另外一个同异性,那末,实上当然也就没有另外一个同异性。设若离开实体法有一个实的同异性,那末,应当离开非实有一个非实的同异性,当然你不赞成啊!所以你们执着的同异性,那里有一个(P64)实在的呢?不过是方便虚假施设罢了。总同异性既然是虚假,那别同异性是虚假更不必说了。

    【又彼所执,和合句义,定非实有。非有实等,诸法摄故,如毕竟无。彼许实等,现量所得,以理推征,尚无实有;况彼自许、和合句义,非现量得,而可实有?设执和合,是现量境。由前理故,亦非实有。】

    印度胜论师的教义有六句:(1)实,(2)德,(3)业,(4)大有性,(5)同异性,(6)和合性。前面五句义已经说过了,现在就来讨论第六句的合义。和合句的意义,也非实有。怎样知道呢?因为他们自己说的,和合句是假法,不是大有性及实德业所摄;既是假法,那和龟毛兔角的毕竟无,有甚么差别呢?老实同你们说,前面实德业等五句,你们许为是现量可以看得见的,现在用道理推问起来,尚且没有实体,何况这个和合义?你们自己也许不是现量可得,还可以说它是实有吗?设若你们执着和合也是现量境界的话,由前面种种的道理说起来,也不是实有。(P65)

    【然彼实等,非缘离识,实有自体,现量所得。许所知故,如龟毛等。】

    然而彼胜论师所执着的实德业等,不是离开识有一个实体是现量可以缘得到的。甚么理由呢?因为自许是意识所缘的境界,好像同龟毛兔角一样,是没有实体的,这是结所量不出唯识。

    【又缘实智,非缘离识,实句自体,现量智摄。假合生故,如德智等。广说乃至缘和合智,非缘离识,和合自体,现量智摄。假合生故,如实智等。】

    上面是结所量是唯识,现在结能量也是唯识。又缘实句的智,并不是缘离开唯识实句的自体现量智所摄,乃是同假法和合而生之智,如同缘德智是一样。缘实句的智是假智;缘其余的五句的智,同是一样的假智。

    【故胜论者实等句义,亦是随情妄所施设。】

    因上面种种原故,所以胜论派所执着的实等六句义,也都是随自己的情(P66)执,虚妄所施设的。

    【有执有一大自在天:体实、遍、常,能生诸法。】

    印度的外道平常说有九十六种,在这里总为十三家。除了上面所说的数论和胜论两家外,现在第三家也是印度一种宗教,叫做大自在天;在佛经上说是欲界第六天,或者说是色界顶摩醯首罗天王。有三目,骑白牛,执白拂,是统理世界的主人。他们这一派说他的体是实,是遍,是常,能生万法。

    【彼执非理。所以者何?若法能生,必非常故;诸非常者,必不遍故;诸不遍者,非真实故;体既常遍,具诸功能,应一切处时,顿生一切法。待欲或缘方能生者,违一因论;或欲及缘,亦应顿起,因常有故。】

    他们所执着的大自在天,对不对呢?当然不对!因为凡是能生的东西,必定不是恒常的;凡不是恒常,必定不是普遍的;凡是不遍的,一定不是真实的。体既然是常遍,具足了许多功能,那末,应当一切处、一切时,能够顿生一切法。如果是要等待我们自己的欲望,或者要另外一种助缘才能(P68)生起,那就违背了你们自己的主张,说一切法都是由一个大自在天所生的论调。或者欲和缘也应当顿起,用不着待不待,因为你说是常有。

    【余执有一大梵、时、方、本际、自然、虚空、我等:常住实有,具诸功能,生一切法。皆同此破。】

    大梵,是色界初禅大梵天王。本际,是说世界最初好像混沌一样,然后分为两段——上为天,下为地。我,就是神我。

    除了上面三家,其余的可以总起来说,无论你的主张是怎样,名称只管你怎样不同,然而都是主张一因所生,是常住,是实有;具足许多功德,能生一切宇宙万有,都同大自在天的主张,一样破除。

    【有余偏执,明论声常,能为定量,表诠诸法;有执一切声皆是常,待缘显发,方有诠表。】

    明论声,是声生论。一切声,是声显论。声生论,是主张本无声,由所作而生。声显论,是主张本有声,由因缘而显。

    除了上面几家之外,还有其余的声论师也有两派:一派叫做声生论,他(P68)们的主张——声是常住,因为能够表示诠显一切法,这音声可以作一切法的决定量;此所谓明论派。还有一派叫做声显论,他们的主张——一切声都是常住,不过要等待助缘而显,才能发声,方能够诠显表示出来。

    【彼俱非理。所以者何?且明论声,许能诠故,应非常住。如所余声。余声亦应非常。声体如瓶衣等,待众缘故。】

    无论你是声生论或声显论,所执都非真理。怎样见得呢?因为你说音声是有诠表,既有诠表,当然就不是常住;因为不是一切时都有诠表,这岂不是同其余的一切外声一样,要等待助缘,而后才发声吗?内声尚且如此,其余的外声更不必谈,当然是无常;因为要等待众缘,然后才能够显发啊,同花瓶和衣服一样。

    【有外道执:地、水、火、风,极微实常,能生粗色。所生粗色不越因量;虽是无常,而体实有。】

    印度当时的外道多极了,除了前面几种,又有一种外道,他们执着地、水、火、风四大的极微,是实是常;由极微的细色,而能够和合生粗色。所(P69)生出粗的果色,不能超出极微的因量;所以果色虽是无常,而极微的因量,其体是实有,是常。

    【彼亦非理。所以者何?所执极微,若有方分,如蚁行等,体应非实;若无方分,如心心所,应不共聚,生粗果色。既能生果,如彼所生,如何可说极微常住?】

    你们所说的极微是常,也是不合真理的。甚么原因呢?因为你们所执的极微,设若是有方分的话,那就同蚂蚁子一行一行的一样,体性就不是实在的了。设若是没有方向和分位的话,那就和心王心所一样,应当不能共聚在一处,而生出粗的果色来。既然能够生果,那就和所生的果色是一样的无常,怎样可以说极微是常住呢?

    【又所生果,不越因量。应如极微,不名粗色。则此果色,应非眼等色根所取。便违自执。】

    你们自己又说:“所生的粗果色,是不能超出极微的范围。”那粗色的范围岂不是同极微一样大吗?那也就不叫做粗色了。这样一来,这个粗果色(P70)应当不是眼根所见得到的,那就违背你们自己所执着的眼根能见到粗果色的宗旨了。

    【若谓果色,量德合故,非粗似粗,色根所取。所执果色,既同因量,应如极微,无粗德合;或应极微亦粗德合。如粗果色,处无别故。】

    设若你说这粗果色本来非粗,是因为有了许多极微的东西而和合的原故,所以本来不是粗色,而变成了好像是粗色,为眼根所见所取。你这话是不对的,因为你们所执的粗果色,既然同极微的因量一样大,那就应当同极微一样,没有粗德和合。反过来说,或者极微也应当是粗德合,好像粗果色一样;因为极微同粗德的处所是一样。

    【若谓果色遍在自因,因非一故,可名粗者。则此果色,体应非一;如所在因,处各别故。既尔,此果还不成粗,由此亦非色根所取。】

    设若你说果的粗色是普遍在自己极微因上,极微的因不是一粒,可以叫(P71)做粗,那末,这个果色的体应当也不是一个;就如所在的因——极微——一样,各住各的位子。设若照这样说起来,这果色还不能成粗;因为粗色既然同极微一样,那当然也不是眼根所能见到的。

    【若果多分,合故成粗。多因极微,合应非细。足成根境,何用果为?既多分成,应非实有。则汝所执,前后相违。】

    照上面的道理推论起来,设若这个果色是因为合的原故而成为粗色,那末,也可以说,用许多极微的因放在一个地方,也应当不是微细的东西,就可以做眼所见的境界,那要粗果色做甚么呢?还有一个道理:这个果色既然是多分而成立的,那当然就不是有。这样一来,前面所执着果色是实在的,现在又变了不实,岂不是前后相违吗?

    【又果与因,俱有质碍,应不同处,如二极微。若谓果因体相受入,如沙受水,药入镕铜,谁许沙铜体受水药?或应离变,非一非常。】

    再说,粗色的果和细色的因,既然都有质碍,那就不应当同一处所,好(P72)像两个极微一样。恐怕他会强词夺理说:“果色和微因虽然是两个不同,但是果色可以容受因微,因微也可以进入果色;好像沙能够容受水,药汁可以放进镕化了的铜里面去一样。”你这种说法只好自己听听而已,别人是不会赞成的;试问那一个人赞成沙能够容受水,而药可以进入镕铜里面去呢?你如果不相信我的话,你可以拿两个杯子,一杯子满满的水,一杯子满满的沙,随便你怎样倒法,不是水离开了,就是沙跑出来了。药汁放进了镕铜里面去,立刻就变坏了,那还成甚么药汁呢?可见你说的果色是一和常的话,怎样可以成立呢?

    【又粗色果,体若是一;得一分时,应得一切。彼此一故,彼应如此。不许违理,许便违事。故彼所执,进退不成。但是随情,虚妄计度。】

    假定说,粗的果色体整个是一的话,那末,随便得到了那一分的时候,应当就可以叫做得到了一切,因为彼此是一体啊。彼此既然是一体,那末,彼处就应当如此处是一样,你赞成吗?如果不赞成的话,那就违背前面所说(P73)粗果色体是一的道理;设若赞成的话,那对于事实又通不过去。所以他们所说的实法,无论是许与不许,都是不能够成立,不过随外道各人情执虚妄计度罢了。

    【然诸外道,品类虽多,所执有法,不过四种。】

    这是总结的文,就是印度当时的外道虽有九十六种之多,如果把他们总括起来,执着实有实法的,不过是四种罢了。

    【一执有法与有等性,其体定一。如数论等。】

    有法,是所生之法;有等性,是能生之性。数论师说:“二十五谛中间的二十三谛是所生之法,头一个冥性是能生之性。这能生和所生之体,决定是一。”这是第一种数论师所说。

    【彼执非理。所以者何?勿一切法即有性故。皆如有性,体无差别。便违三德我等体异;亦违世间诸法差别。又若色等即色等性,色等应无青黄等异。】

    法有千差万别,能生之性无二。可见数论师等所执着的法和性是一,在(P74)道理上说起来是不对的。因性既是一,就不可以说千差万别的法;若说万法一性,那一切法岂不是同性一样,没有差别了吗?那就违背你们自己所说“德性是一,我等二十三法体是各别”的宗旨了。世间上人都说诸法各各不同,你说法性无二,这岂不又违世间吗?如果青黄赤白等色都没有分别,这又违背了现量。所以这是第一种不对。

    【二执有法与有等性,其体定异。如胜论等。】

    前面说的所生之法和能生之性是一,如果是不合理的话,那胜论师所执着的能生的大有性和所生的实德业,体是各别,那总该对了吧?

    【彼执非理。所以者何?勿一切法,非有性故,如已灭无,体不可得。便违实等自体非无;亦违世间现见有物。又若色等,非色等性,应如声等,非眼等境。】

    他们所执着的仍不合理!甚么原因呢?因为你不可以说,一切法没有能生的性啊!如果没有能生的性,当然也就没有所生的法。试问没有母亲,那里有儿子呢?这好像已经灭坏了的东西一样,连体性也没有了,那就违背(P75)了你们自己所执着的“实德业的自性是有”的宗旨了。同时世界上的人大家都明明白白现在看见都有物,若说没有,这又不是违背世间吗?还有,如果色法上没有色性的话,那好像音声和眼睛没有关系一样,岂不是违背现量吗?

    【三执有法与有等性,亦一亦异。如无惭等。】

    梵语“勒沙婆”,此云“苦行”,又云“尼犍”,此云“离系”。是露形外道,不顾羞耻,故名无惭。

    第三家他们所执着的,是法和性,可以说它是一,也可以说它是异,这好像一班无惭外道一样。

    【彼执非理。所以者何?一异同前一异过故。二相相违,体应别故。一异体同,俱不成故。勿一切法,皆同一体。或应一异,是假非实。而执为实,理定不成。】

    他这种说法,那更是不对。怎样知道呢?你若说是一,同前面破一是一样;你若说是异,同前面破异也是一样。所以一异同前两家是一样的过失。(P76)同时,无论甚么人知道:既然是一就不是异,既然是异就不是一;因为两种是相违,体应当是各别。拿一来破异,拿异来破一,结果是两败俱伤!不可以说一切法都是同一个体;或者,说一也是假,说异也是假。而你们一定要说是实法,这道理是决定不能成立。

    【四执有法与有等性,非一非异。如邪命等。】

    邪命,在印度叫做若提子,又叫做尼犍陀若提子,或简称尼犍,译为邪命,六师外道之一。

    第四家又执法和性,也不是一,又不是异,这是邪命外道的一派主张。佛教说邪命有五种:(1)高声显威,(2)自说功德,(3)说人供养,(4)占相看命,(5)垦土掘地求生活。

    【彼执非理。所以者何?非一异执,同异一故。非一异言,为遮为表?若唯是表,应不双非;若但是遮,应无所执;亦遮亦表,应互相违;非表非遮,应成戏论。又非一异,违世共(P77)知,有一异物,亦违自宗,色等有法,决定实有。是故彼言唯矫避过。诸有智者勿谬许之。】

    第四家所执的双非,那更是不对!怎样知道呢?因为若说非一,当然是异;若说非异,当然是一,那和第三家亦一亦异,有甚么地方不同?现再问你:“这非一非异的这句话,是遮词还是表词?”设若是表词,那就不应当双非;如果是遮词,应当就没有所执!又是遮又是表,那是互相违背的;又不是表,又不是遮,那就成戏论了。同时世间上人所能知道的,不是一,就是异;现在你说不是一,又不是异,那就违背了世间上人所知道的事;一异俱非,也就违背了你自己的宗旨——色等诸法决定是实有。因为上面这许多原故,他所说非一非异的话,完全是矫乱不正、逃避过失的谲辩;凡有智慧的人,你不要错谬允许他,以为是佛教说的“离四句,绝百非”的离言自性,那就要上他的大当了!

    【余乘所执,离识实有色等诸法,如何非有?】(P78)

    前面是讲的外道法执,现在再来讲小乘的法执。余乘,就是大乘之外的其余小乘,他们所执的“离开心识之外,实有色等六尘诸法”,怎样能说它没有呢?

    【彼所执色,不相应行,及诸无为,理非有故。】

    大乘百法:“色法十一心法八;五十一个心所法;二十四个不相应;六个无为共百法。”小乘七十五法:“色法十一心法一;四十六个心所法;一十四个不相应;三个无为七十五。”因为小乘不执着心王和心所是离心而有,故不必破之。现在要破的就是色法十一个、不相应行十四个、无为法三个,拿道理说起来就知道它是没有。

    【且所执色,总有二种:一者有对,极微所成;二者无对,非极微成。】

    现在先破小乘所执的色法,总起来有两种:一种叫做有对碍的色法,他们说是极微所成。还有一种没有对碍的色法,那就不是极微所成。(P79)

    【非有对色,定非实有。能成极微非实有故。】

    现在先讲有对碍的色法,决定不是实有。因为能成的极微,就不是实有。

    【谓诸极微,若有质碍,应如瓶等是假非实;若无质碍,应如非色,如何可集成瓶衣等?】

    现在就来研究这个极微,到底是有质碍,还是没有质碍呢?设若是有质碍的话,那就应当同瓶等一样,因为瓶等是假法不是实有啊!设若你说是没有质碍的话,那又好像同虚空一样,怎样可以合集而成功花瓶和衣服一样呢?

    【又诸极微,若有方分,必可分析,便非实有。】

    再来研究这个极微,有方向分位,还是没有方向分位?设若极微有方向和分位的话,那必定是可以分析,便不是实在有的东西。

    【若无方分,则如非色,云何和合承光发影?日轮才举照柱等(P80)时,东西两边,光影各现;承光发影,处既不同,所执极微,定有方分。又若见触壁等物时,唯得此边,不得彼分;既和合物,即诸极微。故此极微,必有方分。】

    既然有方分可以分析,那末,无方分好不好呢?设若真是无方分的话,那就同非色之虚空一样,怎样可以和合而成粗色,一面承光,而另一面就发射影子?例如早上太阳才出来的时候,照到了柱子,如果东边是承光,那西边一定会现影;承光发影的地方既然是不同,那你们所执着的极微,决定是有方分,这是一个证明。还有看见东边板壁的时候,而西边就不能同时看见;或者,手摩触到这边,就不能同时摩触那边,这都可以证明有彼此方分的界线。既然你说和合的东西是极微所成,那末,极微必定是有方分的了。

    【又诸极微,随所住处,必有上下,四方差别。不尔,便无共和集义。或相涉入,应不成粗。由此极微,定有方分。】

    又诸极微,无论细到甚么样子,它总还是物质;不然,那就是虚空,怎(P81)样可以合和而成粗色呢?所以一粒极微的住处,四方八面,一定有许多极微和它比邻;不然的话,就没有众多极微和集的意义。如果你勉强说,好像光影一样,可以互相涉入的话,那就应当不会成粗色。由此就可以知道,极微一定是有方分。

    【执有对色,即诸极微。若无方分,应无障隔。若尔,便非障碍有对。是故汝等,所执极微,必有方分。】

    你们所执的有对色,即诸极微,一定是有方分。设若没有方分的话,那应当就没有障隔。如果真是这样,那就不是障碍有对了!但事实不然,因此之故,你们所执的极微,必有方分。

    【有方分故,便可分析。定非实有。】

    因为有方分的原故,那一定可以分析,就不是实有。

    【故有对色,实有不成。】

    由此之故,你们说的有对色,说它是实有,是不能成立的。(P82)

    【五识岂无所依缘色?】

    前五识岂不是没有所依的眼、耳、鼻、舌、身五根,和所缘的色、声、香、味、触五尘吗?因为这五根五尘都是色法啊。

    【虽非无色,而是识变。谓识生时,内因缘力,变似眼等,色等相现。即以此相为所依缘。】

    五根五尘虽然不是实在的色法、但可以说是识变。就是说,八个识生现行的时候,都是从第八识里面种子因缘的势力,变现根身和器界的相分;前五识又依此相分的根,缘此相分的尘,为本质色做疏所缘缘;又在自己五识上再变一重相分色为亲所缘缘。

    【然眼等根,非现量得;以能发识,比知是有。此但功能,非外所造。外有对色,理既不成。故应但是内识变现。发眼等识,名眼等根,此为所依生眼等识。】

    我们要知道,眼等五根不是现量可以看得见的,是因为它能够发生五(P83)识,所以是比知有根。这个根的道理是因为它有发识的功用和能力,所以说它是根,并不可以说它是外面的色法所造成的。那末,外面的有对色在道理上说起来既然不能成立,因此之故,应当说是内识变现才对。因为能够发生眼等五识,所以才叫它是眼等五根,这就是眼识它们所依托的根,而发生五识。

    【此眼等识,外所缘缘,理非有故。决定应许:自识所变,为所缘缘。】

    此眼等前五识,设若用外色来作所缘缘,在道理上研究起来,是决定没有!外色既然不是,那用甚么东西来做所缘缘呢?决定应当赞成用自己心识所变的相分,才可以做自识见分的亲所缘缘。

    【谓能引生,似自识者;汝执彼是此所缘缘。】

    你们小乘把能够牵引生起自识的,就执着它可以做这识的所缘缘。

    【非但能生。勿因缘等,亦名此识,所缘缘故。】

    做所缘缘的条件要两个,一是能生,二是带相。设若但有能生,没有带(P84)相,那是不可以做所缘缘。因缘、增上缘、等无间缘,它们都有引生的功能,即因不能带相,所以它们都不能作所缘缘。

    【眼等五识,了色等时,但缘和合,似彼相故。】

    他们小乘说:“只要眼等五识明了色等五尘的时候,但缘和合的粗色,就可作缘缘,因为自识好像从彼境界引生。

    【非和合相,异诸极微,有实自体。分析彼时,似彼相识,定不生故。彼和合相,既非实有,故不可说,是五识缘。勿第二月等,能生五识故。】

    不是和合的粗相,离开极微之外,有一个和合的实体。怎样知道呢?因为把和合的粗相一分析了的时候,似和合粗相的识,一定再不能生起了!这个和合的粗相既然不是实有,所以不可说是前五识所缘的境界;因为不可说捏目所见的第二个月亮,也能生起前五识啊。所以凡是虚假的东西,都不能够作所缘的条件。(P85)

    【非诸极微,共和合位,可与五识,各作所缘;此识上无极微相故。非诸极微,有和合相;不和合时,无此相故。非和合位,与不合时,此诸极微,体相有异。故和合位,如不合时,色等极微,非五识境。】

    不是说许多极微共和合在一个时候,就可以给前五识各各作所缘缘啊!因为前五识上就没有极微的相状。不是极微本身有甚么和合的粗相;因为不和合的时候,就没有这粗相可得。你要知道,并不是不和合位同和合的时候,这极微的体相有不同啊!所以无论你和合也好,不合和也好,总而言之,这色等的极微都不是前五识所缘的境界罢了。

    【有执色等,一一极微,不和集时,非五识境;共和集位,展转相资,有粗相生,为此识境。彼相实有,为此所缘。】

    还有一种执着,他说:“色等一个一个极微,假使没有和集以前,那当然不是前五识所缘的境界。如果和集了之后,你靠我,我靠你,这样大家互(P86)相帮助,就有粗相生起,可以作前五识所缘的境界,这实有的和集相便可以作前五识的所缘缘了。”

    【彼执不然。共和集位,与未集时,体相一故。瓶瓯等物,极微等者,缘彼相识应无别故。共和集位,一一极微,各各应舍微圆相故。非粗相识,缘细相境。勿余境识,缘余境故。一识应缘,一切境故。】

    你这种执着,还是不对!因为无论你共和集位,同未和集时,极微的体相总是一样。花瓶茶杯的形相虽然有各各不同,而能成的极微是一样无二,所以缘彼极微相的识,应当没有各各不同。到了共和集的时候,一粒一粒极微统统都舍弃了微圆的相,所以你不可以用缘和集粗相的识,去缘极微的细相境。如果用粗相识去缘细相境,那眼识可以缘音声,耳识也可以嗅香臭;或者,一个识也可以缘一切境。你赞成吗?你当然不会赞成。

    【许有极微,尚致此失;况无识外真实极微?】

    赞成有实在的极微,尚且有这许多过失,何况唯识家不赞成心识之外,(P87)有真实的极微呢?那更是荒谬。

    【由此定知:自识所变,似色等相,为所缘缘。见托彼生,带彼相故。】

    由上面种种道理推论起来,可以知道,外色既然不能作所缘缘,决定是自己八识所变的相分为所缘缘了。此具足两个条件:第一,自识的见分托彼相分而生;第二,又能带彼相分而起。所以相分色才可以作所缘缘。

    【然识变时,随量大小,顿现一相;非别变作,众多极微,合成一物。】

    然而自识变现相分之时,随从境界的范围或大或小,顿现一相;并不是先变了许多极微,然后再把它和合起来,才可以成功一物。这就是唯识家和外道小乘不同的地方。

    【为执粗色,有实体者。佛说极微,令彼除析;非谓诸色,实有极微。诸瑜伽师,以假想慧,于粗色相,渐次除析,至不(P88)可析,假说极微。虽此极微,犹有方分,而不可析;若更析之,便似空现,不名为色。故说极微是色边际。】

    外人反问唯识家说:“为甚么你们也说有极微呢?”因为一般人执着粗色有实体的,所以佛告诉他:“你把极微分析分析,看看它有没有实体?”不是说了极微就有极微的实体,这是佛开示一班用功人的方法——瑜伽师,就是心境相应,用假想的观慧,在粗色的相状上,慢慢的去分析,到了再不可分析的时候,假说它叫做极微;虽然叫做极微,其实还是有方分。但这极微,用普通的方法已不可再去分析了;设若还要分析的话,那极微就成虚空的状态了,那怎能再叫它是色法呢?所以说,极微是色空的边际。

    【由此应知:诸有对色,皆识变现,非极微成。】

    由此就应当知道,凡是有对碍的色法,都是众生内心所变现的,并不是由甚么极微和合而成的粗色。

    【余无对色,是此类故,亦非实有;或无对故,如心心所,定(P89)非实色。诸有对色,现有色相,以理推究,离识尚无;况无对色,现无色相,而可说为真实色法?】

    有对碍的色法既然都不是实有,那其余无对碍的色法,纵然是色法的同类,也不会实有的。既是无对碍的话,那就同心王心所一样,根本上就不是实色。试想想看,一切有对碍的色法可算是现有色相,此现有的一切色法,用道理推究起来,离开心识之外,尚且没有实体;何况没有对碍的色法,不见现有的色相,还能说它是真实的色法吗?故你们——小乘——所执的实有色法,皆是错误的妄见。

    【表无表色,岂非实有?】

    前面讲的是方圆大小长短的形色,现在再来讲行住坐卧俯仰屈伸的表色。表色,是身行有所表示的动作;无表色,是没有表示的心理动态。这两种色难道不是实有的吗?

    【此非实有。所以者何?且身表色:若是实有,以何为性?】(P90)

    这表色和无表色也不是实有,甚么理由呢?现在先来研究这身上的表色,你如果说身行的动作是实在有的,那我倒要请问:“以甚么东西来做它的体性呢?”

    【若言是形,便非实有,可分析故;长等极微,不可得故。】

    设若你说是形色,那更不是实有,因为凡是有形色的东西,都可以分析;而长短的极微,那更不会有的。

    【若言是动,亦非实有,才生即灭,无动义故。有为法灭,不待因故;灭若待因,应非灭故。】

    设若你说表色是以动为体性的,那也不是实有;因为有为法都会刹那刹那即生即灭的,根本上就没有动的实在性。所以有为的生灭法,它本来就是这样,用不着等待甚么原因,然后才能灭除;如果灭要待因的话,那也就不叫做有为法了。

    【若言有色,非显非形,心所引生,能动手等,名身表业,理(P91)亦不然。此若是动,义如前破;若是动因,应即风界;风无表示,不应名表。又触不应通善恶性,非显香味,类触应知。】

    设若你说有一种色法,不是青、黄、赤、白的显色,也不是大、小、方、圆的形色,是由心力所引生的色,能够令手足而动,这就叫做身表业;这种说法,在道理上也是不对!怎样知道呢?此若是动,那前面已经破过了;设若是动的原因,那应当就是风界。然而风是没有表示,不应当叫做表色。身根是通善、恶、无记三性的,而触尘是无记性,香和味也都是无记性。这个意思就是告诉我们,香、味、触三种都不是表色,也都不是善恶,所以不是动因。声是语表,所以五尘都不是身表。

    【故身表业,定非实有。】

    这一句是结,因上面种种的原故,你们所说的身表业,决定不是实有。

    【然心为因,令识所变,手等色相,生灭相续,转趣余方,似有动作。表示心故,假名身表。】(P92)

    然而以第六识内心为因,令第八识所变根身相分色,好像有相似在那里相续,似有动作,行住坐卧,俯仰屈伸。表示内心的原故,假名叫做身表。

    【语表亦非实有声性。一刹那声,无诠表故;多念相续,便非实故。外有对色,前已破故。】

    身表固然不能成立,语表也不是实有声性,因为头一刹那的音声,不能诠表意义;如果音声要多念相续,联接起来才有意义,那就不是实的。音声属于无见有对,前面已经破了。

    【然因心故,识变似声,生灭相续,似有表示,假名语表,于理无违】。

    语表,也是因第六识心动的原故,系动了第八阿赖耶识,变现了相分声,在那里前后相续,好像有所表示,实际上没有实在的语音。这只能说“假名语表”,在理上才能讲得通,否则便违背真理了。

    【表既实无,无表宁实?】

    前面所讲的表色,用道理讲起来,都没有实在,那无表色又怎样可以说(P93)是实在的呢?

    【然依思愿,善恶分限,假立无表,理亦无违。谓此或依发胜身语善恶思种,增长位立;或依定中止身语恶现行思立。故是假有。】

    试问无表色是怎样来的呢?这有两条路,一是在散心位时,自己心中或思善思恶,这是思心所的活动;或者愿善愿恶,这是欲心所的活动表现。由思愿两种现行而熏成功的种子,在善恶上有分齐定限;如果是假立无表色,在道理上是不违背的!就是说,这无表色或依托发起殊胜善恶思心所的种子在增长位的时候,有防恶发善与防善发恶的功能,假名无表色。第二种是依善定中能够止息身语恶的现行思心所上立的,这也是假立。这一假立的说法,就和小乘不同了。

    【世尊经中,说有三业;拨身语业,岂不违经?】

    外人问:“在佛经上是说的有身口意三种业,你们唯识家只说唯识,没有身口二业,这岂不是违背了佛经吗?”(P94)

    【不拨为无;但言非色。】

    我并不是说,完全没身口二业;不过是说,它不是色法,是由思心所主动罢了。

    【能动身思,说名身业;能发语思,说名语业。审决二思:意相应故,作动意故,说名意业。】

    思有三种,一是审虑思,二是决定思,三是发动思。能够发动身表的思心所,叫做身业;能够发动语表的思心所,叫做语业。至于审虑和决定两个思心所,那是同意识相应,能够起动意识的原故,所以叫做意业。

    【起身语思,有所造作,说明为业。是审决思,所游履故;通生苦乐异熟果故,亦名为道。故前七业道,亦思为自性。】

    这思心所能够发动身语有所造作,所以又叫做业。这身语的造作,一定是经过审决思和决定思所游所履;同时这思心所能使令身语去造业,或善或恶,所以会通生苦乐两种异熟的果报,因此又可以叫做路。不但意识所起(P95)的贪、瞋、痴,是以思心为自性,就是身业所造的杀、盗、淫,语业所造的妄言、绮语、两舌、恶口,这七种业道也是以思心所为自性的。

    【或身语表,由思发故,假说为业;思所履故,说名业道。】

    或者,无论是身表还是语表,都由思心所来发动,所以方便叫做业。因为身语二表都是思心所经过的地方,因此就叫做业道。

    【由此应知:实无外色;唯有内识,变似色生。】

    这是结束前面所破的一切色法。所以说,由此就应当知道,外面的色法实在是没有,唯有每个众生内识变现的影像相分,才有外面的相似色法生起。

    【不相应行,亦非实有。所以者何?得非得等,非如色心及诸心所,体相可得;非异色心及诸心所,作用可得。由此故知,定非实有;但依色等,分位假立。】

    行蕴有二:一是相应行,就是四十六个心所,因为它们是同心王相应,所以叫做相应行。二是不相应行,就是十四个得非得等,因为它们是不同心(P96)王相应,所以叫做不相应行。这十四个不相应行,也不是实有。怎样知道呢?因为得非得等这十四个,不能同色法、心法,及诸心所法,有体有相可得;又不能离开色法、心法,及诸心所法,有作用可得。又因为没有能缘的功用,所以不同心王心所相应。又不是质碍的东西,所以不同色法相应。又因为是有生灭的法,所以又不同无为法相应。由这种种的原故,所以知道它决定不是实有;不过是依托色法、心法,或心所法等分位上假立罢了。

    【此定非异色心心所有实体用,如色心等。许蕴摄故。或心心所,及色,无为所不摄故,如毕竟无,定非实有。或余实法,所不摄故,如余假法,非实有体。】

    在《成唯识论》上,以这种方法说明个中道理的很多,就是用因明量——宗因喻的方法,来简单的说明。这里有三个量,第一个约它有体用来说:宗,这十四个不相应行法,不是离开色心等有实体用的;因,因为自许是五蕴所摄的原故;喻,好像色心等法一样。第二个约它没有体用来说:宗,此不相应行,定非实有;因,因为心王、心所、色法、无为法,都不摄(P97)的原故;喻,好像毕竟无的龟毛兔角一样。第三个约假有来说:宗,此不相应行定非实有;因,因为其余的实法所不摄;喻,好像其余的假法一样,不是实有体性。余实法,是小乘之余的七心法、五心所、三无为。余假法,是小乘之余的十不相应法。到下面再详说。

    【且彼如何知得非得,异色心等,有实体用?】

    先假说问答:“你怎样知道得非得等,离开色心等法,有实在的体用呢?”

    【契经说故。如说如是补特伽罗成就善恶;圣者成就十无学法;又说异生不成就圣法;诸阿罗汉不成就烦恼。成不成言,显得非得。】

    补特伽罗,华言数取趣,就是众生。十无学法:(1)正语,(2)正业,(3)正命,(4)正念,(5)正定,(6)正见,(7)正思惟,(8)正精进,(9)正解脱,(10)正智。异生,异类受生,就是凡夫。阿罗汉,含三义:(1)杀贼,(2)无生,(3)应供,就是小乘的四果。烦恼,就是贪、瞋、痴、慢、疑、不正见等根本烦恼和许(P98)多随烦恼。契经,就是上契十方诸佛之理,下契一切众生之机。

    设若问:“怎样知道有得非得呢?”他答:“佛经上说过的,好像说:‘凡夫一定成就了有善有恶,圣人成就了五分法身,这就是成就。凡夫不成就无漏法,阿罗汉不成就烦恼,这叫做不成就。’”以上这成不成的说法,就是显得非得的意思。

    【经不说此异色心等,有实体有,为证不成。】

    你虽然拿佛经来证明,然而经上没有讲得非得等,离开了色心等法,有实在的体用;所以你拿经来证明,是不能够成立。

    【亦说轮王成就七宝。岂即成就他身非情?若谓于宝有自在力,假说成就;于善恶法,何不许然,而执实得?若谓七宝在现在故,可假说成;宁知所成善恶等法,离现在有?离现实法,理非有故。现在必有善种等故。】

    轮王有四:(1)铁轮王,(2)铜轮王,(3)银轮王,(4)金轮王。七宝:(1)轮宝,(2)如意宝,(3)象宝,(4)马宝,(5)将军宝,(6)宝藏臣,(7)玉女宝。(P99)

    照你说:“佛经上说过的就算成就。”那佛经上也有说轮王有成就七宝,是不是轮王成就了轮宝和如意宝,轮王自己就变了无情之物?成就象宝和马宝,就变了畜生?成就将军宝和宝藏臣,就变了臣属?成就女宝,就变了女人吗?这当然不会。设若你说轮王对于七宝有自在的力用,是假说成就,那末,对于善恶法,也是有自在感生苦乐的力用;假说成就,有甚么不可以呢?为什么一定要执著有一个实在的得?设若讲七宝是因为在现在的原故,可假说成,那末,你怎样知道所成的善恶等法,离开现在有?因为难开现在的实法,理上就没有,现在法必定有善种的原故。

    【又得于法有何胜用?】

    再要问一问:“究竟这个得,对于一切法有甚么殊胜的功用?”

    【若言能起,应起无为。一切非情,应永不起。未得已失,应永不生。若俱生得,为因起者,所执二生,便为无用。又具善、恶、无记得者,善、恶、无记,应顿现前。若待余因,(P100)得便无用。】

    小乘说,有为法有八种:(1)本生,(2)随生,(3)本住,(4)随住,(5)本异,(6)随异,(7)本灭,(8)随灭。前本生叫做本相,后随生叫做随相。小乘说,本生可以生随生,随生又可以生本生,随生又叫做生生。

    设若你说这个得,因为是能起,那末,一切众生应当生起无为。反过来说,无情的花草树木,它们是没有甚么得,那应当是永远不会生长,为甚么没有得也会长起呢?还有,没有得应当永远不会生,或者得了之后又失掉了,也再不会得到;但是在事实上,未得的可以生起,失了的可以再得。设若你说:“无始以来有一种与身俱生的得,来做一种生起的因。”那就同万物都是从一因生是一样,同你们所说的“本生生随生,随生又生本生”的主张,岂不是相违吗?同时,俱生得,是属于善、恶、无记三性的,那一时就可以顿起三性;设若你说,要等待其余的因缘才能够生起的话,那你们执着这个得,就没有用了。(P101)

    【若得于法,是不失因。有情由此,成就彼故。诸可成法,不离有情;若离有情,实不可得。】

    设若这个得对于一切法是不失的因,所以有情由此得的因,就可以成就彼善恶等法。如果是这样说法,要知道凡是可成的东西,都不能离开有情;设若离开了有情,那还有甚么得?

    【故得于法,俱为无用。】

    因上面种种的原故,所以这个得对于一切法上,实在是没有用处。

    【得实无故,非得亦无。】

    十四个里面第一个得既然实在是没有,那末,第二个非得当然也是没有。

    【然依有情,可成诸法,分位假立,三种成就:一种子成就,二自在成就,三现行成就。】

    种子,是业因;自在,是业力;现行,是业果。(1)染污法,(2)无记法,(P102)(3)生得善法。彼种子,设若没有被定力所损伏,没有被无漏道所永害,没有被邪见损伏,好像断善根一样,这都叫做种子成就。若是加行所生善,这叫做自在成就。现在一切法,这叫做现行成就。

    然而依据有情,可以成就之法,方便立为三种成就:(1)种子成就,(2)自在成就,(3)现行成就。

    【翻此假立,不成就名。此类虽多,而于三界,见所断种,未永害位,假立非得,名异生性。于诸圣法未成就故。】

    正面既然是得,反面当然就是非得。这不成就的种类虽然是很多,然而对于三界见道所断的烦恼,种子没有到永远损害的时候,这是方便建立叫做非得,名为凡夫性,因为对于圣人的无漏法没有成就的原故。

    【复如何知,异色心等,有实同分?】

    十四个不相应行,第一叫做得,第二叫做非得,第三叫做同分;就是在众人相同里面的一分。你怎样知道离开色法心法,另外有一个实在的同分呢?(P103)

    【契经说故。如契经说:此天同分,此人同分,乃至广说。】

    因为佛经说了的原故。好像佛经上说:“大家同是天人,就是天人中一分;若是人,那就是人中一分。”设若推广来说,菩萨同菩萨,佛同佛,各各都有同分啊!

    【此经不说:异色心等,有实同分。为证不成。】

    你拿经来证明,然而经上并没有说,离开色法和心法之外,有甚么实在的众同分;所以你拿它来做证明,是不能成立的。

    【若同智言,因斯起故,知实有者。则草木等,应有同分。又于同分起同智言。同分复应有别同分。彼既不尔,此云何然?】

    同智,是了解同分之智;同言,是表诠同分之言。设若你说:“因为有了解同分之智,和表诠同分之言,因此同分起,所以知道它实有同分。”若是照这样说起来,那末,草木我们也可以了解是那一类,同时也可以说出它是那一类,难道可以叫它是松同分、柏同分、兰同分、菊同分吗?因为佛经(P104)上没有说无情之物也有同分。还有,设若是因为同智和同言,就说实有同分,这样一来,同分之中又可再分别同分,这样分了又分,试问分到那一年,才能分清楚?岂不是要犯无穷的过失吗?设若不是这样,那为甚么又要说它有一个实在的众同分呢?

    【若谓为因,起同事欲,知实有者,理亦不然。宿习为因,起同事欲。何要别执有实同分?】

    同事,同所作事。同欲,同所乐欲。设若你说:“以同分为因,然后才能起同事或同欲,所以知道有一个实在的众同分。”这种道理也是不对!因为这是从前学为因,所以现在当然会起同事和同欲,为甚么要另外执著有一个实在的众同分呢?

    【然依有情身心相似,分位差别假立同分。】

    上面既然破了别人,而唯识家又怎样呢?只用假立两个字就不同了!所以说:“然而依托众生的身心相似,或者,在分位上有一点差别,假立同分的名字罢了。”(P105)

    【复如何知,异色心等,有实命根?】

    又怎样知道,离开色法和心法,有实在的命根呢?

    【契经说故。如契经说:寿、暖、识三。应知命根,说名为寿。】

    因为佛经上有这样说:“第一有寿,第二有暖,第三有识。”因此,就知道命根叫做寿命。

    【此经不说,异色心等,有实寿体。为证不成。】

    经上没有说,离开色心等法,有一个实在的寿体;所以你拿经来证明,也是不能成立。

    【又先已成色不离识;应此离识无别命根。又若命根,异识实有;应如受等。非实命根。】

    又在前面说了许多:色法是不能离开心识的,那末,暖也是色法里面的一种,也是不能离开心识。如果寿暖都离开识心,那还有甚么命根呢?还有,设若命根离开了心识是实有的话,那应当同受想一样,离开了心识不是(P106)命根;那末,命根离开了心识,也应当没有实在的命根。

    【若尔,如何经说三法,义别说三?如四正断。住无心位,寿暖应无。岂不经说,识不离身?既尔,如何名无心位?彼灭转识,非阿赖耶。有此识因,后当广说。】

    四正断,又叫做四正勤;(1)未生恶令不生,(2)已生恶令断,(3)未生善令生,(4)已生善令增长。四法同一个慧心所,约义开四。暖,是阿赖耶识相分,寿,是阿赖耶识种子,识,是阿赖耶识现行。三法同是一个阿赖耶识,约义分三。无心定,是指灭尽定。

    文分三节:(1)设若三法都是识的话,为甚么经上要分开说寿、暖、识三法呢?答:“因为约义不同,所以分开说三,好像在一个慧心所之中,约善恶有未生和已生不同,所以分之为四。”(2)问:“既是一识义别说三,那末,入灭尽定的时候,为甚么不舍弃寿命呢?”答:“所以佛经上说:‘入灭尽定的人,因为识还没有离身,所以寿命还是照样存在。’”(3)问:“入灭尽定的人,既然还有心识,那为甚么又叫他是无心定呢?”答:“所谓无心,(P107)是没有前七识,并不是没有第八阿赖耶识,建立有阿赖耶识的原因,下面有详细的说明。”

    【此识足为界趣生体;是遍恒续异熟果故。无劳别执,有实命根。】

    界——欲界、色界、无色界的三界。趣——地狱趣、饿鬼趣、畜生趣、人趣、天趣的五趣。生——胎生、卵生、湿生、化生的四生。遍,是普遍三界都有。恒,是恒常没有一刻间断。续,是相续轮回。异熟果,就是异时而熟的果报识——第八识。

    这个第八阿赖耶识,足能够做三界、五趣、四生受报的体。它是普遍的、恒常的、相续的去受隔世成熟的果报,用不着另外执著有一个实在的命根。

    【然依亲生此识种子。由业所引,功能差别,住时决定,假立命根。】

    所以叫做命根的话,是依据此第八阿赖耶识亲生自己现行法的种子,这种子由过去善恶业的所引生的功能各各差别不同,所以住世的长短也有决(P108)定,这是在名字上假立叫做命根。

    【复如何知二无心定,无想异熟,异色心等,有实自性?】

    二无心定:(1)无想定,(2)灭尽定。无想异熟,就是无想天,又叫做无想报,就是无想定所生的天。

    又怎样知道无想定、灭尽定、无想天报,这三个东西离开了色心等法,有实在的自性呢?

    【若无实性,应不能遮心心所法,令不现起。】

    设若这三法没有实在的体性,那就应当不能够遮碍心王和心所,令它不生起现行;既有遮碍的功用,可见是有实体。

    【若无心位,有别实法,异色心等,能遮于心名无心定;应无色时,有别实法,异色心等,能碍于色,名无色定。彼既不尔,此云何然?又遮碍心,何须实法?如堤塘等,假亦应遮。】

    照你们小乘这样说,设若这三种无心位离开色心等法,另外有一种实法,能够遮碍于心,令它不起现行,就叫做无心定;那末,应当无色的时候,(P109)离开色心等法,也要另外有一个实法,能够遮碍色法,而不起色的现行,才叫做无色定。你赞成吗?如果不赞成有一个实法能遮碍于色,那你为甚么又要说有一个实法来遮碍于心呢?同时,又要知道,遮碍于心,何必一定要有实法呢?好像堤塘一样,假法也可以遮碍于水不往外流啊。

    【谓修定时,于定加行,厌患粗动心心所故,发胜期愿,遮心心所。令心心所,渐细渐微;微微心时,熏异熟识,成极增上,厌心等种。由此损伏心等种故,粗动心等暂不现行。依此分位,假立二定。此种善故,定亦名善。】

    就是说,在修定的时候,正在加功用行,对于前六识心王心所,以及第七识染污的心王心所,很讨厌它们;好像有病患一样,在加行时,发起一种殊胜的期望,遮碍这些心王心所,令这些心王心所从粗至细,从细至微,微之又微,久久讨厌的心,熏在这第八异熟识上,成功了一种极增上的厌心的种子。由这一种加行厌患的势力,把这些心种慢慢的损灭或暂伏,一到了粗动的心王心所不起现行的时候,依这种分位,方便建立无想定和灭尽定两种(P110)假名。因为种子是善,所以这两种定也叫做善定。

    【无想定前,求无想果,故所熏成种,招彼异熟识。依之粗动想等不行。于此分位,假立无想。依异熟立,得异熟名。】

    在修无想定的时候,他的愿望,就是求生无想天,所以久久就熏习了种子,招感无想天的异熟识报体。到了无想天之后,所以下界之粗动心王心所想等就不现行;在这分位上,假立无想的名称。因为是依托异时而熟建立的,所以也得到了异熟的名称。

    【故此三法,亦非实有。】

    所以前面这无想定、灭尽定、无想报这三法,也不是实有。

    成唯识论讲话卷一终(P111)
第四册 成唯识论讲话 成唯识论讲话(卷二)
    【复如何知诸有为相,异色心等,有实自性?】

    又怎样知道,一切有为法的生住异灭相,是离开色法和心法等之外,有一种实在的自性呢?

    【契经说故。如契经说:有三有为之有为相,乃至广说。】

    因为佛经说过的:“有三种有为法之相,把住和异合为一相,因为异相不能离开住相。”

    【此经不说,异色心等,有实自性。为证不成。】

    这经里面没有说离开色心等法之外,有甚么实在的自性;所以你拿经来证明,是不能成立。

    【非第六声便表异体。色心之体,即色心故。非能相体定异所(P112)相,勿坚相等异地等故。若有为相异所相体;无为相体应异所相。】

    八啭声:(1)体声,(2)业声,(3)具声,(4)为声,(5)从声,(6)属声,(7)依声,(8)呼声。第六声就是属声,有属他的意义。能相,如生灭;所相,如色心。

    不可以说,因为有第六的属声,便能够表示另外有一个异体。例如色法和心法的体性,就是色法和心法上有;不能说,离开色心等法之外,有甚么色心的体性;并不是能相的生、住、灭,离开了色心等法的所相。试想想,坚、湿、暖、动的能相,能离开地、水、火、风的所相吗?当然是不可以的。设若照你们说,有为法的生、住、灭,一定离开了色心等法的体;那末,无为法的相,也可以离开无为法的体了。

    【又生等相,若体俱有。应一切时,齐兴作用。若相违故,用不顿兴。体亦相违,如何俱有?又住异灭,用不应俱。】

    又生、住、异、灭的四相,设若这四种体性同时俱有,那末,一切时应(P113)当同起作用。假定说,生、住、灭三相是互相违背,用不顿兴,那末,体性也应当是相违,为甚么可以说是同时俱有呢?还有,住、异、灭三相的作用,也是不应当同起。

    【能相所相,体俱本有;用亦应然,无别性故。若谓彼用更待因缘。所待因缘,应非本有。又执生等,便为无用。】

    能相的生、住、灭,所相的色心等法,这两种体性都是本有,那末,两种能所相的功用也应当是本有;因为体和用是不能离开啊!设若用是要更待因缘,那末,所等待的因缘,应当就不是本有;这样一来,你们所执着的生、住、异、灭四相,对于色心等法上,就没有关系了。

    【所相恒有,而生等合。应无为法,亦有生等。彼此异因不可得故。】

    假定说,色心等法的所相是恒有的,因为和生住异灭的能相合在一起的原故,所以使色心等法也成了无常相。如果照这样说起来,无为法的所相是恒有,假定也和生住异灭合起来的话,岂不是无为法也变成了无常相吗?因(P114)为有为法和无为法,都可以用生等合的因,没有彼此不同啊!

    【又去来世,非现非常。应似空华,非实有性。生名为有,宁在未来?灭名为无,应非现在。灭若非无,生应非有。又灭违住,宁执同时?住不违生,何容异世?故彼所执,进退非理。】

    这里应先明小乘和大乘不同的主张。小乘说:“生是属于未来,灭是属于现在。”大乘说:“生是属于现在,灭是属于过去。”又小乘住灭可以同时,生住属于隔世。故被大乘破云:“(1)过去和未来都不是现见,也不是恒常,所以应当同空花一样,不是实有的体性。(2)生是叫做有,怎样可以说它是未来?灭,明明是无,那就不应当说是现在。反过来说,灭,设若不是无,那末,生,就不应当是有。(3)灭,明明是违背生,你怎样可以执着是同时?住,是不会违背生的,为甚么要说它是异世?”因此之故,他们所执着的,无论是进灭在现在,退生在未来,都不合乎道理。(P115)

    【然有为法,因缘力故,本无今有,暂有还无,表异无为,假立四相。】

    然而有为法,都是由因缘之力,本来是没有,而现今暂有;有了之后,结果还是没有。这不过表示同无为法不同,假立生住异灭四相。

    【本无今有,有位名生;生位暂停,即说为住;住别前后,复立异名。暂有还无,无时名灭。】

    本来是没有,而现今有了,在有位叫做生。生了之后,暂时停一停,就叫做住。在暂住的时候,有昨天、今天和明天的前前后后,所以叫做异。虽然是暂有,最后是还无,在无的时候又叫做灭。

    【前三有故,同在现在;后一是无,故在过去。】

    前面生、住、异三种是有,所以同在现在;后一种灭法是无,既然是灭了,当然是属于过去了。

    【如何无法与有为相?表此后无,为相何失?】(P116)

    外人问:“灭法既然是没有,怎样可以给有体法作相?”论主答:“并不是表现法有,但表法后无,这有甚么过失呢?”

    【生表有法先非有;灭表有法后是无;异表此法非凝然;住表此法暂有用。】

    生,是表示这一法先没有而现在有了;灭,是表示这一法现在虽然是暂有,后来还是没有;异是表示这一法,不是永远凝然常住不变的;住,是表示这一法暂时有一点作用罢了。

    【故此四相,于有为法,虽俱名表,而表有异。此依刹那,假立四相。】

    所以这生、住、异、灭四种相,在有为法上虽然都叫做表,而表的意义,内容就有些不同了。这是依一刹那中方便建立的四相。

    【一期分位,亦得假立。初有名生;后无名灭;生已相似相续名住;即此相续,转变名异。是故四相,皆是假立。】

    上面是说的一刹那中有生、住、异、灭四相是假立的,其实从生至死在(P117)一期分位上,也可以假立四相。试看最初有的时候,就叫做生;后来死了,就叫做灭;生了之后,在这几十年的中间,好像是一样在那里继续下去,中间没有停止过,这叫做住;在这前后念念转变的时候,就叫做异。因此之故,我们可以知道,这一期生、住、异、灭的四相,也都是假立的啊。

    【复如何知,异色心等,有实诠表,名句文身?】

    名,是名字;句,是句读;文,就是字。一名,叫做名;二名连在一起,叫做名身;三名以上连在一起,叫做多名身。一句,叫做句;二句连在一起,叫做句身;三句以上连在一起,叫做多句身。一字,叫做文;二字连在一起,叫做文身;三字以上连在一起,叫做多文身。

    又怎样知道,离开色心等法,有一个实在的东西,能够做诠表,叫做名句文身呢?

    【契经说故。如契经说:佛得希有名句文身。】

    上面是问,现在是答。你问小乘怎样知道吗?是因为佛经上有说过的原故。佛经上不是说,佛得到了一种希奇少有的名身、句身,和文身吗?故知(P118)是实有。

    【此经不说异色心等有实名等。为证不成。】

    你们小乘拿佛经来证明,这经上没有说离开了色法和心法,有甚么实在的名句文身;所以你拿它来证明,是不能够成立。

    【若名句文异声实有。应如色等,非实能诠。】

    再进一步研究,设若名、句、文是离开声实有,那名、句、文同色、香、味一样,就不是实在的能诠;因为色、香、味是离开声有的,所以离开了音声就不能诠表了。

    【谓声能生名、句、文者,此声必有音韵屈曲,此足能诠,何用名等?】

    就是说,声如果能生名、句、文的话,那末,这声它本身就有音韵和屈曲的意义,也足足能够诠表意义。为甚么又要另外再加上一个名、句、文来呢?岂不是头上安头吗?(P119)

    【若谓声上音韵屈曲,即名句文,异声实有。所见色上形量屈曲,应异色处,别有实体。】

    设若又说,声上的音韵屈曲,就是名、句、文,这音韵屈曲的名、句、文,是离开声实有的话,那末,我们所看见色上的方圆大小长短形量屈曲,应当也离开色处,另外有一个实体了。假定离开了色没有方圆大小,那末,离开了声也当然没有名、句、文身,是同样的道理。

    【若谓声上音韵屈曲,如弦管声,非能诠者;此应如彼声,不别生名等。又谁说彼定不能诠。】

    假定你说,声上的音韵屈曲,好像琴瑟的弦声,和笙箫的管声一样,是不能诠表意义。如果真是照这样说,那末,声上也不能另外生出甚么名句文身来做诠表。又是那一个说彼音声,决定不能够做能诠呢?

    【声若能诠,风铃声等,应有诠用。此应知彼,不别生实名句文身。若唯语声能生名等,如何不许唯语能诠?】(P120)

    假定你们说,设若声就能够诠表,那末,风吹铃的声,应当也要有诠表的功用,可见单声是没有诠表的。那末,从声生出名句文来诠表好不好呢?那用不着另生名、句、文,声自己就可以诠表,何必又多此一举?所以设若你说语声能生名、句、文的话,为甚么又不许单单语声可以诠表呢?

    【何理定知,能诠即语?宁知异语,别有能诠?】

    此文分两段,前段责经部师:“甚么理由知道能表诠意义的就是语声呢?”后段责正理师:“怎样知道离开语声,另外有一个实在的能诠——名句文身?”

    【语不异能诠,人天共了。执能诠异语,天爱非余。】

    天爱,是讥为最愚痴的人。意思就是说,这种愚人无论何人都不爱,只有天爱,甚可怜愍的意思。

    言语和名、句、文,本来不是两个,无论是人是天,都共知道的。正理派一定要执着说:“名、句、文同语声是不同。”那只有最愚蠢的人这种说法,其余的人决定是不会这样的乱说。(P121)

    【然依语声分位差别,而假建立名句文身。】

    问:“既然声体就是能诠,那为甚么佛经上也说有名、句、文身呢?”答:“因为在语声上或者是依字分位,或依名分位,或依句分位,所以佛就方便建立名、句、文身,并不是离开语声另外有一个实在的东西。”

    【名诠自性;句诠差别;文即是字,为二所依。】

    名,能够诠表一切法的自体。例如说:“这是水,这是火,这是花,这是草。”句,能够诠表一切法的差别。例如说:“这是冷,这是热,这是红,这是青。”文,就是字,名和句,都同是依托文字的。

    【此三离声,虽无别体;而假实异,亦不即声。】

    这名、句、文三种,离开了语声,虽然是没有另外的体性,因为语声是实法有种子,名、句、文是假法没有种子;在不相应行里面,所以没有种子。然而假实虽然不同,不即声,亦不离声,所以叫做非即非离。

    【由此法词,二无碍解,境有差别。声与名等,蕴处界摄,亦(P122)各有异。】

    佛有四无碍解:(1)义无碍解,(2)法无碍解,(3)词无碍解,(4)乐说无碍解。法无碍解缘假名,词无碍解缘实声。法对所诠义说,词对众生机说。声,是色蕴、声处、声界所摄。名、句、文,是行蕴、法处、法界所摄。

    由这一种道理,法无碍解和词无碍解,缘假实二境各有差别。就是在五蕴、十二处、十八界、三科之中,所摄也各有不同,注中一阅便知。

    【且依此土,说名句文,依声假立,非谓一切。诸余佛土,亦依光明、妙香味等,假立三故。】

    上面这种说法,不过是我们这个娑婆国土,依音声为教体,不是说一切佛土都是这样。其余的佛土有以光明为佛事,是属于色;有以妙香为佛事,是属于香;有以味尘为佛事,是属于味;还有以触尘、以法尘作佛事的,可见十方佛土六尘都可以作佛事。由此可知名、句、文身,是依声假立的。

    【有执随眠,异心心所,是不相应,行蕴所摄。】(P123)

    除了前面十四种之外,还有一家小乘,他们执着随眠(烦恼)的种子,离开色法、心法、心所法之外,有一种烦恼种子,是属于不相应行蕴里面所摄;他们说,烦恼的现行是属于相应行染污心所里面所摄。

    【彼亦非理。名贪等故,如现贪等,非不相应。】

    他这种说法也不合乎道理!因为你们说的随眠种子,还是叫做贪、瞋、痴、慢。种子同现行烦恼是一样,都是属于相应行心所里面所摄,为甚么把种子和现行要分做两家呢?可见烦恼种子,不是不相应行所摄。

    【执别有余不相应行。准前理趣,皆应遮止。】

    小乘所执的十四种不相应行,他们执着说是实在的法,已经完全被唯识家破除了!还有执其余的:(1)流转,(2)定异,(3)相应,(4)势速,(5)次第,(6)时,(7)方,(8)数,(9)和合性,(10)不和合性,这十种不相应行法也是实在的;那只要照前面所说的道理,统统遮止,就不能够成立了。

    【诸无为法,离色心等,决定实有,理不可得。】

    小乘有三种无为:(1)虚空无为,(2)择灭无为,(3)非择灭无为;离开了色(P124)法、心法、心所法,他们说:“决定是实有。”在道理上检讨起来,实在是不可得的。

    【且定有法,略有三种:一、现所知法,如色心等。二、现受用法,如瓶衣等。如是二法,世共知有,不待因成。三、有作用法,如眼耳等。由彼彼用,证知是有。无为非世共知定有,又无作用,如眼耳等。设许有用,应是无常。故不可执无为定有。】

    现在我们先讲讲,所谓定有的法,总略起来,分为三种:(1)是现在所知道的事物,好像色法和心法一样。(2)是现在所受用的东西,这好像花瓶和衣服一样。上面这两种东西,世界上的人大家都共知道是有的,用不着等待甚么理由来成立。(3)是有作用的东西,好像眼根神经一样,看虽然看不见,由眼、耳、鼻、舌、身彼彼各有功用,所以证知是有根。然而无为法又不是世间上人大家共知是有,又没有作用,同眼根等一样,所以不知;假设有作用,那应当是无常。所以更不可以执着无为法决定是实有。(P125)

    【然诸无为,所知性故;或色心等,所显性故。如色心等。不应执为,离色心等,实无为性。】

    无为法,我们怎样知道呢?(1)是佛菩萨所知的境界。(2)是色心等法,我空法空所显的真如性,是不能离开色心之外别有的。

    【又虚空等,为一为多?】

    在虚空无为、择灭无为、非择灭无为这三种无为之中,先来讨论这个虚空无为:还是一个,还是很多呢?

    【若体是一,遍一切处,虚空容受,色等法故,随能合法,体应成多。一所合处,余不合故。不尔,诸法应互相遍。若谓虚空不与法合,应非容受,如余无为。又色等中,有虚空不?有应相杂;无应不遍。】

    先要知道,虚空无为和我们所看见的虚空是两件事,你才能够把这一段文所说的话,分得清楚。虚空无为的体性,设若是一的话,那末,虚空无为(P126)应当普遍到一切虚空处所上去;然而虚空能够容受一切色法,但色法不是一,是无量无数的多法,那末,你这个虚空无为,也要随从能合的虚空和所合的色法,就不是一而变成了多咧!为甚么要说它变成多呢?因为虚空在圆器里面,就不是在方器里面;在此处,就不在彼处。所合的器物既然有多,而能合的虚空也应当有多;因为一个处所合到了虚空,其余的处所当然没有合到。可见虚空无为就不是一啊!假定不是这样,那末,一合就一切合,应当互相遍满,一切法也没有彼此的差别,有这种道理吗?设若你说虚空无为不和一切色法合的话,那应当不能容受,同其余的无为法有甚么两样呢?再请问;“一切色法中有虚空否?”如果是有,那应当和色法相杂的;设若没有的话,那就应当不普遍。

    【一部一品结法断时,应得余部余品择灭。一法缘阙得不生时,应于一切得非择灭。执彼体一,理应尔故。】

    部,是部分,有见道部分、修道部分。见道,是初果;修道,是二果三果。结法,就是烦恼。缘阙,就是缺了生烦恼的缘。品,是品类,有上上品、(P127)上中品、上下品;中上品、中中品、中下品;下上品、下中品、下下品。三界:欲界、色界、无色界。欲界,有一地九品;色界,有四地九品;无色界,有四地九品。三界九地,九九共有八十一品思惑、八十八品见惑。

    上面是说的虚空无为,现在是说的择灭无为,和非择灭无为。择灭,是择智慧灭烦恼而证得灭理。这意思就是说,如果择灭无为是一的话,那末,断了三界见惑的时候,岂不是连三界的思惑也断了吗?或者,一品的烦恼断了的时候,岂不是连九九八十一品的烦恼统统都断了吗?因为你执择灭无为是一,所以应当这样。至于非择灭无为,它是不由择法而证得的灭理,那是因为缺了生烦恼的缘。如果非择灭无为也是一的话,那末,一法缺缘得到了不生的时候,应当对于一切法都要得到非择灭;因为你既然执着体是一,这道理就应当是这样。

    【若体是多,便有品类,应如色等非实无为。虚空又应多遍容受。】

    上面是破无为法的体是一,现在是破无为法的体是多。设若体是多的(P128)话,那便有品类各各不同,就应当同色法等一样,没有实在的无为了。还有,无为法既然是有多的话,那虚空无为就应当有许多普遍的容受。

    【余部所执离心心所。实有无为,准前应破。】

    除了上面三种无为之外,还有其余的小乘,他们所执着的离开心王心所之外,还有甚么四种、六种、九种无为,那都可以照前面三种无为一样破法。

    【又诸无为,许无因果故,应如兔角,非异心等有。】

    有为法是由因缘生,所以是因果法。无为法既然不是因缘生,所以不是因果法;那应当和兔角一样,怎样可以离开了心法和色法之外,有甚么实在的无为法呢?无为法就是一切法的体性啊。

    【然契经说,有虚空等诸无为法。略有二种。】

    前面既然统统破了人家,然而佛经上为甚么要说虚空等各种无为呢?这理由总略起来说有两种。

    【一依识变,假施设有。谓曾闻说,虚空等名;随分别有,虚(P129)空等相。数习力故,心等生时,似虚空等,无为相现。此所现相,前后相似,无有变易,假说为常。】

    两种说法之中,现在先说第一种,是依托我们自己的心识所变,是方便施设假有的。就是说,过去的时候听过了佛经上有说到虚空无为等种种的名字,然后随我们自己的意识在那里分别,以为是实有,所以现出了虚空无为等种种相分的境界。由常常熏习的原故,所以心等生时,好像有虚空无为等相分显现。这所现的相分,前后又好像相似,没有甚么变动,假说是常住不变的无为。

    【二依法性,假施设有。谓空无我,所显真如,有无俱非。心言路绝,与一切法,非一异等。是法真理,故名法性。】

    我们已经知道,第一种是依众生自己心识所变的相分。第二种那是依托宇宙万有、森罗万像形形色色一切色心等法的体性,是方便施设叫做有,也就是我空法空所显的真如性。说它是有固然是不对,说它是无也是不对。它(P130)的真相不但说不到,并且也想不到,所以叫做心言路绝!同一切法不是一,也不是异。怎样不是一呢?因为一切法是有生有灭,无为法是没有生灭,所以不是一。怎样又不是异呢?因为一切法是由无为法所成,好像波由水起,器依金作一样。而无为法又依一切法所显,好像即波见水,即器观金一样,所以又是不异。这无为法就是一切法的真理,所以叫做法性,就是法的体性。

    【离诸障碍,故名虚空。由简择力,灭诸杂染,究竟证会,故名择灭。不由择力,本性清净,或缘阙所显,故名非择灭。苦乐受灭,故名不动。想受不行,名想受灭。此五皆依真如假立。真如亦是假施设名。遮拨为无,故说为有;遮执为有,故说为空。勿谓虚幻,故说为实。理非妄倒,故名真如。不同余宗,离色心等。有实常法,名曰真如。】

    这是唯识家六种无为的说法,最为精采!(1)怎样叫做虚空无为呢?这是因为离开了一切法的障碍,所以叫做虚空无为。(2)怎样叫做择灭无为呢?(P131)这是因为由拣择智慧力的原故,把许多杂染不清净的烦恼,统统灭掉了,而究竟亲证领会了真理,所以叫做择灭无为。(3)怎样叫做非择灭无为呢?这是因为不是由拣择的力量,是由它本体是清净,根本上就没有烦恼;或者是因为缺了生烦恼的缘,使令烦恼永远不得生起,而所显的真理,所以叫做非择灭无为。(4)到了色界第四禅天顶上,火灾、水灾、风灾,三灾都不能到了。不但是苦受没有了,连喜受和乐受都没有,完全是舍念清净;三果罗汉所证的真理,所以叫做不动无为。(5)想心所和受心所都不现行了,是灭尽定所证的真理,所以叫做想受灭无为。上面这五种无为,都是依托真如无为假立的。其实真如这个名词也是方便施设的,因为有一种人,他说一切法都是没有,为了要遮除他这种无见,所以唯识家方便对他说有。又因为他一定执着是实有,所以又同他说是空;不可以说是虚幻,所以又同他说实。然而真理又不是虚妄和颠倒,所以又叫做真如。可见唯识家的道理不同其余小乘的宗旨,说甚么离开色法、心法、心所法之外,有一个实在恒常不变的东西,所以叫做真如无为。这一段文,希望读的人,能够再三玩味一下,包管对于佛(P132)教唯识学上的道理,会感觉到无穷无尽的妙趣!

    【故诸无为,非定实有。】

    无为法尚且不是实有,何况一切有为的生灭法呢?至此,一班坚执法的人,可以舍弃法见了吧!

    【外道余乘,所执诸法,异心心所,非实有性;是所取故;如心心所。能取彼觉,亦不缘彼;是能取故;如缘此觉。】

    这里有两个宗因喻的比量,头一个量说所缘是法见的相分,第二个量说能缘是法见的见分。外道同小乘他们所执着的诸法,离开心王心所之外,是没有一个实在体性的;因为是能缘的见分所取的相分境,好像其余的心王心所相分一样,这是说所缘的相分。至于能缘的见分,也不能缘心外的实法;因为相分只有被见分所见,见分也只能缘自己的相分,同其余的心王心所的见分一样。

    【诸心心所,依他起故,亦如幻事,非真实有。为遣妄执,心(P133)心所外,实有境故,说唯有识。若执唯识,真实有者,如执外境,亦是法执。】

    一切心王心所,也不是真实有。甚么原因呢?因为是依他生起的原故。好像幻术所变化的事物。那末,为甚么又要说有唯识呢?因为要遣除一般人虚妄执着在心王心所之外,有实在的境界,所以方便说有唯识。设若一定执着唯识是真实有的话,同那执着外境是实在有的人一样,也是法执;亦同前破。读了这一段文,可知平日执唯识和破唯识的这两种人,都会哑然一笑!

    【然诸法执,略有二种;一者俱生,二者分别。】

    把前面外道和二乘所有的法执,总略起来有两种,一种是俱生的法执,第二是分别的法执。

    【俱生法执,无始时来,虚妄熏习,内因力故,恒与身俱。不待邪教,及邪分别,任运而转,故名俱生。】

    先说俱生法执是从何而来。俱生法执,是无始以来的虚妄熏习,潜藏在(P134)八识田中;因为内在有这熏习的因力,所以它恒常与身同有了。此种法执用不着别人告诉和自己去思维,它自自然然的就会生起来,所以叫做俱生。

    【此复二种:一常相续:在第七识,缘第八识,起自心相,执为实法。二有间断:在第六识,缘识所变,蕴处界相,或总或别,起自心相,执为实法。】

    俱生法执分开来也有两种,第一种是恒常相续的,那是在第七识的法我见去缘第八识,而生起自心的相分,执为实法。第二种有间断的法执,那是在第六识攀缘第八识所变的五蕴、十二处、十八界的相分境;或五蕴的总相,或五蕴的别相;在第六意识上又生起自心的相分,而执为实法。

    【此二法执,细故难断。后十地中,数数修习,胜法空观,方能除灭。】

    这两种法执比较下面的分别法执,要细得很多,所以难断。究竟在甚么时候才断得了呢?要在从初地以后,二地三地四地五地,乃至十地,常常去修习殊胜的法空观,才能够除灭了。(P135)

    【分别法执,亦由现在外缘力故,非与身俱。要待邪教,及邪分别,然后方起,故名分别。】

    前面说的是俱生法执,现在来说分别法执:这分别的法执,试问是从甚么地方来的呢?也是由现在外缘的力用。这一种法执,它不是同身体一齐来的,要等待长大了之后,受了外人的邪教,以及自己内心思维的邪分别,然后才会生起,所以叫做分别法执。

    【唯在第六意识中有。此亦二种:一缘邪教,所说蕴处界相,起自心相,分别计度,执为实法。二缘邪教所说自性等相,起自心相,分别计度,执为实法。】

    分别法执第七识是没有,唯有在第六意识中有。这分别法执分开来也有两种,一是听了人家所说有甚么五蕴、十二处、十八界这种种法相,就在这本质的法相上,而自己心中又生起了一种相分,在这相分上去分别,去计度,执着它是实在的法,这是第一种。第二种是听了人家所说,好像数论师(P136)的自性和胜论师的大有性等等法相,也在这些本质法相上,生起自己心中的影像相分,又在这影像上,执着以为有实在的法。

    【此二法执,粗故易断。入初地时,观一切法,法空真如,即能除灭。】

    这两种分别法执,比较前面的俱生法执,那要粗得多了,所以容易断。只要一入到大乘初地菩萨的时候,观察一切法的法空真如,就能够灭除这分别法执。

    【如是所说,一切法执。自心外法,或有或无;自心内外,一切皆有。】

    如是前面所说的一切法执,如果不是自己心识所变的法,那或者是有相分,或者没有相分,倒也不定。如果是从自己内识所变的法,那一切都有相分境。

    【是故法执,皆缘自心,所现似法,执为实有。】

    因这一种原故,我们就可以知道,所有一切的法执,都是缘自己心识中(P137)所变现的相分境,而自己还不知道是虚假的,一定要执着是实有的法。

    【然似法相,从缘生故,是如幻有。所执实法,妄计度故,决定非有。】

    然而一切法都是相似而有,因为是从众缘所生,所以是如幻而有。无论凡夫、外道、二乘、权教,他们所执着的实法,是属于虚妄计度的原故,所以决定非有。

    【故世尊说,慈氏当知:诸识所缘,唯识所现,依他起性,如幻事等。】

    因此之故,所以释迦世尊在《解深密经》上告诉弥勒菩萨说:“慈氏!你应当知道,我们每一个人心识所攀缘的境界,你切切不要误会,以为是外面实有的境界;其实还是各人自己的心识所显现出来的,完全是依托众缘的他法所生起的,好像是幻术所变化的人物等,完全是虚假的。”

    【如是外道余乘所执,离识我法,皆非实有。故心心所,决定(P138)不用外色等法,为所缘缘。缘用必依实有体故。】

    这样上面所说的,无论是外道以及小乘,他们所执着离开心识之外,以为有一个实我实法,其实都不是实有。因此之故,我们就可以知道,各人的心王心所,决定不用外面的色、声、香、味、触,为眼、耳、鼻、舌、身五识的所缘缘;因为所缘相分色的功用,必定依托自己心识上的自证分实体而后才有的,决定不缘遍计所执的假法。

    【现在彼聚心心所法,非此聚识亲所缘缘。如非所缘,他聚摄故。】

    【凡说聚,当然不是单独的,必定有多数为一聚,在此即指心王心所是也。如眼识心王必定同眼识心所为一聚,耳识心王必定同耳识心所为一聚,其余例此。彼聚此聚,若在凡夫,以第六意识为此聚,余七识为彼聚;盖第六可通缘余七,而余七不能通缘。若在圣人,则可互缘,互为彼此。】

    譬如说,现在眼识一聚的心王和心所,决定不能作耳识的亲所缘缘;而(P139)耳识一聚的心王和心所,也决定不能作鼻识的亲所缘缘。甚么原因呢?盖唯识家说,亲所缘缘,必定要各识自己所变的相分,才是各识自己的见分亲所缘缘。如果是他一聚所摄的音声,决定不是眼识能见得到;好像鼻识所摄的香臭,耳识怎样能够听得到呢?所以说“如非所缘的境界”,因为是他聚所摄啊。

    【同聚心所,亦非亲所缘;自体异故;如余非所取。】

    不但外面的色法不可以作亲所缘缘,连别聚的王所也不能作此识的亲所缘缘。再严格一点说,同属于眼识一聚的心所法,也不能作眼识的亲所缘,好像受心所,不能够亲缘想心所。甚么理由呢?因为虽是同一聚,然而每一法各有各的体相用啊,好像别人的境界我不能见到一样。

    【由此应知,实无外境;唯有内识,似外境生。是故契经伽他中说:如愚所分别,外境实皆无;习气扰浊心,故似彼而转。】

    这是结论,并且引佛说的话来证明。由前面种种的道理,就应当知道,实在没有外面的境界,唯独有内面的心识所变现的相分,好像有外境生起。(P140)所以佛在《密严经》上告诉我们说:“愚痴凡夫所分别的境界,实在是没有的;不过因为无始以来熏习留下的气分,来扰乱我们的自心罢了。虽说像有外境转起,唯是自心的妄现境界,那有实在的外境呢?”

    【有作是难:若无离识实我法者,假亦应无。谓假必依真事似事共法而立。如有真火,有似火人,有猛赤法,乃可假说此人为火。假说牛等,应知亦然。我法若无,依何假说?无假说故,似亦不成。如何说心,似外境转?】

    真事,指实我实法;似事,指似我似法。猛赤法,猛,指火的烈焰;赤,指火的颜色。牛等,亦指猛性。猛,指牛的凶恶;性,指牛的愚蠢。

    有一种外人问道:“如果照你们唯识家所说,离开心色之外,没有一个实我实法,那末,假我假法也应当没有;因为假法必定依托真事和似事共法上建立的。例如先要有一种真火,然后才有似火的人也是凶猛和赤色,才可以假说这是火人。假说牛,也是这样;要有真牛的凶猛和愚蠢,恰好有人也同牛一样,才可说此人似牛。把上面这两个例明白了,就可以知道假我假(P141)法,必定是依托实我实法而有的;你如果一定要说没有实我实法的话,那假我假法也就不应当建立了。假既没有,似亦不立,那你又为甚么要说心似外境转起呢?”

    【彼难非理。离识我法,前已破故。依类依实,假说火等,俱不成故。】

    你所设的问难,在道理就不对!因为你们所说的“离开心识之外,有一个实我实法”,前面已经统统破了。其实你说的依似,不是依似,只可说依类,类是同类。你说的依真,不是依真,只可说依实,实是俗事。因为是依类依事,才说火等牛等,也是不能成立。

    【依类假说,理且不成。猛赤等德,非类有故。若无共德而假说彼;应亦于水等,假说火等名。】

    你说因为火是猛而且赤,人亦如是,故名依类。然火能化有为无,转生成熟之德,此人无之。但是依类,既无共德,可说火人;何不于水,亦可假说为火?(P142)

    【若谓猛等,虽非类德,而不相离,故可假说。此亦不然。人类猛等,现见亦有互相离故。】

    设若你说:“人之猛赤,虽然不能同火德相类,但是猛赤二法决不相离;如人色赤者必性猛,而性猛者其色必赤,所以可说火人。”这种说法也是不对,因为人类猛赤,不一定相同。我们常常看见,赤色者,他的性不一定是猛;性猛者,他的色不一定是赤,所以猛赤也有相离的。

    【类既无德;又互相离。然有于人,假说火等。故知假说不依类成。】

    人同火虽然是有类,然而无火之德,并且猛赤有时候是相离;但是有许多人,也可以假说他是火人。因此,我们就可以知道,假说也不一定是依类而成。

    【依实假说,理亦不成。猛赤等德,非共有故。谓猛赤等,在火在人,其体各别,所依异故。无共假说,有过同前。】(P143)

    前面是依类破,现在是依实破。依类是说人没有火之德,依实是说人不是火之体。实是实事,人是人,人是有情之实事;火是火,火是无情之实事。同时,人也没有火的化有为无,变生成熟之德,所以人和火怎样可以合为一谈?因此,你就依据实来假说,理也是不成;因为火上的猛赤,不是人上共有。甚么理由呢?因为猛的性和赤的色,一个是在火上,一个是在人上;两个所依托的实事就不一样,那有共德?你说的是依实不是依类,有过失也是和前面一样。

    【若谓人火,德相似故,可假说者,理亦不然。说火在人,非在德故。】

    设若你又说:“人和火,猛赤的德有相似的地方,故可假说。”这在道理上也是不对!因为说火人应当在人体上立,不应当在德上说。若说人火有似德,你想,人那有化有为无和变生成熟的德呢?可见你的说法是错误了。

    【由此假说,不依实成。】

    由上面种种道理,可见假说不一定是依实事而成,假法也可以说啊。(P144)

    【又假必依真事立者,亦不应理。真谓自相;假智及诠俱非境故。谓假智诠,不得自相,唯于诸法共相而转。亦非离此,别有方便,施设自相为假所依。然假智诠,必依声起;声不及处,此便不转。能诠所诠,俱非自相。故知假说,不依真事。】

    你们还说“假法必定要依托真事立”的话,这道理也不能成立!因为真是一切事物的本体,这种事物的本体,不是用分别及言说可以得到它的实境,因为分别和言说不能够亲证得一切事物的本体。所以分别和言说,不过在一切事物的概念上而转起罢了;也不是离开这事物的概念,而另外有一种利便的方法,能够表示得出来。可见施设自相,不过是为假说所依托而已。然而假借分别和言说,必定要依托声音而生起,如果声音及不到的地方,这分别和言说就有了它的作用。所以无论是能诠的言说以及所诠的意义,都不是事物的本体。所以我们就知道,假说,决定不是依托真事而有的。(P145)

    【由此但依似事而转。似谓增益,非实有相。声依增益似相而转,故不可说假必依真。】

    因为上面的道理,我们可以知道,所谓假说并不是依真事而起,但依影像的似事而转起的。似的意思就是增加的假相,并不是实有。因为声音的言说,是依托增益的影像而起;譬如说火,不过是表达火的意义而已,令人可知,拣别不是非火罢了,不见得说火,就能够生起烧的作用吧?所以,不可说假必定要依真事。

    【是故彼难不应正理。】

    因这一种原故,他们小乘种种问难,不应道理。

    【然依识变。对遣妄执,真实我法,说假似言。由此契经伽他中说:为对遣愚夫,所执实我法;故于识所变,假说我法名。】

    然而是依托心识所变的相分影像,因为要对治遣除凡夫、外道、二乘、权教这许多人,他们所虚妄执著有一个真实的我法,所以才假说似这句话。(P146)因此在佛经上有一首偈颂也这样说:“因为要对治遣除一般愚痴的人,所执著有一个实在的我和实在的法,所以在各人自己心识上所变现的影像,而假说我法的名字而已,那里有一个真实的我法本体呢?”这一段是结文,近结小乘的法执,远结外道和小乘所有的我执和法执。“由假说我法,有种种相转,彼依识所变”这三句已经完了,下面再来说“此能变唯三,谓异熟思量,及了别境识”三句。

    【识所变相,虽无量种;而能变识,类别唯三。】

    自己心识所变的相分,虽然是有无量无数的种类,而能变的八识只有三类:(1)第八识,(2)第七识,(3)前六识。

    【一谓异熟:即第八识,多异熟性故。二谓思量,即第七识,恒审思量故。三谓了境:即前六识,了境相粗故。及言,显六合为一种。】

    梵语毗播迦,华言异熟,含三义——(1)异时而熟:谓从因至果,时间有异。(2)变异而熟:谓从生至熟,种有变异。(3)异类而熟:谓从因至果,性质(P147)有异;因是善恶性,果是无记性,故名异类。多异熟性,即拣别第七识完全不是果报识;前六识只有少分果报,它还要有现在的助缘。至于第八识,那完全是由过去的因,而成熟现在的果,故名异熟性。思是思虑,量是度量;恒是恒常,审是审察。这是拣别前五识是非恒非审的思量,第六识是审而非恒的思量,第八识是恒而非审的思量。唯有第七识在有漏位,是恒审思量第八阿赖耶识的见分为我,在无漏时也恒审思量无我,所以第七识是恒审思量的意义。前六识它们的行相和所缘的境界都是粗而显的,所以大家都是知道的。及字,有连系和合集的意义,就是把六个识合在一处说。

    三能变:第一种是异熟识,因为第八识的异熟性,比较其余的识为多。第二种是思量识,因为第七识它的恒审思量功用,比较其他为胜。第三种是了别境识,其余的识虽然都有了别境界的功用,然而前六识的行相较显,境界较粗。至于偈颂上面有一句“及了别境识”这一个及字的意义,就是显把前六识合在一处说的意思。(P148)

    【此三皆名能变识者,能变有二种。】

    前面这三种都叫做能变的名,因为它有两种能变,一是因中能变,二是果地能变。

    【一因能变:谓第八识中等流、异熟二因习气。等流习气,由七识中,善恶无记,熏令生长;异熟习气:由六识中,有漏善恶,熏令生长。】

    等流因,是二取习气,即善、恶、无记,三性种子各生现行。异熟因,是诸业习气,即前六识所造的善恶业,除第七识及无记性。等流习气是因缘,异熟习气是增上缘。

    在能变方面分为二种,一是因能变,二是果能变。现在先讲因能变,在因能变中又分二,一是等流因,二是异熟因。甚么叫做等流习气呢?就是前七个识熏下来的善恶无记三性的种子,这叫做等流因;将来这种子还生三性,叫做等流果。甚么叫做异熟习气呢?就是前六识所造的善恶业,而将来(P149)得到异熟识的无记果,所谓“因是善恶,果招无记”,这叫做异熟果。这两种习气的因,未生者令熏生,已生者令熏长,所以叫做熏令生长。

    【二果能变:谓前二种习气力故,有八识生,现种种相。】

    上面所说的是因能变,现在所说的是果能变,在果能变中又分为二,一是等流果:这是由等流因结成的三性现行果,二是异熟果:这是由异熟因结成的第八的无记果。所以说,果能变是由前面两种习气的力故,而变现了八个识的见分、相分,以及相应的心所,所以叫做现种种相。

    【等流习气,为因缘故,八识体相差别而生,名等流果。果似因故。】

    等,是平等;流,是流类。体,是内二分,自证分和证自证分;相,是外二分,相分和见分。差别而生,就是心种子生心现行果;色种子生色现行果;有漏种生有漏现行果;无漏种生无漏现行果。果似因,所以叫做等流,是一切法的亲因缘。(P150)

    【异熟习气,为增上缘,感第八识,酬引业力,恒相续故,立异熟名。感前六识,酬满业者,从异熟起,名异熟生,不名异熟,有间断故。即前异熟及异熟生,名异熟果,果异因故。】

    异,是异时;熟是成熟。习,是熏习;气,是气分。增,是增加;上,是向上。酬,是酬答;引,是牵引。业,是思心所,造作为业。恒相续,是指第八识,叫做真异熟果。感,是招感。满,是圆满。有间断,是指前六识,它们是真异熟识所生,所以只可叫做异熟生,而不可以叫做真异熟。第八识是酬引业,名为总报,如画师绘图;前六识是酬满业,名为别报,如弟子填彩。所以同受人中的总报,而有智愚、贫富、贵贱、美丑种种差别,即别报之证明。

    前面等流行习是亲因缘。现在异熟习气是增上缘,也就是助缘;能够感招第八识的酬报引业力,它是恒常相续,没有一秒钟停止,叫做真异熟,就是第八识。能够感招前六识的酬报满业力,它是有间断,只可叫做异熟生,(P151)不能叫做真异熟。无论是第八识的真异熟,以及前六识的异熟生,它们都是异时而熟,变异而熟,异类而熟,所以都叫做异熟,因为都是果异因的原故。

    【此中且说我爱执藏,持杂染种,能变果识,名为异熟。非谓一切。】

    上面本来是单说第八识的真异熟,然而附带又说到前六识的异识生;现在恐怕我们误会到前六识身上去,所以打我们一个招呼,说是单指第八我爱执藏持杂染种的阿赖耶识,并不是连前六识异熟生也说在里面。

    【虽已略说能变三名;而未广辨能变三相。且初能变,其相云何?】

    《唯识》的本颂有三十首。前面六句,是一颂半,不过说了一个头子,也可说是引子;真正说到唯识的正义,从此以下才是。所以说,虽然已经说过了三个名字,而三个名字里面的意义,还没有详细的解说,所以下面就来先解释头一个名义。(P152)

    【颂曰:初阿赖耶识、异熟、一切种;不可知执受处、了,常与触、作意、受、想、思相应,唯舍受。是无覆无记,触等亦如是,恒转如暴流,阿罗汉位舍。】

    这就是世亲菩萨所造的《唯识三十颂》的本颂。初能变的第八识,只有两颂半,一共十句,在平常说,叫做“八段十义”,现在把它分十二门:(1)初阿赖耶识,叫做自相门。(2)异熟,叫做果相门。(3)一切种,叫做因相门。(4)不可知,叫做不可知门。(5)执受处,叫做所缘门。(6)了,叫做行相门。(7)常与触作意受相思相应,叫做相应门。(8)唯舍受,叫做受俱门。(9)是无覆无记,叫做三性门。(10)触等亦如是,叫做心所例王门。(11)恒转如暴流,叫做因果法喻门。(12)阿罗汉位舍,叫做伏断位次门。这是依据《唯识音响》分段的,这颂只好这样暂时分段,至于详细开广来解释,下面自有论文。

    【论曰:初能变识,大小乘教,名阿赖耶。此识具有能藏、所藏、执藏义故。谓与杂染互为缘故。有情执为自内我故。此(P153)即显示初能变识所有自相,摄持因果为自相故。此识自相,分位虽多,藏识过重,是故偏说。】

    乘,是车的譬喻。大乘是大车,能任重致远;小乘是小车,但个人得度。梵语阿赖耶,华言藏。藏有能含藏、被覆藏、被执藏三义。内我,即指第八识见分是一,是常,是遍,是主宰。自相,是第八识自体。分位虽多,有八种:(1)依止执受相,(2)最初生起相,(3)有明了性相,(4)有种子性相,(5)业用差别相,(6)身受差别相,(7)处无心定相,(8)命终时分相。藏识过重,是指我爱执藏现行位。

    在十二门中先讲第一门——自相门,即阿赖耶识。前是世亲菩萨的本颂,这是护法等菩萨的释论。论上解释说:初能变识的名词,无论是大乘教的《阿毗达摩经》,或是小乘教的《阿含经》,都一致的叫做阿赖耶。为甚么要叫它是阿赖耶呢?因为它能够含藏一切法的种子,所以叫做能藏。又因为它被前七识的杂染现行法所熏,所染,所遮,所盖覆,所以第八识又叫做所(P154)藏,也就是被覆藏;同时又被第七识所执着,所以第八识又叫做执藏。前七识熏第八识,而第八识又生前七识,所以叫做互为缘。众生有能爱之心,所以叫做有情,正指第七识,它执着第八识见分为我,所以又叫做我爱执藏。上面这一段话,就是说明阿赖耶得名藏识——能藏、所藏、执藏——的所以然。一方面对种子说它是因,一方面对前七识说它是果,所以摄持因果就是它的自相;然而因为执藏的过失最重,所以偏说阿赖耶的名称。

    【此是能引,诸界趣生,善不善业异熟果故,说名异熟。离此,命根众同分等,恒时相续,胜异熟果,不可得故。此即显示初能变识所有果相。此识果相虽多位多种;异熟宽不共,故偏说之。】

    界,是三界;趣,是五趣;生,是四生。善,是自他俱利;不善,是自他俱害。命根,是寿暖识三和合;众同分,是众生。异熟宽,由凡夫、二乘、菩萨都有;不共,果有五种:(1)异熟果,(2)等流果,(3)增上果,(4)士用果,(5)离系果。除了离系果是无漏的圣果,中间三种是通有漏和无漏,前七识都(P155)共,唯有真异熟果单是第八识独有,所以叫做不共。

    这是十二门中第二门——果相门,指异熟。第八识有三个名字:前面的阿赖耶,是约它的自体说,它的范围最狭,只是凡夫有,因为有我执;连二乘都没有,何况佛菩萨呢?异熟是果报识,不但凡夫有,连二乘以及菩萨都有,要到金刚道后才异熟空,所以范围宽。这异熟的果报是怎样来的呢?它是由在生造的善业或恶业,由这善恶的业,牵引第八识到三界、五趣、四生里面去受报。如果离开了这第八识,其他的命根、众同分等,都没有去受果报的资格;因为它们是有间断的,恒时相续的胜异熟果它们是没有的。这就是说明第八识的果相,在有漏位共有四种。其余的三种,前七识也有,唯有这异熟果,那是第八识独得其名;在三位之中,善恶业果位比较前面我爱执藏位要宽得多,从凡夫到等觉菩萨都有,所以偏说。

    【此能执持,诸法种子,令不失故,名一切种。离此,余法能遍执持诸法种子,不可得故。此即显示,初能变识,所有因(P156)相。此识因相,虽有多种,持种不共,是故偏说。】

    现在说第三因相门。赖耶能够执持一切法的种子,使令它能够不会遗失,所以叫做一切种识。如果离开了这第八识的话,其余前七识,或心所法,或色法,或不相应法,乃至无为法,这些不是间断,就是无体,乃至坚凝,所以都没有含藏种子的资格。唯第八识有相续执持种子的功能,所以第八识有因相的意义。然因相有:(1)持种因,(2)俱有因,(3)同类因,(4)相应因。持种因唯第八识独有,其余的三种因余识也有,所以不说。

    【初能变识,体相虽多,略说唯有如是三相。】

    这是结文。就是说,初能变的第八识,内容的含义虽然很多,然而总括起来说,唯有前面自相、果相、因相三种。

    【一切种相,应更分别。】

    初能变的第八识虽然有三相,然而一切种的因相,内容最复杂,所以不得不开开来,详细分别的说一说。(P157)

    【此中何法名为种子?谓本识中,亲生自果,功能差别。此与本识,及所生果,不一不异。体用因果,理应尔故。】

    这种子义,分四大段来解释,现在是解释第一段的“种子相”。这里所说的那一样东西才叫做种子呢?就是说,这第八根本识里面所含藏的一切法种子,它能够亲生起各各不同的现行果法,这种差别的功能就叫做种子。再请问这种子和第八识,以及所生出现行的果法,究竟是一体呢?还是异体?答曰:“也不是一,也不是异”。怎样知道是非一非异呢?因为识是体,种子是用。体是体,用是用,所以非一;然而体不离用,用不离体,所以又非异。种子是因,现行是果,因是因,果是果,所以非一;然而因不离果,果不离因,所以又非异。这非一非异的道理,本来就是这样。

    【虽非一异,而是实有。假法如无,非因缘故。】

    恐怕有人问:“你说种子和本识,以及现行的果法,是非一非异,那恐怕是假有吧?”答曰:“虽然是非一非异,然而种子是实有。如果你一定要(P158)说种子是假法没有的话,那种子就不是一切法的因缘了。”

    【此与诸法,既非一异,应如瓶等,是假非实。】

    外人来问难道:“你说这种子和现行诸法,是非一非异,那好像瓶和泥团一样,也是非一非异,是假法而不是实在的啊。”

    【若尔,真如应是假有;许则便无真胜义谛。】

    这是唯识家反难他的,你说种子和诸法是非一非异,应是假有,那末,真如也是和诸法非一非异,难道真如也是假法吗?试问你许不许真如也是假法呢?若许的话,岂不是没有真胜义谛吗?

    【然诸种子,唯依世俗,说为实有,不同真如。】

    然而一切种子法,它是依他起的世俗有,在道理上说实有,不同真如是胜义上说实有。实有的意义虽然是一样,然而世俗和胜义二谛却不同,所以要简别。

    【种子虽依第八识体,而是此识相分非余;见分恒取此为境(P159)故。】

    种子虽然是依托第八识体,然而是第八识的相分,而不是其余的三分——见分、自证分、证自证分。因为第八识自己的见分,恒常取自己的相分为所缘的境界。

    【诸有漏种,与异熟识,体无别故,无记性摄。因果俱有善等性故,亦名善等。诸无漏种,非异熟识性所摄故。因果俱是善性摄故,唯名为善。】

    这里先分两种,一是有漏种,二是无漏种。在有漏中又分两类:约体性说,种子和识体是一样,都是无记性;约功能说,种子既然是三性,生起的现行当然也是三性。至于无漏种,第八识体只管是无记性,它却是善性,所以说,种子的因和现行的果,那都是善性摄啊。

    【若尔,何故决择分说,二十二根,一切皆有异熟种子,皆异熟生?】(P160)

    《决择分》。《瑜伽师地论》分为五分,第二分叫做《决择分》。二十二根:(1)眼根,(2)耳根,(3)鼻根,(4)舌根,(5)身根,(6)意根,(7)命根,(8)男根,(9)女根,(10)苦根,(11)乐根,(12)忧根,(13)喜根,(14)舍根,(15)信根,(16)精进根,(17)念根,(18)定根,(19)慧根,(20)未知当知根,(21)已知根,(22)具知根。前十九根是有漏,后三根是无漏。

    设若照你这样说,无漏种子都是善的话,那为甚么《瑜伽师地论决择分》里面又说,二十二根连后面三根也都是异熟种子,从异熟识所生?岂不是无记性吗?

    【虽名异熟,而非无记。依异熟故,名异熟种。异性相依,如眼等识。或无漏种,由熏习力,转变成熟,立异熟名。非无记性所摄异熟。】

    这一段是答他的问难。就是说,虽然名字叫做异熟,而它的性质,却是属于善性,而不是无记。问:“那为甚么又要叫它是无记呢?”是因为依托第八异熟识的原故,所以叫做异熟种。好像眼识是有三性,眼根是无记性,(P161)三性的眼识既然可以依托无记的眼根,那末,无漏的善种也可以依无记的第八识啊;异性可以相依。还有一种说法,无漏的种子,由熏习的势力转变到成熟的时候,因为它也是从因至果,从生至熟,变异而熟,所以也立异熟的名字。它是善性所摄的异熟,并不是无记性所摄的异熟,这最要弄个清楚。以上在研究种子四大段中第一段种子相已经说完了。

    【此中有义:一切种子,皆本性有,不从熏生,由熏习力,但可增长。】

    现在来研究第二段,种子究竟是本有呢?到底是新熏呢?一共有三家,头一家说种子是本有。所以此中有义:一切种子,无论是有漏种或是无漏种,都是本来就有的,并不是后天的熏习才生起来的。那佛经上为甚么又说前七识的现行有熏习呢?那是由熏习增长,并不是说由熏习才生起,这要弄个清楚。

    【如契经说:一切有情,无始时来,有种种界,如恶叉聚,法(P162)尔而有。界即种子,差别名故。又契经说:无始时来界,一切法等依。界是因义。瑜伽亦说:诸种子体,无始时来,性虽本有,而由染净新所熏发。诸有情类,无始时来,若般涅槃法者,一切种子皆悉具足;不般涅槃法者,便阙三种菩提种子。如是等文,诚证非一。】

    恶叉,是印度一种毒果,一苞三子,中国没有。法尔,作当然解;如水之下流,磁器落地会破,人会死,花草会坏,这都是法尔当然的道理。无始,就是很久很久,找不到它的最初。瑜伽,是《瑜伽师地论》,义译相应,就是心境相应。般,当入字解;涅槃,就是不生不灭。三种菩提,就是声闻菩提、缘觉菩提、如来菩提。种子,是指无漏种子。

    主张种子是本有的,不能说了就算了,所以引经来证明。好像佛经上说:“一切众生,从久远久远的时候以来,就有各各不同的种子;好像印度一种毒果子一样,很多很多的聚在一处,是本来有的。”这界字,就是种子(P163)差别的异名,这是一种证明。还有经上说:“无始的时候以来,这种子就是一切现行的果法平等所依托。”这个界字,就是因的意义。不但是经上这样说,就是在弥勒菩萨的《瑜伽师地论》上也这样说:“一切种子的自体,在无始时来,种子的体性虽然是本有,然而还要由染污或清净的两种现行,常常去熏习它,才可以发出现行的果法来!可见无漏种子是因,好像豆种一样;而染净等是缘,好像水土一样,因和缘和合起来,才能生出果法来。设若没有豆种,单有水土是不能生,那末,没有无漏种子,怎样生出无漏的现行来呢?可见有情识的众生有两类:设若可以入涅槃的话,他当然具足有无漏种子;如果不可以入涅槃的话,那当然没有三种出世的无漏的种子。”我这还是简单的说了三个证明,其实这种子的本有论,在经论中说得是很多很多的。

    【又诸有情,既说本有五种性别,故应定有法尔种子,不由熏生。又瑜伽说,地狱成就三无漏根,是种非现,又从无始展(P164)转传来,法尔所得,本性住种。由此等证,无漏种子,法尔本有,不从熏生。有漏亦应法尔有种,由熏增长,不别熏生。】

    五种性别:(1)声闻种性,(2)缘觉种性,(3)如来种性,(4)不定种性,(5)凡夫种性。凡夫种性没有出世无漏的种子;但地狱中的罪人,尚且有无漏种子,可见它是法尔本有具足的。

    前面是引经论来证明,现在是用理由来证明。第一,众生既然说有五种的种性不同,那前面三种无漏种子,决定是本有的,并不是由熏习才生的。第二,地狱里面受苦的众生尚且有无漏种子,并没有起现行,可见也是本有的。第三,从无始展转传来,这是法尔本有的种子。由上面简单的三种理由来证明有本有的无漏种子,不是由新熏才生的。无漏种子既然可以本有,那末,有漏种子当然也是本有,不过由熏习可以增长,不是另外熏生起来的。

    【如是建立因果不乱。】

    这是头一家的断案。因为本有的无漏种子,生起无漏的现行;本有的有(P165)漏种子,生起有漏的现行。无漏生无漏,有漏生有漏,这才可以建立因果,不乱起来。

    【有义:种子皆熏故生。所熏能熏,俱无始有。故诸种子,无始成就。种子既是习气异名,习气必由熏习而有。如麻香气,华熏故生。】

    头一家主张种子是本有,第二家刚刚相反的,他们主张种子是由新熏,学理是可以互相讨论的,只要你说得过去就行了。所以第二家说:“种子都是由熏习才能生起。”问:“既然是由熏习才生,为甚么经论上又说是无始有的呢?”答:“说无始有,不一定说无始本有,无始熏习也可以说啊!所以无论能熏的现行和所熏的种子,都可以说是无始。还有一个道理:种子,又叫做习气;习是熏习,气是气分,就是熏习过了留下来的气分。种子既然是习气的异名,习气必定是由熏习才有。这熏习的意义,如果不容易明白的话,可以说个譬喻:好像印度有一种胡麻,他们拿来压油涂身,因为没有香气,所以把一种香的花——好像茉莉花、芝兰花、桂花之一类,与胡麻放在(P166)一起去榨油,连胡麻也就有了香气。这好像中国人把花放在茶叶里面一样,这就是熏习的一种证明。”

    【如契经说:诸有情心,染净诸法,所熏习故,无量种子之所积集。论说:内种定有熏习,外种熏习或有或无。】

    这是引经论来证明种子是由熏习而来的。好像经上说:“一切众生的心,都是由染污法或清净法所熏习的原故,所以熏习留下来的种子,就积集起来了。”论上也这样说:“如果是第八识里面所有的一切种子,那一定由熏习才有”;至于外面的榖麦等种,因为它自有根种展转传来,所以说“或无熏习”。

    【又名言等三种熏习,总摄一切有漏法种。彼三既由熏习而有,故有漏种,必藉熏生。】

    三种熏习,又名三种习气:(1)名言习气,(2)有支习气,(3)我执习气。

    又名言、有支、我执这三种熏习,它们总摄了一切有漏染污法的种子。这三种种子既然由熏习而有,所以一切有漏法的种子,必定要依藉熏习而(P167)生。

    【无漏种生,亦由熏习。说闻熏习,闻净法界等流正法而熏起故。是出世心种子性故。】

    净法界,就是清净法界,真如妙理。等流正法,等,是平等;流,是流类;就是诸佛菩萨,如清净妙理所说的教法,此教法能诠表此清净法界之正法,非别有所说,所以叫做平等流类。

    有漏种既然是由熏习而有,无漏种当然也是由熏习而生。试问无漏种是怎样熏来的呢?佛经上说,是由我们过去时,闻过了佛菩萨从清净法界平等流出来的正法而熏起的。这清净的闻所熏习,就是出世心的无漏种子性啊。

    【有情本来种性差别,不由无漏种子有无,但依有障无障建立。】

    头一家说,有五种性别的不同;这种性的差别,是建立在有无种子的差别中。然而第二家的主张,所以有五种性别不同,不是因为有无种子的差别,是因为有障和无障的分别。(P168)

    【如瑜伽说:于真如境,若有毕竟二障种者,立为不般涅槃法性;若有毕竟所知障种非烦恼者,一分立为声闻种性,一分立为独觉种性;若无毕竟二障种者,即立彼为如来种性。】

    《瑜伽》,是《瑜伽师地论》。真,是不虚妄;如,是不变坏;真如,就是一切法的本性。毕竟,就是究竟,也就是永远的意思;二障,就是烦恼障和所知障。烦恼,就是贪、瞋、痴等种种烦恼,真性被烦恼所障蔽,所以叫做烦恼障。所知,是境,因为他被所知的境界所障,得少为足,不求深广的智慧,被浅浅的知见所障碍,所以叫做所知障。不般涅槃,就是不可以入出世的涅槃。(1)凡夫二障未除,(2)二乘但断一分烦恼障,(3)如来二障皆灭。

    好像《瑜伽师地论》上说:在真如境上,设若两种障都永远不断的话,这就叫做不入涅槃的凡夫;设若所知障未断,单断烦恼障的人,这就叫做二乘;设若能够把二障通通都断了的话,当然就是佛的种性了。

    【故知本来种性差别,依障建立,非无漏种。】(P169)

    由前面种种道理,我们就可以知道,所以本来有五种种性的差别者,是依据有二障和无二障来建立的;并不是因为有无漏种子,和没有无漏种子的关系。

    【所说成就,无漏种言,依当可生,非已有体。】

    头一家又说,你看地狱里面罪大恶极的众生,他们虽然是受苦,然而还是有无漏种子。第二家破他说,他们有无漏种子,是说出了地狱之后,得到了人身,闻法熏成的无漏种子,并不是说在地狱中就已经有了无漏种子的本体。这是本有与新熏的不同之处。

    【有义:种子各有二类;一者本有,谓无始来,异熟识中,法尔而有,生蕴处界功能差别。世尊依此,说诸有情,无始时来,有种种界,如恶叉聚,法尔而有,余所引证,广说如初。此即名为本性住种。】

    第一家单说种子是本有,固然是不对,就是第二家单说种子是始起,也是不对。所以第三家护法菩萨的正义,说种子各有二类:各有,是指有漏种(P170)和无漏种;二类,指本有种和新熏种。第一家的本有思想是说,从无始以来在我们第八识中,法尔当然就有的。这种子就是生五蕴、十二处、十八界各各功用能力差别不同的东西。世尊依据这种道理,所以说:“一切有情识的众生,从无始以来,就有种种的种子,好像印度的一种恶叉果一样,聚在一处。这种种子不是才起的,是自然而有。”其余所引的经论来证明,要开广来说,和头一家一样,用不着再说,这叫做“本性住种”。

    【二者始起:谓无始来,数数现行,熏习而有。世尊依此说有情心,染净诸法,所熏习故,无量种子,之所积集。诸论亦说,染净种子,由染净法熏习故生。此即名为习所成种。】

    第二种是始起,就是说,从无始以来,常常生起了现行,这样慢慢的熏习而有。所以世尊依据这个道理,说一切有情识的众生心,都是由染净诸法所熏习的。由此无量无边的现行法熏习过了之后,所以留下了无量无边的印象——种子、习气,积集在阿赖耶识里面。不但经上这样说,就是在许多论上也这样说:“无论是有漏法或无漏法,所有染净诸法的种子,完全是由染(P171)净诸法的现行熏习而来。”这就叫做“习所成种”。

    【若唯本有,转识不应与阿赖耶为因缘性。】

    设若照你头一家说,种子唯是本有,那末,前七识就不应当给第八阿赖耶识作因缘的体。因为经论上都是这样说:“前七识的现行法去熏习第八识。”可见前七识就作了第八识的因缘了。假定没有熏习只有本有的话,那经论上所说的,岂不是变了虚语吗?

    【如契经说:诸法于识藏,识于法亦尔;更互为果性,亦常为因性。此颂意言:阿赖耶识与诸转识,于一切时展转相生,互为因果。】

    诸法,指前七识杂染现行法;识藏,指阿赖耶识。互为因性:(1)前七识给第八识作两种因——①现在法作长养因,②未来法作摄植因。(2)第八识给前七识作两种因——①种子生因,②所依止因。互为因果:现行熏种子,前七识能熏者为因,第八识被熏者为果。种子生现行,第八识里面的种子能生者为因,前七识被生的现行法为果。(P172)

    好像大乘经里面说:前七识杂染现行的一切法对于第八藏识,或者是第八藏识对于前七识的杂染现行一切法,它们总是互相为因,互相为果的。这在上面已注明,所以这首颂上的意思,就是说的第八识和前七识的关系,无论在甚么时候,它们是互为因果的。

    【摄大乘说:阿赖耶识,与杂染法,互为因缘;如炷与焰,展转生烧。又如束芦,互相依住。唯依此二,建立因缘。所余因缘,不可得故。若诸种子,不由熏生,如何转识,与阿赖耶,有因缘义?非熏令长,可名因缘;勿善恶业,与异熟果,为因缘故。又诸圣教,说有种子,由熏习生,皆违彼义;故唯本有,理教相违。】

    《摄大乘》是一部论,是无著菩萨造的,内容约十种意义,就把大乘的道理,包摄在里面。杂染,就是善、恶、无记三种东西,参杂在一个地方,就是前六识有漏法的现行。炷是灯心,焰是灯焰。生是生起,烧是燃烧。束是束缚,芦是芦柴。(P173)

    在无著菩萨所造的《摄大乘论》上面这样说:“第八阿赖耶识同前七识的有漏现行法,是可以互相做因缘的。”就是说,前七识的现行法去熏第八识,那前七识就是因,第八识就变成果。若是第八识里面的种子,又生起了前七识的现行来的话,那第八识是因,前七识又叫做果法了。这样的现熏种,种生现,所以叫做互为因缘。这个互为因缘的道理如果不懂,可说个譬喻:好像点油灯一样,灯焰烧灯心,灯心又生灯焰;这灯焰是譬如前七识的现行,灯心好像第八识的种子;这焰烧炷,炷生焰,是譬如互为因缘。还有芦束互为依持的譬喻,那也是说明前七识和第八识的互相依托的深切关系的。唯有前七和第八互为因缘的道理,才可以建立因缘的意义;除了这个办法,其余的外物都不可以做因缘的条件。

    设若照你头一家那种说法,种子不是由熏习才生的话,那论上为甚么又说“前七转识与第八藏识,有互为因缘的关系”呢?我也知道你一定会说:“我不是说不熏,不过熏是‘本有的种子’使它增长起来;并不是完全没有本有种子,只要熏习就可以生种子起来。”是不是这个意思?设若是的话,(P174)那就不对!因为不可以说令它增长起来,就可以把它当做因缘。甚么原因呢?不可以把善恶的业,就当做第八识异熟果的因缘啊;善恶业只可叫做增上缘,不可叫做因缘。同时,许多经论上都说种子是由熏习生起的;你一定要说种子是本来就有,不是由熏习生的话,这不但是违背了道理,并且违背了圣教。

    【若唯始起,有为无漏,无因缘故,应不得生。有漏不应为无漏种,勿无漏种,生有漏故。许应诸佛,有漏复生;善等应为不善等种。】

    不过照你第二家说的“完全没有本有种子,都是由熏习才生起来的”,那也是不对!因为无漏的善法有两种,一种是无为的无漏法,那是不生不灭的涅槃,当然用不着种子;若是有为的无漏法——四智菩提,那不能说没有种子。试问这种子是由甚么地方熏习得来呢?我老实告诉你,你无论怎样去熏,熏的都是有漏法种——善种,而不能熏成无漏法的善种。这话是怎样说的呢?因为所熏的——念佛、诵经、持咒、听法、修善,只可以做增上的助(P175)缘,而不可以做亲因缘。因为这个道理,设若你单单说始起,而不说本有,那有为无漏的种子,就没有因缘,应当不能生起了。既然没有本有的无漏种子,那不能用有漏种子,来当做无漏种子。假定有漏可以生无漏,那无漏种也可以生有漏,你赞成吗?如果赞成的话,那将来无漏的佛果,也要再生起有漏了;善种尚且不可以做不善的种子,那有漏种更不可以做无漏种了。这就是说,假定你不赞成有本有的无漏种,那在凡夫和资粮加行,以及七地菩萨以前,就没有法子来熏得有为无漏四智菩提的种子了。

    【分别论者,虽作是说,心性本净,客尘烦恼,所染污故,名为杂染。离烦恼时,转成无漏,故无漏法,非无因生。而心性言,彼说何义?若说空理,空非心因,常法定非诸法种子,以体前后,无转变故。若即说心,应同数论,相虽转变,而体常一。恶无记心,又应是善;许则应与信等相应,不许便应非善心体;尚不名善,况是无漏?有漏善心,既称杂染,(P176)如恶心等,性非无漏,故不应与无漏为因,勿善恶等,互为因故。】

    《分别论》是一部论的名字。《分别论》者是造这部论的人,就是世亲菩萨。客是对主人说的,尘是对虚空说的。主人没有来去,而客是有来去;虚空是不动摇的,而微尘是有动摇的;这都是譬如烦恼是外来的。烦是烦杂,恼是恼乱;纷烦之法,恼乱身心,就是贪、瞋、痴等是也。有漏通善恶无记三性,无漏纯是善性。空理,是真空的空性。数论,是印度的一种哲学派。相,是二十五谛中间的二十三法。体,是冥谛中的萨埵、刺阇、答摩。

    造《分别论》的世亲菩萨,虽然在论上有这样说:“真心的体性是本来清净的,不过是因为外面来的客尘烦恼,被它们所染污了,所以叫做杂染。如果离开了烦恼的时候,转成了无漏,所以无漏法并不是无因而有。”你拿《分别论》上的话,来证明无漏是有因,那我倒要来请问:“他说的这‘心性’两个字,是甚么意义?”设若是说的真空理性,那空性不可做心的因缘。(P177)甚么原因呢?因为空理是恒常不变的东西,不能做一切法的种子;因为种子是要有生灭的条件,而空理的体性,它是前后没有转变的,怎样可以做种子呢?假定你说“空理就是心性”,这样一来,岂不是同数论师所说的二十五谛一样(中间二十三法的相,是有转变的;而头一个冥谛的体,是常是一)吗?如果真是照这种说法,那有漏的善、恶、无记的三性是不必分别,岂不是恶和无记,就是善性吗?你赞成不赞成?如果赞成,那就应当和信等十一种善法相应;设若不赞成,那就不是善心的体性。善性尚且不可以叫,怎样又可以说它是无漏性?有漏的善心都叫它是杂当不净,同恶心是一样,它的体性不是无漏,所以不可以做无漏的因缘。甚么道理呢?不可以把善法做恶法的因,或把恶法做善法的因,善恶无记三性来互为因缘啊!

    【若有漏心,性是无漏;应无漏心,性是有漏;差别因缘,不可得故。又异生心,若是无漏,则异生位,无漏现行,应名圣者。若异生心,性虽无漏,而相有染,不名无漏,无斯过(P178)者,则心种子,亦非无漏,何故汝论,说有异生,唯得成就无漏种子?种子现行性相同故。然契经说:心性净者,说心空理,所显真如,真如是心真实性故。或说心体非烦恼故,名性本净,非有漏心,性是无漏,故名本净。】

    异生,就是众生,因为众生是变异受生,又是异类受生,所以叫做异生。现行,就是现出了行相可见。圣者,就是圣人,是说佛菩萨都能自正正人,故名圣者。契经,就是佛经;佛经是上契十方诸佛之理,下契一切众生之机,故名契经。真是不伪,如是不变,就是指的十法界平等共有的真心。

    设若你说“有漏心的体性就是无漏”,那也可以反过来说“无漏心的体性也是有漏”,因为有漏和无漏差别的因缘没有两个,那我们凡夫的心就是无漏了;这样,在凡夫位上的时候,岂不就有无漏现行吗?无漏既然现行,那凡夫就应当叫做圣者,为什么不呢?设若你说:“凡夫的心,体性虽然是无漏,而表相有染污,所以不能叫做无漏。”这有什么过失呢?如果照这样(P179)说起来,那心的种子也不是无漏。心种既非无漏,为甚么你们的论上,又说凡夫分上,可以成就无漏种子呢?种子既然是无漏,现行当然也是无漏,因为种子和现行,体性和相状是一样啊。要知道佛经上所说的“心性清净”的话,是说修我空法空观的人,而破了我执和法执,所显现的二空真如的理性;真如,也就是心的真实性。或者说是心的真体就不是烦恼,这样就叫做本净,并不是说,凡夫的有漏心,它的体性就是无漏,叫做本净。

    【由此应信:是诸有情,无始时来,有无漏种,不由熏习,法尔成就,后胜进位,熏令增长,无漏法起,以此为因。无漏起时,复熏成种;有漏法种,类此应知。】

    由上面种种道理就应当相信,一切众生无始以来就有无漏种子,不是由后来熏习才有的,法尔如是成就了无漏种子。到了修行有殊胜进步的位分时,本有的无漏种子就一天一天的增长起来。所以一切无漏的现行果法,都是以此无漏种子为因,到了无漏种子生起了现行的时候,又来熏成无漏种子。这样的种生现,现熏种,渐转增胜,直至无漏种完全现起的时候,即成(P180)就圆满究竟的果位了。无漏种是本有的,那有漏种不说也可以知道了。

    【诸圣教中,虽说内种定有熏习;而不定说一切种子,皆熏故生。宁全拨无本有种子?然本有种,亦由熏习,令其增盛,方能得果,故说内种,定有熏习。其闻熏习,非唯有漏;闻正法时,亦熏本有无漏种子,令渐增盛,展转乃至生出世心,故亦说此名闻熏习。闻熏习中,有漏性者,是修所断,感胜异熟,为出世法胜增上缘。无漏性者,非所断摄,与出世法正为因缘;此正因缘,微隐难了,有寄粗显,胜增上缘,方便说为出世心种。】

    在经论中虽然说阿赖耶识里面的内种,一定由熏习而来,然而说熏长也可以,不一定就是说一切种子都是熏习所生的吧?你怎样可以说没有本有的种子呢?然而本有的种子也是由熏习令它慢慢增长起来,才能够得果,所以说内种一定要有熏习。这一种闻法的熏习不一定完全是有漏,就是听闻正法的时候,也可以熏习本有的无漏种子,令无漏种子慢慢增盛起来。如果本(P181)有的无漏种子起了现行,而无漏的现行又熏成无漏种子,因这样展转熏习的关系,出世的无漏道心便能生起了,所以也叫它是闻熏习。这样,我们就可以知道,在闻熏中如果是属于有漏性的话,那是属于修道所断的烦恼,它也能够帮助召感殊胜的异熟果,这是作出世法的增上缘。若在闻熏习中是属于无漏性的话,那就不是所断的东西,这正是给出世法作正因缘。不过这种正因缘的种子,很微细隐覆起来了,所以不容易知道,那只好寄托在粗显的殊胜增上缘上面;这是方便说它是出世心种。其实出世心的种子,还是无始以来就有的。

    【依障建立种性别者,意显无漏种子有无。谓若全无无漏种者,彼二障种,永不可害,即立彼为非涅槃法;若唯有二乘无漏种者,彼所知障永不可害;一分立为声闻种性,一分立为独觉种性。若亦有佛无漏种者,彼二障种,俱可永害,即立彼为如来种性。故由无漏种子有无,障有可断不可断义。】

    障,就是障碍;二障,就是烦恼障和所知障。非涅槃,就是有漏法。声(P182)闻,就是阿罗汉。独觉,就是出无佛世的辟支佛。

    前面说依障有无,来建立种性的差别,其实,这就是显示无漏种的有无。意思就是说,设若完全没有无漏种子的话,那二障的种子永远的不可损害了,因此就说它是无涅槃性的东西;设若单有二乘的无漏种,那只可以损害烦恼障种,而所知障的种子,是永远的不可以损害;此这叫做声闻种性和独觉种性。设若有佛的无漏种子,那末,烦恼障的种子和所知障的种子,通通都可以损害,就叫它是如来种性。我们把上面这三种原因分别清楚了之后,就可以知道,因为无漏种子的有无,所以障有可断和不可断的分别。说明白一点,有无漏种子的刀,就可断二障的柴;若是没有无漏种的刀,这二障的柴就没有法子可以断得了了!

    【然无漏种,微隐难知,故约彼障,显性差别;不尔,彼障有何别因,而有可害不可害者?若谓法尔有此障别,无漏法种,宁不许然?若本全无无漏法种,则诸圣道,永不得生;谁当(P183)能害二障种子,而说依障立种性别?既彼圣道,必无生义,说当可生,亦定非理。然诸圣教,处处说有本有种子,皆违彼义,故唯始起,理教相违。由此应知:诸法种子,各有本有,始起二类。】

    微是微细,隐是隐覆。不尔,如果不是这样。法尔,就是应当这样。

    然而,隐覆在八识田中的无漏种子,是非常微细难知的,因此,祇能约它的二障有无,来显示它们五性的差别。如果不是这样,彼二障有甚么各别的原因,说有可害和不可损害的差别?设若你说本来就有这二障的差别,用不着其他的原因,那末,你可以说本有,我也可以说无漏法的种子也是本来有的,你怎样可以不赞成呢?设若完全没有这无漏法的种子,那就可以知道,这无漏法的圣道,是永远的不会生起!试问还有甚么东西,来损害这二障的种子,而说依障来建立种性的差别?既然无漏圣道不能生起,说甚么将来可以生起,决定没有这个道理!然而在唯识的经论中,都说有本有的种(P184)子,你现在要说没有,这岂不是违背了经论上的意义吗?所以你们的主张单说起来,不赞成本有,在道理和经教上都是相违的!由这个原因我们就应当知道,一切法的种子各有二类:一是本有的种子,一是始起的种子。

    【然种子义,略有六种:一、刹那灭;谓体才生,无间必灭,有胜功力,方成种子。此遮常法,常无转变,不可说有,能生用故。】

    上面是讨论种子是怎样有的,现在是研究做种子的资格;他告诉我们,一共有六个条件:第一个是要刹那灭,灭就是“生、住、异、灭”的灭。此有:(1)大期生灭,(2)一期生灭,(3)刹那生灭三种。大期生灭,是有情未断烦恼以前的无量生死;一期生灭,是现实一期生命的生死;刹那生灭,是心里的念念生灭。现在说刹那灭,有两种简别,一是生灭法,简别不是无生灭法;二是简别不是无始生灭和一期生灭。条件是要体性一生起的话,中间没有另外一个甚么东西在那里隔住,即刻就灭下去了!能够这样的,才有殊胜的功用和能力,才可以叫做种子。这个条件就是不赞成恒常不变的东西,好(P185)像虚空和真如,它们都是恒常不变的,所以不能说有生起现行果法的作用,因此虚空和真如都不能叫做种子。

    【二、果俱有:谓与所生现行果法,俱现和合,方成种子。此遮前后及定相离,现种异类,互不相违,一身俱时有能生用;非如种子,自类相生,前后相违,必不俱有。虽因与果有俱不俱,而现在时可有因力,未生已灭,无自体故,依生现果,立种子名,不依引生,自类名种,故但应说,与果俱有。】

    种子和现行有四种分别:(1)现行熏种子,(2)种子生现行,(3)种子引种子,(4)现行引现行。现熏种,是异类同时;种生现,也是异类同时。种引种,是同类异时;现引现,也是同类异时。不过前三种是因缘,第四种是等流。

    现在说果俱有的条件,不但简别第四种的现引现不是果俱有,就是第三种引种,也是前后相生的。现熏种虽然是果俱有,然而现行法是有间断的;所以果俱有的条件,唯是“种子生现行”的第二种,才是因果同时而有的。所以说,能生的种子同所生的现行果法,是现在和合的。这就简别了种引种(P186)的前后刹那,不能做种子的条件。虽然现行和种子的关系是异类的,然而是同时,所以合乎果俱有的条件。所以说,要是一身,不是他身;要因果同时,不是前后异时,才有能生的功用。不同种子引种子,是自类相生,前后是相违的,所以不是同时俱有。虽然前面三种之中,因同果法,有同时和不同时,而现今所说的,不是说未来和过去的,是说现在时才有因的能力来生果法。若是未来和过去法,那是没有自体,故以现行的果法来立种子的名称,不依第三种,种引种的自类种子,所以说“果俱有”。

    【三、恒随转:谓要长时一类相续,至究竟位,方成种子。此遮转识,转易间断,与种子法,不相应故。此显种子,自类相生。】

    第三个条件,要恒随转;就是长期的一类相续,不是常,也不是断,要前灭后生,一直到究竟成熟的时候,才叫做种子。这就是遮除前六转识的容易间断,间断的东西是不合种子规则的。同时前六转识是三性互易的,不是一类相生的,所以转识不可做种子的条件。(P187)

    【四、性决定:谓随因力,生善恶等,功能决定,方成种子。此遮余部,执异性因,生异性果,有因缘义。】

    种子第四个条件,就是它的体性要有决定性,就是“什么因,生什么果”。例如善因生善果,恶因生恶果,无记因生无记果;这生果法的功能要决定,方可以叫做种子。像小乘善生恶,恶生善的说法,在唯识家看,是没有做种子资格的。

    【五、待众缘:谓此要待自众缘合,功能殊胜,方成种子。此遮外道执自然因,不待众缘,恒顿生果;或遮余部,缘恒非无,显所待缘,非恒有性,故种于果,非恒顿生。】

    待是等待。功是功用,能是能力;殊是特殊,胜是超胜。遮是遮除,就是不赞成的意思;外道,就是心外求道,指印度的异教徒。余部,就是大乘之余,指的小乘。

    种子第五个条件,就是要等待众缘,方有果生。意思就是说,如果要种(P188)子生起现行果法的话,除了种子本身之外,还要其余的众多助缘、功用和能力,这样,才可以叫做种子。这就是不赞成印度有一种外道,他们主张一切法都是无因自然而生,用不着等待众缘,可以恒常顿时生一切果法;或者遮除其余的小乘,缘也是恒常有的主张。如果真是恒常有缘的话,那末,无论甚么时候都可以生果,在事实上又不是这样。可见缘是要等待而有的,并不是恒常而有。所以种子的因对于现行的果法,决定要待缘才可以生起,并不是恒常顿生。

    【六、引自果:谓于别别色心等果,各各引生,方成种子。此遮外道执唯一因,生一切果。或遮余部,执色心等,互为因缘。唯本识中,功能差别,具斯六义,成种非余。】

    种子第六个条件就是引自果;各各不同的因,而引生各各不同的现行果。例如色法的种子,只可以生色法的现行;心法的种子,只可以生心法现行。各各引生自果,才可以叫做种子;这就是破除外道“一因能生一切果”的主张。或者,遮除小乘执着“色法的种子,生心法的现行;而心法的种子,(P189)生色法的现行”,这样的色心互为因缘,那怎样可以呢?

    最后几句是总结上面六义,所以说,唯有第八根本识中里面所含藏的种子,才具足前面这六个条件;也唯具此六个条件,方能叫做种子,其余的皆没有做种子的资格。

    【外榖麦等,识所变故,假立种名,非实种子;此种势力,生近正果,名曰生因,引远残果;令不顿绝,即名引因。】

    近正果:近是直接,如豆生芽;远残果:远是间接,如芽生干,开花结豆。正果,是存在,如人身;残果,是死后,如尸骸。

    至于外面的榖和麦,大家不知道的以为是榖种麦种,其实不是亲种。因为它本身还是现行的果法,真实的亲种是含藏在阿赖耶识里面;所以外面的榖麦,还是阿赖耶识所变现的相分,假名种子,不是真实种子。这种种子生果的势力,有两种,一种是生正果,因为它接近果的原故,所以叫做生因;一种是引残果,它比较上疏远一点,所以叫做引因。(P190)

    【内种必由熏习生长,亲能生果,是因缘性;外种熏习,或有或无,为增上缘,办所生果,必以内种,为彼因缘,是共相种,所生果故。】

    如果是第八阿赖耶识里面所含藏的种子,那种子必定是由熏而生,或由熏习而长。因阿赖耶识里面的种子,它是亲(直接)生一切现行的果法,所以是亲因缘。至于外面的榖麦等种,或用熏,好像茶叶用芝兰花来熏习;或者不用熏,好像桂花兰花,它本身上就有香气,用不着别个东西来熏它,所以说“或有熏习,或无熏习”。不过这一种外面的熏习,作增上缘是可以,不能作亲因缘。如果真真要成办一切现行的果法,那必定要用内种来做它们的因缘;因为外面的一切山河大地、森罗万象,都是大家阿赖耶识共变的相分种子所生出来的现行果法。

    【依何等义,立熏习名?所熏能熏,各具四义,令种生长,故名熏习。何等名为所熏四义?一、坚住性:若法始终,一类(P191)相续,能持习气,乃是所熏。此遮转识,乃声风等,性不坚住,故非所熏。二、无记性:若法平等,无所违逆,能容习气,乃是所熏。此遮善染,势力强盛,无所容纳,故非所熏,由此如来第八净识,唯带旧种,非新受熏。三、可熏性:若法自在,性非坚密,能受习气,乃是所熏。此遮心所,及无为法,依他坚密,能受习气,乃是所熏。此遮心所,及无为法,依他坚密,故非所熏。四、与能熏共和合性:若与能熏同时同处,不即不离,乃是所熏。此遮他身,刹那前后,无和合义,故非所熏。唯异熟识,具此四义,可是所熏,非心所等。】

    现在要讲到熏习上来了。但熏习也有两种,就是所熏和能熏。所熏有四个条件,能熏也有四个条件,才能够令种子或生或长,否则是没有熏习资格的。所熏的四个条件是甚么?第一个是坚住性,就是一件东西从始至终是三性不分的一类,又是相续不断的,具有这样的条件,才可以叫做所熏——执(P192)持习气;使熏成的种子,不散不失,前六转以及声和风,没有相续不断的坚住性,所以它们不能做所熏。

    第二是无记性,设若有一件东西,它是平等性,善来它也受熏,恶来它也受熏,它容纳了善恶性,却没有善恶的违逆现象,具有此义,方可以叫做所熏。但纯善或纯恶的东西,它们的势力强,彼此互不相顺,不能容纳,是不能做所熏的。佛的第八识唯是景净的善法,所以它不能做所熏。

    第三是可熏性,就是一件东西,它自己可以做主,不会被别人束缚,能够得到自由自在;并且它的体性是虚疏的,不是坚密的,能够容受善恶的熏习,唯其如此,才可以做所熏。这是遮除心所和无为法的,因为心所没有主权,不得自在;无为法又是坚密的,所以它们不是所熏。

    第四要和能熏和合:能所熏要同在一刹那时间,又要同处;能所熏都是自己身上的,别人的能熏不可以来熏我的所熏。所以能熏和所熏虽不即一个,然而也不相离;这样能所和合,才可以发生熏习的作用。这就是遮除别人的识,不可以熏我的第八识,以及前后相隔,也不能作为所熏;因为“自(P193)他”和“前后”都没有和合的意义啊,所以都不能做所熏。说了半天,究竟那一个才能做所熏呢?唯有凡夫位上的第八异熟识,才完全具足上面这四种意义,所以才可以做所熏。然而单是第八识的心王心所,还是不可以,因为它缺了第三个条件,自己不能够自在做主啊。

    【何等名为能熏四义?一、有生灭:若法非常,能有作用,生长习气,乃是能熏。此遮无为,前后不变,无生长用,故非能熏。二、有胜用:若有生灭,势力增盛,能引习气,乃是能熏。此遮异熟心心所等,势力羸劣,故非能熏。三、有增减:若有胜用,可增可减,摄植习气,乃是能熏。此遮佛果,圆满善法,无增无减,故非能熏。彼若能熏,便非圆满,前后佛果,应有胜劣。四、与所熏和合而转:若与所熏,同时同处,不即不离,乃是能熏。此遮他身,刹那前后,无和合义,故非能熏。唯七转识,及彼心所,有胜势用,而增减者,(P194)具此四义,可是能熏。如是能熏与所熏识,俱生俱灭,熏习义成,令所熏中,种子生长,如熏苣蕂,故名熏习。】

    前面是讲的所熏条件,现在来讲能熏的条件。能熏的条件也有四个,第一是有生灭:假如有一法,不是恒常不变的,能够有作用,能够生起或增长习气,这才可以叫做能熏。无为法,它是前后不会转变的,没有生和长的作用,所以不可以做能熏。

    第二是有胜用:设若是生灭的东西,它有势力增盛起来,能够引生习气,才可以叫做能熏。第八识的异熟果报,它的心王和心所都是无记性,势力非常的羸劣,所以不能够做能熏。

    第三是有增减:设若有胜用,可增可减的东西,能够摄植习气,才可以叫做能熏。这就是说,一到了佛果,他是圆满了善法,再不能加增或减少,所以佛果不能做能熏。如果佛还要熏的话,那佛的功德也就不能称为圆满了。(P195)

    第四是与所熏和合:就是说,能熏和所熏要同在一刹那,又要是自己的,这叫做“同时同处”;也不是一,也不能离开,有这样的条件,才叫做能熏。这就是遮除——别人的不能做我的能熏,前后两刹那也不能做能所熏。唯是自身的和合的,才能做能熏。

    明白了上面这四个条件,我们就可以知道,做能熏的资格,只有前七转识的心王和心所,因为它们有殊胜的势用,又可以增减。具足上面这四个条件,才可以做能熏。

    现在要把能熏和所熏,总结起来:能所是同生同灭的,熏习的意义才可以成立。有了前七识能熏的条件,才能够令所熏第八识里面所生的种子,慢慢增长起来。好像印度有一种胡麻一样,因为它要榨香油,所以它先用香的东西去熏;前七识心王和心所的现行,去熏第八识心王的种子,就好像这样,所以叫做熏习。

    【能熏识等,从种生时,即能为因。复熏成种,三法展转,因(P196)果同时,如炷生焰,焰生焦炷;亦如芦束,更互相依,因果俱时,理不倾动。能熏生种,种起现行,如俱有因,得士用果。种子前后,自类相生,如同类因,引等流果。此二于果,是因缘性,除此,余法皆非因缘。设名因缘,应如假说。是谓略说一切种相。】

    能熏的前七识,从第八识里面的种子生起的时候,就能够为因。种子生起了现行,由现行再熏成种子。这样的“种生现,现熏种”,叫做三法展转;无论是种生现,或现熏种,那都是因果同时的。好像灯心生灯焰,或灯焰烧灯心,这也是三法展转。又好像芦茅捆缚在一处,这也是譬如前七识和第八识是互相为依的。这因果同时的道理是很稳固的,一点都不会摇动。

    现熏种,种生现,在十因上叫做俱有因,在五果上叫做人为的士用果。前念的种子引生后念的种子,这是自类相生,这在十因中叫做同类因,在五果中叫做同等流类的果。上面这俱有因对于士用果,同类因对于等流果,都(P197)属于因缘性。除了这俱有因和同类因之外,其余的都不是因缘,纵然说是因缘,也是方便说的。上面讲了种子许许多多的道理,也不过是略略说了一下种子的意义而已。

    【此识行相所缘云何?谓不可知,执受处了。了,谓了别,即是行相;识以了别为行相故。处,谓处所,即器世间;是诸有情所依处故。执受有二,谓诸种子及有根身。诸种子者,谓诸相名,分别习气;有根身者:谓诸色根,及根依处。此二皆是识所执受,摄为自体,同安危故。执受及处,俱是所缘。阿赖耶识,因缘力故,自体生时,内变为种,及有根身,外变为器。即以所变,为自所缘,行相仗之,而得起故。】

    上面已经把阿赖耶识的自相、果相、因相的一切种相都讲过了,现在来讲不可知的根身、器界,和行相。先讲一个“了”字,甚么叫做了呢?就是了别,也就是行相。因为识就是用了别来做它的行相。

    处,又是甚么呢?就是我们所依住的这个器世界,也就是我们这班有情(P198)识的众生所依住的处所啊。

    甚么是执受呢?执受有两种,一种是种子,一种是根身。种子是甚么?就是相的习气、名的习气、分别的习气。习气,就是熏习的气分,也就是种子的别名。根身,也有两种,一种是看不见的神经,一种是看得见的身体。这种子和根身都是第八识所执持,所领受的。因为这个第八识是摄受根身为自体,所以安则同安,危则同危。

    执受根身和器界处所的阿赖耶识,由因缘的力量,所以自体生起的时候,里面就变成种子及有根的身体,而外面就变出了山河大地的器世界。这阿赖耶识就用自己所变的相分,又拿它来当自己所缘的境界。因为阿赖耶识见分的行相要依仗这根身器界的相分,这见分才能够生起。

    【此中了者,谓异熟识,于自所缘,有了别用。此了别用,见分所摄。然有漏识,自体生时,皆似所缘、能缘相现,彼相应法,应知亦尔。似所缘相,说名相分;似能缘相,说名见(P199)分。若心心所,无所缘相,应不能缘自所缘境。或应一一,能缘一切,自境如余,余如自故。若心心所,无能缘相,应不能缘,如虚空等,或虚空等,亦是能缘。故心心所,必有二相。如契经说:一切唯有觉所觉义皆无;能觉所觉分,各自然而转。】

    前面讲第八识的所缘——根身、器界、种子,现在来讲第八识的能缘——见分。现在所说的“了”是甚么呢?就是第八异熟识,对于自己所缘的境上,有一种明了分别的作用;这一种了别的作用,是属于能见的一分所摄。然而,在我们凡夫有漏的识上,自体生起的时候,都好像有所缘的相和能缘的见这两种相状显现起来;第八识的心王既然有这能所的见相二分,那末,同它相应的五个心所,当然也是一相。好像有所缘的相状,所以叫做相的一分;好像有能缘的相状,所以叫做见的一分。反过来说,设若心王和心所如果没有所缘的相,那见分就不能够缘自己的境界。自己既然没有(P200)自己的相分,给它自己的见分所缘,那只好去缘别识的境别;这样一来,每一个识都可以缘一切的境界。例如眼识也不一定缘色的境界,也可以缘声,缘香,……缘法的境界了。自识的境界同余识的境界是一样,那末,余识的境界也可以同自识的境界一样给我缘啊!这是说,没有自己所缘的相分是不可以。设若心王和心所没有能缘的相,那就不应当有能缘的功用;既然没有能缘的功用,那就同虚空一样了,因为虚空是没有能缘的功用啊。反过来说,虚空也同心王心所一样,也有能缘的功用啊。依上面种种的道理说起来,那心王和心所必定有能缘和所缘的“见相二分”。不但道理上说起来,应当有见相二分,就是契经上也这样说:“一切法都是假的,都是由心识幻现出来的。”可见所觉了的一切法义都是没有的,只有识体上转变出来的能觉的见分和所觉的相分而已。

    【执有离识所缘境者,彼说外境是所缘,相分名行相;见分名事。是心心所自体相故。心与心所,同所依缘,行相相似,(P201)事虽数等,而相各异,识受想等,相各别故。达无离识所缘境者,则说相分是所缘,见分名行相,相见所依自体名事,即自证分。此若无者,应不自忆心心所法,如不曾更境,必不能忆故。心与心所,同所依根,所缘相似,行相各别,了别领纳等,作用各异故。事虽数等,而相各异,识受等体有差别故。】

    有一种人他们执着离开心识之外,有一种实在的所缘境界。他们说:外境是所缘,相分是行相,而见分才是心识的体。因为见分是心王心所的体,而相分是心王心所的行相。心王和心所同所依托的根,同所缘的境,既然依和缘都是相同,所以它们的行相是相似。虽然心王的体和心所是同等,然而它们的行相是各各不同。因为识的行相是了别,受的行相是领纳,想的行相是计度名言,行的行相是造作,所以心王和心所的行相是各各不同。

    如果能够了达离开识之外,没有所缘境的话,那就是相分来做所缘的境(P202)界,见分是属于行相,而相分所依的自体才叫做事,就是自证分。如果没有这个自证分的自体的话,那心王心所也就不会回忆到从前所做的事,好像你从来就没有看见过的人物,你决定回忆不起来。

    心王和心所虽然是所依的根相同,所缘的也是相似,然而,它们的行相倒是各各不同;识是了别的行相,受是领纳的行相,想是计度的行相,行是造作的行相,所以功用各别。你不要以为王所都是以自证分为事,其实行相是有各异的。因为识的体和受的体,受的体和想的体,想的体和行的体,是各各有差别的。

    【然心心所,一一生时,以理推征,各有三分:所量、能量、量果别故;相见必有所依体故。如集量论伽他中说:似境相所量,能取相自证;即能量及果,彼三体无别。又心心所,若细分别,应有四分,三分如前,复有第四证自证分;此若无有,谁证第三?心分既同,应皆证故。又自证分应无有果,(P203)诸能量者,必有果故。不应见分是第三果。见分或时非量摄故。由此见分,不证第三;证自体者,必现量故。此四分中,前二是外,后二是内;初唯所缘,后三通二:谓第二分但缘第一;或量非量,或现或比。第三能缘第二第四。证自证分,唯缘第三。非第二者,以无用故,第三第四,皆现量摄,故心心所,四分合成。具所能缘,无无穷过。非即非离,唯识理成。是故契经伽他中说:众生心二性,内外一切分;所取能取缠,见种种差别。此颂意说,众生心性,二分合成。若内若外,皆有所取能取缠缚,见有种种,或量非量,或现或比,多分差别,此中见者,是见分故。】

    然而心王和心所每一个生起的时候,设若用道理推论起来,各各都有三分:第一是所量,第二是能量,第三是量果;所量是相分,能量是见分,相分和见分的所依自体,那就是自证分。(P204)

    在《集量论偈颂》里面有这样的说法:好像是外面的境界是所量,能取相的就是能量,自证分就是量果。这所量的相分和能量的见分,以及自证分的量果,其用虽然不同,其体是没有差别的。

    又心王和心所大概的是照上面三分就可以了,设若再仔细来分别一下,应当要有四分;三分是如前面一样,再加上一个证自证分。为甚么又要加上它做甚么?设若没有它的话,拿甚么东西来证明第三的自证分不错呢?因为见分要自证分去证,那末,自证分的证明者,是甚么人呢?那就是证自证分啊。因为三和四同是内心的一分,所以应该有证。设若自证分缘见分的时候,那见分是所量,自证分是能量;如果没有第四证自证分来证明的话,那自证分就没有量果了,因为凡是有能量,一定要有量果。你一定会说:“不用证自证分做量果,用第二见分做量果,不是一样吗?”要知道,见分通三量,有时候是非量,是错量,是靠不住,所以不应当用见分做量果,因为证自体的,必定要现量才可以。

    每一个心王或心所,都有四分:(1)相分,(2)见分,(3)自证分,(4)证自证(P205)分。这四分里面相分和见分是属于外,自证分和证自证分是属于内。又相分单属于所缘的境,后面三分不但做所缘,并且可以做能缘。就是说,见分但缘相分,有的时候是正量,有的时候又是错量,现量和比量都有。第三自证分不但能缘见分,并且能缘证自证分。至于第四证自证分,只可缘第三自证分。请问证自证分也缘见分吗?不缘。甚么理由呢?因为既有自证分去缘它,所以用不着第四。第三的自证分和第四证自证分,都是属于现量,所以可以互量,又可以互证。因这种道理,无论是心王或是心所,都是四分合成的。有所缘,又有能缘;第三既然可以反证第四,所以用不着第五、第六……,就不会犯无穷的过了。这四分是一个吗?不是。那末可以离开吗?不可以。具有这四分,唯识的道理才可以成立。

    所以经上有一首偈颂也说:“众生的心有两种性,里面二分为一性,外面二分又为一性;所取是相分,能取是见分,被这二分所缠缚住了,所以才见到有种种差别的不同。”(P206)

    【如是四分,或摄为三。第四摄入自证分故。或摄为二,后三俱是能缘性故,皆见分摄。此言见者,是能缘义。或摄为一,体无别故。如入楞伽伽他中说:由自心执着,心似外境转,彼所见非有,是故说唯心。如是处处说唯一心;此一心言,亦摄心所。故识行相,即是了别;了别,即是识之见分。】

    上面这相分、见分、自证分、证自证分,这四分也可以合为三分,就是把证自证分合在第三分里面。或合为二分也可以,就是相分是一分所缘的,后三分合为一分是能缘的,都属于见分所摄。这个地方所说的见,不是单单指的第二,凡是有能缘的功用,都叫做见分。或合为一分也可以,因为四分没有两个体性啊。

    好像《入楞伽经偈颂》里面这样说:“由我们自己心中有了执着,虽然是由自心变现的境界,也认为有实在外境的显现;其实所见的山河大地,那有真实呢?因为唯识家说‘一切法是唯识所变’啊!”这样的道理,在许多(P207)经论上也说“唯是一心”。不过这一心不是单单指的一个心,不但是八个识,连五十一个心所也在内,其实是包含了五位百法。照上面这许多说法,我们就可以知道,识的行相就是了别,了别也就是识之见分。

    【所言处者,谓异熟识,由共相种成熟力故,变似色等,器世间相,即外大种,及所造色。虽诸有情,所变各别,而相相似,处所无异,如众证明,各遍似一。谁异熟识,变为此相?有义:一切。所以者何?如契经说:一切有情,业增上力,共所起故。有义:若尔,诸佛菩萨,应实变为此杂秽土。诸异生等,应实变为他方、此界,诸净妙土。又诸圣者,厌离有色,生无色界,必不下生,变为此土,复何所用?是故现居,及当生者,彼异熟识,变为此界,经依少分,说一切言,诸业同者,皆共变故。】

    前面讲的是识的见分,现在来讲识的相分。第八识的相分有三种,所谓根身、器界、种子,而现面是专讲器界。所谓“处”者是甚么呢?就是第八(P208)识里面所含藏了的共相的种子;众生的共相种子到了成熟的时候,即变现了似色等一种器世间的相状,这就是外面的地、水、火、风的四大种,及色、香、味、触的所造色,所谓“能、所八法”。

    虽然有情所变的各各不同,但相状是相似的,处所是无异的。这意思恐怕不容易懂,所以来说个譬喻:好像几百盏灯光在一处,光虽然是由各各不同的灯上放出来的,然而各各灯上的光,都普遍在这一处,又分不出彼此来,所以好像是一。

    现在要讨论这个器世界,是甚么人的第八识所变的呢?这有三家的主张不同,第一家的主张说:“是一切众生大家共变的,因经上说:‘由一切众生所作的业,增上的势力,共同生起的这一个世界。’”

    第二家觉得他这种说法不对!如果真是照你这种说法,那末,诸佛菩萨也应当实实在在变成这一种龌龊的秽土。就是一切众生也应当变出或他方或此界一切清净的妙土来。还有哩,一种三果阿那含的圣人,他们是讨厌这个色界,离开了这个色界而生到无色界去了,他们必定不愿意再生到这欲界(P209)和色界中来!因为他们变这些秽土,又有甚么用处呢?因上面这种种的道理,我们就可以知道,凡所变的器界,一种是为现在,一种是为了当来去受生用的,那末,他的第八识就变成了此界或他方的住处。经上说一切,不是儱侗含浑的一切,是依据少部分同造这一种业的人的一切,就是造的业是相同的,所以大家才可以共变。

    【有义:若尔,器将坏时,既无现居,及当生者,谁异熟识,变为此界?又诸异生,厌离有色,生无色界,现无色身,预变为土,此复何用?设有色身,与异地器,粗细悬隔不相依持,此变为彼,亦何所益?然所变土,本为色身依持受用,故若于身,可有持用,便变为彼。由是设生他方自地,彼识亦得变为此土;故器世界,将坏初成,虽无有情,而亦现有。此说一切共受用者。若别受用,准此应知,鬼人天等,所见异故。】

    第三家护法菩萨的意义,他说:如果照你第二家这样的说法,那末,世(P210)界将坏的时候,既然没有现住的人,也没有当生的人,试问是那一个人的第八识,来变现这个世界呢?还有一种众生,他很讨厌这个欲界和色界,他修行用功离开了这下界,而生到上面的无色界天上去了。无色界的人既然没有色身,他要老早变好了这个有质碍的世界,有甚么用处呢?没有色身,固然用不着住处,就是有色身的话,也不要住在下界这种垢秽的处所!因为隔了地的器界,粗细差得太远,是不能依住的;而上界的身识来变出下面的器界,有甚么利益呢?

    然而所变的土地,本来是为色身依持受用的,所以,设若对于身体有依持的受用,那当然要从各人自变。因为这一种原故,设若就是生到他方或此界,他地的识也可以变现此地的土;所以世界将坏或初成,虽然是没有众生,还是照常的可以现有。

    这还是说的一切山河大地共受用的。至于各人别受用的境界,照这个道理,可以推例而知;好像鬼和人,人和天,各各所见的境界,当然不同的。(P211)

    【诸种子者,谓异熟识,所持一切有漏法种,此识性摄,故是所缘。无漏法种,虽依附此识,而非此性摄,故非所缘。虽非所缘,而不相离,如真如性,不违唯识。】

    第八阿赖耶识的相分有三种,前面所说是器界,现在要讲的是种子。这许多种子就是藏在第八异熟的果报识里面,所持的设若是有漏法种,那和第八识是一样,都是无记性,也是第八识所缘的境界。如果是无漏种子,虽然也是依附这第八识,然而不是无记性,完全是属于善性,所以不是第八识所缘的境界。虽然不是有漏识所缘,然而和识也不是相离,好像真如性一样,它也不是有漏识所摄,还是不违背唯识的道理。

    【有根身者:谓异熟识,不共相种,成熟力故,变似色根,及根依处,即内大种,及所造色。有共相种,成熟力故,于他身处,亦变似彼;不尔,应无受用他义。】

    第八识相分三种之中,器界和种子已经讲过了,所以现在再来讲根身。(P212)这根身和器界不同,器界是共相种,根身是不共相种。这根身是第八识不共相种,由这不共相的种子成熟了有力的原故,所以变似色根,以及看得见的外面这眼睛、耳朵、鼻孔、舌头、身体的五官。这是属于身上的地、水、火、风四大种,以及色、香、味、触的所造色。

    这外面看得见的根依处——眼睛、耳朵、手足等,也有共相种成熟的,所以对于别人的身处,也有共变。假定完全没有我们的关系,那为甚么可以借别人的眼睛代我看信,耳朵代我去听电话,手代我写字,而脚代我去走路呢?可见别人的五官,有一部分也是我们共变的啊。

    【此中有义:亦变似根。辩中边说:似自他身,五根现故。有义:唯能变似依处,他根于已,非所用故。似自他身,五根现者,说自他识,各自变义,故生他地;或般涅槃,彼余尸骸,犹见相续。前来且说业力所变,外器内身,界地差别,若定等力,所变器身,界地自他,则不决定;所变身器,多(P213)恒相续。变声光等,多分暂时,随现缘力,系发起故。略说此识,所变境者,谓有漏种,十有色处,及堕法处,所现实色。】

    有一家说:“不但变外面的根依处,并且也变他人的净色根。”《辩中边论》上就这样说:“有自己和他人的五根身,都可以变现。”

    第二家说:“但可以共变他人的根依处,这是因为有共受用。至于变他人的净色根,对于我们有甚么用处呢?你前面拿《辩中边》说的话来证明,不知道它说的‘似自他身五根现’者,它是说‘自己的识变自己的根,他人的识变他人的根’,并不是互变,乃是各各自变。因此,人死了生到别处去了,或者入涅槃了,因为外面的根依处,有大家共变的原故,所以人虽然是死了,而留下来的尸骸,我们大家还看见存在,这就可以证明有大家共变的实事。”

    照上面所讲,还是业力所变的外面的器界和内面的根身,欲界和色界有(P214)五地的不同。若是由定力或神通力所变的器界、根身、界地和自他,那是没有决定的;若是所变化的人身和物质,都好像很长时间的在那儿存在;若是变化的音声或是光明,那时间祇是很短的,暂时现一现就没有了!因为随一种因缘的力量,而系发生起的。

    在上面说了这许多的话,都是略略的说了一点第八识自己所变的境界;就是说的有漏种子,和五根五尘的十种有色处,以及法处所摄的无见无对色,和禅定所现的实色。

    【何故此识,不能变似心心所等,为所缘耶?有漏识变,略有二种:一、随因缘势力故变。二、随分别势力故变。初必有用,后但为境。异熟识变,但随因缘,所变色等,必有实用。若变心等,便无实用。相分心等,不能缘故。须彼实用,别从此生,变无为等,亦无实用,故异熟识,不缘心等。至无漏位,胜慧相应,虽无分别,而澄净故,设无实用,亦现彼(P215)影;不尔,诸佛应非遍智。故有漏位,此异熟识,但缘身器及有漏种,在欲色界,具三所缘。无色界中,缘有漏种。厌离色故,无业果色,有定果色,于理无违,彼识亦缘,此色为境。】

    这里有一个问答,就是说:“为甚么但可以变色,而不能变心王心所,来做所缘呢?”答:“在我们凡夫有漏识变的时候有两种,一是随从因缘的势力变;二是随从分别的势力变。若是由因缘势力变的话,那是有功用的;如果是由分别变的话,那只可以做所缘的境,而没有实在的功用。

    甚么叫做因缘变呢?是有种子和助缘。甚么叫做分别变?不是由种子变的。就是说,若是由第八异熟识变的,它是随从种子因缘所变的法,所以是有实用的。设若是变心法,那是没有实用,相分心等是不能够缘的;设若要有实用的话,那就非要从种子生才可以,所以现行识所变的是无用。变无为也是一样,因为无为是理性,所以也没有实用。因此,异熟识但缘根身、(P216)器界、种子相分的色法,而不缘心等,就是这个意思。

    一到了无漏位的时候,它是和胜慧相应,虽然是无分别智,然而他的心水好像大海一样的澄净,设若没有实用,但是可以现彼心影。如果不是的话,那诸佛也不应当有普遍的智慧。

    所以我们现在就可以结论:若是在凡夫有漏位的时候,这个第八的异熟识,但可以缘根身、器界,以及有漏的种子。就是说,在欲界和色界的有情,他的第八识是能缘三种境界——根身、器界、种子。若是在无色界中,因为没有业果色,所以不缘根身和器界,只缘有漏种子罢了。无色界的人虽然没有业果色,然而还有定果色,所以还有它所缘的色境,在道理上也可以说得通。

    【不可知者,谓此行相,极微细故,难可了知;或此所缘,内执受境,亦微细故,外器世间,量难测故,名不可知。云何是识取所缘境,行相难知?如灭定中,不离身识,应信为有。(P217)然必应许,灭定有识,有情摄故,如有心时。无想等位,当知亦尔。】

    上面为甚么把种子、根身、器界上面都要加一个“不可知”呢?这就是说,第八识能缘的行相是极微细,所以是难可了知。不但是缘的行相,微细难可了知,就是所缘执持的根身和种子,也是微细得不可知;而所缘的器界又太广大,不容易测量,所以都是不可知。

    为甚么第八识所缘的境界和能缘的行相,都是不可知呢?我们可以举个例:好像入灭尽定的人,有一个不离身的识,我们应当相信是有。然而为甚么要赞灭尽定还有心识呢?因为入灭尽定的人,他虽然没有身语的动作,但是他并不是枯木,照常是属于有情识的众生所摄,同未入定以前有心识的时候是一样。入灭尽定的人有细识,入无想定的人也是一样。

    成唯识论讲话卷二终(P218)
第四册 成唯识论讲话 成唯识论讲话(卷三)
    【此识与几心所相应?常与触、作意、受、想、思相应。阿赖耶识,无始时来,乃至未转,于一切位,恒与此五心所相应,以是遍行心所摄故。触谓三和,分别变异,令心心所,触境为性;受想思等,所依为业。谓根境识,更相随顺,故名三和。触依彼生,令彼和合,故说为彼,三和合位。皆有顺生心所功能,说名变异,触似彼起,故名分别。根变异力,引触起时,胜彼识境,故集论等,但说分别,根之变异。和合一切心及心所,令同触境,是触自性。】

    现在来问:“第八识有几个心所同它相应?”答:“有五个遍行心所常常和它相应——(1)触,(2)作意,(3)受,(4)想,(5)思,这五个同第八识相应。”(P219)因为第八阿赖耶识从无始以来,一直到没有转识成智以前,在三界九地之中都是同这遍行五个心所相应,因为这五个是普遍八个识啊。

    现在先来讲头一个触,怎样叫做触呢?触就是根境识三和合“分别”和“变异”,能够令心王和心所,同前面的境界相接触,这就是它的体性;后面的受、想、思、……种种的心所,统统都是依靠触过了以后才有的,这就是它的业用。现在要提出专门来解释三和,怎样叫做三和呢?就是“根”、“境”、“识”这三个东西,是互相随顺,所以叫做三和。触心所又是依托这根境识所生,又能够令根、境、识和合,所以说“为彼根、境、识三和合的时候而有”。

    怎样又叫做变异呢?就是说触心所,在根、境、识三和合的时候,有顺生其余的作意、受、想、思,以及别境和善、恶一切心所,这就叫做变异。

    怎样又叫做分别呢?就是说触心所,有似前根、境、识三和合的功用的能力,所以叫做分别。

    触心所本来是根、境、识三法和合的功用,而《杂集论》上为什么说“分(P220)别根之变异”呢?那是因为根的变异力,能够引触生起的作用,比较识和境力量来得殊胜,所以才说根之变异。其实,触心所生起,根境识三法一样也不能少;假使缺少了一样的话,那就不能够接触了。这道理是很容易明白,你去慢慢的考虑一下。所以能够令根、境、识三法和合,生起一切心王和心所,去接触对面的境界,这就是触的自性。

    【既似顺起,心所功能,故以受等,所依为业。起尽经说:受想行蕴,一切皆以触为缘故,由斯故说:识触受等,因二三四,和合而生。瑜伽但说:与受想思,为所依者,思于行蕴,为主胜故。举此摄余。集论等说:为受依者,以触生受,近而胜故。谓触所取,可意等相;与受所取,顺益等相,极相邻近,引发胜故。然触自性,是实非假,六六法中,心所性故,是食摄故,能为缘故,如受等性,非即三和。】

    上面是说触的自性,现在是说触的业用。触的业用是怎样呢?因为触既然是能够顺起心所的功用,所以受、想、思以下的一切心所,都是依触而生(P221)的,这就是触心所业用。这可拿《起书经》来证明,经上说:“受、想、行三蕴,一切都是由触的助缘,才得生起。”因此,所以说识是由“根、尘”二和而生;触是由“根、尘、识”三和而生;受、想、思以下的心所,都是由“根、尘、识、触”四和而生。

    然而《瑜伽师地论》为甚么又说触为受、想、思为所依,而不是说“行”为所依?因为行蕴里面包括的东西太多,范围很大;不过行蕴是以思心所为主,因为思是造作为体,所以它的功用特别的殊胜,故说为思,举思可以摄其余的心所。那末,集论上为甚么又说“触为受所依”呢?这是因为由触生受,触和受是靠近的关系,所以功用殊胜。好比说,触是取欢喜或不欢喜的境界,受是取有顺益或无顺益的境界,所以触和受是极相邻近,触能够引发受心所生起,故名为胜。

    又因为小乘的经部师,说触是由“根、尘、识”三和合而生,触自己没有自体,所以唯识家不赞成,说触是有实体的。六六法,上面的六是指六根,六法是六识、六触、六受、六想、六思、六爱。六触,就是眼触、耳触、鼻(P222)触、舌触、身触、意触。四食,就是段食、触食、思食、识食。还有,十二因缘中有“触缘受”。在六六法中有六触,在四食之中有触食,在十二因缘中有“触为受缘”,怎样可以说“触是假法无体”呢?触的自性同受想思一样,各有体性,可见不是三和无体啊!

    【作意,谓能警心为性。于所缘境引心为业。谓此警觉,应起心种,引令趣境,故名作意。虽此亦能,引起心所,心是主故,但说引心。有说:令心回趣异境,或于一境持心令住,故名作意。彼俱非理,应非遍行,不异定故。】

    上面讲的是触,现在来讲作意。作意的体性,就是能够警动心王和心所的种子生起;作意的业用,就是能够引心王和心所,到所缘境界的地方上去。因为作意能够引起心王心所的种子,又能牵引心王心所到所缘的境上,有这两种功用,所以叫做作意。既然也能够引起心所,为甚么但说引心呢?这是因为心是主故,所以但说引心;因为说到引心,心所也就包含在里面了。(P223)

    还有两个意思,一种是说作意,能够令心回转到异境上去;另一种说作意,能够令心专注一个境界上面。但这两种说法都不对!因为令心回转,那就不是遍行所摄;令心专注一境,那又属于定的功用了。

    【受谓领纳顺违俱非境相为性,起爱为业。能起合离非二欲故。有作是说:受有二种:一境界受,谓领所缘。二自性受,谓领俱触。唯自性受,是受自相,以境界受,共余相故。彼说非理!受定不缘俱生触故。若似触生,名领触者;似因之果,应皆受性。又既受因,应名因受,何名自性?若谓如王食诸国邑;受能领触,所生受体,名自性受。理亦不然!违自所执,不自证故。若不舍自性,名自性受,应一切法,皆是自性受。故彼所说,但诱婴儿。然境界受,非共余相,领顺等相,定属己者,名境界受,不共余故。】

    上面是讲作意,现在来讲受。受的体性就是领纳,或领纳顺境,或领纳违境,或领纳不顺不违的中庸境。受的业用就是能起爱,如果受的顺境,那(P224)就希望欲合不要离;设若是受到逆境,一定是希望欲离而永远的不要合;至于不是顺也不是逆的境界,那当然无所谓了。

    不过另外有一家说:受也有两种分别,一种叫做境界受,那当然是领纳到所缘的境界;还有一种叫做自性受,他说这受是领纳俱生的触。甚么叫做俱生触?就是说:“受是由触所生,转过头来又来受触。”他说:“这两种受中唯有自性受,才是受的自相;至于境界受,那是一切心王心所都有它们所缘的境界,不单是受心所才有境界,所以叫做‘共余相’。”这种说法对不对呢?当然不对!怎样知道它不对呢?因为受决定不缘“俱生触”!设若照你的说法“因为从触生就要受触”,那世间上一切法都是果从因生,都要去受因啰?也都叫做自性受吗?还有,既然是受因,那就应当叫做因受,为甚么又要叫做自性受呢?设若你又说:“好像‘王食国邑’一样,因为王是由国邑而生,所以又食国邑的物;因此,受是由触而生,所以又领纳受的自体,这样就叫做自性受。”那更是不对!甚么原因呢?那有自己受自己的道理?你想,世间有没有手指自己触手指,刀自己割刀?因此,凡是受只可以(P225)受他,那里能受自己呢?若说自受,此不但违背了你前面自己所说的受触,并且自己也不能证明自己啊。

    设若你又说,不舍自性所以叫做自性受,那宇宙万有一切法岂不都可以叫做自性受吗?因为一切法都是不舍自性啊!所以他前面说甚么自性受,那完全是骗小孩的话。同时也应该知道,触是触对,作意唯警觉,想唯取像,思唯造作;那末,受唯领纳,那里是其余心所的共相呢?因为受顺境就不受违境,受违境就不受中庸的境,所以受只有受境界,是不共其余心所的。

    【想,谓于境取像为性;施设种种名言为业。谓要安立,境分齐相,方能随起,种种名言。】

    想的体性,就是对于见过了的境界之后,去取它的影像。想的业用,就是安排施设种种的名字的言句。因为要安立境界的分齐,所以才能够生起种种的名言。(P226)

    【思,谓令心造作为性;于善品等,役心为业。谓能取境,正因等相;驱役自心,令造善等。此五既是遍行所摄,故与藏识,决定相应。其遍行相,后当广释。此触等五,与异熟识,行相虽异,而时依同,所缘事等,故名相应。】

    思的体性,就是令心去造作;思的业用,就是对于善事或恶事役心去做,能够取正因或邪因的相状。若是听了正法,当然会去作善;假定听了邪教,那就难免去作恶了。

    上面这触、作意、受、想、思五种,是属于遍行所摄。因为这五个心所,决定同第八阿赖耶识是相应的。遍行的意义,到后面会详细的解释。这触等五个心所,同第八识行相虽然是不同,然而心所和心王,是同时,同所依的根,同所缘的境,同做一件事,二同二等,所以叫做相应。

    【此识行相,极不明了,不能分别,违顺境相。微细一类,相续而转,是故唯与舍受相应。又此相应受,唯是异熟,随先(P227)引业转,不待现缘,任善恶势力转故。唯是舍受,苦乐二受,是异熟生,非真异熟,待现缘故,非此相应。】

    这个第八阿赖耶识的行相,它是最不清楚,因为它不能够分别或者顺境或者违境。它的行相根微细,不分违顺一类的中庸境,在那前灭后生相续的起伏,所以唯有同舍受相应。

    又和第八识的相应受,也是非善非恶的无记性。它是随从过去所造的引业,而受现成的果报,并不要等待现在甚么东西的助缘,任从过去善恶业的势力而转移,所以完全是舍受。至于苦受或乐受,那是前六识异熟生的责任。因为前六识从第八异熟识所生,所以前六识不是真正受果报的异熟识。如果要等待现在衣服、饮食、卧具、汤药这种种的助缘,那就不同这舍受相应了。

    【又由此识,常无转变,有情恒执,为自内我,若与苦乐二受相应,便有转变,宁执为我?故此但与舍受相应。若尔,如(P228)何此识,亦是恶业异熟?既许善业,能招舍受,此亦应然;舍受不违苦乐品故。如无记法,善恶俱招。】

    又因为这第八阿赖耶识,它是恒常一类的没有转变的,所以我们有情的第七识执着第八识为自己主宰的内我;设若同苦受或乐受来相应的话,那就有转变了。既然是常常的转变,那怎样可以把它当做有主宰的东西呢?所以第八阿赖耶识,但和舍受相应。

    或问:“照你这样说起来,那为甚么这阿赖耶识,也是恶业所招感的异熟果呢?”答覆这个问题很简单,就是说:“你们既然赞成善业可以招异熟果,那为甚么不赞成恶业也可以招异熟果呢?”因为赖耶是舍受,所以才不会违背苦和乐的品类,好像无记法一样,好坏都能够容受。

    【如何此识,非别境等,心所相应?互相违故。谓欲,希望所乐事转;此识任业,无所希望。胜解,印持决定事转;此识瞢昧,无所印持。念,唯明记曾习事转;此识昧劣,不能明(P229)记。定,能令心专注一境;此识任运,刹那别缘。慧,唯简择得等事转;此识微昧,不能简择。故此不与别境相应。】

    外人问:你怎样知道这第八阿赖耶识,和以下的别境,善、恶、不定等心所不相应呢?因为是互相违背的原故。我们就先讲别境吧!例如欲心所,它是希望所欢喜的事而转起;这第八识它是任凭前六识所作的业怎样而定的,它自己是无所希望。胜解心所哩,它底功用是印证执持决定的事上而转起;这第八识它是瞢瞢昧昧,它那里有甚么印持呢?念心所,它唯有分明记忆曾经学习过的事;然而,第八识它是一个昏昧下劣性的东西,它那里能够明记呢?定心所的话,它能够使令心专注意一种境界;这第八识它是任运的刹那刹那,念念别缘的。慧心所哩,它的功用唯是拣择或者是好,或者是坏,等等事起;这第八识的功用是非常的微昧,它完全不能拣择甚么,所以第八阿赖耶识,因了上面种种的关系,所以不同五个别境心所相应。

    【此识唯是异熟性故。善染污等,亦不相应;恶作等四,无记(P230)性者,有间断故,定非异熟。法有四种:谓善、不善、有覆无记、无覆无记。阿赖耶识何法摄耶?此识唯是无覆无记,异熟性故。异熟若是善染污者,流转还灭应不得成。又此识是善染依故。若善染者,互相违故,应不与二俱作所依。又此识是所熏性故。若善染者,如极香臭,应不受熏,无熏习故,染净因果俱不成立。故此唯是无覆无记。覆,谓染法,障圣道故;又能蔽心,令不净故。此识非染,故名无覆。记,谓善恶,有爱非爱果,及殊胜自体可记别故;此非善恶,故名无记。】

    上面是讲的第八识同五个别境心所没有关系,现在来说同善、恶、不定等心所都没有关系。是甚么原因呢?因为这个第八识,它是无记的异熟性。所以第八识和善性以及染污等都是不相应的。至于悔、眠、寻、伺这四种不定,它们虽然是无记性,然而又是有间断的东西,决定不是由过去的因,而(P231)招感现在的异熟果。

    一切法的性质大别分为四种:(1)善性,(2)不善性,(3)有覆无记性,(4)无覆无记性。试问阿赖耶识是甚么性质所摄呢?答:“这阿赖耶识是无覆无记异熟性所摄。”

    异熟识设若是属于善性,或者是属于染性的话,那无论是流转的凡夫以及还灭的圣人,应该都不得成就。还有,这第八识是善法和染法共所依托的。设若第八识是单属于善,那就会违背于恶;若是单属于恶,那又会违背于善,所以说是互相违故,同时,也不可以作善染两种的所依处了。又第八识它是属于所熏的东西,设若它是极善的东西,那就不能受染熏;如果是恶,那也不能受善熏;好像极香和极臭的东西,它是不能受熏的。第八识如果失掉了熏习的意义,那一切染净的因果,统统都不能够成立!因此,第八识唯是无覆无记。

    覆是甚么意义呢?覆,是染污的东西,能够障碍无漏的圣道,又能够障蔽本有的真心,使令它不得清净。然而,因为第八识的本身,它不是染污,(P232)所以叫做无覆。记,又是甚么意义呢?就是作善有可爱的果,作恶有非爱的果,有善恶的体性可以记别。这第八阿赖耶识既然不是善恶的性质,所以叫做无记。

    【触等亦如是者,谓如阿赖耶识,唯是无覆无记性摄。触、作意、受、想、思亦尔。诸相应法,心同性故。又触等五,如阿赖耶,亦是异熟。所缘行相俱不可知,缘三种境,五法相应,无覆无记,故说触等亦如是言。有义,触等如阿赖耶,亦是异熟,及一切种。广说乃至无覆无记,亦如是言,无简别故。彼说非理,所以者何?触等依识,不自在故。如贪信等,不能受熏;如何同识,能持种子?】

    现在要讲到遍行五个心所了。遍行五究竟同第八识的性质是怎样啊?第八识既然是无覆无记,那触、作意、受、想、思这五个心所当然也是一样;因为凡是和心王相应的东西,它的性质必定是相同,所以也是无记性。五个心所除了和心王同是无记外,同时也是异熟性;就是所缘和行相,也是不可(P233)知,所缘的也是根身、器界、种子三种境界。所以这触等五法的相应,也是无覆无记性;因此,故说“触等亦如是”这一句话。

    还有一家的异解,那就太儱侗了!他说:“这五个心所也和阿赖耶识一样,是异熟报体;也是一切种子的性,一切的一切,通通都和第八识心王一样。”亦如是这三个字,没有一点的简别,那怎样对呢?怪不得下面要破他了。

    你说的不合乎道理啊!甚么原因呢?因为触等五个心所,它们是依托第八识的心王;它们离开了心王,自己是不能够自由自在生起的。好像信等的善心所,和贪等的烦恼心所,都是不能够受熏的;心所怎样可以和心王一样能够执持种子呢?

    【又若触等,亦能受熏,应一有情有六种体。若尔,果起从何种生?理不应言,从六种起,未见多种生一芽故。若说果生唯从一种,则余五种,便为无用。亦不可说,次第生果,熏(P234)习同时,势力等故。又不可说六果顿生。勿一有情,一刹那顷,六眼识等,俱时生故。】

    还有一种坏处!假若触等五个心所,也能够受熏的话,那应当一个众生有六个种子的体啊!设若真是这样的话,那末,现行果生起的时候,是从那一个种子生的呢?在道理上说起来,不应当说“一个现行的果法,是从六个种子生起来的”;因为我们没有看见过各种不同的种子,合起来共生一种芽的事实。如果说现行果法生起的时候,是单从一样种子生的,那末,其余的五个种子(一个心王,五个心所),岂不是多余而没有甚么功用了吗?也不可以说“是一个一个的次第生起”,因为熏的时候是同时熏,而生的时候是次第,恐怕没有这种道理吧!也不可以说“一个心王种,五个心所种,同一刹那顿生六个现行果”,因为一个众生不可以同在一时,而生六个眼识的现行果啊!

    【谁言触等,亦能受熏持诸种子?不尔。如何触等如识名一切(P235)种?谓触等五,有似种相,名一切种。触等与识,所缘等故。无色触等,有所缘故。亲所缘缘,定应有故。此似种相,不为因缘生现识等,如触等上,似眼根等,非识所依。亦如似火,无能烧用。】

    外人听到论主上面这种说法,觉得论主把意思歪曲了,因此他们把自己的主张,再为解释:“我们并没有说,触等五个心所,也能够受熏和执持种子。”论主说:“如果你们不是这样说,那为甚么又说触等五个心所,也同心王一样,叫做一切种子呢?”外人答:“我们所说的触等五个心所,也叫做一切种的话,那是因为触等五个心所,有相似的种相,所以叫做一切种。以下说出三个原因——(1)触等五个心所和第八识的心王,所缘境同等。(2)生到无色界中去,它们触等五个心所,还是有它们所缘的境界。(3)每一个王所,有见分一定有它们的相分,来做亲所缘缘,那决定是应当有的。你不要误会,要知道这一种似种相,不是作因缘的种子,来亲生现行的识果。好像(P236)触等所变的似根,不是眼识所依托的;所变的似火,没有烧的功用,是一样的道理。所以触等所变的似种,但作所缘缘,不作亲因缘,这道理是说得通的。”

    【彼救非理!触等所缘,似种等相,后执受处,方应与识而相例故。由此前说,一切种言,定目受熏,能持种义。不尔,本颂有重言失。】

    论主说外人转救很不合理!因为触等所缘的似种,要到后面所说执受处的时候,方可以同心王相例。因这个道理,所以前面所说的一切种,决定是说受熏和持种的意义。如果不是的话,这里说似种,下面又说似种,那颂中岂不是有重复的过失吗?

    【又彼所说,亦如是言,无简别故。咸相例者,定不成证!勿触等五,亦能了别;触等亦与触等相应。由此故知:亦如是者,随所应说,非谓一切。】

    又前面所说的“亦如是”这三个字,如果一点都没有简别,心所和心王,(P237)一切的一切,通通都一样的相例,那决定不能够成立。因为不可以说触等五个心所,也和心王一样的是了别义;就是说相应,难道触也和触相应吗?当然没有这个道理。因此,我们就可以知道,“亦如是”这三个字是有简别的。换句话说,有的地方可同心王一样,有的地方是不同心王一样的,不可以一概说之。

    【阿赖耶识,为断为常?非断非常,以恒转故。恒,谓此识,无始时来,一类相续,常无间断,是界趣生施设本故。性坚持种令不失故。转,谓此识,无始时来,念念生灭,前后变异,因灭果生,非常一故。可为转识熏成种故。恒言遮断,转表非常,犹如暴流,因果法尔。】

    这里有一个问答,就是说:“这个阿赖耶识究竟是断灭的呢?还是常住的呢?”答:“不是断灭,也不是常住。甚么理由呢?因为它是恒流的,所以没有断灭;然而,又是常常转变的,所以也不是常住。

    怎样叫做恒呢?就是说,这阿赖耶识它从无始时以来,不是纯善,也不(P238)是纯恶,是非善非恶的无记性,所以叫做相续。因为阿赖耶识是常无间断的,所以它是三界、五趣、四生、宇宙万有的根本啊!又因为阿赖耶识它的性格是坚住的,所以能够执持一切法的种子,使令它不会遗失。

    怎样又叫做转呢?就是说,这阿赖耶识从无始以来,都是刹那刹那,念念生灭的;前念和后念都是有变动不同,前念过去了,后念又继续起来,所谓因灭果生,当然不是常,也不是一。因为不是常住和断灭,所以才可以给前七识来熏成种子。

    唯识学上以“‘恒’字说明赖耶不是断灭的,以‘转’字说明赖耶不是常住的东西。好像山上流下来的瀑布一样,说它是常是断都不可以,因为它有种子的因和现行的果法,所以当然不是断常。”

    【如瀑流水,非断非常;相续常时,有所漂溺。此识亦尔:从无始来,生灭相续,非常非断,漂溺有情,令不出离。又如(P239)瀑流,虽风等系,起诸波浪,而流不断;此识亦尔,虽遇众缘,起眼识等,而恒相续。又如瀑流,漂水上下,鱼草等物,随流不舍;此识亦尔,与内习气,外触等法,恒相随转。】

    因为阿赖耶识非断非常、恒转的道理不容易懂,所以说个譬喻给你听:好像万丈悬崖流下来的瀑布水一样,若说它是断灭的吗,然而,天天都看见它在那儿前后相续的流动;若说它是常住的吗,而前后的流动相,又时刻在那儿变异,所以叫做非断非常。同时,瀑流水还有两个意义,一是可漂流,一是可沉溺。阿赖耶识也像瀑流一样,业浪滚滚,起伏不断,前灭后生;一切有情都漂流沉溺在这藏识的大海里,不能出离。

    这瀑流的譬喻,还有一个意思,就是瀑流虽然是被风击动,生起波浪,然而不断的还是照常的流下去。这阿赖耶识也是这样,虽然是遇到了众缘,现起了前六识的波浪,然而,还是照常的相续不断。

    瀑流还有一个意义:漂流的水上上下下,而水里面的鱼和水面上的浮(P240)萍草,虽然是随水流,然而不舍离本处,随上下而漂流。这阿赖耶识就是这样,它和内面习气的鱼以及外面触等的草都是恒相随转的。

    【如是法喻:意显此识,无始因果,非断常义。谓此识性,无始时来,刹那刹那,果生因灭。果生故非断;因灭故非常。非断非常,是缘起理。故说此识,恒转如流。】

    像上面所举的许多法喻,它的意义都是显示这阿赖耶识,无始以来,就有因果的关系,既然有因果的关系,当然是非常非断了。因为阿赖耶识的体性,无始以来,就是刹那刹那的生灭;后念的果法生起了之后,前念的因法才谢落过去。因此,果生当然不是断,因灭所以也不是常;不是断,不是常,这不是缘起的正理是甚么呢?所以才说这阿赖耶识恒常转变,正同瀑流水一样的状况。

    【过去未来,既非实有;非常可尔,非断如何?断岂得成缘起正理?过去未来,若是实有,可许非断,如何非常?常亦不(P241)成缘起正理。】

    这一段问答,真有兴趣!外人问:“你们唯识家都是说:‘过去法和未来法都不是实有。’这可以说不是常住,而不能说它不是断灭;而断灭的东西,怎样可以成立缘起的正理呢?”你看唯识家答得多妙:“照你们一切有部的人说‘过去法和未来法,如果也是实有’的话,可以说它不是断灭;然而,不能说它不是常住啊!难道常住的东西可以成立缘起的正理吗?”

    【岂斥他过,已义便成?若不摧邪,难以显正;前因灭位,后果即生;如称两头,低昂时等;如是因果,相续如流,何假去来,方成非断?因现有位,后果未生,因是谁因?果现有时;前因已灭,果是谁果?既无因果,谁离断常?若有因时,已有后果;果既本有,何待前因?因义既无,果义宁有?无因无果,岂离断常?因果义成,依法作用,故所诘难,非预我宗;体既本有,用亦应然,所待因缘,亦本有故;由斯汝(P242)义,因果定无,应信大乘缘起正理。】

    外人说:“是不是但讲人家的过失,自己的宗义便可以成立?”论主答:“设若不摧破邪执,怎样可以显示正理呢?下面就是唯识家所说的因果定义。他说:‘甚么叫做因果呢?就是前念正灭的当儿,后念即刻就生起来了!这生灭不是前后两刹那,是同在一刹那说生灭的。这道理如果不容易懂,可以举个例来说明。好像我们平常用的秤子秤东西一样,这一头低下去,那一头同时即刻就抬起来了;并不是先低后高,也不是先高后低,高低决定是同时,这种浅显的道理,连小孩子也知道。所以阿赖耶识里面的种子生现行,现行熏种子,不是常,也不是断。因果生灭的相续,好像瀑流一样,何必要假借过去法和未来法是实有,才能够成立不会断灭呢?’”

    外人又来一个问难:“如果照你们唯识家这种说法,因是现有的位子,试问后果还没有生起以前,这因是那一家的因呢?好像还没有生儿子,这母亲是甚么人的母亲呢?还有,你们又说‘果法是现有’,然而过去的因老早(P243)就灭去了,试问这果是那一家的果呢?好像母亲老早就死了,这个初生的小孩,是那一个母亲生的呢?这样一来,因也没有,果也没有,你们还强词夺理的说甚么离断离常,我们真不相信!”

    试看唯识家答得真巧妙:“设若照你们外人说‘正在因的时候,就已经有了后果’,那末,果法既然老早本来就有了,那就用不着前面的因了!好像儿子老早本来就有了,那要母亲做甚么?反过来说,如果过去的因,已经老早就没有了,那后面的果法,是从甚么东西生出来的呢?好像没有母亲,怎样会生儿子呢?所以你们外人的说法,那真是无因无果,更不能离开断常。

    因此我们就可以知道,因果的道理所以能够成立,那都是依据一切法的‘作用’来说的。因为有了现行的果法,所以推知它决定有种子,世间没有无因而生果法的道理。如果没有因法,当然就没有果法;这道理连小孩都可以懂,并不是很深奥的。所以你们外人的问难,过失是在你们自己身上,不与我们相干。如果一定要照你们的说法,体既然是本有,那用,当然也是本(P244)有,连所等待的因缘,也是本有。如果一切的一切通通都是本有,又何必要因呢?因此就可以知道,你们所说本有的意义,就决定没有因果了!那你们就应当相信我们大乘唯识家缘起的正理。

    【谓此正理,深妙离言,因果等言,皆假施设。观现在法,有引后用,假立当果,对说现因。观现在法,有酬前相,假立曾因,对说现果。假谓现识,似彼相现。如是因果,理趣显然,远离二边,契会中道,诸有智者,应顺修学。】

    在唯识家方面说,这唯识学上的真理,实在是甚深和微妙,不可以用言说来表示的。所以说因说果,都是方便施设的假法。

    唯识的因果是怎样说的呢?他是观察现在每一法,都有引生后果的功用,由此假立当来的果法,那是对说现因说的。再用智慧来观察,现在一切的果法是从甚么地方来的呢?当然是酬答从前的因相。因此,假立从前曾经过的因,所以是对说现在的果法。因此,我们就可以知道,唯识家所说的因果,都是以现在法为中心。因为现在是果法,所以说过去是因法;因为现在(P245)是因法,所以未来是果法。所以因果二法,都是在现在一刹那上建立的。怎样叫做假呢?假,就是在现在这识上,好像有酬曾因,生当果的作用,其实都是约义而立,并不是真实有的。

    如是唯识家所说的因果,道理和宗趣,都是很明显的,远离了断常二边,契合非空非有的中道。凡是有智慧的人,应当随顺修学这唯识的道理。

    【有余部说:虽无去来,而有引果,恒相续义。谓现在法,极迅速者,犹有初后生灭二时:生时酬因,灭时引果;时虽有二,而体是一。前因正灭,后果正生;体相虽殊,而俱是有。如是因果,非假施设;然离断常,又无前难。谁有智者,舍此信余?】

    这是小乘另外一家似是而非的说法。他们说:“虽然是没有过去和未来的法,然而还是照常有因果恒常相续的意义。这道理是怎样的说法呢?这在现在法上,就是最快的时候,还有初后生和灭的两种时间。在这一念中生起的时候,就叫做酬因;设若灭的时候,就叫做引果。时间虽然说是有先有(P246)后,而念体还是一个。前念正灭的时候,后念同时就生起来了;前后二念的体性和行相虽然有一点不同,然而还是同时。

    像我们这样说的因果,它的体性是实在的,并不是虚假施设的。一方面可以离了断常两种邪见,另一方面又可以免除了前面的难题,试想想看,那一个有智慧的人,舍去了我这种说法,来相信别的教说呢?”

    【彼有虚言,都无实义。何容一念,而有二时?生灭相违,宁同现在?灭若现在,生应未来;有故名生,既是现在,无故名灭,宁非过去?灭若非无,生应非有;生既现有,灭应现无。又二相违,如何体一?非苦乐等,见有是事。生灭若一,时应无二;生灭若异,宁说体同?故生灭时,俱现在有,同依一体,理必不成。经部师等,因果相续,理亦不成!彼不许有阿赖耶识,能持种故。由此应信大乘所说因果相续,缘起正理。】

    你看唯识家破斥他们真是理直气壮!就是说:“你们这班人所说的(P247)话,都是虚假,没有一点实在的意义。你们自己想想,怎样可以容许一刹那中同时有生和灭两个时间并存呢?因为生和灭好像明和暗一样,是互相违背的,怎样可以同是现在的?假定灭是现在的话,那生应当是在未来。因为是有,所以叫做生,既然是现在,那末,无,就叫做灭,岂不是已经过去了吗?反过来说,灭,设若不是无,那末,生,应当就不是有。依正理来说,生既然是现有,那灭一定就没有。因为生灭同明暗一样,无论怎样是不能同时而有。

    并且生灭二相,谁也知道是相违的。好像苦乐一样,你不可以说‘苦乐二相是可以同时’,我们向来就没有看见过有这件事。

    生灭设若是一,那时就应当没有两样;如果生灭是异的话,怎样可以说体是一样呢?因这一点原故,生灭二时都是现在有,同依一个体,这道理一定不能够成立。

    还有小乘的经部师他们的主张,虽然是赞成种子生现行,现行熏种子的因果相续,然而因为他们不承认有第八阿赖耶识,能够含藏种子的原故,所(P248)以他们虽说因果相续,还是不能够成立。由上面种种的道理,我们就应当相信大乘唯识家所说的‘种生现,现熏种’,因果相续的缘起正理。”

    【此识无始恒转如流,乃至何位当究竟舍?阿罗汉位,方究竟舍。谓诸圣者,断烦恼障,究竟尽时,名阿罗汉。尔时此识,烦恼粗重,永远离故,说之为舍。】

    现在来说阿赖耶识伏断的位次。这阿赖耶识它是无始以来恒常流转,好像流水一样,向来没有停止过。试问要到甚么位次,才把它完全的舍弃了呢?要到阿罗汉位,才完全的把它舍弃了。就是说,四果的声闻、中乘的辟支、七地菩萨,以及佛果,他们都已经断了烦恼障,所以都可以叫做阿罗汉。到这个时候,这个阿赖耶识所有的粗重烦恼,才永远的离开了,所以说它叫做舍。

    【此中所说阿罗汉者,通摄三乘无学果位。皆已永害烦恼贼故;应受世间妙供养故;永不复受分段生故。云何知然?决(P249)择分说:诸阿罗汉、独觉、如来,皆不成就阿赖耶故。集论复说:若诸菩萨得菩提时,顿断烦恼,及所知障,成阿罗汉,及如来故。】

    这里所说的阿罗汉,不单单指声闻四果,连三乘无学的果位都摄在里面。怎样知道呢?因为具足杀戒、应供、无生三义。在罗汉的圣境中,即永远损害了烦恼的恶贼,所以他们应受人间天上的供养,永远地再不会受这分段生死的苦报了。怎样知道呢?在《瑜伽师地论抉择分》里面说:“(1)声闻的阿罗汉,(2)辟支迦罗的独觉,(3)大乘的佛果,这三种人都是不成就阿赖耶的——我爱执藏。”在《杂集论》上也说:“设若最后身的菩萨,正要成佛的时候,把烦恼障和所知障即刻就顿断了,就叫做如来。如果所知障还没有断除,但断除了烦恼障,那只好叫做声闻。”

    【若尔,菩萨烦恼种子,未永断尽,非阿罗汉,应皆成就阿赖耶识。何故即彼决择分说:不退菩萨,亦不成就阿赖耶识?(P250)彼说二乘,无学果位,回心趣向大菩提者,必不退起烦恼障故;趣菩提故,即复转名不退菩萨。彼不成就阿赖耶识,即摄在此,阿罗汉中,故彼论文,不违此义。】

    外人问:“照你们这样说起来,菩萨的烦恼种子,既没有完全断尽,那应当都有染污的阿赖耶识存在,这岂不是不能叫做阿罗汉吗?可是为甚么在《瑜伽师地论》第二《抉择分》里面说:‘到了不退地菩萨的时候,也都不成就阿赖耶识。’这岂不是互相矛盾吗?此说如何会通呢?’”

    试看唯识家回答得多巧妙!他说:“在《瑜伽师地论》中,说菩萨也不成就阿赖耶识,那是就回小向大的二乘人说的;他们已经先证了无学果位,后来因某种因缘的启示,又发心回小向大——回小乘心趣向大乘菩提果。他们既然从前已经断过了烦恼,那里还会再退起烦恼呢?当然是不会。因为他趣向佛果菩提的原故,所以又转过来叫做不退菩萨。说不退菩萨不成就阿赖耶识,就是摄在这一类回心向大的大阿罗汉里面。所以《瑜伽师地论》(P251)的论文和《成唯识论》所说的意义,是一样的,一点都不会违背。”

    【又不动地以上菩萨,一切烦恼永不行故。法驶流中,任运转故。能诸行中起诸行故。刹那刹那转增进故。此位方名不退菩萨。然此菩萨,虽未断尽异熟识中烦恼种子,而缘此识我见爱等,不复执藏为自内我;由斯永舍阿赖耶名,故说不成阿赖耶识,此亦说彼名阿罗汉。】

    还有一种说法,就是到八地以上的菩萨,他们的一切烦恼也是永远地不会生起现行。他们的我执虽然是没有了,然而法执还是在那儿微细的流注,任运自然的转变。这法执现行,一方面和烦恼障没有关系,同时也不会障碍行菩萨道的事情。所以能在六度之中,随便修那一度,而其他的诸度,也就能够兼修了。同时他们的功行,是刹那刹那,念念之间,都有增长和前进的。所以如果到了八地以上的菩萨,才叫做不退菩萨。然而,这种菩萨虽然没有断尽第八识里面所含藏的烦恼种子,但是,第七识的见分缘第八识的见分,这我见和我爱,它们是再不执着第八识为内我了!既然不执着第八识的见(P252)分为内我,因此,也就舍弃了阿赖耶这个我爱执藏的名称,所以不叫做阿赖耶识。这第八地以上的不退菩萨也是阿罗汉的名称。

    【有义:初地以上菩萨,已证二空所显理故;已得二种殊胜智故;已断分别二重障故;能一行中,起诸行故。虽为利益起诸烦恼;而彼不作烦恼过失,故此亦名不退菩萨。然此菩萨,虽未断尽俱生烦恼;而缘此识所有分别我见爱等,不复执藏为自内我,由斯亦舍阿赖耶名,故说不成阿赖耶识,此亦说彼名阿罗汉。故集论中作如是说:十地菩萨虽未永断一切烦恼;然此烦恼犹如咒药,所伏诸毒,不起一切烦恼过失。一切地中如阿罗汉已断烦恼,故亦说彼名阿罗汉。】

    这一种异说不合乎正义,所以被下面所破。他说:“不但是八地以上的菩萨,就是初地以上的菩萨,他们也已经证到了二空所显的真如理,已经得到了二种最殊胜的生空智和法智,已经把分别的烦恼障和所知障断除了,也能够在一行之中修无量行。虽然为利益众生而方便起诸烦恼,然而,没有真(P253)实的烦恼过失,所以初地以上的菩萨,就可以叫做不退菩萨,何必要等到八地以上呢?然而,初地以上的菩萨,虽然没有断尽俱生的烦恼,而第七识缘第八识所有的分别——我见和我爱等烦恼,它们已经再不会执着阿赖耶识我爱执藏为自己的内我了。因为这个原故,所以也舍弃了阿赖耶的名称,因此,就不成为阿赖耶识了,这也可以叫他们是阿罗汉。然而,他们内心的俱生烦恼不起,就好像禁咒和迷药一样,它虽是一条毒蛇或是蜈蚣,它们本来是可以毒人,然而,被禁咒或迷药伏住了它,所以它不能够动弹,也就失掉了它们的动力了。初地以上的菩萨就是这样,他们虽然还有俱生烦恼的毒蛇,然而被功德和禅定的咒药降伏了,所以虽然有烦恼的存在,然而,不会被它们烦恼所害,就是这个意思。

    从初地到十地,所谓‘一切地’,都和阿罗汉一样,都是已经断了烦恼,所以他们也都叫做阿罗汉。”

    【彼说非理。七地已前犹有俱生我见爱等,执藏此识为自内我,(P254)如何已舍阿赖耶名?若彼分别我见爱等,不复执藏,说名为舍,则预流等诸有学位,亦应已舍阿赖耶名,许便违害诸论所说。】

    彼说非理这一句话,正是唯识家破斥他们的话。为甚么要说他们不对呢?因为,初地到六地、七地菩萨已前,还有从无始以来与身俱生的我见我爱等,执藏第八识为自己的内我,你怎样可以说是已经舍弃了阿赖耶的名字呢?设若你说:‘因为七地以前分别的我见我爱等已经再不执藏识为我,这样就叫做舍。’那末,初果阿罗汉等,诸有学位的时候,他们也是断了分别我执,岂不也舍去了阿赖耶的名称吗?如果你赞成的话,那就违背了许多经论上所说的话了。”

    【地上菩萨所起烦恼,皆由正知不为过失,非预流等得有斯事,宁可以彼例此菩萨?彼六识中,所起烦恼,虽由正知,不为过失。而第七识,有漏心位,任运现行,执藏此识,宁不与(P255)彼预流等同?由此故知,彼说非理。然阿罗汉,断此识中烦恼粗重,究竟尽故,不复执藏,阿赖耶识为自内我;由斯永失阿赖耶名,说之为舍。非舍一切,第八识体。勿阿罗汉,无识持种,尔时便入,无余涅槃。】

    外人看见唯识家破了他们所说的道理,现在又来设救。他说:“初地以上所起的烦恼,他们都是有正知,所以他们虽有烦恼而没有过失。不是小乘的初果等,有这种功能,你们唯识家怎样可以用小乘的初果来例彼菩萨?”

    是的!他们地上菩萨,依前六识所起的烦恼,虽然是由正知而没有过失,然而依第七识有漏心位的时候,他们还是任运很自然的现行执藏这第八识为内我,怎样不是同小乘初果等相同呢?因此,我们就可以知道他们所说的是不对啊。

    然而,阿罗汉断除了第八识里面所含藏的烦恼粗重的种子,既然粗重的烦恼通通永断尽了,还有什么执藏阿赖耶识为自己的内我呢?因此,就永远(P256)地把阿赖耶的名字——我爱执藏——舍掉了,所以才叫做舍,并不是把第八识的体也舍掉了。如果连体也都舍掉了的话,那岂不是阿罗汉没有了识体去执持种子吗?那时候便去入无余涅槃了。

    【然第八识,虽诸有情,皆悉成就;而随义别,立种种名。谓或名心:由种种法,熏习种子,所积集故;或名阿陀那:执持种子,及诸色根,令不坏故;或名所知依:能与染净,所知诸法,为依止故;或名种子识:能遍任持,世出世间,诸种子故。此等诸名,通一切位。】

    以下是说同在一个第八识上,随义的宽狭所以有各种立名的不同:

    第一个名字叫做心。心的义是积集,它是由种种诸法的现行去熏习所留下来的种子,而积集在里面。

    第二个名字叫做阿陀那。阿陀那的义是执持,是因为它能够执持诸法的种子,和执持这根身不至于烂坏。

    第三个名字叫做所知依。所知依的义是依止,它是能给所知的一切诸法(P257)作依止的。

    第四个名字叫做种子识。种子的义就是因,第八识它能够普遍堪能执持世间法及出世间法一切所有的种子。上面这四种名称,无论是凡夫、三乘圣人,以及佛果,都是共有的,所以说“通一切位”。

    【或名阿赖耶:摄藏一切杂染品法,令不失故。我见爱等执藏以为自内我故。此名,唯在异生,有学:非无学位,不退菩萨,有杂染法执藏义故。或名异熟识:能引生死,善不善业,异熟果故。此名,唯在异生,二乘,诸菩萨位;非如来地,犹有异熟,无记法故。或名无垢识:最极清净,诸无漏法,所依止故。此名,唯在如来地有;菩萨、二乘,及异生位,持有漏种,可受熏习,未得善净,第八识故。如契经说:如来无垢识,是净无漏界,解脱一切障,圆镜智相应。阿赖耶名,过失重故,最初舍故,此中偏说。异熟识体,菩萨将得(P258)菩提时舍。声闻独觉,入无余依涅槃时舍。无垢识体,无有舍时,利乐有情,无尽时故,心等通故,随义应说。】

    第五个名字叫做阿赖耶。阿赖耶的义是藏,藏有三义:约它能含藏一切法的种子说,叫做能藏;约它被前七识所熏染说,就叫做所藏;约被第七末那识的无明见分执之为我说,那又叫做我爱执藏。正文上说:“摄藏一切杂染品法,令不失故。”这是指的能藏和所藏;我见爱等执藏以为自内我故,这就是指的我爱执藏。这阿赖耶我爱执藏这个专名,因为它还有我执,所以唯有凡夫和初果、二果、三果的有学位才有;一到了无学的四果,以及八地以上的不退菩萨,它们是再没有杂染有漏法执藏的义了。所以此名最狭,唯凡夫和有学独有。

    第六个名字叫做异熟识。异熟识的义是果报,因为它能牵引我们凡夫去受生死,在世作的善,去受乐的果报;在世作的恶,就去受苦的果报。这个异熟果报识的名字,除了佛果没有以外,其余的凡夫、二乘、菩萨都有。因(P259)为异熟识是无覆无记性,佛果是纯粹的无漏善,所以不可以说“如来还有异熟性的无记法”。异熟识的范围,比较前面的阿赖耶要宽,因为通于三乘圣人都有,唯除如来;比较后面的无垢识又要狭些,因为它不通如来位。

    第七个名字叫做无垢识。无垢的义是清净,它是最极清净,一切所有的无漏功德都是依止它。这个无垢识的名称唯有如来独有。就是菩萨和二乘以及凡夫,他们的第八识里面,还执持著有漏种子,并且可以受前七识现行的熏习,因为他们还没有得到善净的第八识。好像佛经上说:“佛的无垢识它是清净无漏的体性,因为佛的第八识无论是烦恼障或所知障,通通都解脱了缠缚,所以它是和大圆镜智相应了。”这个无垢识的范围很狭,唯佛独有,不通其他的出世圣者——菩萨、二乘——及凡夫。

    阿赖耶的名字,过失最重,所以三乘的无学果,最初就舍弃它的坏名,就是这里偏说的舍。至于异熟识体,那是要到成佛的时候才舍。所谓“金刚道后异熟空”;若是声闻和独觉,那要到入无余涅槃的时候才舍。只有无垢识体,那是永远永远没有舍弃的时候,因为佛陀利益安乐有情的功德,它是(P260)没有穷尽的时间。前面的心、阿陀那、所知依、种子识,这四个名字,是通于凡夫和圣人的;后面的阿赖耶、异熟识、无垢识这三个名字不是共通的,是随从他们各人的意义,应对而说的。

    【然第八识,总有二位:一有漏位,无记性摄:唯与触等,五法相应,但缘前说,执受处境。二无漏位,唯善性摄。与二十一心所相应。谓遍行五:别境五;善十一;与一切心,恒相应故。常乐证知,所观境故。于所观境,恒印持故。于曾受境,恒明记故。世尊无有,不定心故。于一切法,常决择故。极净信等,常相应故。无染污故。无散动故。此亦唯与舍受相应。任运恒时平等转故。以一切法为所缘境,镜智遍缘一切法故。】

    然而第八识,分开来看有两位,一是有漏的凡位,二是无漏的圣位。在有漏位的第八识,它是无覆无记性所摄。它和心所只有触、作意、受、想、思五法相应。它所缘的境,就是前面所说过的根身、器界,和种子。若是无(P261)漏位,那完全是属于善性,而心所法也就多起来了!一共有二十一个——遍行五个、别境五个、善有十一个。因为遍行是遍行八个识都有,所以说“与一切心恒相应故”。常乐证知所观境,是指欲心所;于所观境恒印持,是指胜解心所;于曾受境恒明记,是指念心所;世尊无有不定心,是指定心所;于一切法常抉择,是指慧心所;以上是说和五种别境心所相应。极净信等常相应,是指的十一个善心所和它相应。为甚么不和根本烦恼及随烦恼相应呢?因为佛没有染污相。又为甚么不和四个不定法相应呢?因为佛没有散动的相。至于受心所,那也是舍受,因为它没有苦乐和忧喜,所以是中庸的平等转。至于它的对象,是以一切法为所缘境,甚么原因呢?因为和大圆镜智相应的心所,是遍缘一切法的。

    【云何应知此第八识,离眼等识有别自体?圣教正理,为定量故。谓有大乘阿毗达摩契经中说:“无始时来界,一切法等依;由此有诸趣,及涅槃证得。”此第八识,自性微细,故(P262)以作用而显示之。颂中初半,显第八识为因缘用。后半,显与流转还灭作依持用。界是因义,即种子识。无始时来,展转相续,亲生诸法,故名为因。依是缘义,即执持识,无始时来,与一切法,等为依止,故名为缘。】

    从此为界,前面都是第八识十句颂,以下是用五教十理来证明有第八识。先假问起:“你们唯识家怎样知道这个第八识离开了眼等前六识另外有自体呢?”论主答:“因为有大小乘的经论及十种理由,来做决定的衡量,而知道是有。

    第一种是有一部叫做《大乘阿毗达摩经》里面有一首颂说:“我们每一个众生从无始以来,就有种种各别的因种,这种子就是宇宙万有的一切现行法,大家都依托赖耶而存在。依托了有漏种子,所以由此就有六道的凡夫;若是依托无漏的种子,那就有四圣涅槃法可以证得。”

    这个第八识它的体性比较前六识,当然要微细得多!所以只好用它的(P263)作用来显示它。四句颂里面,前两句是显示第八识的因缘用,后两句是显示凡夫的流转和圣人的还减,作两种依持用。

    颂中“无始时来界”的界字,是甚么意义呢?是因的意义,也就是种子识。这第八识里面所含藏的种子,从无始以来就“现行熏种子,种子生现行”的展转相续了,亲生一切现行的果法,所以叫做因。“一切法等依”的依字,是缘的意义,那就是执持识;从无始以来,就给一切现行的果法,大家同等的依止中,所以叫做缘。”

    【谓能执持,诸种子故,与现行法为所依故,即变为彼,及为彼依,变为彼者,谓变为器,及有根身。为彼依者,谓与转识作所依止。以能执受五色根故,眼等五识,依之而转。又与末那为依止故,第六意识依之而转。末那意识转识摄故。如眼等识,依俱有根。第八理应是识性故;亦以第七为俱有依。是谓此识为因缘用。】

    现在来解释缘的作用。就是说,能够执持一切种子,给一切现行的果法(P264)为所依托,“即变为彼,及为彼依”。甚么叫做变为彼,就是种子变现出了器界和根身;什么叫做为彼依,就是第八识给前七识作依止。因为第八识能够执持和领受这五根身为自体,而令它不烂坏。同时眼、耳、鼻、舌、身这五识,就是依托五根而生起的,这是依色根而起的。至于第六识,那是依心根而起的,那就是以第七末那识的根为依止,而后才有第六意识生起来的。因为末那和第六意识,都是属于转识所摄,同眼识它们一样,都有俱有依的根。第八既然也是属于识体,所以应当也有所依;可见“七依八,八依七”叫做俱有依。上面所说的就是第八识的因缘用。

    【由此有者:由有此识;有诸趣者,有善恶趣。谓由有此第八识故,执持一切,顺流转法,令诸有情,流转生死。虽惑业生皆是流转;而趣是果,胜故偏说。或诸趣言,通能所趣;诸趣资具,亦得趣名。诸惑业生,皆依此识,是与流转,作依持用。】

    这是解释第三句流转门。就是说,因为有了这阿赖耶识,才有这三界、(P265)六道、四生,去上升或下堕的流转现象。就是说,有这第八识的原故,才能够执持一切随顺流转的染污法,令一切众生去流转生死。虽然惑、业、苦三种都是生死的流转,然而,诸趣是属于苦果,它的流转化比较殊胜,所以偏说。或者“诸趣”这两个字,通于能趣的惑业和所趣的苦果;因为惑业是诸趣果报的资具,也可以把诸趣的名称包含在内。凡是惑、业、苦,这三道,都是依托这阿赖耶而存在的,所以,赖耶就是有情生命流转的依持总枢。

    【及涅槃证得者,由有此识故,有涅槃证得。谓由有此第八识故,执持一切顺还减法,令修行者,证得涅槃。此中但说能证得道,涅槃不依此识有故。或此但说所证涅槃,是修行者正所求故。或此双说,涅槃与道,俱是还减品类摄故。谓涅槃言,显所证减。后证得言,显能得道。由能断道,断所断惑,究竟尽位,证得涅槃。能所证断,皆依此识,是与还减,作依持用。】

    这是解释第四句还减的依持用,也是要第八识。就是说,“涅槃之理和(P266)证得之道”,都是要有第八识,才可以说得通。因为由有这个第八识的原故,才能够执持一切随顺还减的清净法,令我们修行的人,可以证得到不生不减的涅槃。不过这里所说的是能证得的道谛,而涅槃的减谛,那不是依染污的阿赖耶识而有。或者但说所证的涅槃,是修行的人正所求之目的;或者是双说涅槃和道谛,因为这两样都是属于还减品类所摄。若是把它们两种分开来说的话,涅槃,是显所证的减谛;证得,是显能得的道谛。是由能断的道谛,来断除所断的惑业,到了究竟把惑业断除的地位,那就亲证到涅槃寂减的境界了。能证的道和所证的减,能断的道和所断的惑,都是依这第八识为总机关,所以阿赖耶识是作还减门依持的作用。

    【又此颂中,初句,显示此识自性无始恒有。后三,显与杂染清净二法总别,为所依止。杂染法者:谓苦集谛,即所能趣,生及业惑。清净法者:谓减道谛,即所能证,涅槃及道。彼二皆依此识而有。依转识等,理不成故。或复初句,显此识体无始相续。后三,显与三种自性为所依止。谓依他起,遍计所执,圆成实性,如次应知。今此颂中,诸所说义,离第八识,皆不得有。】

    现在再把前面那四句颂,作几种配合的来说一说。无始时来界的这一句颂,就是显示这第八识的自体,是无始以来恒有的。一切法等依的后三句颂,是显示这第八识给杂染法和清净法,总相和别相做依止的东西。杂染法是甚么?就是苦果和集因,也就是能趣的惑业和所趣的生死。清净法是甚么?就是减谛和道谛,也就是能证的道谛和所证的涅槃。杂染和清净这两条都是依托这阿赖耶识而有的,假定你要说依托前七识的话,在道理上是不能成立的。

    还有一种说法:第一句无始时来界,是显第八识体是无始相续的。后三句:一切法等依,是指依他起自性;由此有诸趣,是指遍计所执自性;及涅槃证得,是指圆成实自性,所以说,三种自性为所依止,如次应知。上面这(P268)首颂里面,所说的各种意义,如果离开了第八阿赖耶识的话,都是不得有的。

    【即彼经中复作是说:“由摄藏诸法,一切种子识;故名阿赖耶,胜者我开示。”由此本识具诸种子,故能摄藏诸杂染法,依斯建立阿赖耶名,非如胜性转为大等。种子与果,体非一故。能依所依,俱生减故。与杂染法,互相摄藏。亦为有情执藏为我,故说此识名阿赖耶。已入见道诸菩萨众,得真现观,名为胜者。彼能证解阿赖耶识,故我世尊正为开示。或诸菩萨皆名胜者。虽见道前,未能证解阿赖耶识。而能信解,求彼转依,故亦为说。非诸转识,有如是义。】

    在大乘《阿毗达摩经》中还有一首颂,颂里这样的说:“因为第八识中摄藏了许多东西,所以名字叫做‘一切种子识’。还有一个名字,叫做阿赖耶。这种深奥的道理,要菩萨根性的人,佛才和他们说。”

    这就是因为根本识中含藏了一切法的种子,所以被前七识杂染现行法(P269)所熏染,依此才建立能藏、所藏、阿赖耶的名称。这阿赖耶的体相用,和印度数论外道所说的二十五谛中,由冥谛而生觉,由觉生我心、五唯量、五大、十一根,最后归神我受用的这种说法不同。

    因为第八识里面的种子和现行的果法,它们的体性不是同一的。就是能依的诸法和所依的识体,那都是生灭的。“与杂染法,互相摄藏”这是指能藏和所藏,“亦为有情执藏为我”这是指我爱执藏。因为第八识有这三藏的原故,所以叫做阿赖耶识。

    甚么人是胜者呢?要到初地以上,已经证入了见道的菩萨,他们得到了真实现在的观察,才可以叫做胜者。因为他们能够亲证了解阿赖耶识,所以佛才来和他们开导和指示。

    或者,不一定要登地,就是地前的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四加行的菩萨,都可以叫做胜者。虽然在初地见道以前,没有能够亲证了解阿赖耶识;但是,他们能够“信解”有阿赖耶识,来希望求彼转依!所谓“转有漏成无漏,转染成净”,所以,佛也和他们说阿赖耶识。前面这许多道理,唯(P270)有第八识才担当得起,并不是前七识有这种意义。

    【解深密经亦作是说:“阿陀那识甚深细,一切种子如瀑流;我于凡愚不开演,恐彼分别执为我。”以能执持诸法种子,及能执受色根依处;亦能执取结生相续;故说此识名阿陀那。无性有情不能穷底,故说甚深;趣寂种性不能通达,故名甚细。是一切法真实种子,缘击便生转识波浪,恒无间断,犹如瀑流。凡即无性,愚即趣寂;恐彼于此起分别执,堕诸恶趣,障生圣道;故我世尊不为开演。唯第八识,有如是相。】

    阿陀那,是执持的意义。色根,就是净色根;依处,就是根依处。结生,就是受生。无性有情,就是凡夫。趣寂种性,就是二乘。

    五教十理,这属于第三种教——《解深密经》。这颂里面的意思就是说,第八识还有一个名字,叫做阿陀那识,它的行相和所缘非常的深,又非常的细。在这里面的种子,生、住、异、灭的变换,好像高岩上飞下来的瀑流那样快;所以,佛对于没有出世三乘无漏种的凡夫以及执著有实法的二乘,都(P271)不对他们开示和演说这八识的内容。甚么原因呢?恐怕他们要分别执着第八识是一,是常,是遍,是主宰的我啊!

    阿陀那,就是执持的意义。它执持甚么东西呢?第一,是执持里面一切法的种子;第二,是能执受五种色根的神经;第三,是能执受外面这五种形相的根依处,令它们不至于烂坏;第四,又能够执持父母的精血去受胎。因为第八识有这几种特别的功用,所以叫它是执持识。为甚么要说它是甚深呢?因为没有三乘无漏种子的凡夫,他们不能够穷究到澈底。为甚么又要说它是甚细呢?那是因为一般趣向空寂二乘根性的人,不能够通达。这第八识里面所含藏的种子,才可以叫做真实种子;不像外面榖麦豆等等是世俗人叫做种子,其实说起来不能叫做种子。这第八识里面的种子如果一遇到了各种条件具足,它自自然然会击发前七识的波浪现行出来的。它们是恒常的、没有一刻间断的,所以形容它同瀑布水一样的急流。

    甚么叫做凡呢?就是没有无漏种子的人天。甚么叫做愚呢?就是趣向空寂的愚法二乘。为甚么佛不和他们说第八识呢?恐怕他们来分别第八(P272)识,执着以为有一个实在的东西来做主宰的我啊。有了我,那一定有我见;有了我见,那又有我所见;一执着外境是实有,就要起惑,造业,堕三恶道——地狱、饿鬼、畜生——了!而障碍生起无漏的正道,所以佛不和他们开示这第八识。上面这许多意义,唯有这第八识才有这许多说法。

    【入楞伽经,亦作是说:“如海遇风缘,起种种波浪;现前作用转,无有间断时。藏识海亦然,境等风所击;恒起诸识浪,现前作用转。”眼等诸识,无如大海恒相续转,起诸识浪。故知别有第八识性。此等无量大乘经中,皆别说有此第八识。】

    现在是属于第四种大乘教里面所引的《楞伽经》。在这颂里面说:好像大海里面的水,遇到了风的缘,便生起种种大波和小波;我们岂不是亲眼看见,现在面前的种种作用转变起来吗?没有一点间断的时间。这譬喻如果是懂了的话,那末,我们的阿赖耶识,也和大海一样,被外面的境界所击动了。因此,就恒常生起前七识现行的波浪,也有现在六根门前种种作用的转变生起。(P273)

    上面这种道理若是指的眼耳鼻等的前七识,它们是没有好像同大海一样,恒常相续转起识浪的资格。因此之故所以知道,除了前六识之外还有一个第八识的体性。上面这许多道理,不单单是一部经或一部论,可说是有许许多多的经论中,都说除了前六识之外,另有一个第八阿赖耶识的存在。

    【诸大乘经,皆顺无我,违数取趣;弃背流转,趣向还灭;赞佛法僧,毁诸外道;表蕴等法,遮胜性等;乐大乘者,许能显示,无颠倒理,契经摄故。如增一等,至教量摄。】

    这一段最好是先立一个因明论上宗因喻三支比量的表:

    宗——

    诸大乘经至教量摄

    因皆顺无我,违数取趣故。

    弃背流转,趣向还灭故。

    赞佛法僧,毁诸外道故。

    表蕴等法,遮胜性等故。

    乐大乘者,许能显示无颠倒理,契经摄故。(P274)

    喻——

    如《增一》等

    上面这个表的意思,就是恐怕小乘人不相信前面所引三种经——《大乘阿毗达摩经》、《解深密经》、《入楞伽经》——和经上所引的五首颂,是佛说的,所以不得不用理论,和他们小乘人所相信的《阿含经》,来配合在一块,使他们不得不信。意思就是说:“一切所有的大乘经都是佛说的。”甚么理由呢?第一,是随顺佛说的人无我,而违背有情的我执,这是和小乘所说明的我空是一样。第二,是弃背流转的生死,趣向还灭的涅槃,这和小乘所说的四谛法也是一样。第三,是赞扬佛法僧三宝利生的功德,而毁坏外道的邪知邪见,这也是和小乘人破邪显正是一样。第四,是表显有为法都不能超出五蕴、十二处、十八界的生灭法,绝对的不赞成甚么数论师所说的二十五谛,以及胜论师所说的六句义,这是和小乘人所主张的缘生无我的道理是一样。第五,是好乐大乘的人,他们自己许可大乘经也是显示无颠倒的正理,是契经所摄。同小乘人所相信的《四阿含》——《增一阿含》、《长阿含》、《中阿含》、《杂阿含》——是同样的都是佛说。这样多的充实的理由和铁一般的(P275)事实,还不够证明大乘经典是佛说的吗?

    【又圣慈氏,以七种因,证大乘经,真是佛说。一先不记故。若大乘经,佛灭度后,有余为坏,正法故说;何故世尊,非如当起诸可怖事,先预记别?二本俱行故。大小乘教,本来俱行,宁知大乘独非佛说?三非余境故。大乘所说,广大甚深,非外道等,思量境界。彼经论中,曾所未说;设为彼说,亦不信受;故大乘经,非非佛说。四应极成故。若谓大乘是余佛说,非今佛语;则大乘教,是佛所说,其理极成。五有无有故。若有大乘,即应信此诸大乘教,是佛所说。离此大乘不可得故。若无大乘,声闻乘教,亦应非有。以离大乘,决定无有,得成佛义。谁出于世,说声闻乘,故声闻乘,是佛所说,非大乘教,不应正理。六能对治故。依大乘经,勤修行者,皆能引得无分别智,能正对治一切烦恼,故应信此(P276)是佛所说。七义异文故。大乘所说意趣甚深,不可随文而取其义,便生诽谤,谓非佛语,是故大乘真是佛说。如庄严论颂此义言:“先不记俱行,非余所行境;极成有无有,对治异文故。”】

    前面几个颂,是引佛说的大乘经,来证明六识之外,还有成立第八识的许多大乘经教。然而,遇到了一班小乘人,他们说大乘经根本上就不是佛说的,那你又有甚么办法呢?所以,弥勒菩萨所造的一部《大乘庄严论》,有一首颂里面这样的说法:(1)先不记故,(2)本俱行故,(3)非余境故,(4)应极成故,(5)有无有故,(6)能对治故,(7)义异文故。用这七种理由,来成立大乘经典真是佛说,使小乘人再不能不相信。

    (1)甚么叫做“先不记”故呢?如果大乘经是佛灭度之后,其余一班想要破坏正法的邪魔杜撰私造,假托是佛说的;那末,佛在世的时候,为甚么不预早的就和弟子们说“将来我灭度了之后,有这种邪魔来说甚么大乘的教(P277)法,来破我的正法”呢?佛既不预说,当然大乘经决不是欲破坏佛法的人私造假托的。

    (2)甚么叫做“本俱行”故呢?就是说,如果连小乘佛法都没有,那当然不谈;设若允许有小乘教法,那同时决定要赞成有大乘教法。因为在事实上有些人(小乘),是专为自己个人了生脱死的,有些人(大乘)完全忘记了自己,去修六度万行,以成佛普度众生为目的。既有自利与利他的两种人,当然就有大乘教与小乘教的分别了,你们只求自了的小乘人为甚么要说大乘经典不是佛说的呢?真是岂有此理!

    (3)甚么叫做“非余境”故呢?你说大乘经既然不是佛说,难道是外道说的吗?要知道,大乘经里面所说的道理,非常的广大和甚深,决定不是一班外道他们能够思量到的境界;同时,我们看了一切外道的经论上,向来也就没有见到有大乘教法上这种意义;就是和外道说大乘中这种道理,他们也是不相信的。因为这种原故,我们就可以知道,一切大乘的经典决定“是佛说的”。你们小乘人说大乘经不是佛说,那怎么可以呢?(P278)

    (4)甚么叫做“应极成”故呢?假定你们小乘人又说:“大乘经是佛说的也可以,不过是别的佛所说的。或是过去佛说的,或是现在他方佛说的,不是我们释迦牟尼佛所说的。”如果照你这种说法,不问是那一位佛的,而可以断定大乘经是佛说的,都是双方赞成的,这道理是至极的成就了。

    (5)甚么叫做“有无有”故呢?设若你们小乘人不承认有大乘经,那当然不谈;如果承认有大乘经的话,那就非要承认大乘经是佛说的不可!因为离开了这种大乘经,另外再去找一种大乘经,是找不到的。同时,还要知道:因为有大乘经,才能明白大乘的理,而去修大乘菩萨的行,证到大乘的佛果。成了佛之后,才可以说法度生,令一切凡夫外道,转凡成圣,舍邪归正,而成罗汉果了。假定没有大乘经,怎样会明了大乘的理,而修大乘的菩萨行,成大乘究竟的佛果呢?佛既没有,谁来说声闻法,这一来连小乘经也没有了!所以你们赞成声闻经是佛说,来非议大乘经不是佛说,那是不合乎正理的。

    (6)甚么叫做“能对治”故呢?就是因为一切众生能够依照大乘经里面说(P279)的六度万行的道理去修行,那一定能够引起根本无分别智,正可以对治一切贪、瞋、痴、慢、疑、不正见种种的烦恼;所以应当相信一切大乘经都是佛说的。

    (7)甚么叫做“义异文”故呢?因为大乘经里面的道理,意趣非常的深,不可随文自己觉得,不是我们凡夫常识上所知道的事理,便生怀疑而起诽谤!就说大乘的道理不是佛说,那是不对的;所以决定要信仰大乘经一定是佛说的。

    试看弥勒菩萨造的《大乘庄严论》上这首颂说得多概括。他说:(1)先不记,(2)俱行,(3)非余所行境,(4)极成,(5)有无有,(6)对治,(7)异文故。就把上面的七个原因说完了。

    【余部经中亦密意说:阿赖耶识,有别自性。谓大众部,阿笈摩中,密意说此名根本识。是眼识等所依止故。譬如树根,是茎等本;非眼等识,有如是义。上座部经分别论者,俱密(P280)意说此名有分识。有谓三有;分是因义。唯此恒遍,为三有因。化地部说此名穷生死蕴。离第八识,无别蕴法,穷生死际,无间断时。谓无色界,诸色间断。无想天等,余心等灭。不相应行,离色心等,无别自体,已极成故。唯此识名,穷生死蕴。说一切有部增一经中,亦密意说此名阿赖耶,谓爱阿赖耶,乐阿赖耶,欣阿赖耶,喜阿赖耶。谓阿赖耶识,是贪总别三世境故,立此四名。有情执为真自内我,乃至未断,恒生爱着。故阿赖耶识,是真爱着处。不应执余五取蕴等。谓生一向苦受处者,于余五取蕴不生爱着,彼恒厌逆余五取蕴,念我何时,当舍此命,此众同分,此苦身心,令我自在受快乐故?五欲亦非真爱着处。谓离欲者,于五妙欲,虽不贪着,而爱我故。乐受亦非真爱着处。谓离第三静虑染者,虽厌乐受,而爱我故。身见亦非真爱着处。谓非无学,信无我者,虽于身见不生贪着,而于内我,犹生爱故。转识等亦非真爱着处。谓非无学,求灭心者,虽厌转识等,而爱我故。色身亦非真爱着处。离色染者,虽厌色身而爱我故。不相应行,杂色心等,无别自体,是故亦非真爱着处。异生有学,起我爱时,虽于余蕴,有爱非爱,而于此识,我爱定生。故唯此是真爱着处。由是彼说阿赖耶名,定唯显此阿赖耶识。】

    本论用“五教”、“十理”来证明有阿赖耶识。前四种是引的大乘经论,现在第五是引的几种小乘经。所以说,其余的小乘经里面,虽然不是显说,然而,在密意的方面也有说阿赖耶识,即除开了前六识,另外有它的体性。

    第一,是在小乘里面大众部的《阿含经》中,说这第八识是根本识。这第八识是眼、耳、鼻、舌、身、意前六识所依止的。好像树根一样,是茎干枝叶花果的根本,这道理当然不是眼等前六识有这种功用。

    第二,不但小乘中大众部有密意的这种说法,就是在小乘中上座部造(P282)《分别论》的人,也有这密意说——第八识——有分识。有,就是三界的有情;分,就是因的意思。唯有这第八识,才是“恒常普遍”做三界众生去受生的因。恒,是简别前六识五种无心位是有间断的;遍,是简别前五识及色法是不通无色界的。唯有这阿赖耶识,是通于三界九地及五种无心位都有。

    第三,小乘中的化地部也说,这第八识叫做“穷生死蕴”。彼部说蕴有三种:(1)一念蕴——那是属于一刹那的。(2)一期蕴——那是属于从生至死中间这一期阶段的。(3)穷生死蕴——那就是从无始以来,一直到没有了脱生死以前都是的。试看除了这第八识可以担当这责任之外,还有那一个能够替代它呢?怎样知道这是阿赖耶的功用?若说是色法,无色界的众生就间断了!若说是前六识,无想天的众生也就间断了!除了色心二法之外,难道是不相应行法吗?可是不相应行,连它们自己还是依托色心的,怎能负起有情生死相续的大责任?这是大小乘双方赞成的道理。所以,这“穷生死的五蕴”,那只有第八识才能够“名符其实”的担当起来。

    第四,还有小乘最出名的“萨娑多部”的《增一阿含经》里面,也有这(P283)第八识的密意说。它更明显的说了四个阿赖耶:(1)爱,(2)乐,(3)欣,(4)喜。本来四个字的意义是一样,都是耽着恋恋不舍的意思。如果把它分别来说,爱是总句。现世耽着叫它是乐;过去曾经也耽着过,所以叫它是欣;未来还是一样的照常爱着它,所以叫做喜。立这四名,就是因为我们有情执着第八识,为自己内面的真我。一直到没有破我执以前,都是恒常生起爱着。所以阿赖耶识,才是我们一切三界九地的众生,共同真实爱着的处所。不应当说是:(1)五取蕴,(2)五欲,(3)乐受,(4)身见,(5)前六识,(6)色身,(7)不相应行等,是一切众生共有的爱着!怎样知道呢?假定说:

    (1)“五取蕴”是众生共同爱着的话,那一向生在苦受处所里面的人(地狱、饿鬼、畜生),他们的五蕴身是苦得不得了,时时刻刻都在那儿厌离它,既是时刻要舍弃这五蕴身,可见五蕴身,不是有情的爱着处;对于五蕴身虽然厌离,但对于阿赖耶识,还是照常的执之为我——我爱执藏。

    (2)如果说“五欲”境界是有情的贪着处,那三果阿那含等,他们已经断除了欲界的贪欲,就是色界微妙的五欲也不耽着;然而,对于阿赖耶识的内(P284)我,他们还是念念不舍——我爱执藏。

    (3)如果说“乐受”是我们凡夫共同耽着的,那也不见得!试看三禅以上的天人,他们都是喜乐双忘的舍念清净,那里还有乐受呢?然而,对于阿赖耶识还是有照样的爱着——我爱执藏。

    (4)如果说“身见”是我们凡夫共同耽着的地方,那有学的圣人——初果、二果、三果,他们都同样的能于正法信解无我,而没有我见;然而,对于阿赖耶识的内我,还是照样的执着——我爱执藏。

    (5)如果又说“前七识可以做一切众生共同的爱着处”,则三果阿那含他们入了灭尽定的时候,已经把前七识的心王和心所,通通都停止不行了,然而,他们还执着第八识为内我,所以不能够马上证四果阿罗汉,这就是因为还有我爱执藏啊。

    (6)还有人说:“这‘色身’岂不是我们一切众生共同的爱着处吗?”那也不见得;好像无色界的人他们虽然是离开色染,然而,对于阿赖耶识,他们一样还有很深的爱着——我爱执藏。(P285)

    (7)或者说:“‘不相应行’可以做我们凡夫真爱着处吧?”那更不可以!因为它本身离开了色心等法,就没有自体,所以也不是我们众生真爱著述;一切凡夫真的爱着还是第八识的内我——我爱执藏。

    以上说了七个异计,都不能算是凡夫共同的爱着处;凡夫之所以称之凡夫,也就是因为他有我执,如果真的破了我执的话,那就不能叫他是凡夫,而称为圣者了!所以,无论是异生或有学,生起我爱的时候,对于其余——五取蕴、五欲、乐受、身见、转识、色身——的,有爱或不爱,然而,对于阿赖耶识,可说是没有那一个凡夫不爱;所以,唯有这第八识,才是我们凡夫真爱着处。因为有这许多理由,所以,阿赖耶这个名字,只有安在第八识上。

    【已引圣教,当显正理:谓契经说:杂染清净,诸法种子之所集起,故名为心。若无此识,彼持种心不应有故。谓诸转识,在灭定等,有间断故。根、境、作意、善等类别,易脱起故。(P286)如电光等,不坚住故。非可熏习,不能持种。非染净种,所集起心。此识一类,恒无间断。如苣蕂等,坚住可熏。契当彼经,所说心义。若不许有,能持种心,非但违经;亦违正理。谓诸所起染净品法,无所熏故,不熏成种,则应所起唐捐其功。染净起时,既无因种;应同外道,执自然生。】

    在“五教”、“十理”中,五教已经讲完了,现在来讲十理中头一种“持种心”。在佛经上说,杂染法和清净法的种子聚焦在一个地方,能够生起现行,这就叫做心。设若没有这第八识的话,那这持种心就不应当有了。

    因为前七识在灭尽定的时候,所有的心王心所统统都不行了!因为前六识所依的根和所缘的境,以及作意的心所,还有善、恶、无记三性,是常常互换,所以容易脱落。好像天上闪电的光明一样,它们是不坚住的东西,那怎样可以受熏呢?既然不能持种,那当然不是染净种所集起的心。第八识为甚么又可以呢?因为第八识它不是三性互易,它完全是一类无记的舍(P287)受;并且,就是到了佛果,它还是能够执持无漏种子不失,它那里有间断呢?好像印度一种胡麻,它可以受花的香熏,而容纳香气;既然是坚住性,当然是可熏。这第八识既然能够执持染净的种子,那这种说法和那部经上所说的持种心,正是相合。

    反过来说,设若不允许有能够持种的第八识,那不但是违背了佛经,并且会违背了正理。因为,只有所起染净法的能熏,而没有受熏的东西;既然没有东西受熏,那怎么会留下习气的种子呢?既然没有种子,那从前所熏下来的习气,岂不是徒劳无功!这是犯了有因无果的毛病!现在既然没有东西受熏,那将来再生现行的时候,又成了无因而有果的大弊,这一来,就和外道所执着的一样,他们说“一切法都是无因,而自然会生出果法来”!

    【色不相应,非心性故。如声光等。理非染净,内法所熏。岂能持种?又彼离识无实自性,宁可执为内种依止?转识相应,诸心所法,如识间断,易脱起故,不自在故,非心性故,(P288)不能持种,亦不受熏。故持种心,理应别有。有说六识无始时来,依根境等,前后分位,事虽转变,而类无别。是所熏习,能持种子。由斯染净因果皆成,何要执有第八识性?彼言无义,所以者何?执类是实,则同外道;许类是假,便无胜用,应不能持内法实种。又执识类,何性所摄?若是善恶,应不受熏,许有记故,犹如择灭。若是无记,善恶心时,无无记心,此类应断。非是善恶,类可无记。别类必同,别是性故。又无心位,此类定无,既有间断,性非坚住。如何可执持种受熏?又阿罗汉,或异生心,识类同故,应为诸染无漏法熏,许便有失。又眼等根,或所余法,与眼等识,根法类同,应互相熏。然汝不许。故不应执识类受熏。又六识身,若事若类,前后二念,既不俱有,如隔念者,非互相熏,能熏所熏,必俱时故。执唯六识,俱时转者,由前理趣,既非(P289)所熏,故彼亦无能持种义。】

    假定你说:“色法和不相应法岂不是也可以持种吗?”要知道,色法和不相应法它们不是心体。好像音声和光明一样,在道理上说起来,并不是染污和清净两种里面的东西可以熏习;熏习尚且不能,怎样又可以持种?同时,还要知道,色法是识所变的,不相应法是识所分位;这两样东西如果离开了识心,它们自己根本上就没有自体,你们怎样可以执着它为里面的种子所依托的东西呢?

    那末,前六识的心王以及它们的心所,可以持种吗?更不可以。因为前六识是间断的东西,而它们的心所自己更没有自在,和心王一样,都是容易脱落的东西。又不是心体,所以不能持种,也不能受熏!所以说到能够执持种子的心,在道理上是应当另有的。

    还有另外一种说法:他说前六识从无始以来,它们是依六根六境,以及作意和善、恶、无记三性前后分位的差别;然而所作过了的事虽然是有转(P290)变,而后念的识类还是照样的无别;既然可以受熏,当然可以持种;由这一种道理,无论是染净的种子,都可以成立。为甚么一定要坚执著有第八识呢?

    他这种说法是没有义理的!甚么原因呢?因为你们执着后念的识类是有实体的,那同印度有一类外道的思想同样了。反过来说,如果许可后念的识类是假的,那末,假法当然就没有殊胜的功用,也就不应当能够持内法实在的种子了。

    同时,还要知道,后念的识类在善、恶、无记三性之中,是属于那一性所摄呢?假定识类是属于善性或者恶性,那都不应当受熏!因为善性不受恶熏,恶性不受善熏;好像香臭两种东西,是不能互相受熏的,这在前面“所熏四个条件”中讲过了。因为善性和恶性是属于有记,好像“择灭无为”的无漏善一样,是不能受染污所熏。设若你又说:“后念的识类不是善性或恶性,是非善非恶的无记性好吗?”那也不对!你可以自己想想:前念识体是善,后念识类当然也是善;前念识体如果是恶,后念的识类不消说,当然也(P291)知道是恶。既然是善和恶的识体,那里有“无记性的识类”呢?决定不会有这件事。不可以说“前念的识体是善或恶,而后念的识是无记”;因为后念的识类是跟着前念识体一样,就是说,父亲姓甚么,儿子只好跟他姓就是了。所以说,识体是善恶的各别,而识类也就同它一样,别类必定同别类的识体。

    还有,无想定、灭尽定、无想天、睡眠无梦、闷绝时,在这五位无心位中,后念的识类已经断绝了;假定还有后念的识类,那也就不应当叫做“无心位”。后念的识类既然是有间断,体性不是坚住的东西,那怎样可以持种和受熏呢?

    假定不承认有第八识能够受熏持种的话,一味的只说识类是无记;那阿罗汉的无漏善熏下来的识类是无记,而凡夫的有漏恶熏下来的识类也是无记,这样一来,圣凡也就没有分别了!阿罗汉就是凡夫,而凡夫也就是阿罗汉了。这就犯大过了!

    还有,识既然有识类,那末,根应当也有根类,境当然也有境类。根类(P292)和境类你们小乘人既不赞成有受熏,可见识类也是不能受熏。

    由上面种种道理说起来,不赞成有第八识,而单单说是前六识生起的话,既不能受熏,当然不能持种。应当就要相信有第八识。

    成唯识论讲话卷三终(P293)
第四册 成唯识论讲话 成唯识论讲话(卷四)
    【又契经说:一切有情皆依食住。若无此识,彼识食体,不应有故。谓契经说,食有四种:一者段食。变坏为相。谓欲界系香味触三,于变坏时,能为食事。由此色处,非段食摄,以变坏时,色无用故。二者触食。触境为相。谓有漏触,才取境时,摄受喜等,能为食事。此触虽与诸识相应,属六识者,食义偏胜。触粗显境,摄受喜乐,及顺益舍,资养胜故。三意思食。希望为相。谓有漏思,与欲俱转,希可爱境,能为食事。此思虽与诸识相应,属意识者,食义偏胜。意识于境,希望胜故。四者识食。执持为相。谓有漏识,由段、触、思,势力增长,能为食事。此识虽通诸识自体,而第八识,(P294)食义偏胜。一类相续,执持胜故。由是集论,说此四食、三蕴、五处、十一界摄。此四能持有情身命,令不坏断,故名为食。】

    第八个理由就是识食体。所以佛经又说:“三界一切的众生都要依食而住,设若没有这第八识,那四食里面的‘识食’就不应当有了。”这四食的说法是出在佛经上,第一种叫做段食。段是形段,它的义相,就是食下去了,要消化变坏。这是在欲界的众生,所食下去的东西,一定有香气、味道和冷热的触尘。同时,要消化了之后,才可以叫做食事。因此,我们就可以知道,若不消化,但是眼睛看看,无论怎样好看,对于肚子的饱满,是没有关系,所以单是色法,不能叫做段食。因为食下去消化变坏了,这色相上的好看,是没有用了。

    第二种叫做触食,它的意义就是和境界接触。就是说,我们凡夫的有漏识一同外境接触的时候,就能够摄受欢喜快乐的境界,这才可以叫做食事。(P295)这个触心所虽然和六个识都有相应,然而,属于第六意识的触,食的意义更加殊胜。第六识的食义所以殊胜的原故,就是因为它能够触粗的境界和显的境界,所以能够摄受喜乐,以及有顺益的舍受,资养最为殊胜。

    第三叫做意思食,它的意义就是希望。有漏的思心所和欲心所,同时俱转。心中希望可爱的境界,才可以叫做食事。这个思心所虽然六个识都有相应,然而,属于第六意识的思,食义比较偏胜多,因为意识对于境界希望特别的殊胜。

    第四种叫做识食,它的意义就是执持。因为我们凡夫的有漏识,都是由段食,或是触食,或是思食,由这几种势力把识身增长起来,才能够成为食事。这个识虽然是通于一切识的自体,然而,第八识的食义偏胜。甚么原因呢?因为第八识是一类相续的,所以它执持根身,能够使它不致烂坏,功用特别强胜。

    因此,《集论》里面说:这段食、触食、思食、识食四食中,在五蕴里面,段食是色蕴,触食和思食是行蕴,识食当然是识蕴——三蕴所摄。在十(P296)二处里面,段食是香、味、触三处,触食和思食是法处,识食是识处——五处所摄。在十八界中段食是香味触三界,触思二食是法界,识食是六识界及意根界——十一界所摄。以上这四食能够执持有情的身命,使令身体不致烂坏断灭,所以才叫它是食。

    【段食,唯于欲界有用。触、意思食,虽遍三界;而依识转,随识有无。眼等转识,有间有转,非遍恒时,能持身命。谓无心定、熟眠、闷绝、无想天中,有间断故。设有心位,随所依缘,性界地等有转易故。于持身命,非遍非恒。诸有执无第八识者,依何等食?经作是言,一切有情,皆依食住。非无心位,过去未来,识等为食。彼非现常,如空华等,无体用故。设有体用,非现在摄。如虚空等,非食性故。亦不可说,入定心等,与无心位,有情为食。住无心时,彼已灭故。过去非食,已极成故。又不可说,无想定等,不相应行,(P297)即为彼食。段等四食,所不摄故。不相应法,非实有故。有执灭定等,犹有第六识,于彼有情,能为食事。彼执非理,后当广破。又彼应说:生上二界,无漏心时,以何为食?无漏识等,破坏有故,于彼身命不可为食。亦不可执无漏识中,有有漏种,能为彼食。无漏识等,犹如涅槃,不能执持,有漏种故。复不可说:上界有情,身命相持,即互为食。四食不摄,彼身命故。又无色无身命,无能持故。众同分等,无实体故。由此定知,异诸转识,有异熟识,一类恒遍,执持身命,令不断坏。世尊依此,故作是言:一切有情,皆依食住。唯依取蕴,建立有情。佛无有漏,非有情摄。说为有情,依食住者,当知皆依示现而说。既异熟识,是胜食性,彼识即是此第八识。】

    在四种食中段食唯在欲界的众生才有用,所谓欲者,就是饮食欲、睡眠(P298)欲和男女的淫欲。触食和意思食虽然是遍于三界,但是它依识而转生。因为“触和思”是属于心所,心所必定要依托心王的。可说是:有识时,才有触和思;如果没有识的时候,那触和思也就没有了,所以说“随识有无”。然而,眼、耳、鼻、舌、身、意的前六识,有时候是有间断和转易的;既不是遍三界,又不是恒时有,试问怎样能够执持身命呢?前六识为甚么会有间断呢?因为无想定、灭尽定、熟眠、闷绝、无想天,在这五个无心位的时候,都是间断了。五个无心位,前六识有间断,或者可以说得过去;然而,在有心位的时候,岂不是完全有六识吗?有心位虽然是有,但是又因为各识所依的根、所缘的境,善、恶、无记三性,三界、九地,有的时候都是常常转易。所以前六识本身不是遍,又不是恒,怎样能够执持身命呢?一般人一定执着说“没有第八识”的话,那末,倒要请问:“依甚么识食,经上说‘一切众生都是依识而住’呢?”

    或者,另外有一种人说:“过去的识和未来的识,岂不是可以做识食的体吗?”这才是笑话!过去和未来既不是现有,又不是恒常,岂不是同病眼(P299)所看见的空华一样,那里有实在空华的体用呢?纵然有体用,也不是属于现在所摄,同虚空一样,当然不是食的体性啊。

    也不可以说:“在无心定以前,加行心的时候,可以作无心位的食体吗?”那更是不可以。因为住无心位的时候,彼加行心已经灭了。过去的识不能够做现在的食事,这大小乘双方都是赞成的。

    也不可以拿佛经上“禅悦为食”的一句话,来证明无想定和灭尽定有食事。要知道,段食、触食、意思食、识食这四种食里面,不摄这二定的。并且,二定是属于不相应行,它是从色法、心法、心所法三位分出来的,它本身尚且无体,怎样可以做食事呢?

    还有另一种人执着“灭尽定和无想定还有第六意识存在,所以对于有情还是能够作食事。”这一种说法是不合乎道理的,在后面有详细破他的。设若灭尽定中的人还有有漏第六意识的话,那末,灭尽定的人生到色界和无色界,起无漏心的时候,试问这时用甚么第六识来做食事呢?你不能说“就用无漏意识来做食事”,因为无漏起时,是破坏有漏身的,有漏身是障,无漏(P300)识是治;障治是相违的,怎可用无漏识来持有漏身呢?所以不可为食。

    也不可执着说:“无漏识里面藏了有漏种,这有漏种岂不是可以做他的食吗?因此,灭尽定的人有漏的根身,所以不会烂坏。”这话就不通!因为无漏识同涅槃一样,怎样可以执持有漏的种子呢?

    也不可说:“色界和无色界的众生可以用身来持命,或用命来持身;这身命相持,岂不是可以做互为食事吗?那也不对,因为,佛只说四食,这身食和命食,四食里面不摄。况且无色界中的有情根本上就没有色身,它怎样能够持命呢?命根和众同分都是属于不相应行,自己无实体,怎样可以做食事。

    因为有了上面种种的理由,我们决定就可以知道:和前六识不同,另外有一个第八的异熟识;它是一类的,又是恒常普遍的,所以它能够令这身命不烂坏,不间断。佛就依据这种意义,说一切众生都是要依食而住的。

    这种四食的说法但是依凡夫五取蕴上来说的。因为佛是没有“有漏”了,所以佛不摄在有情中。然而佛不也要东西食吗?怎样不是有情所摄呢?(P301)要知道,佛要食东西上,那是约应化身示现而说的,佛的法身和报身,那里要东西食呢?

    既然这第八异熟识是识食的体,那所说的识食,不是第八识是那一个呢?

    【又契经说:住灭定者,身语心行,无不皆灭。而寿不灭,亦不离暖。根无变坏识不离身,若无此识,住灭定者,不离身识,不应有故。谓眼等识,行相粗动,于所缘境,起必劳虑。厌患彼故,暂求止息,渐次伏除,至都尽位。依此位立,住灭定者。故此定中,彼识皆灭。若不许有微细一类,恒遍执持,寿等识在,依何而说识不离身?若谓后时彼识还起,如隔日疟,名不离身。是则不应说心行灭。识与想等,起灭同故。寿暖诸根,应亦如识,便成大过。故应许识如寿暖等,实不离身。又此位中,若全无识,应如瓦砾,非有情数,岂(P302)得说为住灭定者?又异熟识,此位若无,谁能执持诸根寿暖?无执持故,皆应坏灭。犹如死尸,便无寿等。既尔,后识必不还生,说不离身,彼何所属?诸异熟识舍此身已,离托余身,无重生故。又若此位,无持种识,后识无种,如何得生?过去未来不相应法,非实有体,已极成故。诸色等法,离识皆无,受熏持种,亦已遮故。然灭定等,无心位中,如有心位,定实有识。具根寿暖,有情摄故。由斯理趣,住灭定者,决定有识,实不离身。】

    第九个理由,就是入灭尽定的时候,还有心识。所以佛经上又说:住灭尽定的人,身行的出入息、语行的寻伺、心行的受想,这三种都不行了;然而寿命还存在,身上照常的有暖气,可见识心还没有离开身体。设若没有这第八识的话,在佛经上说的住灭尽定的人,还有不离身的识,那就不应有了。(P303)

    或说:“不离身的识,是说前六识,可以吗?”不可以。甚么原因呢?因为眼等前六识,它们的行相是粗而好动,对于所缘的境界生起的时候,必定有劳苦的思虑;因为常常厌患这种劳虑,所以暂时希望止息它一下。祇是把劳虑伏住不起,这就好像搬大石头压草一样;最后统统把劳虑灭除了,那就好像斩草除根;到了这样境界的时候,那就说他是灭尽定的人。所以在灭尽定的时候,前六识是完全不现行了!设若不允许有一种微细的一类恒常、普遍,能够执持寿命和暖气的识的存在,那依据甚么原因说识不离身呢?

    设若你又说:“在定的时候,已经没有了前六识,但是一出了定之后,前六识又恢复原状。这样就叫做识不离身;好像患疟疾一样,一天好,一天坏。”如果照你这样说起,那就不应当叫做灭尽定的人,心行的受想也已经灭了。要知道,受想两个心所它们和六识心王生则同生,灭则同灭,没有一刻离开过;如果识灭了,寿命和暖气当然一齐都舍弃了,那和死人一样,还叫甚么灭尽定的圣人呢?那就有了很大的过失!因此,应应当赞成有一个(P304)识和寿暖一样,都没有离开这个身体,才可以叫做灭尽定啦。

    还有,在这个灭尽定位中设若完全没有了识的话,那就同石头和瓦片一样了,不是属于有情所摄了;成了无情之物,怎样还可以叫他是住灭尽定的人呢?

    还有,这个第八的果报识在灭尽定位设若没有它的话,那末,倒要来请问:“是那一个来执受保持这个寿命和暖气呢?”如果没有东西来执受的话,那身体一定会烂坏,岂不是同死尸一样吗?那就会没有寿命了。如果真是这样,从灭尽定起来的时候,应当就没有识生起来;那佛经上所说的“识不离身”,究竟是属于那一个识呢?如果第八果报识已经舍弃了这个身体,那就离开了这个身体,而更再投托第二个其余的身体,决定没有重生的道理。

    又设若这灭尽定位,如果没有这个执持种子的识,那从灭尽定再起来的时候,岂不是没有种子吗?既然没有种子,怎样可以再生起现行?至于过去的识已经过去了,未来的识还没有生起,乃至二十四种不相应行法,它们离(P305)开了色法、心法、心所法,自己是是没有实体的,这是大家赞成的。至于一切的色法,那都是识心所变的;离开了识心当然是无体,色法不能受熏,也不能持种,前面已经说过了!

    然而,灭尽定、无想定、无想天、熟睡、闷绝,在这五无心位的时候,所无的不过是前六识不现行,并不是没有第八识。所以在五无心位时,同有心位是一样,具有根身、寿命、暖气。由这一种道理,证明住灭尽定的人,决定是有他的细识,这样叫做识不离身。

    【若谓此位,有第六识,名不离身,亦不应理。此定亦名无心定故。若无五识,名无心者,应一切定,皆名无心。诸定皆无五识身故。意识摄在六转识中,如五识身,灭定非有。或此位识,行相所缘,不可知故,如寿暖等,非第六识。若此位有,行相所缘,可知识者,应如余位,非此位摄。本为止息行相所缘可了知识,入此定故。又若此位,有第六识,彼(P306)心所法,为有为无?若有心所,经不应言住此定者,心行皆灭。又不应名,灭受想定。此定加行,但厌受想,故此定中,唯受想灭。受想二法,资助心强,诸心所中,独名心行。说心行灭,何所相违。无想定中,应唯想灭,但厌想故。然汝不许,既唯受想,资助心强,此二灭时,心亦应灭。如身行灭,而身犹在,宁要责心,令同行灭?若尔,语行寻伺灭时,语应不灭,而非所许。然行于法,有遍非遍。遍行灭时,法定随灭;非遍行灭,法或犹在。非遍行者,谓出入息。见息灭时,身犹在故。寻伺于语,是遍行摄。彼若灭时,语定无故,受想于心,亦遍行摄。许如思等,大地法故。受想灭时,心定随灭,如何可说,彼灭心在?】

    假定你说:“在灭尽定的时候,还有第六识存在,这样叫做识不离身,好不好呢?”这是不应当有这种道理!甚么理由呢?因为灭尽定又叫做“无(P307)心”定,如果还有第六识的话,那怎样可以叫做“无心”定呢?

    假定你又会说:“灭尽定所以又叫做无心定,是因为没有前五识,并不是说没有第六识。”如果照你们这种说法,那一切定都应当叫无心定,因为二禅以上都是没有前五识了。要知道第六意识,也是摄在前六转识之内,和前五识是一样,所以灭尽定中第六意识也是一样的没有。

    还有一种说法:灭尽定中的识,这识的行相是不可知,所缘的境界也是不可知,和寿暖一样,都不是第六识的境界。假定灭尽定中的识,这识的行相和所缘都是可以了知的话,那应当和其余的有心位是一样,就不是灭尽定位所摄。本来就是因为要止息行相和所缘可以了知的识,才来入这个灭尽定。

    还有一个道理:如果灭尽定位还有第六意识的话,那倒要请问:“第六意识的心所法到底有没有?”设若有心所的话,经上就不应当说“住灭尽定的人,受想两个心所法——心行都灭除了”,也不应当叫它是“灭受想定”。

    恐怕他说:“受想两个虽灭,还有其余的心所不灭。”这话是没有道理(P308)的。因为此定在加行的时候,但讨厌受和想这两个心所,所以一到了入此定的时候,但灭除了受想。因为受和想两个心所灭,资助心王的力强烈一点,所以在五十一个心所法中,唯有受想两个心所,单单独独叫做“心行”,所以叫做“心行灭”——受想灭,这和经上说的有甚么相违呢?这是小乘人救的。

    唯识家破:照你这样说起来,那末,无想定中应当也是单单没有一个想心所罢了,还有其余的心所啊,因为他但是讨厌想一个心所。然而你为甚么又不赞成无想定位有其余的心所呢?既然唯有受想两个心所资助心王的势力较强,那末,受想两个心所灭了,前六识的心王岂不是也同它一起灭掉了?

    好像身行的出入息虽然是灭息了,然而,身法还是照样的存在,那里要一定意识的心王,要跟受想的心所一起灭呢?

    如果照你这样说,那末,语行的寻伺灭了,言语应当不灭,你们为甚么又不允许呢?(P309)

    你们要知道,“行和法”有遍和不遍两种分别,不可儱侗而论。设若是“遍行”灭了的时候,那这个“法”一定是随它而灭;设若是“非遍行”灭了的话,那这个“法”或者照常的还可以存在。“非遍行”好像“出入息的身行”,它虽然是停止了,然而“身法”还照常的存在,因为它是属于“非遍行”啊。至于“寻伺的语行”,它是属于遍行所摄,所以寻伺灭了的时候,语法一定是没有了。“受想的心行”它也是属于遍行所摄,好像我们大家赞成的触、作意、……思、欲、胜解、念、定、慧,这八个大地法的心所,它们如果统统都罢工了,而老板自己难道照常的去做工吗?还不是跟着他们工人一齐休息。

    所以我们就可以知道,如果“受想的心行”灭了的时候,那“心法的意识”一定要随受想而灭的,怎样可以说“受想虽灭,而意识还是存在”呢?

    【又许思等,是大地法;灭受想时,彼亦应灭。既尔,信等此位亦无。非遍行灭,余可在故。如何可言有余心所?既许思(P310)等,此位非无;受想应然,大地法故。又此定中,若有思等,亦应有触。余心所法,无不皆依,触力生故。若许有触,亦应有受,触缘受故。既许有受,想亦应生,不相离故。如受缘爱,非一切受皆能起爱。故触缘受,非一切触皆能生受。由斯所难,其理不成。彼救不然,有差别故。谓佛自简唯无明触所生诸受为缘生爱。曾无有处简触生受。故若有触,必有受生;受与想俱,其理决定。或应如余位,受想亦不灭。执此位中,有思等故。许便违害心行灭言。亦不得成,灭受想定。若无心所,识亦应无;不见余心,离心所故。余遍行灭,法随灭故。受等应非大地法故。此识应非相应法故。许则应无所依缘等。如色等法,亦非心故。】

    触、作意、受、想、思、欲、胜解、念、定、慧,这十种心所的性质,不专属纯善,也不专属纯恶,它是非善非恶中庸性。然而作善作恶,都是先(P311)要经过它们的许可,然后才能够去作善或作恶。这十种心所在《大乘百法论》说前五种叫遍行,后五种叫别境,是分为二类。而在小乘论上它是不分,总名叫做“大地法”。例如“大地”好人和坏人都要走的。这十种,作善作恶,都要“经过”它们的“地方”,所以叫做“大地法”。

    还有,你们允许“思等十种”同是大地法所摄,那末,受想灭的时候,思等八法应当一齐同灭,因为都是“大地法”。如果真是这样,那善恶等心所在灭尽定位也是没有了。你不可以说“受想的心行虽然是灭了,而善恶的心所,还可以照常的存在”,那就非讲蛮理不可。所以,受想二心所灭掉了之后,其余的思等以及善恶心所在灭尽定位中决定是不能存在的。

    如果你们又许可思等心所,在灭尽定位还是有的话,那受想两个心所也应当是有的;因为十个人同是大地法,要有大家有,要无一齐无才对啊。又,灭尽定中设若还有“思”等的话,有思一定先要有“触”。甚么原因呢?因为以下一切的心所法,都是依托触的力量才会生起的。设若允许有触,那就应当有受;在十二因缘的教理上说,“触缘受故”。既然许可有受,那又应(P312)当有想;因为“受和想”向来是不离开的。

    小乘救:好像十二因缘中也说“受缘爱”,并不是说一切受都能够生起爱;所以“触缘受”也是一样,并不是说一切触都能够生受。由这种道理,你们前面所难我的话是不能成立的。

    大乘破:你这种救法是不对的,因为“触缘受”和“受缘爱”这两种意义是有差别的,你不能儱侗的一起拿来说。因为佛自己亲口就简别说过了:唯有“因无明触所生的受才会生爱”,没有听见说“因无明触才会生受”;所以,受生爱倒是不一定,而有触一定有受,有受那就一定有想啊,这种道理是决定无疑了!

    不然的话,灭尽定和其余的有心定是一样,也有受想两个心所了。你们执着灭尽定中还有思等心所,如果真是这样,那就违背了经上说的“受想心行灭”这句话;同时,既然还有受想,那灭尽定也就不能叫做“灭受想定”了。

    设若没有心所,那心识也应当没有;没有看见过其余的心识,而离开了(P313)心所。好像其余“寻伺的语行”灭了的话,那语法也跟随它灭了;这样,“受想的心行”灭了,而第六识的“心法”当然也一起灭了。设若还存心王,但没有心所,那受等心所就不能叫做大地法,因为不能够遍一切心王。照你们说“心所灭,而心王独存”,那就不能叫心所是相应法。设若赞成意识和受想是不相应,那意识应当就没有心所;那论上为甚么说:“心王和心所是同所依的根,同所缘的境,同一个时候,同一件事。”那同无知的色法一样,怎样可以叫做心所呢?立一个比量:

    宗——此灭尽定识应无所依所缘

    因——亦非心故

    喻——如色等法

    【又契经说:意法为缘,生于意识。三和合触,与触俱起,有受想思。若此定中有意识者,三和合故,必应有触。触既定与受想思俱,如何有识,而无心所?若谓余时三和有力,成(P314)触生触,能起受等。由此定前厌患心所,故在定位,三事无能,不成生触,亦无受等。若尔,应名灭心所定,如何但说灭受想等?若谓厌时,唯厌受想,此二灭故。心所皆灭。依前所厌,以立定名。既尔,此中心亦应灭,所厌俱故,如余心所。不尔,如何名无心定?又此定位,意识是何?不应是染,或无记性。诸善定中,无此事故。余染无记心,必有心所故。不应厌善,起染等故。非求寂静,番起散故。若谓是善,相应善故,应无贪等,善根相应。此心不应是自性善,或胜义善。违自宗故。非善根等,及涅槃故。若谓此心,是等起善,加行善根所引发故。理亦不然。违自宗故。如余善心,非等起故。善心无间,起三性心,如何善心由前等起?故心是善,由相应力。既尔,必与善根相应,宁说此心独无心所?故无心所,心亦应无。如是推征,眼等转识,于灭定(P315)位,非不离身。故契经言:不离身者,彼识即是此第八识。入灭定时,不为止息,此极寂静执持识故。无想等位,类此应知。】

    还有在契经上说:意根和法尘两种东西做助缘,中间能生意识。由根、尘、识三种和合,所以生触。与触同起的有受、想、思。设若灭尽定中还有意识,那末,由根、尘、识三和合的原故,必定应当有触。触既然决定同受、想、思俱起,那怎样可以说“有意识而没有心所”呢?

    设若你又说:“不是入灭尽定,其余的时候,根、尘、识三和合有力,所以能够成就触而生起触;有了触,所以又能够生起受想等心所。因为这样在灭尽定以前,讨厌这个心所,所以到了灭尽定的时候,根、境、识三事的能力就失掉了,所以不能生触,当然也没有受想。”

    设若照你们这样说起来,那应当叫做灭心所定,为甚么但说灭受想定呢?

    设若你又说:“因为在定前加行的时候,是单单厌离这受想两个心所,如果受和想灭了之后,其余的心所也统统灭了;不过是依据在前面加行的时候,他所讨厌的但是受想,所以才安它叫做灭受想定。”

    既然是这样,那不但是受想灭,意识也应当同时而灭。甚么原因呢?因为厌受想,同时也厌心,所厌是同。受想灭,其余的心所都灭;那末,受想灭,意识也应当灭。如果意识不灭的话,怎样可以叫无心呢?

    又,灭尽定中如果有意识的话,试问这定中的意识,是甚么性质呢?灭尽定中不应当是恶性或无记性,因为凡是善定,决定没有恶及无记。如果有染和无记,那就应当有二十六种烦恼心所,也有遍行、别境、不定等心所了。既然称它是善定,那就不应当厌善而生起染污;也不可以说,求禅定的人,反过来还生起散乱吗?

    设若你说:“灭尽定中的意识是善,那一定是相应善,因为意识本身不是善,要和信等十一种善心所相应,所以叫做相应善。无贪、无瞋、无痴这三种是一切善法的根本,所以叫做善根。”(P317)

    要知道:意识的本身并不是自性善,也不是胜义善;因为自性善是惭心所和愧心所,它们的自性就是善。胜义善就是涅槃常乐我净。因为你们小乘人自己也赞成意识是相应善,如果现在又说“意识也是自性善或胜义善”,那岂不是矛盾吗?因为意识不是有为的三善根和无为的涅槃法,所以不是自性善和胜义善。

    设若你又说:“意识虽然不是自性善或胜义善,但是可以叫它是等起善,或由加行善所引起发生的好不好呢?”在道理上说起来也不对。甚么原因呢?因为你们小乘人自己既然已经赞成意识只有相应善,不是等起善及加行善;你现在如果说意识是等起善或加行善,那岂不又是矛盾吗?因为等起是前后同等而起,加行是由加功用行而引起。意识是三性互易,有时候是善,然有时候又是恶,也有时候是无记,灭尽定中怎样可以说是等起善和加行善呢?

    因此之故,如果说意识是善的话,那只可以说是相应善。既然是这样,那意识必定要和无贪、无瞋、无痴三种善根相应,才可以叫做善。这样一来,(P318)在灭尽定中的意识也有善心所和它相应,那还叫甚么灭尽定呢?怎样可以说灭尽定中但有意识而没有心所呢?

    你如果赞成我说的“灭尽定中是应当没有心所”,那也应当赞成灭尽定中决定有意识。

    照上面这许多道理说起来,眼等前六识在灭尽定中一定是离开身的,所以经上说:“不离身的识,那只有这第八识才可以。”就是入灭尽定的时候,这第八识还没有停止休息;因为灭尽定是最极寂静,能够执持这第八识。灭尽定中有第八识,无想定、无想天、睡眠和闷绝的时候是一样,前六识虽然是停止了作用,然而,第八识还照常的在那儿微细的流注。

    【又契经说:心杂染故,有情杂染;心清净故,有情清净。若无此识,彼染净心,不应有故。谓染净法,以心为本。因心而生,依心住故。心受彼熏,持彼种故。然杂染法,略有三种:烦恼、业、果,种类别故。若无此识,持烦恼种,界地(P319)往还,无染心后,诸烦恼起,皆应无因。余法不能持彼种故。过去未来,非实有故。若诸烦恼,无因而生,则无三乘学无学果。诸已断者,皆应起故。若无此识,持业果种,界地生还,异类法后,诸业果起,亦应无因;余种余因,前已遮故。若诸业果,无因而生,入无余依涅槃界已,三界业果,还复应生。烦恼亦应无因生故。又行缘识,应不得成。转识受熏,前已遮故。结生染识,非行感故。应说名色,行为缘故。时分悬隔,无缘义故。此不成故,后亦不成。】

    这就是第十种理由。经上又说:“因为我们心上有了杂染,所以众生就成了杂染;如果心里头是清净的话,那末,我们众生也就清净。设若没有这个第八识,那经上所说的染净心,就不应当有啊。”意思就是说,无论是染污法或是清净法,都是以心来做根本的;这染净一切法也都是因心而生,同时也都是依心而住。是甚么原因呢?因为心受染净法所熏习,所以心才能够(P320)执持留下来的习气不失,这叫做“受熏持种”。

    然而,杂染法分开来也有三种:(1)烦恼杂染,(2)业杂染,(3)果杂染。这三种类别不同。

    设若没有这个第八识来执持烦恼(贪痴慢等)种子的话,那末,三界九地到了没有染污心之后,如果烦恼再起,岂不是无因而起吗?甚么理由呢?因为除了第八识以外,其余的转识等都没有执持种子的资格。同时,过去的是已经过去了,未来的还没有生,所以都不是实有。设若从上界堕到欲界来,没有欲界的烦恼种子,而可以生起欲界的烦恼;那末,阿罗汉、缘觉、如来这已断除烦恼的三乘圣者,岂不还有再生烦恼的可能吗?如此则有成佛还可转为凡夫的过失了。

    还有,设若没有这个第八识,来执持这业果种子的话,那末,好像下界升上界,或从上界又堕落到下界来,在这不同的界地,现行的业果如果再生起的时候,岂不是没有从种子可以生吗?如果你又说“或者善性可以生恶性的果,或者色法可以做心法的因,或者前六识也可以持种”,那都是不对的,(P321)这在前面我都讲过了。设若业果可以无因而生的话,那末,纵然证了阿罗汉涅槃之后,岂不是三界有漏的业果,再会生起来吗?因为烦恼也可以无因而生啊。

    还有,佛经上说的十二因缘里面“行缘识”,就是从前所作善恶的行为,引生现在的识果,也不应当成立啦。假定你又说:“‘行缘识’是不一定要第八识的,前六识岂不也一样的受熏持种吗?”其实这在前面我已经说过六识不可以受熏的道理了,你现在说它能受熏持种,这道理那能成立呢?或者,你又说:“去投生那个时候染污的第六意识,岂不是可以作‘行缘识’的识吗?”不可以。因为去受生时的那个染污识,是中阴身的意识,它不是由行为而感果的识啊。如果“行缘识”的识,成立不起来的话,那只好说“行缘名色”,好吗?也不可以。因为行是过去所造的业,名色是现在母胎里面的东西,时间隔了这样远,那里还有做“助缘”的义呢?这样一来,识没有,名色也没有,那下面的六入、触、受、……那里还有呢?(P322)

    【诸清净法,亦有三种:世、出世道、断果别故。若无此识,持世出世清净道种,异类心后,起彼净法,皆应无因;所执余因,前已破故。若二净道,无因而生,入无余依涅槃界已,彼二净道,还复应生,所依亦应无因生故。又出世道,初不应生。无法持彼,法尔种故。有漏类别,非彼因故。无因而生,非识种故。初不生故,后亦不生。是则应无,三乘道果。若无此识,持烦恼种,转依断果,亦不得成。谓道起时,现行烦恼;及彼种子,俱非有故。染净二心,不俱起故。道相应心,不持彼种。自性相违,如涅槃故。去来得等,非实有故。余法持种,理不成故。既无所断,能断亦无,依谁由谁而立断果?若由道力,后惑不生,立断果者,则初道起,应成无学。后诸烦恼,皆已无因,永不生故。许有此识,一切皆成。唯此能持,染净种故。证有此识,理趣无边,恐厌繁(P323)文,略述纲要。别有此识,教理显然,诸有智人,应深信受。】

    上面所说的有漏染污种,要有第八识才能够执持;现在来说清净法种,也要有第八识才能够执持它。清净法有三种:(1)是世间净,就是伏惑的道。(2)是出世间净,就是无漏善。(3)是所断果清净,那就是所证的理。

    假定没有这个第八识,来执持世间和出世间的清净道种,那在世间道后再进生出世间道,或在出世间道后再退回世间道,这样“异类心后”而生起的净法,岂不是没有种子吗?如果除了第八识之外,你所说的别种原因能够持种的话,我在前面不是说了许多理由告诉你是不可以吗?设若世间道和出世间道,这两种净道可以无因生起的话,那末,入了无余涅槃之后,那世间道和出世间道岂不是应当再生起吗?无因可以生果,那不但二净道可以无因而生,就是所依的身和智也可以无因而生啊。

    还有,如果没有第八识来执持本有的无漏种子,那初果出世的见道也就不应生起了,因为没有东西来执持它的种子。假定你又说:“有漏的闻熏习(P324)岂不是可以作出世道的吗?”那怎样可以呢?因为有漏和无漏两种性类不同,所以闻熏习只可以作无漏道的增上缘,而不可作无漏的因缘啊。如果无因可以生果,便同外道的说法一样,果法不是从识里面的种子而生了。当然啰,最初没有无漏种子生果,那以后更没有无漏种子生果,这样一来,三乘的圣果应当永远的没有啊;但事实上不是这样,可见有第八识来执持无始以来本有的无漏种子啊。

    不但如此,设若没有这个第八识来执持烦恼种子,那将来转识成智,转凡成圣,转染成净,这个菩提、涅槃的智果和断果也不能成立了;因为没有病,药有甚么用处呢?所以没有烦恼的现行,无漏道也就无用了。同时也要知道,无漏也不可以持有漏种;因为染和净的两种心性是相违的,好像明暗一样,不能同时并起啊。因为和无漏道相应的心,是不能够持彼有漏种的,这好像涅槃不能和染污法同时一样。至于甚么过去法或未来法,以及得等的不相应法,它们自己都没实体,那能持种呢?同时前六识、色根、命根、众不同,以及第六识的心所,也没有资格持种,因为在前面说过,说它们受熏(P325)持种,在道理上不能够成立啊。既然没有所断的烦恼,当然也就没有能断的无漏道;有漏和无漏道既然都没有,那末,依甚么惑,由甚么道来建立这个断德的涅槃果呢?

    假定你又说:“由最初见道的力量,所以后来的烦恼就不能生起,这样,就立为断果。”那末,照你这样说,在见道的时候,就应当叫做无学啊。后来的烦恼既然是无因,那应当就永远再不能生烦恼了。

    如果你们赞成有这个第八识的话,那受熏持种的道理都可以成立。因为唯有这个第八识,才能够执持染污法和清净法的种子。

    其实说起来,证明有第八识的道理很多很多,恐怕大家厌繁,所以只好把要紧的大纲来说一说。我们可以得到一个断案:除了一般人所公认的前六识之外,还有一个第八识,无论是经论上或道理上,都很明白的;所以希望有智慧的人,应当深深的信受才对。初能变的第八识已竟。

    【如是己说,初能变相。第二能变,其相云何?颂曰:“次第(P326)二能变,是识名末那;依彼转缘彼,思量为性相。四烦恼常俱,谓我痴我见;并我慢我爱,及余触等俱。有覆无记摄,随所生所系;阿罗汉灭定,出世道无有。”论曰:次初异熟能变识后,应辩思量能变识相。是识圣教,别名末那;恒审思量,胜余识故。此名何异第六意识?此持业释,如藏识名,识即意故。彼依主释,如眼识等,识异意故。然诸圣教,恐此滥彼,故于第七,但立意名。又标意名,为简心识。积集,了别,劣余识故。或欲显此,与彼意识,为近所依。故但名意。】

    第八识的教理在前面可算是大略的讲过了,现在再来讲讲第七识,分做十段来讲:(1)释名门:次第二能变,是识名末那。(2)所依门:依彼转。(3)所缘门:缘彼。(4)体性门:思量为性。(5)行相门:思量为相。(6)染俱门:四烦恼常俱,谓我痴我见,并我慢我爱。(7)余相应门;及余触等俱。(8)三性门:(P327)有覆无记摄。(9)界系门:随所生所系。(10)伏断门:阿罗汉灭定,出世道无有。现在先来讲第一释名门,试问第七识叫做甚么名字呢?

    长行论文上说:在次第上说起来,初能变这八识说过了之后,就应当再来辩论第二能变思量的第七识。这个第七识在经论上都叫它是“末那”,翻成中国的意思,就叫做“意”。意的意义就是恒常审察思量:在凡夫位执着第八识的见分为我,在圣人位就知道无我了。这种恒审思量的功用,那它是胜过了其余的识了。因为前五识是非恒非审的思量,第六识是审而非恒的思量,第八识是恒而非审的思量。唯有第七识又能恒常,又是审察,所以恒审思量胜过其余的前后七个识。

    问:“第七识叫做意,但此和第六识的意识有甚么地方不同呢?”第七识在六离合释中,叫做持业释。体能够执持自己的业用,是依自己得名;好像藏识一样,藏就是识。意就是识,所以叫他“识即意”故。第六识在六离合释中叫做依主释,它是要依托一个主人的,好像眼识一样。眼识是要依托眼根的,第六意识它是要依托第七识的意根。所以识是识,意是意;识是第(P328)六,意是第七,识不同意啊。然而经论上恐怕第七和第六,都叫做意识,会混滥起来,所以第六叫做意识,而第七只叫做“意”了。

    还有一个意思:第七识之所以叫做意的,因为积集的功用不如第八识的心,而了别的功用又不如前六识,所以只好叫做意。或者第七同第六是靠近的原故,又是给第六意识所依托,所以叫它是意。

    【依彼转者,显此所依。彼,谓即前初能变识。圣说此识依藏识故。有义:此意以彼识种,而为所依;非彼现识。此无间断,不假现识,为俱有依,方得生故。有义:此意以彼识种,及彼现识,俱为所依。虽无间断,而有转易,名转识故。必假现识,为俱有依,方得生故。转,谓流转,显示此识,恒依彼识,取所缘故。】

    上面是解释第一释名门,现在来解释第二所依门。怎样叫做彼转呢?依彼转这一句话,就是显示第七识所依托的是那一个呢?

    这个“彼”字就是前面初能变的第八识,因为佛经说这个第七识是依托(P329)第八的阿赖耶识——藏识。

    请问第七识是依托第八的种子识呢?还是依托第八的现行识呢?这有两家说的不同。

    第一家说:“这个第七识,但是依托第八识的种子识,不是依托第八识的现行识。甚么原因呢?因为第七识它是恒常不间断的东西,所以它不要用第八识的现行识来做俱有依,就可以生起第七识的现行来。”

    第二家又说:“这个第七识不但是依托第八识的种子识,并且也要依托第八识的现行识,两样东西都要依。你说的第七识虽然是无间断,然而,一到了无漏的圣道生起的时候,第七识也有转染污成清净的时候;间断虽无,转易仍有,所以第七识也叫做转识。因此,第七识不单是依托第八的种子识,并且还要依托第八的现行识,来做俱有依,才可以生起第七识的现行果法来。所谓俱有依者,就是七八二识不能离开,有则同有的意思。”

    转,又是甚么意思呢?就是“流转”的意思。流是相续义,转是生起义,这就是显示这个第七识,恒常依托第八识;反过来又把它所依托的第八(P330)识,做所缘的境界。

    【诸心心所,皆有所依。然彼所依,总有三种:一因缘依。谓自种子,诸有为法,皆托此依。离自因缘,必不生故。二增上缘依,谓内六处。诸心心所,皆托此依。离俱有根,心不转故。三等无间缘依,谓前灭意。诸心心所,皆托此依。离开导根,必不起故。唯心心所,具三所依,名有所依,非所余法。】

    上面是正说第七识,现在来总说八个识的心王和心所,都有它们所依托的东西。然而它们所依托的东西,总起来一共有三种:

    第一种叫做因缘依。因缘依是甚么呢?就是每一法本身的种子。因为只要说是有为法,都一定要依托这种子;假定离开了因缘的种子,那必定不会生起现行的果法来。

    第二种叫做增上缘依。增上缘依是甚么呢?那就是眼、耳、鼻、舌、身、意内六根。所以,八识的心王和心所都是依托这内六种的净色根。例如眼识(P331)的心王心所如果离开了俱有依的眼根,这眼识的心王心所必定不会转生。

    第三种是等无间缘依。等无间缘依是甚么呢?就是前一刹那灭的意,无论一切心王和心所,都要依托这开导依。如果离开了这开导依的根,那后念也决定不会生起。

    照上面这种道理说起来,唯有八识的心王和心所,具足这三种所依,所以才叫做有所依。只有心王心所才有所依,其余的色法就没有开导依,至于不相应行法以及无为法,连因缘依、增上缘依都没有了。

    【初种子依。有作是说:要种灭己,现果方生。无种己生,集论说故。种与芽等,不俱有故。有义:彼说为证不成。彼依引生,后种说故。种生芽等,非胜义故。种灭芽生,非极成故。焰炷同时,互为因故。然种自类,因果不俱。种现相生,决定俱有。故瑜伽说:无常法与他性为因,亦与后念自性为因,是因缘义。自性言:显种子自类,前为后因。他性言:(P332)显种与现行,互为因义。摄大乘论亦作是说:藏识染法,互为因缘。犹如束芦,俱时而有。又说种子与果必俱。故种子依,定非前后。设有处说:种果前后,应知皆是随转理门。如是八识,及诸心所,定各别有种子所依。】

    前面略标三依,现在再来把因缘依详细来解释一下。初种子依,就是因缘依。说到种子依,有两家主张不同,头一家他们说:“要种子灭了以后,现行的果法才可以生起来。”他说:“这道理《杂集论》上不是说过了吗?可见种子的因和现行的芽,不是同时有的。”这是小乘经部师所说的。

    第二家他说:“你拿《杂集论》来证明是不能成立的。因为《杂集论》上所说的是,前念的种子引生后念的种子,那当然哪!如果前念种子不让位,那后念的种子怎样可以就座呢?所以说它‘种灭芽生’,‘因灭果生’。其实种生芽这一句话,是世俗人说的,不是约胜义说的。至于‘母亲已经死了,再来生小宝宝’”——种灭芽生,那一个赞成呢?只有现行熏种子,现行(P333)是因,种子是果;种子生现行,种子是因,现行是果。这样叫做互为因果,好像“灯焰烧灯心,灯心生灯焰”一样的道理,也是互为因果。

    然而,前念的种子引生后念的种子,既然都是种子,所以叫做自类。因为是前后二念,所以不是同时。至于种生现或现熏种,虽然是异类,然而是同时。所以因果同时是决定有的。

    因此之故,所以《瑜伽师地论》上说:凡是无常法的东西,可以给他性做因——现熏种,种生现;又可以给自性做因——种引种。这三种都有因缘的意义,所以说自性这句话,那是说明前念的种子,引生后念的种子,是属于自类,是前念来做后念的因啊。至于说他性这句话,那是说明种生现,现熏种,是互相为因的。它们虽然是异类,然而是属于同时的。

    就是在《摄大乘论》上也有这样的说法:“第八藏识和前七识的有漏杂染法是互相为因缘的,又好像束缚起的芦柴一样,大家是互相依靠的。”论里面又说:“种子的因和现行的果,必定是同时的。”所以这里所说的种子依,是同一刹那,决定不是前后两刹那。纵然有些经论上,说种子和果法是(P334)前后异时,那应当知道,都是随顺小乘而转变大乘的教理来说的,这只可以叫做方便门,不是真实的意义。

    照前面种种的道理说起来,那八个识的心王和心所一定各各有它的种子,来做它的因缘依。

    【次俱有依。有作是说:眼等五识,意识为依。此现起时,必有彼故。无别眼等,为俱有依。眼等五根,即种子故。二十唯识伽他中言:“识从自种生,似境相而转,为成内外处,佛说彼为十。”彼颂意说:世尊为成十二处故,说五识种,为眼等根。五识相分,为色等境。故眼等根,即五识种。观所缘论亦作是说:“识上色功能,名五根应理;功能与境色,无始互为因。”彼颂意言:异熟识上,能生眼等色识种子,名色功能,说为五根,无别眼等。种与色识,常互为因,能熏与种,递为因故。第七八识,无别此依。恒相续转,自力(P335)胜故。第六意识,别有此依。要托末那,而后起故。】

    上面是说种子依,现在来说俱有依。有四家说法不同,第一家说:眼、耳、鼻、舌、身前五识,那一定要以第六意识为依。因为前五识现起的时候,必定有第六同时意识俱有,所以除了意识之外,没有另外眼等五根来做俱有依。那末,请问眼等五根是甚么东西呢?是五识的种子啊,这在《二十唯识颂》里面就说:“识从自种生,似境相而转,为成内外处,佛说彼为十。”这首颂里面的意思就是说:“佛说六根和六尘、十二处的教法,即说明了五识的种子就是五根,五识的相分就是五境,所以眼等的五根就是五识的种子了。”不但《二十唯识颂》这样说,就是陈那菩萨所造的《观所缘缘论》中,也有这样的说法:“识上色功能,名五根应理;功能与境色,无始互为因。”这首颂上的意思就是说:“第八识上有一种能生五识的种子,这叫做功能,这功能就是五根。”可见这是约生识义名根,并不是真真实实有一个四大种所造的色根。因此,我们就知道,种子的功能和现行的眼识,是恒常互相为(P336)因。就是能熏的现行与所熏的种子,或能生的种子与所生的现行,是递相为因啊。

    这是前五识的所依。至于第七识和第八识是用不着别人来做依,因为它们是恒常相续转变生起,本身的力量殊胜,所以不要所依。第六意识它倒是一个所依,因为它要依托第七的末那识才可以生起。

    【有义,彼说:理教相违。若五色根,即五识种,十八界种,应成杂乱。然十八界各别有种,诸圣教中处处说故。】

    现在是第二家对于头一家那种说法,不大赞同,所以用九种理由来破斥他。第一有十八界的种子杂乱过失。因为设若五根就是五识的种子,六根、六尘、六识、十八界应当就有杂乱的过失;因为你把色法的根,来做心法的种,这不是杂乱是甚么?然而,佛经上所说的十八界,实实在在各有各的种子,在其他的经论上处处都是这样说法。

    【又五识种,各有能生,相见分异,为执何等,名眼等根?若(P337)见分种,应识蕴摄。若相分种,应外处摄。便违圣教,眼等五根,皆是色蕴内处所摄。】

    第二约相见分离。又五识的种子,每一识都有能生的见分种和相分种,二分不同。你现在说五根就是五识的种子,请问是五识的见分种呢,还是五识的相分种呢?若是见分种,见分是有知的心法,是属于识蕴所摄。五色根是色法,说它是心法,不但是违教,也是违理。若是相分种,相分虽然是色法,然而它是属于外六尘所摄;而五根又是属于内六根所摄。把五根来做五尘的相分种,对于教和理也是相违。

    【又名五根,即五识种;五根应是五识因缘,不应说为增上缘摄。】

    第三约增上缘难。又,设若五根就是五识的种子,那末,五根应当就是五识的亲因缘,不应当说五根是五识的增上缘所摄。

    【又鼻舌根,即二识种,则应鼻舌,唯欲界系,或应二识,通(P338)色界系。许便俱与圣教相违。眼耳身根,即三识种,二地五地,为难亦然。】

    第四约界地难。界是三界,地是九地。欲界一地、色界四地、无色界四地,三界分为九地。这里有一个意思先要弄清楚,就是:五根,除了无色界没有五根,而欲界和色界这五地都是有根,所以五色根到色界的第四禅还有。五识就不然,欲界的一地前五识是完全有,而色界初禅的第二地只有眼耳身三个识;因为色界的天人用不着段食,所以没有香和味二尘。既然没有香味二尘,所以也用不着鼻、舌二识了;因此,鼻、舌二识只有欲界有,而色界是没有鼻、舌二识。但是鼻、舌二根倒不是这样,它们是通于色界顶第四禅的。其次就是眼、耳、身三识,只至色界初禅第二地为止,二禅以上就没有眼、耳、身三个识了。然而,眼、耳、身三根它是一直通到色界顶等四禅,算是第五地了,先把这一点弄清楚。如果照你前面所说的“五色根就是五识种”的话,那末,设若根就识,那鼻、舌二根也只在欲界有,不能通于(P339)色界顶;如果识就根,鼻、舌二识不只在欲界,也可以通于色界顶了。这是约鼻、舌来说界,至于眼、耳、身,那是要约地来说。如果根就识,眼、耳、身三根也只可在色界初禅的第二地,不能通至色界第四禅的第五地;设若识就根,那眼、耳、身三识也不只在初禅的第二地,可以一直通到第四禅的第五地了。如果真是这样,那不但是违背教理,也可以叫它是天翻地覆了。

    【又五识种,既通善恶,应五色根,非唯无记。】

    第五约三性难。我们要知道,五识是通善、恶、无记三性,五根只是无记性。设若五根就是五识种的话,那五根应当就不是无记性,也要通三性才对啊。

    【又五识种,无执受摄,五根亦应非有执受。】

    第六约执受难。五根是第八识执持和觉受。五识,第八识不执受。五根如果是五识种,那五根和五识一样,也不是第八识执受。

    【又五色根,若五识种,应意识种,即是末那。彼以五根为同(P340)法故。】

    第七约同法难。大乘唯识家说“在第六意识之外还有第七末那识的意根”,如果照你们说“五根就是五识种”,那末,意根当然也是意识种。因为六根六识是同法;假定你说“意根不是意识种”,那五根当然也不是五识种了。

    【又瑜伽论,说眼等识皆具三依,若五色根即五识种,依但应二。】

    第八约三依不具难。三依:(1)因缘依——种子。(2)增上缘依——五色根。(3)等无间缘依——前念意。又《瑜伽师地论》上说:“眼等五识都有三依。”设若照你们说“五根是五识的种子”,那岂不是缺了增上缘依吗?只有因缘依和等无间依二种依了。

    【又诸圣教,说眼等根,皆通现种,执唯是种,便与一切圣教相违。(P341)】

    第九约根通种现难。有许多经论上说:“五根有种子,有现行。”你现在说五根是五识种,那五根不是没有现行,这岂不和一切经论的宗旨相违吗?

    【有避如前所说过难,朋附彼执。复转救言,异熟识中,能感五识,增上业种,名五色根,非作因缘,生五识种。妙符二颂,善顺瑜伽。】

    上面是把五根当五识的种子,一共有九种过患。然而还有一家觉得如果把五根当做生五识的亲因缘,那当然是不对。如果把五根当做生五识的增上缘业种,不是识种,那总可以吧?这样,对于《二十唯识论》和《观所缘缘论》的两个颂既相符合,同时,对于《瑜伽师地论》也就相顺。我想此说该不会再有过失了吧?

    【彼有虚言,都无实义。应五识根非无记故。又彼应非唯有执受,唯色蕴摄,唯内处故。鼻舌唯应欲界系故。三根不应五(P342)地系故。感意识业应末那故。眼等不应通现种故。又应眼等非色根故。又若五识皆业所感,则应一向无记性摄。善等五识既非业感,应无眼等,为俱有依,为俱有依。故彼所言,非为善救。】

    你来帮忙救的人,说的话也是不对。甚么理由呢?如果你把五根当做业种,业通三性,那末,根也应当通三性,不应当单是无记性,这和前面第五难——三性难相同。此其一。

    又,业种是无执受,五色根是有执受,如果五根是业种,那五根也是无执受,这和前面第六难——执受难相同。此其二。

    又,业是属于思心所,设若感召的是见分种,见分是属于识蕴,那五根也应当属于识蕴,那五根也应当属于识蕴所摄了。你赞成吗?如果感召的是相分种,相分是属于外六尘,那六根也应当是外六尘,不是内六处所摄了。这和前面第二难——相见分难相同。此其三。

    业种通三界,鼻识和舌识,唯在欲界有,鼻根和舌根,色界都有。如果(P343)照你说“五根是识种”的话,那鼻、舌二根只好和鼻、舌二识一样,唯在欲界,不能到色界去了!这是属于界乱。还有地乱:因为眼、耳、身三识只到色界初禅第二地为止,而五根可以到色界第四禅是第五地;如果照你说的五根是五识的业种,那眼、耳、身三根也只好跟眼、耳、身三识在色界初禅的第二地,不能到色界第四禅的第五地了。这和前面第四难——界地难相同。此其四。

    如果感五识业种是五根的话,那感意识的业种,岂不是第七识的意根吗?这和前面第七难——同法难相同。此其五。

    又,五根是通种子和现行,你现在只说根种是业种,又把五根的现行放弃了,这和前面的第九难——根通种现难相同。此其六。

    又,业是思心所,属于心法。你现在说“五色根是业种”,那五根也是心法,不是色法了。这和前面第一难——十八界杂乱相同。此其七。

    又,眼等五识通三性,若是满业所感的是无记性,无记性的识有无记根做俱有依增上缘依。若是三性的识,是没有五根的俱有依,三依缺了一依,(P344)这和前面第八难——三依不具难相同。此其八。

    你虽然出来帮忙,把五根做识种的亲因缘,换上做业种的增上缘,自己以为无过,谁知照样的犯了八种过,所以你所救的主张一样不能成立!

    【又诸圣教,处处皆说,阿赖耶识,变似色根,及根依处,器世间等。如何汝等;拨无色根?许眼等识,变似色等,不许眼等,藏识所变。如斯迷谬,深违教理。然伽他说:种子功能,名五根者,为破离识实有色根,于识所变,似眼根等,以有发生五识用故,假名种子,及色功能。非谓色根即识业种。】

    又一切经论上处处都说第八阿赖耶识,变现了相似的净色根和外面五官的根依处,以及山河大地的器世间。为甚么你们说五识不要五色根来做俱有依呢?你们既然赞成眼耳等前五识来变似色等五尘,为甚么又不赞成五色根是第八阿赖耶识所变的相分色呢?你们这样的迷昧和错谬,实于教理违背得太远了。(P345)

    然而前面偈颂上说的种子上的功能叫做五根,这是为的要破除一般人主张离开了心识之外,实在有一种外色根的。对于自己的藏识所变现的根身,有发生五识的功用,方便叫它是种子,是色功能;并不是说这五色根就是识种或是业种,那就大错特错了。

    【又缘五境明了意识,应以五识为俱有依。以彼必与五识俱故。若彼不依眼等识者,彼应不与五识为依。彼此相依,势力等故。又第七识,虽无间断,而见道等,既有转易,应如六识,有俱有依。不尔,彼应非转识摄。便违圣教转识有七。故应许彼有俱有依。此即现行第八识摄。如瑜伽说:有藏识故,得有末那。末那为依,意识得转。彼论意言:现行藏识为依止故,得有末那。非由彼种。不尔,应说有藏识故,意识得转。由此彼说:理教相违。是故应言:前五转识,一一定有二俱有依:谓五色根,同时意识。第六转识,决定恒有一俱(P346)有依,谓第七识。若与五识俱时起者,亦以五识为俱有依。第七转识,决定唯有一俱有依。谓第八识。唯第八识恒无转变,自能立故,无俱有依。】

    前面是讲前五识的俱有依,现在来说六七八三个识。又,缘色、声、香、味、触五境的时候,第六的同时意识又叫做明了意识,应当用前五识来做俱有依。因为第六必定和前五是同时俱起。第六设若不依托眼等五识的话,那第六应当就不和前五识来做依。可见前五识既然要依托第六识,第六识当然也要依托前五识,彼此相依,势力是相等的。这是第六识的俱有依。

    又,第七识,你前面说它是无间断,用不着依托别人。你忘记了,在见道和修道的时候,也有转有漏成无漏的;可见应当同前六识一样,也有俱有依。如果第七识用不着俱有依的话,那第七识应当就不是转识所摄,那就违背了经论上常说转识一共有七个了。因此之故,所以应当允许第七也有俱有依。是那一个呢?就是第八阿赖耶的现行识啊。(P347)

    好像在《瑜伽师地论》上也有说:“因为有第八藏识的原故,才可以得有第七的末那识。又因为有了第七末那识来做依,第六意识才可以转起。在《瑜伽师地论》上所说这话的意思,就是第八现行的藏识来做依止,才有第七识的末那”;可见是依现行,而不是依种子啊。如果第七识不要依托第八识的话,那只要说“有第八藏识及第六意识就可以转生起来了”,何必要多转一个弯说“有藏识故,得有末那;末那为依,意识得转”做甚么?这可见第七识决定要依托第八的现行识来做俱有依啊。

    由前面种种的道理看起来,就可以知道,头一家所说的是违背道理和经教的。也就可以断定,前五识每一个识都有两个俱有依,一个是依五根,一个是依同时意识。第六识决定依第七识,设若和五识同起的时候,那又要再加前五识做俱有依。第七识决定有一个俱有依,就是第八识。唯有第八识它是恒常没有转变的,自己能够自立生起,所以用不着别人来做俱有依。这是第二家说法。(P348)

    【有义此说:犹未尽理。第八类余,既同识性,如何不许有俱有依?第七八识,既恒俱转,更互为依,斯有何失?许现起识,以种为依。识种亦应许依现识,能熏异熟,为生长住依,识种离彼,不生长住故。又异熟识,有色界中,能执持身,依色根转。如契经说:阿赖耶识,业风所飘,遍依诸根,恒相续转。瑜伽亦说:眼等六识,各别依故,不能执受有色根身。若异熟识,不遍依止有色诸根,应如六识,非能执受,或所立因,有不定失。是故藏识,若现起者,定有一依,谓第七识。在有色界亦依色根。若识种子,定有一依,谓异熟识。初熏习位,亦依能熏,余如前说。】

    这是第三家的说法。他说:前面第二家说的比较头一家虽然是好一点,然而,在道理上研究起来,还没有究竟。因为第八识既然和其余的识都是同类,都是属于识体,那为甚么不允许它有俱有依呢?第七识和第八识两(P349)个人既然是恒常俱起,第七既然可以依第八,那末,第八依第七又有甚么过失呢?

    还有,你既然允许现行识要依托种子,那种子识也应当依托现行。因为能熏的现行识可以使令种子生长,而所熏种子的异熟识,也能够使令现行识安住,因为种子识离开了现行识,就不能够生长安住了。

    这是说,第八识一定要以第七识做俱有依。不过,如果生在欲界的众生,第八识除了依托第七识之外,还要再加上依托根身,因为第八识它是能够执持根身为自体,同时也是依托五色根而转起的。在佛经上就有这样的说法:“第八阿赖耶识它是由过去所造的业风所飘动,所以周遍依托诸根的全身,在那里恒常相续的生灭。”就是在《瑜伽师地论》上也有这样的说法:眼、耳、鼻、舌各识,它们是各依各的根,例如眼识只可以依托眼根,不可以依托耳根,所以它们的功用只可以见色,闻声,嗅香,知味,而不能执持根身不坏和令生觉受。设若第八异熟的总报识,不能够周遍依托全身的诸根,那应当和前六识一样,各管各的工作,而不执持根身了,同时也犯了因(P350)明论理上的不定过。因为同是一个“不遍依止根身”的因,能执受和不能执受都有,所以犯了不定过。

    由上面的道理说起来,第八阿赖耶识设若生起现行的话,决定有一个依,就是第七识。若是生到欲界和色界,那又要再加上一个根身来做依。如果是识种子,那决定有一个依。就是第八异熟识,最初熏习位的时候,要再加上一个能熏现行识来做依。其余的说法可以照前面第二家说。

    【有义:前说皆不应理。未了所依,与依别故。依,谓一切有生灭法,仗因托缘,而得生住。诸所仗托,皆说为依。如王与臣,互相依等。若法决定,有境,为主,令心心所,取自所缘,乃是所依。即内六处。余非有境,定为主故。此但如王,非如臣等。故诸圣教,唯心心所,名有所依。非色等法,无所缘故。但说心所,心为所依;不说心所,彼非主故。然有处说:依为所依,或所依为依,皆随宜假说。由此五识俱(P351)有所依,定有四种:谓五色根,六七八识。随关一种,必不转故。同境,分别,染净,根本,所依别故。圣教唯说,依五根者,以不共故。又必同境,近相顺故。第六意识,俱有所依,唯有二种:谓七八识。随关一种,必不转故。虽五识俱,取境明了,而不定有,故非所依。圣教唯说,依第七者,染净依故。同转识摄,近相顺故。第七意识,俱有所依,但有一种,谓第八识。藏识若无,定不转故。如伽他说:“阿赖耶为依,故有末那转;依止心及意,余转识得生。”阿赖耶识俱有所依,亦但一种,谓第七识。彼识若无,定不转故。论说藏识,恒与末那,俱时转故。又说藏识,恒依染污,此即末那。而说三位无末那者,依有覆说。如言四位,无阿赖耶,非无第八。此亦应尔。虽有色界,亦依五根,而不定有,非所依摄。识种不能,现取自境,可有依义,而无所依。心(P352)所所依,随识应说。复各加自相应之心。若作是说:妙符理教。】

    现在是第四家护法菩萨的正义。他说:前面三家所说的俱有依,虽然是各有千秋,然而没有明了所依和依的不同。要知道“依”的范围“宽”,“所依”的范围“狭”。

    “依”是甚么规则呢?依,就是一切有为的生灭法,都是仗因托缘而得生住;可见凡所要仗托的东西,都是叫做“依”。好像国王和大臣一样,王依臣,臣依生,是互相为依的,这范围就太大了;只要是因、缘所生法,都叫做“依”。

    “所依”又有甚么规则呢?有四个规则:(1)决定,(2)有境,(3)为主,(4)令心心所取自所缘。具足了这四种规则,一个也不缺,这样才可以叫做“所依”。是那一个才有这种资格呢?只有内六处的六根它才有具足这四个条件。除了六根之外,其余的好像:第六识不一定依前五识,第八识也不一定(P353)依五色根,识种也不一定依能熏的现行。四大种、命根、五尘、种子它们虽然有决定义,然而,它们本身又是无知的色法,没有能缘虑的功能,所以又缺了有境义。触、作意、受、想、思五个遍行心所,它们虽然有“决定和有境”两种意义,然而,又缺了“为主”的条件!因为它们自己都要依托心王生起,离开了心王,它们那里可以自己为主呢?第八识的现行对种子说,虽然有“决定、有境、为主”三个条件,然而,又缺了第四个条件!因为现行识不能够令种子识去缘自己的境界,所以研究的结果,唯有六根的现行,方能作八识的俱有依,所依是王而不是臣了。所以经论上说:唯有八个识的心王和心所,才可以叫做“有所依”。因为色法等它们自己的本身,都没有能缘的作用,那里还有甚么所缘的境界呢?只可以说心所一定要依托心王,不可说心王也一定要依托心所,因为心所是不能为主的。

    然而,有许多经论上又说:“依就是所依,或所依就是依。”要知道这种混合的说法,是方便随宜假说的,不能把它当做规律。因此,我们就可以知道:(P354)

    前五识有四种依:(1)五色根,(2)第六识,(3)第七识,(4)第八识。这四个依缺了一个五识就不能生起,甚么原因呢?因为五识是依托五根,来同缘五境,所以要五色根为依。前五识没有第六识,就不能有深刻的分别,所以前五识是以第六意识为分别依。第七识染污前六识就随它染污;如果第七识清净,前六识也随它清净,所以前五识是以第七识为染净依的。第八识是一切识的根本——种子所藏处,所以前五识又以第八识为根本依。前五识的俱有依也就是增上缘依,要有四种:五色根和六七八三个识做它的依。然而,经论上有时候说五识依五根,不说依六七八识的话,那是因为(1)眼识唯依眼根,乃至身识唯依身根,不共依的原故,不像六七八三个识是五识大家共依的。(2)是因为五识和五根是同缘五境,好像“眼识和眼根是缘色境”,是靠近而相顺的原故。

    至于第六识的所依,只有两个就够了,如果缺少了一个,那意识就不能够生起。你前面说意识虽然有时候和前五识同缘五境,但是不一定,因为还有独头意识哩。所以经论上有时候但说依第七,不说依第八的话,因为第七(P355)是第六的染净依,同时大家也都是属于转识所摄,也是近而相顺的原故。

    第七识的所依只要一个就够了,就是第八识。如果没有第八识来做它的所依,那第七识决定不会转起,好像有一首颂上说:“有阿赖耶识为依,才有第七识转起;依止第八识的心以及第七识的意,然后前六识才可以得生起来。”

    那末,第八识要有所依吗?就是第七识。如果不依第七识的话,第八识也就不得生起。所以论上说:“第八识决定要依托第七识同时转起。”又说:“第八的染污就是恒常依托这个染污的第七识,这就是末那识。”至于说“三位无末那”——阿罗汉位、灭尽定位、出世道位,所谓“无”者,是说“没有”染污有覆无记的末那,不是说连清净无漏的第七识体都没有了。好像说“四位无阿赖耶”——声闻位、缘觉位、菩萨位、如来位,是说“没有”我爱执藏的阿赖耶识,不是说连庵摩罗第八无垢识的体都没有了。

    虽然你前面所说的生到欲界色界要依五色根,然而还是不定,所以不是“所依”的定义。至于识种它是相分的色法,所以不能够自取境界,但有“依”(P356)的义,没有“所依”的义了。

    八个识的心王它们所依有多和少不同,那它们心所的所依又怎样呢?那只好随各个识一样罢了,不过再加上和它相应的心王就好了。假定能够照我上面这种说法,那才可以叫做合乎正理哩。

    【后开导依,有义五识,自他前后,不相续故。必第六识,所引生故。唯第六识,为开导依。第六意识,自相续故;亦由五识所引生故,以前六识,为开导依。第七八识,自相续故,不假他识,所引生故;但以自类为开导依。有义:前说未有究理。且前五识,未自在位,遇非胜境,可如所说。若自在位,如诸佛等,于境自在,诸根互用。任运决定,不假寻求。彼五识身,宁不相续。等流五识,既为决定,染净,作意,势力引生。专注所缘,未能舍顷,如何不许多念相续?故瑜伽说:决定心后,方有染净。此后乃有,等流眼识,善不善(P357)转,而彼不由自分别力,乃至此意不趣余境。经尔所时,眼意二识,或善或染,相续而转。如眼识生,乃至身识,应知亦尔。彼意定显经尔所时,眼意二识,俱相续转。既眼识时,非无意识。故非二识,互相续生。】

    三依,前面所说过的种子依和增上缘依,现在来说等无间缘依,现在来说等无间缘依,又叫做开导依。怎样叫做开导依呢?这有三家说法不同。头一家说:“五识它们的前后念是不能相续的,必定要有第六意识来引生才可以。所以唯有用第六识来做它们的开导依。至于第六意识,一方面它自己前后可以相续,同时,又可引生前五识,所以第六意识一共要六个识来做它的开导依。至于七、八二识,它们都是自己前后可以相续的,用不着别个识来帮忙引生,所以第七识和第八识都是用自己的前后自类来做开导依。”这是第一家对八个识的开导依的分别。

    而第二家呢?他以为前面这种说法是不对的。因为你说前五识自他前(P358)后是不能相续的,这是约我们凡夫六根不能互用没有到自在位的时候,又遇到的不是特别强有力的境界,这样说法或者可以。设若到了自在位的时候,好像诸佛一样,对于一切境界都能够得大自在,就是六根也能够互用,一见到境界,就能够决定,那里还要去寻求而后才能够决定呢?像佛菩萨的五识身,那里还有甚么不相续呢?至于后念等流的五识,它们既然老早就决定好了,那后念或染污或清净,又为作意心所的势力所引生,专一注意它所缘的境界,一顷刻间都没有能够离过,怎样不允许它可以多念相续呢?

    所以在《瑜伽师地论》上说:“在决定心之后,才有染污心,从此以后,乃有等流的眼识,或是善或是不善转生起来。完全由意识引生眼识相续流转,用不着眼识自己的力量去分别,一直到意识没有转到别种境界上去,它引生的功用是有很大力量的。经过了这样久的时间,眼识和意识两个人无论是好是坏,都是这样的相续下去。意识和眼识既然是这样,那意识和耳识、鼻识、舌识、身识,不消说,也知道是和眼识同样,可推类而知了。”

    这论上所说的意思,就是决定显示经过了这样久的时间,眼识和意识都(P359)是同时相续流转下去的,既然有眼识的时候就有意识,可见是同时,不是二识前后来互相引生。这就是不赞成前面那一家的说法——前五识是由第六识开导,第六识是由前五识引生,那是不对的。

    【若增盛境,相续现前,逼夺身心,不能暂舍,时五识身,理必相续。如热地狱,戏忘天等。故瑜伽言:若此六识,为彼六识等无间缘,即施设此,名为意根。若五识前后定有意识,彼论应言,若此一识,为彼六识,等无间缘,或彼应言若此六识,为彼一识等无间缘。既不如是,故知五识有相续义。】

    你说“前五识有时候也有间断”,那是对平淡不相干的境界可以这样说,若是特别一种殊胜的境界,那里会间断呢?它忙也来不及!好像热地狱,是受苦忙;戏忘天,是受乐忙。他们都是逼夺身心,一弹指的工夫也不给你休息,这时候的前五识在道理上想起来,必定是相续不断的。地狱中受苦和天上游戏,就是一个证明。

    所以在《瑜伽师地论》上也有这样说:设若此前念的六识,做彼后念的(P360)六识,等无间缘——前念灭引生后念,这就叫做意根。根是生的意义,可见前五识用不着第六意识来引,是各引各的啊。

    假定六个识不是各引各的话,前五识要由第六生,第六也要前五识来引,那《瑜伽师地论》上就应当这样说:“一个意识作六个识的等无间缘。”或说:“六个识是一个意识的等无间缘。”然而论上并不是这样说,可见前五识它们自己可以前后相续,用不着第六意识来管闲事。

    【五识起时,必有意识,能引后念,意识令起;何假五识为开导依?无心睡眠,闷绝等位,意识断已,后复起时,藏识未那,恒既相续,亦应与彼为开导依。若彼用前,自类开导,五识自类,何不许然?此既不然,彼云何尔?平等性智,相应末那,初起必由第六意识,亦应用彼,为开导依。圆境智俱第八净识,切必六七,方便引生。又异熟心,依染污意。或依悲愿,相应善心。既尔,必应许第八识,亦以六七为开(P361)导依。由此,彼言都未究理。应说五识,前六识内,随用何识为开导依?第六意识,用前自类,或第七八为开导依。第七末那,用前自类,或第六识为开导依。阿陀那识,用前自类及第六七为开导依。皆不违理,由前说故。】

    这里先难第六同时意识。就是说:“第六同时意识既然自己有力量前后相引,那要前五识来做甚么?还有在无心位——无想定、灭尽定、无想天,以及熟睡和迷闷这五个时候,意识已经间断了;然而,七、八二识它们是恒常相续的,所以,以后意识再生起的时候,一定是用七、八二识来做意识的开导依。

    假定你说:‘意识再起的时候,不用七、八二识来做开导依,可以用自己前念的意识来做后念意识的开导依。’那末,既然意识可以,这前五识岂不也可以用前念的前五识来做后念的开导依吗?要你第六意识来打岔做甚么?所以,要可以,两个都可以;若不可以,两个都不可以。(P362)

    至于说到第七识要转成平等性知的时候,那是要借重第六识修二空观。观行的工夫成功了,第七识才能够转成平等性智,可见第七识是要用第六识来做开导依的。

    至于第八识最初要转成大圆镜智的时候,这有两种说法:一是要转依的时候,那是要借重第六识转的妙观察智和第七识转的平等性智,用六七两个智,来引生第八大圆镜智做它的开导依。一是第八异熟识没有转依的时候,那是要借重第六识转的妙观察智和第七识转的平等性智,用六七两个智,来引生第八大圆镜智做它的开导依。一是第八异熟识没有转依的时候,那只好用第六识相应的悲愿心,可见第八识无论是转不转,都是要用六七来开导依。由这种道理说起来,可见前面那一家统统都说得不对。

    所以我的结论:前五识是用前六识做开导依,第六识是用自己和七、八二识做开导依,第七识是用自己或第六做开导依,第八识是用自己和六、七二识来做开导依。前五识六个依,第六识三个依,第七识两个依,第八识三个依。他还说自己不违理,其实是一塌糊涂了。”

    【有义:此说亦不应理。开导依者,谓有缘法,为主,能作等(P363)无间缘。此于后生心心所法,开辟引导,名开导依。此但属心,非心所等。若此与彼无俱起义,说此与彼有开导力。一身八识,既容俱起,如何异类,为开导依?若许为依,应不俱起。便问异部,心不并生。又一身中,诸识俱起,多少不定。若容互作,等无间缘,色等应尔。便违圣说:多少不定。若容互作,等无间缘,色等应尔。便违圣说:等无间缘唯心心所。然摄大乘说:色亦容有等无间缘者,是纵夺言。谓假纵小乘,色心前后,有等无间缘,夺因缘故。不尔,等言应成无用。若谓等言,非遮多少,但表同类,便违汝执异类识作等无间缘。是故八识,各唯自类,为开导依,深契教理。自类必无俱起义故。心所此依,应随识说。】

    这是第三家护法菩萨所说开导依的正义。他说:“前面那种说法是不对的。”应当怎样说法呢?他说:“真正的开导依要合得上几个条件:(1)要是有缘法,(2)要能为主。有缘,是有缘虑,但属心法,而色法就没有缘虑的功(P364)能了。为主,但属心王,而心所就没有为主的胜用了。所以说,要有缘虑,又能够为主,才能够作等无间缘。它对于后念的心王心所有开辟和引导的功能,所以才叫做开导依。可见开导依的资格,但属于心王,而不是心所。

    假定你说‘眼识和耳识没有同时俱起的功能’,那还可以说‘此识有引生彼识的功能,来帮助做开导的力量’。如果一个身体既然容许八个识可以同时俱起,那末,为甚么这个识要那个来做开导依呢?设若你一定要说别个识可以做这个识的开导依,那就应当不能同时俱起了。假定你又说:‘不俱起又有甚么过失呢?’有啊!有同小乘人说的心识不可以并生一样的错谬。还有,一身中诸识同起,或二识,或三识,或四识,或五识,多和少也是不一定。设若容许彼此可以互作等无间缘的话,那无知的色法——根和境,眼根可以作耳根的等无间缘,色尘也可以作声尘的等无间缘,这样一来,那就违背经论上说的‘等无间缘只有心法才有,而色法是没有’的道理了。所以只有自己前念作后念的开导依,而眼识决定不能作耳识的开导依的。(P365)

    然而,《摄大乘论》有时候也说‘色法也可以作等无间缘’的话,那是一种纵夺的言辞。就是说,假定小乘说‘色法和心法前后念可以互为因缘——前念的色法可以做后念心法的因缘;或者前念的心法可以做后念色法的因缘’,那都不合正理的。所以唯识家夺他说:‘不是作因缘,不过作等无间缘或增上缘。’可见说色法也可以作等无间缘,是一时的方便,并不是真真的色法也有等无间啊。如果不是的话,这等无间缘的“等”字,便成了没有用处。因为“等”字有两个意义:(1)等者,就是相等,应当一样没有多多少少,才可以说等。(2)等者,就是同等,应当自己前念和后念同等,不可以别类和自类,才可以说是等。如果你说‘等字,但是表同类,不是遮多少’,那又违背你说的异类的识也何作等无间缘了。

    因这一种原故,所以八个识只有自类前念灭下去,来做后念生起的开导依,这样的说法那很合乎经论和正理的。因为如果是自类,前后决定不可以同时生起。心王既然是自类前念引起后念,那末,心所不也可以知道也是自类,前引后为等无间缘的开导依吗?”(P366)

    【虽心心所,异类并生,而互相应,和合似一,定俱生灭,事业必同。一开导时,余亦开导,故展转作等无间缘。诸识不然,不应为例。然诸心所,非开导依,于所引生,无主义故。若心心所等无间缘,各唯自类,第七八识,初转依时,相应信等。此缘便阙。则违圣说:诸心心所,皆四缘生。无心睡眠,闷绝等位,意识虽断;而后起时,彼开导依,即前自类,间断五识,应知亦然。无自类心,于中为隔,名无间故。彼先灭时,已于今识为开导故。何烦异类为开导依?然圣教中说前六识,互相引起,或第七八依六七生,皆依殊胜增上缘说。非等无间故不相违。瑜伽论说:若此识无间,诸识决定生,说此为彼,等无间缘,又此六识,为彼六识等无间缘,即施设此名意根者,言总意别,亦不相违。故自类依,深契教理】(P367)

    这里有一个问难,就是说:“如果诸识同起,不能作等无间缘;那心王和心所也是同起,应当不可以作后念的等无间缘。”答:“那不可以为例。”

    虽然心王和心所是异类又是并生,王所如果相应和合缘境的时候,好像是一个,所以王所决定是同生同灭。所作的事业也是相同,所以一个心王作开导的时候,其余的心所一齐帮忙来作开导。所谓心所和心王相应有五种条件:(1)同一所缘的境,(2)同一所依的根,(3)同一刹那转,(4)同一体性,(5)同成一事。所以王所都可以作后念的等无间缘,而诸识虽异类,不能和王所一样,拿它来做例。

    心所做后念的等无间缘虽然是可以,然而做开导依是不可以的。因为缘是由的意义,依是主的意义;心所只可以做缘,不可以做依。所以说“心所非开导依”,对后念虽然是有引生的功用,然而没有为主的意义。

    前念一法能够引生后念一聚,就是说,前念的心王不但可以引生后念的心王,并且也能够引生后念的心所。不然的话,设若心王和心所等无间缘,各各唯有引自类,如此,有漏的七、八二识岂不是没有信等十一个善心所了(P368)吗?此就缺了四缘中的等无间缘,而违背了经论所说的心法有四缘生的道理了。

    又在无想定、灭尽定、无想天、睡眠、闷绝这五无心位的时候,第六意识虽然是间断了,而后来再生起意识的时候,还是由前念来做开导依。意识既然是这样,则其余间断的五识也是一样了。因为前后的自类心时间不问它经过了多久,中间总不会间隔的,所以叫它是无间。因为前念虽然是灭了,然而对于后念已经做了开导,所以用不着别个识来做开导依。

    然而在许多经论上,说前六识是互相引起;第七依第六,第八依第七,这都是依殊胜的增上缘说,并不是作无间缘,所以没有相违。在《瑜伽师地论》所说的彼此是“自类前后分彼此”的——前念为此,后念为彼,并不是异识的彼此。就是说,此前念的眼识作彼后念眼识的等无间缘。眼识是这样,那末,六个识都是前后自类做等无间缘,所以又叫等无间意。因为“彼此”这两个字言总意别,并不是指自他的彼此,是指前后的彼此,所以就不会相违经中的道理了。(P369)

    所以说来说去,还是各识自类后以前依,才合乎教理。

    【傍论已了,应辩正论。此能变识,虽具三所依;而依彼转言,但显前二。为显此识依缘同故。又前二依,有胜用故。或开导依,易了知故。如是已说此识所依。所缘云何?谓即缘彼,彼谓即前此所依识,圣说此识,缘藏识故。有义,此意缘彼识体,及相应法。论说末那我我所执,恒相应故。谓缘彼体及相应法,如次执为我及我所。然诸心所不离识故,如唯识言,无违教失。有义:彼说理不应然。曾无处言,缘触等故。应言此意,但缘彼识,见及相分,如次执为我及我所。相见俱以识为体故。不违圣说。有义:此说亦不应理。五色根境,非识蕴故。应同五识亦缘外故。应如意识缘共境故。应生无色者,不执我所故。厌色生彼,不变色故。应说此意,但缘藏识,及彼种子,如次执为我及我所。以种即是彼识功能,(P370)非实有物。不违圣教。】

    本来现在所讨论的,是专指第七识。因为一说到依——因缘依、增上缘依、等无间缘依,所以把八个识统统都扯上了。傍论其它的识,总算可以告一段,现在还是再讲到第七识的正面了。前面说到虽然有三个所依,然而在偈颂上说的“依彼转”三个字,但显第七识的种子依和俱有依,不指第三开导依。因为第七识的依是依第八识全体四分(种子依),缘是缘第八识的见分(俱有依)。又,因缘依有亲生的胜用,增上缘依有助生的胜用,故显前二依。因为开导依容易知道,所以不说。第七识的所依是第八识,总算明白了,现在要来谈第八识的所缘了。

    第七识的所缘又是那一个呢?就是第八识。经论上说:“第七识以第八藏识为所缘境。”不过对于“我”和“我所”执有四家主张不同:

    第一家说:“心王是我,心所是我所。”他说:“这第七识的意,缘彼第八识的体以及第八识相应的五个心所。因为论上也说:第七识的末那识有(P371)我执和我所执,恒常相应。缘第八识体,执之为我;缘第八识的心所,执为我所。然而心所是不离心王的,所以说到‘唯识’两个字,是把心王和心所都包含在内,这样对于经教就没有过失了。”

    第二家说:“见分是我,相分是我所。”他批评前面那一家说:“你说得很不对,因为经论上没有一处说第七识能够缘第八识的触等五个心所。既不能缘心所,请问缘甚么呢?但缘第八识的见分和相分。缘见分执为我,缘相分执为我所。”难云:“既然是缘相见,为甚么又说缘彼?”答云:“因为见相都是依识体而有,所以也不会违背经说。”

    第三家说:“缘现行为我,缘种子为我所。”他说:“缘心所固然是不对,就是缘相分也是不对。因为相分是属于色法,五根和五境。第七识是内缘,不能够外缘。若缘相分,就有三个理由不对:(1)应当和前五识一样缘外境,(2)应当和第六识缘共相境,(3)生到无色界的有情,既然是无色,那里有甚么相分,怎样可以说执它为我所呢?因为厌色的人才可以生到无色界,当然再不会变色而缘。(P372)

    照这样说起来,应当说:‘第七识缘第八识的现行为我,缘第八识的种子为我所。’你不要以为第七识不能缘种子的实法,其实种子是约它的功能而说,所以种子是属于假法。此也不会违背经论的。”

    【有义:前说皆不应理。色等种子,非识蕴故。论说种子是实有故。假应如无,非因缘故。又此识俱萨迦耶见,任运一类恒相续生,何容别执有我我所?无一心中,有断常等,二境别执,俱转义故。亦不应说,二执前后。此无始来,一味转故。应知此意,但缘藏识见分,非余。彼无始来,一类相续,似常一故。恒与诸法,为所依故。此唯执彼,为自内我。乘语势故,说我所言。或此执彼是我之我,故于一见,义说二言。若作是说,善顺教理。多处唯言有我见故。我我所执,不俱起故。未转依位,唯缘藏识。既转依已,亦缘真如及余诸法。平等性智,证得十种平等性故。知诸有情,胜解差别,示现种种佛影像故。此中且说未转依时,故但说此缘彼藏识。悟迷通局,理应尔故。无我我境,遍不遍故。如何此识缘自所依?如有后识,即缘前意。彼既极成,此亦何咎?】

    这是第四家护法菩萨的正义。他的主张:第七识的见分只可以缘第八识的见分,执之为我。决定不缘第八识的相分。甚么原因呢?因为:(1)相分是属于色法,(2)色法是根身和器界,都是属于外缘。第七识既然不缘色法,并且不向外缘,所以第七识只有缘第八识的见分,而不缘相分。

    所以他说:前面第二家说“缘相分”,固然是不对,就是第三家说“缘种子”,也是不对。因为种子是属于色法,但不是识蕴所摄。同时,论上说“种子是实有的东西”,如果是假的话,那应当和没有是一样,假的东西也不能做果法的因缘。还有一个原因,就是第七识在有漏位的时候,它决定和我见是一同生起。要知道,有了我见,就不能有我所见,因为不能够容许一心中有两个见。好像有了常见,就不能容许再有断见,是一样的道理。也不(P374)可以说“前念执我,后念执我所”,因为第八识无始以来都是一味,没有前后有两种差别。

    依据上面的理由就可以知道,第七识的见分只有缘第八识的见分,决不能缘余分了,因为第八识无始以来都是一类相续的。本来不是常,又好像是常;本来不是一,又好像是一。它是恒常给一切法的种子所依托的,同时,又因为第七识执第八识为自己的内我。

    既然单执我,而不执我所,那为甚么又说“我和我所”?说我所,不过是说话联带的语势。例如说兄带弟,所谓兄弟;说夫带妻,所谓夫妻;说父带子,所谓父子;说我带所,所谓我及我所。或者,第七执第八是第七之我,所以在一个我见之上,在意义上分为两种,我及我所;并不是在我之外,另外还有一个我所。设若能够照我这样的说法,才顺乎教理。有许多经论上都是这样说:“有了我见,我执和我所执不可以并起。”

    第七识在凡夫没有转染成净的时候,唯有缘第八识的见分。如果转成了平等性智以后,那就能够缘真如以及缘下地菩萨胜解和作意的差别。又能示(P375)现种种佛的影像。十种平等性:(1)诸相增上喜爱,(2)一切领受缘起,(3)远离异相非相,(4)弘济大慈,(5)无待大悲,(6)随诸有情所乐示现,(7)一切有情我爱所说,(8)世间寂静皆同一味,(9)世间诸法苦乐一味,(10)修植无量功德究竟。

    前面所的,是约没有转依的时候,说第七识但缘第八识的见分。迷的时候是局,范围很狭;悟的时候是通,范围较宽,道理上就应当这样。第七识转和未转,缘境大大的不同。已转依位,能够悟,所以通达了无我,能够遍缘。未转依位,它是迷,局势于我,因此就不能够遍缘了。

    很奇怪的,第七识是依托第八识,为甚么缘也是缘它所依的第八识呢?说个譬喻:后念可以缘前念,前念也是后念所依,后念又可以缘它所依的前念;它可以缘依,所以第七识也可以缘依,有甚么过咎?是用增上缘的依,又来作所缘缘的缘,是可以的。

    【颂言:思量为性相者:双显此识,自性行相。意以思量为自(P376)性故。即复用彼为行相故。由斯兼释所立别名。恒审思量名末那故。未转依位,恒审思量,所执我相;已转依位,亦审思量,无我相故。】

    现在说到第四门——第七识的性相门了。颂上说“思量为性相”这句话,就是双显第七识的自性是思量,行相也是思量的意思。思是思虑,量是量度。八个识虽然都有思量,然而,第七识独得末那思量的名字,这因为它有“恒审思量”的特别胜用的原故。在未转依的时候,第七识它是恒常审察思量第八识的见分为我;一到了转依的时候,它是恒审思量无我了。

    【此意相应有几心所?且与四种烦恼常俱。此中俱言,显相应义。谓从无始,至未转依,此意任运恒缘藏识。与四根本烦恼相应。其四者何?谓我痴,我见,并我慢,我爱,是名四种。我痴者:谓无明。愚于我相,迷无我理,故名我痴。我见者:谓我执。于非我法,妄计为我,故名我见。我慢者:(P377)谓倨傲。恃所执我,令心高举,故名我慢。我爱者:谓我贪。于所执我,深生耽着,故名我爱。并,表慢爱有见慢俱。遮余部执无相应义。此四常起,扰浊内心,令外转识,恒成杂染。有情由此生死轮回,不能出离,故名烦恼。】

    第五门叫做相应门。相应是心所,第七识的心所本来有十八个,现在先说四个同它常时俱起的烦恼。这个俱字就是显相应的意义,就是说,从无始以来一直到没有转依以前,这个第七识都是任运恒常缘第八识,并且同四个根本烦恼一刻也不肯离开。那四个呢?就是我痴、我见、我慢、我爱。

    甚么叫做我痴呢?我痴就是无明,对于我相愚昧无知;本来是虚幻,它误为真实,不明白无我的道理,所以叫做我痴。甚么叫做我见呢?我见就是我执,在无我的上面,它虚妄计执著有我,所以叫做我见。甚么叫做我慢呢?我慢就是高傲,仗恃自己所执的我,令自己的心高举起来,所以叫做我慢。甚么叫做我爱呢?我爱就是我贪,在所执着的我上而深深生起耽着,所以叫(P378)做我爱。颂上还有一个并字,是表示“慢和爱可以和见同起,见和慢也可以和爱同起”,这是简别小乘一切有部的主张:“见爱慢”三个人好像“风马牛”一样没有关系的意思。

    因为第七识有了这四个根本烦恼常常的和它在一起,因此便把内心扰乱得混浊起来了。因为内心的混浊,所以外面的转识,也就成功了有漏龌龊的杂染不清净的东西了。而我们有情识的众生也就是由此起惑,造业,而受生死轮回的苦报,不能够出离,所以叫做烦恼——纷烦之法,恼乱身心。

    【彼有十种,此何唯四?有我见故,余见不生。无一心中,有二慧故。如何此识,要有我见?二取邪见,但分别生,唯见所断。此俱烦恼,唯是俱生,修所断故。我所边见,依我见生。此相应见,不依彼起。恒内执有我,故要有我见。由见审决,疑无容起。爱着我故,瞋不得生。故此识俱,烦恼唯四。见爱慢三,如何俱起?行相无违,俱起何失?瑜伽论说:(P379)贪令心下,慢令心举,宁不相违?分别俱生,外境内境,所陵所恃,粗细有殊,故彼此文,义务乖反。】

    根本烦恼本来有十个:(1)贪,(2)瞋,(3)痴,(4)慢,(5)疑,(6)我见,(7)边见,(8)邪见,(9)见取见,(10)戒禁取见。现在第七识为甚么只有四个,少了六个呢?这原因是因为有了我见,所以其余四种见就生不起来。因为凡是见一定要有慧,然而一念中不能同时有两个慧,所以有了我见,就没有其余的四个见。

    第七识为甚么要有我见呢?因为见取、戒禁取、邪见这三个见是后天的、由分别而起的,它是由见道所断的烦恼。第七识的烦恼它是先天的、和身一齐同来的,所以叫做与身俱生,这种烦恼是要由修道才可以断得了。断见和常见是属于边见,边见当然是依我见而有,然而,有我见却没有边见。因为第七识是恒常向内而执有我,所以第七识一定要有我见。

    见和疑是相反的,因为有了见,所以就能够审察和决断,当然没有疑。(P380)爱和瞋又是相违,所以有了爱,瞋当然生不起来。因此,和第七识相应的根本烦恼,唯有四个——痴见慢贪。

    在小乘萨婆多一切有部的人说:“‘见、爱、慢’三法是不能俱起的。”大乘唯识家答:“见、爱、慢三种行相它们是不会相违的,所以见、爱、慢三法同起有甚么过失呢?”小乘人说:“瑜伽师地论上不是说:‘贪能够令心低下,慢能够令心高举。’一上一下,一高一低,岂不是相违吗?”大乘家答:“你们没有弄清楚分别烦恼和俱生烦恼的不同,外面的境界和内面的境界也是有异。慢有两种不同,一种是轻慢欺凌别人,行相很粗;一种是仗恃自己,那它的行相很细。你说的是分别烦恼,是属于外境,它的行相是粗浮,贪和慢一高一下当然不能并起。而第七识的‘贪慢’是俱生的,是向内的,是微细的,所以贪和慢是不会相违。粗细内外既然不同,所以《瑜伽师地论》和《成唯识论》二论所说,是不会相违的。

    【此意心所,唯有四耶?不尔,及余触等俱故。有义:此意心(P381)所唯九,前四,及余触等五法,即触,作意,受,想,与思,意与遍行,定相应故。前说触等,异熟识俱。恐谓同前,亦是无覆。显此异彼,故置余言。及是集义。前四后五,合与末那,恒相应故。此意何故无余心所?谓欲,希望未遂合事,此识任运缘遂合境,无所希望,故无有欲。胜解,印持曾未定境,此识无始,恒缘定事,经所印持,故无胜解。念,唯记忆曾所习事,此识恒缘现所受境,无所记忆,故无有念。定,唯系心专注一境,此识任运刹那别缘,既不专一,故无有定。慧,即我见,故不别说。善是净故,非此识俱。随烦恼生,心依烦恼前后分位差别建立。此识恒兴四烦恼俱。前后一类,分位无别。故此识俱,无随烦恼。恶作,追悔先所造业。此识任运恒缘现境,非悔先业,故无恶作。睡眠,必依身心重昧,外众缘力,有时暂起。此识无始一类内执,不(P382)假外缘,故彼非有。寻伺,俱依外门而转,浅深推度,粗细发言。此识唯依内门而转,一类执我,故非彼俱。】

    第六心所相应门。先问:“第七识的心所只有四个根本烦恼吗?”不。以及有其余触等心所俱起。这有两家的主张,头一家说:“第七识的心所只有九个;根本烦恼四个,再加上遍行五个,就是触、作意、受、想、思,因为第七识同五遍行决定是相应的。前面说触等五个遍行,和第八异熟识是俱起,恐怕有人会说:‘和前面第八识一样,也是无覆无记性的。’其实不同。第八识是无覆无记,第七识是有覆无记,正显第七和第八不同,所以才来安一个‘余’字。同时要知道,及,是集的意义。前面四个根本烦恼、后面五个遍行,合起九个心所,都同第七识恒常相应。”

    请问第七识为甚么没有其余的心所相应呢?因为欲,它是希望没有遂合的事;第七识它是任运自然的缘遂合的境界,它用不着希望,所以没有欲。胜解,它是印持未定的境界,第七识它是从无始以来,恒常缘的决定事,(P383)老早已经有了印持,所以用不着胜解。念,它是完全记忆从前曾学习过的事情,第七识它是恒常缘现前所受的境界,用不着记忆,所以它没有念。定,是系心专注一境,第七识它是任运的刹那各别而缘,既然不是专一,所以没有定。慧,有我见一定有邪慧,所以不必再说。第七识对于五个别境,只有一个慧,其余的四个没有。十一种善法它完全是清净的体性,第七识是有覆无记性,所以善性和它没有关系。随烦恼生起的时候,必定是依托根本烦恼前后分位的差别来建立的;第七识恒常同四个根本烦恼相应,前后它是一类的,没有分位的差别,所以第七识没有随烦恼。

    恶作,它是恶所先作,是追悔从前所作的业;第七识它是任运恒常缘现在的境界,它并不追悔先业,所以它没有恶作。睡眠,它必定是依托身心昏昧,由外缘的势力有时暂起;第七识它是无始以来一类向内执第八识见分为一为常,不假借外缘,所以第七识没有。寻和伺,它们都是依托外门而起的。不过寻是浅的推度,发言粗略;伺是深的推度,发言细密。第七识既是向内一类的执我,所以和寻伺无关。(P384)

    【有义:彼释余义非理。颂别说此有覆摄故。又阙意俱随烦恼故。烦恼必与随烦恼俱,故此余言,显随烦恼。此中有义,五随烦恼,遍与一切染心相应。如集论说:惛沉、掉举、不信、懈怠、放逸,于一切染污品中,恒共相应。若离无堪任性等,染污性成,无是处故。烦恼起时,心既染污,故染心位,必有彼五。烦恼若起,必由无堪任、嚣动、不信、懈怠、放逸故。掉举虽遍一切染心,而贪位增,但说贪分。如眠与悔,虽遍三性心,而痴位增,但说为痴分。虽余处说,有随烦恼,或六或十。遍诸染心,而彼俱依,别义说遍,非彼实遍一切染心。谓依二十随烦恼中,解通粗细无记不善,通障定慧,相显说六。依二十二随烦恼中,解通粗细二性,说十。故此彼说,非互相违。然此意俱,心所十五。谓前九法,五随烦恼,并别境慧。我见虽是别境慧摄;而五十一心所法中,(P385)义有差别,故开为二。何缘此意,无余心所?谓忿等十,行相粗动。此识审细,故非彼俱。无惭无愧,唯是不善。此无记故,非彼相应。散乱,令心驰流外境。此恒内执一类境生,不外驰流,故彼非有。不正知者,谓起外门,身语意行,违越轨则。此唯内执。故非彼俱,无余心所,义如前说。】

    这是第二家的说法。他说:前面头一家的解释这个“余”字,意义还不大合乎道理。你不要以为“余”字,也是指无覆无记,因为颂上面明明告诉我们“有覆无记性”。同时也缺了和第七识同时相应的随烦恼,因为有根本烦恼,必定有随烦恼同它俱起,所以这个余字就是指的随烦恼。不过分别这个随烦恼,有四家不同。

    第一家说:有五个随烦恼,是普遍到一切染污心上相应的。好像在《杂集论》上有说:(1)惛沉,(2)掉举,(3)不信,(4)懈怠,(5)放逸。因为这五个大随烦恼是对于一切的染污品类中,都是恒常共相应的。因为若离开了无堪任的(P386)惛沉等烦恼,能够成就那染污性,是决定不会的。如果烦恼一生起的时候,心既然成了染污,所以在染污心位,必定有这五个。为甚么会生起烦恼呢?一定是由无堪任的惛沉和嚣动的掉举,以及不信、懈怠、放逸所致的原故。

    问:《瑜伽师地论》上说掉举单同贪心一分相应,你为甚么说掉举普遍一切染心呢?答:掉举虽然是遍一切染心,然而因为它对于贪位方面比较上要加增一点,所以说掉举是贪分。好像睡眠与追悔,这两个本来是通于善、恶、无记三性的,然而因为它们两个对于痴位比较上重一点,因此,所以说它们两个是属于痴分所摄。

    还有,在《瑜伽师地论》上又说第七识的随烦恼有六个或十个,都是遍一切染污心的,你现在为甚么单说这五个呢?不错,《瑜伽师地论》上虽然是这样说,不过它都是依据另外一种意义说的,并不是说它们这六个或十个实实在在是遍一切染污心的。在随烦恼中有两种说法,一种说:“随烦恼有二十个。”一种说:“随烦恼有二十二个;那是在二十个之外,再加上邪欲(P387)和邪胜解。”若是二十个中,只说六个;若是二十二个,那就是十个。那为甚么《瑜伽师地论》上,人家说六个或十个,你为甚么只说五个呢?这就是“解通粗细”的关系。解就是行相,粗是前六识,细是第七识。意思就是说:《瑜伽师地论》说六说十,是指的前六识不善性;现在这里说五,是指的第七识有覆无记性。因为不善性和有覆无记性都是障碍定慧,所以说它是染污。

    然而和第七识相应的心所有多少呢?一共有十五个,就是遍行五个、根本烦恼四个、随烦恼五个、别境中的慧,一共十五个。我见虽然也有慧,然而五十一个心所法中,意义有差别;别境中的慧是无记性,我见中的慧是恶性,所以开为两种。

    第七识为甚么没有其余的心所?因为忿等十个小随烦恼,它们的行相非常的粗动;第七识的行相,审察非常微细的,所以第七识没有十个小随。无惭无愧的两个中随烦恼,它们的性质完全是不善;第七识既然是无记,所以同它没有关系。大随烦恼里面的散乱,它们是驰流外境;第七识是内执一(P388)类境生,不向外境驰流的,所以没有散乱。不正知,也是由外门的身语意起了违越轨则的邪知;第七识既然是内执,所以同它无关。至于没有其余的心所,同前面头一家说的一样。

    【有义:应说六随烦恼,遍与一切染心相应。瑜伽论说:不信、懈怠、放逸、忘念、散乱、恶慧。一切染心,皆相应故。忘念、散乱、恶慧若无,心必不能起诸烦恼。要缘曾受境界种类,发起忘念,及邪简择,方起贪等,诸烦恼故。烦恼起时,必必流荡,皆由于境,起散乱故。惛忱掉举,行相互违,非诸染心,皆能遍起。论说五法,遍染心者,解通粗细,违唯善法。纯随烦恼,通二性故。说十遍言,义如前说。然此意俱,心所十九。谓前九法,六随烦恼,并念定慧,及加惛沉。此别说念,准前慧释。并有定者,专注一类,所执我境,曾不舍故。加惛沉者,谓此识俱,无明尤重,心惛沉故。无掉(P389)举者,此相违故。无余心所,如上应知。】

    第二家他说:有六个大随烦恼是遍与一切染心相应的。在《瑜伽师地论》上说:(1)不信,(2)懈怠,(3)放逸,(4)忘念,(5)散乱,(6)恶慧,这六个大随烦恼,是同一切染心都是相应的。设若没有忘念、散乱、恶慧这三个染污心所的话,那心上必定不能生起一切烦恼。心中缘曾受过的境界,发起一种忘念以及邪的简择,方能够生起贪等种种烦恼。烦恼生起的时候,他的心必定是流荡的,这都是由于缘了境界而生起的散乱。惛沉和掉举这两个行相是互违的,所以不是凡有染污心,都能够有它们两个。

    论上面只说五个大随烦恼遍染心的话,因为它的行相可通粗细,烦恼只是违背善法。如果是纯粹的随烦恼,它就是不善性和有覆无记性了。如果是前六识的不善性,它的行相是粗;如果是第七识的有覆无记性,它的行相是细,所以说“解通粗细”。二十二种随烦恼说有十个,那也是通粗细说的。

    所以现在总起来说,同第七识相应的心所一共有十九个,就是遍行五(P390)个、根本烦恼四个、大随烦恼六个、别境三个,再加上惛沉,岂不是十九个吗?问:为甚么另外又要再加上念做甚么?同慧一样,慧既然有恶慧及无记慧,所以念也有邪念和无记念。为甚么又要加上定呢?因为第七识是专注一类的第八识为我境,向来是不肯舍离。为甚么又要加惛沉呢?那是因为第七识和恒行不共无明相应的关系最重,所以有惛沉。那为甚么又没有掉举呢?因为有了惛沉,不能再有掉举,它们两个是相违啊。为甚么又没有其余的心所呢?那是照前面所讲过的一样。

    【有义:复说十随烦恼,遍与一切染心相应。瑜伽论说:放逸、掉举、惛沉、不信、懈怠、邪欲、邪胜解、邪念、散乱、不正知。此十,一切染污心起。通一切处三界系故。若无邪欲、邪胜解时,心必不能起诸烦恼。于所受境,要乐合离,印持事相,方起贪等,诸烦恼故。诸疑理者,于色等事,必无犹豫。故疑相应,亦有胜解。于所缘事,亦犹豫者,非烦恼疑。(P391)如疑人杌。余处不说,此二遍者,缘非爱事,疑相应心,邪欲,胜解,非粗显故。余互有无,义如前说。此意心所有二十四。谓前九法,十随烦恼,加别境五。准前理释。无余心所,如上应知。】

    这是第三家说有十个随烦恼,遍同一切染污心相应的。瑜伽师地论上说:(1)放逸,(2)掉举,(3)惛沉,(4)不信,(5)懈怠,(6)邪欲,(7)邪胜解,(8)邪念,(9)散乱,(10)不正知。这十个,一切染污心生起的时候,它们是通于一切处三界的系缚。设若没有邪欲和邪胜解的时候,那心也必定不会生起烦恼。对于所受的境界,顺的要合,逆的要离,印持事相,才会生起贪等烦恼。

    这里有一个问难,意思就是说:胜解是对于决定的境界,是印持为性。疑,是犹豫为性,这两个东西是相违的。为甚么邪解也遍诸染心呢?答:凡是疑理的人,对于一切的谛理上虽然是迷惑,然而在色等事上没有犹豫,所以和疑相应也有胜解。设若对于所缘的事上也有犹豫的话,那不是烦恼的(P392)疑。好像晚上看见一棵树椿,疑为是人。问:邪欲和邪解如果是遍一切染污心,那别种经论上为甚么不说邪欲和邪解呢?不说的原故,那是因为缘不可爱的事情,邪欲微薄;如果和疑相应,就没有邪解,因为它不是粗烦,所以略而不说,并不是完全没有邪欲和邪解。

    除了上面二十四种心所法之外,其余的心所或有或无,意义都在前面说过了。所以和第七识相应的心所有二十四,谓前面遍行五法、根本烦恼四法、随烦恼十个、别境五个,准前面的道理解释。至于没有其余的心所,照上面所说过的一样。

    【有义:前说皆未尽理。且疑他世为有为无?于彼有何欲胜解相?烦恼起位,若无惛沉,应不定有无堪任性。掉举若无,应无嚣动。便如善等,非染污位。若染心中,无散乱者,应非流荡,非染污心。若无失念,不正知者,如何能起,烦恼现前?故染污心,决定皆与,八随烦恼,相应而生。谓惛沉、(P393)掉举、不信、懈怠、放逸,忘念、散乱、不正知。忘念、不正知、念、慧为性者,不遍染心。非诸染心,皆缘曾受,有简择故。若以无明,为自性者,遍染心起。由前说故。然此意俱,心所十八。谓前九法,八随烦恼,并别境慧。无余心所,及论三文,准前应释。若作是说,不违理教。】

    第四家的正义:前面三家都说得不对。甚么原因呢?因为怀疑来世,到底是有呢,还是没有呢?对于这种事,有甚么欲和胜解呢?在烦恼生起的时候,设若没有惛沉,那就不应当无堪任的能力。掉举若无,那就应当不会嚣动,就同善法一样,也就不是染污位。设若染污心中没有散乱的话,那应当不会流荡,当然也就不是染污心。设若没有失念和不正知,那怎样能够生起烦恼现前呢?照上面这样说起来,就可以知道,如果是染污心的话,一定同八个大随烦恼相应生起。就是:(1)惛沉,(2)掉举,(3)不信,(4)懈怠,(5)放逸,(6)忘念,(7)散乱,(8)不正知。忘念和不正知它们是以“念”和“慧”为体的,(P394)也不是遍一切的染污心。因为并不是一切的染污心,都是缘曾受的境界,都有简择的。设若是以无明来做自性,那当然是遍一切染心,这在前面就已经说过了。

    现在我们就可以断定:第七识的心所只有十八个——五遍行、四根本、八大随、别境中一个慧心所。为甚么只有十八个而没有其余的心所呢?这在前面三家所讨论的也差不多。如果照我上面这种说法:同第七识相应的心所只有十八个,所谓“八大遍行别境慧,贪、痴、我见、慢相随”(《八识规矩颂》语),那不但不会违背经诵,也就不会违背正理了。

    成唯识论讲话卷四终(P395)
第四册 成唯识论讲话 成唯识论讲话(卷五)
    【此染污意,何受相应?有义:此俱唯有喜受;恒内执我生喜爱故。有义:不然!应许喜受,乃至有顶。违圣言故。应说:此意四受相应。谓生恶趣,忧受相应,缘不善业,所引果故。生人欲天初二静虑,喜受相应,缘有喜地善业果故。第三静虑,乐受相应,缘有乐地,善业果故。第四静虑,乃至有顶,舍受相应,缘唯舍地,善业果故。有义:彼说亦不应理。此无始来,任运一类,缘内执我,恒无转易,与变异受,不相应故。又此末那,与前藏识,义有异者,皆别说之。若四受俱,亦应别说。既不别说,定与彼同。故此相应,唯有舍受。未转依位,与前所说,心所相应。已转依位,唯二十一心所(P396)俱起。谓遍行、别境各五,善十一。如第八识,已转依位,唯舍受俱,任运转故。恒于所缘,平等转故。】

    前面是研究第七识到底有几个心所和它相应?结果,是决定了一十八个。现在是讨论第七识在五种受中,是同甚么受相应呢?这有三家说法不同:

    第一家说:“同第七识相应的只有喜受,因为第七识恒常执着第八识为内我,生起一种喜爱,所以和喜受相应。”

    第二家说:“不对!甚么原因呢?因为第七识是跟随第八识生三界,假定第七识生到无色界顶上去——非想非非想处,而喜受只到色界二禅为止,如果喜受也随第七识到非非想地,那岂不是违背了经论上所说的话吗?所以应当说第七识有四个受和它相应——忧、喜、乐、舍。理由是:如果生到三恶趣里面去了,那就和忧受相应,因为它是缘不善业所引的果报。如果生到人间或欲界天上以及色界的初禅和二禅,那又和喜受相应,它是缘有喜地(P397)的善业果。如果是生到第三禅,那又和乐受相应,它是缘有乐地的善业果。如果是生到第四禅以及到无色界顶,那又是和舍受相应,它是缘舍地的善业果。”

    第三家又说:“你说的也是不对!因为第七识是无始以来任运的一类,缘第八识为自己的内我。它是恒常没有转变更易过,所以第七识和‘苦乐、忧喜’的变异受是不相应的。如果第八识是舍受,而第七识不是舍受,那应当说第七识是甚么受呢?设若第七识是同‘忧喜乐舍’四受相应的话,那应当会另外说啊。现在既然不另外说,那一定是和第八识相同;因此,和第七识相应的唯有舍受。在没有转识成智的时候,同前面所说的是一样,和第七识相应的心所只有十八个;如果是已经转成了平等性智,那就有二十一个心所和它相应了,就是遍行五个、别境五个、善十一个。同第八转识成智是一样,只有同舍受相应,它是任运而转,第七识如果是转识成智之后,它恒常所缘的是平等性故。”

    【末那心所,何性所摄?有覆无记所摄,非余。此意相应四烦恼等,是染法故。障碍圣道,隐蔽自心,说名有覆;非善不善,故名无记。如上二界,诸烦恼等。定力摄藏,是无记摄。此俱染法,所依细故。任运转故,亦无记摄。若已转依,唯是善性。】

    前面是讨论第七识和甚么受心所相应,现在要讨论第七识在三性中是属于那一性了。所以问:“第七识是属于甚么性所摄?”答:“是‘有覆无记’性所摄,不是其余的善性、不善性或无覆无记性。”

    第七识在没有转识成智以前,是和我痴、我见、我慢、我贪四个根本烦恼相应的,所以它是染污法。染污的东西是障碍圣道的,是隐蔽清净心性的,所以说它是有覆。因为它不是纯善,又不是纯恶,所以只好叫它是无记了。无记的意思如果不懂的话,说个譬喻你听:好像色界和无色界的天人,他们还是有贪、慢、痴、疑的存在,不过他们被禅定的势力压覆住了,(P399)所以烦恼不容易现行。这又好像毒蛇虽然是厉害,然而被迷药错住了,所以它不能害人了。因此色界和无色界的众生虽然有烦恼,然而被定力所伏住了,所以便成无记性了。第七识的染污法因为它们所依托的心王是微细的,并且是任运而转的,所以也是无记所摄。这是说,第七识没有转识成智的时候,是有覆无记;设若已经转识成智了,那完全是属于善性,这一层先要知道。

    【末那心所,何地系耶?随彼所生,彼地所系。谓生欲界,现行末那,相应心所,即欲界系。乃至有顶,应知亦然。任运恒缘,自地藏识,执为内我,非他地故。若起彼地,异熟藏识,现在前者,名生彼地,染污末那,缘彼执我,即系属彼,名彼所系。或为彼地,诸烦恼等,之所系缚,名彼所系。若已转依,即非所系。】

    现在要问:“第七识在三界中是属于那一界所系呢?”这很容易答覆,就是:“第八识生到那一界,而第七识就跟随它到那一界。”就是说,欲界(P400)的现行第七识以及和它相应的心所,那当然是欲界系。色界和无色界也是一样,就是第八识如果是生到无色界非想非非想处,而第七识也只好跟它一齐走,到非非想处去。所以说,第七识是任运恒缘自地的第八识为内我,隔界和隔地那是不缘了。设若那一地第八识现前了,就叫做生那一地;而染污的第七识就缘它执之为我,也就系属彼地,所以叫做彼所系。或者被这一地的烦恼所系缚,也叫做彼所系,这也是约还没有转识成智以前说的。设若是已经转识成智的话,那当然就不是三界所系,而三界也就不能系缚第七识了。”

    【此染污意,无始相续,何位永断,或暂断耶?阿罗汉,灭定,出世道无有。阿罗汉者,总显三乘无学果位。此位染意种及现行,俱永断灭,故说无有。学位灭定,出世道中,俱暂伏灭,故说无有。谓染污意,无始时来,微细一类任运而转。诸有漏道,不能伏灭。二乘圣道,有伏灭义。真无我解,违我执故。后得无漏,现在前时,是彼等流,亦违此意。真无(P401)我解,及后所得,俱无漏故,名出世道。灭定既是,圣道等流,极寂静故,此亦非有。由未永断,此种子故,从灭尽定,圣道起已,此复现行,乃至未灭。然此染意,相应烦恼,是俱生故,非见所断。是染污故,非非所断。极微细故,所有种子,与有顶地,下下烦恼,一时顿断,势力等故。金刚喻定,现在前时,顿断此种,成阿罗汉,故无学位,永不复起。二乘无学,回趣大乘。从初发心,至未成佛,虽实是菩萨,亦名阿罗汉。应义等故,不别说之。】

    第九伏断门。这个有染污的第七识,从无始以来都是相续不断,要到甚么位置,才可以永断?又到甚么位置,而暂时断呢?答:阿罗汉位就永断,灭尽定和出世的无漏道暂断。这个阿罗汉不是单单指的声闻四果阿罗汉,是连辟支佛、八地以上的菩萨以及佛果,都在阿罗汉里面所摄,所以说,总显三乘的无学果位。染污的第七识,种子以及现行统统都永远的断灭了。在三(P402)果的灭尽定以及修出世的无漏观,也都能够暂时的伏灭,所以说是无有。

    就是说,这个染污的第七识,从无始以来它的行相都是微细的在那儿任运而转的。所以如果是有漏道,怎能够灭除它的染污呢?要到了二乘的圣道,才有伏灭的可能性。因为有了真无我的见解,也即违背我执了。就是无漏的后得智现前的时候,因为是根本智的等流,所以也是违反此识的我执。真无我解以及以后所得的无漏智,因为都是属于无漏,所以都叫做出世道。

    灭尽定既然也是圣道的等流,这种定非常的寂静,所以也没有我执。三果的圣人虽然是在灭尽定中,然而,因为没有把烦恼种子永远地断掉了,所以从定起来以后,烦恼又再起现行,所以没有把烦恼完全灭了。这是约有学说的,并不是无学果也是这样。

    还有:这个染污的第七识,相应的烦恼它是俱生就有,并不是后来才分别的,所以要在修道位才断得了。见道位是断不了的,然而又是属于染污的原故,所以也不是无漏的东西,到底是可以断除的。不过第七识的染污和第六识不同,它是非常的微细,所以它的染污法种子要到无色界非非想处地九(P403)品烦恼中的下下品,才一刹那顿断;因为智和烦恼势力相等,所以才可以克伏它。一到了最后的金刚喻定现起的时候,才能够顿断烦恼的种子,而成阿罗汉。所以要到了无学的果位,烦恼才永远的再不生起。

    就是先已经证了阿罗汉和辟支佛果,然后再回小向大,从初发菩萨心起,一直到未成佛以前,他虽然是菩萨,还是可以叫他是阿罗汉。因为应断的烦恼、应了的生死、应受的供养是一样相等,所以不另外说他。

    【此中有义:末那唯有烦恼障俱。圣教皆言:三位无故。又说:四惑恒相应故。又说:为识杂染依故。有义:彼说:教理相违。出世末那,经说有故。无染意识,如有染时,定有俱生,不共依故。论说藏识,决定恒与一识俱转,所谓末那。意识起时,则二俱转,所谓意识,及与末那。若五识中,随起一识,则三俱转。乃至或时顿起五识,则七俱转。若住灭定,无第七识,尔时藏识,应无识俱,便非恒定一识俱转。(P404)住圣道时,若无第七,尔时藏识,应一识俱。如何可言,若起意识,尔时藏识,定二俱转?显扬论说:末那恒与四烦恼相应,或翻彼相应恃举为行,或平等行,故知此意,通染不染。若由论说:阿罗汉位,无染意故,便无第七,应由论说:阿罗汉位,舍赖耶故,便无第八。彼既不尔,此云何然?】

    这里头一家说:“第七识唯有和烦恼障相应,所以经论都是说:“到了三个位子的时候,都没有末那。”又说:“因为同四个烦恼恒常相应。”又说:“为前六识杂染所依托。”

    第二家说:“他这种说法不对,因为和理教都是相违的。出世的清净末那,经上说是有的。没有染污的意识和有染污的意识,一定都有一个不共所依托的根;就是染污意识是依托染污的意根,如果是清净的意识,那也要依托清净的意根,所以叫做不共所依。

    就是在《瑜伽师地论》上也有说:“第八识无论是转不转,决定恒常有(P405)一个识和它同时俱转。”是那一个呢?就是所说的末那。若是意识要生起的时候,也是两个识同起,就是第六识和第七识,若是前五识中,随便有一个识生起的时候,就例如眼识再加上第六和第七,岂不是有三个识同起吗?若是前五识同时都起,再加上六七两个识,那就有七个识同时而起。设若住在灭尽定的时候,前六识都没有了。如果连第七识也没有了的话,那末,这个时候的第八识就没有识和它同起了,就违背经论上所说的“第八识决定有一个识和它同起”。还有,那怕就是住在圣道位的时候,设若没有第七识的话,那这个时候只好说自己一个识起,怎样可以说“若起意识的时候,这时第八识有两个识(六和七)同它俱转”呢?上面这许多说法都是证明有出世的清净末那。

    还有,《显扬圣教论》上也有这样的说法:第七末那识它是恒常和四个烦恼相应。或者,把和第七识相应的我慢转过来而成为平等,这样,我们就可以知道,末那是通染和不染两种的。染,是有覆无记的人我见;不染,是通无覆无记的法我见,以及和善性的平等性智相应的末那。(P406)

    如果照论上说‘阿罗汉位没有了染污意,就没有了第七识’的话,那应当阿罗汉位就舍弃染污的藏识才对啊。然而染污的执藏虽然是舍弃了,而清净的无垢识还是照常的存在;那也可以知道,人我见的末那虽然是没有了,而法我见的末那以及和平等性智相应的末那也还是存在的。”

    【又诸论言:转第七识,得平等智。彼如余智,定有所依,相应净识。此识我者,彼智应无。非离所依,有能依故。不可说彼,依六转识。许佛恒行,如镜智故。又无学位,若无第七识,彼第八识,应无俱有依。然必有此依,如余识性故。又如未证补特伽罗无我者,彼我执恒行。亦应未证法无我者,法我执恒行。此识若无,彼依何识?非依第八,彼无慧故。由此应信,二乘圣道、灭定、无学,此识恒行。彼未证得,法无我故。又诸论中,以五同法,证有第七,为第六依。圣道起时,及无学位,若无第七,为第六依,所立宗因,便俱(P407)有失。或应五识,亦无有依。五依有依,六亦应尔。是故定有,无染污意,于上三位,恒起现前。言彼无有者,依染意说:如说四位,无阿赖耶,非无第八。此亦应尔。】

    上面是违教,下面是违理,一共有四种:(1)平等智无依。就是说,论上面讲:转第七识得平等性智的时候,它和其余的三智是一样的,一定有智所依托的识,这就是和智相应的净识。假定没有这个净识的话,那这个平等性智也是没有。不可以说“离开了所依的识,而能够得到能依托的智”。又不可以说“平等性智是依托前六识的”。因为前六识是有间断的,而平等性智是恒无间断的,和大圆镜智一样。

    (2)第八识无依。在无学位设若没有第七识的话,那第八识就没有俱有依了。然而第八识必定以第七识为俱有依,同前六识一样,都要有它的俱有依。

    (3)法我见无依。好像没有证到补特伽罗(有情)无我的人,他的我执一(P408)定是恒常现行;那末,未有证到法无我的人,法我执当然也是恒常现行。如果没有第七识的话,那人我执和法我执是依托那一个识呢?不应当说是依托第八识,因为第八识没有别境中的慧心所,无慧就不能推度有我见。由了这个道理,就应当要相信:二乘的无漏道、三果的灭尽定、四果的无漏位,人我见虽然是没有了,而第七识还是照常现行的,所以法无我还没有证得。

    (4)第六识无依。又许多论中说:前五识既然要依五根,那意识也要依意根。圣道起时,以及无学位,设若第六识没有根依的话,那所宗和因一定会犯过失的。就是说,第六识如果没有意根为依,那前五识也不应当有五根为依;反过来说,前五识如果要有五根为依,那意识也要有意根为依。因为六个识同是属于转识所摄,又都叫做依根识,所以有则俱有,无则俱无,不可厚彼而薄此。

    由上面所说的四种理由,就可以决定在阿罗汉、灭尽定、出世道这三位中,都有清净末那现前的。经论上说“三位无末那”,是说没有染污的末那,并不是说连清净的末那也没有了。好像说“四位(声闻、缘觉、佛果、七地(P409)以上菩萨)无赖耶”是说没有执藏的阿赖耶,并不是异熟识和佛果的无垢识体也没有了。明白了第八识的道理,那第七识也就明白了。

    【此意差别,略有三种:一、补特伽罗我见相应;二、法我见相应;三、平等性智相应。初通一切异生相续。二乘有学,七地以前一类菩萨,有漏心位,彼缘阿赖耶识,起补特伽罗我见。次通一切异生、声闻、独觉相续;一切菩萨法空智果不现前位,彼缘异熟识,起法我见。后通一切如来相续,菩萨见道,及修道中,法空智果,现在前位,彼缘无垢,异熟识等,起平等性智。】

    这个第七识差别如果把它分开来说,简单的可分为三种:第一种叫做人(补特伽罗)我见相应的末那,第二种法我见相应的末那,第三种是平等性智相应的末那。

    第一种人我见相应的末那,是甚么人有呢?那当然是一切凡夫、声闻、缘觉,没有到无学位的人,菩萨是七地以前的一类,他们都是在有漏心位的(P410)人。他们都是第七识的见分缘第八识见分的时候,而生起的人我见。

    第二种法我见相应的末那,那又是甚么人呢?一切凡夫不消说,当然是有的;即连声闻、缘觉乃至一切菩萨,只要法空智果没有现前的时候,他们的人我见虽然是没有了,而第七识的见分缘第八识相分——根身、器界、种子,它还是照常的执有实法。所以第七缘第八异熟识,即有法我见的存在了。

    第三种是平等性智相应的末那,又是甚么人有呢?那就是一切诸佛,以及菩萨见道或修道中,法空智的果已经现在前的时候,那个时候的第七识缘第八识是无垢的清净识,所生起的就是平等性智。

    【补特伽罗我见起位,彼法我见,亦必现前。我执必依,法执而起。如夜迷杌等,方谓人等故。我法二见,用虽有别,而不相违,同依一慧,如眼识等。体虽是一,而有了别青等多用,不相违故,此亦应然。二乘有学圣道,灭定现在前时。(P411)顿悟菩萨,于修道位。有学渐悟,生空智果,现在前时,皆唯起法执。我执已伏故。二乘无学,及此渐悟,法空智果,不现前时,亦唯起法执,我执已断故。八地以上,一切菩萨,所有我执,皆永不行;或已永断;或永伏故。法空智果,不现前时,犹起法执,不相违故。如契经说:八地以上,一切烦恼,不复现行;惟有所依所知障在,此所知障,是现非种。不尔,烦恼亦应在故。法执俱意,于二乘等,虽名不染;于诸菩萨,亦名为染,障彼智故。由此亦名有覆无记。于二乘等,虽名不染;于诸菩萨,亦名为染,障彼智故。由此亦名有覆无记。于二乘等说名无覆,不障彼智故。是异熟生摄。从异熟识,恒时生故,名异熟生,非异熟果。此名通故,如增上缘,余不摄者,皆入此摄。】

    要知道,人我见生起的时候,他的法我见也必定会现前,因为我执必定是依托法执而生起的。好像一个人,在晚上看见了一棵立着的树段,他便把(P412)它当做人。人依树有,我依法起。言都是心识虚幻的妄现而已,那有真实呢?

    我见和法见,用虽有别而体不相违背,因为同属于一个慧心所。好像眼识一样,识体虽一,而了别青黄赤白的功用却有很多差别。但境界的差别是不相违背识体的,所以我法二见也是一样的道理。

    (1)二乘有学的圣道位和灭尽定位,(2)顿悟菩萨的修道位,(3)有学渐悟生空智果现前的时候,都只有法执,而我执的现行已伏住了,不能够生起。

    (1)二乘无学,(2)渐悟菩萨,法空智果不现前的时候,也只有法执,我执已经断了。

    到了八地以上的菩萨,所有的我执统统都不现行了,或者已经永远断灭了,或者永远伏除了;如果法空智果没有现前的时候,还是照常起法执,也是不相违的。

    好像经上有说:八地以上的菩萨,一切烦恼都再不起现行了。虽然有所依托的所知障存在,然而这所知障是现行不是种子;不尔,那烦恼也应当存在了。(P413)

    有法执的第七识,对于二乘人虽然不叫做染污,然而对于菩萨还是染污的。甚么原因呢?因为能障蔽菩萨的法空智。因为这个原因,所以在菩萨方面说,还是叫做有覆无记;在二乘方面说,只可叫做无覆无记,因为不妨碍二乘人的我空智生起。

    这个有法执的第七识,它虽然是随第八识生到何处,就系在何处;然而只可以叫做异熟生,为甚么叫它是异熟生呢?因为它是第八识的异熟去受生,所以叫做异熟生,不可以叫做异熟果。此异熟生的名字范围很大,所以叫做通;不像第八识异熟果的名字那样狭,因为除了第八识之外,都不能叫做异熟果啊,所以称做局。好像四缘中的增上缘一样,除开因缘、所缘缘、等无间缘之外,统统都叫做增上缘,其余所不摄的,都归到这里来。所以和法执相应的第七识也是异熟生所摄,不过不是真异熟果罢了。

    【云何应知此第七识,离眼等识,有别自体?圣教正理,为定量故。谓薄伽梵,处处经中,说心意识,三种别义。集起名(P414)心;思量名意;了别名识,是三别义。如是三义,虽通八识,而随胜显。第八名心,集诸法种,起诸法故。第七名意,缘藏识等,恒审思量,为我等故。余六名识,于六别境,粗动间断,了别转故。如入楞伽,伽他中说:“藏识说名心;思量性名意;能了诸境相,是说名为识。”】

    一般人常识上只知道眼、耳、鼻、舌、身、意前六识的状况,至于七识和八识大多数人是不知道的,所以要用经论和正理来证明的。问:“怎样知道这个第七识离开了眼、耳、鼻、舌、身、意前六识之外,有一个第七识的识体呢?”答:“因为有经论和正理来做定量。

    就是说,佛在许多的经上,有这样说:‘心、意、识三种意义不同:集起叫做心,思量叫做意,了别叫做识。’这就是三种别义。

    这集起、思量、了别三种意义,虽然八个识可以通用,然而随胜方面来说,第八叫做心,因为它聚集一切法的种子,能够生起一切法的现行,所以(P415)‘心’义为胜。第七识叫做意,它唯一的功用,能够缘第八识的见分,它是恒常审察思虑量度第八识的见分为一,为常,为遍,为主宰的,所以‘意’义为胜。前六识才叫做识,因为眼识了别色,耳识了别声,鼻识了别香,舌识了别味,身识了别痛痒,意识了别印像。这六种识都是了别粗动的境界,所以‘识’义为胜。

    好像佛在《入楞伽经偈颂》里面说:‘藏识说名心,思量性名意,能了诸境相,是说名为识。’这还说得不明白吗?”

    【又大乘经,处处别说,有第七识。故此别有。诸大乘经,是至教量。前已广说,故不重成。解脱经中,亦别说有此第七识。如彼颂言:“染污意恒时,诸惑俱生灭,若解脱诸惑,非曾非当有。”彼经自释此颂义言:有染污意,从无始来,与四烦恼恒俱生灭:谓我见、我爱,及我慢、我痴。对治道生,断烦恼已,此意从彼,便得解脱。尔时此意,相应烦恼,(P416)非唯现无,亦无过未,过去未来,无自性故。如是等教,诸部皆有。恐厌广文,故不繁述。】

    还有,在大乘经上有许多的经,都说在前六识外,有一个第七识,所以知道别有。一切大乘经是圣教量,这在前面第八识里面已经说了许多,所以不必再重来用教理成立。

    就是在《解深密经》里面,也有说到这个第七识。好像在它的偈颂里面就这样说:“染污意恒时,诸惑俱生灭;若解脱诸惑,非曾非当有。”在经里面它自己就有解释这首颂的意思,就是说:有一个染污的第七识,它是从无始以来,和四个根本烦恼相应,同生同灭。那四个呢?就是(1)我见,(2)我爱,(3)我慢,(4)我痴。要到对治的无漏道生起的时候,断了烦恼,那末,这个有烦恼的末那才得解脱。到了这个时候,这个和烦恼相应的第七识不但是现在没有,就是过去、未来也没有实体啊。上面引出的经教其实不止这一两部,许多经论上都有。恐怕我们讨厌文繁,所以不多说了。(P417)

    【已引圣教,当显正理。谓契经说:不共无明,微细恒行,覆蔽真实;若无此识,彼应非有。谓诸异生,于一切分,恒起迷理,不共无明,覆真实义;障圣慧眼。如伽他说:“真义心当生,常能为障碍;俱行一切分,谓不共无明。”是故契经说异生类,恒处长夜,无明所肓,惛醉缠心,曾无醒觉。若异生位,有暂不起,此无明时,便违经义,俱异生位,迷理无明,有行不行,不应理故。此依六识,皆不得成。应此间断,彼恒染故。许有末那,便无此失。】

    前面是用经典来证明,现在拿道理来说明。经中说:“有一个叫做‘不共无明’的东西,它的行相是微细恒常在那儿现行的,因此,就盖覆遮蔽了我们的真心。如果没有这个第七识的话,那不共无明也应当没有,因为不共无明只有依靠第七识啊。”

    这就是说,一切凡夫无论在甚么时候,那怕在事相上虽然是作了一点善(P418)事,然而第七识它还是照常的现起迷理的不共无明,把二空所显真如之理而盖覆住了,把真无漏道清净的慧眼而障蔽不明。

    好像偈颂上面说:“我们的真实心本来应当生起的,就是被一个坏东西,常常障碍住它,所以在甚么时候都不能现行了。这是甚么人呢?就是不共无明啊。”

    所以经上说:“一切异类受生的有情,他们所以恒常住在长夜黑暗的地方,就是被这不共无明所盲了眼;好像昏醉了的人缠缚了心一样,向来都没有醒觉过。”

    如果不相信我这话,设若在众生位上,有暂时不起这不共无明的时候,那就违背了佛说的话:在众生位上,这个迷理的无明有现行,有不现行,那是不应理的,难道佛也会说错话吗?

    这不共无明设若不是依托第七识,是依托第六识的话,那第六识有间断,则不共无明应当也有间断了。反过来说,不共无明是常恒染污的;那末,第六识也应当是常恒染污的了,那还有修善的机会吗?所以,若赞成有(P419)第七识,便没有上面这两种过失了。

    【染意恒与四惑相应,此俱无明,何名不共?有义:此俱我见慢爱,非根本烦恼,名不共何失?有义:彼说理教相违!纯随烦恼中,不说此三故。此三,六十烦恼摄故。处处皆说染污末那,与四烦恼恒相应故。应说四中,无明是主。虽三俱起,亦名不共。从无始际,恒内惛迷,曾不省察,痴增上故。此俱见等,应名相应。若为主时,应名不共;如无明故,许亦无失。有义:此痴名不共者,如不共佛法,唯此识有故。若尔,余识相应烦恼,此识中无,应名不共。依殊胜义,立不共名,非互所无,皆名不共。谓第七识,相应无明,无始恒行,障真义智,如是胜用,余识所无,唯此识有,故名不共。既尔,此俱三亦应名不共。无明是主,独得此名。或许余三,亦名不共。对余痴故,且说无明。】

    现在要解释这“不共”的意义,一共有三家。先问:“染污的第七识恒(P420)常同四个烦恼相应的这个无明,为甚么要叫它是不共呢?”

    第一家说:“因为这些和无明同有的我见、我慢、我爱这三个烦恼,不是属于根本所摄,因此才叫做不共,这有甚么过失呢?”

    第二家说:“你这种说法无论对于理或教,都是相违的。甚么原因呢?因为纯粹的随烦恼中,没有看见这三个在内,这三个烦恼明明是在十个根本烦恼(贪、瞋、痴、慢、疑、身、边、邪、见、戒)里面所摄,无论那一部经都这样说:‘染污的末那决定是同四个根本烦恼相应的。’

    应当这样的说法:‘痴见慢爱四个之中是以愚痴的无明为主,所以它们三个虽然是同起,因为无明是为主的原故,所以叫做不共。还有,这个无明是从无始以来,恒常向内我执着的昏迷,一向也没有省察到无我,它是愚痴增上,所以也叫它是不共无明。’

    问难:‘痴增上,无明为主,因此,无明叫做不共;那末,其余三个——见、慢、爱,它们既不是为主,当然不能叫做不共,那应当叫做相应见或相应慢或相应爱,可以吗?’(P421)

    答:‘设若为主的时候,那也可以叫做不共。例如流转生死,是贪爱为主;若是障碍圣道,那又是见和慢为主了。所以和无明一样为主时,都可以叫做不共,许它也没有过失。’”

    第三家说:“这个第七识的痴所以叫做不共的原因,这好像法数上说的十八不共法(1)身无失,(2)口无失,(3)意无失,(4)无不定心,(5)无异想心,(6)无不知舍心,(7)欲无减,(8)念无减,(9)精进无减,(10)智慧无减,(11)解脱无减,(12)解脱知见无减,(13)身业随智慧行,(14)口业随智慧行,(15)意业随智慧行,(16)知过去世无碍,(17)知现在世无碍,(18)知未来世无碍),这十八种唯有佛独具的,不同三乘人(阿罗汉、辟支佛、菩萨)共有,所以叫做“不共佛法”。这个比喻如果明白了,那末,所谓不共无明者,唯此第七识独有,别个识没有,因此,才叫做不共。

    这是依殊胜的意义,立这不共的名字;并不是说第七识没有,前六识有,也可以叫做不共。就是说,和第七识相应的无明,它是从无始以来恒常的现行,能够障碍真实的理和无漏智。这种无明有这样大的力量,特别的胜(P422)用,那除了第七识,像别个识的无明,决定没有这种能力,唯有第七识才有,所以叫做不共。

    问难:照这样说起来,第七识以无明为主,所以叫做不共无明。若是以流转生死为主,也可以叫它不共贪爱;或者以障碍圣道为主,那也可以叫做不共见慢,可以吗?

    是的。以无明为主,所以叫做不共无明。若是流转生死为主,当然也可以叫做不共贪爱;见慢也是同样的道理。不过现在是对前六识相应无明来说的,所以单说这不共无明。

    【不共无明,总有二种:一恒行不共,余识所无。二独行不共,此识非有。故瑜伽说:无明有二:若贪等俱者,名相应无明;非贪等俱者,名独行无明。是主独行,唯见所断。如契经说:诸圣有学,不共无明,已永断故,不造新业。非主独行,亦修所断。忿等皆通见所断故。恒行不共,余部所无。(P423)独行不共,此彼俱有。】

    就是不共无明,也要分为两种:一是恒行不共无明,唯有第七识有,而前六识是决定没有。二是独行不共无明,唯有第六识有,而第七识是决定没有,这两意义要把它记住。

    所以《瑜伽师地论》上说:“无明有二:无明设若和贪等同起的,所以叫它是相应无明。这无明如果不同贪等同起的,所以叫它是独行无明。”

    设若不与十种小随烦恼同时,能单独生起,这叫做是主独行;因为它的力用粗猛,能生余惑,发恶业故,显是分别烦恼,所以是见道所断。好像佛经上说:“诸圣有学初二三果,他们已经把独行不共的粗烦恼,已经断灭了,所以不会再造新业。”设若是和十种小随烦恼同起,自己无力自起,那就是非主独行无明,这种烦恼比较要微细得多,所以要到修道时候,才能够断得了。

    如果是恒行不共无明,那是要到修道的时候才断得了,见道时余部是不(P424)能断除的。设若是独行不共无明,那修道和见道,都可以同断。

    【又契经说:眼色为缘,生于眼识。广说乃至意法为缘,生于意识。若无此识,彼意非有。谓如五识,必有眼等,增上不共俱有所依。意识既是六识中摄,理应许有如是所依。此识若无,彼依宁有?不可说色,为彼所依,意非色故。意识应无,随念计度,二分别故。亦不可说,五识无有俱有所依。彼与五根俱时而转,如芽影故。又识与根,既必同境,如心心所,决定俱时。由此理趣,极成意识,如眼等识,必有不共,显自名处。等无间不摄增上生所依,极成六识,随一摄故。】

    第二个理由,就是以意法为缘,生于意识,来做比例。《阿含经》上说:眼根和色尘来为助缘,所以就生起了眼识。眼识既然是这样,其余的耳识、鼻识、舌识、身识当然也是一样。这样由意根和法尘的助缘,中间当然生起意识。假定没有这第七识来做意根的话,那第六识就不得生起了。因为但有(P425)法尘,而没有意根,意识是不能生起的。好像前五识,必定有眼等五根的增上缘,来做五识各别不共的俱有依。第六意识既然也是前六识所摄,在道理上说起来,应当也要允许有意根,来做意识的俱有依才对。如果没有第七识来做意根的话,那第六意识也就不得有了。

    又不可以说:“用肚子里面这个色法的肉团心,来做意根。”甚么原因呢?意根不是色法。还有,如果意识也是依色法来做根的话,那意识也和眼识一样,只有自性分别,而没有随念分别和计度分别了。

    又不可以说:“五识也不要五根来做俱有依。”因为五识和五根是同时缘境。五识好像芽,五根好像种,芽是不能离开种。五识好像影,五根好像形,影是不能离开形的。因为识和根是同时缘境,这好像心王和心所一样,决定是同时的。

    因为有了上面种种理由,就可以知道:双方共许的意识,和眼识它们是一样,必定有一个各别不共的根,来显它们自识各别不共的名。这不是前引后的等无间缘开导依,因为不是它所摄的,明明是属于增上缘的俱有依根所(P426)摄的。这是因为大家赞成的六识中,随一识所摄。

    【又契经说:思量名意。若无此识,彼应非有。谓若意识现在前时,等无间意,已灭非有。过去未来,理非有故。彼思量用,定不得成。既尔,如何说名为意?若谓假说,理亦不然。无正思量,假依何立?若谓现在,曾有思量,尔时名识,宁说为意?故知别有第七末那,恒审思量,正名为意。已灭依此,假立意名。】

    第三用思量的义,来证有第七识。佛经上既然说“思量就叫做意”,那末,设若没有这个第七识,那经上说的思量名意,是指的甚么识呢?

    假定你说:“第六意识在现在一刹那时虽然叫做识,如果落到了第二刹那时,那前一刹那就叫做意。是等无间缘意。”要知道,你说的等无间缘意,是已经过去了。既然过去了,乃是已灭之法;已经灭了的东西,那里还有思量呢?况且过去法已经过去了,未来法还没有来,所以过去和未来的法在道理上是建立不起来的。那末,思量的作用决定是没有的。既然是这样,那怎(P427)样可以说叫它是意的名字呢?

    设若你又讲“它是假说的名字”,在道理上也是不对。因为如果没有一个正义的思量,那假的名字又依托甚么东西安立呢?

    如果你又说:“第六意识在现在的时候,它是有思量,岂不可以叫做意吗?”要知道,小乘的教理现在时只可叫做识,而不可以叫做意啊。

    因了这一种原因,所以知道六识之外,还有一个第七的末那识啊。因为它是恒常审察的思量,所以正名叫做意。已灭的无间灭意,那是依这思量意方便立的名字。

    【又契经说:无想、灭定、染意若无,彼应无别。谓彼二定,俱灭六识,及彼心所。体数无异。若无染意,于二定中,一有一无,彼二何别?若谓加行,界地依等有差别者,理亦不然。彼差别因,由此有故。此若无者,彼因亦无。是故定应别有此意。】

    第四个理由是:如果没有第七识的话,那无想定和灭尽定也就没有分别了,因为这两个定都是同灭了前六识的心王及心所。体是心王,数是心所;王所同灭,所以叫做无异。如果没有染污的第七识,那末,在这两个定中为甚么一个有染污(无想定),一个无染污(灭尽定)?这就是无想定但灭前六而没有灭第七,而灭尽定兼灭了第七识染污的王所,所以灭尽定才是无漏清净的圣定。

    如果你说“是因为二定的加行、界地、依等的差别,所以二定不同”,那也不对,因为二定各种差别的原因还是在有染污的第七识。如果没有染污的第七识,那二定差别的原因也就没有了。二定的五种差别:(1)所依差别,(2)自体差别,(3)假立差别,(4)作意差别,(5)界地差别。所依差别:无想定是依外道的邪教,灭尽定是依正教的正定。自体差别:无想定是有漏体,灭尽定是无漏体。假立差别:依有覆第七,假立无想定;依无覆第七,假立灭尽定。作意差别:无想定是作意出离想,灭尽定是作意止息想。界地差别:无想定是在色界的第四禅,灭尽定虽在无色界的有顶天,而是无漏。无想定和灭尽定所以有上面这五种差别的原故,就是因为有这个染污的第七识。由这(P429)个原因,所以知道在六识外有第七识。

    【又契经说:无想有情,一期生中,心心所灭。若无此识,彼应无染。谓彼长时,无六转识;若无此意,我执便无。非于余处,有俱缚者,一期生中,都无我执。彼无我执,应如涅槃。便非圣贤,同所诃厌。初后有故,无如是失。中间长时无故,有过。去来有故,无如是失。彼非现常,无故,有过。所得无故,能得亦无。不相应法,前已遮故。藏识无故,熏习亦无。于法受熏,已辩非理。故应别有染污刹那,于无想天,恒起我执,由斯贤圣同诃厌彼。】

    第五个理由,就是佛经上说:“无想天的有情从生至死,在这五百劫的一期生中,所有前六识的心王和心所,统统都灭除了。”假定说,没有这个第七识的话,那生到无想天的有情,也就应当没有染污。

    但无想天的有情有五百大劫的时间,前六识的心王和心所都不起现行了。设若没有这个染污的第七识,那就不会有我执生起了。凡夫所以称他是(P430)凡夫,就是因为他有我执;如果没有我执的话,那也就不叫做凡夫了。无想天的有情如果没有我执,那就应当和证到了涅槃一样;既证涅槃,大小乘的圣人和贤人为什么还呵厌他们呢?可见无想定是不究竟的。

    外人救:“最初半劫和最后半劫还有第六识的生起我执,不一定要有第七识。”破云:“然而,中间四百九十九劫没有前六识,这时如果没有第七识的话,试问是那一个起我执呢?所以有过失。”又救云:“过去和未来照常有第六识,还是有我执,这不是没有过失吗?”破云:“过去和未来既不是现在,又不是恒常,还是没有第六识的我执。如果不是第七识的我执,试问是那一个来执我呢?可见有过。还有,所得的无想异熟报如果没有的话,那能得的无想天有情当然也是没有。你不能说是不相应行里面所摄的无想异熟,就是实在的,因为不相应行是心、心所、色三法上分位的,离开了三法,自己是无体的。这在前面已经破过了。有第八识,一切杂染法的种子才有藏处。有第八识的被执,一定就有第七识的能执。如果没有藏识,那熏习也就没有了。因为除了第八识可以受熏之外,其余的东西来受熏,从前已经(P431)说过了不对。因了上面种种的原故,我们应当知道,除了前六识之外,还有一个染污的第七识。虽然是生到了无想天,然而照常的还是恒起我执。因为这一种原故,所以一切大小乘的圣贤,大家都是共同呵厌它,不愿意生到无想天上去。”

    【又契经说:异生善染,无记心时,恒带我执。若无此识,彼不应有。谓异生类,三性心时,虽外起诸业;而内恒执我,由执我故,令六识中,所起施等,不能亡相。故瑜伽说:染污末那,为识依止,彼未灭时,相了别缚,不得解脱。末那灭已,相缚解脱。言相缚者,谓于境相,不能了达,如幻事等。由斯见分相分所拘,不得自在,故名相缚。依如是义,有伽他言:“如是染污意,是识之所依;此意未灭时,识缚终不脱。”又善无覆无记心时,若无我执,应非有漏。自相续中,六识烦恼,与彼善等,不俱起故。去来缘缚,理非有(P432)故。非有他惑,成有漏故;勿由他解,成无漏故。】

    第六个理由,就是前六识无论作甚么善事,而第七识的我执还是照常有的。经上说:在凡夫位虽然有时候是善性,然而,还是恒常带有我执。设若没有第七识的话,那行善的时候就不应当有我执。

    就是说,在凡夫位起恶和无记的时候,固然不必说,那一定有我执;就是前六识作善的时候,而第七识还是照常的向内执着第八识见分为我。因为第七识向内执我的原故,所以前六识虽然有时候行布施、持戒等善法,然而还是不能够忘相。

    所以《瑜伽师地论》上说:“染污的第七识为前六识染污的依止。”就是说,如果第七识染污没有灭除,那前六识分别相的缠缚,无论怎样总是不得解脱。一定要到第七识的烦恼灭除了之后,那外面一切的相缚才可以解脱。相,就是相分;了别,就是见分。

    怎样叫做相缚呢?就是对于一切所缘的境界,不能够用智慧去观察,了(P433)达一切法都是如幻如化,不是实在的;由此见分被相分所拘,弄得两下都不得自在,因此叫做相缚,也就是被境相所缚。

    依据上面这许多意义,所以偈颂上说:如是染污的意,是前六识所依止的;这第七识的染污如果没有灭除的话,前六识的烦恼是不能够解脱的。

    还有,如果是善及无覆无记心的时候,设若没有我执,那应当不是有漏才对。在前后念的自己相续中,前六识的烦恼和善心所是不能同时并起的;就是说,前六识正在行布施的时候,贪心所烦恼是不能同时生起。也不可以说“现在的烦恼虽然不能和善法同时,然而由从前或将来的烦恼,影响了现在的善法执着”,这话是不对的,因为过去和未来,在理论上说起来,是没有的。也不是因了受者心中有烦恼,而令施心成有漏;更不可因了受者是无漏净田,也能令施者有漏心而成无漏。由此,我们就可以知道,前六识虽然是善,所以照常还是有漏。这就是因为染污的第七识恒常在那儿执着第八识见分为内我的原故。(P434)

    【又不可说:别有随眠,是不相应,现相续起,由斯善等,成有漏法。彼非实有,已极成故。亦不可说:从有漏种,生彼善等,故成有漏。彼种先无因,可成有漏故。非由漏种,彼成有漏。勿学无漏心,亦成有漏故。虽由烦恼,引施等业,而不俱起,故非有漏正因;以有漏言,表漏俱故。又无记业,非烦恼引,彼复如何得成有漏?然诸有漏,由与自身现行烦恼俱生俱灭,互相增益,方成有漏。由此熏成有漏法种。后时现起,有漏义成。异生既然,有学亦尔。无学有漏,虽非漏俱,而从先时有漏种起,故成有漏,于理无违。由有末那恒起我执,令善等法有漏义成。此意若无,彼定非有。故知别有此第七识。证有此识,理趣甚多。随摄大乘,略述六种。诸有智者,应随信学。然有经中说六识者,应知彼是随转理门。或随所依六根说六,而识类别,实有八种。】(P435)

    又不可以说:“离开了心王和心所,另外有一个东西,名字叫做随眠,也是烦恼的别名,它是属于不相应行法所属的。如果这随眠现行相续生起了的时候,所以影响到善事也成了有漏。”要知道,说到不相应行法,离开了心法、心所法、色法,根本上它自己就没有独立的自体,这在前面已经说过了,你们也是赞成的。

    也不可以说:“从有漏的种子生起的善法,便成了有漏。”那我倒要来问一问:“这种种子是由甚么原因而成了有漏呢?不是因为有漏种而成有漏。不可以说在有学的无漏心中,也有有漏种吗?”可见有学的人,还有有漏;这就是因为有第七识染污的我执存在,所以令他有漏,就是这个原因。

    虽然是由过去的烦恼,引起了现在布施而成了染污,然而竟究不是同起。可见这从前的烦恼,不是现在布施有漏的正因,因为一讲到有漏,是要与烦恼同起。既然布施的时候,不和贪烦恼同起,可见它不是有漏的正因。还有,好像第六识的无记业,它不是等待现在的因缘,当然不是烦恼所引起的,但它为甚么也会成有漏?可见行布施等善事时是有漏的原因,完全是染(P436)污的第七识执内我的过咎。

    然而要知道,一切有漏法正是因为和自身的现行烦恼,是同生同灭的。六识和七识它们是狼狈为奸,互相增加我执,方成有漏。这样一来,由现行而熏成了种子,由种子又生起现行,所以,一切的一切都成了有漏。凡夫既然是这样的熏习,而有学的初二三果又何尝不然。

    四果的无学有漏的异熟根身,虽然不是现行烦恼,然而由从前有“有漏异熟旧种”,要到金刚道后异熟识才空,不过以后再不会熏起新种。既有有漏的旧种,在道理上,无学圣人有有漏的异熟根身,也不会违背。

    这可见就是因为有染污的第七识,在那儿对第八识的见分恒常执为内我,所以前六识虽然修一切善法,还是不能忘相而成有漏,就是因为这染污末那在里面捣鬼。假定没有这染污的第七识,那第六识也不执着五蕴身为我。

    由上一层一层的道理推想起来,就可以知道,除开了前六识之外,还另外有一个第七识。其实证明有这第七识的道理还多得很,现在不过依据《摄(P437)大乘论》上,略略说了这六种。所以,希望一般有智慧的人,应当随顺信仰有这第七末那识的学说。

    然而有许多经里面,单说前六识,不说第七识,这又是甚么意思呢?应当知道:这是随顺小乘的教理,转变大乘的教理而说的。或者,是因为所依的根既然只有六种,所以能依的识也只有六种。其实,三能变分类是有八个识。

    (第二能变的第七识已经讲完了)

    【如是已说:第二能变。第三能变,其相云何?颂曰:“次第三能变,差别有六种;了境为性相,善不善俱非。”论曰:次中思量,能变识后,应辩了境,能变识相。此识差别,总有六种;随六根境,种类异故。谓名眼识,乃至意识。随根立名,具五义故。五,谓:依、发、属、助、如根。虽六识身,皆依意转,然随不共,立意识名。如五识身,无相滥过。(P438)或唯依意,故名意识。辩识得名,心意非例。】

    如是上面已经说过了第二能变的第七识,现在第三能变它的义相又是怎样呢?关于第三能变的义相,如果把它分开来说,它们的差别一共有六种,这六种都是以明了境界为体性的,也是以明了境界为行相的。在三性中无论是善或是不善,或是非善非不善的无记都有。

    这第三能变的前六识要分为九门来解释:(1)差别门,(2)体性门,(3)行相门,(4)三相门,(5)心所相应,(6)受俱门,(7)共依门,(8)俱转门,(9)起灭分位门。

    现在先讲第一差别门。论上说:在第二思量能变第七识之后,即来辩别了境能变前六识的行相。这了境的行相分开来有六种差别的不同,因为它是随从内面的六根和外面的六尘中间所生起的,种类当然不同了。怎样的不同呢?就是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的种类差别,它们的生起,就因为随从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所以即安立六识的名字。(P439)并且这六识随六根具足说起来,还有五个意义:就是:“依、发、属、助、如”。意思就是说,这六识是:(1)依根之识,(2)根所发识,(3)属根之识,(4)助根之识,(5)如根之识。

    问:“若识随根而立名,那六个识都是随意根而有染净,那都可以叫做意识,何以不呢?”答:“因为六个识是随从六根,六根既然不同,所以六识当然不共。意识是依托意根而立名,同五识依托五根得名是一样,也就不会有混滥的过咎。或者,但依托意根,所以安立意识的别名。现在是单单辩论识得名的所以然,你不要把心和意也扯在一起来说。因为心是集起义,意是思量义,七八二识不是依根立名的。”

    【或名色识,乃至法识。随境立名,顺识义故,谓于六境,了别名识。色等五识,唯了色等。法识通能,了一切法。或能了别法,独得法识名。故六识名,无相滥失。此后随境立六识名,依五色根,未自在说,若得自在,诸根互用。一根发(P440)识,缘一切境。但可随根,无相滥失。庄严论说:如来五根,一一皆于五境转者,且依粗显同类境说。佛地经说:成所作智,决择有情,心行差别,起三业化,作四记等。若不遍缘,无此能故。然六转识所依所缘,粗显极成,故此不说。前随义便,已说所依。此所缘境,义便当说。】

    然而,有许多经上,看到叫做色识、声识、香识、味识、触识、法识。这又是甚么意思?这是因为:若是随根立名,那就叫做眼识、……意识;若是随境立名,所以叫做色识、……法识。因为识是缘虑,缘虑色故,所以叫做顺识。就是对于六境都有了别,所以都叫做识。

    问:“色识了别色,所以叫做色识;那末,法识能别色、声、香、味、触、法的一切法,那应当都叫做法识才对,何以不呢?答:“因为要分开六种境界:眼见色,耳闻声,鼻嗅香,舌尝味,身感触,所以意知法,只可以叫做法识,免得有混滥的过失。”(P441)

    后一种说法是随境立名,所以立色识、声识、香识、味识、触识、法识六个识的名字。这是约凡夫位上,五根没有得到自在互用方面说的。若是圣人得到了自在,六根可以互用,一根发识可以缘六境,那又作样办法呢?其实,还是照常随甚么根,得什么名。例如随眼根得眼识的名,若是随耳根,当然就得耳识的名字,那里会有相滥的过失呢?

    问:“在《庄严论》上说:‘佛的每一根只能缘到一种境。’这又是甚么意思?”答:“这是约五种粗境和显境而说,其实如来每一根都能够缘到五种尘境。所以《佛地经》上说:佛的前五识转成了‘成所作事智’以后,他能够用这智去决择一切有情心中的行相,各各差别的不同,而生身、口、意三业不思议的教化——身能现通,口能说法,意能鉴机。还能够作四种记别:(1)一向记,(2)分别记,(3)反诘记,(4)舍置记。这四记别也是佛的智慧,设若佛一根不能够遍缘五境的话,那怎样有这种功能呢?”

    然而,约粗显说,前六识它是内依六根,外缘六境的。此说凡圣都赞成,所以不说一根能缘一切境。前面不过是随义理上的方便,所以临时谈到佛的(P442)每一根都能够缘到一切境,不单单局住一根只能够缘自己一种境界。上面已经说过了,六识所依的是六根,而六识所缘的六境,不过是因为义便而说说罢了。

    【次言了境为性相者,双显六识,自性行相。识以了境,为自性故;即复用彼,为行相故。由斯兼释,所立别名,能了别境,名为识故。如契经说:眼识云何?谓依眼根,了别诸色,广说乃至意识云何?谓依意根,了别诸法,彼经且说,不共所依,未转依位,见分所了,余所依了,如前已说。】

    现在来解释第二性相门。前六识是以了境为它的体性,同时,也是以了境为它的行相,所以这是双显前六识的自性和行相。因为识是用了境为它的自性,也就用了别为它的行相,因此,就兼释所立“识”别名。因为能了别境,就叫做识,简别不是无知的“土木金石”。

    好像佛经上这样说:“甚么叫做眼识呢?它是依托眼根,去了别色尘,所以叫做眼识。眼识是这样,其余的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都是一(P443)样。”意识是怎样呢?它是依托意根,了别法尘。经上说:“六种识是依托各各不共的六根所依,在凡夫没有转识成智的时候,是见分所了别的。”至于其余的共所依,好像前五识的分别依、染净依、根本依,这在前面傍论三依的时候,已经说过了。

    【此六转识,何性摄耶?谓善、不善,俱非性摄。俱非者,谓无记。非善不善,故名俱非。能为此世,他世顺益,故名为善。人天乐果,虽于此世,能为顺益,非于他世,故不名善。能为此世,他世违损,故名不善。恶趣苦果,虽于此世,能为违损,非于他世,故名不善。于善不善,益损义中,不可记别,故名无记。此六转识,若与信等,十一相应,是善性摄。与无惭等,十法相应,不善性摄。俱不相应,无记性摄。】

    现在讲第三门,前六识对于善、恶、无记三性中,是属于那一性所摄?谓:三性都有。有时是善,有时是恶,有时是俱非。怎样是俱非?俱非就是无记。它不是善,也不是不善,所以叫做俱非。(P444)

    能够为今生以及来生,都有顺的利益,所以叫做善;然而,现在得到人天的乐果,现世虽然是有快乐,对于来生,还是不知道怎样,所以不能叫做真善。

    对于现世以及后世都有损害,所以叫做不善;地狱、饿鬼、畜生三恶趣的苦果虽然现世受苦,而不是对于他世,然而还是不善。

    对于善的利益和不善的损害这两种意义,都不可以记别,所以叫做无记。

    前六识设若和信、惭、愧等十一种善心所相应,那就属于善性所摄;如果同无惭、无愧等十法(忿、恨、覆、恼、嫉、悭、害、瞋、无惭、无愧)相应,则属于恶性所摄,其余的十六种烦恼,或通三性。

    【有义:六识三性不俱。同外门转,互相违故。五识必由意识导引,俱生同境,成善染故。若许五识,三性俱行,意识尔时应通三性,便违正理,故定不俱。瑜伽等说:藏识一时,(P445)与转识相应,三性俱起者,彼依多念。如说一心,非一生灭,无相违过。】

    现在明六识对于善、恶、无记三性,可不可同时而起?头一家说:“六识的三性是不可以同时俱起的,因为它们都是向外面缘境,所以三性是互相违背的。”还有一个理由,就是前五识起的时候,必定要由意识导引。前五识和第六识它们起则同时,同缘一境;善则俱善,恶则俱恶。如果赞成前五识的三性可以同时现行,那末,意识这个时候也应当通于三性,那就违理了,所以前五识的三性决定不能同时现行。

    在《瑜伽师地论》上虽然说:“‘第八识和前六识相应的三性,可以同时现起’,那是依据多念说的。好像说一心,并不是说一刹那,所以没有相违的过失。”

    【有义:六识三性容俱。率尔、等流、眼等五识,或多或少,容俱起故。五识与意,虽定俱生,而善性等,不必同故。前(P446)所设难,于此唐捐。故瑜伽说:若遇声缘从定起者,与定相应,意识俱转,余耳识生,非谓彼定,相应意识,能取此声。若不尔者,于此音声,不领受故。不应出定,非取声时,即便出定。领受声己,若有希望,后时方出。在定耳识,率尔闻声,理应非善。未转依者,率尔堕心,定无记故。由此诚证,五俱意识,非定与五善等性同。诸处但言五俱意识,亦缘五境,不说同性。杂集论说:等引位中,五识无者,依多分说。若五识中,三性俱转,意随偏注,与彼性同。无偏注者,便无记性。故六转识,三性容俱。得自在位,唯善性摄。佛色心等,道谛摄故。已永灭除,戏论种故。】

    第二家说:“前六识的三性可以同起。”他说:“率尔心是无记,等流心有善染。眼等五识如果五境齐现,识也多起;设若二境现前,识就少起。这样,眼识起率尔的无记,耳识起等流善,鼻识起等流下善,这不是三性可(P447)以同起吗?五识虽然和意识俱生,但性质倒不必相同,那你前面设的难题岂不是没有用了吗?

    所以在《瑜伽师地论》上,有这样的说法:‘设若在定的时候,一遇到了音声,从禅定起来的话,这时候就有同定相应的意识和耳识同时现行。决不是不要耳识而定中独头意识就能取声,也不是单单耳识闻声就能够出定,要先一遇到音声,耳识又闻到了,而定中意识有了希望,然后才出定。这意思就是说‘闻声的耳识是无记,出定的意识是善等流’。

    因为在定的耳识它是率尔间闻声,在理论上说起来,当然不是善识。在凡夫位没有转识成智的时候,耳识的率尔堕心,决定是无记。由此就可以证明,五俱意识不一定要和前五识性质相同;耳识虽是无记,而意识照常还是善性。

    有许多经论中,虽说五俱意识也缘色声等五境,但没有说‘意识一定要和前五同性质’。

    问:《杂集论》上说‘在等引定中是没有前五识’,为甚么你前面说‘在(P448)定中还有耳识可以闻声’?答:那是依多分时久,没有前五识,若是少分时间不久,耳识照常可以闻声。

    不过话又要说回头,就是意识对于五识究竟偏重专注,还是不偏重专注?例如眼识偏重专注是善,而眼俱意识当然是善。如果耳识偏重专注是恶,那耳俱意识也只好是恶。设若鼻识这时是偏重专注无记,这时候的鼻俱意识也只好是无记,可见前六识是容有三性的。

    上面所说的都是约未转依凡夫位而说的,所以是通三性。设若是已经转识成智到了佛果,得到自在位的时候,那惟是善性。佛的根是无漏色,佛的识是无漏心,都是属于道谛所摄。因为佛已经把一切有漏的种子,统统都灭除了,无记的种子尚且都没有了,那不善的种子更不消说,早已没有了。”

    【六识与几心所相应?颂曰:“此心所遍行,别境善烦恼,随烦恼不定,皆三受相应。”论曰:此六转识,总与六位心所相应,谓遍行等,恒依心起,与心相应,系属于心,故名心(P449)所。如属我物,立我所名。心于所缘,唯取总相,心所于彼,亦取别相,助成心事,得心所名。如画师资,作模填彩。故瑜伽说:识能了别事之总相,作意了此,所未了相。即诸心所,取所别相。触能了此,可意等相。受能了此,摄受等相。想能了此,言说因相。思能了此,正因等相。故作意等,名心所法。此表心所,亦缘总相。余处复说:欲亦能了可乐事相。胜解亦了决定事相。念亦能了串习事相。定慧亦了得失等相。由此于境,起善染等。诸心所法,皆于所缘兼取别相。】

    现在要说到六个识,要同几个心所相应?这里我要先打个招呼,就是唯识家平常说:“前五识是同三十四个心所相应,第六识才同五十一个心所相应。”那末,下面的说法最好把它分开一下,才不至于儱侗。

    问:“六识同几个心所相应呢?”答:“颂上说:‘六识的心所分为六位——(1)遍行有五个,(2)别境有五个,(3)善有十一个,(4)根本烦恼有六个,(P450)(5)随烦恼有二十个,(6)不定有四个,一共有五十一个。’第四句我以为放在后面去解释。

    论上说:这六个转识总同六位五十一个心所相应。这六位为甚么要叫它是心所呢?它有三个定义:(1)恒常依托心王起,(2)它是同心王相应,(3)它们都是系所属于心王。有此三义,所以叫做心所。例如属于我的物件,所以说它是‘我所’有的。”

    问:“心王和心所的功用有甚么地方不同呢?”答:“心王对于所缘的境界,但取它了别的总相;而心所不但是取总相,并且要兼取别相,因为它们是帮助心王的工作成功,因此,才得到心所的名字。好像画图一样,心王好像师父绘图,心所好像徒弟填彩。填彩的心所只可以将五彩配置方位,明白界线,你切切不可以填出图外面去,那是犯规矩啊,可见心所切切不可离心王。”

    所以在《瑜伽师地论》上说:“识的心王能够了别事物的总相,作意的心所就是明了心王没有完全明了之相。”这就是说,心所并且取事物的别(P451)相。触心所它能够了别事物的可意或不可意等相,受心所是能了别摄受等相,相心所它是了别言说的因相,思心所是了别正因还是邪因等相。所以上面这作意、触、受、想、思都叫做心所法。这种说法就是表示心所法,不但是缘别相,并且缘总相。

    还有,许多经论上说:欲心所也能够了别可乐的事相,胜解心所它是了别决定的事相,念心所是了别一种惯习的事相,定和慧两种心所是了别是得还是失,换一句话,就是在善恶是非上去观察。

    经过了上面的遍行和别境十种心所仔细的了别之后,由此在境界上或生起十一种善心所上那一种,或是在二十六种烦恼心所中生起那一种。这许多心所都是在所缘的境上,而兼取别相。

    【虽诸心所,名义无异,而有六位种类差别。谓遍行有五,别境亦五,善有十一,烦恼有六,随烦恼有二十,不定有四,如是六位,合五十一。一切心中定可得故,缘别别境,而得(P452)生故。唯善心中可得生故,性是根本烦恼摄故,唯是烦恼等流性故,于善染等,皆不定故。然瑜伽论,合六为五,烦恼随烦恼,俱是染故。复以四一切,辩五差别:谓一切性,及地,时,俱。五中遍行具四一切。别境唯有初二一切,善唯有一,谓一切地。染四皆无,不定唯一,谓一切性,由此五位,种类差别。】

    虽然大家都叫做心所,然而分开来的种类,倒有六种差别:就是:遍行五个、别境五个、善十一个、根本烦恼六个、随烦恼二十个、不定法四个。总起来有六位,分开来有五十一个。

    因为五遍行,一切心中八识心王都有它们五个。五别境它们是缘各别境,而得生故。至于十一个善心所,那唯独善心中才有。六种根本烦恼它们的体性,就是染污法的根本所摄。二十种随烦恼那是烦恼的等流,四种不定那是对于善和染污都不定。(P453)

    不过在《瑜伽师地论》上把六位心所合为五位,就是把根本烦恼和随烦恼合而为一位,因为它们的体性同是染污的。并且把四种一切来辩这五位差别,四一切就是一切性——善、恶、无记三性;一切地——三界九地;一切时——现在一切时;一切俱——八识心王。

    遍行,是具四一切:一切心、一切性、一切地、一切时。别境,唯有两种:一切性、一切地。

    善,唯有一种,即一切地。烦恼,四种皆无。不定,唯一种,即一切性。这就是五位种类的差别。

    【此六转识,易脱不定,故皆容与三受相应。皆领顺违,非二相故。领顺境相,适悦身心,说名乐受。领违境相,逼迫身心,说名苦受。领中容境相,于身于心,非逼非悦,名不苦乐受。如是三受,或各分二。五识相应,说名身受,别依身故。意识相应,说名心受,唯依心故。又三皆通有漏无漏。(P454)苦受亦由无漏起故。或各分三:谓见所断,修所断,非所断。又学,无学,非二,为三。或总分四:谓善、不善、有覆、无覆,二无记受。有义:三受容各分四。五识俱起,任运贪痴,纯苦趣中,任运烦恼,不发业者,是无记故。彼皆容与苦根相应。】

    现在来说前六识对于三受的关系:因为前六识都是容易转变的,所以不定。因此,三受都与其相应。不过有时候领纳顺境,即成乐受;有时候领纳逆境,那又成苦受了;如果不是顺境,又不是逆境,那就不是苦乐的中庸的舍受。

    领纳到顺境,能够适悦于身心,就叫做乐受;领纳到违境,能够逼迫于身心,就叫做苦受;如果是领纳到中庸的境界,对于前五识的身以及第六意识的心,不是逼迫,也不是适悦,那就叫做不苦不乐的舍受了。

    上面这三受或分为二受,就是身受和心受,同前五识相应的受就叫做身(P455)受,因为它是各别依托五根身的;若是同意识相应的受,那就叫做心受,因为它完全是依托心的。又,这苦受、乐受、舍受不但是通于凡夫的有漏,并且通于圣者的无漏。因为,修行的圣者也要经过一番苦行,所以苦受有的是因为修无漏道谛所生起的。

    这苦、乐、舍三受或者分为两个三种,第一,是约“断”的方面来说:设若是分别惑相应的三受,那是属于见道所断;如果是俱生惑相应的三受,那是属于修道所断;假定不是见惑,又不是思惑,与无漏相应的三受,那当然是非所断。第二,是约“学”位方面来说:若是断了见惑,就是有学位;如果连思惑都断了,那是无学位;见思二惑都没有断,那当然是“非学”的凡夫了。

    或分为四:自乐是善,苦受是不善,不苦不乐是二种无记。或苦乐舍三受中容各有四。就是:(1)善心相应的三受,(2)不善相应的三受,(3)有覆无记相应的三受,(4)无覆无记相应的三受。

    这里有一个有覆无记通苦受的答问。问的意思就是:“有覆无记也有苦(P456)受吗?”答的意思就是:“同前五识俱起的贪痴以及纯苦趣中的烦恼,只要是任运而起不发业的,这二类任运而起的烦恼是属于有覆无记,它们都是同苦根相应。”

    【瑜伽论说:若任运生一切烦恼,皆于三受现行可得。若通一切识身者,遍与一切根相应。不通一切识身者,意地一切根相应。杂集论说:若欲界系,任运烦恼,发恶行者,亦是不善。所余,皆是有覆无记。故知三受各容有四。或总分五:谓苦、乐、忧、喜、舍。三中苦乐各分二者,逼悦身心,相各异故。由无分别,有分别故。尤重轻微有差别故。不苦不乐不分二者。非逼非悦相无异故。无分别故。平等转故。诸适悦受,五识相应,恒名为乐。意识相应,若在欲界,初二静虑近分,名喜,但悦心故。若在初二静虑根本,名乐名喜,悦身心故。若在第三静虑近分根本,名乐。安静尤重无分别(P457)故。诸逼迫受,五识相应,恒名为苦。】

    这是引论来证明有覆无记通苦受。在《瑜伽师地论》上这样说:设若是任运而生起的一切烦恼,那对于三受都可以现行。设若通六识身都相应,那和苦乐舍三根都有关系;如果不和前五识身相应,那只有第六意识和苦乐舍三根有关系。

    还有,《杂集论》上也这样说:若是欲界的系缚,任运的烦恼发恶行的话,那是属于不善;所余的就是欲界烦恼不发恶行的,以及色界、无色界任运的烦恼,那都是有覆无记。由此我们就可以知道,苦、乐、舍三受是通于善性、不善性、有覆无记性、无覆无记性的。

    或者,又分为五受:(1)苦受,(2)乐受,(3)忧受,(4)喜受,(5)舍受。如果是三受的话,那是把苦乐二受分为二种:假使前五识身感到逼迫或舒适的,就叫做苦乐;如果是逼悦意识身的,那就叫做忧喜,因为身和心、逼迫和适悦,相各不同。前五识是没有计度分别,而意识是有计度分别的。又(P458)前五识的逼悦是轻,意识的逼悦是重,这稍微有一点差别。至于不苦不乐,那不问身心,都是一样。因为它既不是逼,又不是悦,苦乐二相既然不分,所以它是无所分别,叫做平等转起。

    如果是适悦受,它是同前五识相应的受,所以恒常叫它是乐受。设若同第六意识相应的受,则有三种分别:(1)若在欲界以及初禅二禅的近分,没有到根本定的时候,都叫做喜受。如果在初禅和二禅的根本定中,那又叫做乐,又可以叫做喜。如果在第三禅,无论是近分或到了根本,那都叫做乐了。因为第三禅的安静更深,所以不分别它是近分还是根本,都是一样的安乐。色界每禅各三,前二名近分,第三名根本。

    上面讲的是适悦受,现在来讲逼迫受。设若是同前五识相应的受,那恒常都叫做苦;因为前五识没有计度分别的原故,所以不叫做忧。

    【意识俱者,有义:唯忧。逼迫心故。诸圣教说:意地戚受,名忧根故。瑜伽论说:生地狱中,诸有情类,异熟无间,有(P459)异熟生,苦忧相续。又说地狱寻伺忧俱,一分鬼趣,傍生亦尔。故知意地,尤重感受,尚名为忧。况余轻者?有义:通二。人天中者,恒名为忧,非尤重故。傍生鬼界,名忧名苦。杂受纯受,有轻重故。捺落迦中,唯名为苦,纯受尤重,无分别故。瑜伽论说:若任运生一切烦恼,皆于三受现行可得,广说如前。】

    如果是同第六意识同起的受,那有两家说法不同。头一家说:“是属于忧受,因为它是逼迫于心的。”在经论上都是说:“意地的烦恼都是忧根。”《瑜伽师地论》上也说:“生在地狱里面的有情,他们所感的异熟果报身,是没有间断的,并且也有前六识的异熟生。前五识所感受到逼迫是叫做苦,第六意识所感到的逼迫就叫做忧;一刻也没有给他们休息,所以叫做相续。”论上又说:“地狱里面的有情和意识相应的寻伺,那都是同忧根同起。不但地狱的有情意地逼迫是属于忧根,就是有一部分的鬼趣和傍生,他们意(P460)地的逼迫也是忧根,所以说亦尔。”

    因此,我们就知道,意地深重的烦恼尚且叫做忧,何况其余的诸趣,轻微的逼迫怎能不叫做忧受呢?

    第一家说意地的逼迫叫做忧受,第二家说通二——苦受和忧受都有。设若是在人间和天上的有情,意地的逼迫那恒常都叫做忧,因为人天的逼迫比较四恶的逼迫,要轻微一些,没有他们那样厉害。傍生和鬼趣的逼迫在五识叫做苦,在意识叫做忧。因为傍生和鬼趣有一类是杂受,苦较轻一点;还有一类是纯受,所以苦当然重一点。因为有轻重的原故,轻者名忧,重者名苦。至于地狱里面的有情,那纯粹深重的逼迫,所以完全叫做苦受。梵语捺落迦,华言叫做苦器,就是在生作恶的人,死后就要去刀山、剑树、??汤、炉炭等一切器界里受苦。既然是纯受苦的地方,那里还要分别甚么身受和心受呢?

    所以在《瑜伽师地论》上说:“设若是任运所生的一切烦恼,那都可以和三受相应。”这可以证明和意识同时起的逼迫,是通于苦受,这在前面已(P461)经说过。

    【又说俱生萨迦耶见,唯无记性。彼边执见,应知亦尔。此俱苦受,非忧根摄。论说:忧根非无记故。又瑜伽说:地狱诸根,余三现行,定不成就。纯苦鬼界,傍生亦尔。余三定是乐喜忧根,以彼必成,现行舍故。】

    《瑜伽师地论》说:“萨迦耶的我见及断常两种边见,都是有覆无记性所摄,这二见相应的苦受当然是苦根,而不是忧根所摄。”彼论上有说:“忧根不是无记性。”

    《瑜伽师地论》又说:地狱里面的众生,在二十二根之中其余的三根——乐根、喜根、忧根,在地狱中决定是不会现行的。地狱的有情是这样,而纯苦的鬼界和傍生也是没有“乐、喜、忧”三根的现行,只有“苦受”罢了。

    余三,决定指的是“乐、喜、忧”三根,现行是没有的。地狱里面没有乐根,这不必说也是知道的。至于七和八就有两家诤论了,第一家说“第七(P462)是意根,第八是忧根”,而第二家说“第七是苦根,第八是舍根”,他的理由就是:地狱里的现行必定是舍根。

    【岂不容舍,彼定不成。宁知彼文,唯说容受?应不说彼定成意根,彼六容识有时无故。不应彼论,唯说容受。通说诸根,无异因故。又若彼论依容受说,如何说彼定成八根?若谓五识,不相续故,定说忧根为第八者。死生闷绝,宁有忧根?有执苦根为第八者,亦同此破。设执一形,为第八者,理亦不然,形不定故。彼恶业招,容无形故。彼由恶业,令五根门恒受苦故,定成眼等。必有一形,于彼何用?非于无间大地狱中,可有希求淫欲事故。由斯第八定是舍根。第七八识,舍相应故。如极乐地,意悦中乐,无有喜根。故极苦处,意迫名苦,无有忧根,故余三言,定忧喜乐,余处说彼有等流乐,应知彼依随转理说。或彼通说:余杂受处,无异熟乐,(P463)名纯苦故。】

    这里要先明白两家的诤点:第一家既然是以意忧二根为七八,第二家是以苦舍二根为七八。以各说的理由不同,所以互为争难了。

    初师难舍根,立意根为第七。他说:“地狱的有情完全是不可意境,那里容许有舍受呢?并且论上说‘余三不成就’,你怎样知道不是舍受不成就,而一定说乐、喜、忧不成就呢?”所以初家要去了舍根,而建立忧根。论上说八根现行,你怎样又知道一定是舍根呢?又若赞成第七是苦根,那忧根又不能成立。所以去了苦根和舍根,而立意根为第七,忧根为第八。

    第二家破意根立舍根为第八。意根,是总意根,它是依托现行八个识上而立名。前六识在五种无心位中既然没有,可见意根就不能成就;意根既然不能成就,那第七还是苦根;第七既是苦根,那第八当然是舍根而不是忧根了。

    第一家说:“许舍根为第七,立忧根为第八。”他又说:“论上说八种(P464)现行,究竟没有指出舍受现行,它是通说八根,没有特别的因由,就有舍根在内啊。纵然彼论上指的是舍根,那到第七就为止,而第八还是忧根。因为地狱中的有情,前五识既然间断,那里有苦根?没有苦根,那第八还不是忧根吗?”

    但第二家不承认,故他仍破忧根为第八,立苦根为第七。他说:“设若你说:‘前五识是有间断的,所以没有苦根,来立忧根为第八。’那我倒要请问你:‘死时和生时都是闷绝时,这时候那里有忧根呢?既然没有忧根,那第七还是苦根,而第八不照常是舍根吗?’”我们看看古来人为学的精进,为了这一个“根”字,而反复驳难,真是佩服极了。”

    还有一种人,他执着喜根为第八,那照前面所说的一样破法。设若还有一种人,执着男根或女根一种形根为第八,那更不对。因为地狱中不一定有男女的形相;他们既是恶业所招感,也许已没有男女的形相了。他们这班人都是由于恶业所招感,所以使五根,眼所见的色、耳所闻的声,都是苦境,所以有五根就够了。若一定要说有男根或女根,试问有甚么用处?是不是在(P465)无间大地狱里面,还希求淫欲的事情吗?

    由上面这许多道理,可以知道第八决定是舍根,因为第七识和第八识都是同舍受相应。好像第三禅的极乐地一样,他们虽然没有前五识,然而第六意识的适悦也可以叫做乐受的,因为他们没有喜根了。因此,极苦处、地狱、鬼趣、傍生、意地的逼迫,可以叫做苦受,不是忧受了。所以余三者不成就,是指的“忧、喜、乐”三根。

    至于其余的经论上有时说“地狱中也有等流乐”,应当知道,这种说法是随顺彼说而转变自己的道理,或者是通说:“其余的杂受处,好像畜生中也得到一点饮食,热地狱中也有一些凉风,寒地狱中也有一些温暖,这一种叫做等流乐。”现在是说纯苦的地狱,那里有异熟的快乐呢?所以叫做纯苦。

    【然诸圣教,意地戚受,名忧根者,依多分说。或随转门,无相违过。瑜伽论说:生地狱中诸有情类,异熟无间有异熟生,(P466)苦忧相续。又说地狱寻伺忧俱。一分鬼趣,傍生亦尔者。亦依随转门。又彼苦根,意识俱者,是余忧类,假说为忧。或彼苦根,损身心故,虽苦根摄,而亦名忧。如近分喜,益身心故。虽是喜根,而亦名乐。显扬论等,具显此义。然未至地,定无乐根。说彼唯有十一根故。由此应知,意地戚受,纯受苦处,亦苦根摄,此等圣教,差别多门。恐文增广,故不繁述。】

    然而有许多经论上又说:“意识上苦受,也叫做忧根。”这是依据天、人、修罗、鬼、畜多分方面说忧;唯有恶趣里面,才有纯苦的一分。或者是随顺外人,转变自己的教理来说的是忧根,那也不会相违的。

    《瑜伽师地论》说:“生在地狱中的有情,受异熟果报苦是无间断的。前六识是异熟生的果执,五识是苦受,意识是忧受,苦和忧在地狱中是没有片停止的。”又说:“地狱中的有情也有和意识相应的寻伺同起的忧,不但(P467)地狱中的有情是这样,也有一部分的鬼趣以及傍生,也是这样。”这都依据随顺外人,转变自己的教理来说的。

    就是和意识同起的苦根,或是余趣忧根的同类,那是假说为忧根的;或是损害身心的,虽是苦根,也可以叫做忧根。好像没有达到初禅和二禅根本定的时候,叫做近分定;他们的身心都是很快乐的,虽然是喜根,然而还是叫做乐根,这在《显扬圣教论》上说得很详细的。然而,未至根本禅的时候,虽然叫做乐受,然而没有乐根。他说:“未至定,只有眼、耳、鼻、舌、身、意、命、苦、忧、喜、舍这十一根,那里有乐根在内呢?”

    由此,我们就知道,意识中的苦受纯受苦处,也是苦根所摄,而不是忧根。经论中关于它们的道理说得很多,我恐怕把论文增多起来,所以不要再说了。

    【有义:六识三受不俱。皆外门转,互相违故。五俱意识,同五所缘。五三受俱,意亦应尔。便违正理,故必不俱。瑜伽(P468)等说:藏识一时,与转识相应,三受俱起者,彼依多念。如说一心,非一生灭,无相违过。有义:六识三受容俱。顺违中境,容俱受故。意不定与五受同故。于偏注境,起一受故。无偏注者,便起舍故。由斯六识,三受容俱。得自在位,唯乐喜舍,诸佛已断,忧苦事故。】

    现在讨论到六识与三受俱不俱的问题了。此有两家说法的不同,头一家说:“六识都是向外门转的,他们是互相违背的,就是五俱意识和五识同缘的时候,五个识如果容许有苦、乐、舍三受,那意识也应当有三受。试想想看:一念中有苦、乐、舍三受,合乎正理吗?所以三受不能够同时而有。《瑜伽师地论》上虽然说‘藏识一时同前七识相应的三受同起’,那是依多念说的,并不是说一念中有三受。好像说一心,并不是一心就是一生灭,多生灭也可以叫做一心。所以《瑜伽师地论》上说的,和这里说意识不同时俱有三受的道理,是不会相违的。”(P469)

    第二家说:“六个识的三受可以同时俱起;或是顺境,或是违境,或是中容境,可以俱受。然而意识倒不一定和五识的三受相同,若是专心一志注意一种境界,那当然起一种受;设若没有偏注这种境界,那当然是舍受。因为这种道理,六识对于三受是可以同起。

    这还是约未得自在位说的,若是得到了自在位,那只有乐、喜、舍三受,因为诸佛是已经断了忧和苦的事了。

    【前所略标六位心所。今应广显彼差别相。且初二位,其相云何?颂曰:“初遍行触等,次别境谓欲,胜解念定慧,所缘事不同。”论曰:六位中初遍行心所,即触等五,如前广说。此遍行相,云何应知?由教及理,为定量故。此中教者,如契经言:眼色为缘,生于眼识。三和合触,与触俱生,有受想思,乃至广说。由斯触等,四是遍行。又契经说:若根不坏,境界现前,作意正起,方能生识。余经复言:若复于此(P470)作意,即于此了别。若于此了别,即于此作意。是故此二,恒共和合,乃至广说。由此作意,亦是遍行。此等圣教,诚证非一。理谓识起,必有三和。彼定生触,必由触有。若无触者,心心所法,应不和合触一境故。作意引心,令趣自境。此若无者,心应无故。受能领纳顺违中境,令心等起欢戚舍相。无心起时,无随一故。想能安立,自境分齐。若心起时,无此想者,应不能取境分齐相。思令心取正因等相,造作善等。无心起位,无此随一,故必有思。由此证知,触等五法,心起必有,故是遍行。余非遍行,义至当说。】

    前面已经把六位心所略略的标出来了,现在把六位心所的差别相再来详细的说明一下。在六位心所之中先来讲讲头一位和第二位的义相。

    先举出世亲菩萨的本颂来说:第一位叫做遍行,此有五个,就是:(1)触,(2)作意,(3)受,(4)想,(5)思。第二位叫做别境,此也有五个。就是:(1)(P471)欲,(2)胜解,(3)念,(4)定,(5)慧。这五个为甚么叫它们是别境呢?因为这五个心所各各所缘的境事不同,所以得名为别境了。

    现在来说,这六位心所中第一位遍行心所,就是触、作意、受、想、思。这五个心所的意义在前面第八识中已经讲过了,但这五个遍行的义相又怎样知道呢?这由教及理可以做定量来决定的。

    这里所指的教,好像经上说:“眼根是增上缘,色尘为所缘缘;有了这两种助缘,所以中间就生起了眼识。由这眼根、色尘、眼识三法和合的缘故,所以又生起触来,和触同起的又有受、想、思。”这在经上说得很详细,因此就可以知道,触、受、想、思这四种心所是属于遍行的。

    经上又说:“设若眼根没有坏,境界又现前,并且‘作意’也正生起的时候,然后才能够生识。”这在其余的经上也说:“若是在这件事上有了作意,那就在这件事上会有了别;设若在这件事上有了了别,那在这件事上一定是有了作意,所以了别和作意这两件事是恒常共同和合的。”关于这个道理,在经上说得很详细。因此,作意心所也是遍行五个里面的一个。证明有(P472)遍行五个心所,并不是一部经,而且许多经论上都有这种说法。

    前面所引的是教,现在来说理:我们知道,凡是识起的时候,必定有“根、境、识”三法和合,才可以生触。换句话说,必定要有触,然后才有识的生起;设若没有触的话,那心王和心所也就不会和合了。作意的功用,它能够引心王趣向自己所缘的境界上去;设若没有作意的话,那心也就不会向前取境了。受心所的功用就是领纳顺心的境界或违心的境界以及中容的境界;受的作用真大,它能够使令心王和心所有时候生欢喜,有时候生烦恼,也有时候平平淡淡的过日子,虽没有心念生起,但在苦、乐、舍的三受中总不能够完全的离开,还是有一舍受与其相应的。想的功用,它能够安立了一种境界的模形;设若心起的时候,如果没有这个想心所,那就应该不会取境界的模形。思的功用,它是取正因或邪因的两种行为,即去作善和作恶的事业。没有心念生起的时候,在苦乐舍三受之中不去做一种工作;若有心起,做这种工作的主使人是那一位?就是思心所啊。

    因此,可以知道,上面这触等五个心所法,只要是心一动的时候,就有(P473)它们五个心所来帮忙,所以这五个心所才名符其实的可以称遍行哩。这意义到后面会说出它的所以然。

    【次别境者:谓欲至慧。所缘境事,多分不同。于六位中,次初说故。云何为欲?于所乐境,希望为性,勤依为业。有义:所乐,谓可欣境,于可欣事,欲见闻等,有希望故。于可厌事,希彼不合,望彼别离,岂非有欲?此但求彼不合离时,可欣自体,非可厌事。故于可厌及中容境,一向无欲。缘可欣事,若不希望,亦无欲起。有义:所乐,谓所求境。于可欣厌,求合离等,有希望故。于中容境,一向无欲。缘欣厌事,若不希求,亦无欲起。有义:所乐,谓欲观境,于一切事,欲观察者,有希望故。若不欲观,随因境势,任运缘者,即全无欲,由斯理趣,欲非遍行。有说:要由希望境力,诸心心所,方取所缘。故经说欲为诸法本。彼说不然。心等取(P474)境,由作意故。诸圣教说:作意现前能生识故。曾无处说,由欲能生,心心所故。如说诸法,爱为根本,岂心心所,皆由爱生?故说欲为诸法本者,说欲所起一切事业。或说善欲,能发正勤。由彼助成一切善事,故论说此勤依为业。】

    前面是讲遍行,现在来说别境。何为别境五呢?就是欲、胜解、念、定、慧。因为它们这五个心所所缘的境事,多部分的工作是不同,所以叫别境。

    甚么叫做欲呢?就是对于自己所好乐的境界,它的体性是希望,它的业用是给精进所依托;就是一个人要有高尚的希望,然后才会发起精进心。关于此,有三家的解释不同。

    第一家说:“所乐的定义,是说可欣的境界。因为对于很欢喜的事,才想去见,去闻,这就是心里面的希望——欲——的驱使。问:‘对于讨厌的事,希望它不要合,很想它离开去,岂不是也有欲吗?’答:‘这不过希望它不要合,而要离,然而可欣事的自体它究竟不是可厌的东西。’(P475)

    因此,对于可厌的事以及非苦非乐的事,那是不会有欲。老实说,就是看见到好玩的事,心里不想去看,还是照常没有欲心所。”

    第二家说:“所乐的定义就是对于境界上有所求:不但对于快乐的事情生起欲合的希望,就是对于苦恼的事情也有欲离的希望,只有对于不苦不乐的事它才没有合离的欲望,那才可以叫它是无欲。老实说,就是见到好的事,心里不想要合;见到坏的事,心里也不想要离,那还是没有欲心所的。”

    第三家说:“所乐的定义就是欲观境,意思就是说:不问它是好的坏的,只要它是对于一切事物上,心里面要想去观察,有了一种希望,那一定有欲。设若不要去观察,随顺境界的势力任运去缘的话,那是没有欲的。由这一种道理,所以欲不能叫做遍行。”

    还有异解的说法:“要由希望境界的势力,心王心所才去取所缘的境界;所以经上说:‘欲是一切法的根本。’”这种说法那里对呢?心王和心所去取境界,那是因为作意的原故。在经论里面说“作意如果现前了,那就能够引生识起来”,向来没有看见说“是由欲心所才能够生起心王心所起(P476)来”。一切法都是以爱为根本,难道一切的心王心所都是由爱所生的吗?

    至于说“欲是一切法的根本”,那是说“由欲所起的一切事业,或是说善欲能够发起正勤”;由了善欲,能够助成一切的善事,所以论上说:“欲的业用是给勤来所依托。”

    【云何胜解?于决定境,印持为性。不可引转为业。谓邪正等教理证力,于所取境,审决印持。由此异缘不能引转。故犹豫境,胜解全无。非审决心,亦无胜解。由斯胜解,非遍行摄。有说心等取自境时,无拘碍故,皆有胜解。彼说非理。所以者何?能不碍者,即诸法故。所不碍者,即心等故。胜发起者,根作意故。若由此故,彼胜发起。此应复待余,便有无穷失。】

    胜解是甚么意义?就是对于决定的境界,能够印持为它的体性,不可以引转,就是它的业用。意思就是说,由邪或正的言教、道理、自证的力量,对于所取的境界上去审虑,决择,印证执持。由此,就是有了差别的因缘,(P477)也不能够引动转移他的志愿。因此,可以知道,如果是犹豫不决的境界,那完全是没有胜解的,就是没有审虑和决择的心,也是没有胜解。由此就可以明白,胜解不是遍行所摄。

    另外还有一种说法:心王和心所取自己所缘境界的时候,不被所缘的所拘碍,这就是因为有了胜解的力量。

    这种说法对不对呢?当然是不对。甚么原因呢?因为能不碍的,就是所缘的一切法;所不碍的,就是能缘的一切心。说到能够发起殊胜的增上缘,那是根和作意的功用。设若由此,就说因胜解力,根和作意方能够作胜缘发起心王心所能缘的功用,那也是不对。假定心王心所是由胜解的缘,而胜解也要由其他的缘,这样一往上面推去,岂不是会犯无穷的过失吗?

    【云何为念?于曾习境,令心明记,不忘为性;定依为业。谓数忆持,曾所受境,令不忘失,能引定故。于曾未受体类境中,全不起念。设曾所受,不能明记,念亦不生。故念必非(P478)遍行所摄。有说:心起,必与念俱,能为后时忆念因故。彼说非理。勿于后时,有痴信等。前亦有故,前心心所,或想势力,足为后时,忆念因故。】

    甚么叫做念呢?就是对于曾经学习过的境界,能够使令心中分明记忆。这明记不忘便是它的体性,为定所依托的就是念的业用。因为能够常常去忆持曾经所受过的境界,使令他不会忘记遗失,所以久久就能够引生禅定。对于向来没有受过的境界,那当然不会生起忆念;设若曾经所受过的境界,如果不能够分明记忆,念还是生不起来,所以念心所必定不是遍行心所所摄。

    还有一种人说:“凡是心起的时候,必定和念心所同起,能做后时忆念的因。”这种说法是不对的,因为不可以说后时有碍和有信,就说前面也有;前时的心王心所或者是想的势力,就能够做后时忆念的因啊。

    【云何为定?于所观境,令心专注,不散为性;智依为业。谓(P479)观得失俱非境中,由定令心专注不散,依斯便有决择智生。心专注言,显所欲住,即便能住,非唯一境。不尔,见道历观诸谛,前后境别,应无等持。若不系心,专注境位,便无定起,故非遍行。有说:尔时亦有定起,但相微隐。应说诚言。若定能令心等和合,同趣一境,故是遍行,理亦不然。是触用故。若谓此定,令刹那顷,心不易缘,故遍行摄,亦不应理。一刹那心,自于所缘,无易义故。若言由定,心取所缘,故遍行摄。彼亦非理,作意令心取所缘故。有说此定,体即是心。经说为心学,心一境性故。彼非诚证。依定摄心,令心一境,说彼言故。根、力、觉支、道支等摄。如念慧等,非即心故。】

    怎样叫做定呢?对于所观察的境界,使令我们能缘的心,能够专心注意不散,做它的体性。定的业用就是给智所依托的,就是说,定能够观察好的(P480)坏的或中容的。在这种境界上,由定才能够令心专注而不会散乱,依托于定,才有决断和拣择的智慧生起来。

    心专注这一句话,就是显示他的心要安住那一种境界上,就可以安住在那里。并不是从朝至暮连食饭睡觉走路说话都不知,糊里糊涂只有缘一种境界,那就错了。不然的话,那在见道用功的时候,来观察四谛十六心的行相,前后境界的各别,应当就没有定力。设若不是系心专注在一个境界上,那就没有定起,所以定不是遍行所摄。

    有人说:“不系心专注在一种境界上,也有定起,不过定的相状微隐而不明显罢了,并不是完全没有定。”

    你应当说真实话罢!设若你说“定能够令心王心所和合,同趣向一种境界,可以叫做遍行”,这理由也是不对,因为那是触的功用。设若你又说“这个定能令一刹那顷,心不至于变易而缘,所以定也是属于遍行所摄”,那也更不应理。因为一刹那心对于自己所缘的境界上,它本来就没有变易的意义。设若又说“由定,心才能够取所缘的境界,所以是遍行所摄”,那也不(P481)对。因为那是作意的功用,它能够令心去取所缘的境界。

    还有一种人说:“定的体就是心,佛经上说‘定学就是心学’,同时又说‘定是心一境性’。”你拿这种说法来证明定就是心,是不可能的。因为是依托定的力量,来收摄心的,所以说“令心能够专注一境”,才说这样的话。

    五根中有定根,五力中有定力,七觉支中有定觉支,八正道中有正定,所以定离开心王有体的;好像念心所和慧心所一样,可见定是定,不可以说定就是心。

    【云何为慧?于所观境,简择为性,断疑为业。谓观得失俱非境中,由慧推求,得决定故。于非观境,愚昧心中,无简择故,非遍行摄。有说:尔时,亦有慧起,但相微隐,天受宁知?对法说为大地法故。诸部对法,展转相违,汝等如何执为定量?唯触等五,经说遍行。说十非经,不应固执。然欲(P482)等五,非触等故,定非遍行,如信贪等。有义:此五,定互相资。随一起时,必有余四。有义:不定。瑜伽说此,四一切中,无后二故。又说此五,缘四境生,所缘能缘,非定俱故。应说此五,或时起一,谓于所乐,唯起希望,或于决定,唯起印解。或于曾习,唯起忆念:或于所观,唯起专注。谓愚昧类,为止散心,虽专注所缘,而不能简择。世共知彼有定无慧。彼加行位,少有闻思。故说等持,缘所观境;或依多分,故说是言,如戏忘天,专注一境,起贪瞋等,有定无慧。诸如是等,其类实繁;或于所观,唯起简择。谓不专注,驰散推求。】

    甚么叫做慧呢?就是在所观察的境界上,能够拣择为它的体性,断疑是它的业用。就是说,能够观察善的或不善的以及中容的境界上,都是由慧心所去推求,才可以决定。如果它没有观察的境界,或者愚迷暗昧的心中,那(P483)是没有拣择,所以慧心所不在遍行里面所摄。

    有一种人说:“在非观境及愚昧心中也有慧心所生起,不过它的行相微细罢了。好像一个大钵放了一粒小微尘一样,怎样看得见?然而不能够说它没有,不过是不知道罢了。在小乘的《俱舍论》上,说慧心所是属于十个大地法之一。

    唯识家说:“你们拿小乘的教理来证明,要知道小乘的各派,他们自己就互相破斥,汝为甚么还拿它来做依据呢?经中唯说触、作意、受、想、思这五个心所,是属于遍行的;若说欲、胜解、念、定、慧五个也属遍行的话,经上没有说过,所以不应当固执着说‘连这五个也是遍行’。所以欲、胜解、念、定、慧五个决定和触、作意、受、想、思五个不同,不是属于遍行所摄。好像贪等烦恼和信等善法一样,都不是遍行所摄。”

    有一家又作这样说:“欲、胜解、念、定、慧这五个心所,它们是决定互相资助的。五个之中随便那一个生起,必定有其余的四个来帮助。”

    第二家不赞成这种说法,他说:“不定同起。因为在《瑜伽师地论》上(P484)说:‘这五个心所在四一切((1)一切性,(2)一切地,(3)一切时,(4)一切心)中,没有同两个——一切时和一切心,所以第八识没有这五个心所。又说:“这五个是缘四种境:欲是缘所乐境,胜解是缘决定境,念是缘曾习境,定和慧是缘所观境,所以所缘的境和能缘的行相都不是同起的。’”

    既然不是同起,那应当说这五个之中,有时候只起一个:对于所乐境上,但起希望。或者在决定境上生起印解,或者在曾习境上生起忆念,或者在所观境上但起专注。就是说,一种愚昧之人,他们是因为要止息散心,虽然是专注所缘,然而不能够拣择,这是世人大家所共知的,这就是因为有定而无慧。或者因为在加行的时候,也有一点点闻慧和思慧,因此,也说定心所也缘所观察的境界。或者依据多分说定慧俱有,而少分说有定无慧;好像欲界天中有一种天人,专门是游戏快乐而忘失了正念,生起贪瞋等烦恼,也说他们是有定无慧。像这一类的事实很多很多,举也举不了。或者在所观境上,但起拣择;它不专注一境,所以驰散去推求,这就是有慧无定。(P485)

    【或时起二:谓于所乐,决定境中,起欲胜解。或于所乐,曾习境中,起欲及念。如是乃至于所观境,起定及慧,合有十二。或时起三:谓于所乐、决定、曾习,起欲、解、念。如是乃至于曾习、所观、起念、定、慧,合有十三。或时起四:谓于所乐、决定、曾习、所观境中,起前四种。如是乃至于定、曾习、所观境中,起后四种,合有五四。或时起五,谓于所乐,决定,曾习,所观境中,俱起五种。如是于四,起欲等五。总别合有三十一句。或有心位,五皆不起,如非四境,率尔堕心,及藏识俱,此类非一。】

    上面这种说法,一种是简单:或时起一,或时起二,或时起三,或时起四,或时起五。有智慧的人不必详细开演,他能够比类而知了。若是不怕麻烦的话,起一种当然是五次,起二种有十次,起三种有十次,起四种有五次,五种同起只有一次。现在我们可以用符号来做代表:欲、胜解、念、定、慧(P486)就用一二三四五做代表。起一已经讲过了有五次。起二就是:(1)一二,(2)一三,(3)一四,(4)一五,(5)二三,(6)二四,(7)二五,(8)三四,(9)三五,(10)四五,一共岂不是十次吗?起三就是:(1)一二三,(2)一二四,(3)一二五,(4)一三四,(5)一三五,(6)一四五,(7)二三四,(8)二三五,(9)二四五,(10)三四五。起三也是十次。起四就是:(1)一二三四,(2)一二三五,(3)一二四五,(4)一三四五,(5)二三四五,这不是五个四吗?起五只有一次。现在总合起来起:起一有五次,起二有十次,起三有十次,起四有五次,起五有一次,所以连总及别,一共有三十一次。这算法最好写在黑板上面,一看便知。

    或者,就是在有心位时,如果是非所乐境、非决定境、非曾习境,那欲、胜解、念、定、慧五个心所当然是不起。好像非四境,以率尔堕心,并藏识相应,在这几种之中,这欲等五个心所都是不起。这一类说法很多很多,说也说不尽。

    【第七八识,此别境五,随位有无,如前已说。第六意识,诸(P487)位容俱。依转未转,皆不遮故。有义:五识,此五皆无。缘已得境,无希望故,不能审决,无印持故。恒取新境,无追忆故。自性散动,无专注故。不能推度,无简择故。有义:五识,容有此五。虽无于境增上希望,而有微劣乐境义故。于境虽无增上审决,而有微劣印境义故。虽无明记曾习境体,而有微劣念境类故。虽不作意系念一境,而有微劣专注义故。遮等引故,说性散动。非遮等持,故容有定。虽于所缘不能推度,而有微劣简择义故。由此圣教说眼耳通,是眼耳识相应智性。余三准此,有慧无失。未自在位,此五或无。得自在时,此五定有。乐观诸境,欲无减故。印境胜解,常无减故。忆习曾受,念无减故。又佛五识缘三世故。如来无有不定心故。五识皆有作不事智故。】

    第七识和第八识这五种别境随位或有或无,在前面已经说过了。若是第(P488)六意识,那无论是有漏位或无漏位,都是有它们五个,因为转依或未转依都是不遮的。在凡夫位第七识只慧心所一个,而第八识是完全有没;若是到了圣人位,那七八二识五个别境统统都有了。

    说到前五识,又有两家不同。头一家说:“五识完全没有五个别境。甚么原因呢?因为前五识它们是缘已得的境界,所以没有希望。它们又不能够审决,所以没有印持。五识是恒取新境,所以没有追忆。五识的自性是散动,所以没有专注。五识的行相当然不能推度,那里有拣择的慧心所呢?”

    第二家说:“前五识也容许有五种别境。它们对于所缘的境上,虽然没有增上的希望,然而也有微少的乐境。虽然是没有增上的审决,然而还有微劣的印境义。虽然是没有明记曾习的境体,然而也有微劣的念境类。虽然是不作意系念一境,然而也有微劣专注的意义。经论上虽然说‘前五识没有引生功德的等引定’,然而没有说连等持的心所也没有,可见还是有定心所。前五识对于所缘的境界,虽然是没有推度,然而也有一点微劣的拣择。因此,所以经论上说:‘天眼通和天耳通,就是和眼识耳识相应的智。’眼、(P489)耳二识既然有智,那鼻、舌、身三识也是一样。所以说,前五识有慧心所,是没有过失。

    在有漏位没有转依的时候,说前五识没有这个别境或者是可以。如果在无漏位的时候,已经转依了,得到了自在时,那这五个别境决定是有。因为前五识也有好观诸境,所以是欲无减。因为它们也能够印持境界,所以胜解也是恒常无减。因为能够忆习曾受的境界,所以念无减。还有,佛的前五识能够缘到过去、现在、未来的三世法,所以如来没有不定心。佛的五识都转成了成所作事智,那当然是有慧心所。并且佛的五识相应的别境心所,是最极增上的明利,不是和一般人那样的微劣,这一层更要知道。

    【此别境五,何受相应?有义欲三,除忧苦受,以彼二境,非所乐故。余四,道四,唯除苦受,以审决定,五识无故。有义一切,五受相应。论说忧根,于无上法,思慕愁戚,求欲证故。纯受苦处,希求解脱,意有苦根,前已说故。论说贪(P490)爱,忧苦相应。此贪爱俱,必有欲故。苦根既有,意识相应,审决等四,苦俱何咎?又五识俱,亦有微细印境等四,义如前说。由斯欲等,五识相应。此五复依性界学等,诸门分别,如理应思。】

    现在要说到:“这五个别境和五受有甚么关系?”这有两家说法不同,头一家说:“欲心所有乐、喜、舍三受,没有忧受和苦受,因为忧苦二境不是所乐的,所以没有欲。其余的胜解、念、定、慧这四种通于四受,只除了苦受,因为审察和决定前五识没有。”

    第二家说:“五别境和五受通通都是相应的。论上说:‘欲心所也有忧受。因为对于无上的大法去思慕愁戚,希望得证的原故。欲心所也有苦受,因为纯受苦的处所,好像在地狱、饿鬼、畜生的苦痛,他们也希望解脱,怎样没有欲呢?’意识有苦受,在前面已经说过了。论上面又说:‘欲,必定有贪爱,有贪爱必定有忧苦相应;既然和贪爱有关系,那必定有欲心所。’(P491)前面说过,苦受既然和意识相应,那末,胜解、念、定、慧这四种和苦受同时,有甚么过咎呢?还有,前五识和胜解、念、定、慧的四心所,也有微细的关系,这在前面不是说过了吗?因为这个道理,所以五种别境和五识都有关系。”

    那末,这别境五个心所和三性、三界、三学有没有关系呢?从上面的道理想想也就可以知道了。因为这五个别境心所在四一切之中,它是有前面两个一切——一切性和一切地,可见它们是和性界有关系。并且第六识无论是转依位和依未转依位,也都有它们;可见五别境与有学的初二三果和无学的四果以及非学的凡夫,都有关系了。

    成唯识论讲话卷五终(P492)
第五册 成唯识论讲话续 成唯识论讲话(卷六)
    【已说遍行、别境二位。善位心所,其相云何?颂曰:“善谓信惭愧,无贪等三根,勤安不放逸,行舍及不害。”论曰:唯善心俱,名善心所。谓信惭等,定有十一。云何为信?于实德能,深忍乐欲,心净为性。对治不信,乐善为业。然信差别,略有三种:一信实有,谓于诸法实事理中,深信忍故。二信有德,谓于三宝真净德中,深信乐故。三信有能,谓于一切世出世善,深信有力,能得能成,起希望故。由斯对治不信彼心。爱乐证修世出世善。】

    遍行和别境二位前面已经说过了,现在来说善位中的心所。颂上面这样说:(1)信,(2)惭,(3)愧,(4)无贪,(5)无瞋,(6)无痴,(7)精进,(8)轻安,(9)不(P493)放逸,(10)行舍,(11)不害。

    论上说:“为甚么要叫它们是善心所呢?因为它们唯有和善心同起,所以叫做善心所。”这与善心相应的心所共有十一个,前面已将它们的数目标举出来了,下面各别解释它们的意义。

    怎样叫做信呢?就是对于实事和实理以及功德和能力,能够有很深的忍可和乐欲。令心清净,就是它的体性:能够对治不信的病,欢喜善法,就是它的业用。

    然而信的差别简略的分开来有三种:第一种是信有实在的实,就是说,对于一切诸法的实事和实理,能够深信和忍可。第二是信有实在的德,就是说,对于佛法僧三宝真净的功德有一种深信的好乐。第三种是信有真实的能,就是说,对于一切世间的善法及出世的善法,能够深信它有力,可以得到,也可以成就,所以生起一种希望;因此,就可以对治不信的心,能够好乐修证世间的善法和出世间的善法了。(P494)

    【忍谓胜解,此即信因;乐欲谓欲,即是信果。确陈此信,自相是何?岂不适言,心净为性?此犹未了,彼心净言。若净即心,应非心所;若令心净,惭等何别?心俱净法,为难亦然。此性澄清,能净心等。以心胜故,立心净名。如水清珠,能清浊水。惭等虽善,非净为相。此净为相,无滥彼失。又诸染法,各别有相。唯有不信,自相浑浊,复能浑浊余心心所。如极秽物,自秽秽他。信正翻彼,故净为相。有说信者,爱乐为相。应通三性,体应即欲。又应苦集,非信所缘。有执信者,随顺为相。应通三性,即胜解欲。若印顺者,即胜解故。若乐顺者,即是欲故。离彼二体,无顺相故。由此应知心净是信。】

    前面说信,就是对于实德能上有一种深忍乐欲。那末,倒要请问:“忍是甚么意义?”忍就是忍可,也就是胜解。胜解就是信的因,如果没有殊胜(P495)的见解,那里会生起信仰来呢?可见胜解是信的因。乐欲就是欲心所,那是信的果;因为有了信,才会有希望,可见希望是信的结果。那末,再告诉我们:“信的自相是甚么呢?”“岂不是方才告诉过了,能够令心清净,就是信的自性。”“这样说法,我还没有明了。你说心净,那末,净就是心吗?如果信就是心,那信就不是心所。设若讲信不是心,不过信能够令心清净,那和惭等心所又有甚么地方不同呢?因为惭等也能够令心清净。设若说‘信和心有同时可以清净’,那还是和惭愧心所一样。”

    答:“信的自性就是澄清,它能够令心王和心所清净。不过因为心王的功用胜过心所,所以能净心,其实也能净心所。譬如有一种清水的珠,珠的自体固然是清洁,并且放在浊水里面,令浊水也能够清洁。惭愧等本身虽然是善法,然而不是以净为相。信是以净为相,所以和惭愧等不同,没有信和惭愧等善法,有混滥的过失。反面说,就是一切的染法,都是各有各的自相。不过,独有大随烦恼里面的不信心所,它的自相本身固然是浑浊,并且能够浑浊其余的心王心所;好像有一种极污秽的东西一样,本身固然是污秽,同(P496)时亦能令其它的东西污秽——黑墨就是自黑黑人,大粪也是自臭臭物,与此是同样的意义。信和不信正是相反,所以信的本身就是以净为相。”

    还有一种人说:“信,不是净心为相,是爱乐为相。”这一来,信不一定是善,可通于善、恶、无记三性,因为爱乐是欲,欲是通于三性的。同时欲又通于苦集二谛,当然不是信所缘之境。还有一种人,他们又执着信是随顺为相。既然说信是随顺,当然就通于三性,那怎能说信定是善性呢?随顺,就是胜解和欲的意思。怎样知道呢?你说是随顺:若是印顺,印证是属于胜解的功用;若是乐顺,所乐是属于欲心所的功用。如果离开了胜解和欲的话,那也就没有顺相可得。因此,我们也就可以知道,能令心净,那才是信的体相,甚么爱乐为相和随顺为相,那都是异说。

    【云何为惭?依自法力,崇重贤善为性。对治无惭,止息恶行为业。谓依自法尊贵增上。崇重贤善,羞耻过恶,对治无惭,息诸恶行。云何为愧?依世间力,轻拒暴恶为性。对治无愧,(P497)止息恶行为业,谓依世间诃厌增上,轻拒暴恶羞耻过恶,对治无愧,息诸恶业。】

    惭是甚么意义呢?就是依托自增上和羞耻过恶的法增上的两种力量,对于圣贤生起崇拜和尊重的心来,这就是惭的体性。惭又能够对治无惭,所以止息恶行就是惭的业用。这就是说,依自增上和法增上能够有一种尊重和宝贵的向上心;贤善的事情能够尊崇,过恶的事情总觉得羞耻。所以惭能够对治无惭,一切恶的行为统统便能够止息了。

    愧又是甚么意义呢?就是依托世间舆论界的力量,能触发自己对于暴恶的事情,能够轻视它,抵拒它,就是愧的体性。愧能够对治无愧,所以止息恶行就是愧的业用。这就是世间人的舆论或呵骂或厌弃的增上力量,使他轻拒暴恶,对于过恶的事总觉得羞耻,因此能对治无愧,息诸恶业。

    【羞耻过恶,是二通相;故诸圣教,假说为体。若执羞耻,为二别相;应惭与愧,体无差别。则此二法,定不相应。非受(P498)想等,有此义故。若待自他,立二别者,应非实有。便违圣教。若许惭愧实而别起,复违论说十遍善心。崇重轻拒,若二别相,所缘有异,应不俱生。二失既同,何乃偏责?谁言二法,所缘有异?不尔,如何?善心起时,随缘何境,皆崇重善,及轻拒恶义。故惭与愧,俱遍善心,所缘无别。岂不我说,亦有此义?汝执惭愧自相既同,何理能遮前所设难?然圣教说:顾自他者,自法名自,世间名他。或即此中崇拒善恶,于已损益,名自他故。】

    羞耻过恶这句话,是惭和愧二法的通相,所以经论上假说是惭愧的别体。设若你一定要执着“羞耻是惭愧二法的别相”,那末,惭同愧这两种体岂不是没有差别吗?既没有差别,那就是一体;如果是一体,那二法就不能同起相应。好像受想等五个遍行,它们都是各别有体,并且是遍一切法,起则同起,没有前后不相应的意义。惭愧也是这样,它们是遍一切的善乙,并(P499)不是不相应,所以你们不应当执通相来当别相。设若你们又说:“因为对自法是惭,对世间是愧,这样建立二法不同。”如果照这样说,有待而成,那应当就不是实有;然而说不实有,又违背了经论上的道理。设若许惭愧是实有而又是各别而起的,那又违背了论上所说的“十一种善法里面除了轻安外,其余的十种都是遍一切善法”的道理。可见不是各别而起。

    又问:“惭是崇重善法,愧是轻拒恶法,这是惭和愧二种别相。所以所缘的对象既然有异,那惭愧二法就不应当同起。但不俱和别起两种过失是相同的,为甚么遍执着别起是不对呢?”

    答:“那一个说‘惭愧二法所缘有异’呢?既然不是这样,那又是怎样说呢?就是善心生起的时侯,随便缘到了那一种境界,都有崇重善法、轻拒恶法的心理。所以惭和愧都是遍于善心,所缘的对象是一样。”

    “照你这样说起来,岂不是我们也有这种说法吗?不然,你们所执着的惭和愧的自相既然是相同,那你有道理可以遮除我前面所设的疑难?”

    然而,经论上说自法和世间的两种力,自法叫做自,世间叫做他。或者,(P500)就是上面说的:善有益,所以要崇重叫做自;恶有损,所以要轻拒叫做他。要把惭愧两种不同的定义弄清楚,就得要好好的用心研究经论及古人的注疏。

    【无贪等者:等无瞋痴。此三名根,生善胜故。三不善根,近对治故。云何无贪?于有有具,无著为性。对治贪着,作善为业。云何无瞋?于苦苦具,无恚为性。对治瞋恚,作善为业。善心起时,随缘何境,皆于有等,无著无恚。观有等立非要缘彼;如前惭愧,观善恶立,故此二种,俱遍善心。云何无痴?于诸理事明解为性。对治愚痴,作善为业。有义:无痴,即慧为性。集论说此,报教证智,决择为体。生得闻思修所生慧。如次皆是决择性故。此虽即慧,为显善品,有胜功能,如烦恼见,故复别说。有义:无痴,非即是慧,别有自性,正对无明。如无贪瞋善根摄故。论说大悲,无瞋痴(P501)摄,非根摄故。若彼无痴,以慧为性,大悲如力等,应慧等根摄。又若无痴无别自性,如不害等,应非实物,便违论说。十一善中,三世俗有,余皆是实。然集论说:慧为体者:举彼因果,显此自性。如以忍乐,表信自体,理必应尔。以贪瞋痴,六识相应,正烦恼摄。起恶胜故,立不善根。断彼必由通别对治。通唯善慧,别即三根,由此,无痴不应别有。】

    颂上所说的无贪等的这一个等字,就是等于无瞋和无痴;这无贪,无瞋,无痴三种为甚么要叫它是三善根?因为它们三个生善的功用殊胜,同时它们是对治贪、瞋、痴三种不善根的。

    怎样叫做无贪呢?就是对于三界之乐果以及三界有漏之乐因,没有耽着,为它的体性。又能够对治贪着而作一切善事,为它的业用。

    怎样叫做无瞋呢?就是对于三界的苦果以及苦果的资具,心中没有一点瞋恚,为它的体性。能够对治瞋恚,作一切善法,为它的业用。(P502)

    问:“无贪和无瞋这两种善根,一个是缘乐境,一个是缘苦境,所缘既是有异,应当不可以同时而起;既不同时生起,怎能说遍一切善心呢?”答:“只要善心生起的时侯,随便缘到了那一种境界,都有它们的生起。对于三界的乐境它当然不贪着,对于三界的苦境也就不起瞋恨,这是观待苦乐而建立的,并不一定要缘到的时侯才说。好像前面说的惭和愧一样,也是观待崇善拒恶建立的,所以无贪和无瞋两种善根是同遍一切善心的。

    怎样叫做无痴呢?就是对于实事和真理,能够完全澈底的明白了解,为它的体性,又能够对治愚痴就是它的业用。下面又有两家说法的不同:

    头一家说:“无痴是用慧心所来做体性的。《集论》上面说:报是生得慧,教是闻思慧,证是修得慧。智慧是以决断和拣择为体性的,所以生得慧、闻慧、思慧、修慧都是以决择为性。无痴虽然是属于慧,然而为了显示善品有一种殊胜特别的功能,好像烦恼里面的见一样。现在无痴虽然是慧,因为它有一种特别的功能,所以也提出来别说。”

    第二家又说:“无痴的体不一定就是慧,它是另外有自性的。因为无痴(P503)正是对治无明,好像无贪正是对治贪,无瞋正是对治瞋一样。所以无痴正是对治痴,是属于三种善根所摄。《瑜伽师地论》说‘诸佛的大悲是属于无瞋和无痴所摄’,并没有说悲是慧根所摄。无痴既然能够摄大悲,可见不是慧。

    设若无痴是以慧为体的话,那大悲就不是无瞋无痴所摄了,这应该和佛的十力、四无所畏一样,属于慧根所摄才对。还有,无痴真没有自体的话,那就和不害、行舍、不放逸一样,自己没有实体,完全依托它法,若依此说,那就违背论上的道理了。因为论中说:十一种善法中除了不害、行舍、不放逸三种是世俗假有之外,其余的八种都是各有自体的。

    《集论》说无痴是以慧为体的,那是举出闻思所生的慧是无痴的因,修所生的慧是无痴的果。举出无痴的因果,来显出无痴的自性,这与用忍乐来表显信的自体,是一样的道理。

    因为贪、瞋、痴是六识相应的染法,所以他们是烦恼所摄。因为它们三个起恶的力量特别的殊胜,所以立它们是不善的根本。如果要断这贪、瞋、痴的话,那就要通别两种来对治它们。通就是用善慧,别就是用无贪来对治(P504)贪,无瞋来对治瞋,无痴来对治痴。因为这种道理,无痴应当同无贪无瞋一样,另外有体,才可以对治无明。”

    【勤谓精进,于善恶品,修断事中,勇悍为性。对治懈怠,满善为业。勇表胜进,简诸染法。悍表精纯,简净无记。即显精进,唯善性摄。此相差别,略有五种。所谓:被甲、加行、无下、无退、无足。即经所说:有势、有勤、有勇、坚猛、不舍善轭,如次应知。此五别者:谓初发心,自分胜进。自分行中,三品别故。或初发心,长时无间,殷重无余,修差别故。或资粮等,五道别故。二乘究竟道,欣大菩提故。诸佛究竟道,乐利乐他故。或二加行,无间解脱,胜进别故。】

    勤是甚么意义呢?勤就是精进,对于善品努力去修,对于恶品努力去断。它是以勇悍为它的体性,能够对治懈怠、圆满善法为它的业用。

    怎样叫做勇呢?勇是表示胜进,简别不是恶和有覆无记,因为这两种是属于染污法。悍是表示精而纯,连无覆无记都不在里面,这就是显示精进,(P505)完全是属于善性。

    这精进的义相,如果把它分开来,略说也有五种:第一是被甲精进,第二是加行精进,第三是无下劣精进,第四是无退转精进,第五是无喜足精进。也就是经上所说的:(1)有势精进,(2)有勤精进,(3)有勇精进,(4)坚猛精进,(5)不舍善轭精进。这可以照上面五种次第分配。下面有四个五种分别:第一种是:(1)初发心,(2)下品行,(3)中品行,(4)上品行,(5)胜进行。第二种是:(1)初发心修,(2)长时修,(3)无间修,(4)殷重修,(5)无余修。这是五种修的差别不同。第三种是:(1)资粮位,(2)加行位,(3)通达位,(4)修习位,(5)究竟位。问:“佛是究竟的极果,也还要用精进吗?”答:“二乘的究竟他们是欣求佛果而精进,诸佛的究竟他们是为利有情而精进,所以到了佛果,还有无喜足的精进。”第四种是:(1)资粮位加行道,(2)加行位加行道,(3)无间道,(4)解脱道,(5)胜进道。有这五种分别。综上四种:第一是约行明,第二是约修明,第三是约位明,第四是约道明。其余每一个名词的解释,只好慢慢的去研究。(P506)

    【安谓轻安,远离粗重,调畅身心,堪任为性。对治惛沉,转依为业。谓此伏除能障定法。令所依止转安适故。】

    安,就是轻安。因为轻而安,所以能远离粗重,粗重一离,身心自然调畅,就堪能胜任一切善法了。所以它以堪任善法为体性,能够对治惛沉,转变身心为它的业用。有了轻安的人,就能够降伏除灭障碍禅定的惛沉,令这所依止的身心,转加安适。

    【不放逸者:精进三根,依所断修,防修为性。对治放逸,成满一切世出世间善事为业。谓即四法,于断修事,皆能防修,名不放逸。非别有体,无异相故。于防恶事,修善事中,离四功能,无别用故。虽信惭等,亦有此能,而方彼四,势用微劣,非根遍策,故非此依。岂不防修,是此相用。防修何异精进三根?彼要待此,方有作用。此应复待余,便有无穷失。勤唯遍策,根但为依,如何说彼有防修用?汝防修用,(P507)其相云何?若普依持,即无贪等。若遍策录,不异精进。止恶追善,即总四法。令不散乱,应是等持。令同取境,与触何别?令不忘失,即应是念。如是推寻不放逸用,离无贪等,竟不可得。故不放逸,定无别体。】

    不放逸它自己没有独立的自体,它是以精进、无贪、无瞋、无痴四法断恶修善,防恶修善为体性的。对治放逸,能够成就圆满一切世间善事及出世间的善事,为它的业用。

    精进、无贪、无瞋、无痴这四法对于断恶修善的事上,有着特别的大用。人若能够努力防恶和努力修善,这就是不放逸行。故不放逸离开上面精进等四法,别无自体。换句话说,不放逸如果离开了精进等四法的功能,就没有另外的功用了。

    问:“信、惭、愧等也有防修的功能,为甚么不放逸不依它们为体呢?”答:“信惭等虽然也有防修的功能,然而比较精进等这四法的功能,势用要(P508)微劣一点。因为信惭等不是善法的根本,又不是普遍的策励,所以不放逸不依它们。因为无贪等三法是善根,精进是遍策,不放逸所以要依它们为体。”

    问:“不放逸既有防恶修善之功用,当然就是它的相,为甚么说它自己无体呢?防修和精进三根有甚么地方不同呢?如果彼精进四法要等待不放逸才有作用,那不放逸又要等待其余的才有作用,这样,一直的等待下去,岂不是要犯无穷的过失吗?”

    答:“精进唯有遍策一切善法的功用,三根但为一切善法所依,怎样可以说它们就有防修的功用?所以防修的功用当然是属于不放逸。

    试问你们所说的防修功用是怎样的意义呢?设若说是为一切善法普依持,那就是三善根。如果说它是普遍策励一切善法,那和精进又有甚么不同呢?能够止恶进善,那就是总合四法。设若能够使令它不散乱,那应当是定。假定是使令它同一刹那去取境,那和触又有甚么不同?如果是令不忘失,那应当就是念。这样研究下来,不放逸的作用如果离开了无贪、无瞋、无痴和精进,究竟不可得,所以不放逸决定自己无别体性。(P509)

    【云何行舍?精进三根,令心平等,正直,无功用住为性。对治掉举,静住为业。谓即四法,令心远离,掉举等障,静住名舍。平等正直,无功用住。初中后位,辩舍差别。由不放逸,先除杂染;舍复令心,寂静而住。此无别体,如不放逸。离彼四法,无相用故。能令寂静,即四法故。所令寂静,即心等故。】

    怎样叫做行舍呢?行舍自己也是没有体的,它也是依托精进和无贪、无瞋、无痴三种善根。行舍的体性:第一,能够令心平等,不随惛沉和掉举这两种禅病。第二,能够令心正直,可以离私曲心。第三,无功用住,那就是住于安隐,所以它的业用能够对治掉举的乱动而安住寂静的心境。

    这就是精进和三根四法上,能够令心远离了掉举等障,所以能够静住,这就叫做舍。舍的差别分为三种:最初用功是要离开了惛掉,而得到平等。再进一步就要离了私曲心,所谓正直。最后安住在无功用,那就是得到自然(P510)的工夫。这就是舍的差别了。

    由不放逸,先把杂染法除了它。舍的功用就是能够令心寂静而住,它也是依托精进和三善根,自己没有另外的体性,同不放逸一样。行舍如果离开了四法,它是没有相用的。能够使令内心寂静,就是精进和三善根,所令的寂静,那就是心王和心所。

    【云何不害?于诸有情不为损恼,无瞋为性。能对治害,悲愍为业。谓即无瞋,于有情所,不为损恼,假名不害。无瞋翻对断物命瞋。不害,正违损恼物害。无瞋与乐,不害拔苦。是谓此二粗相差别。理实无瞋实有自体。不害依彼一分假立。为显慈悲,二相别故。利乐有情,彼二胜故。有说:不害,非即无瞋,别有自体。谓贤善性。此相云何?谓不损恼。无瞋亦尔,宁别有性?谓于有情不为损恼。慈悲贤善,是无瞋故。】

    怎样叫做不害呢?就是对于有情,不肯去损害恼乱他们。不害是以无瞋(P511)做它的体性,能够对治损害,慈悲怜悯就是它的业用。

    不害就是无瞋,对于一切有情,不去做损害恼乱的事情,此即方便安立了不害的名字。无瞋就是对治断害物命的瞋心,不害就是正正违背损恼物命的害。无瞋和不害一个是给众生的快乐,一个是拔除众生的痛苦,这是无瞋和不害两种粗相的不同。在道理上实在说起来,无瞋自有体性,不害就是依托无瞋一分假立的。因为要显示了无瞋是慈,不害是悲的二相差别,所以利乐一切有情,那是无瞋和不害的两种超胜的力用。

    还有一种说法:“不害不以无瞋为体,而是自己另有体性的。它的体性是甚么呢?就是贤善。它的相用又是怎样呢?就是不损恼众生。”

    如果这样说,那末,无瞋岂不是一样吗?怎样另外又有体性呢?又说:对于一切有情,都不损恼他们,因为慈悲和贤善就是无瞋啊。

    【及显一十义别心所,谓欣厌等善心所法,虽义有别,说种种名,而体无异,故不别立。欣谓欲俱,无瞋一分。于所欣境(P512)不憎恚故。不忿恨恼,嫉等亦然。随应正翻瞋一分故。厌谓慧俱,无贪一分。于所厌境不染着故。不悭憍等,当知亦然。随应正翻贪一分故。不覆诳谄,无贪痴一分。随应正翻贪痴一分故。有义:不覆,唯无痴一分。无处说覆:亦贪一分故。有义:不慢,信一分摄。谓若信彼,不慢彼故。有义:不慢,舍一分摄。心平等者,不高慢故。有义:不慢,惭一分摄。若崇重彼,不慢彼故。有义:不疑,即信所摄。谓若信彼,无犹豫故。有义:不疑,即正胜解。以决定者,无犹豫故。有义:不疑,即正慧摄。以正见者,无犹豫故。不散乱体,即正定摄。正见,正知,俱善慧摄。不忘念者,即是正念。悔眠寻伺,通染不染,如触欲等,无别翻对。】

    根本烦恼和随烦恼一共有二十六种。善心所只有十一种,还有十五种善,统统摄在这个及字里面。所以及字是显十一种善心所之外其余的十五(P513)种,在及字里面所摄。问:“其余的十五种善为甚么不把它开开来说呢?”答:“欣厌等其余的十五种善意义虽然有各各差别,名字也有种种不同,然而它们的体性倒没有不同,所以不另外安立。”

    欣是欣悦,它是和善欲同起的,是属于无瞋的一分所摄,在所欢欣的境界上不会生起憎恚,其余的不忿、不恨、不恼、不嫉都是一样。这是正翻那些小随烦恼中的“忿、恨、恼、嫉”,瞋心的一分。

    厌是厌离,它是和善慧同起的,是属于无贪的一分所摄,在所可厌的事上不会生起染着,其余的不悭、不憍也是一样。这也翻小随烦恼中的悭和憍两种,贪心的一分。

    至于不覆、不诳、不谄这三种,都是属于无贪和无痴各一分所摄,正翻根本烦恼中的贪痴各一分。不过有一种人说:不覆,但是无痴一分所摄,没有看见过经论上说覆也是贪之一分,可见不覆和无贪是没有关系。

    又有人说:不慢是属于信心所一分所摄,就是说:设若相信这个人,当然就不会轻慢他。不过,另有一家说法:不慢是属于舍一分所摄,因为心能(P514)够平等,当然不会高慢。又有人说:不慢,是属于惭一分所摄,因为自知惭耻,即尊崇敬重于他,当然也就不会轻慢于他。

    不疑,有一家说,是信所摄。就是说,设若信仰这个人,当然不会怀疑他。又有一种说法:不疑,就是正当的胜解,因为对一件事或对一个人心里有了绝对的了解,当然不会有犹豫。又有一家说:不疑就是正慧,因为有了正见的人那就不会有犹豫。

    不散乱的体是正定所摄,正见和正知都是属于善慧所摄。不忘念,就是正念。

    四不定的悔、眠、寻、伺这四个可以通染,又可以通不染。好像遍行中的触等和别境中的欲等都是通于三性的,所以用不着对翻。

    【何缘诸染,所翻善中,有别建立,有不尔者?相用别者,便别立之。余善不然,故不应责。又诸染法,遍六识者,胜故翻之;别立善法,慢等忿等,唯意识俱。害虽亦然,而数现(P515)起。损恼他故。障无上乘胜因悲故。为了知彼增上过失,翻立不害。失念,散乱,及不正知,翻入别境,善中不说。染净相翻,净宁少染。净胜染劣,少敌多故。又称理通,说多同体。迷情事局,随相分多。故于染净,不应齐责。】

    问:染法有二十六种,善法只有十一种,其余十五种善法不把它翻过来,是甚么原因?

    答:相用有特别的意义,所以要别立。其余的十五种因为没有特别的意义,所以不必一一对翻。

    还有,好像染法中的中随烦恼二、大随烦恼八以及根本烦恼中的贪、瞋、痴,它们都是遍六识的,功用殊胜,所以要翻,别立善法。至于根本烦恼中的慢、疑、见以及十个小随烦恼,前五识是没有,唯有意识才有,所以不翻。

    害,是和意识同起的,然而,它常常损害和恼乱众生;同时害又能障碍(P516)无上的佛乘,殊胜的大悲因,令我们不得成佛。因为我们了知害的过失太重,所以才把它翻过来不害。至于失念、散乱、不正知那是翻入别境里面——念、定、慧,所以善中不说。

    问:染污和清净相翻的时候,为甚么净法要少过染法?答:因为净是超胜,染是卑劣,所以少净能克伏多染。还有,称理,是相通的,所以善法大多数是同体。至于迷情的事是局部的,所以随它的名相而分开多种的说法,因此对于染净不应当说一样齐等。

    【此十一法,三是假有,谓不放逸,舍,及不害,义如前说。余八实有,相用别故。有义:十一,四遍善心,精进三根遍善品故。余七不定。推寻事理未决定时,不生信故。惭愧同类,依处各别。随起一时,第二无故。要世间道断烦恼时,有轻安故。不放逸舍,无漏道时,方得起故。悲愍有情时,乃有不害故。论说:十一,六位中起:谓决定位,有信相应。(P517)止息染时,有惭愧起,顾自他故。于善品位,有精进三根。世间道时,有轻安起。于出世道,有舍不放逸。摄众生时,有不害故。有义:彼说:未为应理。推寻事理未决定心,信若不生,应非是善。如染心等,无净信故。惭愧类异,依别境同。俱遍善心,前已说故。若出世道轻安不生,应此觉支非无漏故。若世间道无舍不放逸,应非寂静防恶修善故。又应不伏掉放逸故。有漏善心既具四法,如出世道应有二故。善心起时,皆不损物。违能损法,有不害故。论说六位,起十一者,依彼彼增,作此此说。故彼所说,定非应理。】

    这十一种善法有三种是假有,就是不放逸、舍、不害。因为不放逸和舍它们是依靠精进和三根为体,不害,是无瞋一分为体,这在前面已经说过了。除了这三种,其余的八种是有体,所以相和用也是各别。

    又有一种说法:在十一种之中有四种是遍于善心的,那就是精进和三(P518)种善根,因为这四法是遍于一切善品的。其余的是不定,例如推寻事理没有决定的时候,信仰当然就不会生起;惭和愧它们两个本来是同类,不过惭是依自力,愧是依他力,依处各别罢了,所以两个之中随便起了一个就可以了,不一定两个都要同起。要得到了世间道,能够断了烦恼的时候,那才有轻安。至于不放逸和行舍,那是要得到了无漏道的时候,才能够生起。能够慈悲怜愍一切有情,才会有不害。并且拿论来证明。

    论上说:“十一种善法要在六位中才可以生起。”就是说:“在决定位才和信心相应。能够止息染污的时候,有惭是顾自,有愧是顾他。在善品的时候,那一定是有精进和三种善根。得到了世间道的时候,才有轻安生起。在出世道的时候,才有行舍和不放逸。能够摄受一切众生,那当然会不害有情。”

    又有一家驳斥他这种说法,不一定合理!因为:你说的推寻事理,没有决定心的时候,就没有信心的话,那就应当不是善法,和染污心一样,因为没有净信。至于惭和愧类虽然是不同,那不过惭是依自法力,愧是依世间(P519)力,所依的各别,然而境界还是相同,都是遍一切善心,这在前面已经说过了。设若出世道没有轻安的话,那末,七觉支里面的轻安觉支就不是属于无漏。设若世间道没有行舍和不放逸,那就应当不是寂静也就不能够防恶修善了。既然没有行舍和不放逸,那也就不能够降伏掉举和放逸;有漏善心中既然也有精进和三根同出世道一样,那应当就要有行舍和不放逸。凡是善心生起的时候,都是不会损害有情;因为,违背了害的能损法,所以才不害。

    论上说:六位起十一种善法的话,那是约增胜方面说的。例如在决定位当然是信增,止息染时有惭愧增,于善品位有精进三根增,世间道时有轻安增,于出世道有行舍和不放逸增,摄众生时有不害增。论中说“依彼彼增,作此此说”,就是这个意思。明白了这个道理,就知前面那种说法是不对的了。

    【应说信等十一法中,十遍善心,轻安不遍。要在定位,方有轻安。调畅身心,余位无故。决择分说:十善心所,定不定(P520)地,皆遍善心。定地心中,增轻安故。有义:定加行,亦得定地名。彼亦微有调畅义故。由斯欲界亦有轻安。不尔,便违本地分说,信等十一,通一切地。有义:轻安唯在定有。由定滋养,有调畅故。论说欲界诸心心所,由阙轻妄,名不定地。说一切地有十一者,通有寻伺等三地皆有故。】

    照上面的道理看来,我们应当说:十一种善心所中有十种是遍一切善心的。只有轻安不遍,因为要在定位的时候方有轻安,调畅身心,其余的位子没有。在《瑜伽师地论决择分》里面说:十种善心所无论是在色界和无色界的定位中、欲界的散乱位中都遍通的,唯有在色无色界定心位中增加轻安一种。

    有一家说:《决择分》说的定地增轻安,不必根本定才有,就是在定前加行位的时候,也得定地的名字,因为他也有一点微微的调畅。由这一种道理,可见欲界也有轻安。如果不是这样的话,那又违背了《瑜伽师地论本地(P521)分》中所说的“信等十一种善法是通于三界九地”的道理了。

    又有一家说:轻安,唯有在定地才有。因为由定的滋养,所以能够调养身心,论上面也说:一切的心王和心所因为缺少了轻安,所以叫做不定地。然又说一切地都有十一种善法,那是对欲界和初禅的有寻有伺地和大梵天王的无寻唯伺地以及二禅以上的无寻无伺地说的,这三地都有轻安相。

    【此十一种,前已具说。第七八识,随位有无。第六识中,定位皆具。若非定位,唯阙轻妄。有义:五识唯有十种,自性散动,无轻安故。有义:五识亦有轻安。定所引善者,亦有调畅故。成所作智俱,必有轻安故。】

    这十一种善心所在前面已经说过了,七识和八识在有漏位统统没有;到了无漏的时候,那通通都是有的。至于第六意识,若在定位十一种都有;如果不是定位,那只有十种,要除了轻安。有一家说:前五识只有十种,它们的自性是散动的,所以要除了轻安。又有一家说:前五识也有轻安。如果是定所引起的善,也有调和畅快的身心。前五识如果转成成所作智的时候,(P522)必定是有轻安。

    【此善十一,何受相应?十、五相应。一、除忧苦。有逼迫受,无调畅故。此与别境皆得相应。信等欲等,不相违故。十一唯善。轻安非欲,余通三界。皆学等三。非见所断。瑜伽论说:信等六根,唯修所断,非见所断。余门分别,如理应思。】

    这十一种善心所在苦、乐、忧、喜、舍的五受之中,和那一个相应?有十个都和五受相应,只有一个轻安不通五受。因为五受中的忧受和苦受是逼迫性的,不能调畅身心,所以轻安只和乐、喜、舍三受相应。

    这十一种善心所都和五个别境心所相应的,因为信等十一个和欲等五个,它们的体性是不会相违的。这十一种在三性之中当然是属于善性。十一种,欲界要除去轻安,其余则通于三界。这十一善法,无论是有学的圣人、无学的圣人,乃至非学的一切凡夫,通通都有。

    在三断之中,这十一种善法都不是见道所断,因为它们不同分别烦恼相应。在《瑜伽师地论》上有这样说:信根、精进根、念根、定根、慧根、未(P523)知当知根这六种根,但是修道所断,这是指有漏善及无漏加行善说的。若是无漏善,当然是非所断。上面十一种善法用九门来分别,至于其余的分别,只好自己去研究。

    【如是已说善位心所。烦恼心所,其相云何?颂曰:烦恼谓贪瞋,痴慢疑恶见。论曰:此贪等六,性是根本烦恼摄故,得烦恼名。云何为贪?于有有具,染着为性。能障无贪,生苦为业。谓由爱力,取蕴生故。云何为瞋?于苦苦具,憎恚为性。能障无瞋,不安隐性。恶行所依为业。谓瞋必令身心热恼,起诸恶业,不善性故,云何为痴?于诸理事,迷闇为性。能障无痴,一切杂染,所依为业。谓由无明,起疑邪见,贪等烦恼,随烦恼业,能招后生,杂染法故。云何为慢?恃己于他,高举为性。能障不慢,生苦为业。谓若有慢,于德有德,心不谦下。由此生死轮转无穷,受诸苦故。此慢差别,(P524)有七九种。谓于三品,我德处生。一切皆通见修所断。圣位我慢既得现行,慢类由斯起亦无失。云何为疑?于诸谛理,犹豫为性。能障不疑,善品为业。谓犹豫者,善不生故。】

    如是上面已经把善心所说过了。然而烦恼心所的义相又是怎么样呢?颂上面说:烦恼第一是贪,第二是瞋,第三是痴,第四是慢,第五是疑,第六是恶见。

    论上面说:这贪等六种的体性是属于根本烦恼所摄,所以得到烦恼的名称。

    怎样叫做贪呢?就是爱着三有(三界)有具(依报),故贪以染着为体。贪能障碍无贪,因此就生起了许多痛苦,故苦为它的业用。这就是说,由贪爱的力量生起了苦痛充满的五取蕴的身体了。

    怎样叫做瞋呢?就是对于三界的苦果以及身体的苦具,生出了一种憎恚,瞋即以此僧恚为体性。能障碍无瞋,所以自己总觉得不安隐,一切的恶(P525)行都是依托,这就是瞋的业用了。有了瞋心的人,必定令身心生起了热恼,那一定会生起一切的恶业,不善的体性。

    怎样叫做痴呢?就是对于一切的真理和实事,统统都迷昧闇蔽了。这迷昧闇蔽便是痴的体性。能够障碍无痴,所以一切有漏的杂染法都是依托痴,这就是痴的业用了。痴就是无明的别号,由无明的原故,才会生起疑和邪见,然后贪瞋等烦恼以及一切随烦恼业,也就能够招感后生的杂染不清净的法了。

    怎样叫做慢呢?就是仗恃自己,贡高我慢为它的体性;能障碍不慢,所以生出了许多痛苦。就是说:设若有了高慢的人,对于三宝真净德中以及超过自己有德之人,自己的心不肯谦让卑下,由此造业受报,生死轮转无穷,因此便感受种种的苦恼。

    如果把慢分类来说:差别有七种或九种。七种慢是:(1)慢,(2)过慢,(3)慢过慢,(4)我慢,(5)增上慢,(6)卑劣慢,(7)邪慢。甚么叫做慢?就是对于不如我的人固然是看他不起,就是同我一样的人,我也是看他不起。怎样叫做(P526)过慢?明明是人家同我一样,我以为总要比他好一点,或者人家比我好得多,我总以为同他一样。怎样叫做慢过慢?明明人家胜过我?我反过来说:我要超过他。”执着这身心以为有实我,所以叫做我慢。没有得到道果,自己以为得到;没有证到涅槃,自己以为证到,这叫做增上慢。在有德学的人前自甘卑劣,这叫做卑劣慢。没有道德,自己总以为有德,这叫做邪慢。

    九慢是:(1)我胜慢类,(2)我等慢类,(3)我劣慢类,(4)有胜我慢类,(5)有等我慢类,(6)有劣我慢类,(7)无胜我慢类,(8)无等我慢类,(9)无劣我慢类。这九种:(1)是过慢,(2)是慢,(3)是卑劣慢,(4)是慢,(5)是慢,(6)是过慢,(7)是慢,(8)是过慢,(9)是卑劣慢。

    问:“甚么叫做三品我德处生?”答:“依六事生慢。那六事呢?(1)劣有情,(2)等有情,(3)胜有情,(4)内取蕴,(5)已得未得颠倒,(6)妄谓功德颠倒。”

    上面这些慢,或依分别而起,那是见道所断;或依俱生而有,那是修道所断。到了罗汉的圣位,我慢既然还要现行,那末,慢类由此,就是生起也没有过失。(P527)

    怎样叫做疑呢?就是对于真实的道理他怀疑着:“到底是有呢?还是没有呢?”这种犹豫不决就是疑的体性,能够障碍不疑的善品就是它的业用。就是说,凡是犹豫不信的人,善法是不容易生起的。

    【有义:此疑以慧为体。犹豫简择,说为疑故。毗助未底,是疑义故。末底般若,义无异故。有义:此疑别有自体,令慧不决,非即慧故。瑜伽论说:六烦恼中,见世俗有,即慧分故。余是实有,别有性故。毗助未底,执慧为疑。毗助若南,智应如识。界由助力,义便转变。是故此疑,非慧为体。】

    说到疑的体,有两家说法不同,第一家说:疑是以慧为体。就是对于所观察的境界有一种犹豫的简择,所以叫做疑。好像说“毗助末底”,毗是比的意思,助是辅助,末底是慧,合起来是比益辅助于慧。既然是辅助于慧,那当然就是慧。疑,就是因为有了染污的慧,才会生疑。末底和般若都是印度语,意思是相同,都是叫做慧。

    又有一家说:疑是另外有自体的。因为疑是能够令慧不决定的,所以疑(P528)并不就是慧。好像《瑜伽师地论》上说:六个根本烦恼之中,不正见是世俗的假有,它也是属于邪慧的一分所摄,其余的五个根本烦恼是自己有实体的。你如果执着毗助末底就是慧,那末,毗助若南就是智了。若南是印度语,意思就是智。例如识是识,智是智,你不能因为转识成智这句话,说识就是智。所以说,不是因为“比益辅助”,就把疑的义转变成慧,那岂不是好像有“比益辅助”的义,就把识的义转变就成了智吗?因此就可以知道,疑不是以慧为体的。

    【云何恶见?于诸谛理,颠倒推求,染慧为性。能障善见,招苦为业。谓恶见者,多受苦故。此见行相,差别有五:一萨迦耶见。谓于五取蕴,执我我所,一切见趣,所依为业。此见差别,有二十句,六十五等,分别起摄。】

    怎样叫做恶见呢?就是对于一切的谛理,去颠倒推求,所以它是以染慧为体的。这恶见是能障善见的,起惑造业招感苦报就是恶见的业用,有恶见的人必多受苦。这恶见如果把它分开来说,它的行相有五种差别。(P529)

    第一种叫做萨迦耶见,萨迦耶是印度语,译成华言是我或身,合起来叫做我见或身见。就是在这五取蕴的身上,执着为我的主宰,或执着为所有的一切物。我见为一切邪见的依托处,这就是它的业用。这邪见的差别分开来有二十句,再分还有六十五种。这些邪见都是由邪师邪教以及邪思惟,后来分别而生起的,并不是本来就有。

    这二十句,或六十五的算法,是从五蕴积起说的。例如色蕴有四句:(1)色是我,(2)我有色,(3)色属我,(4)我在色中。色蕴是这样,其余的受、想、行、识四蕴也是一样,不过把字面子换一换就是。好像说:(1)识是我,(2)我有识,(3)识属我,(4)我在识中。这样五蕴岂不是成了二十句吗?

    六十五的算法是一蕴为我,其余的四蕴就计为我所,有三种:(1)我璎珞,(2)我僮仆,(3)我器物。一蕴有三,四蕴有十二,再加上一个我,所以我和我所合起来就有十三了。五蕴有六十个我所见,有五个我见,就成了六十五见。这些我见和我所见都是由邪分别而生起的。(P530)

    【二边执见。谓即于彼,随执断常,障处中行,出离为业。此见差别,诸见趣中,有执前际,四遍常论:一分常论。及计后际,有想十六,无想俱非,各有八论,七断灭论等。分别起摄。】

    第二种叫做边执见,这边执见就在身见上或者执常,或者执断,障碍中道的行相,它的业用使人不得出离三界苦海。这边执见的差别,头绪很多,总括起来不出四十七种:常见四十、断见七种。

    (甲)四种遍常

    (1)心境常:他研究内心外境,在二万劫内能知一切众生,死此生彼,相续不断,故以为常。二万劫前,他无所知。

    (2)四大常:他研究地、水、火、风之坚、湿、暖、动四大之性,是常住不灭。他能见到四万劫内的众生,死此生彼,相续不断,故以为常。见量超前一倍,而四万劫外亦复不知。(P531)

    (3)八识常:他研究眼、耳、鼻、舌、身、意以及第七第八,这八识的体性是常住不灭。他能见到八万劫内的众生,死此生彼,相续不断,故以为常,见量复倍于前,而八万劫外冥无所知。

    (4)想尽常:他研究的想阴已尽,他以为想心既灭,而不生不灭常住的真心自然显现。而见量不大,不能超出二万劫之外。综上四种,见量的范围大小虽然不同,而在所见的范围,总以是常,所以叫做四遍常论。

    (乙)四一分常

    (1)神我常:他以为神我是常,一切众生是无常,所以叫做一分常。

    (2)四禅常:他以为欲界以及色界的初二三禅,都被火、水、风三大灾所坏,所以是无常。而第四禅以上不被三大灾所坏,所以是常,这也是一分常。

    (3)细心常:他以为不但世界是无常,连身体也是无常。唯有微细小我的心是常住,这也是一分常。

    (4)行阴常:他以为色、受、想三阴已尽是无常,而行阴是常在川流不息的,所以是常,这也是一分常。前面是四种遍常,这里是四种一分常,所以(P532)都是属于常见。是推究前际不可得,只在现在见量中,妄计遍常或一分常。以下是属于断见论者,是推究后际不可得,所以作此断灭论。

    (丙)十六有相

    (1)色阴:①色是我,②我有色,③色属我,④我在色中。

    (2)受阴:①受是我,②我有受,③受属我,④我在受中。

    (3)想阴:①想是我,②我有想,③想属我,④我在想中。

    (4)行阴:①行是我,②我有行,③行属我,④我在行中。他是穷至行阴为止,未至识阴,故成十六。我有色,就是我大色小,色在我中。色属我,就是离色有我。我在色中,就是色大我小,我在色中。这是见行阴无尽,以为色、受、想三阴亦无尽,同成有相,故名十六有相。

    (丁)八种无相

    (1)见其色灭,形无所因,色阴无相。

    (2)观其想灭,心无所系,想阴无相。

    (3)知其受灭,无复连缀,受阴无相。(P533)

    (4)推知行灭,亦复是无,行阴无相。现在既无,死后亦无,故成八种无相。前面是见行阴有相,所以计色、受、想三阴亦有相。这是见色、受、想三阴既无相,所以连行阴亦无相,故名八种无相。

    (戊)八种俱非

    (1)色阴已灭,是无相;然与行阴同,故有相。

    (2)受阴已灭,是无相;然与行阴同,故有相。

    (3)想阴已灭,是无相;然与行阴同,故有相。

    (4)行阴未灭,是有相;然与三阴同,故无相。

    因行阴未灭是有,故计色、受、想三阴虽灭亦是有。因色、受、想三阴已灭既是无,就计行阴虽未灭亦是无。一阴既有二种有相无相,四阴各有二种有相无相,所以成了八种俱非;俱非者,即非有相,非无相也。上面四十种是计常,所以是常见。下面七种是计断,所以是断见。

    (己)七种断灭

    (1)或计身灭,是四大洲,五趣杂居地。(P534)

    (2)或欲尽灭,是六欲天。

    (3)或苦尽灭,是初禅天,离生喜乐地。

    (4)或极乐灭,是二禅天,定生喜乐地。

    (5)或极乐灭,是三禅天,离喜妙乐地。

    (6)或极舍灭,是四禅天,舍念清净地。

    (7)或极舍灭,是四空天。

    此七种虽有近远久暂之不同,然断灭则一也。如有源之水较久,无源之水则暂,而水之干涸终有一日则同。一般人计没有轮回,就是此种见解,他根本上就不知道人间以上还有天人,即此身死后,亦复断灭。这四十七种常见和断见都是由我见而起,是由分别而起的。

    【三邪见。谓谤因果,作用实事,及非四见,诸余邪执,如增上缘。名义遍故。此见差别,诸见趣中,有执前际二无因论。四有边等,不死矫乱,及计后际五现涅槃。或计自在世主释(P535)梵,及余物类,常恒不易。或计自在等,是一切物因。或有横计,诸邪解脱。或有妄执,非道为道。诸如是等,皆邪见摄。】

    第三是邪见:(1)谤因果,(2)谤作用,(3)谤实事。这种人他说“没有施者,也没有受者,更没有祠祀”,这叫做谤因。“也没有善行的果报和恶行的果报”,这叫做谤果。“没有善行也没有恶行”,这叫做谤作用。“没有父母,也没有化生的中阴身,世间也没有真阿罗汉”,这叫做坏实事。除了(1)我见,(2)边见,(3)见取见,(4)戒禁取见,这四见所不摄的,其余的执见都归邪见所摄。好像四缘中:(1)因缘,(2)所缘缘,(3)等无间缘,这三缘所不摄的,都归增上缘所摄一样。因为它的名义比较普遍宽大些。这邪见的差别,在诸见趣中有执前际的,有执后际的。执前际的有:

    (庚)二种无因

    (1)本无因:他能见八万劫内,一切众生死此生彼,八万劫外冥无所知。(P536)他说过去本来无因,一切众生是无因而有,这叫做本无因。

    (2)末无因:他说:“人生人,鸟生鸟,乌鸦是黑的,白鹤是白的,人是竖的,畜是横的,白鹤不是洗白的,乌鸦不是染乌的,这一切的一切从八万劫以来都没有改移过。”这叫做末无因。

    (辛)四种有边

    (1)约三世说。他说:过去的已灭,未来又未生,这是有边。现在念念相续,所以是无边。

    (2)约见闻说。他说:我只看见八万劫以内的事情,八万劫以外的事情我见不到。所以见得到的是有边,见不到的是无边。

    (3)约彼我说。他说:我能遍知一切众生,所以得无边性。而一切众生现我知中,故是有边。

    (4)约生灭说。他说:想阴以前,半属于生。行阴以后,半属于灭。所以生是有边,灭是无边。他把行阴空寂当做无限际之胜性,这是执后际的邪见论。(P537)

    (壬)四种矫乱

    (1)八亦矫乱:他说:一生所答人的话,最好是两可,不要肯定。例如问生灭,你答“亦生亦灭”。问有无,你答“亦有亦无”。问增减,你答“亦增亦减”。一生能够这样答话,死了之后,就可生到天上永远的不死。

    (2)惟无矫乱:这种人更好笑!无论问他甚么话,他只答一个无字,除了无字之外他甚么也不说。

    (3)惟是矫乱:这种人刚刚又和前相反,他一生只答一个是字,除了是字之外,甚么也不说。

    (4)有无矫乱:他说:亦有即是亦无,如冰是水;亦无不是亦有,如水非冰。总言之,这四种人是非不明,皂白不清,坚执己见,糊涂乱说。

    (癸)五种涅槃

    (1)或以欲界,生爱慕故。

    (2)或以初禅,性无忧故。

    (3)或以二禅,心无苦故。(P538)

    (4)或以三禅,极悦随故。

    (5)或以四禅,苦乐双亡。他们把这五样各执一见,以为快乐就是涅槃。

    以上四种遍常、四一分常、十六有相、八种无相、八种俱非、七种断灭、二种无因、四种有边、四种矫乱、五种涅槃,总名六十二见。除六十二见之外,还有计自在天王、常释、梵王以及其余的物类,是常恒不变易的,说上面这些天王,是万物的因,话头还多得很,邪解脱、邪道,乱七八糟,这些执着都是邪见所摄。(以上六十二见是参考《楞严经》行阴魔录出)

    【四见取。谓于诸见,及所依蕴,执为最胜,能得清净。一切斗诤,所依为业。五戒禁取。谓于随顺,诸见戒禁,及所依蕴,执为最胜,能得清净。无利勤苦,所依为业。然有处说:执为最胜名为见取。执能得净,名戒取者,是影略说,或随转门。不尔,如何非灭计灭,非道计道,说为邪见,非二取摄?】

    第四是见取,它是在边见和邪见上或所依托的五蕴身上,随执一种,以(P539)为是最殊胜的因,将来能得清净的果。所以一切斗诤、彼此互谤都从此而起,这就是它的业用。

    第五是戒禁取,持戒守禁本是好事,然而,因为它们是随顺邪见而生起的:或持牛戒而吃草,或持狗戒而瞰粪,乃至拔发、眠针、卧棘、火炙、薰鼻种种慢性的自杀,以为是修行,或者以他所依的五蕴身执为是最胜无上,能够得清净的果报,这叫做无益的苦行,就是它们所依的业用。

    然而有许多经论上说:“执为最胜,叫做见取。执能得净,叫做戒取。”这样的分法是影略而说的,或者,是随顺小乘的教理。其实,无论是见取和戒取,都是一样的执为最胜和执能得净,如果不是这样的话,为甚么经论上又说“不是真正的涅槃,他以为是真正的涅槃——非灭计灭。不是无漏的圣道,他以为是无漏的圣道——非道计道。这两种都是第三邪见所摄,不是见取和戒取所摄”呢?可见是互相影略啊。

    【如是总别十烦恼中:六通俱生,及分别起。任运思察,俱得(P540)生故。疑,后三见,唯分别起。要由恶友及邪教力,自审思察,方得生故。边执见中,通俱生者。有义:唯断。常见相粗,恶友等力,方引生故。瑜伽等说:何边执见,是俱生耶?谓断见摄。学现观者,起如是怖!今者我我何所在耶?故禽兽等,若遇违缘,皆恐我断,而起惊怖。有义:彼论依粗相说:理实俱生,亦通常见,谓禽兽等。执我常存炽然造集,长时资具。故显扬等诸论皆说:于五取蕴,执断计常,或是俱生,或分别起。】

    贪、瞋、痴、慢、疑为总,不正见中再分五种为别。这十种烦恼之中贪、瞋、痴、慢、身见、边见这六种如果是任运而起的,则属于俱生;设若是思察而起的,则属于分别。疑、邪见、见取、戒取这四种完全是属别起,因为这四种要由恶友及邪教力,还要自已去思惟一回,才可以生起,所以叫做分别起。(P541)

    边执见中通俱生起的,有两家说法不同。头一家说:俱生起的只通于断见,不通于常见。因为常见的行相很粗,要由恶友和邪教的力才能够引生。《瑜伽师地论》上也说:边见中的断常二见那一种是俱生起的呢?答:是断见。怎样知道断见是俱生起的呢?例如在见道以前他们学现观行的人,分别现起的烦恼他们已经伏往而不起了,然而他们心中还有怖畏、恐怕,即如果没有了我,那岂不是断灭了吗?这不是分别起的,可见是俱生而起的断见啰。如果不相信,我们可以拿禽兽来比例就可以知道:如果它们遇到了违缘,断它们生命的时候,它们也就惊慌恐怖起来,这不是怕断灭的一个很好的证明么?

    第二家说:《瑜伽师地论》中认为断见是俱生而起的,那不过是依粗显的行相来说的,在理上讲起来,其实常见也有俱生而起的。怎样知道常见也有俱生起的呢?就拿你现在举的禽兽来说罢,它们所以怕死,就是要生命常存,况且有许多动物,都是多积集资粮,好像蜜蜂、老鼠、蚂蚁、许多鸟雀,储蓄着许多食物,这不都是希望生命长久的一个证明吗?在《显扬圣教论》(P542)上也有这样的说法:这种人在五取蕴的身上或执断或执常,有俱生起的,也有分别起的。”这明明常见也有俱生起的,你为甚么单说断见才有俱生起的呢?

    【此十烦恼,谁几相应?贪与瞋疑,定不俱起,爱憎二境,必不同故。于境不决,无染着故。贪与慢见,或得相应。所爱所陵,境非一故。说不俱起。所染所恃,境可同故。说得相应。于五见境,皆可爱故,贪于五见,相应无失。瞋与慢疑,或得俱起。所嗔所恃,俱非一故,说不相应。所蔑所憎,境可同故,说得俱起。初犹豫时,未憎彼故,说不俱起。久思不决,便愤发故,说得相应。疑顺违事,随应亦尔。瞋与二取,必不相应。执为胜道,不憎彼故。此与三见,或得相应。于有乐蕴,起身常见,不生憎故。说不相应。于有苦蕴,起身常见,生憎恚故,说得俱起。断见翻此,说瞋有无。邪见(P543)诽拨,恶事好事,如次说瞋,或无或有。慢于境定,疑则不然,故慢与疑,无相应义。慢与五见,皆容俱起。行相展转,不相违故。然与断见,必不俱生。执我断时,无陵恃故。与身邪见一分亦尔。疑不审决,与见相违,故疑与见。定不俱起。五见展转,必不相应。非一心中,有多慧故。痴与九种,皆定相应。诸烦恼生,必由痴故。】

    这十种烦恼那一个和那一个是相应,那一个和那一个不相应,请你分别清楚!

    贪和瞋以及疑决定不会同起的,因为贪的境界是爱,瞋的境界是憎,所以爱憎两种境界必定不会同起。疑的境界是犹豫不决,不决定的境界是不会贪着的,所以贪和瞋以及疑是不同起的。

    贪和慢以及见或者可以相应的,怎样叫做或呢?或字是不定的意思,或可或不可。因为贪是所爱,慢是所陵,爱敬和欺陵境界既不是一种,当然不(P544)会相应。然而,所贪染的是爱他物,所仗持的是爱已物,爱物的境界既然是同,所以又说可以相应。五种邪见都是自已可爱的境界,所以贪和五见是可以相应,不会有过失的。

    瞋和慢以及疑或者可以相应的,因为一个是所瞋,一个是所恃。瞋和慢是两样性质,所以不会相应。然而慢是轻蔑人,瞋是憎恚人,境界都是看人不起,所以同起。疑是犹豫,最初才犹豫的时候,还没有憎他,说不同起;如果久久不能决断,脾气也就会发起来,所以又说它是可以相应的。疑顺违事,设若对于顺事最初犹豫的时候,以及对于违事久思也不能决断,那就不会起瞋,说它是不相应。设若对于顺事久思也不能决断,对于违事最初就有犹豫,那就有瞋心生起,这就叫做相应,所以说“随应亦尔”。瞋和见取以及戒取它们是必不相应的,因为他们二种人执着自已的见解是很对,那里会有瞋呢?所以是没有相应的意义。然而瞋对于我见、边见、邪见有相应,有不相应,甚么原因呢?设若对于快乐的五蕴身生起一种常见,那当然不会生瞋,说它不相应;设若对于受苦的五蕴身生起一种憎恚心,那和瞋又得相(P545)应,所以说,瞋和常见又可以同起。瞋和断见对上面的常见又刚刚相反,就是对于乐身断见生憎说同瞋相应,对于苦身断见不生憎,所以同瞋不相应。瞋和邪见也有俱起不俱起两种:邪见说没有五逆等恶事,它是没有瞋,所以不俱起。邪见说有施戒等善事,有瞋,说有相应。

    慢和疑必不相应,因为慢是对于境界已决定了,疑是对于境界未决定,所以慢和疑是不相应。

    慢和五见容许可以同起,因为它们的行相是不相违的。就是说,凡有慢的人一定有己见,凡有己见的人一定会有慢。

    慢对断见不会俱生,他既然说“一死就永了”,那里还起甚么我慢?慢和身见以及邪见倒有一分,身见执苦劣的五蕴身,当然没有慢;若是快乐的五蕴身,那就免不了慢,故说一分。邪见的人他是拨无——没有快乐的好事,那当然也是没有慢,所以慢和邪见也是不相应的。

    疑和五见决不相应。疑是不审决,见是审决,所以相违,决定不俱起。五见它们自己和自己有相应吗?决定不会相应的。因为有见一定有慧,一念(P546)中不能有两个慧并起,所以五见是互不相应的。

    痴和贪瞋慢等九种都能相应,因为无论那一个烦恼生起,都免不了愚痴的无明来帮忙,所以痴和其余的九种决定是相应的。

    【此十烦恼,何识相应?藏识全无。末那有四。意识具十。五识唯三。谓贪瞋痴,无分别故。由称量等,起慢等故。此十烦恼,何受相应?贪瞋痴三,俱生分别,一切容与五受相应。贪会违缘,忧苦俱故。瞋遇顺境,喜乐俱故。有义俱生分别起慢,容与非苦四受相应。恃苦劣蕴,忧相应故。有义俱生,亦苦俱起。意有苦受,前已说故。分别慢等,纯苦趣无,彼无邪师邪教等故。然彼不造引恶趣业。要分别起,能发彼故。】

    贪、瞋、痴、慢、疑、身、边、邪、见、戒这十种根本烦恼心所和八个识的心王,同那一识相应呢?阿赖耶识只有五个遍行心所,所以和它们是不相应。第七染污末那识只有我痴、我见、我慢、我贪四个根本烦恼,第六意识当然统统都有。前五识只有俱生的贪、瞋、痴三个,是分别起的,因为疑(P547)和慢以及不正见等,那都是由后来称量分别而起的。

    这十种烦恼在五种受中和那一个受相应呢?答:贪、瞋、痴三种无论是俱生的或分别的,和苦、乐、忧、喜、舍五受通通都可以相应。甚么原因呢?因为贪爱的时候,一下子遇到了违背的因缘,所以忧和苦都来了;纵然是正在瞋怒的当儿,这时候假定遇到了顺境,也会转忧苦而成喜乐的。

    至于慢,有两家说法。第一家说:“无论是俱生慢或分别慢,五受之中除了苦受,和四受一定是相应。”或问:“慢的体性是仗恃高举,那里有忧受呢?”答:“因为有苦受的劣蕴身,所以有忧受相应。”

    第二家说:俱生慢也有苦受俱起。因为意识有苦受,前面已经说过了。如果是分别慢,在纯苦趣里面当然是没有,因为分别慢是由邪师和邪教而起的,在纯苦趣的三恶道中那里有邪师邪教呢?所以没有分别慢。因为纯苦趣的三恶道他们不能造引生恶趣的业,要有邪师邪教邪分别,才可以发起分别慢,而造业受果。(P548)

    【疑后三见,容四受俱。欲疑无苦等,亦喜受俱故。二取若缘忧俱见等,尔时得与忧相应故。有义:俱生身边二见,但与喜乐舍受相应。非五识俱,唯无记故。分别二见,容四受俱。执苦俱蕴,为我我所,常断见翻此,与忧相应故。有义:二见若俱生者:亦苦受俱。纯受苦处,缘极苦蕴,苦相应故。论说俱生一切烦恼,皆于三受现行可得。广说如前,余如前说。此依实义。随粗相者,贪慢四见,乐喜舍俱。瞋唯苦忧舍受俱起。痴与五受,皆得相应。邪见及疑,四俱除苦。贪痴俱乐,通下四地。余七俱乐,除欲通三。疑独行痴,欲唯忧舍,余受俱起,如理应知。】

    疑、邪见、见取见、戒禁取见这四种除了苦受,容许有其余的四受俱起。问:“既然是疑,怎样容许有喜受?”答:“欲界众生的疑,他们还犹豫以为来世是没有苦事,所以还有喜受相应。”问:“见取见和戒禁取见为甚么(P549)还有忧受呢?”试想:投灰、拔发、卧针、薰鼻、食草、食粪种种苦行,怎样没有忧受呢?至于邪见,那一定有喜受和忧受俱起。

    身见和边见有两家说法不同。第一家说:如果是俱生的身见和边见,那是和喜、乐、舍三受相应。问:为甚么不和苦受相应呢?答:身见和边见它完全是从分别而起,不和前五识相应的,所以没有苦受。问:二见为甚么又没有忧受呢?答:因为俱生二见是属于有覆无记性,论上说:忧根不是无记性。分别二见,除了苦受以外,和其余的四受是相应的。问:二见为甚么又有忧受呢?答:他们怕苦身是常,又怕乐身是断,所以都是有忧受相应。

    第二家说:身见和边见设若是俱生的二见,应当也有苦受。甚么原因呢?因为三恶道纯受苦的地方,他们是缘极苦五蕴身,所以也有苦受相应。论上面说:俱生一切烦恼都是和苦受、乐受、舍受三受现行的。要详细知道内容,那在前面第五卷里面说三受的地方说得很明白。

    这是依据实在的意义来说的。如果是随从粗相来说的话,贪和慢以及身见、边见、见取见、戒禁取见这六种,只有乐受、喜受、舍受俱起。瞋,唯(P550)有苦受、忧受、舍受俱起。痴,它和五受都可以相应。邪见及疑除开了苦受,可以和其余的四受相应。

    贪、痴相应的乐受在三界九地中,只有通欲界以及色界的初二三禅四地相应。为甚么不通四禅以上呢?因为四禅以上唯有舍受啦。十种根本烦恼除了贪、瞋、痴三种以外,其余七种烦恼和乐受相应的,只通初二三禅,因为这是意地的快乐。为甚么要除了欲界呢?因为欲界的众生没有意地的快乐。为甚么又不说瞋呢?因为色界和无色界是不行瞋的。同时欲界的瞋有甚么快乐呢?疑和独行无明,欲界唯有忧受和舍受。色界和无色界只有七种烦恼相应,疑和独行无明或者和喜受苦受相应。

    【此与别境,几互相应?贪瞋痴慢,容五俱起。专注一境,得有定故。疑及五见,各容四俱。疑除胜解,不决定故。见非慧俱,不异慧故。此十烦恼,何性所摄?瞋唯不善,损自他故。余九通二。上二界者,唯无记摄,定所伏故。若欲界系,(P551)分别起者,唯不善摄,发恶行故。若是俱生,发恶行者,亦不善摄,损自他故。余无记摄,细不障善,非极损恼自他处故。当知俱生身边二见,唯无记摄,不发恶业。虽数现起,不障善故。】

    这十种根本烦恼和五种别境,有几个互为相应呢?贪、瞋、痴、慢这四种容许和五种俱起。问:这四种行相是粗动,怎样可以和定心所相应呢?答:例如在戏忘天上专注一境的快乐,起贪、瞋、痴的烦恼,可见也有定心所。疑以及五种见各各可以容许四种相应,要除了胜解心所;因为疑是犹豫,所以没有胜解的决定。五见本身就是慧,所以要除了慧心所。

    这十种烦恼在善恶无记三性之中是何性所摄?答:瞋,那完全是不善性,因为瞋是损害自己和他人的缘故。除了瞋之外,其余的九种是通不善和有覆无记这两种,这是约欲界众生说的。若是色界和无色界,那没有不善,只有无记性,因为上界的不善被禅定所伏住了,所以唯有“有覆无记性”。(P552)若是欲界的众生,其余的九种(瞋已说过)由分别而起的,那也是不善性所摄,因为它能够发起恶的行为;俱生而起的也是一样,因为都有损害自他的原故。其余的如果是不发恶行的话,那是无记所摄。因为烦恼不是特别的粗猛,也不会障碍善法,因为它不是极点损恼自他的东西。应当知道俱生的身见和边见,它们两个都是无记性所摄。如果不发恶业,虽然是常常现起,也是不障碍善行。

    【此十烦恼何界系耶?瞋唯在欲,余通三界。生在下地,未离下染。上地烦恼,不现在前。要得彼地根本定者,彼地烦恼,容现前故。诸有漏道,虽不能伏,分别起惑,及细俱生,而能伏除,俱生粗惑。渐次证得上根本定。彼但迷事,依外门转。散乱粗动,正障定故。得彼定已,彼地分别俱生诸惑,皆容现前。生在上地,下地诸惑,分别俱生,皆容现起。生第四定中有中者,由谤解脱生地狱故。身在上地将生下时,(P553)起下润生俱生爱故。而言生上不起下者,依多分说,或随转门。下地烦恼,亦缘上地。瑜伽等说欲界系贪,求上地生,味上地故。既说瞋恚憎嫉灭道,亦应憎嫉离欲地故。总缘诸行,执我我所,断常慢者,得缘上故。余五缘上,其理极成。】

    上面所说的这十种烦恼,三界之中是那一界所系呢?答:“瞋烦恼唯有欲界才有,上二界没有,其余的九种烦恼则通于三界。”

    问:“生在下地,能起上地的烦恼吗?”答:“有两种:(1)生在下地,没有离开下地的烦恼,当然上地的烦恼是不得现前。要得到上地的根本定,那上地的烦恼才可以现前。(2)修世间有漏道的人,他们虽然不能够伏住分别起的烦恼以及微细俱生起的烦恼,然而能够伏除俱生起的粗烦恼;这样慢慢的依了次第,也可以证得上地根本定,这一种迷事的烦恼是依托外面的五尘而生起的。因为它是散乱粗动,是障碍定境的;如果得到了上地定,离开了下地,那上地分别和俱生两种烦恼都容许可以现前。其实这种道理很容易(P554)明白,好像一个人从内至外穿了九件白衫,而每件白衫上都有油斑,然而外面第一件衣服如果不脱下来的话,那里面第二件白衫上的油斑你是看不见的。就是脱了七件衣服,第八件的衣服如果不脱,那第九件贴体汗衫上的油斑你还是看不见三界九地的烦恼能破不能破,和这九件衣服的污秽是一样的道理。

    生在上地的众生对于下地的烦恼,无论是分别的或俱生的,都容许现起。好像从前有一个人,生在第四禅无想天中,他自己以为是证了阿罗汉果。后来五百劫寿命满了的时侯,看见自己的中阴身要生下地的时侯,他忽然间生起一种诽谤三宝的恶念,他说:“佛也会打妄语,实在没有无漏的涅槃法,那里有甚么阿罗汉的无漏果呢?”他以为自己证到了阿罗汉尚且要再去投生,那里还有甚么无漏的圣果呢?他不知道自己生在外道天,烦恼完全没有断得了,反而诽谤三宝,所以堕落到地狱里面受苦。可见上地将要生下地的时侯,起下地的润生,还是有俱生烦恼的贪爱。

    然而经论上又说:生上地的众生而不起下地的烦恼,那是依据多分而(P555)说,或者是随顺小乘,而转变大乘的教理。下地的烦恼的众生其实也可以缘上地的境界。在《瑜伽师地论》上就这样说:“欲界系贪烦恼的众生如果求上地生的时侯,也可以贪上地的境界。”在论上又说:有漏的凡夫对于无漏的灭谛和道谛尚且起瞋恚憎嫉,那对于上界的离欲地起瞋嫉,更不必说了。除了贪瞋以外,还有身见、边见、慢这三种,它们总缘三界的色心诸行,或执为我,或执为我所,或执我常,或执我断,还有高慢轻人,所以身、边、慢三种,也可以缘上界。贪、瞋、身、边、慢这五种可以得缘上界,那痴、疑、见取、戒取、邪见这五种也可以缘上地了。

    【而有处言:贪瞋慢等,不缘上者,依粗相说,或依别缘。不见世间,执他地法为我等故。边见必依身见起故。上地烦恼,,亦缘下地。说生上者,于下有情,恃己胜德,而陵彼故。总缘诸行,执我我所,断常爱者,得缘下故。疑后三见,如理应思。而说上惑,不缘下者,彼亦多分,或别缘说。此十烦(P556)恼,学等何摄?非学无学,彼唯善故。此十烦恼,何所断耶?非非所断,彼非染故。分别起者,唯见所断,粗易断故。若俱生者,唯修所断,细难断故。见所断十,实俱顿断。以真见道,总缘谛故。然迷谛相,有总有别。总谓十种,皆迷四谛。苦集是彼,因依处故。灭道是彼怖畏处故。别谓别迷四谛相起。二唯迷苦,八通迷四。身边二见,唯果处起。别空非我,属苦谛故。】

    然而,有许多经论上说“下地的贪、瞋、慢等是不缘上地的”,这又是甚么理由?这有两种原因:一是依大概说的,一是依自地说的。那里有看见过执他地法为我或为我所吗?所以我见不通上地,也不执他地法,我及我所,是断是常,所以边执见也不通于上地。这样的说法,不过作一往而谈,或是三界九地各别而缘。

    然而,上地的烦恼倒是可以缘下地。在经论上有说:上地的众生对于下(P557)地的有情,还有仗恃自己的胜德而欺陵他们,这不是有慢吗?或者是总缘三界九地的诸行为我,或为我所,而起常见或断见,生起爱者。这身见、边见以及贪爱岂不是可以缘下地吗?贪、慢、身见、边见这四种既然可以缘下地,那末,疑、邪见、见取见、戒禁取见这四种也可以缘下地了。为甚么没有瞋呢?因为上界不行瞋。为甚么又不说痴呢?因为痴是遍在一切染污法上的。

    经论上又说“上地的烦恼是不缘下地”,那是依据多分而说,或者是自地别缘而说。

    问:“这十种烦恼在有学、无学、非学这三种之中,是那一种里面所摄呢?”答:“是非学的凡夫位所摄。因为有学的初二三果、无学的四果,他们都是善性,这十种烦恼完全是属于染污,所以不属于有学无学。”

    问:“这十种烦恼在三断之中:见道断、修道断、非所断,是那一种所摄?”答:“不是非所断的无漏道所摄,因为无漏道不是染污法。若是分别起的烦恼,那是属于见道所断,它是属于粗的,所以容易断的。若是俱生烦(P558)恼,那是属于修道所断的,因为它的行相很细,所以难断一点。”见道所断的十种烦恼,实实在在是同在一刹那时顿断。因为到了真见道的时侯,他是总缘三界四谛之理,所以见惑是顿断。然而凡夫所迷的四谛,有总有别。总,就是十种烦恼,都是因迷昧四谛。集是烦恼的种现,所以是烦恼的因;苦是果报的身心,就是烦恼的依处,灭是断了烦恼所得的果,道是对治烦恼的因。苦集是障,灭道是治;障和治是相违的,所以灭道是烦恼的怖畏处。由这十种烦恼迷昧了四谛的真理,所以使令有情不能够知苦断集,慕灭修道。

    别,是别迷四谛的相起,十种烦恼之中唯有身见和边见,是但迷苦谛。除了身边二见,其余的八种那都是通迷苦集灭道四谛的真理。又,身见和边见这二见唯在世间果报五蕴身土生起的,怎样知道呢?就是别修空观及无我观,来对治身边二见,空观和无我观是观苦谛的境界。

    【谓疑三见,亲迷苦理。二取执彼,三见戒禁,及所依蕴,为胜能净。于自他见,及彼眷属,如次随应起贪恚慢。相应无(P559)明,与九同迷,不共无明,亲迷谛理。疑及邪见,亲迷集等;二取贪等,准苦应知。然瞋亦能,亲迷灭道,由怖畏彼,生憎嫉故。迷谛亲疏,粗相如是。委细说者,贪瞋慢三,见疑俱生,随应如彼。俱生二见,及彼相应,爱慢无明,虽迷苦谛,细难断故,修道方断。瞋余爱等,迷别事生,不违谛观,故修所断。虽诸烦恼,皆有相分,而所仗质,或有或无,名缘有事无事烦恼。彼亲所缘,虽皆有漏;而所仗质,亦通无漏。名缘有漏无漏烦恼。缘自地者,相分似质,名缘分别所起事境。缘灭道谛,及他地者,相分与质,不相似故。名缘分别,所起名境。余门分别,如理应思。】

    疑、身见、边见、邪见这四种是亲迷苦谛的理,见取、戒禁取、贪、恚、慢这五种是疏迷苦谛的理。意思就是说:(1)见取见——就是妄取迷苦谛所有的诸见,以为第一,以为是清净能得解脱出离。(2)戒禁取见——它是随顺(P560)诸见,而持邪戒,以为第一,以为此戒能得清净,解脱出离。(3)贪——即对于上面邪见和邪戒爱染取着。(4)恚——例如断见的人对于起常见的人心怀违损。(5)慢——对于自己的见戒以为是了不起,因此轻慢别人。在自己的见上就起贪,在别人的见上就起瞋,而慢彼眷属。无明有两种:若是相应无明,当然是和上面九种同迷,这是疏迷。若是不共无明,那是它自己亲迷苦谛的真理。

    上面说的是迷苦谛理,现在来说迷集灭道三谛理。在十种烦恼之中要除了身见和边见两种,有其余的八种。怎样知道呢?疑、邪见这两种是亲迷集灭道三谛,见取、戒禁取、贪、恚、慢它们也有疏迷集灭道三谛,和迷苦谛理是一样。就是瞋也有亲迷灭谛和道谛,因为它对于灭道生起一种怖畏,所以生起了憎嫉。

    迷昧四谛理,有直接迷的,叫做亲迷;有间接迷的,叫做疏迷。粗相的大概是这样说,若是仔细说的话,前面所说的是分别所起的烦恼,下面要说俱生的烦恼了!(P561)

    贪、瞋、慢、身见、边见、邪见、见取见、戒禁取见、疑这九种在前面分别起的已经说过了,是见道所断的。现在来讲俱生所起的身见和边见,是一分任运所起的二见,还有和二见相应的贪爱、慢、无明,这五种虽然是单迷苦谛,然而它是俱生,所以细故难断,要在修道位方能断除。为甚么不说到瞋呢?因为在修道位中瞋心和二见不能并起。

    还有在修道所断迷事的烦恼,有瞋、爱、慢、无明。这四种是迷事生起的,不会理观,所以也是修道所断。虽然一切的烦恼都有自己的相分色,而所依托的本质色,或有本质,那叫做缘有事烦恼:或无本质,那叫做缘无事烦恼。一切烦恼的亲所缘虽然都是有漏,而所仗托的本质有的时侯也通于无漏。甚么原因呢?因为缘苦集二谛是属于有漏,若是缘灭道二谛,那是属于无漏了。

    设若是缘自地,那所变的相分境和本质境是相似,这叫做缘分别所起的事境;如果是缘灭谛和道谛或者是缘他地的话,那相分境和本质境是不相似,这叫做缘分别所起的名言境。因为没有修证,也没有见到和闻到,所以(P562)但有名字而没有实质。上面根本烦恼一共用十门来分别,至于余门的分别,那只好照道理去思惟研究。

    【已说根本六烦恼相。诸随烦恼,其相云何?颂曰:“随烦恼谓忿,恨覆恼嫉悭,诳谄与害憍;无惭及无愧;掉举与憎沉,不信并懈怠,放逸及失念,散乱不正知。”论曰:唯是烦恼分位差别,等流性故,名随烦恼。此二十种,类别有三。谓忿等十,各别起故,名小随烦恼。无惭等二,遍不善故,名中随烦恼。掉举等八,遍染心故,名大随烦恼。】

    六种根本烦恼已经说过了。那随烦恼的相状又是怎样呢?先用本颂来标明:(1)忿,(2)恨,(3)覆,(4)恼,(5)嫉,(6)悭,(7)诳,(8)谄,(9)害,(10)憍;(11)无惭,(12)无愧;(13)掉举,(14)惛沉,(15)不信,(16)懈怠,(17)放逸,(18)失念,(19)散乱,(20)不正知。上面举颂来标数,随烦恼一共有二十个。这二十个随烦恼它是根本烦恼分位上的差别,或者是从那一个烦恼流下来的。好像忿、恨、恼、嫉、害都是从根本烦恼中瞋心所流下来的,所以叫做等流性,名字叫做(P563)随从根本烦恼而有的。

    在这二十种里面约类可分为三种:因为忿、恨、覆、恼、嫉、悭、诳、谄、害、憍,这十种是各起各的,所以名小随烦恼。无惭和无愧它们两个领域要大一点,能够普遍到一切不善法上去,所以叫做中随烦恼。掉举以下的八种它们的领域那是更大了,它们不但是普遍于不善,并且能普遍到有覆无记性上去,所以叫做大随烦恼。

    【云何为忿?依对现前不饶益境,愤发为性,能障不忿,执仗为业。谓怀忿者,多发暴恶身表业故。此即瞋恚,一分为体,离瞋,无别忿相用故。云何为恨?由忿为先,怀恶不舍,结怨为性。能障不恨,热恼为业。谓结恨者,不能含忍,恒热恼故。此亦瞋恚,一分为体。离瞋,无别恨相用故。云何为覆?于自作罪,恐失利誉,隐藏为性。能障不覆,悔恼为业。谓覆罪者,后必悔恼,不安隐故。有义:此覆,痴一分摄。(P564)论唯说此痴一分故。不惧当苦,覆自罪故。有义:此覆,贪痴一分摄。亦恐失利誉,覆自罪故。论据粗显,唯说痴分。如说掉举,是贪分故。然说掉举,遍诸染心,不可执为唯是贪分。】

    甚么叫做忿呢?就是依托眼面前所看见不顺意的事,而生愤怒——即刻发起脾气来,这就是它的体性。能障碍不忿,还要拿起鞭杖去打人,这就是忿的业用。意思就是说,凡是怀了有忿怒心的人,大多数的人都会发现暴恶身体上的坏行为,这就是因为忿的驱使。故忿是以瞋恚一分为体性的,如果离开了瞋心,那也就没有忿的相用了。

    甚么叫做恨呢?那是因为忿怒在先,骂过了,打过了,但不就算了,他还放不下:恶念不舍弃,结怨在心,这就是它的体性。能够障碍不恨,心中非常的热恼,就是它的业用。这就是说,凡是结恨的人,就是不能够含忍,所以自己心中恒常都是烦恼。这恨心所也是依托瞋心一分为体的,如果离开(P565)了瞋心,另外也就没有恨的相用了。

    甚么叫做覆呢?就是对于自己所作的罪,恐怕失了财利和名誉,所以把它隐藏起来,这就是它的体性。能够障碍不覆,所以做恶事的人自己常常懊悔,而心中也就非常的苦恼。就是说,遮覆罪的人做过了之后,他必定会懊晦和苦恼,所以他的心中总是不得安静。这有两家说法,第一家说:覆,是痴一分所摄。因为论上只有说覆是痴一分所摄。因为覆罪的人,就是不怕将来受苦报,所以他自己覆罪。

    第二家说:覆,是贪和痴各一分所摄。为甚么覆又是贪所摄呢?因为恐怕失掉了财利和名誉,所以才遮盖自罪。论上说“覆是痴摄”,那是依据粗显而说的。好像说“掉举是贪分所摄”,其实掉举是遍一切染污心,不可以执着单属贪心的。

    【云何为恼?忿恨为先。追触暴热,狠戾为性。能障不恼,蛆螫为业。谓追往恶,触现违缘,心便狠戾,多发嚣暴,凶鄙(P566)粗言,蛆螫他故。此亦瞋恚,一分为体。离瞋,无别恼相用故。云何为嫉?殉自名利,不耐他荣,妒忌为性。能障不嫉忧感为业。谓嫉妒者,闻见他荣,深怀忧戚,不安隐故。此亦瞋恚,一分为体,离瞋,无别嫉相用故。云何为悭?耽着财法,不能惠舍,秘吝为性。能障不悭,鄙畜为业。谓悭吝者,心多鄙涩。蓄积财法,不能舍故。此即贪爱一分为体。离贪,无别悭相用故。云何为狂?为获利益,矫现有德,诡诈为性。能障不狂,邪命为业。谓矫狂者,心怀异谋,多现不实,邪命事故。此即贪痴一分为体。离二,无别诳相用故。云何为谄?为罔他故,矫设异仪,险曲为性。能障不谄,教诲为业。谓谄曲者,为罔冒他,曲顺时宜,矫设方便,为取他意,或藏己失,不任师友,正教诲故。此亦贪痴,一分为体。离二,无别谄相用故。云何为害?于诸有情,心无悲愍,(P567)损恼为性。能障不害,逼恼为业。谓有害者,逼恼他故。此亦瞋恚一分为体。离瞋无别害相用故。瞋害别相,准善应说。云何为憍?于自盛事,深生染者,醉傲为性。能障不憍,染依为业。谓憍醉者,生长一切,杂染法故。此亦贪爱,一分为体。离贪,无别憍相用故。】

    怎样叫做恼呢?它是先有忿恨在心里面,然后追触起来,所以就会暴燥,它的体性就是狠毒和乘戾。能障碍不恼,好像蛇蝎一样蛆螫于人,就是它的业用。这就是说,追忆到过去的恶人,又触到了现在的违缘,所以心中便狠戾起来,每每就发出嚣张暴热凶鄙的话,开口就骂人,这岂不是同蛇一样去咬人吗?这也是瞋恚心一分做它的体性。如果离开了根本烦恼(瞋心)的话,那也就没有另外一种恼的相用了。

    怎样叫做嫉呢?完全为自己的名利,连生命都可以牺牲!看见别人家有一点好事,他都是放人家不下,不能够忍耐,所以嫉的体性,就是妒忌。(P568)有了嫉妒心的人,当然障碍不嫉,自己心里面也常常忧戚起来,这就是嫉的业用。这就是说,凡是有嫉妒心的人,只要一看见人家有好事,或听到人家有好事,如升官发财、娶妻生子之类,他心里面就很难过,也就不安乐起来,这不是愚痴和业障吗?嫉妒和恼害都是以瞋恚心一部分做它的体性。如果离开了瞋心的话,也就没有另外嫉妒的相状和功用。

    怎样叫做悭呢?就是耽着财法,不肯惠舍于人,所以悭的体性就是秘吝:能够障碍不悭,一种鄙吝的积蓄就是悭的业用。这就是说,如果心多鄙涩的人,他把许多钱财积蓄起来,就是懂了一点佛法,他也是不肯讲给人家听。这也是贪爱的一部分来做它的体性,如果离开了贪心所的话,那就没有另外悭的相用可得。

    怎样叫做诳呢?因为自己要得到财利和名誉,本来是没有道德,而装模作样的假装得好像有道德,所以诳的体性就是诡诈。能障碍不诳,好像有一种人——高声现威,自说功德,说得财利,预说祸福等等,这叫做不正当的生活,就是它的业用。凡是有矫诳的人,他的内心多怀着一种异谋,所以做(P569)的事都是不真实的邪命。这诳的体性是由贪痴各一分合成的,如果离开贪和痴,那就没有另外诳的相用可得。

    怎样叫做谄呢?就是因为要欺骗人的原故,所以假做作许多承奉人的媚态,谄的体性就是心中不直的险诈和歪曲。能够障碍不谄,令得别人不好意思规谏他,这就是谄的业用。因为凡是有谄曲心的人,他要哄骗别人,不得不曲顺时宜,假设许多方便,无非是要取悦于人。或者,自己犯了过失,不给人家知道,隐藏起来,不肯任凭良师善友正当的教诲。所以谄也是以贪和痴各一分为体,假定离开了这贪痴的话,那就没有另外谄的相状和功用。

    怎样叫做害呢?就是对于一切有生命的动物,没有慈悲怜愍的心肠,所以害的体性就是损恼众生,能够障碍不害,逼恼众生就是害的业用。意思就是说:凡是有害人心肠的人,他一定是逼害恼乱别人的。所以这个害心所也是瞋恚一分做它的体性,如果离开了瞋恚的话,那也就没有害的相状和功用可得。请问:“瞋和害的别相是甚么地方不同?”这和善心所上的不瞋和不害相反,就是没有慈悲。(P570)

    怎样叫做憍呢?就是对于自已有一点好事,就深深生起染着起来,憍的体性就是沉醉高傲。能障碍不憍,一切的染污法都是依托憍傲生起的,这就是憍的业用。就是说:凡是有憍傲心的人,一定会生长一切染污的事情,所以憍也是以贪爱一部分做它的体性。如果离开了贪爱的话,那也就没有另外憍的相状和功用可得。

    【云何无惭?不顾自法,轻拒贤善为性。能障碍惭,生长恶行为业。谓于自法,无所顾者,轻拒贤善,不耻过恶,障惭生长诸恶行故。云何无愧?不顾世间,崇重暴恶为性。能障碍愧,生长恶行为业。谓于世间无所顾者,崇重暴恶。不耻过罪,障罪,生长诸恶行故。不耻过恶,是二通相,故诸圣教,假说为体。若执不耻,为二别相,则应此二体无差别。由斯二法,应不俱生。非受想等有此义故。若待自他立二别者,应非实有,便违圣教。若许此二,实而别起,复违论说,俱(P571)遍恶心。不善心时,随缘何境,皆有轻拒善及崇重恶义。故此二法俱遍恶心。所缘不异,无别起失。然诸圣教说不顾自他者,自法名自,世间名他。或即此中,拒善崇恶,于己益损,名自他故。而论说为贪等分者,是彼等流,非即彼性。】

    怎样叫做无惭呢?凡是人不顾自己的人格,又不顾所信奉的教法,对于贤善的事情而轻视并且违拒,这就是无惭的体性。因此就能障碍惭,而生长一切恶行起来,这就是无惭的业用。意思就是说,一个人如果对于自己的人格以及教法都不顾了的话,当然对贤善的人轻视违拒;作了过恶的事情,又不怕羞耻,障碍有惭,生长一切恶的行为起来。

    怎样叫做无愧呢?就是不顾世间人的非议和责罚,而崇敬尊重暴恶,这就是无愧的体性。障碍有愧,生长一切恶行,就是无愧的业用。这种人对于世间上的非议和责罚他都不顾了,崇敬暴恶,有过失和罪犯还怕羞耻吗?所以他是障碍有愧,生长一切恶行了。(P572)

    说到不耻过恶这句话,是无惭和无愧的两种通相,所以《显扬圣教论》上说它是假说为体性的。设若一定执着不耻过恶是无惭无愧两个东西的别相,那应当两个东西的体性岂不是没有了差别吗?如果真是没有差别,那就是一体;既然是一体,那二法就不应当同生了。“非受想等有此义故”,这就好像不可以拿“苦受和乐受”的性质不同,一起领纳是一样。其实还有逼迫和适悦的分别,不同无惭无愧完全以不耻过恶为它们的通相。设若无惭是对自说的,无愧是对他说的,自他设立不同,那应当就不是实有。不是实有,即违背了经论上说这两种是有实体的道理了。设若赞成这两种实在是各别而起,那又违背了论上说的无惭无愧是遍一切恶心。

    因为不善心的时侯,随便缘到那一种境界,都有轻拒贤善和崇重暴恶的意义在其中,所以无惭和无愧这两种都是普遍到一切恶心上去。所缘既是不异,因此也就没有各别而生起的过失了。

    然而有的经论上说:不顾自他,是说自己和教法叫做自,世间上的人都叫做他。或者,也就是论上所说的拒善崇恶,于自己有益,那就是尊重自己(P573)的人格以及所奉之教法,这叫做自;怕世间上的人来非议和责罚,就叫做他。相反的,如果不尊重人格和教法,又不怕人家非议责罚,那就对于自他都有损害了。而论上又说无惭无愧是贪的等分,那是说是贪的等流,并不是说就是贪的体性。

    【云何掉举?令心于境,不寂静为性。能障行舍,奢摩他为业。有羲:掉举贪一分摄。论唯说此是贪分故,此由忆昔乐事生故。有义:掉举非唯贪摄。论说掉举遍染心故。又掉举相,谓不寂静。说是烦恼,共相摄故。掉举离此,无别相故。虽依一切烦恼假立,而贪位增,说为贪分。有义:掉举别有自性。遍诸染心,如不信等。非说他分,体便非实。勿不信等,亦假有故。而论说为世俗有者,如睡眠等,随他相说。掉举别相,谓即嚣动。令俱生法,不寂静故。若离烦恼无别此相,不应别说障奢摩他。故不寂静,非此别相。】

    怎样叫做掉举呢?令心于境不寂静为性。能障碍行舍令心于境静住。又(P574)能障碍奢摩他的止,令心等不寂静。下面是掉举的等流,有三家说法不同:

    第一家说:掉举是贪一分所摄,论上只有说掉举是贪分所摄,这是回忆从前快乐的事生起来的。

    第二家说:掉举不但是贪心所摄,因为论上有说“掉举是遍一切染污心的”。又,掉举的行相就是不寂静,所以说是一切烦恼的共相所摄;如果掉举离开了不寂静的话,也就没有另外一种行相。虽然掉举是依托一切烦恼假立的,因为在贪位的时侯掉举比较上要增盛一点,所以说掉举是属于贪之一分。

    第三家说:掉举还是另外有它自己的体性。虽然说掉举是遍一切的染污心,然而同不信等它们一样,还是各有别体。并不是说,属于其它一分,连体性也不实有,那里可以说不信等也是假有呢?而论上说掉举是世俗的假有,那是好像同睡眠一样,是随无明相一分说的,其实还是有体的。

    所以掉举的别相就是嚣动,令俱生心等法,不能常时寂静。设若离开了一切的烦恼,那就没有这掉举的行相了,因此不应当别说掉举是障碍奢摩他(P575)的止。故不寂静不是掉举的别相,可见既能障止,一定有它的别相。

    【云何惛沉?令心于境无堪任为性。能障轻安,毗钵舍那为业。有义:惛沉痴一分摄。论唯说此是痴分故。惛昧沉重是痴相故。有义:惛沉非但痴摄。谓无堪任是惛沉相。一切烦恼皆无堪任。离此无别惛沉相故。虽依一切烦恼假立,而痴相增,但说痴分。有义:惛沉别有自性。虽名痴分,而是等流;如不信等,非即痴摄。随他相说,名世俗有,如睡眠等,是实有性。惛沉别相,谓即懵重。令俱生法无堪任故。若离烦恼,无别惛沉相。不应别说,障毗钵舍那。故无堪任,非此别相。此与痴相有差别者:谓痴于境,迷闇为相,正障无痴,而非懵重。惛沉于境懵重为相,正障轻安,而非迷闇。】

    怎样叫做惛沉呢?就是令心对于所缘的境界上,没有堪能任持的功能,就是惛沉的体性。并且能障碍轻安以及毗钵舍那的观照,为惛沉的业用。下面说惛沉的等流有三家:(P576)

    第一家说:惛沉是属于痴一分所摄,因为论上只有说“惛沉是痴的一分”。惛昧和沉重就是痴的行相。

    第二家说:惛沉不但是痴分所摄。意思就是说:无堪任才是惛沉的行相,因为一切烦恼都是没有堪任,如果离开了无堪任的话,那惛沉也没有表相可得。虽然是依托一切烦恼假立的,因为在痴相上增盛一点,所以说它是痴分。

    第三家说:惛沉另外有它的体性,是痴的等流,并不是痴摄。好像不信一样,各有各的自体。惛沉随痴相说,所以说是假有,其实是有它的自体。好像睡眠一样,是随痴相而说,说它是世俗的假有,其实睡眠也有它的体性。

    惛沉的别相是甚么呢?就是懵懂和沉重,它能够使令俱生的心王和心所,无有堪能去负责任清楚的缘境。设若离开了烦恼,那就没有惛沉的行相,也不应当别说惛沉的功能,能够障碍毗钵舍那的观。所以无堪任只可说是烦恼的通相,不可说是惛沉的别相,因惛沉有它自己的别相,它的别相就(P577)是懵懂沉重。

    再问:“惛沉和痴相在甚么地方差别?”答:“痴是对于境界迷闇为相,所以它是正障无痴,而不是懵重。惛沉是对于境界,懵重为相,它是正障轻安,而不是迷闇,这就是惛沉和痴相的差别。”

    【云河不信?于实德能不忍乐欲,心秽为性。能障净信,堕依为业。谓不信者,多懈怠故。不信三相翻信应知。然诸染法,各有别相。唯此不信,自相浑浊,复能浑浊,余心心所,如极秽物,自秽秽他。是故说此心秽为性。由不信故,于实德能,不忍乐欲,非别有性。若于余事,邪忍乐欲,是此因果,非此自性。】

    怎样叫做不信呢?对于实事实理、三宝的功德、圣贤的道德、善的能力不能够忍受和好乐。这种人的内心是非常垢秽的,所以不信即以心秽为体性。它能够障碍清净的信仰,一切懒惰懈怠都是依托不信而有的,故懒惰即是不信的业用。就是说,不相信三宝的人他一定是懈怠,不肯努力去断恶修(P578)善的。

    不信也有三相,就是翻上面善心所里面头一个信心所的三相——不信实、不信德、不信能。然而一切的染污法都是各别有行相的,唯有这个不信,它的自相是垢秽浑浊。不但它自己浑浊,并且能够浑浊其余的心王和心所,好像一种极秽的东西一样。如粪能够自臭臭人,黑墨能够自黑黑人,不信亦能自秽秽他,所以说以心秽为性。

    因为不信的原故,所以对于实事真理以及三宝的功德、圣贤的道德、善法的能力,他都不能够忍受和好乐,所以不信,没有别的体性。设若在其余不合理的事情上生起了邪信邪欲,那是不信上的因果关系,并不是不信上的自性。

    【云何懈怠?于善恶品,修断事中,懒惰为性。能障精进,增染为业。谓懈怠者,滋长染故。于诸染事,而策勤者,亦名懈怠,退善法故。于无记事,而策勤者;于诸善品,无进退(P579)故。是欲胜解,非别有性。如于无记,忍可乐欲。非净非染,无信不信。】

    怎样叫做懈怠呢?对于善品方面不肯努力去修,对于恶品方面不肯努力去断,它的体性就是懒惰。能够障碍精进,所以增长一切的染污法,就是它的业用。就是说,懈怠的人一定是增长染污的。对于一切染污的事情虽然是策动努力的去做,还是叫它是懈怠,因为把许多善法统统退失了。对于非善非恶的无记事情,而策动努力去做,虽然不是恶事,然而对于善法无退也没有进步,那是欲和胜解,并没有其他的体性。好像在无记法上能够忍可乐欲,所以不是净也不是染污,无所谓信亦无所谓不信。可见精进的定义就是修善断恶。

    【云何放逸?于染净品,不能防修,纵荡为性。障不放逸,增恶损善所依为业。谓由懈怠,及贪瞋痴,不能防修染净品法,总名放逸,非别有体。虽慢疑等亦有此能,而方彼四,势用(P580)微劣,障三善根,遍策法故。推究此相,如不放逸。】

    怎样叫做放逸呢?对于恶法不能防,对于善法不能修,所以它的体性就是纵逸放荡。障碍不放逸,恶事加增,善事损减,这些恶事的所依就是放逸的业用。

    意思就是说,因为有了懈怠以及贪、瞋、痴这四法,所以对于恶事不能防,善事不能修,总名叫做放逸。除了四法,放逸便没有另外的自体了。

    虽然慢疑不正见等也不能防恶修善,不过比较懈怠和贪、瞋、痴四法,势用稍微劣弱一点。因为贪、瞋、痴是障碍三种善根;懈怠是障碍精进,不能普遍的策励修行一切善法。如果推究放逸是甚么行相,那只要在善法不放逸中翻过来就知道了。

    【云何失念?于诸所缘,不能明记为性。能障正念,散乱所依为业。谓失念者,心散乱故。有义:失念,念一分摄。说是烦恼相应念故。有义:失念,痴一分摄。瑜伽说此是痴分故。(P581)痴令念失,故名失念。有义:失念,俱一分摄。由前二文,影略说故。论复说此遍染心故。】

    怎样叫做失念呢?就是对于一切所缘的境界,不能够分分明明记忆起来,这就是失念的体性。因此,能障碍正念,所有一切的散乱都是依托失念来的,这就是失念的业用。就是说,凡是失念的人,心一定是散乱的。下面是失念的分位,有三家不同:

    第一家说:失念是属于别境心所中的念心所,不过这个念是有了烦恼和它相应,不是正念,所以叫做邪念。

    第二家说:失念是属于根本烦恼中的痴心所一分所摄,因为《瑜伽师地论》上说“失念是痴一分所摄”的原故。它说:“痴能够令人正念忘失,所以叫做失念。”

    第三家说:失念是念和痴各一分所摄,所以失念,老实叫它是痴念。一个人不能没有心念,不过是邪念和正念不同,那就是愚和智慧、无明和光明(P582)的分别。所以前面一个说是念一分,一个说是痴一分,那不过是互相影略,其实念和痴都有,因为论上说“失念是遍一切染污心上都有的”。

    【云何散乱?于诸所缘,令心流荡为性。能障正定,恶慧所依为业。谓散乱者,发恶慧故。有义:散乱,痴一分摄。瑜伽说此痴一分故。有义:散乱,贪瞋痴摄。集论等说:是三分故。说痴分者,遍染心故。谓贪瞋痴,令心流荡,胜余法故,说为散乱。有义:散乱,别有自体。说三分者,是彼等流。如无惭等,非即彼摄。随他相说,名世俗有。散乱别相,谓即躁扰。令俱生法,皆流荡故。若离彼三,无别自体,不应别说,障三摩地。掉举散乱,二用何别?彼令易解,此令易缘。虽一刹那,解缘无易,而于相续,有易义故。染污心时,由掉乱力,常令念念,易解易缘。或由念等,力所制服;如系猿猴,有暂时住,故掉与乱,俱遍染心。】

    怎样叫做散乱呢?就是对于所缘的境界,令心流动放荡起来,这就是它(P583)的体性。能够障碍正定,一切不正当的鬼聪明都是依托它而有的,这是它的业用。就是说,凡是散乱心重的人,他一定发生许多恶慧。下面说散乱的分位有三家:

    第一家说:散乱是痴心所一分所摄,在《瑜伽师地论》上说散乱是痴一分故。

    第二家说:散乱是贪、瞋、痴所摄,《杂集论》上有说是贪、瞋、痴三分所摄的原故。然而单说痴分所摄,那是因为痴分是普遍一切染污心的。就是说,贪、瞋、痴三毒能令心流荡,胜过其余的东西,所以叫做散乱。

    第三家说:散乱是另外有自体的,至于说是贪、瞋、痴三分,那是它们三毒的同等流类,好像无惭无愧一样,并不是说,就是它们三毒所摄。不能说随他的相,就是世俗的假有。

    散乱的别相就是躁扰。令俱生的心王心所,统统成了流荡。假定说,离开了贪、瞋、痴三法,散乱就没有自体的话,那就不应当说“散乱能够障碍正定。”掉举和散乱两种功用有什么不同?掉举是更易能知之心,散乱是更(P584)易所缘之境。虽然说在一那间,能知的心和所的境是没有变易,然而在相续的时候,还是有变易的。一到了有染污心的时候,因为有了掉举和散乱两种力量,所以令心和境,刹那刹那的念念变易。或者,由了正念的势力,所以制伏它,好像系住猿猴一样,暂时不能够走出去。所以掉举和散乱都是普遍一切染污心的。

    【云何不正知?于所观境,谬解为性。能障正知,毁犯为业。谓不正知者,多所毁犯故。有义:不正知,慧一分摄,说是烦恼相应慧故。有义:不已知,痴一分摄。瑜伽说此是痴分故。令知不正,名不正知。有义:不正知,俱一分摄。由前二文,影略说故。论复说此遍染心故。与并及言,显随烦恼,非唯二十,杂事等说:贪等多种,随烦恼故。随烦恼名,亦摄烦恼。是前烦恼,等流性故。烦恼同类,余染污法,但名随烦恼,非烦恼摄故。唯说二十随烦恼者,谓非烦恼,唯染(P585)粗故。此余染法,或此分位,或此等流,皆此所摄。随其类别,如理应知。】

    怎样叫做不正知呢?就是对于所观的境界上,起了错误的见解,这就是它的体性。能够障碍正知,而毁犯了一切正因果法,这就是它的业用。就是说,凡是知见不正的人,大多数是破坏因果,毁犯戒律的。不正知的等流有三家说的不同:

    第一家说:不正知是别境里面的慧心所一分所摄,不过这是和烦恼相应的染污慧罢了。

    第二家说:不正知是根本烦恼中的痴心所一分所摄。在《瑜伽师地论》上说:“不正知是属于痴分,因为愚痴能使知见不正,所以叫做不正知。”

    第三家说:不正知是痴、慧两种合起来的结果,所以叫做俱一分所摄。由前面两家,一个讲属慧,一个讲属痴,其实是互相影略所说的,因为论上说“不正知是遍一切染污心的”。现在二十个随烦恼——小随十、中随二、(P586)大随八——总算讲完了。颂上还有“与”、“并”、“及”三个字,又是甚意义呢?意思就是说,随烦恼其实是不止二十个。在《瑜伽师地论》第五十八卷里面杂事中说“贪、瞋、痴等里面有多种的随烦恼”,既说多种,当然不止二十个。可见其余的随烦恼,也通通摄在烦恼里面,因为是从前面根本烦恼流出来的。至于其余烦恼的同类染污法,但可以叫它是随烦恼,而不是烦恼的本身。

    所以但说二十种随烦恼的话,是除去根本烦恼以及三性里面的随烦恼并细的随烦恼。所以说“非烦恼,唯是染污和粗的随烦恼”。其余染污法或是随烦恼的分位,或是随烦恼的等流,都在这二十个里面所摄,随从它的分类,如理上可以推知。

    【如是二十随烦恼中,小十大三,定是假有。无惭、无愧、不信、懈怠,定是实有,教理成故。掉举、惛沉、散乱三种,有义是假,有义是实,所引理教,如前应知。二十皆通俱生(P587)分别。随二烦恼,势力起故。此二十中,小十,展转定不俱起,互相违故。行相粗猛,各为主故。中二,一切不善心俱,随应皆得小大俱起。论说大八遍诸染心。展转小中,皆容俱起。有处说六遍染心者,惛掉增时,不俱起故。有处但说五遍染者,以惛掉等违唯善故。此唯染故,非第八俱。第七识中唯有大八,取舍差别,如上应如。第六识俱,容有一切。小十粗猛,五识中无。中大相通,五识容有。】

    以下是二十种随烦恼,用十二门来分别它。第一是假实门,如是前面这二十种随烦恼里面,小随烦恼十个、大随烦恼三个——放逸、失念、不正知,这十三个决定是假有的。中随烦恼的无惭和无愧、大随烦恼中的不信和懈怠那是决定有体的,因为有经论和道理可以作证据的。大随烦恼中的掉举、惛沉、散乱这三种有两家说得不同:一家说是假有,一家说是实有。他们两家所引□□的道理和经教,照前面所说过的可以知道。(P588)

    第二是俱生分别门,这二十个随烦恼无论是俱生的烦恼和分别的烦恼都有,因为它们这二十个是随这俱生和分别两种烦恼势力生起的。

    第三是自类相应门,这二十个随烦恼里面十个小随烦恼它们是决定不能同时俱起,因为是互相违背的原故。并且它们的行相是很粗猛,所以是各自为主。两个中随烦恼的行踪遍于一切不善心中,并且可以同小随大随同起,不过有覆无记没有它们两个参加工作,唯通于大随不善性而已。论上说,大随八个它们是遍于两种染污性的:即不善性和有覆无记性。又能和小随中随同起。设若是不善心俱,那就和七个小随、两个中随同起。若是不善心及有覆无记,那就和小随烦恼中诳、谄、憍三个同起。所以论上说:八个大随是遍染二性啊。

    然而,《瑜伽师地论》上说“只有六个大随烦恼遍一切染心”,这是因为惛沉和掉举两个谁的势力增盛,谁就生起。但他们是不能同时俱起的,所以八大随中要除了它们两个。又《杂集论》上说“五个大随烦恼遍染心”,这是因为五个大随烦恼,是遍染二性,但违背善性,所以要除了失念、散乱和(P589)不正知三个。因为失念和不正知两个若是属于痴一分摄的,即遍于染心;如果是念慧一分摄的,那就不遍染心了。至于散乱一法虽然是通不善和有覆无记,然而有时被定所伏,所以也是不遍,因此,说除这三个。

    第四是诸识相应门。这二十四个随烦恼完全是染污,所以和第八阿赖耶识没有关系。第七末那识只有八个大随烦恼,和小随中随也没有关系。取舍差别就是前面《瑜伽师地论》和《集论》上说的“或取六个舍两个,或取五个舍三个”,我们已经知道。第六意识那是完全有的,十个小随烦恼它们的性质是粗猛,所以五识没有。至于中随和大随是相通的,所以前五识是容许有的。

    【由斯,中大五受相应。有义:小十除三,忿等唯喜忧舍,三受相应。谄诳憍三,四俱除苦。有义:忿等四俱除乐。谄诳憍三,五受俱起。意有苦受,前已说故。此受俱相,如烦恼说。实义如是。若随粗相,忿恨恼嫉害忧舍俱;覆悭喜舍;(P590)余三增乐。中大随粗,亦如实义。如是二十,与别境五,皆容俱起,不相违故。染念染慧,虽非念慧俱,而痴分者,亦得相应故。念亦缘现,曾习类境。忿亦得缘刹那过去。故忿与念,亦得相应。染定起时,心亦躁扰,故乱与定,相应无失。】

    第五是诸受相应门。由此第六识和前五识都同中随大随俱起,所以中随和大随都是同五受相应,这是没有异论了。至于十个小随对于五受就有两家说法的不同,第一家说:十个小随里面要除了谄、诳、憍三个,其余忿恨等七个在五受之中,只有和喜、忧、舍三受相应。至于谄、诳、憍三个它们除了苦受之外,就和其余的四受相应。第二家说:十种小随除了谄、诳、憍三种之外,其余的忿、恨等七种除了乐受,和其余的四受相应。至于谄、诳、憍三种那是完全和五受相应的。因为意识中是有苦受,前面已经说过了。这受俱相,同烦恼一样的说法。好像贪、瞋、痴三种根本烦恼有俱生烦恼,又(P591)有由分别所起的烦恼,所以和五受都可以相应。同时除了谄、诳、憍三种之外,其余忿、恨等七种小随或是贪、瞋、痴的分位,也和苦受相应,所以二十种随烦恼大多数都是五受,实义是这样。

    设若随粗相方来说,忿、恨、恼、嫉、害这五种是与忧受和舍受俱起的,至于覆和悭二种那就与喜受和舍受俱起了。其余的谄、诳、憍三种是与喜受、舍受、乐受三种相应的,至于中随和大随那是随粗相说的道理一样,都是和五受相应的。

    第六是别境相应门。上面二十个随烦恼同五个别境都可以同起,因为彼此是不相违背。染念的失念,染慧的不正知虽然是不能够和念慧同起,然而属于痴分所摄,还是可以和五别境相应的。念也缘现在曾习过的类似境,忿也可以缘刹那过去境,所以忿和念也可以相应。就是染定生起的时候,心中还是躁扰。故乱与定相应,是没有过失的。

    【中二、大八,十烦恼俱。小十,定非见疑俱起。此相粗动,(P592)彼审细故。忿等五法,容慢痴俱。非贪恚并,是瞋分故。悭痴慢俱,非贪瞋并,是贪分故。憍唯痴俱,与慢解别,是贪分故。覆诳与谄,贪痴慢俱,行相无违,贪痴分故。小七中二,唯不善摄。小三大八,亦通无记。小七中二,唯欲界摄。诳谄欲色,余通三界。生在下地,容起上十一。耽定于他,起憍谄故。若生上地,起下后十。邪见爱俱,容起彼故。小十,生上无由起下,非正润生,及谤灭故。中二大八,下亦缘上。上缘贪等,相应起故。有义小十,下不缘上,行相粗近,不远取故。有义嫉等,亦得缘上。于胜地法,生嫉等故。大八谄诳,上亦缘下。下缘慢等,相应起故。梵于释子,起谄诳故。憍不缘下,非所恃故。】

    第七是根本相应门。中随二、大随八这十种随烦恼可以和十种根本烦恼同起。小随烦恼十个和根本烦恼中的见疑决定不能够同起,因为十个小随烦(P593)恼的行相粗动,见和疑的行相审细,所以不能相应。忿、恨、恼、嫉、害这五种小随和慢、痴可以俱起,因为这五种是属于瞋分所摄;贪和瞋的两种对象是不同,所以说不并。慢是蔑视人,瞋是憎恨人,所以境界是同,痴是遍一切染污法的。悭随烦恼和痴慢可以并起,因为同是属于贪分,痴是遍一切染法。贪是所染,慢是所恃,境界是同,可以并起。贪不能同贪并起,贪也不能同瞋并起,所以说“非贪瞋并”。憍随烦恼唯同痴起,因为是贪分,痴是遍一切染法。憍和贪、恚、慢不能并起,因为贪不能和贪同起,贪也不能和瞋同起,所以说“非贪瞋并”。憍是对于盛事,染着醉傲为它的体性,慢是仗恃自己的才德,对于他人贡高我慢,所以说“憍、慢两种解释各别不同”。憍是在自,慢对他人。憍慢同是贪分,贪不能和贪同起,所以憍慢不并。至于覆、诳、谄三种小随那和贪、痴、慢三种根本烦恼是可以同起的,因为这六个根随烦恼行相是无违的,都是属于贪、痴分里面所摄。

    第八是三性相摄门。七个小随、两个中随但是不善所摄,谄、诳、憍三种小随以及八种大随那又通于不善以及有覆无记二性所摄,理由是:诳、(P594)谄、憍三种小随设若和无惭无愧同起,那是属于恶;若不和它们两个同起,那是属于有覆无记。八个大随设若和十个根本烦恼,无论和那一个同起,都是属于不善;若是和其余的烦恼任运的相应,就属于有覆无记性摄了。

    第九是界摄现缘门。七个小随、两个中随唯是欲界所摄,谄、诳两个小随可通于欲界以及色界的初禅,至于憍以及八个大随那就通于三界了。

    现在要说到三界现起。如果身在下地,容许生起上地十一种烦恼——就是谄、诳、憍,以及八个大随。因为耽着上地的禅定,对于他人生起了憍、谄、诳的众生生到了初禅天上去,自己以为是深妙的快乐而生耽着,故对于上地的有情生起了谄、诳、憍三种小随;八个大随它们是普遍到一切染污法上去的,所以都有它们八个,更不消说了。

    设若生在上地而起下地的中二、大八及十个小随烦恼。若是有邪见的无想天人,到了要死的时候,看见自己的中阴身要去投胎,他就生起了诽谤的心,说没有三宝和解脱的果,由此就堕落到地狱里面去了!如果和贪爱同起到欲界受生的话,就和父母起了染爱的心,所以也和八个大随烦恼有关系。(P595)

    至于十个小随烦恼,生在上地的有情不能起下地的小随,因为小随没有润生及诽谤的功用;润生是属于贪爱,诽谤是属于邪见。

    中二和大八下地的烦恼也可以相缘上地,因为生到上地而耽着上地的禅定,所以叫做缘上地的贪爱。八个大烦恼是普遍到一切染污法上的,所以和上地的贪也有关系。贪等之等是等于瞋恚,为甚么下地的瞋恚也缘到上地去呢?因为在前面说过,既然对于无漏的灭道二谛都起瞋嫉,那对于离欲的上地不消说,当然也是照样的憎恨嫉妒,所以中大二随和瞋也是相应的。

    至于十个小随烦恼有两家说的不同,第一家说:小随十个下地的烦恼是不缘上地,因为小随的行相是粗动且近,所以不能够远取。第二家说:嫉等也可以得缘上地,因为对于胜地法也会生嫉妒心。八大和谄诳上地的有情也可以得缘下地;生上地的人对于下地的有情,仗恃自己的胜德,而陵蔑下地的有情,所以有慢相应。例如梵王对于释子比丘,以谄曲心来诳释子,所以也有谄诳。至于上地之憍不缘下地,因为上地的有情对于下地的法他们生不起憍来,祇是仗恃自己的盛事而已。(P596)

    【二十,皆非学无学摄。此但是染,彼唯净故。后十,唯通见修所断,与二烦恼,相应起故。见所断者,随迷谛相,或总或别,烦恼俱生,故随所应,皆通四部。迷谛亲疏等,皆如烦恼说。前十,有义唯修所断,缘粗事境,任运生故。有义亦通见修所断。依二烦恼势力起故。缘他见等,生忿等故。见所断者,随所依缘,总别惑力,皆通四部。此中有义:忿等但缘迷谛惑生,非亲迷谛,行相粗浅,不深取故。有义嫉等亦亲迷谛,于灭道等生嫉等故。然忿等十,但缘有事,要托本质方得生故。缘有漏等,准上应知。】

    第十是学等相摄门。这二十种随烦恼不是有学也不是无学所摄,因为烦恼是属于染污,学无学是属于清净,所以两下没有关系。

    第十一是三断相摄门。中二和大八及十个小随烦恼是通于见道和修道所断的,因为它们是和见思二惑相应而起的。设若是见道所断的烦恼,它即(P597)随从迷昧四谛的体相,或总迷四谛,或各别而迷四谛的道理,所以有亲疏的烦恼生起。因为随总别亲疏的烦恼不同,所以叫做随所相应,通于四谛的部分,而迷四谛的亲疏的不同,那都是因为同烦恼不同的说法。

    至于前面十种小随那有两家说法不同,第一家说:这十种不通于见道所断,但属于修道所断,因为这十种是缘粗事的境界,任运而生起的。第二家说:这十种小随不但是修道所断,并且通于见道所断,因为这十种小随都是缘见思二惑势力而起的。为甚么通于见道所断呢?因为缘他人冤爱之见,而生起忿等十个小随烦恼。随所应缘总别烦恼的势力,那都是通于四谛的。这里迷谛的亲疏,也有两家不同,有一家说:忿等十种小随它们但是缘迷四谛的烦恼而生,不是亲迷四谛之理,行相非常的粗浅,因为不深取的原故,所以疏而不亲。又有一家说:嫉等小随不但是迷四谛的烦恼,并且也迷四谛之理,对于灭道二谛也会生起憎嫉,所以也有亲迷的。

    第十二是随境立名门。忿等十种小随但缘有境界的事相,一定要托外境的本质,才能够生起,乃至缘有漏和无漏的事境,那都是一样,如烦恼说。(P598)

    成唯识论讲话卷六终(P599)
第五册 成唯识论讲话续 成唯识论讲话(卷七)
    【已说二十随烦恼相,不定有四,其相云何?颂曰:“不定谓悔眠,寻伺二各二。”论曰:悔眠寻伺,于善染等,皆不定故。非如触等,定遍心故。非如欲等,定遍地故,立不定名。悔谓恶作,恶所作业,追悔为性,障止为业。此即于果,假立因名。先恶所作业,后方追悔故。悔先不作,亦恶作摄。如追悔言,我先不作,如是事业,是我恶作。】

    已经说过了二十种随烦恼的行相,不定法四种行相又是怎样呢?先用颂标:不定——(1)悔,(2)眠,(3)寻,(4)伺。这四种中悔眠合为一,寻伺也合为一;这两者之中又各有善和不善二种,所以叫做二各二。

    论说:悔眠寻伺这四种为甚么叫做不定呢?因为这四种不定属于善,(P600)也不定属于恶,所以叫做不定。它们不像触心所等一样,决定遍于心王;也不像欲心所等一样,遍于三界九地,所以立不定的名字。

    不定心所有四个,第一个叫做悔。悔又叫做恶(音污)作,就是厌恶在先所做过善恶的事。它的体性是追悔,它的业用是障碍修止。恶作是因,追悔是果,这就是在追悔的果上,假立恶作的因名,因为它是先厌恶自己所作过的事,然后才追悔,以为自己不应该这样做。还有,自己觉得这件事是应该先做,可是没有去做,也是恶作所摄。好像自己懊悔的说:“我先为甚么不去做这样的事情呢?这是我自己厌做啊。”

    这有四种分别:(1)事善悔善,(2)事善悔恶,(3)事恶悔恶,(4)事恶悔善。懊悔这件善事何不早做,这是事善悔善。懊悔这件善事何必去做,这是事善悔恶。懊悔这件恶事何不早做,这是事恶悔恶。懊悔这件恶事何必去做,这是事恶悔善。明明是善事,一懊悔就变了恶,明明是恶事,一懊悔又变了善,所以叫做不定。

    【眠谓睡眠,令身不自在,昧略为性。障观为业,谓睡眠位。(P601)身不自在,心极闇劣。一门转故。昧简在定,略别寤时,今显睡眠非无体用,有无心位,假立此名,如余盖缠,心相应故。有义:此二唯痴为体。说随烦恼,又痴分故。有义:不然:亦通善故。应说此二,染痴为体。净即无痴。论依染分,说随烦恼,及痴分摄。有义:此说亦不应理。无记非痴,无痴性故。应说恶作,思慧为体。明了思择,所作业故。睡眠,合用思想为体,思想种种梦境相故。论俱说为世俗有故。彼染污者,是痴等流。如不信等,说为痴分。有义:彼说理亦不然。非思慧想,缠彼性故。应说此二各别有体,与余心所,行相别故,随痴相说,名世俗有。】

    眠,就是睡眠,使令我们的身体,而不得自由。它是以昧略为它的体性,障碍观行,是眠的业用。就是说:一个人如果在睡眠位的时候,不但是身体不得自由,连心灵也非常的闇昧和劣弱,因为它但能向内一门缘法尘,而不能向外门缘多境多事。“闇昧”是简别不是在定,“简略”是拣别不是醒时。(P602)因为定心是明白,醒时是详细。这是显睡眠时并不是没有体用,在有心位假立这睡眠的名字,好像五盖和十缠一样,和识是相应的。下面说悔眠的体性,有四家不同。

    第一家说:这悔眠二种是以痴心所为体性的,论上说悔眠属随烦恼及痴心所一分所摄。”

    第二家说:“不对。因为悔眠不是完全属于恶,并且通于善。应当说悔眠若是染污的时候,当然是以痴为体;如果是清净的时候,那又是以无痴为体。不过论上是依染污的一部分说的,所以说是随烦恼及痴心所一分所摄。”

    第三家说:“无记性的东西不是痴,也不是无痴性。应当说恶作是以遍行中的思心所,和别境中的慧心所为它的体性。它能够明了和思惟,拣择自己所作过的事业。睡眠,它是合用遍行中的思心所和想心所为体的,因此它思想种种梦中的境相,论上说,它们两个悔和眠都是世俗法上安立的假有的名字。如果是染污的方面,那是痴一分流下来的,好像不信等心所,为痴一分所摄一样。”(P603)

    第四家说:“这道理上也不对。因为恶作不是以思慧为体,睡眠也不是以思想为体,其实缠才是它们两种的体性,应当说这两种都是各别有体的。这第六位不定心所,和前面的遍行、别境、善、根本烦恼、随烦恼,和它们五位的行相,都是各别,因为随痴相说,说为是世俗的假有。

    【寻,谓寻求,令心忽遽,于意言境,粗转为性。伺谓伺察,令心忽遽,于意言境,细转为性。此二,俱以安不安住,身心分位,所依为业。并用思慧一分为体。于意言境,不深推度,及深推度,义类别故。若离思慧,寻伺二种,体类差别,不可得故。二各二者:有义:寻伺各有染净二类差别。有义:此释不应正理。悔眠亦有染净二故。应说如前诸染心所,有是烦恼,随烦恼性。此二各有不善、无记。或复各有,缠及随眠。有义:彼释亦不应理。不定四后,有此言故。应言二者,显二种二:一谓悔眠;二谓寻伺。此二二种,种类各别,如一二言,显二二种。此各有二:谓染不染,非如善染。(P604)各唯一故。或唯简染,故说此言。有亦说为随烦恼故。为显不定义,说二各二言。故置此言,深为有用。】

    寻就是寻求,使令我们的心,很匆忙急遽,意识取境,多在名言上粗寻瓶衣车乘等的粗相。伺就是伺察,它也能使令我们的心,很匆忙急遽,在意言取境上,仔细的去分别瓶衣等的差别的相状。寻伺这两种若是用思心所去寻伺,徐缓而细,所以身心就安住;如果用慧心所去寻伺,急暴而粗,所以身心就不安。所以身心安不安完全看寻伺徐缓与匆遽来判断,故名寻伺是所依。

    寻和伺这两个心所都是用思心所和慧心所一分为它们两个的体性,不过在意识取名言境上,有浅深推度的不同:若推度浅就叫做寻,若推度深就叫做伺,这是因义类来分别。设若离开了思心所和慧心所两个,那寻伺两种体类的差别不可得的。

    二各二这句话有三家说法的不同,第一家说:寻和伺各有染污和清净两种差别,这叫做二各二。(P605)

    第二家说:这样解释不对,因为悔和眠也有染净两种。应当说:同前面的染心所一样,有根本烦恼和随烦恼的体性。这根随两种烦恼各有不善和有覆无记。或者,这两种各有现行的缠和种子的随眠,这就叫做二各二。

    第三家说:他这种说法也是不对。在不定四种后面,已经有这种说法。应当说:上面这个二是悔眠和寻伺二种。又悔和眠分二,寻和伺也分二,因为这四种法种类是各别的。所以头一个二是说悔眠为二,寻伺也为二。至于各二的二,那是说悔眠和寻伺各有染和不染两种,不像善心所那样唯是善,或恶心所那样唯是恶,不定四种是善恶都有分的。或者,单是拣去染污,因为论上说随烦恼是染污,它不是纯粹的染污,是三性不定,所以说,“二各二”这句话深有用意。

    【四中寻伺,定是假有。思慧合成,圣所说故。悔眠,有义:亦是假有。瑜伽说为世俗有故。有义:此二是实物有。唯后二种说假有故。世俗有言,随他相说。非显前二定是假有。又如内种,体虽是实,而论亦说世俗有故。】(P606)

    以下是诸门分别,第一门是假实门。四不定中寻伺二个决定是假有,因为它们两个是思心所和慧心所合成为体的,经论上也有这样说的。悔和眠有两家说法不同。第一家说:悔眠都是属于假有的。因为《瑜珈师地论》上说“悔眠是世俗的假有”。第二家说:悔眠是实有的,唯有寻伺二种才是假有。“世俗有”是随他说的,并不是说“悔眠决定是假有”。好像阿赖耶识里面的种子一样,本来有实体,而论上也说它是世俗的假有。

    【四中寻伺,定不相应。体类是同,粗细异故。依于寻伺,有染离染,立三地别,不依彼种,现起有无,故无杂乱。俱与前二,容互相应。前二亦有互相应义。】

    第二是自类相应门。在这四种之中寻和伺这两个是决定不能够相应的,因为它们的体性是同类,不过粗细有一点不同,好像指不触指,刀不割刀,自己不能和自己相应。这寻伺的分位有三种:(1)欲界和初禅是有寻有伺;(2)初禅至二禅,这中间定,是无寻唯伺;(3)二禅以上统统是无寻无伺。这是依界地来分,并不是以现行和种子来分的,所以不会杂乱。寻伺和悔眠(P607)两种是可以相应的,因为悔眠的时候,也有寻伺。悔和眠也可以相应,因为正睡眠的时候,也可以生悔,所以悔眠是可以相应的。

    【四皆不与第七八俱,义如前说。悔眠唯与第六识俱,非五法故。有义:寻伺亦五识俱。论说五识有寻伺故。又说寻伺即七分别,谓有相等。杂集复言,任运分别,谓五识故,有义:寻伺唯意识俱。论说寻求伺察等法,皆是意识不共法故。又说寻伺,忧喜相应。曾不说与苦乐俱故。舍受遍故,可不待说。何缘不说与苦乐俱?虽初静虑,有意地乐;而不离喜,总说喜名。虽纯苦处,有意地苦;而似忧故,总说为忧。又说寻伺,以名身等义为所缘。非五识身,以名身等义为境故。然说五识有寻伺者,显多由彼起,非说彼相应。杂集所言:任运分别,谓五识者。彼与瑜伽所说分别,义各有异。彼说任运,即是五识。瑜伽说此,是五识俱,分别意识,相应寻伺,故彼所引,为证不成。由此五识定无寻伺。】(P608)

    第三是诸识相应门,这四个不定不和第七识第八识相应,这道理在前面已经说过。⑴恶作等四,无记性者,有间断故,定非异熟,故同第八不相应。⑵恶作追悔先所造业,故同第七亦不相应。

    悔眠但和第六意识相应,因为悔眠和前五识不相应。就是说,前五识是任运缘现在境的,所以不和悔相应;眠时五识不行,所以不和眠相应。

    寻伺,有两家说法不同。第一家说:寻伺也和五识相应,因为论上说“五识也有寻伺”,又说“寻伺是七种分别”——(1)有相分别,(2)无相分别,(3)任运分别,(4)寻求分别,(5)伺察分别,(6)染污分别,(7)不染污分别。所以前五识是任运分别,在《杂集论》上也说是任运分别,就是前五识。

    第二家说:寻伺唯第六意识有,论上说:寻求和伺察都是意识独有,和其余的识是不共的,又说“寻伺只和忧受喜受相应”,向来没有说过和苦受乐受相应,因为苦乐二受才和五识相应。问:寻伺也应当有苦乐受,好像舍受虽有,不过没有说而已。答:舍受是因为遍一切处,所以用不着说;如果寻伺和苦乐二受是有关系,那是应当说明白的。问:初禅有意地乐,地狱也(P609)有意的苦,这苦乐岂不是和寻伺有关系吗?答:初禅的乐还是不能离喜,地狱的苦还是属于忧,所以寻伺决定和五识无关。

    论上又说:寻伺是以名身、句身、文身做它们的所缘,前五识不是以名身等为所缘之境,可见寻伺和前五识也是没有关系。

    问:为甚么论上也说“前五识也有寻伺”呢?答:论上说的寻伺多分由率尔五识引起的,并不是说“和五识是相应”的。就是《杂集论》和《瑜伽师地论》所说的分别意义,也是不同。因为《杂集论》上所说的任运分别是五识上的自性分别,《瑜伽师地论》上所说的七种分别是五俱意识的相应寻伺,所以前面所引的二论是不能证明,由此就可以知道,五识是决定没有寻伺。

    【有义:恶作,忧舍相应。唯戚行转,通无记故。睡眠,忧喜舍受俱起,行通欢戚中容转故。寻伺,忧喜舍乐相应;初静虑中,意乐俱故。有义:此四亦苦受俱。纯苦趣中意苦俱故。】

    第四是诸受相应门,这有两家说法不同。第一家说:恶作它是和忧受、(P610)舍受相应的,因为恶作多数是属于忧戚,也能够通于无记,所以与忧舍二受相应。睡眠有忧受、喜受、舍受都有,因为睡眠是通于忧愁、欢喜、中容三种境界。寻伺是通于忧受、喜受、舍受、乐受四种相应,寻伺为甚么还有乐受?因为初禅中还有意地的快乐。第二家说:悔眠寻伺这四种也有苦受,因为在地狱中纯苦趣里面还是有意地上的苦受。

    【四皆容与五别境俱。行相所缘,不相违故。悔眠,但与十善容俱。此唯在欲,无轻安故。寻伺容与十一善俱;初静虑中,轻安俱故。悔但容与无明相应。此行相粗,贪等细故。睡眠寻伺,十烦恼俱。此彼展转,不相违故。悔与中大随惑容俱。非忿等十,各为主故。睡眠寻伺,二十容俱。眠等位中,皆起彼故。】

    第五是别境相应门。悔眠寻伺这四种和五种别境都是可以俱行,因为它们能缘的行相和所缘的境界都是不会相违的。

    第六是信等相应门。悔和眠但同十种善法容许俱起,因为悔眠唯有欲界(P611)众生才有,所以没有轻安。寻和伺和十一种善法都可同起,因为色界的初禅也有轻安。

    第七是烦恼相应门。悔和无明可以相应,和其余的九种是不相应;因为悔的行相是粗,贪等九相是细,粗细所以不能相应。睡眠和寻伺和十种根本烦恼都可以同起,因为大家的行相都是不相违背。

    第八是随惑相应门。悔和中二大八十种随烦恼容许俱起,因为都是不善性所摄。悔和十种小随是不能俱起,因为十种小随是各自为主。睡眠和寻伺和二十种随烦恼可以容许俱起,因为睡眠和寻伺位中可以生起二十种随烦恼故。

    【此四皆通善等三性。于无记业,亦追悔故。有义:初二唯生得善,行相粗鄙,及昧略故。后二亦通加行善摄,闻所成等,有寻伺故。有义:初二亦加行善,闻思位中,有悔眠故。后三皆通染净无记。恶作非染,解粗猛故。四无记中,悔唯中二,行相粗猛,非定果故。眠除第四,非定引生,异熟生心,(P612)亦得眠故。寻伺除初,彼解微劣,不能寻察名等义故。】

    第九是三性相摄门。悔眠寻伺这四种都通于善恶无记三性,对于无记业也是有追悔。此有二说不同,第一家说:悔和眠唯有生得善,因为悔眠的行相非常的粗鄙,并且很昧略。寻和伺那是通于生得善及加行善所摄,因为闻思修三慧中也有寻伺。第二家说:悔和眠不单是生得善,并且也通于加行善,因为在闻思位的时候也有悔眠。

    眠和寻伺这三种都通于有覆无记和无覆无记,恶作一种唯是无覆无记,不通有覆无记;因为悔的行相是粗猛,有覆无记的行相是细审故。

    在四无记[(1)异熟无记,(2)威仪无记,(3)工巧无记,(4)变化无记]中,悔有威仪无记和工巧无记两种。因为悔的行相是粗猛,所以不是定引以及异熟果,因此,就说非定、果故。眠只有异熟无记、威仪无记、工巧无记,没有变化无记。寻和伺只有三种无记,要除了异熟无记,因为异熟心的行相微劣,不能够寻察名等的意义。

    【恶作睡眠,唯欲界有;寻伺在欲,及初静虑。余界地法,皆(P613)妙静故。悔眠生上,必不现起。寻伺上下。亦起下上。下上寻伺,能缘上下。有义:悔眠不能缘上。行相粗近,极昧略故。有义:此二亦缘上境。有邪见者,悔修定故。梦能普缘所更事故。悔非无学,离欲舍故。睡眠寻伺,皆通三种。求解脱者,有为善法,皆名学故。学究竟者,有为善法,皆无学故。】

    第十是界系现缘门。恶作和睡眠唯有欲界才有。寻和伺在欲界以及色界的初禅也有,从初禅以上的界地就用不着寻伺,因为上界是妙静的原故。悔和眠一生到上地,必定不会现起,因为悔眠唯在欲界才有。寻和伺是通于欲界和初禅,所以上下都可以现起。欲界的寻伺能缘初禅,而初禅的寻伺也能够缘欲界。这有两说不同,第一家说:悔和眠不能够缘上地,因为悔的行相是粗而且近,眠的行相是昧而且略,所以不能缘初禅。第二家说:悔和眠是可以缘上地,例如:有人在欲界遇邪师闻邪法修邪定者,后生无想天或非非想天,而生懊悔心。又例如:从上地死,来生欲界,故在梦中也可以缘上地(P614)的境。

    第十一是学等相摄门。悔不是无学位所摄,因为三果阿那含就已经离开了欲界,而舍弃了悔故。睡眠和寻伺通于凡夫、有学的初二三果、无学的四果和菩萨。有学和无学他们虽然是有睡眠和寻伺,然而是有为的善法。求解脱者即有学,学究竟者即无学。

    【悔眠,唯通见修所断;亦邪见等势力起故。非无漏道,亲所引生故。亦非如忧,深求解脱故。若已断故,名非所断。则无学眠,非所断摄。寻伺虽非真无漏道,而能引彼。从彼引生,故通见修,非所断摄。有义:寻伺非所断者,于五法中,唯分别摄。瑜伽说彼是分别故。有义:此二亦正智摄。说正思惟,是无漏故。彼能令心寻求等故。又说彼是言说因故。未究竟位,于药病等,未能遍知;后得智中,为他说法,必假寻伺。非如佛地,无功用说。故此二种,亦通无漏。虽说寻伺,必是分别,而不定说,唯属第三;后得正智中,亦有(P615)分别故。余门准上,如理应思。】

    第十二是三断相摄门。悔和眠唯通于见道和修道所断。若是邪见引生者,属见道断;若是有漏善力引起者,是修道断。眠不是无漏道所引生,悔不是忧深求解脱,所以这两种都不是非所断。设若在见道和修道之后再有睡眠,罗汉及佛,那是属于非所断寻伺,虽然不是真无漏道,然而能够引生无漏道,那是属于见修道所断的。若是从无漏引生的寻伺,当然是非所断;故寻伺通于三断。

    如果以寻伺来对五法说:(1)名,(2)相,(3)分别,(4)正智,(5)如如。这有两家不同,第一家说:寻伺不是所断,在五法中唯是分别所摄。在《瑜伽师地论》上说:寻伺是分别所说。第二家说:若是见道和修道所断的,可说是分别所摄。若是非所断,那也通于正智所摄,因为八正道中的正思惟就是无漏。同时菩萨说法,也要用后得智的寻伺,所以通于正智。

    又说:没有到佛果究竟位的时候,对于众生的病以及诸佛的法药都未能够遍知。要得到了后得智,假借寻伺,和众生说法,这才能契众生机;不(P616)能同佛一样,不用寻伺,而能够无功用说,所以寻伺也通于无漏。虽然说寻伺必定是分别,然而不定说唯属第三,因为后得智中也有无漏的分别。第十三是结例余门,本来还有其余的许多分别,那只好照上面各种去类推。

    【如是六位诸心所法,为离心体有别自性,为即是心分位差别?设尔何失?二俱有过。若离心体有别自性,如何圣教说唯有识?又如何说心远独行?染净由心?士夫六界?庄严论说:复云何通?如彼颂言:“许心似二现,如是似贪等,或似于信等,无别染善法。”若即是心分位差别,如何圣教说心相应?他性相应,非自性故。又如何说心与心所俱时而起?如日与光?瑜伽论说,复云何通?彼说心所,非即心故?如彼颂言:“五种性不成,分位差过失,因缘无别故,与圣教相违。”】

    总示二谛。问:上面这六位诸心所法,还是离开八个心王,另外各别有体泥?还是心王上分出来的呢?答:假使是这样,又有甚么过失呢?难:(P617)两种都有过。甚么原因呢?设若是离开了心王,另外有心所各别的自性,为甚么经论上但说有识,而不说有心所呢?又,经论上为甚么单说心识随无明远缘一切,诸心相续一切转变独行?又说无论染污和清净,都是由心?又说士夫(众生)只是六界(地水火风空识)所成?以上三种说法只有说到心王,而都没有心所。这在《庄严论》上所说的一首颂上单说的心,又怎样通得过呢?颂上说“许心似二现,如是似贪等,或似于信等,无别染善法。”这不是明明告诉我们“离开了心以外,没有染善的心”吗?

    设若心所是心王分位出来的,那为甚么经论上又说心所是和心王相应呢?要知道一说到相应,一定是两个东西,因为一个东西怎样可以说相应呢?所以说和他性相应,不可说同自性相应。为甚么又说心王和心所是同时而起呢?因为心王和心所好像太阳和光一样,是分不开来的,这与《瑜伽师地论》上说的,又怎样去会通呢?答:它说心所,没有说就是心。好像颂上说:若谓心所就是心王,那五蕴的体性就不得成就,因为既然没有心所,那五蕴里面的受、想、行三蕴岂不是没有吗?若说是由分位差别而立五蕴,也(P618)有过失,因为一刹那中它是没有差别可得的。同时也和经论上说的五蕴法,是同在一刹那中横具,不是依前后假立的,岂不是相违吗?

    【应说离心,在别自性。以心胜故,说唯识等。心所依心势力生故,说似彼现,非彼即心。又识心言,亦摄心所,恒相应故。唯识等言,及现似彼,皆无有失。此依世俗。若依胜义,心所与心,非离非即。诸识相望,应知亦然。是为大乘真俗妙理。】

    这是依世俗,应当说六位心所,离开八个识的心王,是各有各的自性。不过是因为心王的功用,比较心所殊胜,所以说是唯识。同时也是心所,依托心王的势力所生,所以说心所似彼心王所现,并没有说心所就是心王。又无论是说识说心,都是把心所摄在里面,因为心所和心王是恒常相应。因此,前面有的时候说唯识,有时候又说现似彼,都没有心所就是心王的过失。

    上面这种说法都是依世俗说的,设若依照胜义来说,心所和心王不可说(P619)它两个是离,也不可说它是即。

    心所和心王既然是非即非离,那末,八个识互相对望,也是非一非异了。能够照上面这种说法,那才是大乘真俗二谛的妙理。

    【已说六识心所相应,云何应知,现起分位?颂曰:“依止根本识,五识随缘现;或俱或不俱,如波涛依水。意识常现起,除生无想天;及无心二定,睡眠与闷绝。”论曰:根本识者:阿陀那识,染净诸识生根本故。依止者:谓前六转识,以根本识为共亲依。五识者:谓前五转识,种类相似,故总说之。随缘现言,显非常起;缘谓作意、根、境等缘。谓五识身,内依本识,外随作意,五根境等,众缘和合,方得现前。由此或俱或不俱起,外缘合者,有顿渐故。如水波涛,随缘多少;此等法喻,广说如经。】

    上面已经说过了六识的心所相应,但六识的现起和分位又怎样知道呢?现在先用本颂来答。前六识所依托的和止宿的,就是第八根本识,所以(P620)前五识是随缘多少而显现的;有的时候五识俱起,有的时候不俱起,或四识俱起,三识俱起,二识俱起不一定。为甚么会有这样多少不一呢?这好像波浪依托水,看风的大小而生起波浪多少一样。至于第六意识,那和前五识不一样,它是常常现起的,不过也要除开了五个地方:(1)无想天,(2)无想定,(3)灭尽定,(4)睡眠无梦时,(5)生死闷绝位。这五个地方第六意识都是不显现的。现在用末论再来解释本颂。论说:根本识就是指的第八阿陀那识,它是前面七个染污识和清净识生起的根本。“依止”就是说,前六识都是以第八识为根本,大家共依托它。

    五识就是前五识。因为它们这五识种类是相似,所以合在一个地方来说。随缘现这一句话,意思就是说,这前五识不是常常可以现起的。“缘”就是:(1)作意心所,(2)根,(3)境,(4)空间,(5)光明,(6)第六识的分别依,(7)第七识的染净依,(8)第八识的根本依,(9)种子的因缘依。眼识依九缘,耳识依八缘(除光明),鼻、舌、身依七缘(除空间和光明)。这就是说,前五识除了依第八根本识,还有其余的八缘;可见众多因缘和合,五识方得现前。(P621)因此我们就可以知道,前五识同时俱起,或不俱起,那是要看各识的缘具足不具足。若是缺少了一种缘,那就不能起;若外缘具足的时候,那就生起,因此,就有顿起(俱起)和渐起(不俱起)的分别。

    这种道理就好像水上波浪的多少,那是要看风的缘大小而定,说明白一点,就是风大波浪多,风小波浪就少了。用这种法喻,在经上也说得很详细的。

    【由五转识,行相粗动,所藉众缘,时多不具,故起时少,不起时多。第六意识,虽亦粗动,而所藉缘,无时不具。由违缘故,有时不起。第七八识,行相微细,所藉众缘,一切时有,故无缘碍,令总不行。又五识身,不能思虑。唯外门转。起藉多缘,故断时多,现行时少。第六意识,自能思虑。内外门转,不藉多缘。唯除五位,常能现起。故断时少,现起时多,由斯不说,此随缘现。五位者何?生无想等。无想天者,谓修彼定,厌粗想力,生彼天中,违不恒行心及心所,(P622)想灭为首,名无想天;故六转识,于彼皆断。】

    以下是起灭分位门。就是说,因为前五识的行相粗动,所以依赖的缘较多,缺缘不起。第六意识虽然也是粗动,然而所依的缘比较要少,故容易起。不过碰到了无想定、灭尽定、无想天、睡眠无梦时,闷绝位那也是不能生起。至于第七识和第八识,它们两个识的行相较为微细,并且所依的缘也容易有,所以没有缘可以使它们不行。

    还有前五识,它们没有随念和计度分别,所以不能够分别思虑,并且前五识是向外门转,生起的时候依赖缘较多,所以间断时多,现行时少。至于第六意识,自己能够思虑,又能向内向外,所以依赖的缘很少。只要除了无想定等五个地方,那意识是常常能够现起的,所以间断时候少,而现起的时候较多;因此,就不说第六识也是随缘现了,因为它的缘甚么时候都有,根本上就用不着随。

    问:五位没有意识,是那五位呢?答:即无想天等。怎样叫做无想天呢?就是说,在修无想定的时候,厌离粗想,得到了功力,所以死了之后,(P623)生到色界第四禅无想天中去,把前六识的心王和心所违背了,而着重的就是把想心所灭掉了,所以叫做无想天。因此,前六识在无想天中统统都停止了活动。

    【有义:彼天常无六识,圣教说彼无转识故,说彼唯有有色支故,又说彼为无心地故。有义:彼天将命终位,要起转识,然后命终。彼必起下润生爱故。瑜伽论说:后想生已,是诸有情,从彼没故。然说彼无转识等者,依长时说,非谓全无。有义:生时亦有转识,彼中有必起润生烦恼故。如余本有初,必有转识故。】

    说到无想天没有心识,一共有三家说法不同。头一家说:无想天上的天人是恒常没有前六种识,因为经论上说他没有前六种转识,说无想天但有色法,又说他叫做无心地。

    第二家说:无想天的天人到了将要死的时候,还是要生起六识来,然后才命终,因为要生到下地去,一定要生起下地的爱,才可以去润生。所以在(P624)《瑜伽师地论》上说:后面的想心再生起之后,这无想天的有情一定就要死了。然而经论上又说他没有前六识,这是说他在五百大劫中,四百九十九劫长时中没有前六识,并不是说将死的时候,也没有心识。

    第三家说:不但将要死的时候,要生起意识,就是最初生到这无想天中去,也要有意识。因为初去投生的中阴身,必定要生起润生的贪爱,和其余有情初去投胎一样,要有中阴身。有中阴身,就一定有意识了。

    【瑜伽论说:若生于彼,唯入不起;其想若生,从彼没故。彼本有初,若无转识,如何名入?先有彼无,乃名入故。决择分言,所有生得心心所灭,名无想故。此言意显,彼本有初,有异熟生,转识暂起。宿因缘力,后不复生。由斯引起,异熟无记,分位差别,说名无想。如善引生,二定名善。不尔!转识一切不行,如何可言唯生得灭?故彼初位,转识暂起。彼天唯在第四静虑。下想粗动,难可断故。上无无想异熟处故。即能引发,无想定思。能感彼天,异熟果故。】(P625)

    在《瑜伽师地论》上这样说:设若生到无想天去了,那当然是入而不起想:如果到了想念再生起的时候,那一定从无想天要命终了。可见彼本有的最初,设若没有意识的话,那怎样可以说甚么入?因为一定先要有意识,生到了无想天之后,才没有了意识,这才可以叫做入。

    还有,在《瑜伽师地论决择分》里也这样的说:要所有的生得心王和心所完全灭了以后,才可以叫做无想地。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无想天的有情最初才生去的本有,照常还是有异熟生的意识生起,因为没有生无想天以前,先修无想定,因为宿习的因缘力,所以后来意识也就不生了。由这无想定引起了无想天的异熟无记的果报,所以也叫做无想。如善引生的无想定和灭尽定当然也是善定,不然的话,如果前六识统统都不现行,那怎样可以说“生到了无想天中去,就没有了意识”呢?因此,我们可以断定,最初生到无想天的时候,意识有时候还是照常要生起一下,久久才会完全没有了意识。

    □□无想天的位置是在色界第四禅天的第四位。为什么不在色界的初二三(P626)禅呢?因为下地的想念粗动,所以不容易断除想念。那末,为甚么又不在无色界上地住呢?因为上地又没有它住的地方,只有第四禅才能够引发无想定的思惟,后来才感召到无想天的异熟果报。

    【及无心二定者,谓无想、灭尽定,俱无六识,故名无心。无想定者,谓有异生,伏遍净贪,未伏上染。由出离想作意为先,令不恒行心心所灭,想灭为首,立无想名,令身安和,故亦名定。修习此定,品别有三:下品修者,现法必退。不能速疾,还引现前;后生彼天,不甚光净,形色广大,定当中夭。中品修者,现不必退;设退,速疾还引现前;后生彼天,虽甚光净,形色广大,而不最极;虽有中夭,而不决定。上品修者:现必不退;后生彼天,最极光净;形色广大。必无中夭,穷满寿量,后方殒没。此定唯属第四静虑。又唯是善,彼所引故。下上地无,由前说故,四业通三,除顺现受。有义:此定唯欲界起,由诸外道,说力起故;人中慧解,极(P627)猛利故。有义:欲界先修习已,后生色界,能引现前。除无想天,至究竟故。此由厌想,欣彼果入,故唯有漏,非圣所起。】

    上面是讲的无想天,现在要讲无想定和灭尽定了。因为这两个定都没有前六识,所以都叫做无心定。

    怎样叫做无想定呢?就是说,有一类有情,已经伏住了色界第三禅的贪烦恼,然而三禅以上的烦恼还没有伏住;不过他在用功的时候,起先是作意要离去这想念,所以久而久之,就把不是恒常现行的前六识心王和心所都灭掉了。又因为他着重要灭了想心所,所以就得了无想定的名称;用功能够令身心都得到安乐和顺,所以称它也是一种定。

    修习这种定,也有上中下三品不同。若是下品修的话,有时候现生所修的这种方法还要退失,退失了之后,也不能够很快的还引起它现前。纵然死了之后生到无想天上去,光明也不很明净,形相虽然是很高大,有时候不到五百劫地也会短命,这是钝根人所修的定。(P628)

    如果修中品的话,现生所修的法是不会退失的;纵然退,也就很快的还能够引起它现前。所以死了之后,生到了无想天中去,虽然很光明清净,形相也很高大,然而不是最极清净,也不是最极广大。不过虽有短命,但也不定,那是中根人所修的无想定。

    至于上品修的话,现生决定不会退失。就是死了之后,生到无想天中去,那是最极光明清净的,而形相也当然高大多了,就是中间也没有短命的,要把他的五百大劫的寿命完全受满了,才会死的,这是利根人修无想定的果报。

    虽然上中下三品修法的不同,然而一生到天上去了,那一定是色界第四禅的无想天,那是无疑了。同时要知道,修这种无想定,也是有漏的善心所引起的定。前面说过了,三禅以下想心是粗动,所以他不能住。四禅以上无色界:空处天是无色,他有色;识处天是有心,他无心;无所有是色心俱无,有顶天是半有半无,所以上地也都没有他住的地方,只好住第四禅的有漏天了。此天在四业(1)顺现受的业,(2)顺生受的业,(3)顺后受的业,(4)不(P629)定受的业)中,只有来世受天报,或是二生以及多生受天报,或者不定那一生受天报。决定不会今生修定,今生就去生天。所以说,要除顺现受,而通于其余的三受。

    说到无想定要在那一界才可以起呢?这有两家说法不同,第一家说:要在欲界人中才可以起这种定,因为这种无想定是由一种外道的教法,劝他修的。因为在人中的智慧了解力比较余趣的众生来得殊胜,所以他能在修时,把想心所压伏下去,可见心力是很猛利的。第二家说:先在欲界人中修习了之后,然后死了生到色界第四禅的无云、福生、广果三天,还可以起定,不一定要专在欲界;因为他修惯了这种无想定,所以在第四禅无云、福生、广果也一样起定。一生到无想天去,那就受这种定的果报了。然而这种定完全是有漏定,唯有凡夫和外道才肯修,而出世的声闻、缘觉、菩萨三乘圣人他们是不修此定的。

    【灭尽定者,谓有无学,或有学圣,已伏或离,无所有贪。上贪不定,由止息想,作意为先。令不恒行,恒行染污心心所(P630)灭,立灭尽名;令身安和,故亦名定;由遍厌受想,亦名灭彼定。修习此定。品别有三:下品修者,现法必退;不能速疾还引现前。中品修者,现不必退;设退速疾还引现前。上品修者,毕竟不退。此定初修,必依有顶,游观无漏,为加行入。次第定中,最居后故。虽属有顶,而无漏摄。若修此定,已得自在,余地心后,亦得现前。虽属道谛,而是非学非无学摄,似涅槃故。此定初起,唯在人中;佛及弟子,说力起故。人中慧解,极猛利故。后上二界,亦得现前。邬陀夷经,是此诚证。无色亦名意成天故。于藏识教未信受者,若生无色,不起此定,恐无色心,成断灭故。已信生彼,亦得现前,知有藏识,不断灭故。】

    入灭尽定的是甚么人入的呢?是有学和无学。有学要到三果圣人才能入,初二果还是不能入此定的。因为他们欲界的九品思惑还没有断得了,所以不能入。无色界无所有处的贪或者已经伏住了现行,或者完全离了种子,(P631)而非非想天的贪还不一定伏断。他们用功,起先也是作意的去止息想念,使令到前六识的心王心所以及第七识染污的末那心王心所,统统都灭除了,所以立灭尽的名字。因能够令身安和,所以又称做定。因为他用功的时候,专门讨厌受想,所以又叫做灭受想定。

    修习灭尽定的时候,也有三品不同。若是下品修的话,在现生修法的时候,弄得不好还要退失!退失了之后,还不容易很快的引回头。至于中品修的话,那现生或者不会退失,纵然有时候退失,也很快的会把它引现前。如果是上品修,那是毕竟不会退的。

    最初修灭尽定的时候,必定是依托无色界有顶天的非非想天而入的。所谓游观者,最初游色界初禅,游初禅至二禅,游二禅至三禅,……这样一天一天的一直游观到有顶天的非非想天,进入灭尽定,这叫做九次第定。在有顶天修无漏的加行才入此定,所以在最后。虽然是生在有顶,然而属于无漏定所摄。行者若能够修习此定,那身心已经得到安然自在了。其实此定设若工夫修纯熟了的时候,在前面初禅以上,地地都可以起此定的。灭尽定虽然(P632)是属于道谛所摄,然而似涅槃寂静微妙故,所以不是有学所摄;但也不真入涅槃,所以也不是无学所摄。

    最初生起灭尽定的时候,只有在人中,由佛或佛的弟子一种说法的力用而修行的,因为在人中智慧的了解比较其他的五道要猛利得多。修成功了之后,在色界和无色界中,此定也可以照常的现前,这在《邬陀夷经》上可以证明。因为无色界的有情虽然没有色蕴,然而受想行识四蕴还是有,所以叫做意成天。在这无色界中的众生也可以入灭尽定,不过对于大乘所说的阿赖耶识有相信有,有不相信有的。设若不相信有阿赖耶识,那虽然生到无色界去,他还是不起此定;他以为色法又没有,前七识的心法也没有,他为了恐怕断灭,故不入此定。若是相信有阿赖耶识,前七识的心王心所虽灭,而第八识还存在,所以无色界的有情也起此定。

    【要断三界,见所断惑,方起此定;异生不能,伏灭有顶心心所故。此定微妙,要证二空,随应后得所引发故。有义:下八地修所断惑中,要全断欲。余伏或断;然后方能初起此定。(P633)欲界惑种,二性繁杂,障定强故。唯说不还,三乘无学,及诸菩萨,得此定故,彼随所应,生上八地,皆得后起。有义:要断下之四地修所断惑。余伏或断,然后方能,初起此定。变异受俱烦恼种子,障定强故,彼随所应生上五地,皆得后起。若伏下惑,能起此定,后不断退生上地者,岂生上已,却断下惑?断亦无失。如生上者,断下末那俱生惑故。然不还者,对治力强,正润生位,不起烦恼。但由惑种,润上地生。虽所伏惑,有退不退,而无伏下生上地义,故无生上却断下失。】

    起灭尽定唯一的条件,是要把三界的见惑,要统统断了,才能生起此定。因为三界所有的见惑没有断,那只可叫做凡夫的众生,众生不能够伏灭无色界有顶天非非想地的心王心所。

    这种灭尽定的力用非常的微妙,要证到了我空法空的根本智,然后随应生起后得智,才可以引起灭尽定。二乘人只要我空智,菩萨非要二空智不可。(P634)

    上面讲的断见惑,现在来讲断修道所断的惑,此有两家不同。第一家说:三界九地中欲界一地的烦恼那是要完全断了,其余的初禅以上七地烦恼伏住也可以,才能够生起此灭尽定。为甚么欲界的烦恼要完全断了才可以起定呢?因为欲界的烦恼种子是不善性和有覆无记性,最繁杂的,障碍定的力量最强,所以只有三果阿那含和三乘无学位,声闻、缘觉、佛陀以及诸菩萨,才能够得此定。彼随所应三果等,对于以上八地或完全超越,或超越一半,或遍没,都可以起定。

    第二家说:单断欲界一地还是不够,要连初禅二禅三禅的烦恼一齐断完才可以,其余第四禅以上的五地烦恼伏住就可以了。为甚么一定要连初二三禅的烦恼都要断了呢?因为初禅有喜乐受,二禅也有喜乐受三禅还有乐受,这些喜受和乐受都属于变异受,它们和烦恼种子都是同时起的,所以障碍定的力量很强。至于全超越半超越,那是同前面说的一样,都可以起此灭尽定。

    问:若照你上面说的“伏住下地的烦恼,也能够起此定,不必完全断了(P635)下地的烦恼”,那末,如果退了定,生到了上地去润生,岂不是要在上地再断下地的烦恼吗?

    先顺彼答:意思就是说,假使生在上地而断下地的烦恼,也没有甚么过失。好像生到上地去的圣者,再断下地第七识的烦恼,经论上说也是可以;在上地可以断下地第七识的烦恼,那末,在上地断下地第六识的烦恼,岂不是一样可以吗?有甚么过失呢?况且三果阿那含对治烦恼的力量很强,所以纵然去润生,也可以不起烦恼。问:如果不起烦恼,怎样可以去润生呢?答:不一定要烦恼现行,烦恼种子也可以润生啊。再逆彼答:其实,第七识的烦恼种子可在将证三乘无学果位时,一时顿断。而前六识的烦恼种子它是由下而上,次第渐断,所以虽然是伏惑,有退有不退,也不会有伏下地的烦恼,而能够生上地的事实,所以也不会有生到了上地去的人,再来断下地烦恼的过失。

    【若诸菩萨,先二乘位已得灭定,后回心者,一切位中能起此定。若不尔者,或有乃至七地满心,方能永伏一切烦恼。虽(P636)未永断欲界修惑,而如已断;能起此定。论说已入远地菩萨,方能现起灭尽定故。有从初地,即能永伏,一切烦恼,如阿罗汉;彼十地中,皆起此定。经说菩萨,前六地中,亦能现起,灭尽定故。】

    上面是讲的二乘,现在来说菩萨。设若有一类菩萨,他从前在二乘位的时候,已经得过了灭尽定的人,后来又回小向大,发心行菩萨道,所以无论在那一个位次之中,都能生起这灭尽定。

    设若不是由小向大,一向就是发大心的菩萨,不过是由渐而进的,那是要从初地以后,一地一地的渐次伏除诸烦恼障,一直到了七地菩萨,到这时才能够永远地伏除一切烦恼,虽然是没有永断欲界的修道所断的烦恼;然而好像三果阿那含一样,也能够起灭尽定。论上面也说:七地菩萨也能够现起这灭尽定。

    若是顿悟的菩萨,从初地的时候就能够永伏一切烦恼,同四果的阿罗汉一样,从初地至十地都能够生起这灭尽定。经上说:菩萨在前六地中也能够(P637)现起灭尽定的。

    【无心睡眠与闷绝者:谓有极重睡眠闷绝,令前六识,皆不现行。疲极等缘,所引身位,违前六识,故名极重睡眠。此睡眠时,虽无彼体,而由彼似彼,故假说彼名。风热等缘所引身位,亦违六识,故名极重闷绝。或此,俱是触处少分。除斯五位,意识恒起。正死生时,亦无意识,何故但说五位不行?有义:生死及与言显。彼说非理,所以者何?但说六时名无心故。谓前五位,及无余依。应说死生,即闷绝摄;彼是最极闷绝位故,说及与言。显五无杂。此显六识断已,后时依本识中自种还起,由此不说入无余依。此五位中,异生有四,除在灭定。圣唯后三,于中如来,自在菩萨,唯得存一,无睡闷故。是故八识,一切有情,心与末那,二恒俱转。若起第六,则三俱转。余随缘合,起一至五,则四俱转。乃至八俱,是谓略说,识俱转义。】

    “无心”本来是通五位,无想天、无想定、灭尽定已经说过了,现在来说睡眠和闷绝两种无心位。就是说:有极重的睡眠和极重的闷绝时,也能够使令前六识,都不起现行。

    为什么会有睡眠呢?这就是因为疲劳到了极点,并其他的因缘所引起的身分,对于前六识的现行相违了,所以叫做极重的睡眠。这睡眠的时候,虽然没有睡眠的心所,然而由睡眠心所引起的睡眠,所以似彼,故假说睡眠的名字。

    为甚么又会有闷绝呢?这是由风或热的原故,所引起的身分,也是会违背前六识的,所以叫做极重的闷绝,这睡眠和闷绝两种大都是由疲劳过度以及感冒风热所致的,所以说,都是身根所对的触处少分所摄。除开了前面所说的五位——无想天、无想定、灭尽定、极重睡眠和极重闷绝,那第六意识是要恒常现起的。

    问:正受生时和正舍寿时,那时候也是最极闷绝的当儿,当然没有意识,为甚么单说五位意识不行呢?答:生死位虽然也是没有意识,然而,在(P639)颂上及字和与字里面已经显示了。这种说法,又有一家反对它,说它是不合理的。甚么原因呢?经论上但说六个时候没有意识,就是前面所说的五位,再加一个无余依涅槃的时候。因此,应当说生死位,是摄在闷绝的里面,因为生死位是极闷绝的当儿。至于说及和与这两个字,意思是说无心位只有前面五种,不再参加其余的在内。

    问:经论上既然说六位没有意识,为甚么前面但说五位无心,而不说无余依涅槃呢?答:因为这是显明这五位,六识虽然是现行了,然因后时依托第八识里面的六识种子,将来还是照常要生起:而入了无余依涅槃的人,六识就不会再现起,所以不说。

    这五位中,若是凡夫,有四种,要除了灭尽定。若是三乘圣人,只有后面三种,没有无想天和定。至于如来以及得了法自在第八地以上的菩萨,只有一种灭尽定,没有其余的四种。

    照上面各种的说法看起来,八个识中,一切众生第八和第七这两个是恒常同起。设若第六意识生起的时候,那和第七第八一共三个识同起。若是前(P640)五识随便那一个识生起的时候,一定和第六第七第八四个识同起。若是前五识统统都生起了,那一定八个识都同起了。这就是略说八个识同起多少的意义。

    【若一有情多识俱转,如何说彼是一有情?若立有情,依识多少,汝无心位,应非有情。又他分心,现在前位,如何可说自分有情?然立有情,依命根数,或异熟识,俱不违理。彼俱恒时,虽有一故。一身唯一等无间缘,如何俱时有多识转?既许此一,引多心所,宁不许此,能引多心?又谁定言此缘唯一?说多识俱者,许亦缘多故。又欲一时取多境者,多境现前,宁不顿取?诸根境等,和合力齐,识前后生,不应理故。又心所性,虽无差别,而类别者,许多俱生,宁不许心,异类俱起?又如浪像,依一起多,故依一心,多识俱转。又若不许意与五俱,取彼所缘,应不明了,如散意识,缘久灭故。】(P641)

    问:设若一个有情,有许多识同起,怎样可以说他是一个有情?答:设若照你的意思,建立有情的名义,是依识多少而立的;若是真照你这种说法,那末,在无心位的时候,应当就不叫做有情了。还有,设若这时起善心时,这当然是人趣的有情所摄。这时设若起的是不善心的话,那怎样也可以叫他是人趣的有情呢?因为你执着一个有情只有一个识,上面这种道理就会通不过去!然而,建立有情的名义,是依据第八识的种子识上命根一数,来建立一个有情;或者是依据第八识异熟现行果报识上,来立一个有情。这是不会违背道理的,并不是因为心识的多少,而建立有情的定义,所以一个有情只有一个命根和一个异熟识。

    问:一个身只有一个等无间缘,怎样可以同一个时候引生多识转起呢?答:你们小乘既然赞成一个等无间缘,能够引生后念许多善恶心所生起,那怎样又不赞成一个等无间引生后念许多心王生起呢?这还是方便说的,其实,每个识各各都有等无间缘,那一个说等无间缘只限定一个呢?识既然是多,而等无间缘也应随识而有,并不是一个等无间缘,来引生多识。(P642)

    问:为什么会有多识同起呢?这是因为境界多的原故。而这多坟头川勺寺㈠二十小岂有不起顿取吗?因为诸根对于诸境和合的力量既然是相齐,那诸识取境,岂不是同时,还要前后次第做什么,恐怕没有这种道理吧?

    还有,心所法的体性虽然是一样,而遍行、别境、善染不定的分类还是有各各不同。一个等无间缘既然能够引起后念许多心所,那为甚么不允许能够引起后念各类的心王呢?

    还有,好像一个暴流遇到了许多的风缘,就有多波浪生起,又好像一面清净的大镜照到了许多的境界,当然有多的影像现起;因此,也可以知道,一个阿赖耶识遇到了许多境界的缘,所以有多识转起。

    还有,设若不赞成第六意识和前五识同起的话,那末,前五识取五尘的时候、就没有随念和计度分别的明了。好像散位意识缘从前的境界,已经过去了,所以就不明了。

    【如何五俱唯一意识,于色等境,取一或多?如眼等识,各于自境,取一或多,此亦何失?相见俱有种种相故。何故诸识(P643)同类不俱?于自所缘,若可了者,一已能了,余无用故。若尔,五识已了自境,何用俱起意识了为?五俱意识,助五令起,非专为了五识所缘。又于彼所缘,能明了取,异于眼等识,故非无用。由此圣教,说彼意识,名有分别,五识不尔。多识俱转,何不相应?非同境故,设同境者,彼此所依,体数异故。如五根识,互不相应。】

    问:“为甚么一个意识和前五识同起的时候,能取多境呢?”答:“例如眼识,它能取一种青色,同时也能够顿取青黄赤白各种颜色;耳识能取鼓声,同时也可以顿取钟声锣声磬声鱼声,这样一个五俱意识能取各种的境界,又有甚么过失呢?因为每一个识都有各各的见分种子和相分种子。”

    问:“为甚么诸识同类又不能一时同起取境呢?”答:“每一个识对于应当所取的境界,它既然能够取的话,也用不到多识;如果取不到的话,多识也没有用处。”问:“照这样说起来,前五识既然各各能了别自己的境界,为甚么又要五俱意识来帮忙做甚么?”答:“意识能够帮助前五识生起,并(P644)不是单单为的五识所缘。并且意识依五识更加明了取境,意识的作用不同眼识,所以不是无用。因此,经论上说意识有分别,五识的功用就不能和它一样。”问:“各识同起,为甚么不相应呢?”答:“各识不同境,所以不相应。设若是同境的话,好像眼识的心王和眼识的心所,它们同依一样的眼根,同缘一样的色境,所以可得相应。至于各识根境都不同,所以互不相应。”

    【八识自性,不可言定一。行相、所依、缘、相应异故。又一灭时,余不灭故。能所熏等,相各异故。亦非定异,经说八识,如水波等,无差别故;定异,应非因果性故。如幻事等,无定性故。如前所说,识差别相,依理世俗,非真胜义,真胜义中,心言绝故。如伽陀说:“心意识八种,俗故相有别;真故相无别,相所相无故。”】

    八个识的自体不可说是一,因为八识的行相和所依的根、所缘的境,以及相应的心所,都是各各不同。还有,一个识灭的时候,其余的识照常的不灭。况且,前七识是能熏,第八识是所熏,它们的行相也是各各不同。不过,(P645)也不是定异。经上说:八个识好像水同波一样,不是两样,也不是一样。因为水是静相,波是动相;然而离开水外,也是没有波浪的,所以是非一非异。如果八个识一定是异的话,那八识就没有因果的关系了,因为能熏的前七识是因,所熏的第八识是果。这八识的相状好像幻化的东西一样,所以没有实在的固定性。

    照前面所说,八个识各各都有差别的体相,这是依据道理世俗来说的,并不是真胜义。如果是真胜义的话,那不但口不能够说出来,连心内也就不能想了。所以有一首偈颂上说:心意识这八个东西在世俗谛上说起来,是有差别的;若是在真谛上说起来,就没有差别了,因此,也就没有前七识的能相和第八识的所相了。

    【已广分别三能变相,为自所变二分所依。云何应知依识所变假说我法,非别实有,由斯一切唯有识耶?颂曰:“是诸识转变,分别所分别,由此彼皆无,故一切唯识。”论曰:是诸识者,谓前所说,三能变识,及彼心所,皆能变似见相二分,(P646)立转变名。所变见分,说名分别,能取相故。所变相分,名所分别,见所取故。由此正理,彼实我法,离识所变,皆定非有,离能所取,无别物故。非有实物,离二相故。是故一切,有为无为,若实若假,皆不离识。唯言,为遮离识实物,非不离识心所法等。】

    前面已经把三能变相的八个识,以及八个识自己所变的见分和相分所依托的,通通都详细的说过了。然而怎样知道依识所变的假我和假法,不是另外有实在的东西,而是唯识所变呢?偈颂这样答:宇宙万有都是由八个识的自体分,转变出来的能分别的见分和所分别的相分。由此见相二分的原故,就知道彼我相法相是假有不实的了,因为一切法都是唯识所变的啊。

    论上说:是诸识这句话就是前面所说的三能变的识——心王和心所都能转变相似的见分和相分,所以建立了转变的名字。所转变出来的见分叫做分别,因为它能够吸取相分。所转变出来的相分叫做所分别,因为是见分所取的。由此见相二分的正理,彼实我实法离开了识所变的见相二分,那都非(P647)实有。试想想,离开了能取和所取,还有甚么东西?换句话说,宇宙属有,没有一个实物,能够离开能所二相而存在的。是故一切有为法无为法,无论是实法的色心和假法的不相应行,都不能离开了识体。唯识这一个唯字就是遮除离开识外没有甚么实物,并不是不离识的心所和无为法也没有的。

    【或转变者,谓诸内识,转似我法,外境相现,此能转变,即名分别。虚妄分别为自性故。谓即三界心及心所。此所执境,名所分别。即所妄执实我法性。由此分别,变似外境,假我法相。彼所分别,实我法性,决定皆无。前引教理已广破故。是故一切皆唯有识。虚妄分别有极成故。唯既不遮不离识法,故真空等亦是有性,由斯远离增减二边;唯识义成,契会中道。】

    还有一种说法,“转变”就是说的我们内心,转变出来了相似的我相和法相,以为是外面的境界相状显现。所以这个能转变的识就叫做能分别,虚妄分别就是它的自体。这三界众生的心王和心所就是能分别,这所执的境界(P648)就叫做所分别,也就是虚妄执着的实我实法。由这与分别的原故,所以转变了相似有外面的境界——假我和假法的相状。至于彼所分别的实我和实法,那是决定没有体性的。这在前面引了许多教理,已经破得很详细。由这些道理看来,所以知道一切法都是唯识所变了。所有的东西都是虚妄分别的,这理由在前面已经成立了。唯识的这个唯字既然不是遮除不离识的东西,所以真如和心所等还是不离识的。因此,可以远离遍计所执的我相和法相的增益执,和依他起的世俗以及圆成实胜义的损减执。离去了这增减二边,便契会唯识中道义了。

    【由何教理,唯识义成?岂不已说?虽说未了,非破他义,己义便成。应更确陈,成此教理。如契经说:三界唯心。又说所缘唯识所现。又说诸法皆不离心。又说有情随心垢净,又说成就四智菩萨,能随悟入唯识无境。一相违识相智。谓于一处,鬼人天等,随业差别,所见各异。境若实有,此云何成?二无所缘识智。谓缘过未梦境像等,非实有境,识现可(P649)得;彼境既无,余亦应尔。三自应无倒智。谓愚夫智若得实境,彼应自然成无颠倒;不由功用,应得解脱。】

    下有九问答:

    第一,唯识所因难问:“由甚么教理,唯识的意义可以成立呢?”“我前面不是已经说过了吗?”“你虽然是说过了,然而我还是没有明白。并不是破了人家的道理,自己意义就可以成立起来的。应当再确实的陈说出来,成立唯识无外境的教理。”

    好像佛经上有几种说法,《华严经》上说:“三界所有的东西都是唯心所造的。”《解深密经》上也这样说:“我们识所缘的境界都是自己唯识所变现的。”又说:“一切事物都不能离开了心识去知道的。”《维摩经》中说:“心垢秽故,国土就垢秽;如果心清净,则国土也就清净了。”

    《阿毗达摩经》中还说:成就下面所说的四智菩萨,就能够随顺悟入唯识所变,没有外面实在境界的道理。第一种叫做互相违背心识所见相状的智慧,就是说,好像同在一个地方,许多人同见河水,但饿鬼看见的是脓血,(P650)天人看见的是琉璃,而鱼虾看见的却是它们的舍宅,可见是随众生的业不同,而所见也就有异了。如果外面的境界是一定实在有的话,那为甚么众生所见各各不同呢?

    第二种叫做没有所缘的外境识智,就是说,过去的事已经过去了,他还是想得起来。未来的事它虽然还没有来,他可以预料和计划。好像梦中事、镜中像、水中月、空中花,我们可以想像而知,都不是实有的东西。其实不但梦中事、镜中像等这些东西是虚假,就是我们现在所见的一切外物,也一样是虚假的。

    第三种就是自己应当不是颠倒的智,就是说,我们愚痴的凡夫所分别的外境如果是有的话,那就不应当是颠倒的分别,那也用不着修行,就可以解脱生死了。

    【四随三智转智:一随自在者智转智。谓已证得心自在者,随欲转变,地等皆成。境若实有,如何可变?二随观察者智转智。谓得胜定修法观者,随观一境,众相现前。境若是真,(P651)宁随心转?三随无分别智转智。谓起证实无分别智,一切境相皆不现前。境若是实,何容不现?菩萨成就四智者,于唯识理决定悟入。又伽他说:“心意识所缘,皆非离自性;故我说一切,唯有识无余。”此等圣教,诚证非一。】

    第四种叫做随三智转智,那三智呢?(1)随自在者智转智。就是说,已经证得了心自在的菩萨,他欢喜随从自己的心,要转变大地成黄金或成琉璃,都可以随心转变。如果外境是实有的话,怎样可以随心转变呢?(2)随观察者智转智。就是说,好像一班有禅定修法观的人,他们随便观那一种境界,都可以众相现前。如果外境是有实在的话,那怎样可以随心转变呢?(3)随无分别智转智。就是说,有一类菩萨生起了亲证无分别智的时候,一切的境相统统都不现前了。如果境界是实在的话,那怎样可以令它不现前呢?

    菩萨成就了四智,对于唯识的道理决定能够悟入。所以颂上这样说:“无论第八识的心、第七识的意、前六识的识,它们所缘的境界都不能离开了心识的自性;所以佛说一切法唯有识变,而没有实在的外境。”这在经论(P652)上是有许多证明的。

    【极成眼等识,五随一故。如余,不亲缘离自色等。余识识故。如眼识等。亦不亲缘离自诸法。此亲所缘,定非离此。二随一故,如彼能缘。所缘法故。如相应法,决定不离心及心所。此等正理,诚证非一。故于唯识,应深信受。我法非有;空识非无。离有离无,故契中道。慈尊依此说二颂言:“虚妄分别有,于此二都无;此中唯有空,于彼亦有此。故说一切法,非空非不空;有无及有故,是则契中道。”此颂且依染依他说,理实亦有净分依他。】

    这里有一个宗因喻,来成立心外无法:

    宗:极成眼等识,不亲缘离自色等。

    因:五随一故。

    喻:同喻如余识。

    这个量先要明白简别语。因为小乘有佛的有漏识和最后身菩萨的染污(P653)识,这是大乘不赞成的。大乘有他方佛识及佛的无漏识,小乘又不赞成,所以都叫做不极成的识。除了这四种之外,我们大家的识都叫极成的识。所以我们的眼识都不能亲缘离开相分的外色。在五识之中眼识是五识中随一所摄,好像其余的耳识、鼻识、舌识、身识一样,都不能亲缘自识外面的境界。

    第二量:

    宗:余识亦不亲缘离自诸法。

    因:识故。

    喻:如眼识等。

    不说明,照眼识也就可以知道,无论那一个识,只可以亲缘自已的相分色,决定不能亲缘外面的本质色。

    第三量:

    宗:六识亲所缘缘,定不离六识体。

    因:见相二分随一摄故。(P654)

    喻:同喻如能缘见分。

    第四量:

    宗:一切随自识所缘,决定不离我之能缘心及心所。

    因:以是所缘法故。

    喻:同喻如相应之相分色。

    上面这些正理可以做证明的不是一种,因此,对于唯识的道理应当深深的信仰和受持。实我和实法当然不是实有,圆成实性的空和依他起性的识那是不能没有。离了遍计所执的有和依他圆成的无,这才契合于中道的正理。所以弥勒菩萨依这一种道理说了两首颂,他说:“众生所以说一切法是有者,都是由于虚妄的分别,有所取的境和能取的心。其实在这虚妄分别中,决定没有所取和能取二种的实性,在虚妄分别中但有离开了所取和能取的空性,在空性中亦但有虚妄分别。一切法——虚妄分别叫做有为法,二取空性叫做无为法,由有空性和虚妄分别,故说非空。由无所取和能取,故说非不空。有是有空性和虚妄分别,无是无所取能取二性。‘有故’就是说,虚(P655)妄分别中有空性,而空性中又有虚妄分别。所以一切法不是一向空,也不是一向不空。因为这一种原故,所以叫做中道,也就合乎《般若》等经一切法是非空非有的正理。”上面这颂的意思还是说的染分依他起,在道理上说起来,还有净分的依他起。

    【若唯内识,似外境起,宁见世间情非情物?处时身用,定不定转?如梦境等,应释此疑。何缘世尊说十二处?依识所变,非别实有。为入我空,说六二法。如遮断见,说续有情。为入法空,复说唯识;令知外法,亦非有故。此唯识性,岂不亦空?不尔,如何?非所执故。谓依识变,妄执实法,理不可得,说为法空。非无离言,正智所证,唯识性故,说为法空。此识若无,便无俗谛。俗谛无故,真谛亦无;真俗相依,而建立故。拨无二谛,是恶取空。诸佛说为不可治者。应知诸法,有空不空,由此慈尊说前二颂。】

    第二,世事乖宗难问:“设若唯有内识,好像有外境现起,那末,为(P656)甚么又看见世间上有众生和无情的东西呢?并且有决定的处所、决定的时间,大家同见,还有境界的作用,这又是什么原故呢?”答:“梦中也有定处、定时、作用。饿鬼见脓河,也不是一个鬼看见,难道梦中所见的境界,饿鬼共见的脓河,都是实在的东西吗?这可见我们现在所见境界,和梦境鬼境是同样的虚假啊。”

    第三,圣教相违难问:“既然是没有色法,那末,为甚么世尊在《阿含经》中又说六根、六尘十二处的教法做甚么?”答:“虽然是说六根六尘,其实这六根六尘还是依托内识所变现的,并不是识外有甚么实在的根尘色法啊。佛为了要破众生的我执,证得我空,所以说这六根六尘教法。好像有一班外道,他们说‘人死了就断灭了’,所以佛就方便说有一个中阴身去投胎。又为了要破众生的法执,证得法空,所以再说唯识的教法,要我们众生再进一步,觉悟了外法也不是实有。”

    第四,唯识成空难问:“这个唯识性岂不是也空了吗?”答:“不会空。”问:“唯识性不会空是甚么意思?”答:“因为唯识的真如性,我们(P657)众生不会执着它了。就是说,依托内识所变的一切法我们众生迷昧了,不知道是虚假,执为实我和实法。如果照真理上研究起来,实我实法是不可得的,所以说,法也是空的,并不说离言的正智,所亲证到唯识的真如性,也是没有。如果唯识也没有了,那就没有俗谛了;俗谛既然没有了,真谛也就没有,因为真俗二谛是互相对待而建立的。你看,拨无二谛的人还不是恶取空吗?恶取空的人,连诸佛都说这种人是没有药可以医治他的空病了!因为这种道理,可见一切法,有空和不空两种,所以前面弥勒菩萨说了那两首颂就是这个意思。”

    【若诸色处,亦识为体,何缘乃似色相显现,一类坚住,相续而转?名言熏习,势力起故。与染净法,为依处故。谓此若无,应无颠倒,便无杂染,亦无净法,是故诸识,亦似色现。如有颂言:“乱相及乱体,应许为色识;及与非色识,若无余亦无。”色等外境,分明现证,现量所得,宁拨为无?现量证时,不执为外。后意分别,妄生外想。故现量境,是自相(P658)分,识所变故,亦说为有。意识所执外实色等,妄计有故,说彼为无。又色等境,非色似色,非外似外,如梦所缘,不可执为是实外色。”】

    第五,色相非心难问:“设若色法也是以心识来为体的话,那末,我们缘境时,为什么也好像色法显现的一类坚硬的东西,而前后都是一样没有多大变动呢?”答:这就是无始以来多生多劫的名言习气势力所生起的原故,可以给染污法和清净法做它们依托的处所。如果没有这个依托的处所,也就没有颠倒的迷执,那就不会有杂染法和清净法,因此之故,所以心识也能够显现出似色。好像颂上这样说:‘无论是所变乱相的色相以及能变乱识的心体,都是前面所说的色相和心识;设若没有所变的乱相,那也就没有能变的乱识。’我们就可以知道,无论所见的色相以及能见的心识,都不能离开心识以外有东西啊。”

    第六,现量违宗难问:“色、声、香、味外面的境界是分明现证,现量所得,怎样可以说没有呢?”答:“现量证境界的时候,不会执为是外面(P659)的境界,后来由于意识起来分别的时候,虚妄生起了一种外境的错想,所以现量的境界是虚妄计执有的,才说它是没有。又,色等境界本来是非色,好像是色;本来不是外,好像是外。你想想看,梦中所见的境界可以执为是外面的实色吗?

    【若觉时色,皆如梦境不离识者,如从梦觉,知彼唯心,何故觉时于自色境,不知唯识?如梦未觉,不能自知;要至觉时,方能追觉。觉时境色,应知亦尔。未真觉位,不能自知。至真觉时,亦能追觉。未得真觉,恒处梦中。故佛说为生死长夜;由斯未了色境唯识。外色实无,可非内识境;他心实有,宁非自所缘?谁说他心非自识境,但不说彼是亲所缘。谓识生时,无实作用。非如手等,亲执外物。日等舒光亲照外境。但如镜等似外境现,名了他心,非亲能了。亲所了者:谓自所变。故契经言:无有少法,能取余法。但识生时,似彼相现,名取彼物。如缘他心,色等亦尔。】(P660)

    第七,梦觉相违难问:“设若我们醒的时候所见的境界,都和晚上眠梦所见的境界一样,也是不离心识而有的话,那末,为甚么睡觉醒来了的时候,知道梦中所见的境界完全是虚假,是唯识所现的幻境;为甚么我们现在醒的时候所见的山河大地,不知道是虚假,是唯识所变现的呢?”答:“你知道吗?好像眠梦的时候,如果还没有醒,他还是不知道是虚假;要到醒来了之后,他才回想到。明白了这个道理,我们现在所见到的境界也是一样。没有到成佛的时候,自己不能够知道,到了成佛之后,才能够知道从前没有得真觉以前,恒常处在无明长夜梦中,所以佛说为生死长夜。因此,不能明白一切的色境,都是每人自己心识所变的。”

    第八,外取他心难问:“设若外色是实无,可以说是内识所变的境界,然而他心是实有,岂不是自己所缘的境界,还是心外有法。”答:“那一个说别人的心识,不是我们自己所缘之境?不过不说是亲所缘缘罢了。就是说,自识生的时候,托他人的心识为本质,自己没有实在的作用,不能同手一样,去亲执外物;又好像太阳光那样,去直接照境,不能够这样。只可(P661)以同镜子一样,好像有外境显现,然而没有实在的作用。他心智也是这样,非亲能了,叫做了他心。亲所了者,是托本质自识上所变的影像,才是亲所缘。所以经上说:‘没有心外的少法(能取),去取心外的少法(所取)。’可见能取的见分和所取的相分,都是自识自证分所变。但是自己识体生起的时候,变起了相似的影像,这样叫做取彼物;缘他人的心是这样,缘外面的一切色法也是这样。”

    【既有异境,何名唯识?奇哉固执,触处生疑!岂唯识教,但说一识?不尔,如何?汝应谛听!若唯一识,宁有十方,凡圣尊卑,因果等别?谁为谁说?何法何求?故唯识言,有深意趣。识言,总显一切有情各有八识,六位心所,所变相见,分位差别,及彼空理,所显真如。识自相故,识相应故,二所变故,三分位故,四实性故。如是诸法,皆不离识,总立识名。唯言:但遮愚夫,所执定离诸识实有色等。若如是知唯识教意,便能无倒,善备资粮,速入法空,证无上觉,救(P662)拔含识生死轮回。非全拨无恶取空者,违背教理,能成是事,故定应信一切唯识。】

    第九,异境非唯难问:“既然离开自己心识之外,有他人心识之境,怎样可以叫做唯识呢?”答:“奇怪!你因了自己的执着而生出迷来!你想唯识的教理,难道但说你一个人有识,而别人就没有心识了吗?”问:“既然不是这样,又是怎么样的呢?”答:“汝应当谛审而听!假设只有一个心识,那里有十方凡夫和圣人、尊的卑的、因果种种的差别呢?那一个来说,又有那一个来听?甚么人来说法,又有甚么人来求法呢?”

    所以唯识的教理有很深的意趣。说到识这一个字,并不是说一个人的识,是总显一切众生,各各都有八个识以及六位心所,还有所变的相分和见分、分位差别的不相应行法以及二空所显的无为。因为八识心王是识的自相,五十一个心所是识的相应,色法是心王和心所二种所变现的,不相应法是心王二心所、色法三种分位出来的,六种无为法是心王、心所、色法不相应法这四种实性。可见这五位百法,都不是离开每一个众生心识而有,所以(P663)总立一个“识”的名字,“唯”的这一个字但是遮去愚夫所执定的离开诸识实在有色等诸法。设若能够这样知道唯识的教意,那就不会有颠倒的思想,能够善备福慧资粮,对于法空很快的证入,成无上的佛果,来救拔众生轮回的苦海。不像一班恶取空的人,像他们那样违背教理,能够成就度生的大事。是故应当决定信仰一切法,不出每人心识所变。

    【若唯有识,都无外缘,由何而生种种分别?颂曰:“由一切种识,如是如是变;以展转力故,彼彼分别生。”论曰:一切种识,谓本识中,能生自果功能差别。此生等流、异熟、士用,增上果故,名一切种。除离系者:非种生故。彼虽可证,而非种果。要现起道,断结得故。有展转义,非此所说,此说能生,分别种故。此识为体,故立识名。种离本识,无别性故。种识二言,简非种识,有识非种,种非识故。又种识言,显识中种,非持种识,后当说故。】

    第十,释分别难问:“设若照你们唯识家说‘只有心识,没有外缘’,(P664)那末,为甚么有外面的种种分别?”答曰:“因为有一切种识,所以如是如是的变现出来。因为展转的力故,所以彼彼一切法就分别生起来了。”

    论上说:一切种识就是根本识中,能够生起各各不同的自果功能,能够生起等流果、异熟果、士用果、增上果的缘故,所以叫做一切种。为甚么要除了离系果呢?因为离系果不是由种子所生的,彼离系果虽然是可证,然而不是由种子所生的果。要现起的道,断了烦恼,才可以证得。有展转义,不是说的离系果,这里所说的是能生分别种子。这种子是用根本为体,所以立识来做名;因为种子离开了本识,就没有另外的体性。种和识这两个字是有简别的——(1)非种非识,(2)有识非种,(3)有种非识,(4)有种有识,现在正是指的第四。又,种识这句话是显示识中的种子,不是说的持种识,后面会详细的解说。

    【此识中种,余缘助故,即便如是如是转变。谓从生位,转至熟时,显变种多,重言如是。谓一切种,摄三熏习,共不共等,识种尽故。展转力者:谓八现识,及彼相应,相见分等。(P665)彼皆互有相助力故。即现识等,总名分别。虚妄分别,为自性故。分别类多,故言彼彼。此颂意说,虽无外缘,由本识中,有一切种,转变差别。及以现行,八种识等,展转力故,彼彼分别,而亦得生。何假外缘,方起分别?诸净法起,应知亦然。净种现行,为缘生故。】

    这第八识里面的种子也要其余的助缘,才能够这样的转变起来。种子从生至成熟的时候,变种更多,所以重言如是。就是说,这一切种总摄名言种、我执种、有支种,三种熏习皆尽,乃至共不共等识种都在里面。展转力者,是说八种现行识以及同八识相应的心所,还有相分、见分等,大家对于种子彼此互有相助的力量。就是八种现行识,总叫做分别。它是以虚妄分别为自性,从种子生现行;因为王所类多,所以叫做彼彼。

    这首颂的意思就是说,虽然没有外缘,然而由有第八根本识中,有一切种转变差别以及现行八种识等展转的力故,所以彼彼王所而得生起;何必假借外缘之力,方起分别呢?染法生起既是这样,净法生起应知亦然,因为(P666)净种子生现行,也是缘生。

    【所说种现,缘生分别。云何应知此缘生相?缘且有四:一因缘。谓有为法,亲办自果,此体有二:一种子,二现行。种子者:谓本识中,善染无记,诸界地等,功能差别,能引次后,自类功能,及起同时,自类现果。此唯望彼是因缘性。现行者:谓七转识,及彼相应,所变相见性界地等。除佛果善,极劣无记,余熏本识,生自类种。此唯望彼,是因缘性。第八心品,无所熏故,非简所依,独能熏故。极微圆故,不熏成种。现行同类,展转相望,皆非因缘,自种生故。一切异类,展转相望,亦非因缘,不亲生故。有说异类,同类现行,展转相望,为因缘者,应知假说,或随转门。有唯说种是因缘生,彼说显胜,非尽理说。圣说转识与阿赖耶,展转相望为因缘故。】

    上面所说的是种子和现行,及缘生的分别。但缘生的义相又怎样知道(P667)呢?答曰:缘有四种,一是因缘,就是有为法,能够亲自成办自果。这果体有两种,一是种子果,二是现行果。种子者,就是第八根本识中,有善、恶、无记三种种子,三界九地的功能各各差别不同。又能够引起次后的自类功能,以及生起同时自类现行的果法,此唯望彼是因缘性。

    现行者,是说前七识以及同前七识相应的心所,并所变的相见二分、三性、三界、九地等。除了佛果的善以及极劣的无记法,其余的都可以熏第八识,而生起各各自类的种子;这现行望种子,也是属于因缘。第八心王和心所四义之中缺自在义,所以心所不受熏持种,前七心王和心所能熏四义都具足,所以王所都能做能熏。劣无记法极微劣故,佛果善者极圆满故,所以二皆不能受熏成种。

    现行同类展转相望,都不是因缘,因为现行法各从自种生故。一切异类展转相望,也不是因缘,因为异类不能亲生现果。有一家说:“无论是异类或是同类,现行法展转相望,都可以做因缘。”应当知道,这是一种方便说的。或者是随顺外人,转变自己的教理。还有一家,他只说种子是因缘性,(P668)这种说法是显胜方面说的,究竟不是尽理;因为经论上面那都是说前七识的现行和第八识的种子,展转相望,是互为因缘的。

    【二、等无间缘。谓八现识,及彼心所,前聚于后,自类无间,等而开导,令彼定生。多同类种,俱时转故。如不相应,非此缘摄。由斯八识,非互为缘。心所与心,虽恒俱转,而相应故,和合似一。不可施设,离别殊异,故得互作等无间缘。入无余心,最极微劣,无开导用。又无当起等无间法,故非此缘。云何知然?论有诚说。若此识等无间,彼识等决定生。即说此是彼等无间缘故。即依此义,应作是说:阿陀那识,三界九地,皆容互作等无间缘。下上死生,相开等故。有漏无间,有无漏生。无漏定无,生有漏者。镜智起已,必无断故。善与无记,相望亦然。此何界后,引生无漏?】

    第二是等无间缘,这是说,八个现行识以及同八识相应的心所,前面一聚对于后面一聚如果是自已一类,中间没有间隔,前后能够平等开导,令彼(P669)后念决定生起。问:“八识种子相望,同是心种,为甚么不是等无间缘?”答:“等无间缘须要前后相引,今同类种但是同时而转,是各各别异的,好像不相应法一样,所以不是等无间缘所摄,由此八个识不是互相为缘。”同类现行俱时而转,不作等无间缘。然而心所与心虽恒俱转,而相相应,和合似一:同一所缘的境,同一所依的根,又同一刹那,又同一性摄,所以不可施设,离开来各别有异,因此可以互作等无间缘。

    入无余涅槃最后心时,最极微劣,因为他的身智俱泯,一入永入,前无开导之用,后无当起之法,所以也不是等无间缘。你怎样知道它不是等无间缘呢?论上可以证明,它说:“若此识的等无间,彼识等决定生,即说此识是彼识的等无间缘。”即依此义,应作是说:第八的阿陀那识无论是三界九地,都可以容许互作等无间缘。无论下死生上地或上死生下地,都可以互相开导,其义是相等。

    有漏的无间可以生无漏,如果是无漏,决定不会生有漏,因为到了大圆镜智生起以后,必定不会再断除。无漏和有漏是这样,善与无记也是这样;(P670)好像异熟无记无间,有无垢识生起来,决定没有无垢善识,来生起无记异熟识的道理。问:“此何界后,引生无漏?”

    【或从色界,或欲界后。谓诸异生,求佛果者,定色界后,引生无漏。后必生在净居天上大自在宫,得菩提故。二乘回趣大菩提者,定欲界后,引生无漏。回趣留身,唯欲界故。彼虽必往大自在宫,方得成佛,而本愿力,所留生身是欲界故。有义:色界亦有声闻回趣大乘愿留身者。既与教理,俱不相违,是故声闻第八无漏,色界心后,亦得现前。然五净居无回趣者,经不说彼发大心故。】

    答:或从色界,或欲界后。意思就是说:有一类求佛果的异生,一定是在色界之后,才引生无漏,后来必定生在色究竟天大自在天宫,得成菩提。

    如果是二乘,回小向大的人,决定在欲界后,引生无漏,因为回趣大乘,愿留身的人,唯在欲界。他虽然必定到大自在天宫,方可成佛,然而因为他自己的本愿,所以要留身在欲界。又有一种说法,色界的声闻也有回趣大(P671)乘,愿留身的。既然和教理都不相违,所以声闻无漏的第八识在色界心后,也可以现前。但是色界的五不还天没有回小向大的声闻,因为经不说他们肯发大心。

    【第七转识,三界九地,亦容互作等无间缘。随第八识生处系故。有漏无漏,容互相生。十地位中得相引故。善与无记相望亦然。于无记中,染与不染,亦相开导。生空智果,前后位中,得相引故。此欲色界,有漏得与无漏相生。非无色界,地上菩萨不生彼故。第六转识,三界九地,有漏无漏,善不善等,各容互作等无间缘。润生位等,更相引故。初起无漏,唯色界后。决择分善,唯色界故。眼耳身识,二界二地,鼻舌两识,一界一地。自类互作等无间缘。善等相望,应知亦尔。有义:五识有漏无漏,自类互作等无间缘。未成佛时容互起故。有义:无漏有漏后起。非无漏后,容起有漏。无漏五识,非佛无故。彼五色根,定有漏故。是异熟识,相分摄(P672)故。有漏不共,必俱同境。根发无漏识,理不相应故。此二于境,明昧异故。】

    上面说的第八识,现在来说第七识。第七识无论是三界九地,也容许互作等无间缘,因为它是随着第八识生到甚么地方,就系缚在那里。有漏和无漏容许互相而生,十地位中得相引故。有漏和无漏既然可互相生,那善与无记也是一样。在无记中染与不染也是互相开导,因为我空智果现前的时候,在前后位中都可以相引。

    此第七识在欲界和色界的有漏位中,可以同无漏相生,不是无色界,因为地上菩萨不生无色界。

    第六识无论是三界九地、有漏无漏、善与不善等,都可以容许互作等无间缘,在润生位中更相引起。初起无漏,唯色界后,因为在决择分善四加行位中,唯在第四禅。至于眼、耳、身三识,在界通于欲界和色界,在地通于五趣杂居地和离生喜乐地。至于鼻识和舌识,是欲界一地,自类都可以互作等无间缘,乃至善等相望,也是一样。(P673)

    有一家这样说:前五识无论是有漏无漏,自类都能够互作等无间缘。未成佛时,容互生起。另有一家说:无漏在有漏之后生起,不是无漏后,还可以再生起有漏。因为无漏的五识没有成佛是没有的,所以因地的五根决定是有漏,是第八识的相分所摄。有漏的五根既是不共,必定是同境和同根,发生无漏识,在道理上是不相应的。因为有漏根于所缘境,如医目见物;无漏识于所缘境,如净眼观空,二者的差别实有天壤悬殊,岂能令昧根发明识哩!

    【三所缘缘:谓若有法,是带己相,心或相应,所虑所托。此体有二:一、亲;二、疏。若与能缘体不相离,是见分等内所虑托,应知彼是亲所缘缘。若与能缘体虽相离,为质能起内所虑托,应知彼是疏所缘缘。亲所缘缘,能缘皆有,离内所虑托,必不生故。疏所缘缘,能缘或有,离外所虑托,亦得生故。】

    因缘、等无间缘的意义已如前面所说,现在来讲第三所缘缘。所缘缘(P674)者,上所缘两字是客观的所缘境,下缘一字是主观生起的条件。意谓心心所法的生起必有它的所缘境,这所缘境能为心心所生起之缘,所以叫所缘缘。如有体的实法在为八识心王或其相应的心所,所虑所托而为所缘时,带起它自己所缘的境相,如是有体法就是所缘缘。如能缘心缘于彼法,不能带起己相的话,那纵然是有法,不得名为所缘缘。讲到这所缘缘的自体,约有两种:一是亲所缘缘,一是疏所缘缘。什么叫亲所缘缘?谓所缘的对象,若与能缘的识体不相间离,为见分等内所虑托,应知这法就是能缘识的亲所缘缘。如以四分来说,相分是见分的亲所缘缘,见分是自证分的亲所缘缘,乃至证自证分又是自证分的亲所缘缘。如以无漏位说,真如是根本智的亲所缘缘,因真如体也是不离识的。这末说来,可知亲所缘缘,必与能缘者有密切的关系,假定他人所变的相分或自身八识各各所变的相分,由于彼此互相相望,没有亲密的关系,所以皆不得说为亲所缘缘。什么叫做疏所缘缘?谓所缘的对象与能缘的识体,虽彼此间互相间隔,但能为质生起内识所虑所托的作用,应知这法就是能缘识的疏所缘缘。如他识所变及自身中别识所变而仗为(P675)本质者,就是这疏所缘缘。

    亲所缘缘,只要是能缘心,不管那一种,必然都是具有的,为什么?因每一能缘心离开了内面所虑所托的相分,那一定是不能发生作用的。至于疏所缘缘,那就不同了,它在能缘心方面或有或无,是不一定的,有固可以生起能缘心,没有能缘心亦得生起。如一个人忆念他过去所见所闻的事,虽说当时没有境相现前,但能缘心照常现起忆念过去的种种事。

    【第八心品:有义:唯有亲所缘缘,随业因力任运变故;有义:亦定有疏所缘缘,要仗他变质,自方变故;有义:二说俱不应理!自他身土可互受用,他所变者为自质故,自种于他无受用理,他变为此不应理故,非诸有情种皆等故。应说此品疏所缘缘,一切位中有无不定。】

    此下就八识分别疏所缘缘的有无,现对第八心品来说,约有三师看法不同。第一师义说:第八心品唯有亲所缘缘,绝对没有疏所缘缘,因为第八心品所缘的境界完全是随于业因的力量而任运变现的,在任运变现中时时都(P676)有亲所缘境为自所缘。第二师义说:在我看来,第八心品不仅有亲所缘缘,而且决定亦有疏所缘缘,因为第八心品所缘境要先仗它为变本质,然后自己才能变现;假定没有它先变为本质,则自己也就无从变起了。可是第三师义说:第一家所说固然不对,第二家所说也不尽理。所以不客气的责斥他们道:你们两家所说都是不合乎道理的!为什么?要知自己的身土以及他人的身土,彼此之间是都可以互相受用的,如有时我人的第八识托他人所变的浮尘、器世间境,为自变相分的本质境为所缘,这就是疏所缘缘,怎可说没有(这是破第一家)?虽然如此,但自身的种子不至变缘,于他受用,那是没有道理的。因而若说他人变此种子,自也是不应于理的,因为一切有情所有的种子,或多或少,或凡或圣,诸多差别,决不是相等的(这是破第二家)。既前两家所说皆不合理,那第三家的意思又是怎样呢?应说此第八心品的疏所缘缘,不论在因在果的一切位中,其有无是不一定的。如破第一家所说,就是显示有疏所缘缘的;如破第二家所说,就是显示无疏所缘缘的。

    【第七心品未转依位,是俱生故,必仗外质,故亦定有疏所缘(P677)缘;已转依位,此非定有,缘真如等,无外质故。】

    第八心品已说,现说第七心品。这类心品有没有疏所缘缘,要看转依没有转依来分别。假定还在未转依的有漏位,因为他是俱生的,没有任运而转的力量,必定要仗第八识以为外质,然后自己方有力量变影而缘,所以这第七心品一定是也有疏所缘缘的。假定到了已转依的无漏位,则此疏所缘缘若有若无,那就没有一定了。如以第七根本智相应心品缘真如,是就没有疏所缘缘;如以后得智缘真如,是就有疏所缘缘。再就三世来说,如缘过去、未来法,不须要仗外质,是就没有疏所缘缘;如缘现在世的有为法,因为要仗外质,所以就有疏所缘缘。

    【第六心品,行相猛利,于一切位,能自在转,所仗外质或有或无,疏所缘缘,有无不定。】

    已说第七心品,今说第六心品。这类心品行相是极为猛利的,在因在果的一切位中都能很自在的转起,所以当他缘一切法时,有的时候须要仗质而起,有的时候不须仗质就起,缘境最为普遍。所以疏所缘缘若有若无,那是(P678)不一定的。

    【前五心品,未转依位,粗钝劣故,必仗外质,故亦定有疏所缘缘;已转依位,此非定有,缘过未等,无外质故。】

    已说第六心品,今说前五心品。这类心品有没有疏所缘缘,如第七识一样,要看转依没有转依来分别。假定还在未转依的有漏位,由于行相粗钝微劣的关系,要生起缘虑的作用,必须要仗第八识所变的外质;因为如此,所以定有疏所缘缘。假定到了已转依的无漏位,则此疏所缘缘的有无,那就没有一定了——如缘过去或未来等境,因为不须要仗外质,所以没有疏所缘缘;如缘现在的诸境,因仍须要仗托外质,所以也就有疏所缘缘了。

    【四增上缘:谓若有法,有胜势用,能于余法,或顺或违。虽前三缘亦是增上;而今第四,除彼取余,为显诸缘差别相故。此顺违用,于四处转:生、住、成、得四事别故。然增上用,随事虽多,而胜显者,唯二十二,应知即是二十二根。】

    四缘已讲三缘,现讲最后增上缘。如有一类有体的法,不论是有为的还(P679)是无为的,只要它具有殊胜势力的作用,而且对于其余的诸法,或顺或违,都能为缘,是为增上缘摄。但此所说的势用只就它能不为障力所说,不是指的那与果等的功用。虽前因缘等的三缘望于所生的诸法,亦有增上的意义,但现在所说的第四增上缘是要除前面的三缘,而只取其余的诸法为增上缘的,为什么要这样?当知是为显示四缘的体相,各各差别不同的。原来四缘有通有别,就通名说,都可叫做增上;就别名说,这是因缘,那是等无间缘等。前三缘是从别立名,今第四缘得彼通名,所以除彼取余。然此顺违的势用究于几处转呢?当知于生、住、成、得的四处转,因为四事是差别不同的。然增上用随事说来,虽则说是很多,而那比较胜显的实唯二十二种,这二十二应知即是二十二根。二十二根的胜用增上,不论就小乘说,或者就大乘说,都是依六事而建立的:(1)眼等六根,望于所取的境界,有它的增上用。(2)命根,望于一期生命的相续,有它的增上用。(3)男女二根,望于种族的绵延不绝,有它的增上用。(4)乐等五根,望于能受用的善恶业果,有它的增上用,(5)信等五根,望于世间的清净,有它的增上用。(6)未知等的三无漏根,(P680)望于出世间的清净,有它的增上用。

    【前五色根,以本识等所变眼等净色为性;男女二根,身根所摄,故即以彼少分为性;命根,但依本识亲种分位假立,非别有性;意根,总以八识为性;五受根,如应各自受为性;信等五根,即以信等及善念等而为自性。】

    前虽说明依六事建立二十二根,但二十二根的自体是什么,还未指出,所以现在特别指出其自体,此文先明十九根体。眼等的前五色根是以第八本识等所变现的眼等净色,为它的体性。男女二根因为是属身根所摄的,所以就以那身根的少分为它的体性。命根只是依第八本识亲因种子分位而假施设的,所以并没有它独立的体性。意根总以七转识及第八识为它的体性。苦乐等的五受根如其所应,各各就以苦乐等的自受为它的体性。信等五根是以信等及善念等而为它们的自性;如分别说,信进二根以十一善中的信勤为体,念定慧三根以五别境中的善念定慧为体。

    【未知当知根体,位有三种:一、根本位:谓在见道,除后刹(P681)那,无所未知可当知故。二、加行位:谓暖、顶、忍、世第一法,近能引发根本位故。三、资粮位:谓从为得谛现观故,发起决定胜善法欲,乃至未得顺决择分所有善根,名资粮位,能远资生根本位故。】

    此明未知当知根的位次,约有三种,一是根本位——以小乘来说,我们知道,见道有十六心,于前十五心见道时,因见所未曾见的谛理,所以要当知。但到第十六心,进入了修道位,对于法性已经了知,无所未知当知根,所以要除后刹那,因所除的这后刹那已是入于修道位了的。二是加行位——就是暖等的四加行,此位为什么有未知当知根?因它与根本位接近,而且能引发根本位的。三是资粮位——谓向圣位进趣的行者,为了要求得到圣谛现观,于是发起了决定殊胜的善法欲,乃至在未得顺抉择分以前的所有善根,通名资粮位,因它远能资助生起根本位的。

    【于此三位,信等五根,意、喜、乐、舍,为此根性;加行等位,于后胜法,求证愁戚,亦有忧根,非正善根,故我不说。】(P682)

    此出未知当知根体。谓在上面所说的三位中,所有未知当知根都以信等五清净根及意、喜、乐、舍四根,合为九根,为它的体性。至在加行、资粮二位,因对最后的涅槃胜法要求努力的证得,不免还有愁戚的情绪,理亦应有这忧根为此根性,但因这不是真正的善根,所以多略而不说。

    【前三无色有此根者,有胜见道,傍修得故;或二乘位,回趣大者,为证法空,地前亦起。九地所摄,生空无漏,彼皆菩萨,此根摄故。菩萨见道,亦有此根,但说地前,以时促故。】

    此释无色界的前三无色有未知根的所由。空无边处以至无所有处,所以有未知当知根者,因有胜见道的菩萨,兼修上定,所以于三无色的定位亦有此根。或者已证二乘果位的圣人回小向大,而趣向于大乘时,为要求证菩萨的法空,在地前也起五趣杂居地等九地所摄的生空无漏智,与那法空无漏智为菩萨修习现观所起,因而皆为此未知当知根所摄。然而菩萨见道位也有此未知根,为什么不说,而但说地前呢?这因见道只是一刹那,时间是很短促的,所以就隐而不谈。(P683)

    【始从见道,最后刹那,乃至金刚喻定,所有信等无漏九根,皆是已知根性。未离欲者,于土解脱,求证愁戚,亦有忧根,非正善根,故多不说。诸无学位,无漏九根,一切皆是具知根性。有顶虽有游观无漏,而不明利,非后三根。】

    此明已知根与具知根。初从见道位的最后一刹那开始,一直到金刚喻定那个时候止,在这时期间所有的信等无漏九根,都是已知根的体性。至于那未离欲贪烦恼的人,于上解脱因为还要求证的关系,不免仍有愁戚之感,所以也有忧根。虽然如此,但因不是真正的善根,所以多略而不说。从金刚喻定进入无学位,诸无学位所有无漏九根,一切都是具知根的体性。三界最高有顶天中虽然也游观无漏,但因它偏重于定,慧力不怎么明利,所以非后三无漏根所摄。

    【二十二根自性如是。诸余门义,如论应知。】

    这是结说指广。二十二根的自性就如前面所说的这样,至于其他诸门的义理,如二十二根的业用假实乃至界系等余门分别,并如《瑜伽师地论》第(P684)五十七卷中广明,只要一读《瑜伽论》便知,这里不多说了。

    成唯识论讲话卷七终(P685)
第五册 成唯识论讲话续 成唯识论讲话(卷八)
    【如是四缘,依十五处义差别故,立为十因。云何此依十五处立?】

    如是像上所讲的四缘,是依于十五处的差别意义而建立为十因的。然这十因怎样依于十五处建立的呢?下面一一略为说明。

    【一、语依处:谓法名想所起语性,即依此处立随说因。谓依此语,随见闻等说诸义故。此即能说为所说因。有论说此是名想见,由如名字,取相执着,随起说故。若依彼说,便显此因,是语依处。】

    第一,先说语依处。法,是现象界的一切法;名,是表诠一切法的名称;想,是缘诸法而起内心的想像。综合起来说,缘于诸法,起诸构想,由构想而立诸法的名称,所以法、名、想三者为所起语言的体性;同时亦即依于语(P686)依处,建立随说因。所以如此者,因诠一切法,起名取其相状,方有言说,依这言说,随诸有情终日见闻觉知所了解的一切,宣说诸法的义理,这就是以能说的语言,为所说一切法的因。然有一部《集论》,其中所说与此不同。它说:“这随说因,不是以法、名、想为因,而是以名、想、见为因。名是名字,取相是想,执着是见。如诸法是能诠的名字,在名字上取所缘相,并生起执着,然后才随它起诸言说。”如依彼《集论》所说,那就是显示这名、想、见的三者之因,为语言的依处。这两种说法虽有所不同,但只是立场的不同,义理其实是一致的。

    【二、领受依处:谓所观待能所受性,即依此处,立观待因。谓观待此,令彼诸事,或生或住,或成或得,此是彼观待因。】

    第二,明领受依处。观是对观,待是藉待,意思是说,领受为所观待能所受的体性。因此,即依这领受所依之处,建立观待因。所谓观待因者,就是观待此法的因,能令其他的诸事,或者生起,或者安住,或者成就,或者获得,所以这法就是那生、住、成、得诸事的观待因。(P687)

    【三、习气依处:谓内外种,未成熟位,即依此处,立牵引因。谓能牵引远自果故。四、有润种子依处:谓内外种已成熟位。即依此处立生起因,谓能生起近自果故。】

    此明第三、第四两种依处。习气就是种子,这是就内而身心,外而山河大地等一切诸法种子未成熟位而说的。如内种子没有被贪爱等之所润泽,外种子没有被水土等之所润泽,在这阶段上都名为习气依处,依此习气依处,立为牵引因。因诸种子在没有被滋润时,但有牵引远自果的功能,所以立此因名。如诸内外种子由未成熟位而到达了已成熟位,是为有润种子依处,因已被善友等的助力之所滋润了的,所以就依这有润种子依处,立为生起因,因诸种子被滋润后,已有生起近自果的功能的原故。

    【五、无间灭依处:谓心心所等无间缘。六、境界依处:谓心心所所缘缘。七、根依处:谓心心所所依六根。】

    此明第五、第六、第七三种依处。无间灭依处是指心心所法的等无间缘,而以心心所法为其自果的。这在明四缘中已经详细讲过,现在无须再为(P688)细说。境界依处是指心心所法的所缘境,虽则体通一切法,但其果唯心心所,其义如前所缘缘说。根依处是说心心所依的六根。

    【八、作用依处:谓于所作业、作具、作用,即除种子,余助现缘。九、士用依处:谓于所作业、作者、作用,即除种子,余作现缘。十、真实见依处:谓无漏见,除引自种,于无漏法,能助引证。】

    此明第八、第九、第十三种依处。什么叫做作用?就是有情所造作的种种事业以及所有造作工具的作用,如釿斧等有斫伐等的作用,车船等有装载等的作用。总之,凡是间接有助于现缘,而能成功种种事业的,都是这作用依处,唯于此中要除去内外的一切种子,因它是亲切的助缘,不是作用的依处。士就是人,或叫士夫,对于所作的事业,为能作者的作用,如人望于谷芽,人就是士用;但这也要除亲因缘的内外种子,而以其他的一切现缘为士用依处。所谓真实见,就是说的无漏见,这同样的要除去引发的自种子,为什么?因引发的自种子是亲因缘,为引发因中所摄,这里所讲的只是疏缘,(P689)所以对于无漏的有为法或无漏的无为法如能有所资助增上和引证者,都是这真实见的依处。

    【总依此六,立摄受因。谓摄受五,办有漏法;具摄受六,办无漏故。】

    总依上面从五到十的六种依处,立为第五摄受因。换句话说,前六依处就是摄受因的自体。如把它分开来说,摄受前五依处,能够成办三界的一切有漏诸法;若具摄受前五和第六依处,能成办出世的一切无漏诸法。由此看来,可知第六依处是不通于有漏的。什么叫做摄受?助成因缘,叫做摄受,所以于中必须除去因缘的亲能生法。

    【十一、随顺依处:谓无记、染、善现种诸行,能随顺同类胜品诸法;即依此处,立引发因,谓能引起同类胜行,及能引得无为法故。】

    第十一,明随顺依处。随顺是互不相违的意思。谓无记、染及善的三性法,不管是现行还是种子的诸行,一一都能随顺自已同类的胜品诸法。同类(P690)表示唯望自性,简非异类为因;胜品表示唯望上品,简别不与自己的同类以及下品为因。依此随顺依处而建立引发因,什么叫做引发?就是能引起同类的胜行以及能引得诸无为法,所以说为引发。如欲界所系的善法,一方面能引发自己欲界系的一切殊胜善法,另方面又能引发色无色界所系的一切殊胜善法,更进一步还能引得出世的无为殊胜善法。欲界如是,色无色界亦然;有系法如是,不系法亦然。虽则说是界系不同,但能引发同类的胜行,因为在果位上讲,其性是同类的。唯必须知道的,就是上法不与下法为因,如无漏法不与有漏为因,无色界不与色界为因,色界不与欲界为因。如是名为引发因义。

    【十二、差别功能依处:谓有为法,各于自果,有能起证差别势力;即依此处,立定异因,谓各能生自界等果,及各能得自乘果故。】

    第十二,明差别功能依处。功能是种子的异名,差别功能是说色心诸法各各差别的种子。这种子有能生自果和能证果的差别势力,望于所生的果(P691)法,丝毫不相杂乱,绝对互不颠倒,所以就依此处立定异因。自性相称名为定,不共于他叫做异。如欲界的色心种子唯能生欲界的色心等现行果,色无色界的各自种子唯能生色无色界的各自现行果,所以说各能生自界等果。如约三乘果法来说,三乘各自所有的种子各各唯能证得自乘有为无为之果,所以说及各能得自乘果故。如是名为定异因义。

    【十三、和合依处:谓从领受,乃至差别功能依处,于所生、住、成、得果中,有和合力;即依此处,立同事因,谓从观待乃至定异,皆同生等一事业故。】

    第十三明和合依处。这是说从前第二领受依处,一直到第十二差别功能依处的十一种,在生、住、成、得的四事果法中一一都有它和合的力用,所以就依这和合的力用立为同事因。所谓同事,就是从观待因乃至定异因的六因,势力相近,都能共成生或住等的一种事业的。为什么没有言说因呢?因它对于所成的生住等果法,势力疏远,没有直接的作用,所以这同事因不依他立。(P692)

    【十四、障碍依处:谓于生、住、成、得事中,能障碍法;即依此处,立相违因,谓彼能违生等事故。十五、不障碍依处:谓于生、住、成、得事中,不障碍法;即依此处,立不相违因,谓彼不违生等事故。】

    此明最后的两种依处。所谓障碍依处,就是对于生、住、成、得的四事果法中,能够为它们的障碍,使它们不生乃至不得等,所以就依这障碍法立为相违因。所谓相违,就是此法与彼法不相随顺,而有违于生、住、成、得的果事,所以名为相违因。第十五,不障碍依处,与前十四障碍依处刚刚相反,就是对于生、住、成、得的四事果法,让它自由发展,毫不为它障碍,所以就依这不障碍法立为不相违因。所谓不相违,就是此法与彼法的相互随顺,而有利于生、住、成、得的果事发展,所以名为不相违因。

    【如是十因,二因所摄:一、能生;二、方便。菩萨地说:牵引种子,生起种子,名能生因;所余诸因,方便因摄。此说牵引、生起、引发、定异、同事、不相违中,诸因缘种,未(P693)成熟位,名牵引种,已成熟位,名生起种。彼六因中,诸因缘种,皆摄在此二位中故。虽有现起,是能生因,如四因中,生自种者,而多间断,此略不说。或亲办果,亦立种名,如说现行,谷麦等种。所余因谓初二五九,及六因中非因缘法,皆是生熟因缘种余,故总说为方便因摄。非此二种唯属彼二因,余四因中,有因缘种故;非唯彼八,名所余因,彼二因亦有非因缘种故。有寻等地,说生起因,是能生因,余方便摄。此文意说,二六因中现种是因缘者,皆名生起因,能亲生起自类果故;此所余因,皆方便摄。非此生起唯属彼因,余五因中,有因缘故;非唯彼九名所余因,彼生起因中有非因缘故。】

    如是像上所讲依十五处而建立的十因,实际以二因就可把它摄尽无遗了。那二因呢?第一是能生因,第二是方便因。对这二因的相摄有两种解说的不同,现在先依第一家说。此师引《瑜伽师地论》的菩萨地说:凡是属于(P694)牵引的种子、生起的种子都叫能生因,所有其余的诸因都属方便因摄。于中先解能生因:这是说十因中的第三牵引、第四生起、第六引发、第七定异、第八同事、第十不相违的六因中,所有的一切因缘种子在未得业种增上熏习,尚未到达成熟的阶位,都叫做牵引种子;假使已得爱水熏习,而已到达成熟的阶位,都叫做生起种子。怎么知道的呢?因为在那六因之中所有的诸因缘种都有它的能生性,所以皆摄在这牵引和生起的二位中。虽也有现行能熏种子,是能生因,亦属于因缘所摄,如四因中的现行能生种子,但因它不能如种子一样的恒时相续,所以这里就略而不说它是能生因了。或者这个现行能够亲办自果,亦可名为种子,属于生起种摄。为什么现行亦得名种?举例来说,如假说现行谷麦等的种子,是一样的道理。能生因如此,方便因怎样呢?所余的初言说因、第二观待因、第五摄受因、第九相违因及前六因中的非因缘法,都是属于前说未润生位,已润熟位的二因缘的种子之余,所以总说这四因全六因少分为方便因所摄。依照此师的意思,菩萨地所说,未必都是尽理的。因实际上说来,非此牵引、生起二种的种子,唯独是属彼十因(P695)中的牵引、生起二因的,为什么呢?因在所余的引发等四因中也有因缘种子的关系。反过来讲,也不能说除生起、牵引二因外,其余的八因完全唯是属于所余诸因,为什么呢?因在生起、牵引的二因中也有非因缘种子的关系。这么说来,所以不能偏执一边,这里只不过是各就其殊胜点说一说而已。其次我们再看《瑜伽》第五卷的寻伺地文是怎样说的。依照有寻有伺等地说:唯有第四生起因,是属于能生因摄,其余的所有诸因都是属于方便因摄。根据这个文的意思,是说于六因中,不论是现行,抑或是种子;不论是已润,抑或是未润,只要它是互为因缘的,皆名生起因,全属于能生所摄,因为这现行、种子、已润、未润都能亲自生起自类果的。于此六因中除了因缘种外,所有其余的四因全部以及六因的少分都是属于方便因摄。大体分别虽则是这样,但就道理建立,我们也不能说此生起因,唯独属于十因中的第四生起因,因为牵引等的余五因中同样有现行和种子的因缘法的;假定不摄,那就未免太狭,况且果真唯一生起因,生起因中又有非因缘法;假定摄尽,那又未免太宽。反过来讲,也不能说除生起因外,其余的九因唯名所余因。因为(P696)在彼生起因中也有非因缘法的,假定方便定摄九因,那五因中有因缘者亦是方便所摄,那就未免有太宽的过失;假定方便不摄生起业种,就又不免有太狭的过失。这么说来,我们知道,有寻等地所说,也是约其殊胜点而言的。

    【或菩萨地所说牵引、生起种子,即彼二因;所余诸因,即彼余八。虽二因内,有非能生因,而因缘种胜,显故偏说;虽余因内,有非方便因,而增上者多,显故偏说。有寻等地,说生起因是能生因,余方便者,生起即是彼生起因。余因应知即彼余九。虽生起中有非因缘种,而去果近,亲显故偏说;虽牵引中亦有因缘种,而去果远,亲隐故不说。余方便摄,准上应知。】

    这是第二师的解说。或有以为菩萨地所说的牵引、生起的两类种子,就是那十因中的牵引、生起的二因,所余诸因就是那十因中的其余八因所摄。虽说牵引、生起的二因内,也有属于非能生因的成分,但因二因中的因缘种子具有亲办自体与受果无尽的两种殊胜功能,所以从显特别说为能生因。虽(P697)说其余的八因内,也有属于非方便因的成分,但因四因全、四少分中增上者特别多的关系,所以从显偏说它为方便因。至于八因中的四因少数因缘种子,于此就隐而不谈了。有寻有伺等地所说生起因是能生因,其余属于方便因者,当知他说的生起因,就是那十因中的第四生起因,余因是指十因的其他九因。虽说生起因中也有业种等,不是属于因缘种所摄,但它被滋润了以后,距离得果已经很近,所以从其亲显而偏说为生起。虽说牵引因中也有因缘种,应该是属于能生因,但因没有被润,望于生起尚远,加以其貌相隐,所以不说其因缘种子。余因是方便所摄,虽则余四因中亦有因缘,而四因全,五因少分是方便摄,准上应知由于增上者特别多的关系,所以偏说。

    【所说四缘,依何处立?复如何摄十因二因?论说因缘,依种子立;依无间灭,立等无间;依境界,立所缘;依所余,立增上。此中种子,即是三、四、十一、十二、十三、十五,六依处中,因缘种摄。虽现四处,亦有因缘,而多间断,此略不说。或彼亦能亲办自果,如外麦等,亦立种名。或种子(P698)言,唯属第四,亲疏隐显,取舍如前。言无间灭境界处者,应知总显二缘依处,非唯五六,余依处中,亦有中间,二缘义故。或唯五六,余处虽有,而少隐故,略不说之。论说因缘,能生因摄;增上缘性,即方便因;中间二缘,摄受因摄。虽方便内具后三缘,而增上多,故此偏说;余因亦有中间二缘,然摄受中显故偏说。初能生摄,进退如前。】

    前面所说的四缘在十五处中是依于那一处建立的呢?又,此四缘与十因二因相摄,是怎样的呢?这是我们进一步所应了知的。据《瑜伽师地论》第三十八说:因缘是依第四有润种子依处立的,依于第五无间灭依处建立等无间缘,依于第六境界依处建立所缘缘,依于所余的依处建立增上缘。然而此中所说的种子就是十五依处中的第三习气、第四有润种子、第十一随顺、第十二差别功能、第十三和合、第十五不障碍。合此六依处中,除去它的现行,其他皆是因缘种子所摄。换句话说,依于六依处中的因缘种立为因缘。除了第三、第四的两依处,在其余的四依处中虽说亦有现行,是属于因(P699)缘的,但由于它多间断的关系,所以这里就略而不说。或者这四依处中的现行亦能亲办它的自果,所以如外界的谷麦等,亦可立为种子之名。或者有人这样说:所谓种子,唯独是属十五依处中的第四有润种子依处,于此有润种子依处中虽则也有非因缘,但因距离果法亲显,所以这里偏说它是种子。至于其他习气依处中,虽则说有因缘种,但因距离果法疏隐,所以这里略而不论,这种取舍的不同如前摄于二因是一样的。其次,所要说的无间灭依处和境界依处,应知这是总显等无间缘与所缘缘的二缘依处,并不是专指第五无间灭依处、第六境界依处,因为在其余的依处中,也有中间的等无间缘和所缘缘的二缘的意义。或者有人这样说:二缘的依处,唯彼第五、第六两种依处,不是就其余的依处说的;虽则说是余三也有这二缘的依处,但因其相隐而又极其微少,所以此中略而不说。明白了四缘依于什么依处而立,进一步来说明四缘与十因二因的相摄。据《瑜伽师地论》第三十八说:因缘是属于能生因所摄,增上缘性是属于二因中的方便因摄,中间的等无间缘及所缘缘的二缘是属于十因中的摄受因摄,其余的九因为因缘、增上缘所摄,准此可(P700)知,所以论中不说。虽则说是方便因内,亦具后面的三缘,如等无间及所缘缘,皆方便摄,不唯限于增上缘,然而由于增上缘摄因较多,所以特就其偏胜而说。虽则说是其余的领受、摄受、同事、不相违的四因中,也有中间的等无间缘及所缘缘的二缘,然而由于摄受因中具有二依处的名体,其相特别显现,所以特就其偏胜而说。至于最初因缘是属能生因摄,这能生因或说是六因,或说是二因,进退取舍,如前菩萨地及有寻等地所说。依菩萨地说。通取六因,名之为进,唯取二因,名之为退;依有寻等地说,若取六因,就叫做进,唯取一因,就叫做退。

    【所说因缘,必应有果。此果有几?依何处得?果有五种:一者异熟,谓有漏善及不善法,所招自相续异熟生无记;二者等流,谓习善等所引同类,或似先业后果随转。三者离系,谓无漏道,断障所证善无为法。四者士用,谓诸作者,假诸作具,所办事业。五者增上,谓除前四,余所得果。】

    前面所讲的十因四缘必定有它所应得的果,然而这果究竟有几种呢?(P701)依于那一依处而得那一种果呢?此中先来解答果有几种。由因缘所感得的果大体约有五种:第一是异熟果,这乃由于有漏的善法及不善法,所招感到的八识自体相续的异熟生无记。这里的有漏是简别无漏的,自相续是简别他身以及非情的。第二是等流果,这乃由于所熏习的善、不善、无记三性种子所引生的同类果法,如第八识中的有漏种子就生有漏现行,无漏种子就生无漏现行,而有漏种中的善种生善的现行,不善种生不善的现行,无记种生无记的善,或者由于相似的先业,后果就随先前的业力而转生。如杀人者令他人短命,自己将来也就因杀业而招短命果,是为先业的同类,这完全是由自业所招感,所以叫做等流果。第三是离系果,离系就是离去烦恼的系缚,此乃以无漏圣道断去烦恼、所知的二障,然后所证得的善无为法。如以唯识的六无为言,这就是不动、想受灭、择灭的三性真如。第四是士用果,士是士夫,就是这里所说的作者,诸有作者,假诸种种的作具,完成他所办的种种事业,都名为士用果。第五是增上果,此果是很宽的,除了前面的四果外,其余的所得果不论有漏无漏,不问有为无为,只要为前四果所不取者,都摄(P702)在这增上果中。

    【瑜伽等说:习气依处,得异熟果;随顺依处,得等流果;真见依处,得离系果;士用依处,得士用果;所余依处,得增上果。】

    此下是解答依处得果,于此先引《瑜伽》等文来说。依照《瑜伽》第五及《显扬》第十八说:因十五处中的第三习气依处而得异熟果,因第十一随顺依处而得等流果,因第十真实见依处而得离系果,因第九士用依处而得士用果,因所余的依处而得增上果。怎样知道的呢?下面有二师解释其依处得果的理由。

    【习气处言,显诸依处感异熟果一切功能;随顺处言,显诸依处引等流果一切功能;真见处言,显诸依处证离系果一切功能;士用处言,显诸依处招士用果一切功能;所余处言,显诸依处得增上果一切功能。不尔,便应太宽太狭。】

    依于第一师的意思解说,所谓习气依处,是显示于十五依处中,就第三(P703)习气、第四有润种子、第十二差别功能、第十三和合、第十五不障碍的五依处内,所有能感异熟果的一切功能而言。所谓随顺依处,是显示于十五依处中,就第三习气、第四有润种子、第十真实见、第十一随顺、第十二差别功能、第十三和合、第十五不障碍的七依处内,所有能感等流果的一切功能而言。所谓真见依处,是显示于十五依处中,就第十真见、十一随顺、十二差别功能、十三和合、十五不障碍的五依处内,所有能证离系果的一切功能而言。所谓士用依处,是显示于十五依处中,就第二领受、第八作用、第九士用、第十三和合、第十五不障碍的五依处内,所有能招士用果的一切功能而言。所谓所余依处,是显示于十五依处中,就第一语言、第六境界、第七根、第十四障碍的四依处全以及其余依处内的少分,所有能得增上果的一切功能而言。假定不是像前这样解释的话,那就不免有前四果太狭、第五增上果太宽的过失。

    【或习气者,唯属第三,虽异熟因,余处亦有,此处亦有非异熟因。而异熟因,去果相远,习气亦尔,故此偏说。随顺唯(P704)属第十一处,虽等流果余处亦得,此处亦得非等流果,而此因招胜行相显,随顺亦尔,故偏说之,真见处言,唯诠第十;虽证离系余处亦能,此处亦能得非离系,而此证离系,相显故偏说。士用处言,唯诠第九,虽士用果余处亦招,此处亦能招增上等,而名相显,是故偏说。所余唯属余十一处,虽十一处亦得余果,招增上果余处亦能,而此十一多招增上,余已显余,故此偏说。】

    依于第二师的意思解说:《瑜伽论》所讲的习气唯属十五依处中的第三习气依处。虽说异熟因在其余的依处里也有,但在这习气依处中,也有非属于异熟因的;然而由于异熟因熟时,离去果相很远,不特这是如此,就是习气依处,望于果相也是很远的,所以这里特别偏说习气得异熟果。所谓随顺依处,唯属十五依处中的第十一随顺依处。虽说等流果在其余的依处,如前之六、七、八中,也能感得,但在这随顺依处中亦能感得非等流果;然由等流因招感有为法的行相特别胜显,不特这是如此,就是随顺依处亦然,所以(P705)这里特别偏说随顺招等流果。所谓真见处的这句话,是唯指十五依处中的第十真实见依处。虽则说是证离系果,在其余的依处,如前说余四依处或五依处,也能证得;但此真实见依处,不特能证离系果,亦能引非离系果的同类等;然因真见依处证离系果的相显,所以这里特别偏说。所谓士用处的这句话,是唯诠十五依处中的第九士用依处。虽则说是士用果,在其余的依处中也能招感,但此士用依处不特能感士用果,同时也能招感增上等果,不过约它得士用果的行相显著,所以这里特别偏说。除前四果所不属的其余十一依处,虽则说是余十一处,但也能感得前之四果;就是招增上果,在前之四果所属的四依处,也有这种可能。不过这十一依处招增上果的功能特多,加以余依处在前四果中,已经显示过了,所以这里就约其殊胜点而偏说之。

    【如是即说此五果中:若异熟果,牵引、生起、定异、同事、不相违因,增上缘得;若等流果,牵引、生起、摄受、引发、定异、同事、不相违因,初后缘得;若离系果,摄受、引发、定异、同事、不相违因,增上缘得;若士用果,有义观待、(P706)摄受、同事、不相违因,增上缘得,有义观待、牵引、生起、摄受、引发、定异、同事、不相违因,除所缘缘,余三缘得;若增上果,十因四缘,一切容得。】

    依处已经显示,现在来说十因四缘的多少得果问题,前面说果有五种,在五果中假定是异熟果,那它望于十因,即由牵引、生起、定异、同事、不相违的五因而得;如果望于四缘,那就唯由增上缘得。假定是等流果,那它望于十因,即由牵引、生起、摄受、引发、定异、同事、不相违的七因得;如果望于四缘,设是种子生现行,这是由初因缘得,设是其余的等流果,那就由增上缘得了。假定是离系果,于十因中唯取摄受、引发、定异、同事、不相违的五因,于四缘中就唯由增上缘而得。假定是士用果,它所取的因和所赖的缘有两家解说不同。据第一师说:于十因中唯取观待、摄受、同事、不相违的四因,于四缘中唯由一增上缘得。依第二师说:于十因中应取观待、牵引、生起、摄受、引发、定异、同事、不相违的八因,于四缘中除去所缘缘,由余三缘所得。假定是增上果,那就十因四缘一切皆容许得了,因(P707)这增上果与四缘中的增上缘一样,范围是最广的。不过要知道的,所谓十因,只有四因是全部的,其余六因只是少分而已。

    【傍论已了,应辨正论。本识中种,容作三缘,生现分别,除等无间。谓各亲种,是彼因缘;为所缘缘,于能缘者;若种于彼,有能助力,或不障碍,是增上缘。生净现行,应知亦尔。】

    关于四缘的道理,上来已引《瑜伽》等论,加以傍论,现在再回到本题上来,正论四缘。第八根本识中的种子容许作因缘、所缘缘、增上缘的三缘,而生起现行的分别,这里说的分别是指心心所而言。于四缘中所以除去等无间缘者,因为此缘是唯就心心所法相望而立的,现在只是讲的种子,所以必须除去等无间缘。种子的三缘:(1)八识的各自亲种就是彼八识的因缘,如善恶等种生善恶等的现行。(2)要能缘种心心所法种子,方为彼所缘缘,所以于此必须除去相分及自体分,因为相分没有能缘的作用,自体分不缘于种。虽则说是见分有能缘用,但仍要除去五七识的见分,因为它们是不缘种的,所(P708)以为所缘缘,唯与第八一切时的能缘见分作所缘缘。(3)假定有类种子,对于那现行法能给与助力,如根种对于识种、作意种对于识等;或者虽没有特别的助力,但对现行法的生起,不生一种障碍,如异识种子望异现行等,这都是属于增上缘。杂染种子生染现行是如此,当知清净种子生净现行,也是这样。

    【现起分别,展转相望,容作三缘,无因缘故。谓有情类,自他展转,容作二缘,除等无间。自八识聚,展转相望,定有增上缘,必无等无间,所缘缘义,或无或有。八于七有,七于八无,余七非八所仗质故。第七于六,五无、一有,余六于彼,一切皆无。第六于五无,余五于彼有,五识唯托第八相故。】

    这是以现相望于缘而生分别。现起分别,或自他,或自类,诸识前后展转相望,容许作三种缘,于四缘中就是没有因缘,因现望现,不是亲办自体的缘故。作三缘者,如现起的眼识,望余耳鼻等的现起识,或者有所助力,(P709)或者不为障碍,是为增上缘。若现起的第六意识能缘其余的诸识,或第七现行识能缘第八阿赖耶识,是为所缘缘。若前八的现起识望后八识的现起,各各对它的自类有一种开导力,是为等无间缘。这是总说,若别分别。诸有情类自他相望,分别展转,容作所缘缘、增上缘的二缘,于三缘中除等无间缘,因等无间法唯自一识有,现约自他展转说,所以必须除去。若诸有情各各自身的八识聚展转相望,那他决定有增上缘,因为此缘是通于一切的,但必无等无间缘,因这是八识聚的展转相望,不是自识的前后相望,唯自识的前后相望,方有这等无间缘的。所缘缘义或者是无,或者是有,那是不一定的。然这有无从何而知?谓第八识于余七识有所缘缘义,即第八相分为前五识作所缘缘,第八四分为第六识作所缘缘,第八见分为第七识作所缘缘。总说一句,第八识的四分本质即前七识的见分变相分缘,所以八于七有所缘缘义。然而前七望于第八无所缘缘义,因为第八不缘前七,为什么?因第八不托七识而生,所以八唯以自己的三境为所缘缘,而七非第八识的所缘缘。至于第七识望于前之六识,由于眼等五识唯缘外界的五性境,不缘内在的第七(P710)识,所以于初五识无此所缘缘义;由于第六意识遍能缘一切法,所以此有所缘缘义。而其余的六识望于第七末那识,一切皆无彼所缘缘义,因第七识唯缘第八见分,而不缘于前六识的。其第六识望于前五识,无此所缘缘义,因前五识唯缘本识所变为境,不待第六识所变色等为自缘境。然而前五识望于第六意识,则有此所缘缘义,因第六识亦能缘于前五识的。

    【自类前后,第六容三,余除所缘,取现境故。许五后见缘前相者,五七前后亦有三缘;前七于八,所缘容有,能熏成彼相见种故。】

    此明自类前后展转为缘。自身八识,一一自类前后相望,能为几缘?前第六识聚容作三缘而生,后自第六识聚即除因缘。第六现行识能缘三世,即以前念意识缘于后念,后念意识亦得缘于前念,所以有所缘缘;前后相望或者不相障碍,或者有能助力,所以有增上缘;前念为后念作开导依,所以有等无间缘。其余的七识自类前后只具增上、等无间的二缘,不但要除去因缘,并且还要除去所缘缘,为什么?因其余的七识只能取现在境,不能缘于(P711)过未,所以没有前后所缘义。然依陈那《观所缘缘论》中所说,亦许五识后念见分,缘于前念相分,第七识亦然,因而前五及第七识自类前后相望,亦许具有三缘,即唯除去因缘。所以非第八识者,因它只是所熏而非能熏,不能引种,所以前念的相分不是自己的后念识所缘。若以自身八识相望而言,前七望于第八,亦容有所缘缘义,因前七识都是属于能熏识,能熏成彼第八品相见种的。如以前五识为能熏,就能熏成彼第八相分色等的相分种,而为第八识的见分之所缘。如以第七识为能熏,就能熏成彼第八识的见分种,而为第八识的自证分所缘缘。如以第六识缘于第八见相为能熏,就能双熏彼二分种子,为第八识的见分、自证分之所缘。所以前七望于第八,所缘是容许有的。然而这个意思不是显示第八能缘前七,而正显示前念第八相分于后念第八见分有所缘义。

    【同聚异体,展转相望,唯有增上。诸相应法,所仗质同,不相缘故。或依见分,说不相缘,依相分说,有相缘义。谓诸相分,互为质起,如识中种,为触等相质。不尔!无色彼应(P712)无境故。设许变色,亦定缘种,勿见分境不同质故。】

    此明同聚异体展转为缘。同聚,约心与心所和合似一说;异体,约心心所法相用各别说。如诸俱时心心所各互相望,虽则说是同聚,但因各有别体,所以彼此相望,唯有一增上缘,因为不相障碍而有能助力之故。可是没有所缘缘,为什么?要知一切相应的心心所法,其所仗的本质虽则是相同的,但没有相缘的意义,所以无有所缘。另一种的解说或依见分同聚心心所说不相缘,因为无有能缘俱时见分的。假定依于相分来说,那就又有相缘的意义了。为什么?要知一切相分都是互为本质而得起的,如心王相分为所本质,那同聚诸心所的相分必然皆仗这心王的相分为本质而起,如本识中所持诸法种子为同时触等五心所的相分本质。假定不是这样的话,无色界既然无色,那无色界中的五种心所应没有它所缘之境,然而事实上触等是有它的所缘境的,所以必以本识所变为质而缘。即或容许无色界第八亦能变现下界的色等,然而触等五种心所如本识一样的,仍是决定缘种,不可说第八王所六个见分境不同质故。从诸相分容互为质说,所以有相缘义。(P713)

    【同体相分,为见二缘,见分于彼,但有增上,见与自证,相望亦尔,余二展转,俱作二缘。此中不依种相分说,但说现起互为缘故。】

    此明同体四分展转为缘。同体是说诸心心所,虽各有其四分,但唯一识所变,所以名为同体。于四分中相分望于见分,能为其所缘、增上的二缘。可是见分望于相分,就只唯有增上缘,而无所缘了,因为相分在道理上是没有能缘用的。见分与自证分展转相望,如相与见一样的,能为其所缘、增上的二缘。然而自证分望于见分,就如见分望于相分,唯有增上缘而无所缘缘,因为见通非量,不能内缘,所以无有所缘。余自证及证自证的二分展转相望,俱作二缘,因为彼此相互为缘的。假定以此内向的二分望于外向的见相二分,就唯有增上缘而无所缘缘义了。然而我人还得知道的,此中如前说的相分与见分为二缘,不是依于种子为相分说,而是但就现行互为缘说。

    【净八识聚,自他展转,皆有所缘,能遍缘故,唯除见分,非相所缘,相分理无能缘用故。】(P714)

    现行染八识聚展转为缘的道理,上来已略分别,现来比例说明现行净八识聚相互为缘的意义。说到清净八识所现起的分别,不论是自是他、自类前后、异体同体、展转相望,除了增上缘外,一定皆有所缘,因为佛果位上的清净八识一一皆能遍缘一切法的。不过此中必须除去见分,因为见分非是相分之所缘的,相分在道理上讲,绝对是没有能缘用的。不特见分如此,就是自证分、证自证分,亦复非是相分所缘,可以比知。

    【既现分别缘种现生,种亦理应缘现种起,现种于种能作几缘?种必不由中二缘起,待心心所立彼二故。现于亲种具作二缘,与非亲种但为增上,种望亲种亦具二缘,于非亲种亦但增上。】

    此明种子亦应缘其现行及种子而起。意谓既现行分别由种现四缘而生,则其种子在道理上亦应缘藉现行种子而起。然而缘生分别现行及种能作几种缘呢?于四缘中等无间缘及所缘缘居于中间,名中二缘。现在论文告诉我们,种子的生起必不由于中间的二缘,因待现起心及心所,方得立彼中间(P715)二缘,种子不是心心所,所以非二缘之果。今就因位来说,现行望自亲所熏种,能作因及增上的二缘,若与非自亲所熏种,因为不办自体,所以除了自种外,唯有一增上缘。设种望自亲种,亦具因及增上的二缘;若于异性非自亲所熏种,亦唯一增上缘。

    【依斯内识互为缘起,分别因果,理教皆成。所执外缘,设有无用,况违理教,何固执为?虽分别言,总显三界心及心所,而随胜者,诸圣教中多门显示,或说为二、三、四、五等。如余论中,具广分别。】

    依于这内识的种子及现行互为缘起,一切分别若因若果,若能生若所生,一切皆得成立。至于小乘学者所执的心外之缘,不说根本没有,就是有也没有用,何况你们所说的违反正理及圣教?既然如此,又为什么要这样固执呢?颂中说的彼彼分别的这句话,虽则是总显三界的一切心心所法,然而随于胜者而言,诸圣教中曾以多门显示,或说为二,或说为三,或说为四,或说为五等。这到卷下三性之中,自当详细解说,此不具论。如余论中具广(P716)分别者,是指《瑜伽》三十八、七十三、七十四,《显扬论》等,皆有详细的说明,这里不过是略略的说一说而已。

    【虽有内识,而无外缘,由何有情生死相续?颂曰:“由诸业习气,二取习气俱;前异熟既尽,复生余异熟。”论曰:诸业,谓福、非福、不动,即有漏善、不善、思业,业之眷属亦立业名,同招引满异熟果故。此虽才起,无间即灭,无义能招当异熟果,而熏本识,起自功能,即此功能,说为习气,是业气分,熏习所成,简曾现业,故名习气。如是习气,展转相续,至成熟时,招异熟果,此显当果,胜增上缘。】

    此下解释有情生死相续的责难。有人这样难道:“我们虽然知道唯有内识而无心外的实缘,但是一切有情由于什么原因而得生死相续呢?这不能不说是个问题。”先以颂文简单的答覆说:“由于诸业的习气,二取习气的相应,所以前一生命的异熟体既尽,复又生起其余的异熟果报体。由是因缘,有情的生死相续不绝了。”其详细的意义论文加以解释,先释第一句的(P717)颂文:诸业是指福、非福、不动的三业。如分别说,福业是感善趣异熟及顺五趣受的善业,非福业是感恶趣异熟及顺五趣受不善业,不动业是感色无色界异熟及顺色无色界受的禅定业,对于欲界的散动,所以得不动名。此之三业以有漏的善不善的二思为其自体,不特以思为业,就是善不善律善仪等的业之眷属,亦得立为业名。为什么眷属亦说名业?因能与业同样的招感引(总报)满(别报)异熟果的。作此业时,虽说才起已后,更无异间的就又灭去,似乎无别义理能招当来的真异熟果,然而现行之业当其正在造的时候,熏于第八根本识,能生起自己的功能性。当知这功能性,就是颂中所说的习气。这熏成的本是种子,为什么叫做习气?由于它是业的气分(气义),又是现业熏习所成(习),所以就叫习气。同时以此简别萨婆多部过去有体的曾业,及简顺世外道作时即受的唯现业得,所以名为习气。如是像这样的习气,展转不断的相续,一直到达成熟的时候,招感当来若别若总的异熟报果。应知这就是显示习气,是感受当果的最极殊胜的增上缘。

    【相见、名色、心及心所、本末、彼取,皆二取摄。彼所熏发,(P718)亲能生彼本识上功能,名二取习气。此显来世异熟果心,及彼相应诸因缘种。俱,谓业种、二取种俱,是疏亲缘,互相助义。业招生显,故颂先说。】

    此释第二句颂。先解二取习气,次解俱字一字。(1)取相见,就是取那实能取、实所取的二取。所取是相,能取是见。(2)取名色,名是受等四蕴,色是第一色蕴,意即执取五蕴为义。(3)取心及心所,以一切五蕴法都不离于此二。(4)取本末,就是取二异熟的现果。本指第八识,因它是诸异熟的根本;末指余识中的异熟,因它是第八识的末果。还有一说:第八识的总报品叫本,余识等的异熟别报品叫末。即此本末,摄一切法尽。(5)彼取,就是彼上所说的四取,而此诸取都是属于二取之所收摄的。换句话说,就是现行之取。如是由彼四种二取之所熏发,一一亲能生彼第八根本识上的功能,名为二取习气。然这二取是欲显示什么意义的呢?当知这是显示未来世的异熟果心及彼心相应法,各望自果为诸因缘种子,亲能生果。颂中所说的俱是显前之业种及后二取的种子俱,得以同时招感生果。业种是增上缘,名疏相(P719)助;二取种是因缘,名亲相助,所以说是疏亲缘互相助义。有人这样问道:“两类种子既然俱有,为什么颂中先说业种,后说因缘?”这是有道理的,当知业种望于感果,虽则是疏,但就其招感生命果报来说,实在是来得殊胜及明显,所以颂中特别先说。

    【前异熟者,谓前前生业异熟果;余异熟者,谓后后生业异熟果。虽二取种受果无穷,而业习气受果有尽,由异熟果性别难招,等流增上性同易感。由感余生业等种熟,前异熟果受用尽时,复别能生余异熟果。由斯生死轮转无穷,何假外缘方得相续?】

    此释后二句颂。前异熟者,假定是前一生业所感的果,这就叫做前生;假定是过去二生乃至百千生业所感的果,是前之前。由具这样的二义,所以说为前前生业异熟果。余异熟者,假定是后一生业所感的果,这就叫做后生;假定是未来二生乃至百千生业所感的果,是后之后。由具这样的二义,所以说为后后生业异熟果。虽则说是二取种子,受果没有穷尽,然而在业习(P720)气方面,受果是有尽的。为什么如此?一者由异熟果与业性别,不多相互随顺;二者由异熟果虽业招得,但必异世,其果方得成熟,所以业习气是有尽的。至于等流果及增上果,刚刚与这相反,一者由于体同,就是体性相互随顺的;二者由于易感,就是可以同时的生起,所以二取种易于感果,如此念熏了已后,当下就能生果。由感当来余生业等种子的成熟,所以在今身中前异熟果受用尽的时候,即在此身临终的这阶位,那所成熟的业复别能生其余的异熟果起。由这所说业果无断的关系,有情的生死得以相续不断,轮转无穷,何须假藉什么心外之缘,方得生死相续不绝呢?

    【此颂意说:由业二取,生死轮回,皆不离识,心心所法为彼性故。】

    上来已依颂文略释,现在再来总申颂意,这一首颂的意思是说:由于业及二取为缘为因,所以证明了生死轮回,皆不离于内在的心识,并不是心外之法令诸生死相续的,因为心心所法为彼生死因果的体性。

    【复次,生死相续,由诸习气;然诸习气总有三种:一、名言(P721)习气,谓有为法各别亲种。名言有二:一、表义名言,即能诠义,音声差别。二、显境名言,即能了境心心所法,随二名言所熏成种,作有为法各别因缘。二、我执习气,谓虚妄执我我所种。我执有二:一、俱生我执,即修所断我我所执。二、分别我执,即见所断我所执。随二我执所熏成种,令有情等自他差别。三、有支习气,谓招三界异熟业种。有支有二:一、有漏善,即是能招可爱果业。二、诸不善,即是能招非爱果业。随二有支所熏成种,令异熟果善恶趣别。应知我执、有支习气,于差别果是增上缘。】

    复次,有情的生死相续不是由于别的原因,而是由于一切习气的动力。然诸习气虽则说是很多,但总括起来,大约有三种差别,第一叫做名言习气,就是一切有为法的各别亲种,依于前七转识善恶业力熏成功的种子,而能为生起八识三性诸法的亲因缘者是。不过讲到名言有二种:一是表义名言,就是能诠表义理的名句文的音声差别。名句文都是施设于音声的屈曲上(P722)的,唯独属于无记性,本不能够熏成色心等种,然而因名起种,所以叫做名言种。二是显境名言,就是能了别境界的心心所法;换言之,就是一切七识见分等心,简别不是相分心,因相分心不能显了境界的。随着这二种名言所熏成的种子——即第六意识缘诠义的名句文而缘诸法熏成的种子,前七转识缘各各自境而熏成的种子,那种子是由名言所熏成的,所以叫做名言种子。即此名言种子,作八识的有为三性的诸法自果的亲因缘。第二叫做我执习气,就是虚妄执有我我所而使自他差别,由此所熏成的种子是。然此我执也有二种:一是俱生我执,就是属于修所断的我我所执,通六七二识;二是分别我执,就是属于见所断的我我所执,唯属第六意识。随这二种不同的我执所熏成的种子,实际亦即名言种子,因它能令有情发生自他的差别,所以别立为我执习气。第三叫做有支习气,就是由前有漏善恶六识所熏的业种子,能招三界异熟果报者是。然这有支习气也有二种:一是有漏善种,就是能招人天趣可爱果的业。二是诸不善种,就是能招三恶趣不可爱果的业。随这二种不同的有支所熏成的种子,致令异熟果有善恶趣的差别。同时我们更(P723)应知道的:我执、有支的二种习气望于善恶差别的异熟果,在四缘中属于增上缘。为什么?因有支习气在感有情生死的异熟果增胜,而我执习气能令有情发生自他差别,所以都为增上缘。

    【此颂所言业习气者,应知即是有支习气,二取习气,应知即是我执、名言二种习气,取我我所及取名言而熏成故,皆说名取。俱等余文,义如前释。】

    在这颂文中所说的业习气,应知即此三者之中的有支习气。其次颂文中所说的二取习气,应知即是长行所说的我执、名言二种习气,因取我我所及取名言以为境界所熏成的二种习气,皆名为取,所以叫做二取习气。除上所说者外,其余的俱义、习气义、果有前尽而后生义,概如前师所释,此中不再一一别说了。

    【复次,生死相续,由惑业苦:发业润生烦恼名惑,能感后有诸业名业,业所引生众苦名苦。惑业苦种,皆名习气。前二习气,与生死苦为增上缘,助生苦故;第三习气,望生死苦(P724)能作因缘,亲生苦故。颂三习气,如应当知:惑苦名取,能所取故,取是着义,业不得名。俱等余文,义如前释。】

    复次,有情的生死相续,是由惑业苦的三道轮转。什么叫做惑?就是发业的无明与润生的贪爱等,如是一切烦恼,说名为惑。什么叫做业?就是能感后有的总报果的诸业,说名为业。什么叫做苦?就是诸业所引生的三苦八苦,如是众苦,说名为苦。惑业苦三,像上分别,是为现行;即此现行所熏成的种子,都可名为习气。假定以这三类种子望所生果来论亲疏,惑与业的前二种的习气望于生死苦,但为增上缘,因它们仅能助生于苦,实际与苦果的体性是不同的。第三苦习气望于生死苦果,正能作其因缘,因能办体亲生其苦的。颂中所说的三种习气与此所做的三种习气,如其所应,当知是这样的:这里的惑苦二种习气就是颂文的二取习气,因惑是能取,苦是所取的缘故。至于业种子,就是颂文的诸业习气,不得名取,因取是执着的意思,但世间有情多于现果起执着,很少有于业起执着的。此外所有俱等余文,其义亦如前释,不再烦赘。(P725)

    【此惑业苦,应知总摄十二有支:谓从无明乃至老死,如论广释。然十二支略摄为四:一、能引支:谓无明行,能引识等五果种故。此中无明,唯取能发,正感后世善恶业者,即彼所发,乃名为行。由此一切顺现受业,别助当业,皆非行支。】

    此下以十二有支释惑业苦,前此所说的惑业苦三,应知总摄十二有支。所谓十二有支,就是无明、行、识、名色、六处、触、受、爱、取、有、生、老死。这十二支的意义如《瑜伽论》等广为解释,平常亦说得很多,现在略而不论。然此十二支如把它总略起来,可以摄为四种,就是有名的四支。现在先说第一能引支,是指无明与行的初二支,因它能引发识、名色、六处、触、受五支果的种子。此中所说的无明,唯取能发正感当果善恶业者而言;假定是不发业或助感别报的无明,那就不是这里所说能引支的无明了。即彼无明所发正感后世总报体的善恶诸业,乃名此中所说的行。由此道理,我们也就知道,一切不感引果的顺现受业,或者别助招感当来果报的业力中,那唯感别报之业,都不是这里所说能引支的行支。(P726)

    【二、所引支:谓本识内亲生当来异熟果摄识等五种,是前二支所引发故。此中识种,谓本识因;除后三因,余因皆是名色种摄;后之三因,如名次第,即后三种。或名色种,总摄五因,于中随胜,立余四种。六处与识,总别亦然。集论说识,亦是能引,识中业种,名识支故,异熟识种,名色摄故,经说识支,通能所引,业种识种,俱名识故,识是名色依,非名色摄故。识等五种,由业熏发,虽实同时,而依主伴、总别、胜劣、因果、相异,故诸圣教假说前后,或依当来现起分位有次第故,说有前后。由斯识等,亦说现行,因时定无现行义故。复由此说生引同时,润未润时必不俱故。】

    此说第二所引支,就是第八本识之内,为前行等为增上缘,所发名言因缘所熏的习气,亲生当来五果的种子,属于异熟果摄,是前无明与行二支之所引发,所以名为所引支。于此五支之中的识种就是第八本识的亲因缘种。识中所有的种子,除了六处、触、受的后三因,其余色心的因缘种都是属于(P727)名色种子所摄。后之六处、触、受的三因种,如其名的次第,就是后三因种。或者以名色种总摄识中的五因,于五因中随着它的殊胜者,建立其余的四种:如执持识胜,建立识种;生识处胜,建立处种;触境触胜,建立处种;领纳受胜,建立受种,所以别立四种。当知六处与识总别,也是这样,谓以六入种总摄五因,于中随其胜者建立其余的四种,即于意处种胜者,别立识支与名以及触支、受支;若于眼等五处胜者,别立识种。再说识种总别:于心种胜时,别立名及意处、触、受四种;于色种胜时,别立色支种及眼等五处种。依此所说,识是所引;但据《集论》第二所说,识亦是能引,如说“能引支者,谓无明、行、识”。这是什么道理?当知《集论》说识亦是能引,是以识中的业种说名为识支的,因种子识中通有行识,以行种为识支,所以是能引摄。既然这样,那末,识种又是何法所摄呢?当知异熟识种,属于名色所摄。上面把《集论》的道理会通了,但《缘起经》上卷说识支通于能所引,那又是怎么回事?因为彼经把业种识种,都名为识支,所以说识支通能所引。为什么识种不同《集论》说是名色所摄?因彼经中只说识种是名色的(P728)所依,而不就是名色,即于识外别说名色,所以非名色摄。识及名色等的五种由业熏发,本是同时而有的,为什么分为前后次第?当知彼等为业熏发的时候,虽则说是实在同时,然而依于主伴等的相异,所以诸圣教中假说有其前后。主伴者,识支为主,就是异熟生;余四为伴,就是助伴生,主先伴后,所以识居第一。总别者,名色为总,因体性宽;余三为别,因义用狭,总先别后,所以余三次之。胜劣者,六处为胜,因能为受等的所依;余二是劣,因须依于六处而生,胜先劣后,所以六处居触受前。因果者,六触是因,能生于受;六受是果,为触所生,因先果后,所以触在受前。或者依于当来生起分位,或者依于现在已起分位,明白的有其次第,所以说有前后不同。由这识等当来现起的道理,诸圣教中亦把它们说为现行,以在因位的时候,决定是没有现行的意义的。复即由这道理,经说所引所生,都是同时的,因为种生现果,必定俱有。虽然如此,但在识等初熏发位,却不可说生引同时,因于润未润时必不相俱的。种子未被爱取滋润时,不管经怎样长久的时间,终不能生果的,可是若被爱取滋润后,那就要发生现行了。(P729)

    【三、能生支:谓爱取有,近生当来生老死故。谓缘迷内异熟果愚,发正能招后有诸业为缘,引发亲生当来生老死位五果种已;复依迷外增上果愚,缘境界受,发起贪爱,缘爱复生欲等四取,爱取合润,能引业种及所引因,转名为有,俱能近有后有果故。有处唯说业种名有,此能正感异熟果故。复有唯说五种名有,亲生当来识等种故。】

    此释第三能生支,就是爱、取、有的三支为能生体,以能近生当来的生、老死二支之果。有情在受内异熟时,由于迷内异熟果的无明,对后世的生、老死苦,不能如实了知,随其所应就发正能招感后有的诸业(行支),以此诸业为增上缘,引发当来生、老死位的识等五果因缘种了。进一步复又依于迷外增上果的无明,以境界受为缘,发起贪爱烦恼(爱支);以爱为缘,复又生起欲取、见取、戒取、我语取等的四取(取支)。由这爱取和合的资润,能引业种及所引因的五种,就转名为有了。但这为什么叫做有呢?因这六种俱能近有生等后有果的缘故。有的地方唯说业种名之为有,推究它的原因,(P730)以此能正招感异熟果的关系。至于识等五种,虽正为因能生,但它并无力量正能生果,所以不得名有。复有唯说识等五种名有而业非有,这又是什么道理?当知这是约其亲生当来识等五法的种子说。正因为是约能生,不是约增上说,所以不说业名有。

    【四、所生支:谓生、老死,是爱、取、有近所生故。谓从中有,至本有中,未衰变来,皆生支摄,诸衰变位,总名为老,身壤命终,乃名为死。老非定有,附死立支。】

    此释第四所生支,就是十二有支中的最后生、老死两支为所生体,以是爱、取、有三支近所生的果。谓从中有位开始寻求受生的父母,经过初生的阶段,直至在本有中,随其寿命的长短,乃至未衰变以来,都是属于生支所摄。由未衰变而进入衰变位,随其时间的多少,身心俱衰,总名为老。等到衰变到某种程度,至于身坏命终,入灭相的阶段,乃名为死。老位的时间极长,为什么不别立支?再说余支都是各别而立,为什么老与死要合立一支?这因老不是决定有的,如夭逝者就没有老相,所以将老附死立支。(P731)

    【病何非支?不遍定故。老虽不定,遍故立支。诸界趣生除中夭者,将终皆有衰朽行故。名色不遍,何故立支?定故立支。胎、卵、湿生者,六处未满,定有名色故。又名色支,亦是遍有。有色化生,初受生位,虽具五根,而未有用,尔时未名六处支故。初生无色,虽定有意根,而不明了,未名意处故。由斯论说,十二有支,一切一分上二界有。爱非遍有,宁别立支?生恶趣者,不爱彼故。定故别立,不求无有。生善趣者,定有爱故。不还润生,爱虽不起,然如彼取,定有种故。又爱亦遍生恶趣者,于现我境亦有爱故。依无希求恶趣身爱,经说非有,非彼全无。】

    此下是释诸妨难。生老病死四相迁流,生等既以立支,病为什么不立支?病,不特不逼于三界五趣,就是随其所应有的界趣之中,也不决定有的,如薄拘罗尊者年过八十,不知什么叫做病,所以不别立支。老法不然,虽现见世间亦有夭病而死的,不一定有老的现象,但在三界五趣四生之中除(P732)了中天者之外,任何一个有情将要命终的时候,都有一种衰朽状态的。若说遍就立支,不遍就不立支,那三界中的无色界、四生中的化生,名色都是没有的,可见名色亦如病法不遍,为什么又立为支?名色虽不遍于五趣四生,但它是决定有的,所以立为一支;病即不定,不可为例。怎知名色决定是有?谓于四生中,除了化生,其他胎、卵、湿等三生有情乃至六处未满已来,那它决定是有名色的,所以名色得立为支。还有,名色不但定有,而且是遍有,如有色二界的化生有情,于初受生的阶段虽完满的具有五根,但还没有发生明利的作用,换句话说,就是还没有生触的功能;在这个时候,只可叫做名色,不得名为六处。若无色界的化生有情于初受生的阶段,虽则说是定有意根,但还不怎么明了,只可叫做名,未得名为意处;不名意处而名名,是即显示它属于名色的名摄。如依《瑜伽》九十三说:“无色界的有情,识是依于名及色种子,而名及色种又是依于识转。”所以知道无色界亦有名色。由斯《瑜伽论》第十说:“十二有支,一切一分上二界有。”若必要遍方可立为支者,爱是不遍有的,怎可别立为支?怎知爱非遍有?因为经说生(P733)恶趣的有情,对于那所感的苦果是不生爱乐的。要知爱虽不遍,但因定故,所以别立为支。怎知是定?因除了那求无后有及生恶趣的没有爱以外,其他生善趣的有情一定是有爱的。因此,有人又发生这样的问难:第三不还果的圣者在润生位,对治的力量非常强的,爱绝对没有生起的可能,怎么可说善趣一定有爱?不还圣者在润生位虽不现起爱,然如于彼自身取支,决定有种,爱亦如取,而定有种,因为有种,所以说是定有。又,爱不但遍于生善趣者,亦复遍于生恶趣者。怎么知道?因生恶趣的有情对于当生处身,虽不有所爱乐,但于现我身及现在境,亦会生起爱来的。至于经说恶趣无有爱起,是依无有希求当来恶趣身爱说,并不是说生彼恶趣完全无爱。

    【何缘所生立生老死、所引别立识等五支?因位难知差别相故,依当果位,别立五支。谓续生时,因识相显;次根未满,名色相增;次根满时,六处明盛;依斯发触;因触起受:尔时乃名受果究竟。依此果位,立因为五,果位易了差别相故。总立二支,以显三苦。然所生果若在未来,为生厌故,说生(P734)老死;若至现在,为令了知分位相生,说识等五。】

    所生就是果,所引就是因,以因种望于现行果,因有好多,果亦应有好多,为什么所生只立生、老死的二支,而所引立有识等五支呢?所引支是在因位,其差别相隐微难知,正由于难知,所以就依当生的果位别立因支为五,使令易晓。如正在结生相续时,以果初生,识持于种,其功用显,所以名为因识相显。在时间方面讲,就是初刹那,或说一七日。次于识位之后,五根未满之前,名色果起,令因名色相貌增长。在时间方面讲,约在四七日前。次前名色四七日后,直至五根满时,于是六处就明盛起来。依次六处发触相显,因触而起于受,由于受相增长,尔时乃名所受五果究竟,依这当起五果的次第所以建立因支为五。至于果位,其差别相易于了知,所以就简单的总立生、老死的二支,以显示行苦、坏苦、苦苦的三苦。谓以生显行苦,以老显坏苦,以死显苦苦。然那生果假定是在未来,为令有情生于厌离,所以为说生、老死的二支;那所生果假定是至现在,为令了知生、老死的分位相生,说有识、名色等的五支差别。(P735)

    【何缘发业总立无明,润业位中别立爱取?虽诸烦恼皆能发润,而发业位无明力增,以具十一殊胜事故。谓所缘等,广如经说。于润业位爱力偏增,说爱如水,能沃润故,要数溉灌方生有芽。且依初后,分爱取二;无重发义,立一无明。虽取支中,摄诸烦恼,而爱润胜,说是爱增。】

    此段文的问意:一切烦恼皆能发业,为什么总立一个无明,而不更再别立?又诸烦恼皆能润业,为什么别分爱取,而不如无明唯立一个?不错,一切烦恼皆有发业的功能,但是在发业位的时候,无明发业的力用增上,超过其他的烦恼。何以知之?因为具有十一种殊胜事的原故。那十一种殊胜?(1)所缘胜,能遍缘染净;(2)行相胜,能隐真显妄;(3)因缘胜,为惑业生的根本;(4)等起胜,就是等能发起能引、所引、能生、所生的诸缘起法;(5)转异胜,能为随眠、缠缚、相应、不共的四种差别;(6)邪行胜,谓能于四圣谛,起增益及损减的诸邪行过;(7)相状胜,谓彼微细因相,遍于爱非爱的共相而转;(8)作业胜,谓彼能作流转的所依事,及作寂止的能障事;(9)障碍胜,谓(P736)彼障碍胜法及广法;(10)随转胜,谓从欲界乃至有顶犹随转现前;(11)对治胜,谓彼为二种妙智之所对治。无明既有这种种的殊胜,所以立为发业支,不说余惑。一切烦恼皆有润业的功能,但在润业位的时候,爱之润业的力用偏增,而为其他的烦恼之所不及。怎么知道?因为爱如于水,能沃能润。既然如此,为什么又分爱为取?这因要数数不断的灌溉,方能生起后有的苗芽,如水灌田,禾芽得生。现在所以分为爱取二者,是依初后说的,即初名爱,后名取,其实并不是没有多行现惑,所以润业位广。发业之义不同,不发则已,发了就再没有重发的道理,如一芽生,不可再生,所以发业位略。再说取支有四,通摄一切烦恼,为什么于润业位只有说爱力偏增?据实而言,于取支中确是摄诸烦恼的,然而由于爱润生胜,所以说是爱增,并不是说没有其余的烦恼。

    【诸缘起支皆依自地,有所发行依他无明。如下无明发上地行。不尔!初伏下地染者,所起上定,应非行支,彼地无明犹未起故。从上下地生下上者,彼缘何受而起爱支?彼爱亦缘当(P737)生地受,若现若种,于理无违。】

    诸缘起支互相相缘,是唯在自地呢?还是与他地呢?诸支缘起,在道理上讲,皆唯依于自地,不过在诸支中或有所发行支,亦依他地无明,如下地无明能发上地之行。假定不是这样的话,初伏下地染所起未至上定,那就应当不是行支。为什么?因上地无明在这个时候还没有生起,要到入根本定,离欲界的九品欲尽,方得生起彼地无明的。或又有问:从上地生于下地以及从下地生于上地,那是缘于那一地境界的受支,而令那贪爱现前呢?当知彼爱亦缘当生地受,如从上地生下地,即缘当生下地受而起爱支;若从下地生上地,即缘当生上地受而起爱支,而且不管是俱时现行受或前时种子受,那在道理上都是没有什么违背的。

    【此十二支,十因二果,定不同世。因中前七,与爱取有,或异或同。若二三七,各定同世。如是十二,一重因果,足显轮转,及离断常,施设两重,实为无用,或应过此,便致无穷!】(P738)

    在这十二支中,前十支因与后二支果如约时间方面来讲,那是决定不同世的,因为前十是在现在,后二是在未来的。至于十因中的前七支与爱取有三,或者说它是异世,或者说它是同世,那是不一定的。如果是顺生受业,受初生时,其世就同;如果是顺后受业等,其世就不同。假定是生、老死二支,爱、取、有三支,以及无明等的前七支,各各决定是同世的。依一般说,十二有支具有三世两重因果,为什么今唯说一?要知如是十二有支,依此所说一重因果,已经足够显示生死轮转,及离断常的二边妄执。如果施设两重因果,实在说来是没有什么用的。或者应更超过两重,可是这么一来,就犯无穷过了。这话怎讲?古人解释说:“若愚前际,说过二因,更有愚于前前际者,二因犹少,应更多说;若谓愚于后际,说二果者,亦有愚于后后际者,二果犹少,应更多说,故云便致无穷。”

    【此十二支义门别者:九实、三假。已润六支,合为有故;即识等五,三相位别,名生等故。五是一事,谓无明、识、触、受、爱五;余非一事。三唯是染,烦恼性故;七唯不染,异(P739)熟果故。七分位中,容起染故,假说通二;余通二种。无明、爱、取、说名独相,不与余支相交杂故;余是杂相。六唯非色,谓无明、识、触、受、爱、取;余通二种。皆是有漏,唯有为摄;无漏无为,非有支故。无明、爱、取,唯通不善、有覆无记,行唯善、恶;有通善、恶、无覆无记;余七唯是无覆无记。七分位中,亦起善染。虽皆通三界,而有分有全。上地行支,能伏下地,即粗苦等六种行相,有求上生,而起彼故。一切皆唯非学无学。圣者所起有漏善业,明为缘故,违有支故,非有支摄。由此应知圣必不造感后有业,于后苦果不迷求故。杂修静虑资下故业,生净居等,于理无违。】

    此下是诸门分别:(1)假实门:谓前九支是实,后三支是假。为什么说有是假?因这是由爱取所已滋润的行及识等五的六支,合而转为有的,并无它的实在自体。为什么说生、老死是假?因这是所润的六支之中,识等五种至现起时,由三相的差别假名生、老死的。(2)一非一事门:谓唯独一体事的有(P740)五,就是无明等的五支,其余的七支都不是一事。如行通于善恶,名色是二,六处有六,取有四取,生、老死就是识等的五支,所以都非一事。(3)染不染门:谓无明、爱、取的三支,唯独是染污的,因为是烦恼性的;识、名色等五及生、老死二,总此七支,唯独是不染的,因这是属异熟净无记性。不过此之七支于现起的分位中容或可以生起染污,所以《瑜伽》第十假说通二,其实体非是染。余行、有二支通于染不染的二种。(4)独杂门:谓无明、爱、取的三支,说名独相;独是纯独的意思,显是唯以此体为支,不与余支相互交杂。其余的九支是杂相,杂是交杂的意思,显示行及识等五,转名为有及生、老死,即此有、生等说名为杂。(5)色非色门:谓无明等六,唯是心法,所以说是非色;余行等六支义兼色心,所以说是通二。如行通于三业,名色通于五蕴,六处通于二蕴,六支名有,五蕴现行名生、老死,可见各通二种。(6)有漏无漏及(7)有为无为门:如以有漏无漏说,十二有支都是有漏,因无漏是逆生死而又断生死的。如以有为无为说,十二有支都是有为,因无为非是缘起义。总说一句,无漏无为皆非有支所摄。(8)三性门:谓无明、爱、取的(P741)三支,唯通不善及有覆无记;行支唯通善、恶,不通无记,因为无记是不感果的;有支通于善、恶以及无覆无记的三性;余识等五及生老死二,总此七支,唯是无覆无记,因为是异熟性的;若此七支,于现起分位中亦可生起善或染。(9)三界门:十二有支虽则说是皆通三界,然而有分有全的不同。若分别说,在欲界中十二支是全具的,色无色界则具少分,如无想唯有色半支,无色唯有名半支,及六入支中唯有意处一分。(10)能治所治门:谓上地的行支,能伏下地的烦恼,即修厌下欲界苦、粗、障,欣求上界静、妙、离的六种行相,而求上生,是即起彼上地行支,以伏下地的烦恼。(11)学等分别门:谓十二有支的一切,完全都是非学非无学,不通有学及无学,因学无学是与流转相违的。如初果以上的圣者所起有漏的善业,是以无漏的智慧之明为缘,与有支相违,所以不属有支所摄。由此我们应当知道,圣者绝对是不造后有业的,为什么?因他于后世的生命苦果不会迷惑妄求的。于此有一问题:不还果等杂修五净居业,是不是属于行支?假定说是,那就不能说圣不造业;假定说不是,为什么会生净居天而感总报?关于这个问题,应当这样(P742)了解:不还果等以有漏无漏前后杂修第四静虑,资助下无云等三天的故业,得以生到五净居天上去,这于理是没有什么违背的。为什么?因这总报业及名言种,在凡夫的时候就已造了生第四禅下三天的业。由于是同一地所系,所以后由无漏资生故业,得生净居天,并非是圣者现在所新造的。

    【有义:无明唯见所断,要迷谛理能发行故,圣必不造后有业故;爱取二支唯修所断,贪求当有而润生故,九种命终心,俱生爱俱故;余九皆通见修所断。有义:一切皆通二断。论说预流果,已断一切一分有支,无全断者故。若无明支唯见所断,宁说预流无全断者?若爱取支唯修所断,宁说彼已断一切支一分?又说全界一切烦恼,皆能结生,往恶趣行,唯分别起烦恼能发,不言润生,唯修所断,诸感后有行,皆见所断发。由此故知无明、爱、取三支,亦通见修所断。然无明支正发行者,唯见所断,助者不定;爱、取二支正润生者,唯修所断,助者不定。又染污法自性应断,对治起时彼永断(P743)故。一切有漏不染污法,非性应断,不违道故。然有二义说之为断:一、离缚故,谓断缘彼杂彼烦恼;二、不生故,谓断彼依令永不起。依离缚断,说有漏善、无覆无记,唯修所断;依不生断,说诸恶趣、无想定等,唯见所断。说十二支通二断者,于前诸断,如应当知。】

    (12)三断门:这有二师的解释不同。第一师的意思说:一切能够发业的无明唯是属于见道所断,因要迷于谛理的无明行相,方能发诸行业。同时诸有圣者绝对不造后有业的,所以证知是见所断,假定无明通于修断岂不是圣者更要造后有业?爱取二支唯是属于修道所断,因为贪求当有,皆以爱取而润生的,对法第五说九种命终心,俱生爱俱,唯是修道所断的,其余九支一一皆通见修所断。第二师的意思说:十二有支一一皆通见修所断,就是无明不唯见断,亦通修断;爱取不唯修断,亦通见断。为什么?因《瑜伽论》第十说:预流果者,已断一切一分有支,没有全断的。假定无明支唯是属于见所断,那预流者就应初支全断,怎么可说预流全断者?假定爱取二支唯(P744)是属于修所断,怎么可说彼预流已断一切支一分?既断一分,可见亦通见所断。又彼《瑜伽论》第五十九等说:全界一切烦恼皆能结生,如于欲界结生相续时,则全欲界一切烦恼皆能结生;如于色界结生相续时,则全色界一切烦恼皆能结生;如于无色界结生相续时,则全无色界一切烦恼皆能结生。论中又说往恶趣行,唯是分别所起的烦恼能发。诸圣教中既不说润生烦恼唯修所断,怎么可说爱取支唯是修断?既不说一切招感后有行,皆见所断烦恼所发,怎么可说无明支唯是见断?由这样的分别,所以知道无明、爱、取的三支,都是通于见修所断的。不过无明有正发行与助发行的差别,假定是正发行的,那就唯属见道所断;假定是助发行的,那就不一定了,因为助发人天总报之业,亦通于修道所断的。爱取也有正润与助润生的差别,假定是正润生的,那就唯属修道所断;假定是助润生的,那就不一定了。因为全界一切烦恼皆能结生,四取都名为取支的,所以亦通于见道所断。又诸染污法如无明、爱、取三支及行、有二支的一分,因为自性是烦恼染污法,所以应断。什么时候可断?在对治无漏观智起的时候,那它就永断了。一切有漏的不染(P745)污法如诸有漏善及无覆无记,体非暗法,非性应断,为什么?因为这些不违于道品的。此善及无记既是非性应断,怎么又说皆通二断?然这有两个意义,说它通于二断的:(1)离缚断,谓断缘彼烦恼,杂彼烦恼。什么叫做缘彼烦恼?就是有类烦恼,缘彼有漏而生,随彼七识所缘有漏善等境是。假定断了能缘的烦恼,说那所缘境,名为得断。什么叫做杂彼烦恼?就是第七识起烦恼的时候,虽不缘彼六识等法,但六识中所起施等,由第七识内的我见我慢,使它成为有漏性,所以名为杂彼。一旦第七识所起的烦恼断时,六识等法也就名为得断。(2)不生断,谓以分别烦恼为依,彼等得以生起;假定断了这烦恼,彼等也就永不得生。依于前一离缚断,所以《瑜伽》六十六说,诸有漏善以及无覆无记唯是属于修所断。依于后一不生断,所以《瑜伽》六十六等说,诸恶趣的异熟趣体,无想定、无想天、半择迦、二形、北俱卢洲等,唯是属于见所断。《瑜伽论》等说十二支通于见修二断者,于二断中如其所应,我们应当这样知道:无明、爱、取的三支依正助说,通见修断,所余诸支依二义故,亦通见修二断。(P746)

    【十乐舍俱,受不与受共相应故;老死位中,多分无乐及客舍故。十一苦俱,非受俱故。十一少分,坏苦所摄,老死位中,多无乐受,依乐立壤,故不说之。十二少分,苦苦所摄,一切支中有苦受故。十二全分,行苦所摄,诸有漏法皆行苦故。依舍受说,十一少分,除老死支,如坏苦说。实义如是。诸圣教中,随彼相增,所说不定。皆苦谛摄,取蕴性故。五亦集谛摄,业烦恼性故。】

    (13)三受相应门:十二有支依当起位,除受及老死,余十支均与乐舍二受相应。为什么除受?因它是自体,受不与受相应的。为什么除老死?因老死位中多分无乐及客舍的(客舍是对主舍说,对外的客舍虽说没有,但第八主舍并不是没有)。除去受支,其余的十一支皆与苦受相应。除受之理,如前所说。(14)三苦分别门:十二支中除去老死,其余十一支的少分皆为坏苦所摄。为什么除老死?因老死位,多分是无乐受的。现在依乐立坏,所以不说彼老死支为坏苦摄。十二支的一一少分皆为苦苦所摄,为什么?因一切支中(P747)都是有苦受的。十二支的一一全分皆为行苦所摄,为什么?因一切有漏法都含有行苦性的。假定依于舍受来说,那就是十一支的少分,于中除去老死支,其义如前坏苦所说。上来所说,依实义言,是这样的,但在诸圣教中随彼行相增盛来讲,那就不一定了。(15)四谛门:十二有支一一皆属苦谛所摄,因为它们是以有漏取蕴为性的,而且具有逼迫性的。唯其中的无明、爱、取、行、有的五支亦属于集谛所摄,因行、有二支是以业为性,无明、爱、取三支是以烦恼为性,所以属集谛摄。

    【诸支相望,增上定有,余之三缘,有无不定,契经依定,唯说有一。爱望于取,有望于生,有因缘义。若说识支是业种者,行望于识,亦作因缘。余支相望,无因缘义。而集论说无明望行有因缘者,依无明时业习气说。无明俱故,假说无明,实是行种。瑜伽论说诸支相望无因缘者,依现爱取唯业有说。无明望行,爱望于取,生望老死,有余二缘。有望于生,受望于爱,无等无间,有所缘缘。余支相望,二俱非有。(P748)此中且依邻近顺次,不相杂乱,实缘起说。异此相望,为缘不定。诸聪慧者,如理应思。】

    (16)四缘分别门:十二支的一一相望,于四缘中增上缘决定是有的,其余的三缘若有若无,那就不一定了。《缘起经》中依决定有,唯说有一增上缘,并不是遮无其他的缘。以爱望之于取,这是有因缘义的,因为爱增名取,爱是取的种子,取是爱所生的现行,所以能为因缘。以有望之于生,也有因缘义,因为识等五种转成为有,有种所生的现行名为生,现从种生,所以有是生的因缘。若如《集论》所说识支是业种的话,行望于识,其行亦得为识的因缘。除了这三支外,其余的诸支相望,因为不能亲办自果,所以无有因缘之义。然而《集论》所说无明望之于行有因缘者,那是依于无明俱时的思业习气说的。业的习气与无明俱,假说业种以为无明,实在讲起来,还是行种生于行的现行。至于《瑜伽论》说诸支相望没有因缘的话,那是依于现行的爱望于现行的取以及业有而说的,并不是依于种子而说,所以没有因缘。假定以无明望之于行,以爱望之于取,以生望之于老死,不但说是有增上缘,(P749)而且还有其余的等无间及所缘的二缘。假定以有望之于生,以受望之于爱,于前二缘中无有等无间缘,唯有所缘缘。其余行望于识,识望之于名色,名色望于六入,六入望之于触,触望之于受,取望之于有的诸支相望,因为都不是现行的心心所法相引生的,所以没有等无间缘;因为都不是现行的心心所法,没有能缘虑的作用,所以没有所缘缘。然而我们必须知道的,就是此中的所说,是依邻近说而不是依隔越说,是依顺次说而不是依逆次说,是依因果前后不相杂乱说而不是依相杂乱说,是依实体缘起说而不是依于假有说。如果异于上来所说的相望,就是超越、逆次、杂乱相望,其为缘就不决定了。关于这个道理,有智慧的人如法合理的想一想,大概也就知道,这里不再多说了。

    【惑业苦三摄十二者:无明、爱、取,是惑所摄;行、有一分,是业所摄;七、有一分,是苦所摄。有处说业全摄有者,应知彼依业有说故。有处说识业所摄者,彼说业种为识支故。惑业所招独名苦者,唯苦谛摄,为生厌故。由惑、业、苦即(P750)十二支,故此能令生死相续。】

    以上所明的十二有支,若把它总摄起来,不出于惑、业、苦的三种,所以惑、业、苦三能总摄十二有支。如无明、爱、取的三支为发业润生的烦恼(惑)所摄,行及有支的一分(为行支所润的一分)为招感未来有漏善恶的诸业所摄,识、名色、六处、触、受、生、老死的七支及有支的一分(识等五支所润的一分)为业所感的三界果报(苦)所摄。《瑜伽》、《十地》等说业完全摄于有的话,当知那是依于业有说的。对法第四说识属于业所摄的话,那是因为它说业种为识支的缘故。还有,讲到苦体,十二有支无不皆是。为什么惑、业不叫做苦,而以惑、业所招的果独名为苦?这因所招的果唯是属于苦谛所摄,不如惑、业亦属集谛;又为使令众生对这生厌,而不再起惑、业,所以说此所招独名为苦。由于惑、业、苦三,就是十二有支,所以惑等能令生死相续不断,不要假藉什么外缘,而后生死才得相续。

    【复次,生死相续,由内因缘,不待外缘,故唯有识。因谓有漏、无漏二业正感生死,故说为因;缘为烦恼、所知二障助(P751)感生死,故说为缘。所以者何?生死有二:一、分段生死,谓诸有漏善不善业,由烦恼障缘助势力,所感三界粗异熟果,身命短长,随因缘力,有定齐限,故名分段。二、不思议变易生死,谓诸无漏有分别业,由所知障缘助势力,所感殊胜细异熟果,由悲愿力,改转身命,无定齐限,故名变易。无漏定愿正所资感,妙用难测,名不思议,或名意成身,随意愿成故。如契经说:如取为缘,有漏业因,续后有者,而生三有。如是无明习地为缘,无漏业因,有阿罗汉、独觉、已得自在菩萨,生三种意成身,亦名变化身。无漏定力,转令异本,如变化故。】

    复次,有情的生死相续是由内在的因缘,不待外在的助缘,所以唯有心识。什么是内因?就是有漏无漏的二种业力,以此二业能正招感生死,所以说名为因。什么是内缘?就是烦恼所知的二障,以此二障能助招感生死,所拟说名为缘。为什么要这样说?当知生死是有二类的:一为分段生死,这就(P752)是以有漏的善不善业为正感因,由前所说的烦恼障为缘助势力,而所感得的三界异熟无记粗异熟果。此类生死为什么叫做分段?以此异熟果报的身命短长,若一岁、十岁、百岁、千岁等,是随往昔的业因惑缘的力量使之如此的;而且若身若命,有它一定的齐限,而不可前后改转,所以名为分段。二为不思议的变易生死,这就是以无漏有为诸业为因,由前所说的所知障助力为缘,而所感得的殊胜细异熟果。此类生死为什么叫做不思议变易?以此生命的果报体由大悲大愿的力量,可以改转原来的鄙恶身命,成为现在的殊胜生命;改转先前粗劣的身命,成今细妙的身命,而且若身若命,没有一定的齐限,所以名为变易。既是由无漏的定愿之力,正所资生,正所感得,其妙用当然是难测而不可知的了,所以名为不思议。又,这生死果或还可以名为意成身,为什么?因这是随大悲意愿之所成的。如《胜鬃经》说:如以取为缘(即烦恼障),以有漏业为因(即正因业),续后有者,而生三界之有,如是五住地中以无明习地为缘(即所知障),以无漏业为因(即无漏有为诸业),因缘和合,于是有阿罗汉、独觉、已得自在菩萨,生这三种意成身。(P753)此变易生死亦可名为变化身,为什么?因这由无漏的定力能够转变使令异于本来的分段身,似如变化,所以名为变化身。

    【如有论说:声闻无学永尽后有,云何能证无上菩提?依变化身,证无上觉,非业报身,故不违理。】

    这是引证。如《显扬圣教论》第十六说:诸声闻者,证得了无学果以后,那他已经“我生已尽”,永不复受分段之身了,怎么还能出生入死,行菩萨道,化度有情,乃至究竟成于无上菩提果呢?当知这是依于变化身而证得无上正觉说的,并不是由于业报身,所以在道理上也没有什么相违。

    【若所知障助无漏业,能感生死,二乘定性,应不永入无余涅槃。如诸异生拘烦恼故。如何道谛实能感苦?谁言实感?不尔!如何?无漏定愿,资有漏业,令所得果,相续长时,展转增胜,假说名感。如是感时,由所知障为缘助力,非独能感,然所知障,不障解脱,无能发业润生用故。何用资感生死苦为?自证菩提,利乐他故。谓不定性独觉、声闻及得自(P754)在大愿菩萨,已永断伏烦恼障故,无容复受当分段身。恐废长时修菩萨行,遂以无漏胜定愿力,如延寿法,资现身因,令彼长时与果不绝,数数如是定愿资助,乃至证得无上菩提。彼复何须所知障助?既未圆证无相大悲,不执菩提有情实有,无由发起猛利悲愿。又所知障,障大菩提,为永断除,留身久住。又所知障,为有漏依,此障若无,彼定非有,故于身住,有大助力。】

    此有四重问答:(1)假定说所知障助无漏业,能感变易生死,那二乘中的定性人有所知障在,就应常感生死,而永不入于无余涅槃界。如有学凡夫由烦恼障助有漏业,能感分段生死,而不永入无余涅槃一样,请问是不是这样呢?论主答说:“如诸异生,为烦恼之所拘碍,常期驰流于生死中,不得趣于涅槃;当知那趣寂声闻,因为心乐趣寂,被趣寂之所拘碍,所以驰流无相,不得趣于无上正等菩提,就如异生为烦恼所拘一样。”(2)前言无漏为正因感,可是于此成为问题的,就是道谛怎么实能感生死苦?论主反诘说:那(P755)个同你讲实能感生死苦?外人复又问道:“假定不是实感,那又是怎样的呢?”当知这是由第四禅无漏胜定,资助那感异熟的诸有漏业,令所得果,相续新生,长时不绝,以至展转增胜。实在说来,还是有漏业感,不过由无漏的资助力胜,所以假说名感,并非无漏业实能感苦。此无漏业如是感的时候,由所知障为缘,助此无漏之力,非独无漏业能感于果。为什么所知障不感苦?因所知障其体非缚,不障解脱涅槃,无如无明等能发有漏业,或如贪等有润生用的。(3)生死是苦痛逼迫法,早点远离还来不及,有什么胜益反而资感生死苦?简单的说,为了自证菩提及利乐有情,所以更须资生。如有一类不定性的声闻、独觉以及八地已上得自在的大愿菩萨,或已永断(二乘)烦恼障,或已永伏(菩萨)烦恼障,无容复受当来的分段身。然而既有二利之益,观知分段报终,恐废长时于生死中修菩萨行,遂以无漏的殊胜定愿之力,如阿罗汉的延寿之法,资现有身之因,感今身业,令业长时与果不绝。如是继续不断的以定愿资助,经过三大阿僧祇劫的长时间,乃至具诸相好,到了最后证得无上菩提。(4)既由无漏定愿资现身先业,令果长时,是则无漏(P756)定愿,足、可资感,那为什么还须所知障的助力,方感此果呢?解答这问题,可从三方面来说:首先要知道的,不定性的二乘及得自在大愿菩萨于因位中,既尚未能圆满实证佛地所有无相大悲,假定不假这所知障,执有菩提可求,实有有情可度,那就无有因由,能发猛利大悲及猛利大愿。因所知障执有菩提可求,众生可度,这才能够发起诸无漏业。其次要知道的,那所知障虽不障于解脱,但能障大菩提,是很难卒断的;现在为要永远的断除它,以期得成无上正觉,所以特别的留身久住。最后应要知道的,就是所知障这东西,能为一切有漏法的所依。有了所知障的存在,一切俱行诸法就不得成为无漏。所以这所依的所知障假定没有,那能依的有漏也就决定非有,所以彼所知障对于变易生死身的久住,是有很大的助力的。

    【若所留身,有漏定愿所资助者,分段身摄,二乘、异生所知境故;无漏定愿所资助者,变易身摄,非彼境故。由此应知变易生死,性是有漏异熟果摄,于无漏业,是增上果。有圣教中说为无漏出三界者,随助因说。】(P757)

    诸所留身是不是皆为变易?那要看它是由什么所资助的,不可一概而论。若所留身是由世间有漏定愿所资助的话,那它就属于分段身摄;因为不是不思议的微妙胜用,所以为二乘、异生所知之境。若所留身是由圣者出世无漏定愿所资助的话,那它就属于变易身摄;因为这是微妙胜用难可测量的,所以不是凡夫、二乘所知的境界。由于这个道理,我们应当知道,变易生死,性是有漏,望感现业五果的当中是异熟果摄,因是有漏业正所感的。但以此果望于无漏业,即又为增上果摄,因是无漏业之所资助的。在有的圣教中说变易生死名为无漏出三界者,当知那是随无漏业资助因说,而体实在不是无漏的。

    【颂中所言诸业习气,即前所说二业种子;二取习气,即前所说二障种子,俱执着故。俱等余文,义如前释。变易生死,虽无分段前后异熟别尽别生,而数资助,前后改转,亦有前尽余复生义。虽亦由现生死相续,而种定有,颂偏说之。或为显示真异熟,因果皆不离本识,故不说现。现异熟因,不(P758)即与果。转识间断,非异熟故。】

    颂中所说的诸业习气,就是前面说的有漏无漏的二业种子,也就是能感二种生死的因;颂中所说的二取习气,就是前面说的烦恼所知的二障种子,也就是助感二种生死的缘。二障俱有执着,所以都说名取。俱等余文,等是等于“前异熟既尽,复生余异熟”,其义如前初师所释。不过这里成问题的:变易生死不如分段别死别生,怎么可说前异熟既尽复生余异熟呢?圣者的变易生死虽没有分段那样的前后异熟别尽别生,然而由于无漏定愿的数数资助,令后身命展转改易而胜于前,亦有前尽余复生的意义。或有问说:亦容有现业及现二取,能令生死相续无穷,为什么但言由二习气?就实而论,虽则亦由诸法现行生死相续,然而由于种子相续,一切时中决定是有,不如现行多有间断,所以颂中偏说种子,而云由业习气等。或者是为显示真异熟因,业种子是果;因是本识之所执持,果即本识的自果位,因果皆不离于本识,所以不说现行。为什么如此?当知现异熟因,其果在于未来,不即与果熏于种子的。至于前六转识,虽亦有异熟果,而且也是不离识的,(P759)因为其多间断,是异熟生,非真异熟,所以不说六识现行。这样讲来,我们知道,现异熟因及异熟生果都不是不离本识的,所以颂中偏说习气。

    【前中后际,生死轮回,不待外缘,既由内识;净法相续,应知亦然。谓无始来,依附本识有无漏种,由转识等,数数薰发,渐渐增胜,乃至究竟得成佛时,转舍本来杂染识种,转得始起清净识种,任持一切功德种子。由本愿力,尽未来际,起诸妙用,相续无穷。由此应知唯有内识。】

    如上面所解说的,有情于前中后的三际生死轮回,相续不断,既是不待客观的外缘,而纯由内在的心识种子,是则诸佛菩萨净法相续,应知亦由内识,所以说亦然。但那是怎样的呢?谓从无始以来,依附于本识中的,有无漏清净的种子,后由转识等数数不断的熏发,渐次渐次的增胜,乃至到究竟得成佛的时候,于是就转舍本来的杂染识种,转得始起的清净种识,以此任持一切的功德种子。由本愿力,即佛世尊利他无尽清净种识,尽未来际的起诸妙用,相续无穷。由此上来说染净道理,应知诸法相续,唯有内识而无(P760)外境。

    【若唯有识,何故世尊处处经中说有三性?应知三性亦不离识。所以者何?颂曰:“由彼彼遍计,遍计种种物;此遍计所执,自性无所有。依他起自性,分别缘所生;圆成实于彼,常远离前性。故此与依他,非异非不异,如无常等性;非不见此彼。”】

    假定真的唯有内识而无外境,为什么释迦世尊在处处经中说有三性?经既说三,就不应说唯有内识;若说只有内识,那就只有依它的一性就好了,为什么要说三性?现在告诉他:虽则说有三性,应知三性也是不离于识的。怎知三性不离于识呢?为了解答这问题,论主特举出三颂,来加以说明。在这三颂之中,初二颂正辨三性,次三句明三性的不一不异,后一句明依他圆成证到的前后之境。而初二颂中第一颂明遍计所执性,第二颂的上两句是明依他起自性,下两句是明圆成实自性。关于颂文所诠的意义,到下长行再为详说,现姑不论。(P761)

    【论曰:周遍计度,故名遍计;品类众多,说为彼彼。谓能遍计虚妄分别。即由彼彼虚妄分别,遍计种种所遍计物。谓所妄执蕴处界等,若法若我自性差别。此所妄执自性差别,总名遍计所执自性。如是自性,都无所有,理教推征,不可得故。】

    颂文第一颂的解说,难陀分为能遍计与所遍计二门,护法、安慧分为能遍计、所遍计及遍计所执的三门。这一段文是难陀的解释,彼谓第一句明能遍计,余三句明所遍计。所遍计的种种物就是实我实法,在所遍计外没有别立遍计所执一门,论说:具有周遍计度的作用,所以名为遍计,因遍缘一切的境界,而又计较推度是我是法的缘故。这个遍计心的品类众多不一,所以说为彼彼。这个遍计心的自体是什么?谓能遍计,虚妄分别,就是一切能起遍计依他性心。依难陀的意思,能有周遍计度作用的,实际上讲起来,只限于第六识。第七识只有计度的意义,而没有周遍的意义:然因是遍计的种类,所以也可说是遍计。即由彼彼虚妄分别的缘故,所以遍计种种的所遍计(P762)物。此中遍计为能遍计的行相,种种物为所遍计的境界。然这所遍计的种种物,究竟是指的什么呢?就是虚妄所执的蕴处界等一切义理,若我若法的自体性及差别义。此所妄执的心外实我实法的自性差别,究其体性,犹如龟毛一样,是无体的非有法,所以此所遍计,总名遍计所执自性。如是遍计所执自性,绝对的都无所有,怎么知道无有?因从正理及圣教两方面仔细推征,其自性实在是不可得的。

    【或初句显能遍计识,第二句示所遍计境,后半方申遍计所执若我若法自性非有,已广显彼不可得故。】

    此是护法、安慧的解说。彼谓颂文最初一句,是显示的能遍计识,第二句颂是显示的所遍计境,后半颂即下二句,方申遍计所执的实我实法,自性都无;这是护法、安慧在能所遍计之外,另立遍计所执的缘由。关于体性的非有,在前第七卷中已广显彼不可得了,所以这里不再重说。

    【初能遍计自性云何?有义:八识及诸心所有漏摄者,皆能遍计,虚妄分别为自性故,皆似所取能取现故,说阿赖耶,以(P763)遍计所执自性妄执种为所缘故。】

    既言初句是能遍计,那末,初能遍计的自性是怎样的呢?关于这个问题,安慧与护法等的看法是很不同的。此中有义,就是安慧的意思。安慧认为:八识及其所相应的诸心所法,凡是属于有漏摄的,皆为能遍计心。为什么?因八识及诸相应的有漏心心所,都是以虚妄分别为其自性的,都是似于能取(能缘)所取(所缘)相现的。既似能取所取相现,又以虚妄分别为其自性,所以证知有漏心,皆能遍计。还有,所执自性的妄执习气,就是能遍计心的种子,《瑜伽》、《显扬》等既说阿赖耶识,以遍计所执自性,妄执种而为所缘,亦可证知第八识是能遍计。总之,能遍计的妄执心的识体,安慧说是通于八识的,因八识的善恶无记三性,都是有执的,不说因位的有漏心是有执,就是因位的无漏心也还是有执的。不过所要加以分别的:前五识及第八识只有俱生起的法执,第七末那识只有俱生起的我执,至通俱生、分别我法二执的,唯第六识。

    【有义:第六、第七心品执我法者,是能遍计。唯说意识能遍(P764)计故,意及意识名意识故,计度分别能遍计故,执我法者,必是慧故,二执必与无明俱故,不说无明有善性故,痴无痴等不相应故,不见有执导空智故,执有执无不俱起故,曾无有执非能熏故。有漏心等不证实故,一切皆名虚妄分别;虽似所取能取相现,而非一切能遍计摄,勿无漏心亦有执故,如来后得应有执故。经说佛智现身土等种种影像,如镜等故,若无缘用,应非智等。虽说藏识缘遍计种,而不说唯,故非诚证。由斯理趣,唯于第,六、第七心品,有能遍计。识品虽二,而有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等遍计不同,故言彼彼。】

    此中有义,是护法等的意思。护法认为:要有计度分别,乃可成为能遍计;而具有计度分别的,唯是第六、第七心品执我法者,所以也就唯有这是能遍计。为什么只有六七二识是能遍计?这有十个理由可以证明:第一,《摄论》唯说意识是能遍计,假定诸识都是能遍计,为什么《摄论》不说?(P765)第二,《摄论》不是不说第七识,因为意及意识都叫做意识的,所以说意识是能遍计,就包含了六七二识。第三,能够普于一切分别计度的,是能遍计;至于前五识及第八识,没有这种计度分别的作用,所以不得名能遍计。第四,凡是有执我执法的功能作用的,必定是恒与慧俱的,前五及第八识既不能恒与慧俱,怎能容它有遍计妄执?第五,我法二执的现前必定是与无明相应的,而无明要在染污心中才会现起,在善心中不会有无明的,因为它与无痴善根的性质相违的。第六,《瑜伽》等论没有那个曾说无明是有善性的,因为二执唯是染污而不通于善性的。第七,若说善为不善的行相轻者,那也不对,因为痴与无痴等的两个敌体相反的法,绝对不容相应俱起的。第八,若说痴相轻微者叫做无痴,那也不对,因为真正是无漏心,必二空观随一现前的;加行善心既还有法执的存在,怎么能够导那空智现前?因为从来不曾见到有执可以导空智的,如水引生于火,我们可曾见到过吗?第九,有法执的存在,这就是执有;拨无一切所有,这就是执无。执有与执无是不能俱起的,所以执有的心与达无的智也就不能俱起。第十,假定承认第八识亦是(P766)有执的话,那第八识亦应当是能熏,因为从来不曾见到有执势用之心,非能熏的。可是事实上,第八识是所熏而非能熏,因而不可说第八识是能遍计。这样说来,既唯六七二识是能遍计,为什么《楞伽》、《中边》等说,三界八识皆是虚妄分别?因为有漏心心所法,在没有证得实理以前,皆名虚妄分别;但不是说,所有虚妄分别都是有执心的。若有漏心有的不是有执的话,怎么说有二取相现?如《中边》第一说虚妄心心所似二相现,可见都是有执的。不然!要知虽有似所取似能取的相现,但这不过是相见二分,并不是说一切能所取,皆是能遍计摄,要有计度分别的二取相现之心,才可说为能遍计的。假定说凡是似能所取的,就是遍计所摄的话,一切菩萨、二乘后得无漏之智都有似二取相现的,岂不是都属能遍计摄了吗?可是事实上,不可说无漏心亦有执的。不特如此,更进一步,如来后得无漏智心亦有似能所取义,难道说如来后得亦有执吗?谁也知道,不应说如来后得亦有执的。假定说如来后得没有似二取相现,那就有违如来所说的圣教,因为佛在《佛地经》中曾说佛智现身土等种种影像,如镜等的。佛智,就是如来的四智,每一智(P767)皆有二相。现在既说现身土等种种影像,证知有无漏的相分。诸如来智一定有它的见分,假定没有见分,那就没有能缘的作用,假定没有能缘的作用,那就应该不是智等,前师难说:如果真的有漏心非皆是执的话,为什么说藏识缘遍计种?答:虽说藏识缘遍计种,然而没有说第八唯缘遍计种,因为有漏种是很多的,并不是诸有漏种皆是遍计。由于如上所说的种种理趣,我们可以肯定的说一句,唯于第六、第七心品有能遍计,前五及第八识不可说为能遍计。识品虽则只是六七二识,但有二三等的种种遍计不同,所以颂中名为彼彼。二遍计者:(1)自性计,(2)差别计。三遍计者:(1)自性,(2)随念,(3)计度。四遍计者:(1)自性计,(2)差别计,(3)有觉计,(4)无觉计。五遍计者:(1)依名计义,(2)依义计名,(3)依名计名,(4)依义计义,(5)依二计二。六遍计者:(1)自性计,(2)差别计,(3)觉悟计,(4)随眠计,加行计,(6)名遍计。七遍计者,即七分别:(1)有相,(2)无相,(3)任运,(4)寻求,(5)伺察,(6)染污,(7)不染污。八遍计者,即八分别:(1)自性分别,(2)差别分别,(3)总执分别,(4)我分别,(5)我所分别,(6)爱分别,(7)不爱分别,(8)爱不爱俱相违分别。九遍(P768)计者,即缘九品计执。十遍计者:(1)根本分别——第八识,(2)缘相分别——色等识,(3)显相分别——眼等识并所依,(4)缘相变异分别——老等变异,(5)显相变异分别——变异所有变异,(6)他引分别——闻不正法类,(7)不如理分别外道类,(8)如理分别——闻正法类,(9)执着分别——我见类,(10)散动分别——即十散动。等是等于十一、十二等的种种遍计。

    【次所遍计自性云何?摄大乘说是依他起,遍计心等所缘缘故。圆成实性宁非彼境?真非妄执所缘境故。依展转说,亦所遍计。遍计所执虽是彼境,而非所缘缘,故非所遍计。】

    能遍计的自性是什么,已经知道了,其次所要问的,就是所遍计的自性是什么?这依《摄大乘》说,于三性中唯依他起,是所遍计,因为这是遍计心等的所缘缘境,凡为所缘缘的,必定是有法的。这样,圆成实性也是有法,宁得非彼遍计心所缘境?不!依他是妄,当然可计少分,为彼所缘之境;圆成是真,非彼遍计心妄执为所缘境。不过约遍计由依他故有,依他实性就是圆成,依此展转之义来说,亦得为所遍计。还有,遍计所执既是遍计心等之(P769)境,为什么不叫做所遍计呢?要知所执虽是彼遍计心境,因为没有所缘缘义,所以不得说为所遍计。应知所缘缘义,须用实缘起法,令遍计所执我法。既没有实体性,当就非所缘缘,既不是所缘缘,当就非所遍计。

    【遍计所执,其相云何?与依他起,复有何别?有义:三界心及心所,由无始来虚妄熏习,虽各体一,而似二生,谓见相分,即能所取。如是二分,情有理无,此相说为遍计所执。二所依体,实托缘生,此性非无,名依他起,虚妄分别缘所生故。云何知然?诸圣教说:虚妄分别是依他起,二取名为遍计所执。】

    此下以遍计执对依他起,说明它们相互的关系。问:遍计所执的体相究竟是什么呢?其次问:遍计所执与依他起究竟又有什么差别?关于这两问题的别答也有两家的意思不同。此中有义,是安慧的意见。他说三界所有的一切心心所,从无始来为虚妄之所熏习,虽说各各自体是一自证分,但却似有依他的见相二分而生,此之所谓见相分,就是诸经论中所说的能所取。如(P770)是见相二分在情执方面,虽则似乎是有,但在道理上实在是无的。此之情有理无的能所取相,《中边》等论说为遍计所执。能依的见相二分虽则是遍计执无,但二所依的识等体事实是假托众缘和合而生的,所以这自体性不是没有,其性非无自证分,名依他起,因为是从虚妄分别种子缘所生的。怎么知道二分非有、自证非无?诸圣教说:三界心心所是虚妄分别,虚妄分别者,是为依他起,似能所取的见相二分,名为遍计所执。

    【有义:一切心及心所,由熏习力所变二分,从缘生故,亦依他起。遍计依斯妄执定实有无、一异、俱不俱等,此二方名遍计所执。诸圣教说:唯量、唯二、种种,皆名依他起故。又相等四法,十一识等,论皆说为依他起摄故。不尔!无漏后得智品二分,应名遍计所执,许应圣智不缘彼生,缘彼智品,应非道谛;不许,应知有漏亦尔。又若二分是遍计所执,应如免角等,非所缘缘,遍计所执体非有故。又应二分不熏成种,后识等生,应无二分。又诸习气是相分摄,岂非有法(P771)能作因缘?若缘所生内相见分非依他起,二所依体,例亦应然,无异因故。由斯理趣,聚缘所生心心所体及相见分,有漏、无漏皆依他起,依他众缘而得起故。】

    此中有义,是护法等的意思。护法认为:不论有漏无漏,是染是净,世出世间,所有一切心及心所,所依体也好,相见分也好,只要是由熏习力,从缘所生的,都是属于依他起。假定以遍计心依这缘生的见相二分,虚妄坚执决定真实,是有是无,亦有亦无,非有非无,为一为异,为俱为不俱等,像这样的二分,方名遍计所执。诸圣教中如梁《摄论》说:唯有识量,外尘是无所有的,唯有相及见的二分,因为是识之所摄的,种种,就是诸识的种种见相分等。还有相、名、分别、正智的四法,身识、身者识、受者识、彼所受识、彼能受识、世识、数识、处识、言说识、自他差别识、善趣恶趣死生识的十一识,如是一切在《摄论》第四都说为依他起摄。假定不是这样,而定认为相见二分非依他起是遍计所执的话,那末,佛等无漏后得智品所有相见二分,亦应名为遍计所执,你们承认不承认呢?假定承认无漏二分,亦(P772)是所执,那圣者后得智就应当不是缘彼见相二分生。假定说是缘相而生,便计所执,那缘彼见相二分所有智品就应不是无漏道谛,为什么?有相分故,如有漏心。假定不承认无漏二分,亦是遍计所执,那有漏的二分也应不是所执,为什么?有二分故,如无漏心。又,假定有漏二分,都是遍计所执的话,那就应当犹如龟毛兔角等,不是所缘缘,为什么?因遍计所执体,根本是没有的。又应所执二分,不可能熏成见相二分的种子,因如石女儿,是无自体法。既是这样,后识等生应就没有二分。又,诸有漏习气是识相分所摄,相分既然没有,那里还有什么体非有法,能作有为法的因缘?假法如无,不可说为因缘的。假定从缘所生,不离于识的内在二分,不是依他起的话,那二分所依的依他起识的自体例亦应当不是依他起,因为相、见、自证俱是分别缘所生,而无有异因的。由于这样的理趣,所以众缘所生的心心所法的自体以及相见二分,不论异生、二乘、有漏、无漏,都是属于依他起,因为一切都是依他众缘而得生起的。

    【颂言:分别缘所生者,应知且说染分依他,净分依他,亦圆(P773)成故。或者诸染净心心所法,皆名分别,能缘虑故。是则一切染净依他,皆是此中依他起摄。】

    颂中所说分别缘所生的这句话,可有两种解释。第一种的解释:分别,就是虚妄分别,名为有漏杂染法,应知这是且就染分依他说的。无漏清净的有为法虽则也是依他起性,但因有为后面圆成实性所摄的意义,所以现在略而不论,只说染分的依他起性。第二种的解释:分别,就是缘虑的异名,总而言之,诸有染净有漏无漏的心心所法,皆名分别。为什么这样说?如色法等虽不是心心所,但是也不离心心所,亦是分别中所摄,所以漏无漏的心色诸法,都是分别。这末说来,可说一切染净诸法,都是此中的依他起摄。而且分别二字若属上一句,那就是所生法;若属下一句,那就是能生缘。缘所生,乃是众缘所生起的简略。

    【二空所显圆满成就诸法实性,名圆成实。显此遍常,体非虚谬。简自共相,虚空我等。无漏有为,离倒究竟,胜用周遍,亦得此名。然今颂中,说初非后。此即于彼依他起上,常远(P774)离前遍计所执,二空所显真如为性。说于彼言,显圆成实与依他起不即不离;常远离言,显妄所执能所取性理恒非有;前言义显不空依他;性显二空非圆成实,真如离有离无性故。】

    此明圆成实性。这是依于二空门所显的真如,因为真如具有圆满、成就、真实的意义,所以名为圆成实。圆满,是显体的周遍之义,乃简别诸法的自相而言,因自相唯局于法体,而真如是周遍一切有为法的。成就,是显示不论在什么时候,不问在什么地方,没有说是不成就具足的;其体常住,即简别共相无常苦等,因为共相不是常住,而真如是常住不变的。真实,就是诸法的真实体性,是显示那个体性的不是虚妄,乃简别小乘所说的虚空及外道所计执的我,因为他们所计的都是虚妄,而不是诸法的实性,真如的本体不是虚妄而是真实。至于无漏有为,离诸颠倒,这名为实;究竟为成,胜用周遍,说名为圆。由于具有三义与真如是一样的,所以净分依他,亦得这圆成实性之名,前一种的解释是就常无常门的圆成实说,后一种的解释是约(P775)漏无漏门的圆成实说。虽则有此二说不同,然今颂中说初真如,名圆成实,不是说后净分依他,名圆成实。因为这就是依于次前的依他起性,永恒的常久的远离前遍计所执性,而由我法二空所显真如为其自性的。颂文所说于彼的两个字,那是显示圆成实与依他起的不即不离之义。因为依之于彼,不可说是隔离为二;因为彼此不同,所以又不可合而为一。颂文所说常远离的三个字,是显示虚妄所执的能所取性为遍计执,而这遍计执不是暂时的没有,乃是恒时的无有,所以名常。此体非有,所以名远离。既远离言无计所执,更致前言有什么用?当知此中所说的前字,义显空只空于所执,不是空于依他起。常远离前遍计所执,既已空去遍计所执,更说性者又有什么用?当知这是显示惟空所执不能成为圆成实,要由二空所显的始是圆成实;即以观智将遍计的妄执遮遣时所证到的真理,这个叫做圆成实,亦叫做二空真如。然虽说为二空真如,但真如的本体并不是空的,只是从能显方面而说所显的理是空的。以观智除妄执而显真如的道理,犹如以清风拂迷云,然后月光始能明亮,所以真如是离有离无性的。(P776)

    【由前理故,此圆成实与彼依他起,非异非不异。异应真如非彼实性,不异此性应是无常,彼此俱应净非净境,则本后智,用应无别。云何二性非异非一?如彼无常无我等性,无常等性与行等法异,应彼法非无常等,不异,此应非彼共相。由斯喻显此圆成实与彼依他,非一非异。法与法性,理必应然,胜义世俗,相待有故。】

    此明三性的不一不异。由前圆成实于彼一句所说的道理,所以我们知道,这圆成实性与那依他起性是不可说它异,也不可说它不异的。因为圆成就是实体,依他就是现象;现象是实体的现象,实体是现象的实体,所以没有别异,亦即颂中名为非异。虽然没有别异,但因体象有别,而有为无为又是不同,所以名为非不异。假定有人认为二者是差别(异)的,那真如实体就应不是依他现象的实性,可是事实不然,所以不可说异。假定有人认为二者没有差别(不异),依他是无常的,此圆成实性亦应是无常,因为彼此是相同的。事实既非如此,所以不可说不异。还有,彼依他起、此圆成实既然(P777)是一体的,那就应当俱是净非净境,这话怎样?如圆成实唯是根本净智的境界,依他起是后得智境,亦通非净,假定二者不异,那就不唯依他起通净非净境,就是圆成实亦通净非净境。果真是这样,那根本智与后得智的照用就应无有差别。依圆二性怎么是非一非异的呢?这个道理本是很深的,现姑举一个譬喻来说:如彼色等诸法与无常无我等共相的不一不异。假定说无常等性与诸行生灭法是差别的,那色等诸行法就不应属无常性,事实无常等就是色等的无常,所以不可说有别异。假定说真的完全没有别异的话,则此无常等性就应不是彼色等诸行的共相;事实色等是自相,而无常等是共相,所以不能说全是同一的。由于以这样的譬喻显示此圆成实与彼依他起,既不可说它一,也不可说它异,因为依他诸法与圆成法性在道理上必然应该是这样的,为什么?因胜义谛与世俗谛是相待而立的。有俗理必有真,没有真,观待什么而说为俗?有真理必有俗,没有俗,观待什么而说为真?依于这样的胜理,所以说彼二性非一非异。

    【非不证见此圆成实,而能见彼依他起性。未达遍计所执性空,(P778)不如实知依他有故。无分别智证真如已,后得智中方能了达依他起性如幻事等。虽无始来心心所法,已能缘自相见分等,而我法执恒俱行故,不如实知众缘所引自心心所虚妄变现,犹如幻事、阳焰、梦境、镜像、光影、谷响、水月变化所成,非有似有。依如是义,故有颂言:“非不见真如,而能了诸行:皆如幻事等,虽有而非真。”】

    此释第四句颂文,以明依他圆成所证位子的前后。根据这一意思说,行者必先证得了圆成实,然后始能了达如幻的依他,并不是说没有证见此圆成实,而就能够见彼依他起性的。为什么呢?因在地前等位没有通达遍计所执性体的空无,无论如何不能如实的了知依他有的,因第七识的我法执恒行不息,而将依他的如幻覆障,所以不能如实的了达依他;若二空的观智生起,而将能障的妄执除去时,依他如幻的道理方得显现。除妄执的观智就是证圆成实的根本无分别智,所以无分别智先证圆成实,然后后得智方能了达依他起性的如幻事等。虽则说是一切异生,从无始已来,心心所法已各能缘自相(P779)见分等,但因有我法二执恒时俱起的关系,不能如实的了知众缘所引的自心心所虚妄变现,以为它是客观外在的实有自体,所以不能了达依他。如幻事等,变化所成,本来不是有的,而似乎是有。幻事等喻的说明,可阅《摄大乘论》。依于这样的意义,所以《厚严经》中有颂说:“不是说没有见到真如,而能了达有为的诸行;一切诸行皆如幻事等一样的,虽好像是有,而实不是真实的。”

    【此中意说三种自性,皆不远离心心所法。谓心心所及所变现,众缘生故,如幻事等非有似有,诳惑愚夫,一切皆名依他起性。愚夫于此横执我法,有无、一异、俱不俱等。如空华等,性相都无,一切皆名遍计所执。依他起上,彼所妄执我法俱空,此空所显识等真性,名圆成实:是故此三不离心等。】

    于此三颂之中主要意思是说:遍计、依他、圆成的三种自性皆不远离心心所法。怎么知道的呢?分开来说,心心所的自证分及其所变现的相见二分,无不是由众缘和合而生的,缘生诸法如幻事等那样似的,非有而又似乎(P780)是有,诳惑着诸愚夫;愚夫不了达它的假有似现,而以为它的实有,所以名为诳惑,由此亦可知道一切皆名依他起性。于此依他起上,愚夫既不能了达它的如幻,所以就横执为我法,或有或无,或一或异,或俱或不俱等。但执所执如空华等,若性若相,都无少有,如是一切皆名遍计所执。若于依他起上,了解那所妄执的我法都是空的,即此空所显的识及心所一切相分等真性,是即名为圆成实。由是之故,我们可以确切的了知,这遍计等的三性都是不离心心所等的。

    【虚空、择灭、非择灭等,何性摄耶?三皆容摄。心等变似虚空等相,随心生故,依他起摄;愚夫于中妄执实有,此即遍计所执性摄;若于真如假施设有虚空等义,圆成实摄。有漏心等,定属依他;无漏心等,容二性摄,众缘生故,摄属依他,无颠倒故,圆成实摄。】

    此明六无为与三性的相摄。虚空、择灭、非择灭、不动、想受灭、真如的六无为,在三性中属于那一性所摄呢?三性都可容许相摄的。怎么知道的(P781)呢?如曾闻说虚空等名,随分别有虚空等相,由于数习的力量在心等生起的时候,变现似虚空等无为相现,此所现相前后相似,无有变易,假说为常;正因虚空等六,随心所生起的,所以属于依他起摄。愚夫不知是变现的,而于其中妄执实有,当知这就是属于遍计所执性摄。假定于真如上假施设有虚空等义,当知这就是属于圆成实摄。如约有漏无漏心解释;假定是有漏心等所变现的,那就决定属于染依他起;假定是无漏心等所变现的,那就容可为依他、圆成三性所摄。谓从清净因缘所生的是属清净依他起,因为是离诸颠倒的,所以就属圆成实摄。

    【如是三性,与七真如。云何相摄?七真如者:一、流转真如,谓有为法流转实性;二、实相真如,谓二无我所显实性;三、唯识真如,谓染净法唯识实性;四、安立真如,谓苦实性;五、邪行真如,谓集实性;六、清净真如,谓灭实性;七、正行真如,谓道实性。此七实性,圆成实摄,根本、后得二智境故。随相摄者,流转、苦、集三,前二性摄,妄执杂染(P782)故;余四皆是圆成实摄。】

    此明七真如与三性的相摄。如是像上所说的三性与下所说的七种真如,又是怎样相摄呢?在没有解答这问题前,先指出七真如的名体:(1)什么叫做流转真如?就是一切有为法生灭不停的流转实性。(2)什么叫做实相真如?就是人法二无我所显的实性。(3)什么叫做唯识真如?就是心染众生染、心净众生净的染净诸法的唯识实性。(4)什么叫做安立真如?就是于染污法体所思惟的苦谛之实性。(5)什么叫做邪行真如?就是于染污法因所思惟的集谛之实性。(6)什么叫做法清净真如?就是于清净法体所思惟的灭谛之实性。(7)什么叫做正行真如?就是于清净行所思惟的道谛之实性。此七真如的实性在三性中属于圆成实摄,因为是根本及后得二智所缘的境界,如实相、唯识、清净的三真如就是根本智所缘的境,余流转、安立、邪行、正行的四真如就是后得智所缘的境。以实性说,虽则都是属于圆成实摄,若随相说,那就应该是这样:流转、苦、集三种真如属前遍计、依他二性所摄,为什么如此?即此三者,假定是妄所执的,就都属于遍计执摄;假定是诠杂染(P783)的,就都属于依他起摄,所以作这样说。其余实相等的四种真如都是属于圆成实摄,因为这唯是圣境圣智之所显的。

    【三性六法,相摄云何?彼六法中,皆具三性。色受想行识及无为,皆有妄执缘生理故。】

    此明六法与三性的相摄。首先这样问道:“三性六法的相摄究竟是怎么样呢?”答曰:“彼六法中一一皆具三性。所谓六法,就是有为的五蕴及无为。为什么说这都具三性?因为它们都有妄执缘生之理的。如于色等之中计有实我实法,这就是遍计所执;色等五蕴都是从缘所生的,这就是依他起;色等自性是空,这就是圆成实。至于无为法的通三性,如前所说可知。”

    【三性五事,相摄云何?诸圣教说相摄不定。谓或有处,说依他起,摄彼相、名分别、正智,圆成实性,摄彼真如,遍计所执,不摄五事。彼说有漏心心所法,变似所诠,说名为相;似能诠现,施设为名;能变心等,立为分别;无漏心等,离戏论故,但总名正智,不说能所诠。四从缘生,皆依他摄。(P784)或复有处,说依他起,摄相、分别,遍计所执,唯摄彼名,正智、真如,圆成实摄。彼说有漏心及心所相分名相;余名分别;遍计所执,都无体故,为显非有,假说为名;二无倒故,圆成实摄。或有处说,依他起性,唯摄分别,遍计所执,摄彼相、名,正智、真如,圆成实摄。彼说有漏心及心所相见分等,总名分别,虚妄分别为自性故;遍计所执,能诠所诠,随情立为名相二事。复有处说,名属依他起性,义属遍计所执。彼说有漏心心所法相见分等,由名势力成所遍计,故说为名;遍计所执,随名横计,体实非有,假立义名。诸圣教中所说五事,文虽有义,而义无违。然初所说不相杂乱,如瑜伽论广说应知。】

    此明五事与三性的相摄。所谓五事,就是名、相、分别、正智、真如。这与三性的相摄究竟又是怎么样的呢?诸圣教中说到它们的相摄,有种种的不同,是没有一定的。谓或有处,如《瑜伽》第七十四、《显扬》第六及(P785)第十六说依他起,能摄那相、名、分别、正智的四法,而圆成实唯摄那真如一法;至于遍计所执,为五事之所不摄。彼《瑜伽》等论为什么要这样说呢?是从他们对于五事的解释不同而来的。据他们说:有漏的心心所法所变现的,假定是变似所诠,为所说之义,就说名为相;假定是变似能诠,为种种语言,就施设为名;而能变的心心所法等的本身,就建立为分别。出世间的无漏心等,因为是离一切戏论颠倒的,所以但总名为正智,不再说有能诠名所诠义的差别。相、名、分别、正智四者虽有有漏无漏的不同,但都从因缘和合所生的,所以都是依他起摄。遍计为什么为五事之所不摄?因如空花而无实自体的,如《显扬论》说:“遍计所执自相是无,五事所不摄故。”或复有处,如《辨中边论》第二说依他起,只摄相与分别二事,遍计所执唯摄彼名一事,正智、真如二事皆属圆成实摄。依此分别,五事为三性之所摄尽。为什么这样说?因彼说有漏的心及心所的相分,名之为相,即使有能诠名,亦相中所摄,是见分相的缘故;余见分及自证分因为是能缘性,所以说名分别。若相若分别都是因缘所生的,皆属依他起摄。至于遍计所执,完全没有(P786)它的实在自体,为了显示它的非有,所以假说为名。正智、真如的二事因为是无倒的,其体又是无漏的,所以属于圆成实摄。或复有处,如《入楞伽经》说,依他起性唯摄五事中的分别,不摄其他,遍计所执能摄彼五事中的相与名二者,无漏的正智、真如则为圆成实性所摄。为什么要这样相摄呢?因为彼说有漏的心及心所的相见分等,总名叫做分别,是以虚妄分别为自性的。至于遍计所执,由能诠所诠的差别,即随能计的妄情,假立能诠为名,所诠为相,所谓依名而计于义,依义而计于名,体实都无,实非名相。或复有处,如世亲《摄论》第五卷说,五事中的名属于依他起摄,义(相及分别)属于遍计所执所摄。彼为什么这样说?因有漏心心所法的相见分等(等于自证分及证自证分),由于能诠名的势分之力,随那能诠名,缘之生起执着,始成所遍计,所以说依他是名所摄。遍计所执随于这个名,横计于其义,以为实有自体,其实并非实有;于此非有中假名为义,于非义中假立义名,真正讲起来,这唯有所执之义,无随依他之名。如前所引四节(诸)圣教所说五事,在文字方面看,虽则是不同的,而在义理方面实在没有什么相违,可说大家(P787)所说都是很合于理的。不过比较起来,最初《瑜伽》所说,不相杂乱,犹为尽善,这如《瑜伽论》七十二、三、四卷中广说应知。

    【又圣教中说有五相,此与三性相摄云何?所诠能诠各具三性;谓妄所计,属初性摄;相名分别,随其所应,所诠能诠,属依他起;真如正智,随其所应,所诠能诠,属圆成实,后得变似能诠相故。二相属相,唯初性摄,妄执义名定相属故。彼执著相,唯依他起,虚妄分别为自性故。不执著相,唯圆成实,无漏智等为自性故。】

    又圣教中说有所诠、能诠、相属、执着、不执着的五相,此五相与三性的相摄究竟又是怎样的呢?所诠能诠的二相各各具通三自性:谓若妄执实有所诠诸法、能诠诸名,那就是属于最初的遍计所执性摄。前五事中相、名、分别三者,其中相名的少分是能诠相,其余的少分及全部的分别是所诠相;随其所应,不管是所诠相能诠名,都是属于中间的依他起性摄。至五事中的真如、正智二者,真如的全部、正智的少分是所诠相;正智的另一少分是能(P788)诠相,随其所应,不管是真如及正智的所诠或正智的能诠,都是属于最后的圆成实摄,因为后得正智亦能变似能诠相的。由这种种的分别,所以知道所诠相及能诠相,并属三性。第三能诠所诠的二相属相唯属最初的遍计所执性摄,不通后二性,为什么?因妄执着义之与名,是决定相属的。彼第四执著相唯属依他起性所摄,不通初后性,为什么?因能执着的,是以虚妄分别为它的自性的。第五不执著相唯属圆成实性所摄,不通前二性,为什么?因以无漏二智及俱行品,相见分等及无为法为它的自性的。

    【又圣教中说四真实,与此三性相摄云何?世间道理所成真实,依他起摄,三事摄故。二障净智所行真实,圆成实摄,二事摄故。辨中边论,说初真实,唯初性摄,共所执故。第二真实,通属三性,理通执无执,杂染清净故。后二真实,唯属第三。】

    又圣教中如《显扬》第六,说有世间所成真实、道理所成真实、烦恼障净智所行真实、所知障净智所行真实的四种真实,与这三性的相摄究竟又是(P789)怎样的?在没有说明相摄之前,先将四种真实略为解释:什么叫做世间所成真实?就是在世间人的常识上,共同认为这个就是这个而不是那个,那个就是那个而不是这个。如一茶杯在此,世人见之无不说为茶杯者,大家都是这样讲,不是出于个人的测度或推想,是为世间所成真实。什么叫做道理所成真实?这所认识的一切不唯依于世俗的习惯,而是以论理的轨则为标准所建立的,如科哲学者研究事物而获得合理的判断,是为道理所成真实。什么叫做烦恼障净智所行真实?这所认识的一切不仅以推理为然,且以三学断去烦恼障,分证真如的实相,为清净智慧之所行的,所以名为烦恼障净智听行真实。什么叫做所知障净智所行真实?这就是依于前面,再进一步的断去使心不明事理的极微细所知障,以见万法本如的真实相,是为所知障净智所行真实。明白了四真实的意义,就可说明它与三性的相摄:第一世间所成、第二道理所成二种真实,在三性中属依他起摄,什么道理?因为是相、名、分别三事之所摄的。第三烦恼障净智所行,第四所知障净智所行二种真实,在三性中属圆成实摄,什么道理?因为是正智、真如二事之所摄的。可(P790)是在《辨中边论》所说,与《显扬论》不同:谓初世间所成真实,唯独属于最初遍计所执性摄,为什么?因一切世间多共依此一处而起执的。第二道理所成真实,遍通三性所摄,为什么?因道理之法通于执及无执的。执有能执所执的差别,所执属于遍计执性所摄,能执属于染依他摄;无执通于杂染以及清净,杂染是依他起摄,清净为圆成实摄。最后的二种真实同前所说,亦唯属于第三圆成实摄。

    【三性四谛,相摄云何?四中一一皆具三性。且苦谛中,无常等四,各有三性。无常三者:一、无性无常,性常无故;二、起尽无常、有生灭故;三、垢净无常,位转变故。苦有三者:一、所取苦,我法二执所依取故;二、事相苦,三苦相故;三、和合苦,苦相合故。空有三者:一、无性空,性非有故;二、异性空,与妄所执自性异故;三、自性空,二空所显为自性故。无我三者:一、无相无我,我相无故;二、异相无我,与妄所执我相异故;三、自相无我,无我所显为自相故。(P791)集谛三者:一、习气集,谓遍计所执自性执习气,执彼习气,假立彼名;二、等起集,谓业,烦恼;三、未离系集,谓未离障真如。灭谛三者:一、自性灭、自性不生故;二、二取灭,谓择灭二取不生故;三、本性灭,谓真如故。道谛三者:一、遍知道,能知遍计所执故;二、永断道,能断依他起故;三、作证道,能证圆成实故。然遍知道,亦通后二。七三三性,如次配释。今于此中所配三性,或假或实,如理应知。】

    三性与四谛的相摄又是怎么样的?总说一句,四谛之中一一都具有三性的。且苦谛中有无常、苦、空、无我的四行相,而一一行相各具有三性。先无常三者:(1)无性无常,因为体性常无,所以就是初遍计所执性。(2)起尽无常,因为观缘起法有生有灭,所以是第二依他起自性。(3)垢净无常,因观垢时无净,观净时无垢,随其位之有所转变,所以是第三圆成实自性。次苦观三者:(1)听取苦,谓观听取的五蕴是苦,因为这是我法二能执心之所取的,所以是初遍计所执性。(2)事相苦,谓观缘起的事相是苦,因为是以苦苦、(P792)坏苦、行苦的三苦为事相的,所以是次依他起自性。(3)和合苦,谓观和合是苦,因真实法与一切有漏有为诸苦相合的,所以是后圆成实自性。次空观三者:(1)无性空,因观自性的非有,所以是遍计所执。(2)性异空,谓观缘起法与妄计所执的自性不同,异于彼无,无无性故,说之为空,体实非空,缘之为空,此即是依他起性。(3)自性空,因为这是以二空所显真如为自性的,所以是圆成实性。次观无我三者:(1)无有无我,因观遍计所执的我相本来是无的,所以是遍计执。(2)异相无我,因观缘起与遍计所执的我相是不同的,所以是依他起。(3)自相无我,因观圆成实,是以无我所显为自性的,所以是圆成实。其次说到集谛三者:⑴习气集,就是遍计所执自性执习气,谓我法一异俱不俱等,名遍计所执自性执。而那我法之见,名之为执。我法等虽然没有实在的自体,但能遍计心执五蕴等为我法时,熏成执种,名为执彼习气。所执虽无,而依能遍计心假名彼名,所以是遍计执性。⑵等起集,这就是指的烦恼与业,因为它们是平等而起的。如由烦恼起业,由业而烦恼增长,此二互为因缘而有,同感苦报,名为等起。而惑业苦三为缘起的钩锁,所以是(P793)依他起。(3)未离系集,这就是指的尚未离障的真如,所以是圆成实。其次说到灭谛三者:(1)自性灭,灭是不生的意思,遍计所执自性从来就是不生的。(2)二取灭,二取就是能取所取,谓与择灭智,令能所二取的不生,从所无得灭依他,所以是依他起。(3)本性灭,本性就是真如,谓真如之体,本来是寂灭的,所以是圆成实。最后说道谛三者:(1)遍知道,能知遍计所执性,从所知为名,名遍计性。(2)永断道,谓能永断依他起,从所断为名,名依他性。(3)作证道,谓能证得圆成实,从所证为名,名圆成性。然而切实说来,最初遍知道不但能知遍计执,亦能知于依他圆成,所以说亦通后二。《瑜伽》七十四说“三性皆应遍知”,就是这意思。苦谛下的四种三及余三谛的各三,总合有七种三,如是七三与彼三性相摄,如其次第相配解释,已随文说出,不再重论。然而现今在这当中所配的三性,或者说它是假,或者说它是实,如理所思,应可了知。说是这样说,但这里并没有指出它的假实,如欲了知,请阅《唯识述记》。

    【三解脱门所行境界,与此三性相摄云何?理实皆通,随相各(P794)一、空、无愿、相,如次应知。缘此复生三无生忍:一、本性无生忍,二、自然无生忍,三、惑苦无生忍。如次此三,是彼境故。】

    空、无愿、无相三解脱门所行的境界,与这遍计、依他、圆成的三性相摄,又是怎样的呢?在道理上讲起来,实在都是通于三性的。如在依他起上,缘无遍计所执,因为就是显示圆成实。圆成实既因空之所显,那当然是空境了;俱不于此生起愿求,当知这就是无愿境;空缘此三是无相的,当知这就是无相境。然而随诸事相来说,且各对一,谓空解脱门为遍计执所摄,无愿解脱门为依他起前摄,无相解脱门,为圆成实所摄,所以说如次应知。缘此三性,复又生起三无生忍:(1)本性无生忍,由遍计所执自性之所建立,因遍计所执的本体是无生的。(2)自然无生忍,由依他起自性之所建立,因依他是缘生而非自然生的。(3)惑苦无生忍,由圆成实自性之所建立,因证得圆成的时候,彼惑苦就不会再生起的。如其次第当知此三种性,是彼三忍所缘之境。(P795)

    【此三云何摄彼二谛?应知世俗具此三种,胜义唯是圆成实性。世俗有三:一、假世俗,二、行世俗,三、显了世俗。如次应知即此三性。胜义有三:一、义胜义,谓真如,胜之义故;二、得胜义,谓涅槃,胜即义故;三、行胜义,谓圣道,胜为义故。无变无倒,随其所应,故皆摄在圆成实性。】

    此遍计等三性怎样摄彼世俗、胜义的二谛呢?关于这个,首先我们应当知道的:世俗谛具此三种自性,胜义谛唯是圆成实摄。总说虽是这样,分开来讲,世俗、胜义各各有三,世俗三者——(1)假世俗,即假名无实谛,如军、林、瓶、车等唯有其名,所以叫假名世俗。(2)行世俗,即随事差别谛,如蕴、处、界等各有其体,所以叫行世俗。(3)显了世俗,即方便安立谛及四法假名非安立谛,前者如苦、集等,后者就是二空真谛,所以名为显了世俗。如其次第与三性相配,第一世俗心外境无,依情立名,遍计为体,所以属于遍计所执性摄;第二世俗心所变事,依他为体,所以属于依他起自性摄;第三世俗心所变理,施设差别,所以属圆成实自性摄。胜义三者——(1)义胜义,这(P796)就是说的真如,因为真如是胜智所观的境义,为胜家所有的义,名为义胜义。(2)得胜义,这就是说的涅槃,因为涅槃于诸义中是最极殊胜的,过此更无所欲求的义,胜的本身就是义,名为得胜义。(3)行胜义,这是指圣道说的,因于胜位所有的本后智等,是以胜法而为所缘义的,名为行胜义。前二约理,无变无易,就是无为圆成;后一约智,无颠无倒,就是离倒圆成,所以随其所应,一切摄在圆成实性中。

    【如是三性,何智所行?遍计所执,都非智所行,以无自体,非所缘缘故。愚夫执有,圣者达无,亦得说为凡圣智境。依他起性,二智所行。圆成实性,唯圣智境。】

    如是遍计等的三性,在凡夫圣者二智之中为那一种智之所行呢?且如遍计所执自性,为凡智所行?抑是圣智所行?克实而言,既非凡智所行,亦非圣智所行,所以说都非智所行。为什么这样呢?因没有它的自体,不是属于所缘缘;凡是所缘缘,必有其自体。不过,约愚夫在这上面妄执为有,圣者在这上面通达于无,亦可说是凡圣之智所行的境界。再如依他起自性,为(P797)凡智所行?抑圣智所行?当知这是为二智之所行的。然须特别了知的,即此虽为二智所行,但在圣智方面来论,只可说是世间无漏圣智之境,非出世间的圣智所行。其次,圆成实自性为凡智所行?抑圣智所行?当知这唯是圣智所行的境界,凡智是不能亲缘的。

    【此三性中,几假?几实?遍计所执,妄安立故,可说为假,无体相故,非假非实。依他起性,有假有实:聚集、相续、分位性故,说为假有;心心所色从缘生故,说为实有。若无实法,假法亦无,假依实因而施设故。圆成实性唯是实有,不依他缘而施设故。】

    此明三性的假实。首先所要问的,就是在这三性中,那几性是假有的?那几性是实有的?现在分别解答如下:第一遍计所执性从妄情所安立的方面讲,固可说它是假有的,但若从法体方面来讲,既是没有体相,那里可说什么假实?所以是非假非实。第二依他起自性是有实有假的两方面的。如何说其假有?这有三种:(1)聚集假,如瓶、盆、有情等是聚集法,多法一时所(P798)集成的,能集成的虽是实有,所集成的却是假有。(2)相续假,这是在时间方面讲的,如过现未的三世唯有因果,是相续性,于多法多时上而假立的。(3)分位假,这是指的不相应行,因为它们都是分位假立的。由于具此三假,所以说为假有。如何说其实有?这就是指的心、心所、色等诸法,因为这些都是从众缘所生的,所以说为实有。或有人说:缘生诸法其体本来是虚幻的,怎么可以说实?要知如无实法,假法也就没有,假法实在是依于实因而施设的。第三圆成实自性,在假实二者之中唯独是实有的,为什么?因这是胜义所摄,不须依于其他的众缘而施设的。

    【此三为异,为不异耶?应说俱非,无别体故,妄执、缘起、真义别故。】

    此辨三性异不异。此之三性为有差别?为无差别?应说这是非异非不异的,所以说俱非。为何非异?因为无有别体,谓初遍计,由于依他法上不了如幻而有,若于依他法上离前遍计,就是圆成,可见三者非异。为何非异?因遍计是妄执性,依他是缘起性,圆成是真义性,三者有此差别,所以不可(P799)说不异。

    【如是三性,义类无边;恐厌繁文,略示纲要。】

    这是总结止繁,如文可知。

    成唯识论讲话卷八终(P800)
第五册 成唯识论讲话续 成唯识论讲话(卷九)
    【若有三性,如何世尊说一切法皆无自性?颂曰:“即依此三性,立彼三无性;故佛密意说,一切法无性:初即相无性,次无自然性;后由远离前,所执我法性。此诸法胜义,亦即是真如;常如其性故,即唯识实性。”】

    外人又这样的问道:假定如你们所说“三性也是不离于识”的话,为什么世尊在圣教中说一切法皆无自性呢?在道理上讲,既说诸法无有自性,就不应说唯有识;既然说唯有识,就不应说诸法无性。此一问难确实有他的理由。现在先以颂文回答他说:诸法虽都无自性,但主要的不出三无自性,而那三无自性实在就是依这遍计等的三性所建立的。虽立彼三无性,事实并不是真的全无自性,佛之所以说一切法无性,当知那是依于密意说的。关于此中详细的道理,到后论文再为详说。现在我们所要知道的:前二颂是正答所(P801)问,后一颂明唯识性。前二颂中第一颂总答所问,第二颂别答所问。自初能变唯三起至今三颂止,全是讲的唯识境,但须稍为分别的,即此中的第三颂是广明真谛境,以前所有诸颂是详明俗谛境。

    【论曰:即依此前所说三性,立彼后说三种无性:谓即相、生、胜义无性。故佛密意说一切法皆无自性,非性全无。说密意言,显非了义:谓后二性虽体非无,而有愚夫于彼增益,妄执实有我法自性,此即名为遍计所执,为除此执,故佛世尊于有及无总说无性。】

    论文解释前面的偈颂说:三无性的建立不是依于别的,就是依于这个前来所说遍计执、依他起、圆成实的三自性,而立那个后面所要说的三种无自性性,那三种无自性呢?谓即相无自性性、生无自性性、胜义无自性性。因为是这样的缘故,所以佛就以密意说一切法皆无自性,其实依他、圆成的二性并非也完全是无的。此中听说密意的这句话是显示不是了义究竟之谈,而是一种方便权巧之说;假使站在了义的立场讲,要双明三性三无性,(P802)方是不有不无的中道。方便说的意思是:后面的依他、圆成二性就它们的自体说,虽则不是没有,然而由于有的愚夫对二自性认识不正确,就在上面生起增益的执着,妄执有个实在的我法自性,如是有上加有的妄执,当知这就名为遍计所执。释迦世尊为了除去众生这遍计的增益执,所以才依三性的有体无体总括的说为三种无性。《解深密经》说“非由别观三种自性,立三无性;然由有情,于依他起自性及圆成实自性上,增益遍计所执自性,故我立三种无自性性”,就是此意。可见三种无性,不是没有后二自性,只是没有最初的遍计所执自性而已。

    【云何依此而立彼三?谓依此初遍计所执,立相无性,由此体相毕竟非有,如空华故。依次依他,立生无性。此如幻事托众缘生,无如妄执,自然性故,假说无性,非性全无。依后圆成实,立胜义无性。谓即胜义,由远离前遍计所执我法性故,假说无性,非性全无。如太虚空。虽遍众色,而是众色无性所显。虽依他起非胜义故,亦得说为胜义无性,而滥第(P803)二、故此不说。】

    怎样依于此三而立彼三呢?三性三无性的建立关系是这样的:依于这三性的最初遍计所执,建立那三无性的最初相无自性。为什么如此?因这遍计执的体相不论怎么样,毕竟是非有的,犹如眼中有病所见的空华一样。其次依于第二依他起,建立那第二生无自性。为什么如此?因这犹如幻师所作的幻事,是假托众缘所生起的,无有如外道所妄执的诸法自然而生的自然性,所以也就假说它无有自性,并不是依他起的自性,完全无有。末了依于这最后的圆成实,建立那最后的胜义无自性。为什么如此?因圆成实就是胜义,由于远离了前之遍计所执的我法性,约它没有我法性而假说它无有自性,并不是圆成实的自性,完全无有。举例来说,如太虚空(喻胜义)虽然遍于一切众色(喻依他),而实是众色无性之所显现的(喻此胜义,是依他起上,无遍计所显),所以名为胜义无自性性。本来依他起亦有胜义,为什么现在但说圆成实有,不说依他起有?对的,依他起虽然不是胜义,约他为无漏后得清净胜智之所缘,亦可说为胜义无性,然而今恐依他胜义无性滥彼(P804)第二圆成胜义无性,所以颂中但说圆成胜义无性,不说依他为胜义无性。

    【此性即是诸法胜义,是一切法胜义谛故。然胜义谛,略有四种:一、世间胜义,谓蕴处界等;二、道理胜义,谓苦等四谛;三、证得胜义,谓二空真如;四、胜义胜义,谓一真法界。此中胜义,依最后说,是最胜道所行义故。为简前三,故作是说。此诸法胜义;亦即是真如。真谓真实,显非虚妄;如谓如常,表无变易。谓此真实,于一切位,常如其性,故曰真如,即是湛然不虚妄义。亦言显此复有多名,谓名法界及实际等。如余论中,随义广释。此性即是唯识实性,谓唯识性略有二种:一者虚妄,谓遍计所执;二者真实,谓圆成实性。为简虚妄,说实性言。复有二性:一者世俗,谓依他起;二者胜义,谓圆成实。为简世俗,故说实性。】

    此圆成实胜义无性,就是一切诸法的胜义谛。然而讲到胜义谛,随其浅深的不同,大略约有四种,第一叫做世间胜义,对假名无实谛说,是指五蕴、(P805)十二处、十八界等。这为什么叫做世间胜义?事相粗显,犹可破坏,叫做世间;虽属世间,但亦为圣所知,超过第一世俗,名为胜义。第二叫做道理胜义,对随事差别谛说,是指苦、集、灭、道的四谛因果等。这为什么叫做道理胜义?智断证修,因果差别,叫做道理,如是道理为无漏智所缘的境界,超过第二世俗,名为胜义。第三叫做证得胜义,对证得安立谛说,是指我法的二空真如。这为什么叫做证得胜义?圣智依诠,空门显理,名为证得,为凡愚之所不能测度,超过第三俗谛,名为胜义。第四叫做胜义胜义,对假名离言谛说,是指的真法界。这为什么叫做胜义胜义?体妙离言,回超众法,名为胜义,如是胜义为圣智之所内证,超过第四世俗,复又名为胜义。此中颂文所说诸法胜义是依最后胜义胜义而说,怎么知道?因这是最胜道品所行的境义之故。为了简别前三胜义,所以特别作这样的说。当知道所说的诸法胜义,亦即是我人常常说的真如。然而真如是什么意思呢?真是真实的意思,显示没有一点虚妄;如是如是的意思,表示没有一点变易,综合的说,如此真实,于一切位的当中常常时恒恒时都如其性,是真是实,不变不(P806)易,所以叫做真如。换句话说,就是湛然不虚妄的意义。颂文的亦字是显示胜义胜义,复有很多的名字,如叫做法界、空性、无相、无我性及实际等。关于这些名称的意义,如余对法,《显扬诸论》中随义广释,此地不再一一为之说明。同时要知道的:此圆成实性就是唯识学上所说的唯识实性。但讲到唯识性,略有二种差别,一者是虚妄唯识性,这就是遍计所执性所遣清净;二者是真实唯识性,这就是圆成实性所证清净。为什么说为实性?为了简别虚妄,所以说实性言。如说唯识,亦有二性,一者是世俗唯识,这就是指依他起的所断清净;二者是胜义唯识,这就是指圆成实的所得清净。为什么说为实性?为了简别世俗,所以说为实性。

    【三颂总显诸契经中说无性言,非极了义;诸有智者不应依之,总拨诸法都无自性。】

    此中三颂所总显示的,就是一切契经中所说的无性这句话,都不是极了义的。所以诸有智慧的人不应依于这个不了义教,总拨诸法都是无自性的,应该了知只有初遍计性无,余二性定有。上来广明唯识相性,已将前之颂意(P807)显示完毕。

    【如是所成唯识相性,谁于几位?如何悟入?谓具大乘二种性者,略于五位渐次悟入。何谓大乘二种种性?一、本性住种性,谓无始来依附本识,法尔所得无漏法因;二、习所成种性,谓闻法界等流法已,闻所成等熏习所成。要具大乘此二种性,方能渐次悟入唯识。】

    如是于前二十五颂之中,初二十四颂成唯识相,次末后一颂成唯识性。现在进一步所要问的:能入的人有五乘不同,那一种的人能够悟入唯识相性呢?所经的位次要经那几个位子,始得悟入唯识相性呢?简单的解答这两个问题:就能入的人讲,是要具有大乘二种种性的大根器者;就所经的位次讲,大略要经五位,而得渐次悟入。可是,所谓大乘二种种性者,是那两种呢?一是本性住种性,谓即本有无漏种子,从无始以来依附在本识中,自然而然(法尔)所得的无漏法因。这种本有的无漏种子未闻正法而无始自成的,即没有经过熏习令其增长,名本种性。是本来就有这菩萨种子性类差(P808)别,不由今有,名本性住种性。二是习所成种性,谓即听闻法界等流正法已后,由闻思修等令无漏旧种增长,名为习所成种性。一定要具有大乘这二种种性的人,方能渐次渐次的悟入唯识相性。不过此中所说的大乘不是唯指一乘性说,三乘种性中的不定性者,亦属于此类人摄。现在之所以说为大乘者,那是简彼定性及无种性的人的。

    【何谓悟入唯识五位?一、资粮位,谓修大乘顺解脱分;二、加行位,谓修大乘顺抉择分;三、通达位,谓诸菩萨所住见道;四、修习位,谓诸菩萨所住修道;五、究竟位,谓住无上正等菩提。】

    怎么样的悟入唯识五位呢?所谓五位者:第一是资粮位,谓即修学大乘的顺解脱分,大乘是简别二乘的。对法等说,暖等四善根已前叫做顺解脱分;现此中说,从初发心乃至十回向的圆满,都叫做顺解脱分。第二是加行位,谓即修学大乘的顺抉择分。如依于修行的次序说,就是在暖等四善根中,加功修行。第三是通达位,谓即修诸加行的菩萨,从世第一的后心证入(P809)初地,而进住于见道之中。第四是修习位,谓诸已住见道的菩萨,从初地住及出世心乃至金刚无间心位,所住的修道阶段。第五是究竟位,谓于金刚心后,解脱道中,尽未来际的安住于无上正等菩提。关于五位的释名、出体以及为三无数劫所摄等,到后会得一一解说,现在不须预论。

    【云何渐次悟入唯识?谓诸菩萨,于识相性资粮位中,能深信解;在加行位,能渐伏除所取能取,引发真见;在通达位,如实通达;修习位中,如所见理数数修习,伏断余障;至究竟位,出障圆明,能尽未来化有情类,复令悟入唯识相性。】

    怎么样子才能渐次悟入唯识相性呢?谓发心修行的诸菩萨,对于唯识相、唯识性,在资粮位中虽还没有能够证得,但已能够甚深信解唯识理趣。到了加行位,就能渐渐的伏除所取能取,使令不起而引发真见。由加行位再进入通达位,就起无漏现行二智,而如实的通达诸法的性相了。从通达再进入修习位,如所已经见到的真理,数数不断的继续修习,就可伏余烦恼,断余智障。最后到达究竟位,全出二障,功德智慧没有不周备的。由于不同小(P810)乘,所以说圆;由于不迷不暗,所以说明。到达了这阶段,不但自己彻底的圆满究竟的悟入唯识相性,而且还能尽未来际的化度一切有情类,使令一切众生,亦能同样的悟入唯识相性。

    【初资粮位,其相云何?颂曰:“乃至未起识,求住唯识性;于二取随眠,犹未能伏灭。”论曰:从发深固大菩提心,乃至未起顺抉择识,求住唯识真胜义性,齐此皆是资粮位摄。为趣无上正等菩提,修习种种胜资粮故。为有情故,勤求解脱,由此亦名顺解脱分。此位菩萨,依因、善友、作意、资粮,四胜力故,于唯识义虽深信解,而未能了能所取空,多住外门修菩萨行,故于二取所引随眠,犹未有能伏灭功力,令彼不起二取现行。】

    上是总说五位,此下别解五位。于中最初资粮位的状态是怎样呢?首以颂文简单的答覆,次以论文详细的解释。意思是说,一个发心修行的行者从他开始发深固的大菩提心那个时候开始,乃至一直还未生起顺抉择识那个(P811)时候为止,一心求住唯识的真胜义性,齐此都是属于资粮位所摄。为什么叫做资粮位呢?因发心的行者为了趣求最高无上正等菩提,修习种种殊胜的资粮。资粮虽有种种,但趣求佛道,最主要的是福智二事资粮,这二事资粮不完具,那是不能获得无上佛果的。菩萨不仅为了自利而求菩提,同时为了利益有情,而精勤不断的求证解脱。在勤求的过程中虽不能即刻就可获得,但已一步一步的趣向于彼,所以又名顺解脱分。分是什么意思?是因支的意思,就是解脱之因,因的一支,所以名分;顺彼解脱之分,所以名顺解脱分。于此位中修行的菩萨得到怎样的程度呢?依于四种殊胜的力量,对于唯识的义理能够甚深的信解。所谓四种力者:(1)因力,就是大乘多闻熏习相续;(2)善友力,就是已经逢事无量诸佛的出现于世;(3)作意力,就是自己已经获得决定性的胜解,不为任何恶友之所动摇的了;(4)资粮力,就是已经善为积集善根而广修福智资粮了。依于这四种的殊胜力量,对于唯识的义理虽能甚深的信解,但因多住外门而修,对于内在的能所二取尚未能够了达其空,因而由于二取所引起的随眠,犹还没有一种功力,能够将它伏灭,使令它不再(P812)现起二取的现行。为什么如此呢?因为在此阶段所修的施等多著有相,不能达到三轮空寂,所以二取随眠犹未伏灭。

    【此二取言,显二取取,执取能取所取性故。二取习气,名彼随眠,随逐有情眠伏藏识,或随增过,故名随眠,即是所知烦恼障种。烦恼障者,谓执遍计所执实我,萨迦耶见而为上首。百二十八根本烦恼,及彼等流诸随烦恼,此皆扰恼有情身心,能障涅槃,名烦恼障。所知障者,谓执遍计所执实法,萨迦耶见而为上首。见疑无明爱志慢等,覆所知境,无颠倒性,能障菩提,名所知障。】

    颂中所说二取的这句话是显示能执相见等二取的取,并非说的就是二取,因为执取二取,所以也得二取之名。此二取所熏成的习气名彼二取随眠,既是习气,为什么叫做随眠?因它常在生死中随逐于有情,有情到了什么地方,它就随逐到什么地方,眠伏于阿赖耶的藏识中,不在其余的地方显现,所以名为随眠。或者说随逐有情多增过失,所以名为随眠。当知这随逐(P813)有情、眠伏不动的二取习气,就是所知、烦恼二障的种子。什么是烦恼障?所谓烦恼障者,就是执着遍计所执的实有自我,而以萨迦耶(我)见为首,于是产生种种的烦恼;假定我见没有了的话,烦恼也就随之而断了。百二十八根本烦恼者:欲界四谛各有十惑,总为四十;上二界除瞋,各有三十六,合为七十二,如是三界计有百一十二,都是属于见道的根本烦恼。此外再加属于修道的十六烦恼,见修二道合辨,共有一百二十八根本烦恼,及彼根本所等流的诸随烦恼,所以烦恼是很多的。然而不管是根本烦恼或随烦恼,就其对于有情的身心方面来讲,不特都有扰恼的作用,而且都有障碍涅槃的功能,所以名为烦恼障。什么是所知障?所谓所知障者,就是执着遍计所执的实有诸法,而以萨迦耶见为上首的。如指出这所知障的体性,主要的有见、无明、爱、恚、慢等的诸惑。实在说来,这些都与烦恼障相同的,因为烦恼相应,必然是有所知障的。有这诸烦恼的存在,就能盖覆我们所要了知的理境,使我们不能正确理解一一境为何物;同时又盖覆无颠倒的真如法性之理,使我们不能亲见诸法的真实性。由于覆此理境,障碍智慧不生,并障菩(P814)提不得现前,所以名为所知障。

    【此所知障,决定不与异熟识俱,彼微劣故,不与无明慧相应故,法空智品与俱起故,七转识内,随其所应,或少或多,如烦恼说,眼等五识无分别故,法见疑等定不相应,余由意力皆容引起。】

    此下料简,先以八识分别。上面所说的这所知障就与八识相应来说,那它决定是不与第八异熟识相应的,为什么?因彼异熟识的性质微劣,同时也不与无明慧所相应的。如诸论中所说,此第八识唯与作意等心所俱,而法执必然与慧及无明相应的,为什么?因此障的力量极为强胜的。还有,菩萨的法空智品,许可与这第八识俱起的,所以第七有法执,到了法空智一起,那法执就不现行。至于前七转识内,随其所应,或者是少,或者是多,如烦恼说可知。怎么可知?就是第七末那,有法见、法痴、法慢、法爱的四根本惑,随烦恼的八惑,及别境中的慧,共计有十三法;第六识具有一切;前五识有根本惑三、随烦恼十,与十三法俱。为什么五识没有法见、法疑、法慢等的(P815)三根本惑?这因眼等的前五识没有计度分别的作用,所以法见、法疑、法慢等,决定不与之相应,由于这些是由称量等而起的。余如法贪、法恚、法痴,由意识力之所发动的,所以皆容引起。

    【此障但与不善、无记二心相应,论说无明唯通不善、无记性故,痴无痴等不相应故。烦恼障中,此障必有,彼定用此为所依故。体虽无异而用有别,故二随眠,随圣道用,有胜有劣,断或前后。此于无覆无记性中,是异熟生,非余三种。彼威仪等,势用薄弱,非覆所知,障菩提故。此名无覆,望三乘说,若望菩萨,亦是有覆。】

    这是三性分别。此所知障在三性心中唯与不善及无记的二心相应,绝对是不与善心相应的。如《瑜伽论》第五十九卷说:无明唯通不善、无记的二性。既然说唯,当然是不通善性的了,为什么?要知善心是有无痴的,而此执是有痴的,痴与无痴如暗与明,绝对是不相应的。就二障说,在烦恼障中一定有此所知障,因为法执体宽,烦恼障狭,彼烦恼障一定用此所知障为所(P816)依的。如迷于杌而谓是人,由迷法故,方起我执,我执必是依于法执而起的。烦恼所知的二障同以十根本为体,其体是无异的。虽然如此,但就它们的作用说,那是有差别的,所以如断烦恼所知的二种随眠,随三乘圣道的作用,有胜有劣的不同;所以断的时候,有前有后的差别。此所知障既是无记性的,那它在四无记中究竟属于那一无记所摄呢?在无记性中是属于异熟生无记所摄,不属于其他的三种无记所摄。为什么?因彼威仪等的三种无记势用微劣薄弱,既不能覆所知,又不能障菩提,所以不可说为所知障的无覆无记。然而还有人问,此中所说无覆望于什么人而说呢?当知此名无覆,是望于二乘说的,因它不覆二乘的转依果,二乘无学仍可现行。假定说是望于菩萨,亦仍是为有覆,因覆所知境而障大菩提的。

    【若所知障有见疑等,如何此种契经说为无明住地?无明增故,总名无明,非无见等。如烦恼种,立见一处、欲、色、有爱,四住地名,岂彼更无慢、无明等?】

    假定说这所知障有见疑等的话,为什么讲所知障的契经中说为无明住(P817)地?既说为无明住地。就不应说有见疑等,若言此障有见疑等,是就违于契经所说。经之所以唯说无明为所知障,因此住地无明增故,所以把它总立无明,并不是说没有见等。如烦恼种属于恶见的,立为见一切住地,属于欲、色、无色界摄的,即立彼为欲爱、色爱、有爱三住地名。然而我们不能说彼烦恼唯是见爱,更无慢及无明等。所以知道契经说此为无明住地,是专依增盛说的,并不是真的没有见等。

    【如是二障,分别起者,见所断摄;任运起者,修所断摄。二乘但能断烦恼障,菩萨俱断。永断二种,唯圣道能伏二现行,通有漏道。菩萨住此资粮位中,二粗现行虽有伏者,而于细者及二随眠,止观力微未能伏灭。】

    如是像上所说的二障,假定是依邪师、邪教、邪觉观而分别起的,那它就属见道所断摄;假定是不由邪师等生而任运起的,那它就属修道所断摄。至于何人断何障,可以这样的分别:二乘圣者为求解脱,但能断烦恼障,不断所知障,因所知障不障彼解脱;如果是菩萨,那就二障俱断,因(P818)为涅槃菩提二果有别的,但断的时候,由于作意,所以有先后的不同。永断分别二障种子,在初地无间圣道;永断任运二障种子,在十地中无间圣道,所以说永断二种唯圣道能。至于伏二障的现行,不唯无漏道,就是有漏道也有此功能,所以说伏二现行通有漏道。行菩萨道者住在这资粮位中,二障的粗显现行虽然说是已有被伏,而于微细的及二障中若粗若细的所有随眠,由于能对治的止观力量尚极微弱,还没有能够伏灭。

    【此位未证唯识真如,依胜解力修诸胜行,应知亦是解行地摄。所修胜行,其相云何?略有二种,谓福及智。诸胜行中,慧为性者,皆名为智,余名为福。且依六种波罗密多,通相皆二,别相,前五说为福德,第六智慧,或复前三唯福德摄,后一唯智,余通二种。复有二种,谓利自他。所修胜行,随意乐力,一切皆通自他利行。依别相说:六到彼岸,菩提分等,自利行摄;四种摄事,四无量等,一切皆是利他行摄。如是等行差别无边,皆是此中所修胜行。】(P819)

    在这资粮位上的菩萨因为还没有证得唯识真如性,所以唯依闻思的胜解力,修于福智的殊胜诸行,能于诸法决定了知唯是有识,应知这也是解行地所摄。为什么要这样说?因为解行地所摄的有二位,一是资粮,二是加行,现为资粮位,所以名为亦。于此地中所修胜行其相貌是怎样的呢?大略说来,约有二种,就是福德与智慧。十度诸胜行中假定是以慧为性的,都可说名为智,除此而外,其余皆名为福。现在且依六种波罗密多来说,就通相言,皆俱福德智慧二种。这话怎讲?意谓与智俱行,助成智业,是就可以皆名为智;假定与福俱行,助成福业,是就可以皆名为福。就别相言,前五波罗密多说为福德,第六波罗密多说为智慧,因为前者是福而非智性,后者是智而非福性。或复这样分别:前三唯是属于福德所摄,后一唯是属于智慧所摄,中间精进、禅定二者通属福德、智慧二种所摄。即依精进修布施、持戒、四无量等,属福所摄;若依精进修三慧、六善巧、观四谛缘生法等,属智所摄。若依静虑修四无量,名之为福;若依静虑修六善巧等,名之为智。复有二种,就是自利与利他。行者所修的胜行如果是随意乐力,所为一切诸功德(P820)等一切皆通自利行与利他行。然而依别相说,六到彼岸、三十七菩提分、禅支、十八不共法、诸相随好等,都是属于自利行摄:四种摄事——布施、爱语、利行、同事,四无量心——慈、悲、喜、舍等,一切都是利他行摄;如是等的一切自他利行,其差别虽有无量无边,而皆是资粮位中所修的胜行。

    【此位二障虽未伏除,修胜行时有三退屈,而能三事练磨其心,于所证修勇猛不退。一闻无上正等菩提广大深远,心便退屈;引他已证大菩提者,练磨自心勇猛不退。二闻施等波罗密多甚难可修,心便退屈;省己意乐能修施等,练磨自心,勇猛不退。三闻诸佛圆满转依极难可证,心便退屈;引他粗善况己妙因,练磨自心,勇猛不退。由斯三事练磨其心,坚固炽然修诸胜行。】

    在这资粮位上的菩萨对于烦恼所知的二障,虽说还未能够伏除,但是在修胜行的时候,有三种事情可能使之退屈。然而当蒙退屈之念,复又能以三事练磨其心,对于自己所证修的胜行继续精进勇猛的进而不退。那三退屈(P821)呢?第一,从听闻正法中,听说无上正等菩提非常的广大、非常的深远,自己觉得不是我所能做得到的,于是其心便生退屈。进而再一回想,他人既能证得大菩提,我为什么不能?所谓“彼既丈夫我亦尔,不应自轻而退屈”,引用其他已证大菩提者,来练磨自己一颗已欲退屈的心,于是就又勇猛不退的向前进。第二,从听闻正法中,听说施等的诸波罗密多,如果真正的修起来,那是非常困难的,我能修这样的波罗密多吗?这样的一想,其心便生退屈。正当退屈时,立刻就又省察到自己的意乐,已能远离悭贪、瞋恚等的种种弊恶,只要我现在稍加功用,就可将施等修习圆满;以此练磨自心,于是勇猛不退,如有颂说:“汝昔恶道经多劫,无益勤苦尚能超;今行少善得菩提。大利不应生退屈。”第三,从听闻正法中,听说诸佛的圆满转依,要想确切的证得,那是极为困难的,我是何人?怎可有此厚望?这么一想,心便退屈;继而三思,他人行施,尚感贵乐,我修如是清净妙善,怎可说是空无有果?引他微因粗善,况己胜大妙因,练磨自心,勇猛不退,如有颂说:“博地一切诸凡夫,尚拟远证菩提果;汝以勤苦经多劫,不应退屈却沉沦。”行(P822)者虽有三退屈义,由于以此三事练磨其心,所以能够坚固炽然的修诸胜行而不再退。

    【次加行位其相云何?颂曰:“现前立少物,谓是唯识性;以有所得故,非实住唯识。”论曰:菩萨先于初无数劫,善备福德智慧资粮,顺解脱分既圆满已,为入见道住唯识性,复修加行,伏除二取,谓暖、顶、忍、世第一法。此四总名顺决择分,顺趣真实抉择分故;近见道故,立加行名,非前资粮无加行义。暖等四法,依四寻思、四如实智,初后位立。四寻思者:寻思名、义、自性、差别,假有实无。如实遍知。此四离识及识非有,名如实智。名义相异,故别寻求;二二相同,故合思察。】

    前明资粮位,此明加行位,而此加行位的状态是怎样的呢?先以颂文简单的答覆,次以论文详细的解释。意思是说:加行位上的菩萨先于从初发心至资粮位的第一无数大劫,善为贮备福德智慧的殊胜资粮,满足顺解脱分的(P823)善根;为欲入见道时住于唯识的实性,乃又更修加行,希望藉此加行的力量,伏除二取随眠,此即所谓暖、顶、忍、世第一法的四加行位。此四又可总名为顺抉择分,因这抉择分是欣求见道的智而顺趣于真实的。由于它的近于初地见道,所以特别立为加行名,非如前资粮位,无加行的意义。在这暖等四加行位中依于四寻思、四如实智的观,以观能取所取皆空。所谓初后位立者,即四加行的初二位与后二位。谓依下寻思立为暖法,依上寻思立为顶法;依下如实智立为忍法,依上如实智立世第一法。四寻思等所取的对象,要不出于名、义、自性、差别的四法。“名”就是能诠的名言,“义”就是所诠的义理,若名若义皆有它的自性和差别。“自性”就是法体的自相,乃是色心各自的性体;“差别”是指那体性上的无常、苦等的差别意义。“寻思名”名为名寻思,“寻思义”名为义寻思;“寻思名义自性”名为自性寻思,“寻思名义差别”名为差别寻思。假有实无者,是说色声等的诸法,在凡夫方面虽把它执取为实有,但色等的名言是由假名符号上而给它的名目,所以声等名心可以说做心等声等,因为名言与实义是不相称的。而且叫做(P824)名、叫做义的,并不是实有的东西,只是由因缘的和合而假现为色等,如幻如化,那里有什么实在色等?把这名、义、自性、差别四种假有实无的东西,推求寻思,叫做四寻思观。虽然如此,但还没有到印可位,更进而如实遍知,所取名等固然是离识非有,就是彼能取识,也是不可得的。如是空掉能取所取,成为印可位,就名为四如实智的观。或者有人这样问:为什么名义各别寻求,而名义自性及与差别合观察呢?名义之所以各别寻求,因为其相是各别不同的,而名义自性及与差别之所以综合观察,因为名义自性及其差别,此二种二其相是相同的,所以合为思察。

    【依明得定,发下寻思,观无所取,立为暖位。谓此位中,创观所取名等四法,皆自心变,假施设有,实不可得。初获慧日前行相故,立明得名,即此所获道火前相,故亦名暖。】

    这个寻思如实的观智发生,是依定力的。定有明得、明增、印顺、无间的四定。依明得定,发下品的寻思观,观无实有的所取境,立为暖位。依明得定的明,是指无漏慧,因为初得无漏慧的明相,所以名为明得。明得之定,(P825)名明得定。在此炽位当中开始创观所取名等四法,都是我人自心之所变现的。我们所认为的这是名,那是义,这是自性,那是差别,乃是假施设有的,而名义等的实性实在是不可得的。修此寻思观,如日从东方刚要出时,有它的前起相;当知慧日现起前,也有它的前方便相,即此慧日前行相,立为明得名。又如钻木取火,先有暖气为引火的前相,喻此位是实智火的前相,所以亦名为暖。

    【依明增定,发上寻思,观无所取,立为顶位。谓此位中,重观所取名等四法,皆自心变,假施设有,实不可得。明相转盛,故名明增。寻思位极,故复名顶。】

    此明顶位。此位依明增定,发生上品的寻思观;复观所取空,其观法与前暖位同,所不同的就是无漏明慧的前相,较前更为转盛,方便智增,所以名为明增。寻思观修习至此,已达于至极之位,所以复名为顶。

    【依印顺定,发下如实智,于无所取,决定印持,无能取中,亦顺乐忍。既无实境,离能取识,宁有实职离所取境?所取(P826)能取,相待立故。印顺忍时,总立为忍。印前顺后,立印顺名;忍境识空,故亦名忍。】

    此明忍位。于此位中依着印顺定而发下品的实智,对于空无所取,决定印持;对于空无实在的能取,亦顺乐忍。于此位中创得如实智果,所以名下。忍即别境的胜解,含有两个意思:一是印持决定,二是顺乐忍可。今则印前无所取,顺后无能取,二义皆俱,所以名忍。为什么会从所取无而知能取亦无?要知道,既然没有实在的所取境可以离开能取识而独存,又那里有什么实在的能取识可以离开所取境而独有?所取能取相待而立的啊。依下文看,忍有下中上的三品,合此三位,四善根中总立为忍,所以说印顺忍时,总立为忍。名印顺者,印前所取无,顺后能取无,及印能取无,所以立印顺名。此三位中忍可境空识空,所以亦名为忍。虽说中忍并不印可,然因顺于乐忍,所以亦名为忍。

    【依无间定,发上如实智,印二取空,立世第一法。谓前上忍,唯印能取空,今世第一法,二空双印。从此无间,必入见道,(P827)故立无间名。异生法中,此最胜故,名世第一法。】

    此明世第一位。于此位中依无间定,发生上品的如实智,更双印可能所二取都是空无,所以此位立名世第一法。为什么这样讲?因前忍位中的上忍,唯能印可能取空,不能同时印可所取空;今此世第一法不特能印可能取空,亦能印可所取空,而是二空双印的。依斯而观,从此无间必然入于见道,所以立无间名。无间是什么意思?就是定的意思。行者修诸加行,到此阶段,于异生法中可说这是最极殊胜的,没有那个再超过它,所以名世第一法。

    【如是暖、顶,依能取识,观所取空;下忍起时,印境空相;中忍转位,于能取识,如境是空,顺乐忍可;上忍起时,印能取空;世第一法,双印空相。】

    这是总摄上义。如是所说四加行位,于暖、顶中依于能取的心识而观所取的境空;到了下忍起时,印持所取境的空相,进而转成中忍位,对于能取识的观察,了知它如镜一样是空,顺乐忍。从此再进一步,到达上忍起时,(P828)不特知能取空,而且印可能取空,至世第一法,就可双印能取所取的二空相。

    【皆带相故,未能证实。故说菩萨此四位中,犹于现前安立少物,谓是唯识真胜义性。以彼空有二相未除,带相观心有所得故,非实安住真唯识理,彼相灭已,方实安住。依如是义,故有颂言:“菩萨于定位,观影唯是心,义相既灭除,审观唯自想。如是住内心,知所取非有,次能取亦无,后触无所得。”】

    此正释本颂文。菩萨行者这样的在加行位,虽然观察印忍没有固定的所叹,也没有实在的能取,但在这观心之前还浮着真如的相,未能真正的证实。所以说菩萨于此四位中,犹于现前定中安立少物,以为这个就是唯识的实在真胜义谛,因此颂说“现前立少物,谓是唯识性”。“少物”是说在能观的心上,变现似真如的东西。因在观心之前思惟安立,所以说为立。因为那个空有二相未除,而带相又有所得的观心,故还没有住于实在的无相唯识实(P829)性,因此颂说“以有所得故,非实住唯识”。有所得者,是说有所凭依的相;住唯识者,是说能缘的根本智冥契于唯识的实性真如。一定要待彼空有二相灭了已后,方能真实的安住于唯识实性。依于这样的意义,所以《分别瑜伽论》有颂说:菩萨在三摩地——定中,观察名义等的影像相唯是心的显现,没有离心的名义自性差别。忍位的四如实智悟入了影现的义想实无所有,既灭了义想,就能审谛观察这名义等,唯自想心所现。如是既观察到唯是自心,便安住于内心,了知其所取义想的非有,进而灭唯识想,能取的心亦无,一刹那世第一法以后,就能触证到平等法性,通达无所得的法界。于此两首颂中初两句是明暖位,次两句是明顶位,次两句明下忍位,第七一句明中上忍位,最后一句明世第一法。

    【此加行位,未遣相缚,于粗重缚,亦未能断,唯能伏除分别二取,违见道故。于俱生者及二随眠,有漏观心,有所得故,有分别故,未全伏除,全未能灭。此位菩萨,于安立谛,非安立谛,俱学观察。为引当来二种见故,及伏分别二种障故,(P830)非安立谛,是正所观,非如二乘,唯观安立。】

    在此加行位中对于二缚的伏断是这样的:因为未能遣除空有二相,所以既未能够遣除相缚,对于粗重缚当亦未能断灭,所能伏除者唯是分别二取现行,为什么?因为违于见道的,见道位中方能永断分别二障粗重缚。虽然如此,但于俱生二障现行,只能有少分伏,未能全伏分别俱生二种随眠。为什么?以有漏带相观心,有空有二相的所得,有种种不同的分别,所以俱生现行未全伏除,二种随眠全未能灭。在此加行位上的菩萨对于安立谛以及非安立谛,都是学习观察的。什么叫做安立谛?安立是施设义,即方便安立谛,谓于苦等诸法之中,安立苦等四圣谛理。什么叫做非安立谛?就是二空真如之理。此谛通一切法,无有差别。此位菩萨若加行不作二种观,是就不能引发真相见道,亦复不能伏分别二种障。今为引当来真相二种见道,以及伏除分别二种障故;换句话说,为入二空,观真如理,特以无差别离名言的非安立谛,为正所观,非如二乘唯观安立;不过为起游观,起胜进道,成熟佛法,降伏二乘,亦观有差别名言的安立谛。(P831)

    【菩萨起此暖等善根,虽方便时,通诸静虑;而依第四,方得成满。托最胜依,入见道故。唯依欲界善趣身起,余慧厌心非殊胜故。此位亦是解行地摄,未证唯识真胜义故。】

    此辨所依处。菩萨起此暖等四善根,在三资粮四加行的方便时,虽说通诸静虑能入圣谛现观,然而最后入时,必须依于第四静虑,方能获得成就圆满。第四静虑望余静虑最为殊胜,要托最胜依,始得入于见道的。然此四善根于三界中依何界起?五趣之中何趣身起?非生上地或色界或无色界,能入圣谛现观,因为彼处极难生厌的,所以唯依欲界人中善趣身起,余界余趣的慧心及与厌心非是最极殊胜的。于此加行位中因为未证真如,唯依胜解之力,修诸加行,所以如前资粮位亦是解行地摄。

    【次通达位其相云何?颂曰:“若时于所缘,智都无所得,尔时住唯识,离二取相故。”论曰:若时菩萨于所缘境,无分别智都无所得,不取种种戏论相故。尔时乃名实住唯识真胜义性,即证真如。智与真如,平等平等,俱离能取所取相故,(P832)能所取相俱是分别,有所得心戏论现故。】

    前明加行位,此明通达位,而此通达位的状态是怎样的呢?先以颂文简单的答覆,次以论文详细的解释。意思是说:若时,即无分别智的发生时,就是世第一法的次刹那。在这时候,菩萨对于前面加行位住的唯识性(诸法真如),以能证悟所缘真如的无分别智观察,一切都无所得。所谓无所得,就是不取种种的戏论相。“不取”是显示没有能取执,“不取戏论相”是显示没有所取相。观真胜义,名无所得。到理智冥会都无所得的相时,能取的执固已离掉,所取的相亦复离掉,至此乃名真实住于唯识实性真胜义谛,亦即是证得真如。能证的智与所证的真如俱离二取,绝诸戏论,所以名为平等平等。为什么要如此才得平等?因为能所取相俱是分别,有所得心,就有种种戏论相现。一定要达到“无有智外如为智所证,无有如外智能证于如”,方算是如智平等。

    【有义:此智二分俱无,说无所取能取相故。有义:此智相见俱有,带彼相起,名缘彼故。若无彼相名缘彼者,应色智等名声等(P833)智。若无见分应不能缘,宁可说为缘真如智?勿真如性亦名能缘,故应许此定有见分。有义:此智见有相无,说无相取,不取相故,虽有见分而无分别;说非能取,非取全无,虽无相分,而可说此带如相起,不离如故。如自证分缘见分时,不变而缘,此亦应尔!变而缘者,便非亲证。如后得智应有分别,故应许此有见无相。】

    此下广释上颂,于中先说正智。明正智中,此智二分有三家的解释不同。有师义说:此缘真如的根本无分别智,见相二分都是没有的,所以说为无所取相无能取相。有师义说:此缘真如的根本无分别智,见相二分都是有的,因为带彼相起,方可名为缘彼真如。带彼真如相起,是即显示有相分;能够缘彼真如,是即显示有见分,所以说见相俱有。假定说是没有似彼境相,而说名为缘彼真如者,那就应当这个色智等虽无声等相,亦应名此声等智。假定说是没有见分,那就应当没有能缘的作用,如真没有能缘,怎可说为缘真如智?不可说是真如性亦名为能缘。所以我们应当承认:此缘真如(P834)的根本无分别智,决定是有见分的。有师义说:此缘真如的根本无分别智,见分固是有的,相分却是无的。说无相取,不取相故者,《瑜伽》第七十三卷说“真如无相可取,正智不取于相”,是说的这个意思。如初师说,是有见分的,怎能名无?当知虽有见分,然而并无分别,假定有分别的话,颂文就只应说离所取,不应说是离二取。虽然说是没有能取,但并不是说取完全无。如二师说,假定没有相分,何得名有所缘?当知虽无相分,而可说此缘真如智,挟带真如的体相起,名有所缘,因根本智不离于真如的。如自证分缘于见分的时候,虽不变现相分,而亦得名所缘;当知此智带相而缘,亦应当是这样的。若见道中,变相而缘的话,那就不是亲证了。既非亲证,如后得智应有分别。可是事实上,根本智是不同于后得智的,既异后得,所以应当承认此缘真如的根本无分别智,是有见分而无相分的。

    【加行无间,此智生时,体会真如,名通达位;初照理故,亦名见道。】

    此释位及见道名。通达位者,是说此位的菩萨,由前加行无间,一刹那(P835)中生起此无分别智的时候,以此无分别智体会得唯识实性真如,所以名为通达位,通达就是体会的意思。此位亦名见道,为什么?因在此位,初以无分别智照见真如之理,所以名为见道。

    【然此见道,略说有二:一、真见道,谓即所说无分别智。实证二空所显真理,实断二障分别随眠。虽多刹那事方究竟,而相等故,总说一心。有义:此中二空二障,渐证渐断,以有浅深粗细异故。有义:此中二空二障,顿证顿断,由意乐力有堪能故。】

    此下解说见道真相差别,于中先解真见道。然这上面所说的见道若再略为分说,有二种的不同。第一真见道是即以所说的无分别智为体,因为唯此可以证真的。所以开发的根本无分别智,能够实证二空所显的真如之理,能够实断二障分别的种子随眠。再说得明白一点:在无间道断惑的种体,在解脱舍那个习气,然后证得择灭的理体。如是于一心中虽经多刹那,其事方得究竟,但因其相相似相等的,所以总说为一心的真见道。可是对这真见(P836)道,有二师的解说不同。有师义说:此见道中证二空理,断二种障,都是渐次渐次的证,渐次渐次的断的。为什么?因为理有浅深,而障及智有粗有细,所以不能一时顿证顿断。这是三心家的见解。有师义说:此见道中证二空理,断二种障,都是二空顿证,二障顿断的。为什么?因在前加行位时,由欲俱断的意乐力,有此堪能的。

    【二、相见道,此复有二:一观非安立谛,有三品心:一、内遣有情假缘智,能除软品分别随眠。二、内遣诸法假缘智,能除中品分别随眠。三、遍遣一切有情诸法假缘智,能除一切分别随眠。前二名法智,各别缘故;第三名类智,总合缘故。法真见道,二空见分,自所断障,无间解脱,别总建立,名相见道。有义:此三是真见道,以相见道缘四谛故。有义:此三是相见道,以真见道不别缘故。】

    此明相见道有二,于中先观非安立谛。非安立谛就是真如,有三品心,是即显示三心见道。一、内是内身,假是显其无体,谓唯缘内身而遣于假。(P837)“有情假者,先解有情皆妄所计,但有内心,似有情现,谈其无体,名之为假。缘智者,能缘心,即缘内身为境,遣有情假之缘智”,以下二心准此可知。首先我们须要了知的,就是人法二障,各各分为上下,上下之分在于粗细,粗者为上,细者为下,这样综合而为四类。于中二粗须要各别遣除,因为这时智的力量还很薄弱,不能双断。如欲双断,须上品智。这是随智说为软中上。最初生起的智名软,其次生起的智名中,最后生起的智名上,因为于断见惑,此智是最上的。惑随于智,说三品别。初二两品智由于力量不够坚强,但缘内身,除我法假;第三上品智能广缘一切内外我法,所以一切分别随眠也就都能遣除。于此三心,前二是法智,因为是各别缘的;第三名类智,因为是总合缘的。法真见道等者,法是法则,仿学为义。真见道中不特有二空见分,而且亦有二空自证分,虽说亦有二空自证分,而不能如彼见分亲缘真如,所以乃效法之。然见分中有无间道与解脱道,随自所断的惑障,是就有了四种见分。无间道中断惑别故,人法二见分各别法之,所以立初二心;解脱道中正理同故,人法二见分总合法之,所以立第三心,论说别总建(P838)立,名相见道,就是此意。有师义说——即前第一渐证渐断师义,谓此三心都是真见道,不可说为相见道,为什么?因相见道是缘四谛十六心而起的。所以说,若三心是真见道,若十六心是相见道。同时《对法》中说:“谓真见道,缘非安立,非相见道中,能缘非安立故。”所以此师肯定的说三心为真见道。有师义说——即前第二顿证顿断师义,谓此三心都是相见道,为什么?因真见道是不别缘的,今者既然别缘,可以证知是相见道。所以此师说:若一心是真见道,若三心是相见道。

    【二缘安立谛,有十六心。此复有二:一者依观所取能取,别立法类十六种心:谓于苦谛有四种心:一、苦法智忍,谓观三界苦谛真如,正断三界见苦所断二十八种分别随眠。二、苦法智,谓忍无间,观前真如,证前所断烦恼解脱。三、苦类智忍,谓智无间,无漏慧生,于法忍智,各别内证。言后圣法,皆是此类。四、苦类智,谓此无间,无漏智生,审定印可,苦类智忍。如于苦谛,有四种心,集、灭、道谛,应(P839)知亦尔。此十六开心,八观真如,八观正智。法真见道,无间解脱,见自证分,差别建立,名相见道。二者依观下上谛境,别立法类十六种心。谓观现前不现前界,苦等四谛各有二心:一现观忍,二现观智。如其所应法真见道,无间解脱,见分观谛,断见所断百一十二分别随眠,名相见道。】

    此明第二缘安立谛,有十六心,复分为二:一者,依观所取真如能取正智,所以这里说的所取是指所观的谛理,这里说的能取是指缘于谛理的忍智。由此忍智若法若类各别而立,有十六心。十六心如何别立?谓于苦谛有四种心——(1)苦法智忍:苦就是苦谛,法为苦谛的教,智是加行道中缘于苦法的智;忍是无漏忍,就是对于前苦法智,加以忍可。以此观于三界苦谛真如的时候,能正断除三界见苦所断的二十八种分别随眠。二十八随眠者:欲界苦下有十,上二界苦下除瞋各有九,三界总合有二十八。(2)苦法智:“法谓苦如,能缘苦如之智,名苦法智。”此缘苦法之智具足的说,应该叫做苦法智忍智。忍的作用在于断惑,智的功能在于证理,是为忍智的差别。所以(P840)在忍无间的观前所观的真如,获证前面所断的烦恼解脱,名为苦法智。(3)苦类智忍:这就是苦法智忍的无间解脱道中的自证分之无漏慧生,缘于前之法忍法智的二见分而各别内证。从此二心以后直至无学圣法,一切由此二心而彼得生,是此第三心的流类,所以说皆是此类。(4)苦类智:这就是印可缘于苦类的智,因为它只缘第三苦类智忍。《杂集论》说:“于苦类智忍内证印可,故名苦类智。”如于苦谛有这四种心的差别,应知于集灭道的三谛,各各亦有四种心的差别,即集法智忍、集法智、集类智忍、集类智、灭法智忍、灭法智、灭类智忍、灭类智、道法智忍、道法智、道类智忍、道类智,合前苦谛四心,总为十六心。此十六心属于法忍法智的八者,观于真如;属于类忍类智的八者,观于正智。法真见道等者,谓法忍为法真无间道的见分,法智为法真解脱的见分;类忍为法无间的自证分,类智为法解脱的自证分,如是种种印前智故,所以各各差别建立。二者,依观下现前界的欲界及上不现前界的色无色界四谛之境,别别建立法类十六种心。十六心者,谓观现前欲界苦等四谛,别立法忍法智八心;依观不现前上二界苦等四谛,别立类忍类智(P841)八心。然论但举欲界苦谛以为法。第一现观忍是指无间道,第二现观智是指解脱道。如其所应,那现观忍、法真见道、无间道见分观谛,那现观智、法真见道、解脱道见分观智,不法自证分,因为要有观智才法,既无观智所以不法。如是观三界四谛,断见所断的百一十二分别随眠,名为相见道。百一十二者;欲界四谛四十,上二界四谛,一一除瞋,八谛减八,各有三十六,所以总合为一百一十二。对此如作较为清楚的说明:苦法智忍缘欲界如,仿无间道见分,断欲界惑。苦法智缘欲界如,仿解脱道见分,证欲界的谛理。苦类智忍缘上二界如,仿无间道见分,断上界的烦恼。苦类智缘上界如,仿解脱道见分,证上界的谛理。苦谛是如此,余三谛亦然。

    【若依广布圣教道理,说相见道有九种心。此即依前缘安立谛二十六种止观别立:谓法类品忍智合说,各有四观,即为八心;八相应止,总说为一。虽见道中止观双运,而于见义观顺非止,故此观止开合不同。由此九心,名相见道。】

    此辨九心相见道。前辨行相见道,此广布教道理。意即菩萨行者,在见(P842)道等不作此观,但欲布教,所以说其差别。前相见道安立谛,有二种十六心的说法,现在这个就是依于前面的缘安立谛,法彼二个十六种止观,所以二心别立。谓法类品忍智合说等者,以前依观能所取中,法忍法智八合为四,缘如为境,所以合为四者,因为其品类是相同的;类忍类智八合为四,缘智为境,所以合为四者,因为其品类是相同的。《瑜伽》五十八又一说:忍智合者,八忍合为四,为什么?因都是属于忍的一类;八智合为四,为什么?因都是属于智的一类,如是各有四观,即为八心。然与八观相应之止,照道理说,亦应有八止。现不说有八,而总说为一,这是什么道理?要知于见道中,虽则是止观双运,并行不悖,而于见义观顺非止;所以这观止就开合不同,即观开为八,止合为一,止观合说有九心,由此九心名相见道。

    【诸相见道,依真假说。世第一法无间而生,及断随眠,非实如是。真见道后,方得生故;非安立后,起安立故;分别随眠,真已断故。前真见道,证唯识性;后相见道,证唯识相。二中初胜,故颂偏说。】(P843)

    以上所说,不管是三心相见道、十六心相见道、九心相见道,一切都是依真之义而假说的。为什么?因世第一法无间而生出的十六心以及断诸随眠,并不是实实在在是这样的,要在真一心见道后,方得生起的;非在安立谛后,起十六心而安立的,分别所起的随眠,在真见道中已断了的。至于颂文偏说真见道,因为前之真见道在于证唯识的实性,而后之相见道在于证唯识的法相,比较起来,二者之中初真见道胜,所以颂特偏说。

    【前真见道,根本智摄;后相见道,后得智摄。诸后得智有二分耶?有义:俱无,离二取故,有义:此智见有相无,说此智品有分别故,圣智皆能亲照境故。不执着故,说离二取。有义:此智二分俱有。说此思惟似真如相,不见真实真如性故。又说此智,分别诸法自共相等,观诸有情根性差别,而为说故。又说此智现身土等,为诸有情说正法故。若不变现似色声等,宁有现身说法等事?转色蕴依不现色者,转回蕴依应无受等。又若此智不变似境,离身体法,应非所缘,缘(P844)色等时,应缘声等。又缘无法等,应无所缘缘,彼体非实,无缘用故。由斯后智,二分俱有。】

    此明二道为二智所摄。前之真见道属于根本智摄,因为是无相的;后之相见道属于后得智摄,因为是有相的。然而讲到后得智,现在我们所要问的,就是诸后得智,是不是都有二分?这有三师解说不同。有师义说:后得智中见相二分俱无,为什么?因离于二取相的。若依此说,佛不说法,亦无十五界。有师义说:此后得智见分是有的,但没有相分。什么道理?《瑜伽论》说:此智品是有分别的,所以知有见分。圣智能亲照诸法的理境,而此理境无相,所以知无相分。颂说离二取者,是约不执着说,并不是真的全无见分。有师义说:此后得智,见相二分完全俱有。《瑜伽》七十三说:此智托真如为质,变似真如相而观,不能如实见真如性。所变真如就是相分,思惟之心就是见分,所以二分俱有。又破初师无见分说:此后得智能够分别诸法的自相共相,能够观诸有情的种种根性差别,而后为之说种种法的,由此可知见分非无。又破次师无相分说:此后得智能够变现种种的身土——他(P845)受用身土,这就是变似色;为诸有情说诸正法,这就是变似声。假定不变现似色似声等,那里会有什么现身说法等事?既然变似色声,证知相分非无。再从反的方面证有相分说,若如汝说转依位中色蕴已转,所以没有现色之事的话,那么,转受等四蕴依亦应没有受等。然转余四蕴依,既不无受等,岂转色蕴便不现色?又若此后得智离自体之法,真的不变似境为所缘,既无相分自他之心,亦无他身土等,岂不是应非所缘缘?若说不带相起,亦可名为所缘缘,那么,缘色等时,亦应缘于声等,为什么?缘色等智不带声等相故。还有,缘无过去未来等法,现在是没有体的,假定不变相而缘,那就应无所缘缘。为什么?因无相分,真照于无,无非有体,所缘缘义如何得成?不特菩萨行者,就是佛亦不能亲缘于无,所以说彼体非实,无缘用故。由于上面所说的种种道理,此后得智一定是二分俱有的。

    【此二见道,与六现观,相摄云何?六现观者:一、思现观:谓最上品喜受相应思所成慧,此能观审诸法共相,引生暖等加行道中观察诸法。此用最猛,偏立现观。暖等不能广分别(P846)法,又未证理,故非现观。二、信现观:谓缘三宝世出世间决定净信。此助现观令不退转,立现观名。三、戒现观:谓无漏戒。除破戒垢,令观增明,亦名现观。四、现观智谛现观:谓一切种缘非安立根本、后得无分别智。五、现观边智谛现观:谓现观智谛现观后,诸缘安立世出世智。六、究竟现观:谓尽智等究竟位智。此真见道,摄彼第四现观少分;此相见道,摄彼第四,第五少分。彼第二、三,虽此俱起,而非自性,故不相摄。】

    此真相二见道与彼思等六现观互相相摄,是怎样的呢?在未说明它们相摄之前,先略解说六现观的意义。(1)思现观:谓由思所成慧,能令观境分明现前,即思的现观名为思现观。为什么唯说最上品喜受相应?因为思慧为欲界意识中有,而欲界意无苦无乐,唯有喜、忧、舍的三受相应,忧不是无漏根,舍不与最上品思俱,所以唯说最上品喜受相应。此思现观能观察一切诸法的共相,如观诸行无常,有漏皆苦等,或观一切法真如等是最胜的,名(P847)观共相而不言观自相;此能引生暖等加行道中观察诸法,谓思能生于修的。于见道前此用最极猛利,不同加行,所以特偏立为现观。暖等四加行近于见道,境界微略,观空无我等,有一定的分齐,不能广分别法;但观所取无等,又未能证于四圣谛理,所以不得说为现观。虽见道等亦不能广分别法,然因证于四圣谛理,所以得立为现观。(2)信现观:谓缘佛法僧的三宝以及世出世间的诸法,而生决定的净信。现观诸法的现观本来是慧的作用,现说信为现观者,因为净信能助现观,使令现观不再退转,所以亦得立现观名。(3)戒现观:这就是说的无漏戒,谓当无漏法现前时,即成为戒体。戒之所以名为现观,因无漏戒,除去破戒的垢染,使所修的现观,益发增明,故得现观名。(4)现观智谛现观:一切种就是诸法的真如,依于这一切种所起的缘非安立谛的根本,后得二种无分别智,是名现观智谛的现观。(5)现观边智谛现观:谓在现观智谛现观之后,诸缘安立世出世等所得之智,通于有漏无漏一切见修道的缘安立谛智。怎么知道?《瑜伽》七十一等说,缘安立谛境慧,是此自性故。(6)究竟现观:这是无学道后所生的尽智、无生智的究竟位(P848)智。若广泛的说,通于十智,而且都是无漏的。明白了六现观是什么,进而就可说明它与二见道的相摄。谓这真见道,摄彼第四现观谛智现观的少分;所谓少分,就是只摄根本智,不摄后得智。此相见道摄彼第四现观后得智的少分,及彼第五现观缘安立谛的少分。至彼第二现观及第三现观,虽则说是也与此二见道俱起,然而因为不是自性之类,所以不得彼此相摄。因为凡观必以慧为体性,今六现观除第二、第三观,余四俱以慧为体性。而上品净信与无漏戒为第二、第三两观的别体,但助令不退及令观增明,都不是慧的自性,所以不为二道所摄。第一亦不摄者,因为是增明的;第六亦不摄者,因为尚未起的。

    【菩萨得此二见道时,生如来家,住极喜地,善达法界,得诸平等,常生诸佛大集会中。于多百门,已得自在,自知不久证入菩提,能尽未来利乐一切。】

    此明入地功德。菩萨不管在什么时候,只要得此二见道,那他立即就生如来家,安住于极喜地中。什么叫做如来家?《无性摄论》说:“谓佛法界,(P849)名如来家。于此证会,故名为生。于此所缘,胜智生故;转先所依,生余依故,绍隆佛种,令不断绝。”于诸法界,深为作证,名为善达法界。得一切有情、一切菩萨、一切如来三种平等性故,名为得诸平等。由于具有这样高深的程度,所以常常的得能生于诸佛的大集会中。于多百门已得自在,就是能于百世界中作佛,智见能入百法明门,以百菩萨而为眷属等。不特如此,而且因为亲证到诸法的真如,自知不久一定能够证得佛果位上的大菩提,并能尽未来际的利乐一切有情。

    【次修习位,其相云何?颂曰:“无得不思议,是出世间智;舍二粗重故,便证得转依。”论曰:菩萨从前见道起已,为断余障证得转依,复数数修习无分别智。此智远离所取能取,故说无得及不思议。或离戏论,说为无得,妙用难测,名不思议。是出世间无分别智。断世间故,名出世间。二取随眠,是世间本,唯此能断,独得出名。或出世名,依二义立,谓体无漏及证真如。此智具斯二种义故,独名出世。余智不然,(P850)即十地中无分别智。】

    前明通达位,此明修习位,而此修习位的状态是怎样的呢?先以颂文简单的答覆,次以论文详细的解释。现在先解释初二句颂,谓此位的菩萨,出了通达位的现行,就是所谓从见道起,为欲更断除其余俱生的二障,及为欲证得二种转依,复又数数不断的修习无分别智,所以叫做修习位,或名修道位。此所修的无分别智,远离掉遍计所执的能取所取而没有所得,为言议思虑之所不能及,所以颂说“无得不思议”。或者还可这样解说:远离一切有漏分别的妄执,说为无得;能违生死的无漏智,离诸过失,微妙作用难以测度,名不思议。这个无得不思议的智是出世间的无分别智,为什么叫做出世间?因它能够断除有漏世间的诸染污法,所以名出世间。什么为有漏世间的根本?能所二取的随眠为世间的根本,但能断此的唯有无分别智,所以也就唯有此智,独得出名。或出世的这个名称是依于二义而得名的,就是根本智的自体是无漏的,同时它又能够亲证于诸法真如的。由于这无分别智具有这二种的意义,所以独名出世。除此而外,其余的如后得智不得名为出世,换(P851)句话说,就是十地中的无分别智。

    【数修此故,舍二粗重,二障种子,立粗重名,性无堪任,违细轻故。令彼永灭,故说为舍。此能舍彼二粗重故,便能证得广大转依。】

    此释颂文第三句。行者如果数数不断的修此无得不思议的出世间智,那就可以断舍俱生的二障种子及其习气,所以颂说舍二粗重故。谓烦恼所知二障的种子并那个习气,立为二粗重名。为什么说为粗重?以其性无堪任,违于微细轻妙的无漏无分别智。现在运用一种工夫,令彼二种粗重永灭,所以说之为舍。由十地修智逐渐舍彼二种粗重以至究竟,便能证得佛果位上的广大转依。

    【依谓所依,即依他起。与染净法为所依故。染谓虚妄遍计所执,净谓真实圆成实性。转谓二分转舍转得。由数修习无分别智,断本识中二障粗重,故能转舍依他起上遍计所执,及能转得依他起中圆成实性。由转烦恼得大涅槃,转所知障证(P852)无上觉。成立唯识,意为有情证得如斯二转依果。】

    此释颂文第四句,于中有二师义,现在先释第一师义。依是什么意思?为所依之义,就是依他起。为什么把他说为所依?以其为染净法作所依故。染是指的虚妄遍计所执,净是指的真实圆成实性。转是什么意思?为染净二分转舍转得之义。谓诸行者,由于不断的修习出世间的无分别智,断除了本识中的烦恼所知的二障,所以就能转舍依他起上的虚妄遍计所执,并且能够转得依他起中的真实圆成实性。由于转舍烦恼,所以就得到了大菩提;由于转舍了所知障,所以就证得无上大觉。成立唯识的用意就是为了使令有情,证得像这样的二大转依果。

    【或依即是唯识真如,生死涅槃之所依故。愚夫颠倒,迷此真如,故无始来,受生死苦。圣者离倒,悟此真如,使得涅槃毕竟安乐。由数修习无分别智,断本识中二障粗重,故能转灭依如生死,及能转证依如涅槃。此即真如离杂染性,如虽性净,而相杂染,故离染时,假说新净,即此新净,说为转(P853)依,修习位中,断障证得,虽于此位亦得菩提,而非此中颂意所显,颂意但显转唯识性。二乘满位,名解脱身;在大牟尼,名法身故。】

    此为第二师释第四句颂。或者有的人说:依不是指的依他起,而是指的唯识真如。为什么?因为它是生死涅槃之所依的。如世间的愚夫惑乱颠倒,迷于这唯识真如,所以从无始来,一直至于今日,受种种的生死苦。而出世圣者离去一切颠倒戏论,悟达于这唯识真如,所以立即就证得涅槃,而获毕竟安隐之乐。然而怎样能得转依?是由不断的修习出世间的无分别智,断除了本识中的烦恼、所知的二障粗重,因而得能转灭依于真如的生死,并且能够转证依于真如的涅槃。这就是显示真如离一切的杂染性。或有人说:真如之体犹净明珠,本来清净,那得说是离染方能证得?要知真如的体性,虽然说是本来清净的,但是在众生分上,因为其相是杂染的,所以到了离去染相的时候,就假说为新净。即此新所得的清净,就又说为转依。于此修习位中一步一步的断障,到了金刚心后而开始证得。或又有说:在此修习位中亦能(P854)获得菩提,为什么但说转证依如涅槃?要知此位虽亦证得菩提,然而那并不是此中颂意之所显示的,颂意所要显示的唯在转染污法成唯识性。此唯识性假定是在二乘究竟位中,名为安乐解脱身;假定是在大乘究竟极果位上,名为大牟尼法身。牟尼是寂默的意思,谓善寂空有二边,默契中道之理。

    【云何证得二种转依?谓十地中,修十胜行,断十重障,证十真如,二种转依,由斯证得。】

    此下广显前所说的颂文。怎样能够证得二种转依?于中含有能证之因与所得之果二问。“十地”是明所经的位次,“十胜行”是明所修的因行,“十重障”是明所治的断法,“十真如”是明所证的真理。由于这四种因缘,二种转依果由此而能证得。

    【言十地者:一、极喜地,初获圣性,具证二空,能益自他,生大喜故。二、离垢地,具净尸罗,远离能起微细毁犯烦恼垢故。三、发光地,成就胜定大发总持,能发无边妙慧光故。四、焰慧地,安住最胜菩提分法,烧烦恼薪,慧焰增故。五、(P855)极难胜地,真俗两智,行相互违,合令相应,极难胜故。六、现前地,住缘起智,引无分别最胜般若令现前故。七、远行地,至无相住功用后边,出过世间二乘道故。八、不动地,无分别智,任运相续,相用烦恼不能动故。九、善慧地,成就微妙四无碍解,能遍十方善说法故。十、法云地,大法智云,含众德水,荫蔽一切,如空粗重,充满法身故。如是十地,总摄有为无为功德,以为自性,与所修行,为胜依持,令得生长,故名为地。】

    此广明十地。所谓十地者:(1)极喜地,就是初地。因为初登地的菩萨,最初断除凡性而得圣者之性,具证我法二空的理体,不像二乘人唯证我空;由此能够成办利益自己及其他有情的两种义利,内心生起极端的踊跃欢喜,所以叫做极喜地。(2)离垢地,菩萨在初地已离去了粗重的犯戒垢,具有清净的戒行。到此第二地,更能远离生起那个微细毁犯的烦恼垢,获得戒波罗多圆满,所以叫做离垢地。(3)发光地,此地菩萨成就胜定大法总持,因(P856)定力的深入,克服无明黑暗,从胜定发出无量无边的胜妙慧光,所以叫做发光地。总持是中国话,印度叫做陀罗尼。(4)焰慧地,此地菩萨修习三十七品等诸菩提分法,生起智慧的火焰,焚烧一切根本烦恼及随烦恼薪皆为灰烬,像火烧毁一切柴薪一样,慧焰增加,所以名为焰慧地。(5)极难胜地,菩萨所修的真智与俗智一个是无分别的,一个是有分别的,二者行相更互相违,彼此难得合作一致。所以初地到四地,如真智现前时,俗智就不现前;俗智现前时,真智就不现前,要想二智并观,那是很困难的。登了五地的菩萨能够合此难合的二智,使其相应相顺不违,这是极为难能可贵的,所以叫极难胜地。(6)现前地,此地菩萨观十二诸缘起支,安住于最胜缘起智,能令般若波罗密多的无分别智现在前,亲证缘起即空的如性,通达诸法缘起相,离一切染净相,所以叫现前地。(7)远行地,此地菩萨平衡的以真俗二智观察,而且不加强有力的功用,到达了无相住的有功用行的最后边际,能过世间二乘出世间之道;再进一步,入于八地,就是无功用行,与第八清净地共相邻接,已远行到与八地相距不远,所以名为远行地。(8)不动地,七地菩萨虽已能作(P857)一切相的无相观,但还不能放弃有功用行,仍不得自然而然的任运而转,因而也就不能说是不动。到了第八地菩萨,由于无分别智的任运相续,不特不为有相有功用所动,且也不为一切烦恼所动,所以名为不动地。(9)善慧地,菩萨进入此地,就可成就微妙不可思议的四无碍解,以此法、义、词、辩的四无碍解,而能遍于十方世界为一切有情善说妙法。“无碍力说法,成就利他行”,智慧妙善,所以名为善慧地。(10)法云地,谓总缘一切诸法的智慧,譬如遍覆虚空的大云一样,所以名为大法智云。“众德”就是陀罗尼门、三摩地门等,犹如净水,智能藏彼众德,如云层中包含著有水一样,有能生彼最极殊胜的功能。荫蔽一切如空粗重者,太空是广大无量的,像众生无始来的微细障,法智如浮云,可以覆蔽这如虚空一般广大的惑智二障,不使现前。充满法身者,如大云可以降注净水,充满虚空,法智能出生无量的殊胜功德,圆满所证所依的法身,所以叫做法云。如是像上所说的十地,总摄一切有为无为的功德,以为其自性,亦即以能证智所证如而为地体。有为功德是指四智中的妙观察智及平等性智,因为登地菩萨还在因位,所以不说成所(P858)作智及大圆镜智。无为功德是指每一地中所证的真如法性。为什么此诸阶位皆名为地?地是生长义,如大地的能生长万法;又为依持义,如大地的为万有所依持。能证正智、所证真如,皆能与所修行,作殊胜的依持,并令获得生长,所以名之为地。

    【十胜行者,即是十种波罗密多。施有三种:谓财施、无畏施、法施。戒有三种:谓律仪戒、摄善法戒、饶益有情戒。忍有三种:谓耐怨害忍、安受苦忍、谛察法忍。精进有三种:谓被甲精进、摄善精进、利乐精进。静虑有三种:安住静虑、引发静虑、办事静虑。般若有三种:谓生空无分别慧、法空无分别慧、俱空无分别慧。方便善巧有二种:谓回向方便善巧,拔济方便善巧。愿有二种:谓求菩提愿、利乐他愿。力有二种:谓思择力、修习力。智有二种:谓变受用法乐智、成熟有情智。】

    此明所修的胜行。所谓十种胜行,就是十种波罗密多。第一布施波罗密(P859)有三种:(1)财施,谓怀清净无染的心,以种种的钱财或资生之具,施诸有德或贫穷无依的众生,使他不受饥寒的痛苦而得身心的安乐。(2)无畏施,谓众生遇到种种的的灾害或其他什么危险的事情,菩萨能以种种的方便,协助他解决困难,安慰他不要怖畏,使其除去内心怖畏的痛苦。(3)法施,就是以清净无染的心,为诸人类说诸法要,使令听者得到法乐,增长自己的善根。第二戒波罗蜜有三种:(1)律仪戒,就是佛教七众弟子所受各种不同的戒,禁止众生不作无意的一切恶业,离去种种的杂染诸法。⑵摄善法戒,就是修习一切善法,集诸一切的善根。⑶饶益有情戒,就是济拔一切有情,饶益一切有情,毫不做有损于众生的事情。第三忍波罗密有三种:(1)耐怨害忍,这是忍受众生所给予的痛苦。谓发心的菩萨,为了救拔苦海中的众生,众生不了解菩萨运用种种不同的方便,不特不接受菩萨的济拔,反而时时给予菩萨的难堪,可是菩萨不因此而退屈自己利生的工作。(2)安受苦忍,这是忍受自然界所给予的痛苦。谓发心的菩萨,在广大的自然界中去利益众生的时候,虽然遭受自然界的风吹雨打,寒热交迫,但菩萨一一都能忍受,而不退失自已的初(P860)心。(3)谛察法忍,谓发心的菩萨,以般若智慧审谛观察诸法的实相,了达缘起诸法的空无自性,名为谛察法忍。第四精进波罗密多有三种:(1)被甲精进,谓发心的菩萨,为了完成无上的佛道,特先修习六波罗密多,积集福智资粮,以助成精进,如军队上前线作战,须要披起铠甲一样,所以名为被甲精进。(2)摄善精进,谓发心的菩萨,开始向菩提大道出发时,为更积极的修诸一切善法,乃精进勇猛的不断前进,如准备好了的军队,勇往直前的向前线出发一样。(3)利乐精进,谓发心的菩萨,为完成自利的事情,固然精进不已,就是为利乐一切有情的事,也一样的精进不息。第五静虑波罗密多有三种:(1)安住静虑,就是在定中住心一境,身心得到轻安。(2)引发静虑,就是从静定中引发种种神通等的殊胜功德。(3)办事静虑,就是从定中引发起来的种种神通,能够成办种种利生的事业。第六般若波罗密多有三种:(1)生空无分别慧,就是通达人空的智慧。(2)法空无分别慧,就是通达诸法空无自性的智慧。(3)俱空无分别慧,就是通达人法皆空的智慧。第七方便善巧波罗密多有二种:(1)回向方便善巧,这是从大智出发的,谓菩萨所作施等的种种善(P861)事,不是专为自求,而是要回向一切有情的,所以不住生死。(2)拔济方便善巧,这是从大悲出发的,谓菩萨在生死苦海中的种种活动,都是为了拔济诸有情类,即为大悲心之所激动,而不安住于涅槃中。第八愿波罗密多有二种:(1)求菩提愿,就是无上佛道誓愿成。(2)利乐他愿,就是众生无边誓愿度。第九力波罗密多有二种:(1)思择力,力是堪能的意思,由于有思择力,所以有胜堪能,正思抉择什么是应该作的,什么是不应该作的。(2)修习力,由于有此修习力,所修静虑有胜堪能,无怯弱性。或综合二者说:思择诸法而起修习,名为力波罗密多。第十智波罗密多有二种:(1)受用法乐智,谓由前六波罗密多,成立不可思议的殊胜妙智,以自己所得的妙智在如来的大集会中,受用种种的法乐。(2)成熟有情智,谓由此殊胜妙智,观察有情的根性,以六波罗密多去成熟有情,使之获得解脱。受用法乐是自利,成熟有情是利他。

    【此十性者:施以无贪及彼所起三业为性;戒以受学菩萨戒时三业为性;忍以无瞋,精进,审慧及彼所起三业为性;精进以(P862)勤及彼所起三业为性;静虑但以等持为性;后五皆以择法为性,说是根本、后得智故。有义:第八以欲、胜解及信为性,愿以此三为自性故。此说自性,若并眷属,一一皆以一切俱行功德为性。】

    这是出十波罗密多的自体。第一施以无贪及相应思并彼所发起的三业为体性。此中主要的是无贪,因为要于财等不贪,方能真正的施舍。第二戒以正在受学菩萨戒的那个时候,所有三业行为活动而为体性。因菩萨对于菩萨戒,不论是在受的时候,或是在学的时候,都要运用到身语意的三业的。第三忍以无瞋等为体性者,《瑜伽》四十二说:“自无愤勃,不报他怨,亦不随眠流注相续,是名菩萨耐怨害忍,即以无瞋及三业为性。若安受苦忍,即精进三业为性,若谛察法忍,即审慧三业为性。”第四精进以勤勇及彼所起的三业为体性。第五静虑但以等持为性者,等持就是三摩地,虽为别境心所的一种,可是现在专约定说,不通于散。至于后五波罗密多,完全都是以(P863)择法为体性的,为什么?因论说第六般若波罗密多是根本智,后方便等四波罗密多是后得智。有师义说:其余的虽没有不同的解说,但第八愿波罗密多,应说以欲、胜解及信为它的体性,为什么?因为愿是以这三法而为自性的。前来所说都是克就自性而言,假使并及眷属来讲,一一波罗密多皆是以一切俱行的功德为体性的。简单的说,十度总以五蕴为体。

    【此十相者,要七最胜之所摄受,方可建立波罗密多。一、安住最胜,谓要安住菩萨种性。二、依止最胜,谓要依止大菩提心。三、意乐最胜,谓要悲愍一切有情。四、事业最胜,谓要具行一切事胜。五、巧便最胜,谓要无相智所摄受。六、回向最胜,谓要回向无上菩提。七、清净最胜,谓要不为二障间杂。若非此七所摄受者,所行施等非到彼岸。由斯施等十对波罗密多,一一皆应四句分别。】

    此明十波罗密多相。所谓相,就是诸波罗密多的体相。什么是十度的体相呢?要由七种最胜之所摄受,方可建立为波罗密多。(1)安住最胜,就是要(P864)安住于菩萨种性当中,依五性言,须简除其余的四性。为什么?当知若非菩萨种性的人,那所行的施等只能感得人天有漏及二乘的果,不能成为无上极果的正因。(2)依止最胜,就是要以大菩提心为所依止,假定离了上求下化的大菩提心,那所行的布施持戒等就都不能成为波罗密多。如经说:一不发菩提心而行施等,是为魔业。”(3)意乐最胜,就是对于一切有情,要有悲愍之心。换句话说,菩萨行六度,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利益安乐有情。前依止最胜,是与菩提心相应;此意乐最胜,是以大悲心为根本,所以二者不同。(4)事业最胜,就是要具行一切事胜,假使不具行随顺度生所有事业,是则施等行寡,不能满足无上菩提大果。(5)巧便最胜,就是在修六度的时候,要为通达一切法性空的无相智之所摄受。如布施时,不见有施者、受者及布施的财物,三轮体空。如经说:“不以色布施,不以声香味触法布施。”不住于相,名为相智。(6)回向最胜,就是将修波罗密多所得的一切功德,全部回向无上正等菩提,不作其余人天或小果的资粮。前面的依止最胜,是约修习十度的动机说;现在的回向最胜,是约修习以后的归趣说,二者是有所不(P865)同的。(7)清净最胜,就是要不为烦恼所知二障之所间杂。具有这七相的布施持戒等,才是真实的波罗密多;假定不是为此七之所摄受的话,那所行的施等就不得名为到彼岸了。根据前面的定义,分别施等是否就是波罗密多?这一一度皆应作四句分别。现在且以施度为代表:(1)有是施而不是波罗密多,如离七种最胜所行的布施;(2)有是波罗密多而不是布施,如随喜他施等;(3)有是布施亦是波罗密多,如依七种最胜而行的布施;(4)有非布施亦非波罗密多,如离七种最胜而行的戒等五度。明白了布施的四句,于余戒等波罗密多亦有这四句分别,例此可知。

    【此但有十不增减者,谓十地中,对治十障,证十真如,无增减故。复次,前六不增减者,为除六种相违障故,渐次修行诸佛法故,渐次成熟诸有情故。此如余论广说应知。又施等三,增上生道,感大财体及眷属故;精进等三,决定胜道,能伏烦恼,有熟有情,及佛法故。诸菩萨道,唯有此二。又前三种,饶益有情:施彼资财,不损恼彼,堪忍彼恼,而饶(P866)益故。精进等三,对治烦恼;虽未伏灭,而能精勤修对治彼诸善加行,永伏、永灭诸烦恼故。又由施等,不住涅槃,及由后三,不住生死,为无住处涅槃资粮。由此前六不增不减。后唯四者,为助前六,令修满足,不增减故。方便善巧,助施等三;愿助精进;力助静虑;智助般若:令修满故。如解深密广说应知。】

    此明十波罗密多的不增不减。有人这样问道:“为什么波罗密多但有十数而不增不减呢?”谓依所治所证而建立的。而于十地之中所对治的障有十,所证得的真如也有十,因而能治能证的波罗密多也就无增无减的唯有十数。其次分开来说:先明六度的无增无减,次明四度的无增无减。如有人问:“菩萨所应修学的前六为什么不增不减的但有六数?”所以唯说六者,其原因有六种:(1)为除六种相违障故:众生心中因有悭贪、毁犯、瞋恚、懈怠、散乱、恶慧的六种障蔽,菩萨行者为了除去这六种的相违障,所以说有布施等的六度。(2)渐次修行诸佛法故:诸佛法就是十力、四无所畏、十八不(P867)共法等。为了渐次修行而证得如是的佛法,所以说有布施等的六度。(3)渐次成熟诸有情故:谓菩萨于随顺化导成熟诸有情的过程中,为了渐次使诸有情获得利益解脱,特别运用这六度法门,而且即此六度法门已经足够化导有情,所以说有布施等的六度。此三种因,如余《摄论》等,广说应知,这里不必再为烦说。(4)为二道的因门:又,布施、持戒、忍辱的三度是诸菩萨的增上生道。谓行布施,能感大财,多饶财宝;严持净戒,能感大体,即尊贵身;实行忍辱,能感眷属、一切有情,咸来归附。由富、胜形及多眷属趣中增上,名增上生道;次,精进、禅定、智慧的三度是诸菩萨的决定胜道。谓修精进,以善方便,能伏一切烦恼;修诸静虑,以定发通,能够成熟一切有情;修诸佛法,养成智慧,由此智慧,佛法得以成熟。有此三德,名决定胜。诸菩萨道唯有这二种,假定缺了一种,那道就不得成就了。(5)为利生断惑门:又,前布施、持戒、忍辱的三度是为饶益诸有情的。怎么知道?因为布施波罗密多,施彼众生种种资财,以给予饶益;持戒波罗密多,不损害、不恼乱彼诸有情,以给予饶益;忍辱波罗密多,能够堪任彼诸有情,所加于自(P868)己的恼乱,决不因为他对我的迫害,我就舍弃他,我仍行我饶益有情的事业。其次精进、静虑、智慧的三度是为对治诸烦恼的,怎么知道?烦恼是一股最强有力的反动分子,由精进力,虽还不能永伏烦恼永害随眠,但已能够勤修对治烦恼诸善加行,而彼烦恼不能倾动这善品加行。由修静虑因缘,能够永远的降伏烦恼;由修般若智慧因缘,能够永灭一切烦恼。前三利生,后三断惑。诸菩萨道唯有此二,是故但有六数不增不减。(6)为无住涅槃因门:又,由布施、持戒、忍辱的三度,以大悲心而广饶益一切有情,所以菩萨不安住于涅槃之中;及由精进、静虑、般若的三度,以大智慧而断灭一切烦恼,所以菩萨不安住于生死之中。六度为无住大般涅槃的资粮,亦即所谓无住涅槃之因。由此六种原因,所以前六波罗密多如是不增不减。如有人问:菩萨所应修学的后四,为什么不增不减的但有四数?要知六度之后唯有四者,那是为了助成前六,使令修学圆满具足的,所以不增不减的唯有四数。如分别说:方便善巧波罗密多助成施、戒、忍的三度,菩萨行者为了饶益有情,修学布施、持戒、忍辱的三度,以摄受广大的有情,但要完全饶益有情,(P869)须要运用种种方便善巧,所以方便善巧能助成施等。愿波罗密多能助成精进度,谓由弘誓愿力,能实践精进波罗密多。力波罗密多能助成静虑度,谓由思惟抉择力,获得最极殊胜的意乐,能使内心安住有所堪能,所以力为静虑的助伴。智波罗密多能助成般若度,谓由多闻、缘虑、修习的闻、思、修三慧,引发静虑,从静虑中引发出世间慧,所以智波罗密多与慧波罗密多而为助伴。上来所说六度、四度的增减,如《解深密经》,广为解说,当可了知,现在不劳多叙。

    【十次第者:谓由前前引发后后,及由后后持净前前。又前前粗,后后细故。易难修习,次第如是。释总别名,如余处说。】

    此明十度的次第。我们知道,十波罗密多最初是施,最后是智,它的前后为什么一定如是次第?这是有理由的。第一原因,是由前前引发后后,就是由于前一波罗密多,而能引发后一波罗密多,谓由布施等以引生戒忍等。第二原因,是由后后持净前前,就是由于后一波罗密多,能使前一波罗密多获得清净。如要布施,必须持戒,持戒能使布施清净,乃至由任持智波罗密(P870)多,能净力波罗密多。第三原因,是由前前粗,后后细的缘故。谓诸行中施行最粗,戒细于施,所以如是次第建立,乃至一切行中,智为最细,故最后立。再就修习的难易说,行施最易,持戒较难,易者先行,难者后行,所以次第如是。至于释波罗密多的总名及释施等的别名,如其余的地方所说。《无性释论》说:“释总名者,施等善根最为殊胜,能到彼岸,是故通名波罗密多。”释别名者,如前所说。

    【此十修者,有五种修:一、依止任持修;二、依止作意修;三、依止意乐修;四、依止方便修;五、依止自在修。依此五修,修习十种波罗密多,皆得圆满。如集论等广说其相。】

    此门十波罗密多的修相应门。修此十度,约有五种:(1)依止任持修者,谓住种性的菩萨,于自体中,于所依中,具足一切佛法,悉能任持。以此种性修行施等,是名依止任持修。(2)依止作意修者,谓以胜解决定愿乐等心,誓求无上正等菩提。以此作意修行施等,名为依止作意修。(3)依止意乐修者,谓以无厌足的广大意乐,起大慈悲怜憨一切有情,志期度脱是诸有情。(P871)用此意乐修行施等,是为依止意乐修。(4)依止方便修者,有说是由无分别智摄受而修。实际就是在修诸度时,以无所得为方便,了达三轮清净,如于施中,不见有施物、施者、受者的三种分别。(5)依止自在修者,这是约佛果位上的六度说。如来对诸波罗密多的白法,本早已究竟圆满,但为了成熟广大的有情,仍自由自在的任运修行施等,所以名为依止自在修。菩萨行者依此五种修法而修,其所修习的十种波罗密多,一一皆能获得圆满。关于五修的行相,如《集论》等广说,这里也不再多论了。

    【此十摄者:谓十,一一皆摄一切波罗密多,互相顺故。依修前行而引后者,前摄于后,必待前故;后不摄前,不待后故。依修后行持净前者,后摄于前,持净前故,前不摄后,非持净故。若依纯杂而修习者,展转相望,应作四句。】

    此明诸度的自类相摄。讲到十度的相摄,可说每一度每一度,都能摄于一切波罗密多的,为什么道理?因为十行相资,彼此互相随顺的。依修前波罗密多行而引起后波罗密多者,我们可知前者能摄于后,因为后者必待于(P872)前,然后方得成故。由此亦知后者不摄于前,因为前者不待于后,自己就得完成的。依修后波罗密多行而持净前波罗密多者,我们可知后者能摄于前,因为前者要由后者的任持,始得清净的;同时亦知前者不摄于后,因为前者不能持净于后的。若依纯杂而修习等者,于中有纯修与杂修之别,因而彼此展转相望,应可作为四句:(1)是施非戒,(2)是戒非施,这二者是属于纯修的。(3)亦施亦戒,这是属于杂修的。(4)非施非戒,这是约不修度而说的。依此而言,是则一行为纯,诸行为杂。因为纯杂不同,所以有此差别。

    【此实有十而说六者,应知后四第六所摄。开为十者,第六唯摄无分别智,后四皆是后得智摄,缘世俗故。此十果者,有漏有四,除离系果,无漏有四,除异熟果。而有处说具五果者,或互相资,或二合说。】

    此明诸度的开合及五果的分别。这波罗密多实在说来,是有十种的,然而有的地方但说六者,这是什么道理?应知有处说六不说十,那是因为后四是属于第六所摄,而本后二智合为一的缘故。有的地方又开为十者,那是将(P873)本后二智分开来讲,以第六度摄根本智,而后四度皆是属于后得智摄,为什么?因方便等皆缘世俗而生起的。其次讲到这十度所得的果:约实而言,有漏与无漏各有四果。有漏方面,于五果中除去离系果;无漏方面,于五果中除去异熟果。然而有的地方说是具五果者,那是约有漏无漏相互资助说,即以有漏资于无漏的时候,得异熟果;以无漏资于有漏的时候,得离系果。或者有漏无漏二位合说,所以得五果。

    【十与三学互相摄者:戒学有三:一、律仪戒,谓正迷离所应离法。二、摄善法戒,谓正修证应修证法。三、饶益有情戒,谓正利乐一切有情。此与二乘有共不共,甚深广大,如余处说。】

    此明诸度与三学的相摄。先出三学的名体,于中戒学有三者:(1)律仪戒,以七众戒为体,谓正远离所应远离的一切品类恶不善法。(2)摄善法戒,以有为无为无漏善法为体,谓正修证所应修证的力无畏等一切佛法。(3)饶益有情戒,以活动的三业为体,就是正式的去做利乐一切有情的事业。此菩萨(P874)戒与二乘戒有一部分是共通的,有一部分是彼此不共的,这从不共的一点上建立菩萨的学处殊胜。如杀盗淫妄的一切性罪,不论如来制与未制,犯了就是有罪的,声闻人固然不现行,菩萨乘同样也一定不现行,这可说完全是共同的。但关于遮罪的不现行,菩萨是与声闻人不共的,如有在声闻方面是犯的,而在菩萨却是不犯;或有在菩萨方面是犯的,而在声闻却是不犯。像这种种,甚深广大,分别起来非常众多,如其余的地方,像《摄论》等所说。

    【定学有四:一、大乘光明定,谓此能发照了大乘理教行果智光明故。二、集福王定,谓此自在集无边福,如王势力无等双故。三、贤守定,谓此能守世出世间贤善法故。四、健行定,谓佛菩萨大健有情之所行故。此四所缘、对治、堪能、引发、作业,如余处说。】

    此明定学的四种:(1)大乘光明定,谓从定中发出无分别的慧光,照了一切大乘的理、教、行、果,名光明定。三地名发光定,所以有人将此定配前三地。(2)集福王定,王是自在的意义,菩萨在禅定中修集无量福德而得自(P875)在,如世间的国王,具大自在,有大势力,能集多财,无有与此相等的。(3)贤守定,贤是仁慈,守是护,得此定的,能守护世出世间的贤善之法而不散失。(4)健行定,就是首楞伽三摩地,十地菩萨与佛是雄猛无畏大精进的健者,健者所修的定最为刚健,所以名为健行定。此四的所缘,谓一切大乘教法,不论世俗行相或胜义实性,行相果相等,皆为菩萨定心的所缘境。此四的对治,谓菩萨在定中,发出无分别智,遣除阿赖耶识中的二障粗重。此四的堪能,谓菩萨安住于静虑中,能不受定力的拘限而受果,能随其所欲的要到什么地方受生,就到什么地方受生,如是名为堪能。此四的引发,谓由禅定的力量,能引发随往一切世界自在无碍的神通。此四的作业,谓能振动等,就是可作十八种的变化。如余处说,就是如余《摄大乘论》等详说。

    【慧学有三:一、加行无分别慧,二、根本无分别慧,三、后得无分别慧。此三自性、所依、因缘、所缘、行等,如余处说。如是三慧,初二位中,种具有三,现唯加行。于通达位,现二种三。见道位中,无加行故。于修习位,七地已前,若(P876)种若现,俱通三种,八地以去,现二种三,无功用道,违加行故,所有进趣,皆用后得,无漏观中,任运起故。究竟位中,现种俱二,加行现种,俱已舍故。】

    此明慧学的三种。三慧的主要者,在根本无分别慧、加行慧。虽仅作相似的无分别观,但能引发根本无分别慧,所以就从所引发而得名加行无分别慧。后得慧是从根本无分别慧所生的,带相观如,所以就从能生的,得名后得无分别慧。此三慧的自性据《摄大乘论》说,离五种相以为自性。“所依”谓三慧是以非心而是心的东西为所依的。“因缘”谓三慧是以闻熏习及从闻熏习所起的如理作意为因缘,“所缘”谓三慧是以无我真如为所缘的。行是行相,等是等于任持、助伴等。如是一切,如其余的《摄大乘论》处所说。像上所说的三慧,在资粮、加行的初二位中就三慧的种子说,悉皆具有,因为具有法尔无漏种的;就三慧的现行说,是即唯有加行慧,无根本、后得的二慧,因为还未证到真如的。于第三通达位就三慧的现行说,有根本、后得的二慧,因于见道十五心中刚刚证得真如,是没有加行的;就三慧的种子(P877)说,三者悉皆具有。于第四修习位若在七地已前,不论是种是现,都是通于三种的,因为七地已前,位位之中皆有无间、解脱及胜进道的;假使至八地已去,现行方面唯有根本、后得的二慧,无有加行,因到无功用的地步,不假加行而得胜进的,所以说无功用道,违加行故。然而一步一步的向前进趣,是用什么慧呢?所有进趣都是用的后得慧,因为于无漏观中一切都是任运而起的。于第五究竟位中,若现若种,都唯俱有根本、后得的二种;至于加行慧,不管是现是种,在金刚道后的解脱道中都已经舍去了的。

    【若自性摄,戒唯摄戒,定摄静虑,慧摄后五。若并助伴,皆具相摄。若随用摄,戒摄前三,资粮,自体、眷属性故;定摄静虑;慧摄后五;精进三摄,遍策三故。若随显摄,戒摄前四,前三如前,及守护故;定摄静虑;慧摄后五。】

    此正解说三学与诸度的相摄。假定是自性相摄,各举其当体而言,那就三学中的戒学唯摄诸度中的戒度,定学唯摄静虑度,慧学摄最后的五度。假定是并诸助伴相摄,助伴理通于三,三学一一具摄十度。假定是随作用互相(P878)相摄,戒学摄前布施、持戒、忍辱的三度,因为施是戒的资粮,戒是戒的自体,忍是戒的眷属,所以能摄前三。定学摄静虑度,慧学摄最后的五度。精进总为三学所摄,因为它能遍策三学的。假定是随相显明其相摄,戒学摄前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的四度;摄前三度的理由,如前所说,所以加摄精进者,由精进力勤加守护,令戒得以清净。定学唯摄静虑度,慧学能摄最后的五度。

    【此十位者,五位皆具。修习位中,其相最显。然初二位,顿悟菩萨,种通二种,现唯有漏。渐悟菩萨,若种若现,俱通二种,已得生空无漏观故。通达位中,种通二种,现唯无漏。于修习位,七地已前,种现俱通有漏无漏;八地已去,种通二种,现唯无漏。究竟位中,若现若种,俱唯无漏。】

    此明五位的现种相摄。此十波罗密多于五阶位来说,二位中皆悉具足。不过比较起来,在第四修习位中其相是最明显的,因通有漏无漏,而能无边行的,所以经说:初地菩萨于檀波罗密最为增上等,是即最显义。然而(P879)在资粮加行的初二位,如果是顿悟的菩萨,种子通于有漏无漏的二种,现行则唯是属于有漏。为什么现唯有漏?应知有一类的菩萨,在初二位中烦恼所知的二障种现,完全没有伏灭,一直到达初地,才开始顿断分别二障种现,名为顿悟。所以于初二位中所修胜行,不论是种是现,唯是属于有漏的。为什么种亦通于无漏?当知这是约法尔的无漏种说。如果是渐悟的菩萨,不论是种是现,都是通于有漏无漏的二种。为什么会如此呢?这因在地前已伏分别烦恼的现行,已得生空的无漏观,所以通于无漏;但因俱生现起的烦恼犹还未能永灭,所以亦通有漏。在第三通达位中种子通于有漏无漏的二种,现行则唯是属于无漏。在第四修习位中如果是七地已前,若种若现,都通于有漏无漏的二者;到了八地已去,种子通于有漏无漏的二种,现行则唯属于无漏。到最后究竟位中,不论是现行还是种子,统统唯是无漏的。

    【此十因位,有三种名:一、名远波罗密多,谓初无数劫,尔时施等势力尚微,被烦恼伏,未能伏彼,由斯烦恼不觉现行。二、名近波罗密多,谓第二无数劫,尔时施等势力渐增,非(P880)烦恼伏,而能伏彼,由斯烦恼故意方行。三、名大波罗密多,谓第三无数劫,尔时施等势力转增,能毕竟伏一切烦恼,由斯烦恼永不现行。犹有所知微细现种及烦恼种,故未究竟。】

    此明十度在因位中,有三种差别不同的名称——(1)名远波罗密多:谓行菩萨道的菩萨,经过最初第一大无数劫的长时间,修行施等诸波罗密多,成就无量的功德善法;可是这时的施等波罗密多的势力仍还非常的微弱,不特未能制伏种种活动的烦恼,而且被诸烦恼之所制伏。由于是这样的关系,所以烦恼在不自觉间而起现行作用。烦恼既还不自觉的现行,依胜解力所修胜行当然只有到彼岸的名字。如约位次判别,是属资粮加行的初二位。(2)名近波罗密多,谓行菩萨道的菩萨,从初无数劫进入第二大无数劫,经过这样一个长时间,所修施等的力量一天天的增加,而又成就了无量善法。虽说这时烦恼仍经常的生起活动,但所修施等,不特不为烦恼之所制伏,而且施等的力量能够制伏一切烦恼。由于这样的关系,所以作意现行了。由此继续不断的前进,渐渐接近大菩提果,所以名为近波罗密多。如约位次判别,(P881)是属通达位及修习位的七地已前。(3)名大波罗密多,谓行菩萨道的菩萨,从第二无数劫进入第三大无数劫,经过这样一个长时间,所修的施等势力,越发转为增长,而又成就无量善法。菩萨到这地步,由于任运的修一切波罗密多,所以有力量能毕竟克服一切烦恼。由于是这样的关系,所以从此烦恼永远的不再现行。虽然如此,但犹有所知微细现种及烦恼种的存在,所以仍未达到究竟。不过由烦恼的不起现行活动,而且能于一行中起无量行,所以名为大波罗密多。如约位次判别,是即修习位中八地已去乃至十地。

    【此十义类,差别无边;恐厌繁文,略示纲要。十于十地虽实皆修,而随相增地地修一。虽十地行有无量门,而皆摄在十到彼岸。】

    此十波罗密多的义类如果详细的说起来,其差别是有无量无边的,如《解深密经》说的度清净、度最大等,恐怕学者厌恶繁文,所以只好略示纲要,其他请读《解深密经地波罗密多品》可知。十度的修习,在十地中实是每地都修的。虽说地地皆修十度,但随其相的相增,又可说是地地唯修一(P882)度,如初地施为增上而修一施度,乃至十地智为增上而修一智度。菩萨行者在十地中所修胜行,虽说是有无量门那么多,但都可以摄在这十到彼岸,并不是但说十度,更不说余行。

    【十重障者:一、异生性障:谓二障中分别起者,依彼种立异生性故。二乘见道现在前时,唯断一种,名得圣性;菩萨见道现在前时,具断二种,名得圣性。二真见道现在前时,彼二障种必不成就,犹明与暗定不俱生,如秤两头,低昂时等。诸相违法,理必应然。是故二性无俱成失。无间道时,已无惑种,何用复起解脱道为?断惑证灭,期心别故,为舍彼品粗重性故。无间道时虽无惑种而未舍彼无堪任性。为舍此故,起解脱道及证此品择灭无为。】

    从此以下明十种障。第一,异生性障,有的地方叫做异生性无明。这异生性障,是依见道所断的分别烦恼所知二障而立,所以说依彼种立异生性故。行者未入见道时,不能了达诸法实相,是凡夫,就因有这障存在。假使(P883)入于见道,将这异生性断了,就证悟诸法实相,名为圣者。所不同的:二乘学者的见道现在前的时候,唯断分别烦恼的一种,名为获得圣性;大乘菩萨的见道现在前的时候,就要具断分别烦恼所知的二障,始可名得圣性。于此成为问题的:有部宗的学者认为见道之前,断异生性,无间道起,与惑得俱,因而如我所说,若异生性在见道前舍,无漏果起,没有凡圣俱成就的过失;汝今既依见断种立,即无间道有惑种俱,异生未断,怎么凡圣无俱成就的过失?现在回答他说:二真见道现在前的时候,彼烦恼所知的二障种子必定是不得成就的。犹如光明与黑暗,明来则暗去,二者是决定不能俱生的。又如秤的两头,或低或昂,其时绝对是相等的。为什么呢?要知一切相违不同的法,在道理上必然都是这样的,是故凡圣二性,没有俱成的过失!反过来说:假使如你主张无间道与惑可以相俱的话,的确倒是有凡圣俱成的过失的。小乘学者又这样的难道:我所说的无间道还有或得可以生起,其解脱道自与惑得相违;如汝所说的无间道,已经没有惑种的存在,还要复起解脱道做什么呢?现在回答他说:生起无间已后,复又生起解脱道者,约有(P884)两个原因:(1)无间的目的是希望断惑,解脱的期求则在于证理,所期之心有别,能起之道当然更起。(2)是为舍去彼惑无堪任的粗重性,但这一定要起解脱道方舍。当知无间道生起的时候,虽然说是已经没有惑种,但还没有舍彼无堪任性。现在为舍这个无堪任性,所以特又生起解脱道,一方面断彼无堪任的粗重性,一方面以证此品的择灭无为。

    【虽见道生,亦断恶趣诸业果等,而今且说能起烦恼,是根本故。由斯初地,说断二愚及彼粗重。一、执着我法愚,即是此中异生性障;二、恶趣杂染愚,即是恶趣诸业果等。应知愚品,总说为愚。后准此释。或彼唯说利钝障品,俱起二愚。彼粗重言,显彼二种,或二所起无堪任性。如入二定,说断苦根,所断苦根,虽非现种,而名粗重,此亦应然。后粗重言,例此应释。】

    此释不说业果之疑。经说菩萨见道,亦断恶趣诸果及感恶趣诸业,现为什么但说断异生性?答曰:当见道生的时候,虽亦断除恶趣诸业果等,而今(P885)姑且就能起的烦恼说。因为烦恼是业果的二种根本,以本摄末,所以略而不说诸业及果。由于这样的因缘,初地菩萨说断二种愚以及彼之粗重。那二种愚?(1)执着实有我法的愚痴,就是此中所说的异生障。因未见道的行者站在异生位的立场,观察我及诸法,不知我无主宰,法无自性,于是执著有个实我实法,所以有此妄执,是因有这愚痴的存在。(2)恶趣杂染的愚痴,就是恶趣的诸恶业果。未入见道的行者既还是个凡夫,当就不免要造恶趣的三杂染,其原因是就有这愚痴的存在。有这样问:业果为什么也名为愚?因为所起之业及所感之果都是属于愚的品类,如业是由愚所起,果是由愚所感,所以总说为愚,后面所要讲到的愚皆准于此释。或彼初地说要断的二种愚,就是利钝障品相应而起的二愚。如执着我法愚,明是利障品俱起的愚;而恶趣杂染愚不一定是指业果,但是钝障品俱起的愚。所谓彼粗重的这句话,是显示彼二种愚的种子,或者就是彼二愚所起的无堪任性。如《瑜伽论》第十一说:入第二定,断彼苦根。苦根种子在初定中虽说已断,而今复再断彼苦根粗重。所断的苦根虽然不是现行或种子,但可名为粗重。当知此中所说粗重(P886)无堪任性,其义也是一样。后面所要讲到的粗重两个字例此应该也是这样解释。

    【虽初地所断,实通二障,而异生性障,意取所知。说十无明,非染污故,无明即是十障品愚。二乘亦能断烦恼障,彼是共故,非此所说。又十无明,不染污者,唯依十地修所断说。虽此位中亦伏烦恼,断彼粗重,而非正意,不断随眠,故此不说。理实初地修道位中,亦断俱生所知一分。然今且说最初断者,后九地断,准此应知。住满地中,时既淹久,理应进断所应断障。不尔!三时道应无别。故说菩萨得现观已,复于十地修道位中,唯修永灭所知障道,留烦恼障,助愿受生,非如二乘速趣圆寂。故修道位,不断烦恼;将成佛时,方顿断故。】

    于初地中见道所断的烦恼,实实在在是通于二障的,然而就异生性障说,意思以取所知为正。为什么?因世亲《摄论》说十种无明,望于二乘来(P887)讲,那是不能算为染污的,如果取烦恼的话,则十无明就通于染污了,因为无明就是十障品类之愚。为什么不说烦恼染污性?盖二乘圣者亦能断烦恼障,以烦恼障是共于二乘的,所以不是这儿所要说的。又此十种无明所以不是染污者,那唯是依于十地修所断而说,并不是说见道所断,也名不染污。虽此位中亦伏烦恼,并且断彼粗重,而现在所以不说者,因为那不是正意,不断烦恼的随眠,所以此中不说。在道理上讲,于初地的修道位中,实亦断俱生所知的一分。为什么说初地但断分别起的异生性?要知圣者的登地,地地都有入、住、出的三心,现今所以说唯断分别起,是约最初断者来说,不说修障。初地既约初入心说,后九地中所断九障,准此应知皆从初说。怎么知道初地等入地心,出见道等已,更断其余的烦恼?因于住(住地心)满(出地心)地中所经的时间既然是很久,在道理上应更进一步的断除所应断的障:假定不是这样,初中后的三时道那就应该没有差别。可是事实不然,所以《对法》十四说:菩萨行者得到六现观中的四五两现观已,复又在十地的修道位中唯修永灭所知障的圣道。至于烦恼障,不特不断它,而且保留它,(P888)以助悲愿受生,不如二乘人要赶快的把它断除,以趣于圆寂涅槃。这样讲起来,所以在修道位是不断烦恼的,要到成佛的那个时候,方同时顿断的。

    【二、邪行障,谓所知障中俱生一分,及彼所起误犯三业。彼障二地极净尸罗,入二地时便能永断。由斯二地说断二愚及彼粗重。一、微细误犯愚,即是此中俱生一分。二、种种业趣愚,即彼所起误犯三业。或唯起业,不了业愚。】

    此明第二邪行障。邪行障就是所知障中的俱生一分,以及从彼而在众生分上所起误犯身口意三业的染行。这在初地还是存在着,即由于它的存在,所以就障二地的极净尸罗。若从初地趣证二地时,不再依有情身等误犯三业,便能永断。由于这样的因缘,所以说二地断二种愚以及它的粗重。那二种愚?(1)误犯微细戒行的愚痴,未入二地的圣者所以还不能绝对的不犯微细戒行,即因有这误犯的愚痴存在,而此愚亦即这里所说的俱生一分。(2)种种业趣的愚痴,就是那个所起误犯微细戒行的三业。三业毁犯了微细戒行,由于愚痴的盖覆,自己还不知道。或者有说:前一唯是起业的愚痴,后一则(P889)是不了业的愚痴。

    【三、闇钝障,谓所知障中俱生一分,令所闻思修法忘失。彼障三地胜定总持,及彼所发殊胜三慧。入三地时,便能永断。由斯三地说断二愚及彼粗重。一、欲贪愚,即是此中能障胜定及修慧者。彼昔多与欲贪俱故,名欲贪愚;今得胜定及修所成,彼既永断,欲贪随伏,此无始来依彼转故。二、圆满闻持陀罗尼愚,即是此中能障总持闻思慧者。】

    此明第三闇钝障。闇钝障亦是所知障中的俱生一分,它有一种力量,使所听闻、所思惟、所修习的法,时常忘失,不能明记。因而彼能障于三地所修的无漏胜定及其总持,以及从彼总持与胜定所发闻思修的殊胜慧。由二地进入三地时,修习胜定总持,便能永远的断除。由于这样的因缘,所以说三地断二种愚以及它的粗重。那二种愚?(1)欲贪的愚痴,就是此中所说能障胜定及彼修慧的那个东西。为什么名此愚?因彼在过去世的时候,多与欲贪相应,以此因缘,名欲贪愚。今因得到无漏胜定以及修所成慧,彼障定及修(P890)慧的所知障既已永断,欲贪随之也就被克伏,为什么?因此欲贪烦恼,无始以来,都是依于彼所知障而转的。(2)圆满闻持陀罗尼愚,就是此中所说能障总持闻思慧的那个东西。

    【四、微细烦恼现行障,谓所知障中俱生一分,第六识俱身见等摄。最下品故,不作意缘故,远随现行故,说名微细。彼障四地菩提分法,入四地时便能永断。彼昔多与第六识中任运而生执我见等同体起故,说烦恼名。今四地中,既得无漏菩提分法,彼便永灭,此我见等,亦永不行。初二三地,行施戒修,相同世间,四地修得菩提分法,方名出世,故能永害二身见等。宁知此与第六识俱?第七识俱执我见等,与无漏道性相违故,八地以去,方永不行,七地已来,犹得现起,与余烦恼为依持故。此粗彼细,伏有前后,故此但与第六相应。身见等言,亦摄无始所知障摄定爱法爱,彼定法爱,三地尚增,入四地时,方能永断,菩提分法特违彼故。由斯四(P891)地说断二愚及彼粗重。一、等至爱愚,即是此中定爱俱者。二、法爱愚,即是此中法爱俱者。所知障摄二愚断故,烦恼二爱亦永不行。】

    此明第四微细烦恼现行障,当知这也是所知障中的俱生一分。三地圣者有漏心现起时,还有俱生微细的我我所见可以现起,而此是属第六意识相应的俱生见等所摄。为什么说为微细?约有三义:(1)这是无记,为最下品的;(2)这是任运而生,不假作意缘的;(3)这是无始以来随逐于身,常远随现行的。具此三义,名为微细。彼微细的烦恼现行能障四地的菩提分法,使不能够证入四地。从三地悟入四地时,便能永远断除这微细障。为什么说名烦恼?因彼所知在过去的时候,多与第六识中的任运而生的执我见等的烦恼,是同一体而俱起的,所以其本身虽为所知,但亦不妨说烦恼名。今者证人于第四地中,既已获得无漏的菩提分法,以此菩提分法正断所知,使之永灭,所以这烦恼之末的我见等也就永远不再现行。为什么初二三地不断我见等而必须要到第四地方断呢?因于初地行施,二地行戒,三地行修,其相同(P892)于世间,世间有情多能做此三种福业事的,未能修证菩提分法。今之四地已经修得菩提分法,方能名为出世,因为是出世的,所以能正永害所知障及烦恼障中二种身见等。怎么知道这微细烦恼,唯与第六识俱而不与第七识相应?答:第七识执我见等烦恼,与生空纯无漏道其性相违,要到八地以后,无漏相续,方得永远不再现行。若在七地以前,因为尚未获得纯粹无漏,所以七识俱我执见等,犹未伏灭,仍得现起,与余贪瞋等诸烦恼作为依持。再说,此六识相应身见等粗,彼七识相应身见等细,粗者前伏,细者后伏,所以说伏有前后。因为这样,故此微细烦恼但与第六识相应。所谓第六识身见等的这句话,此等字义是显非唯贪、痴、慢及余俱行随烦恼,而实亦摄无始来为所知障所摄的定爱法爱。定爱是得胜定而起的贪爱,法爱是闻大法而起的贪爱。彼之定爱、法爱在三地中不是没有,所以说三地尚增。等到从三地而证入四地时,因得菩提分法,彼法定二爱也就永远断灭,为什么?因菩提分法是特别违于彼二爱的。由于这样的因缘,所以说四地断二种愚以及它的粗重。那二种愚?(1)等至爱的愚痴,就是此中所说定爱相应的那个东西。由(P893)于被这愚痴之所障碍,所以行者不能继续上进。⑵法爱的愚痴,就是此中所说法爱相应的那个东西,此最主要的是贪爱所听闻的大法。属于所知障所摄的这二愚痴断了,那为烦恼障所摄的二爱自然也就永远不再现行。

    【五、于下乘般涅槃障,谓所知障中俱生一分。令厌生死乐趣涅槃,同下二乘厌苦欣灭,彼障五地无差别道,入五地时便能永断。由斯五地说断二愚及彼粗重。一、纯作意背生死愚,即是此中厌生死者。二、纯作意向涅槃愚,即是此中乐涅槃者。】

    此明第五于下乘般涅槃障,当知亦即所知障中的俱生一分。由此障的存在,使令行者,厌离苦恼的生死,乐趣寂静的涅槃。此种厌离乐趣的心理,同下声闻缘觉的二乘厌生死苦,欣涅槃乐,是一样的。由于彼障的存在,就障碍了五地的证入。五地菩萨开始能够真俗并观,通达法界的生死涅槃都无差别性,所以一从四地证入五地的时候,便能永断下乘的般涅槃障,证得相续无差别的法界。由于是这样的因缘,所以说五地断二种愚以及它的粗重。(P894)那二种愚?(1)纯作意背生死的愚痴,就是此中所说的厌生死者。流转中的生死在实有者看来,以为有实生死可得可了,所以就一心一意的想着如何背弃苦痛的生死。(2)纯作意向涅槃的愚痴,就是此中所说的乐涅槃者。寂静的涅槃在实有者看来,也认为是实有的,所以就专门注意要怎样方能趣向涅槃。

    【六、粗相现行障,谓所知障中俱生一分。执有染净粗相现行,彼障六地无染净道,入六地时便能永断。由斯六地说断二愚及彼粗重。一、现观察行流转愚,即是此中执有染者,诸行流转染分摄故。二、相多现行愚,即是此中执有净者,取净相故。相观多行,未能多时住无相观。】

    此明第六粗相现行障,当知亦即所知障中的俱生一分。粗相现行,别观十二缘起的流转门是杂染的,还灭门是清净的。执有若染若净的差别粗相现行,因而彼就障蔽了无染无净的妙道,使不得证入六地。如修缘起智,观缘起毕竟空,通达染净平等,证入于六地时,便可以永断这粗相现行障了。由于是这样的因缘,所以说六地断二种的愚痴以及它的粗重。那二种愚?(1)现(P895)观察行流转愚,这就是此五地中,执有实在的杂染者。如观十二缘起的诸行流转,不知这是缘起的钩锁,无实染者的轮回,行者不知,妄执有个实有染者于中不息的流转。⑵相多现行的愚痴,这就是此五地中,执有实在的清净者。因为妄取清净相的缘故,于是就多作有相观行,而不能够多时的安住于无相妙观当中。行者不知,名为愚痴。

    【七、细相现行障,谓所知障中俱生一分。执有生灭细相现行,彼障七地妙无相道,入七地时便能永断。由斯七地说断二愚及彼粗重。一、细相现行愚,即是此中执有生者,犹取流转细生相故。二、纯作意求无相愚,即是此中执有灭者,尚取还灭细灭相故。纯于无相作意勤求,未能空中起有胜行。】

    此明第七细相现行障,当知亦即是所知障中的俱生一分。细相现行,是说前六地的菩萨,对于生死流转的细生相以及涅槃还灭的细灭相还有所执着而未能完全舍弃。彼细相现行能障第七地的妙无相观,使不能证入六地;如修纯无相观,从第六地而证入第七地时,便能永远的断除彼障了。由于是(P896)这样的因缘,所以说七地断二种的愚痴以及它的粗重。那二种愚?(1)细相现行愚,这就是此第六地中,执有微细的缘生生灭的生相,所以说犹取流转细生相故。(2)纯作意求无相愚,这就是此六地中,执有微细的缘生生灭的灭相,所以说尚取还灭细灭相故。既还取于还灭的细灭相,对于无相观行当然就要一向作意方便勤求加行,而不能于无相空中,生起有的胜行。到第七地,既然除掉了此障,对于无相观行自能不专勤求,就可于空无相中起诸有的胜行了。

    【八、无相中作加行障,谓所知障中俱生一分。令无相观不任运起。前之五地,有相观多,无相观少;于第六地,有相观少,无相观多;第七地中,纯无相观,虽恒相续而有加行,由无相中有加行故,未能任运现相及土。如是加行,障八地中无功用道,故若得入第八地时,便能永断,彼永断故,得二自在。由斯八地说断二愚及彼粗重。一、于无相作功用愚;二、于相自在愚。令于相中不自在故,此亦摄土相一分故。(P897)八地以上,纯无漏道任运起故,三界烦恼永不现行,第七识中细所知障,犹可现起,生空智果不违彼故。】

    此明第八无相中作加行障,当知亦即所知障中的俱生一分。第七地的菩萨虽已能够作无相行,但还是有功用;有这无相有功用的存在,就障令无相观不能任运而自然的现起,于此顺便辨别一下诸地的障相。如前欢喜地等的五地,由于观心的微劣,作有相观的时间多,作无相观的时间少;到了第六地,由于观心的稍增,重在观染净平等的真如,所以作有相观的时候少,而作无相观的时候多;进而至第七地,由于断了微细生灭相,就不再作有相观,而纯粹的是无相观了。虽无相观已能恒时相续的不断,但仍有精进的加行,与第八地等不同。由于在无相中还有加行的因缘,不能任运自在的入无相观,所以也就未能任运自在的欲现相就现相,欲现土就现土。如是加行,能障第八地中的无功用道,因而也就不能进入第八地的圣阶。如修无功用行,从第七地证入第八地的时候,便能永远的断除于无相中作加行障。由于彼障永断的因缘,就获得相土的二种自在。因此说第八地断二种的愚痴以及(P898)它的粗重,那二种愚?(1)于无相作功用愚,谓于无相观中,本不须要作功用的,行者不知,一向作意方便勤求而作功用,所以名愚。(2)于相自在愚,相指身相及国土。观一切法无碍,随心所欲现起什么即能显现,名相自在。可是现为愚痴所惑,令于相中不得自在,说名为愚。到了八地以上,因为纯无漏道,不加功用而任运自然的现起,于是三界所有烦恼永远不再现行。虽说一切烦恼不再现行,但第七识中的微细所知障仍然可以现起,这是什么道理?因生空无分别智及果是不违彼第七法我执的。所谓生空智果,就是生空智所引的后得智及灭尽定。

    【九、利他中不欲行障,谓所知障中俱生一分。令于利乐有情事中,不欲勤行,乐修己利。彼障九地四无碍解,入九地时便能永断。由斯九地说断二愚及彼粗重。一、于无量所说法、无量名句字、后后慧辩、陀罗尼自在愚。于无量所说法陀罗尼自在者,谓义无碍解,即于所诠总持自在,于一义中现一切义故。于无量名句字陀罗尼自在者,谓法无碍解,即于能(P899)诠总持自在,于一名句宇中现一切名句字故。于后后慧辩陀罗尼自在者,谓词无碍解,即于言音展转训释总持自在,于一音声中现一切音声故。二、辩才自在愚。辩才自在者,谓辩无碍解,善达机宜巧为说故。愚能障此四种自在,皆是此中第九障摄。】

    此明第九利他中不欲行障,当知亦即所知障中的俱行一分。第八地的菩萨虽得无相乐,但于无相寂灭还有些耽着,还不能无功用行去利乐有情,所以令于利乐有情的事中,不大想精进勇猛的去行,而只乐意的修自己的自利工作。这对饶益有情的事不欲去行,是第九地四无碍解的大障,菩萨入九地时,便能永远的断此大障,而得四无碍解。由于是这样的因缘,所以说九地断二种的愚痴以及它的粗重。那二种愚?(1)于无量所说法、无量名句字,后后慧辩陀罗尼自在的愚痴。此中包括三种无碍辩:于无量所说法陀罗尼自在者,是说的义无碍解,谓即于所诠的意义总持获得自在,为什么?因能于一义中而现起一切义的。于无量名句字陀罗尼自在者,是说的法无碍解,谓(P900)于能诠的教法获得总持自在,为什么?因能于一名(身)句(身)字(文身)中而现起一切的名句文字的。于后后慧辩陀罗尼自在者,是说的词无碍解,谓以种种的言音,展转为诸众生作种种训说解释,使诸众生皆能了解其所说的言音,获得总持自在,能于一音声中而现起一切的音声的。可是有种愚痴,障这三种自在,使不能得,所以名为愚痴。(2)辩才自在的愚痴,这是指的辩无碍解,谓能善巧的洞达众生的机宜,作种种的无碍辩说,使诸众生了知其为善说法者。可是有种愚痴,障这自在,使不能得,所以名愚。此愚之用能障四无疑解的自在,所以都是此中第九利他中不欲行障所摄。

    【十、于诸法中未得自在障,谓所知障中俱生一分。令于诸法不得自在,彼障十地大法智云,及所含藏所起事业,入十地时便能永断。由斯十地说断二愚及彼粗重。一、大神通愚,即是此中障所起事业者。二、悟入微细秘密愚,即是此中障大法智云及所含藏者。】

    此明第十于诸法中未得自在障,当知亦即所知障中的俱生一分。有了此(P901)障的存在,令于诸法就不能获得自在了。彼障主要的是障第十地中缘于真如的大法智云,及所含藏的陀罗尼门、三摩地门诸功德等所起的神通事业。如从九地入于十地的时候,那就能永远的断除此障。由于是这样的因缘,所以说十地断二种的愚痴以及它的粗重。那二种愚?(1)大神通愚,这就是此九地中障碍所起的事业者。谓十地的菩萨,通达十地位上的法界相,获得广大的神通,以此神通现起身、口、意的自在三业,自在的做化导众生的事业。可是未入十地前,为一愚痴障碍神通现前,所以名为大神通愚。(2)悟入微细秘密愚,这就是此九地中障大法智云及所含藏者。谓十地的菩萨,通达十地位上的法界相,就是悟入最极微细的秘密境相,因为到此地步,所有因中所悟的境界唯此微细深密。可是未入十地前,为一愚痴障碍行者的悟入,所以名愚。

    【此地于法虽得自在,而有余障,未名最极。谓有俱生微所知障,及有任运烦恼障种,金刚喻定现在前时,彼皆顿断入如来地。由斯佛地说断二愚及彼粗重。一、于一切所知境极微(P902)细着愚,即是此中微所知障。二、极微细碍愚,即是此中一切任运烦恼障种。故集论说:得菩提时,顿断烦恼及所知障,成阿罗汉及成如来,证大涅槃大菩提故。】

    此明佛地所有的障。谓于第十地中,虽已对法得到自在,但还有余障存在,未得名为最极。如有俱生的微细所知障以及有任运的烦恼障种,要到金刚喻定现前的时候,彼才一切顿断而入于如来地。由于是这样的因缘,所以说佛地断二种的愚痴以及它的粗重。那二种愚?(1)于一切所知境界极微细着的愚痴,这就是此十地中所还未能泯除的最极微细的所知障。(2)极微细碍的愚痴,这就是此十地中所有的一切任运而自然存在的烦恼障种。有最微细的所知障在,就不能证大菩提;有烦恼障种在,就不能证大涅槃。断此二愚,就得大菩提、大涅槃的二果了。引《集论》说,如文可知。

    成唯识论讲话卷九终(P903)
第五册 成唯识论讲话续 成唯识论讲话(卷十)
    【此十一障,二障所摄。烦恼障中见所断种,于极喜地见道初断。彼障现起,地前已伏。修所断种,金刚喻定现在前时,一切顿断。彼障现起,地前渐伏,初地以上,能顿伏尽,令永不行,如阿罗汉。由故意力,前七地中虽暂现起,而不为失。八地以上,毕竟不行。】

    上来所说的十一障总为烦恼所知的二障所摄,因而现在进一步的说明二障种现伏断的位次。先明烦恼障,烦恼障中属于见所断的分别种子,就菩萨行者说,在初极喜地见道的时候,开始俱断。但这所说的见道是指真见道说,不是约相见道说。由于惑灭智生,所以说为初断。然彼烦恼障的现行,就直往的菩萨说,在登地以前就已被伏。所不同的:资粮位中伏粗现行,加行位中更伏分别的微细现行。至烦恼障中的修所断的俱生种,要到金刚喻定(P904)现在前的时候,才能一切顿断。然彼俱生烦恼障的现行,在登地以前已能少分被伏,不过到了初地以上,就能顿为伏尽,使令永远不再现行,如证阿罗汉者一样。既然如此,为什么七地以前犹起贪瞋等?由于故意力,在前七地中虽仍暂时现起烦恼,然而已能不为过失。到了八地以上,由于道力的殊胜,已能毕竟不复现行了。

    【所知障中见所断种,于极喜地见道初断。彼障现起,地前已伏。修所断种,于十地中渐次断灭,金钢喻定现在前时,方永断尽。彼障现起,地前渐伏,乃至十地,方永伏尽。八地以上,六识俱者不复现行,无漏观心及果相续能违彼故。第七俱起犹可现行,法空智果起位方伏。前五转识,设未转依,无漏伏故,障不现起。】

    此明所知障的伏断位次。所知障中属于见所断的分别种子,就菩萨行者说,在极喜地见道的时候初断。然彼所知障的分别现行,就直往菩萨说,在登地以前就已被克伏。至所知障中修所断的俱生种子,由于地地皆能为障,(P905)所以于十地中渐次渐次的将之断灭,一直到金刚喻定现在前的时候,方能永远的彻底的将之断尽。然彼所知障的俱生现行,在登地以前就已渐次的降伏,乃至一直到十地,方能永远的彻底的将之伏尽。虽然是这样讲,但从八地以去,第六七识何者犹行,还不怎么明白,所以进一步的说:八地以上假定是与第六识相应的所知俱生,那是决定不再现行。什么道理?因二空无漏无分别智心及此果灭定,后得智等,相续不断,能违第六识,所以不复现行。假定是与第七识相应的所知俱生,那是还可生起现行的,为什么?因法空智及果,方有违于法执,第七生空智及果,行相并粗,无有违于第七识,所以仍得现行。于十地中前五转识假使还没有转依而得无漏智的话,由第六识的无漏道殊胜势力,而伏于彼,使令不得现起。

    【虽于修道十地位中,皆不断灭烦恼障种,而彼粗重亦渐断灭。由斯故说二障粗重,一一皆有三位断义。虽诸位中皆断粗重,而三位显,是故偏说。】

    有人提出难问说:假定真的如此所说俱生烦恼十地不断,为什么《瑜(P906)伽》四十八说二障三位中断?答:虽说在修道的十地位中,完全不断烦恼障的种子,然而那个能障修道的无堪任性的粗重,也还能够渐渐的断灭。由于这样的因缘,所以《瑜伽》说烦恼所知的二障粗重,一一都有三位断的意义。所谓三位,就是在皮(见道位),在肤(不动地位),在肉(佛地位)的三位。因此又问:假定是烦恼粗重而不是彼种子,那就地地皆断,怎么可说但三位断?答:虽说诸地的每一阶位皆能断于粗重,但因三劫分齐的成满位显,是故特别偏说。

    【断二障种,渐顿云何?第七识俱烦恼障种,三乘将得无学果时,一刹那中三界顿断。所知障种,将成佛时,一刹那中一切顿断,任运内起无粗细故。余六识俱烦恼障种见所断者,三乘见位真见道中,一切顿断。修所断者,随其所应。一类二乘,三界九地,一一渐次,九品别断;一类二乘,三界九地,合为一聚,九品别断;菩萨要起金刚喻定,一刹那中三界顿断。所知障种,初地初心,顿断一切见所断者。修所断(P907)者,后于十地修道位中,渐次而断,乃至正起金刚喻定,一刹那中方皆断尽。通缘内外粗细境生,品类差别有众多故。二乘根钝,渐断障时,必各别起无间、解脱、加行、胜进,或别或总。菩萨利根,渐断障位,非要别起无间解脱,刹那刹那能断证故。加行等四,刹那刹那,前后相望,皆容具有。】

    此明断障顿渐以及四道差别。断烦恼所知的二障种子,若渐若顿,其行相究竟是怎样的?谓与第七末那识相应的烦恼障的种子,声闻、缘觉、菩萨的三乘圣者在刚要得无学果的那个时候,一刹那中三界所有的烦恼悉皆顿断。而与第七末那识相应的所知障的种子,在菩萨刚要成佛的那个时候,一刹那中一切顿断。为什么?因与此识相应的见等,唯执第八以为自内实我实法,任运而起,不缘于外,无有粗细的品类,所以一时顿断。若与其余六识相应的烦恼之分别种子而为见所断的三乘者在见道位的真见道中,一切都是同时顿断的。假定是修所断的烦恼障之俱生种子,随其所应,三乘圣者断有顿渐。如有一类钝根的二乘行者,三界九地各有九品修所断惑,一一地中(P908)渐次渐次的九品别断。或有一类利根的二乘行者,将三界九地的九九八十一品的修所断惑,合为一聚,共成九品,于一生中别别而断。说得明白一点:如九个上上品合为一聚而断,乃至九个下下品合为一聚而断。若上根者,九品顿断;若中根者,先断上三品,次断中三品,末断后三品;若下根者,九品一一别断,先断上上品,次断中上品,乃至最后断下下品。假定是菩萨行者,要起金刚喻定的那个时候,于一刹那中,三界九地的烦恼同时顿断。然与六识相应分别而起的所知障种,在菩萨初地的最初入心,一切见所断者,顿时而断。至于修所断的俱生种子,后于十地的修道位中渐次渐次而断,乃至一直到正起金刚喻定的那个时候,始得于一刹那中完全断尽。为什么?以第六识不同第七识唯缘内境,而是可以通缘内外一境而起的;同时彼所缘境各通粗细,不同第七识唯是细境,品类差别是有众多的,所以要于十地中分分别断。其次所要说的,是三乘四道的同异。二乘圣者的根机是钝的,所以渐次断障的时候,必然的各别生起无间道与解脱道。无间道是断惑的道,解脱道是证真的道,必先断惑而后证真,所以无间道后名解脱道,谓已解脱(P909)所应断障。若加行道,若胜进道,或别或总,没有一定。《述记》说:“二乘加行、胜进可有别别起,九品为九品;加行及胜进者,或但一加行,及但一胜进故。加行、胜进,总别不决定也。”若菩萨利根,在渐次断障的阶位,不须要各别生起无间道与解脱道,因为前品的解脱可作后品的无间,刹那刹那的能够断惑证理。是以加行、无间、解脱、胜进的四道,刹那刹那的前后相望,皆容具有。如二品解脱可作三品无间,望起于后,成为加行;望初无间,成为胜进。《述记》对此作明白的说:“如初品无间至第二念即为解脱,此初品无间望第二念即为加行。此解脱道望自第二品即为无间,望初为解脱,望后为加行。至第三无间道,望第一为胜进,与第二品为解脱,自品为无间,与第四为加行。第二无间望前即非胜进,但是解脱。此是菩萨十地位中,断所知障时分品类,排次断法。若别别断,一一别起。由能印证及能断惑,复能容豫,复能欣求,故具四道。不尔!便无四义具足。”

    【十真如者:一、遍行真如:谓此真如,二空所显,无有一法而不在故。二、最胜真如:谓此真如具无边德,于一切法最(P910)为胜故。三、胜流真如:谓此真如所流教法,于余教法极为胜故。四、无摄受真如:谓此真如无所系属,非我执等所依取故。五、类无别真如:谓此真如类无差别,非如眼等类有异故。六、无染净真如:谓此真如本性无染,亦不可说后方净故。七、法无别真如:谓此真如虽多教法,种种安立,而无异故。八、不增减真如:谓此真如离增减执,不随净染有增减故。即此亦名相土自在所依真如:谓若证得此真如已,现相现土俱自在故。九、智自在所依真如:谓若证得此真如已,于无碍解得自在故。十、业自在等所依真如:谓若证得此真如已,普于一切神通作业总持定门,皆自在故。虽真如性实无差别,而随胜德假立十种。虽初地中已达一切,而能证行犹未圆满,为令圆满,后后建立。】

    此明所证的真如,别为十种:(1)遍行真如,这是初地圣者断异生性障所显的一分真理。因此真如为我法二空所显,遍一切一味相,无一法而不存(P911)在。(2)最胜真如,这是二地圣者离去邪行障所显的一分真理。因此所证的真如,为具无边的净德之所依止,于一切法中最为殊胜,无能测量,不可比对。(3)胜流真如,这是三地圣者断闇钝障所显的一分真理。谓修胜定,契证于真如的实相,从平等真如现起大悲大智所起的等流法,望于其余非证真如之所流出的教法,这是最极殊胜的。如此殊胜教法,虽舍身命,亦当勤求。(4)无摄受真如,这是四地圣者断微细烦恼现行障所显的一分真理。谓通达法界性中的无我我所而证此真如,自然是就无有我我所的系属,为什么?因这不是我执等所依所取的。(5)类无别真如,这是五地圣者断于下乘般涅槃障所显的一分真理。谓通达此真如的生死涅槃都无差别性,不如眼等随诸有情相续差别,各各有异。(6)无染净真如,这是六地圣者远离粗相现行障所显的一分真理。谓此所证的真如,无染无净,既其本性是无染的,所以也就不可说后来方净。换句话说,真如随障不染,随智不净。(7)法无别真如,这是七地圣者远离细相现行障所显的一分真理。谓此所证的真如,虽则是由很多的能诠教法而作种种的安立,但是这所诠的真如,并不随能诠的教法而有差别。(8)不(P912)增减真如,这是八地圣者远离了无相中作加行障所显的一分真理。谓此所证的真如,双离增减的二执。为什么?因它不随于净而有增益,又不随于染而有损减。即此不增不减的真如,亦可名为相土自在所依真如。这是什么道理?谓诸圣者,若能证得这真如已后,不管是现身相或者是现国土,都可获得无碍自在了。(9)智自在所依真如,这是九地圣者远离利他中不欲行障所显的一分真理。谓诸行者,若能证得了这真如已后,对于四无碍解就能获得自在,而在人天众中任运自在的运用四无碍解,善说法要。(10)业自在等所依真如,这是十地圣者远离于诸法中未得自在障所显的一分真理。谓诸行者,若能证得了这真如已后,那就可以普于一切神通、陀罗尼、三摩地,并身等三业作总持定门,化作种种利乐有情的事业,了无呆滞,名为自在。或者有说:真如之理唯一法界,体无异殊,何容有十?现在回答他说:虽真如性实在是无差别的,但随其所证、所生、能证胜德,假立十种真如之名。或者又问:当于初地见到真如理的时候,可说已经了知一切,为什么还要依后后位立此十种?现在答说:虽于初地之中已能通达一切真如,然而能证真如的妙行(P913)犹还没有圆满。为使能证之行圆满,所以依后后位次第建立。

    【如是菩萨于十地中,勇猛修行十重胜行,断十重障,证十真如,于二转依便能证得。】

    此下明转依果,“二转依”就是菩提与涅槃。余如文可知。

    【转依位别,略有六种:一、损力益能转,谓初二位,由习胜解及惭愧故,损本识中染种势力,益本识内净种功能,虽未断障种实证转依,而渐伏现行,亦名为转。二、通达转:谓通达位,由见道力,通达真如,断分别生二障粗重,证得一分真实转依。三、修习转:谓修习位,由数修习十地行故,渐断俱生二障粗重,渐次证得真实转依。摄大乘中,说通达转,在前六地。有无相观,通达真俗间杂现前,今真非真,现不现故。说修习转,在后四地。纯无相观,长时现前,勇猛修习,断余粗重,多令非真,不显现故。四、果圆满转,谓究竟位,由三大劫阿僧企耶,修集无边难行胜行,金刚喻(P914)定现在前时,永断本来一切粗重,顿证佛果圆满转依,穷未来际利乐无尽。五、下劣转:谓二乘位,专求自利,厌苦欣寂,唯能通达生空真如,断烦恼种,证真择灭。无胜堪能,名下劣转。六、广大转:谓大乘位,为利他故,趣大菩提。生死涅槃,俱无欣厌,具能通达二空真如,双断所知烦恼障种,顿证无上菩提涅槃。有胜堪能,名广大转。此中意说广大转依,舍二粗重而证得故。】

    此明转依位别,略有六种差别:(1)损力益能转,这是约资粮加行的初二位说。谓由过去闻熏习的胜解力及由闻熏而有的惭愧力,使本识中所保存的染种势力一天天的减损,令本识内新增加的净种功能一天天的增益。如是一损一益,虽还没有能够断除二障的种子,真真实实的证得转依,然而就是这样,已能渐伏现行,所以亦名为转。(2)通达转,这是约第三通达位说的。谓由开始悟入见道的力量,通达真如法性之理,断除分别起的烦恼所知的二障,证得一分真实的转依,所以名为通达转。(3)修习转,这是约第四修习位(P915)说的。谓由数数不断的修习十地的十波罗密行,渐次渐次的断除俱生的烦恼所知的二障粗重,渐次渐次的证得诸余真实的转依,所以名为修习转。通达转与修习转在《摄大乘论》所说,略有不同。彼说通达转,是在前六地。谓于此六地中,以有相无相观,通达真俗间杂现前,即以有相观通俗,无相观达真,令真非真有现不现。如入观时,于真实显现现前住,非真实的义相就不显现;若出观时,当非真实的义相显现现前住,真实的空性就不显现。到第七地才进到纯粹的无相观,所以真妄出入的境界到六地为止。真实的法性现前,所以叫通达转。本论说初地是通达,二地以上叫修习;《摄论》从初地至六地,总名通达位,这是二论的不同点。又《摄论》说修习转,是在于后四地。谓于此四地中,所修纯无相观,长时期的现前,勇猛精进的修习,断除其余的粗重,能多使令一切遍计执性的非真实的义相不再显现,而无相的真实显现。(4)果圆满转,这是约究竟位说的。谓菩萨行者,由于在三大阿僧祗劫的长时间中,修集无量无边难行而行的波罗密多胜行,一旦到了金刚喻定现在前的那个时候,就可永远的断除本来的一切粗重,顿证佛果最极圆(P916)满的转依;从此自利功毕,今后唯有穷未来际的利乐无尽的众生,所以名为圆满转依。(5)下劣转,这是约声闻缘觉二乘位的转依说的。二乘圣者专门是为求得自己的利益,厌怖生死的痛苦,欣求寂灭的安乐。他们唯能通达生空真如,不能通达法空真如;唯能断除烦恼障种,不能断除所知障种;唯能证真择灭涅槃,不能证得大菩提果;由这种种因缘,所以无胜堪能,名为下劣转依。六广大转,这是约诸大菩萨的转依说的。谓大乘阶位的菩萨,为了利他而趣向于大菩提故,既不厌于生死,也不欣于涅槃,所以说生死涅槃俱无欣厌。不唯通达生空真如,亦能通达法空真如,所以说具能通达二空真如。不唯能断烦恼障种,亦复能断所知障种,所以说双断所知烦恼障种。不唯能证大般涅槃,亦复能证无上菩提,所以说顿证无上菩提涅槃。具一切智,有胜堪能,名为广大转依。颂说“舍二粗重故,便证得转依”,其所取的转依体意,唯在于广大转依,为什么?因这是舍二种粗重而证得的。同时,此广大转,除二乘的下劣转外,可摄其余的诸转的。

    【转依义别,略有四种:一、能转道,此复有二:一、能伏道,(P917)谓伏二障随眠势力,令不引起二障现行。此通有漏无漏二道。加行、根本、后得三智,随其所应,渐顿伏彼。二、能断道,谓能永断二障随眠。此道定非有漏加行,有漏曾习相执所引,未泯相故;加行趣求所证所引,未成办故。有义:根本无分别智,亲证二空所显真理,无境相故,能断随眠;后得不然,故非断道。有义:后得无分别智,虽不亲证二空真理,无力能断迷理随眠,而于安立非安立相,明了现前,无倒证故,亦能永断迷事随眠,故瑜伽说:修道位中,有出世断道,世出世断道,无纯世间道,能永害随眠,是曾习故,相执引故。由斯理趣,诸见所断及修所断迷理随眠,唯有根本无分别智亲证理故,能正断彼。余修所断迷事随眠,根本后得俱能正断。】

    这是正释转依的意义。讲到转依,略有能转道、所转依、所转舍、所转得的四种意义。(1)能转道,就是能转扫二障转得二果的智(道即是智)。这(P918)复有二种:①能伏道,谓此智能伏二障的种子(随眠)势力,令其不能引起二障现行的活动。此能伏道,在漏无漏方面来讲,通于有漏无漏的二道;在三智方面来讲,通于加行、根本、后得的三智。随其所应渐顿伏彼者:地前有漏道由加行智渐伏二障分别现行,登地见道(无漏道)由根本、后得智顿伏二障俱生现行;修道亦由二智渐伏二障。②能断道,就是无漏的根本后得的二智,此智能永断除烦恼所知的二障种子。唯我们所要知道的,即此智(道)决定不是地前的有漏加行。为什么?因有漏心加行智及有漏后得智,前者是曾习者,后者是相执之所引者,未能泯伏灭除此相,所以不能断惑;或加行智是能趣求,所证真如是趣求所引,无分别智还未成办,所以不能断惑。《述记》说:“由无分别智是加行所引,真如是加行所趣求证,即由所引无分别智能证所证真如成办故,能断二障,非加行智。”有师义说:唯有根本无分别智,亲切的证得二空所显的真理,无有相分的境相,所以能断二障随眠。后得智则不然,不说它作有相观,就是作无相观,相分境相仍有,所以没有断二障的功能。也就因为如此,诸经论中无有说后得智能断随眠(P919)的。有师义说:后得无分别智虽不能够亲证我法二空的真理,没有一种力量能够断除迷理的见疑等随眠,然而在安立谛相和非安立谛相明了现前的时候,能无颠倒的证知,所以亦能永断迷事的随眠。《述记》说:“迷理随眠行相深远,要证彼理,方能断之;迷事随眠行相浅近,虽实有相观,亦能断之。”由是之故,《瑜伽》五十五说:修道位中有二种道——(1)出世断道,就是根本无分别智;(2)世出世断道,就是后得无分别智。世出世者,拣别不是纯粹的世间,意言是世之出世,名为世出世。有漏道是纯世间的,无有纯世间道(有漏加行智),能够永害二障随眠。为什么?第一原因,是曾习故;第二原因,相执引故。由于是这样的理趣,所以诸见所断,虽有迷事忿等十法,见断顿断,然迷事的随眠随理观一品断,此及修所断无明、二见,此俱根本及随迷理随眠,唯有根本无分别智,亲证我法二空真理,能够正式的断彼;余之贪、恚、慢、无明及此相应的修所断迷事随眠,不唯根本智能正断彼,就是后得智亦能断彼,所以说根本后得俱能正断。

    【二、所转依,此复有二:一、持种依,谓根本识。由此能持(P920)染净法种,与染净法俱为所依,圣道转令舍染得净。余依他起性,虽亦是依,而不能持种,故此不说。二、迷悟依,谓真如。由此能作迷悟根本,诸染净法依之得生,圣道转令舍染得净。余虽亦作迷悟法依,而非根本,故此不说。】

    二、所转依,就是能转的智,转舍染法,转得净法而成为所依的东西。这也有二种:(1)持种依,就是第八根本识。谓此根本识,能够任持染净诸法的种子,与染净的诸法俱为所依。地上菩萨修圣道时,转舍依止本识染分依他,转得依附本识净分依他,所以持种识,有转依的意义。其余的依他起性,虽然说是亦圣所依,但因没有持种的功能,所以此中不说。(2)迷悟依,就是真如。谓此真如,能作迷悟的根本,如迷真如,一切染法就依之而生;若悟真如,一切净法就依之而生。等到圣道起的时候,令舍染法,转得净法。其余的依他起法虽然亦作迷悟法依,然而因为不是根本,所以此中不说。

    【三、所转舍,此复有二:一、所断舍,谓二障种。真无间道现在前时,障治相违,彼便断灭,永不成就,说之为舍。彼(P921)种断故,不复现行妄执我法,所执我法,不对妄情,亦说为舍。由此名舍遍计所执。二、所弃舍,谓余有漏劣无漏种。金刚喻定现在前时,引极圆明纯净本识,非彼依故,皆永弃舍。彼种舍已,现有漏法及劣无漏,毕竟不生,既永不生,亦说为舍。由此名舍生死劣法。有义:所余有漏法种及劣无漏,金刚喻定现在前时,皆已弃舍,与二障种俱时舍故。有义:尔时犹未舍彼,与无间道不相违故,菩萨应无生死法故,此位应无所熏识故,住无间道应名佛故,后解脱道应无用故。由此应知余有漏等,解脱道起,方弃舍之,第八净识,非彼依故。】

    (3)所转舍,就是由能转道被转舍的东西。此复分为二类:①所断舍,就是烦恼所知的二障种子。当无漏的真无间道现在前的时候,这个种子就被断舍。为什么?因惑障和治道是两个敌体相违的东西,有此无彼,有彼无此,所以真无间道现前,彼便不能不断灭。何名为舍?永远的不再成就,说之为(P922)舍。由彼二障种子断的缘故,不复能生现行之心,妄执我法现行。又,所执的实我实法,但对妄情好像是有,实际自性本来是无的;现在能执的妄情既然断了,所执的我法当然亦随之而被断舍。由此道理,名舍遍计所执。②所弃舍,就是非障的有漏法及劣无漏法的种子。这些虽不是障法而不用断舍,但到金刚喻定现在前的那个时候,引起最极圆明纯净的本识,由这纯净圆明的本识,非余有漏善法及劣无漏种的所依,故自行将它的永远的弃舍。彼种舍了以后,现行的有漏法及劣无漏也就跟着毕竟不再生起。既然是永远的不再生起,由此道理,名舍生死法以及劣法。此所弃舍法是在什么时候舍呢?有二师说法不同,有师义说:善及无记的有漏法种以及劣无漏法,在金刚喻定现在前的时候,都已弃舍掉了。为什么?因二障种有二此者,所以就与二障种子同时弃舍。有师义说:在金刚道生起的那个时候,还不能够说是已经舍彼,因彼如余有漏,与无间道不相违的。假定说是此时彼已舍了的话:a.菩萨应该已经没有诸生死法。生死法就是有漏法,如果生死法无,怎得名为菩萨?所以不可说菩萨无生死法。b.于此位中应该说是没有所熏识,因有漏等(P923)种,亦为异熟所持,要须金刚道后,解脱道起,此识方空。若说无间道时已舍所持,那能持异熟亦舍,如此,岂不是此位无有所熏识了吗?c.此位菩萨假定真的已经没有所熏识,那他就是安住在无间道上,应该名之为佛,不可说是菩萨。d.若在此位,就可名之为佛,其后解脱道的生起,应该就成为无用。由此种种道理,我们应当知道,余有漏法及无漏种等要到解脱道生起的时候,方能真正的弃舍,因为第八净识非彼劣无漏及余有漏法的所依。

    【四、所转得,此复有二:一、所显得,谓大涅槃。此虽本来自性清净,而由客障覆令不显,真圣道生,断彼障故,令其相显,名得涅槃。此依真如离障施设,故体即是清净法界。】

    (4)所转得,就是以能转道,转舍二障,因之而转得者。此复分为二类:①所显得,就是大涅槃。涅槃是印度语,中国译为圆寂,或译灭度,亦名安隐。此之涅槃自性虽说本来清净,然由客尘烦恼所知的二障盖覆了它,令它不得显现。等到真正的圣道生起了的时候,断除彼烦恼所知的二障,使令其本来清净相显现,名为得涅槃。这是依于真如离障而施设的,所以其体就是(P924)清净法界。由此涅槃在缠未显,离障方显。

    【涅槃义别,略有四种:一、本来自性清净涅槃:谓一切法相真如理,虽有客染而本性净,具无数量微妙功德,无生无灭,湛若虚空,一切有情平等共有,与一切法不一不异,离一切相一切分别,寻思路绝,名言道断,唯真圣者自内所证,其性本寂,故名涅槃。二、有余依涅槃:谓即真如出烦恼障,虽有微苦所依未灭,而障永寂,故名涅槃。三、无余依涅槃:谓即真如出生死苦,烦恼既尽,余依亦灭,众苦永寂,故名涅槃。四、无住处涅槃:谓即真如出所知障,大悲般若常所辅翼,由斯不住生死涅槃,利乐有情穷未来际,用而常际,故名涅槃。】

    真如的理体虽说唯有一种,但就义边差别安立,略有四种:(一)本来自性清净涅槃,谓蕴处界等一切诸法法相所依真如之理,虽为客尘烦恼所覆,如净明珠处淤泥,而其性体本来清净,并且具足无数无量不可思议的微妙功(P925)德。无生无灭,凝寂湛然,犹如虚空一样。此真如理不简圣凡,一切有情平等共有。与一切法,既不可说它一,又不可说它异。假定是一,真如理性应是无常;假定是异,真如应非彼之实性。离一切相者,是离所取相;离一切分别者,是离能取相。真如唯是内自所证,不是寻思所行的境界,所以说寻思路绝。真如自相非名言所安足处,言语所不能宣说的,所以说名言道断。能证此真如理的,唯是真正的圣者,自内所证,不是外所得的。为什么把这叫做涅槃?因其自性本来湛寂的,所以名为涅槃。(二)有余依涅槃,谓即由断烦恼障而显出的真如。这时圣者虽还有异熟的残余微细的苦果所依未灭,然而因为烦恼障已永远的寂灭,所以名为涅槃。(三)无余依涅槃,谓即真如澈底的超出生死之苦,换句话说,是由断生死的苦果而所显的真如。因于烦恼既尽时,更把余残的所依之生命报体亦灭掉,所有一切众苦永寂,所以名为涅槃。(四)无住处涅槃,谓即真如的出离所知障,换句话说,就是由断所知障而所显的真如。假使证得这涅槃时,即生起悲智,大悲般若常常为所辅翼。就是由于有了大悲的辅翼,就常常的在生死中度众生,而不住于涅槃;由于有(P926)了般若的辅翼,就常常的不为有漏杂染法所染,而不住于生死。涅槃生死二俱不住,故名无住。菩萨既在生死中尽未来际的利乐有情,这就是利他的妙用,怎么可以说为涅槃?要知缘此虽起悲智之用,然而即用而常寂,所以名为涅槃。

    【一切有情,皆有初一;二乘无学,容有前三;唯我世尊,可言具四。如何善逝有有余依?虽无实依,而现似有;或苦依尽,说无余依,非苦依在,说有余依,是故世尊可言具四。若声闻等有无余依,如何有处说彼非有?有处说彼都无涅槃,岂有余依彼亦非有?然声闻等身智在时,有所知障,苦依未尽,圆寂义隐,说无涅槃,非彼实无烦恼障尽所显真理有余涅槃。尔时未证无余圆寂,故亦说彼实无无余依,非彼后时灭身智已,无苦依尽无余涅槃。或说二乘无涅槃者,依无住处,不依前三。】

    此下分别凡圣及三乘具不具四种涅槃。一切有情不管是凡夫还是圣(P927)者,都具有最初的一种本来自性清净涅槃。正因为是这样的关系,所以经说一切有情本来涅槃。凡夫以及二乘有学虽具第一涅槃,但未证后三种涅槃。二乘无学不定性未入地的,有初自性涅槃及二有余依涅槃,无后二种涅槃;如果是定性的,有初三种涅槃,无后第四涅槃。如果是直往而已入地的菩萨,有初自性涅槃及后无住涅槃,无中间的有余无余的二种涅槃;如果是无学回心而且已入地的菩萨,有自性及有余依的二种涅槃及后无住涅槃,无第三无余依涅槃。唯我释迦世尊,可说四种完全具足。有人以为:佛具有余三涅槃,那是不成问题的,怎么还有有余依涅槃?如果佛还有有余依,岂不是佛的苦依犹尚未尽?为了解答这问题,所以说,在佛方面虽没有真实苦依未尽的有余涅槃,而现为苦谛等似有有余涅槃。或者约苦依尽,说佛无余依,虽然如此,但有非苦的所依身在,所以说名有余依。怎么知道?因佛具有无漏所依蕴在,是故世尊可以说是具有四种。如来亦有有余依,或者是不错的,然而声闻缘觉等二乘圣者,如平常说,既有无余依,为什么有的地方,如《胜鬘经》说“彼非有无余依”?答:有的地方——《胜鬘经》所以说彼二(P928)乘都无涅槃者,岂有余依涅槃彼二乘亦非有?然而实在说来,声闻缘觉的二乘圣者报身报智尚在而未灭的时候,有所知障所依苦身未尽,圆寂的意义非常隐覆,所以说都无涅槃,并不是说二乘圣者实无烦恼障断尽已后所显真理之有余依涅槃。那个时候因为还没有证得无余圆寂(涅槃),所以也就说他没有无余依涅槃,并不是说二乘圣者灭了身智已后,所谓灰身泯智,无有苦依灭尽的无余依涅槃。或者经说二乘都无涅槃者,是依第四无住处涅槃而说,不是依于前三种的涅槃而说。

    【又说彼无无余依者,依不定性二乘而说。彼谗证得有余涅槃,决定回心求无上觉,由定愿力,留身久住,非如一类入无余依。谓有二乘深乐圆寂,得生空观,亲证真如,永灭感生烦恼障尽,显依真理有余涅槃。彼能感生烦恼尽故,后有异熟无由更生。现苦所依任运灭位,余有为法既无所依,与彼苦依同时顿舍,显依真理无余涅槃。尔时虽无二乘身智,而由彼证,可说彼有。此位唯有清净真如,离相湛然,寂灭安乐,(P929)依斯说彼与佛无差,但无菩提利乐他业,故复说彼与佛有异。】

    又说彼二乘圣者,无有无余依涅槃者,是依不定性的二乘而说的。为什么?因彼不定性者刚刚证得有余依涅槃的小果,立即就又发广大心,决定回心求最高无上的大觉。并且由其所修定及所发愿的力量,留身久住在世间,广行菩萨道,非如一类定性二乘,唯取小果,永入无余依,所以说二乘无无余依。然而上说一类入无余依者,又是怎样的呢?谓有二乘行人,深深的爱乐圆寂,畏生死苦,但念空无相无作,得生空观慧,亲证于诸法的真如,永灭招感生死的烦恼障尽,显示依于离障所显的真理,名为有余涅槃。因为彼能招感生死苦果的烦恼障尽,后有的异熟果报就无由更生。现在的生命苦果是依过去的惑业所感,如今现苦所依的惑业既然渐尽,则能依的果报身自然亦随之任运而灭。是则余二乘观智及相应心品的诸有为法,既然失去了它的所依,当然就与彼苦依同时顿舍,显示依于真理无余涅槃。苦依与智既然同时而舍,谁能证于无余真理?要知入无余的那个时候,虽说没有二乘的身智,然而由彼二乘能证此灭,故亦可说二乘有无余依,并不是说身智在的时(P930)候,可说二乘名有无余依。或者有说:既证无余,便与佛等,为什么二乘与佛有异?答:此位既断烦恼,证得清净真如,离分别想,得寂灭乐,根据这一点意义,可说彼二乘与佛,是没有差别的;但因二乘没有上求菩提下利乐他的事业,所以又说彼二乘与佛,是有差别的。

    【诸所知障,既不感生,如何断彼,得无住处?彼能隐覆法空真如,令不发生大悲般若,穷未来际利乐有情,故断彼时显法空理,此理即是无住涅槃,令于二边俱不住故。】

    一切的所知障既然都不招感生死,怎么可说断了所知障,能得无住处涅槃?所知虽不感于生死,然能隐覆障蔽法空真如,使令不能发生大悲般若,穷未来际的利乐一切有情。所以断了所知障的时候,显示出法空的真理,当知此所显示的法空理,就是无住处涅槃,因为令于生死涅槃的二边俱不住的缘故。《述记》说:“令不发生大悲般若者,真如为所证缘,起后得智,后得智即般若。般若能起大悲,故于生死涅槃二俱不住,如既不证,悲智不生。”

    【若所知障,亦障涅槃,如何断彼,不得择灭?择灭离缚,彼(P931)非缚故。既尔!断彼宁得涅槃?非诸涅槃,皆择灭摄。不尔!性净应非涅槃!能缚有情住生死者,断此说得择灭无为,诸所知障不感生死,非如烦恼能缚有情,故断彼时,不得择灭。然断彼故,法空理显,此理相寂,说为涅槃,非此涅槃,择灭为性。故四圆寂诸无为中,初后即真如,中二择灭摄。若唯断缚得择灭者。不动等二,四中谁摄?非择灭摄,说暂离故,择灭无为唯究竟灭,有非择灭,非永灭故。或无住处,亦择灭摄,由真择力,灭障得故。择灭有二:一、灭缚得,谓断感生烦恼得者;二、灭障得,谓断余障而证得者。故四圆寂诸无为中,初一即真如,后三皆择灭,不动等二,暂伏灭者,非择灭摄,究竟灭者,择灭所摄。】

    假定说是所知障亦障涅槃的话,为什么断了所知障不能得到择灭?我们知道,择灭无为是离烦恼障缚所显的,彼所知障既不感生,非同烦恼有缚有情住于生死的力量,所以断了彼时,但证真如无为,不能获得择灭。彼所(P932)知障既然非缚,为什么断了它亦得无住涅槃?要知前面所说的四种涅槃,有的是择灭,有的不是择灭,并不是说四种皆是择灭所摄。假定不是这样,而说一切涅槃皆为择灭所摄的话,那第一本来自性清净涅槃就应当不是涅槃,因为性净的理体原来不是断障之所得的。能够系缚有情住于生死中的烦恼,断了这系缚的烦恼,方可说得择灭无为。诸有所知障,如前所说,是不感生死的,与能缚有情的烦恼不同。烦恼是缚,择灭离缚,所以断彼烦恼时,可以证真择灭。所知非缚,但障大悲及法空理,所以断彼所知时,不能得于择灭。既断所知不得择灭,为什么名为涅槃?这是因为断彼所知,得显法空真理,此法空理其相本寂,所以说为涅槃,并不是说这无住处涅槃,以择灭为性。因此之故,四种圆寂诸无为中最初的自性与最后的无住,其体就是真如,中间的有余无余二种是属择灭所摄。外人又问:假定说是唯有断缚方得择灭者,不动及想受灭的二种无为,于四无为中又是属于那个所摄呢?这应说它是属缘缺不生的非择灭所摄,为什么?因此二种无为只是暂时离系,不是究竟离系,有似缘缺不生的非择灭义,所以不是择灭所摄。为什么不属择(P933)灭?因择灭无为唯究竟灭,永害随眠。有非择灭非永灭故者,谓不动等二,乃是缘缺所显的非择灭,以非永灭故,所以不是本性清净的非择灭,因本性清净是永灭的。或者可说无住处亦是择灭所摄,什么道理?要知此体虽然不是系缚,但由法空观智真择灭力,断所知障而证得的。于此有人或又将生起这样的疑问:前说无住非择灭摄,现在又说亦择灭摄,前后所说为什么有这样的不同?现在特为解释这一个疑问说:择灭是有二种的,一为灭缚所得,谓即断除招感生死的烦恼而所得的择灭,所以说择灭不摄无住;二为灭障所得,谓即断除其余的所知障而证得的择灭,所以说择灭亦摄无住。由是之故,四种圆寂诸无为中,初一就是真如,由性净涅槃,不依抉择而证得,所以不属择灭,后三皆是择灭所摄。不动与想受灭的二种无为,因为是暂伏灭,所以非择灭摄,究竟灭除,方得算为择灭所摄。

    【既所知障亦障涅槃,如何但说是菩提障?说烦恼障但障涅槃,岂彼不能为菩提障?应知圣教依胜用说,理实俱能通障二果。如是所说四涅槃中,唯后三种,名所显得。】(P934)

    有人这样问:既所知障亦障无住涅槃,为什么圣教但说是菩提障,而不说为涅槃障?对的,问得很有理由,不过你要知道,经说烦恼障但障涅槃,难道它真的就不能为菩提障吗?亦能障于菩提少分的。圣教所以说二障障别者,应知诸圣教中是依胜用而说,所以各别障一,在道理上讲起来,实在俱能通障二果的。如是像上所说的四种涅槃,于中唯后三种名所显得,第一自性清净涅槃,非由断障之所显得,所以不名所显得。

    【二、所生得,谓大菩提。此虽本来有能生种,而所知障碍故不生。由圣道力,断彼障故,令从种起,名得菩提。起已相续,穷未来际。此即四智相应心品。】

    上说所显得,此说(2)所生得。所谓所生得,就是大菩提,其体为无漏智。那个能生的种子虽无始来法尔存于第八识中,但有所知障存在的时候,即被障碍而不能生起。若由能断的圣道力,断除了那个障碍,使令从种子生起现行,这就名为得大菩提。既已生起了以后,就能展转相续的至于尽未来际。这菩提就是四智相应的心品。(P935)

    【云何四智相应心品?一、大圆镜智相应心品,谓此心品,离诸分别,所缘行相,微细难知,不妄不愚,一切境相,性相清净,离诸杂染,纯净圆德现种依持,能现能生身土智影,无间无断,穷未来际,如大圆镜,现众色像。】

    第一大圆镜智相应心品,这是由转变有漏的第八识聚所生得的东西。谓此第八识的心品,远离我我所执,名为离诸分别。一切所取能取分别境及行相,都是穷极微细难可了知的,所以说所缘行相微细难知。不妄不愚一切境相,由此如来名一切种智及一切智。因中虽则相染而性净,但自智光开发以后,有漏永亡,于是性相俱得清净,离于一切虚妄杂染。纯净圆德者,纯是纯一而无杂的意思,净是清净而离染的意思,圆是圆满而无缺的意思。纯简因中的无漏,净简一切的有漏,圆简二乘无学。如是纯净圆满功德现种依持者,就是为现行的功德之所依,为种子的功德之任持。换句话说:任持胜无漏的种子,变现佛果的诸现行功德法而为其所依。能现自受用的佛身,亦能现自受用的佛土,更能现起其余的三智之影。而且这个现起,不是一时的,(P936)能无间无断的,至于穷未来际。如是身土等诸相现于此智品上时,犹如于大圆镜中,影现种种的色相,所以名为大圆镜智。

    【二、平等性智相应心品:谓此心品,观一切法自他有情,悉皆平等。大慈悲等恒共相应,随诸有情所乐,示现受用身土影像差别。妙观察智不共所依,无住涅槃之所建立。一味相续,穷未来际。】

    第二平等性智相应心品,这是由转变有漏的第七识聚所生得的东西。谓此第七识的心品,在有漏位上的时候,恒向内缘第八识的见分而起我执;因为有这我执的缘故,第六识在外执着自他彼此的差别,不能生起平等大悲。然而一旦从有漏转成无漏时,在内则证平等的理性,在外则观一切诸法及自他的有情,完全是平等平等的,不见有一点儿的自他差别。因有自他平等的思想存于脑际,所以大慈悲等就恒恒时的与之相应而起,随着十地觉有情(菩萨)的所乐,示现他受用身土的影像差别,而使他们受用法乐。因为因中的第七识是第六识的不共所依,所以果上的平等性智也就为妙观察智的(P937)不共所依。无住涅槃之所建立者,因为此识恒与悲智相应。涅槃名能立,悲智是所立,名为建立。《佛地论》说:“建立佛地无住涅槃,更无易转,名为一味;无间断故,名为相续。”由此智品证悟诸法的平等理性,所以名为平等性智。

    【三、妙观察智相应心品:谓此心品,善观诸法自相共相,无碍而转。摄观无量总持之门,及所发生功德珍宝。于大众会,能现无边作用差别,皆得自在,雨大法雨,断一切疑,令诸有情皆获利乐。】

    第三妙观察智相应心品,这是由转变有漏的第六识聚所生得的东西。谓此第六识的心品,善能观察诸法的自相共相,其神用无方,名之为妙;具缘诸法自共相等,名为观察,合而言之,名为妙观察智。又因巧妙的观察诸法的自相共相,故能摄观无量的陀罗尼门(总持)。虽余三智并不是没有这样的功德,但是入出诸禅,总持差别,此智是胜余三智的。及所发生的功德珍宝,就是六度道品、十力等法。并且,由于善巧的观察诸法的自相共相,能(P938)于大众会中现无量无边的神通妙用差别,一一皆得自在,雨大法雨,转大法轮,断除一切众生的疑惑,令诸有情皆获利益安乐。

    【四、成所作智相应心品:谓此心品,为欲利乐诸有情故,普于十方示现种种变化三业,成本愿力所应作事。】

    第四成所作智相应心品,这是由转变有漏的前五识聚所生得的东西。谓此前五识的心品,为欲利乐地前的菩萨、二乘、凡夫等的一切有情,乃于十方所有世界示现种种的身土及变化等的三业,以成就本愿力所应作的一切事业,所以名为成所作智。关于示现种种变化三业,《佛地经》有很好的解释说:“由是如来动身化业,示现种种工巧等处,摧伏诸技傲慢众生,以是善巧方便力故,引诸众生令人圣教,成熟解脱。由是如来庆语化业,宣扬种种随所乐法,文义巧妙,小智众生初闻尚信,以是善巧方便力故,引诸众生令入圣教,成熟解脱。由是如来决意化业,抉择众生八万四千心行差别,以是善巧方便力故,引诸众生令入圣教,成熟解脱。”

    【如是四智相应心品,虽各定有二十二法,能变所变种现俱生,(P939)而智用增,以智名显。故此四品,总摄佛地一切有为功德皆尽。此转有漏八、七、六、五识相应品,如次而得。智虽非识,而依识转,识为主故,说转识得。又有漏位,智劣识强,无漏位中,智强识劣,为劝有情依智舍识,故说转八识而得此四智。】

    如是像上所说的四智相应心品,各各一定具有五遍行、五别境、信等十一,并所依净识的二十二法。此二十二法的自体假定属于能变的,就是见分,假定属于所变的,就是相分。或说识的自体名为能变,相见二分名为所变;或说能变是种子。为什么?以是因能变的缘故,所变是现行,为什么?以是果能变的缘故。虽说具有二十二法,然而智的作用增胜,它能决断了达一切,所以特以智的这个名称来显示他。不唯如此,而且这四智心品总摄佛地的一切有为功德皆尽,因无漏位中智用增胜,以智为主,其余一切功德都是智的差别。然则转什么识而得什么智呢?此转有漏的八、七、六、五诸识的相应心品,如其次第而得大圆镜智、平等性智、妙观察智、成所作智的四(P940)智。于此成为问题的:智是心所,识是心王,已转未转,其体原来是差别的,怎可说是转八识而得四智?智虽然不就是识,但依识转智,并不是转识的自体,只不过因为识是心王,有其主义,所以说转识得。还有一个道理,在有漏位上是智劣而识强的,到无漏位中,则变为智强而识劣了。为了劝化有情依智以舍去有分别的识,所以说转八识而得此四智相应心品。

    【大圆镜智相应心品:有义:菩萨金刚喻定现在前时,即初现起,异熟识种与极微细所知障种,俱时舍故,若圆镜智尔时未起,便无能持净种识故。有义:此品解脱道时,初成佛故,乃得初起。异熟识种,金刚喻定现在前时,犹未顿舍,与无间道不相违故,非障有漏劣无漏法,但与佛果定相违故,金刚喻定无所熏识,无漏不增,应成佛故。由斯此品,从初成彿,尽未来际,相续不断,持无漏种令不失故。】

    大圆镜智相应心品在什么时候现起呢?这有两家的意思解说不同。有师义说:当菩萨金刚喻定正现在前的时候,即初现起大圆镜智。怎么知道?(P941)

    因为异熟识种以及最极微细的所知障种,就在这个时候同时俱舍的。假定说是大圆镜智在这时候尚未现起的话,那就应当没有执持清净种子的心识,可是事实不然,所以必须承认这时现起大圆镜智。有师义说:此圆智心品要到解脱道的那个时候,刚刚开始成佛,乃可说是初起。什么道理?因为异熟识种在金刚喻定现在前的那个时候,犹还没有顿舍,此时所断的只是二障种子,未舍有漏善及劣无漏法。因这与那无间道是不相违背的,换句话说,不为障碍的有漏善法及劣无漏法,但与佛果强有力的无漏法是定相违的。假定金刚喻定时舍去异熟种的话,则金刚喻定就没有了所熏识。所熏识无,无漏不增,那就应当已经成佛。可是事实不然,由此因缘,所以此品从初成佛的那个时候起,一直到尽未来际,都是相续不断的,而且持无漏种,使令永不散失。

    【平等性智相应心品,菩萨见道,初现前位,违二执故,方得初起,后十地中,执未断故,有漏等位,或有间断,法云地后,与净第八相依相续,尽未来际。】(P942)

    平等性智相应心品,在什么时候现起呢?谓于菩萨见道时真见道初现前的阶位,此智心品就现起了。但这不是自力起的,而是由第六引生的,即由第六识转成的妙观察智引起第七平等性智。违二执故,因此观察智的二空无漏,违犯第七识相应的二执,使第七识的二执不能生起,于是第七识无漏智品乃得初起。后十地中因为未能断尽俱生二执,所以第六识入生法观时,观我法空,伏二种执,此智就得现前。假定出了二观的时候,与有漏心俱,此智则又不现。因为是这样的关系,所以说有漏等位,或有间断。到了第十法云地的后心,乃成究竟无漏,以净第八识为所依,相续无间,尽未来际。

    【妙观察智相应心品,生空观品,二乘见位,亦得初起,此后展转至无学位,或至菩萨解行地终,或至上位,若非有漏,或无心时,皆容现起。法空观品,菩萨见位,方得初起,此后展转乃至上位,若非有漏,生空智果,或无心时,皆容现起。】

    妙观察智相应心品在什么时候现起呢?这也是在因中转,而且通于大(P943)小乘的。如生空妙观察智假定是在二乘位,于见道时亦得初起,从此见道以后,展转一直至于无学位,方得究竟。假定是在渐悟的菩萨,到菩萨的十住、十行、十回向的解行地终;假定是在顿悟的菩萨,或者要至十地的上位。在如是等的阶位,如果不是有漏,或是在无心时,皆容许彼现起的。若法空妙观察智,要是菩萨的见道位,方才可以初起。从此生起以后展转乃至上位——十地后心,假定不是有漏(有漏与彼相违),生空智果(生空后得不违法执),或无心(入灭尽定)的时候,那都是容可现起的。

    【成所作智相应心品:有义,菩萨修道位中,后得引故,亦得初起。有义:成佛方得初起,以十地中,依异熟识所变眼等,非无漏故,有漏不共,必俱同境,根发无漏识,理不相应故,此二于境,明昧异故。由斯此品,要得成佛,依无漏根,方容现起,而数间断,作意起故。】

    成所作智相应心品在什么时候现起呢?这有两家的意思解说不同。有师义说:菩萨在修道位中由于第六意识的后得所引,此智心品亦得初起,怎(P944)么知道?于净土中起五识故。有师义说:在修道位中是不能引的,一定要到成佛的时候,方得初起。什么道理?以在因位中,能变的第八识是有漏的,依异熟识所变的眼等五根,也就不能不随着而成为有漏。可是我们知道,第八识所变的五根为五识不共的俱有所依,亦即是所谓亲同境依。此亲同境依根既然是有漏的,说此有漏根,能发无漏识,这在道理上怎么相应呢?要知此有漏识与无漏识的二者,望之于境是有明昧不同的,即无漏识取境明,有漏识取境昧。由于是这样的因缘,所以此智心品要到成佛的那个时候,依于无漏的五根,方容现起。虽于佛果已成无漏,然而仍数数的间断,必假作意缘力,方得生起,非如余智,相续无间。

    【此四种性,虽皆本有,而要熏发,方得现行。因位渐增,佛果圆满,不增不减,尽未来际。但从种生,不熏成种,勿前佛德胜后佛故。】

    此四智相应心品皆从本有的无漏种子生,若起现行,是就应一切时皆成无漏,为什么会有前后因果转依的不一?要知此四种性,虽说皆本来有,然(P945)而要无漏法的熏发,然后方得现行,不是说要现起就现起的。而且熏有胜劣的不同,所以在因位的时候渐次渐次的增,到最后佛果位上达到圆满,既圆满已,是就不增不减的相续至于尽未来际。为什么不增不减?因佛果位但能从无漏种生起现行,其所生起的现行不复再熏成种子。假定有说还可熏成种子,则前佛熏多似乎就较优,后佛熏少似乎就较劣,但事实不是这样,所以说勿前佛德胜后佛故。

    【大圆镜智相应心品:有义:但缘真如为境,是无分别,非后得智,行相所缘,不可知故。有义:此品缘一切法。庄严论说:“大圆镜智,于一切镜,不愚迷故。”佛地经说:“如来智镜,诸处境识,众像现故。”又此决定缘无漏种,及身土等诸影像故,行缘微细,说不可知,如何赖耶,亦缘俗故。缘真如故,是无分别,缘余境故,后得智摄。其体是一,随用分二。了俗由证真,故说为后得,余一分二,准此应知。】

    大圆镜智相应品是以什么为所缘境界呢?这有两家的解说不同。有(P946)师义说:大圆镜智不缘别的,唯以真如为所缘境,因为它是缘真的根本无分别智,而不是缘俗的后得智,而且大圆镜智的行相所缘都是最极微细不可知的。有师义说:此大圆镜智相应心品不唯以真如为境,而是以真俗一切法为所缘的。如《庄严论》说:大圆镜智对于真俗的一切境,都是不愚迷的。《佛地经》也说:如来的智镜诸内六处、诸外六境,以及六识,一切众像,无不皆现的。又,此大圆镜智决定能缘无漏的种子及身土等的诸影像。初师所说行相所缘微细不可知的原因,以因位的阿赖耶缘俗,既然是不可知,果位的镜智亦缘于俗,当然也是不可知的。根本后得的二智差别,是由于缘境不同而来,谓缘于真如境的,这是无分别智的功用;缘于其余境界的,是就属于后得智摄。其体原来是一,不过随用而分为二,体一用二,怎么可以俱生?要知了达世俗,实在由于证真,所以说为后得。谓能了俗之智,是由根本智证了真如之后而得的,所以说了俗名后得智。如大圆镜智的一体分二,当知其余平等、妙现二智,亦为一体分二。准此当可知道,到下无庸再说。

    【平等性智相应心品:有义:但缘第八净识,如染第七,缘藏(P947)识故。有义:但缘真如为境,缘一切法平等性故。有义:遍缘真俗为境。佛地经说:“平等性智,证得十种平等性故”。庄严论说:“缘诸有情自他平等,随他胜解,示现无边佛影像故。”由斯此品,通缘真俗二智所摄,于理无违。】

    平等性智相应心品是以什么为所缘境界呢?这有三师解脱不同。有师义说:此平等性智但以第八净识为所缘境,如染污第七末那以第八藏识为所缘境,其道理是一样的。有师义说:此平等性智但以真如为所缘境,因为它是缘一切法的平等性(真如)的。有师义说:此平等性智遍以真俗诸法为所缘境,怎么知道?《佛地经》说:平等性智证得十种的平等性的,十种平等如前所说。《庄严经论》也说:缘诸有情的自他平等是此智的特殊功用。因随他人所有的胜解力,而示现无量无边的佛影像的。由于是这样的因缘,所以此平等性智相应心品为通缘真俗的二智所摄,这在道理上是没有什么相违的。

    【妙观察智相应心品,缘一切法自相共相,皆无障碍,二智所(P948)摄。成所作智相应心品:有义:但缘五种现境。庄严论说:“如来五根,一一皆于五境转故。”有义:此品亦能遍缘三世诸法,不违正理。佛地经说:“成所作智,起作三业诸变化事,决择有情心行差别,领受去来现在等义。”若不遍缘,无此能故,然此心品,随意乐力,或缘一法,或二或多。且说五根于五境转,不言唯尔,故不相违。随作意生,缘事相境,起化业故,后得智摄。】

    妙观察智相应心品是以什么为所缘境界呢?这是任何学者都这样讲的:缘一切法的自相共相,都是毫无障碍的,因为是这样的关系,所以通为根本、后得二智所摄。成所作智相应心品又是以什么为所缘境呢?这有二师的解说不同。有师义说:此智相应心品但绿色等五种现实境界,怎么知道?《庄严经论》说:如来的眼等五根,每一根每一根都于五种境界上转的。虽然遍于五境上转,但只缘现在,不缘过去未来。有师义说:此智相应心品不唯能缘现在,亦能亦能缘于过未,而是能够遍缘三世一切诸法的,为什么?因不(P949)违于正理的。怎么知道?《佛地经》说:如来的成所作智起作身语意的三业诸变化事,决择有情的种种心行差别,领受过去、未来、现在的诸义。假定说是此智不能遍缘的话,那就可说没有这样的功能。然而事实上,此智相应心品随于意乐之力,或者唯缘一法,或者缘于二法,或者缘于多法。现在姑且这样说眼等五根于色等五境上转,不是说决定如此,所以前后之说并没有什么相互违背的地方。此智既是随于作意的生起,缘于种种的事相之境,而起三业诸变化事,所以唯后得智摄,不同前三通二智摄。

    【此四心品,虽皆遍能缘一切法,而用有异:谓镜智品,现自受用身净土相,持无漏种;平等智品,现他受用身净土相;成事智品,能现变化身及土相;观察智品,观察自他功能过失,雨大法雨,破诸疑网,利乐有情。如是等门,差别多种。】

    上来所讲的四智相应心品,虽说一一皆能缘于一切诸法,然而它们所发生的作用,却显然是有很大的差别。谓大圆镜智相应心品,能现起自受用身及自受用净士相,而执持清净无漏种子。平等性智相应心品能现起他受用身(P950)及他受用净土相,为它的特别功用。成事作智相应心品能现起变化身及净秽土相,为它的特别功用。妙观察智相应心品能观察自他的功能过失,于净秽二土中雨大法雨,转大法轮,破诸众生的疑网,利乐一切的有情,为它的殊胜功能。如是像上所说的种种诸门,假定一一说起来,其差别是有很多种的,现在不能一一为说。

    【此四心品,名所生得。此所生得,总名菩提,及前涅槃,名所转得。虽转依义总有四种,而今但取二所转得,颂说证得转依言故。此修习位,说能证得,非已证得,因位摄故。】

    此之四种相应心品就是这儿所说的所生得。这里说的所生得,总括一句话,名为大菩提,而前说的大涅槃是即名为所转得。虽说转依的意义,总有四种的差别,然而现今但取第四所显得与所生得的二所转得,为什么?因为颂说“便证得转依”这句话的缘故。同时我们要知道的:此中明转依果,正是说的修习位中的能证得,并不是说的已证得,为什么?因为这还是属于因位所摄的,并没有到达果位。(P951)

    【后究竟位,其相云何?颂曰:此即无漏界,不思议善常,安乐解脱身,大牟尼名法。论曰:前修习位所得转依,应知即是究竟位相。此谓此前二转依果,即是究竟无漏界摄。诸漏永尽,非漏随增,性净圆明,故名无漏。界是藏义,此中含容无边希有大功德故;或是因义,能生五乘世出世间利乐事故。】

    前明修习位,此明究竟位,而此位的状态是怎样的呢?先以颂文略为解答,后以长行再为详释。于中最初一句颂是出其体,其次七字是显它的胜德,后八字是简别二乘,而显与三乘有别。颂文所说的此字是指前面所说的所转得的二种转依,就是真涅槃与大菩提。这个真涅槃大菩提的二转依,其所证得的大果就是究竟位,所以现在所说究竟位之体就是指此,亦即是究竟无漏界所摄。无漏就是不与烦恼相应,不为烦恼所缚。这二转依的果体因能断一切二执,离诸杂染,诸漏永尽,烦恼不相应,不被所缚,非漏之所随增,是体性清净圆满胜明的究竟无漏。譬如二乘,虽也得到无漏,但尚与第七相(P952)应的所知细障相俱,所以不是胜明。又如菩萨,虽也得到无漏,但是只得到一分,没有达到圆满,所以都不能说是究竟。界就是藏的意思,谓于此大菩提中,能含容无量无边的甚为希有的有为功德,而于真涅槃中又能包藏无为的大功德故。界或又可以说是因义,因这大果,或为所缘,或为增上缘,能出生五乘世出世间的利乐事业的。

    【清净法界,可唯无漏摄,四智心品,如何唯无漏?道谛摄故,唯无漏摄。谓佛功德及身土等,皆是无漏种性所生,有漏法种已永舍故。虽有示现作生死身,业烦恼等似苦集谛,而实无漏道谛所摄。】

    有人这样问道:清净法界,有佛无佛,性相常住,可以说是唯属无漏所摄。因为它是一种理法,四智菩提从种所生,有为无漏,怎么可说亦唯无漏所摄?答:所以说这是无漏摄者,因为它是属于道谛所摄的缘故。我们知道,苦等四谛前二属有漏,后二属无漏。佛果位上十力四无所畏等的一切功德以及所有四智身土等,都是从无漏种所生的,属于道谛所摄,所以唯是无(P953)漏,圣说道谛唯无漏的。或又问道:佛的变化身示同众生有生老病死及业烦恼,怎么可说唯是道谛?解释这问题说:如来虽有示现叱呵身语现起,入灭现有背痛病苦,好像是苦谛与集谛,而实是属无漏道谛所摄,并不可以把它看为有漏。

    【集论等说:十五界等,唯是有漏,如来岂无五根、五识、五外界等?有义:如来功德身土,甚深微妙,非有非无,离诸分别,绝诸戏论,非界处等法门所摄,故与彼说理不相违。有义:如来五根五境,妙定生故,法界色摄。非佛五识,虽依此变,然粗细异,非五境摄。如来五识,非五识界,经说佛心恒在定故,论说五识性散乱故。】

    若佛功德身土等皆唯无漏摄者,为什么《集论》等说除后三界,余十五界唯是有漏?既十五界唯是有漏,如佛有十五界,当亦属于有漏,怎么可说唯是无漏?若定说佛一切唯是无漏,难道如来就没有五根、五识、五境的十五界冯?关于这个问题,有三师的解说不同。有师义说:如来所有功德以及(P954)若身若土,非常甚深,非常微妙,既不可以说它有,也不可以说它无,离诸能所分别,绝诸名言戏论:那不是蕴处界等法门所摄的,不可说此五根五境等,因而也就不可以十五界等有漏为间。彼所谓有漏,不是约佛身讲的,所以此之所说与彼所说,在道理上是没有什么冲突的。有师义说:如来所有的五根五境都是殊胜的妙定所变,属于无漏,是法界色一分摄。非佛以外所余菩萨及异生等,虽依此佛五根所变者,变为身土等,然而不若佛的微妙,换句话说,佛变者细,余变者粗。所变者粗,可以说是界处等摄;为质者细,是则就非为五境所摄了。根境既无,当知如来五识,亦非五识界收。为什么?因为在经中说:佛心恒常都是在定中的;又在论中说:眼等五识身其性是散乱的。既然如此,恒在定中的佛心当然不是散乱的五识身。

    【成所作智何识相应?第六相应,起化用故。与观察智性有何别?彼观诸法自共相等,此唯起化,故有差别。此二智品应不并生,一类二识不俱起故。许不并起,于理无违;同体用分,俱亦非失。或与第七净识相应,依眼等根缘色等境,是(P955)平等智作用差别:谓净第七,起他受用身土相者,平等品摄;起变化者,成事品摄。岂不此品摄五识得?非转彼得,体即是彼,如转生死言得涅槃,不可涅槃同生死摄,是故于此,不应为难。】

    外人根据上说,又发生这样的问题:如来五识假定不是属于五识界摄,那所转变而成的成所作智,又与什么净识而相应呢?现在告诉他说:与第六净识相应,为什么?由第六识观机,能起三类分身的化用。假定果真这样,那与妙观察智的体性又有什么差别呢?答:彼妙观察智唯能观于诸法的自相共相,而此成所作智唯能现起三类分身的化用,所以二者是有差别的。既然是这样,那么,此妙观察与成所作的二智就应该不能并生;若许并生,于一类识同时起二,这是不合道理的,所以说一类二识不俱起故。对的,前后刹那别异而起,就是承认它不并起,这在道理上也没有什么相违的。再说,同一识体义用分二,说二智俱,也没有什么过失。或说成所作智,与第七净识相应,因为依于眼等诸根缘于色等诸境,这就是平等性智的作用差(P956)别。谓平等智起他受用身,有成事智品亦绿色等。假定是这样,那与平等智又有什么差别?谓第七净识,起他受用的若身若土之相的,是属于平等性智相应心品所摄;如起变化身土而化诸异生类者,则是属于成所作智相应心品所摄。人又这样问:此成事智品岂不明白的是转(摄)五识而得的吗?为什么说是七识俱?答:虽说这是由转五识而得,但我们必须知道,并不是说转彼五识得此智品,其体就是属于彼五识摄。如转生死而说得涅槃,那是约生死灭涅槃显来讲的,并不是涅槃性就是涅槃,所以说不可涅槃同生死摄。既然是这样的道理,是故于此,不应提出这样的问题来为难!

    【有义:如来功德身土,如应摄在蕴处界中,彼三皆通有漏无漏。集论等说十五界等唯有漏者,彼依二乘粗浅境说,非说一切。谓余成就十八界中,唯有后三通无漏摄;佛成就者虽皆无漏,而非二乘所知境摄。然余处说佛功德等非界等者,不同二乘劣智所知界等相故。理必应尔!所以者何?说有为法,皆蕴摄故;说一切法,界处摄故;十九界等,圣所遮故。(P957)若绝戏论,使非界等。亦不应说即无漏界善常安乐解脱身等。又处处说:转无常蕴,获得常蕴,界处亦然,宁说如来非蕴处界?故言非者,是密意说。又说五识性散乱者,说余成者,非佛所成。故佛身中,十八界等,皆悉具足,而纯无漏。】

    有师义说:如来的一切功德以及所现身土,如其所应,是可摄在蕴、处、界的三科法门中的,为什么?因彼蕴、处、界三,是都可以通于有漏无漏的。如凡夫二乘所有,就是有漏;佛果位上所有,就是无漏。《集论》等所以说十五界等唯是有漏者,那是依于二乘粗显境界说的,并不是指的佛地微妙境界而言,更不是说一切凡圣有情十五界等,皆唯有漏。谓余九界有情所成就的,在十八界中唯有意根、意识、法境的后三,通于无漏所摄。然而在其余的圣教中如《般若经》及《处处经》说:佛的功德智慧等所以非界摄者,因为这是殊胜之境,与二乘劣智所知界等境相不同。因以理而言,如应摄于蕴、处、界中的。什么道理?因佛功德等属于有为,经说“诸有为法都是蕴所摄的”,又经中说“诸法都是界处摄的”。进一步说,假定不是界等所(P958)摄,那就应当是十九界、十三处、六蕴所摄。可是说十九界等,为圣所遮,换句话说,佛是不承认有十九界等的。若绝戏论便非界等者,是则亦不应此颂说如来功德,就是无漏界是善、是常、是安乐,亦不应名解脱身等。解脱身等既然可名,所以蕴、处、界三,在道理上亦应可名。又论中说,前五识身其性散乱者,那是说的其余九界众生所成就的,不是说的佛所成就的。这样讲来,所以知道,佛身中的十八界等不但一切皆悉具足,而且一切纯是无漏。

    【此转依果,又不思议,超过寻思言议道故,微妙甚深自内证故,非诸世间喻所喻故。】

    此二转依的果体所具殊胜的德性,虽则说是很多,现在且举四种。第一是不思议,谓此二转依的果体,用我人的寻思去寻思它,或我人的言议去讨论它,都是不可能的。因为其体超过寻思之道,不是寻思的境界;断绝言议之道,不是言议的境界,真是所谓微妙最微妙,甚深最甚深,唯大圣者自内证知,要用世间的譬喻来比喻它,那是不可能的,所以说不可思议。(P959)

    【此又是善,白法性故,清净法界,远离生灭,极安稳故,四智心品,妙用无方,极巧便故,二种皆有顺益相故,违不善故,俱说为善。论说处等,八唯无记,如来岂无五根三境?此中三释,广说如前。一切如来身土等法,皆灭道摄,故唯是善,圣说灭道唯善性故,说佛土等,非苦集故。佛识所变有漏不善无记相等,皆从无漏善种所生,无漏善摄。】

    第二说此二转依果,是善。谓此二转依的果体,以白法为性,不同不善及无记,而且能断于黑,所以名白。假定是这样的话,那与有漏善又有什么差别?不然!要知清净法界的真涅槃,是远离了生灭之法而极其安隐的;四智心品的大菩提微妙不可思议的大用,无方应物,泽被群生,那是极巧便的。如是涅槃的无为、菩提的有为,二皆具有顺益之相,与不善相反,所以俱说为善。或者有人这样难说:四智心品如果真的唯是善性的话,为什么《对法论》说“五根与香味触的三境此之八处唯是无记”呢?岂如来身无有五色根及香味触的八处吗?关于这问题,此中有三种解释,广说如前有漏等(P960)三解,这里不再复述。一切如来的若身若土等法,完全都是属于灭道所摄,凡为灭道摄的,诸经论中既说唯是无漏,所以此亦唯独是善。圣说灭道二谛,唯独是善性的;《瑜伽》等说佛身土等,不是属于苦集的,而且佛之净识所变相似有漏的不善及无记相等,一一皆从无漏善种所生,所以唯是无漏善摄。

    【此又是常,无尽期故。清净法界,无生无灭,性无变易,故说为常。四智心品,所依常故,无断尽故,亦说为常。非自性常,从因生故,生者归灭,一向记故,不见色心,非无常故。然四智品,由本愿力,所化有情,无尽期故,穷未来际,无断无尽。】

    第三说此二转依果,是常。谓此二转依的果体,都是无有穷尽之期的。因清净法界的真涅槃是无生无灭,其性无有变易的,所以说之为常。四智心品的大菩提以常住真如为所依,因为所依是常住的,所以能依的四智品其体无断无尽,所以亦说为常。无断常者,是报身的不断常义;无尽常者,是化(P961)身的相续常义。四智菩提虽则可以说常,但并不是自性常,因为是从因所生的。生者必归于灭,这是一向都这样说的,若初唯生而后不灭的话,那就违于佛说。又若色心是自性常者,不特不见圣教中有说,而且也是违于比量的,因为事实上,实无一色心是非无常的。然四智相应心品所以获得常色等者,这是由于本誓愿力,为了化度一切有情;由于所化有情是没有尽期的,穷未来际,无断无尽,所以是常。

    【此又安乐,无逼恼故。清净法界,众相寂静,故名安乐。四智心品,永离恼害,故名安乐。此二自性,皆无逼恼及能安乐一切有情,故二转依俱名安乐。】

    第四说此二转依果,名为安乐。谓此二转依的果体,自身固然无逼无恼,亦不逼恼一切有情,所以得名安乐。如分开来说,清净法界的真涅槃,所有众相寂静,没有一点纷扰,是故名为安乐。四智心品的大菩提永离一切的恼害,再也没有逼迫性的现象,所以名为安乐。由于这菩提涅槃的二种自性完全没有逼害恼乱,并能利益安乐一切有情,所以此二转依俱得名为安(P962)乐。

    【二乘所得二转依果,唯永远离烦恼障缚,无殊胜法,故但名解脱身。大觉世尊,成就无上寂默法故,名大牟尼。此牟尼尊,所得二果,永离二障,亦名法身。无量无边力无畏等,大功德法所庄严故。体依聚义,总说名身。故此法身,五法为性,非净法界,独名法身,二转依果,皆此摄故。】

    颂说解脱身大牟尼名法者,这是简别二乘,显示三乘之果各有不同。解脱身是解脱烦恼障的缠缚而得到的果身。二乘圣者虽可得到一分的二转依果,但因唯是永远离去烦恼的障缚,而仍被所知障所覆,无有成为庄严的十力等殊胜功德法,所以但得名为解脱身,不得名为法身。然而大觉世尊由于成就最极无上的寂默法故,所以就名为大牟尼。牟尼译为寂默,即名为一切法的性相离言之不二法门。唯我大牟尼尊所得二转依果,由于永离二障的关系,此不二法门能成就无上寂默法,所以不但名为解脱身,亦可名为法身(报化身实亦包括在内)。为什么叫做法身?因这是无量无边十力四无所畏等(P963)大功德法之所庄严的。为什么叫做身?因这是具有体性、依止、众德聚的三义,所以总说名身。因此之故,这个法身是以清净真如及四智菩提的五法为性的,以清净法界名为涅槃,四智心品名为菩提:合此二种,名为法身,不独一种清净法界可得名为法身。因二转依果摄此五法,而五法皆是此法身所摄的。

    【如是法身,有三相别:一、自性身:谓诸如来真净法界,受用变化平等所依,离相寂然,绝诸戏论,具无边际真常功德,是一切法平等实性,即此自性,亦名法身,大功德法所依止故。】

    如是像上所说的法身,乃三身的总称,不是任何一身,都是法身,所以法身有三相的差别。(1)自性身,这就是一切如来所证得的真净法界,为受用身与变化身平等所依的实性。远离十相,寻思路绝,绝诸戏论,寂然不动,具有无边无际的真常功德,是一切法的平等实性(真如),即此诸法自性,亦复名为法身,因是有为无为诸大功德法之所依止的。此平等实性虽说一切(P964)凡夫悉皆具足,但因被惑障之所盖覆,不能显现,所以在凡夫位只名为如来藏,不名自性法身。到了究竟果位,因为已经证到此理,所以名为自性身,亦名为法身,其所居住的叫做法性土。

    【二、受用身,此有二种:一、自受用,谓诸如来三无数劫,修集无量福慧资粮,所起无边真实功德,及极圆净常遍色身,相续湛然,尽未来际,恒自受用广大法乐。二、他受用,谓诸如来由平等智,示现微妙净功德身,居纯净土,为住十地诸菩萨众,现大神通,转正法轮,决众疑网,令彼受用大乘法乐。合此二种,名受用身。】

    (2)受用身,这有两种差别:①自受用身,这是酬报三大长劫所修集的无边胜因而感得的。谓诸如来于三大阿僧祗劫之中,修集无量无边的福慧资粮,引生本有无漏种子所起无边真实功德,及从镜智所起究竟极圆(众相咸备)、极净(体离众患)、极常(无间无断)而无所不在的常遍色身,相续(拣别不生灭的自性身,因为这是有生灭的)、湛然(拣别他受用及化身,因为(P965)彼时断故),尽未来际的恒自受用广大法乐,其所居住的叫做自受用净土。②他受用身,这是因自己身证圆满,为欲利他十地菩萨而示现的。谓诸如来证得自受用身后,由平等性智相应心品示现一种微妙清净的功德身,居住于他受用的净土中,为住十地的诸大菩萨众,示现广大的神通,转如来的正法轮,决诸众生的疑网,令他们受用大乘的法乐。合此自他受用的二种,名为受用身。

    【三、变化身:谓诸如来由成事智,变现无量随类化身,居净秽土,为未登地诸菩萨众、二乘、异生,称彼机宜,现通说法,令各获得诸利乐事。】

    (3)变化身,谓诸如来,由于成所作事智,变现无量的随类不同的化身,居住在净土或秽土,为未登地的诸菩萨众以及二乘并诸凡夫有情,随着那个各各不同的机宜,示现八相成道,或现神通,或说法门,或变化其他三业的种种事业而利乐他们,使令他们各各获得诸利乐事。

    【以五法性摄三身者:有义:初二摄自性身。经说真如是法身(P966)故;论说转去阿赖耶识,得自性身,圆镜智品转去藏识而证得故。中二智品,摄受用身。说平等智,于纯净土,为诸菩萨现佛身故;说观察智,大集会中,说法断疑,现自在故;说转诸转识,得受用身故。后一智品,摄变化身。说成事智,于十方土,现无量种难思化故。又智殊胜,具摄三身,故知三身,皆有实智。】

    以真如及四智品的五法与三身的相摄,是怎样的呢?这有二师的解说不同。有师义说:最初的真如及第二大圆镜智摄三身中的自性身。为什么这样相摄?《佛地经》说“真如就是法身”的,所以证知一真法界摄自性身。《摄大乘论》说“转去阿赖耶识而证得自性身”的,所以证知大圆镜智摄自性身,同时从《摄论》说“圆镜智品是由转去藏识而证得”的话,亦可证知圆镜智摄自性身。中间的平等、观察二智心品摄三身中的受用身。怎么知道?因有论说:平等性智于纯净土中为诸地上菩萨或地前菩萨,示现佛身的。或有论说:妙观察智在大集会中现通说法,断决众疑,示现自在的。《摄(P967)大乘论》说:转诸转识,就得受用身。换句话说,是以妙观察智配属受用身。最后一种成所作事智品摄三身中的变化身,怎么知道?《庄严论》说:成所作事智于十方世界示现无量种的难思化的,所以以成所作事智配属变化身。又《摄论》说:由于智的殊胜,四智总摄三身。因此之故,我们知道,三身都是有实智的。

    【有义:初一摄自性身。说自性身本性常故;说佛法身无生灭故;说证因得,非生因故;又说法身,诸佛共有,遍一切法,犹若虚空,无相无为,非色心故。然说转去藏识得者,谓由转灭第八识中二障粗重,显法身故。智殊胜中说法身者,是彼依止彼实性故。自性法身,虽有真实无边功德,而无为故,不可说为色心等物。四智品中真实功德:镜智所起常遍色身,摄自受用;平等智品所现佛身,摄他受用;成事智品所现随类种种身相,摄变化身。】

    有师义说:于五法中,初一真如摄三身中的自性身。为什么大圆镜智不(P968)摄自性身?因《庄严论》只说自性身是本性常,而没有说镜智品是本性常;又说佛的法身是无生灭的,而镜智品是有生灭的;又说自性身是证因得,非如大圆镜智是生因之所生的。又,《佛地论》以及诸经论说法身是诸佛之所共有的,遍一切法而无所不在,犹若虚空的遍一切处,是无相无为,非色非心的;镜智是有相有为的色心法。二者不相类,所以不相摄。然第一师引《摄论》说转去藏识而证得者,当知那是由转灭第八识中的二障粗重,以显示法身而说,非同镜智转去彼识而证得者,所以不可以镜智亦能摄于自性身。又,《摄论》于智殊胜中说法身者,那是因为法身是彼四智的依止,是彼四智实性的关系,所以说具摄三身,其实在道理上是不摄法身的。为什么不摄法身?因自性法身虽说具有真实无边的功德,然而由于它是无为的关系,所以不可说为镜智色心等物所摄。四智相应心品中的真实功德与三身相摄,是这样的:大圆镜智所现起的常遍色身摄三身中的自受用身,平等性智相应心品所现起的佛身摄三身中的他受用身,成所作事智相应心品所现起随类种种变化身相摄三身中的变化身。(P969)

    【说圆镜智是受用佛,转诸转识得受用故。虽转藏识亦得受用,然说转彼显法身故,于得受用略不说之。又说法身无生无灭,唯证因得,非色心等。圆镜智品,与此相违。若非受用,属何身摄?又受用身,摄佛不共有为实德。故四智品,实有色心,皆受用摄。】

    所以说圆镜智是受用身佛而不是自性身者,因为这是由转诸转识而得其受用的。既然如此,转去藏识亦得自受用身,为什么不说?当知转于藏识,虽亦得自受用,然而现在主要的是说转彼藏识以显法身,至于转染成净得受用的一义,则略而不说。又如前说:法身是无生无灭的,唯是清净圣智的证因之所证得的,非色非心等;而此大圆镜智,不但是有生有灭,而且是有色心的,与无生无灭、非色非心相违。从这道理上推论起来,可以证明圆智,定属自受用摄。若非受用,试问又是属于何身所摄?又受用身通摄佛果位上一切不共的有为真实功德,所以知道,四智菩提相应心品实有色心,都是自受用所摄。(P970)

    【又他受用及变化身,皆为化他方便示现,故不可说实智为体。虽说化身智殊胜摄,而似智现,或智所起,假说智名,体实非智。但说平等,成所作智,能现受用三业化身,不说二身即是二智,故此二智自受用摄。】

    还有一个道理,就是他受用身及变化身,都是为了化他有情而方便示现的,所以不可说它以实智为体。可是有人问说:圣教明白的说“变化身智殊胜摄”,怎么可说不是实智?虽说化身是属智殊胜摄,然而那不过似智所现,或者是由智所现起的,假说它为智名,而其体实在是非智的。所以说:“然以自受用实智为体,唯他受用身等,不说实无漏智。”由此复有人问:圣说二身就是二智所现,怎么可说体实非智?要知圣所说者,是但说平等性智能现起受用身,成所作事智能现起三业化身,并没有说受用变化二身,就是平等成事的二智,所以平等成事的二智是自受用身摄。

    【然变化身及他受用,虽无真实心及心所,而有化现心心所法。无上觉者神力难思,故能化现无形质法。若不尔者,云何如(P971)来现贪瞋等?久已断故。云何声闻及傍生等,知如来心?如来实心,等觉菩萨尚不知故。由此经说化无量类皆令有心;又说如来成所作智化作三业;又说变化有依他心,依他实心,相分现故。虽说变化无根心等,而依余说,不依如来。又化色根心心所法无根等用,故不说有。】

    有人这样问道:他受用以及变化假定真的非以实智为体,那岂不是与偶像无异,怎么还能说法利生呢?当知变化身以及他受用身,虽然没有真实的心及与心所,可是有化现的心心所法,与偶像是绝对不同的。《佛地论》说“此实相分,似见分现”,就是此意。但是问题又来了;身等有质,固然可说化现;心等无形,怎么能够化现?当知最高无上的觉者,其神通力是不可思议的,所以能化现无形质法,不可以我人的心行去测度他。假定不是这样变化的话,那末,如来的贪瞋等烦恼久已就断掉了,怎么还能从报化身现起贪瞋等相?既有贪瞋等相的现起,可知这是化现的。再说,如来的实心,不说一般众生不知,就是等觉菩萨也不能知。然而为什么经说声闻及傍生(P972)等,知如来心?当知这所知的如来心,不是如来的实心,而是如来的化心。所谓声闻等知佛心,如有经说:“诸天亦知佛心,如佛一时深摈众僧,还念欲取,梵王悉知。又于一时心念为王,如法化世,魔王即知,而来劝请。又诸比丘亦知佛心,如佛将泥洹时,阿那律陀次第知佛所入诸禅三昧。”像这些,都是能知佛心的明证。由于是这样的因缘,所以《涅槃经》说:“人天百万设最后供,唯纯陀供是佛亲受,余悉化人;此化人者,皆似有心,令彼人天各各自谓佛受我供故。”故论文说:“化无量类皆令有心。”又《佛地经》说:如来的成所作智能够化作不思议的身语意的三业。又《解深密经》如来成所作事品说:如来的变化身不可说他是有心,也不可说他是无心。为什么?因是无自依心而有依他之心的。无自依心是约佛的法身自性无有心法生起的相说,有依他心是约依诸善根成熟众生的因缘而有变化心生起的相说。所以说:“依他实心,相分现故。”如来的变化身既然是有根心的,为什么《瑜伽》九十八说无根心呢?虽说如来的变化身,不能化现根心等,但这是依佛陀之外,对其余的菩萨二乘人说,不是依于如来实智所起根心说(P973)的。又依二乘劣定所化色根及心心所法,不同佛本体有根识用,因为是无根等之用,所以《瑜伽论》不说有化根心。

    【如是三身,虽皆具足无边功德,而各有异:谓自性身,唯有真实常乐我净,离诸杂染,众善所依无为功德,无色心等差别相用。自受用身,具无量种妙色心等真实功德。若他受用及变化身,唯具无边似色心等利乐他用化相功德。】

    如是像上所说的三身,虽然一一皆具足无量无边的功德,但彼此所具的功德,是各各不同的:第一自性身唯独具有常乐我净等的功德。本性是常,所以具有常德;白净法善,所以具有净德;寂静安隐,所以具有乐德;解脱离缚,所以具有我德。性净圆明,所以离诸杂染;含容众德,故为众善所依。虽然具有这么多的无为功德,但无色心等的差别相用。第二自受用身具有无量种的微妙不可思议的色心等的真实功德。至若他受用以及变化身,是就唯有具足无量无边似色心等的利乐他用的化相功德。

    【又自性身,正自利摄,寂静安乐,无动作故;亦兼利他,为(P974)增上缘,令诸有情得利乐故。又与受用及变化身为所依止,故俱利摄。自受用身,唯属自利。若他受用及变化身,唯属利他,为他现故。】

    此就三身二利说。如来的自性身正式的说起来,应该是属自利所摄,因为他是寂静安乐而毫无动作的;若从傍说,亦可兼属利他,因为增上缘能令一切有情获得利益安乐的。又此自性身为受用身及变化身作所依止,所以为自他俱利所摄。如来的自受用身唯独的是属自利,不兼利他,因为这是恒自受用广大法乐的。若他受用身及变化身是就唯属利他,不兼自利,因为这是为他有情而示现的。如他受用身为地上菩萨所现,令彼受用大乘法乐;若变化身为未登地菩萨以及二乘、异生所现,使令他们各各获得利益安乐的。

    【又自性身,依法性土。虽此身土体无差别,而属佛法,相性异故。此佛身土,俱非色摄。虽不可说形量小大,然随事相,其量无边,譬如虚空遍一切处。】

    此下明三身所依土的差别。如来的自性身是依法性土为所居住的,虽说(P975)这能住的自性身与所住的法性土,其体一如而无有差别,然而因为一属于佛,一属于法,相性是有差别的。谓以佛义为相,为有为的功德法所依,是众德聚义,为二身的自体。谓以法为性,是功德的自性,能持的自性,诸法的自性。体为土义,相义为身。换句话说,属佛是相,属法是性。直语所依名土,所以说体为土义:以能依名所依,为法性身,所以说相义为身。不过我们要知道的,就是此自性身、法性土,都不是属于色法所摄。虽不可说他们的形量是大是小,然而随于变化等三身三土的事相,其量是无边的,犹如虚空的遍一切处而无所不在。

    【自受用身,还依自土。谓圆镜智相应净识,由昔所修自利无漏纯净佛土,因缘成熟,从初成佛,尽未来际,相续变为纯净佛土,周圆无际,聚宝庄严,自受用身常依而住。如净土量,身量,亦尔。诸根相好一一无边,无限善根所引生故。功德智慧既非色法,虽不可说形量大小,而依所证及所依身,亦可说言遍一切处。】(P976)

    如来的自受用身还依自受用的净土而住。谓大圆镜智所相应的清净识,由过去所修的自利无漏的纯净佛土,因为因缘成熟的关系,从初成佛的那个时候起,一直到尽未来际,总是那样相续不断的变为纯洁清净的佛土。其土周圆,无边无际,无量众宝之所庄严,因而自受用身也就常常的依此而住,受用大乘法乐。此身的身量是怎样呢?如净土的量有多么大,其身量也就有多么大。身土诸根所具的相好一一都是无边的,真是所谓身有无量相,相有无量好,因为这是无限善根之所引生的。此自性身所具功德智慧也不是属于色法,既然不是色法,当然也就不可说身相的形量大小。虽不可说身相的形量大小,然而依于所证的二空真如,所依的自性法身亦可说它是遍一切处而无所不在的。

    【他受用身,亦依自土。谓平等智大慈悲力,由昔所修利他无漏纯净佛土,因缘成熟,随住十地菩萨所宜变为净土,或小或大,或劣或胜,前后改转,他受用身依之而住。能依身量,亦无定限。】(P977)

    如来的他受用身亦是依于他受用的净土而住。谓平等性智的大慈大悲的力量,由过去所修的利他无漏的纯佛净土,因为因缘成熟的关系,所以就随住于十地位上的菩萨,各随其所宜,变为各种不同的净土,或小或大,或劣或胜,前后是有改变转易的。所谓小大劣胜,是这样的:为初地所变的净土望于为二地所变的净土,则初地的是小是劣;展转乃至第九地望于第十法云地,则九地的净土为小为劣,而十地的净土为大为胜。他受用身依于所变现的他受用土,安住其中。至于能依的身量大小如何,那是没有一定限量的。

    【若变化身,依变化土。谓成事智大慈悲力,由昔所修利他无漏净秽佛土,因缘成熟,随未登地有情所宜,化为佛土,或净或秽,或小或大,前后改转,佛变化身依之而住。能依身量,亦无定限。】

    如来的变化身是依自己所变化的变化土而住的。谓成所作事智的大慈大悲的力量,由过去所修的利他无漏的净秽佛土,因为因缘成熟的关系,所(P978)以就随未登地的地前菩萨、二乘以及凡夫的诸有情,各随其所宜,化作种种不同的佛土,或者是净,或者是秽,或者是小,或者是大,前后改转,那是没有一定的。佛所修因本来都是净行,那里还有什么秽土成熟之理?不过由于众生的根性有殊,所以变现有净秽之别。如有宜于顺导者,就现净土而摄受之,若有宜于逆化者,就现秽土而折伏之。因而弥陀现居净土,释迦示生堪忍,经说“菩萨随所化众生而取佛土”,就是这个意思。净秽大小前后改转者,净如螺髻梵王见此佛土无非七宝,秽如身子所见唯瓦砾荆棘等。净秽如此,大小亦然,佛变化身依于这变化土而住。至于能依的身量大小怎样,那也是没有定限的,因为这是由于机感的不一,所以或见千丈,或唯丈六,乃至或有见佛只三尺等。

    【自性身土,一切如来同所证故,体无差别。自受用身及所依土,虽一切佛各变不同,而皆无边不相障碍。余二身土,随诸如来所化有情,有共不共。所化共者,同处同时,诸佛各变为身为土,形状相似,不相障碍。展转相杂为增上缘,令(P979)所化身自识变现。谓于一土有一佛身,为现神通说法饶益。于不共者,唯一佛变。诸有情类无始时来,种性法尔更相系属,或多属一,或一属多,故所化生有共不共,不尔!多佛久住世间,各事劬劳,实为无益,一佛能益一切生故。】

    此明所化的同异。自性身与法性土这是十方三世一切如来之所同证的,所以其体无有丝毫差别,如一室的虚空一样,有什么不同可言。自受用身及所依的自受用土,虽则是一切诸佛各自所变有所不同,然而皆是无边无际,其相不相障碍;如千灯光同照室内,虽则各自发光,而一一光都能遍照全室,光光相似,相涉相入而不相障碍。其余的受用、变化的二种身土,随于诸佛如来所化有情的差别,而有共与不共的不同。所化共者,谓于同一个地方、同一个时候,诸佛如来各各变现为身为土,而且此所变现的若身若土,形状互相相似,彼此不相障碍。“如今释迦化身,若一类众生昔与阿閦、弥陀、药师、宝集皆悉有缘,应受其化。所化之者,身不可分。在贤劫时,阎浮之处,则阿閦如来化一佛身为释迦文,阿弥陀佛亦化一身为释迦文,药(P980)师琉璃光亦化一身为释迦文,宝集如来亦化一身为释迦文,同在迦毗菩提树下一时成佛,令诸众生但谓一释迦文佛。如五盏灯同照一物,共发一影,实有多光奋发一影,而相杂故,谓之为一。如其一人属于五佛,如上听明;若百千人同属五佛,亦如是见五佛为一”。所以论说展转相杂互为增上缘,使令所化度的众生,在自己的心识上这样变现:谓于一佛土中,有一佛身,为现神通说法饶益。假定是于不共的话,那就唯一佛变,谓即使见到十方百千化佛,亦觉得是一佛化现诸身。为什么有这共不共的差别?这因诸有情类,从无始来,种性必然是这样的,更相系属的。或多生相属一佛,或一生相属多佛,或多生相属多佛,或一生相属一佛。由于是这样的关系,所以所化众生有共不共。假定不是这样的话,很多的佛久住世间,各事劬劳,实在没有利益,为什么?因一佛能利益于一切众生故。

    【此诸身土若净若秽,无漏识上所变现者,同能变识俱善无漏,纯善无漏因缘所生,是道谛摄,非苦集故,蕴等识相不必皆同,三法因缘杂引生故。有漏识上所变现者,同能变识皆是(P981)有漏,纯从有漏因缘所生,是苦集摄,非灭道故。善等识相,不必皆同,三性因缘杂引生故。蕴等同异,类此应知。不尔!应无五、十二等。然相分等依识变现,非如实性依他中实。不尔!唯识理应不成!许识内境俱实有故。或识相见等从缘生,俱依他起,虚实如识,唯言遣外,不遮内境。不尔!真如亦应非实!】

    上来所说的这诸身诸土,不管是净还是秽,只要它是无漏识上所变现的,一定同于能变识,完全是善无漏的。为什么?因是纯善无漏的因缘种子之所生的,属于道谛所摄,而不是苦集二谛,因而证知它是无漏的。或者有人问道:如能变识是无漏的,所变身土一定亦是无漏,那末,能变现者是识,所变现者亦应唯是识相,不应有蕴等的差别。答曰:能变虽是识,所变蕴处界等从能变识起,总皆识相,不必皆同,为什么?以从蕴处界三法因缘种子所杂引生的。此上所说的诸身诸上假定是从有漏识上所变现的,那它就同能变识一样,一定皆是有漏的。为什么?因是纯从有漏因缘种子之所引生(P982)的,属于苦集二谛所摄,而不是灭道二谛。或有这样问道:如能变识是有漏的,所变身土一定亦是有漏:那末,能变现的识性是无记,所变现的身土岂不是也唯无记?答曰:能变的心识虽然是无记的,所变的善等三性是识的相分,不必皆同无记识相,换句话说,不妨有三性的差别,为什么?因从三性因缘种子所杂引生的。蕴处界三的同异,类此也就应当知道,谓蕴等识相不必皆同,因是三法因缘种子所杂引生的。假定不是这样的话,那就应当没有五蕴、十二处、十八界法。然相分见分依识之所变现,当知此所变现的相见二分,为遍计所执,而能变现的自证分识性乃是依他起。依他起法从因缘生,所以是唯识的;遍计所执是虚妄起,没有它的真实性,所以非如识性依他中实。假定不是这样,而说相见分亦是依他中实,那唯识的道理就应当不能成立,为什么?因许相见与识自体都是实有的。或者有师这样的说:识与相见分等都是从因缘生的,因而俱是依他起的因缘法。既然如此,那末,相见二分的若虚若实当然就如识自证分是一样的了。谓依真胜义说,识如幻梦,所变相见自然亦是虚幻的;但依世俗谛说,依他不无,所变相见自然也(P983)是实有的。这样说来,岂不是有实境界?如果有实境界,则就应说诸法唯境,怎么可说万法唯识?不然,所谓唯的这个字,是遣心外的遍计所计,不是遮内识所变的相分等。假定不是这样讲的话,真如内境也应当不是实有。然而事实上真如既然是实有的,境即实的这个道理也就成立。能缘如心,宁容是假?若是假者,应不缘真如!

    【内境与识,既并非虚,如何但言唯识非境?识唯内有,境亦通外,恐滥外故,但言唯识。或诸愚夫迷执于境,起烦恼业,生死沉沦,不解观心,勤求出离,哀愍彼故,说唯识言,令自观心,解脱生死,非谓内境如外都无。或相分等皆识为性,由熏习力,似多分生。真如亦是识之实性。故除识性,无别有法。此中识言,亦说心所,心与心所定相应故。】

    外人难说:内境与识既然都不是虚假的,怎么可以但说唯识非境?现在回答说:所谓识,唯独是属于内所有的,然而境不但有诸于内,而亦通之于外,即境相分内是依他,外是遍计。因恐心内之境,滥于心外之境,所以(P984)但说唯识。还有一个道理,就是愚痴凡夫,迷惑妄执客观外在的境界,生起种种的烦恼,由烦恼而造业,由业而沉沦于生死苦海中,不了解如何观心,以勤求出离生死。大觉世尊出现于世,为了哀愍彼诸愚痴凡夫,特别为说唯识的道理,令自观察心识,以期解脱生死。这样说来,所谓唯识无境,并不是说内境也如外境都无。或者也可这样的说:相见二分都是以识为性,不过由昔虚妄熏习力,好似有多(二)分生,若摄末归本,实唯一自证分。假定是这样,真如不是妄习所生,那就应当不是唯识。不!真如也是识的实性,所以说言唯识,因为除了识性,是无别有法的。此中识言,不唯是指心王,而亦摄于心所,为什么?因心与心所一定是相应的,所以虽说唯识,复有五十一心所有法。

    【此论三分成立唯识,是故说为成唯识论。亦说此论名净唯识,显唯识理极明净故。此本论名唯识三十,由三十颂,显唯识理,乃得圆满,非增减故。】

    此论之所以得名为《成唯识论》,因为是由唯识相、唯识性、唯识位的(P985)三分,以成立唯识的道理的,是故说为《成唯识论》。此论还有个名字,叫做净唯识,这是什么道理?亦说此论名为净唯识者,因为论中显示唯识的理体,极为明净透澈,没有一点含混,所以得净唯识名。此本论名为《唯识三十》者,那是因为由五言四句的三十首颂,显示唯识的道理,乃能圆满的表达,既不须要增加一颂,亦不可以减少一颂,非增减故,所以本论依此得名《唯识三十论》。

    【已依圣教及正理,分别唯识性相义;所获功德施群生,愿共速登无上觉。】

    这是论师所唱的结释施愿的一颂。初二句是结归,后二句正是回施发愿。其义如文可知,不必再为赘说。

    成唯识论讲话卷十终

    注:本论最后三卷是演培法师补述。(P986)
第六册 菩提心影 序文
    纪念慈航大师回忆录

    弟子释律航述

    大觉之由何所有一念无明万象峙

    大师久证无生理来来生生空中迹

    大愿无边尽虚空不择六道作导师

    万年一念本寻常何争来早与来迟

    上来八句偈颂,是律航为纪念慈老恩师示寂三周年而作的。此次永久纪念会,曾发公启,向慈老生前友好信徒,征集文词,编辑特刊,用作永久纪念。现就已征得的文章,大都洋洋巨著,对于老人,为法忘身,热诚化度,慷慨布施,已破我所,毕生克己上求,平等下化,荦荦诸大端,皆已充分发挥,无余无欠。今以才浅学疏如我者,安敢再赞一辞,再三思考,只有追忆老人生前一言片语,久记不忘者,分期辑录,永作圭臬。但短短亲炙,草草忆录,不过为老人嘉言之一鳞一爪耳。若欲窥全豹,则有《慈航法师全集》十二本,精装三大册,台湾各大书局,均廉价流通,希望社会人士先睹为快!(P1)

    律航追随老人,自民国三十七年秋季起,至四十三年春季止,虽仅仅六个年头,而起居语默浩如烟海。兹按专项,分作十段时期如左:

    甲、初次见面时期

    三十七年秋七月,台北东和禅寺,欢迎慈航大师大会,各界人士,四众弟子,约五六百人,上午十时同在大雄宝殿恭候大师驾临,匆见黄衣僧人,胸悬法器,像貌魁伟,后随十数僧俗,顺序进入大殿,先行礼拜,后与大众问讯,群众一齐顶礼接驾,我乘便捧献《无量寿经》,大师接经,放佛曩内,问姓名籍贯甚详,又问“你学佛几年?”我答十年,大师点首,又与他人周旋。午斋时,招我同餐,餐后同诣讲堂讲演,题为“佛教与人生的关系。”约一小时,鼓掌如雷者数次,下堂时,面约同游北部各寺院,越三日,订后会期分手。

    大师在公共汽车上,见我闭目,唇微动,问:“你干甚么”?我答念佛。又问:“念佛干甚么”?答为了生死。大师大笑说:“军人知道念佛,又知为了生死,真难得。”我问念佛可了生死吗?大师很肯定的说:“念佛(P2)绝对可了生死,你就这样干,不要间断。”当晚住汐止静修院,院众请大师开示十二因缘。

    次日到新北投法藏寺,同行有王太太,会日语,作翻译,听众甚悦。大师问我二人:“你们愿意帮助我弘法吗?”我们同答愿意,请师父慈悲收为弟子。大师大喜,说:“我初到台湾,就收了两个徒弟:你叫律航;你叫护法。”大师慈悲爽快,音容犹在目前。

    乙、中坜办学时期

    三十七年八月,中坜圆光寺,开办台湾佛学院,僧俗男女,约六十人,全是本地青年僧俗。开学之日,各界人士参观者数百人,大师登台,报告创办佛学院的宗旨,洋洋洒洒数千言,其中警句有“有人类就不能无宗教,佛法是宗教中最高的真理,为人类最后的归宿。”听者无不动容。

    开学后,一日六堂,大师一人担任,口讲指画,毫无倦容。傍观者颇觉其太劳,婉劝可否稍减两堂。大师说:“如律航担任国文,护法担任国语,我就上下午各减一堂。”我二人为亲近大师,听讲佛法,答应试行担任。大(P3)师大悦。如是教学相长,其乐融融,直至次年毕业。

    是年阴历年关,同学放假回寺,料理佛事。大师应中和乡圆通寺妙清住持之请,到该寺讲经,我同意三法师同往,每晚召开演讲会,轮流担任主讲。某次轮我讲演,题目为“三十年后的理想世界。”大意推想世界大战到四次以后,因武器的进步,人数灭绝三分之二,此时浩劫厌乱,必有佛儒一元的宗教,大放光明云云。全系理想杜撰,博人一笑,不料被大师谬赏,称赞者再。次日早斋后,大师很郑重的劝我出家。说:“我向来不劝居士们出家,还靠他们来护法,可是现在宏法的人才太少,若教一个小沙弥到能当法师,必须三十年。大劫快到,缓不济急。”我闻师言,如雷贯耳,不知所措,少顷答云:“师父如此看重徒弟,我实觉惭愧,虽知世事如梦,但习染太深,尚不能毅然舍弃,可否容我思量些时,再答覆师父。”大师含笑说:“很对很对,你考虑决定了再说罢。”

    丙、各处弘法时期

    三十八年,农历四月初八日,大师正式给我剃度,同时将黄衣磁钵,统(P4)统交给我说:“你不要倒出家人的架子。”不久就带我到各处弘法,先应狮头山劝化堂达真主持的约请讲经,慧峰法师同往,住开善寺,白天通俗演讲,晚间讲唯识三颂。大师因水土不服,常患泻痢,叫我代讲,我实在心怯,不敢上台。大师说:“你把听众看作往日所带的小兵,自然可以任意演说了。”我受师父的鼓励,勉强代讲数次,从此胆子越讲越大,到处献丑,皆由大师开导之力。

    丁、僧人遭难时期

    三十八年夏季,圆光寺佛学院毕业,大师带十几位同学,到新竹灵隐寺结夏。命我仍住圆光寺,照应留院的同学。此时颇闻谣言,传说不一。窃以为民主时代,须赖立监两院佛教徒,来护持佛法。遂函约立法院董委员正之,监察院丁委员俊生,同到新竹见大师,讨论此事。越数日,我偕丁委员到新竹,下火车往灵隐寺,中途遇慧三法师云:“慈老法师同诸位法师,已往警察局问话。”我即偕丁委员折回警察局,见慈老及道源、默如、戒德诸位法师,和七八位同学,都在会客厅,有一位科长,问各人僧名、籍贯、并(P5)校对笔迹讫,由丁委员具保回寺。大家纷纷猜疑,大师最后发言:“凡事必有因果,此事决不如是简单。”一宿无话。

    次日为六月十九日,观音诞辰,大众下殿,早斋方毕,派出所来一警士,传内地僧人一律到警察局问话,大师说:“我一人负全责,我自己去就可以了,何必叫大家都去呢?”警士说:“上头命令,不敢更改。”于是内地僧人,除心然法师卧病外,其余全体同到警察局,我以客僧故免逮。

    是日午后,董委员正之,自台中到灵隐寺,候大师久不回寺,遂偕往警察局打听消息,入门后见大师及诸位法师都在会客厅,终不知何故被传讯。等到下午九时后押送东本愿寺暂住一宵,明早解往台北。大家到东本愿寺,方吃午饭。大师仍与董居士讲因明学,滔滔不绝,若无其事然。

    次晨由警员二人,押解到台北,送看守所管押。法师同学共十三位,同住一小屋,臭秽不堪。大师于大家坐定后,以轻微的声音,对大家说:“我们问心无愧,诸事听其自然,大家默念观音圣号和大悲咒,自有感应,水落石出,患难消除。”每日仙洞普真送面条馒头,大师食量倍增,欢笑若平(P6)时。

    二次我被传到桃园,住三日即释放,闻大师避难基隆宝明寺,及灵泉寺,寺众皆劝大师脱黄衣,换便服。大师严词拒绝:“罪岂在衣?宁死不换。”

    僧难解除后,南洋信徒来函,请大师仍回南洋弘法,并汇兑旅费。大师不允,我密问何故?大师开示:“我在南洋弘法十七年,学校报社,皆付托有人,本愿迳回闽北建陵,为桑梓附近三县,传布佛法,将来造成一个佛教区域,为改良中国佛教的基地。此次来台湾,不过因利乘便,作一桥梁耳,岂可稍遇折难,即变初心吗?”唉!大陆□□,大师宿愿未伸,窦志以殁。哀哉!

    戊、台北讲经时期

    僧难解除,四众欢喜,纷纷启建法会,礼请大师到台北讲经。如法华寺讲《普门品》,十普寺讲《地藏经》,此为定期对六众演讲。每日晚间,有居士们,专请大师讲解唯识或因明,大师向抱诲人不倦的精神,百人也讲,一人也(P7)讲,除吃饭睡觉外,毫不休息。我从傍观察大师太劳,曾婉劝稍讲些许。大师正色说:“出家人,宏法是家务,度生为天职,只要有人听,岂可不讲?”

    己、内院落成时期

    三十九年秋季,弥勒内院落成,各界人士,四众弟子,纷纷来山庆祝,匾额对联,琳琅满目。大众礼佛道贺讫,大师升座演说,先解释“睹史多”意义,最后说到建立内院的宗旨,音声忽然提高:“建立弥勒内院,完全为教育僧青年,要知僧青年,是僧伽的真命脉!是佛法的继承人、是人类的大明灯!希望大家永久维持,完成伟大的功德。”听者警心动容,鼓掌如雷。大师坐卧,都在广单上,同甘共苦,一切平等。晚间人散后,特招我与语:“过去师父没有安身地方,所以叫你暂住圆光、法云两寺,现在师父已有这个地方,你赶快回来吧!”我唯唯遵命。回想当时慈颜爱语,沦肌浃心,虽父母不是过也!

    庚、般舟加行时期

    记得三十九年十月间,由法云寺迁到弥勒内院,先住静修院各寮,安排(P8)已定,见师父申述意见:我念佛已十三年,终是悠悠泛泛,未能深入,我想闭一百天的方便关,专心拜佛念佛。大师闻之甚喜,立时向达心、玄光两位当家师说:“律航法师年老学佛,愿求往生,我们应当成全他。”两位当家师欢喜应允。当即决定静修院大寮傍边小屋作关房,定期一百天,清众多人发心护关。不数日,礼请大师封关,一切如仪。大师开示:“你在关中禁语,每星期须将七天日记,送我来看,我随时批答。”先十日作般舟三昧的前方便,后九十天依般舟三昧修持。但因年迈力衰,未能依教奉行,故期满出关,徒玷好名,毫无所得,惭愧无概。

    辛、开讲法华时期

    四十一年春季,大师鉴于社会经济渐形波动,道粮后顾堪虞。一日对赵恒惕、钟伯毅二居士言:“内院学僧十八九人,专靠静修院担负,恐难长久维持,应由诸位护法,发起一个护法会,汇集专款,作永久维持费,如何?”赵、钟二居士极端赞成,立即起草作缘起文,大师核定,印发各处信徒,随意捐助。不一月收到六万余元,除杂用外,悉数交给静修院常住保管,曾经(P9)护法会议定:只准用息,不准动本,永久负责内院伙食等项。从此大师安心教育僧青年。但为酬答施主的盛意,及各界的恳求,默允讲《法华经》。每天午后二时,在静修院山门下,升大座讲演,听众畟塞无隙地,关于转邪成正、转凡成圣、转小成大、转权成实等义,大师称性发挥,听众人人悉皆法喜充满,许多老居士住院听讲,数月不归。

    壬、甘珠行化时期

    四十一年秋季,甘珠呼图克图,巡察台湾全省各寺庙庵院情形;宣布中央政府反共抗俄的国策,团结各地佛教徒一致奋勉进修。所负使命极其重大,特聘请大师协助一切。大师慨允后,决定随从人选,出家人命我随从,在家居士,定为林希岳。同乘火车,先到高雄。车站欢迎者,俨成人海,不计其数。县市首长,诸山长老,僧俗四众,尤以青年学生为最多。大师和我皆披黄色袈娑,分列甘珠活佛左右,真是威威堂堂,万民景仰。每莅临一会场,首由甘珠活佛操西藏语宣讲,次由大师用国语演讲。其他说法、坐谈、访问、应供、皈依种种节目,各县市大都依次奉行,无庸赘述。惟特应寺院(P10)邀请演讲时,大师每以时间不敷分配,命我前往演讲,并向当事人介绍:“律航法师,专修净土,定有宝贵开示,大家要留心谛听。”这样慈悲鼓励,热诚感召,真令感奋莫名,忘其固陋。大师每次开讲之前,必领导听众高声念“南无阿弥陀佛”五分钟,才开讲。其提倡净土,自行化他如此。

    癸、法华闭关时期

    大师早发誓愿:“此次陪同甘珠活佛弘法,回山即闭关,礼诵法华。”大师向来即说即行,未等关房晾干,设备完全,自己搬进关房,豁免一切故套。届期四众弟子准备送关,而不知大师早进关房矣。我住关房对门小寮房,亲闻大师每早四时即敲引磬礼佛,拜法华忏。早斋后,与内院同学、静修院女众,分班讲经,每天至少四五小时。辍讲即编辑《成唯识论讲话》,答覆各处问法者函件,每日四五封不等。寄出书籍,亦复如是。或有人在批评大师,身居关内,心驰关外。大师闻而笑曰:“闭关自度,说法度他,岂不一举两得吗?”大师闭关期间,我应会性法师约,往狮头山元光寺,讲《无量寿经》,尚未圆满,接大师函谕:“丰原慈光寺,聘你当住持。”我立即复信,(P11)言我出家未久,不敢担任。旋奉手谕:“落发、受戒、住持佛法,为出家人三部曲,你已唱了两部,若坚执不当住持弘扬佛法,则不唯辜负佛恩,亦非我劝你出家的本意。但声明只担任弘法度众,不问常住生活。”我不敢固违师意,讲经圆满,亲到丰原视察,回山决定。

    四十二年冬季,大师胃疾时发,众劝节劳,点头笑允,仍然奋励讲编如故。十二月间大病一次,一日召集同学列坐关房外讲话,勉励大家修持身心,研究佛法,几至声泪俱下。最后沉痛的说:“我将来命终时快,恐怕来不及和你们谈话,所以预先谈谈。”同学面面相觎,都觉老师身体,不致如此。我等到三月上旬,师父病已痊愈,面催我往丰原主持法会。孰料未到四月八日回山之期,而师父竟如预言示寂矣!呜呼痛哉!

    嗟乎!三年易过,世情渐久而渐淡;一去不返,音容愈远而愈疏。哀哀父母,庭训弗克全记;杳杳恩师,遗教已多馍糊。匆匆追忆,草草纪录,曷能表达愫怀万分之一也。以偈结曰:

    其一(P12)

    弥勒山头望灵气万古新精神永不朽音容久弥亲

    其二

    众生度未尽大愿无休歇乘愿再来时龙华三会耶(P13)
第六册 菩提心影 释疑篇
    目次

    菩提心影自序

    一、对于佛教误会之解释

    二、迷信的辩论

    三、为什么不结婚

    四、为甚么要吃素

    五、因果是迷信吗

    六、佛教是保险公司吗

    七、几个小问题

    八、以逻辑的规则来检讨言论之正谬

    九、宗教研究(P25)

    十、救国研究

    十一、佛教可以救国

    一二、佛教怎样可以救国

    一三、大乘佛法救世

    一四、佛教与民国

    一五、佛法与国法

    一六、佛教与民治

    一七、劝人为善是僧徒之职责

    一八、怎样知道有观音菩萨(P26)

    菩提心影自序

    佛说:“三界唯心,万法唯识。”明乎此,则心外实无一法。盖一切法,不出五位:一者心王,即自体唯识;二者心所,即相应唯识;三者色法,即所变唯识;四者不相应法,即分位唯识;五者无为法,即实性唯识。前四为法相,名有为,即依他起性,俗谛也。后一为法性,名无为,即圆成实性,真谛也。

    宇宙万有,森罗万象,根身器界,能缘所缘,世出世间,染净诸法,唯识二字,悉包无遗。盖“唯”遮外境不有,“识”表内境非无,而所缘之法,不出五位;能缘之心,不出王所。明乎此,则凡有所缘,皆自心所现之影像,况纸墨文字乎?

    唯阿赖耶识不托本质,而自变自缘;而前六识,皆托阿赖耶识所变根身器界之相分为本质,即第七识亦托阿赖耶识之见分为本质,然后在各识自体(P27)上再变一重相分为所缘。观乎此,则心外无一法,万法是心影,了如指掌。

    余名菩提,则心亦菩提,菩提亦万法中之一法,而菩提心又何独不然?况心所动念,心所缘境,何一非心所现之影像乎?故凡一动一静,一语一默,一字一句,皆吾心中所现之影,了无一法可得,故颜之曰《菩提心影》。

    序于中华民国三十四年十月十五日

    星洲僧迦策进社之成立日(P28)
第六册 菩提心影 对于佛教误会之解释
    世界上一般的人,大多数不知道佛教的真义。所以要引导人们学佛,必须先释其疑,然后方入正信。兹分数节略加说明:

    甲、疑彿教徒是无职业的

    人们多以为佛教徒是无职业,整天无事,吃了饭,只是南无阿弥陀佛,对于社会上是毫无利益。这种论调乍听好像有理,其实不值一驳。试问凡是佛教徒都是没有职业的么?世间上的职业是甚么?当然是农、工、商、教育、政治、军警、以及其他……。试问此等职业之中可有佛教徒没有?恐怕还占多数。例如中央政府林主席、考试院戴院长、司法院居院长、内政部长蒋作宾、朱庆澜将军、蔡孑民、李烈钧、张静江,……等等,谁也知道他们是信佛学佛,并且是真正佛教徒,弘扬佛法去觉世觉民的大菩萨。你难道说他们这班军政党学大伟人,都是没有职业的吗?(P33)

    至于僧徒学成了的,能宣传讲学者,等于教员;未学成的,在修养研究时期者,等于学生。你说僧徒讲学和修学是没有职业,这等于说“教员学生”没有职业是一样荒谬!

    乙、疑佛教徒是迷信的

    人们要是不讲理,当然是没有话说。若是讲理的话,那么佛教中的经律论所谓“三藏十二部教典”是没有价值?有没有理论与事实?若是没有价值与理论事实的话,为甚么佛教能在印度同那一班都是博学多闻的九十六种异教徒,在讲台上雄辩对抗,把他们弄得结舌无辞屈膝归降呢?如其不信,请把佛教的经论翻开来研究一下,包你再不敢摇唇鼓舌了。

    佛教的书你一本也没有研究,佛教的道理你一句也没有听过,只看见一班烧香的、念经的、拜佛的、持咒的,你自己不懂烧香拜佛念经持咒的意义,就大放厥词曰:“迷信!迷信!”真是同不懂《三民主义》、《五权宪法》、《建国大纲》,国民党的党纲内容真意义、真价值一样地惹人好笑;但见他们开会时悬总理遗像,三鞠躬,静默三分钟,唱党歌,悬国旗,悬党旗,挂(P34)徽章,种种仪式,你就说他们“迷信!迷信!”真是胆大包天!

    丙、疑佛教徒是分利的

    佛徒有二:(1)僧徒,(2)信徒;佛教的信徒固然是各有职业,人所公认,姑不必论。至云僧徒是分利的,试问世间除农、工、商三种职业是生利外,其他如军、警、政、党、教,较僧徒之一衣一钵,粗衣蔬食之淡泊生活,何啻百千万亿倍?今人不以党政教育军警为分利,而独在最可怜的僧徒身上着想,何不平之甚若是?既非皇帝时代之专制思想,又非□□之□□主义,难道禁止这微薄的一衣一饭,不许僧人沾分吗?我不知道根据什么理由而说?若谓军政……虽非如农、工、商之生利,但亦各有其职务,维持社会国家人民之秩序,有其应享之权利。依此理由,试问全国数百万信佛安份守己之民众,不至流为盗匪而扰乱社会安宁者,谁之能力呢?谁人教导呢?今人不察,知近而不知远,知小而不知大,世界人口占三分之一的佛教徒,其功绩竟被抹杀,未免悖理!教育既不以教员为分利,耶教亦不以牧师为分利,军警亦不以教练官为分利,而何独视佛教徒传道布化劝善改恶为分利呢?(P35)反之,则宣传□□主义,或无政府主义,或为盗为匪行淫乱杀,使国家秩序扰乱,民众不安,这是生利的吗?

    丁、疑佛教徒是消极的

    劝人为善,辅助政教法律之不足是消极;难道贪官、污吏、土豪、劣绅、奸匪,……种种的行为是积极吗?

    再者,世人若要僧徒去代国家为民众宣传救国救民的道理,则为僧者先当下决心放弃私我,潜修密行——学戒、学定、学慧、学教、学净、学密,这种种的工夫非修养不为功。当初释迦牟尼、历代宏法高僧,以及现代的太虚大师、印光法师、虚云和尚等,人人都知道他们是大善知识;假如他们当初不下一番潜修苦行,怎能教化人民?若太虚大师,连欧美人士也被他慈悲智慧所感化。所谓“千人食饭,一人还钱”,你能够说僧徒都是吃饭不做事分利的人吗?至若不自修,不宏教,以佛教为依赖生活者,则又等于养老院与孤儿院,自应力图振新改良;但若不设此等方便,以收服野心,则恐土匪流氓会超过现今百千万亿倍之多。佛教有功于国家,而有一部份人对于佛教(P36)僧徒怀着鬼胎,一向抱轻视的态度。我真不知其理由何在?

    戊、疑佛教徒是亡国的

    印度、缅甸、日本、暹罗等国,都是信奉佛教的,但为什么暹罗、日本是一个新兴的强国,而印度、缅甸会被英人征服呢?这个原因,乃由于印度婆罗门教复兴,异教侵入,思想散漫,团结不一,邪说蜂起,故有今日印度之拜牛、拜狗、拜火、拜水、拜生殖器,种种之怪现象,以致亡国。而缅甸亦正由不知佛教大乘教义能辅国救民之旨,以致被英人征服。反过来说,暹罗、日本,朝野上下笃信佛教,始终如一,所以才有今日的兴起。

    至谓假定全国人民都效僧徒之节欲,则灭种无疑,此乃偏见之谈。佛教的信徒所守的五戒中,第三条“不邪淫戒”,是戒其非礼勿淫,并不是说凡是佛教徒都不结婚。不过僧侣不结婚,是一种制度,而僧侣人数很少,好像天主教的神父一样,怎么会影响灭种呢?况且佛教欲令一切有情“悉皆成佛”,无人、天、畜、鬼之阶级,达到真平等、真大同,真自由之领域;此正是佛教徒积极图成一和平无争极乐国之目的,怎么会亡国呢?(P37)

    己、疑佛教徒是腐化的

    腐化是不进化的别名,世人以猿类进化为人类。不知既由畜类而进化人类,则可以由人类进化为天类、为罗汉类、为缘觉顷、为菩萨类、为佛类。而甘受为人,不愿进化成佛;甘受苦恼,不愿进化快乐;甘受秽土,不愿进化净土;而以此世界人生之老、病、死、求不得、怨憎会、爱别离、浓、血、屎、尿、精、秽之五阴身,为进化;反谓脱离入世之苦恼,求清净快乐之佛土为腐化,何异厕中之羌螂,尸边之蝇虻,甘为逐臭,而不愿脱离,亦不知别有入世呢?其所谓腐化,进化,我不知以何为“定义”?岂以劝善改恶为腐化,以杀人放火无恶不作,人欲横流为进化吗?(P38)

    二、迷信的辩论

    在一个野外,遇到一班远足的朋友,我们的辩论会,就在一条小溪边,濯足的濯足,洗脸的洗脸,拭目的拭目情态下开始了。起初由一个在旁边乱石上坐着而颇为滑稽的甲君,带讽刺、带玩笑的这样问着:“野和尚!你们佛教徒,为什么都喜欢做一些迷信的勾当呢?”

    你从那点觉得是如此呢?——野僧这样的反问着。

    因为你们都喜欢拜那些无知的木头啊!——甲君。

    请问先生:你们是信仰什么的呢?——野僧。

    我们是信仰孔老夫子的。——甲君。

    那么,佛像的木头,和孔老夫子牌位的木头,两样比较起来,难道佛像的木头,没有他的好吗?——野僧。

    你们都是用木头,固然都是迷信,二五是一十,谁也不要讥诮谁!(P39)——乙君

    那末,请问你们又是用的什么呢?——野僧

    我们是用铜像啊!——乙君

    那末,我们也有用铜像的!况且你我都是有像,不过是“木”和“铜”有一点差别;这样一十还是二五啊!——野僧。

    你们是要拜下去的啊!——丙君。

    你们呢?——野僧。

    我们不过是鞠躬而已!——丙君。

    为什么要鞠躬呢?——野僧。

    为了表示对他的尊敬,所以对他行一个礼!——丙君。

    要知,我们拜下去,也不过是表示尊敬他的意思,并没有其他的特殊的意义,同样的是表示尊敬,为什么要说我们是迷信呢?——野僧。

    行礼就行礼,为什么一定要拜呢?——丙君。

    那末,行礼就行礼,为什么一定要鞠躬呢?——野僧。(P40)

    我们以为拜和鞠躬,都是迷信,谁也不要说谁吧。——丁君。

    那末,你又是怎么呢?——野僧。

    我们不拜,也不鞠躬,不过对住像默念罢了。——丁君。

    默念是表示什么意思呢?——野僧。

    默念是表示祈祷。——丁君。

    默念是祈祷,不算迷信;礼拜也是祈祷算迷信,这真是滑天下之大稽了!——野僧。

    你们祈祷就是乞怜于神,都是迷信,谁也不要说谁吧!二五还是一十。——戊君。

    乞怜于神者是迷信,那末,你又是乞怜什么呢?——野僧。

    我们以为,求人比较求神靠得住。——戊君。

    真的吗?求人都是靠得住吗?——野僧。

    求人虽然不能说完全靠得住,大约亦有几分数。——戊君。

    靠得住,都是好吗?——野僧。(P41)

    当然。——戊君。

    那末,杀了人,放了火,强了奸,偷了东西,去求人靠得住,都是好吗?——野僧。

    你们求神,或求人,都是不对!最好,还是求自己吧!——己君。

    真的吗?衣服自己去做,饭自己去煮,衣食住行和用具,样样都能够自己去做吗?不然的话,怎样可以说不求人?难道先把棺材买好了,死了之后,自己跑到棺材里面去,还要自己飞到坟墓里面去不成吗?——野僧。

    你们说的求神、求人、求己,迷信的定义,都不在这上面。——庚君。

    那末,你又是以什么理由,来做迷信的定义呢?——野僧。

    我以为有的东西去相信,就不是迷信;若是没有的东西去相信,那才是迷信哩!——庚君。

    “有”和“没有”,又怎样知道呢?——野僧。

    看得见的东西,当然是有,看不见的东西,当然是没有。——庚君。

    水中的月,镜中的像,梦中的事,都是看得见啊!你能够说它是有吗?(P42)你的祖宗,我的父母,古代的圣贤,你都是没有看见过,难道都是没有吗?那么再过一百年之后,谁又相信有你这个人?那岂不是更迷信吗?——野僧。

    你们讨论迷信的中心点,都没有抓到痒处!——辛君。

    那末,你抓到痒处,又在什么地方呢?——野僧。

    有仪式和没有仪式的分别,我以为凡有仪式的都是迷信,若怕挂上迷信的头衔,非要打倒仪式不可!——辛君。

    有仪式的都是迷信,那末,开会有仪式,开学有仪式,结婚有仪式,做寿有仪式,出丧有仪式,其实食饭、睡觉、疴屎、放尿都不能离开仪式,你能一概说他是迷信吗?——野僧。

    晦气!倒霉!连我也跟你们弄得一身野气。今天本来是取乐的日子。你们无聊的谈起什么迷信不迷信,一个一个都被这“野和尚”辩输了,你们这一班自称伟大豪杰的人,丑不丑呢?依我的意见,不如把这个“野和尚”大家打他一顿,再拖他下来,按倒在水里面灌他一肚子的水,岂不是更妙吗?(P43)——一个竖眉怒眼的“王君”这样说。

    哈哈!真是世所稀有,辩人家不过,就打起来吗?那岂不是把辩论会,变成了“打架会”吗?纵然你们就算打赢了,也不算什么本事。十几个色力强壮的青年人,被一个五六十岁的野和尚打倒,我看你们有什么脸皮回去?你们来尝尝这“少林寺”的铁锤——拳头——吧。这野和尚就摩拳擦掌的,好像就要动武一样。

    算了吧,我们肚子都饿了,大家把带来的野餐食饱了再说,这“野和尚”真是强词夺理的“好辩啊”。——一个眉开眼笑嘻嘻哈哈的“癸君”这样说。

    “予岂好辩哉!予不得已也。”……“世衰道微,邪说暴行又作。”……“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天下之言,不归杨,则归墨。”……“吾为此惧!闲先圣之道。”……我亦欲正人心,息邪说,距诐行,放淫辞,以承三圣者。予岂“好辩”哉?“予不得已也”。(见《孟子滕文公章》句下)能言距“邪僻”者,“佛陀”之徒也!——野僧。(P44)

    三、为什么不结婚

    为什么不结婚?这问题,我遇到了许多朋友,都曾这样问过。他们以为,假使大家不结婚,岂不要灭种吗?人类种都灭了,还成什么世界?我虽为此对诸朋友详加解释他们的误会,但语言究不如文字来得普遍,所以现在特来把一条一条的原因,写在下面,以便同有此疑问的人,得能却除胸中的疑团。虽我所说的不一定完全使每一个疑者都能满意,然而自信总有几条使人予以首肯。现在不妨就来试为说明:

    (1)他们以为凡是学佛的都不能结婚,此实不知佛教徒有四众弟子的类别:①出家的二众,②在家的二众。出家二众是僧尼,是须绝对遵守佛教的戒条而不可结婚的,但在家二众的善男子或善女人,夫妇的正常结合,佛教是许可的,并不加以禁止;如果说是禁止的话,那不过是禁止他们,除了正常的夫妇关系外,不得再去做非礼的事而已。在家佛弟子,既然可以公开结(P45)婚,岂不与普通不学佛的人一样,可以生男育女吗?这样说来,所谓学佛不结婚可以灭种的问题,应该是就不成为问题了。

    (2)他们又说:“佛教常说,出家无家室之累,出家是清净无染,出家比在家好。果如是,谁不愿学好呢?人人都愿意学好,人人都不要结婚,人人都想去出家,假使真的这样,岂不是又要灭种了吗?”这忧虑的产生,是在“假使”两个字上,而不在佛教教理的本身上;因为你所说的,人人都去出家,这不过是“假使”而已。要知“假使”只是“假使”,而不是事实,因为事实上,没有看见人人都去出家;可见“假使”和“事实”,是不相符合的。例如说“假使”你是土匪,当然就要捉去坐牢,而事实上你并不是土匪,怎可把你捉去坐牢呢?所以用“假使”两个字而加一罪名在佛教身上,这实在是有欠公允的。

    (3)一般的人们见到出家的僧尼不结婚,于是就把眼睛专注在僧尼身上,觉得僧尼不结婚,是很奇怪的!于是就忘记了除僧尼之外,社会上还有千千万万的男女,都是不结婚的。这不是我的乱说,而是一个社会事实。你(P46)如不信,请去调查一下就知。千千万万不结婚的男女都不会灭种,而万中数不到一个的极少数的僧尼,说他们会灭种,这岂是公平之论?如果说者午夜扪心想一想,恐怕自己也会觉得不平吧?一笑。

    (4)一个国家,当然都希望他的种族繁荣的,如果觉得不结婚是要不得,会灭种的话,国家为什么不禁止人民出家呢?虽许可出家而仍不逼迫他们去结婚呢?国家既不禁止人民出家,可见少数僧尼不结婚,是不会影响种族的生存的。再说,不但佛教的僧尼不结婚,即天主教的主教神父和修道女也是不结婚的,为什么不听说他们是灭种的呢?况且佛教传到中国来,已有二千多年的历史,在这长时期间,都有僧尼住持佛教的,没有看见中国的人种灭了;而现在的锡兰、缅甸、暹罗、安南等,都是佛教国,都有僧尼,也没有看见他们灭种。所以说僧尼不结婚就会灭种的话,实在是杞人忧天,大可不必的。

    (5)请诸位再想一想,现在的世界上,有那个国家,在他的法律上,曾规定了要把全国的男女,一对一对的,一个都不漏的,替他们配合起来?事实(P47)上既不能做到这一步,只好让人民各自的自由结婚。不然,勉强的要大家结合起来,等到有了子女的时候,政府里岂不要负担他们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吗?这未免太麻烦了,诸位认为对不对?

    (6)我再来讲个笑话:不结婚就没有子女,这是必然的;但结了婚,并不一定就有子女。不信,请看结婚多年的,并且还有三妻四妾的,仍是不生子女,这你又有什么办法呢?难道可以用法律去处罚他们吗?你为什么不替国家生男育女?要知他或她实在也没有办法呀!结婚不能保证必生子女,那就只好听其生育自由吧,勉强不来的。

    (7)佛教的僧尼出家,不是国家、家庭,以及谁人逼迫他们出家,完全是各人自己的意志如此的。佛徒的志愿出家,和普通社会上一般男女持独身主义者一样,完全是自己欢喜的,丝毫没有逼迫性在内。既是自己愿意不结婚,愿意遵守出家的戒条,理当尊重他们的意志。假使要他们结婚,那他们又何必出家?因为在家是一样可以信佛学佛。明白了这个意思,那一切疑团自然都可解决了。(P48)

    (8)一般俗人的脑筋中,以为子女越多越好;其实现在各国,尤其是英国,都在提倡节育,这也是事实,谁人都知道的。不然的话,人口过多,生产不够,如过去的日本和英国,以及现在的苏俄,要侵略人家的地方,虽然说是为经济,然而究竟是为人口。试问这样一年一年的增加人口,不开拓殖民地,生活怎样可以够支配呢?因此僧尼不结婚,不但不会影响国家,并且可以藉此调剂生活,这也是事实。以上种种的说法,都是依照世间情理上来说的,知道一点僧尼不结婚的原因,如果要再进一步说法,那就要说到僧尼本身上的事情。

    (9)僧尼的意志是要洁净的。试想想:一结了婚,男女的房事,一般人都以为是很普通的事,但在意志爱洁净的人看来,那种污秽龌龊,实在无法形容的,这是谁人都知道的。谁愿意去做这肮脏的事?尤其是婴孩的屎尿,那更是无法去嗅闻。

    (10)僧尼的意志是爱寂静的。试看世俗人家,生下了子女,那种哭哭啼啼、吵吵闹闹、打打叫叫的情形,虽说一般不觉得怎样,但在爱静的人看来,(P49)实在是受不了的。不但爱静的人如此,其实儿女多了的人家,有时父母也会发出怨声的,不过没有法子罢了!一个意志爱静的人,怎肯随便结婚自找麻烦?

    (11)僧尼的生活是很简单的,如果一结婚,就由不得你自己做主了;什么装饰品、化装品、娱乐费、车马费、交际费,一概都需要了;等到生下孩子,又要养育费,大一点又要教育费,再大一点又要男婚女配的婚嫁费,一家人这样多,难免不病,又要医药费。所以世间的人,除了稍富裕者外,大多数的人家,都是弄得叫苦连天无法自拔的。

    (12)僧尼的内心,是要戒除贪念的。人家想做官,而僧尼就绝无其念;人家想发财,而僧尼就无财可发;人家可穿各式各样华丽的服装,而僧尼就不可以;人家可以大嚼其酒肉,而僧尼就不可以。住的是不要屋租的寺院,嚼的是菁菜根,穿的是坏色衣。试问你一结了婚,无论如何,你也过不来僧尼的这种淡泊生活。

    (13)僧尼有僧尼应守的规则。例如学校有学校的校规,你不去这个学校里(P50)读书,他当然不问你;你如要进这学校里读书,你只好乖乖的遵守校规,你不能够问他为什么。他可以答你:“我们的校规就是这样,谁叫你进来读书?那有不守校规的学生?”军队也是一样,军队有军纪。例如弟兄们不能带家眷,你不能说:“为什么你们官长可以带家眷,我们又为什么不能呢?”这是没有理由说的,只好照他的军纪去做罢了。明白了这个道理,不饮酒、不吸烟、不食肉、不看戏、不赌博、不结婚,这都是我们僧尼和普通一般人不同的地方,是佛教为佛徒所特制的教规。你只可以好好的照它那样去守,不由你问它是什么理由。

    写到这里,心里想想,还有许多理由好说,实在说也说不完,只好写出这几句,作为答覆爱好的朋友们心中所发生的疑问。最后,我请有疑惑的人,多多的研究佛经,久了自然就会明白僧尼不结婚的所以然。简单的在此提一提的;有情的生死根本,就是淫欲!僧尼是为了生脱死而出家的,怎可还去结婚以自缚呢?其他的话还多,我不想多讲了。(P51)

    四、为甚么要吃素

    问:畜生是上帝创造给我们吃的,如果不吃它的话,岂不是辜负了上帝的盛意吗?

    答:老虎也是上帝创造给我们吃的,我们为什么不常去吃老虎?人们不吃老虎,不是怕辜负了上帝的盛意,而是含有欺善怕恶的心理,说来实为人类的大耻!

    问:你也不吃猪羊鸡鸭,我也不吃猪羊鸡鸭,大家如果都不吃的话,将来它一天一天多起来了,岂不是反要吃人吗?

    答:狗和猫,就不像鸡和鸭那样做食品用,为什么没有看见它们多起来吃人呢?你以为猪羊鸡鸭是永远不死的吗?真是太好笑了。

    问:不食鱼,大海里面不能开轮船;不食鸟,虚空中不能开飞机;不食鸡鸭,马路上不能开汽车;这样下去,那还得了吗?世界简直不成为世界(P52)了。

    答:这都是因你怕它们老不死,否则,是不会发生这样忧虑的。

    问:人是要工作的,如果不食它们,那就没有营养料。营养料不够,怎么能够工作?

    答:这不是营养料的够不够,而是你不知营养料在何处,现在许多的医学家、科学家,不是明白的告诉了我们吗?一切主要的营养料,都出在植物中,尤其是蔬菜。

    问:如果植物中,有很多的营养料,那些食素的人,为什么都是面黄身瘦,一碰就要倒呢?像这样弱不禁风的人,还能叫他们做工吗?

    答:照你这样说,凡是食荤的人,都是力大身胖的,凡是食素的人,都是身瘦无力的,根据你的来意,说出我的逻辑,你觉得对不对?

    问:也不是这样讲,不过我们向来吃荤吃惯了,一下子叫我们不吃荤,似乎有点吃不下去饭。

    答:是的,我也这样。记得我从前走运发财的时候,没有荤菜,实在是(P53)食不下去饭!然而到了现在倒霉穷了的当儿,没有菜,就是盐水也要食三大碗饭。

    问:你们以为食生物,是伤仁慈,最好是连青菜谷豆瓜果,也不要食,因为它们也有生命。

    答:那这他、它、它,何必要这样分开?你说植物也有生命,我也不否认;不过尽可能的先做到不杀害动物的生命,进而再去减少损毁植物的生命。因为我们现在还是个有情,为了维持生命的生存,不得已而受用一点植物类。

    问:水中有虫,不仅科学家,已为我们证明,就是你们佛经上,也说水里有虫的。其实,岂但水里有虫,米、豆、蔬、果,那一样东西没有虫?如是说来,最好我们连菜、饭、茶水、生果都不要吃吧,因为伤害仁慈啊。

    答:照你这样说,到了你订立宪法的时候,相信你一定会这样规定:要杀,统统都杀,连好人以及父母也杀光;要食,不但猪羊鸡鸭可以食,就是人肉以及父母的肉,又何尝不可以食呢?如果不食生命的话,所以连米、(P54)豆、茶、水、蔬、果都不要食。你忘记了不食荤菜是不会饿死,不食菜饭茶水就要去见阎王,所以你的宪法是不通用,取消!

    问:究竟你们为什要吃素?

    答:(1)养成仁慈的心,(2)讲卫生,(3)节约。所以儒教说:“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远庖厨也。”又曰:“天地有好生之德。”这些话,都是要养成仁慈心的表现。医家说:“肉类中容易藏毒菌。”这是讲卫生。现在克难时期,正须节约,那里可以天天食鸡鸭呢?所以有许多朋友们,常常问到我,你们和尚为什么要吃素?所以我总答一次,以作敬意。假定你再问:“好虽好,无奈口味何!”那我可以告诉你,照觉生上的素菜谱去做,一定你会说聒聒叫;这些滋味,是我们唯一的口福。冬菰蘑菰、菁菜豆腐,一生到老,滋味真好!一笑。(P55)

    五、因果是迷信吗

    我因为常常听到许多朋友来问我:“你们佛教讲的‘因果’两字,是实有一种证据呢?还是假定的一种推论?”当时我除了许多零碎的解答外,现在再把他解释一下:

    普通一般人的观念,以为佛教讲到因果这两个字,一定联想到三世方面去,因为佛教常常说:“前生种的什么因,今生就会得到什么果;今生种的什么因,将来一定也会结成什么果。”这种前生种因,今生受果;今生种因,来生受果;前生和来生,都是看不见的东西,你们佛教,把它肯定来说是有,岂不是荒唐的迷信吗?

    我们解答是这样的:

    (1)看不见的:不能因为我们看不见,就断定说没有。例如尧、舜、禹、汤、文、武以及周公、孔子,过去的许多先哲,我们都没有看见过,为什么(P56)都赞成他们是实有呢?

    (2)我们的曾祖、高祖、始祖、元祖……都是没有看见过,难道你都可以说他们是没有吗?况且你的父母,我根本上就没有看见过,只好付之不论,不然的话,这种推论,恐怕要成为事实吧?

    (3)看得见的:例如水中的月、镜中的像、空中的华、梦中的事物,这都是我们眼睛看见过的,也不能够断定说他决定是有。要看得见的才算是有,这种逻辑,已经给我摇动了。

    (4)三世的说法:我们不能把他说得太呆板,昨天、今天、明天,这不是三世吗?去年、今年、明年,这也是三世。那末,前世、今世、来世,岂不是目前一秒钟、现在一秒钟、后一秒钟相等吗?因为无论时间,或长或短,它的流动性是不停止,也不是断灭,那是一样。可见三世之说,是时间性的关系。今天说是今天,到了明天望今天,已经成为过去了;今天望明天,以为是明天,到了明天,就不是明天,变成今天了。我们何必在这毫无决定的时间上去诤长论短呢?(P57)

    (5)因果的说法:你以为人死了去转生投胎,是看不见,就武断说是迷信。试看现在吃的苹果,不是从早年种下来?难道苹果是从黄梨中来的吗?现在种的桂圆,我们自己看不见,难道桂圆将来会结成荔枝吗?“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是有这样的事实。你武断决定是没有,这才真是迷信啦。

    (6)因果的功用:我们现在再来谈谈因果的功用,也是对于社会有莫大的关系!它的功用同政治、法律、军事、廉耻、功利、舆论,对于治安有同等的效力。若说因果是迷信,同说政治、法律……等都是迷信是一样的荒谬。

    因为人类万有不齐,一部份的人畏法律,一部份的人好功利,还有一部份的人畏因果。

    有功受奖,有罪处罚,这是政治施设的作用。作善生天堂,作恶堕地狱,这是宗教施设的作用。二五不是一十吗?你只偏于眼睛看不见,就说没有,其实自己的眼睫同眉毛都是看不见,为什么不说它是没有呢?要看自己的眼睫同眉毛,只好借一面镜子看看吧。要知道“因果”两个字,有没有这一(P58)回事,只好拿善恶这两面大镜子去照照自己的心肠,然后有一天就会知道因果是不虚的了!(P59)

    六、佛教是保险公司吗

    “心悟大师,不是一位有修行的人吗?为什么佛菩萨不保佑他手病速好,反而会圆寂了呢?”

    今天上午有一位居士是这样问着。

    我当时听了,几乎忍不住的要笑出声来,但履行观机逗教的原故,只好略略的替他解释一番。

    晚上又有一位坏着目病的居士来向我说:“我家里的人,都是信心念佛的,但我家里有个小宝宝,常年到头的总是害着病,最近并且死去了。这是什么原故呢?”

    真的,为什么释迦佛不保佑他呢?再说,释迦佛自己为什么也不久住世间呢?拖着这个臭皮囊,在世间多住一个时候,岂不是很快乐吗?佛自己固不这样做,又叫人去了生脱死,这不是一大怪事吗?(P60)

    病,是谁也免不了的,有了病就要请医生诊治,但医生只能按照病情开方医病。如果一时病不得好,可不能责怪医生,问他为什么我的病不好呢?不错,医生是治病的,但若医生反问我们一句:“你有没有服我所开的药呢?是不是遵照我的药方去配药的呢?”这么一来,也许我们将不知以答!

    释迦牟尼佛是医生,而且是大医王;因为他不唯是个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身病医生,而且是知道众生生老病死种种众苦,无法避免,只有从心理上去医治的心病医生。因为有生则有身,有身则是众苦的大本营,所以必定要从根本的“心”病上医起,作釜底抽薪的解决;所以便开出了三藏十二部医心病的药方。我现在学着医生的口吻问一声:“我们到底已经遵方服药没有呢?到底已看破了生老病死的苦世间,依佛教训,发愿勤求出离没有呢?到底已信佛的话,知道身命寄在世间,如同做梦做戏一般没有呢?”

    佛在世的时候,有两个老夫妇,在山上哭得扑地打滚。佛问他为什么伤心得这样?他说他的独生儿子死了,所以这么伤心。佛当时答应与他救活转来,叫他向从来没有死过人的家里,去取点火来配药方。他当时忧疯了,便(P61)依命去取。当他走了几家,没有讨到火的时候,忽然忆起佛说过“世间有生必有灭的道理”,当时不独恍然大悟前非,而且还证了一点小小果位。

    还有一个:当佛在世时,印度有个村庄,那村里的人道德声誉,遍播了四乡,村外有个人,很羡慕他们特去探望。那一天到了他们的村中,见两个人在田中做工作,忽然来了一只猛虎,衔去了一个,但是这一个人自己却也不怕,也不叫唤,任那个人被虎衔去。村外的人不觉怪异起来,乃进而问这个人:“方才衔去的那个人是你什么仇人,你为什么不叫唤呢?”这个人回答着,是他的儿子,不要睬他。村外的人,更加莫明其妙!这个人还很镇静地托村外人到他家里叫他的老婆送一份饭来,因为儿子被老虎吃掉了。村外人好奇心动,倒要到他家里去看看。那里知道,连他的母亲、妻子、儿子、仆人等等,都是异口同声的四个字答覆着:“不要睬他。”

    后来村外的人,仔细探询他们能没有悲苦的所以然,才知道他们是受了释迦佛的教化。我们在这人生的大戏场里,只要在生时互相爱敬,万一大祸临头,不要作无聊的悲哭。他们这一村的人,因为具有远大的眼光,从世间(P62)事实上,见到是要解决生死,不是从虚假的悲哭所能回转的。

    我还要举出个家庭好榜样:从前湖南衡州,有个庞蕴居士,家里共有四个人——老婆、女儿、儿子和自己。有一天要死的时候,嘱他的女儿,去看日头当午没有。他的女儿灵照,一刻子回报他,日头已当午了,而且有蚀。当庞老刚走到门口去看,他的女儿便坐在父亲座上死了。庞老便再延七日,等到太守于頔到来,便枕着于公的膝头死去。他的儿子,方在田中做工,有人报信给他——庞公和灵照死了,他的儿子便扶着锄头,立死在田中。后来他的老婆听了,便将三个人尸化了,自己辞了邻人,走去山中修行。你们看这是多么一个好榜样,一个生死中得大自在的榜样。

    所以我们应当知道:释迦佛不是叫人不病不死,是叫人要不生不死;要证到不生不死的真性,就要不生出这个身子。这个身子,是从那里来的呢?是由过去的“业”来的。“业”由那里来的呢?是由现在贪、瞋、痴、慢、疑、恶见等来的。有智慧的人,明白了这个道理,就不应去作无聊的悲苦,应当从根本上解除这招生死的根源——贪、瞋、痴、慢、疑、恶见,这(P63)等的迷惑!不信吧?释迦牟尼佛的三藏十二部,现在看那一卷经是开人寿保险公司的?示图如下:

    (图缺)

    我们看了这个图表,可知道生死是轮回的。若要解除众苦,必须不起惑造业,就要依据释尊所开的药方,勤修精进,才能达到不(P64)生不灭的目的,才能免除一切痛苦,才不至把佛教当作保险公司。(P65)

    七、几个小问题

    今天我要随意讲的几个问题:

    (1)宣传佛教与国家有没有关系?

    (2)佛教徒对于国民有没有利益?

    (3)要国家还要佛教否?

    (4)要国家不要佛教可以吗?

    希望在座诸君,以学者的态度,不妨来作一个激烈的辩论。因为这些问题,在咱们中国,都很有多数的文人学者注意到。我希望这几个小问题,在各方面要发生重大的回响。

    上面举的几个小问题,我来以纯粹的佛学思想来解说一下:

    在佛菩萨亲口宣说的很多底经论里,在在处处,教诲众生,要报四恩:(1)父母恩,(2)国王恩,(3)三宝恩,(4)众生恩。所谓国王者,即国家的代名词,(P66)要爱护国家,在《仁王护国经》里面说得很详细;在佛教的教理上,其思想理论的中心点,大多数主张在教义上发扬光大,但对于爱护国家的观念,以及谋国家的利益,为人民谋幸福的任务,和一般人比较,并没有逊色的地方。

    其次,论到佛教徒的本位,以及其所工作的事业,与国家人民有没有关系和利益?事实胜于雄辩,我们缅细的观察看,佛教徒是国民一份子。而其“信教自由”,是国家法律所许可的。一般人以为佛教徒是消极的厌世主义者,这可错了!佛教徒也过着实际的人生,他不是脱离了社会,或做着一切实际人生的生活之上的幻梦;他虽然厌恶世事变迁、破坏、覆真,这是他们自身的觉悟。这固然不能得到一般人的接受和他有同样的感想;但佛家戒杀、戒盗、戒淫等的根本思想,无论到那一个时代、那一个国家,都要受大众欢迎的。虽然有一部份聪敏人不要佛教,但是,大呆子似的释迦牟尼,拼命地要佛教,和宏扬佛教,我们亦复如此;还有一部份,亦复如此。故佛教徒以佛的根本思想——慈悲喜舍之四无量心为宗旨,一种无人无我一切平(P67)等的学说思想,包含着智育、德育、体育一丝不乱的安排好了的轨道,叫我们踏上这个轨道,那末,人间净土的佛国,早日就会实现。贪、瞋、痴,一切烦恼的痛苦,也就可以断灭了。要知这不是梦想,是必然的现象。

    如果全中国的人,或全世界的人,信仰佛教,奉行佛教,戒杀、戒盗、戒淫,以慈悲喜舍为宗旨,那末,世界就无侵略的国家,亦无被侵略的国家。既没有强凌弱,亦没有众暴寡的现象。但佛教的教诲世人,所以要慈悲喜舍,乃因澈透人心危险日盛月深,世界危机就要到来的今日,没有光明,完全是黑暗,真是人类的大不幸啊!

    这里有值得我们注意的地方,也是极重要的问题;普通人以为佛教戒杀,是上天好生之德,当然是好的;假若敌人来杀我们,是抵抗?是不抵抗呢?抵抗罢,犯了杀戒;不抵抗罢,要做亡国奴。如果戒淫罢,没有创造新国民的可能性。如果戒贪罢,没有面包吃,没有衣服穿,没有房屋住。如果人民都来做和尚拜佛念经,则世间一切事业都完了。释迦、上帝,都不能代替我们的一切,怎样办呢?所以中国佛教二千多年来,乃至于现在,都是在(P68)风雨飘摇中过生活,驱僧尼,收庙产,闹得满城风雨!而僧尼们呢,被打得落花流水一样,无有安定。

    去年我在仰光发见中国报纸上,说和尚尼姑都是“猪”!为什么?因为吃了饭,只会念经、拜佛,而不做工。我当时看见报纸上如此无理由的言论,而欲责其恶意,侮骂佛教是何道理?与之文字辩论,在事实上并不是不可能,因为他们是无聊漫骂,已失掉了舆论的价值,糊涂相闹,故“无从说起”。现在我以三段论法,来演绎那时说的话,是如何不合逻辑法的论理啊。

    (1)凡是吃饭不做工者都是猪。(大前提)

    (2)和尚尼姑但吃饭不做工。(小前提)

    (3)故和尚尼姑都是猪。(断案)

    哈哈!好笑!诸君!此三段论法对不对?我再来一个三段论法:

    (1)凡不吃饭但做工者都是人。(大前提)

    (2)牛不吃饭,但做工。(小前提)

    (3)故牛都是人。(断案)(P69)

    啊啊!我讲话讲错了。怎么错了?因为和尚尼姑吃饭不种田,不做裁缝,不做木匠,所以是猪。对对!让我再来:

    (1)凡是吃饭不种田,不做裁缝,不做木匠者,都是猪。(大前提)

    (2)和尚尼姑不种田,不做裁缝,不做木匠。(小前提)

    (3)所以和尚尼姑是猪。(断案)

    如果真是这样,我也来闹闹笑话。三段如下:

    (1)凡是吃饭不种田,不做裁缝,不做木匠者,都是猪。(大前提)

    (2)做官的、当兵的、教书的、做报馆主笔的,及至编辑的,都没有种田,做裁缝,做木匠。(小前提)

    (3)所以做官的、当兵的、教书的、主笔的、编辑的,都是猪。(断案)

    这种说话,不合逻辑的很多,举不胜举。因为他们根本不明做工的定义与范围,没有什么意义,没有认识佛教徒的职业与责任,不配与我们讨论。

    佛教是不是改良社会?是不是求社会集团的安全?是不是以智育、德育、体育,鞭策我们去进行做个好人?研究佛学的朋友,可以请几部《成唯(P70)识论》、《瑜伽师地论》来看看。前面有宝山我们必须开辟荆棘途径达到自由平等的境界,谋人类的幸福。

    也许现代的人受了天演进化论的思想影响,主张“生存竞争”。木有根,水有源,生存必竞争,竟争必金钱!□□□□□主义,要钱要钱!我敢大胆的说:“将来这一般竞争要钱的份子,会被狂涛巨浪一样的时代潮流,淘汰得干干净净。”同时我们也感觉到佛教徒的本身不良,也要来一个大革命,因为障碍物和腐化份子实在太多,无庸讳言!明白了上面我所讲的话,就知道我所提的几个小问题,都不成问题了。以后有机会,我还要分别作个最明显的说明和批评。(P71)

    八、以逻辑的规则来检讨言论之正谬

    诸位!在未发挥本题之前,先解释题目的字面。今试先由下解上,题中的“谬”字,是不正之谓。“正”字是理论中矩之谓,用以宣达其义理者。“讨”谓探讨,“检”谓检点。假立宾主相对立论,必各以己是他非,己正他谬;必不可以两者俱是,或两者俱非。须用一种方式,来检讨其孰正孰谬,孰是孰非,其法曰“逻辑”。欲知言论之正谬,只用其法,便可立辨。

    “逻辑”二字是名词,骤闻之,必惊为新奇。但在诸位曾研究者必定明了。按论理方法有二:

    (1)演绎法,(推论法)如以人推人,物推物等。

    (2)归纳法,以相同者归纳一类。

    逻辑学即论理学。论理学分东方和西洋两种,东方则称因明学,其方式较精微、略异,为五明中之一明;西洋逻辑学,其流传为哲学、科学等应用。(P72)现在吾人为佛教徒,本当拿出因明来讲。但我不知诸位曾否研究?若未研究,则谈因明颇感困难,故今只以逻辑(论理学)推论法的方式来讲。逻辑的规则有三段:

    (1)大前提——事实

    (2)小前提——理由

    (3)断案——宗旨

    各位若不明白,不妨设一个方式:

    (1)凡是穿袈裟的,都是和尚(大前提)

    (2)我是穿袈裟(小前提)

    (3)故我是和尚(断案)

    这是推论法,以和尚穿袈裟推论;然断案对不对,看其大小前提正谬而定的。大小前提俱不对不成,大对小不对不成,小对大不对亦不成,大小前提俱对方成断案。上文三段方式,为大前提不对了!盖不是和尚,亦有穿袈裟的尼姑。小前提没错。今再举一式例之:(P73)

    (1)凡有头发者,皆是人(大前提)

    (2)我有头发(小前提)

    (3)故我是人(断案)

    但是我没有头发(剃光了),不是人了;这是错在第二的小前提,两式俱非正论。今既明推论法之方式,就可以用推论法来“破邪显正”,以明“佛教与国家”之关系,方能弘扬佛教,为佛教徒者不可不知。假定有人反对僧徒,仍用三段式依次明之,今先“破谬”:

    (1)凡无工作者,皆是分利(大前提)

    (2)僧徒是无工作(小前提)

    (3)故僧徒是分利(断案)

    此式是打倒僧徒了。吾今破之,亦立三段式:

    (1)凡有工作者皆是生利(大前提)

    (2)土匪强盗是有工作(小前提)

    (3)故土匪强盗是生利(断案)(P74)

    以上破指僧徒为分利之不当。其人以为佛教守不杀戒,必定亡国,则“佛教与国家”又不能相存,则佛教当废。

    (1)凡宣传仁慈者,必定亡国(大前提)

    (2)佛教是宣传仁慈(小前题)

    (3)故佛教必定亡国(断案)

    今为僧徒者,试思之:开杀戒以抗敌,则违反戒律。守杀戒以维佛教,则断送国家,是世间相违。将如之何?今立论以破其谬:

    (1)凡残忍枉杀者,是可以救国(大前提)

    (2)土匪是残忍枉杀(小前提)

    (3)故土匪是可以救国(断案)

    对方既以戒杀是可以亡国,则大杀特杀是可以救国吗?若不承认大杀特杀可以救国,则佛教亦未尝不可以救国。对方又以为出家的僧尼,必至灭种亡国,又立论以反对佛教:

    (1)凡提倡节欲主义者,必灭种族(大前提)(P75)

    (2)佛教是提倡节欲主义(小前提)

    (3)故佛教是必灭种族(断案)

    此比以前强烈!但反过来,故凡淫乱无度者,皆能发展民族,应立论以破之:

    (1)凡淫乱无度者,是可以发展民族(大前提)

    (2)浪子娼妓是淫乱无度(小前提)

    (3)故浪子娼妓,是可以发展民族(断案)

    此论反明佛教僧尼,不是灭种亡国。但提出这种道理来讲,有何用意呢?盖举目时艰,毁寺逐僧日有所闻,与国家共存亡的佛教,岂可任其摧残而不顾吗?况且我们佛教是合乎时代性,“历千古而不变”的。现在国家,是三民主义的国家,倘若僧人只会念佛持咒,是分利,与“民生”主义相违;以持戒,与“民权”主义冲突;以出家,与“民族”主义抵触,则如何能图存呢?所以不能不一辩之。

    谈到佛教,则俱备高尚的教育文化;说到僧徒,固有高尚工作职业。外(P76)人不明佛法用处,而以片面的推论,妄肆诋毁,今为“显正”,再以推论方式,来申明之:

    (1)凡提倡教育文化者皆是工作(大前提)

    (2)僧徒是提倡教育文化(小前提)

    (3)故僧徒有工作(断案)

    盖佛教之教育文化者,三藏十二部教法是也,即今日之演讲,亦未尝不属教育文化,则吾为僧徒为讲师,又何尝不是工作?即此便是利他工作。或以为讲师尚可称为工作,而其他不会讲的僧徒,岂不是分利吗?此殊未明佛教真理!盖佛教有二学科:(1)从外而学者,同在家一般的文字等学问。(2)从内而学者,即参禅念佛等,亦可说为“心学”;由此心学明了,自然通于外学;如作学生时何尝工作?何尝生利?可以引来譬喻。法师如先生,普通僧徒如学生,其工作同等,未可厚非!然而对方或有是言:“假定全国的人都只有念佛等工作,不事农则无饭吃,不事工则无衣住用,简直不能生存,还成个国家吗?”设今问对方你有什么工作?答曰:“我当教员。”然则全国(P77)人都去当教员可以么?同一谬论。即全国人都去当兵,亦同此破。他们误认佛教是要人人出家作和尚,殊未知佛教有四众弟子之分工合作。此段申明,佛徒不与民生主义相违了。次申明与民权问题不冲突的立场:

    (1)凡具足智仁勇者,是可以救国(大前提)

    (2)佛教是具足智仁勇(小前提)

    (3)故佛教是可以救国(断案)

    凡具足智慧、仁慈、精进努力,是可以救国,此义是孔老夫子说的,亦是中山先生引的,而佛教的三藏十二部教法,无不包括。谈“智”则般若为归,论“仁”则戒律是尚,说“勇”则六度齐行。然则佛教既具此三,而又与中山先生之宗旨不悖,则佛教可以救国明甚!以上申明佛教与“民权”并不冲突,次申明与“民族”问题亦不相抵触。显正如下:

    (1)凡提倡礼义廉耻者,是可以发展民族(大前提)

    (2)佛教是提倡礼义廉耻(小前提)

    (3)故佛教是可以发展民族(断案)(P78)

    前方立论,以出家节欲可以灭种亡国,反之,以淫乱可以救国兴族;如其不然,则须礼义廉耻四者具足,方可以发展民族,救国图存。如中央明令,颁布新生活运动;此间当局之提倡读五经四书,莫不以礼义廉耻来挽救民德之堕落,而佛教实俱备之。如佛教之五戒范围,已较此四者为广大;而五戒之程度,亦较斯四者为高尚!佛教徒有四众,即“出家与在家”。出家另一问题,与持独身主义者相同,是自动的,非逼迫的;佛的教法,未尝使人人皆出家。旷观世间持独身主义者,较之僧尼为多;鳏居寡妇,较之和尚尼姑尤多。则齐家、治国、平天下,非少数出家人可以障碍,且有辅助不及之功。试问以持独身主义为高尚的人格,则岂可以亡国灭种之谬论斥佛教之僧尼?再者,世人以为佛教之戒杀,实违世理;其实,如有一人持刀欲害多数人,其中一人起而与之抗杀,是人为护多命而起杀业,犯杀戒;杀一人,而成全多人,具有“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心愿,又何尝不可?

    现在讲到出家人的职业,是努力于文化、教育,并不一定要务农,作工,方可以吃饭,穿衣的。今示佛徒的职业所在,如下之立论:(P79)

    (1)凡具足智育、德育、体育者,是良好的教育(大前提)

    (2)佛教是具足智育德育体育(小前提)

    (3)故佛教是良好的教育(断案)

    智识方面之培养,名为智育,如文学、哲学、科学各种学术,统属“智育”;礼义廉耻是德育;锻炼良好身体,是健全体育。三者缺一不可,三者圆具,方称良好教育。而佛教中的三育,甚为高超,不但求世智,表人格,强身体,且须达到出世智的圆满,无所不知,无所不晓,方称智育。三皈、五戒、十善、六度、四摄等法,便是德育。求成就超世间、入世间的健全体格,如大小乘律中,对于色身之保健所开示者,分作“动”、“静”两法,世人仅得其动之粗法,连静之粗,与动之细,俱未能做到;至静之细,则尤非世人所能梦及。其体育之属静者,举一静坐数息观,已为养身心,健精神而有余;岂深呼吸等,所可及其功效?兹不多说。总之,佛教的三育,是为良好的教育。现在再说僧徒是有工作的,立论如下:

    (1)凡化导人民改恶向善者,是辅助政治法律之不及(大前提)(P80)

    (2)僧徒是化导人民改恶向善(小前提)

    (3)故僧徒是辅助政治法律之不及(断案)

    今假定中国有一万万多之佛教徒,“纯正佛徒”确已改恶向善,纯属良民。这样大家一同去弘扬佛法,向一类不信佛的民众劝导,使他们向善改恶,我想定能得到圆满结果。现在我们知道印光法师,虽是处于斗室之中,只一部《文钞》行世教化,已不知劝化多少的恶人向善了。又如太虚大师,非但环游中国,并且环游化导欧美,将佛法向外发展,教化全世界人民:这种救世救人宏法的精神,使我们多么佩服!只可惜一般智识陋劣的人,以为佛教无济于事,时想打倒,或加以摧残,这不知是何居心?民国以来,一般野心者对佛徒蹂躏更甚,简直忘了孙先生平等待遇国民的遗教,违反了自由。兹立论据之:

    (1)凡是国民一份子者,应一律平等待遇(大前提)

    (2)僧徒是国民一份子(小前提)

    (3)故僧徒应一律平等待遇(断案)(P81)

    世人误会出家人没智识,没工作,只是分利,因之怀妒起来,而侵夺寺产;殆亦因智识幼稚,人格卑劣,未知“佛教与国家”关系之故。兹再申明佛教与中山先生之意旨,立论以证明之:

    (1)凡主张扶助弱小民族者,是与孙总理主义相吻合(大前提)

    (2)佛教是主张扶助弱小民族(小前提)

    (3)故佛教是与孙总理主义相吻合(断案)

    佛教不单扶助人类之弱小者,即其他各类动物,亦慈悲而扶助之,保护之。可见佛教以积极的救度众生为事业,所以往往求化干戈为玉帛,转祸患为吉祥,其意义亦与时代不背。再申论之:

    (1)凡主张世界大同者,必赞成废战条约(大前提)

    (2)佛教是主张世界大同(小前提)

    (3)故佛教是赞成废战条约(断案)

    上来已申明佛教与国家的关系,而尚不能实现之原因与补救之方法,今再立论之:(P82)

    (1)凡人民团体者应互助联络团结(大前提)

    (2)佛教是人民团体(小前提)

    (3)故佛教应互助联络团结(断案)

    佛教向多散漫,没有组织团结联络。今且不但要自身实行联合起来,还需要与其他社团互相联络。先与社会发生关系,亦即与国家发生关系,此为宏扬佛教之急务!(P83)

    九、宗教研究

    诸位!今天我要提出宗教研究,来和大家讨论。为什么要讲这个问题?因为有些人对于宗教往往抱着一种怀疑的态度,尤其是现在一部份青年人,对于宗教更看不起。他们以为在这二十世纪科学昌明的时代,用不着什么宗教来迷信人;科学能分晰实验,宗教尚谈玄说妙,是乌托邦的,不把它破除,有什么用处呢?其实,玄妙不玄妙,还是另一个问题,我们要先把“宗教”二字的意义弄个清楚,然后才知泾渭之分。

    甲、宗教的意义

    宗教的定义,各有各的说法不同,如一般人说:“宗教是有仪式的(礼拜式)。”今依逻辑学来说:

    (1)凡有仪式者皆是宗教(大前提)

    (2)耶教和佛教是有仪式(小前提)(84)

    (3)故耶教和佛教都是宗教(断案)

    果如此说,则:

    (1)凡没有仪式者即非宗教(大前提)

    (2)国民党没有仪式(小前提)

    (3)故国民党即非宗教(断案)

    此理不成,国民党也有仪式,如开庆祝大会及追悼会,或各机关举行纪念周等,都有隆重的仪式——向国父遗像行鞠躬礼,或为阵亡将士志哀静默三分钟等,这为何不说他也是宗教呢?又有一种人说:“宗教是有团结的,以团结为宗教。”他的逻辑是:

    (1)凡有团结者是宗教(大前提)

    (2)耶教和佛教是有团结(小前提)

    (3)故耶教和佛教都是宗教(断案)

    若如此说,则:

    (1)凡没有团结者即非宗教(大前提)(P85)

    (2)国民党没有团结(小前提)

    (3)故国民党即非宗教(断案)

    此理又不成,国民党是有深固的团结,如何说不是宗教?又有一种人说:“宗教是有教理的,以教理为宗教。”如此则说:

    (1)凡有教理者是宗教(大前提)

    (2)耶教和佛教有教理(小前提)

    (3)故耶教和佛教都是宗教(断案)

    以此而说,则:

    (1)凡没有教理者即非宗教(大前提)

    (2)国民党是没有教理(小前提)

    (3)故国民党不是宗教(断案)

    此说又不成,国民党是有很好的教理,如《三民主义》、《五权宪法》、《建国大纲》,为何说他不是宗教?或有人言:“宗教是有道德的。”如说:

    (1)凡是有道德者是宗教(大前提)(P86)

    (2)耶教和佛教是有道德(小前提)

    (3)故耶教和佛教都是宗教(断案)

    此理又不成,因国民党也有救国救民的道德,难道也是宗教吗?又有人说:“合仪式、团结、教理、道德而为宗教。”那末以逻辑来说:

    (1)凡有仪式、团结、教理、道德者为宗教(大前提)

    (2)耶教和佛教有仪式、团结、教理、道德(小前提)

    (3)故耶教和佛教为宗教(断案)

    依此而说,则:

    (1)凡没有仪式、团结、教理、道德者皆非宗教(大前提)

    (2)国民党是没有仪式、团结、教理道德(小前提)

    (3)故国民党即非宗教(断案)

    然又不成,国民党是有仪式、团结、教理、道德的,亦非宗教。

    综上观之,则诸说皆非。上面破了他人,同时自己必要竖立一种正义使人家明白了然才是。我不知道那部份青年人开口打倒宗教,破除宗教,是要(P87)破除那一种宗教?依我的解释,宗教是有两种定义:(1)宽义,(2)狭义,现在先释宽义的宗教:

    宗者“宗旨”,教者“教化”,即是“以自己的宗旨,去做教化他人”,此说也许为大家所公认吧?如国父创造《三民主义》一样,在他以前的古人,有发明《三民主义》没有?就是在他同时的人,能发明吗?祇有他一人能发明这博大的主义,推而达尔文主义、马克斯主义、孔夫子主义、耶稣主义、谟罕默德主义,乃至释迦牟尼大慈大悲救世主义,都是以各人发明的主义而化导他人。那些无理智的人,像服了兴奋剂似的,一开口便说要打倒宗教;那末,要打倒就应该统统打倒,不打倒就一齐不可打倒。因为从宽义上说,这些都是宗教啊!若从狭义上说,则是:

    “凡主张神能创造宇宙或主宰宇宙者便是宗教”,那么应归于一神、多神、泛神等教才对;如耶教之上帝,回教之真宰,婆罗教之大梵天王等,这才是宗教。

    乙、佛教不是宗教(P88)

    从宽义上说,佛教固然是以释迦牟尼佛救人救世的宗旨,去宣传教化一切众生,这也可说是宗教;然而从狭义上说,佛教绝对不是宗教。因为释迦牟尼佛不但没有主张宇宙人生是什么神创造及主宰的,而且还极力反对有主宰者。试观三藏十二部教典,那一部中有说宇宙是佛创造的,或佛主宰世界?诸位若有研究印度历史的人,便知道当时释迦牟尼佛,原生自贵族,为利他心切,舍王位而出家。那时印度婆罗门教大兴,阶级制度非常森严,而释迦佛欲打破当时固有阶级不平等的制度,而主张四姓平等,所以毅然的创立佛教,这都有历史可考的。而从前印度圣雄甘地,也在声嘶力竭地呐喊团结,以身作则,倡导平等、自由。

    丙、佛教含容一切

    上面说过,从宽义的宗教上说,佛教也可称为宗教;然在狭义的宗教来看,佛教实在不是宗教。那末,佛教究竟是一个什么东西呢?这是大家听到这里不约而同的怀疑。现在让我老实告诉你,佛教就是佛教,它的内容包括一切,说它是文化也可,说它是宗教也可,说它是哲学也可。因为佛教实带(P89)有文化、宗教、哲学的性质,这是不可讳言的事实,但是不可呆板板地叫它是宗教,……是什么,这就不是佛法的真义了!这在太虚大师所讲的佛教与佛学里面,说得非常透澈,稍有留心的人,也就知道佛教究竟是什么。不但说佛教是文化宗教哲学可以,就是说佛教是政治、法律、军事、科学也无不可。佛教三藏十二部教典里面,实在是无所不备,无所不容的;可以说它能治理人民的事物——政治,又能范围人民的心——法律,并能制服人民的暴性——军事,又能分析而实验——科学,是创造文化的结晶,是最高道德的宗教,是宇宙人生的哲学,及包含天文、地理、教育、论理,心理、卫生、音乐、美术等学。总而言之,佛法是包括一切法,是融和一切法、一切事、一切物、一切教、一切学;非一非异,非即非离,不是呆板板的那一法,而是活泼泼地融摄一切法。因此,我们要知道,佛教有大乘法和小乘法。乘者运载之义,小乘如手车、脚踏车一般,祗乘一二人;大乘如汽车、火车一样,能运载很多人。大乘佛法是积极救人救世的,决不是像一般所想像——消极逃世——的,如地藏菩萨说:“众生度尽,方证菩提;地狱未空,誓不成佛。”(P90)释迦牟尼佛说:“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不但入地狱,还要常常住在地狱里面教化众生,由此可见佛教积极救世之一班。而佛教是不是宗教?是什么?请诸位仔细想一想,便可迎刃而解了。(P91)

    一○、救国研究

    救国,救国,凡属国民一份子,都应负起救国的责任!当然,我和诸位都是中华民国一份子,大家都有救国的责任,所以我今天来讲“救国研究”这个题目,实是应时的急务。

    我们知道,救国的方法多得很,比如荷戈杀敌、救护伤兵、制造炮弹、输财赈济、……等等,都是当前的急务。然而这是属于物质方面的,还有精神方面的,如文字鼓励、口头宣传、……等。总之,祇要大家精诚合作,都会发生效用!我们不能单重精神而废弃物质,也不能偏重物质而抹煞精神。哥哥上前线杀敌保卫国土,弟弟在后方宣传团结人心,工作虽殊,目的则一;我们是属于后者。

    甲、甚么叫做救国

    本来一个国家,是从各个团体联合起来的力量而产生成功的,有了内部(P92)各个健全团体的生命成为一体,就是一个健全的国家;否则,就是不健全或无组织的乌合之众。

    “国”字是四方形的,以一大口而加一或字于其中,表示或大或小的意思,比如我国在春秋战国时,有十六国,迨后又分为六国,东汉以后又分魏、蜀、吴三国,这都是国家之或大或小不定之证。然以圆融无碍的佛教来论,可说是以三千大千世界为一国。我国从前有人把国家里面写成一个“王”字,这是表示国者是王之国也;当八国联军攻入北京时,把皇帝赶出去,变成无王之国。迨后帝制废止,民国成立,遂有人写国字,改用“民”字于其中,即表示国是我们四万万五千万同胞的国家,因此,兴亡共之!所以我们在这国家生死存亡的最后关头,我们海外侨胞(时在马六甲青云寺)应该不分阶级,不分别宗教,在“国家至上,民族至上”的原则下,万众一心,团结起来,有钱的尽量出钱,有力的尽量出力,以促最后胜利的到临,这是我们大家责无旁贷的。

    诸位!我刚才说的那两个国家——从前的王国和现在的民国——有何(P93)分别呢?(1)王国是君王的国,一人被杀,国家危之;(2)民国是人民的国。祇要大家团结一致,坚持国策,坚定意志,不但一人被杀,国家不亡,就是只剩一兵一卒,也能抗战到底,由此可见民治国家的力量之大为如何了;这是那两个国字演进的意思。但是我向来有一个愚见,我以为国家若以方形的大口换个圆圈,“○”表示国土完整与完满,里面画上许多的“人”,表示四万万五千万人民为国家的骨干;这样似乎更有意义。

    一个完整的国家,一定要有土地、人民、主权三种要素,犹炉鼎之三足并重,缺一不可。所以我们国父有见及此,而创立《三民主义》,人民为民族,主权为民权,土地为民生。所谓“国无民不立,民无权不振,民无生不存”,要救中国,舍实行《三民主义》外,实无以图存。

    一个国家的组织,一定要有农、工、商、学、政治、法律、道德、宗教、科学、文化、艺术等,同时相辅并进,发生密切相互切的关系。如农、工、商固为民生之基础,有饭吃,有衣穿,有屋住;祇要农、工、商,贸易交通,则我们日常生活的资料和应用,已很丰足了。但是接着问题又来了,如果没(P94)有法律、政治,不能规范民众的行为,则社会呈现纷繁错乱的现象;又如果没有军事的设施,则敌人侵陷,谁与抵抗?国土不保,民众生命财产之危亡,不言可喻了;同时,还要有宗教,提倡德育,以陶养人民之身心,使其身心有所归宿,思想统一,则政治才能上轨道,所以国父曾说:“佛学可补科学之偏。”此诚至理名言。信教原是自由的,毫不勉强人民来信仰,有许多人说宗教是迷信,他们的理由有的是因为宗教有仪式,所以是迷信,那末,这样说来,凡开会及婚丧喜庆等都有仪式,难道亦都是迷信吗?所以说仪式是迷信,是不成理由,因为世界上不止宗教有仪式呀。还有人以为宗教常常谈西方极乐世界啦、菩萨啦、天堂啦、地狱啦,这些都是看不见的,那里有这一回事?这都是迷信骗人的勾当。那末,我问你:“你有祖宗吗?”你一定回答:“有。”“你曾看见过吗?”“没有”这样也是迷信?此理又不成。因为世界上有很多看不见的东西,而又不能完全说它是没有,所以你决不能说,凡没有看见的东西,说它都是迷信。

    总而言之,一个国家决不是一种东西能造成的,要它强盛起来,必要(P95)农、工、商、学、政治、法律、道德、宗教、科学、哲学、文化、艺术等,同时互相进行发展,才收实效!

    乙、怎样来救

    我们中国有四万万五千万同胞,就有四万万五千万个心,把这许多心团结成一条心起来,其力量是无可比拟的。以这一条团结心,用之抗战,抗战必胜;用之建国,建国必成!大家一齐正心诚意,力行礼义廉耻——国家之四维、佛教的五戒——就是身修家齐国治天下平的工具。所以国父说:“国者人之积也,人者心之器也。”又说:“政治之隆污,系于人心之振靡。”由此可知人心与国家政治的关系,是如何重大了。救国必要救心,心理革命,是革命之基础。今日中国的国民,急切需要治心病的补剂,必须灌输佛法的“维他命”,才能挽救人心,完成国民革命。(P96)
第六册 菩提心影 佛教可以救国
    诸位同胞!诸位同志!慈航此次承诸位邀来讲经,实在不敢,因慈航并无所长,深为惭愧!但自念凡是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各有各的工作,比如工商有工商之工作,故佛教亦有佛教之工作,和尚也有和尚之工作。佛教之工作,是教化人间;和尚之工作,是宣扬佛教,故宣扬佛教,就是我之工作。

    此次讲经,同时提倡通俗演讲,开讲已有十几天,男女居士,都来参加,成绩甚好,如摩尼宝珠,五光十色,慈航感觉非常欢喜。本应于通俗演讲,要慈航先打头阵,但慈航未有讲过,觉得有点对诸位不住,故今日来向诸位讲讲。

    又连日所讲因明,利于辩论,若学过了,能否拿来实用?比如当兵的,平时口号叫开步走,但到打仗时,不开步走,不放枪,如何对敌?故今拿因明来讲,题目是《佛教可以救国》。(P97)

    因明学,有三支比量,所谓宗、因、喻。就宗上又分三科,所谓前名词、后名词,中间是联词。前后名词为宗依,在未成宗体之前,先要成立二宗依,比如前名词之佛教二字,后名词之国家二字,大家都是公认,若不公认,则宗依不成。现在前后名词,大家都承认了,便可成立宗体。

    比方立者是佛教徒,敌者是反对佛教,或虽不反对而非佛教徒。现佛徒与彼立宗,佛教可以救国,但敌者不承认,只说佛教可以亡国,因此引起双方争辩,则宗体成立。

    敌者问:“你说佛教可以救国,有何理由?”佛教徒说:“佛教是国家的教育故。”但此处可以分三层问答。问:“(1)佛教是教育否?(2)国家要教育否?(3)教育能救国否?”答:“(1)佛教是教育。(2)国家需要教育。(3)教育可以救国。”若国家需要教育,有教育则可以救国;则佛教亦是教育,故决定可以救国;喻如其他之教育,若《三民主义》、孔教、耶教,及其他一切教育,可以救国者,则佛教亦决定可以救国。上来三支已成,再进一步研究何谓国,何谓佛教。国之意义,普通多用个或字在内,以譬国家或六份、或三份、或十六份、或一城一镇,大小不定。但古国字用个王字在内,乃是王者国家之意义,到现在则用个民字,表国家是民众所有。在国字外边,用个四方圈,以比天圆地方;但现在发明地球是圆形,故今之国字,外边应用个大圆圈。国字如何造成,要于大圆圈内,安立许多民众;比如单独一人,不能谓之民,十人百人,小部份人,乃至大部份人,都不能谓之民,要全体不缺一个,方可谓之民众。故中国要合四万万民众,乃可名之为国。一国之内,有许多民众,这许多民众,要安宁否?若说不要安宁,此语不对十此是连国家常识尚且未有,如何与论天下事?今试问,比如你肚饿,可安宁否?若肚饿不得食,则人类不免互相食人,成何国家?为恐民众不安宁故,就要有农夫去耕田,种田虽好,若人人种田,则谁人做衣服,造房子,以及器具等?故须有工人。但人人去做工,亦是不行;而且农人收成之豆子粟麦,工人做好之器具,则要赖商人运往他处,以资调剂。三种人具足,则衣食住有赖,若人人都去做农工商,假使所种成之豆子,所造成之衣服,所运输之货物,被人偷去,被人抢去,则奈何?故须有政治人员,把民事治理,因此国有国(P99)之官,省有省之官,县有县之官,既有官则有政治,既有政治,则有法律。但法律只可管理民众,民众不听,则奈何?故须有军队、警察,军警之责任,在保土安民。上来农工商是养者,政治、法律、军警是卫者。同时又要有教育,政治法律人员如无教育,则怎样去做官?军队无教育,则不会打仗;警察无教育,则不会保卫民众安宁,故必须有教育。教育有三种:(1)家庭教育,(2)学校教育,(3)社会教育。人民幼稚,则由父母教导,是谓家庭教育;稍长则入学校,由师长教导,是谓学校教育;离校之后,在社会上则有宗教为之指导,是为社会教育,有宗教之教育,可补家庭学校教育之不足。是以国家之大,除农工商政治法律军警之外,尤须有宗教之教育,可见佛教是可以救国。

    现在世界上有三大宗教,所谓耶教、回教、佛教。耶教是教化耶教徒,回教是教化回教徒,佛教是教化佛教徒,乃至道教、儒教、天主教,亦各各教化其自己教徒。凡是宗教皆是教人学好做好,亦如政治、法律、军警,保卫人民之安宁。虽耶回等教与佛教之学说不同,而救人救世之宗旨,则大致(P100)不远。

    或问:“佛教是宗教?抑是学说?”答:“佛教亦是宗教,亦是学说。其发明宇宙之理,则是学说;其教化人群,则是宗教。”若明此理,则知国家之大,人民之众,农工军政与宗教家,同是利济人群,不过分工合作耳。故谓佛教可以救国。

    在未研究过佛学的人,在门外望着,生出种种误会,亦所难怪。须知佛教有五乘法,乘即是车。世间车有脚踏车、黄包车、汽车、电车、火车,此五种车,皆可达到目的地。佛教之人乘,要持五戒,如脚踏车;天乘要行十善,如黄包车;阿罗汉要修四谛,如汽车;辟支佛要观十二因缘,如电车;菩萨乘要修六度万行,如火车。

    五戒者,不乱杀、不乱取、不乱淫、不乱语、不乱饮酒,此乃人间法,即是儒教之五常,在新生活名之为四维。世人不明此义,谓佛教为消极,岂不错误?须知佛教之不乱杀是仁也,不乱取是义也,不乱淫是礼也,不乱语是信也,不乱饮酒是智也。又新生活之仁爱和平,即是不乱杀,忠义即是不(P101)乱取,信即是不乱语,此五戒五常四维八德,无非保卫民众之安宁。若谓不需佛教之五戒,要乱杀,乱取,乱淫,乱语,乱饮酒,则成何世界?可成一个国家吗?故五戒是人乘,次则天乘,乃至罗汉辟支菩萨乘,皆将五戒十善扩大一点。

    上来罗汉辟支佛教义,虽与俗人心理,略有不同,但其所谓消极,不过向恶的一方面消极。而对于善的一方面,即是积极,世人不说人乘、天乘、菩萨乘,只执罗汉、辟支佛乘,以破佛教,岂不错误?

    若论菩萨乘,则是秉大无畏之精神,抱大牺牲之主义,生生世世入苦海而救人,岂消极者可比?若明此义,则知佛教可以救国。现将反对佛教者之量列下:

    (1)宗——佛教徒会亡国

    (2)因——不生育故

    (3)喻——如独身主义者

    (图缺)(P102)

    (1)宗——佛教徒会亡国

    (2)因——不抵抗故

    (3)喻——如懦弱者

    (图缺)

    (1)宗——佛教徒会亡国

    (2)因——不生产故

    (3)喻——如无业游民

    (图缺)

    佛教徒向反对者破量云:

    (1)宗——佛教徒不会亡国

    (2)因——有在家佛徒故

    (3)喻——如国民之自由

    (图缺)

    (1)宗——佛教徒不会亡国

    (2)因——有人乘法建立故

    (3)喻——如革命军之自卫抗敌

    (图缺)(P103)

    (1)宗——佛教徒不会亡国

    (2)因——有四众弟子分工合作故

    (3)如民众之有农工商学兵等

    (图缺)

    佛教徒谓佛教可以救国,立量云:

    (1)宗——佛教徒是可以救国

    (2)因——有礼义廉耻故

    (3)喻——有新生活运动

    (图缺)

    (1)宗——佛教徒是可以救国

    (2)因——具足智仁勇故

    (3)喻——如三民主义

    (图缺)

    (1)宗——佛教徒是可以救国

    (2)因——有德智体三育故

    (3)喻——如新教育

    (图缺)

    彿教徒谓大乘彿教决定可以救国,立量云:

    (1)宗——大乘佛教是决定可以救国

    (2)因——不入涅槃常游世界度众生故

    (3)喻——如孔子耶稣

    (1)宗——大乘佛教是决定可以救国

    (2)因——舍身救世故

    (3)喻——如孙总理及诸先烈等

    (1)宗——大乘佛教是决定可以救国

    (2)因——同事摄化众生故

    (3)喻——如林主席、居院长、戴院长等

    明了上面几个量的意义,就知道佛教可以救国。(P105)

    一二、佛教怎样可以救国

    各位法师!诸位先生!我们都是中国同胞,今天以学佛的因缘,共聚一堂,这是何等荣幸。尤其是听到各位先生所讲的高论,实在令人欢喜无量。我本才疏学浅,没有什么好的贡献诸位,不过老法师命我来讲,不得不讲,我的讲题是《佛教怎样可以救国》。方才诸位先生所讲的有《佛教与政治》的关系等等,都是说得淋漓尽致。苏东坡庐山诗云:“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我们观察佛教也是如此,随各人的观察点不同,所见的道理,也各有差别,所以我的讲题是含有《佛教与国家的关系》。我觉得世间无论是那一种学说、那一种宗教,必须与国民有着密切的关系,才得受人们欢迎,才有存在的价值,不致被社会人们所摒弃。佛教在中国有一千余年,设若与国家人民没有关系,能够有这样悠久的历史吗?对于佛教的教理没有研究过的人,误认佛教为消极、迷信、厌世,如果听到我们说“佛教救国”(P106)的话,他们一定要笑我们!他们以为佛教的含义,就是“佛、法、僧”。佛,是土木金石做成的;法,是白纸黑字印成的;僧是社会不能生产的份子。佛教只有亡国,还说什么“佛教救国”呢?所以现在讲到“佛教救国”,决定要先说出佛教救国的所以然,因此在佛教救国中间加上“怎样可以”的四个字。佛教怎样可以救国呢?要讲救国,必先讲明国的含义。有人写国字,是四方里面写一个“或”字,这是表明国之大小不一的;有的在四方里面写一个“王”字,这是表明君主时代,国家为一个国王所有;有的在四方里面写一个“民”字,这是表明民主时代,国家为民众所有。但我个人的意思,国字应当画一个圆圈,圆圈内互写许多人字,譬如中华民国有四万万同胞,这圆圈内就有四万万人。科学家发明大地是个球形,地球是圆的,国家在地球之上,国家当然也是圆的。画成一个圆圈,表示国家不是方的,而是圆的。圆圈是土地,人字是人民,国家的原素,就是“土地与人民”。国的意义已经明白了,再来讲佛教怎样可以救国。总理说:“国者,民之积也。”那么,救国必先救民。但救民必先正心,所以总理又说:“民者,心之器也。”(P107)《大学》上也说:“欲治其国,先齐其家;欲齐其家,先修其身;欲修其身,先正其心。……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可见救国的根本方针,在乎“淑正民心”。世间上一切学说,对于宇宙人生问题的解答,不出唯神、唯物、唯我三种。宗教家耶教、回教、婆罗门教,主张是神所造;科学家主张是物——分子、原子、电子、以太所造;哲学家、印度哲学家,有主张我(神我)所造。但是要进一步的问宗教家之“神”、科学家之“物”、哲学家之“我”,究竟又从何而来?必至茫然不知所答!主张“神”造,就不能平等;以神为独一无二,非人所能及故。主张“物”造,就不能自由;以物能造人,人不能造物故。主张“我”造,就不能博爱;以万物为我所造,唯我独尊故。以这“不平等、不自由、不博爱”之学说,推行于社会,要想达到“平等、自由、博爱”底目的,那真是缘木求鱼了。老实说,要想达到平等、自由、博爱底目的,非运用佛教的学理不为功。佛教主张“宇宙人生,是唯心所变”,既是唯心所变,则人各有心,皆有能变之用,则各各平等。以唯心故,非神所造,所以佛教为“无神主义”。(P108)

    佛教又主张“宇宙人生”是业力所感,造善业,感生善的异熟报;造恶业,感生不善的异熟报;所谓“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自己作因,自己受报,作善作恶,任人自由选择,以是业所感故,非物所造,故佛教又名“无物主义”。佛教又主张宇宙人生,是“众缘和合而成”,以是众缘和合故,则一切人与人皆有互助的关系,理应博爱;以是众缘生法之义,非“我”所造,故佛教又名“无我主义”。余尝曰:“佛教是‘三无主义’。”据上佛教教理言之,则神也、物也、我也,皆属“众缘所生”,以众缘所生故,则其性本空;性既本空,则一切平等,无有高下。人人以平等之心,观平等之理,行平等之事,则无逼迫他人之人,亦无被人逼迫之人;彼此互相帮助,互相敬爱,则国无竞争残杀之事,而国家平安矣。“故欲救国,先正民心,欲正民心,须崇佛教”,非以佛教之平等主义,澈底铲除人们不平等之心,不足以言救国,希望诸位爱国同志共勉之。(P109)

    一三、大乘佛法救世

    前次本会(仰光佛学会)开一周年纪念大会日,本人想把这个题目提出来解释一下,后因时间关系未讲。现在把他分析一下,以便不明白佛法真义者,得一个认识。解释此题,先由下而上,次由上而下,是往还的连环式,请读者注意。

    甲、世义

    什么叫救世?在佛学上说他有两种意义:(1)世,是迁流义。因为世有三世,所谓过去、现在、未来。过去犹有过去,由过去迁流至现在;现在犹有现在,由现在迁流至未来;未来犹有未来。其实这“过去现在未来”是对待的名词,推之,过去实无始;退之,未来亦无终;不过是一个成住坏空、空成住坏,四相迁流的变相而已。(2)世,是相续义。假若世相迁流而不相续,则必成断灭,“世”之意义已不成矣。由此世之迁流、相续二义,由迁流,(P110)故“无常”;由相续,故“苦”。因世有“无常及苦”,故发生救义。

    乙、救义

    云何为救?其义有二:(1)拯救义,盖世有无常及苦,则必须拯救提拔。如人之堕污泥中,必假方法拔出之;(2)济渡义,世间既是无常及苦,必假方法济渡之。如人之坠落深渊,必假船筏而渡之。由此拯拔、救渡二义,故称为“救”。

    丙、救世义

    世云何救?其义亦二:(1)与乐义,(2)拔苦义。云何与乐?盖有“器”之世间,必有“情”之世间,即众生是也。一切众生堕在此迁流、相续、无常、变坏之中,其苦不堪!事实俱在,毌容多赘;凡有心救世者,必思与其乐。然与乐,必先拔其苦,故进言拔苦。苦云何拔?则先设“法”而超出此世间是也。其法云何?

    丁、法义

    云何为法?其义云何?“法”者,即宇宙间一切事事物物是也。在佛学(P111)上称它为“法”,总括“世”、“出世”间一切之统称代名词是也。其义有二:(1)持性义,(2)轨解义。云何持性?凡称一法,无论有为、无为、名言、种类、自相、差别,皆能任持自性,佛典中所谓“能持自性”是也。云何轨解?轨是轨范,解是了解;盖一法既有自性,则能令物生解,所谓由法之有自体,能令人明了若何,在佛典所谓“轨生他解”是也。法义既明,请进言佛。

    戊、佛义

    佛义云何?约言有二:(1)三觉义。何为三觉?所谓自觉、觉他、觉行圆满者,故称之谓佛。佛能自己觉悟宇宙人生虚实之相,又能说出自己所觉悟者,开示与众生,令一切众生同臻此觉而后已,故云觉他。所谓觉行圆满者,乃是佛之自觉及觉他之功行圆满是也。(2)二满义。满,是满足,所谓佛是福足、慧足,“福慧圆满”之总称是也。经云:“三觉圆,万德具,故称为佛。”

    己、佛法义

    佛义既明,则佛所说之法,其义云何?佛法无边,总括分二:(1)胜谛义,(2)俗谛义。云何胜谛(又云胜义谛)?胜义谛者,不可言说者也。佛经(P112)所谓不可思议,唯有修行者亲证其境界;若假言诠,则可云“真空”是也。既称真空,则有何说?故云不可说。虽不可说,然佛不说断灭法,故有俗谛。俗谛云何(又云世俗谛)?乃世间一切之方便言说是也。若依胜谛,则一法不立;若依俗谛,则万法全彰。一法不立,故称真空;万法全彰,故曰假有。空非断空,即色是空;有非真有,依空显有。非空非有,非断非常,故称中道佛法。佛说假有,则破拨无因果之邪见;佛说真空,则除一切凡夫之迷情。虽说真空,则俗谛之“善恶因果”,一一建立;虽说假有,则胜谛门中“一法”亦不可得。双遮双照,其佛法价值,岂世间一切学说可同日而语耶?梦乎哉!

    庚、佛法救世义

    佛法既明,云何救世?其义有二:(1)劝善义,(2)改恶义。世间之苦从何而有?必从众生自作而有,非天赐,非地成,非人与,亦非无因,皆由众生别造共造之所致;别造称之别业,共造称之共业。别业之别报,故约根身而言;共业之共报,故约器界而言。故吾人共居之地球,乃共业共报之处所。(P113)

    知乎此别业别报、共业共报之至理,则知天堂地狱虽有,亦不过是众生共业共报之境不同也,何足称奇?则佛说之西方净土,亦不过是吾人净业之所成,同业之所感者也。

    佛法救世之苦,无非开示一切众生“改恶从善”四字而已矣,而超出此无常及苦之世间而已矣。佛法如是,救世如是。

    辛、乘义

    云何为乘?其义有二:(1)盛载义,(2)运转义。乘如“车乘”,具“盛载运转”之功,其义易知,姑从其略。

    壬、大义

    大义云何?亦分为二:(1)包罗义,(2)周遍义。包罗则无时间性,周遍则无空间性。超出时空二间,大之一义,已足显明,非先小后大之普通名词也。

    癸、大乘义

    大乘之义,离释则通乎世间,合释则专就佛法,其义云何?析之为二:(1)竖穷义,(2)横遍义。竖穷则通乎三世,横遍则通乎十方。十方三世一切众(P114)生,凡修一毫一末一沙一滴之善行,皆归纳于大乘之中;绝非平日误会者所谓“离开入天之善法,及声闻辟支之道果,而别有大乘”者之可比。若对小言大,此乘已不足称大,盖不能盛载运转一切众生,皆至无上佛果之涅槃彼岸耳。若能普收入天二乘之一切功德,统归佛海,同登觉岸,方足称为“大乘”。

    子、大乘佛法义

    大乘虽明,则大乘之佛法,其义云何?大乘佛法,其说虽多,总括纲要,不出其二:一曰缘起,二曰唯识。何为缘起?佛所说法,乃亲证其境界,实事如是,非庄生之寓言可比,亦非他教所谓有一创造及主宰者;乃说明一切万有事事物物,无论自然界、人为界,都不过是众缘假合而显现,实无个体之可言。自现象而言,仿佛似有;论实在而言,其性本空。“众缘性空”之真义,乃大乘佛法最高之结论。吾人有心研究佛法者,对此不可不知。云何唯识?所谓宇宙万有一切事事物物,无有实境,不过吾人心识中所现之幻影耳。迷情凡夫不知,如山河大地、水陆空行、色声香味、根身器界、悲欢离(P115)合、得失穷通,事事实有,诚如梦中所见之境,所作之事;正在梦中,谁人相信是幻境?唯醒中人则曰虚无。一切众生大梦长夜,无明未醒,谁信是幻?惟佛一人是大觉之人,复呼一切无明长夜之众生,速起觉悟,故方便言说,外境实无,皆是众生业识之所变现。众生若果悟明外境是幻,则识之一字,亦不可得,况言“唯”耶?佛说“唯识”,其旨趣云何?盖凡夫执有,外道执空。执有,则迷情六欲,故常受轮回;执空,则拨无因果,故永堕三途。二皆是病,佛法中真空之义未明,不堕常见,必落断见。断常二见,乃外道之深病,学佛法者,对此不知,则必至起增益、损减二谤,所谓“附佛法”之外道是也。佛建唯识深义,遣此空有之病,乃非空非有之中道佛法是也。

    综上缘起、唯识二义,代表大乘佛法之教理,其旨趣云何?盖缘起故性空,唯识故无我,根据此性空无我之教义,方足云“救世”。

    丑、大乘佛法救世

    大乘佛法救世,其义云何?则直答之曰:“和合义,互助义。”何以故?(P116)盖前云大乘佛法,是说明缘起,既称缘起,则其性本空,方能和合。前大乘佛法所说明唯识,既称唯识,则本无实我,方能互助。

    举世之人,所以不能和合,不能互助者,皆未明大乘佛法中之缘起、唯识之真义;故举世滔滔,各是其是,各非其非,皆未能了达“性空无我”二义之咎故。伏望诸君,对于佛法,已信者,固不必论;若未信者,对此大乘佛法之教义,犹目佛教是厌世,是消极,是腐化,则真无法可救矣!悲夫!

    兹建立一比量,以当结论:

    宗——大乘佛法是救世主义

    因——积极宣扬和合互助故

    喻——同喻如大同主义,异喻私我主义(P117)

    一四、佛教与民国

    慈航到仰光来了三年,平日以疏懒的缘故,闭居豹兔阅经,很少外出,所以与诸君极少把晤。今日有缘,得与诸君聚会一堂,而且来讲佛法,这在慈航实不胜引为喜慰。现将讲题分作几段说明如下:

    发端即缘起的意义,因为本题是《佛教与民国》。要用什么因缘来建立呢?这个年头,既号民国,自然事事要维新的,何以把二千余年的佛教,和民国联为一起呢?这是要待于解释的。

    释义要解释什么义理呢?就是要解释民国怎样生存?怎样发达的方法?并和佛教有什么关系?略为十二条分析如下:

    甲、释佛

    佛之一字,系印度的方言,具足应云佛陀,华语译为觉者,盖“自觉、(P118)觉他、觉行圆满”谓之佛。怎样叫做觉者,因对于器界——宇宙,有真切的认识,譬如花瓶一物,在未成这花瓶以前,本无花瓶的本相,是为过去不可得;有了花瓶的本相,而能再经若干年以后破坏了,是为未来不可得。然而花瓶系遇“众缘和合”而成的,若离开众缘,则无所谓花瓶,是为现在不可得。过去、未来、现在既无礼相,则现在的器世间——宇宙,原为假相可知。其次则为人生;“有情”本具之觉性,在凡不灭,在圣不增。如云:“达妄本空,知真本有。”是性为不变的。佛陀智慧圆满,和渊海一般,其大无边,究之为一。凡夫智慧微小,和芥子一般,小虽无尽,究之同一。其量固有相等的可能,唯能证到“知真本有,达妄本空”的地步,方可称曰佛。

    乙、释教

    教为人生必经之道,约分为三:即教育、教导、教化。育又分三:曰生育、养育、含育。道作路字解说,有育无路,则无法轨可守;有路无育,则无教养可施。故需要一善引导者,引进于至善之道,然后能得到教的善果,是为教义。(P119)

    丙、释佛教

    佛与教的义既说明,合而言之,即为佛之教化,可分作大小二乘来说明。世人多以为佛教徒终日礼佛念经是厌世的、悲观的,影响于国家社会甚大,其实这是不了解佛法真义的缘故。所谓“乘”者,系车的解释,小乘若小车,大乘若大车,小乘证自觉,求自脱,和小车一样,足以自利而已;大乘则自觉觉他,重在给大众都得觉悟,若大车之容量也。乘有运有载的意义,盖以运载凡夫,抵达觉路。大乘虽不同小乘,以自悟自利为足了,然欲为利生故,亦必须先自利自觉,而后能利他觉他。换一句话说,亦即整个佛教精神的所在。

    丁、释民

    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可见得提到民就和国有关系。以人们皆要求生,故谓民生。世人非一,故有民众;民既众矣,则又恐有争夺相杀之事,故云民仁,亦即亲爱之义,此人类之所以异禽兽也。合民生、民众、民仁三义,则曰人民,是为民之略释。(P120)

    戊、释国

    国有三义——(1)分析之有大小,或你或我,各不相同。合大小你我而成各国。(2)既有各个国家,又必须有团结。中国之所以贫弱不振,外侮叠乘者,以过去无团结故。(3)假定由分析而团结矣,又必须有一统一保护者,否则人民国土,必失凭依,而无能力生存。

    己、释民国

    吾国在历史上,自古迄今,约可分为神治、天治、民治三时期。上古系人兽竞争时代,后来部落主义产生,遂假设多神以降伏愚民,而统治之。继而民智日进,乃废多神制度,而代以独一的天,故称皇帝名曰天子。代天行道为君主者,即假天命以压制万民,是曰天治时代。至近世人民,恒感觉君主专制,以不平等虐待人民,于是随世界潮流,趋向民治主义,因之有革命发生;一国元首以有德智兼长者任之,是为民国。

    庚、释佛与民的关系

    佛乃觉者,有明心悟性的本能,但无民焉用觉。《华严经》云:“民根(P121)也,大悲水也,佛果也。”无根焉有果?故有民焉。民必须求明心悟性,即欲求成一个明白觉悟的人。

    辛、释教与国的关系

    教育为立国的根本,有国家无教育,国家是不能立足的;有教育无国家,教育将无从施设,其关系之重要可知。

    壬、释国与佛的关系

    整个国家的人民,如无觉悟,则人民愚昧无知,不辨是非,不稔邪正,每每会陷入危境。但有觉悟必须有国家,无国家,则将什么人去觉悟佛之境界?

    癸、释民与教的关系

    民无教则近于禽兽,有教无民则徒唱高调,是民与教关系之重要可知。

    子、释佛教与民国的关系

    民国立,与神治、天治回然不同。孙中山先生以《三民主义》,创立民国,而《三民主义》则具有自由、平等、博爱三义。然而中国非不自由,实(P122)过于自由;以过于自由故,遂造成越轨行为与自私自利,其误在未能达到普遍合法之真自由。欲达到此目的,必须放弃个人自由,以求众人之自由;牺牲家族之自由,以求社会之自由;牺牲宗族之自由,以求国家之自由。人民既自由矣,进而言平等。神治、天治时代,唯神与天为无上权威,神与天之下,人民不足与言平等;今言民治制度,已无无上权威之可言,万民地位出发点,均以平等精神为依归。博爱精神在乎个人,能推爱己之心,以及于人。故民国的精神,在人民要以觉悟的本性觉悟起来,才有真自由、真平等、真博爱,是与佛教之“众生皆有佛性,皆能成佛”之平等精神同。主义既同,则佛教与民国的精神,固相吻合。民国之自由在精神,佛教视色身世法为缘生,唯心为自由,二者亦同。民国之博爱主义,与佛教之慈悲为本,二者尤同。故佛教与民国之关系,可以两相契合而不相离。

    寅、释民国与佛教的关系

    佛教根本即智慧、慈悲、精进,与孙先生立国精神在智、仁、勇,亦相同也。(P123)

    结论

    凡夫的觉悟颇微小,入世之自由、平等、博爱,所发生底效能,亦甚微小。唯佛觉悟圆满,佛的智慧,慈悲、精进无量,故有异乎凡夫。吾人今后应以佛教精神,辅助中华民国,求自由,进平等。再推而进之,以普及于全世界人类,达到大同。(P124)

    一五、佛法与国法

    诸位!前星期在此所讲的,为佛教与民国,而今日的讲题,是《佛法与国法》。二者是同是异?前系主义,今是方法。吾人如能将此两题,略为对照一下,可知其中之梗概。兹将本题大意分述如下:

    “法”之一字,据通俗人的见解,可略分为五——(1)法即事,指一切事而言。(2)法即物,指一切物而言。(3)法即则,指一切法则而言。(4)法即方,指一切方法而言。(5)法即律,指一切法律而言,所谓一切事事物物之规则是也。若约佛法言之:(1)持义——能持自性;(2)轨义——轨生他解,所谓无论世出世间,一切事事物物,有为无为,凡能保守本体,令他了解者,皆可名为法。

    国法云何?非限于国家之法律而论,乃包括全国之事务规则与方法之谓,盖法律仅国法之一部份。今言国之内含,乃以人民为根,所谓国无民不(P125)立,民无国不存,二者有其不可分离的关系。国既以民为本,则维持人民之主要条件有三:(1)经济,(2)政治,(3)军事。非经济不能维持人民之衣食住行,非政治不能治理人民之衣食住行,非军事不能保护人民之衣食住行。经济、政治、军事,三者乃国之大纲,民之要素,如鼎三足,缺一不可。然经济之来源,乃出于农工商各业之转徒贸易,故农工商业发达,则经济充裕,国以强,民以富。是故改良农工商各业,实国家之要务;惟如何改良,则非待政治修明不为功。政治二字之意义,即为治理全国之事务。一国人民之好歹,事物之治乱,文化之优劣,全在执持政事者,能“除恶进善”为断。主政善,则人民国事无不受其善;主政恶,则人民国事无不受其恶。此乃自然之理,据实之论,非异说欺人也。然欲政治修明,又非军事相辅不为功,否则内扰外攘,难以制御。所以经济、政治、军事,三者并重,不可缺一,此但约国法之良面而言。若约国家之根本而论,则全视乎教育,教育好,则经济、政治、军事莫不好。反之,试思国家经济之破产,政治之窳败,军事之败乱,果何由而致耶?或曰:“各国之教育,不为不良;教育方法,不为不(P126)善。”曰:“否!此约枝末之追求,而根本未能改善使然。”

    佛法的内容,一曰人乘,二曰天乘,三曰声闻乘,四曰缘觉乘,五曰佛乘。五乘又可判为二法:前二世间法,后三出世间法。后三又可分为二,声闻、缘觉为自度法,佛乃自度度他法。今人不知佛法内容有五乘法,遂武断佛法为消极,是厌世;殊不知“声闻、缘觉”,乃过渡之阶段,非究竟之目的。至于大乘佛法,完全以利他为工作。菩萨发心,未成佛前,经三大阿僧祗劫,行善萨道,六度万行,何一非利益众生,岂能谓之消极厌世?至于人乘之持五戒,天乘之修十善,此乃法律所应守,天理所应为,人伦所应遵,与儒家之所谓五常“仁义礼智信”同。人群若离乎此,而背觉以逐迷,则国不成国,民不成民,自将不保,遑论其他。今人谤佛法者,截断两头,不知佛教主持人道、守法主义,及大乘积极救世主义,便信口雌黄,谓佛教说空,说无我,说无常,遂武断佛教为消极厌世。殊不知佛教说空,说无我,说无常之真意义,乃正积极救世根本之办法。何以故?盖世人果能知空,则不执实有,既不执实有,则不执私我,化私为公,岂有争杀予夺之事?夫举世之(P127)人不能相安者,其原因在不觉悟世事无常,如幻如化,是以钩心斗角,于大好人间变为修罗之场,互相杀戮。倘使世人依佛教人乘之正法,严持五戒——不乱杀、不乱取、不乱淫、不乱言、不乱饮食,国法不犯,自由自在,各守本份,各安本职,一国如是则国治,世界如是则天下平。若再加行十善,广修十度——施、戒、忍、进、禅、慧、方便、愿、力、智,则利人救国之功绩,唯佛陀能言之,唯佛徒能倡之;倘使人人力行,岂唯天下之人民得安,则积极救世之能事亦毕,成佛作祖,决定可期。

    综上诸义观之,国法者,乃治世之法也;佛法者,乃救世之法也。非国法难以治世,非佛法无以救世;国不治则不成国,国不救则同归于尽,二者相倚不可相离明矣。故吾所谓“佛法与国法”,“与”之一字,正含有联带关系;吾人若加以判别,自当明了也。若能依声闻之四谛(知苦、断集、慕灭、修道),缘觉之十二因缘,了知无明为生老病死之源,则无明灭,生老病死亦灭。从此依四谛,推自及他,发四宏誓愿,所谓“众生无边誓愿度,烦恼无尽誓愿断;法门无量誓愿学,佛道无上誓愿成”。广修六度,勤行四摄(布(P128)施、爱语、利行、同事),则成佛度生,必能达到目的。(P129)

    一六、佛教与民治

    本日讲题是《佛教与民治》,犹记得前几期在这里讲过有《佛教与民国》、《佛法与国法》等题,为什么本期又有《佛教与民治》的演讲?这三个题目的含义,究竟同乎不同?在表面上看,似乎有点相同,其实所讲的内容,是不同的。条举如下:

    (1)在讲《佛教与民国》的时候,祇是把几个词的名义,解释而已。

    (2)讲《佛法与国法》,是讲它的宗旨和功用。

    (3)本日要讲的,是佛教的数理和民治的道理。这样比较起来,诸位总可了然的了。

    甲、什么叫做治

    先拣起一个“治”字来讲:依一般的解释,治是治理、修理的意思。治字从水从口,是表示水当然有一个出水口。因此,如江河湖海的水,必不可(P130)任它淤塞不流;应当疏浚,以顺其性,才不至于泛滥成灾。但口上写个“厶”,古作“已”。这是说,水虽然有时需要疏浚,但有时候也需要把水量来调节,那调节水量的工具,是叫做闸,已的形相就是表明闸子的意思。治字形义既明,我们可以说个譬喻,原来“治水和治国”,其理正同,治水是为着要利民,要保安;治国也是为着要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等安全。治水得法不得法,为百姓们利害的准衡,治国又何独不是这样?

    丙、民治是怎样的

    次讲民治;主人们未尝梦见民治的幸福——就是说民治还没成为实际政治的以前,是要经过“神治”、“天治”、“王治”、“军治”等演进的阶段。上古之世,民智浑浑噩噩,人类都相信有些神来做主宰,如婆罗门教之大梵天神。后来因为神的分类太麻烦了,觉得照临头上的是苍苍者天,所以神权便由老天去统一,如耶稣教的上帝,和孔子说的“获罪于天无所祷也”的天,算是至高无上,君临地球人类的权力者。后来又觉得一切神和天帝等,不足凭信,所以又有天子专政王治出现;这时算是以人治人,不过假托这个统治(P131)者,是奉着天命的天子罢了。但因这天的独子,好的有,坏的也有,而且民智日开,愚民政策用不着,所以就产生人民推翻帝制之现象,而新呈一种军治局面。可是这样的军治,乃过渡的东西,并不能算作开明的政治现象,只有在革命期间,可以暂时存在。我们看孙中山先生分军政、训政、宪政三个时期,就知道军治是一个过渡的办法,要到了实行宪政的时期,才是实现真正民治的时候;而训政时期,亦不过是一种训导或准备时期而已。

    因为民治是讲大多数人的福利,不是一两个巨头,可以包办得来的,所以民治可以叫做众治。那些少数的神灵,以及至尊无上的天帝,君临万民的天子,统统都失了众治的精神;甚至于军治也不能冒称民治,因为除开军界以外,还有农工商学其他的各界,比较起来,军治又是少数人的政治,如何能叫做众治?既不是众治,当然也配不上称为民治了。但是把众治一个一个的分析开来,便显出“自治”的真相,例如中国人有四万万人,便有四万万的自治;假使有八万万的人数,同时便有八万万的自治。不过今日的中国,失却民主法治的精神,够不上称为自治的国家,而国内又有土匪,到处捣(P132)乱,便可明白了!

    丙、孙中山先生的民权主义

    现在中国政治的理论,没有比孙中山先生的民权主义,更为适于国情对症下药的良法了。他的对内政策,是确定县为自治单位,自治县的人民可直接行使四权;至于各省,亦由人民自定,省长由人民公举。依普通选举制而言,自县而省,而中央政府,其长官均由人民公举,自下而上,有条不紊,适与专制时代自上而下的相反。民治是重下层的基础,故自治实为民治的基本;若每个公民不能自治,即众治亦难实现,此理之所必然的。

    丁、自治与佛教

    在这里我们的确极力推崇“自治”,可是谈何容易?自治的始基在于个人的自觉,要先有自觉,然后才能自治;由自治以进于民治、众治,这是三位一体的说法。我以为佛陀觉行圆满,是个顶有自觉的人,故言自治者,要以佛陀为师。这是自治和佛教有密切的关系,不容勿略的。有人以为“佛陀是神明”,便陷于从前神治或天治的谬误了!殊不知佛教是最平民化的,是(P133)讲自觉、觉他、觉行圆满等教理的。由先觉觉后觉的教理来说,全中国的人,倘能以佛陀为先觉,而努力求觉行圆满的精进,必有裨于民治之实现无疑。何以故?自觉自治之基础既立,即众治由是完成故。(P134)

    一七、劝人为善是僧徒之职责

    诸位!经中有句话:“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谁都会说。但如何是善?如何是恶?则不知其详。故特提出“劝善改恶”来讲。须要明白劝善改恶,是僧徒唯一的职业。此分二大段:(1)劝善改恶。(2)僧徒唯一的职业。讲到劝善,假使对于善字的道理不了解,怎样去行呢?恶字的意义不明白,怎样去改呢?所以讲到劝善改恶,须先明善恶二字。今从两方面来讲:(1)总讲——提纲挈领,(2)别讲——条详分析。

    今先讲大纲,什么是善?善者,自利利他之谓。什么是恶?恶者,自害害他之谓。在俗语说,就是“好事坏事”。善恶之范围,有大小之殊,而人们造作,亦不一律。在佛学名辞上,有四料简。从善的方面说:(1)自利——顾自己不顾他人。(2)利他——完全为他人设想,不顾及自己利害。(3)自他俱利——如布施得福等。(4)自他俱不利——如诬告人等。从恶的方面说:(1)自害(P135)——如吸鸦片烟等。(2)害他——如谋财害命等。(3)自他俱害——如通匪卖国等。(4)自他俱不害——如安份守己。总讲竟,次别讲:

    善有十一,恶有二十六。善有十一者:(1)“信”,信仰真实的道德,对于事物,自己明了之后发生力量,无论如何,不能改变其信仰,如古树盘根,虽遇狂风,亦拔他不动。有此力量,是为真信;反之,则叫做盲从附和了,因为自己未能明白澈底故。所谓信者,信有实体、德相、业用。无始无终,不生不灭,无去无来,非色非空,如如不变,是为实体,即普通人所谓性,亦可说为佛性,心性。德相者,德是功德、福德;在因为功,在果为德。有如是因,必有如是果。你们提倡善举,为人们钦佩景仰,世尊德相亦然,为功则三大阿僧祗劫,舍身、心、生命,救拔苦恼众生,故有三十二相、八十种好,推因溯果,颇值得吾人五体投地崇拜信仰的;正如今人崇拜中山先生,为其生前做了不少利益人群事业的缘故。业用者,如你做得好文章,令人看见,不禁悠然景仰,就此发生了力用,是由德相而发生业用。以上就是正信。(2)“精进”,精者不杂,进者不退。设有信仰而不力行,或参杂功行,(P136)皆非“精进”。须要信仰纯一,复精勤不退,则功成可待。但要建立在善字上,方可名为“精进”,换言之,就是断恶修善要“精进”。(3)“惭”,惭是惭自己,所谓尊重自己的人格,如我这样的人岂能作恶?(4)“愧”,愧是怕他人论其长短,所谓十目所视,十手所指,似有傍人,来监督自己。(5)“无贪”,无贪与不取之义不同,如以心或力换来之物,你不受,则与无贪不同。何以故?因以力或心得来的代价,若不取则不能生活。所以取必要合理,能合理就不妨取,取之亦不算贪,与无厌足之贪相反。(6)“无瞋”,瞋是瞋恚,即是内怀怨怒,与恨字有联带关系。(7)“无痴”,痴者,你和他说因果,他不相信,他说没有因果。还有一种对于一切事物,不曾澈底明了,而生执着;若以理开解,仍执着不舍。若和他说宇宙万有是假的,他不信是假,却以为实。这些都是邪见众生,“无痴”则不然。(8)“轻安”,轻者非重,安者不苦,“轻安”是对不轻安说的。何为不轻安?如人生活环境都舒适,内心却异常烦闷,郁郁不乐,内心必有所寄,偏重某一事物,故不轻安,而轻安则反之。(9)“不放逸”,放是放荡,逸为奔逸;不但你们居家之士,不容易做到,即(P137)出家之人,亦是少有做到的。然则如何方可做到“不放逸”之地步?必要做到“无贪”、“无瞋”、“无痴”,方可做到。(10)“行舍”,舍者弃去,行者功用,行舍二字,合成一个名词,而人多不明其意义,其实亦不难明白,行时功行。如你们今日做了一件好事,心中会发生一种好观念,以为自己种了善根,做了一点功德,虽是善因,但其果不大。然则行善要怎样?要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三轮体空,不见有能施之我,所施之物,及接受之人,是为行舍。反之,则行而不舍,是将果报缩小,凡做事要存个“应当做”的观念,不问有没有功德,只要利益于人。(11)“不害”,不害是不损害于人。《瑜加师地论》六百六十法中,也有讲善,然如何是善?正如今日所举之十一种,先要起正信,努力为善,惭自己,愧他人;除去贪污的念头,丢开怀恨的心事,不要事事执着,凡事要看开些,则心自潇洒。凡做一切善事,不可认为有功;要观一切众生皆是我的眷属,不可损害,要自己约束自己,向善的路上走!

    次明改恶,恶有二种:(1)根本恶,(2)枝末恶。根本恶即是根本烦恼,有(P138)六种:(1)“贪”,(2)“瞋”,(3)“痴”。贪、瞋、痴、是与“无贪”、“无瞋”、“无痴”相反的。“慢”有七种:(1)“慢”——他人不及我,我看他不起。(2)“过慢”——他的学识同我一样,偏要说我胜过他。(3)“慢过慢”——他比我强,偏说他不如我。(4)“卑劣慢”——此种人以为你有学问,也是个人,我没有学问,亦是个人,大家都是一样,我怎么有不如你呢?一切恶由慢而来,若见其人恭敬谦和,我就要学他,否则便成自在天的眷属了。还有我慢、邪慢、增上慢等。

    (5)“疑”,疑与信相反。有天堂么?有西方么?是有呢?还是无呢,俗说“狐疑”,所谓狐性多疑,就是此意。学佛之人无决定心,就不能希望成功的。(6)“不正见”,不正见有五种:①“身见”——执此身为实有。②“边见”——执常或执断,常者谓人则世世做人,马则世世做马;执断者,则谓人死如灯灭,故作善无益,作恶无罪,一死就了,死了是没有什么存在的。上来或执常或执断,皆落二边,故日“边见”。③“邪见”——拨无因果。④“戒禁取”——此等是外道戒,他见牛生天,以为牛是食草,故能生天,(P139)故亦效牛食草,妄想生天,此为非因计因。盖食草不是生天的因,却认为生天的因。⑤“见取”——有一种外道修无想定,糊里糊涂,以为得阿罗汉之“涅槃果”;及至报毕命尽,散心复起,还受生死,遂起谤佛,以为佛说涅槃、无生、无漏等,都是骗人的话,不怨自己修错了因,遂堕地狱,这类真是可邻。这是非果计果,以无想天的有漏果,计作阿罗汉的无漏果,岂不糟糕?根本恶已讲了,兹因时间问题,枝末恶不再讲,你们亦可晓得的。今日题目,所谓劝善,就是劝人行上面的十一种善;改恶,就是教人改这数种的恶。劝善改恶,要常常履行。为僧徒者应当时时刻刻念着“劝善改恶就是僧徒唯一的职业”,若劝得一人信佛,行善,改恶,则家庭、社会、国家,和平安乐了。今再叮嘱一句,记着“劝善改恶是佛教徒应有的责任”啊!(P140)
第六册 菩提心影 怎样知道有观音菩萨
    宇宙万有,森罗万象,世出世间一切法,千差万别,形形色色,我们要用什么方法去判断这法是有,那法是没有呢?据古来大德告诉我们,判断法的有无,要用五种方法,佛经上叫做五量——一是现量,二是比量,三是圣教量,四是譬喻量,五是神通量。现在分别说明如下。

    什么叫做现量?“量”是度量,例如轻重要用秤量,长短要用尺量,好歹要用心量,才能得到一个正确的认识。“现”有三种,一是现在,简别不是过去和未来;二是现有,简别不是此刻未有的人物;三是现露,简别不是现在虽有,而隐藏在里面看不见的东西。要具足现在、现有、和现露这三个条件,而不用意识思索能够直觉亲证到这境界,才可以叫做真现量。在佛学上说,眼耳鼻舌身前五识去了别色声香味触五尘的时候,那是直觉;以及定(P141)中缘境,正智契真如,第八识所缘的境界这都叫做现量。

    什么叫做比量?“比”是比较,真正的比量,要有宗旨、因由,和事例。这宗、因、喻,叫做三支比量。例如远见烟就知道彼处有火,看见有生的人物,就知道将来一定会破坏,听到隔壁有说话的音声,就知道里面有人,这都是用比量的方法来判断的。

    什么叫做圣教量?“圣”是圣人,“教”是教法,就是因有圣人的文教才知道的意思。例如佛经上所说的人物,我们虽然没有亲眼看见,然而有圣人的言教,可以证明:圣人是不会骗人的,好像中国古时周公、孔子所说过的话,留下来的文教,是可以相信的,这就叫做圣言量或圣教量。

    什么叫做譬喻量?例如地是怎样的形状,我们是不知道的。科学家告诉我们:“好像圆球一样;中国的版图,好像是一片海棠叶。”这就叫做譬喻量。

    什么叫做神通量?如果肉眼看不见遥远的地方,有人能看得见,那就是用的天眼通;过去的事有人能知道,那就是用的宿命通;别人动了什么心(P142)念,有人能知道,那就是用的他心通。除了有神通的人之外,其余的人是没有办法的,这就叫做神通量。

    例如你怎样知道有一位慈航法师?是因为你亲眼看见过他,并且听过他讲经,所以才知道,这是属于现量。请问慈航法师有父母吗?当然有父母。你没有亲眼看见过他的父母,你怎样知道他有父母?因为大家都有父母,所以知道他也有父母;这是属于比量。慈航法师将来死了之后,到什么地方去?到极乐世界去。为什么知道有一个极乐世界?这是释迦牟尼佛在《弥陀经》上所说的,这是属于圣教量。为什么你会知道慈航法师死了之后到极乐世界去?这好像恶人受苦报,善人得善报,是一样的道理,这是属于譬喻量。

    释迦牟尼佛为什么又会知道有极乐世界?因为他有天眼通。我们为什么不看见?因为我们没有天眼通。一般人总以为佛经上所说的地狱、饿鬼、修罗、天人、罗汉、菩萨、佛,以及轮回都是没有。如果反问他们所持的什么理由?他们很简单的答覆三个字——看不见。然而再问他们“看不见”的(P143)都是没有吗?他们一定会答:“是的。”那末,我的父母,你的祖宗,从前的周公、孔子,近代的国父,以及火星中有人,北极的地方还有冰雪,你都没有看见,你可以一概抹煞都是没有吗?你自己也会觉得好笑。反过来说,“看得见”的,都是有吗?是的。那末,镜中的像、水中的月、病眼所见的空花、梦中所见的人物,都是实在有的吗?明理的人,当然也会一笑。可见判断一切事物,除了现量亲见之外,还要用比量、圣教量、譬喻量、神通量来帮助,不然的话,会惹出许多无谓的诤论!这里我来说一个故事给诸位听。

    从前佛在世的时候,有一个守财奴,名字叫做卢志。他的财产虽然是很多,然而非常的吝啬,不但家里的妻妾子女得不到他的受用,连他自己也好像穷酸醋大一样,真是十足的一个守财奴。有一天不知道什么兴趣来了,买了四文酒、两文豆腐干、一文花生米、一文酱油。他想想,如果拿回家去,岂不是妻妾儿女来沾光?又怕碰见朋友,那可不是好玩。于是乎跑到一个野外树林中,一个人在那儿大嚼特嚼,并且自己赞叹自己说:“就是皇帝老子(P144)过年,恐怕也没有我这样的美食。”

    然而,好事多磨,乐极生悲,不知道那儿跑来了一个魔术家,摇身一变,变成同他一模一样,跑到他家里去。看门的人以为主人回来了,赶快的开门,请主人进内。这魔术家对守门的人说:“你代我守门,非常的忠实,本应当厚待你,然而有一个魔鬼跟着我,所以弄得我很悭吝,待你们太刻薄,真觉得抱歉。今天这魔鬼到山上去了,所以我赶快的跑回来,现在我来开仓库,你要什么?任你去取。但是魔鬼不久又要来,你切切不可开门,他还说着许多谎话,说他是你的主人,你可再不要上他的当。”守门的人,今天一旦得到了许多财物,当然唯唯听命,并且聚集了许多棍棒来挡驾。

    这魔术家又跑到后面和他的妻妾儿女仆人说:“从前所以待奉你们刻薄,都是因为是那个魔鬼的关系,现在可以大开库藏,任你们自己欢喜什么东西就各人自己去取吧。”于是把仓库里面所有的金银财宝一拿而光。这魔术家并且告诉他家里所有的人:“那魔鬼如果再回来,你们各各拿一棍子把他打走,免得他再进来使你们穷苦。”话还没有说完,听见守门的人大叫起(P145)来:“魔鬼回来了!魔鬼回来了!”里面的人,不由分说,你拿一条棍,我拿一条棒,往外就打。这主人弄得莫明其妙的大叫:“我是你们的主人啊!我是你们的主人啊!你们为什么叛起来打主人呢?”大家异口同声的说:“你是魔鬼!你是魔鬼!你那里是我们的主人呢?我们的主人是在后面。你如果再不走,我们一个一下,就把你打死在这门口!”弄得他没有法子,只好去告诉他平日来往的朋友,说他家里造反,弄得不敢回家。朋友也觉得奇怪,因看他可怜的样子,于是带他回家。然而,一到了他家的门口,那个守门的人,老早就打招呼说:“我们的主人在后面,主人有命,这魔鬼是不能让他进去的。”于是这朋友也觉得奇怪,只好一人跑进去看看再说。谁知里面的魔术家,老早就来打招呼:“朋友久违,好久没有见面,近来好吗?”并且很抱歉的说:“我家虽然不是很富足,然而总算是一个小康之家,不愁无衣无食,因为有了外面那个魔鬼缠身,所以弄得我待朋友太疏慢。”一面说,一面叫里面把酒肉摆出,今天我们要畅饮畅谈。这朋友看他的音声态度和从前那个朋友无二无别。他家里的人,都说外面那个魔鬼,真也没有办法(P146)勘破,只好唯唯而退。

    这朋友无法,只好带他去见国王,告诉他家这一件奇事。国王即刻派人把他一家人通通找来问。都说:“这才是我家的主人,那个是十足的魔鬼。”国王问他的夫人:“你的丈夫身上有什么暗痣?”夫人说:“左边大腿上有一个大黑痣。”经过检验后,结果,两人都一模一样。又问:“你丈夫平日所交给的宝物有什么?”夫人答:“有。”于是叫人各写一纸,打开看是一样,这把国王弄得无法判断。像这种中国的双包案,你有什么方法来判断呢?所谓现量比量等都失了功用,只好用神通量啊!于是国王把这一连串的人,带去见佛。佛说:“憍尸迦(是玉皇的名字)!你为什么要捉弄他呢?”天王说:“因为他太悭吝,所以教训教训他,以后再不敢这样。”佛也和那个守财奴说法,令他心开意解,舍财好施,救济贫穷,是可以得大福。国王和那个朋友,以及卢志长者一家人,都各各受佛的教化,作礼而回。我们把这个故事听过了之后,敢再说“看不见”的东西,都是没有吗?所以有智慧的人,一定是见多识广,博学多闻,决不会说看得见的东西,一定是有;看(P147)不见的东西,一定是无的话。

    乙、历史的模棱

    我常见许多人一开口就说:“有历史可考据的才靠得住,如果没有历史的,是难以致信。”其实这话也是两可模棱,试问凡是有历史的都是可靠吗?孟子说:“尽信书,则不如无书。”就拿我自己来说吧,不知道究竟是生了三天三夜,还是七日七夜;究竟是在房间里生的,还是在大厅中间生的。我的母亲究竟是我七岁的时候死的,还是在我十三岁的时候才死。我出家是十七岁,还是十八岁;是宣统二年,还是民国元年。如果真要我写两回自传,我一定有两种不同的写法。自己代自己写自传,都会有这种出入,何况代别人记历史,一点都不会讹错,我是不会相信的。如其不相信我这话,我可举一件历史来证明。请问:“佛的纪元,今年究竟是第几年?你就会哑然一笑。只好各是其是,各非其非罢了。教主本人的诞日,都给人人弄得不一致,何况不是此界的人,怎样把他的族姓、家世、学历、事历,一一照样登起来?那真是痴人说梦!(P148)

    你一定要说,没有历史是不可靠的话,那我不必要你交十代、二十代、三十代以前的历史,只要你交三代的历史就够了。你若交不出三代的历史,我就可以说你一定是没有父母、祖父祖母,和曾祖父曾祖母,你如果诤,一定说有的话,为什么你没有三代的历史呢?不但你的三代靠不住,就是再过百年之后,连你这个人也就靠不住了。什么原因呢?因为没有历史来做参考啊!不见得人人都和你一样,恐怕后人来抹煞了他,先把自己的历史一一登记起来,预备给后人作参考;我以为世界上决没有这样天字第一号的傻瓜。中国的历史只从五帝写起,已经是不完全,何况三皇,又何况三皇以前?试问上古结绳的时代,你怎样把它的历史一一结下来,你忘记了文房四宝,是始自何时。何况世界之大,人口之多,一一都要以历史为中心,那真是痴人说梦,我以为不必。

    丙、佛语的真实

    说话靠不住的,有两种人:一是无知,一是虚伪。因为是无知,所以说的话,一定是靠不住;因为是虚伪,本来是不知,为了求名求利的原故,所(P149)以不知以为知,才变成了虚伪。佛是三觉圆满,破除了无知;万德具足,灭除了虚伪;连本有的转轮圣王都不要做,还有比转轮圣王的更好的名利吗?当然没有。所以释迦牟尼佛,所说的一切经典,是真语者、实语者、如语者、不诳语者、不异语者。如果你不信佛,当然是无话可谈,设若是澈头澈尾信佛,没有丝毫的怀疑,那佛的一切经典,是可以实证的。

    丁、菩萨的名义

    印度话“菩萨”,本来叫做菩提萨埵,因为我们中国人,向来的称呼,都是欢喜简单,所以简称菩萨。约它的意义,译成中国的话,叫做觉有情。觉是觉悟,有情就是众生,这有三种说法:一是对菩萨自己说的;因为菩萨也是有情之一,不过他不同一般普通迷昧的有情一样,他是觉悟了的有情。试问他究道觉悟了什么东西?他觉悟了这个我,是假的,是空的,是无常的,是不净的,是苦的,是罪孽的。怎样知道是假的呢?因为这个身体的我,是四样凑成的。试问身上没有了暖气,还能叫做我吗?所以,地水火风四大和合,假名为身;四大分散,何处有我?凡夫迷昧不知,执为实我,所以叫(P150)做迷;菩萨觉悟是假我,所以叫做觉。既然知道了是假,最后,当然是空,不说可知。试观这假的身体,究竟有多少年?岂不是不长久吗?从头至足,从内至外,自己身上的东西,都觉得臭秽不净,何况他人的呢?而众生颠倒,还以为可爱,所以叫做迷。这个人身,从生至死,就在大苦海中,这是谁也知道。因为贪瞋痴,而造杀盗淫妄的孽,所以此身是罪孽的。菩萨不但知道了身体是假的,就是宇宙万有,大至世界,小至微尘,那一样不是缘生性空,那里有什么实体?而迷昧的凡夫,就是在事事物物上执为实有;起惑,造业,受苦,流浪生死,所以叫做迷。而菩萨不但自己是已经觉悟了,并且以斯道觉斯人,将自己觉悟了的道理,去宣传教化人民,使人人同菩萨一样的觉悟。这有情又是指的其他一切众生,所以第二种意义叫做觉的有情。因为菩萨要度众生,所以不得不希望成佛,而希望成佛,也不是为自己,是为度众生,所以菩萨是上求大觉——成佛,下化有情——众生,这是菩萨第三种的意义。一般门外汉,把菩萨的意义都没有弄清楚,他把偶像就当作菩萨。其实偶像中,固然有菩萨像,也有比菩萨更高的佛像,还有不如菩萨(P151)的罗汉像、神像、鬼像,及至牛头马面像,如果都叫做菩萨,那真是岂有此理!要知道菩萨这两个字,是一种称呼,通俗容易知道的,把他当作圣人贤人,已经是降低了他的位子,何况叫他是偶像,那更是亵渎菩萨了!要知道,学成功了的称他是佛,未成功的称他是菩萨,这不过是先生和学生的异名罢了。

    戊、观音的德号

    观音,有的时候,叫观世音,有的时候叫做观自在,其实是一个人。观音的意义有二种解释:一是依《楞严经》的解释,这位菩萨最初修行的方法,是耳根不向外闻,而反闻耳根中能闻的闻性,可叫声性。因为一切众生向外分别音声,就有赞诽的境界,因起贪瞋之惑,造杀盗淫之业,而受轮回的苦报,这是约菩萨在因中自己修行而说的。二依《法华经》的解释,这“世音”二字,是指世间一切众生的音声,或求菩萨救他的苦,或求菩萨赐他的乐。菩萨只要听到了他们的音声,一定会帮他们的忙,而各得满愿了,这是约菩萨利人方面说。这两种说法,你读了经论,就自然会知道的。至于“观(P152)自在”的名义,是出在《心经》上的,意思就是说,这位菩萨无论是自利利人,都是能够得大自在,所以叫观自在。

    戊、菩萨的灵感

    菩萨有灵感这一句话,有一部分人因为求福而信仰,有一部分人因为亲得菩萨的救护而信仰。有些自命有科学头脑的新人物,以为说到菩萨有灵感是迷信,是不合科学时代的精神。其实菩萨有灵感是很普通的事,并没有什么希奇。凡是有救人救世心肠的人,要具足两个条件:一是本领,二是仁慈。如果有本领没有仁慈,固然不能救人;或有仁慈而没有本领,也是不能救人的。例如一人堕水,两人观之,有本领的能下水,而没有仁慈,对水中人,以为与我无干,何必多事;然而有仁慈心的人,在傍边看见此人堕水,人溺如己溺,救心如焚,然而缺少了下水的本领,在岸上干着急,也是无济于事;另外有一个人,有仁慈心,又有下水的本领,他不假思索,就跳下水去,把溺在水里面的人,背上岸来了。我说这个比例,连小孩子都懂,而自命科学的新人物,又有什么难解呢?难道可以说你没有仁慈心,就说一切人(P153)都没有仁慈心吗?你没有游泳的本领,就说一切人都没有游泳的本领吗?这种武断合乎新的逻辑吗?世间上有许多侠义的人,都能做出救人救世的事业,何况一位专做救人济世为职务的人,一身都具备了神通妙用,而没有灵感,反而不如一个侠义的人吗?所以说菩萨有灵感,是一个很平常的事。

    己、感应的原理

    菩萨为什么有求必应呢?这也是很容易知道的事。你看世间上的孝子,亲眼看见自己的父母掉下水去,有不救的吗?再看世间上的慈母,亲眼看见自己的儿子,被火所烧,而不去救吗?这是一种铁打的证明。何况菩萨等观一切众生,都同自己的父母儿女一样,而见死不救,连凡夫都不如,怎样可称名符其实的菩萨?

    你一定又会问:“菩萨既然又有仁慈,又有本领,为什么世间有许多遭苦难的人,而不蒙菩萨去救护,这又是甚么原因呢?”这有两种原因,一如游子,父母虽然有救护之心,而游子远离他方,父母虽有救护之心,然游子违背,父母无可奈何;二如病者,医生虽有医病之责,而病者不信,(P154)故良医亦无可奈何。必须父母有救护儿女之心,而儿女又不可离父母太远,一呼一应,感应道交,自有出苦得乐之日。良医又有起死回生的本领,而病者亦信赖良医,依病施药,药到病除,妙手回春,有何难事?以上二喻,其实还是方便之谈。而真实的原理,菩萨如明月,众生如水面,水若澄清,水不必求月,月亦不必应水,水清月现,自然之理。若水中沙土混浊,水虽求月降,而月亦映水面,然月影终不能现;是水之咎,非月之过也。所以说:“菩萨清凉月,常游毕竟空,众生心垢净,菩提影现中。”明乎此理,一切疑团自然打破,豁然大悟;只要水清,而月常现。众生心垢若除,菩萨时时在前,说什么感应皆是多余之事。

    庚、自心的观音

    什么是观音?慈悲就是观音,他能慈悲,当然他就是观音;如果你能同他一样的慈悲,你也可以叫做观音,所以说:“家家观世音,人人观世音,欲免三灾苦,观音不离心。”即此意也。愿人人以菩萨之心为己心,以菩萨之愿为己愿,以菩萨之行为己行,则尽虚空,遍法界,所有一切众生,皆成(P155)菩萨,功圆果满,成佛无疑。这就是佛教所说之真义,希望诸君对观音的认识在自心。

    辛、菩萨的位次

    说到菩萨的位次,要分为两种,一是因地的菩萨,一是果地的菩萨。因地菩萨的次第,从最初发菩提心起,相信自己有佛性,有作佛的可能性,于是发大心,立大志,起大行;所谓行菩萨道,要经过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四加行、十地、等觉。要经过这五十五位阶段,三大阿僧祗劫,功行圆满,才可成佛,这叫做因地的菩萨。好像弥勒菩萨、地藏菩萨等,他们是实实在在的因地菩萨,最后才来成佛。

    至于果地的菩萨,他是已经成过了佛的人,因为还要度生,所以再来做菩萨;佛教有一句术语,这叫做倒驾慈航。这好像文殊菩萨、普贤菩萨等,他们是已经成过佛好久,再来现菩萨身,广度众生,这就是悲愿无尽。而观音菩萨,谁都知道,他是一位过去“正法明如来”,可见观音菩萨是一位果地菩萨了。(P156)

    有人问:“观音菩萨究竟是男身?是女身?”这只要读了后面经据上的《普门品》,他是三十二应,普门示现,怎样可以说他一定是甚么身呢?至于观音得道,妙庄王的第三女,妙善公主火烧白雀寺,那是和《三国志》、《红楼梦》、《西游记》一样的小说,是不可凭信的,最好是读后面的经据。

    壬、菩萨的弘愿

    我常常有这样一个感想:如果有大志愿的人,他才肯努力,一方面培持自己的学问,一方面广作利益群众的事业,这是很明显的一种事证。假定是一个昏昏噩噩的人,他只要三餐一饱,到了晚上双脚一伸,以为这就是真实的人生观。这种人只是庸庸碌碌,虚生浪死,空过一生,所谓生如走肉行尸,死与腐草同朽,连他自己应当做的他都不肯去做,何况他人之事,更与他不相干;所以叫他是凡夫,也就是因为这个道理。我从前有一次演讲,有过这样一个连环的问答:为什么要度众生?因为要想成佛。为什么又要成佛?是因为要度众生。这个意思是说,你为甚么肯辛辛苦苦,而牺牲自己?因为有最高的目的。然而达到了最高的目的,是为自己个人享福吗?不是,是因(P157)为要为人群谋福利。这可拿一般人,到外国留学,得到博士头衔回来,为国家服务,是一样的道理。这种说法,不过令一般人容易知道,方便说的。

    其实菩萨的度生,是没有条件的——他先明了大乘的教理,虽然是终日度生,而又不见得有一个众生可度;虽然是没有一个众生可度,而又不妨终日去度众生。所谓:“修习空花梵行,宴坐水月道场;降伏镜里魔军,大作梦中佛事。”菩萨的弘愿者,就是这样。

    子、行为的实践

    我们现在对于观音菩萨得名的原理,已经有了一个正确的概念。然而理论要付之于事实来证明,所谓言行相符,行解相应,方堪起人信仰;假使但有虚言,而无实义,则反足使人疑谤。故欲奉行观音教义,必须实践其行愿,将菩萨之行愿,为自己之行愿;菩萨之愿为度生,菩萨之行为利众。而“众生”这个名词,其义甚广,冠盖一切,亲则父母子女,疏则怨敌仇人;近则对于国家,远则十方世界,乃至一切众生,无不是菩萨所缘之境,尤宜以“亲亲仁民爱物”为次第。则对父母应尽孝顺(长辈皆包其内),对儿女宜甚教(P158)养(幼辈亦摄其内),对夫妻兄弟姊妹应互相爱护(平辈皆摄其内),果能先从亲亲做起,则家庭就成了观音化。由此于乡党邻里、朋友亲族,一秉同仁,互相爱顾。对国家尽忠,对民族尽孝,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破除私我,时时以群众利益为前提,将菩萨大慈大悲救苦救难的精神,一肩荷担,当仁不让,见贤思齐;果能如此,则全国都成观音化。由此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则平天下之愿望,犹如反掌。进而爱惜物命,戒杀放生,纵遇冤仇,亦应以德去感化。古云:“扬汤止沸,不如去火抽薪。”人人悟观音之理,行观音之事,所谓灵感者,谁能超乎此?岂自私自利,事事为自己个人打算者所能比拟?望诸君实践观音菩萨之行。

    丑、同志的组织

    “知之匪艰,行之维艰”,这是傅说对武丁所说的话;中国国弱的原因,受这句话的影响很大。国父孙中山先生洞见国人心理的病根,所以提倡“知难行易”的伟论;深恐国人愚昧不信,又以十事证明其说。于是国人的心理,通通改变过来,而收打倒军阀,建立三民主义国家的功效。这种伟大(P159)的力量,诚属不可思议。佛教徒向来斤斤与外人相诤菩萨有无灵感,我以为大可不必;因为这样的诤论,虽舌弊唇焦,也无补于事实。果能明了上面所讲的原理,菩萨有无灵感是在人人的本心,是见人人的行事。因此,我主张组织“观音救世会”,凡志同道合者,都可加入,不在经济之有无,而在亲亲、仁民、忠国、爱物为职志;由小而大,由少而多,由一人以至多人,由一家以至合族,由一国以至各国,凡秉观音菩萨救世之大愿者,盍兴乎来!

    寅、观音的素食

    为什么要食素,戒杀,放生?

    (1)佛经上说:“吾人未了脱生死以前,大家都在三界中流转;这样,互为父母兄弟夫妻子女眷属,这定是免不了的。”你若是食肉,岂不是食父母眷属的肉?若是杀生,不即是杀害父母眷属的生命?如果有宿命通的人,当然是不肯食父母眷属之肉,而杀害父母眷属之命。

    (2)佛经上又说:“一切众生,都有佛性,而将来都有成佛的可能。”所谓“同体大悲,无缘大慈”,你若是食肉而杀生,岂不是食未来诸佛之肉,(P160)而杀未来诸佛之命?

    (3)佛经上又说:“既然是三界轮回,当然不是一死永灭,成为断见;也不是做人的,永远是做人,做畜的,永远是做畜,成为常见。而是以善恶为枢纽,做人的作了恶,而堕落下去;做畜的罪受满了,又出来为人。这样,你今生食他杀他,而来生他又来食你杀你。”《楞严经》中说:“人死为羊,羊死为人。”就是这个道理。

    (4)试问:“当我们要杀害生命的时候,它们是甘心愿意吗?”试看当杀生的时候,那种叫声;当杀鸡的时候,那种挣扎;当杀牛的时候,那种流泪!如果它们是甘心愿意的话,怎样会有那种悲惨?不过没有法子奈何你罢了。这样,含冤在心,它们一遇到了机会,不客气就要向你来讨命。大家想想,为什么不到几十年,或几百年,又要来互相大杀一次?其中必有原因——所谓“冤冤相报”,在佛经上有这么两句话:“欲知世上刀兵劫,但听屠门夜半声。”又说:“欲免世间刀兵劫,除非众生不食肉。”这话是佛说约,信不信,当然由你。(P161)

    (5)戒杀一事,不但是佛教为然,即儒家亦有之——“天地有好生之德”;“人人爱物,物物贪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王曰:‘舍之,吾不忍其觳觫’”;“孰能一之?不嗜杀人者能一之”,这些话,都是仁者之心的流露,可见圣贤之言如出一辙。

    (6)久旱无雨,或久雨不停,政府必出告示曰:“断屠!”其用意亦是以天心好生,以顺天意。明知天地有好生之德,而人之习惯为自己的口腹,不察其非,事过之后,又依然故我,诚颠倒之甚。

    (7)芦沟桥事变之后,国府林主席等,提倡每年七七断屠一天,以资纪念,亦有感伤生命之意义存乎中。

    (8)每见病者就医,医生多嘱其戒口,其意义亦以为肉类多不适宜于病体。

    (9)欧美人士,多提倡素食,以为卫生;今人不察,以为素食无营养料。殊不知铁质、糖质、淀粉质、蛋白质以及各种维他命,多出于豆类、菜类、果类,此稍有科学常识者,无不皆知。(P162)

    (10)常见愚人之说:“畜类系上帝创造为吾人所食,而吾人不食者,不但辜负上帝盛意,而畜类亦日见增多,岂不是反使食人?”殊不知畜类既为上帝创造,那末,虎狼亦系畜类之一,人何不敢日食虎狼?可见欺善怕恶之心,流露于言表。又说人类亦系上帝创造,岂不是上帝把人类供给虎狼毒蛇蚊虫等所食吗?猫犬等畜类,食之者甚少,为何未见增多?而猪羊鸡鸭,人若不食,岂有长命干万年之理?故如上所说,皆是虚言。

    (11)常听人说:“无荤入口,吞饭难下。”殊不知一方面固系习惯,一方面亦是金钱作怪;假定穷至落泊,不但无荤菜可以吃饭,盐水亦可吞饭三碗。此可由事实证明,军队出战时多有此景况,一遇敌人三五天不得饮食,此是常事。

    (12)更有一种无理之谈,不食猪羊鸡鸭,日生繁殖,汽车不能通行;不食鱼肉,轮船不便开驶,此皆不了生命有限,自生自灭,岂有千万年不死之物,此与第十条同。

    (13)学佛者以佛心为己心,应以慈悲为宗旨,与众生乐尚不暇,岂可更加(P163)害于众生之苦痛?当非仁者所忍为。

    (14)常见世人婚丧等事,大杀牲物,以待宾客,细思之,真是愚蠢!自己夫妻愿百年偕老,而杀害其他生命,岂非颠倒!?生子而求常寿,杀害其它生命,这是缘木求鱼。父母生日欲求长寿,杀害生命,父母死丧,亦杀害生命,以报亲恩,反加其罪。尤以至文武圣人大祭之日,而大杀特杀,此岂圣人之本心?实后人以讹传讹之所致。伏愿世人,以菩萨之心肠,行戒杀之事业,吾以为国家平安,人民康乐,实基于此。斯则吾之所谓灵感,尚希高明者印之。

    卯、菩萨的化身

    释迦牟尼佛是千百亿化身,来教化众生;观音菩萨是三十二应,来教化众生。我们这个世界是以文字为身,以文字来说法。假定你能够印送此书一千本,你就度了一千个人;你能印送一万本,你就度到一万个人,你度的人有多少,是要看你所印送的书有多少而定。其实一本书不止一人看,一人读,可以展转读诵,展转翻印,展转流通。我编这本书,我自己以为是很理(P164)想,如果是知识界的人,可以先看理论,把向来所怀疑的地方,可以一扫干净;至于欢喜讲故事的人,可以常常讲菩萨的灵感给人家听。因为是用语体文写的,文字很浅显,只要是读了几年书的人,就可以照这本书讲给人家听;一方面当做故事讲,引起听讲人的兴趣,尤其是一般小朋友爱听,就当小学教科书也可以用,这也是佛化教育之一助。人是有灵性的,你若常常给他们听,他们一定是会家喻户晓,而展转劝化,这就是菩萨的化身。

    至于经据,那是再好没有了,试看:穷乡僻壤的地方,怎样可以得到一部佛经。我这一次加入这许多佛经,都是佛教的教主,释迦牟尼佛亲口所说的,决定是可信仰的,为一般已经信了佛的人,可以作每日诵念的功课,这也是菩萨在同我们说法,最后一种经据,《地波罗密品》,是学佛的人一本自修功课。

    1.救焚

    (1)民国十一年的时候日本地震,中国佛教普济日灾会的代表,包承志、杨叔吉等……去日本吊慰!所得的报告,他们说:“日本这一次死亡的人(P165)数,约在三十多万,骸骨堆起来好像山一样高!”就拿东京“浅草区”一个地方来说,差不多完全都成了焦土。浅草区有个公园,里面的池水都被烧干了。这公园里面有一座观音堂,是日本旧式的老屋,共计三间。灾民被火四围包起了,没有地方可跑,一个一个只好往这公园里跑。聚集起来的人,有三万多人,见景生情,这时看见观音堂,岂有不念圣号的?况日本向来是一个信仰佛教的国家,所以堂内堂外乃至屋顶,大家不约而同的,异口同音高声大叫,念南无观世音菩萨的圣号起来,哀求菩萨救苦救难!此时灾民的心境,当然比平日诚敬。很奇怪的,不但灾民没有受伤一个,连那三间老屋,到今天还是照样子的保存,作为圣迹的纪念。凡到日本去的人,没有一个不去参观那个公园,可见观音菩萨慈悲,是无苦不救的。(出《印光老法师信札》中)

    (2)在满清的时候,有一个人叫做蔡恩襄,他是做运粮官的人。他的公馆,是租的老百姓的民房,四面都没有围墙,同民房是相邻的。有一次邻人忽然失火,各家只好抢救什物,而这位蔡老爷他是安住不动,连许多佣人公(P166)仆,劝他出走,他也是不理。说也奇怪的,火烧到东家,忽然跳过西家,左右四面的屋都烧光了,而中间孤孤存他一家。许多人问他有什么技术?他答:“我只会念《大悲咒》。”有人说:“万一神咒没有灵,岂不是连性命也要损害吗?”蔡说:“吾家历代都是持诵《大悲咒》,累得灵验,得脱刀兵水火种种的灾难,是不可胜数的!就是我自己也念了一二十年,凡遇到急难的时候,都是感而遂通的。在乾隆年间的时候,住在北平的一个地方。有一次南边的邻舍也失火,又遇到是南风,很快的火势就到了我的房子边;当然,搬东西固然是来不及,只好照老样念《大悲咒》。不到一遍,很奇怪的,风就回头,吾家独存无恙,所以我深信菩萨是慈悲至极!设若我自己信不恳切,怎样可以做这冒险牺牲的事情?所以只要我们自己忏除前愆,力行善事,每日早晚虔诵几遍《大悲咒》,那是无求不应的。”(出《信心录》)

    (3)明朝的时候,有一个姓汪的人,他住在江苏昆山一个地方。他食了三年观音斋,圆满了,要去朝南普陀山进香,在正月初一元旦这一天上船。忽然家里人来说:“邻人失火,将及己居。”叫他赶快回去救火,他说:“我(P167)积诚三年,方朝菩萨,怎样可以因一火而改了我的志愿?纵然烧完我的房子,我也是不回去的!”于是,照常开船扬帆而去。香毕回昆,见四面店屋都成了焦土,唯有他这一间店独存于此;正所谓“诚心可格天心”是也。(出《现果随录》)

    2.救溺

    (1)清朝康熙二年有渔船泊在小孤山的下面,打鱼的入睡到半夜的时候,听到山神告诉许多小鬼说:“明天有盐船在这里经过,你们把它没收!”到了第二天早上,果然有盐船扬帆而来,风浪极大,差不多将船打翻,但不多时,这盐船平安过去了。到了晚上,打鱼的人又听到山神责罚小鬼,为甚么违背命令,而不去没收?小鬼答曰:“往收的时候,看见有观音菩萨在船尾,所以不敢近前。”到了第二天早上,打鱼的人去问那条盐船,才知道把柁的人,是一位持观音斋的妇人。试看观音菩萨的威力如何伟大!(出《万善资》)

    (2)唐朝的时候有一位叫做岑景仁的,他在少年的时候常常诵观音菩萨(P168)《普门品》。有一次到苏州去,船翻了落在水里去了,听到有人说话:“能诵《普门品》的人,应当免水难!”如是者三,这人就浮到水面上来了,没有好久,就到了岸上。(出《法华感通》)

    (3)明代有一位曹行童,在万历庚戊年间跟一位老和尚朝普陀山;曹行童默祷观音大士,愿舍身供养。回来的时候,经过莲华洋,他合起掌来,向海里一跳,船上的人捞救也来不及。经过了三个多月,行童又回来了;老和尚问他的所以然,他说:“下海的当儿,看见一个好像是外国和尚的样子,穿的是黄色的袈裟,用船来载我到舟山,到一个打鱼的家里去,后来这外国和尚也不知到甚么地方去了。”(出《狯园笔记》)

    3.脱险

    (1)玄奘法师去印度的时候,经过八百里的流沙河,可说是上无飞鸟,下无走兽,只是妖魅鬼火,同天上的星光一样多,法师毫不畏惧。然而经过了五日五夜,没有一点水饮,连马也渴得不能走,法师乃倒卧在沙中,默祷观音菩萨,祝曰:“玄奘这一次去印度,完全是求无上正法而来,菩萨向来是(P169)慈念众生,救苦为务,怎样不知道我的苦呢?”说过了之后,到了半夜,忽然间有凉风触身,好像在冷水里面沐过了浴一样,不但身得清凉,连眼睛也得了明朗,马也能就起来走了。正在往前走的当儿,而马又乱走了岔路,看见有许多青草,又有池水清甜,下马就饮,重保身命,人马均得救济。试想沙地遇水草,当然不是本有,乃观音菩萨所变化,不言可知。(出《三藏传》)

    (2)贵州修文县,有一个白水洞,出水银的地方。采水银的工人有一千多人,而住在石岩下的居民,有几百家。离水银洞有一两里路远近,有一条小溪,忽然间不知何处来了一个美妇,在溪旁沐浴,这当然是一个奇事。所以住在这岩下的居民,一传十,十传百,百传千,无论男女老少,都争前恐后的去观看这美妇。谁知刚到了溪边,后面的石岩,山崩石裂的一齐倒了下来,把许多房屋一齐压倒了;再看那个美妇,也看不见她的踪影。这不是菩萨来救济,是什么人呢?(出《异谈可信录》)

    (3)宋朝的时候有人入山取铜矿,掘的洞也不知道有多深,差不多里面的山也要压倒下来了。有一天有个女人,提了一个竹篮,盛了一条大金色鲤(P170)鱼,非常的好看;尤其是这女人,好像天女下凡一样。大家都以为奇,从深洞里抢出来看。谁知道一刚到洞外,里面的山石,一齐压了下来;再看那卖鱼的女人,不知道到那里去了,后来知道是菩萨来救济。(出《广信府志》)

    4.免杀

    (1)从前上虞有一个行船做米商的人,他很虔诚信仰观世音菩萨,他随身带了一尊木刻的小观音像,在船上供养礼敬;若是上了岸,就请回家供养。有一天将要天亮的时候,梦见观音菩萨告诉他说:“逢桥莫停舟,逢油须抹头,斗谷三升米,青蝇聚笔头。”菩萨对他说了这四句话之后,并且叫他不要忘记,速速开船!因为他向来是信仰观音的人,所以一醒来了,即刻就命船夫开船;他是主人,船夫不得不听他的命令。走了不久,风雨大作起来,远见一座大石桥,船夫想在桥下躲躲雨,谁知道主人大叫大喊起来:“逢桥莫停舟……。”船夫也弄得莫明其妙,只好猛力撑,冲过桥去。谁知后面同山崩一样,那座石桥完全倒了下来。这时大家又惊又喜,请问主人,究竟是怎样一回事?主人告诉他们,是观音菩萨对他说的“逢桥莫停舟”偈颂,并(P171)叫船夫大家都要礼敬菩萨而报救命之恩!

    不久到了家,就照常把那小菩萨像请回家里供养,这回当然是更恭敬的——烧香,供水,点烛,加油点灯……。正在七手八脚的当儿,一不留心,把油盏倒在地下了,他一边念“逢油须抹头,逢油须抹头……。”敬礼毕,至床入睡。天明起床,见妻头被人所杀,血涂衾被,甚诧异,速告妻家父兄。妻家父兄向因婿出外为商,必有另娶,故讼官诬婿所杀。而官吏诘问,入睡时房门紧闭,且无第三人,况同睡一床,妻被人所杀,而曰不知,谁人致信?逼其口供认杀,无何,只好冤认。官吏正执朱笔画供时,而无数苍蝇聚朱笔头,拂去又来,如是三反,觉之可怪,必有冤屈!乃从容重审,嘱其如实而答,曰:“向信奉观音。”即将经过之事,一一复说一遍。而陪审幕宾,忽问之曰:“尔家有康七否?”答曰:“邻家有。”官即派吏拘他来拷打逼其实答。康无奈,云:“尝与其妇私通,恐日久被知,自身难保;且其妻有终身归我意,故趁知其昨日回家,至夜早藏于房后,至夜半闻其鼾声大响时,乃持刀入床欲杀,忽嗅满头油气,疑是妇人,乃转向另头杀去。本意欲杀其(P172)夫,乃误杀其妇。”冤情乃大白。官问幕宾云:“卿何知系康七?”幕宾云:“‘斗谷三升米’,除了三升米,当然七升糠,乃康七之谐意。”虽出自幕宾之灵机,亦菩萨慈悲之善巧也。(出《棰散轩丛谈》)

    (2)清朝初年的时候有一位程伯鳞,向在江苏扬州为商,礼敬大士甚诚。至乙酉年的时候,贼兵破扬州,程伯鳞求大士救护,梦观音菩萨向他说:“你家十七口,十六人都可免杀,然而一人不可逃;因你前生曾杀此贼头‘王麻子’二十六刀,今当还彼命债。可令全家十六人逃避,尔可备饮食候之,至今晚九时许,定来敲门,必是彼也。”程信之,依菩萨所示而为。至晚九时许,果有人大声叫门,程从容开门曰:“君系王麻子乎?已早备饮食久矣,候君而来。请登堂上坐。”王见堂上灯烛如昼明,并设备饮食以待,甚可怪,问曰:“你焉知我是姓王?”程答曰:“系观世音菩萨相告如此。”王曰:“若如是,前生尔杀我,今生我杀你,来生你又杀我,杀至何日方能停止?不如二人和好,以解冤结。尔将背向我,用刀背砍尔二十六刀,以偿宿命。”并保护其全家男女,安置金陵,以为世好。观此菩萨救人的善巧,真是所谓不(P173)救而救也。(出《己求书》)

    (3)宋朝的时候,在临安有一位张公子,有一日到一个破旧的寺院里面,看见一尊观音菩萨,没有手足,他向住僧请回家庄严供养。后来有一次遇到了贼,他跳下井,看见菩萨对他说:“你现今当死,吾无法救汝;因为你前生曾杀过一人,现今叫做丁小大,当杀汝报仇。”言未毕,随即有一人手执矛往井边叫他出来!张公子即曰:“君非丁小大吗?”惊问:“汝怎样知道我的姓名呢?”张告:“系观音菩萨所言,应当抵命!”丁曰:“彼此可释怨,勿再结来世仇。”各分手而别。此与上则同一善巧救人之方便,足证菩萨真慈悲普渡。

    5.免刑

    (1)魏朝的时候,有一位出家人,叫做朗的,他被贼兵捉去了,放在幕帐里。朗与同学们欲逃,而四面阵防严密,无处走出;四面都是石壁,又不知浅深,然有一棵大树靠崖畔,即用绳系树而下。时夜大暗,崖底纯荆棘,无下足处,捉绳悬住,暗中相语曰:“危矣!”无何,唯有默念观音圣号,以(P174)头叩石而念。不久,光照崖下,至地有一大虎出其前,众人惧入虎口,朗曰:“吾人得救,决定是菩萨之力;此虎决不食人,是菩萨晓示路,吾人可随虎可也。”奇怪!人稍迟,虎亦候人暂停。至天明得大路,虎亦不知去处。(出《高僧传二集》)

    (2)唐朝有一位董雄,在唐太宗的时候,做大理官,他幼小的时候就食素礼佛,因为和李仙童的事,有了嫌疑,所以和王忻等几十个人,通同关在牢狱里去,这时董雄因为他向来是信佛的原故,所以他就一心持念观世音菩萨《普门品》。念了不久,很奇怪的,手脚上的锁,而自动解开来掉在地下,照常的而钩连不开。狱吏即禀告御史张守一,而亲自勘验,真觉得很奇怪,并且重加封锁。董雄照常念他的经,锁又掉下地,并且有声;而朱笔加的封条,又没有损坏。因此,共坐狱人通同得到赦免。(出《法苑珠林》)

    (3)晋朝的时候有一个叫做窦传的,他做高昌步卒的时候,被吕护俘虏捉到了;同伴一共有七人,通同系在牢狱里面,定好了日子就要杀的。窦傅专心念观世音菩萨三昼夜,械锁而自然脱开了。窦传说:“我个人虽然蒙菩萨(P175)慈悲救护,然而还有同伴人,何忍独去?望大士普救!”说过了之后,牵挽同人,次第脱落,就乘夜开门逃走。(出《法苑珠林》)

    6.愈疾

    (1)印度那烂陀寺戒贤论师,他常常会患风病,每次发的时候,手足非常的疼痛,好像火烧刀刺的一样,想不食而死。有一天晚上,梦见有三个人站在他面前,一个是黄金色,一个是琉璃色,一个是白银色,告诉他说:“你从前作过了国王,恼害了众生太多,所以还要受痛之报。要赶快自心中忏悔,勤宣经论,自当销灭。”并且告诉他说:“这琉璃色的是观音菩萨,这白银色的是弥勒菩萨,我就是文殊。”又给了一杯水他饮,冰凉甘甜;再告诉他说:“你病愈后,将有一位中国高僧,来向你求法,汝可传授他。”即玄奘法师,在印度学法之师父。(出《唐三藏传》)

    (2)宋朝马处伯,少年的时候就信仰佛法。在元嘉的时候,有一次梦见天空中有三个人,有二丈多高,姿容非常的严肃,在云端里望下面观看,并且有诸天在虚空中作乐。后来马处伯病重的时候,又看见西方有三个人在虚空(P176)中而行,也有两丈多高。前面一个人是穿的背心,头发两边还垂了有鬓,顶上是有光的;后边两个人的姿质是金光照耀,仪相非常的端严,看起来,完全同梦中所见的是一样,他的病也就好了。(出《冥祥记》)

    (3)陈锡周的妻子是姓胡,礼佛诵经,向来是非常的虔诚。将要临产的时候,忽然间害了大病,身上热得同火一样,口不能讲话,身体也僵硬起来了,不能动转,有二十多天都不能进浆水。有一天忽然梦见一个老女人,拿了一朵莲花来,告诉她说:“因为你有宿业,所以害这恶病,幸植善根深,所以我从南海来安慰你。”即用莲花在她的身上拭拂,并且说:“拂去了你的业障,好好生一个佳儿。”醒来了的时候,身上的热也就退了,第二天就生下了儿子。(出《印光文钞》)

    7.除祟

    (1)在隋朝仁寿年间,西安终南山叫做南五台,山上有一条毒龙,它有了神通,常常变了一个道士,到西京卖药,食了它的药,可以立刻升天。谁知道它是用的妖通,把许多人都是放在山中龙窟里面去食,真是冤枉!不知道(P177)甚么地方忽然间来了一个僧人,在山顶搭了一个茅蓬住在那个地方,久久这个妖通也就不敢作怪了,这毒龙也就安静的在窟内住着;而远近的民众,信奉者很多。到了第二年六月十九日,那位僧人就灭度了;火化的时候,在东峰上面,忽然现出了金桥,天人排列在两边作乐,散了许多天花,香气非常的馥郁。看见南台上面,好像有百宝的光明,非常的灿烂,不知道有多少广大。在烟云上面,现出了大士端严之相,慈悲的容貌,非常的伟丽;所戴的璎珞,所穿的珠衣,一一都看得见清清楚楚,然后大家才知道是观音菩萨化身。(出《南五台山示迹记》)

    (2)玄奘法师最初在四川的时候,看见了一个病人,身上生了许多疮,真是臭秽不堪。玄奘法师看见了他,心内非常的难过,送了许多钱给他买衣服和食的东西。这病人也很奇怪,会念《心经》,就传授了法师。后来法师去印度求法的时候,经过八百里流沙河,不知道遇到了多少恶鬼妖邪,在人前后缠绕着,玄奘法师都是念《心经》而遣散这些魔鬼,然后才能达到他到印度的目的地。(P178)

    (3)在江夏有一个人设醮,有一个小女孩晚上去看,忽然间有一个大鬼,把她拉到黑暗的房间里面关起来。这女孩大叫,旁人听不见;停了一刻,这鬼把女孩牵走。走了没有好久,忽然看见了红光,鬼怕起来了,丢了女孩就跑。光明慢慢的越来越近了,看见有许多人侍卫了一位披璎珞的伟人,问这女孩要到那里去?并且自己说:“我是南海大士,可跟我走。”忽然间到了一个所在,楼阁缥缈,和凡夫的境界,完全不同。大士正在和侍者说话,没有好久,侍者带来了那个大鬼,令金甲神赶他远走;又看见一个戴黄帽子的人,同大士顶礼,并说这个女孩的母亲,是食长素的,奉佛非常的虔诚。菩萨对女孩说:“你的母亲行善可嘉,你现在可以跟这黄冠人回去,闭起眼睛在虚空中行。”她依法随行,转瞬间到了家,看见母亲坐在床边,陪着一个女孩,相貌完全和她一样,在那里睡着。忽然间醒来了,坐在床上叫妈妈。谁知从那时晕绝起,到现在已经有了一个多月了,后来这女孩也食长素,一生都是受持《观音经》。(出《夜谭随录》)

    8.拯堕(P179)

    (1)每年阴历七月十五日在中国的境地,此日多有焰口施食,阎罗王告诉许多鬼说:“你们知道领导你们受食的,是什么人吗?就是慈悲的观音菩萨。你们如果能够念得一声阿弥陀佛,你就能够出狱;合狱如果念得,合狱的罪人通同出去。万一不会念阿弥陀佛四个字,只要念一个佛字,也可以出罪。你们会念一个佛字吗?”(出《活阎罗断案》)

    (2)清朝的时候,在康熙年间苏州有一位孝廉,叫做戴吴悦,行为非常的放荡,受害的人很多,后来有人告到工部那里去,就死在牢狱里面。刚刚本城有一个人,暴卒后又活回来了,他告诉人说:“看见阎王命将戴吴悦下油锅,本来好好的是一块平地,谁知地下忽然涌出了一口大油锅,许多狱卒,即刻就把戴吴悦叉下油锅去。那里知道戴在生的时候,会念《大悲咒》,所以他这时也念起来了,只把‘南无喝啰怛那多啰夜耶’这一句才念出口,油锅就进裂开了,地下忽然涌出了莲花。阎王说:‘他会念《大悲咒》,刑不成,可罚他到作恶的人家去投胎’傍边小吏告诉阎王说:‘嘉兴有一个人家非常的作恶,现在正设醮求子,就令他去投胎。’”后来有人去嘉兴查访,(P180)果然不错。试看作恶的人,又去投生于恶人家,正所谓“苦瓜连根苦”,也可以知道善门人家,要行善的人,才可以去投生。(出《现果随录》)

    (3)清朝嘉庆年间,南丰有一位章开先,看见差吏手里拿了传票并锁炼要牵他去,忽然间后面有一个人说:“这人念观音很虔诚,并且摘了《敬信录》里面容易犯的几条去印送,如果把他短寿,那怎样可以劝人行善呢?”吏不听,挽着亦不放手。吏看见这样,便去告诉长官,挽的人说:“他去了必定又是再来,我带你快快去南海大士,你一心念阿弥陀佛,以及大慈大悲救苦救难观世音菩萨的圣号,自然会到。”并且再三告诉他说:“如果路上遇到了好看的东西,你切切不要动心,以防堕落。”章开先一一依教,即随他腾空而去。走了没有好久,看见前面来了许多美女来引接他,章知道是魔鬼来了,赶快闭起眼睛来不看她们,也就无事了。祇见水天交接,海在前面,海中有鸟,来去的人,穿的都是道服,章伏地念佛,看见三个老人,带他下山,挽的人说:“这就是你的灵魂,赶快顶礼菩萨叩谢。”乃导游地府,遍历善恶两途而复醒。(出《因果实录》)(P181)

    9.佑岁

    (1)嘉庆二十四年的时候,大旱,遍野都是死人,遍祷祈雨也是无灵。后来皇上命令别驾和县令等,通通穿了素服,徒步到杭州天竺山迎请大士,释慧淋等讽经持咒,并以净瓶滴水来验雨。过了一天,净瓶里面,果然有水涌出来,同珠子一样大,果得微雨。再过一天,净瓶中涌出大水,空中大雨倾盆,因作颂以纪灵感。(出《感应颂》)

    (2)乾隆乙巳的时候,苏州大旱。二林居士,结三七期,诵大悲咒,并加念阿弥陀佛圣号,断午食,期满得雨半尺。诗云:“凶年不到莲华国,慈济长怀紫竹林,分得斯人饥半日,枝头点滴也成霖。”(出《观河集》)

    (3)福州有一年夏天大旱,道台请程都督上鼓山迎观世音菩萨求雨。程微笑望天曰:“菩萨在西天,不在鼓山,你们自己去罢。”后迎入城,又请程都督来拈香,他又说:“今天已经无雨,明天又无雨,怎样办呢?我不能白白的去空走啊。”到了晚上,大雨倾盆,连宵达旦。程乃留大士独自诵经一日,因为至此不得不回心取向。(出《浪迹续谈》)(P182)

    10.赐福

    (1)明代嘉靖年间,有一位姓黄的,名字叫做彦士,同他的妻子颜氏,避乱的时候离失了。颜氏投入了尼庵,彦士访了三年没有丝毫的消息。有一天在路上厕所旁边,看了一棵枯了的杨树里面,好像有东西一样,探手往里面一摸,拿出一包金,里面还有一本化缘的缘簿。这个彦士想了一想,自语自的说:“莫谓遗金可取,须念三宝中来。”因在那里等失物的人来。过了两日,来了一位老尼姑,哭哭啼啼说:“发愿塑观音菩萨像,所以募得三千金;因为恐怕人偷去,所以藏在这空树里面,谁知给人拿了,我真要死了。”黄彦士告诉她:“我在这里等了两天候人来取,现今照数还你,一文也不少”老尼拜谢,并邀他到庵里坐坐,要在菩萨面前说他的盛德。黄即随她至庵,叩门时即见其妻颜氏出,二人相持大哭。后有某商人听了,聘为家庭教师。后来官拜二尹转升府判,生二子,夫妻俱上寿。(出《航中帆》)

    (2)从前有两个童生去应考,一个很老实,一个很聪明。老实的人,日夜拜祷观音菩萨,求大士告诉他的文题。这聪明的人,去捉弄他;私取七题,(P183)放在香炉里面,以为是菩萨所赐。这老实的人,当然信以为真,把七题的文章读得很熟。到了科场所出的题目,果然是那七题,被他都考中了!那聪明的人,他的卷子,反被灯火烧尽。所以老子说:“巧者拙之奴。”真是不错啊!《出《感应篇赘言》)

    (3)明朝的时候,有一位姓林的人,年纪已经很大,做刑吏,很肯积阴德,凡有疑犯,非常的矜恤。有一次遇到了一件冤屈案,他求菩萨指示他一个方法,梦大士说:“按院谳语致疑,刑官招详未确,乘此辩之。”林即代他上诉,后来果得释冤。其人知林无子,以自己的女儿谢之,林不可;又请林饮醉了酒,令女逼之,林曰:“不可!不可!”走出以后,再不经过他家的门口。到了五十岁的时候,才生了一个儿子,叫做大钦;后来入京都考试,店主梦大士说:“明天有一位‘三不可’的儿子来这里住宿,就是这次的新科状元。”榜发,果然不错。归家问母亲,才知道是从前父亲的阴德。

    11.长寿

    (1)明朝的时候,有一位叫做韩宏儒的,他的妻子梦见他的姑母对他说:(P184)“你的丈夫明年重九一定会死。”他的妻子听了之后,在观音菩萨面前,天天祈祷保佑他的丈夫长寿。到了第二年他的丈夫要出门教书,临行的时候,殷殷勤勤劝她丈夫留意,多行方便事,韩答应——①劝告馆主人出嫁年长婢女数人,②见一官家的儿子用低银,力劝他不要个做利己损人的事,③又看见有一个有势力的仆人欺侮人,代人家去伸述,④又劝人家不要恃自己的势力,曲全亲族的感情,⑤又有中了的几个门生来谒他时,都是告诉他们,不要纳妾,不要疏故旧,不要多仆从,不要奢费。是晚他的妻子,眠梦菩萨告诉他说:“你的丈夫本来九月就应死,今因有了五次良言,造福广大,添寿二十四年。”韩宏儒对于五经四书,很有研究,所以后来做了一个很好的县官。(出《觉世经汇纂》)

    (2)有一位太守,叫做屠潜园,得了大病,梦观音菩萨告诉他说:“阴律中,唯有救生,可以延年加禄,汝当勉之!”太守醒来了之后,全家戒杀,买放生命;到了冬天,就擢升做九江太守,病也从此断根了!后来屠潜园太守,做了一篇《放生录书后》以劝世。(出《林则徐跋》)(P185)

    (3)有一位叫做刘山英的,他发心跪念《观音经》和《准提咒》,以求母寿,最初因体酸,痛不可耐,并且心里面私下想想:“母亲的病是患痰火,虽念经未必即刻就会好。”所以心里好像有一点退心。后来又想想孔子说过:“无恒不可以作巫医。”所以就勉力去做济人利物的事情。然而不但不见得好,并且病加重起来了。有一天母亲说:“我的病几十年都是这样,时发时好,现在你代我跪念经文,病又重起来了,恐怕是我的福薄,不能消受,可以停下来再不要念经罢。”他对母亲说:“这是儿子的心不虔诚,妄念未除的缘故。”于是即刻焚香对天,叩头甚至流血,誓除妄念,使母亲的病早一点快好。到了晚上,他眠梦观音菩萨招他的母亲同座,并且交一杯绿水给他母亲饮。第二天起来,病好了一半,过几天就完全好了;三十多年的痼疾,自后就断根了。(出《信心录》)

    12.得子

    (1)荆州有一位姓黄的,年纪很老,并且是鳏居,祇有一个女孩子,已经订了人家做姑表亲;十四岁跟父亲读书,不但是聪明,并且很贤德,绣了一(P186)幅观音菩萨像,礼拜非常的虔诚。有一天晚上眠梦观音菩萨告诉她说:“你父亲孝义,不应当无后,奈年老,我把你变个男孩。”即刻送了一粒红丸叫她吞下去,这女孩觉得热气下达,昏睡了七日,醒的时候,已变了男身。他的父亲告诉他的婿家,谁也不相信,以为是骗他,后来告到官边去,才把这件事验实了,双方就罢。后人有两句诗说:“梦中变化真奇创,红颜忽作男儿相。”(出《述异记》)

    (2)明朝的时候,当涂有一个杨璜,读儒书,操行非常的清洁。有一次遇到了兵,围困了他的乡村,不忍离开了自己的祖坟,把妻妾儿子藏匿在深林中,一人独守坟墓;兵来捉他的时候,他跳到水里去,十岁的小孩,看见父亲跳下水,他啼哭的也跳下水死了,这是顺治丙戌年,三月十六日的事情。到了第二天早晨,父子两尸相抱浮起,看见的人,没有一个不伤心难过。他的妻子陆氏,从此就食常素,家里供起了观音菩萨,早晚念佛。晚上眠梦,一个老女人带来一个小孩,对她说:“送给你。”醒来了之后,在观音菩萨前祈祷:“愿我遗腹是个男孩,那就是菩萨所赐。”到了年底,生下来是一(P187)个女孩,陆氏说:“算了,我家已经无后!”到了春天的时候,集族长告曰:“夫无子,有一点田产,可分给侄辈们,祇要留一点点衣食给我母女二人就足了。”说罢,痛哭不已;族中的人也不忍,都说到了明年璜的周年做了佛事的时候再说。到了第二年会亲族,作佛事圆满的这一天,恰是三月十六日,女孩呱呱的大哭,母亲抚她就枕而睡,好像梦魇一样不醒,哭的厉害,抱她的时候,觉得他已变成男孩。全族的人,都觉得真奇怪,才悟到这是他母亲求观音菩萨所感应来的,一族的人都相信佛了;并且安他的名字,叫做佛赐。后请张县长验之,问他们一族人,都说:“假定这个小孩变的不是真的话,侄辈们为什么不肯分田产呢?”鹤洞之说:“灵感到了这样,真是石破天惊了。”(出《己求书》)

    (3)宋朝的吕蒙正,这是谁也知道,后来封他文正公。他每天早上礼佛的时候,必定要在佛前祈祷:“不信佛的,不要到我家投胎。愿我的子子孙孙,凡是食天禄的人必定都要护持三宝。”后来他的子侄都是相国,而护持三宝。(出《西归直指》)(P188)

    13.应化

    (1)梁朝宝志大士,最初金陵的东阳,有一位姓朱的妇人,她听到鹰巢里面,有一个小孩在里面哭,拿梯上去一看,看见是一个小孩,就把他当自己的儿子来养。后来出家,欢喜习禅。宋太始初,忽僻异;他的肩头常挂着剪刀和镜子,有的时候又挂布帛。在齐建元时,稍稍现出了一些异迹,不过和人说话,最初人听了之后不大懂,后来都有灵验。梁武帝很崇敬礼拜他,并且赞叹他说:“水火不能焦濡,蛇虎不能侵惧,语其佛理,则声闻于上。”云云。尝命张僧繇代他画像,宝志现出十二面观音,妙相非常的庄严,或慈或威,繇不能画。又陈征虏,全家的人,供事宝志,所以现出真形,光相完全和观音大士一样。其余的灵迹,见可胜纪。(出《高僧传初集》)

    (2)唐代元和十二年的时候,在陕石金沙滩上,有一个艳女,手里拿了一只蓝卖鱼,人看见她都想娶她为妻,女曰:“教汝念《普门品》,一晚上能够念熟的就嫁你。”到了第二天早上有二十人都念得去。女曰:“我一个人,怎样可以嫁你们二十个人呢?”再教他们念《金刚经》,又有十个人念得去。(P189)再教他们念《法华经》,许他三日念熟,祇有马氏子能念;到了迎亲的晚上,就死在新郎房中,并且即刻就烂坏了,马上就去埋葬了。后来有一个和尚,叫马氏子开棺一看,唯有黄金锁子骨存在里面,和尚说:“这是观音菩萨示现的化人。”说过这话之后,和尚就腾空去了。《出《观音感应传》)

    (3)观音七化

    ①唐永徽年间,化白须老人,戴了一顶红莲华办的冠,披袈裟,到农家去乞食。

    ②化梵僧,持钵向艳妇乞食。

    ③化梵僧,坐宝山磐石上。前有青牛,左有白马,右有白象,四面有五色云遮覆;云中有两个童子,一个拿杖,一个拿镜,好久才看不见。

    ④化一僧,持杖擎钵,牵了一条白犬去吃食。有一个开南的地方,村上的强盗养了许多恶犬,就打他分食了。谁知道没有好久,他又回来了!又把他杀了,烧成了灰,放在竹筒里面,沉到水中去;没有好久,他又裂竹而出,形体一点都没有损坏。一村的人都惊惧起来了,通通都归依了他。(P190)

    ⑤化僧执杨枝,穿木屐而行,走马都赶不上。箭射之,都变成莲华,现今洱东所谓莲华菜。

    ⑥化游僧,忽腾空,现大士相,光芒不敢仰视。有一位老人,铸此相奉祀。

    ⑦化僧,名字叫做“菩提陀诃”,他自己说:“我是西方莲华部尊者,阿嵯耶观音,行化来到这里”说过了之后,即刻就化了。(出《洱海丛谈》)

    14.说法

    (1)唐代慧日禅师,坐船到印度去,礼释迦如来的圣迹。在健驮罗国,一个城东的山上,虔诚祈祷观音菩萨,亲见大士现身,教化专心念阿弥陀佛,发愿往生极乐世界,见佛及我,得大利益!当知净土法门,胜过诸行。归后赐号叫做慈愍三藏,勤修净土,著《往生净土集》行世。(出《高僧传三集》)

    (2)印度戒贤论师向玄奘法师讲《瑜伽师地论》的时候,有一个婆罗门来说:“我曾在普陀洛伽山观音菩萨前,发愿来生做国王,菩萨现身呵斥我说:‘将来有戒贤论师向一位中国和尚,讲《瑜伽师地论》,汝可去听,因(P191)闻法得见佛,何用做王?’今果然得闻法。”(出《唐三藏传》)

    (3)明成祖为燕王的时候,他的王后在元旦定中,看见到大悲观世音菩萨,现种种各色各样的光明,并且有幢幡璎珞和楼阁庄严。大士告诉她说:“佛说的《第一希有大功德经》,可消灾证果,汝将为天下母,福厚性明,可任付嘱,拔济生灵。”乃以甘露灌顶,身心清凉!梦醒,口里面有异香;持诵大士梦中所传授的经咒,一字也不会遗漏。后来遇兵难时,城中围困了好几面,都是赖此经庇阴,民众都得安乐。

    15.锡嗣

    (1)宋朝遵式大师,他的母亲祈观音菩萨送子,她后来眠梦有一个美女授她一粒明珠而生。生下来才七个月,就会念观音菩萨的圣号。因为他勤学过劳,所以患咯血病,看见白衣大士垂手指他的口,引出了许多小虫;大士的指端又出甘露水注在他口中,身心清凉,宿病顿愈;他的顶相起了一寸多,一双手能够过膝,音声和洪钟一样。后来皇帝赐号,叫做“慈云忏主”。(出《莲宗宝鉴》)(P192)

    (2)明朝的憨山大师,又名德清,俗家姓蔡。他的母亲眠梦,观音大士抱一个小孩送她,生下了之后,九岁就能够念《普门品》,后来他著述很多。(出《一行居集》)

    (3)明朝蕅益大师,又名智旭,他是吴县姓钟儿子。他的父亲,叫做岐仲,持《白衣咒》和《大悲咒》十年。因为求子,他的母亲也是眠梦观音大士送子给她,所以蕅益大师是明朝的大善知识之一。生平撰述很多,有四十余种,而《弥陀要解》,更为简切。

    16.护法

    (1)明朝江西的雩都,有一位叫做“赡才学”的,家里非常贫穷,只好收徒教学,五个儿子死了四个,留下一个儿子,左足下有两个痣,极聪明,又跑掉了。四个女孩又死了三个,他的妻子,因哭儿女,两个眼睛都瞎了,他自己反省,好像都没有什么大过,为什么会遭天罚呢?到了每年三十晚上的时候,他总要上一张疏祷灶神,说他没有做什么坏事,为什么会天罚?到了四十七岁的除夕这一天,有一位穿着皂袍,戴了角巾的到他家里来,对他(P193)说:“听到你心里难过,特意来相慰”他对这老人说:“我的命运不好。”把从前儿女的事情,通通告诉他。老人说:“你的事,我通通知道。你说你放生,实无慈悲心,不过是因人成事罢了;虾蟹的生物,你家是常常食它。尤其是口过很多,阴间是注明得清清楚楚;邪淫虽无,然而见色还是动心,不过是没有遇到邪缘凑合罢了。天帝见疏,察你并没有善可纪,而贪侄嫉妒心、高己卑人心、恩仇报复心,神注日多,逃祸尚不暇,那里有福可求呢?”他惊伏的说:“你老人家既然可以通幽,请你代我想个法子来救救我吧。”老人说:“从今以后,只有屏绝恶念行善,不务名,不求报,不论大小难易的事情,只要与别人有利益,就实心的行得去;那怕就是力量做不到,也要欢喜赞叹,使善念圆满,久久自然有验。”这老人说过了之后,往他的灶去就看不见了,才知道是他家里的灶神。因别号净意,从此以后,才真真实实改恶行善,在观音大士前叩头发誓,求善念真纯。每天早上念大士名百声,以祈菩萨加被,一言一动,不敢欺心;一切济人利物的事情,不论大小,或闲或忙,别人知不知,钱财有没有,都尽心尽力的做去!并且委曲成就,逢(P194)人就劝化,唯恐善行不足。这样做了三年,果然首相“张居士”请他去教书,自己也就中了进士。在杨“内监”的家里,看见了他的儿子,带回家告诉他的妻子。母亲得到儿子,放声大哭,儿子用舌尖舐他母亲的眼睛,双目顿明。他因此书《遇灶神记》,以训子孙。(出《立命全书》)

    (2)有一个人名字叫赵天爵,做句容官的时候,晚上住在一个古庙里面,见一个老妇人,面上有很多尘垢,对他说:“有一个叫做万蓝的,扼住我的咽喉,请他快快相救。”惊醒了之后,隐隐中还看见。第二天早上看见观音菩萨像,同梦中所见的是一样,问寺里的出家人:“此地有没有一个叫做万蓝的?”答曰:“前面就是万蓝的家。”上唤蓝来问:“你的屋是你的祖宗留下来的吗?”答曰:“屋本来是观音堂的出入路,因为僧人卖给我,所以改成屋。”天爵告诉他昨晚眠梦的事,出钱同他赎回来,叫他另外盖屋;将这屋再修理好好归还寺里,后来天爵两天同梦大上抱儿送他,才得子。(出《异问可信录》)

    (3)唐朝有一位释道宪的,因刺史托他画观音七轴,令画工先行斋戒,用(P195)乳头香代胶,极备庄严。后来有一次因过江堕在水里去了,急急念观音菩萨圣号,看见水底下有光,所画的七菩萨左右立,并且告诉他说:“但念阿弥陀佛。”道宪急急念,七菩萨并来托足;即出水上,行四十多里才登岸。(出《广记》)

    17.牖慧

    (1)永嘉慧日法师供观音菩萨,室中有光;持咒的时候,常闻异香。梦见大士用手劈胸,现出佛头,同大萝一样,光明照射,醒来之后,深入教观。

    (2)唐李文公问药山禅师:“如何是黑风吹船舫,飘入罗刹鬼国?”师曰:“李翱小子,问此何为?”文公怒形于色。师笑曰:“这就是黑船舫飘入鬼国!”(出《传灯录》)

    (3)明王文肃公锡爵女,昙阳道人,少奉观音,梦大士引见西方七宝莲花座。又有一日,大士现三十二相,问:“好否?”答曰:“好。”问:“爱否?”答曰:“不爱。”问:“既好,为何不爱?”答曰:“弟子闻:‘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大士喜动颜色。(出(P196)《一行居集》)

    18.证果

    (1)隋慧恭,当周废法前,往荆扬访道;同寺惠远,往长安听经。后三十余年又相遇,惠远说法,同泉水涌一样,慧恭竟不会说法。惠远说:“离别了多年,庆此欢会,为什么竟无所说,是不是得了无所得的境界吗?”慧恭说:“只诵得一卷《观世音经》。”惠远说:“这小孩子也会念。你从前同我立誓,望证道果,岂三十余年惟诵得一卷经吗?这不是闇钝,乃是懒惰啊,请和你断交!”慧恭说:“经卷虽少,然而也是佛口所说;能够尊敬它就可以得无量的福德,如果轻慢它那就会得无量罪业。希望你息瞋,我来诵一遍,就同你告假长别。”即结坛,顶礼升座。他一口唱经题,异香就氤氲满房宇;一念正文的时候,天上天人就作起乐来了,并且虚空中雨四种华,乐则嘹亮振空,华则芬霏满地!诵讫下座,华乐才歇。惠接足顶礼,流泪谢曰:“惠远臭秽死尸,敢行天日之下,乞暂留赐教。”答曰:“非恭所能,诸佛力耳。”长揖而去。(出《高僧传二集》)(P197)

    (2)周僧实,眼睛有两瞳人,腋下有凤卵,道高德重。有一天到楼上去打钟,急命众僧拈香。此刻江南有一座大寺,讲堂要倒下来,请大众齐念观音菩萨以救之,以免压死千余人,一时佛号响澈云霄。后江南有人来报信:“那一天扬州讲堂听经的有千余人,忽然间有异香馥郁,梵音经呗,从讲堂北门人,南门出。大众骇异,惊为神奇:寻声走出,而讲堂崩倒,一个都没有损。”(出《高僧传二集》)

    (3)宋契嵩,号潜子,头顶观音菩萨的像,而诵大士的圣号,每天念十万声;看见菩萨用甘露灌他,于是,世间的经书章句,不学也就通了。著《禅门定祖图》、《传法正宗记》、《原教论》。宋仁宗很嘉尚他的文章道德,赐他的紫金袋,并封他为明教禅师。那时的韩琦和欧阳修他们,都很尊敬他。涅槃之俊,火化,像头顶、耳朵、舌头、童真、数珠都没有烧坏,顶骨还有舍利,红白晶洁,有豆那样大,有一部《镡津文集》行于世。(出《僧宝传》)

    19.至诚

    (1)清朝有一位吴允升,他因念佛和持《大悲咒》的佛力,有一次堕在水(P198)里面去,得救回,所以用功更加精进。臂上燃香,香成有“求生西方”四字;组织念佛会,劝化的人很多。建筑新西方殿,并丈六金身,感大势至菩萨放光。到了临命终时的时候,看见无数的菩萨,经行在面前而化。(出《净土圣贤录》)

    (2)清朝有一位钱万镒,他有一个儿子害痨病,劝他念佛而终;他又劝母亲长斋念佛。自己又患吐血症,所以念佛更加勉励,通夜都不睡。别人问他:“辛苦吗?”他说:“利用它不能睡,所以才好多多念佛。”忽然间神识皆乱时,心中大惧,在枕头上合掌念佛,并且要想燃指。他有一位亲戚叫做谢凤梧的,对他说:“你发了此愿,与燃指是一样,不如还是一心;思生西方更好!”因此,就猛励念佛,神志也就安定了。又得帮助他念佛的人,几日几夜,佛号的音声都没有间断。忽然间看见西方三圣,光明相好,站在他面前。他想跳上金台去,佛告诉说:“你的身上还不清净。”后来用香汤沐浴,三圣又照样现前,他告诉大众说:“吾已神游净土,看见无数的莲华,我坐在里面,快乐得不可用言语来形容。”又指自己身说:“这不是我的身。”(P199)即便化去。(出《净土圣贤录》)

    (3)清朝有一位姓宋的女人,叫做妙德的,向来是长斋念佛,然而穷得连饭都没有得食,代人家念《大悲咒》换饮食。有一次病得很重,她表妹叫做“立德”的来看她说:“人家说表姊用功很精进,我觉得你还不恳切。”宋,只好自己涕泣的忏悔。自后问她的话,再不答;手唯合掌,眼唯流泪而已。有一天半夜的时候,忽然间笑起来了,说:“西方三圣来了。”念佛不到十声就走了。《出《净土圣贤录》)

    20.深信

    (1)宋代遵式大师,赐号慈云忏主,看见观音菩萨用甘露水灌他,以后智慧辩才无碍。到了临命终的时候,请大士像,拿一炷香祷祝说:“我观世音,前际不来,后际不去,十方诸佛,同住实际。愿受我一炷香,诸佛证明,往生安养。”有人问他到什么地方去?答曰:“寂光净土。”(出《净土圣贤录》)

    (2)唐代有一位明胆,入内殿,坐御床,广论明君御世的宗旨,就是慈悲救护众生为先。太宗非常的欢喜,诏全国的人民,一年食三个月长斋(三月、六月、九月),每月要食六天斋(初一、十五、初八、二十三、十四、月尾),并且断屠杀(有人说,信佛对于国家是没有利益,试看唐太宗信佛是怎样)。明胆是晚年修净土,有人讥诮他说:“你念佛迟了。”他说:“十念都功成,还得见佛,我有什么疑虑?”到了临命终的时候,他说:“阿弥陀已经来了”又说:“观世音、大势至二位菩萨也来了。我对于《十六观经》的第十二观已陉成就,今见万相,一定去了。”

    (3)宋永明寿禅师,他是禅净兼修的,他曾经在定中看见观音菩萨用甘露水灌在他口里面去,所以他就得大辩才。他有名的四料简:“有禅无净土,十人九差路。阴境若现前,瞥尔随他去。”“无禅有净土,万修万人去。但得见弥陀,何愁不开悟。”“无禅无净土,铁床并铜柱;万劫与千生,没个人依怙。”“有禅有净土,犹如戴角虎;现世为人师,将来作佛祖。”

    21.发愿

    (1)东晋的时候慧远大师,他住在江西九江,庐山东林寺。凿池种莲,刻(P201)木莲花;令随波浪开合分昼夜,为念佛行道之时间。后来出家的和尚在家的,有一百三十人之多。慧远大师对他们说:“诸君之来,能无意在净土吗?”乃造西方三圣像,立莲社;并且请刘遗民作发愿文,王乔之等为念佛三昧诗以见志。师序曰:“三昧之名甚象,功高易进,念佛为先;入斯定者,昧然忘知。”后人尊为莲宗初祖。(出《净土圣贤录》)

    (2)唐朝有一位自觉,他发愿常常随大悲菩萨。又发愿造大悲像寺,用赤金铸观音像,高四十九尺。寺亦成,坛前诵念,夜三更,见金光二道,佛从中下,观音、势至,左右随之。佛垂金臂,摩自觉顶曰:“守愿勿易,利物为先,宝池生处,孰不如愿。”(出《高僧传三集》)

    (3)唐朝有一个叫做怀玉的,他诵了《阿弥陀经》有三十万遍,每天的日课,念佛要五万声。有一天看见西方的圣像,很多很多来了,有一个手里拿了银台来接他,怀玉说:“我发愿的是要金台的,为什么得不到金台呢?”于是圣像又隐了。怀玉后又加一倍精进,忽然又闻空中说:“你头上已经有光辉了,赶快的足跌坐,手结印,等候佛来罢。”过了三日之夜,果然(P202)光明满室,香气盈空,佛及二菩萨身紫金色,共托金刚台来迎,怀玉即含笑而逝。(出《净土圣贤录》)

    22.得验

    (1)唐代法照大师,最初有一次在粥碗里面,见到大圣竹林寺。后来到五台山的时候,由善财童子引入,看见了金地宝树,以为庄严。文殊菩萨和普贤菩萨,据师子宝座,有一万多菩萨围绕,而同他们说法;同舒金臂,摩法照大师顶说:“你希望很快的成佛,那是莫过于念佛。”又同大众到金刚窟,法照忽然问看到广大庄严,清净琉璃宫殿,文殊和普贤二位菩萨,同在一处。又一个人进去,佛陀波利引他到金刚般若寺,异宝庄严,光明闪烁。照于是笃志念佛,见波利说:“你的莲华已经成就,再过三年就开了。”到了期间,别大众而逝。照开五会念佛道场,故称五会法师。(出《圣贤录》)

    (2)清朝的时候有一位沈悟通的,受菩萨戒念佛,愿生西方。有一天晚上,梦见观音菩萨坐在船上,庄严奇特,有五色云涌舟而来。醒了之后,念佛更加精进;用力过猛,病大发。到了四月初八这一天,他告诉人说:“今(P203)天是佛诞日,我要去了。”又大声叫,说:“佛来接引我去了。”(出《净土圣贤录》)

    (3)清朝朱妙圆,同女儿立修、侄女妙德,三人都是长斋念佛。有一天妙圆佛堂里的灯花,结成了荷叶一片,叶上立佛一尊,三人同见。妙圆临终告诉她的女儿说:“汝念佛号,我听佛声。”儿孙们笑曰:“我们没有报恩,为甚么去得这样快呢?”妙圆笑曰:“吾修净业,世间上的事,我丝毫也没有挂念。”随众默念佛,忽然说:“佛来了。”有白光一道,慢慢向西而去。(出《圣贤录》)

    23.接引

    (1)清代际醒,字澈悟,已明向上,后专修净业;有《语录》二卷,功修至切。他临终的时候,见幢幡无数,从西方而来,再过了半月,他告诉大众说:“昨见观音、势至、文殊三大士,今天又蒙阿弥陀佛来亲迎,我去了。”大众念佛,悟合掌曰:“称一声洪名,见一分相好。”结印逝;异香浮空,面如生。火化后,烧出舍利很多。(出《圣贤录》)(P204)

    (2)明朝刘道隆,他的母亲李化,长斋,供观音大士,朝夕礼拜,念佛有二十五年。有一天梦大士拿一串数珠告诉她说:“你数数珠子有多少粒?”一数,有五十三粒。大士说:“这是你生西的日期。”到了五月十三日那一天,他母亲告诉他说:“我今天往生西方了。”念佛而逝。(出《圣贤录》)

    (3)清朝,有一位老妇人叫做倪显真的,向来是持斋念佛。村中有一尊观音像,早晚她都要去礼拜,非常的虔诚,后来有几次都看见观音菩萨。她告诉儿子说:“大士说了几次,叫我跟他去。”他的儿子说:“菩萨既来了,我进城去买菜作供。”母亲说:“好虽好,恐怕来不及。”等到儿子回来的时候,母亲已坐下来去了。(出《圣贤录》)

    24.瑞应

    (1)隋朝法智大师,在浙江天台山国清寺兜率台,感二大士现相。后念佛,化有金光从西方来,照数百里。(出《圣贤录》)

    (2)又智者大师临终,住在石城寺,专念阿弥陀佛,并诵《般若经》、《观音经》、《无量寿经》,光明满山,乐天叠奏。赞曰:“四十八愿,壮严净土;(P205)华池宝树,易往无人。火车相现,一念改悔者,尚得往生,况戒定慧三学重修的人呢?吾诸师友,今观音、势至,皆来迎我。”言讫,如入三昧,金光照数百里,渔人疑为天晓。《出《净土圣贤录》)

    (3)《弥陀要解》云:“名以召德,德不可思议,故名号亦不可思议;名号功德不可思议,故散称为佛种,执持登不退。”又曰:“信我现前一念之心,本是极乐,西方依正主伴,皆我心中所现影,更无疑惑。所持之名号,真实不可思议;能持之心性,亦真实不可思议。持一声,则一声不可思议;持十百千万声,声声皆不可思议也。”(以上依《观世音菩萨本迹感应颂》节录出)

    25.普陀现相

    (1)宋神宗元丰三年的时候,翰林王舜封,承旨使三韩,在海中遇到了大风浪,并且有一个大龟来负舟。在这时非常的危急,舜封惊惧起来了,急急忙忙向普陀山潮音洞致祷。忽然间看见金色光明,现出了大士的满月相,璎珞很明显的从岩洞中出来;那大龟也跑了,船也可以开走。后来他回奏朝廷,赐名“宝陀观音寺”。(出《普陀志》)

    (2)沧州有一位张汉儒的,朝普陀山到潮音洞进香。最初没有看见什么,有一个老人家告诉他:“你要见大士的话,应当虔诚,跪下来祈祷。”久之,果然看见金光,大士从石壁中出来,偏立。张又祈求菩萨慈悲,愿睹正面,俾回家摹像顶礼。大士即背洞面海,去人咫尺,绀发卷起来,两额非常高,鼻子非常直,并且穿的是绿衣;同时有许多人都看见,一齐作礼。老人说:“我感大士示现,故舍身在此,以供洒扫,现今常常有人看见。”(出《居易录》)

    (3)清朝的时候有一位盛叔型,跟母亲去朝普陀山。最初听到人家说菩萨会现身的话,笑而不信。后来到梵音洞去看,忽然间在石壁中现出白色,停了一刻又现出了人形,五官很明显,头上已经落了发,穿的是白衣服,好像是一位比丘尼的形状;最初是在洞内,后来又到洞口来了,更看见清楚,乃赞叹大±真不可思议,长跪叩头。他母亲所看见是一样,而同时礼拜的人,所见的各各不同。(出《普陀指南》)(P207)

    26.他处现相

    (1)李林魁常常同十几个人去看戏。有一次晚上回家的时候,天黑得同漆一样,伸手看不见掌。很奇怪的,忽然间山川大地都出现了光明,迎面十几丈外,现出了大士的宝相,有几十丈高,衣冠璎珞,光明灿烂得和云霞一样;月的面孔,星的毫毛,异常的神彩,光明映澈了世界,通通和琉璃一样。李林魁一边看,一边拜,口里念圣号不停。奇怪得很,同行的人又看不见。(出《夜谭随录》)

    (2)宋朝的时候有一位释普明,在杭州上天竺寺,打三个月的佛七。期满,感大士现身,并且告诉他从前的行状,从本至末的说给他听。后来普明就编了一本《观音本行经》,编成功之后,又感大士现紫金相,手内拿了净瓶和杨柳,在云端中。好久才灭去。(出《本行经序》)

    (3)宋朝海州有姓贺的,几代都是画观音像;因为艺术的精巧,所以价钱也很大。有一天来了一个人,好像乞丐一样的,并且身上生了好多疮,一身都是脓血,臭不可近身;他拿了一篮鲤鱼来送他,求他画像。姓贺的说:(P208)“吾家家绝荤已有几代,你为什么用这种东西来污秽我们呢?”丐者说:“你画的观世音菩萨像未逼真,我有一幅好本。”贺因此扫室请其入,及他回房看的时候,现大士相,金光缭绕。

    27.木石现相

    (1)清顺治辛酉年的时候,金陵造船厂令各郡县伐木。在如皋一个乡村里面,有一棵很古的柏树,有几十围的大。用锯把他破开来的时候,中间有观世音大士的相出现,非常的庄严。还有善财童子在傍侍侧,还有崖石中有水有竹,有鹦鹉之影,纤细都看得见,木之两半都有。后来把一面嵌在县西壁上,那一半不知失落了在什么地方?《出《旷园》)

    (2)湖北松滋河内,产一种五色石,尝见土人得一块淡青色的石头,最初磨的时候,里面现出了有竹枝,再磨的时候,竹叶分披,竹稍并且下垂,大士倚竹端坐,法相非常端严:眉毛眼睛,看得见清清楚楚,后来有一位商人请去供养。《出《亦如是集》)

    (3)顾文耀妻宋氏,向来供奉大士圣像。有一天晚上,他的儿子,叫做晋(P209)芳的,眠梦两位观音菩萨,穿的都是破衲,好像乞丐一样。到了第二天早上,有一个人,拿来吴道子画的一幅僧相观音,还有一幅是绣像的送子观音来求售,他的母亲赶快请下来,装好了送到月声庵去供养。过了一年,他的儿子又眠梦,从前那两位大士说他们要走了。跑到月声庵去看,谁知他们已经把他们收藏在阁板上了。于是又请回来挂在净室里供养,他的母亲天天都要礼敬,没有一天不拜。有一天,室中砖墙上,忽现僧像大士;再过八日,又现送子观音、善财、童女,先后出现。后来起砖刻相,金容光明灿然。(出《一行居集》)

    28.物类现相

    (1)唐代文宗皇帝,欢喜食蛤。有一天御厨房买到了一个大蛤,刀劈不开;皇帝自己一扣它,里面有一尊观音菩萨出现。皇帝惊异起来了,用金饰檀香盒藏起来,送到兴善寺去供养。(出《传灯录》)

    (2)郑伯寅在楚州的时候,得到一个蚌蛤,里面也有观音菩萨,妙相非常的庄严,杨枝和净瓶都全备。还有福建人叫做吴壁的,有一天到金丞相去赴(P210)宴。烹鱼的时候,剖开来也有一尊观音像在内;头上带了金帔,身上穿的是白衣,眉目衣褶和画上一模一样,右手下垂,左手中托,足下踏的是莲花。满座的客人,莫不惊奇,大家都不食了。(出《东坡杂记》)

    (3)宋朝有一位俞集,做兴化的官。他坐的船走到淮上,船上的人每日都是买蚌蛤而食,唯有俞集,观喜买蚌蛤放下水去。有一天遇到一个大蛤,俞集加倍了价钱,都买不到。他们放在锅里去煮,忽然间大声叫起来,光焰上腾;打开锅盖一看,蚌蛤开了,里面现出一尊观音菩萨,相好非常端严,衣冠璎珞,以及竹叶枝干,皆细珠缀成。俞集叫船上的人,大家念佛悔罪;这像请回家中供养。《出《夷坚志》)

    29.现光明

    (1)魏道泰,有一次眠了一个梦,有一个人告诉他说,到了四十二岁就会死。果然那一年害大病,有一个朋友劝他皈依大士;虔诚的念了四日四夜,忽然间所坐的布帷中有光明,从外面进来,看见观音菩萨足趺上有色朗照,并且问道泰:“你念观音吗?”道泰赶快的牵起布帷,顶礼大士足。后来病(P211)就好了,并且延寿。《出《高僧传二集》)

    (2)云南大理城南,有一座崇圣寺,造铜大士像,高二丈四尺,细腰赤足,和吴道子画的完全相同。铜像造成功的时候,白毫光遍满了三日三夜;到了现在还是一样,一到春夏交的时候,也常放光。(出《普陀山志》)

    (3)清朝有一位释弘赞,他因为要报父母的恩,所以买印度一种白氎,来绘画千手千眼大悲观世音菩萨来礼拜供养。像画成功之后,集大众讲《大悲忏》,并且修《大悲忏》二十一天,感大士放金色光,手执的有青莲花和红莲花,常常放白光。后来凡是在像前修《大悲忏》,莲花中常常涌出白光,因此作《慈林集》。

    30.现神变

    (1)江阴观音寺,在明代嘉靖年间重建过一次,然而没有大钟。有一天,江面上出了两口大钟,在浪中漂得来,几里路都可以听到它的声音,钟面上站了一只大鸟,大声叫着:“观音寺的钟!观音寺的钟!”居民捞上来一口送到观音寺。另外一口,不知漂到什么地方去了。(出《狯园》)(P212)

    (2)宋朝的时候,襄阳有一座天仙寺,殿壁上画的是千手观音,传说是唐朝武德年的时候,寺里面有一位尼僧,求工人画的;有夫妇两个人带来一个女孩子来应命,并且要关上殿门,约七天画成。这尼僧心里面有一点怀疑,到了第六天,他就把殿门开了,有两只鸽飞去了。圣像虽然画成,然而单单独独手印还没有圆满,这尼僧觉得很惭愧。

    (3)莲花洋得名所以:第一说是后梁末帝的时候,日本有一位僧慧锷的,他从五台山得来了一尊观音像,将带回日本。到了这个地方,遍海生起铁莲花,船不能走了。第二说是宋太宗派王贵去普陀山礼佛,贵在心里想,这大海汪洋里面有什么菩萨?那知道拜过了回去的时候,有铁莲花阻着他的船不能走了。第三说是元朝一位大将,名叫做哈喇歹的,他去看观音洞,看不见什么东西,拿起他的箭去射洞。回去的时候,忽然铁莲花满洋,船不能走。第四说是明太祖派汤和到普陀山去毁寺,船到了招宝山的地方,海面上忽然现出了许多铁莲花,叶上有金色光明,光照上下,船不能过去,只好折回。(出《普陀山志》)(P213)

    (本篇由马来亚星洲菩提学院与槟城菩提学院众弟子发心敬印)(P214)
第六册 菩提心影 人生问题
    今天是讲人生问题,今夜又是旧历除夕,所谓人生之过程,又少去一年矣。吾人在世,寒则衣,渴则饮,饥则食,究有何问题当讨论欤?

    虽然,苟吾人知觉已尽陷于睡眠或死之状态,自甘度其醉生梦死之生活则已矣;不然,则吾人生从何来,死归何去,乃至外界之种种烦恼刺激,四时之寒暑迁流,能不无动于中欤?能不思有以求破此迷梦欤?若不自甘作醉生梦死之徒者,则待讨论之问题尚多,试略举七项:

    (1)什么叫做人?

    (2)怎样生?

    (3)什么叫做人生?

    (4)以什么目的来做人?

    (5)做人有何价值?(P221)

    (6)不做人可以吗?

    (7)究意要做个什么人?

    (1)什么叫做人:何以谓之人欤?凡有头目手足者谓之人耶?然则牛羊猴猩等,未尝无头目手足。或谓凡有灵觉者谓之人欤?然而除矿物植物外,其余动物,固皆具有灵觉也。当知人者从“仁”,须具有仁义廉耻者方可谓之人,故孟子曰:“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

    (2)怎样生:生活问题之不能解决,已成近代高唱入云之老调矣。然而吾所讨论者,非此生活之生,乃生命之生。此生命之流,世人大多认为实有,殊不知“生”、“住”、“异”、“灭”,四相迁流;前念后念,过去现在未来,刹那变换,如演电影,如旋火轮。古人云:“交臂非故。”吁!“记得少年骑竹马,看看又是白头翁!”从白头时而白欤?四十、三十而白欤?从骑竹马而白欤?皆非也,当知从母胎中即已白矣。此生命流之时间,无始终,无穷尽,请观下图:(P222)

    (图缺)

    (3)什么叫做人生?人生之问题有二,一曰生从何来,二曰死往何去。

    取长流之水而饮之,知其源发于高山;取珊瑚明珠而玩之,知其来自大海。然则今日两手两足,而赋有思想活动力之动物——人——其来亦有自欤?

    曰:有之,请以告子。

    吾人现前不常感觉有种种恼苦悲忧之刺激欤?

    此刺激者,由于一种不能常住,变幻不停之作用而来,此作用者谓之:“死”。然则死自何来?曰:死时必经过一种发白、齿落、或病苦枯败之作用,此作用者谓之:

    “老”。然则老亦应有自乎?曰:有之。当知无生则不老,有生必有老,(P223)此老法之来处曰:

    “生”。然则生又从何而来?曰:负债须偿,犯罪伏法,此生法之来处曰:

    “有”。然则有法之生者又为谁?曰:人赠子以礼物,子必伸手接之,此伸手之作用,可代表有法之来处曰:

    “取”。然则取亦应有来者?曰:可憎之物,子必不取;子所取者,心必爱之,此取之生者为:

    “爱”。然则爱之生者为谁?曰:请子观剧,乐乎?曰:乐。餐之以美味,乐乎?曰:乐。我今告子,此知乐之作用曰:

    “受”。然则受之来处亦请明以告?曰:佳肴满桌,但未入子之口,能知味乎?曰:不能。琳琅满目,但厨门未启,子能亲乎?曰:不能。然则子亦应明受之所以能生者,当有一:

    “触”,介乎其间。然则生触者又谁?曰:视“色”赖乎“眼”,闻“声”在乎“耳”,辨“香”在乎“鼻”,知“味”、觉“触”、了“法”,非“舌”、(P224)“身”、“意”不为功。夫眼、耳、鼻、舌、身、意,即触之所基曰:

    “六入”。然则又请示我以六入之生起者?曰:子投胎时,揽父母之赤白精血,识与物合,乃渐渐生此六结。此投合之分位曰:

    “名色”。曰:厌恶哉!何以若是昏迷,甘愿来处此脓血臭秽中?曰:此亦有来处,子现前睹美色之娟娟,不淫心跃跃乎?当日入胎时,四周暗黑,唯见于父母一幕淫剧。当父母出精血之时,由于前生所造之男女等业报,一念昏迷,因缘和合,遂堕此身,此之分位名之曰:

    “识”。然则有人驱我欤?有主宰于其间欤?不然,何其不自由若此?曰:驱子无人,主宰亦无人。当知负财者凭契券以讨取,犯罪者进牢狱以示罚;此契券与罪相,即子前生所造之业。当入胎时,四方暗黑,自然发生一种冲动之作用,名之曰:

    “行”。或曰:生死之苦,我知之矣!敢问此行之根结何在?曰:此有一物名之曰:

    “无明”。然则再祈教以无明之生者?曰:毋庸!此无明者,即生死之(P225)根本!揽“贪”、“瞋”、“痴”、“慢”、“疑”、“邪见”等法为体,于过去理事不明,未来理事不明,现在理事不明,故令众生流转生死。若能遵佛言教,断恶修行,功行渐近,忽尔如梦忽觉,临刑遇赦,至贫遇宝,则此根本无明永灭。无明灭则行灭,行灭则识灭,识灭则名色灭,名色灭则六入灭,六入灭则触灭,触灭则受灭,受灭则爱灭,爱灭则取灭,取灭则有灭,有灭则生灭,生灭则老死忧悲苦恼灭。诸垢既净,则自心朗照,如如不动。

    示图如下:(P226)

    (图缺)

    (4)为什么目的来做人:观上图因果之理,故吾人应当认清善恶途径,作有目的之前进。不然,则吾人来此世界为:

    食饭而来做人欤?为:(P227)

    着衣而来做人欤?为:

    住屋而来做人欤?则世间牛羊鹰鹊蚤蚁等,亦如是也。今试向牢狱中问之:“君有何目的来此坐牢欤?”噫!亦正犹吾人之无目的来斯世间受种种苦也——牢狱中人因犯罪故无目的,不自由而坐牢,则吾人因过去业牵,亦无目的不自由而来生,其理甚明。譬如夜梦,梦见种种山河大地亲朋戚友,我何尝有目的令之变起耶?

    (5)做人有何价值:孟子曰:“生如行尸走肉,死与腐草同朽。”人生诚无价值可言矣。虽然,释迦牟尼佛有言:“人生难得,佛法难闻。”茍能为佛法而牺牲,自然有人生之价值在。

    (6)不做人可以吗:世人看破人生之无价值,类多消极而自杀;或因失意情场,或因其他刺激,故抱定一死,以快此生。姑不论其负自己、负国家之罪过,然果可以一死而永断烦恼欤?当知不然!何以呢?盖此身方死,而彼趣又生,避影存形,徒自欺诳!纵不信因果轮回之理,然亦有因果轮回之事实可以证明。试静思之:即如现前之吾人,茍非此死彼生轮回而来者,则(P228)世间人种,早已断灭;乃至日月之临照,暗而复明,排泄物之落土,复变为可食之物,长江之水,流而不竭等,是皆事实上之轮回证明。故自杀一途,实属不可!然则如何方善?当讨论究竟做人问题。

    (7)究竟做个什么人:欲知究竟做人之方,当先识人心之相状。心有二种,一者妄心,一者真心。然,心亦由众生情执立名,实则非一非二,非真非妄。譬如捏目观月,见月为二;当手捏未停时,固不可言月为一为二,亦不可信何月是真,何月是妄,然亦非无真月。

    妄心者何?即吾人现在扰乱纷飞向尘境中贪取不停者是。若迷认为实,则随逐贪瞋痴等,流转生死无穷!

    真心者何?即吾人本来不垢、不净,不增、不减,不来、不去,不一、不异之心体是。此心朗然独耀,如日月住空。照厕沟而不垢,照河海而不净,故虽终日睹色闻声,如镜照像,不留痕迹。然此心如上月喻,并非离开妄心别有,傅大士云:“夜夜抱佛眠,朝朝还共起……。”徒以众生烦恼业缠,故须从人格地位上做起,使善增恶减,乃能渐渐证得。(P229)

    人格之人维何?可分作做现在未来人两种:

    斯二种人之屦践,法亦至简而不繁,分解决现在生活与应世接物二者:

    何谓解决现在生活?斟酌人之生活情形,除现前开支及将来儿女婚嫁费用外,留一部分作社会救济孤寡及其他功德事业,是即谓作未来人。纵或经济力量不足,亦当尽心力作利益他人之事业。

    应世接物,不外乎父母、兄弟、亲友、妻室、子女、邻居、社会、国家、自身数者,兹列表于左:

    (图缺)(P230)

    如上数者,至简至易,苟能遵而笃实履践,则善增、恶减,自能直至菩提,所谓:“至美者不华”。兹再立一善恶业感果阶级表于下:

    非增非减、非来非去

    佛非善非恶、非垢非净

    非常非断、非一非异

    (图缺)

    二、怎样做人

    我们学佛的人,不仅拜拜佛像,念念佛号就够了;要知道佛的真义,并不是木雕泥塑的偶像就能表诠出来的。佛者是“有大智慧,有大觉悟”的人,好像孔子、老子是大圣人一样。但是佛并不是生下来就是一位大圣人,他在未觉悟以前,还是和我们一样的;既觉悟以后,就不同我们这般痴迷了。所以我们要学佛,就是学佛的智慧,学佛伟大的人格。泥塑木雕的佛像不过是一种象征,为后人的敬仰、赞叹、纪念的一种表示与印象的寄托而(P231)已

    可是,我们要学佛的智慧人格,却是不易,常常会有种种逆缘障碍阻止我们的。这种逆缘大概说起来,计有八种,也可说是八难。那八难呢?

    第一,人身难得;第二,中国难生;第三,六根难具;第四,佛法难闻;第五,明师难遇;第六,道场难逢;第七,良友难集;第八,信心难生。有此八种难,如是使我们长流轮回,无有出期。现在把这八难次第解说如左:

    甲、人身难得

    我们今生做一个人,自己看做是很容易的,觉得没有什么了不得;这种错误的观念,恐怕大多数的人都不能免。殊不知人的寿命有限得很,有生以俊,未死之前,忽忽数十年的光阴,一瞬就过去了;白白的在世间空跑一回,死后茫茫归程,不知所之,真是可怜得很啊!但是觉悟的人就不然,他感觉到“人生如朝露”,不肯把光阴轻松地让他放过去,非要觅得一个永久安乐的结果不可的,那就是二千年前印度净饭王的悉达太子了。当他出游四门的时候,看见老病死苦,回去就思念应如何才能了脱;如是就思念“人身(P232)难得”这句话,刻刻不忘。永远的思念着。然而这句话在他固然是容易明了,在我们就很难很难,因为我们“醉生梦死”,没有“克念作圣”的志愿,终日尽做些起惑造业的事;一旦把人身舍却后,或堕地狱,或堕饿鬼,或堕畜生,辗转无间,所谓“万般将不去,唯有业随身”;又曰:“善善之报,如影随形。”若是我们知道“人身难得”,就该时时存着骇怕的心,不敢造作恶业,而致精进的求修净业了。要知求修净业,在佛教里讲起来,最浅的就要严持五戒。五戒者,一曰不杀,二曰不盗,三曰不邪淫,四曰不妄语,五曰不饮酒。这五戒即与儒家所说的仁、义、礼、智、信五常一样,是做人必守的基本条件。如此严持五戒,奉行佛教,净业具足,庶不致辜负难得的人身了。

    乙、中国难生

    人若是生到一个寒苦边境的地方,那真是凄苦极了;目不睹中原的文物,耳不闻净妙的法音,善知识难逢,善友不遇,饥寒交迫,蒙昧无知,遑论修行净业,恐善名亦不得闻,所以说中国是不易生。换句话说,中国是法(P233)幢建树,知识如林的地方,现在我们虽说是生在末法,然犹得亲近善友,获睹佛法,这是何等值得庆幸啊!

    丙、六根难具

    我们既得了人身,要完具六根,亦是不容易的事。有些人不是眼睛无光,便是耳患重听,要眼明耳聪,也是很难的。六根者,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是也。六根不具,即普通人所谓“五官不全”。

    丁、佛法难闻

    人处在生死之中,如堕罗网,如沉苦海。佛法就是剪破罗网的利刃,安度苦海的慈航,何等值得贵重啊!但是我们苦恼众生,终朝痴迷,把大好光阴,尽作无谓消遣,真是可惜;不信佛,也不拜佛,不听法,也不研究,把大好的佛法,看做一种儿戏,这样的人生,又有甚么意义呢?譬如贫人不识自身有宝,尽向外求,佛法在他面前,不见不闻,那真冤枉。即使见闻,或认为无足轻重,瞥尔错过,那真是可怜悯者!千百年而一遇者,旦暮遇之,而旦暮弃之,伤心之事,孰有逾于此者!?孔老夫子说:“朝闻道,夕死可矣。”(P234)真不诬也。

    戊、明师难遇

    我们在这个社会上是很危险的,倘若遇一旁门外道,受他的薰陶,染受邪见,遂永缚苦恼中,无有出期。所谓“一失足成千古恨”就是这个道理;可见选择明师,是应当如何的慎重!现在我和各位介绍一位明师,就是二千余年的释迦牟尼。这位明师是已久弃我们而去了,而其遗教却是长留至今。凡能循其遗教而行的,为人宣说的,这就是我们所应觅的明师。然社会上邪师是很多的,我们选择时,就不可不独具慧眼。

    己、道场难逢

    道是办道,场是场所;就是说办道的场所难得难遇。什么是道场呢?如讲经,参禅,打七,讲佛学开示的地方,都是道场。我们试想想,若不听讲佛学,怎能明白佛理?若不明白佛理,怎样会修行?若不修行,怎么会成佛呢?所以我们要学佛,第一就是道场不容易遇着;试看今日各地,讲经和讲开示的地方,真如凤毛麟角。你们现在得遇道场,得闻佛法,这真是千生万(P235)劫难遭之事,应当要生万二千分的希有庆幸之想呀!

    庚、良友难集

    就中国四万万同胞细察起来,谁不是奔波劳碌,求衣觅食,争名夺利;有几人能忙里偷闲,兼修道业?就衣食稍裕的人说来,又有几人不迷于邪教而能崇信正道呢?如我们这样在一个严净的道场里结合,同堂学法,探讨真理,恐不可多得吧!

    辛、信心难生

    我们见佛闻法,能感觉到佛法的好处,发起一种不可摇动的真实信心,实在是不容易的。甚至见佛闻法以后,信心也不易生起,这是智浅障重的原故,也是期求净业的一种大障碍。

    我们看了上面这八种难,就知道学佛是不易了。虽然这些难题,是有很多困难不易解决的,祇要我们心力坚,志愿切,也是不难克服的,所谓“一切唯心造”。一息尚存,此志不懈,希望各位学佛同志倍加努力!

    三、怎样才叫做一个完全的人

    今天要讲的题目,叫做“怎样才叫做一个完全的人”。诸位不要以为我们做人已经做了几十年,还不会做人吗?不错,诸位虽然做了人,同时要想到猪呀、狗呀、牛呀、马呀,和许许多多的禽兽不是人的东西,它们是多么可怜啊!所以我们要知道,能做到一个人,是很不容易的。佛经上常常说“人身难得”,就是这个意思。若要果能来生下失人身,那就要把戒律持得好好的;如果把戒律破坏了,把人身失掉了,这是最可怜的一回事!所以要做一个完全的人,第一是要持戒。

    戒持得好,来生仍然可以做到一个人。但是问题又来了,你看世间上有许多人,没有饭食,没有衣服穿,没有房子住,有起病来,没有钱去医,这是多么的苦呀?虽然是顶了一个人头,其实他的苦,真不是人可受得来的!若要来生丰衣足食,做一个完全的人,这就要布施。(P237)

    人也做到了,钱财也有了,如果五官不全,丑陋残疾,有了手,又没有脚;有了眼睛,又缺了耳朵;瞎子呀、聋子呀、哑子呀,你看这是多么的可怜!有佛像看不见,有佛法听不到,有话说不出,佛经上说“盲聋喑哑”,也是八难之一。要得到六根完具,相好庄严,使人一见就欢喜,这是要忍辱。并且要常常供养佛法僧,待一切人,要恭敬礼节,柔和谦让。佛经上说:“今世人见欢喜者,前世见人欢喜故。”明白了这个道理,我们对于一切人,要谦恭礼节,切切不能我慢贡高,看人不起,动一动就发脾气。所以,做人的最好的方法,就是忍辱。

    人也做到了,钱财也有了,相貌又庄严,但是精神打不起来;不是今天说头痛,就是明天说肚子痛,三天发一回烧,五天发一回冷,一年到头医生不离门,药罐子不离手,差不多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天天都是喊著有病。你看这种人,虽然是有钱,相貌好看,但是这种病苦,不是人可以受得来的!若要得到无病无痛,第一就要精进修行,不要懈怠。恶的方面要努力去断,善的方面要努力去修,凡是有利益人的事,要努力去帮助人。其次要戒杀放(P238)生,要食斋持戒,要多多礼佛持咒,多求忏悔。这样做去,不但不会短命,连病苦也会没有了。所以要得到精神康健,这就要精进。

    人也做到了,钱也有很多,相貌也庄严,精神也康健,但是心不安定。本来是没有大事,他以为天要塌下来一样,坐也不安,立也不安,饭也食不下,觉也睡不着,一天到晚好像害神经病一样,弄得神魂颠倒,不但令人家讨厌,就是自己也觉得难为情。这是什么原因呢?这就是因为没有多修养。若要免除这种神经错乱的毛病,这就要多念佛,多持咒,最好是把两只腿盘起来,眼睛闭起来,常常打坐,闭目观心,参禅看话头,久而久之,就会成一种三昧,这就叫做禅定。

    上面五种虽然是具足了,但是太愚蠢,读过了三年书,连自己的名字还不会写。问他的父亲叫什么?他说:“我的父亲叫做父亲。”问他的母亲姓什么?他说:“我的母亲姓母。”问他自己今年几岁?他说:“去年十八岁,今年十七岁,明年是十六岁。”你看这种人,虽然是有钱,相貌好看,体力又好,究竟有什么用处呢?所以我们要得到聪明智慧,就要常常听经,因为(P239)佛经里面的话,都是令人开智慧的。尤其我们是中国人,要读中国书,认中国字;如果中国字都认不得,佛经里面许多的道理,我们怎么会懂呢?所以要想做一个完全的人,就必须要晓得:

    (1)如果要保持来生不失人身的话——就要学持戒。

    (2)如果做了人,又要丰衣足食的话——就要学布施。

    (3)如果做了人,要相貌庄严的话——就要学忍辱。

    (4)如果做了人,要精神康健的话——就要学精进。

    (5)如果做了人,要身心安定的话——就要学禅定。

    (6)如果做了人,要聪明智慧的话——就要学般若。

    我们要做人,要成佛,都不能离开这六种波罗密。其实说是好像容易,如果真正要做成一个完全的人,那就非成佛不可,其余的人都不能算是做到完全。

    好了,怎样才叫做一个完全的人?这个题目,总算讲完了,现在再讲一个故事来收尾:从前有两个出家人是师兄弟,师兄欢喜修行,坐禅和持戒,(P240)后来证了四果阿罗汉。师弟欢喜布施,做求福的事情,但是戒行不清净,后来师弟死去做大白象。因为印度国王,用象去打仗,叫做象军;后来皇帝打仗打赢了,这白象有了功劳,国王封了它一个地方,所有租税收入,都是拿来供养它;住的是金殿,食的是上味,佩的是宝饰璎珞,这总算福气好了。后来有一天他的师兄——这位罗汉——出去托钵,空钵而回,经过这象的地方,知道它是他的师弟堕落做象。他说:“师弟!你虽然是有福,住的金殿,食的上味,佩的金银珠宝璎珞,但是堕落了做畜牲;我虽然证了阿罗果,但空钵而回,这都是我们二人的缺点,最好是‘持戒’、‘布施’二种都有才好哩!”

    四、佛学与人生之关系

    甲、发端

    本日之讲题,为《佛学与人生之关系》。吾人在佛学会中而讲佛学,固(P241)属正理,然何以涉及人生关系?余意谓佛学之价值,在其能阐明人生之真理,返妄归真,断迷证觉;以纯正的说理,对治人生的症结,使人群咸得其益,则是“佛学”与“人生”之关系并立焉。

    乙、人生的烦恼相

    吾人既认为佛学为破迷指悟之学,彼所谓迷信者,固迷者自迷。余兹不欲多辩,请先申说人生的烦恼相。

    人生二字,含义颇广,今用鸟瞰法,观察人生色相;色相既明,即人生之意义亦可明了。据佛家观察人生色相,即“烦恼相”是也。此烦恼相,姑名之曰“不良的现象”。无论个人、家庭、社会、国家,以至全世界,均为此“烦恼相”表现之场所。换言之,即烦恼有普遍义;以烦恼充满人间,非限于局部者也。

    佛学谓“根本烦恼心所”有六种,人生不良之现象,依此根本烦恼心所而生,兹列举如次:

    贪、瞋、痴、慢、疑、不正见,此六种烦恼心所为一切烦恼之根本。若(P242)随根本烦恼而生者,名曰“随烦恼心所”。其数有二十,谓忿、恨、覆、恼、嫉、悭、诳、谄、憍、害、无惭、无愧、惛沉、掉举、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乱、不正知。二十种随烦恼,连根本烦恼,计有二十六种烦恼。敢问诸位自身,有此诸种烦恼之不良现象否?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若余自问,即有二十七烦恼,云何余有二十七烦恼呢?盖二十六种烦恼,余既一一具有,即得一个烦恼“总相”,多加此烦恼总相在内,即成为二十七数。余之学佛,为这此故;诸位之研究佛学,亦为遣此故。真不能不下大决心,将诸不良的行为,改为良的!即以“不”字遣之;如“忿”改为“不忿”,“恨”改为“不恨”是也,以不准此。夫既有此不良之烦恼相,依相对的理论而言,亦必有所谓良者在,方合道理。佛曾开示吾人,善心所有十一——信、惭、愧、无贪、无瞋、无痴、精进、轻安、不放逸、行舍、不害。此十一种善心所,即人生优良的心理现象;以此良的,对治不良的,是改造自身、家庭、社会、国家、世界的正当方法。以此心理的改造为原动力,进而改造外境,人生的意义方见真实。惟欲改造自家心理,使不良的成为良的,当由佛学悟(P243)入,可见佛学与人生的关系至为密切。

    丙、平等的人生观

    又次,今有人言:“人生之缺憾,由不平等故;若能实现平等义谛,打倒种种不平等的世法,即人生之意义,自见充实。”言虽有理,未免含混。盖唯言“平等”二字,以之语人伦,为人伦平等;语智识,为智识平等;语身体,为身体平等;此即不合道理!

    谓人伦平等,即“子”与“父”平,人必骇愕,以其违反伦常故。谓智识平等,即“下愚”与“上智”平,何来圣凡之分?其取消“智”度,无信可征。谓身体平等,即高下长短之一一人身,何能强为“断”、“续”,使得其平,是必违反生理。故余以为平等二字,不能乱用。依佛家众生平等说,以“心地”平等,为真平等,为根本的平等。《楞严经》云:“若心地平,一切皆平。”此言说出平等之真义,固吾人所当深思者也。然则心地平等,其意云何?曰:“父以善心待子,子以善心待父,己不欲人之加诸我者,我亦不欲加诸人。父子同此善心,是二而一;强名之为父慈子孝,是一而二。”(P244)然既同臻善境,已得其平,此谓之心地平等一也。圣贤以善心观凡愚,凡愚以善心待圣贤,二者同此善心,臻于善境,已得其平,此谓之心地平等二也。一家如是,一社会如是,全世界如是,平等平等,名之日“平等的人生”。然欲实现之,非具有佛学素养不可;则佛学与人生的关系,已甚明矣!

    丙、从佛学上得到人生之断案

    吾人依佛学之观点,欲知世相究竟,必先知有情聚之来源,即对于十二缘起论中由识而有名色,由识生则名色生,由识灭则名色灭;所云灭谛,当深切了解于此也。一切种子皆在第八识中,无始以来,种生现行,现行重熏种子,种复引种故,以致生死流转无尽。所谓有情聚,祇是此生流转无尽中之假和合,祇是自心造作耳。然“心”释为“佛性”,一切众生有心聚,即一切众生皆具佛性。在佛性上无分自他人畜,乃至人类生死、世界成坏、苦集重重,我执、法执等等俱遣,大澈大悟,依妄返真,其性如如,是即人生之究竟观也。(P245)

    五、佛教的人生学

    诸位!要知佛教比耶教先到中国,而如今佛教却中落了,耶教则兴盛。其故何在?因为耶教徒肯努力宣传,佛教徒则墨守成规,终日参禅、念佛,祗忙着自度的工作。所以佛教到今日几至汨没,就因佛教徒不肯负起责任来弘法之故。所以今后凡是佛教徒,应当个个都要负起发扬光大佛教的责任,彿法才会兴隆起来。但弘法应先明了佛学成为一种学说,方能够实行宣传工作。

    “学”者,仿效之义,如小儿学说话,学走路,学写字。此学字是摹仿他人的行为之意,在己所不识不知者,皆须从学而得。

    在佛教中“学”属自觉,“说”属学他。故能自觉后才能觉他,始为“学说”之义;亦可如我前日所讲的宗教观。教是教化,凑起来讲,则凡是一切学说都有宗旨,有教化,即将学说二字扩大来说,如我说的宗教之定义亦无(P246)不可。无论那一种学说,当然老早已定好了宗旨,秉此宗旨方能立说的。如没有宗旨的话,则是胡说乱道。譬如行船必先确定目的地,然后以指南针照着既定目的之方向驶去;若无目的地,和不先知方向,亦犹如“学说”之无“宗旨”也。

    学——自觉——?宗旨

    说——他觉——教化

    学说二字讲完,现在讲各种学说。大凡世界上的学说,最要紧的就是人生问题之学说。我们是人,故注重人生问题之学说,讲学说都以人生学说来作标准。兹举切近人生的学说来讲,但因时间关系,不能泛论各种学说了。

    第一哲学——哲学在西洋叫做爱智学,其意义为研究宇宙人生问题从何而起,归宿何在。哲学的名辞甚多,我只讲人生哲学。甚么叫做哲学?简单说一句,就是凡研究宇宙人生问题的,就叫做哲学。佛是甚么?佛学是否研究宇宙人生问题的?我说不单是研究的,而且已澈底的明白了解;这在前天讲宇宙人生问题中已说过了。所以佛学是最澈底、最真实、最高无上之(P247)哲学。

    第二宗教学——其么叫做宗教学?人生为甚么要宗教?最普通的宗教,如耶回等教,非是我说的宗教观的宗教。讲人生问题的,即为人生宗教学。就是说一个人,为甚么要来做人,不做人可以吗?要做怎样的人?宗教是研究人生问题的,故为人生宗教学,其解答是为要做一个好人。所以人生的宗教,是叫人做一个良好的人。因而形成为良好的家庭,以及形成良好的国家和世界,结果就成为人间的天堂了。而佛教是否单讲做人,不说人以上的境界呢?要认清楚做人的人乘,不过是五乘中之一法。在佛教中,所谓五乘:

    (1)人乘

    (2)天乘

    (3)声闻乘

    (4)缘觉乘

    (5)佛乘(P248)

    佛教教人做好人,是以五戒十善为基本。若人人能持五戒,行十善,结果自然会实现人间净土了。惟独有人以为五戒中的不杀戒,说是足以亡国,会被外强侵略的。倘果有其事的话,难道我们不抵抗吗?此人目光是集中在第三声闻乘上,声闻所修习的是出世间法,人乘是世间法。这杀戒,是叫你们勿乱杀而已,若是乱杀则违反人乘的戒。若人人如此,则有良好的家庭,乃至有歌舞升平气象的国家。如果能够受持五戒,勤行十善,马上就可以享到人生真正的安乐。如此讲来,佛教是最高超的人生宗教学了。

    第三科学——科学是甚么?简单言之,即是分科研究的意思;又叫分析学,即分析研究事物之谓。如天文、地质等之分科专门研究,故总名曰科学。科学不同哲学者,乃因哲学重理想,科学重实验故。科学是不重主观而重客观。以上举三种学说,科学最要者是分析,宗教最要者为团结。单有分析而无团结,则无实用;单有团结而无个体,不能成物。如粉笔单有粉而不能团结,则不能用以写字;若单有团结而无粉质,粉笔也是不能成的。所以世上只有两种学说,一是分析的科学,二是团结的宗教。要知分析与团结之(P249)中,须藉哲学为之媒介,故哲学又是不可缺少的。科学最要者为分析,对于宇宙万有(法)的分析,可说已是详而且尽,故科学在现世学中已是最高的一位了。可是佛学乃是最细微的分析学,较之科学更加无量倍以上。何以故?佛学将宇宙万有法分作二类,今略表以明之,足见科学是赶不上佛学的,可为一证。

    (图缺)

    因科学的分析法,仅能分到第六意识;七、八二识,名字尚不知道,遑论其分析!且佛学之心法是精神的,科学的色法是物质的。可是世人未知佛学是具有最微细的分析法,无怪说佛学不适用于世啊。

    第四政治学——政治这个名辞,完全是人间的。“政”就是众人的事,(P250)“治”是治理。现在的政治学,祇能治理个人的家庭,及众人的社会、国家的事,但不能治理其心。治心的学说,虽有儒学,所谓“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这一套基本大道理。然而佛学是最能治“心”的,较之儒学更为澈底,故可说是世间最高的政治学。

    第五法律学——法律是规则的意思,法者事也。所谓“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政治之优劣,须看法律之有无而定;欲知其团体之隆替,亦须详省其规程而明悉。然佛教是否法律学?佛学有戒律,犹国家之有法律。佛教人乘中的五戒、八戒,就是佛教的戒律,是要由各人自动的遵守着。凡能持五戒者,对于国家法律绝对不会触犯的。所以佛学中之律学,是最好的法律学。

    第六军警学——其意义为防非止过,但是军警们只可防有形的国家、社会、家庭,而不能防各人无形的心也(非身中的心脏)。《楞严经》中七处征心,心尚不可得故,如何能防?是故军警决不能防心的。

    第七伦理学——伦是人伦,即儒家之五伦是也。佛教是否伦理学?佛教(P251)讲伦理学的,有《大乘心地观经》、《善生经》等。但它说到伦理一层,比较世间伦理又超一等。

    第八论理学——论理者,即说话要有规矩,方足与人辩论也。现代的逻辑学亦不及因明之详审精密,故佛教的因明学若看通了的话,无论在千万人中辩论,也是不会输的。故佛教的因明学又是最高的论理学。

    今日所举八种人生学说,是人生必修的学说,是缺一不可的,关系人生最为重要。望努力精进,佛教前途,才可能一日比一日的光大。现以时间问题,只略讲得八种了。(P252)

    六、建设人间净土

    诸位!我今天的讲题是《建设人间净土》。什么叫做净土呢?就是清净庄严的胜妙国土。再把它说明白一点,就是一种极良好的社会,或优美的世界。平常我们研究佛经早已知道了;从我们这个娑婆世界经过十万亿佛土的路程,那里有个弥陀教主在极乐国土说法教化众生。其中百宝庄严,富丽堂皇,过着极乐优越无比的生活。世尊的圣教赐予我们真确的认识,这是毫无疑义的,但从未听说过有一个其么人间净土的存在。你看目前人间所曝露的一切罪恶,那一个不是凄惨的镜头?处处充满了欺诈、虚伪、残酷、斗争……。战云密布,危机四伏,人们终日在苦海愁波中挣扎残喘着,何处觅得着一块安乐的净土?你虽呐喊建设人间净土,是不是等于痴人说梦?对的,现在正为了要拯救补偿人类的痛苦和缺陷,所以才拈出这个《建设人间净土》的课题来和诸位研究。我们首先要弄明白,净土并不是自然而成的,(P253)也不是“神”所造,还是出于人为的。拿西方灿烂庄严的极乐净土来说吧,也就是阿弥陀佛所发的四十八大愿与念佛的众生交织而成功的啊!“心净则国土净”,可见人人皆有创造净土的本能;只要能毅然的把这一股潜势力发挥出来就成功了。那末,怎样才可以建设人间净土呢?不外以下的五个基本条件:

    第一,不乱杀:乱杀实在是造成世界大战的主要因素。不相信吗?假使你无故的杀过来,我再胡乱的杀过去,这样拉锯式的杀来杀去,乱杀一顿,血肉横飞,腥臭遍野,这样还成一个甚么样子的世界?那简直成为瞋恚斗争的修罗世界了!何能誉为文明进化的入世呢?所以乱杀实在是要不得的!那末,完全不杀可以吗?“过犹不及”,一概不杀,在入世间也不是个办法!因为在还没有真正实现人间净土以前,人们的行为到底还是良莠不齐、善恶悬殊的。为了除暴安良,杀一儆百起见,在万不得已时,那一班害群之马,仍应以国法制裁的。能够做到不乱杀的地步,人类彼此的感情,自然就能和睦亲密起来,而打破以往的一切猜忌和仇视。再把这仁爱的心理扩大起来,(P254)不但为万物之灵的人类不应互想残恶的乱杀,就是对那些娟飞蠕动的微细昆虫,也不可以强凌弱地无故伤害!“天地有好生之德”,一切生物的形躯,虽然是大小各殊,但贪生怕死的灵知,却总是不二的。我们应当怀着同体大悲的侧隐之心,时时加以爱护,使他们微弱的生命,皆能得到安全的保障。因为实践护生戒杀运动,才是澈底促进世界和平、建设人间净土的基石。“欲知世上刀兵劫,但听屠门半夜声”!不惜物命残酷乱杀的刽子手们,对这描摹得淋漓尽致的因果律写照,能不加以猛省吗?极乐的人间净土,是要建设在人类慈悲博爱的心灵之上的,所以第一个条件是不可乱杀。

    第二,不乱取:教书拿薪俸,做工取工资,当兵领军饷,说法受供养……,以自己的技能和劳力换来的一切物质,这是各人汗血的结晶,皆取得正当合法而于心无愧的。若不守本分的无功不与而去乱取,甚至诈骗、强劫、抢夺,这些损人利己不惜牺牲道德人格的越轨行动,其实就是蚕食鲸吞攻城略地的野心家底缩影。世界的纷争、社会的扰攘,皆由于无耻地乱取所致!所以要建设人间净土,必须清心寡欲,去除得陇望蜀,欲壑难填的贪(P255)心,并且更进一步的倡行慈善事业,以利世救人。人人若能做到互惠相让,大家必得知足常乐之果。自然再不会你抢我夺的,而安稳地步上和平幸福的人间净土了。

    第三,不乱淫:人皆是由父母所生,所以父母是延续生命之流的泉源。为了繁荣自己的国家和民族,以及祖庭的传宗接后,所以夫妇双方正式的婚配,以世法的眼光看来,仍然是天经地义的。但非礼的乱淫,是最无耻不道德的兽行!那个人没有母姑姊妹呢?若不顾伦理的范畴而无耻地互相乱淫,这岂不是成为一个禽兽的世界?“万恶淫为首”,要建设人间净土,必须制止非礼旁越的邪淫,行以正情寡欲的礼节;视人家妇女作亲生的慈母和同胞的姊妹想,则目前淫秽不堪的浊世,自然一变而为清净的国土了!

    第四,不乱讲话:言语是人们心理状态的表现,正当的话当然还是要应时而讲的,但是无益的话,绝对是不可以乱讲的。例如恶口骂人、妖言惑众、挑拨是非、欺骗撒谎、花言巧语、讽刺讥诮……种种无益的话,皆是破坏感情而于自己、他人不利的!要得人类彼此的感情交流,皆要水乳相融地亲密(P256)起来,必须遵守不乱讲话的戒条,而广行爱语慈颜。古人说:“一言可以兴邦,一言可以丧邦。”又说:“一言既出,驷马难追。”由此可知不乱讲话的重要性了。假使人人皆能忠实地在凭良心发言、行事,自然可以实现人间净土。

    第五,不乱饮食:饮食是维持人生活动的必需品,但除了每日正常的饮食以外,再不可贪图那些无益于身心的东西了。如烟、酒、鸦片、吗啡……,这些富有刺激性的麻醉品,皆不可以乱吃!若乱吃了,不但妨碍卫生,精神萎靡,并且弄得倾家荡产,一败涂地。人间净土是要精神抖擞、人格高尚的人来共同建设的,毒品是万万不可吃的!所以不乱饮食,也是建设人间净土的基本条件之一。

    佛陀当年虽说法四十九年,谈经三百余会,但是如果把所有的法宝归纳起来,只不过是在说明“善”与“恶”两者的分野;其目的在指导人生应如何的改恶修善,以完成伟大圆满的人格。上面所讲的五戒,便是令人改恶归善的指南,也就是建设人间净土唯一的基础!诸位要知道这五戒并不是佛(P257)教特有的作风,其实也就是国家政治法律所共同努力的对象,其目标只是一个,不过因立场的不同而改变方式罢了。

    世界的不安,社会的紊乱,皆因乱杀,乱取……所致,要想建设人间净土,非要从五戒入手不可!一人能实行,则一人得平安;一家能实行,则一家得平安;乃至一村、一镇、一县、一省、一国能实行,则皆能得平安;全世界各国皆能奉行五戒,那末,人间净土的实现也就指日可待了。

    七、人类的道德究竟有没有标准

    人类的道德,究竟有没有标准?已成为现代一般人的疑问。例如以酒敬客,也算是宾主间道义上应有的事,算不得是一件违反道德的行为;但是,一遇到饮醉了酒,闯祸作乱的事情发生了,可就有人在背后会批评劝客饮酒的人,也免不了有罪犯的嫌疑!又如现在青年男女,自由选择,由友谊而发生恋爱,由恋爱而进为订婚,由订婚就成为终身伴侣。在现时各国主张的文(P258)明方面说起来,不但不违背道义上的原则,并且很合乎近代国家的文明。至若另一方面主张“男女授受不亲”,以及媒妁之道说起来,那就成了不耻之谈,饭后茶前,就当了一种笑柄。这样看起来,道德的标准,岂不成了问题?究竟依那一方面才合乎正理呢?我以为这由两方面来解决,一是常道,一是权道。这在《孟子》上有这样一个例证:

    “淳于髡曰:‘男女授受不亲礼与?’孟子曰:‘礼也’曰:‘嫂溺则援之以手乎?’曰:‘嫂溺不援,是豺狼也’又继之曰:‘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孟子是最讲礼法的一个人,他也主张可以权,当权若不权,他还贬斥以为是豺狼。如果能明了常道和权道,则一切事都可以迎刃而解。在佛学上所谓“方便与究竟”,方便就是权,究竟就是常。我以为最简单的说法,就是“利与害”,这两方面为标准。假使我举的心、动的念,都是以利益群众为主体,那末,在行为上虽然有时在常情上讲不通,但在它的主体上倒以为是对的。例如打倒贪官污吏、铲除土豪劣绅、反对国际侵略、克伏黩武的军阀,在表面上看起来,手段好像很凶恶,(P259)若在它的旨趣上观察起来,倒像佛经上说的“逆行菩萨”;不过是要真正的大公无私,举心动念全以救民救世为归,若是公报私仇全是冒用招牌者,那就不可一概而论了。

    八、人和畜究竟在什么界线上分别

    人和畜究竟在什么界线上分别呢?如果说人是有衣,有食,有住,有行,有工作,有生殖,有团结,有智巧;这样简单答覆的话,那么,畜生虽然没有衣,但是它们也有坚厚或美丽的皮和羽毛;它们虽然没有面包和白饭,但是它们也有山肴和野菜。至于猪犬鸡鸭,人还要好好的服侍它们哩。住的话,不但野兽飞禽有它们的巢穴,就是家畜,也有它一个关栏;行的话,不消说,野兽比我们走得快,飞禽比我们跳得高,游鱼比我们泳得深,用不着像我们坐飞机、火车、轮船那许多麻烦的手续。

    至于工作的话,有一部份的禽兽,也有它们自己的工作。试看牛不是会(P260)耕田吗?马不是会拉车吗?犬守夜,鸡报晓,蚕吐丝,蜂酿蜜,乃至猫捕鼠,你能说它们不是工作吗?至于生殖的话,那更不必谈!无论那一种动物,都比我们人类繁盛得多;像蜜蜂有王,蚂蚁相斗,猿猴为群,野象总动员和孤雁守更,它们都有团结;智巧的话,老鼠也能预知火烛先逃窜,蚂蚁它能够知道大水要来先搬家;听说喜雀能报喜,老鸦能报凶,雁能传信,狮猴能做戏,犬能打猎,你能说它们不算智巧吗?这样一来,“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

    我的结论是:“孝、俤、忠、信,礼、义、廉、耻,温、良、恭、俭、让,节、烈,亲、敬,诚、实,施、戒、精进、忍耐、定、慧,真、善、美……”,这许多美德,才能够做为人类的特具性,不知读者们以为如何?不然的话,就会变成了有人头、人身,而没有人性和人行了!怎样又可以与天地并称“三才”,而谓之“万物之灵”呢?(P261)

    九、改造人心以谋世界和平

    世界为甚么会这样纷乱?人类为甚么会这样不安?追究它的根底,必有它的病源。木本有根,水本有源,这是必然之理。根不固而求木的繁茂,源不远而求水的流长,绝对无有是处。世界纷乱,人类不安,源于人心之万恶。如下根绝人类罪恶的心理,建立人类良善的心理,要得世界和平、人类安宁,那真如缘木而求鱼了。所以国父说:“国者,人之积也。”国之好坏,不在客观器世间的好坏,而在主观的人心的好坏。所谓心是功之魁,罪之首;如一把刀,用得当处即有功,用得不当即有罪。又如手能救人,也能害人。然而手的举动,刀的运用,还是由于心所指挥的。假使心不乐欲令手执刀去做好事或坏事,则行动尚不可能,何况其他?所以心才是万物的主宰。说远一点,不但世间法是由心所主宰的,即出世间法亦是心所创造的;故经云:“应观法界性,一切唯心造。”是以欲救国家和世界,必先挽救人心。(P262)怎样去挽救呢?用教育文化和知识,可不可以挽救人心呢?站在佛教的立场看,这是不可能的事!不信,请打开眼帘看看,现代世界各国,那个国家的教育不普遍,文化不发达?可是人心仍然这样坏!所以这些不能挽救人心。人心不同,各如其面,由于每个人的用心不同,所以每个人的思想也就有别了。身语的行为动作是由于心思的发动而表现于外的,所以必须心思正而身口才正,心思不正则身口行为必不得其正。过去的希特勒,现在的匪首们,不特都是受过教育,而且都曾受过高等教育,但所表现出来的,是杀人不眨眼,把世界扰得一场糊涂!由是知道,近代人虽受了新的教育,但因大多数的人们思想是错误的,所以不能造福人类,有益世界。人类思想有些什么错误呢?说来虽然很多,而实不出以下几种:

    (1)偶然的。偶然论者认为,世间事业的成败得失,人生的生离死别、荣华富贵、贫穷困苦等等,一切的一切,都是偶然的,没有人为的努力在其中。一切既是偶然的,于是善恶就没有标准;而为非作歹者,也就不顾一切去做杀人放火,盗劫抢掠等等丧心害理的勾当。这么一来,热心行善而为人群谋(P263)福利的慈善家们,又何必如是牺牲自身的一切而去为善呢?所谓“作恶何畏,作善何为”?佛教为对治这班丧心病狂者的心理,特用一切皆是“因果缘起”的真理,去一脚推翻他们偶然如是的谬论。因为,唯有因果才是人们穷通、得失、富贵、贫贱的尺度,唯有因果才能却除人们不正的思想,唯有因果才能轨范人们的善恶行为。世间有一人能信因果,就有一人能够行善,也就是国家少一个坏人,多一个奸人。若一个家庭里的人,都能深信因果,则一家人就能上慈下孝,和气一团。如是一国乃至全世界,每个人都能信仰因果,不昧因果,人类心理自然就会改变过来,而向善的方面去努力而行了。这样,世界还愁不和平,人类还愁不安宁吗?因果之道既然能救国,能救世界,能救人类,为何人们不肯接受这副起死回生的良剂呢?内在的原因很多,第一,是中了达尔文物竞天择的学说之毒。他认为人要生存就要竞争,不竞争就会被天然淘汰;为怕淘汰,就不得不竞争,为要竞争,就不管什么善恶因果了。如有人同他谈善恶因果,他不但不接受,反而说这是迷信。人类愚痴,何有甚于此者!今日□□漫延,人类遭遇空前未有的灾劫,(P264)决不是偶然的,是由人类自己造成的。拨无因果者,赶快回头痛改前非,不要再遗害人类了!第二,是中了唯物论的学说之毒。他们认为一切物质生活的条件,超过精神生活的条件。因为物质高于精神,物质控制了精神,于是伦理的道德观念,就都被推翻得一干二净了!伦理道德都不要了,还谈什么善恶因果?今日□□上的清算和斗争,是演的不信因果、没有善恶的悲剧,我们还不够警惕吗?佛教针对人类所患的大病,开出这剂灵验的阿伽陀药,给众生服食,可怜众生有妙药而不知服用,这有什么办法呢?不说我们没有办法,就是佛陀再出世,也是无法补救的。

    (2)自我的。有情无始以来,不论做什么,都从自我的立场而出发的,特别是我们人类。一般人的心理,总是这样的;你说你大,我比你还大;你说你强,我比你还强。谁也不愿受谁统治,谁也不愿服从于谁,于是世间战争蜂起,生灵涂炭,民不聊生,杀人盈城,横尸遍野,血流成渠。为了一两人的称霸逞雄,而使上千上万的善良老百姓,成为他们的牺牲品,这是人间何等的惨事!?世界各国历代战争,没有一次不是以自我为导火线而发生的!(P265)因为他们要扩大自我,发展自我,于是就走上了战争一途。但是我是什么呢?现在不妨把“我”字来分析一下,我字,左旁从手,右旁从戈,合而成我;有我,就有战争。日人称我为私,就是这个道理;即是有了自私自利为我的心,彼此就要争斗。如要世间不发生战争,必须从破除自我下手,即否定自我的存在。所以我佛以无我的利剑,斩断众生的我见。我是一个代名词,它的定义有四,谓一、常、遍、主宰。所谓一者,众生不知生命自体的众缘和合,以为这个身体,从头至足,从前到后,从左至右,从内在到外在,是一个整体。因为错认我体是唯一的,于是妄执唯有我的身体是康健的,唯有我的容貌是美丽的……,生起自高自大的我慢来,总想要由自己去支配一切。佛陀洞观众生的病源在此,于是就开示我们说:“你们所认为的整体自我,那里真是一个整体呢?它是由四大五蕴假合而成。”四大,就是地水火风的四种原素。这里所说的地,不是指外面泥土的地,是指坚硬的固体物,凡是具有坚硬性的固体物都属于地。如木桌砖墙等坚硬性,即是外地大;身体中的皮肉爪骨等的坚硬性,则属内地大。水是流着的液体物,如江河海(P266)水等,都是川流不息而有润湿的。身体中的血液精脑乃至汗水等,即属于液体的水大。火是暖性,也就是热力。我们身体,其所以能有行住坐卧等的种种活动,即由于内在的热力在发动着;如一辆汽车,内部若无引擎发动,那是不会向前推进的,引擎其所以能够发动推进,是由锅炉中的热力不断在沸腾。风是流动性的,虽不可见,但其力用很大,如飓风等。身体中的风大就是呼吸,一个人没有呼吸,生命立刻就要解决。我们身体是由这种种原素组合而成的,离开了这种种原素之外,根本就没有整然一体的自我可得。不信,请看:若说地是我,水也是我,乃至五蕴等都是我,则一个人就有许多我;我有许多,那里还能成为一个?所以世人执我是一,在道理上说,是讲不通的。所谓常者,常人以为我从呱呱堕地直至老死,老是这样常在而不变的;过去孩童时固然是这个我,现在壮年时还是这个我,就是到了老年时还是以前的那个我。从世俗的眼光看来,这话说得似很有理,其实用智慧去作深一层的观察,此说完全是错误的。因为孩提时的我,固然不是现在的我,三年前的我,也不是三年后的我。再说澈底一点,昨日的我,已不是今日的(P267)我,上一点钟的我,也不是下一点钟的我了。要知我们的肉体和心念,无时无刻不在生灭变异着的,既然无时无刻不在生灭变异中,那里还可说我是常恒不变?所以我是非常的。所谓遍者,执我者以为我们的身体是普遍于全球的。如在南洋时是这个我,在中国大陆时也是这个我,现在来到台湾还是这个我;我能普遍世界,可见我是无所不在的。事实是不是如此呢?不是!完全是错误的计着。因为当你在南洋时,中国就没有你;当你现在台湾时,中国大陆就又没有你。此有彼无,此无彼有,怎可说我是普遍一切的呢?所以佛教说这是非遍计遍。所谓主宰者,一般人以为我的身体健全,我能享受自由权利,要走就走,要坐就坐,任何人不能干涉。我能分析善恶美丑,我能判别一切好坏。总之,我是一个支配者;于是生起我慢,目空一切。实际上说来,我那里有什么主宰?你侵犯了他人一点,或犯了国家法律,马上就会被拉去坐牢;你说你有主宰,到了这时,恐怕就不得由你自主了!其次,我们一生谁也免不了生老病死等的种种痛苦,当这种种痛苦来逼恼你的时候,你还不是逆来顺受吗?你能说我有主宰,我不接受这些吗?老实说,无(P268)常来到,要你午时去,你要迟到未时去都不可能,还说什么作得主呢?所以佛法处处说无我。因为,无论从理论上或事实上看,都没有一个实在的自我存在的。假使说有我,就必须合乎常、一、普遍、主宰的四义;不具此四义,我之所以为我,就不得成立。所以佛陀用种种方法显示无我的真理,我体既不可得,那里还会丧心病狂的只顾谋害他人以扩展自我呢?所谓无我,不是教一个人、一个国家做到无我,而是要整个世界每一个人都要做到无我。这样,世界战争才能消弭,人类安宁才能获得。如果说是只有中国能够做到无我,其余国家不能依照无我去做,那我们的国土就只有让他人侵占,我们的人民就只有让他人蹂躏了!这怎么可以呢?如一个母亲教小孩外出不要与别家小孩打架,这本是很对的,若别家的小孩要找到你门上来和你小孩打架,难道就让他打得头破血流而不加以抵抗吗?是以知道母亲教小孩不要打架,是希望天下的小孩都不要打架。佛说无我,也是如此,是要每个人都从否定自我中和乐共存的。

    (3)唯一的。人类的思想虽是千差万别,但如上所说,无不以自我为出发(P269)点;认为我能生存于社会,完全是靠我自己的技能,不是由于他人赐给我的,就是我的家庭的衣食住行的一切负担,也是仗我一技之能而维持的。于是他们把唯一的我,看为万能;殊不知这种看法,犯了缘起的相互依存的真理。因为人类生存的衣食住行,没有一样不依赖社会的广大群众的,离开了社会的广大群众,去过万事不求人的孤单生活,在事实上,绝对不可能。如吃的谷米,是农夫耕种得来的;穿的衣服,是工人织造成功的;住的房屋以及日常种种用品,无不是由众缘所成的。还有,我们能在一个国家内,过着安宁的生活,不受土匪盗贼的侵扰,是靠治国安民的政治和国家法律之所保障的。再说,我们所以能有一技之长,能做一个自谋生活的人,不是生成的,而是由师长的教育,父母的教导。可见一个人生存在世间,其所需要具备的条件很多,真可说是不胜枚举了。请试想一想,一个人的生存世间,离开了上面种种条件,能不能生存?人类由互助而得生存,这就是佛教所说的缘生诸法的真理。诸法既是众缘和合的,当然就不是唯一的,人与人之间,就应互助,做到“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才是。人能如此,就不会生起不善的(P270)心理去破坏他人,假若去破坏他人,那就无异破坏自己。如破坏农夫,我就没有饭吃;破坏工人,我就没有衣穿。俗语说:“人如水,我如鱼。”鱼离开了水,就不能生存;我离开了人,同样不能生存。世界上的人,如能个个都这样想,世界大同,天下太平,那还有什么问题吗?

    (4)个己的。印度所以亡国,就因人民缺乏整个国家的观念。他们各顾一省,甚而各顾一家或一人,所以当英国去侵略他们的国土时,他们以为国家并不重要,只要我们省内人民土地安宁就可以了。英国人看清了印度人的这个弱点,于是就利用蚕食的方法,慢慢进攻,先拿下甲地,而后再拿乙地。印人不知唇亡齿寒,甲地没有了,乙地也保不住,所以整个国家很快的就亡给英国了。我们的国家,今日也已面临生死存亡的绝续关头,如果国人仍然各存只有个己的观念,不以“国家至上”、“民族至上”为重的话,我们国家的前途,也就将不堪设想了!所以我们应该在三民主义的旗帜之下,团结一切力量,努力推行经济的、社会的、文化的、政治的全面改造。尤其是要作明礼尚义、雪耻复国的文化改造运动;敦亲睦族、勤劳服务的社会改造运(P271)动,因为唯有这样,复兴中国才有希望。但是要达成这个目的,必须依照佛所开示的道理,改造人心。

    一○、佛教与社会之关系

    社会是甚么?社会是大多数民众有组织的一个假名,空空洞洞的;今画一个圆圈就可以代表它,同时也可以代表一个国家,因为国家就是社会产生出来的。你们知道国是甚么?国家是有界限的,大小不一定;在此四方圈内藏个或字,便成了国字,就是表示着一个国家或大或小不一定之意。何故说或大或小呢?如五胡十六国时代,我国则分为十六个国,以十六个国来说是小,以整个中国来说是大。又如春秋列国时代的国是小,到秦王统一起来就是大国。换句话说,分散开来便是小国,统一起来便是大国。譬如现在的二十二行省,如以省作为国的界限,分开来说便是小国,合起来便是大中华民国。国字之内,加个王字,就是代表帝制主权的国;而今民国的国字,里(P272)面是安个民字,就是表示我们今日的国实行民主政治了。

    我们一方面学佛,一方面也要赶上时代;否则就要被人骂我们在开倒车,或说我们是超出国家范围以外的人,认为与国家社会毫无关系。但有一般少数和尚、尼姑,不明白这个道理,往往亦自视为方外人,对于社会国家完全脱了关节。在表面看来,这种说法似乎可以提高自己人格,但仔细研究起来,这种落伍思想确是要不得。兹将方外二字解释一下;方者四方,就是国字之四方圈;假使自认为方外的人,岂不是自认为国家以外的人?设有人问:“你们既是国家以外的人,为甚么还吃国家的饭,穿国家的衣,岂不是说话荒谬吗?”各位要知道,“方外”这个名称,是从前君主时代的一班才高德懋的隐士,不愿被帝王所利用的口号。世人弄错了,以为出家者住山修行,就名为方外人,真是可笑得很!我这次由仰光回来,在轮船上遇见一位潮州人,谈起话来。他说:“我也想做和尚,但须要选择一座高山,建一所房子,幽静清闲,栽花念佛够了,不必要到世上来混。”我说:“在民国时代,谈不到方外的话。倘要如此,恐怕要被现代社会摈弃吧!”同时我还(P273)讲了许多关于佛教的话,都是表明佛徒不是以住山念佛为职志的,是要以自度度他为最高目的的。既要度他,就非要到世上来宣扬佛法不可。上面已将方外的意义说明了,但国家是甚么?国家就是“土地与人民”,如果离开了土地与人民,便没有国家之可言。中国于三十年前,统计人口已有四万万多人,但是否个个心身安乐呢?安乐二字,换句话说,就是平安。人人能活动着,便是平安;不活动着,便是不平安的象征。然而怎么才能活动?要有饭吃,就会活动;没有饭吃,就不会活动。但是饭从何来?从农夫耕种而来,故农人是不可少的。但是否人人都要务农,不作其他职业呢?那么,农人之器具如锄犁等,有谁来供给?故此亦要有工人。但此做工的人,造就许多器具,若没有人来运输贩卖,社会上不能沟通有无,故此亦要有商人。

    农工商三者具足了,然后人们的衣食住方可解决。衣食住既然具足,但能保不给强人夺去吗?故此要有政府,设立机关来护卫其事;立下法规条文,俾众遵守,并有法律专家来依法保障了。而农、工、商、政、法,皆已具备了,那人人便可以安乐了吗?也殊不然。须知土地要有人守护,人民要(P274)有人保障,才能言安乐。因而设立军警以司其事,为不可少的。农、工、商、政、军、警、具足了,人民就自算安乐了吗?不然!于是就有宗教产生之必要。所以,孙中山先生说:“宗教是补助政治法律的朋友。”且举罗马、希腊为证,谓此两国前虽曾亡过,但有宗教来团结精神,民心方不致涣散,是以终能有复国之一日。又如印度虽曾亡国,只有甘地一人已使英人没有办法,此非宗教之效力而何?孙中山先生智识过人,尚不愿反对宗教,赞成信仰自由,明文载在党纲与宪法,弥足敬佩。不独中国有宗教,且观现代国家,如英、美、法、德、日等国,亦皆有宗教。但有人说:“苏俄是没有宗教的国家。”要知道,宗教的意旨是“信仰”,苏俄亦自有他的信仰,不过是宗教的变相而已。可见地球上的国家,皆各有宗教的信仰,因为宗教是辅助政治法律的朋友。故知一个国家,虽有农、工、商、政、法、军、警等,有形的保护人民的机构设立,仍要有无形的宗教维系人心,然后人民才得有真正的安乐啊!

    总而言之,我们要明白,四万万人是不能共同站在一个职业的水平线上(P275)的;还要各各分任其事,才能达到共同安乐之目的。今试问诸位:“精神上安乐么?”若是已得安乐了,还要佛教做甚么?想诸位未必是安乐吧!故佛教是不可少的。

    现在来谈佛教及僧徒的位置,国家里农、工、商、政、法、军、警、宗教、教育,各各皆有其位置。然则佛教之位置,摆在何处?兹列表明之:

    (图缺)

    右图表示无论是那一种人,都可以学佛;不限定出家人,才可学佛。故佛教应站在中央的位置。佛教的位置有了,僧徒又在何处呢?僧徒之位置仍是站立在中间,去教化农工商政军警等各界人民的。(P276)

    现在再说佛教的意义。佛在那里?在时间上说,已有二千多年;在空间上说,是在印度。但佛在印度,你们怎么不去印度求佛呢?就是你去求他,他亦未必给你看见;就是能看见,而所见的,亦如在中国所见的一样;所谓纸画的、五金铸成的、土塑的、木石雕刻的,完全是不会动不会说话的佛。我们是个活动的人,怎么要学这偶像呢?但我们学佛,是要学他的佛法。比如小孩学写字,先要依照格式填写,模仿,最后才写得一手好字,我们学佛亦是这样。佛的格式就是三藏十二部经典,我们要看他的经典,依他的经典所说的法去实行,才可以走上成佛的道路。有一类人只是闭目念佛,不肯看经;又有一类人,只是看经,不肯念佛,这都是不正规的信佛。如果只是看经不肯念佛的人,他的心理必定以为这种动作乃是乡愚的行为,不肯去学他;可是念佛不肯看经的人,他的心理又以为这完全是说食数宝,不肯去做,以为我一心念佛便可成佛了,何必枉费精神来看经书呢?其实两者俱犯了错谬的毛病。但另有一类人,虽然信佛,自高我慢,以其智识学问在和尚、尼姑之上,大摆其绅士派的架子,这也是错谬的见地。今试问一句:“你们(P277)信佛的人,要不要和尚呢?”假如不要和尚的话,谁来传佛法呢?而佛只是个偶像,不会说法;法只是一堆故纸,是须要出家人负起宣传佛法的责任的。故出家人就是佛教的代表人,而学佛的人应当敬重出家人,出就是敬重佛法。至出家人研究经典好了,一方面自已修证,一方面教化人群;务必使全国人民皆有学佛的信愿,个个止恶行善,则人人得到安乐,国家才可太平。但是要国家好,须先要人民好;要人民好,须先要教育好;要教育好,须要教师好;僧徒实在是世间最好的教师。因僧徒不会教人做坏事,只是教人为善,不会教人为恶。然则僧徒之位置在那里?僧徒之位置在中间。但有人问:“方才你说佛教在中间,佛教已站了中间位置,怎么僧徒又站在中间呢?”殊不知佛教与僧徒是分不开的,佛教就是佛法僧的总名,佛法僧三宝是缺一不可的。因为法要僧传,僧由学法而来,佛是由僧来做,所以佛法僧有着密切的关系。

    上述佛教与僧徒之位置已说完。佛教里头,并非要人人去做和尚的,切勿误会!因为佛教里面有两种人:(1)出家佛徒,(2)在家佛徒。在家之佛徒,(P278)都是普通人做的,都是农工商政法军警等界的人做的。不过在家佛徒,专心研究佛学的很少,所以佛教多半靠僧徒负起宣传之责,而佛教与僧徒便成了分不开的母子。农工商等界既皆可学佛,且应当学佛,因此佛教与社会有密切的关系。(P279)
第六册 菩提心影 五戒十善是做人的根本
    世间上无论那一种人,皆各有其中心之信仰。不过信仰各有不同,或迷信,或邪信,均非正当之信仰。质言之,除信奉佛教外,其他信仰,不论任何学说、宗教,在好的方面说,不是单纯着重于伦理教育,就是专重于人生哲学之研究;在坏的方面来说,或者不是迹近于邪信,就是近于迷信。唯佛教是觉教、正教,故信仰佛法,即为觉信、正信,不是迷信、邪信。同时其他学说、宗教,及一切事物,皆是“背觉合尘”,不能脱离生死苦恼,不能令一切众生得大利益快乐。所以一切快乐,皆是不澈底的快乐,唯有信奉佛教,才可以得到澈底的真正快乐。

    大家都知道“人身难得”这句话,是说人身难得如爪上的土,人身易失如大地的泥。我们既知人身难得,那末,今生已得人身,应该非常庆幸。但是来生仍能得人身吗?那就要看你今生所做的事,是不是合乎做人的标(P280)准。做人以什么为标准呢?是以严持戒律为标准。若能持戒严谨,来生人身定可得到,否则难有把握。至来生仍得为人与否,此层不必问别人,只要问自己有无破戒,就可以知道了。若果是破了戒,来生便做不到人;反是,则来生保稳做人,毫无疑义。本来持戒不是就要出家,你们做不到僧伽,因为僧伽的二百五十条戒,一一戒相都没有明白,如何持戒呢?若犯了戒,如犯国法一样,是极难获得宽恕的。故我们学佛的人,必须先明戒律。

    第一,须将戒相逐条读熟,第二,须研究其至理,第三,须要实行持戒。若犯了戒,便同犯了国法一样,学佛的人,这点是最要注意的。中国佛法,过去缺漏颇多,若不改革,难臻完善。何以故?试问我们僧尼以及男女居士等的本心,希望将来成佛,抑是准备入地狱呢?当然是希望成佛的。老实说,若不学佛,不受戒,就不致犯戒,不会堕落。中国人动辄受三坛大戒、沙弥十戒、比丘二百五十条戒(比丘尼五百戒)、菩萨十重四十八轻戒,以及无量无边的戒,犯了委实使人堕入地狱,可不是好耍的!

    我出家三十余年,于二百五十条戒,说能完全清净不犯吗?那是有些骗(P281)你们。中国向来注重名义上的戒,没有注重实际上的戒,如国家但有法律之名,而无法律之实。佛教戒律不昌,就是佛教衰败的总源泉。广东情形我不知道,外省如安徽等,若有新官上任,必先倡禁烟赌,但不到三天,就恢复原状。又如一方面颁布维护寺产,一方面充产驻兵,如此国法何在?若法律不严,就是政治紊乱!从前安徽有个女学生犯罪,警察局长不知详细情形,科长将她毒打,及至全体学校罢课请愿,将局长革职查办,始知法律之公正无私;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所以国有国法,佛教有佛教的戒律。学佛的人,受五戒时,戒师便先问:“不杀戒汝能持否?不盗、不淫等戒,汝能持否?”现在第一二三五等戒,姑且不说;第四妄语戒,汝能一日不打妄语吗?能一年不作妄语吗?从少时乃至六十岁的人,能不妄语吗?若不受戒则不知罪;受戒犯戒,便是知法犯法,罪加一等,此因未有良师指导之故。如受具足戒的比丘和十戒的沙弥等,名虽受具足戒,果能具足持戒吗?受十戒的能受持十戒吗?实则受戒的人,未能持戒的人很多。

    但你们犯戒,我不知道;我犯戒,你们也不知道。这只可以骗人,但不(P282)能骗自已的良心。若真犯戒,要堕落三途受苦。现在有何方法,能令你们不犯戒呢?唯有五戒是长时之戒。但道心易发,恒心难守。恒心姑且不说,你能一日不犯戒吗?能六时不犯戒吗?记得我当初受戒时,有几个戒师在戒期中,还偷着饮酒,食肉,吸鸦片的。试想,如此受法,他传授我,我也如此传授你,究竟所传的是什么?所受的又是什么?唉!中国佛法,因此便弄糟了!现在我说八条戒来希望你们去严持:(1)不杀戒,不但不杀人,就是猪、羊、牛、马都不要杀,凡有生命者,皆不可杀;就是微小如冬虫夏蚊也不可杀的。(2)不盗戒,不但不偷人家财物,凡物不是与我者,虽毫毛亦不行乱取。若不与而取,是谓之盗。古人李下不整冠,瓜田不纳履,即是避嫌疑的戒法。(3)不淫戒,世间上除了正式夫妇关系外,不能随便邪淫。但在佛教内之出家众,不特不得外淫,连夫妻的关系也没有的。(4)不妄语戒,这第四条最难受持者。如见了说未见,做了说未做,通通都是犯戒,故说这条戒比较难持。(5)不饮酒戒,此条谓之遮戒。杀盗淫妄,是性戒;不特出家人不可犯,在家者亦不宜犯。若犯了杀盗淫戒时,一则犯国法,二则犯佛戒。(P283)第五条是遮戒,因酒本身不是恶,饮醉了就犯戒;饮后打人骂人,而至犯戒的。盖佛住世时,没有烟等,故未遮;现今凡有刺激性的物,都是在戒止之例。(6)过午不食戒,不持戒的人,可以吃晚饭,但佛并不叫我等不吃饭,佛说我等上午饱食,晚上不吃,不致饿死,而午饭不可不吃。须知学佛的人戒贪,富有者不但吃三餐,乃至数餐,以口腹为累!其次,学佛的人应有大悲心拔众之苦。须知苦莫过于饿鬼,他们腹大喉小,喉如针孔,腹如大海;此等饿鬼在生由悭贪所堕,若一钱不与,一毛不拔,就成恶鬼的果报。故放蒙山施食时,要念咒加持,否则水便化为脓血。故要有大慈大悲的心,才可成佛。(7)不卧高广床戒,佛许比丘的床,长三肘,高二肘半,何以睡大床是犯戒呢?佛教我们吉祥而卧,不可向下,不可向左;要以右手支头,左手按膝,足略屈,否则便为放逸。放者放荡,是先从心放,而后身放。我们心如猿猴,心若不放,身自不荡。不特日间如是修,夜间亦复如是修。至修不修由自已,佛不管你的;如要成佛,必须守戒。(8)不歌舞戒,不歌舞游戏,不施香水等。你以为是香,我以为是臭。其次不应插花,现在有许多人,没(P284)有辫子,乃插花在襟前,有些人施香水在身上,但他们腹内尽是臭秽不净,其实何香之有?佛之戒歌舞者,就因歌舞能扰乱人参禅念佛之心,故在应戒之例;否则犯了,十年功行,一朝丧尽矣。

    上面八戒,汝等能持否?若你们受戒而不持,不但不能成佛,反而要堕落地狱!何以故?受戒不持,便为犯戒,即要入地狱!若要不堕地狱,成菩萨,成佛,可以受八戒。先和父母夫妻说明:“我明天要受八戒,你们赞成否?”若得他们同意,则早起向佛前求佛证明,说道:“弟子学持八种戒。”这样念三遍,要大声清清楚楚的念。早上六时起身,通日专心默念佛号;过午不食饭,但可以饮茶。有工作的人,每月可受持六次——初一、初八、十四、十五、二十三、三十,乃至一月一次或二次,都可以的。若每月一次两次都不能,可说此人没有发道心,就不想成佛。

    八戒者就是比丘戒、菩萨戒的基础。如受五戒或一条、二条、三条,乃至全五条,皆须量力;做得到不妨受,做不来不可妄受。八戒只是一日一夜,而五戒就要毕生持的;故八戒易,而五戒难。你们欲做人否?做人是不(P285)好耍的;受戒不持而犯,勿说欲成罗汉,就是做人也难!所以你们需要量力受戒才好。此等方法,我不是使你们不持五戒而持八戒,不要误会;不过要量力而受罢了。若守得戒,来世不落地狱,可得人身,这我可以保险。至于来生有饭吃否?那我就不知道,但我可以保证你来生做人。世间上没有衣食住的人很多,没有父母、兄弟,和有口无鼻、有手无足者亦很多;若要做个完整的人,就要守持五戒。因为“五戒”是保持人身不失的方法,而“十善”是保持衣食不虞的方法。单持五戒,可得人身,衣食难保。若兼行十善,勤修布施忍辱等,来生不但可得人身,且具有衣食住的丰美。所以要勤修五戒、十善,才能完成我们做人的品格,达到成佛学佛的愿望。至于怎样叫十善?有机缘诗再来说明。

    一二、六度四摄是成佛之正因

    你们为什么要学佛?这个问题,在你们作的几篇文章中,并没有一篇把(P286)佛学阐扬了达到目的。何谓学佛?能学者“人”,所学者“佛”。要知佛是什么,做佛又有甚么好处。若明此理,乃可以言学。你们所答的不合本题,固非你们之过,乃我之咎。前天所讲的最低限度要做个好人,昨天所讲的又不要着重做人,要“了生死”。但“了生死”,乃“阿罗汉”之道。我只问你们学佛有何好处,并非故意要你们学做阿罗汉。

    学佛分做三层来讲:(1)为何要学佛?(2)学佛有何好处?(3)用何方法可以成佛?你若去问佛:“你老人家为什么要成佛?”他说:“我为度众生故要成佛。”又问:“你为什么要度众生?”他说:“我愿成佛。”何名谓度?度者化度;以众生迷故,化迷成觉,故谓之度。试观“迷者”与“觉者”,如博士之与小童,言语不能相合,世人之品格程度,各各不同,今欲化度众生,要有一切智;佛为“一切智人”。要有智慧方可教化,如不懂英文,则不能教化英国人;不懂日文,则不能教化日本人;若说我有智慧,现在有智慧否?但我不懂种种话,故不能称为“一切智人”。佛在世时,有天龙八部、九界众生,皆可与之谈话;假如没有这种智慧,即不能度众生。设有此种智(P287)慧,亦复不能度生。何以故?若要化度众生,仍要有福德。何谓福德?德是从二人来;若无对方之人,德从何显?故福是果,德是因,人人皆想得福,但福那里是一想就来的呢?普通所谓“福自天申”,实则是“福由心造”。

    皈依佛,两足尊(福德、智慧圆满的意思)。我们的福智最少,罗汉稍大,菩萨更大,惟佛之福德、智慧乃能圆满。佛,非泥纸所造,乃福智所成。在未成佛以前,要教化众生;欲教化众生故,要摄受众生;欲摄受众生故,要有福智;若没有福智,只可教化一二人,但不能教化多数人。福智即由摄受众生而来,若摄受众生,则当先行布施,众生无衣送衣,无食送食。要使对方之人皆大欢喜。但须以真实心,乃能感化人也。

    (1)“布施”有三种:①资生施——即施衣服、饮食、汤药等。一切资生之具,施与众生。②“法施”——教以为善得福,为恶得祸,及四谛、十二因缘等法。③“无畏施”——要令众生脱离苦海,无所畏惧。有此三种“布施”,乃能摄受众生。以种种方法与众生联络,乃能引入佛道。

    (2)“持戒”——持戒者,防非止恶之意。犯戒者,杀盗淫妄、损害对方(P288)之意。能持“五戒”、“十善”,则人见欢喜,可以摄受众生。戒有三种:①“摄律仪戒”——摄十种波罗夷。②“摄善法戒”——摄八万四千法门。③“饶益有情戒”——摄慈悲喜舍四无量心。如是等戒,无非令一切有情止恶修善,同时亦能自利利他。

    (3)“忍辱”——忍有三种:①“生忍”——众生打我骂我,而能忍受。因要度生,要成佛,故须忍辱。②“法忍”——能忍寒热雨雪饥渴等。③“无生法忍”——虽行忍辱,而无执着。上来布施、持戒、忍辱,为摄受之网,能度众生。若能行此三度,你不度他,他也来找你。

    (4)“智慧”——智慧有二种:①内智,②外智。世人博学多闻,从耳目得来者为外智;若由内心发出智慧光明为“内智”,具有此智者,能照了一切客尘烦恼,不为环境所转移。但我们的心,如被沙土所掩,光明便不能发露,若要有此智慧之光明,须有“禅定”工夫。

    (5)“禅定”——禅定工夫由“念佛”、“持咒”、“参禅”而来;修习种种行门,渐渐发生智慧。“外学”,如程、朱、周、陆、王阳明等所得“智慧”,(P289)由外来者多,由内发者少。但近世之人皆在门外捉摸,不是“智慧”。

    (6)“精进”——“精进”本来在第四,何以现在置于最末呢?因为能于“布施”、“持戒”、“忍辱”、“禅定”等,勇猛精进,则福德完满。于“念佛”、“参禅”、“持戒”、“忍辱”等勇猛精进,则智慧圆满。福智圆满,就可摄受众生,就能化导众生,而圆成佛果。故福德、智慧从“六波罗密”而来。

    尚有“四摄法”可以摄受众生:(一)“布施”——以种种布施,令其满足。(二)“爱语”——如见人有好处,常行赞叹,以谦和颜色、软语,令其喜悦。(三)“利行”——以种种行门令其得利益。(四)“同事”——与其同事,互相之亲近,而化度之。

    上面所讲“六度”、“四摄”,为圆满作佛之正因。各位为什么要学佛?为度众生而学佛。欲度众生,须广行“六度”、“四摄”之法门,作成佛之正因,所共勉之。(P290)

    一三、随机设化的佛教

    一个人为什么要学佛?(1)离苦,(2)得乐。离苦得乐就是人人学佛的目的。世人认为没有衣食住是苦,那么,平常穿布衣的,有一天得着了绫罗绸缎,这是乐么?平常吃粗劣饮食的,有一天得吃山珍海味,这是乐么?要知道这种快乐,不是真快乐,所谓真正的离苦得乐,不是这样。若说解决了衣食住问题,便是离苦得乐,那末,何必要学佛!难道我们为吃饭来做人吗?牛马也为吃草来做牛马吗?如此则人与禽兽又有何异?由此看来,一切众生并非为衣食住而来的,但做了人就不得不要衣食住。(1)所谓离苦者,即离世间苦,因为世间没有快乐可言。住洋楼,吃大菜的人也是苦,乃至天人也是苦的;故离者,即脱离天上人间之苦也。(2)得乐者,非指世间之乐,世间的乐——财、色、名、食、睡五种乐,其实是地狱之媒介。世人往往以此为乐,而佛说是苦。欲出世间,必须追求出世的无上妙道。(P291)

    世间无常,凡属有生必当有灭,迁流变异。经中说:“诸行无常,是生灭法,生灭灭已,寂灭为乐。”世间人以苦为乐,不知有生、老、病、死等苦。要知一切苦皆从生来,若得无生,诸苦解脱。但学佛之人若只离世间之苦,得出世间之乐,这不是真正佛徒。何以故?因非离究竟之苦,得究竟之乐故。佛的宗旨是教人离究竟苦,得究竟乐。佛要一切众生各各成佛,若要众生成佛,是要行菩萨道的。做菩萨,须知最低的限度要布施,即是牺牲一切田园、第宅、衣食、财物,乃至头目脑髓骨肉等,还要经过三大阿僧祗劫才可成佛。所谓三界如火坑、牢狱,你们想脱离,如不愿出家,在家也可以,但须要严持“五戒、十善”,一样也可以得到解脱的。试问:“你们愿做牛马吗?或愿做饿鬼,或愿入地狱吗?”我相信无论那种人,都不情愿。此佛教化众生,先脱离三途之苦(三恶道是苦果)。若能离十恶,修十善,则得人天之乐。可是人天亦有苦——人间八苦、天上三苦等,然而人天比较三途好一点,但须持五戒、修十善,灭三途之苦,而得人天之乐。又有一种人欲出世间,以八正道,断苦,灭集,求阿罗汉果的。也有一种人更进一步,了(P292)达十二因缘,求成辟支佛的。更有一种人愿修六度万行,求无上智慧,自利利他行菩萨道的,这些人了知烦恼、菩提、涅槃、生死等如空花,诚足钦佩!然而中国人素来怕吃苦,办点事情,则彼推此让,不负责任,如今已成为社会的病态。所以奉劝各位,须求自立,不可依赖别人,方为适合离苦的原则。

    然而大地众生只知道离自己的苦,自己得乐,置其他一切众生于不顾,惟求自了,心存“各人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的观念。这种自了的行为,常被佛斥为焦芽败种、自私自利的人物。是故学佛的人,须抱慈悲救世之心,行菩萨之道,普度众生,所谓“虚空有尽,我愿无穷”。如是修行,将来决定可以圆成“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的果位。(P293)

    一四、佛教是正信积极而生利的

    诸位!今天贵监狱要我到这里来向诸位谈谈话,我心里觉得很荣幸,很欢喜。在没有讲话以前,我先来一个自我介绍。我的名字叫做慈航,有时又叫菩提。《觉生月刊》上的天籁、地籁、人籁等,都是我的笔名。我出生于福建闽北建宁县,靠近江西。十八岁出家,今年五十六岁了。出家的初年,多半住在江苏的南京、上海、常州一带;后来才到福建厦门南普陀寺闽南佛学院读书。我的老师就是太虚大师,他到过欧美各国弘扬佛法。民国十九年我到过印度缅甸,并在仰光组织了佛学会。三十三年回国,就在江苏、安徽、湖北、江西各省弘法。抗战时期日人向锡兰、缅甸、暹罗等国宣传:“以中国政府不相信佛教,才来发动战争;要把中国征服,佛教才能兴盛。”我们的中央政府,为要粉碎日人的不切事实的诡计宣传,于是组织中国佛教国际访问团,团长是太虚大师,团员共五人,我也是团员之一;访问锡兰、缅甸、(P294)暹罗、印度几个彿教最兴盛的国家,在缅甸组织了中缅文化协会,在锡兰组织了中锡文化协会,在印度也都有同样的组织;对于国家抗战的大业,很收功效。任务完成后,太虚大师由安南海防回到重庆,我就留在南洋马来亚一带讲学。自民国廿九年起,以后在星加坡槟榔屿诸地组织了佛学会,发刊了《人间佛教》杂志。三十七年台湾中坜圆光寺,开办佛学院,请我来担任院长之职,所以南洋弘法的任务,于此告一段落;而应圆光寺的邀请,在三十七年的冬天,来到台湾,迄今差不多三年了。在这三年中除在院教授学生外,有时在外面讲经。今天来到贵监狱是第一次,我已和典狱长约好,每逢星期一上午九时就来这里,向各位讲话。现在自我介绍完毕,开始向各位讲些佛教的道理。

    今天我们是初见面,我知道你们有信佛的,也有不信佛的。信佛的对于佛教的道理,若加以解释,便可以坚定信仰;未信佛的,对于佛教的道理,若加以解释,亦可生起信心。通常一般人对于佛教的误会,大约有三点:

    (1)误会佛教对于国家没有关系——他们以为国家是入世的,而佛教是(P295)出世的,是消极的。

    (2)误会拜佛、念经是无聊的,是迷信的。

    (3)误会出家人在社会上没有什么贡献——他们以为士农工商各有职业,只有和尚是寄生虫,是分利的。

    现在将上面三点误会,略略加以解释。以佛教是迷信的,其理由是在佛像上着眼。其实佛像是泥塑木雕纸画或铜铁铸成的,这不过是一个相的表示而已。对佛像顶礼,是表示尊敬佛的精神伟大,人格完全,好像国人对于国父遗像的行礼一样。请问对国父遗像行礼,是不是迷信?不但佛像如此,就是学生对师长,部属对长官,朋友对朋友行礼,都是尊敬和亲爱的表示,决不是迷信!他如基督教徒之奉耶稣,儒教尊奉孔子,道教尊奉老子,而不说是迷信,难道佛教尊奉释迦牟尼就是迷信吗?至于供奉香花灯烛,是表示尊敬的礼物。例如国父奉安时,送花圈的就有好几千,这也是迷信吗?诸位没有这样错乱的思想便好,若有的话,就请改正过来。因为迷信的观念不是行礼和供物,行礼供物都是尊敬的表示:如果认为是迷信,就是一种错觉。(P296)

    其次说出家人在社会上是分利的,这种误解,更是错乱。分利是对生利而言,要先明白生利是什么,才明白出家是不是分利?例如农工商各界,大家以为是生利的,其实除了农工商以外,还有文化界、教育界、政界、军警界,也都是生利的。所谓利,是对国家有利,是对人民有利而言。请问国家要不要文化界、教育界,以及军警界呢?文化界以及军警界是不是工作是不是生利?所以做工的都是生利,而生利也不一定是农工商。各分工合作,利于国家,利于人民,即算是生利。如所做的工于国于民无利,那就是徒劳无功。家人的工作,就是文化界及教育界的工作,例如兴办教育,及慈善事业等,就是和尚从事文化工作的事实表现。明白了这个道理,和了解真实的情况,就知道佛教是与国家有关系的,不但不是消极,而且是积极的。

    文化是对武化而言,和尚既不是从事武化事业,自然只有努力于文化,教育事业也可说是文化事业之一。从量的方面说,教育有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及家庭教育。从质的方面说,教育有德育、智育、体育、群育、美育。(P297)佛教的教育有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也有家庭教育。如听经的人有男女,有父母,有教员以及社会人士。他们听完了经后,就回到家中学校或其他场所,讲给儿女学生或其他的人士听,这岂不是各种教育都齐备了吗?何况佛教本身就兴办了许多学校。至于质的方面,藏经中包罗万象,应有尽有。将来要编印佛教的政治学、佛教的军事学、佛教的卫生学,佛教的伦理学等:德育、智育、体育、群育、美育,无一不备。例如体育一项,就讲得最精细。其法计有以下四种:

    (1)动中动——如赛跑打球等。

    (2)动中静——如跑香经行等。

    (3)静中动——如闭目参禅等。

    (4)静中静——如深入三昧等。

    一个人精神受了刺激,有痛苦时,祇要念佛诵经,就可以得到安慰,解除痛苦。佛教是大慈大悲的;悲能拔苦,慈能给乐。拔众生种种的苦,给众生究竟的乐,这就是佛教的精神。(P298)

    我们现在要明白,国家是不是你一人的?当然不是的;是不是我一人的?当然也不是的。国家要不要平安吗?当然要平安。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然而人民良莠不齐,一人不平安,弄得大家不平安,好像一锅热稀饭,跌下了一个老鼠一样。因此,国家要有政治法律军警种种的方法,无非是保护大家的平安,执法的人与犯法的人决没有冤仇。诸位来到这里,必定有其因。这因不一定是今生的,也许是前世的;不必怨天,也不必尤人。佛教是讲三世因果的,有如是因,得如是果。前世的因不必因为自己没有看见,就不相信有。请问你看见了我的父母么?你看见了尧舜孔子么?这是由理推知,不一定要自己亲眼看见才认为是有的。所以看见了佛的经典,就知道一定是有佛。有一种人现在做恶事,但享受很丰富;又有一种人现在做好事,但处境极困难。例如颜回一箪食,一瓢饮,又不幸三十二岁就短命而死;而盗跖无恶不作,反而养尊处优,活到七八十岁,这是前生的因得今生的果。但颜子流芳千古,盗跖遗臭万年,这就是当世的因得后世的果。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由果推因,例如木瓜的果,当然是木瓜的因;由因验果,例如豆(P299)子种在土中,所结的果当然是豆子。既然如此,所以做错了事,只要改悔,就可得到平安。诸位现在受委屈,将来恢复自由,一定可得好果。今天带了许多经书来,爱看的请诚心去看,感化自己,要自己有向上的心。现在传给你们一个咒,这咒名为《百灵咒》,是从西藏得来的;诸位诚心去念,就可得解脱。咒曰:

    “嗡!嘛哪咀曼,沙哈!”

    此外还教诸位念七遍:

    “南无地藏王菩萨!”

    最后,祝诸位平安、快乐!(慈引记)

    一五、正信佛教徒应有的认识

    各位在这大寒天不辞辛苦而来听经,这种求道的精神,令人钦佩。诸位既到宝山,那就不可空手而回;无论大小宝贝,都可随意取些回去。听经求(P300)道,有得于心,就是取得宝贝。今晚的讲题是《正信佛教徒应有的认识》。在中国人讲经,必有一部经做讲本,如讲《法华经》则有《法华经》的本子,讲《楞严经》则有《楞严经》的本子。但在缅甸、锡兰、暹罗等处,皆没有经本子放在桌上。试问当时世尊说法,是否也有一部经卷?须知世尊说法,不假思索,但视众生根器如何,随缘施设。佛涅槃后,由诸大菩萨、阿罗汉等几番结集,而成三藏。但依经说法,有点好处,亦有点坏处;这问题不在本文范围之内,暂且不说。现在来讲本题:

    “正”者,不邪为正。然何谓邪?不合道理的为邪,合于道理的为正。“信”者,信仰,即崇拜敬仰之意。孙中山先生所谓“由信仰而发生力量”,故力量发生于信仰。比如有人念阿弥陀佛,求生西方,或被旁人怂恿曰:“汝现未死,何必求生西方?设你应有九十岁寿命,便是长命。若尽日念‘愿生西方净土中’,恐汝将寿命,不到八十岁!因求生心切,无形中会促短你的寿命啊。然则念佛求生西方,岂非反为不美?”于是念阿弥陀佛的人,为旁人之言论所动摇,从此不复念阿弥陀佛,西方亦不求生,此人即是无信仰之(P301)力量。比如又有一人,念消灾延寿乐师佛,设有人向他说:“汝觉人生苦么?”其人答曰:“不痛苦。”“长命快乐么?”答:“长命则快乐,我愿长命。”汝以长命为快乐,假定你寿命活至一百岁,一千岁,乃至八万四千岁,你愿满足么?但普通的人,寿至八十则耳聋眼蒙,手足颤动,儿媳还要骂他:“老东西何不早死!”罢了!罢了!长命也是无用,不如念句阿弥陀佛,求生西方为好。于是念消灾延寿药师佛的人,自知错误,遂转念阿弥陀佛,此亦无信仰之力量。或谓宜两者俱念,念一句药师佛,念一句阿弥陀佛,则两全其美。然此法亦不好,何以故?因一则求长寿,一则求生西方,将来死不得,活不得,如何是好?

    总之,此等人就是信仰力量不充足。如有真实信仰力量者,要在千军万马当中,不能夺其志。刀锯在前,釜镬在后,坦然不惧,丝毫不动,到此田地,才有信仰之力量。比如为匪者,他岂不知有法律,有宪警?但他窃盗之心,以为每日工作,所得不过一二;当教员者,舌敞唇焦,每月所入不过数十元;做官者失业数年,久候方得一官半职,然亦不过百数十元之薪俸;做(P302)生意者,世界呈着不景气现象,不容易赚钱。我何不做个土匪,乐得弄些钱过生活?此种信仰不合正理,是谓邪信,邪信是要不得的。

    要知此种信仰不可倚靠的,设有人发其罪,则性命难保。凡世间人不致力于本业,而妄求侥幸以图逞雄于世者,犹小学生之不肯动学,而望于考试时,求教师多给成绩分。而此种靠为住之信仰,亦谓邪信。邪信约有二种:(1)自已犯罪,希望求人庇护。(2)自不修福,希望他人赐福;此皆迷信之人物。世人谓天官赐福,实则“祸福无非自已求之者”。福要自修自得,不可他求;祸不能庇护,终有报应之日。“正信”之辨,大抵如此。

    佛者,觉也,即明白通达觉悟之意。设有个人对于事事物物,通达明白觉悟则谓之觉。但要知所谓通达明白觉悟,非世间人所能有者。盖世人有明白此,或不能明白彼;明白今生,又不能明白来生。世人之觉悟,不过饥思食,寒思衣,求屋宇以避风雨,操工作以维生活;自生至死,只知谋衣、食、住、而已。然不特为自身谋衣、食、住,且为一家人谋衣、食、住,能为国家民众谋衣、食、住者,此人为谁?孙中山先生是也。孙先生要保存全国的(P303)人,是谓民族主义;民若无权,即为孱弱民族,故有民权主义;民既有权,则须有生活,故立民生主义。而孙先生不独为一家谋衣食住,且为现在未来全中国的民众谋衣食住。果真全国人皆奉行《三民主义》,则全岂有不太平?

    大地众生个个在迷梦之中,生而死,死而生,生生死死,死死生生,无有了期。设或做一点好事,将来可以生天,天福一尽,依旧堕落;设或做了坏事,则三途有分!我今生在这人道中,已觉不胜其苦,何况更堕三途!?故未学佛者,前路茫茫,不知归宿何处。既学佛的人,须求来生胜过今生,不可使今生胜过来世,再进一步要做阿罗汉、菩萨。我想最低限度勿要失却人身,所谓人身难得,如爪上土。试以广州而论,人多呢?畜生多呢?以宝源北街而论,人多呢?畜生多呢?由是推及世界上,人多呢?畜生多呢?须知畜生是多于人类千万亿倍,故曰“人身难得”。岂我应做人,而牛马应做牛马吗?何以“上帝”不公平如是呢?昔人云:“此身不向今生度,更向何生度此身?”我们现在既得人身,而不求度,设或将来做猪做羊,当(P304)被宰杀之时,呜呜而鸣,血溅屠刀,痛入骨髓;此中滋味,思之,真是使人不寒而栗啊!

    我们要得人身,就要有得人身的方法,此法就是皈敬三宝。何谓三宝?(1)佛宝,(2)法宝,(3)僧宝。皈者,归向之意;敬者,敬仰尊敬之意。凡人要来世得人身,那必须皈向三宝,恭敬三宝。苟不皈敬三宝而毁谤三宝,欲得人身,万难万难。昔佛与阿难尊者宴坐树下,佛以手指甲取泥土问阿难曰:“我手中土多,抑大地土多呢?”尊者答曰:“大地土多,手中土少。”佛曰:“世间众生之得人身者,如爪上土;失人身者,如大地土!”古人云:“一失人身,万劫难复。”比如有凶徒打死一个人,警察即将他监禁,或监禁至数十年。在我们眼光观之,觉得数十年时间很长,但此凶徒获此报者,罪不过杀一个人耳。若我们从无始劫来所作之业,无量无边,将来应得何罪?就以今生而论,我们自少至老,年年如是,月月如是,乃至每秒钟亦复如是。心之所念,口之所言,手足之所行为,善多呢?恶多呢?有罪呢?无罪呢?唉!罪与业如影随形;自己造下孽,不须阎王鞫审,只须抚心自问,(P305)有罪戾吗?须知恶事不可覆藏,欲盖弥彰!

    所谓佛者,觉也。所觉者何?所觉者是;有如是因,必有如是果。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盖种瓜者,不能得豆,种豆者不能得瓜。所谓种苦瓜不能得甜瓜,种甜瓜不能得苦瓜。杀人放火者不得生天堂,修行学道者必不堕地狱。俗语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此之谓也。

    云何为徒?徒即弟子之意;学在师后名为弟,解从师生名为子。弟者对兄而说,子者对父而言。以僧为父兄,苟有不明之处,要虚心请问,因他是我的师父。从师父知,从佛口生,从法化生。试问我们能否成佛?若成佛,由何而成呢?我们之成佛,乃生生世世由师父指导之功,才晓得修行;因晓得修行,才晓得成佛。故我将来之成佛,乃由师父教导之功而来;而师父之能教导我者,由研究经典而来。然此经典乃世尊所说;苟世尊不说,即我师父何能懂得佛法?故僧从法来,法从佛来,佛从法来,法又从僧来。若佛不从法来,难道是由天上掉下来,地下生出来?因其依经修行,而得成佛。但在未成佛之前,同是众生;即现代之大博士、大教授,要不是出家人对他说(P306)佛法,他亦不能懂得佛法。所以说离了法,离了僧,则亦不能成佛。

    我们对于佛法僧三宝,不可分别轻重。有些人只知拜佛,对于出家人老是抱着藐视的态度,这是要不得的!有些人只知研究经典,但不肯拜佛,此是重法轻佛。若无佛,那有法?又有些人对于师父则尊重礼拜,或送衣服,或送饮食等物,但不肯看经,只求得个师父就够了,此是重僧轻法。若无法宝,师父又从何而来?我们中国佛教徒于一百人之中,有九十九人有此弊病。我看中国信佛的人,如此错误真是苦得很!

    现在高楼大厦,将来蔓草颓垣;现在儿孙满堂,将来非汝所有;现在繁华富贵,将来如梦如烟;美味在前,经过三寸喉咙,变作粪秽。世间的一切都是虚妄不实!所以要皈依三宝,多修福慧,福慧完满,即可成佛;而最低限度,亦不致失去人身。试看你们有屋住,有父母,乃至件件俱全,可是我们则件件缺乏。你们乐,我们苦,岂“上帝”之不平等如是耶?要知福慧乃自己求之,祸辱亦自己造之,谚云:“祸福无门,惟人自召。”故劝大众,先要修福。(P307)

    求福之法,要利益他人。好比对方的人,不论是父母、兄弟、亲戚、邻里,乃至社会国家,凡有丝毫损人利己之行为者,谓之害他,此就是折福;若无福即有祸。祸非外来,亦由自作耳。故曰:“为人不作亏心事,半夜敲门心不惊。”

    我们要恭敬佛法僧三宝,若人人学佛,人人都是良民;四万万人学佛,四万万人都是良民;此良民乃由僧伽教化来的。僧由法来,法由佛来,佛由僧来。故佛法僧三者,是大地众生之明灯,是大地众生之朗月,亦是大地众生之慈抗。

    一六、研究宇宙人生观的结论

    昨天灯霞法师来居士林看我,要我今天来佛学会演讲。我不善于说话,而又无话可说,故临时想出一个题目——《研究宇宙人生观的结论》。就在这个题目范围内略加解说,以供诸君研究佛学的参考资料。(P308)

    诸君!何故要学佛法?佛法究竟是什么?我们跑到这儿来,不是在这里听听演讲,把很宝贵的时间无聊的闲谈一下就算了,是要探讨一个实在的。

    所谓“宇宙”是什么?准南子云:“四方上下谓之宇,往古来今谓之宙。”庄子亦云:“有实而无乎处者宇也,有长而无末剽者宙也。”盖宇为空间之义,宙为时间之义:与佛家所云“十方三世”,横遍十方——无量无边的空间,竖穷三际——无穷无尽的时间,意义相合。同时我们还要知道的,在这宇宙之间,万事万物,无论是物质的、精神的,在佛家所谓有情世间、器世间;一切诸法的起源、历史、运命、形态、构造之根本原理,在太初之世,从何而来的?“宇宙”是否为独立自存的?抑或是多数个体集合而成的?考诸近世哲学宇宙开辟说,谓神以自由意志创造世界。这一种神话以为宇宙是一个神创造出来的——上帝创造出来的。人呢?也是上帝创造出来的。又有一种说法;宇宙最初是从分子、原子、电子、以太而来的。但分子、原子、电子、以太,这些又从何而来呢?则无从说起,回答不出来了。我只有大声(P309)高喊:“此路又走不通!”因此,不是给人一个了解的方法,而有很多的缺陷。这如同婆罗门教以为宇宙是大梵天王所造的,或是大自在天造的,这都是不能够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复次,人生从何而来的?或曰:“上帝创造出来的。”或曰:“人类由猿猴进化而来的;是由微生虫、什么虫进化而来的。”这些唯神论、唯物论、进化论、唯我论的思想和结论,只有给我人一个反对的观念。我们是否认这种学说和主张的,对于这种没有深切研究的论调,当引以为憾事。

    不错,主张宇宙人生起源,是上帝创造的,或从什么独自造出来的;在主观方面,他“自有”理说,我们可不加以反证。但我们可以在客观的地位来探讨,研究它的起源和历史。从任何方面说,若宇宙人生是由上帝创造的,但上帝又由什么创造的?假若上帝不是什么有形的东西造的,则上帝成为无形的上帝;上帝既是无形,则不能创有形的宇宙人生出来。从理智的观点看起来,这完全是武断,又患了我们佛家所说的一因生多果的毛病!像罗素先生说:“你们只有给我的‘怀疑的意志’,得不到‘信仰的观念’。”(P310)

    如上所述,要挽救这种错误的思想,阐扬宇宙人生的真理,须知佛学的原则,作为解答一切问题的方针。这不是自己称扬自己的优点,因为佛学是一种独立超然的学问,因此它有一种普遍的妥当的必然性;无论解答何种学说的问题,绝对没有武断的主观意见。具体的说,佛学的解释与批评,他与众人所知见的不同,更有独到的见地,实在可以补任何学说之不足的。

    在佛经里面说:“一切法‘由众因缘和合而生存’。”又曰:“一切法‘法尔如是’。”由此,我们知道了宇宙人生,万事万物,它的起源和历史,以及它的构造方面,都是由“众多的助缘”帮助它而成功的;互相为因,互相为缘,决不是那一种独立而成的。由此推论宇宙人生万事万物,它的起源、历史、构造,都是幻生幻灭的,无从说起:不是从什么进化而来的,也不是从什么东西制造出来的。故佛经云:“众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亦名为假名,亦名中道义。”一切法既由众因缘和合而盲,而一切法都是幻有的,都是假的,都是空的;无论什么地、水、火、风、上帝,乃至一切,都是幻的、假的、空的。所谓“一空一切空,无假无中无不空;一假一切假,无空(P311)无中无不假;一中一切中,无空无假无不中”。我敢大胆的说:“大家跟着此走,此路才走得通。”

    所以我们的人生,虽有人生可言,而无“固定的个性”可讲。因为生我者,父母;养我者,农工;卫我者,军警;教我者,教育。故我佛发现到宇宙人生的真理,觉悟了人生是苦、空、无常、无我,众缘所生。照这样说起来,你问我这样东西从何而来?我则曰:“是他的,他的,他的(众缘)。”这是我研究“宇宙观与人生观”的结论是如此。

    在真谛方面讲:

    一法不立,当体即空;由此而可以破外道之常见。

    在俗谛方面讲:

    万法全张,因果历然:由此而可以破外道之断见。

    非断非常;有是幻有,非是实有;空是真空,非是断空。世人若能悟此,则学佛之能事毕矣。

    实施三七五减租办理公地放领(P312)

    台湾土地改革系遵奉

    国父遗教总统训示,采取和平渐进方法,达成农有、农耕、农享目的。实施结果,农民、地主、社会均蒙其利:

    (1)农民方面

    ①自耕农由57%增至86%。

    ②自耕地由57%增至90%。

    ③年收益增加168%。

    ④教育水准提高,就学率由77%增至96%。

    ⑤社会地位提高,出任公职人数增加301%。

    (2)地主方面

    ①普遍转业,就业工商业人数提高65%。

    ②收益增加143%。

    ③子女就学率提高35%。

    (3)社会方面(P313)

    ①农业生产增加103%。

    ②工业生产增加197%。

    ③农民生活水准提高206%,丰衣足食农村安定,阻止□□渗透。

    实施耕者有其田办理农地重划

    一七、怎样才可达到自由平等博爱之目的

    慈航与大家很有缘,每晚来听讲的人,都是满座,而且很肃静的,私心不胜快慰!

    社会上的事物很多,但都不妨碍各人的工作;例如军人穿武装,学生穿制服,我们和尚穿僧服,都是不相妨碍的,所谓“装龙似龙,装虎似虎”。我希望诸位以后,无论对于那一种人,都不要轻视。所谓三种不能轻视,如龙子虽小,不能轻视,他能降雨故;皇子虽小,也不能轻视,他长大了,能治国安民故;和尚虽小,也不能轻视,将来能说法度生故。这是我未讲正题(P314)之先的赘语,有误闻法时间,希望各位原谅。现在来讲正题了,题为《怎样才可达到自由平等博爱之目的》。本题中含有三义,即自由、平等、博爱;这是法国革命时所喊的口号,也是现在人人所追求的理想与目的。所以我特地把它提出来和诸位谈谈。

    甲、怎样可以达到自由之目的

    自由者,是不受束缚的。若依主张唯物主义的人说,物能创人,万物是物质的创造,是则被物所束缚,那能说为自由呢?若是以心为主,这才是真自由。

    乙、怎样可以达到平等之目的

    平等者,非大对小之平等,肥对瘦之平等,父母对子女之平等;要知道这种平等,是平等不起来的。譬如耶教说:“上帝能创造万物,万物是由上帝主宰的。”我们既由上帝创造,我们就没有主宰,是由上帝主宰我们,所以我们的身命,完全要归附上帝的;上帝要我们上天堂,我们就上天堂,上帝要我们下地狱,我们就下地狱;我们人是没有主权的,这样是平等吗?又(P315)印度有一种外教,主张海里生一朵莲花,莲花上生了一个人,这是人的鼻祖。莲花上的人,在头顶上又长出了一个人,这是婆罗门(僧侣);肩上又生了一个人,这是刹帝利(王族);脐下又生了一个人,这是吠奢(商人);脚下又生了一个人,这是首陀(屠者)。他们把人分为四等;婆罗门是从鼻祖头顶上生出来的,所以是最尊贵的;刹帝利是生在肩上的,故刹帝利是上至国王,下至百官,一班功名富贵的人;吠奢生在脐上,故吠奢是一班做买卖的人;首陀生在脚下,故首陀是一种最下贱最可怜的人。这样是平等吗?所以中山先生是大革命家,他力求铲除不平等条约,使全中国的人,都奉行《三民主义》,务求达到自由平等的目的。谁知在印度二千年前的大革命家(释迦牟尼),即已提倡要全世界上一切的人们,都要得到自由平等,所谓“一切众生皆有佛性,皆可成佛”。因此舍王位不做,夜半乘马逾城,入山修道,六年苦行,出山教化;最初只度五人,继之兄弟儿子,尽受他教化。他收的出家弟子,不论在家时尊、卑、贵、贱,他都一视同仁。有一次佛度了一个人出家,是国王的奴隶。国王请佛及弟子应供时,国王乃先白佛言:(P316)“我的奴隶,是不能叫他来的!”是时佛的弟子,都去应供,唯佛不去,而叫国王的奴隶代去托钵;行至宫时,宫门紧闭不开,如是便将手从门缝间伸进至王厅中,国王惊异,乃生敬意。后来国王方知该出家的奴隶,已经是成了阿罗汉果。所以释迦牟尼是打破一切阶级的,是主张真正平等的。若是国家想平等,则当效法释迦牟尼的精神,彻悟一切众生皆可成佛之哲理。

    丙、怎样可以达到博爱之目的

    博爱者,无私我也。首先要打倒私我,因其有私我,就不能博爱,所谓“小我打倒,大我才现”。吾人日常执着之我,乃地水火风四大和合之假我,而非真我。

    复次,我们要真正达到自由平等博爱之目的,即非依“三无主义”不可。第一,“无神主义”,因为宗教家如说“上帝能创造万物,主宰万物”,有了神造的观念,就不能平等!所以非破去神造主义不可。第二,“无物主义”,马克斯的观念是唯物主义,不知唯心,人为万物之灵,物是人造。所谓“一切唯心造”,想真正自由,所以又非打倒唯物观念不可。第三,“无我主义”,(P317)我们真能把私欲摒除,那博爱的大我,才会发现。小我不破,大我永锢!所以要实现博爱,即从实行破除私我下手。若能知道“无神、无物、无我”的三种正义,才能达到自由、平等、博爱之目的。(P318)

    一八、救国问题

    我们为何要讨论救国问题?因为“国家为民族最高的组织”,生存在国家内的每个人民,其生活上的种种保障,完全是依于国家的。假使国家遭遇他人的侵略而不幸丧失了,则人民的生活也必失其保障,精神、物质上,亦受无穷的影响,乃至演成灭种的悲剧。故凡各个国家之人民,为避免此种惨祸,均有救护其国家之必要。我佛教徒既属国民,当亦责无旁贷。

    (1)土地(民生),(2)人民(民族),(3)保障(民权)。

    无土地则不能生活,无人民则成为荒地;有土地、有人民,然必须有一种力量来保障,抵制外界之危害侵略,始成为国家。

    国字的写法,有写“或”字于口内的,表其国之范围大小不定。在帝制时代,有写“王”字于内的,表示为一人专制;在民国时代,有主张写“民”字于内的,是表示国为人民所共有。我则欢喜在圆圈中写四万万“人”字在(P319)内的,因为国家是人人所有的,是集体的生活,不应你是我非,你争我杀,演出种种不安的惨剧;而应当圆融无碍,竭力向“分工合作,共同负责”的前途迈进,所以我用人字来表示国为人人所有的意思。

    然则救国云者,国有病欤?患伤寒欤?染痨疾欤?非也。当知我们所救者,贵乎寻流溯源,不在乎空谈救国,而在乎改善国家原素——人民——之心。或曰:佛教主张不蓄妻子,则无生育,将立肇亡国之祸,何足以言救国?其比量云:

    宗佛教会亡国。

    因不生育故。

    喻如独身主义者。

    驳之曰:毫无理由!何则?信佛者未必尽须独身主义,立纠正量云:

    宗佛教不会亡国。

    因有在家男女信徒故。

    喻如非佛教之在家男女。(P320)

    或曰:我非谓在家信佛者,乃单指僧尼方面言。然则果有其理耶?试问就以现在韶州一地论,究竟守独身主义者多,抑和尚尼姑多?恐万中之一尚不足!当知此严格之教条,非环境所迫,乃自甘愿守者,莫非多生历劫熏习之善根,何克臻此?今请君试想,设由中央下一命令,令全国人民一律断淫,能否?噫!君所言者,乃君个人理想中之僧尼境界也,非事实上之僧尼境界也!

    或又曰:佛教主张慈悲不杀,不能抵抗外侮,不足以言救国。立量云:

    宗佛教会亡国。

    因不抵抗故。

    喻如懦弱者。

    驳曰:“君曾研究佛法欤?知佛法有五乘欤?今请示君一图:(P321)

    (图缺)

    乘者,车乘义,谓乘此善法,犹乘舆车象马,可到达目的地。

    甲、人乘法:大略有五,即普通之五戒:

    (1)不乱杀……不无辜枉杀他人之类……仁

    (2)不乱取……非正当之财利不取之类……义

    (3)不乱淫……非正式夫妻之类(即不贪外色)……礼

    (4)不乱饮食……不食麻醉毒品之类……智

    (5)不乱讲话……无益之语莫说之类……信

    (图缺)

    此五戒与我国先哲之五常,如同一辙,盖不乱杀为仁,不乱取为义,不(P322)乱淫为礼,不乱饮食为智,不乱说话为信。如人能守此五戒,即得保全人身,不堕其余苦趣。

    乙、诸天乘法:天者,自在义,须勤行十善法。十善者,身不乱杀、盗、淫,意不起无理之贪、瞋、痴,口不妄言、绮语、恶口、两舌等十法。

    丙、阿罗汉乘者:阿罗汉乃印度语,此云不生——谓已证到不生不灭之理。其宗旨为厌家弃妻,求出世界,所谓“观三界如火宅,视生死如冤家”。

    丁、辟支乘:宗旨亦与罗汉同,但根性稍利。

    戊、佛乘:佛者,此翻云觉,在因地为菩萨,证至究竟万法唯心之超人地位即名佛。其宗旨为慈悲心切,宁自牺牲,代众生苦。其出生入死度人方法,有下列四种,即四摄法;摄者,摄受救拔苦难众生也:

    (1)布施……以财法身命等施济众生。

    (2)爱语……以和善语,调伏众生。

    (3)同事……观众生根,随机说法,现与同事,乃至淫房酒肆,菩萨亦当教化。(P323)

    (4)利行……以大悲心,唯施利乐,不恼众生。

    五乘法大略如是。今可依人乘法立一纠正量云:

    宗佛教不会亡国。

    因依人乘法不乱杀之建立,可作有理之抵抗故。

    喻如革命军之自卫。

    或又曰:如君所云,有在家之男女佛教信徒,民族不致灭种;依人乘法可作合理抵抗,民权不致失其保障。然而佛教徒类多不事生产,实属妨害民生,奚足以言救国?立量云:

    宗佛教徒会亡国。

    因不生产故。

    喻如无业游民。

    果然欤?佛教在时间上已流传二千余年,空间上将渐布两半球。当代要人,如前国府主席林森氏、戴季陶院长、广东主席黄慕松氏等,固皆信佛者也。(P324)

    谓为无所尽力于社会可乎?孟子曰:“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当知生产范围属于“心”、“力”二者,二者缺一不可。兹为立纠正量云:

    宗佛教不会亡国。

    因有四众弟子分工服务故。

    喻如其他未入佛教服务者。

    或曰:余非泛指佛教徒,乃单指僧尼而言。立量云:

    宗僧尼会亡国。

    因不生产故。

    喻如无业游民。

    应之曰:君知国家组织文明进步之原素欤?君知僧尼所负为何等之责任欤?国家文明进步之要素为“文化”、“教育”、“道德”三者,此即僧人所负之重担。假使一个国家无此三者,还成其为国家否?请静默深思!

    蒋委员长于新生活运动中,竭力提倡“礼义廉耻”,国父亦云:“要使中国民族强盛,必须恢复固有道德。”盖皆由历年身历世界各国之经验,(P325)深思达虑中所流出,决非一般“人云亦云”者可比。兹为欲人明了吾人生存此世界“分工合作”、“共同负责”之意义。示图如左:

    (图缺)

    养者……解决生活……家庭教育

    教者……促进生活……学校教育

    卫者……保护生活……社会教育

    僧人对于文化、教育、道德之供献,稍有知识者,类皆知之,毋庸赘述。纵近日发现有不良现象,然僧人来自社会,乃由于大家共同组织之不健全,不能单独迁怪于任何一部份。今为立纠正量云:

    宗僧尼不会亡国。

    因精神生产供给社会故。

    喻如牧师神父等。

    兹欲使人对于佛教能救国之意义易于明了,特依因明学立数量如下:(P326)

    宗佛教可以救国。

    因具足智仁勇故。

    喻如《三民主义》。

    佛教中大乘六度为布施、持戒、忍辱(仁)、精进(勇)、禅定、智慧(智),包含“智仁勇”三者无余。《三民主义》具足“智仁勇”可以救国,故佛教具足“智仁勇”亦可以救国。

    宗佛教可以救国。

    因有智、德、体三育故(同上)。

    喻如新教育等。

    新教育有智、德、体三育可以救国,故佛教有智育、德育、体育亦可以救国。

    兹再以大乘佛教决定可以救国建立三比量:

    宗大乘佛教是决定可以救国。

    因菩萨行化,常来世间,不入涅槃故。(P327)

    喻如东西各圣哲。

    又:

    宗大乘佛教是决定可以救国。

    因菩萨发心牺牲自我为救众生故。

    喻如国父孙中山先生及先烈等。

    又:

    宗大乘佛教是决定可以救国。

    因同事摄化分工服务故。

    喻如林主席、戴院长等。

    国父孙中山先生有云:“我们只要中国四万万同胞一心,任何列强都不足畏。”然而欲众心为一,必须各个人忘去私我;欲个人忘去私我,必须作洗心的工夫。洗心之法维何?则余敢断言曰:“非研究明白佛学‘三界唯心,万法唯识’之无我义理不可。”

    现在我将日前在广州浴室中一段谈话,作为本文的一个结论。(P328)

    “凡属有佛教之国家,都会亡国!”声浪发于我浴室之间壁。我和一位朋友在对座谈话,我故意质问于彼:“日本现在亡国否?”“未。”“暹罗现在亡国否?”“未。”“日本暹罗现在有佛教否?”“有。”余谓:“可见‘凡有佛教会亡国’,此种理论,绝对不能成立。”吁!世界上有坚强不移之意志者很少,类多人云亦云,无深刻之眼光,国之不强,实基于此!所望同胞今后勿轻言,惟实践。尽我心力,对国家能尽一分义务,即尽一分;能尽一寸一尺,即尽一寸一尺,能尽一丈,即尽一丈,又何患乎大公无我,礼义廉耻之国家不实现也。

    今以西洋逻辑学推之:

    (1)凡属佛教之国不定亡国。(大前提)

    (2)暹罗日本是佛教国。(小前提)

    (3)故暹罗日本不亡国。(断案)

    反之:

    (1)凡非佛教国家亦可以亡国。(大前提)(P329)

    (2)罗马犹太非佛教。(小前提)

    (3)故罗马犹太亦亡国。(断案)

    今人不知印度亡国,实亡于婆罗门教,缅甸亡国实亡于政治腐败,而冤谓亡于佛教,观上逻辑可见一斑矣。

    一九、怎样转凡成圣

    无尽法界中,高高低低各级不同的有情类,以两个字可以包括无余。那两个字呢?曰“凡”,曰“圣”。凡,就是凡夫;圣,就是圣人。

    凡夫是个总名,分开来就有天、人、阿修罗、畜生、饿鬼、地狱六种。

    圣人也有两种:(1)世间圣人,(2)出世间圣人。

    世间圣人如孔子、老子、尧、舜等。

    出世间圣人可分作两种来说明:(1)“声闻”、“独觉”的二乘圣者。(2)“佛”、“菩萨”的大乘圣者。“声闻”——闻佛的声教,厌世间生死,舍家(P330)修行,而得道者。有初果(预圣人流)、二果(一来)、三果(不还)、四果(不生不灭)的四种位置。“独觉”——出无佛世的时候,独自觉悟,出离生死,不能度人。

    大乘圣人应分因地、果地两种。

    果地就是染患净尽,万德圆满的“佛”。因地就是广度众生,出死入死的“菩萨”。菩萨有“别”根与“圆”根两种;别根经过的位置,有五十五位——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四加行、十地、等觉;圆根的菩萨,虽也有位置可说,但却可以顿超的。

    那末,凡夫与圣人,有甚么分别呢?以甚么比较呢?我们要比知凡夫与圣人究有一些甚么不同,先当知道从凡夫至圣人所需断除的是甚么。

    从凡至圣,途中的障碍物,不外下列四种:

    分别我执——身见、断常的边见、邪见、见取见、戒禁取见。

    俱生我执——贪、瞋、痴、慢、疑五种烦恼。

    分别法执——尘沙烦恼惑;唯菩萨乃能知,能断。(P331)

    俱生法执——最微细无明;唯金刚道乃能断,断即成佛。

    现在先从世间圣人的地位比较起:

    世间圣人但能教人去恶,行人天福善,烦恼完全未断。若与“初果”比较,则初果已断“分别我执”,故世间圣人又为凡夫。

    “初果”若与“四果”比较,“四果”已断俱生我执,则“初果”可谓仅是圣人之初步。

    “四果”若与“八地菩萨”比较,八地菩萨已断分别法执,则“小乘之极果”不过为小乘之究竟圣者而已,与大乘菩萨的圣者比较,似又略差一筹。

    “八地菩萨”若与“佛”来比较,则“佛”已断俱生法执;“八地菩萨”的圣者,还不能算是登峰造极,够资格称为圣中之圣的,唯佛与佛才可以。

    如此看来,我们知道,由凡夫转成圣人,以及圣人的阶位差别,其中主要的关键所在,就看我法二执的有无,以及断执程度的浅深。因此,如要转凡成圣,无论是用念佛、诵经、参禅、讲经、修密法……等等的不同法门去(P332)行,而都是以铲除我法二执的种子为总目标的。试观下表可知:

    (图缺)

    盲目的行动是危险的信号,我们既知“我执”、“法执”需要断除,但用什么工具去断呢?当然离不了眼耳鼻舌身意等。可是,眼耳等取境应缘,从凡至圣,种种业用关系,究竟有一些怎样不同呢?关于这点,我劝各位将唯识中说的“三境”、“三量”、“三性”、“三界九地”、“心王心所”等,一一研究明白,使胸中和明镜一样;等到“胸有成竹”修起行来,自然就没有危险了。

    我们平常日用接物,有两样东西最要注意它,就是五偏行心所中的“思”(P333)心所,和五别境心所中的“胜解”心所。我们每一件事,经过了“触”、“作意”、“受”、“想”四个心所,到了“思”心所的时候,造善造恶,它能发生一种强有力决定性的作用,令人趣境。所以我们若要了生死,对于“慈”、“悲”、“喜”、“舍”、“不净”、“苦空”、“无我”……等出生死的圣法,应当使思心所,思之又思,熏成未来的无漏种子,勇猛趣道;对于贪瞋痴慢疑……等生死流转的恶法,应当使思心所,毫不客气的拒绝它。胜解心所的作用,是使人相信此理此事,决定不移不动。假定我们相信杀猪好,它可以使我们去做屠夫;若是我们相信了生死的苦,它可以使我们去修行。我们知道这个道理,就应当多读经典,多问善知识,使贪瞋等的邪胜解,永远铲尽根苗,而使了生死的圣人胜解,日益增长!

    还有“执”、“空”、“幻”的三个东西,也是我们所必须明白的。

    众生、烦恼、生死,不都是诸君所厌离的吗?涅槃、真如、佛性、菩提、般若波罗密,不都是诸君所愿证的吗?学佛诚然是要达到这些目的的;但若一味的执着,以为学佛就必须如此如此,以为有实在的生死可了,涅槃可(P334)证,那我最老实的告诉你,这都是“法执”,是犯了“执”的病,不是药。

    诸君不将骇异吗?岂不是一切皆“空”吗?莫急!且沉思一下,你们试跑到街上去,问一问人:“什么叫做众生?什么叫做烦恼?什么叫做佛?什么叫做菩提?”那么,人家一定会说你发了神经病。唉!可怜,无福的众生连名字都闻不到啊!

    诸君应深自庆幸,“无上甚深微妙法,百千万劫难遭遇”,我们由于宿植善根,现在得闻圣法。可是万万不能执定要了生死,要证菩提,一执那就错了!这个执病,要用一种药来医,这药就是“空”——一切法本来是空,不容执取。这不是慈航杜撰的,教有明文,可举经为证,《金刚经》云:“如来说众生,即非众生……”又云:“如来说第一波罗密,即非第一波罗密……。”

    这样说来,我知诸位必定以为“空”是很对的了。不对,这个“空”病更来得厉害!前头的“执”病好比是水;这个“空”病,好比是火,古人云:“宁可有见如须弥山,不起空见如芥子许。”(P335)

    “空”病,到底又用什么药来医呢?有,有药可医——所谓如“幻”的方便。过去一切诸佛菩萨都是从如幻门中,通达一切法不空不有、圆融无碍,成就度众生的大用的。这也不是慈航的杜撰,教有明文,《金刚经》这段文下面还有一句:

    《金刚经》云:“如来说众生,即非众生,是‘名’众生。”又云:“如来说第一波罗密,即非第一波罗密,是‘名’第一波罗密。”细读第三句,岂不是如来说得明明白白吗?

    我现在的结论,就是劝诸君向《金刚经》中第三句这条如“幻”方便的大路走去。虽然知道众生本来空寂,不妨终日度如幻的众生;虽知烦恼本来空寂,不妨终日断如幻的烦恼;虽知生死本来空寂,不妨终日了如幻的生死;虽知涅槃本来空寂,不妨终日入如幻的涅槃;虽知真如本来空寂,不妨终日趣向如幻的真如;虽知佛性本来空寂,不妨终日证如幻的佛性;虽知菩提本来空寂,不妨终日证如幻的菩提;虽知波罗密本来空寂,不妨终日炽然行如幻的六波罗密。那么,根本既正,则枝末何愁?所谓转凡成圣,不期(P336)然而然了。又岂待举心动念,干那避影逃形、畏响留声的工作呢?

    二○、为什么要闻法

    现在我要同大家来研究一个问题,就是“为什么要闻法”。不闻法可以吗?如果闻法没有利益,当然可以不闻法;同时,不闻法没有什么害处,也就可以不闻法。

    何为法呢?就是在寂寞广大无俦的空间、四时迁流不停的时间,乃至其中的形形色色、事事物物,通通叫做“法”。但是法有两种,一种是“有漏法”,另一种是“无漏法”。

    什么叫做有漏法?就是不明事理,随烦恼造作,生死不断,轮回无尽,犹如漏器盛水,终不能满,所以叫做有漏法。这一类的人叫做凡夫。

    什么叫做无漏法?洞达人生根本道理,不随烦恼而作业,证到不生不灭,轮回即断;犹如完器盛水一滴不漏,所以叫做无漏法。这一类人叫做圣(P337)人。

    世间上的人普通所承认的仅止粗浅的“善”、“恶”两法,若是问他善恶的结果怎样呢?界限怎样呢?求生天福报吗?求转眼即灭的名闻利养吗?生死的根本,怎样解脱呢?唉!可怜这类都是雾里看花,莫名其妙。

    我现在要问一句:“我们只要做善事,就可以认为究竟吗?”若是够了,也就可以不闻法;若是自认不够,那就不独是要闻法,而且更要应当进一步研究“无漏法”。无漏法不是什么离奇古怪的东西,也不是一种与我们风马牛不相及的东西,是一种由前人发明了我们眼耳鼻舌身意的究竟根源,讲出来的一种法则;我们遵而行之,能得身心自在和安乐,乃至成佛,所以叫它做圣人法。这个圣人法可以分作两类来讨论;(1)志愿小的是小乘法。(2)志愿大的是大乘法。

    (1)小乘法:三界犹如火宅,世间决定不贪恋,一心断却烦恼,自求出离生死。

    (2)大乘法:了知一切法空,起如幻如化的方便,度脱无量无边众生,同(P338)出生死。

    小乘法既经略明,我们可以不细论它,现在特将大乘法详论一下,使大家知道闻法的重要。

    人命无常,出息不保入息,一口气下来,前路黑茫茫,危险殊甚!释迦牟尼导师为此动机而说法,我既是释迦世尊的弟子,所以我也学佛说法,但是究竟说甚么法呢?若是真实大乘法,本体清净,没有甚么东西可说。山是山,水是水,十方诸佛成道不曾增,十方众生轮回生死不曾减,今且依方便言之:

    最初当想到现前这个身子,地水火风,四大合成——骨肉爪发,地大所有;脓血涕唾,水大所有;热气持身,火大所有;呼吸脉摇,风大所有,这个里面,实在找不出一个我相来!就是这一点知觉的心,也是依托这个无知的四大及色香味触附带而有的。那末,离母无子,当然也不是实在的。再从“过去”、“未来”、“现在”观看刹那刹那,那一个时间是我?仔细思察,则知过去未来的时间无我;但是离开过去未来刹那不停,也找不出那一刹那(P339)是现在,所以在时间上也无有我。自知如此,别人当然也如此,则一切法妄想既空,自能对治烦恼。这个方便,就是下手的工夫。

    那末,佛法不是消极了吗?会亡国吗?不是。我们大乘中最重要的、一刻不能离心的,有四个宏誓大愿:

    众生无边誓愿度烦恼无尽誓愿断

    法门无量誓愿学佛道无上誓愿成

    这个重大的责任,如果是消极的人,可以负得起来吗?假使说不能负起,那末,我刚才怎么又说空呢?要知道空是空自己的烦恼,空一切法的假相。真实修菩萨行的人,以空观空,一切烦恼既空,则皆如幻,便从这里起大方便以如幻观,发四宏誓愿,渐渐断去一切不明事理的根本痴愚,悟透世间究竟的本来面目。那末,我们真发菩萨心履行这四个宏誓大愿还是消极呢,还是积极呢?还是亡国呢,还是救国呢?还是不要闻法呢,还是要闻法呢?

    我想,世间一切众生实在是苦!既苦则空,既空则一切如幻。我们要从(P340)文入观,起深达如幻的智慧,知一切法既如幻化,不过众生迷而不悟!那末,同体无我的大慈大悲心,不要你勉强去发,它都会如怒潮一般的发出来。

    我们只要依着这条路走去,每日从朝至暮只要自问自心,不须问着旁人,我们造成佛的因,决定不会收众生的果。

    最后,我还记得一段故事,在我脑海中颇有点深刻的印象,说出来也很可以证明: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香港东莲觉苑,大家都是知道的。民国十九年我在香港讲经,何东的夫人向我说:“求十方诸佛菩萨要加被我,满我所愿。”我问她发的是甚么愿力?她说:“我现在钱有,人有,但是年岁已老,转眼就会死,东西一丝带不去。我想建筑一个佛学苑,种菩提功德;但是我丈夫不信佛,不能满愿,所以我求佛菩萨满我所愿。”这是她十九年间的一种愿力。

    这一次我来香港(是二十四年),那工程伟大、巍然高耸的东莲觉苑,(P341)却已经冲开了她的困难,而梵呗悠扬于香港之滨了!

    诸君!可见有志者事竟成,幸勿因困难或挫折而退菩提心啊。(P342)
第六册 菩提心影 为甚么要皈依三宝
    为甚么要皈依三宝?兹分数节言之:

    甲、甚么叫做三宝

    三宝就是佛宝、法宝、僧宝。佛,印度话叫做佛陀,译成中国的意义,叫做觉者,就是一位自觉,觉他,觉行圆满的大圣人。我们这娑婆世界的佛教教主,就是本师释迦牟尼佛。

    法,就是佛说的教法,这法也就是宇宙万有、森罗万象、事事物物的真理;在佛陀自己既亲证了之后,所以说出来教化众生。法的内含虽然有无量无边,然总括起来,不出恶法和善法、有漏法和无漏法、小乘法和大乘法。佛告诉我们,应当如何恶止善行,舍有漏证无漏,而成阿褥多罗三藐三菩提——无上正等正觉的佛陀。

    僧,本来叫做“僧伽”,译为“和合众”。若论“事和”,那就是“身和(P343)同住、口和无诤、意和同悦、见和同解、戒和同修、利和同均”的这六和。“理和”就是同断烦恼,同证圣果的圣人。

    佛是教主,法是主义,僧是传教的人。然而佛法僧这三种,为甚么都叫做宝呢?这是以譬喻得名,例如世间的财宝,有利益和尊贵二义。一个穷人,假定得了金银财宝,岂不是生活充裕,得大利益,因此人人尊重宝贵。佛的法宝,亦复如是;闻了佛法,可以改恶行善,转凡成圣,离苦得乐,有利益众生之妙用,故人人尊贵。法既是宝,则说法之人、传法之人,尤为尊贵,不言可知,故称佛法僧为三宝。

    甲、怎样叫做皈依

    皈是皈向,依是依托;好像边区归向中原,婴儿依托父母一样,这皈依就是承顺的意义。我们人类所以异于禽兽者,就是因为有文化和教育来陶冶的缘故;而最高的文化、最善的教育,又莫过于佛教。一个人假定受过了佛教文化教育的熏染,那他的思想应如何真洁,他的行为应如何善美?试看“皈”字的象形,就是反黑为白。换句话说,未受佛教以前,是以世间心行(P344)世间事,一切皆是染污,故名为黑;既受佛化之后,以真善美的心去行真善美的事,使这个浊恶的世界,都变为清净,正所谓“心净国土净”。因为我们要把这个世界的人心都使向善,所以叫做皈依。

    乙、为甚么要皈依三宝

    三宝和皈依的意义,我们都已经明白了,但是,为甚么要皈依三宝呢?要答覆这个道理,就是要明白佛法的内容。然而佛法的内容有无量无边,而最扼要的又莫过于“正见”,这种正见又从何而来呢?那就是从“正法”而来;正法就是佛法。佛法为甚么叫做正法呢?因为佛法中最重要的教理,就是深信“因果”,所谓“作如是因,得如是果”。作恶因,得恶果;那么,恶事当然就不敢为,而善事就要勉力去做了。人人行为向善,世界自然也就会太平!佛法救世就在此,而我们为甚么皈依三宝,也就在此。(P345)

    二二、我们为甚么要学佛

    我常常心里这样想:我们做了一个人,为什么要学佛呢?不学佛可以吗?若是可以不学佛的话,那么,我们又何必要多此一举,岂不是等于头上再安上一个头吗?但我想起究竟来,是不可以不学佛的!我的理由,就在下面:

    第一,我以为一个人如果不学佛,就好像一个小孩子离开了父母,没有依靠一样;又好像我们的躯壳失掉了灵魂,飘飘荡荡,没有依托!试看世界上的人,虽然不能说通通是学佛,但是大多数的人,他们都信仰一种宗教,这就是一个明证。

    第二,我以为一个人的痛苦,有两方面可以安慰,一种是物质的,一种是精神的。在物质方面,譬如金钱、衣服、饮食、居住、游戏,乃至男女等等。但这种物质享受的快乐是有穷尽的;若说到精神的快乐,那无穷无尽(P346)的。譬如佛经上说的成罗汉,成菩萨,成佛,乃至生极乐世界,这种出世超人的希望,是永远的快乐。所以精神上的安慰,比起物质来,实在是悬隔。故物质的享受,实在是万万赶不上精神的。

    第三,我们做一个人,善恶实在是没有一定的。如果你说世间上都是恶人,那末,为甚么有一部份人可以作善?如果你说全世界都是善人,那末,为甚么又有许多人去作恶呢?这种作善,作恶的动机,究竟是甚么东西在里面主动的呢?详细研究起来,这就要谈到“心”!研究心理学最澈底的,莫过于佛学,这也是要学佛的一个理由。

    第四,我常常这样想:人和畜生究竟在甚么地方不同?人要食,畜生也要食;人要睡,畜生也要睡;人有生育,难道畜生不会生育吗?人会工作,牛会耕田,马会拉车,猫会捕鼠,狗会守门,何尝不是工作?这样一来,人和畜生不同的在甚么地方?老实说,这就是人有教育,畜生没有教育。教育虽然不是完全归于佛教,但最良善的教育,莫过于佛教;因为佛教的对象、宗旨,就是教化人民修善断恶,改邪归正。试观从凡夫到佛果,离开了善法,(P347)怎样可以成功呢?所以学佛第一就是改良人们的行为。

    第五,我常常这样想:做一个人,一生到死,忙忙碌碌,究竟忙的甚么东西?为名吧,名又带不去;为利吧,利也带不去。就是儿孙满堂,大富大贵,到那时又有甚么用呢?其实两手空空,连这平日所宝贵的身体,也要归到黄土里面去了!我以为无论贵为天子,富比王侯,如果想到这一层,做人也就没有甚么兴趣了。唯有学佛修一切善法,断一切恶法,自利利他,自觉觉他;能够照这样去做人,那才算有兴趣,人生也才有意义!

    第六,我又想到人的智慧,真是渺小得很,不但像我们这样愚蠢的人,固然谈不上;就是多识几个字,能作几篇文章,乃至能够治家理国,也不过是世间有漏的聪明;不但不能救济人群脱离苦海,连自己还没有超出三界的生死。你看,十方诸佛不但是自己早已超脱,并且还能够救拔一切众生,这样我们为甚么不去学佛呢?

    第七,我们平常一般人,能够著作两部书的,以为学问是怎样了不起。听说到外国去留学,要能出版二一部书,才可以得到博士位。试看佛陀空口(P348)讲白话,用不着先预备文稿,随问随答,在我们中国的《大藏经》里面,已有几千卷,何况印度的梵文,有许多还没翻译过来呢!又何况天上、龙宫的经典,那更是无量无数。佛有这样大的智慧,我们为甚么不学呢?

    第八,我们平常的人,相貌稍微好一点,就以为怎样美丽。其实不知道佛的应化身,已有三十二相、八十种好,何况佛的圆满报身,千丈卢舍那,八万四千相好,无量无边的光明,那更是不可思议了。这种功德相好,完全是在因地中行菩萨道时修来的。所以,我们要想同佛陀一样的福德巍巍,那就要学诸佛的那样发心。

    第九,普通一般人的理想,生了一个儿子,长大了最好是做官发财。我以为如果一个女人,生了一个儿子成了佛,你看这个人多大的福气!为佛母佛父,不但是报答父母的大恩,就是罪恶方面,也就不会加增父母的重担。今生的父母固然得到好处,就是多生多劫的父母,也就沾光不少。我们因为要报答父母的亲恩,所以应当学佛。

    第十,总而言之,佛的功德是无量无边,说也说不尽,我们只好放开眼(P349)睛看看,打开耳朵听听,除了佛以外,还有甚么人比得上佛的智慧、佛的慈悲、佛的功德,佛的神通、相好、三昧、辩才、……呢?所以我说:“要同佛陀一样,那我们就决定要学佛。”

    二三、佛法怎样到民间去

    诸位!记得还是在百花盛开的春天,曾到过贵园和诸位有一面之缘;这番崔护重来,已到了万草凋零的晚秋了。今天又蒙贵园主慰恳邀约,和诸位讲几句话,本人感觉得非常愉快和感激!

    在未正式讲演之前,先说个笑话给大家听听。诸位总该知道,俗传八仙之中有一位吕洞宾的吧?当他在终南山得道之后,有一天乘兴下山,施行教化,以试试众生的根机如何。当他走不多远,忽见对面来了一个小孩子,于是他演起游戏神通来了;他用手指在前面一块石头上一点,立刻便变成了一块灿烂夺目的黄金,随即温和慈爱地对那个小孩子说道:“小朋友!这块(P350)黄金送给你买糖果吧。”想不到那小孩见了黄金,却摇摇头显出毫不在乎的样子。吕洞宾以为他嫌小,于是又特地点了一块顶大的石头,变成黄金,心想这一次大概可以满足这个小孩的欲望了。然而竟出他意料之外,小孩仍然不屑一顾!这一来倒把吕洞宾呆住了,心中不禁纳罕道:“人间现在突然的竟变得这样善良了,黄金都不要!”他随疑问小孩道:“人皆知黄金可贵,为甚么你见了却不爱?”那小孩天真地答道:“不错,黄金可贵我晓得,不过,定量的黄金,用之有时而尽,终不及你那‘点石成金’的手指来得好!最好还是把你的手指送给我,好让我‘取之无尽用之不竭’啊!”诸位想想,这小孩多聪明,要就要个无价宝,可以一生受用。试问在座的小朋友,爱黄金呢,还是喜欢手指?不消说,诸位是睿智之上,小朋友也是聪明的,想不会贪黄金而不要手指。我刚才在未登讲台之前,先奉持“南无阿弥陀佛”的六字洪名,用悠扬的七种音调领导你们诸位绕唱了数匝,就等于给你们许多点石成金的无价之宝——手指。因为嘹亮的梵音,一入耳根,永为道种,心若能永恒地存着一个佛的观念,便是巩固了自己的精神堡垒,歼灭烦恼魔军(P351)的一种必胜战略!善用此战略,即能保全各人本具的无尽宝藏——佛性。所以这数分钟的念佛,比听讲演还要受用些,希望诸位不要以为念佛是无关大旨而加以忽视。好了,闲话少讲,言归正传。

    今天的讲题,是“佛法怎样到民间去”?我们知道,凡是一种事物的存在,必有其存在的条件,这就是适应人类生活的需要。就拿这个茶杯来说吧,假使没有它,试问茶怎样可以送到嘴里来呢?难道要用手代杯吗?不,这是原始人的生活,现在不能用。为适应人类喝茶便利起见,所以继续造出大批的茶杯来,以供应人类生活上的需要。但有了茶杯,假如你不利用它,反而以手喝茶,这岂不是物失其用吗?大家既明白了这个道理,那末,举一反三,其余的一切也就不言而喻了。

    现在要来问一声:“佛法有用处吗?”当然有,它是茫茫苦海中的灯塔,是芸芸众生的救星。世间假使没有佛法的存在,就等同没有日月的光明遍照,人类要过着黑暗的生活,这是何等的苦恼?所以要想世界真能达到和平大同的境界,非全人类接受佛法的洗礼不可!可是话又得说回来,佛陀救(P352)人救世的教理,虽然浩如烟海,佛经文献也为世所公认是学术史上的金字塔,但于今却把它深藏在山门里,作为个人的精神寄托处,未免失去了利人救世的妙用,断佛慧命。在这里,我们应当自负其咎,因为我们未能脚踏实地的去负起宏法利生的责任!现在为了佛教前途的光明和人类未来的幸福着想,再不能把佛法藏在深山了。应当赶快宣扬它,俾它能深入民间去,好让大家能亲尝佛学中的无上法味,一润枯肠!但是怎样才可以把佛法宣达到民间去呢?这里,有一辆巨型播种曳引机,只要开足马力,就可以将佛法的幸福种子,很迅速而普遍地播散到全球去,种子下了,不久便可开出美丽的鲜花来。

    第一,要劝女子学佛,佛法才可以到民间去。过去一班妇女学佛只知道执持一句阿弥陀佛,以希求将来能够往生西方极乐世界;除此以外,根本就不知道佛教里面还有解答宇宙人生的真理存在。所以明心见性的无上佛法,与她们是毫不发生关系的;利人救世的任务,似乎也不是她们的本分事。她们所干的,只是终日在佛前求签,问卜,祈财,求子……这种自私(P353)自利的妄动,不但于己无益,反而使正信的佛教,涂上了一层迷信的色彩。其实佛教本身并不是保险公司,佛菩萨也不是掌握人类赏善罚恶的万能主宰者。在科学昌明的今天,佛教里再不需要这种迷信、消极、自私的佛教徒了。今后所希望的,是一班新时代的女子来发心学佛;学佛可以在家学,并不一定要剃光了头去出家。以你们清醒的理智,去彻底认识佛法的伟大,而生起你们的正信,这才是应时机的根本办法!为甚么女子学佛,佛法就可以传到民间去呢?因为学佛的女子,最能坚定正信,将来择配,自然以同一信仰为前提。夫妇既能志同道合,受佛法的熏淘,则将来所生的子女,善根自然具足,在佛化家庭中,小孩耳濡目染,无非清净佛事。蓬生麻中,不扶自直,佛法潜移默化的吸引力,终使得他欲罢不能!自己亲生的儿女既能笃信佛法,继而媳妇、女婿、孙子、孙女、外孙、外孙女、曾孙、……代代相习,世世相传,佛法从此便能根深蒂固地流入民间。总说一句:要奠定佛化家庭的基础,非靠现代正信学佛的女子不为功;所以要想佛法传到民间去,首要的办法,便是多劝女子发心学佛。(P354)

    第二,要教小孩学佛,佛法才可以传到民间去。小孩生来有一颗天真纯洁坦白的心灵,思想敏捷,精神活泼,前途充满美丽远景,真是人生的黄金时代!当他还没有与纷繁的人世间相接触,还未受到那污浊社会的“杂色大染缸”所渲染的时候,就能来信仰佛法,“童真入道”,这是最难希有之事。因为小孩仿佛是一疋刚刚织好的素绸,不论什么样的色彩,都容易被其染污的。所谓“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所入者变,其色亦变”。若染得好,本质也就显得格外的好;若染得不好,那就一辈子糟了。佛法,是一种最纯洁的色彩;小孩若能受染,定能发生宝光,无人不称赞羡慕的。这就是说:小孩既能在佛教底怀抱里,养成慈悲的情绪、伟大的精神,则将来定能成为忠信笃敬尚义行仁的典型人物。以他们所领纳佛教中出世的思想,来做入世的一切事业,则处处抛开小我而成就大我,为国家建功勋,替社会谋幸福;因信仰纯正的伟大,故能放射出万世不朽的光辉!可是反观今日国际的野心家,□□□□□□□□□□等,他们这些世界上人类的公敌,不也是由小长大的吗?为什么竟做了天下的罪魁?只因他们在童年的时候,从未受过(P355)慈悲佛法的心灵修养,终日昏迷在物欲的旋涡中兜圈于,以致造成这空前惨无人道的赤色恐怖!由此看来,要得世界和平安定,也非要正本清源领导小孩趋善学佛不可!小孩是创造世界的主人翁,若全世界的小孩们皆能虔诚的皈依佛教,则佛化全球指日可待。所以小孩学佛,也是传播佛法到民间去的重要媒介。

    第三,要化导学生学佛,佛法才可以传到民间去。因学生是文化的先锋,是国家的命脉,是社会的中。他们的思想是前进的,热血是沸腾的,当他们求知欲正在发达的时候,以他们锐利的眼光和科学的头脑,来研究文化总汇包罗万象的无上佛法,而生起信仰来,那么,这信仰一定是纯正理智的成果,非同那些盲目附和者可比。法水既流入了他们底脑海里,定会鼓起万丈绮丽的浪花,以洗涤心灵深处的一切垢秽。在当学生的时代,若能体验到佛法的真受用,则将来一旦为教育界服务,当然也是以佛法的至理去熏习门弟子的。门墙桃李既涵养于佛法的大海中,则“见贤思齐”,自然会秉承师道,亦步亦趋地负起护持佛法的使命来!如此,由小学而中学,而大学,(P356)佛法随着教育的力量,遍覆整个教育界以及于全国,并非难事。教育文化,是栘风易俗的原动力,所以学生学佛,也是宣传佛法到民间去的桥梁!

    佛法怎样到民间去呢?说了半天,才得到一个答案,就是:女子学佛、小孩学佛、学生学佛,佛法就可以到民间去。其实玄子、小孩、学生这三种分类,只是就人生过程中各个不同的阶段而分别的;若细细的体会一下,其类虽不同,而传播佛法则一。为了要使得佛学能早日流传到民间去,所以才方便地分别来说,以谋得多方面的发展。

    说到这里,本题可告结束。但我还要为诸位祝福,因为诸位现在皆是青年的女子,而且正在此地修学佛法,所谓三位一体,完全具足了。那么,诸位才是真正建设佛化家庭的主人翁,和宣传佛法到民间去的基本干部,所以,我希望诸位不要看轻了自己;当埋头努力二顺慧双修,以备将来推动正法的巨轮,创造佛化的新世界!(P357)

    二四、畸形的佛教

    诸位法师!诸位亲爱的同学!刚才承寄法师的过分夸奖与赞美,实在使我感觉得非常惭愧。法师嘱咐我,要我将所到过的几个地方的佛教情形,来同各位作一个详细的报告,这更使我不知从何说起。记得慈航在七八年以前,在这里读书,那时是太虚大师在这里做住持。后来因为特别原故,就离此去南洋、缅甸、印度了。但是我对这些地方的佛教,虽然没有经过详细的考察,而我个人一向所感到的一些问题,不妨来和诸位谈谈,并且可以使我藉此机会告诉各位一些国外佛教的事实。我所感到的问题是什么呢?就是“佛教怎样的民间去”?这个问题,我分下面的几点来说明:

    甲、中国佛教一向寄存在那裹

    我们中国的佛教,在我个人看起来,一向是寄存在三点上面:(1)佛教在山上。(2)佛教在丛林中。(3)佛教在关房里。这三点在差不多的人看了,一定(P358)认为很奇怪:为什么一个佛教,不在教育上生活上去求表现,而跑到什么山上、丛林、关房里去呢?是的,这是难免要使人怀疑的。不过我认为佛教在山上者,也有原因的,就是我们中国和尚,大都是生活在名山上的多,所以我们常常听到有人说“天下名山僧占多”的话。事实告诉我们,的确是这样的。现在放开我们的眼光,去向全中国几个名山观察一下,那个山头不是我们和尚住的?所以我由此推想到一个佛教徒,不在社会上去作弘法度人利国的工作,积年累月的和世人隔绝在深山里面,把那最高深、最完整圆满、最伟大的佛教教理与社会人民脱节,实在是太可惜了!为什么呢?因为一个教徒,如果能够把他所信仰的教理,一一播送到世俗苦恼的入世间去,并且能使每个国民都做到信受奉行,那么,这个宗教自然就会飞黄腾达,普遍到全世界了。倘若一个教徒采取那离群索居的主义,长期和世人隔居在那深山里的话,那么这个宗教不但不能盛行在这个人世间,而且还要遭遇灭亡的危险!假使侥幸存在,也不过是跟着它的几个教徒埋没在深山里而已,这是我们应当时刻觉悟和警惕的事啊。(P359)

    其次就要讨论到佛教在丛林中了。中国的佛教历史已经有了一千几百年,因为大部份都是在丛林中讲修行,所以全中国没有那一省不有几个古老的丛林。反过来说,一国之中如有几个较高的佛学院,使我们新佛教运动的旗帜展开,而普及到全国每个角落去的话,那么,无疑的就可以把这些古老的丛林里只晓得几句“离名绝相”的禅理,和几句“念佛是谁”的话头,一变而成为三藏十二部教典的研究处所!那我们不愁中国佛教的事业不能昌盛。这我不是说,要把千百年来寄存在丛林里面的禅净来推翻,或者是说它不好,是要想把丛林的佛教推进到社会上去利济众生;这不过是我对复兴佛教的一点希望罢了。

    最后就要说到佛教在关房里了。中国佛教千百年来,因为都是寄存在深山和禅净的丛林之下,所以佛陀住世亲口所宣说的三藏十二部教典,都紧紧地锁在大藏经柜中,好像闭关一样,连与人见面的机会都没有了,弄得世人不能了解佛学是何物!现在僧教育正在萌芽之初,而经律论仍然还有关在灰尘密密的大藏经柜中,使一班知识界欲求不得,你看这样怎能不使人痛(P360)心?以上所说的情形,完全是千年以来和目前所有的事实。至于将来僧教育。如果发达到最高峰的时候,是不是仍旧会这样,那就要看我们大家努力的程度如何来决定了,现在姑且勿去讨论它吧。

    乙、中国人对三宝的偏信

    我们中国人的确有这种毛病,是专会唱独脚戏,是专会在闹台上打着单片的锣鼓,不知三宝是如鼎三足,缺一不可的;竟有许多的人,只信仰三宝中的任何一宝。比方信仰佛宝的,终日念佛拜佛,甚至连买航空奖券,也是念佛拜佛,意思就是要佛菩萨显个神通,使他中到头奖,大发洋财。什么法宝,还不是等于虚文;什么僧宝,根本就不曾用眼睛去看他!这不是不相信法宝和僧宝,而单相信佛宝吗?还有单信法宝,不信佛和僧的,说佛是泥塑木雕的,僧是饭桶,只有无上法宝才是我们唯一的崇拜对象;除了法宝以外,什么我也不相信。这是偏信法宝,而不信佛宝僧宝的人。更有一些人们,专信仰僧宝,不懂得什么是佛法,只信仰一个皈依师父,其余什么都不相信的。是的,一个愚痴众生的思想,总是不健全的,只顾自己一味的蛮干,对(P361)不对且不管,诸位可以看到中国有一位鼎鼎有名的居士,他竟也这样麻醉了。我说一件外国佛教的事情吧:锡兰、缅甸、暹罗的一个小学生,无论在什么地方,看见和尚,都知道合起掌来行礼,表示最恭敬三宝之诚意。为什么一个自号德学兼修的居士,还不如人家一个小学生,真是一件离奇苦怪的事!

    丙、怎样将彿学插进学校教科书里去

    诸位同学!我们讨论到这个问题,未免有点怀疑,因为佛学早为全世界知识份子所公认为高尚的学说。但是,为什么不把佛学编到各级学校的教科书里面去呢?我们再三考察这个原因,不能不怪到佛学太深奥和玄妙。另一方面,又因为佛学除了少数知识份子知道以外,普通人很少有得其门而研究的;同时也是因为政治对于佛教没有关心的关系。佛学多是锁在大藏柜中,与世人很少有会面的机会,所以把这世上最高上的佛学,几乎成了没有人理会的东西!我们如果把佛学普遍传到民间去,我就我们自已联络一部份人,组织一个大集团,亲自跑到民间去宣传,使他们各各知道:(P362)佛学是觉人救世的唯一良方;清净佛徒,是一切众生的大导师!能够这样经常努力,不愁学校的教科书不将佛学编入。佛教的革新就是这样,就是将来全世界所奉行的大同宗教,也不愁不是佛教来荣膺其位了。

    诸位同学!时间只限我讲三十分钟,现在时间已经过了,我就把上面听说的总结一下:就是希望佛教徒从今以后,不再寄在山上,而要寄在民间;不再寄在丛林,而要寄在苦恼的人世间!不要把佛学紧紧的关锁在经柜之中,而要把佛学寄在五浊极炽的社会里;还要希望中国人乃至全世界的人,都要普遍信仰三宝。这样才把高深难探的佛法,自然而然的趣向到民间去了。佛教到了民间,为人民所信仰,那才能说佛教是救人救世。上来很散漫的讲了这一点零碎的意思,我自己也不知道对不对?希望诸位法师,和诸位同学们,多多的指导才好。(P363)

    二五、怎样才可以解脱烦恼

    本电台邀我以《佛教之超尘思想》为题,来作播音演讲。现在我把它改换了这个题目,叫做《怎样才可以解脱烦恼》。兹分析如下:

    甲、所缘的境界——所缘的境界,虽然是有无量无边,但是把它综括起来,不出下列六种:

    (1)色:色有青、黄、赤、白的颜色:又有大、小、方、圆的形色;还有行、住、坐、卧的表色;这都是叫做色境。

    (2)声:声有人类说话的声音,又有禽兽号叫的声音,还有水流风动的声音,这都叫做声境。

    (3)香:香有花、草、果、木等香,又有兰、麝、沈、檀等香,还有葱、蒜、韭、薤的恶香,这都叫做香境。

    (4)味:味有酸、甜、苦、辣、咸、淡,又有俱生和合等味,还有可意不(P364)可意等味,这都叫做味境。

    (5)触:触有苦、乐、痛、痒等触,又有饥、渴、冷、暖等触,还有坚、硬、细、软等触,这都叫做触境。

    (6)法:法有是、非、善、恶等法,又有冤、亲、憎、爱等法,还有圣人、凡夫等法,这都叫做法境。

    以上色、声、香、味、触、法这六种,在佛教叫做“六尘”。尘有染污和障蔽二义:(1)由这六种境界,就染污了我们清净的心。(2)由这六尘的染污,就障蔽了我们本有的真如心。既有所缘的境界,就有能缘的识心。如果没有心,那外面的境界,它自己不知道自己是甚么东西,所以一讲到所缘的境,就要讲到能缘的心。

    乙、能缘的心——也具了下面六种:

    (1)见色的心识,叫做眼识。

    (2)闻声的心识,叫做耳识。

    (3)嗅香的心识,叫做鼻识。(P365)

    (4)尝味的心识,叫做舌识。

    (5)觉触的心识,叫做身识。

    (6)知法的心识,叫做意识。

    上面眼、耳、鼻、舌、身、意这六种,叫做六识。色、声、香、味、触、法,叫做六境。这六境和六识,本来不是烦恼,也不会染污,在这中间作怪的东西,也有六种:

    (1)贪:贪是贪欲,就是不正当的贪欲。

    (2)瞋:瞋是瞋恚,就是无义理的瞋怒。

    (3)痴:痴是愚痴,就是无知识的盲动。

    (4)慢:慢是高慢,就是轻慢人的我慢。

    (5)疑:疑是疑惑,就是无理智的疑惑。

    (6)见:见是邪见,就是不正当的见解。

    上面这六种就是烦恼的根本,好像六个强盗头;还有许多的小喽啰,在心里捣乱,就是忿怒心、怨恨心、恼乱心、覆藏心、虚诳心、谄媚心、骄傲(P366)心、损害心、嫉妒心、樫恪心、无惭心、无愧心、不信心、懈怠心、放逸心、惛沉心、妄想心、邪念心、无知心、散乱心。这许许多多的魔鬼在心内捣乱,所以弄得我们身心不安!现在我们才明白了,六境不是坏东西,六识也不是坏东西,就是这六种根本烦恼领导了许许多多的随烦恼来捣乱我们的精神界。由此,我们就要用种种的方法,来对治它。

    其对治的方法,虽然也有许多,但求其最简单的方法,也只有六种:

    (1)布施:如果一个人能够生起布施的心,那悭贪魔鬼,也就可以降伏了。

    (2)持戒:如果一个人能够严持禁戒,遵守法律,那不正当的行为,自然就会消灭。

    (3)忍辱:如果一个人能够忍苦耐劳,宽宏大量,那忿怒怨恨的习气,慢慢地也就可以克服了。

    (4)精进:如果一个人能够修善断恶,那懈怠放逸的心念,也自然会减少。(P367)

    (5)禅定:如果一个人能够常常的修定,那种神经错乱,精神昏昧,也就会没有了。

    (6)智慧:如果一个人能够广学多问,精思博览,那愚痴无智,自然会转成智慧的大光明藏。

    上面这六种叫做六度。为甚么要叫做六度呢?就是用这六种药去医治六种病的:

    (1)布施度可以治悭贪的病。

    (2)持戒度可以治毁犯的病。

    (3)忍辱度可以治瞋怒的病。

    (4)精进度可以治懒惰的病。

    (5)禅定度可以治散乱的病。

    (6)智慧度可以治愚痴的病。

    好了!病也知道了——就是上面说的那许多烦恼;药也有了——就是六波罗密多。但是病源究竟是甚么,还不知道。设若不知道病源在那里,你(P368)纵然用了药去乱医,虽然不能说没有效力,但究竟不是根本办法。那么,究竟我们的病根在那里呢?这在佛学上面说得最简单,就是“我相”和“法相”,又叫“我执”和“法执”。

    甚么叫做我相呢?就是执着自己有一个实实在在的我。甚么叫做法相呢?就是执着外面有种种实实在在的事物。

    有了自己的我,就有外人的他。自他相对的时候,顺从我的人,那是我的好朋友;贪爱捣乱的份子,就会来加入。若是违背我的人,那是我的仇人;其中瞋怒捣乱的份子,也就来了。所以随便往那一边跑,都不能逃他们的大圈套,因他们做好做坏的伙伴多得很;东西南北,四维上下,好像罗网一样,布置得重重密密的水泄不通,看你往那里跑?那么,究竟有没有破阵的方法呢?有!看你肯用不肯用。甚么方法呢?即是给它一个“照了”。祇此一个方法,就用不了。

    照,就是觉照,也就是观照,又是觉悟的别名。但这个觉照,不是今天觉照,明天又不觉照;上午觉照,下午又不觉照;这个觉照是要时时刻刻去(P369)觉照的,好像猫捕老鼠那样留心;如果一失觉照,那就被烦恼份子侵入作乱了。究竟用甚么东西去觉照呢?那就是用“智慧”两个字,智慧譬如光明,烦恼譬如黑暗。黑暗遇到了光明,一定是会消灭的;烦恼碰着了智慧,那只好藏身匿踪。甚么原因呢?一切烦恼都是从愚痴生起来的,智慧,就是对治愚痴的一个利器。智慧好比金刚王宝剑一样,无论甚么邪魔妖怪——一切烦恼——一遇到了智慧,只好如草木遇到了大火一样,烧得干干净净;也好像残兵败将,一遇到了神兵,那只好屈膝投降了。

    这智慧的功用,究竟是怎样的呢?老实告诉你,譬如你说这是我,试问究竟那一个是你的“真我”?头是我吗?脚是我吗?皮是我吗?肉是我吗?要知道这是由地水火风四大假和合,变成这一个假我。你认着假我当真我,难怪你会被烦恼魔鬼所害。

    (1)地大:是坚硬的体质,就是人身上的皮肉骨节。

    (2)水大:是润湿的液体,就是人身上的脓血津液,大小便利。

    (3)火大:是热力的暖气,就是人身上的温暖。(P370)

    (4)风大:是动力的呼吸,就是人身上的气息。

    你看这坚湿暖动四大和合的假我,随便离开了一大,你就不会再说“我”啊!怎样知道呢?一个人没有热气还能叫做我吗?呼吸停止了作用,又能叫做我吗?身肉血脉不流通了,你能不能再说这是我呢?老实说,不但四大随便停止了一大,不能叫做我,就是一大不调,你就要恐慌起来。热度太高了,就要发烧;温度太低了,就要发冷;风力太猛了,全身就会发抖;血脉凝结了,一身就会强硬麻木。可见一般人所执着的我相,完全是由无明所障蔽;若是用智慧光明去观察那所谓“我相”,就祇好冰消瓦解了。

    有了我才有人,我相既然没有,人相也就没有地方去对待安立了;既然没有人我是非,那里还有甚么烦恼呢?烦恼完全是由人我是非中来的啊!

    有我才有法,能受用的我既然没有,那被受用的一切事事物物,美丽好丑的东西,自然就不会分别计较了。可见一切外物,都是由我相安立的。我相本无,因执而有。执,就是愚痴,有愚痴就生出烦恼;破烦恼的利器,就是智慧。智慧是觉悟的代名词,觉悟还没有圆满的时候,叫做罗汉和菩萨,(P371)如果觉悟到了究竟圆满,那就叫做无上正等正觉——即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的佛陀。所以我的结论:怎样可以解脱烦恼?我很简单的答覆说:“就是智慧啊!”好了,我很希望诸位能够时时刻刻地用“智慧”去破除一切黑暗的烦恼啊!

    二六、怎样叫做清净

    怎样叫做清净?现在把它分作五段来说明:

    甲、清净的内容

    清净这一句话,在表面上看起来,好像很单纯,其实,分开来也有好几种:

    (1)一般人所说的清净,以为是只要一个人不做事,那就身心安乐。试看如果吃了饭,不理家务,不作职业,不管闲事,这岂不是清净吗?我以为这是不对的。如果不做事,就可以说他是清净,那么,猪、羊、鸡、鸭,它吃(P372)过了,都是没有工作的,岂不是都清净吗?恐怕不然吧!

    (2)修行人的清净,以为一个人要得到清净,非要有一番修养不可;内心如果得到了一番修养的工夫,清净的境界,自然会显现的。譬如一缸水,你能够有一种方法使它沙土自沉,那水的莹光,就自然的会发现。所以一般学佛的人念佛啊,持咒啊,诵经啊,修观啊,参禅啊,用种种修养的工夫,他们的目的无非是要想求得到一种清净的代价而已。

    (3)我个人对于清净的界说,以为要得到真的清净,固然不是第一种那样不做事的懒惰方法,并且也不是像那第二种勉强蛮干得来的工夫。我以为要得到真的清净,先要从觉悟上做起。要知道一个人好好的,为什么身心会不清净呢?这很明显的,就是“迷于物欲”,不能觉悟外境的如幻如化,把它当做真实。那末,就被声色货利所转,贪欲心一起,不但弄得自己身心不得清净,并且把一切都搅做一团糟。试看一锅饭,若是掉下一个老鼠,那一锅饭,只好跟它臭秽不堪。所以清净的界说,简单讲来,就是心去转境,切不可被境所转,这才是清净的真义。(P373)

    乙、清净的定义

    定义,就是决定的意义。我以为做事,不妨照样去做事;为农的为农,作工的作工,乃至百工技艺,不妨各依本位按步就班地去做。不然的话,想求清净的人,丢了工作不去做,这样做工的人弄得身心不清净,好像进退狼狈,这都是从前解释清净的错误。如果照一般人所说的不去做事,就叫做清净,那岂不要把人事荒废了吗?那还成个怎样的世界呢?所以我说清净的定义,最好是把它当做扮戏一样,试看在戏台上的君臣、父子,何等逼真?离合悲欢,何等克肖?若真讨论它的内幕是怎样,只好去请问这扮戏的人,不过是一个“假”字的答覆。

    丙、清净的修养

    上面清净内容中,第三种清净的说法,那是从智慧觉悟上生出来的。但内心的修养不过是一种助缘,其实全由各人的性情近于那一种而定。现在我把这修养两个字略为解释:修是修炼,养是涵养,意思就是“磨练养成功”一种习惯。譬如一件着了墨质的白衫,今天用肥皂洗一次,明天再用肥皂洗(P374)一次,这样一次一次地洗下去,久而久之,总要清净一点呢。尘埋的古镜,你能够天天去揩磨它,它的光明总会有一天会发现的。

    丁、清净的志愿

    上面那几种说法,都是依世俗方便说的。其实要得到清净的真义,那非到成佛不可。“我不空”,“法不空”,纵谈清净,好像是隔靴搔痒,根本并没有解决,所谈的不过是说食数宝而已!设若要希望得到真清净的人,我以为先立志要成佛,然后心清净一切皆清净了,不会说我是骗你。

    戊、清净的利益

    利益,就是福利人群。试看古今中外的大圣人,如释迦、孔子、老聃、耶稣等等这一班先哲,如果他们自己心中没有清净,怎么样能够流传他的教法,去教化世人呢?这就是得到“清净”两个字的轮廓。其实清净有两个条:

    (1)试问你自已有没有这样的志愿,要不要得到一种清净?这是一个先决的问题。(P375)

    (2)立起志愿来,能不能照你的志愿去实行苦干,磨练修习?

    这两个问题如果能够解决,虽然不能得到同佛菩萨那样清净的境界,但也就不远了。(P376)

    二七、怎样做一个真正的佛教徒

    怎样做一个真正的佛教徒,兹分四节言之:

    甲、研究教理

    例如做一个耶教徒,就要研究《圣经》,做一个国民党员,就要研究《三民主义》。那么,做一个真正的佛教徒,就应当研究佛教的教理。例如三皈、五戒、十善的基本佛法;五蕴、十二处、十八界的三科世间法;四谛、十二因缘、六波罗密的三乘出世法;五法、三自性、八识、二无我、诸法毕竟空、法界无障碍诸大乘法;业感缘起、赖耶缘起、真如缘起、法界缘起、六大缘起、诸法缘起;慈恩宗、嘉祥宗、天台宗、清凉宗、少室宗、开元宗、庐山宗、南山宗、俱舍宗、成实宗;这大乘八宗和小乘二宗的教理,统统要把它研究清楚。现在我介绍几本书作为诸位一个参考:《在家学佛法》、《居家士女学佛法要》、《佛教人乘正法论》、《整理僧伽制度论》、《入佛指南》、《佛(P377)学概论》、《佛学大纲》、《法相唯识学》等。以上各书,在上海佛学书局、中华书局、商务印书馆都可以购到。你看过后,纵未能深入经藏,至少我敢担保你能得到佛学上的许多常识。

    乙、行为端正

    上面研究教理好像眼,现在行为端正好像脚,试想一个走路的人,没有眼,或没有脚,能够走路吗?所以要“足目双运”,又叫做“解行相应”。做一个佛教徒,假定行为不好,虽然是明白了一点佛理,也无济于事!人家会说你能说而不能行。然而行为端正,以什么为标准呢?所以学佛的人,最要是严持五戒,因为不杀就是仁,不盗就是义,不邪淫是礼,不饮酒是智,不妄语是信;佛教的五戒,就是儒家的五常;可见做一个真正的佛教徒,行为最要端正!假定一个僧徒行为不检,可以使整个的佛教受影响,他们会说:“佛教徒都是这样,难怪不是学佛的人,那更不必谈了。”所以做一个佛教徒,不但是要明白佛理,并且要严持佛戒。

    丙、维护僧宝(P378)

    平常说:护持三宝。我现在不讲佛宝、法宝,为甚么而单说僧宝呢?要知道僧宝是弘扬佛法的如来使者。老实说,假使世界上没有了僧伽,那佛法也就完结了!国家如果没有佛法,就等于人离开了灵魂一样!因此,我们做一个真正的佛教徒,对于僧宝,应如何维护,恭敬,供养,赞叹?同时,遇到有人欺侮僧伽的时候,我们做在家弟子的人,应当不辞危难据理维护。试看:我国佛教寺庙中都有一尊韦驮菩萨拿着一根金刚降魔杵,终日站在佛陀的面前,这就是象征佛教要在家信徒护法的意思,尤其是释尊在临涅槃的时候,将佛法嘱咐国王大臣,这也可见在家佛教徒护法的责任何等重大了。希望在座的诸位,将此语辗转相传,莫忘灵山遗嘱。

    丙、推行佛化

    不错,研究教理,可以明白修行的途径;行为端正,可以作一切人的模范而起信仰;维护僧宝,可以续佛慧命于不绝;推行佛化,就可以使社会人心向善,世界安宁。因为世界所以扰乱不堪者,就是因为人心太坏!我们如果能将佛化推行,把这许多不好的人心,转为善良、向上,世界自然会太平(P379)了!所以推行佛化,是佛教徒的唯一责任。然而佛化究竟要怎样去推行呢?我平常有三个口号,就是“文化、教育、慈善”。因为有文化,可以宣传佛教的教义;有教育,可以栽培弘法的人材;有慈善,可以得到社会上的同情;所以“文化、教育、慈善”,是今后佛教的三个救生圈!我很希望今后的佛教徒,特别是在座的诸位,应从这三方面去做,一定会得很大的效果。我们要知道,“人类如果不努力消灭战争,那战争一定会消灭人类的”,所以我们佛教徒应有悲天悯人的心,来救人救世,这才算是一个真正的佛教徒。

    二八、我对于在家学佛的一点希望

    佛教徒中有四众弟子,除了出家的僧尼之外,还有在家学佛的男女居士。这不但是现在有的,就是在佛当时亦是有的;无论打开那一部经典,都是可以看到的。

    不过在佛的本意,是大慈大悲普度一切众生的,连地狱、饿鬼、畜生、(P380)修罗都要去度,岂有佛陀本来是生在人间,反而不度人间的众生吗?这决定是不会有的事!

    然而佛陀虽有普度众生之心,但众生的根性也不会一致,就是环境也不都相同;能够出家的就出家,不能出家的,在家学佛也是一样的,所谓“三根普被”——未种善根者令种,已种善根者令增长,已增长善根者令熟脱。佛的同体悲心是要普渡一切众生的,不会遗弃半个众生令他不成佛!

    但是,佛虽然有这种大恩待我们,我们又怎样去报答佛恩呢?不错!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念佛,持咒,诵经,礼忏;总而言之,“依教奉行”,就是报恩。其实,我以为真要报答佛恩的话,莫过于“护法”。为什么说护法就是报佛恩呢?因为佛的本愿,就是要度众生;要度众生就要人信仰三宝,而三宝之中,又以僧宝为要。有人信仰僧宝,当然就有人信仰佛宝和法宝,若是对于僧宝已经没有人信仰了,那么,佛宝和法宝也就没有人信仰了。这本来是很明显的事实,然而有许多人倒不大注意。中国佛教没有锡兰、暹罗、缅甸那样兴盛,就是对于僧宝不大信仰!但是,试问不信(P381)仰僧宝的原因究竟在什么地方呢?不是教理不如他们,也不是宣传不得力;事实胜于雄辩,实实在在是被一部分僧人给弄糟了!僧宝变成了“僧屎”,你叫他们怎样能够生起信仰来呢?九十九个僧宝那是不算数,其中只要有一个“僧屎”已经就用不了!因为九十九个僧宝在寺院里修行,是谁人也看不见,而一个“僧屎”在戏院,在酒馆,大家通通看见了;以为僧徒只有“屎”,那里有“宝”呢?真是岂有此理!所以我说你们在家学佛的人,真要报佛的恩,各省、各县、各乡、各村、各庙,自动的组织一个“护法团”。里面的宗旨是两种,一是对外,一是对内。对外是:无论是政治、军事、警察、学界、报界、文化界、教育界、小说界、戏剧界,乃至贪官、污吏、土豪、劣绅、流氓、土棍、恶霸,只要他是污辱僧团,欺侮僧众,我们在家学佛的“护法团”就竭力出来维护僧宝;始则善言相劝,如其不听,继则依据法律正当手续去警告。如果用正当的手续去和他交涉,他还是不睬,我们就用“穆罕默德传教方法”,聚集在家学佛的教徒,去打他一个“落花流水”,打过了再和他去打官司,看看那一个先吃苦。我以为这个办法是最好的,是(P382)最有效力的。佛教说的“慈悲”,这就是“真慈悲”。我们的“口号”就是:“人家不欺侮佛教,我们也不欺侮人家。”如果人家无故来欺侮佛教,我们“护法团”就拚命的出来卫护三宝。各省、各县、各处,如果能够做到这样一两次,那下次一些侮僧慢法的人,也就谈虎色变了,那里要天天去和人家打架呢?诸位有研究过《三民主义》吗?若是有研究过的话,“世界主义和民族主义”,有什么地方不同?国父说:“在我们强的时候,可以用大同主义,若是在弱的时候,只可用民族主义:不然的话,刚刚给帝国主义者侵略,亡了国,你还不知道因为什么事情呢!”我们佛教也是一样,佛教在兴的时候,我们就讲慈悲主义,若是在衰落被人侮辱的时候,我们就要讲“护法主义”。不然,就会给一般野心家,拿佛教的“慈悲”两个字,来做他们侵略佛教、侮辱僧尼的一种最好的口实,一开口就是:“你们佛教徒不是讲‘慈悲’的吗?讲‘忍辱’吗?为什么也会反抗呢?”如果真是这样,只好任他们宰割欺侮,连头给人家割下来也要“慈悲”、“忍辱”!我以为这不是“慈悲忍辱”,简直是“懦弱愚蠢”啊!但是这一种抵抗,用不着出家的僧(P383)尼自己来挺身出面,因为出家的僧尼,是三宝之一;这种抵抗的工作,完全由三宝弟子在家学佛的“护法团”去专负责任。“护法团”里面的工作,分为两部分,一是文的,一是武的。文的,是负诉讼的责任,里面聘请有常年“律师”专为这一个地方上的“僧尼”负责;凡有人侮辱佛教、欺侮僧尼的事情发生,护法团即刻与律师商量对策,一切诉讼的经费,全由护法团负担,僧尼完全可不闻不问。至于遇到有一种事情和他讲理是不行,我们护法团里面组织一种很有系统的“金刚队”,与以有秩序的指挥;内有头目弟兄,平常有练习。一到了这种事情发生,不得已用这种手段的时候,我们同军队一样,由护法团总机关发命令交头目,由头目招集弟兄们,各持武器,作有秩序的到达目的地,先打他一个“落花流水”似的,同时用法律起诉。但是这种办法要到万不得已的时候才用,同时也有一个限制,就是:虽然是动武,但是不要伤人命!纵然遇到一个有力的反抗,也不过是打他一个痛痒而已。最好是打破他们的工具,弄得他们啼笑皆非;就是打官司我们失败了的话,也不过是赔偿他们一点损失罢了,究竟他已先吃了眼前亏,他回味想(P384)想下次再也不敢惹这种无谓的烦恼了。“警一戒百”,你能够这样做一二次这种“以蛮制蛮”的手段,包管以后那种任人欺侮僧尼的勾当,一定是会少了很多!他们一想到欺侮僧尼,同时就会想佛教护法团一定会出来干涉;老虎虽然不吃人,人家也总有一点畏忌,那里要天天去同人家打架?你如下相信,你看看回教徒就是用这种方法,他们虽然是不欺侮人,但是人家亦不敢欺侮他们了!

    但是这种只有义务,而没有权利的“护法团”,也有一个条件:一方面固然是抵御外侮,另一方面也有监督佛教内腐的责任——如果遇到了“狮子身中虫,来吃狮子身上肉”的话,一次二次劝谏不听,也就有采取“监督”及“弹劾”的权利!如此,佛教大兴,指日可待。望高明者,采纳实行罢。

    附佛教护法团简则

    (1)宗旨:本团全为护持佛法僧三宝起见,对外抵御侮辱,对内监督腐类,辅助中国佛教会,兴隆佛法为宗旨。

    (2)名称:本团定名为中国佛教护法团。(P385)

    (3)地点:总团设于中国佛教会所在地,协助进行,各省各县各乡各村各庙得设立分支团。

    (4)团员:本团团员全系在家学佛之受过三皈的男居士为当然团员,其余的女居士,或未受三皈者,得随意参加。

    (5)组织:总团设正副团长各一人,内分总务股、法律股、金刚股、交涉股、调查股、侦察股,每股设正副主任各一人及干事若干人。

    (6)事务:总务股为专管本团账目经费等事。

    法律股专管诉讼法律等事。

    金刚股专管破坏敌人等事。

    交涉股专管对敌人及有关方面交涉等事。调查股专管对人对外调查事实是非等事。

    侦察股专管对外报章小说戏剧文化书籍等事,对内侦察僧尼有无在戏院、酒楼、赌场、烟馆、妓院,及其余不合佛教戒律等事。

    (7)方法:由侦察员侦察事实后,上书报告本团团长,再由团长派调查员去调查事实后,再派交涉员去向对方善意商量交涉。如对方敌人顽固藐(P386)视不听,则再派法律股与之诉讼。诉讼如其无效,则最后派金刚股诉之于武力,必达到圆满胜利而后止。若对于僧尼有失检戒律等事,由侦察员书面报告团长,再由团长致公函佛教会直接办理。护法团只有侦察僧尼之权,没有直接管理僧尼之权,庶免在家居士管理僧尼之过。如此,则各处佛教会,“不必在家居士参加”,即由出家众去管理出家众,本团完全作一外卫可也。出家持法,在家护法,分工合作,则佛法大兴,屈指可待。略草数条,以资参考。

    二九、以佛法融摄一切学术

    佛法的理趣,虽然是“不可思议”的深广,所谓放之则能“尽虚空,遍法界”,无一法不是佛法;收之则在“一微尘”、“一毫端”,都是具有佛法的理致。但是佛陀的教法是“自觉、觉他”,“救世、救人”的无上法宝,佛法乃是“福世利群”最妙的指南针。所以凡是佛弟子皆应竭诚努力,以佛教真(P387)理来建设世界上的新文化。佛法虽是由佛以“无上菩提”所亲自证得之真实义理,但是这些化导人群“修善、断恶”真善美的教法,乃是佛陀在世的时候,以理智来观察人类千差万别的机宜,而由佛的大悲心所流露出来而施设的。所以佛法并不是高深奥妙而脱离人生的,实际上,佛法是“适时应世”,人人皆能如理实践的“处世哲学”。

    我们如果要使佛学针对时代的“机锋”和思潮,而能把它普遍昌明于世间,就必须先要观察往昔的佛学,是怎样适应环境及各种主要的时机的;而可从原则上去推行发展,再去观察现代学者最有感化力的思潮,并设法如何能够使佛法作为世界思潮上最主要而最有毅力的指导和因素。或者是以佛法来策进发扬人群合理的地方,或者是以佛法来纠正人类错误的思想,这实在是每个佛弟子应尽的重大责任!

    在这血肉横飞的战争时代,世界上最优秀的学者,都考虑或讨论怎样去建立世界永久的和平。说到促进世界和平,当然亦是佛弟子义不容辞的重责!以佛教的真理来建设世界新文化,而积极的改造社会人心,乃是“化干(P388)戈为玉帛”的最好方法,所以佛弟子应注意怎样能使佛法成为世界新文化的主要因素。佛学虽然不是世间的“有漏学”,但是能随一切有漏学的缘,而融摄一切有漏学的真理。

    第一,哲学——在日本叫做“爱智学”,它是研究宇宙人生从何而起,及归宿问题的一种学问。哲学重在理想,佛学的“正遍知”、“妙觉智”,教人不要迷真逐妄,要由妄返真,才能解脱众生的苦恼。所以佛学是最澈底、最真实、最高无上的哲学。

    第二,宗教学——宗教学是建立在信仰、理智及感情的上面。佛教所说的“信、解、行、证”的四种方法,纯然是宗教学的意味。这样讲起来,佛教是最理智的宗教学。

    第三,科学——科学的基本条件是:①注重事实,②了解关系,③精密正确,④力求透澈。科学方法能运用分科研究事物,例如天文、地理等科的专门研究。科学又重在分析,而佛学将宇宙万有的法分作“有为法”和“无为法”两科来分析,用因明唯识来细细解释,足见佛学是最精密的科学。(P389)

    第四,政治学——政治学只可以治理一切人的身家及社会、国土等,但缺乏能力治理人心,及深入人心的功效。治理人心最有效的,莫过于佛学;所以佛学的威力,实越过于政治。凡身心、家国、社会,以至世界各种繁复问题,如遇佛学,可迎刃而解。所以佛学可谓是至高无上之政治学。

    第五,法律学——法是事的意思,律是规则的意思。国家政治的优劣,须看法律的有无效力。佛教有戒律,犹国家之有法律。佛教的戒律是要各人自动的遵守着,凡能持五戒的人,对于国家的法律,是绝对不会触犯的。所以佛学的“律法”,也是最好的法律学。

    第六,军警学——意思是用来防非止过,并不是用来侵略残杀的。军警可以用来防卫国家社会的安宁,但是不能防心。能防止人心不去为非作歹的,莫如佛学,所以军警学无论如何是赶不上佛学的。

    第七,伦理学——伦理学要研究讨论善恶的问题,以论定人们做人所应当奉行的规则。佛学中所说的“六波罗密”,便是最殊胜的规则,又是最合理的行为。所以佛学中的“十胜行”,就是真善美的伦理学。(P390)

    第八,论理学——论理就是说话有规矩,要合道理,方能与人辩论。佛教的因明学,是详审精密的,如果精心研究,那末,无论与千万人辩论,决定是不会失败的。所以佛教的因明学,就是最高的论理学。

    第九,心理学——心理学是研究人心的感觉、意志、欲望等各种现象的学问。佛学中的“法相”、“唯识”,关于讲述心理部分,实在比较其他心理学高明得多。所以佛学也是最精妙的心理学。

    第十,社会学——社会是研究人群历史的发展,或说明群态的学问。佛学的缘生法论人群社会的起源,以诸行无常说明人群的变迁。所以佛学亦包括了社会学。

    上面十种学说,都是关系人生最重要的学说,在人生是缺一不可的。佛学既能融摄一切世间学,故每一个佛弟子皆应秉承我佛救人救世的无畏精神,努力以佛教的真理来建设世界的新文化,而培养民德以奠定世界新文化与永久和平的基石。

    如果我们佛弟子有志“法化”全球,使人类获得真实的利益和永久的和(P391)平、快乐,就必定要无阶级、无种族优劣的分别,而发扬光大佛教的真理,推广佛化的教育,及以“慈悲喜舍”、“三轮体空”的精神,来建设慈善事业,创造世界乐园。

    三○、佛教与一般宗教之异同

    甲、什么是宗教

    关于这个问题,我从前曾看见过上海世界书局出版的ABC丛书里,有一本书叫做《宗教学ABC》的书,这本书里面关于“宗教的定义”,举出各国有名学者的说法。我记得有的说宗教是有仪式的,有的说宗教是有教义的,又有一种人说宗教是具有道德的;还有更好笑的,是说宗教是迷信的。虽然,他们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然而都没有把宗教的痒处抓到。怎样知道呢?试问不是宗教就没有仪式、教义、道德、迷信吗?请去一样一样的审察一下,自然会知道这种说法是错误的!(P392)

    乙、我的宗教观

    我以为宗教有广义和狭义的两种:若论广义的宗教,“宗是宗旨,教是教化”。那末,凡是自己有一种宗旨,想去教化别人,这范围就可大到无量无边了!因为世间上的一切文化、教育、政治、法律、主义,那一项是没有宗旨的,又那一项不是教化人的东西呢?若论狭义的宗教,那是以神为主,神之中又有一神教、多神教、泛神教之别,而以神为创造者、主宰者,那都是一样的。因此,我们可以用个三段式:

    大前提——凡主张神是创造者及主宰者就是宗教。

    小前提——耶教回教婆罗门教他们都是信仰神的创造和主宰。

    断案——故耶教回教婆罗门教都是宗教。

    丙、佛教是宗教吗

    因为佛教中的经典,是反对神的创造和主宰的说法,根本上就不承认有这件事!佛法说宇宙万有、山河大地、人类、禽兽,都是自业、共业之所感,唯识所变,唯心所现的。诸法从缘起,这是佛教对于宇宙人生事物的基本看(P393)法,由此可知佛教决非宗教。然而有入主张极乐世界是阿弥陀佛所创造的,于是错谬百出,就有下面许多被人责难的地方:

    (1)阿弥陀佛既能创造极乐世界,那末,为什么又不赞成上帝也能创造世界呢?

    (2)极乐世界既是阿弥陀佛创造的,那末,娑婆世界你就不能不承认是释迦牟尼佛创造的了。

    (3)然而极乐世界为什么创造得那样美丽,而娑婆世界又创造得这样的恶浊呢?是否释迦牟尼佛的功行,不如阿弥陀佛吗?那未免太冤屈了老师呀!

    (4)若说极乐世界是众生净业所成,那末,娑婆世界当然也是众生的恶业所成。所以我的结论便是:极乐世界净土里面的一切的一切,都是同修净业的众生共同召感的,决不是一人或一神所创造的。也可说是“业力”、“心力”、“法力”之所成。不过“带业往生”这句话,到现在是不能随便用的,免得纵人作恶,而极乐世界,反成垃圾桶、逃亡薮了,未免惹人讥诮!
第六册 菩提心影 因果的研究
    普通宗教,皆劝人为善;我们知道,佛教虽是宗教之一,然而同中还有不同。如人之形相,同是一样的圆颅方趾,而性情、思想、行为、知识、职志各有差别,怎样可以说完全一致?古人说:“人心不同,各如其面。”

    因果的定义,究竟为何?所谓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又说:“作善降祥,作不善降殃。”此皆古之定义。但事实上,每每适得其反者,如古之颜回是孔门中最好的学生,不幸短命死了,乃至买棺椁的钱都没有;又如古之盗跖,劫盗杀人,无恶不作,可是他长命富贵。像这样的例子,还很多很多,这对因果的说法上是不是认为有矛盾?不必说得太远吧,单说我的祖父,未信佛时,家门非常兴盛,但信佛之后,家败人亡,甚至仅存着我一回光光的和尚!诸如此类,因果如何建立?其问不禁令人怀疑。

    通常因果的说法虽多,然而总括起来,不出下列四种:(1)一因异果。(2)(P395)异因一果。(3)无因有果。(4)有因无果。

    怎样叫做“一因异果”呢?例如种一粒豆子的因,而结的是桂圆、荔枝、花生各样不同的果。

    怎样叫做“异因一果”呢?例如种了豆子、花生、瓜子,各种不同的因,而只结了一种的果。

    怎样叫做“无因有果”呢?例如一样因都没有种,而凭空结了许多花生、瓜子、豆子的果。

    怎样叫做“有因无果”呢?例如明明种了许多各样不同的因,最后而不见一样果子结出来。

    上面这四种说法,在佛教的立场上看起来,都是无因和邪因。对于道理和事实,都是不符,不能建立的。

    佛教所说的因果是怎样?是一因一果、异因异果、无因无果、有因有果怎样叫做“一因一果”呢?例如种的花生的因,而所结的只有一样花生(P396)果。

    怎样叫做“异因异果”呢?例如种的各样不同的因,而将来所结的果,一定会得到各样不同的果。

    怎样叫做“无因无果”呢?许多人不明白这个道理,以为山上的花草,是谁人去种的呢?殊不知地下是含藏了无量的种子,以及被风由别处吹得来的,或被鸟雀衔得来的,决定不会没有种子而会生出果的东西啊。

    怎样叫做“有因有果”呢?有许多人看见种下去的种子,没有生出来的时候,就以为是有因无果。殊不知那是种子烂坏了,或被石头压住,或因水土不调、沙土不生的原故;那是缺缘,并不是无因。这许多微细的道理,在佛学上是说得很详细的。

    因此,我们就知道,关于前面那四种说法,就是邪教邪说;后面这四种说法,才是正教正说。我们没有丝毫党同伐异的偏见,只要是合乎事实和真理,我们都是一体同观的欢迎啊!

    要知道因果报应有三种不同:(1)现报,(2)生报,(3)后报。(P397)

    怎样叫做现报呢?例如杀人、放火、抢劫,眼前就被法律处罚,好像种的青菜一样,不久就可以看得见的。

    怎样叫做生报呢?就是今生作的恶,要到来生才受报;这好像今年种的种子,要到明年才有收成。

    怎样叫做后报呢?这就是一生看不见,要多生多世才知道;好像袁盎斩鼌错,要到九生之后生人面疮,来加害悟达国师一样的例子。等于栽的桂圆荔枝的树,那就不是几个月,或一年可以结果的,要到数十年之后,才看得见结果啊!这岂不是现成的一个例子吗?

    因此我们就知道:颜回的短命,是从前的因,而得现在的报。他那仁慈道德,能够留芳百世,这难道不是后报吗?而盗跖长命富贵,难道不是从前种的因?他那无恶不作,到现在亦是无人不知,遗臭万年,这岂不是后报吗?我们撇开天堂地狱不谈,这留芳与遗臭,已经够证明三世因果的轮回了。所谓“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佛经上说:“假使百千劫,善恶业不忘,因缘会合时,果报还自受。”更可以对不信因果的人一个严正(P398)的敬百觉。

    说到这里,我要结束本题了:就是种佛因得佛果,种菩萨因得菩萨果,种辟支因得辟支果,种声闻因得声闻果,种天因得天果,种人因得人果,种修罗因得修罗果,种畜生因得畜生果,种饿鬼因得饿鬼果,种地狱因得地狱果;这十种果报,放在这儿摊摆着,随人喜欢那一样,由自己去选择种因罢了!这就是佛教所说的因果,信不信是由你。是自作还是自受,那是决定毫无疑义的。(P399)

    三二、拜佛的意义

    平常所谓佛,乃是印度话“佛陀”二字的简称,意义是“觉者”。在人类能得到最高觉悟的,就是佛。佛是人类最高的模范,祂能指示我们如何做人,如何进步到超人的地位,乃至于最高的觉悟,所谓成佛。因此,信佛不但不是迷信,而且还是澈底的破除迷信者。一般拜佛的人,往往把佛、菩萨、和神,错认为三位一体,甚至把泥塑木雕的或笔画的人鬼神像等等,都统统叫他们做菩萨,这实在是大错而特错的了!菩萨也是印度话“菩提萨埵”四字的简称,意义是“觉有情”。“菩提”二字是“觉”义,“萨埵”二字是“有情”义,连起来就是上求佛觉,下化有情;以自己所得之觉,转而再觉其他有情的意义。不过菩萨的觉,是没有像佛那样的圆满究竟的。佛的觉好像是十五夜的月亮,菩萨的觉则好像是月初的月亮一样,功德不同,工夫不同,分位不同。至于神,是世间上讲忠孝节义的人,死后被人家崇敬为一种立祠(P400)庙以资纪念的对象。有些拜佛的人,求菩萨保护他升官发财,求菩萨保护他多子多孙,求菩萨保护他百病消除,甚至求菩萨保护他中爱国奖券。这样讲起来,真是有点笑话!岂不是要菩萨也同各人一样的去犯贪污偷盗等罪吗?因此,我们要明白佛教本不是迷信,而拜佛拜菩萨的人,却成了迷信。或者可以这样说:“拜佛拜菩萨的保护人,并不是在佛像而是在佛经。”若诵经、读经、讲经、写经、印经等,都真正可以得到佛菩萨的保护的。说个比喻,就等于父母教他的儿女说:“你们在家或在外,都不得和人家去打架。”这母亲的教诲,就等于佛说的经。儿女能听从父母的教诲,自然不会去犯法;并不是拜了母亲的像,就不会去犯法的。凡夫在三界都是小孩子,听了佛经,就等于儿女听了父母的教诲一样。佛教的范围很广,最低的限度,要做到下面的十条:

    (1)不乱杀

    (2)不偷盗

    (3)不邪淫

    (图缺)(P401)

    (4)不妄言

    (5)不绮语

    (6)不两舌

    (7)不恶口

    (图缺)

    (8)不贪

    (9)不瞋

    (10)不痴

    至于拜佛,是属于一种礼节,好像我们纪念国父的功勋,向遗像行三鞠躬礼一样。如果你一鞠躬就希望国父能保护你发财,二鞠躬就希望国父能保护你升官,三鞠躬就希望国父能保护你康乐,那就早已失去了纪念的意义了。佛是三千大千世界的教主,由印度、锡兰、缅甸、中国、日本,一直传到欧美,遍布全世界。我们向佛行礼,就等于向国父行礼一样,不是迷信。此外如烧香、点灯、供花等,其意义也与拜佛相同。信仰一份佛的教理,就有一份拜佛的礼节。佛是我们的模范师,我们对于模范师的恭敬,是理所当然的。

    佛教指出这入世的原理,是“互助”,不是如达尔文、马克斯等提倡竞争或斗争。现代科学进步,便利于我们的地方,自然是很多;但以科学的方法去制造那些杀人的利器,对人类反是有害的。佛教却不然,并可补此科学之不足。譬如你学佛,我也学佛,人人学佛,人人互助生存,岂不自然就不要制造那些杀人的利器了。人人把杀、盗、淫、妄言、绮语、两舌、恶口、贪、瞋、痴的十恶都革除了,来效法佛的互助、博爱、平等的精神,自然是可以得到身心的自在、人民的康乐、世界的和平。所以唯有这样,那才是我们拜佛的意义。(慈引记)

    三三、什么是观世音菩萨

    观世音菩萨是什么?就是大慈大悲。你能大慈大悲,你就是观世音菩萨;他能大慈大悲,他也是观世音菩萨;我能大慈大悲,我也就是观世音菩萨;所以人人都可以做观世音菩萨。不过我们要做观世音菩萨,除了大慈大悲以外,还要具足两个条件:

    第一,不可有断见、常见。

    第二,要了知我空、法空。

    譬如强盗劫富济贫,他也说是大慈大悲,但没有具备前面两个条件,所以强盗还是强盗,不能叫做观世音菩萨。

    断见和常见是什么?总说都是邪见。我佛说法四十九年,就是要破除众生的这两种邪见。什么叫做断见呢?就是说人死了就断灭了,如同灯灭了一样。但是佛教是讲人死了还是有的;或做人,或为畜生,或升天堂,或堕地狱,继续生生死死,是没有停息的。假若人死了就断灭了,那末,作善何为,作恶何畏呢?做善事的人没有善报,做恶事的人没有恶报,试问这世界成了一个什么样的世界呢?所以断见是邪见,故我佛不仅不赞成断见,而且加以破除的。甚么叫做常见呢?就是说今生富贵的人,来生也是富贵,世世生生都是富贵;今生是人,来生还是做人,生生世世都是做人。假如是这样常而不变的话,那末大家就不必去做善事了,所以说常见也是邪见。是以若执着常见,我佛也不赞成,并且还要加以澈底破除的。

    根据第一个条件来说,强盗能叫做观世音菩萨吗?他虽然是劫富济贫,但没有开“业果”的正眼,方法是错误的。老实说,今生是人的,来生不一定是人;今生是狗的,来生也不一定是狗。根据佛家的道理,岂有不种人的因,而能得人的果吗?所以佛学上以业果的正当道理,来破除上面两种邪见——是说种了佛的因,就可得佛的果;造了地狱的业,就要得地狱的报。如同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一样。此由各人自己选择,想得甚么果,就做甚么业。诸位今天来恭贺观世音菩萨开光,是种菩萨的因,作菩萨的业,将来可得菩萨的果,所以大慈大悲是建筑在业果上的。好像纽约伦教各地的数十层洋房,必须建筑在基地上是一样。倘若发心虽好,而不去种善的业果,那末就等于空中楼阁,怎样能算是大慈大悲呢?人人能够明白因果,就会相信因果,不会做坏事,天下就会太平,也用不着监狱和军警了。所以希望大家推行佛教,不但可使台湾安居快乐,并且可使全世界太平。(P405)

    好了,现在大家都明白了因果是佛学上的唯一正当道理。那末我再来问问各位,造房子为甚么要本头?为甚么要砖瓦?这就是要把木头砖瓦搭成房子,中间有空位,可以佳人,可以放物的缘故;假若没有空位住人,搭了房子就没有用。所以大慈大悲要建筑在空位上,才能普渡一切众生。然而佛教的空,有“我空”和“法空”两种,要以般若的慧眼去观二空,方不失为观空的真义;不是把东西打破或人死了去观空,也不是从虚空去观空。因为那样的空是断空,人人都知道,又何必要大觉大悟的佛陀去讲呢?

    空的前面,还有条件,不可糊里糊涂说人生是四大皆空,五蕴皆空!须知前面还有“缘生性空”。怎样叫做缘生性空呢?现在说几个比喻,就可以明白。

    (1)法华寺的房子是空的,因为是木头和砖瓦所建筑,离开了木头和砖瓦,就没有房子。木头砖瓦是房子的缘;缘生故,所以是性空。

    (2)车是由轮、轴等所构成的,离开了轮轴就没有车。轮轴是车的缘,车由缘生故,所以是性空。(P406)

    (3)军队是一个一个的士兵所集合成的,士兵散开了就没有军队。士兵是组成军队的缘,军队是由缘生故,所以是性空。

    (4)树林是一棵一棵的树植在一个地方所成的,如果把一棵棵的树砍了,就没有树林。树是林的缘,树林是由缘生故,所以是性空。

    (5)扇子是纸和竹丝编成的,纸和竹丝坏了,就没有扇子。纸和竹丝是扇子的缘,扇子是由缘生故,所以是性空。

    (6)人身是地水火风四大,和色受想行识五蕴和合而成的,离开了四大和五蕴,就没有人身。四大和五蕴是人身的缘,人身是由缘生故,所以是性空。

    上面举了六个浅近的例子,要以智慧去观察,就可明白“当体即空”。龙树菩萨说:“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缘是众缘,一法的生起,必有众多的助缘,绝不是如耶稣教主张万物是由“上帝”创造的那种不近道理的说法。

    根据第二个条件,强盗不了解我空、法空的缘故,所以也不能算是大慈大悲。(P407)

    佛教是至高无上的科学,随便在甚么地方都可以实验,不必另外要实验室,现在就可实验这枝菊花的因缘。一枝菊花虽小,而因缘甚多;菊种是因,但菊种种在石头上不能生长,必须有土,土就是菊花第一个缘;有了土必须有水,水是第二个缘;有了水必须有空气,空气是第三个缘;有了空气必须有阳光,阳光是第四个缘。儒家讲金木水火土,相克相成;科学家讲固凝热动,都是同佛教讲地水火风一样的道理。菊花除了地水火风诸缘外,还必须有人工,人工是第五个缘;人工必有父母,父母是第六个缘。父母又有父母,这样推上去,恐怕要牵动了整个的百家姓,牵动了整个的全中国,甚至牵动了全世界。此外人工还须农夫商贾供养衣食住,教授教育技术,政府妥为保护。上面这些种种因缘,都是菊花的众缘,所以离开了众缘,我说即是空。世人都以为我自己最大,其实人我都是平等的。例如开车的和坐车的,煮饭的和吃饭的,究竟是谁大呢?你不开车,我就没有车坐;我不坐车,你也没有车开。你不煮饭,我就没有饭吃;我若不吃饭,你也没有饭煮;你不听经,、我就没有经讲;我不讲经,你们也没有经听。明白了这个道理,(P408)就知道你我都是一样大的,自由的,博爱的,平等的,这样即不会自高自大,不会欺侮他人;如是你帮助我,我帮助你,世界自然就和平了。

    上面所讲的,浅显的地方,教育水准极低的人也都能懂得;深的地方,就是大学生以及博士,也难穷其究竟的。佛教的道理有五乘共法、三乘共法、大乘不共法。今天所讲的第一种是五乘共法,第二种是三乘共法。强盗有我见,没有我空;有法执,没有法空,所以不是大慈大悲。

    第三种大乘不共法,是破二见、证二空的。大慈,是给与众生的快乐;大悲,是拔除众生的痛苦。拔苦,是拔毕竟的苦;得乐,是得究竟的乐。苦,是从我见而来,是从造业而来。明白了这个道理,心就是警察,心就是宪兵,自然不会做恶事。尧舜之治天下,就是这个方法。希望大家以般若的大慈大悲,救国家,以及救世界之苦厄。总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就是大慈大悲观世音菩萨的正义。(P409)

    三四、什么叫做盂兰盆

    我们中国人,向来所说的中元佳节盂兰盆会,它的意义如何?今为演述于下:

    第一,盂兰盆的误会。一般人把盂兰会当做超度鬼魂的会。在国内每年到了七月十五这一天的晚上,差不多都请和尚在门前放焰口,甚至于大街小巷两旁边,都有烧香、点烛、供饭、烧纸钱的,这是我们中国人的习惯风俗。

    同时,这个“盆”字,也就把它当做盛饭盛菜给孤魂野鬼去食的碗碟一样。甚至有钱的人,用水桶一担一担的叫工人把菜饭倒在没有人的地方去给鬼魂食,到了这一天晚上,不但小孩子不许出门,就是胆小的女人也不敢出门,差不多这一晚上就变成了“鬼的世界”。更奇怪的,就是晚上倒的许多菜饭,一到了第二天早上,都食得精光。纵然还有许多地上的残余,也已糟踏不堪,这不是鬼食了,难道是人食了吗?晚上人都不敢走路,这不是鬼走(P410)过了的脚迹,是什么走的呢?于是一年一年的传下去,把盂兰盆会就当做鬼会了。其实,这“盆”字的意义尚弄不清楚,何况其他呢?“盂兰”两个字更是不消说。追溯这盆内所供养的东西是送给和尚的,后来把送和尚的东西,转过来送给鬼,也就是把和尚当做鬼,或是把鬼当做和尚。这种污辱,不知是外人来污辱和尚呢?还是和尚自己来污辱自己呢?到现在我还是堕在五里雾中,说起来真是可笑而又可耻!而这上元、中元、下元三个名词,恐怕也是我们中国人独创的名辞吧。

    第二,盂兰盆三个字的解释。盂兰这两个字,是用中国字译成的外国音,原来是印度一种方言,把他译成中国的意义,就叫做“救倒悬”。倒是倒转,悬是悬挂,意思就是好像有一个人犯了国法,政府知道了,把他捉来处罚治罪,就把这罪人头向下、脚向上地倒挂起来,这时候的痛苦,是不是人受得来的呢?有一个人在傍边看见他受这种痛苦,心中实在难过,所以设出许多方法,来救他们出离这倒悬的苦。其实这不过是一种譬喻,事实上说起来,是因为目连尊者的母亲,堕落在饿鬼道中受苦,请佛设法救济,这才(P411)是“救倒悬”——盂兰之正义。盂兰两个字的意义明白了,盆字到了下面也自然会知道的。

    第三,盂兰盆会的缘起。佛有一个弟子,叫做目犍连,他得了罗汉果位之后,有了天眼通,看见他的母亲虽然死了没有多久,但是堕落在饿鬼之中,非常痛苦。鬼的种类虽然是很多,但最苦的莫过于饿鬼。他当时就亲眼看见自己的生母这种状况,心中非常难过,连忙用钵盛饭,送去给老母亲。她看见自己的儿子,送饭来食,喜出望外,又因看见两傍边有许多饿鬼同伴,恐怕他们来夺她的饭,所以用左手遮住钵饭,免得别鬼看见,用右手赶快把饭拿进口。那知道还没有入口,被口里的火吹出来,把一钵饭都烧成了乌炭。目连看见母亲这种业障,欲哭无泪,知道自己的力量不够,只好回去哀告老师——释迦牟尼佛帮忙,替他想一个方法,来救脱他的母亲。

    第四,佛同他说盂兰盆的方法。佛说:“你的母亲悭贪的业障太重,不是你一个人的本领可以挽救的,要在七月十五日,是许多圣人修行功德圆满的时候,也是佛的欢喜日,在这日里设斋供养十方佛法僧,仗三宝的力量,(P412)可以超度你的母亲饿鬼的苦恼。”目连奉佛的慈训,依教奉行,是日不但令他的母亲脱离鬼道,好像皇恩大赦一样,就是连同伴的饿鬼,同时也都出了饿鬼的牢门,生到人间天上去了。

    第五,盆的解释。盆是盆器,是盛饭菜果物之器具。大者名盆,小者名碟。国内有许多寺院,客人来时,炒一盆面,或一盆粉,或一盆菜,由此可知道是碟类,较碟为大,决定不是用面盆,更不是用脚盆。一般人误会以为面盆装得太少,就用水桶来替可以装得多,一担一担挑在没有人的地方,倒在地下,以为这是盆的意义。大约这是误会到《焰口》上面说的:“摩伽斛食,施周法界。”把“盆”代“斛”,恐怕是由这一种错误而来的。这样把供三宝的盆器,当做施鬼的斗斛,固然错得太远;还有一种错法也就不小,他虽然说这盆不是施鬼,是供佛僧食用之物,他说:“凡有所供,悉放盆内。一如果真正照这样实行,菜或者可以倒在盆内,同在一处:若把供佛的香、花、灯、水果、菜、饭,连供和尚的僧衣,乃至送和尚的洋火、草纸、针、线、剪刀、雨伞、木屐,不但不能这样通通放下去,就是有这样大的盆,也(P413)就搅成了衣不是衣,饭不是饭,布不是布,菜不是菜,甚至洋火草纸,也和饭菜弄得一场糊涂。这不是恭敬供养三宝,实在是拿和尚来开玩笑;污辱三宝,莫此为甚!拿钱本为种福,岂有拿钱来买罪吗?纵然愚痴亦不至如此。由此观之,盆为盆碟之器,菜饭水叶,各供其器,衣屐等物,别安其处,中置一大木盆,形如莲座,系供果碟之用,如此,名义俱符,亦合乎事理之当然。

    第六,就要谈到施鬼的缘起。那是因为佛有一个堂兄弟,出了家已经做了佛的弟子,名叫做阿难,他有一次,晚上在山林里坐禅,正在入定的当儿,忽然看见一个鬼王,“身形丑恶,肢节如破车之声;饥火交然,咽喉似针锋之细;见斯怪异,问是何名?答曰:‘面然。汝三日之中,当堕我类!’阿难惊怖,归投大觉慈尊,叙说前因,启请救苦之法。佛垂方便,利济洪深”。我们只要把瑜伽焰口上面这一段文看了之后,就可以知道有如下的几种分别:

    (1)盂兰盆会,是目连尊者发起的。(P414)

    (2)焰口施食,是阿难尊者发起的。

    (3)盂兰盆,是上供三宝用的。

    (4)焰口施食,是下施鬼魂用的。

    (5)盂兰盆,是在上午举行的。

    (6)施食,是在晚上举行的。

    (7)盂兰盆,是福田。

    (8)施食,是悲田。

    (9)盂兰盆,实在用盆器。

    (10)施鬼魂,实在用斗斛之类。

    这样最简单的几条,总算把眉毛和眼睛都分清楚了吧!我的讲题《什么叫做盂兰盆》,也就可以结束了。(P415)

    三五、佛教伟大的三种精神

    诸位大德,诸位居士,诸位善男信女们!我们大家有佛缘,能一同聚会在这里,使我很兴奋。现在要我来讲话,只恐有不妥的地方,还请诸位原谅。所好的,我们大家都是亲近佛法的佛的弟子,等于师兄弟,用不着客气,还是老老实的来讲几句。今天所谓的题目是《佛教伟大的三种精神》。

    这三种精神,就是我们佛教里的入世、出世,和救世的精神。在没有讲“入世”、“出世”和“救世”之前,先要把一个“世”字的意义弄明白。这一间世字,在普通人称为世界,在佛教则称为世间。无论世界也好,世间也好,拿现在新名词来解释,世字就是指时间,界字或间字就是指空间。时间与空间合起来说,就是一般人所谓的世界或宇宙。《淮南子》说:“四方上下谓之宇,往古来今谓之宙。”这宇字就是空间,宙字就是时间。由于这空间同时间,便摄尽世间的一切——所谓森罗万象,宇宙万有。关于万象与万(P416)有之万,并非是指一定的数目字,乃是包括形形色色、事事物物而数不清的形容词。不用说,一切草木丛林,动植矿物,当然亦包括在内了。

    我们大家都是佛教徒,还是依据了佛教的道理来解释。请诸位先想一想,在宇宙或世界的里面,包括些什么?当然啦,这是算不清的。就在这算不清之下,佛教里给它有一个归纳的总分析法,分析它们是“相续假”与“和合假”。其实说穿了,“和合”也就是空间,“相续”也就是时间,时间与空间这是不能分开的。若是分开来,离时间固不能有空间,离空间也不能有时间。但是如何说这空间和合是假呢?这不妨举例来说明。譬如一个面包,它是由许多面粉集拢来而成的,若是离开了这许许多多的面粉屑,请问还有一个面包的存在吗?又如现用的粉笔,甚至大如地球,小如微尘,又何尝不皆是此理呢?

    我常常听得人说:“人群的世界,人群的世界。”我们既已明白了和合假的意义,不妨进一步来谈谈这所谓人群的世界,请问这人群世界的原素是什么?当然是由于世界上许多的国家集合而成。一个国家的原素是什么?(P417)

    当然是由于许多的省分集合而成。如是乃至由于许多的县分、区分、乡分、村、镇、里、邻、户等集合而成。由此可见所谓人群的世界,也都无非是一种和合假。我们知道,无论是人群的世界也好,一国一村也好,均必须以人为单位。你家有许多人,我家有许多人,他家有许多人,才能来组织一邻、一里、一村、一乡、一区、一县、一省、一国、一世界。

    我们一不做,二不休,不妨继续就人为单位的本身上再来研究一下,就是我人又是由什么组合而成的呢?这恐怕连小朋友们都很容问知道的,就是由于我们的头目手足等组合而成。若是离开了我们的头目手足等物,则我们一个人又何在呢?假使根据了佛教的意义,再深一点说,乃是由于地水火风的四大而成。普通以大地为之地,江湖河海等为之水,煮饭烧茶等所用者为之火,外面花草乱摇、树木狂颠者为之风。而佛法则不然,佛法中不但以大地为之地,即凡坚性者,则皆为之地。不但以江湖河海等所有的为之水。即凡有湿性者,则皆为之水。不但以烹茶煮饭等所用者为之火,即凡有暖性者,则皆为之火。不但以台风等所吹者为之风,即凡有轻动性者,则皆为之(P418)风。这样,不但茶杯的构成有这坚、湿、暖、动性,扇子的构成亦有这坚、湿、暖、动性,乃至每一物与每一人的构成,莫不皆具有这坚、湿、暖、动性。也就因为这坚、湿、暖、动性普遍于每一物与每一人的关系,所以才叫做大。如我人身上皮毛齿骨等,凡有坚硬性者,属于地大。如眼泪口水血汗等,凡有湿性者,属于水大。如身上的温度,属于火大。如呼吸行动,属于风大。由于这四大适当的组合,才能叫做人。如果我们身上的体温没有了,呼吸停止了,请问那还可以算是一个人吗?是的,不过它是死了,又怎能说它不是一个人呢?好,再经过一个相当的时期,等它皮破血流,脓臭腐烂,馍糊不清了,还能够说它是一个人吗?或者是用火葬把它烧了,到那时这个人还存在吗?还认为它有一个我吗?所谓“四大分散,我在何处”,聪明伶俐的人,请回去想一想好了。这就是“和合假”的意义。

    现在再来讲一讲相续假。上面说过,相续即是时间。我们知道,由六十秒的时间,成为一分钟,由六十分的时间,成为一小时;由二十四小时,成为一昼夜;三十个昼夜,成为一个月;十二个月,成为一年。照这样的来计(P419)算,再十年百年千年,乃至于无穷;在这无穷相续的时间中,普通有分为过去现在与未来的三大阶段。可是过去再过去,过去无始;未来再未来,未来无终;无始无终,我们又能找到个什么?就说现在吧,譬如我数一二三四,当说一字出口的时候,此一字的时间已过去了,二字三字也是这样过去,则我们又能够把握住什么?于整个的时间中,找不到握不住个什么,试问这不是个假的,还有什么话说呢?其实,这里所要讲明的,还是我们人的本身。我们一个人由呱呱堕地后,因于时间相续,就那么呀呀呀地把我们送到五十六十七十八十岁上来了。但在这样相续的过程中,我们稍微愚痴一点的人,还不能体味到其中之假;如果一旦一口气不来,纵然是一向不肯承认我们人生是假的人,到这时也是无法来掩饰了。平日间,你一点也动他不得,在这时,任你骂,任你打,他都能大量的放下了。唉!古人说:“举世尽从贮里老,谁人肯向死前修?”岂不就是这个意义?这样,由花残了,屋倒了,一直到桑田变沧海,沧海变桑田,那一样不是时间上的“相续假”啊!

    入世出世与救世的一个“世”字,讲得是差不多了,现在要把它来结束(P420)一下,就是什么是世间?世间第一点意义是无常。什么是世间?世间第二点意义是空。什么是世间?世间第三点意义是苦。什么是世间?世间第四点意义是不净。什么是世间?世间第五点意义是无我,请问这话又是怎样讲呢?我们看:凡是假的东西,岂有能常在之理?凡是无常的东西,岂有能不空?凡是空的、靠不住的东西,岂有能不苦?又在这靠不住的东西如牛马等的死了时,又怎能得清净?在这许多条件支配下的人生,试问又那里会有一个主宰的我呢?好了,世间法是可以坏的、无常的、苦的、空的、不净的、无我的,那我们对于这样的一个世间,是不是能甘心而满意呢?要不然,我们更得要求或改造一个能与这世间完全相反的出世间的意义了。一般人不能了解佛教是要求或改造一个不甘心而不满意的世间,能达成一个既甘心而又满意的世间的,遂妄谓佛教为迷信。这样想起来,无异是对于欲建设一个我们□□□□的《国父遗教》,说它是迷信,可以吗?

    世界的意义是明白了,现在要讲到入字、出字与救字。本来这一个题目,并不是我预先有什么准备的,只因刚才在吃晚饭之间,听得这里唐董事(P421)长与省佛会理事长修振法师,有谈到毒蛇等应杀与不应杀的问题,使我有所感想,所以才来讲这一个题目。平时讲佛教,佛教!佛教乃是一个总名称,其内容分起来大体有人乘佛教、天乘佛教、阿罗汉乘佛教、辟支佛乘佛教与大乘菩萨佛教的五种,如一个学校里有五个学级的一样。一般人因为不知道佛教里有这五乘的关系,便误会佛教是迷信消极或腐化。俗说:“不知不罪。”这也很难怪。这五乘中的人乘佛教,就有着入世的精神。天乘佛教、阿罗汉乘佛教与辟支佛乘佛教,就有出世的精神。最后菩萨乘的佛教,便是救世的精神。

    站在人乘佛教的立场,因为我们是人,就都要来讲人。比如现在有老虎了,毒蛇来了,那我们是等它来咬呢?还是我们将它打死呢?当然啦,我们不是赶快来避开,就要想法子把它来打死了,这为什么呢?就是因为站在人的立场上来讲人话,以人为要紧。否则今天你被蛇咬了,明天他被虎吃了,这样还成一个什么世界?在家人的学佛,只要以人间的佛教为基础就好了。以人间的佛教为基础,只要看谁来侵犯我们,我们便得与谁去反抗。根(P422)据这样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道理为基础,则全屏东全台湾全中国全世界的人,是统统可以学佛的。而佛教又何尝是迷信消极或腐化的呢?

    普通人是这样。假使现在有人来问我:“慈航法师!那末,你是怎样呢?”那我的回答是要出世。为什么呢?因为这个人世太苦太不净了!无论如何,这是极少数的。而同时你既挂上了一块出世的招牌,你便要货真价实,老老实的去出世。如果你要去挂羊头,卖狗肉,那根本就已脱离了出世佛教的范围。所以一个人必须重真实,尤其是学佛;若是我们喜欢入世的就入世,喜欢出世的就出世,政府里又没有来强迫我们,而我们又为什么要虚伪?这样说来,一个人要出世,似乎是容易了;但请你还得慢一点,要先请你做到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这是因为你去杀了生,偷盗了财宝,染污了男女色相,那你便是欠下了命债钱债与情债。一个欠了债的人,想要走就走,世间那有这样的便宜事!?有些人说,世间的猪羊鸡鸭等物是上帝赐给我们吃的是的,虎狼等爱吃人,我们人类也是由上帝造出来赐给它们去吃的;请问对么?若虎狼等不应来吃人,那我们便应当去吃虎狼了。啊!丑(P423)呀!我们不敢去吃,由此吃猪吃鸡,乃是我们恃强欺弱欺善怕恶,一种残暴的不智的行为。所以《楞严经》上说:“人死为羊,羊死为人。”今生你吃它,来生它吃你。种种欠债还债,如何谈得上去出世呢?

    出世说了,其次就要谈到救世了。这在以前有一个孙叔敖杀蛇的故事,就是有一天,孙叔敖在路上,看见了一条两头蛇,当下便把它打死。回家后,告诉他的母亲说:“儿是快要死了!因为在路上,曾看见了一条两头蛇。据一般人的传说,凡是看见了两头蛇的人,是不能再有多日住在世上的。不过儿为了这样的不祥的东西,不愿意让他人再去碰见,于是便把它杀死埋到土里去了。”他母亲听了说:“儿已不死了,因为你已存心救脱了不少的人。”所以菩萨救世的精神,就是这样的,不在谈我人行为的杀不杀,只在论我人动机的仁不仁?动机仁,如从前的日人侵略来了,我们便得去抗日。现在的俄人侵略来了,我们便得来抗俄。我们本着菩萨立场的佛教,只问是不是为的救世与救人?在座的出家众,根据了我们的习惯,我以为是适合于出世的。在家众,我以为是要入世与救世。所以“人其表而菩萨其心”,这便是(P424)整个大乘佛法的精神所在。(P425)

    三六、佛法就是佛法

    今天是宝觉寺佛学研究院、佛教弘法社、佛教图书馆成立典礼的纪念日,仪式在下午才正式举行,此刻法师邀我先来演讲一次,为了时间匆促,只好简单地闲谈几句。我的讲题是《佛法就是佛法》。

    社会上的人们对佛教的看法各有不同,有的把佛教当为一种宗教看待;有的把佛教当为科学;有的把佛教当为哲学等等。为了见仁见智的不同,各执一端,莫衷一是。其实,这都是以主观片面的偏见而立论的,决不是以公正客观的立场来判断的。这等于戴了各种彩色的眼镜去看外面的境界,没有一个是正确圆满的认识。当知佛法是非宗教、非哲学、非科学的,因为它包罗万象,一切学说应有尽有。反过来说,佛法又是最高的宗教、哲学、科学的综合品,它是无上甚深世出世间唯一的真理所在,决不是世间上某一种学说所能包括尽了的!所以老老实实地说:“佛法就是佛法。”(P426)

    我们知道,世间上每一件事物的产生,必须适应人类的需要和具足若干的因缘才会产生的。然则,为甚么会产生佛教?佛教对于我们人类又有什么利益?这是值得我们研究了解的。

    我们底教主——释迦牟尼佛,最初是降生在中印度的一个皇宫里,他真是过着养尊处优富贵无比的生活;然而他为甚么要独自跑到雪山去苦行六年呢?这有两种原因:(1)因为从前印度的阶级制度太不平等,四姓(婆罗门、刹帝利、毗舍、首陀)的尊卑之分,大有霄壤之别。(2)因为目睹众生弱肉强食,互相惨杀;且众苦交迫,无有已时;因此,激起了佛陀的大悲心而奋起倡导佛教,说法度生,一视同仁地平等救度,打破以往森严的阶级观念。为了要解决人类的无量诸苦,福利人天,所以才产生了亘古不灭的伟大佛教。

    佛法是唯一无上利人济世的良方,它能够补助国家政治法律之不及,从事“心理建设”,以期实现“人间净土”。将佛教中的因果轮回之理,灌溉到全人类的八识田中去,使得大家皆能“诸恶莫作,众善奉行”。所以佛法是(P427)教化众生断恶修善,转迷成悟的指南针,是救己救人,救国家,救人类的妙药;决不是如一般不明白佛法的人们,以为佛法只能保佑众生升官发财荐亡延生,这实在是盲目的迷信,大错而特错!当知佛法的真理,是以了解宇宙人生的究竟为归趣的。

    所以个人能对佛法生起正信而依教奉行,则个人能自在安乐,一家能信奉佛法,则全家太平安康,乃至社会国家世界全人类能皈依佛法,则自然会光天化日,国泰民安。因为佛法是净化人心的良剂,人心若能纯正善良,一切的恶事就不致现行了。所以《大学》上说:“要得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必须从正心诚意做起!”正本清源,才是澈底的办法。若舍本逐末,倒行逆施,而望天下太平,各人自在,那真是“缘木求鱼”了!

    佛法既是令人离苦得乐的“法宝”,然而我们应如何去推行它呢?这,可从三方面着手进行,就是“文化、教育、慈善”。因为有文化,可以宣传佛教的教义;有教育,可以栽培弘法的人材;有慈善,可以得到社会上的同情而信仰。所以“文化、教育、慈善”,是今后佛教的三个救命圈!我很希(P428)望今后的佛教徒,应从这三方面努力去做,将来一定是有很大的效果。这里法师现在正在实事求是积极地从这三方面谋发展,实属难能可贵。我们应当大家携起手来,互助合作,将佛法推行到全球每个角落去,以期达到真正的一大同世界!

    三七、求学的态度

    我们在未达到“无学”的佛果位以前,通通都是在求学的过程中,所以不但你们站在求学的岗位上就叫做学,连我现在还继续不断地向各方面学习,因为,学是无止境的啊。那末,大家既是发心来求学,而在求学的时期中,应具足如何的态度呢?

    (1)不择处:我们求学的目的,是在充实自己的智能,不问任何艰苦的场合,只要有学可求,就是我们理想中的乐园;其余一切的声色货利物质上的享受,都应置之度外。所以古人虽“箪食瓢饮”,困居在不蔽风雨的陋巷中,(P429)乃至衣服褴褛,捉襟肘现,仍恰然自乐。试问他们为的是甚么?还不是为的求学的心切吗?老实说,世间上一班惊天动地的伟人,每每皆是从艰难的逆境中苦炼出来的!不经风雪,那有芬芳馥郁的梅花?所以,求学不一定要选择那安适的处所啊。可是,现在一班意志薄弱的青年们,往往不满现实,心猿意马,各处乱跑,结果“踏破铁鞋无觅处”,自寻烦恼!幸福的佳境,唯有从自我创造出来,所以学者不可好高骛远,当把握时机!

    (2)不择人:亲近一切法师,不应起分别心。你不要看他眉清目秀相貌好看,就以为他是一位了不起的法师:其实是“空空如也”!相反的,丑形陋态毫无威风的人,倒也许是一位“学道兼优”的大德。以貌取人,失之子羽;卢携貌丑,却擅文章;所以只看外表,是会遭到失败的。不过,每个当法师的,皆有他足取的地方。例如这位法师的道德好,那位法师的学问好,……我们就取其所长,以充实自己,那就成功了。所以“圣人无常师”,善财童子五十三参,就是我们的好榜样。还有,法师的教诲是极端要信受奉行的,虽然他们或未能尽善尽美以身作则地去实践。比如你走到彷徨的十字路(P430)口,不辨方向,当时有一个折手断足的残废人,指点你的去处,你就该依照他的指示向前走去,才能达到目的地。切不可因为他残废,就不相信他的话。这就是说,法师所教给我们的一切,不管他自己能否实践,只要我们能依教奉行,得到受用就好了。

    (3)不择时:求学要考考矻矻,念兹在兹,专心致志在学业上用功,一刻也不要放松它。孔子说:“学而时习之,不亦悦乎”?就是这个道理。切不可朝勤夕怠,一曝十寒!当知:“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光如逝水,一去不复回。“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希望大家要及时努力。

    (4)不择学:庄子说得好:“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世出世间的一切学问,真是浩如烟海。我们既身居“人天师范”的地位,除了对本分应学的三藏十二部教典要有所了解外,其余的一切外学,也要有个轮廓的认识;到将来应用时,才能左右逢源,应付裕如,而不致犯着“书到用时方恨少”的毛病。所以说:“法门无量誓愿学。”那末,我们在求学的时候,对一切(P431)的课程,不问它是佛学、文学、社会学,……只要是教师所讲授的,皆要好好的接受下来,才不辜负教师的苦心,和自已求学的责任。

    求学的态度,除了上面所说的四点外,还有我时常所说的:“戒如根,定如干,慧如枝叶花果。”要三学齐修,同时并进,才能得到真正的受用。希望大家要有“破釜沉舟”的决心,以“虚空有尽,我愿无穷”的毅力,来为佛学的受用而学。这样,将来才有成功的希望。

    三八、弥勒内院定名的意义

    “睹史多”这个名词,是从佛经上来的。佛经都是印度语,必须翻成中国文后,我们才能了解。译成中国文字,大多以声音为体,睹史多,就是兜率陀。睹史多的意义,是“知足”。欲界、色界、无色界,佛经上叫做凡夫的三个世界。欲界有六重天,而兜率院是第四重天,中有内外两院,外院有天男天女,与世界上是一样的;内院是弥勒菩萨讲经说法的处所,听讲的,(P432)都是十方菩萨,好像一国的总统府一样,府里面是总统率领各僚属在那里办公,而府外面就是民众。

    弥勒内院四个字的来历已经清楚了。又有人问:“这所房子明明是寺庙,为什么不称某某寺或某某庙呢?”这个问题,或可答,或不必答;在佛经上叫做“非问”,因为问得不对、不合理的缘故。例如问:“这庙为什么叫做地藏寺,不叫观音寺呢?那殿为什么叫做文殊殿,不叫普贤殿呢?”这个问题就可答可不答了。这所房子,定名为弥勒内院的理由,约有以下六个意义:

    (1)今日的时代是何时代?这是人人脑筋里应该认清的问题——是人类互相残杀的时代。自从第一次世界大战,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将来会不会发生第三次世界大战,乃至于无穷尽的世界大战呢?这是人人不敢否定的。要知道这种人类互相残杀的事实,是人人心中不甘愿有的。既不愿意,那就非把发生这事实的“根”拔除不可。但究竟其根何在?是不外“一念瞋心起,八万障门开”的这两句话。现在,我们知道瞋是这个事实的根。若要(P433)克服这个敌人,拔除这个根本,唯有慈悲,才有办法。弥勒菩萨(称为慈氏)在兜率陀内院宣说慈悲,度众生于苦海;所以,这所房子定名为弥勒内院。就是要发扬弥勒菩萨大慈大悲的精神,阐述弥勒菩萨大慈大悲的教理,希望每个众生,都来学弥勒菩萨。如是由小向大,以及由近而远的方法,以便消弭人类互相残杀的根源。所谓“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心正而后身修、家齐、国治、天下平”。这是定名为弥勒内院的第一个意义。

    (2)四海之内,皆兄弟也,为什么会你争我夺?为什么会你不喜欢我,我不喜欢你?你不喜欢他,他又不喜欢你呢?详细研究这个病根,是在有“我”。例如说这是我的房子,这是我的妻子,这是我的国家等等,这些我所有的,在佛经上叫做“我所”。我的东西,虽一花一草之微被人拿走了,就要起斗争,何况是我的国家呢?所以世界上扰乱不堪,其病根就在此。要对治这个病症,还是要修弥勒菩萨的唯识观才能收效。要知道弛一方面教化众生,一方面自己修行,用唯识来观察一切东西,都是心识所变的。既然是识所变的,自然就无“我”,“我”既无,也就无有“我所”了。既无“我”、无“我所”,那里还有什么斗争呢?现在以科学的方法,来浅浅的说明这唯识的道理。譬如今年遇见了杀父冤家,我起了瞋心,就要杀死他来报仇;明年遇见那杀父冤家救我出水,我就把他当做恩人。又如一个男人单独坐在房子里,一个女人刚跑进来,见了是单独的男人,她必定退回去;后来得朋友的介绍,订为夫妇,谈及从前事,自然说当时彼此尚不认识。结婚不久,夫妇反目,吵闹离婚,又经朋友调解,和好如初。可见人是一个,念头是两个、三个,乃至于无量无边;究竟是冤,还是亲?这都是唯识所变。明白了这个道理,不但心外无冤亲,就是山河大地——心外之物,皆了不可得,那里会你争我夺呢?这是定名为弥勒内院的第二个意义。

    (3)兜率陀天的内院,是弥勒菩萨住在里面,教化众生无“我”、无“我所”、万法唯识的道理的。现在要把弥勒菩萨大慈大悲的精神,及无我、无我所的唯识道理,由台湾传布到中国大陆,由大陆传布到全世界,使人人都能够信受奉行。这是定名为弥勒内院的第三个意义。(P435)

    (4)在佛经上讲,每一个世界,一定有个佛在那里说法教化众生。释尊的教法:正法五百年,像法一千年,末法一万年;现在是末法时期,还有八千年,那时经典也就没有了!弥勒菩萨就来此世界龙华三会说法。可以说弥勒菩萨是候补释迦牟尼佛之职位而传行教化的,现在要预备龙华三会,普渡众生。这是定名为弥勒内院的第四个意义。

    (5)有人问我修什么宗?我答:“人家说我修甚么宗,就是修什么宗。”具体的说,我修的是菩提宗;因为十宗都是菩提。科学是注意系统法的,例如天文、地理等。科学又注重分析法,例如原子、电子等;唯识的教理,也是注重系统法和分析法的。不过科学制造飞机洋船等,有利也有弊;飞机洋船乘人载货是有利的,而打仗杀人就有弊了。唯识的教理是有科学之利,而无科学之弊的;我们要以唯识学来补救科学之不足。这是定名为弥勒内院的第五个意义。

    (6)每一个宗派都有他的传承,唯识宗是由释迦世尊传弥勒菩萨,由弥勒菩萨传无著菩萨,由无著菩萨传世亲菩萨,由世亲菩萨传护法菩萨,由护法(P436)菩萨传戒贤论师,由戒贤论师传玄奘法师,由玄奘法师传窥基法师,由窥基法师流传到现在太虚大师。本人三十岁以前,从度厄法师是修净土的,后来又入禅宗,迄今就研究唯识,得益于太虚大师的地方很多。我常说:“以佛心为己心,以师志为己志。”我只希望生生世世讲经说法,不问生在那一方,尽虚空、遍法界,我都可以的。地藏菩萨发愿:“地狱未空,誓不成佛,众生度尽,方证菩提。”我的愿力是:“地狱已空,我也不成佛;众生度尽,我也不证菩提。”其实人人现在就是佛,为什么还要另外成一个甚么佛呢?佛说:“奇哉奇哉!大地众生皆有如来智慧德相,不过被妄想所迷,自己不认识自己而已!”所谓“识得众生,方成佛界”。我不想升天,不想做阿罗汉,不想证辟支佛,只要讲经说法;成佛不成佛,我是不问的。讲经是用唇齿喉舌,难道念阿弥陀佛可以被接引到西方,而讲经说法反不被接引到西方吗?决无此理。老实说,讲经说法的,恐怕要生在西方上品。为什么呢?因为念佛要一心不乱,如果一方面念佛,一方面打妄想,怎能生在西方的上品呢?讲经的宣扬佛法,同阿弥陀佛宣传劝人家念佛,他自然会接引讲经的到(P437)西方的上品;好像天天说到美国去,而没有盘费,怎样能够去呢?讲经的,福慧双修,通身都是盘费,要到西方就到西方,所以,讲经就是念佛。念佛可以到西方,讲经也可以到西方;讲唯识就等于修净土。本院供的佛,是释迦世耸、弥勒菩萨、太虚大师,是表示三位一体;本人即在这弥勒内院代表三位阐扬唯识教理。这是定名为弥勒内院的第六个意义。

    弥勒内院又是菩萨学处,又是太虚大师的纪念堂。今天举行落成典礼了,这个功德要谢谢静修院的达心和玄光两位住持。这院是一所法师公共寮,从明天起,宣讲《太虚大师全书》,学生来者不拒,去者不留,不另外招生。《太虚大师全书》有百余种,现在已出版至十三册,此外尚有大师《年谱》两册。我们在院内讲唯识,在外院劝人念阿弥陀佛,这是希望大家“不可以少善根福德因缘得生彼国”。今天承蒙诸位大德居士的光临,非常的感激,希望诸位多多指教,以期大家发菩萨心,来菩萨学处,学做菩萨。将来佛法得以宏扬世界,才不辜负这弥勒内院的成立,和弥勒菩萨升座举行纪念的意义。(慈引记)(P438)

    三九、对锡兰兵之希望

    诸位长官!诸位兄弟!今天贵营建筑佛殿开幕,承贵营长官邀本人到这里来参加这个盛大的典礼,这使本人非常的荣幸和欢喜。同时我是一个中国僧伽,所以代表我们中国的佛教、国家、人民来恭贺诸位。现在要我来讲话,我对于贵军队的希望,可分做四层来讲:

    甲、就佛教立场来讲

    这里是一个偌大的军营,在军营内建筑这样一个庄严伟大的佛殿和讲堂,实在是很少见的。贵国是一个信佛的国家,人民多数都是信佛,既是信佛的,我们就先从信佛的问题讲起。试问诸位:“我们为甚么要信佛?佛有什么值得令我们信仰的?”简单的讲,就是“慈悲”两个字;慈就是能令众生得快乐,悲就是能拔众生的苦恼。我们假定人人都能学佛,这样使众生得乐,拔乐生苦,这才不辜负信佛一番,才可以算是佛的弟子,才可以算是(P439)佛教徒。望诸位不要忘记自己是一位佛教徒,这是第一点。

    乙、就种族立场来讲

    在中国古称贵国是狮子国,我曾经到过缅甸、印度、和锡兰的楞伽山,在可伦坡遇到一位朋友,他说:“锡兰是狮子种,假定有一个人不信佛的话,这人就不是狮子种了。”这人说话虽是自豪,但是他们对于佛的崇拜、国家的尊严、种族的优胜,是何等重视!这样,假定每个人做的都是好事,可以使国家和种族的地位提高!如果做了一点不好的事,同时也可以使国家和种族的地位低落!所以个人的行为,应当如何慎重?处处同国家和种族有密切的关系。这是希望诸位在自己的种族上,不要忘记自己是狮子种,这是第二点。

    丙、就责任立场来讲

    诸位的职责是兵士,那末,诸位的责任就是保护人民,试想我们食的饭,穿的衣,用的物,一切的一切,都是人民供给我们的,但是他们为甚么要供给我们呢?就是希望能够得到我们的保护。所以,你们如果能够去保护(P440)他们,那就算尽了责任。反过来说,不但不能保护人民,反使人民受痛苦,这就算失职,失职的人是罪加一等。所以我希望诸位不要忘记自己是军人的职务,这是第三点。

    丁、就人类立场来讲

    我们大家同是人类,不问他是英国的,你是锡兰的,我是中国的,他是印度的,或其他国家的,然而圆颅方趾那是一样的。因此,大家应当互相亲爱,互相帮助,不应当彼此仇视,除了罪无可赦由长官命令下来处罚的人,其余的良民,不但不能丝毫的损害他们,并且要竭力保护他们。在中国古书上说:“杀一无辜,而得天下不为也。”这样,我们就知道;人者,仁也,有仁慈的心才叫做人,假定失了仁慈的心,就是失了人性。所以我希望诸位处处思想到我们同是人类,不要忘记自己是有人性——仁慈的心,这是第四点。

    好了,今天贵营佛殿及讲堂开幕,我拈出这四点——第一,不要忘记自己是佛教徒,第二,不要忘记自己是狮子族,第三,不要忘记自己是军人,(P441)第四,不要忘记自己是人类。这样,能够时时刻刻明记在心,忆持不忘,诸位的前程,是不可限量的!并为诸君祝福。(P442)

    四○、七喻谈

    诸位!在《楞伽经》第二卷中,第十二门——远离四句门里面,有七个譬喻,非常有兴趣,我现在把它讲一讲。

    第一个是阳焰喻,什么叫做阳焰呢?阳焰就是高山下面的地气,远看一坦平洋,好像河里的水一样。山上的野鹿渴起来了,想去饮水,由山上跑到山脚下去,再也找不到水饮!你看可怜不可怜呢?这个譬喻,是说我们所见的内之根身,外之器界,一切法本来是虚假,因为无始以来,虚妄熏习,凡夫迷昧,无明闇蔽;本来非有,执着以为实有,所以起惑,造业,受报,三界轮转,受生死苦,无有出期,真是可怜啊!

    第二个是干城喻,干城,又叫做乾闼婆城,也就是化城。乾闼婆,叫做香阴,又叫做寻香,有两种说法,一种是说印度有一种人,到了人家食饭的时候,他就在人家门口吹箫,或作乐起来,人家知道他是乞食,就把一点饭(P443)给他食。寻香的意义就是闻到人家菜饭的香气,就去作乐。这种人兼有做幻术的本领,他学过一种咒术,能把草木变成人和马,能把破纸变成城市;一种无知识的人,以为是真城,其实完全是假的,这是一种说法。还有一种说法,就是帝释殿前音乐神,他住在须弥山半腰,他鼻孔闻到帝释殿前的香气,就知道天帝要说十善法,就去作音乐,又叫做乐神;这种神的城郭,每每在云端现出来,不知道的人,以为是真的城郭,其实完全是幻化所成,和蜃楼、海市一样的虚假。这个譬喻,是说有一种外道生到色界,当做涅槃,在《楞严经》上行阴魔中叫做五现涅槃。其实色界还是在三界内,是有漏,是无常,是不净,那里可以把它当做不生不灭的地方呢?

    第三个是梦喻,梦是人人都知道是虚假的,但正在梦中的时候,所见的山河大地人物等等,好像都是实有,等到醒来的时候,才知道是假的。这个意思是说,我们现在看见的山河大地,宇宙万有,本来也是虚幻的,不过我们从无始以来,无明长夜,虚妄所熏种种的我相和法相,以为是实;一到了大觉大悟的时候,同佛一样的智慧,你自然会知道宇宙间万物所谓有,不过是自已心中所变的影像罢了!那里有真实的外境呢?

    第四个是画像喻:画像,是画的形像,明明是一张纸,是平面的,但是画的人,他能画高的山、深的水,没有高下的地方,他能画出高高低低出来。这个譬喻,是说一般外道的偏见,在真如法性之中,本来是平等无有高下的,但外道总要执着自已的邪法为高,反而对于正法以为是下,看别人不起,这种人真是没有药去医他这一种大病,是最可怜的啊!

    第五个是翳目喻,翳目,就是眼睛上有翳膜,就是病眼。虚空本来没有花,他以为有花;本来没有头发,他看见一条一条光芒的须发;本来没有苍蝇,他看见一点一点以为是苍蝇,所谓“一翳在眼,空花乱堕”,就是这个意思。我们平日所见的山川人物,何尝不是无明病目所见?愚痴的凡夫,总以为是实有,这又有什么办法呢?

    第六个是火轮喻,火轮,就是晚上没有灯光的时候,有一个人点了一炷香,在那黑暗中不断的用手环绕,对方的人,看见以为是圆相,好像车轮一样,上上下下,其实,那里有轮相呢?这是譬喻二乘人在无生处,他妄见生死。《圆觉经》上说:“生生死死,生死死生,如旋火轮,无有休息。”喻三界中,本无流转,二乘之人,求出三界,就是这样。

    第七个是水泡喻,水泡,就是水中小泡,一个一个圆圆的,好像珍珠一样,其实,水泡即生即灭,起起落落没有一定的,那里及得上摩尼珠呢?这是譬喻二乘人在本无涅槃处,以为有涅槃。因为涅槃是对生死说的;既然没有生死,那里还有什么涅槃呢?所以大乘的道理,完全是见真如实性本来是不生不灭的。

    诸位!我们把这七个譬喻听过之后,对于佛说的一切法空的道理,总可以明白一点了吧?
第六册 菩提心影 脱苦希望
    脱苦希望,先明何以谓之苦。今分四类释之:

    (1)三途苦——地狱、饿鬼、畜生。(P446)

    (2)八苦——生苦、老苦、病苦、死苦、爱别离苦、冤憎会苦、求不得苦、五蕴炽盛苦。

    (3)二十五苦——三界、九地,共二十五处,生死未了,无非是苦(因时间所限不能细解)。

    (4)无量无边苦——世间一切烦恼皆是。

    吾人欲平贼,必先知贼之所在,然后方能用兵;今欲脱苦,必先明苦之所在,然后乃能攻破苦之阵线。吾人于世间偶不得意,类多呻吟曰:“苦!”殊不知业因差别不同,更甚于此者,最甚者,当首推地狱;地狱之苦,大约有如下列:

    (1)刀山剑树苦——由罪人于人中所造之要素,见树上有其人间所爱之爱人,乃鼓勇而上,则树枝为刀剑向上,退亦不能,及达其巅,血肉淋漓,已经晕绝,业风所吹,复还如故。既已复生,又见在下,如是迷逐,循环苦痛无已!正如人间邪淫他人者,虽刀剑亦所不避,谚云:“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虽然说得好听,而痛苦已不堪回首了!(P447)

    (3)火汤烧煮苦——因自业感,如梦中所见山河境界,有鬼卒等,置罪者于沸汤中,顷刻烧尽;业风所吹,还复如故,如是苦痛,呼吸无间!

    (4)铁床、铜柱……等。

    次言饿鬼苦:饿鬼由过去贪业感饥饿报,类有多种,喉如针锋,腹如斗大,见清水则变为脓血,长劫饥饿,其苦殊烈!或曰:“幸勿作迷信谈,以不可见之事为真实。”曰:“不可见者即可谓之无有耶?然则‘风’,子曾见其形相欤?我祖父母子曾见之乎?噫!只可为智者道,不可与愚者言。至于畜生苦,今请以事实证之:牛,君固见之矣,其居处之不净,食物之不净,出力时之辛苦,宰割时之痛苦,君信之欤?当知畜类之苦较人又加一等。”三途苦已明,今当明八苦。

    (1)生苦——小儿出胎,何以人人都是呱呱哭欤?当知斯时之苦也殊甚,以初生之嫩肉,触外风之刺激,其痛苦可以想像矣!

    现前假使有人啖我以脓血,我必将拒而且怒也,然试思在母腹中所食者为何物欤?(P448)

    现前君等在监狱中,则谓苦也,然试思较在母腹中之住处为何如欤?

    其他如生下以后之数年,意志不自由等、皆生苦也!

    (2)老苦——发白、齿缺、骨僵、夜间失眠、视听不灵等,皆老苦也。

    抵期颐境界,家贫者甚至儿女亦憎之,今君等多是少年,或不谓然,但此老法则人人平等,转眼即当作为君等不邀之客。

    (3)病苦——古人云:“有病方知身是苦,健时多为别人忙。”虽然,此惟众生所知之病,若以佛菩萨之眼光观之,则饥须食、寒须衣亦是病;不独饥寒是病,即世人认为乐趣之淫欲等亦是病也。

    (4)死苦——世间若无有死,早已无处住人,然世人虽明知此路不通,而朗然知非,退身求出者甚少。此死苦,佛喻之如龟剥壳,我所见之死者甚多,因可以引起无常感想。其最苦者,莫如一七日或一月而此一息犹不断者!

    (5)爱别离苦——生老病死,君等或将谓见之熟矣,作消极之任置。然而,现前父母之健康、妻妾之承奉、儿女之玲珑、家财之富有、势位之显赫,乐乎?当然乐也。奈何生离死别之法,无人情可讲,亦无一人可免!当知爱之(P449)切者,别时之苦更深。诸君!当感觉人生暂聚无常,对父母要孝顺,对家庭要和睦,对世人要亲善;不然,则一经死别生离,吟长恨歌晚矣!

    (6)冤憎会苦——我足迹所经之处甚多,所见犯罪者亦不少,其中冤枉者间亦有之。然则法官冤枉之欤?典狱者冤枉之欤?非也!诸君聆一则故事:有富室子,新婚未一月,玩耍游园,妇爱树上花,令婿取之,婿偶不慎,仆地而死,父母哭之恸!而妇反谈笑自若,父母怪之,因问释迦牟尼佛,请示其过去因缘;佛为剖之曰:过去世中有射鸟者,射一鸦于地,宛转未死,旁有挑柴之夫妇经过,见而拍手乐之,故今生为射鸟者之父母,而乌鸦则为其妇,故为此苦报与之。噫!因果之感应,如影之随形,故吾人应明了乃自业所招,至有冤家相会之苦。

    (7)求不得苦——高耸插天之洋房,人人爱之;百味珍馑之陈列,人人爱之;声名显赫,为世间之伟人,人人亦爱之;然而爱者众,得者寡。其不能得者,或为盗为匪,拚死争杀,致世间之苦浪更高。凡此种种,皆此苦摄。

    树高千丈,叶落归根,如上之生、老、病、死、爱别离、冤憎会、求不(P450)得等苦,究从何来欤?曰:由吾人于过去事不明,未来事不明,现在事不明,故死此生彼,不得自在之一种业力——如负人财物之契券——而来,此业力之所偿。

    五蕴炽盛苦——五蕴即色、受、想、行、识。因时间有限,不能细释,有心研读者,请读《广五蕴论》。

    上来三途苦、八苦,均已释讫。二十五苦者,乃世间二十五类众生之所依,无非是苦。无量无边苦者,概括一切烦恼而言。今总以三苦摄之,如下表:(P451)

    (图缺)

    古云:“罪从心起将心忏,心若灭时罪亦亡。”又云:“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则勿惮改。”慈航今天祝诸君离苦,非仅祝诸君脱牢狱苦,乃愿诸君永脱地狱饿鬼畜生乃至三界众苦。诸君!人身难得,佛法难闻。昔释迦牟尼佛在世,有天人福尽,用过去报得神通力,知将堕畜生,忧极。其旁另一天人劝其扶病皈依世尊,南无二字方出口,即已命终;以此二字之力,旋复生天。可见一念回心向善,功德无量!今诸君已皈依三宝者,则愿此后努力念佛,行善。未皈依者,今后当皈依敬禅法师(时在广州菩提林)。皈依(P452)三宝,努力善行,勤持佛号。所谓“苦海无边,回头是岸”。

    四二、得乐希望

    人们虽有各省、各县的不同,但眼视色,耳闻声,鼻嗅香,舌尝味,身觉冷热,则大家皆是一样;此性本来平等,本来不二,所以我今天祝诸君普遍得大安乐,得大快乐;要求安乐之步骤,应当分下列各点:

    (1)地庄严——大小便利,瓦砾沙石,人间地上,满呈可厌之色;我们应当要求一种晶莹光洁之琉璃,普遍庄严大地。

    (2)屋庄严——茅草之屋,雨打风吹,瓦砾所成,光明不透;我们应当要求一种光明净洁之金银琉璃,作鬼斧神工之构造。

    (3)虚空庄严——寂寞空间,能引生内心无限凄凉之感;我们应当要求一种微妙罗网,点缀庄严。

    (4)四围庄严——四围充满了茅草之屋,宛如荒漠上一座无人挂扫之凄(P453)凉孤魂;我们应当要求遍布许多栏循行树,异草奇花,使吾人心旷神怡。

    (5)水庄严——久不浴之脓血身,又加上疥癞之疮,是多少不快;我们应要求一种不冷不热,柔软清香,随心多少,饥可代食之种种功德水来洗浣。

    (6)光庄严——日月倏去倏来,世界乍明乍暗;我们应当要求一种五色缤纷微妙不断之光耀,照烛世间大地永成不夜之城。

    (7)鸟庄严——丽日和风之春晨,微风述香气于鼻端,小鸟唱清歌于树上,乐固乐矣,奈何景难常何!彩云易散;我们应当要求一种永远之春晨,种种奇妙杂色之鸟长唱清歌于耳畔。

    (8)身庄严——合大小便利脓血污垢爪发骨肉共成之臭皮囊,外有蚊虫蚤虱寒暑之侵攻。内有烦恼忧愁恐怖之纷扰,苦之极矣;我们应当要求一种香无俦侣、妙若轻云之质作我身体,永别生老病死之苦音,常获微妙庄严之法乐。

    (9)衣庄严——衣服稍懈洗浣,即成蚤虱之大本营!变换不停,世苦大都如是,我们应当要求一种视之有形,即之无质之物,作我之衣,永绝尘劳之(P454)洗浣。

    (10)食庄严——食和偶尔疏忽,即成蛆虫之根据地,粗重不净,大小便利由是而生;我们应当要求一种美胜醍醐,清如甘露之食,食之则寿命无量,无大小便之苦。

    (11)同伴庄严——欺诈谄诳斗骂杀之伴,唯能生引我之烦恼;应当要求一类诚实和平慈悲喜舍之伴侣,破个人之寂寞。

    上来所说之衣食住行上,虽然可以满足我人之欲望,但是,还有一种最伟大的要求,我们何以叫做人?我们何以会起诸要求?何以有死?生,到底从何处来?死,到底往何处去?我们应当要求一智慧微妙之导者,为我解释之。

    曰:有,有主人号阿弥陀佛,常为人说法,令人了此大事。

    或曰:噫嘻!理想欤?神话欤?

    曰:否,《阿弥陀经》云:“从是西方过十万亿佛土,有世界名曰极乐,其土有佛,号阿弥陀;今现在说法。”如上所举之境界,乃此经中之一少部(P455)份耳!

    或曰:毋欺人也,所谓弥陀,眼所不见故。

    曰:然则君之一身,唯眼是君欤?其余耳鼻舌身心,当属我所有矣。对面之山,君见此面矣,彼面君见之欤?目前之桌,君见此面矣。其余色香等尘,君眼能见之欤?昨天明天是有也,今日之眼能见之欤?我祖我父是有也,君眼能见之欤?目前之风是有也,无物障而表之,君眼能见之欤?

    夫阿弥陀暂不之见,由我之业重,自塞眼耳等六门,非终不见也。我之祖父母与君共世界,君尚不见,况清净之弥陀欤?虽然,我今既闻其名,是耳见之矣;心中疑真疑假,固即心见之矣。前不云乎?此解脱性,本来平等。

    曰:然则隔十万亿之佛土,又何时可到?

    我告君:脓血之身不能到,由心到:此心念念生灭,终归无有。此心者,无远近,无迟速,如摄影机,机动则影留。

    然则此中诸君曾到过上海者,请试闭目思上海先施公司、大马路、新世(P456)界等处,试问此心有远近,迟速否?

    昨夜之半,我忽回仰光,领徒顶礼大金塔,忽而一觉醒来,此身固在广州之菩提林也。噫!万里长途,何往返如是之速耶?

    释迦牟尼佛曰:“应观法界性,一切唯心造。”

    然则能保险决定往生欤?

    曰:此保险单即在诸君之心内,所谓“信”、“愿”、“行”。

    (图缺)

    我无所求于诸君也,目的唯祝诸君脱苦得乐而已!若有欺诸君者,当永堕拔舌地狱。诸君!人身难得,佛法难闻,信心难生;大丈夫当猛烈割断疑(P457)网,将甘露法辗转施人。慈航愿与诸君,世世同为法侣!

    四三、作人希望

    世间作人,倦眠晨作,饥餐渴饮,类皆已易数十寒暑;或望购爱国奖券作富翁,或望造时世之豪杰,诸如此类无不知之熟矣,岂尚有其他作人之希望应讨论欤?虽然,人富不易求也,苟如是之简单者,则世间现状,不应纷乱若此。

    果欲希望作一人格完整之人,当认清下列三点:

    (1)生活问题

    (2)伦理问题

    (3)精神问题

    (1)生活问题——概括之则为“衣”、“食”、“住”、“行”、“乐”五者,无论何人,虽不曰皆衣绫罗,食珍馑,而粗衣糙食乃至住行等,皆必有相当预备。然则何所自而来欤?自然有欤?应分有欤?当知不然。然则自农人而来(P459)欤?曰:“亦不尽然;使农人无造农作品之铁工及木土、缝工等,能耕乎?”然则自农工二者而来欤?曰:“亦不尽然:使无人教育研究发明者,则生活当永陷于野蛮之民族状态而无有进展矣。”然则自农、工、教育三者而来欤?曰:“亦不尽然:使无有军事、政治、法律之保障,则内生之争执,外来之侵夺,则不能解决矣。”

    故知生活情形,苟稍加思索,实不如是之简易!能由个人之行动而波及于全世界,如投毒药于缸中,则全缸之水皆有毒。吾人苟不守范围,而以欺诈争夺手段取得生活代价者,实属害群行动,其受法律之制裁,乃属自投罗网,并非法律自来绝我。今欲作一个有人格之人,必须明了我个人与国家之关系,尽我之心,竭我之力,作一分之供献,方有我个人一分生活之代价。一人如此,一家如此,一国如此,则一国之生活安;推及于全世界,则世界安。如垒砖成墙,一个二个,虽不见有何力量,然离开一个二个之外,又何能成为墙?墙成而取去一个二个,虽不见大损,然使全墙如此,墙仍能存在乎?此所以生活问题之解决,必自各个国人认清其自身之责任始。(P460)

    (2)伦理问题——我一家之诤吵不宁,彼广州各家无与也,彼各省各家无与也,彼伦教无与也,彼巴黎无与也;虽然,一家如此,十家百家千家乃至全国如此,则全国之大家庭不安,推理及之,全世界亦如此。由彼此争执,势必各执有理,不能解决,求诸公断,又岂非自投法律之罗网欤?故欲得社会间相互之安全,必须人人具有礼义廉耻之德育。知此德育,乃我个人生活安全之应负责任,非他人之所强迫,然后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爱妇顺,乃至应世接物必以仁德为归。进而深思寄此世间,暂时假聚,如大剧场;生老病死,是大苦聚。转眼生离死别,彼此互相哀怜之不暇,更何有争端而起?若然,则礼义廉耻等之德育,日益现前,伦理自教矣。

    精神问题:人遗我以佳音,馈我以礼物,我必谢之;人加我以恶言,予我以杖责,我必报之!此因果之感应也。今世一般忧国忧时之士,恨政治不上轨道,生灵痛苦,于是群起高呼,倡主义以救国;各是其是,各非其非,孰是欤?孰非欤?总其大派,有下列之三:(P461)

    (图缺)

    我乃一无家庭之僧人,以客观态度论之,保守派对欤?张勋要拖辫子戴花翎,康有为、梁启超要保帝位,向物质文明进化开倒车。急进派对欤?他们要主张大屠杀。故审时察世权衡利害,当然惟以改良稳健者为皈依。然而治标莫如治本,苟今后国人不能深明因果,知有来生之轮转苦趣,惟以一种虚荣之公德,及法律之惩罚以范围之者,则欲国家趋于轨道,殊难断言。今有显然事实,如惩治贪污条例如是之严,而贪污未尝无。在个人心内,则每当一事临前,公理与私欲之交战,胜负究竟谁属,扪心自问而知。夫何以知人必有轮回欤?试问现前人物,从何而来欤?世间美物,苟微细观之,虽小至一芥子,莫不具有“因仍为果,果后为因”之轮回性在。若仍有疑,可研究佛学中之唯识学,此宗详明吾人眼耳鼻舌身意造业感果之交互关系!(P462)

    若果明乎因果,知有轮回,则做人应当分为二种:

    (1)做现在人——守法律,尽责任,教伦理,睦亲友,是谓做现在人,现生安乐。

    (2)保持未来不失人身——佛门五戒

    (图缺)

    守此五者,能保来世不失人身,谓之“持戒力”。

    得人身矣,而贫穷苦楚愿之乎?设不愿者,又当施人以财物,此谓“布施力”。

    得人身矣,财亦具矣,而身形丑恶愿之乎?设不愿者,又必断之,以人骂我,我安忍受之,乃至种种非礼加我,我亦安忍受之,此谓“忍辱力”。(P463)

    得人身矣,财亦具矣,身相亦圆满矣,而身体不强,渐渐懈怠堕落愿之乎?设不愿者,又必于诸善法,勤加精进,一心不退,此谓“精进力”。

    得人身矣,财亦具矣,相貌亦圆满矣,身亦强健不懈怠矣,而神经错乱,举动恍惚愿之乎?设不愿者,又当常常一心,专注一境,屏诸邪念,此谓“禅定力”。

    得人身矣,财亦具矣,相貌亦圆满矣,身体亦强健无懈怠矣,精神亦不错乱矣,而知识平庸,不能担负社会国家伟大事业愿之乎?设不愿者,必当常读释迦牟尼文佛之教典,开豁心地,然后博及群书,发菩提心,广度众生,此谓“般若力”。

    是故吾人苟欲求现生之安宁,必须尽责任、教伦理。欲求来世不失人身,必须守持五戒。欲得未来多富饶财、身相庄严、智慧圆满,又必须继之布施、忍辱、精进、禅定、智慧之力。(P464)

    四四、成佛希望

    四大希望——第一,作人希望,第二,脱苦希望,第三,得乐希望,业已次第讲过;今天继续来讲第四《成佛希望》。

    在讲《成佛希望》以前,应当讨论如何叫做佛?

    觉悟世间有情,是大苦聚;觉悟有情身心非实有性;觉悟此身众缘假合,无主无我;觉悟此身脓血大小便不净,乃至自他之贪瞋烦恼等;觉悟此心此身念念生灭,刹那不停。内身如此,外器世间,亦复如是。

    然则觉悟此“苦”、“空”、“无我”、“不净”、“无常”,有何利益?曰:世间种种争杀苦剧,皆从不明此理而起;今明证此理,则一切热恼化为清凉,此约自觉的方面说。

    欲成整个人格,尚有下列之五种:

    (1)觉悟自性平等——世间人我自他,皆从一念分别妄想而起。佛能一念(P465)内观,不见自他形相,证平等性,故能以大慈悲,应世利物,示同众生,永绝世间众生人我纷诤之苦。

    (2)觉悟唯心所造——佛证到法性,知世间唯心所造,则恶道诸业,自己永不再作,但以纯净白业,他方、此界,教化有情,则永绝世间众生心外妄认为实有之种种争杀之苦。

    (3)觉悟众缘互助——恶劳好逸,人之恒情,恶苦好乐,亦人之恒情。普通者,但以服劳任苦加诸疏远之人;甚焉者,虽父母妻子兄弟等,亦以苦归之,而榨取其乐归于我,结果而身之苦乃愈甚,他世固无论矣。此盖昧于众缘互助之理也。世间事物,彼此交互为因缘,如支三木为架,离彼则此不成,离此则彼不成。试思我之生存,无父母则我从何来?无兄弟妻子,则何有家庭之乐?无农人,则无食;无木工、缝工等,则住衣等问题不能解决,我果能离开父母兄弟妻子农工军政学等而得乐趣欤?夫无人则无我,无我则无人士父互为缘,决不可缺!奈何举世昧之,故纷乱无有宁日。呜呼!吾安得铸一硕大无俦之晨钟而使尽醒之欤?(P466)

    大觉世尊,证此缘生性空之理,乃能运大慈悲,逐类随形,方便教化,不生教化之相:《金刚经》云:“我当灭度无量无边众生,实无众生得灭度者。”

    (4)觉悟互有恩德——六道众生,轮回不息,交互为亲姻。此理或深难卒喻,即以现前论之;父母生我身,妻子分我劳,农工等供给我衣食住,军政教育管教养卫,在在皆为我之恩人;我若尽我一分责任,固又为彼等之恩人;知恩之心既深,残恶之毒自灭!佛由此心,熏大悲种,能永断恼害有情之种子。《梵网经》四十八轻戒中云;“六道众生无不是我父母,我生生无不从之受生。一切地水是我先身,一切火风是我本体;而杀而食者,即杀我父母,亦杀我故身。”

    (5)觉悟唯业所现——镜中花影,智者见之,不谓为有,不谓为无,更不取执。小儿见之,误为实有,猛力取之,玻璃既碎,手破血流,花亦不见。又有智人见之,责小儿云:“此花本空,妄受斯苦!”

    我佛世尊,悟自性空,业从心现,如梦,如幻,既不同凡夫执有,趣生(P467)死之苦轮,也不如外道执空,留轮回之根蒂;唯以如幻方便,救六趣苦!莲池大师有云:“有朝功行完满,天堂地狱横行。”

    上来已明佛觉悟“苦”、“空”、“无我”、“不净”、“无常”五种利益以自觉,及觉悟“自性平等”、“唯心所造”、“众缘互助”、“互有恩德”、“唯业所现”五者以觉他。

    今当明怎样可以成佛:

    成佛阶梯,当自皈依三宝始——皈依三宝乃入佛之门,入门后然后方可承受佛之家业。三宝者,佛、法、僧。佛,即此方之释迦牟尼。法,即一切经典及修行法则。僧,即依佛法而出家之人。根性利者,更可皈依十方三宝。

    皈依分四类:

    (1)皈依之动机

    (2)堪可皈依之境

    (3)应如何皈依(P468)

    (4)皈依后应如何守规戒。

    ①皈依之动机

    ②堪可皈依之境

    ③应如何皈依

    (图缺)(P469)

    ④皈依后应如何守规戒

    既皈依佛门矣,壮志欲阶佛地,必须发四大誓愿:(P470)

    (1)众生无边誓愿度;

    (2)烦恼无尽誓愿断;

    (3)法门无量誓愿学;

    (4)佛道无上誓愿成。

    四宏愿发起以后,则进之以身心财法四种之布施(无钱者,身心法三者可以办到);精持戒律,遇事忍辱,发大勇猛,一心前进,誓不退转,定如须弥;自然一旦大智现前,不愁不能成佛。兹作一次第表如下:(P471)(图缺)(P472)

    四五、深信因果是学佛的根本

    我们要知道,一个国家里面有这样多的人,难免有良莠不齐。好人固然能够自治,不好的人也不能够任从他去作恶,扰乱治安;所以设立政治、法律、宪警等等,就是来防范歹人的一种方法。尤其是教育、文化、宗教等等,更是维持世道人心,潜移默化的势力重而且大。佛教即是教育文化宗教之一,则对于维持世道人心,必有说焉。佛教的教理说法虽多,而劝人深信因果尤为首要。盖上升与不堕,全以因果为枢纽。平常说:“作善者生天堂,作恶者堕地狱。”此犹简言耳。其实佛说十法界,何一不是由因而致果?作佛因得佛果,菩萨因菩萨果,缘觉因缘觉果,声闻因声闻果,天因天果,人因人果,修罗因修罗果,旁生因旁生果,鬼因鬼果,地狱因地狱果。由造十类因,而得十类果。俗语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决不会种的是苦瓜因,而得的是甜瓜果,世间恐无此理。(P473)

    然世人所见者唯二——人与畜生:上自诸佛菩萨,下及饿鬼地狱,其余八种,皆云无有。甚至人能转畜,畜能为人,亦未能信。其所持的理由,则曰人的常识不见。殊不知人的常识,只能见人的常识,不能见佛的常识,犹之乎蚂蚁之常识,不能见人之常识,亦犹之幼稚园不能见大学生之科哲常识同,其理甚明。盖除亲见之外,犹可比知。例如我手中现持一西瓜,问尔:“有种子乎?”必答曰:“有。”有人种否?亦曰:“有。”有处所否?亦曰:“有。”有时间否?亦曰:“有。”然再问:“尔见此种子否?”必答曰:“末见。”汝见何人种否?必曰:“未见。”何时种,何处种?必均曰:“不知。”既都不知,为何答曰均有?则曰:“以果推知有因也。”既有手中现见之果,必断定有因,有人,有时,有处,否则,此西瓜之果从何而有?何必一一皆见之方云有,推之亦可云有。例如余之父母,君之祖先,虽然未见,然不敢武断曰无。

    既以果可以知因,则知因定必生果。例如余现时手中持一瓜种,种于地下,今问尔:“将来可能生瓜否?”必答曰:“能。”何以能?因一切瓜皆(P474)从种子生,则此种子亦必生瓜“前则以果知因,今则以因知果。盖因果之事,由现见者;因果之理,由推知者。譬如先见火有烟,后时见烟必知有火。一切因果之法,悉皆如是。例如二人,一人说英语,则知前所学者是英语。今吾人若习英语,则将来必会说英语;一人说日语,则知前所学者是日语。今吾人若习日语,则将来必会说日语,决无今之说英语者“前所学时是日语;今之学日语者,将来必会说英语。佛教因果之说,与科学定律,丝毫无差。盖作善者降祥,作不善者降殃。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若以一世因果论之,或有一通之处!盖贤者莫过于颜回,亦遭穷困而天寿;恶者莫过于盗跖,反得富贵而高龄。不但古人为然,今人亦有之。每见昔时全家行善,今则家败人亡;曩日满门造恶,今则子孙满堂,此又何说?可知佛教所说之因果理通一二世,盖遇缘有早迟,故报亦有先后。

    一者现报,二者生报,三者后报。现报,即现生受报,如作恶者,现受法律处罚;作善者,现受众人爱敬。生报,即来世受报,如今生作恶,来世堕落;今生为善,来世超升。后报,即多生多劫之后才受报。所谓“善恶到(P475)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如负债然;有今岁还者,有来年还者,有多时后还者。若要不还,除非不欠。盖现报如种稻,今岁即收;生报如种麦,来年才割;后报如果树,数年后才得果。是故颜回贫天,焉知非昔日自种之因;今世称贤,非但来生感得善报,即流芳百世,亦可见其因果之不谬。善者如斯,恶者又何尝不然。即盗跖遗臭万年,亦可证明因果之一斑。

    故吾入学佛,对于因果之理,必须深信无疑!非但行为有标准,盖举心动念,善恶亦自能反省。佛教因果之理,不出十恶与十善,以及四圣之无漏行,分大小之别。

    十恶者,杀生、偷盗、邪侄、妄言、绮语、两舌、恶口、贪欲、瞋恚、愚痴。反之,不杀生、不偷盗……,乃至不瞋恚、不愚痴,则名十善。今列一表,可知大概。(P476)

    (图缺)

    声闻——自觉之钝根者——小乘

    缘觉——自觉之利根者——中乘

    菩萨——觉他之修因者——大乘

    佛陀——三觉之圆满者——一乘(P477)

    观此表,则知十果之有无,全以十因为判断,毫无疑议!

    四六、三皈五戒是学佛的基础

    三皈,就是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佛法僧合称为三宝,所以叫做皈依三宝。佛是觉义,所谓自觉、觉他、觉行圆满,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无上正等正觉,故称为佛。法是轨持义,所谓“教法、理法、行法、果法”能成无上正等正觉之轨道,故名为法。僧是和合义,有事和理和二义。事和,能见和同解,戒和同修,利和同均,意和同悦,口和无诤,身和同住;理和,能证无为择灭之理。由此事理二和,上弘佛道,下化众生,自度度人,故名为僧。佛如医王,法如良药,僧如看护者。非佛无以说法,非法无以度生,非僧无以弘法。故三宝如苦海之舟航、暗室之明灯、病者之良药,有度人济世之功,故称为宝。

    皈者反义,反黑为白,反邪归正,翻染成净,转有漏成无漏,转凡成圣,(P478)故称为皈。如游子之归家,叛徒之归国,有归顺反正之义,名之为皈。依者托义,如婴孩依托父母,孤儿依托慈善家,弱国依托强国。一切众生漂沦生死,无救无依,唯有仗三宝之教手,拔出苦海,救济沉沦,故须皈依。

    有许多人不明白皈依的意义,他说:“我只要信佛,何须仪式,何必要皈依?”殊不知佛教的教理虽多,而综括之不出信解行证。所谓皈依三宝者,首表乎信;即信佛,信法,信僧是也。今信尚无,况解行证?盖因信而求了解,因解而修行,因修行而证佛果。眼见世之学佛者多,而偏缺者亦不少;有全不信者,有信而不求解者,有虽解而不修行者,有虽行而不能证果者。其故何哉?盖佛果如宝,不信何以求宝;虽求而不识真宝,虽识而不愿取宝,则宝虽现前,不得实用,于己何益?

    更有进者,每见一般学佛之人,或信佛而不信法信僧者,或信法而不信佛信僧者,还有单信人而不信佛信法者。信佛而不信法信僧的人,大多数是一班愚夫愚妇,信偶像有灵感,只求媚佛,把佛当神待。无论升官发财,添丁平安,求之即得,而对于亲近知识,听闻正法,好像是没有他们的事情一(P479)样。但信法而不信佛信僧的人,这种人自己标榜是知识界只研究佛学,当一种学问研究而已,不但不信仰僧尼,连佛菩萨他也以为是迷信。还有一班人,不但不信佛不信法,连僧他也是不信。这种人只专信仰一个人,不管所信仰的人有学问,无学问,有道德,无道德,只要他是我的师父就是好的;其他僧尼,有时候不但不恭敬,反加诽谤。所以在中国学佛的人,虽然称多,而正信学佛的人,恐怕还是少数。究竟能有几人,先拜明师,研究佛法,信佛功德,学菩萨行,行菩萨道,自行化他,同成佛果呢?恐怕连神佛都分不清楚,佛教和外道混为一谈的还多得很!这就是不求明师,不闻正法的过失所致!所以学佛须先皈依三宝,是第一个进门的条件。

    次说五戒。五戒是:(1)不乱杀,(2)不乱取,(3)不乱淫,(4)不乱语,(5)不乱饮食。佛家的五戒,就是儒家的五常——不乱杀就是仁,不乱取就是义,不乱淫就是礼,不乱语就是信,不乱饮食就是智。盖四维八德都从五常中流出,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根本。每听许多人说:“我又不出家,何必要受戒呢?”殊不知你虽不出家,难道人格也不要了吗?因五常、四(P480)维、八德,就是人格的标准。古来凡国王受位时,百官受位时,都要先去受菩萨戒,然后才受位;这就是表示,依佛的教法,去自行化他做人模范呀!

    我常常有这样一个问题来问人:“你为甚么要学佛?”意思就是想要他答:“因为想做一个好人。”说到好人莫过于佛,假定一个人连五条最简单、最应当的五戒都不能受持,你还说甚么想要学佛吗?所以学佛的人,是以三皈五戒来做基础。

    四七、谈生活

    一说到生活,不出衣食住行,再加上各人的工作嗜好和研读。我们做了一个人,不能没有东西食,其实就是禽兽也免不了,这是欲界众生特有的权利。至于衣,那又是人的特权了。除了禽兽有它们天然的毛羽,就是野人恐怕也要用草叶遮体吧?而禽兽所以不用衣服的原故,一是无知,一是无能;无知是不知羞耻和法律,无能是不会用工具来做衣服,尤其是它们的皮肉毛(P481)羽,比较人要坚厚一点,所以也能够抵抗寒冻。住的话,除了家畜有主人代它们做好了栖栏外,而飞禽和野兽,那只好自己去做巢觅穴吧。人可不能和它们一样,纵然不能每人都有一座高楼大厦,最起码也要找一个茅蓬草舍或竹棚木屋吧?行,除了双脚走路外,想腾空要乘飞机,想飘海要搭轮船,尤其是现代交通便利,谁人不乘车辆,愿意两肩背着东西跑?除非不得已在没有办法的时候,那是例外。

    除了上面“衣食住行”的生活之外,而工作算不算是生活?假定工作不是生活的话,试问衣食住行的生活,是从何而来呢?去偷吗?抢吗?骗吗?那恐怕很危险吧?连生命都要搅掉了,那里还可以令你生活?可见生活的来源,就是工作。工作是生活的主要,一个人如果失了工作(失业),那生活也就成了问题了!然而人不单是食饭和做工就算了事,还有各人不同的嗜好生活,例如你爱音乐,我爱书画,他又爱研究各种科哲等学问。这些这些,难道不算高尚的生活吗?不然的话,那人和禽兽,又有甚么地方不同呢?是不是食食睡睡就算了事?而人所以和禽兽差别的地方,恐怕也有它(P482)的原因吧?这就是文化教育和人格,也就是工作嗜好和研读的生活。

    世界上的生活虽然是形形色色各样不同,然而畸形的生活,不出两种:一是快乐的生活,一是苦行的生活。快乐的生活,现在称为物质文明;穿的、食的、住的、行的、用的、玩的,一切的一切,综括一句,是享乐的生活,叫做纵欲主义;而世界大乱,也就是从此而出!这话我不明说,只好请诸位各人去回味一下就知道。苦行的生活,不食饭,而食草食粪;不穿衣而裸体。他们坐在针上,睡在刺上,拔发、薰鼻、常立;他们以为不这样,是不能成道,不能生天,所以他们用种种方法,把这肉体磨折痛苦;这是印度一种宗教的作风,所谓外道。我们只要到印度去走一赵,就会亲眼看见他们这种种的奇形怪状,这种叫做苦行生活,也就是节欲主义。这两种畸形的生活,各走极端,前者过之,后者不及,都不是正常的生活(偏一边)。如果能够不偏,那就是中庸的生活:就是不纵不节,得其中庸大道,正所谓中道的生活。中道的生活是怎样?(1)要有正当的知识,(2)要有正当的工作,(3)要量入为出,(4)衣足以蔽体,(5)食足以充饥,(6)住足以遮风雨,(7)要勤劳,(8)(P483)要俭扑,(9)要讲卫生,(10)要救济贫苦;这是一般人应遵守的标准生活,也可以说他是高尚的生活。

    现在要说到我的特殊的生活,既然说是特殊(特别的差殊),当然不是普通人的生活,不过作诸位参考的生活罢了。

    读者们不要笑,也不要说我太苛刻:(1)不要去看戏,(2)不要去打牌,(3)不要去狎妓,(4)不要去饮酒,(5)不要去抽烟,(6)不要做无谓的工作。一到了十点钟,规规炬矩,息灯上床,连正经的书籍都不必再看,何况诲杀诲盗诲淫各种害人的小说呢?当然不能再看。然而上床不是即刻两脚朝天就睡下来,要在睡前正身端坐(两脚跏趺),闭目养神,耳朵听自己的呼吸,从粗至细,从细至微,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一呼一吸(不听吸气),随它的自然,丝毫不必勉强,身腰不必直挺,自己觉得安然就可。坐的时间不规定,只要它实在要睡了,可放足右胁而卧,右手托右耳,左手搭左膝,吉祥而卧。这样一来一切淫念都没有了,失眠病、胃痛病,心脏病、贫血病、一切的暗病,不到一年,自然会不医而愈了。(P484)

    睡者养神(精神),精神既养足,自然而醒;不可懒睡,以为多睡好。因为醒了就不能睡,不能睡而勉强睡,不但不能入睡,而淫念及一切邪思乱想又来了。所以最好一觉醒后,除下床小便,即刻又上床趺坐照前式。这样欲睡则睡,不睡则坐,不纵不节,岂不是一个“中道睡”的新名词吗?如过了十二点钟还不睡觉,不到一个月(心血不能归潮)不害痨瘵病,也要害贫血病,不久百病丛生,无药可医了,医生嘱汝只好静养,可为一证。

    食的话,西人把晚食当正食,或者是风俗习惯。我的饮食观:最好一天只食早午两顿,早上多食稀粥。粥有十利——消痰、化气、解渴、……,只要把粥水灌满了,就好像汽车,这一天的汽油够用,汽车就可以开了。到半路(中午)再添一点油(午餐),不半天又可以再开了。晚上既不开夜车,那何必去加油?纵然加上油,也没有用,反而塞住了气管(胃难消化)。你如果说我是外行话,我们可以打开医学和卫生学来研究,谚云“病从口入”者即此。所谓“食只可以充饥”,过此非宜。而相陪者白菜、空心菜、苋菜、菠菜,尤其是豆芽、豆腐,这些营养料较之任何荤菜更多,这有科学家和医(P485)学家可以代我证明,用不着我自己来争论。即以我本人来证明,从十八岁起至今年五十九岁,四十年的纯素(当然暗中没有偷肉食我自己相信),而我的身体和精神,见过我的人,听过我讲话的人,这是相信的。这就是从静坐和素食而得到的结果,诸位如果对这个名词还没有听过,这是我新发明的,叫做“中道食”。

    食和睡,是人生两大事,其余的衣服是遮体,宜洁净。最好每天都要洗衣服,肮脏龌龊,不但是自己不卫生,而惹傍人嗅你的臭气,也就没有公德,所以衣服以配身及洁净为上乘。怎样叫做配身?一个讨饭婆,如果戴起了金银首饰,再加上涂脂抹粉,我以为一定会讨不到饭,这叫做不配身。

    住的话,不论它是茅舍草屋,总以空气流畅,光线充足,用物简单,一切清洁为第一义。住只可以适居,何必雕梁画栋?一个人的生活,能够做到简单、朴素、清洁、规律,那是上乘的生活。

    其次,早晨四时就起身,到园苑中去吸空气,一上一下去拜佛不是上好的运动吗?何必八段锦和太极拳,甚么柔软体操?每次食饭后,绕住佛座去(P486)经行,或念佛号,或诵咒语。你说我是在修行,我告诉你:这就是我们的体育场,何必一定打球,赛跑,跳杠,就是运动吗?我拿一件事实来证明:任你做甚么事辛苦了的时候,文的,好像作文、改卷,久了当然会疲倦。你如果放下笔来,结跏趺坐(蟠腿坐),眼睛一闭,耳朵听呼吸,一切放下,无思无虑,不到一点钟,精神就充足起来了;这不是参汤、补品、维他命,是甚么?再加之诵经时要不起分别,研究时要明事识理,一到了深入经藏,智慧如海的时候,这种生活,只有实行的自己受用。上面这两种生活:一种叫“禅悦为食”,一种叫“法喜充满”。这两种生活,一般普通人有尝过了吗?当然是没有,所以叫做“特殊的生活”。请诸位换换口胃,来过过我们这种“中道的生活”好吗?所以“清心寡欲”是第一流的生活。(P487)

    四八、我的生活观

    甲、绪论

    为甚么要生活?是因为有生命。设若没有生命的话,那我以为可以用不着生活。而生命不单是人类独有,即禽兽亦有之。既有生命,就要有生活来维持,假定没有生活来维持,则生命就难以保存!虽人畜之生活方式有不同,而维持生命则一也。今以人言人,其生活约为十种:

    乙、本论

    (1)一般的生活

    我们是人,不能同牛一样可以吃草,所以要吃饭;我们是人,不能和禽兽一样有毛羽,所以要穿衣;我们是人,不能和野物一样有巢穴,所以还要住屋。我们人类,除了这衣食住之外,还要其余的用物多得很,总说一句:“只要有了代表(金钱),一切都可以解决。”所以一般人的生活,只要有(P489)衣可以遮体,有食可以充饥,有屋可以避风雨。一切的一切,只要过的是人的生活,也就心满意足,这就是一般人所说的生活。

    (2)纵欲的生活

    一般人以为只要过的是人的生活就满足,而事实上只有另一种人,就不能这样安份。不单是遮体而已,并且要绫罗绸缎;不单是充饥而已,并且要美酒羊膏;不单是避风雨而已,并且要雕梁画栋。就是这三件事算了罢?不见得!跳舞,打牌,看电影……,一切的一切,只要能使他们的五欲满足,任情纵意,家里有几个老婆还不够用,还要到外面去打野鸡狎妓!钱从何来?那你只好去请问他自已。这叫做纵欲的人生观。

    (3)技能的生活

    上面这甲乙两种人,一是太过,一是不及,都不是正常的生活。所以另有一种人,生活比较高尚一点的人,他们以为人的生活,不能过这种单调物质的生活,并且要有一种高上的技能,这种生活,才有意义,才有兴趣。所以他们修学各种技能,如研究各种科学,以及百工技艺,这叫做技能的生(P490)活。

    (4)风雅的生活

    技能的生活,比较甲乙两种,虽然是高上一等,然而究竟是为生活而修学技能,因有技能而得到生活,可见还是为生活而生活,好像代人拉车而得到车价,得到了车价就可以换到生活。像这种买卖式的生活,又好像马拉车而求得一饱,恐怕不是一般风雅人所愿意的吧?所以他们所需要的生活是弹弹琴,下下棋,写写字,摹摹画,看看山,游游水,题题诗,作作对,食食茶,饮饮酒……。他们以为这种生活,才是高尚的生活,比较赌博、狎妓、吸鸦片、斗鸡、斗狗,总要文明得多,也是人的正常生活,所以叫他是风雅的生活。

    (5)恶人的生活

    这种人的生活,他们只有两个条件,一个是物欲,一个是自私;既然是以物欲为对象,那他们便“只求目的,不择手段。”,只要有饮食可以到口,何妨把哥哥的手臂砍下来,而自己得到饮食;只要有女人给他玩弄,又何妨(P491)跳过东家邻居的围墙,而去抱人家的姑娘。既是抱定了自私主义,那只要一切的一切自己快乐,而人家的痛苦,与我又有甚么关系?乃至只要我自己的国家兴盛,把别人的国家,亡国灭种亦所不惜。他们一切的一切,都是为物欲打算,为自己打算,说甚么“礼义廉耻,仁慈博爱”,在他们这些人的心目中,那才是真迷信。所以作奸犯科,遗害人群,扰乱社会,侵略他国,灭人种族,这就是恶人的生活。

    (6)善人的生活

    善人的生活,只有一个字,一个“恕”字。他们知道自己既然爱惜生命,那末,人家也是一样爱惜生命,所以不忍心去伤害人家的生命;自己既然爱惜财产,他知道人家也是一样爱惜自己的财产,所以他不忍心去损害人家的财产;自己既然爱惜妻女,也知道人家一定也是爱惜妻女,所以不忍心去侵犯人家的妻女。其余的一切,都是照这样推想去,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反过来说,又能“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都是推己及人的思想。例如你想你自己的子女孝顺你,那你就应当先孝顺你自(P492)己的父母;如果你想你的部不忠实于你,那你就应当对于你的领袖先忠实起。忠孝既然这样,那仁爱信义和平,沓有例外吗?所谓“敬人者人恒敬之,爱人者人恒爱之。”,那末,害人者亦人恒害之。这是颠扑不破的一条原则,这就是善人的生活。

    (7)圣贤的生活

    圣贤的生活只有两条:一是修己,一是为人。试看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子,他们没有那一个不是修己为人;一方面修养自己的高尚人格,一方面都是勤勤恳恳为民分忧,所谓“人溺犹己溺,人饥犹己饥”,而自己的私生活却非常的严肃。固然不同(1)的为自己而生活,更不同(2)的纵欲的生活,也不是和(3)一样求得一技一能的生活,当然不是(4)那样无事的生活,何况是(5)那样害人的生活呢?其实比较(6)的生活还要积极些;不单单个人行些善事就算了事,他们还要化民为善。试看孔孟两个人的言行就知道,数十年来东奔西走,无啡想“以斯道,觉斯民”,这.就是圣贤的生活。

    (8)罗汉的生活(P493)

    罗汉是甚么意义?译成中国的意思,是“杀贼”。不过,他不是杀人家的生命之贼,乃是杀自己的烦恼之贼——贪、瞋、痴、慢、疑、不正见,心中这许多毒素。罗汉是佛的弟子,他们听过了佛的教训,说人生种种的苦恼,并不是外面来的。所谓“非天赐,非人与,亦非无因”,完全是自己造的甚么因,而受的甚么果。故欲除苦果,当灭苦因——杀、盗、淫、两舌、恶口、妄言、绮语、贪、瞋、痴。罗汉把自心上这许多烦恼杀完了,所以叫做杀贼,又叫做无生,亦谓“涅槃”。有许多人不懂涅槃是甚么意义,他们以为涅槃就是杀完了。所以他们怀疑着,假定全世界的人类通通都涅槃了,那这个世界岂不是变了空空无人的世界,那还了得吗?他们不知道假定全世界的人,都把心中的毒素铲除了,没有恶心的人,都是善心的人,这正合乎我们国家要改造,世界要改造,人类要改造的口号。难道是单单改造他们柱头上门面——油漆擦光,而内面任从白蚂蚁去蛀坏,这样叫做改造吗?所以真要改造社会、国家,和世界,那每个人都要同罗汉一样,把内心的贪瞋痴三毒先改造起,然后世界自然会大同,而国家自然也会安宁,这叫做罗汉(P494)的生活。

    (9)菩萨的生活

    许多人把偶像当菩萨,说菩萨是迷信,其实,菩萨倒不迷,他自己反先迷了(不明白)!因为菩萨是一种称呼,和圣人贤人一样。菩萨是甚么意义呢?在佛教说,凡救人救世的都可以称他为菩萨。远则孔子、孟子,固然可以称他是菩萨,而耶稣、谟罕穆德,也可以叫做菩萨,林肯、甘地可以称为他是菩萨,而我们的国父和蒋总统,难道不是菩萨吗?他们的功行虽然是各各不同,而救人救世的心肠,那都是一样的;位次虽然有深浅不同,而都可以称他们是菩萨,亦犹之小中大三种学校固然是不同,而都可以称他们是学生,不过程度有些等级罢了。佛教所说的文殊、普贤、观音、地藏、弥勒,这些菩萨,不过是到外国留学回来的博士学生一样,这也算是迷信吗?菩萨的性别,不问是男的女的,菩萨的年龄,也不问老的少的,菩萨的相貌,也不问他是憎的俗的,菩萨的工作,也不问他是文的武的,只要他做的是救人救世的事业,那他就是菩萨罢了,这就是菩萨的生活。(P495)

    (10)佛陀的生活

    有许多人,甚么罗汉、菩萨、佛陀,这些名字,统统搅不清楚。殊不知你没有学过英文和日文,你怎样知道英文和日本文?因为佛陀是印度的语言,译成中国的意义,称为觉者,就是一位大觉大悟的人。他觉悟了甚么呢?他觉悟了:

    ①他觉悟了宇宙万有一切法,都是由众多的助缘生起的,决定没有离开了众多的因缘,而会孤独的生起。明白了这种道理,有甚么好处呢?就会产生博爱的思想。

    ②他既然觉悟了每一法都是众缘助成,他就不会有自大的心理了;知道一切的一切,都是互为宾主,并没有那一个是最大,或那一个是最小,就会产生平等的思想。

    ③他既然觉悟了一切在我,那么我要成君子,即成君子;我要成小人,即成小人。君子和小人,权在自己,这还不自由吗?丝毫都没有一点尾巴来绊住我的脚,就会产生自由的思想。(P496)

    拿这博爱、平等、自由三种思想去做事,知道人人对我都有恩德,你还不爱护他吗?还会起损害人家的心理吗?那不是损害自己的恩人!知道人人都是平等,人人都可以成佛,那里会起轻视人家的心理,而不恭敬人家呢?知道一切凡夫和圣贤权在自己,那里还不努力去断恶,而努力去为善呢?前面菩萨是因,现在所说的佛陀是果,所以他在时间是不计长劫,空间是不计广大;以众生为自己,而自己也就是众生,而起无缘的大慈,同体的大悲,这就是佛陀的生活。

    丙、结论

    上面把十种生活的模样绘下来了,由各人去采取那一种的形式,那是各人的自由吧。至于我的生活观又是怎样?我的物质生活是随缘好坏不拘,有福也享,有苦也受。我的工作生活是一张嘴巴和一只手终日教书和写作,而权利是不拿薪俸,义务倒是忙个不休,想成佛吗?无所谓;想生极乐世界吧?也不见得,就是“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P497)

    四九、谈谈真生活

    甲、生活的目的

    我们既然是人,必定是先有生命;既然有了生命,就不得不求生存;因为求生存的原故,所以不得不生活。有了生活,就可以生存;能够生存,才可以维持生命。

    试想我们为甚么要穿衣?怕冻死啊。为甚么要食饭?怕饿死啦。为甚么要饮茶?怕渴死啰。为甚么要摇扇?怕热死呀。为甚么要吃药?怕病死啊。为甚么要住屋?怕风吹、雨打、日头晒死呀,这些这些,一切一切,其目的,一言而蔽之,就是要维持我们的生命。

    乙、生活的来源

    然而,禽兽有毛羽可以遮体,而人就不同,要穿衣;而衣服又怎样来的?要拿钱去买。例如牛能食草,而人就不能,要吃饭;但饭又怎样来的?(P498)

    要拿钱去买米。飞禽野兽,它们林居土藏,而我们就不能,要有房屋住;房屋又怎样来的呢?还是要拿钱去买或租,所以总括起来,一切的一切,都不能离开一个钱字。

    丙、生活的步骤

    是的,我们知道,生活的一切,都离不了钱。然而,再追问钱又从甚么地方来的呢?难道去骗,去偷,去抢劫吗?那是有生命的危险!所以要有一种正当的工作——农工商学兵以及公教人员,无论怎样,你总要作一种工作。话虽这样说,你怎样又会工作?那就不能没有这种工作专门的知识,而知识的来源,又不能不先受教育。所以生活的步骤,第一步就是先受教育,受了教育,才有知识;有了知识,才会工作;有了工作,才可以得到金钱;有了金钱,金钱是万能,可以解决衣食住行一切生活上的需要。所以求学受教育,是人类生活上的第一个步骤。

    丁、生活的进善

    教育的成果,不但可以得到衣食住行生活上的代价,并且可导人进善。(P499)试问禽兽知礼节吗?而人就能够知礼节;禽兽知廉耻吗?而人就能够知廉耻;禽兽知法律吗?而人就能够知法律;禽兽知伦理吗?而人就能够知道尊卑的伦理,而不能乱伦。所以人能够知道礼节、廉耻、法律、伦理……这些美德,岂不是要归功于教育吗?又何止于衣食住行的生活?不然,人和禽兽,又有甚么地方不同呢?试观一二岁的婴儿,他们就不知道甚么东西叫做礼节、廉耻、法律、伦理?后来长大了为甚么又会知道呢?这就是受过了教育的一个证明。试观我们最高领袖为甚么要提倡“新生活”,难道是叫我们要穿新衣服,吃新米,住新房子,坐新车吗?是要我们在衣食住行的生活上,再加上“礼义廉耻”的新生活,这才可以叫做新。意思就是叫我们自己问一问:你今天穿的这件衣服,食的这餐饭,在这房子里住了一晚,坐的这回车,是不是斗老老实实,规规矩矩,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得来的钱”?设若是的话,虽旧亦新;如果不是的话,是骗来的,偷来的,抢来的,贪污来的,那就虽新亦旧(龌龊污秽)了!可见生活不但得到就算了事,并且要希于进善,才算是真生活。(P500)

    戊、生活的互助

    试问你穿的衣服是你的自已织的布吗?你食的饭,是你自已种的谷吗?你住的屋,是你自已烧的砖瓦吗?你用的一切,都是你自已制造出来的吗?如果不是的话,那末,人家为什么要替你织布?要代你种谷?要帮你烧砖瓦?再进一步说,你的身体,是你自已生下来的吗?你的老婆,是你自已把她养大的吗?你的坟墓,将来是你自已钻进去吗?不然的话,人家为甚么要养大你,还要替你养老婆,最后,还要人家为你买棺材,送你进坟墓?试问你究竟待人家有甚么好处?为什么要这么多的人来帮助你?你自已还不知不觉,以为自已很有本事,是英雄,能独立。殊不知你的一举一动,都需要人家帮助!果能爱家,爱国,爱社会,爱群众,那你还算尽了一份责任;不然的话,但享权利,而不能尽义务,还说甚么待领袖,待部下,待父母,待子女,待人民……有恩,那不过是欺心之谈!所以生活,不但是顾到个人的生活,还顾到家庭生活、社会生活、国家生活、人群生活,那才是真生活。可见有余的钱,拿出来做人民的生活,并不算是甚么慈善事业,不过名字上(P501)好听一点,实实在在是一种互助的生活罢了。

    已、生活的利益

    一般人都以为只要有了衣食住,就叫做生存的生活;如果有了事情做,就叫做工作的生活。我们常听到人家问朋友:“你的生活过得好么?”好像除了这两种生活之外,再没有其他的生活。如果真是这样,那真好像《孟子》上说的:“把哥哥的手臂斩下来,可以抢他的饭过来自己食。跳过东边邻居的墙,可以把人家的处女抱住陪你睡。”这岂不也是生存的生活吗?《孟子》上又说:“把人家的白粉壁,代他用墨汁涂黑了;并且上屋,替人家把瓦拆下来,事情做过了,还向主人要饭食,要工钱。”这岂不也是工作的生活吗?上面举出几种例,我们能够承认他是正轨的生活吗?如果承认的话,从前的希特勒、墨索里尼,现在的马伦可夫和□□,他们难道没有上面的两种生活——食饭做做工?恐怕他们的享受比我们还要好得多,工作还要更忙一点,那我们又何必天天把嗓子喊破了“□□□□”做什么?可见害人害己的生活(东条和希特勒一证)不是真生活,能够利人(P502)利己的生活才可以算是真生活。这一点我以为我们研究生活问题的人,切切实实要注意!于人于己是有利还是有害?并不是单单有饭食和有工作做就算是生活。

    庚、生活的兴趣

    一般人总以为衣食住和工作是生活的正义,我倒不以为然。如果真是照那种说法是对的话,那末人和牛又有甚么分别呢?因为牛也有草食和田耕,难道不是生活吗?所以真正生活的意义,拿“兴趣”二字来做定义,也就是人的生活和禽兽的生活不同的地方。试看猪的生活、羊的生活、鸡鸭的生活,有什么兴趣?因为它是机械的生活。我们每每听人发出一种怨声,所谓“过着牛马的生活”。意思虽然是诉苦,其实还是含着没有兴趣的意义在内;假使人也过着牛马的生活,那做人又有甚么意义呢?所以人的生活,当以兴趣为主,因为兴趣的不同,所以人的生活也随之有异。这可以随便举几个例来证明;衣的话,你以为是外货好,我以为土货更好;食的话,你以为是西餐好,我以为中餐更好;住的话,你以为是西式的洋楼好,我还是以为(P503)中国的土屋好。最显明的一件事,一般人总以为性欲的冲动,无论何人都是免不了的?而事实上男人讨厌女人,女人也讨厌男人!不然的话,又何至于宁愿吃尽了许多苦头,他也是甘心独身,这又是怎样说法?你若真是去探问他一个究竟?他一定会很简单的答覆你一句:“我的‘兴趣’啊。”再更明显的,一到大学读书的时候,各人就在预备将来适合自己兴趣的工作知识;或学法律,或学医科,或学电化,或学科哲……各人在求各人的兴趣知识,而将来可以做一种有兴趣的工作,这不是一个很好的证明吗?所以我以为最有兴趣的生活,莫过于“得天下英才而受教者”,所以释迦牟尼与孔老夫子之乐,即乐在其中矣!

    辛、生活的修养

    生活也要修养,说来觉得奇怪,其实是何奇之有?试看那一件事不要修,又那一件事不要养?因为修养就是“学习”的异名。一出娘胎,一直至死,没有一天不在学习之中;第一步就是学习吃奶,其他的学习,一天一天都在进步,所谓“做到老,学到老”。可见学习的范围太大,而学习的内容(P504)又太广。我现在在这广大的范围中,择其简单的两条来学习——修养,就是“内不欺心,外不欺人”。话虽至简,而行之实难,如其不信,请试行之;能否三月不违仁,那也将臻贤域!一个人真能修养到“内不欺心,外不欺人”,那已臻圣境,岂止贤域?其次,持身的生活,以勤俭为主,工作的生活,以忠恕为基;真能够做到这“勤俭忠恕”四个字,那你的生活已经有很深刻的修养了。

    壬、生活的善美

    善是不恶,善是不丑,要做到不丑恶的生活,才可以叫做真生活。内心要不贪,不瞋,不痴;外身要不杀,不盗,不淫;而中间还要不妄言,不绮语,不两舌,不恶口。一般人总以为有饭食,有工做,就算是生活满足,如果把上面这十面镜子拿来照一照自己的本来面目,那狐狸的原形,通通都会现出来了!生活困难,而真生活尤难,请互相劝勉。

    癸、生活的真谛

    生活的真谛,不单单是衣食的生活、工作的生活、体魄的生活、知识的(P505)生活、兴趣的生活,其犹末也;而其本只在道德生活、人格生活、爱国生活、爱民生活、爱众生的生活,望有心研究生活真谛者,宜从此努力可也。

    五○、再谈生活

    一般人的生活,在他们的观念中,以为只有衣食住行是生活,所谓物质生活。殊不知除了物质生活之外,还有工作生活。试听一般人的口头上,我们每每可以听到人问:“你的哥哥到那里去了?”在家里做生活。又有人问:“你做的甚么生活?”像这种生活,难道是问他穿衣吃饭吗?当然是工作生活。其实行为生活和精神生活更为重要,现在就来谈谈后者两种。

    甲、简单的生活

    我们要知道,生活的定义,就是维持生命。明白了这个定义,那衣为的是遮体,食为的是充饥,住为的是避风雨,除了这衣食住之外,其余的一切用物,只可足用而止。例如家里平常只有两三个人食饭,筷子最多只好一桌(P506)人的放在篮子里面,假定弄得到处都是筷子,不但是碍于地方,并且也不雅观。筷子是这样,其余的一切用物,又何能例外。假定你的房间,弄得同杂货店那样堆起来;你的客厅,和木器店一样,板凳架起来,不但不雅观,其实你天天替他拂灰尘,恐怕也会太麻烦了吧?难道有钱将来没有地方去买吗?所以最好连衣服鞋袜,也是越简单越好。只要有钱,其余越空越好,这是一个治家的秘诀。

    乙、洁净的生活

    无论是身体、衣服、器物、房室、屋宇、园苑街道、水沟,都要弄得很洁净。例如身体,工作了每日至少也要洗一次;衣服不但是要勤换,并且要常晒。器物如茶杯碗之类,要重洗之后,方能出用。房室和屋宇,宜时时打扫,园苑和街道,更要清除。而水沟尤宜留意畅通,否则,一切毒蚊和粪蝇就由此而集;所以饭食更宜检点洁净。我常说:“发财较难,洁净较易。”发财养成奢华,洁净养成劳动;洁净在己,发财望人。果能洁净卫生,不生无谓的疾病,则胜发财多矣。中国人有一种心理先宜改变,就是以为这种琐(P507)事,全归主妇与仆役负责。殊不知一条抹布、一把扫帚、一个鸡毛挥子时时可以拂拭;不费金钱,又不费时间,只要人人养成习惯,信手拈来即是,所以佛教以洁净为第一。

    丙、朴素的生活

    要知道人的心理,大多数总欢喜华丽美观,不知道事事欲求华丽美观钱从何来?必至不择手段,只求目的,甚至丧品失格,亦所乐为。殊不知宁弃奢华,保守朴素,不但不必劳心,抑且毌须劳力;盖事事俭朴,用之者寡,则财恒足矣!朴素非破旧难堪,实中庸之德,一见之不使人钦敬,有古色古香之风度也。处斯人欲横流之世,有救人救世者,首宜提倡,使扭转乾坤,庶免泛滥无际!

    丁、整齐的生活

    整齐的范围太广,不但是客厅里面的凳桌要整齐,就是自己的写字台和书架,也是要整齐;不但是床上枕被要整齐,就是厨房里面的碗碟也要整齐。一般人总以为军队要整齐,难道学生排队不要整齐吗?老实说,真正的(P508)整齐,那是要到大寺院里面去看看,几百几千和尚仪式的起落,那种整齐一致;食起饭来好像鸦雀无声,走起路来只可以看到自己的鼻头,几点钟静坐下来,连一枚绣花针落在地下都可以听到,那里会像学生才进课室那种杂乱和嘈杂?所以真正的整齐,先要到大寺院里去参观去学习!一个人能够先把自己整齐起,然后做起事来,才会有条有理,不致紊乱。否则杂乱无章,何能付托办理国家大事。

    戊、勤劳的生活

    我们一般人,总以为他发财,我为甚么不发财呢?他做官,我为甚么没有官做呢?他成家立业,子孙满堂,我为甚么一事无成,而零仃孤苦呢?一肚子的醋意,不是怨天,就是尤人!殊不知人家菜园里的菜,现在长大了;花园里的花,现在盛开了,是由从前下过种子,灌过水,培植得来的啊!不知道下了多少苦功,出了多少心血,到现在才得到这一点点的果,你还眼红吗?试看读书的时候苦不苦?求一点知识和技能,是轻飘容易得来的吗?好,现在政府里正要用人,请你去当大法官,你懂得法律吗?又想请你去当(P509)会计,你懂得会计学吗?你既然不懂,那只好让他人去做,你为甚么要埋怨他,而不反省自己有没有学识和技能?况且这勤劳两个字,也不是单单勤劳读书,而勤劳做事,就是道德、修养、仁慈、忠恕、诚实、品行,那一样不用一番勤劳(努力),而就会天然获得,恐怕不是这样简单的吧?老实说,你不下一番苦功,去练习几种外国文字;心里老是想做外交官,那不是梦想吗?所以还是自己努力。

    己、礼节的生活

    “未读圣人的书,先学周公之礼”,这两句话,在小的时候听我的父亲说惯了的。我老是这样想:读书就是读书,为甚么又要学礼?到现在才悟出来了。读书就是求知,学礼是实行,读书好像有眼,学礼好像有足;所谓知行合一,足目双运。单有脚没有眼睛固然是不可以,就是有了眼睛没有脚那是更不可以。礼者足也,足者行也,有了礼的足,就可以通行了。有甚么事可以证明?我们上了公共汽车,站在门口阻塞不通,多难过啊。你设想到车后面去的话,你只要一边走一边说:“拜托!拜托!”也就有人让你通过去了。这拜托拜托,不是一种礼吗?有礼就可以通行。反过来说,假使你不说拜托,蛮干的一直往里面冲,不但人家不给你走,倒过来人家还要骂你,可见无礼就不能通行。再拿个事实来证明:日军初进南京,由下关进城,过那一道关,无论甚么车,车上无论坐的什么人,你若不乖乖的下车,步行到站岗的面前行一个鞠躬礼,你若是趾高气扬的不下车,就想溜过去,谁知不但不能溜过去,还要叫你在旁边晒太阳,连车夫也陪你倒楣!不过我们对于长辈或有礼节,例如对父母、师长、长官,或者勉强行个礼;至于夫妻、兄弟、姐妹、同学、同事,乃至儿女、学生、部下,好像用不着礼。殊不知礼有往还,对下辈也有一种礼,好像爱护、安慰、赠物、送钱,这也是一种礼。所以一家有礼一家安,一国有礼一国安,世界有礼世界安,试看礼字是四维之首,可见它的重要。

    庚、和谐的生活

    试看现在世界大乱,原因就是不和谐!可见真正有兴趣的生活,那就是和谐。一个家庭里面有了和谐,何等快乐?假定不然的话,一天到晚吵吵闹(P511)闹,婆媳相诤,夫妻相闹,兄弟相斗,试问这种家庭有何乐趣?所以从家庭和谐起,一直推至团体和谐、社会和谐、国际和谐:其实还是要从个人做起。这和谐的模范,是在我们六和僧中——(1)身和同住,(2)口和无诤,(3)意和同悦,(4)戒和同修,(5)见和同解,(6)利和同均。而六和之中,尤以见和同解为首要。所以真要得到和谐的生活,那是要全世界人实行“六和”。

    辛、文雅的生活

    我以为一个人,对人家最不好的影像,就是粗暴。这里面包含了许多不好的品行,例如无知、放纵、失礼、浮燥,都可以从粗暴中显出来。反过来说,个人能够处处文雅,人家一看见就知道他一定有学问。文雅的人说话是谨慎、有礼貌,而且是稳重的;所以对方不但是敬重,并且容易接受。对长辈,对朋友,固然要文雅;其实,对妻子、儿女,对学生、部下,处处都要表示得很文雅,才可以做一切人的模范。我以为文雅的生活,是为人第一的乐趣。

    壬、文学的生活(P512)

    我们是人,我们不是禽兽:试问人和禽兽是甚么地方不同?就是智慧,而智慧又从学问而来。一个中国人,如果不懂中国文学,那是很可耻的。不但不知道中国几千年的历史演变到现在是怎样,中国的版图究竟有多大,就是你想研究各种学问(科哲),也无从研究起!因为你最起码拿到一本书你要看得通。试问没有好的文学底子,那怎样可以呢?所以大学里面,有一千名学生,有九百名都是研究文学,也就是这个道理。试问一个裁缝没有了剪刀,一个木匠没有了锯子,那怎样做工?因为文学是一切学问之母,尤其是我们中国各种古学,除了五经四书之外,其余的如《老子》、《庄子》、《墨子》、《荀子》、《韩非子》、《孙子》、……这些中国的家宝,虽然不能统统去研究而涉猎,对于学问上是大有帮助。因为人的特长,就是智慧,而智慧又须要各种学问来引发。所以古人说:“读书乐,读书乐。”意即在此。

    癸、哲学的生活

    哲学是深讨人生宇宙的究竟,这生活,当然不是为衣食生活的人所能去做到的。要有好的环境、丰富的学问、高尚的志向,要想把人生宇宙究竟之(P513)谜,来把它拆穿,也是很不容易的事!不但是要研究西洋各种哲学,就是中国哲学、希腊哲学,尤其是印度各种哲学。一个人能够在学问上去做工夫,我以为才是“真善美”的生活,非图食饮穿衣,走肉行尸而已。

    子、科学的生活

    科学的范围,非常之大,人生一举一动,皆离不了科学的圈套。我们虽不能做一个科学专家,而科学的常识,不能不知道一点;尤其是卫生方面、娱乐方面、治事方面。懂了科学常识的人,做起事情来,乃至说起话来,也不至于完全外行。处今之世,人事复杂,所以知识更须繁琐,假定一个人不甘愿做一位落伍者,我以为知识胜过于生命,试问一个愚蠢无知的人,他生于世间,对己对人,对家对国,有甚么用?也不过同一个活死人一样,有何足取?所以我总以为做一个人有一点贡献于国家社会人类者,才不算辜负这个人的头衔。

    丑、宗教的生活

    宗教的生活,也就是归宿的生活。试看一个人从生至死,终日忙忙碌(P514)禄,究竟忙个甚么?名呀、利呀、权呀、势呀,最后终归一空,虽五尺之躯,还要付之一炬!如果细想起来,真是毫无意味。我是一个佛教徒,然而我不望每一个人都信佛教,但最低的限度,每一个人都能信仰一种宗教,无论对自身,对国家,都有莫大的利益,其特长之点胪列如下:

    (1)有宗教信仰的人,他的意志都是向上的。

    (2)有宗教信仰的人,他的精神是统一的。

    (3)有宗教信仰的人,他的心理都是向善的。

    (4)有宗教信仰的人,他都有一种人类爱。

    (5)有宗教信仰的人,他都想大家同他一样和善。

    (6)有宗教信仰的人,他有一种最高的希望。

    (7)有宗教信仰的人,他处事都是肯助人的。

    (8)有宗教信仰的人,他的行为是要谨慎的。

    (9)有宗教信仰的人,他很少有和人相争的。

    (10)有宗教信仰的人,他有一种不可测量的境界。(P515)

    寥寥的十条,这是宗教徒必有的条件,所以我平常劝一般朋友,最好总要信仰一种宗教,行为才会检点,精神才有归宿,身心才得到愉悦;不然的话,一生的行为,恶多善少,最后的精神究竟没有归宿,而身心当然是苦恼的;不然的话,也不过是糊涂而来,糊涂而去罢了。

    寅、结论

    说到佛教,最好,我劝朋友,先看看浅显的佛书,以及佛教各种杂志。见到出家人以及在家学佛的居士,在熟识的亲眷朋友中,不妨先作一种探试,例如:

    为甚么要学佛?

    学佛有甚么好处?

    学佛要先从何处学起?

    自己对于佛教有甚么怀疑的地方,不妨提出来讨论?

    现在台湾有甚么寺院讲佛经?

    现在台湾有甚么高僧大德可以去请问?(P516)

    再想想,佛教有二千多年的历史,行化的地方有几十个国家,总不见得统统都是无知的人吧?由此而能起信。(P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