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传佛教在家居士须知之一
作者:觅寂比库 编译
编译序列 凡例 目录 第一章 归依与受戒
第二章 三归依的内容─ 第三章 五戒、八戒与十戒的内容 第四章 归戒释疑 下篇 布施修福篇
后序      
编译序列
    南传佛教在家居士须知

     -之一

    归依、受戒、持戒与布施修福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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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hikkhuSantagavesaka觅寂比库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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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人怖所逼,多归依诸山,

    丛林及园苑,孤树诸支提。

    此非安稳依,此非最上依,

    不因此归依,得脱一切苦。

    诸有归依佛,及归依法僧,

    于四圣谛中,以正慧观见:

    苦并苦之集,与永超众苦,

    及导至苦灭—之八支圣道。

    此归依安稳,此归依最上,

    得由此归依,解脱一切苦。

     《法句经》188─192

    编译序

    台湾的南传佛教,是有待开垦的荒地!鉴于许多有心想修学南传佛法,但不知从何下手者,身为南传比库的我们,则有从事学习与编译巴利圣典为中文的责任。

    这本小册子,名为“南传佛教在家居士须知”,个人编译本书的目的,主要是对想修学纯粹的南传佛教,而不知南传佛教的受戒、持戒与布施的在家信徒,给他们有一本可以阅读的入门书。当然,我们以为,本书的内容对南传比库也是应知的。

    本书的上篇为〈归依、受戒与持戒〉,本篇分成三章:第一章为“归依与受戒”,即是受持归依、五戒、布萨八戒、布萨九戒与在家十戒的受戒程序。第二章为“三归依的内容”,个人尝试把《小诵经》和《沙门果经》注释三归依的部份翻译出来与大家分享。第三章为“五戒、八戒与十戒的内容”,个人尝试把《正见经》和《小诵经》注释十不善业道、十戒的部份翻译出来,使大家了解南传佛教解释五戒、八戒与十戒的方式。第四章为“归戒释疑”,本章是针对一般人所不了解和误解的归依与在家戒规,把它们用问答的方式,阐明该义。本书的下篇为〈布施修福篇〉,因鉴于南传比库很难在台湾依戒律生存,所以这部分是以解释在家信徒如何依律护持南传比库为主。

    在此应当特别注意的是:我们只是依照佛陀所制定的戒律来讨论,并无意批评那些持戒不严谨的人;在家信徒藉由学习出家戒律,一方面可以如法护持僧众持戒修福;另一方面,当他们有心想要终生致力于出家修习梵行时,则比较容易驾轻就熟,如此对出家僧众与在家信徒都有利益,并能使正法久住。然而,在家人若在了解出家戒律后,用此来衡量并批评其他出家人,不但徒增自己无明,而且有失个人编译本书的目的。

    巴利圣典至今仍然是南传佛教徒所依循的教典,可惜向来被北传佛教徒视为小乘而轻视之。巴利圣典不仅有完整的三藏,更有其完整的《注释书》和各种复注。

    目前南传佛教的中文书虽然有百余种,但大多是从英文转译过来的;而台湾元亨寺所出版的《汉译南传大藏经》,其实是从日译版转译过来的。由于日译版本身并非精译,又经转译,其中语意含糊与翻译错误的地方实在不少,极为可惜!尽管如此,这套《南传大藏经》的出版,还是有意义的。它使不懂巴利文者,得以初步了解巴利藏的大体内容。我们期盼有志研习巴利圣教者能深入修学,将来把它们一一地翻译出来,以俾来学!

    个人编译此书,在考量上,尽量以忠于巴利原意为主,并且以读者能够理解的方式来编写。另一方面,为了方便学者进一步查阅相关原典,大都在注脚附上“出处”。由于巴利与中文在语系上极不相同,以及限于个人才学疏浅,在内容和译文中不足之处是可想而知的,在此盼请见谅!

    这本小册子的出版,感谢各方助缘,并感谢助印者等,愿他们的善业,成为体证涅槃的助缘!

    愿一切众生离苦得乐!

    愿世尊正法久住世间!

    

    BhikkhuSantagavesaka觅寂比库

     二○○七年二月于台湾高雄
凡例
    凡例

    1.括弧()内的字是译者为了补足语气,以及帮助读者了解,依文意加入的。

    2.括弧[]内的字可以取代前面的字或文句。

    3.括弧【】内的数字是巴利圣典协会(P?liTextSociety)版

    巴利原文的页码。

    4.为了方便学者进一步查阅巴利原文,我们尽可能在注脚附上“出处”。

    5.在我们所引的巴利圣典当中,凡是巴利圣典协会有出版的,我们所引用的册数和页码,即是巴利圣典协会版的;否则,即采用缅甸第六次结集版的册数和页码,请见略语表的“※”标号。

    6.若读者想从我们所引的册数和页码查阅元亨寺所出版之

    《汉译南传大藏经》的话,《汉译南传大藏经》行首的阿

    拉伯数字,即是巴利圣典协会版巴利原文的页码。只是巴利圣典协会版的《律藏(VinayaPi?aka§)》之册数顺序-I、II、III、IV、V,在《汉译南传大藏经》是03、04、01、02、05。

    7.我们所采用出处的略语,其表示为:A.表示《增支部》,其余的请见略语表;罗马字母i,ii,iii等表示册数;p.1,2,3等表示页码;v.1,2,3等表示偈颂的数目。

     略语表

    A.=A?guttaraNikàya《增支部》

    AA.=A?guttaraNikàya-A??hakathà=Manorathap?ra??

     《增支部注》-《满足希求》

    Aò.=A?guttaranikàya-ò?kà 《增支部解疏》※

    Abhs.=Abhidhammatthasa?gaha《摄阿毗达磨义论》

    Ap.=Apadàna 《譬喻经》※

    ApA.=Apadàna-A??hakathà =Visuddhajanavilàsin?

     《譬喻经注》-《优美净人》

    Cnid.=Culla-Niddesa 《小义释》

    CnidA.=Culla-Niddesa-A??hakathà=Saddhammapajjotikà= 《小义释注》-《正法光明》

    D.=D?ghaNikàya 《长部》

    DA.=D?ghaNikàya-A??hakathà=Suma?galavilàsin?

     《长部》-《善吉祥美》

    Dò1.=D?ghaNikàya-ò?kà 《长部解疏》

    Dò2.=D?ghaNikàya-Abhinava??kà 《长部新解疏》※

    Dhp.=Dhammapada 《法句经》

    DhpA.=Dhammapada-A??hakathà 《法句经注》

    Dhs.=Dhammasa?ga?? 《法集论》

    DhsA.=Dhammasa?ga??-A??hakathà=Atthasàlin?

     《法集论注》-《殊胜义》

    Itv.=Itivuttaka 《如是语》

    ItvA.=Itivuttaka-A??hakathà 《如是语注》

    J.=Jàtaka 《本生经》

    JA.=Jàtaka-A??hakathà 《本生经注》

    Kkvt.=Ka?khàvitara??-A??hakathà 《疑惑度脱》

    Kkvtò1.=Ka?khàvitara??-Purà?a-??kà《疑惑度脱旧解疏》※

    Kkvtò2.=Ka?khàvitara??-Abhinava-??kà

     《疑惑度脱新解疏》※

    Khp.=Khuddakapà?ha 《小诵经》

    KhpA.=Khuddakapà?ha-A??hakathà=Paramatthad?pan?

     《小诵经注》-《阐明胜义》

    Khus.=Khuddasikkhà 《小学》※

    M.=MajjhimaNikàya 《中部》

    MA.=MajjhimaNikàya-A??hakathà=Papa¤ca-s?dan?

     《中部注》-《破除迷障》

    Mò=MajjhimaNikàya-ò?kà 《中部解疏》

    Mil.=Mlindapa¤ha 《弥邻陀王所问(经)》

    Mnid.=Mahà-Niddesa 《大义释》

    MnidA.=Mahà-Niddesa-A??hakathà=Saddhammapajjotikà

     《大义释注》-《正法光明》

    M?s.=M?lasikkhà 《根本学》※

    Pa¤pA.=Pa¤cappkara?a-A??hakathà 《五部论注》

    Ps.=Pa?isambhidàmagga 《无碍解道》

    Ptn1.=Pa??hàna,TikaPa??hàna《三法发趣论》

    Ptn2.=Pa??hàna,DukaPa??hàna《二法发趣论》

    Pàcity.=Pàcityàdiyojanà 《心堕落等解》※

    S.=Sa§yuttaNikàya 《相应部》

    SA.=Sa§yuttaNikàya-A??hakathà=Sàratthappakàsin?

     《相应部注》-《显扬心义》

    Sò.=Sa§yuttaNikàya-ò?kà 《相应部解疏》※

    Sàrò.=Sàratthad?pan?-ò?kà《阐明实义解疏》※

    SN.=Sutta-Nipàta 《经集》

    SNA.=Sutta-Nipàta-A??hakathà=Paramatthad?pan?

     《经集注》-《阐明胜义》

    Thag.=Theragàthà 《长老偈》

    ThagA.=Theragàthà-A??hakathà=Paramatthad?pan?

     《长老偈注》-《阐明胜义》

    Thig.=Ther?gàthà 《长老尼偈》

    ThigA.=Ther?gàthà-A??hakathà=Paramatthad?pan?

     《长老尼偈注》-《阐明胜义》

    Ud.=Udàna 《自说经》

    Vajò.=Vajirabuddhi-ò?kà 《金刚觉解疏》※

    Vbh.=Vibha?ga 《分别论》

    VbhA.=Vibha?ga-A??hakathà=Sammohavinodan?

     《分别论注》-《除遣痴迷》

    Vimò.=Vimativinodan?-ò?kà 《除疑解疏》※

    Vin.=Vinaya-Pi?aka 《律藏》

    VinA.=Vinaya-Pi?aka-A??hakathà=Samantapàsàdikà

     《律藏注》-《普端严》

    VinsA.=Vinayasa?gaha-A??hakathà《律摄注》※

    Vinlò.=Vinayàla?kàra-ò?kà 《律庄严解疏》※

    Vism.=Visuddhimagga 《清净道论》

    Vismò.=Visuddhimagga-Mahà-??kà=Paramatthama¤j?sà

     《清净道论大解疏》-《胜义宝箱》※

    Vv.=Vimàna-vatthu 《天宫事》

    Y.=Yamaka 《双论》
目录
    目录

    编释序 i

    凡例?略语表 iii

    目录 ix

    期勉语 xv

    上篇.归依、受戒与持戒 1

    第一章归依与受戒 1

    一、五戒受戒程序 1

    二、布萨八戒受戒程序 8

    三、布萨九戒受戒程序 16

    四、在家十戒受戒程序 24

    第二章三归依的内容─巴利圣典的解释 33

    一、《小诵经》的注释 33

    二、《沙门果经》的注释 50

    第三章五戒、八戒与十戒的内容-巴利圣典的解释

     59

    一、《正见经》的注释-释离十不善 59

    二、《小诵经》的注释-释十学处 66

    第四章归戒释疑 87

    第一部分:归依问答 87

    1.归依三宝不可再拜妈祖 87

    2.没有只归依某某大师 87

    3.归依某大师不是归依僧 87

    4.应施者(dakkhi?eyya)是什么 88

    5.破了归依要如何忏悔 88

    6.破了归依要重受三归五戒 88

    第二部分:持戒问答 89

    7.构成要素的意义 89

    8.释离杀生学处 89

    9.释离不与取学处 90

    10.释离欲邪行和非梵行学处 93

    11.释离虚诳语学处 95

    12.释离饮酒学处 96

    13.释离非时食学处 96

    14.正午不是指十二点 97

    15.受了八戒者过午不可喝包装果汁 98

    16.释离观听歌舞表演学处 98

    17.离戴持涂抹庄严学处 99

    18.释离高大坐卧具学处 100

    19.释离接受金钱学处 103

    20.在家居士的责任与义务 104

    21.沙弥犯了十戒的规定 105

    22.哪些人不可以出家 107

    23.父母不答应不可以出家 107

    下篇.布施修福篇 109

    1.南传佛教的修福方法 109

    2.比库有多少戒规 109

    一、消除误会 110

    3.为何比库很严肃,不主动问讯、送行 110

    4.比库持戒不是著相 111

    5.小小戒不可舍 114

    6.比库可吃鱼肉 115

    7.在家人阅律不构成盗法重罪、障出家 117

    二、伤害 118

    8.比库的不杀生戒与在家戒的差别 118

    9.比库不能伤草木 119

    10.比库不能挖地 119

    三、男女关系 120

    11.比库的不淫戒与离非梵行学处相同 120

    12.比库不得碰触女人 120

    13.比库不得对女人说淫荡轻浮的话 121

    14.比库不能当媒人 121

    15.比库不可单独与女人同坐 121

    16.比库不可与女人同宿 122

    17.比库不能与女人相约同行 123

    18.比库不能与女人坐同一长座 123

    四、衣物 123

    19.什么是“三衣” 123

    20.比库只穿三衣会不会太冷 124

    21.适合供养比库的衣料 124

    22.适合供养比库袈裟的时间 124

    23.什么是“咖提那” 125

    五、食物 126

    24.不可以把钱放进比库的钵里 126

    25.为何比库出外托钵乞食 126

    26.比库不可以贮存食物 126

    27.比库不能自煮 127

    28.比库食物须经授食 127

    29.比库托钵时,可以布施哪些食物 128

    30.供养比库食物的方法,布施时的距离 128

    31.如何帮比库的水果作净 129

    32.自己先作刀净再供养比库作净无效 130

    33.南传佛教的定期供僧施食 131

    34.供养比库食物的时间 131

    35.邀请比库到自家供斋需要注意的事项 131

    36.比库是否可吃蒜 133

    六、药品 134

    37.比库下午和晚上可以服用的食品 134

    38.详论四类药食 134

    39.四类药食混合的算法 138

    40.中药丸加入蜂蜜只可贮存七天 139

    七、住处 139

    41.比库不适合住公寓 139

    42.比库适合居住的建筑 139

    43.居士可以篕房舍供养比库居住 140

    44.居士护持僧团的注意事项 140

    45.比库可以使用家具 141

    八、金钱宝物 141

    46.比库不拿钱不会阻碍佛法的弘扬 141

    47.比库不用钱,生活所需怎么来、出门怎么办

     144

    48.比库不可以买东西 144

    49.居士供养比库生活用品的方式 144

    50.不持金钱学处指南 145

    比库如何接受如法必需品之供养 145

    施主须知 146

    施主邀请法 148

    比库如何如法取得所需的资具 149

    比库转供养资具给其他比库或转移净人的方法

     150

    处理不净资具 151

    比库与净人之间的定位和态度 151

    51.比库不可为僧团接受或支配金钱 152

    九、比库可、不可拥有与不可摩触之物 153

    52.比库不可拥有的物品 153

    53.不适合供养比库的物品 154

    54.比库可以接受的物品 154

    十、交通 155

    55.比库外出或出国、居士如何护持 155

    56.比库无病不得穿鞋入村 155

    十一、说法与听法 156

    57.请比库说法的注意事项 156

    十二、比库的净人 157

    58.净人所扮演的角色 157

    59.净人无经济来源,他们该怎么办 158

    十二、比库行仪 159

    60.比库的戒规 159

    十三、僧俗关系 164

    61.比库不得向未受具足戒者说上人法 164

    62.比库不可当医生或为在家人开药方 165

    63.比库不得为在家人走使 166

    64.比库不可把信施给在家人 166

    65.居士称呼比库的语词 167

    十四、回向 167

    66.回向功德给先亡,他们是否能得利益 167

    67.行善回向的方法 171

    68.回向给先亡的方法 172

    附录一:明相时刻表 179

    附录二:日中时刻表 185
第一章 归依与受戒
    沉溺于享受唱歌、看戏,

    以及追求各种欲望的满足,

    表面上似乎很快乐,

    可以抒解忧恼与痛苦。

    事实上,那如大象陷于泥沼中,

    越陷越深!

    就如发痒的伤口,

    越抓越感染!

    佛教徒所追求的喜悦与快乐,

    是来自内心的平静;

    体证涅槃的出世间乐,

    是诸佛所赞叹的!

    无论何时何地,

    何不尝试平静内心、依教奉行,

    而不是追求感官的满足。

    觅寂比库

    上篇.归依、受戒与持戒

    第一章归依与受戒

    一、五戒

    (Pa¤cas?la)

    ⊙求受三归五戒

    Aha§,bhante,tisara?enasahapa¤cas?la§dhamma§yàcàmi,anuggaha§katvàs?la§dethame,bhante.

    (阿寒班爹梯沙拉内那沙哈潘恰希郎当芒呀恰咪阿怒尬航喀驼哇希郎爹踏梅班爹)

    尊者,我乞求三归和五戒法。尊者,在摄受后请把戒授给我!

    Dutiyam'pi,aha§,bhante,tisara?enasahapa¤cas?la§dhamma§yàcàmi,anuggaha§katvàs?la§dethame,bhante.

    (督地央毕阿寒班爹梯沙拉内那沙哈潘恰希郎当芒呀恰咪阿怒尬航喀驼哇希郎爹踏梅班爹)

    尊者,我第二次乞求三归和五戒法。尊者,在摄受后请把戒授给我!

    Tatiyam'pi,aha§,bhante,tisara?enasahapa¤cas?la§dhamma§yàcàmi,anuggaha§katvàs?la§dethame,bhante.

    (搭地央毕阿寒班爹梯沙拉内那沙哈潘恰希郎当芒呀恰咪阿怒尬航喀驼哇希郎爹踏梅班爹)

    尊者,我第三次乞求三归和五戒法。尊者,在摄受后请把戒授给我!

    比库:Yamaha§vadàmita§vadehi(vadetha).

     我念什么你(们)也跟著念。

    受戒者:ama,bhante.

     (阿骂班爹)

     是的,尊者。

    ⊙如果受戒者超过一位,则比库的引导词由斜体字的单数改为复数:

     vadehi(你说)?vadetha(你们说)

     三归依

    ⊙比库念:Namotassa,受戒者就直接念完三归文;或比库念一句,受戒者跟著念一句。

    比库:NamotassaBhagavato,ArahatoSammàsambuddhassa.(3x)

    (那眸踏刹巴嘎瓦多阿拉哈多三妈三菩达刹)

    礼敬世尊、阿拉汉、正自觉者。(三遍)

    受戒者:NamotassaBhagavato,ArahatoSammàsambuddhassa.(3x)

    (那眸踏刹巴嘎瓦多阿拉哈多三妈三菩达刹)

    礼敬世尊、阿拉汉、正自觉者。(三遍)

    ⊙比库念:Buddha§sara?a§gacchàmi,受戒者就直接念完三归文;或比库念一句,受戒者跟著念一句。

    Buddha§sara?a§gacchàmi.

    (菩当沙拉朗嘎恰咪)

    我皈依佛。

    Dhamma§sara?a§gacchàmi.

    (当芒沙拉朗嘎恰咪)

    我皈依法。

    Sa?gha§sara?a§gacchàmi.

    (桑港沙拉朗嘎恰咪)

    我皈依僧。

    Dutiyam'pi,Buddha§sara?a§gacchàmi.

    (督地央毕菩当沙拉朗嘎恰咪)

    第二次我皈依佛。

    Dutiyam'pi,Dhamma§sara?a§gacchàmi.

    (督地央毕当芒沙拉朗嘎恰咪)

    第二次我皈依法。

    Dutiyam'pi,Sa?gha§sara?a§gacchàmi.

    (督地央毕桑港沙拉朗嘎恰咪)

    第二次我皈依僧。

    Tatiyam'pi,Buddha§sara?a§gacchàmi.

    (搭地央毕菩当沙拉朗嘎恰咪)

    第三次我皈依佛。

    Tatiyam'pi,Dhamma§sara?a§gacchàmi.

    (搭地央毕当芒沙拉朗嘎恰咪)

    第三次我皈依法。

    Tatiyam'pi,Sa?gha§sara?a§gacchàmi.

    (搭地央毕桑港沙拉朗嘎恰咪)

    第三次我皈依僧。

    比库:Tisara?agamana§paripu??a§.

    三归依已经圆满。

    受戒者:ama,bhante.

     (阿骂班爹)

     是的,尊者。

     五戒

    ⊙比库每念一条戒(或一句),受戒者跟著念:

    1.Pà?àtipàtàverama??-sikkhàpada§samàdiyàmi.

    (帕那梯怕它威拉麻尼希喀帕当沙麻低牙米)

    我受持离杀生学处。

    

    2.Adinnàdànàverama??-sikkhàpada§samàdiyàmi.

    (阿钉那搭那威拉麻尼希喀帕当沙麻低牙米)

    我受持离不与取学处。

    

    3.Kàmesumicchàcàràverama??-sikkhàpada§samàdiyàmi.

    (咖梅苏蜜恰洽拉威拉麻尼希喀帕当沙麻低牙米)

    我受持离欲邪行学处。

    

    4.Musàvàdàverama??-sikkhàpada§samàdiyàmi.

    (木沙哇搭威拉麻尼希喀帕当沙麻低牙米)

    我受持离虚诳语学处。

    

    5.Surà-meraya-majja-pamàda??hànàverama??-sikkhàpada§samàdiyàmi.

    (苏拉梅拉呀吗架帕吗达他那威拉麻尼希喀帕当沙麻低牙米)

    我受持离(饮)放逸原因的谷物酒、花果酒(和)酒精学处。

    

    比库:Tisara?enasahapa¤cas?la§dhamma§sàdhuka§katvàappamàdenasampàdetha.

    在完全地(受了)三归和五戒法后,当不放逸地努力(成就)。

    

    受戒者:ama,bhante.

    (阿骂班爹)

     是的,尊者。

    ⊙发愿与回向

    Ida§mepu¤¤a§àsavakkhayà'vahamhotu.

    (依当梅喷娘阿沙哇喀呀哇航喉督)

    愿我这功德,导至诸漏灭尽。

    Ida§mes?la§nibbànassapaccayohotu.

    (依当梅希郎泥吧那刹帕恰优喉督)

    愿我这戒(功德),成为(证悟)涅槃的助缘。

    Mamapu¤¤abhàga§sabbasattàna§bhàjemi.

    (吗妈喷娘吧轧沙巴沙他囔吧接咪)

    我的功德分与一切有情分享。

    Tesabbemesama§pu¤¤abhàga§labhantu.

    (贴沙杯梅沙芒喷娘吧轧剌邦督)

    愿他们一切(众生)平等地获得我的功德分。

    Sàdhu!Sàdhu!Sàdhu!

    (沙杜)(沙杜)(沙杜)

    善哉!善哉!善哉!

     Tumhehikiccamàtappa§,akkhàtàrotathàgatà;

     Pa?ipannàpamokkhanti,jhàyinomàrabandhanà.

    汝等自努力!如来唯示道。

    已修禅定者,解脱魔系缚。

    (Dhammapada276.)《法句经》276.

    二、伍波萨他八支戒

    (A??ha?ga-uposathas?la)

    ⊙求受归依伍波萨他八戒

    Aha§,bhante,tisara?enasahaa??ha?gasamannàgata§uposathas?la§dhamma§yàcàmi,anuggaha§katvàs?la§dethame,bhante.

    (阿寒班爹梯沙拉内那沙哈阿汤嘎沙满那嘎堂乌波沙沓希郎当芒呀恰咪阿怒尬航喀驼哇希郎爹踏梅班爹)

    尊者,我乞求三归和具有八支的伍波萨他戒法。尊者,在摄受后请把戒授给我!

    Dutiyam'pi,aha§,bhante,tisara?enasahaa??ha?gasamannàgata§uposathas?la§dhamma§yàcàmi,anuggaha§katvàs?la§dethame,bhante.

    (督地央毕阿寒班爹梯沙拉内那沙哈阿汤嘎沙满那嘎堂乌波沙沓希郎当芒呀恰咪阿怒尬航喀驼哇希郎爹踏梅班爹)

    尊者,我第二次乞求三归和具有八支的伍波萨他戒法。尊者,在摄受后请把戒授给我!

    Tatiyam'pi,aha§,bhante,tisara?enasahaa??ha?gasamannàgata§uposathas?la§dhamma§yàcàmi,anuggaha§katvàs?la§dethame,bhante.

    (搭地央毕阿寒班爹梯沙拉内那沙哈阿汤嘎沙满那嘎堂乌波沙沓希郎当芒呀恰咪阿怒尬航喀驼哇希郎爹踏梅班爹)

    尊者,我第三次乞求三归和具有八支的伍波萨他戒法。尊者,在摄受后请把戒授给我!

    比库:Yamaha§vadàmita§vadehi(vadetha).

     我念什么你(们)也跟著念。

    受戒者:ama,bhante.

     (阿骂班爹)

     是的,尊者。

    ⊙如果受戒者超过一位,则比库的引导词由斜体字的单数改为复数:

     vadehi(你说)?vadetha(你们说)

     三归依

    ⊙比库念:Namotassa,受戒者就直接念完三归文;或比库念一句,受戒者跟著念一句。

    比库:NamotassaBhagavato,ArahatoSammàsambuddhassa.(3x)

    (那眸踏刹巴嘎瓦多阿拉哈多三妈三菩达刹)

    礼敬世尊、阿拉汉、正自觉者。(三遍)

    受戒者:NamotassaBhagavato,ArahatoSammàsambuddhassa.(3x)

    (那眸踏刹巴嘎瓦多阿拉哈多三妈三菩达刹)

    礼敬世尊、阿拉汉、正自觉者。(三遍)

    ⊙比库念:Buddha§sara?a§gacchàmi,受戒者就直接念完三归文;或比库念一句,受戒者跟著念一句。

    Buddha§sara?a§gacchàmi.

    (菩当沙拉朗嘎恰咪)

    我皈依佛。

    Dhamma§sara?a§gacchàmi.

    (当芒沙拉朗嘎恰咪)

    我皈依法。

    Sa?gha§sara?a§gacchàmi.

    (桑港沙拉朗嘎恰咪)

    我皈依僧。

    Dutiyam'pi,Buddha§sara?a§gacchàmi.

    (督地央毕菩当沙拉朗嘎恰咪)

    第二次我皈依佛。

    Dutiyam'pi,Dhamma§sara?a§gacchàmi.

    (督地央毕当芒沙拉朗嘎恰咪)

    第二次我皈依法。

    Dutiyam'pi,Sa?gha§sara?a§gacchàmi.

    (督地央毕桑港沙拉朗嘎恰咪)

    第二次我皈依僧。

    Tatiyam'pi,Buddha§sara?a§gacchàmi.

    (搭地央毕菩当沙拉朗嘎恰咪)

    第三次我皈依佛。

    Tatiyam'pi,Dhamma§sara?a§gacchàmi.

    (搭地央毕当芒沙拉朗嘎恰咪)

    第三次我皈依法。

    Tatiyam'pi,Sa?gha§sara?a§gacchàmi.

    (搭地央毕桑港沙拉朗嘎恰咪)

    第三次我皈依僧。

    比库:Tisara?agamana§paripu??a§.

    三归依已经圆满。

    受戒者:ama,bhante.

    (阿骂班爹)

     是的,尊者。

    八戒

    ⊙比库每念一条戒(或一句),受戒者跟著念:

    1.Pà?àtipàtàverama??-sikkhàpada§samàdiyàmi.

    (帕那梯怕它威拉麻尼希喀帕当沙麻低牙米)

    我受持离杀生学处。

    

    2.Adinnàdànàverama??-sikkhàpada§samàdiyàmi.

    (阿钉那搭那威拉麻尼希喀帕当沙麻低牙米)

    我受持离不与取学处。

    

    3.Abrahmacariyàverama??-sikkhàpada§samàdiyàmi.

    (阿不拉麻恰利呀威拉麻尼希喀帕当沙麻低牙米)

    我受持离非梵行学处。

    4.Musàvàdàverama??-sikkhàpada§samàdiyàmi.

    (木沙哇搭威拉麻尼希喀帕当沙麻低牙米)

    我受持离虚诳语学处。

    

    5.Surà-meraya-majja-pamàda??hànàverama??-sikkhàpada§samàdiyàmi.

    (苏拉梅拉呀吗架帕吗达他那威拉麻尼希喀帕当沙麻低牙米)

    我受持离(饮)放逸原因的谷物酒、花果酒(和)酒精学处。

    

    6.Vikàlabhojanàverama??-sikkhàpada§samàdiyàmi.

    (威咖拉播佳哪威拉麻尼希喀帕当沙麻低牙米)

    我受持离非时食学处。

    

    7.Nacca-g?ta-vàdita-vis?kadassanàmàlà-gandha-vilepana-dhàra?ama?óana-vibh?sana??hànàverama??-sikkhàpada§samàdiyàmi.

    (那恰给它哇迪塔威苏嘎搭沙那吗拉甘达威类帕那达拉哪瞒搭那威布沙纳塔那威拉麻尼希喀帕当沙麻低牙米)

    我受持离观(听)跳舞、歌唱、音乐、表演,(以及)戴持、涂抹、庄严原因的花鬘、香、涂香学处。

    

    8.Uccàsayana-mahàsayanàverama??-sikkhàpada§samàdiyàmi.

    (乌恰沙呀那吗哈沙呀那威拉麻尼希喀帕当沙麻低牙米)

    我受持离(坐卧)高、大坐卧具学处。

    比库:Tisara?enasahaa??ha?gasamannàgata§uposathas?la§dhamma§sàdhuka§katvàappamàdenasampàdetha.

    在完全地(受了)三归和具有八支的伍波萨他戒法后,当不放逸地努力(成就)。

    

    受戒者:ama,bhante.

    (阿骂班爹)

     是的,尊者。

    ⊙发愿与回向

    Ida§mepu¤¤a§àsavakkhayà'vahamhotu.

    (依当梅喷娘阿沙哇喀呀哇航喉督)

    愿我这功德,导至诸漏灭尽。

    Ida§mes?la§nibbànassapaccayohotu.

    (依当梅希郎泥吧那刹帕恰优喉督)

    愿我这戒(功德),成为(证悟)涅槃的助缘。

    Mamapu¤¤abhàga§sabbasattàna§bhàjemi.

    (吗妈喷娘吧轧沙巴沙他囔吧接咪)

    我的功德分与一切有情分享。

    Tesabbemesama§pu¤¤abhàga§labhantu.

    (贴沙杯梅沙芒喷娘吧轧剌邦督)

    愿他们一切(众生)平等地获得我的功德分。

    Sàdhu!Sàdhu!Sàdhu!

    (沙杜)(沙杜)(沙杜)

    善哉!善哉!善哉!

    Athakhobhagavàbhikkh?àmantesi-``handadàni,bhikkhave,àmantayàmivo,vayadhammàsa?khàràappamàdenasampàdethà''ti.Aya§tathàgatassapacchimàvàcà.

    当时,世尊告诉诸比库:“诸比库,我现在告诉你们:诸行是灭法,当不放逸地努力!”这是如来最后的话。

    (D.ii,p.156.)《长部?大般涅槃经》

    三、伍波萨他九支戒

    (Nava?ga-uposathas?la)

    ⊙求受归依伍波萨他九戒

    Aha§,bhante,tisara?enasahanava?gasamannàgata§uposathas?la§dhamma§yàcàmi,anuggaha§katvàs?la§dethame,bhante.

    (阿寒班爹梯沙拉内那沙哈哪汪嘎沙满那嘎堂乌波沙沓希郎当芒呀恰咪阿怒尬航喀驼哇希郎爹踏梅班爹)

    尊者,我乞求三归和具有九支的伍波萨他戒法。尊者,在摄受后请把戒授给我!

    Dutiyam'pi,aha§,bhante,tisara?enasahanava?gasamannàgata§uposathas?la§dhamma§yàcàmi,anuggaha§katvàs?la§dethame,bhante.

    (督地央毕阿寒班爹梯沙拉内那沙哈哪汪嘎沙满那嘎堂乌波沙沓希郎当芒呀恰咪阿怒尬航喀驼哇希郎爹踏梅班爹)

    尊者,我第二次乞求三归和具有九支的伍波萨他戒法。尊者,在摄受后请把戒授给我!

    Tatiyam'pi,aha§,bhante,tisara?enasahanava?gasamannàgata§uposathas?la§dhamma§yàcàmi,anuggaha§katvàs?la§dethame,bhante.

    (搭地央毕阿寒班爹梯沙拉内那沙哈哪汪嘎沙满那嘎堂乌波沙沓希郎当芒呀恰咪阿怒尬航喀驼哇希郎爹踏梅班爹)

    尊者,我第三次乞求三归和具有九支的伍波萨他戒法。尊者,在摄受后请把戒授给我!

    比库:Yamaha§vadàmita§vadehi(vadetha).

     我念什么你(们)也跟著念。

    受戒者:ama,bhante.

     (阿骂班爹)

     是的,尊者。

    ⊙如果受戒者超过一位,则比库的引导词由斜体字的单数改为复数:

     vadehi(你说)?vadetha(你们说)

    三归依

    ⊙比库念:Namotassa,受戒者就直接念完三归文;或比库念一句,受戒者跟著念一句。

    比库:NamotassaBhagavato,ArahatoSammàsambuddhassa.(3x)

    (那眸踏刹巴嘎瓦多阿拉哈多三妈三菩达刹)

    礼敬世尊、阿拉汉、正自觉者。(三遍)

    受戒者:NamotassaBhagavato,ArahatoSammàsambuddhassa.(3x)

    (那眸踏刹巴嘎瓦多阿拉哈多三妈三菩达刹)

    礼敬世尊、阿拉汉、正自觉者。(三遍)

    ⊙比库念:Buddha§sara?a§gacchàmi,受戒者就直接念完三归文;或比库念一句,受戒者跟著念一句。

    Buddha§sara?a§gacchàmi.

    (菩当沙拉朗嘎恰咪)

    我皈依佛。

    Dhamma§sara?a§gacchàmi.

    (当芒沙拉朗嘎恰咪)

    我皈依法。

    Sa?gha§sara?a§gacchàmi.

    (桑港沙拉朗嘎恰咪)

    我皈依僧。

    Dutiyam'pi,Buddha§sara?a§gacchàmi.

    (督地央毕菩当沙拉朗嘎恰咪)

    第二次我皈依佛。

    Dutiyam'pi,Dhamma§sara?a§gacchàmi.

    (督地央毕当芒沙拉朗嘎恰咪)

    第二次我皈依法。

    Dutiyam'pi,Sa?gha§sara?a§gacchàmi.

    (督地央毕桑港沙拉朗嘎恰咪)

    第二次我皈依僧。

    Tatiyam'pi,Buddha§sara?a§gacchàmi.

    (搭地央毕菩当沙拉朗嘎恰咪)

    第三次我皈依佛。

    Tatiyam'pi,Dhamma§sara?a§gacchàmi.

    (搭地央毕当芒沙拉朗嘎恰咪)

    第三次我皈依法。

    Tatiyam'pi,Sa?gha§sara?a§gacchàmi.

    (搭地央毕桑港沙拉朗嘎恰咪)

    第三次我皈依僧。

    比库:Tisara?agamana§paripu??a§.

    三归依已经圆满。

    受戒者:ama,bhante.

    (阿骂班爹)

     是的,尊者。

    九戒

    ⊙比库每念一条戒(或一句),受戒者跟著念:

    1.Pà?àtipàtàverama??-sikkhàpada§samàdiyàmi.

    (帕那梯怕它威拉麻尼希喀帕当沙麻低牙米)

    我受持离杀生学处。

    

    2.Adinnàdànàverama??-sikkhàpada§samàdiyàmi.

    (阿钉那搭那威拉麻尼希喀帕当沙麻低牙米)

    我受持离不与取学处。

    3.Abrahmacariyàverama??-sikkhàpada§samàdiyàmi.

    (阿不拉麻恰利呀威拉麻尼希喀帕当沙麻低牙米)

    我受持离非梵行学处。

    4.Musàvàdàverama??-sikkhàpada§samàdiyàmi.

    (木沙哇搭威拉麻尼希喀帕当沙麻低牙米)

    我受持离虚诳语学处。

    

    5.Surà-meraya-majja-pamàda??hànàverama??-sikkhàpada§samàdiyàmi.

    (苏拉梅拉呀吗架帕吗达他那威拉麻尼希喀帕当沙麻低牙米)

    我受持离(饮)放逸原因的谷物酒、花果酒(和)酒精学处。

    

    6.Vikàlabhojanàverama??-sikkhàpada§samàdiyàmi.

    (威咖拉播佳哪威拉麻尼希喀帕当沙麻低牙米)

    我受持离非时食学处。

    

    7.Nacca-g?ta-vàdita-vis?kadassanàmàlà-gandha-vilepana-dhàra?ama?óana-vibh?sana??hànàverama??-sikkhàpada§samàdiyàmi.

    (那恰给它哇迪塔威苏嘎搭沙那吗拉甘达威类帕那达拉哪瞒搭那威布沙纳塔那威拉麻尼希喀帕当沙麻低牙米)

    我受持离观(听)跳舞、歌唱、音乐、表演,(以及)戴持、涂抹、庄严原因的花鬘、香、涂香学处。

    

    8.Uccàsayana-mahàsayanàverama??-sikkhàpada§samàdiyàmi.

    (乌恰沙呀那吗哈沙呀那威拉麻尼希喀帕当沙麻低牙米)

    我受持离(坐卧)高、大坐卧具学处。

    9.Mettàsahagatenacetasàsabbapà?abh?tesupharitvàvihara?a§samàdiyàmi.

    (昧达沙哈嘎贴那皆达沙沙巴帕拿晡贴淑帕利驼哇威哈拉南沙麻低牙米)

    我受持以慈俱心遍满一切众生而住。

    比库:Tisara?enasahanava?gasamannàgata§uposathas?la§dhamma§sàdhuka§katvàappamàdenasampàdetha.

    在完全地(受了)三归和具有九支的伍波萨他戒法后,当不放逸地努力(成就)。

    

    受戒者:ama,bhante.

    (阿骂班爹)

     是的,尊者。

    ⊙发愿与回向

    Ida§mepu¤¤a§àsavakkhayà'vahamhotu.

    (依当梅喷娘阿沙哇喀呀哇航喉督)

    愿我这功德,导至诸漏灭尽。

    Ida§mes?la§nibbànassapaccayohotu.

    (依当梅希郎泥吧那刹帕恰优喉督)

    愿我这戒(功德),成为(证悟)涅槃的助缘。

    Mamapu¤¤abhàga§sabbasattàna§bhàjemi.

    (吗妈喷娘吧轧沙巴沙他囔吧接咪)

    我的功德分与一切有情分享。

    Tesabbemesama§pu¤¤abhàga§labhantu.

    (贴沙杯梅沙芒喷娘吧轧剌邦督)

    愿他们一切(众生)平等地获得我的功德分。

    Sàdhu!Sàdhu!Sàdhu!

    (沙杜)(沙杜)(沙杜)

    善哉!善哉!善哉!

    四、在家十戒

    (Gaha??ha-dasas?la)

    ⊙求受归依居家十戒

    Aha§,bhante,tisara?enasaddhi§gaha??ha-dasas?la§dhamma§yàcàmi,anuggaha§katvàs?la§dethame,bhante.

    (阿寒班爹梯沙拉内那刹钉嘎哈达大沙希郎当芒呀恰咪阿怒尬航喀驼哇希郎爹踏梅班爹)

    尊者,我乞求三归和在家十戒法。尊者,在摄受后请把戒授给我!

    Dutiyam'pi,aha§,bhante,tisara?enasaddhi§gaha??ha-dasas?la§dhamma§yàcàmi,anuggaha§katvàs?la§dethame,bhante.

    (督地央毕阿寒班爹梯沙拉内那刹钉嘎哈达大沙希郎当芒呀恰咪阿怒尬航喀驼哇希郎爹踏梅班爹)

    尊者,我第二次乞求三归和在家十戒法。尊者,在摄受后请把戒授给我!

    Tatiyam'pi,aha§,bhante,tisara?enasaddhi§gaha??ha-dasas?la§dhamma§yàcàmi,anuggaha§katvàs?la§dethame,bhante.

    (搭地央毕阿寒班爹梯沙拉内那刹钉嘎哈达大沙希郎当芒呀恰咪阿怒尬航喀驼哇希郎爹踏梅班爹)

    尊者,我第三次乞求三归和在家十戒法。尊者,在摄受后请把戒授给我!

    比库:Yamaha§vadàmita§vadehi(vadetha).

     我念什么你(们)也跟著念。

    受戒者:ama,bhante.

     (阿骂班爹)

     是的,尊者。

    ⊙如果受戒者超过一位,则比库的引导词由斜体字的单数改为复数:

     vadehi(你说)?vadetha(你们说)

     三归依

    ⊙比库念:Namotassa,受戒者就直接念完三归文;或比库念一句,受戒者跟著念一句。

    比库:NamotassaBhagavato,ArahatoSammàsambuddhassa.(3x)

    (那眸踏刹巴嘎瓦多阿拉哈多三妈三菩达刹)

    礼敬世尊、阿拉汉、正自觉者。(三遍)

    受戒者:NamotassaBhagavato,ArahatoSammàsambuddhassa.(3x)

    (那眸踏刹巴嘎瓦多阿拉哈多三妈三菩达刹)

    礼敬世尊、阿拉汉、正自觉者。(三遍)

    ⊙比库念:Buddha§sara?a§gacchàmi,受戒者就直接念完三归文;或比库念一句,受戒者跟著念一句。

    Buddha§sara?a§gacchàmi.

    (菩当沙拉朗嘎恰咪)

    我皈依佛。

    Dhamma§sara?a§gacchàmi.

    (当芒沙拉朗嘎恰咪)

    我皈依法。

    Sa?gha§sara?a§gacchàmi.

    (桑港沙拉朗嘎恰咪)

    我皈依僧。

    Dutiyam'pi,Buddha§sara?a§gacchàmi.

    (督地央毕菩当沙拉朗嘎恰咪)

    第二次我皈依佛。

    Dutiyam'pi,Dhamma§sara?a§gacchàmi.

    (督地央毕当芒沙拉朗嘎恰咪)

    第二次我皈依法。

    Dutiyam'pi,Sa?gha§sara?a§gacchàmi.

    (督地央毕桑港沙拉朗嘎恰咪)

    第二次我皈依僧。

    Tatiyam'pi,Buddha§sara?a§gacchàmi.

    (搭地央毕菩当沙拉朗嘎恰咪)

    第三次我皈依佛。

    Tatiyam'pi,Dhamma§sara?a§gacchàmi.

    (搭地央毕当芒沙拉朗嘎恰咪)

    第三次我皈依法。

    Tatiyam'pi,Sa?gha§sara?a§gacchàmi.

    (搭地央毕桑港沙拉朗嘎恰咪)

    第三次我皈依僧。

    比库:Tisara?agamana§paripu??a§.

    三归依已经圆满。

    受戒者:ama,bhante.

    (阿骂班爹)

     是的,尊者。

     十戒

    ⊙比库每念一条戒(或一句),受戒者跟著念:

    1.Pà?àtipàtàverama??-sikkhàpada§samàdiyàmi.

    (帕那梯怕它威拉麻尼希喀帕当沙麻低牙米)

    我受持离杀生学处。

    

    2.Adinnàdànàverama??-sikkhàpada§samàdiyàmi.

    (阿钉那搭那威拉麻尼希喀帕当沙麻低牙米)

    我受持离不与取学处。

    3.Abrahmacariyàverama??-sikkhàpada§samàdiyàmi.

    (阿不拉麻恰利呀威拉麻尼希喀帕当沙麻低牙米)

    我受持离非梵行学处。

    4.Musàvàdàverama??-sikkhàpada§samàdiyàmi.

    (木沙哇搭威拉麻尼希喀帕当沙麻低牙米)

    我受持离虚诳语学处。

    

    5.Surà-meraya-majja-pamàda??hànàverama??-sikkhàpada§samàdiyàmi.

    (苏拉梅拉呀吗架帕吗达他那威拉麻尼希喀帕当沙麻低牙米)

    我受持离(饮)放逸原因的谷物酒、花果酒(和)酒精学处。

    

    6.Vikàlabhojanàverama??-sikkhàpada§samàdiyàmi.

    (威咖拉播佳哪威拉麻尼希喀帕当沙麻低牙米)

    我受持离非时食学处。

    

    7.Nacca-g?ta-vàdita-vis?kadassanàverama??-sikkhàpada§samàdiyàmi.

    (那恰给它哇迪塔威苏嘎搭沙那威拉麻尼希喀帕当沙麻低牙米)

    我受持离观(听)跳舞、歌唱、音乐、表演学处。

    

    8.Màlà-gandha-vilepana-dhàra?ama?óana-vibh?sana??hànàverama??-sikkhàpada§samàdiyàmi.

    (吗拉甘达威类帕那达拉哪瞒搭那威布沙纳塔那威拉麻尼希喀帕当沙麻低牙米)

    我受持离戴持、涂抹、庄严原因的花鬘、香、涂香学处。

    

    9.Uccàsayana-mahàsayanàverama??-sikkhàpada§samàdiyàmi.

    (乌恰沙呀那吗哈沙呀那威拉麻尼希喀帕当沙麻低牙米)

    我受持离(坐卧)高、大坐卧具学处。

    10.Jàtar?pa-rajata-pa?iggaha?àverama??-sikkhàpada§samàdiyàmi.

    (佳沓如帕拉加沓帕替嘎哈那威拉麻尼希喀帕当沙麻低牙米)

    我受持离接受金银(钱)学处。

    比库:Tisara?enasaddhi§gaha??ha-dasas?la§dhamma§sàdhuka§surakkhita§katvàappamàdenasampàdetha.

    在完全地(受了)三归和居家十戒法后,当善守护,以不放逸地努力(成就)。

    

    受戒者:ama,bhante.

    (阿骂班爹)

     是的,尊者。

    ⊙发愿与回向

    Ida§mepu¤¤a§àsavakkhayà'vahamhotu.

    (依当梅喷娘阿沙哇喀呀哇航喉督)

    愿我这功德,导至诸漏灭尽。

    Ida§mes?la§nibbànassapaccayohotu.

    (依当梅希郎泥吧那刹帕恰优喉督)

    愿我这戒(功德),成为(证悟)涅槃的助缘。

    Mamapu¤¤abhàga§sabbasattàna§bhàjemi.

    (吗妈喷娘吧轧沙巴沙他囔吧接咪)

    我的功德分与一切有情分享。

    Tesabbemesama§pu¤¤abhàga§labhantu.

    (贴沙杯梅沙芒喷娘吧轧剌邦督)

    愿他们一切(众生)平等地获得我的功德分。

    Sàdhu!Sàdhu!Sàdhu!

    (沙杜)(沙杜)(沙杜)

    善哉!善哉!善哉!

    Sabbapàpassaakara?a§,kusalassaupasampadà.

    Sacittapariyodapana§,eta§buddhànasàsana§.

    一切恶莫作,具足于诸善,

    清净其自心,此是诸佛教。

    Khant?parama§tapotitikkhà,nibbàna§parama§

    vadantibuddhà.

    Nahipabbajitopar?paghàt?,nasama?ohotipara§

    vihe?hayanto.

    忍辱为最高自制,诸佛说涅槃最上;

    害他实非出家者,恼他者不是沙门。

    An?pavàdoan?paghàto,pàtimokkhecasa§varo;

    Matta¤¤utàcabhattasmi§,panta¤casayanàsana§.

    Adhicittecaàyogo,eta§buddhànasàsana§.

    不诽谤与不害,守护巴帝摩卡,

    于饮食知节量;独居边远住处,

    及勤修增上心,此是诸佛之教。

    《Dhammapada》183~185《法句经》183~185
第二章 三归依的内容─
    第二章三归依的内容─

     巴利圣典的解释

     一、《小诵经》的注释

    

    NamotassaBhagavatoArahatoSammàsambuddhassa.

    礼敬世尊、阿拉汉、正自觉者

    Paramatthajotikà1

    《阐明胜义》1

    【11】“我归依佛,我归依法,我归依僧(Buddha§sara?a§gacchàmi,Dhamma§sara?a§gacchàmi,Sa?gha§sara?a§gacchàmi.)”,这归依的开示乃是诸小(圣典)的开端。现在为了显示、分别、开显这(诸)小(圣典)的注释-《阐明胜义》的目的而作此说:

    “礼敬了最上应礼敬的三宝,

    我将解释这《诸小(圣典)》的涵义。

    《诸小(圣典)》(非常)深奥,有些是极难解释的,

    尤其像我这般在此教(法)中尚未觉悟者。

     然而直到今天,尚未破坏先前诸导师的抉择,

    而且大师的九分教(法)同样地还保留著。

    因此我想(立足于大师的九分)教法,

    以及依于古代(诸导师)的抉择而解说此义。

    由于对正法的诸多尊敬,而不是想要自我称赞,

    也不是为了轻毁他人,因此请专心地倾听!”

    此中,对所说的“我将解释某些《诸小(圣典)》的涵义”,我将先确定了《诸小(圣典)》(的范围)后,再解说其涵义。

    《诸小(圣典)》是《小部》的一部分,而《小部》是五部[尼柯耶(nikàya)]的一部分。五部[尼柯耶]是指:

    “长、中、相应、增支、小,

    这五部从法从义都深奥。”【12】

    此中,《梵网经》等三十四经为《长部(D?ghanikàya)》;《根本法门经》等一百五十二经为《中部(Majjhimanikàya)》;《渡越瀑流经》等七千七百六十二经为《相应部(Sa§yuttanikàya)》;《心遍取经》等九千五百五十七经为《增支部(A?guttaranikàya)》;《小诵》、《法句》、《自说》、《如是语》、《经集》、《天宫事》、《饿鬼事》、《长老偈》、《长老尼偈》、《本生》、《义释》、《无碍解》、《譬喻》、《佛种姓》、《所行藏》,除了《律藏(Vinayapi?aka)[维那亚藏]》、《阿毗达磨藏(Abhidhammapi?aka)》、四部[尼柯耶]外,其余的佛语为《小部(Khuddakanikàya)》。

    为什么这称为“《小部》”呢?由于诸多小法蕴的群聚与住处,所以群聚与住处称为“部[尼柯耶]”。如说:“诸比库,我不见有其它一部类如此多元性,诸比库,就像这畜生趣的生物一样。”的例子乃从(佛)教而来的;而“波尼咖(po?iki)尼柯耶、七咖利咖(cikkhallika)尼柯耶”如此等(的例子)乃从(教外的)世间而说的。(本书)即是为了显示、分别、开显这系属于经藏,《小部》一部份的诸小(圣典)之涵义的目的。

    该诸小(圣典)是由〈归依〉、〈学处〉、〈三十二行相〉、〈童子问〉、《吉祥经》、《宝经》、《墙外经》、《伏藏经》、《慈经》所构成九部份的《小诵(Khuddakapà?ha)》为初,(而这样的次序,乃是)诸导师辗转的传诵方式[语道],而并不是佛陀所(最先)说。

    在世尊所开示的:

    “经多生轮回,流转中寻找,

    未见造屋者,再再受生苦。【13】

    见你了造屋者,你将不再造屋,

    你一切栋梁坏,屋顶已经摧毁;

    我心已达无为,已证灭尽诸爱。”

    这两首偈颂是一切佛语当中(世尊)最先(说出)的;然而这(两首偈颂)只是(世尊)由心诵出,而非由语词说出。但在:

    “热诚静虑婆罗门,当诸法显现之时,

    灭其一切诸疑惑,他知那有因之法。”

    这首偈颂则是(世尊)最初用语词诵出的(佛语)。

    因此,我将开始解释这始于诸小(圣典)的这(《小诵》)之九个部分,以此为初:“我归依佛,我归依法,我归依僧。”这是解释该义方法的本母:

    “由谁、何处、何时、为什么说三归依?

    不是(世尊)最先说的(三归依),为什么在此最先说呢?

    在此如此净化了因缘后,从此之后:

    解说佛陀、归依以及(归依)者。

    我们阐明破、未破、果,以及所应行(归依的对象);

    ‘归依法’等二种,也是依此所知的方法。

    与说明确定次第的原因,并以譬喻来阐明三归依。”

    这里,在第一偈有:“这三归依由谁所说?何处说?何时说?为什么说?【14】如来所未最先说的(三归依),为什么在此最先说呢?”五个问题,这些问题的回答为:

    “由谁所说?”:由世尊所说,而不是由弟子、仙人(isi)或诸天(所说)。

    “何处?”:在波罗奈(Bàrà?as?)仙人降(处)的鹿(野)苑。

    “何时?”:当耶舍(Yasa呀舍)尊者和(他的)朋友(证)得了阿拉汉,(当时世间)有六十一位阿拉汉,为了世间众人的利益而说法时(,在那时候说的)。

    “为什么?”:为了(使令)出家和受具足戒。如说:“再者,诸比库,应当如此使令出家、使令受具足戒:首先,令剃除须发,披著袈裟衣,令上衣偏袒一肩,礼诸比库足,提著脚跟而坐[蹲踞],合掌后,应(对受戒者如此)说:‘你如此说:``我归依佛,我归依法,我归依僧。''’”

    “为什么在此最先说呢?”:当知:当这大师的九分教(法)以三藏而摄益后,(再)取先前诸导师(àcariya)的传诵方式[语道(vàcanàmagga)]。由于这种(传诵)方式[道],使得天(与)人成为在家信徒[伍巴萨咖(upàsaka)]或出家而进入(佛)教,所以使进入教(法)的(此传诵)方式[道]-《小诵》,在此最先说出。

    已作因缘的净化了。

    现在,对所说的:“解说佛陀、归依以及(归依)者”(的解说如下:“归依的对象﹙sara?a§﹚”):此中,“佛陀(Buddha)”乃能体证、遍修一切法无障碍智相、无上解脱(五)蕴相续所施设的执取之差别有情,或者能成为一切知智足处[近因]、现观(圣)谛所施设的执取(之差别有情)。如说:“‘佛陀’-世尊自成、无师,对先前未曾听闻法,自己已觉悟(圣)谛,并于此获得一切知性,及于诸力自在。”到此乃是从义上解说佛陀。

    若从文字,当知“‘已觉悟者’为佛陀;‘令觉悟者’为佛陀”如此等方式。然而这所说的“佛陀”,佛陀是什么涵义呢?“‘已觉悟诸(圣)谛者’为佛陀;‘令人们觉悟者’为佛陀;以一切知性者为佛陀;以已见一切者为佛陀;以无其他引导者为佛陀;以萌【15】发者为佛陀;以漏尽而称为佛陀;以无随烦恼而称为佛陀;‘一向离贪者’为佛陀;‘一向离嗔者’为佛陀;‘一向离痴者’为佛陀;‘一向无烦恼者’为佛陀;‘已达一趣向道者’为佛陀;‘已(独)一自觉无上正自觉者’为佛陀;‘已破除未觉而获得觉悟者’为佛陀;所谓‘佛陀’之名,非由母亲,非由父亲所取(,非由兄弟所取,非由姊妹所取,非由朋友、同伴所取,非由亲戚、血亲所取,非由沙门、婆罗门所取,非由诸天所取),乃是究竟解脱的诸佛、诸世尊在菩提树下,当他们获得、证知一切知智的同时所施设的为‘佛陀’。”

    而且,在此就如世间在得达[世袭;了知]时称为“得达[世袭;了知者]者”,如此:“已觉悟诸(圣)谛者”为佛陀。就如(世间)使叶干枯的风称为“叶枯者”,如此:“令人们觉悟者”为佛陀。“以一切知性者为佛陀”乃就以有觉悟一切法的能力而觉悟者,所以称为“佛陀”。“以已见一切者为佛陀”乃就以有使觉悟一切法的能力而觉悟,所以称为“佛陀”。“以无其他引导者为佛陀”乃就非由他人令觉悟,而只是由自己觉悟的,所以称为“佛陀”。“以萌发者为佛陀”乃从种种功德萌发,如莲花之开花一般,所以称为“佛陀”。“以漏尽而称为佛陀”,就如觉醒的男子,由于舍断了疲惫的心,而息灭了睡眠一般;同样地,以如此等其已灭尽一切烦恼睡眠而觉醒者,因此称为“佛陀”。“已达一趣向道者为佛陀”-这种说法乃是为了显示其所往趣的方法,即是为了觉悟的目的,就如已到达道路的男子称为到达者,如此已达一趣向道者也称为“佛陀”。“已(独)一自觉无上正自觉者为佛陀”-什么是非由他人使令觉悟故为佛陀呢?只是由自己已自觉悟无上正自觉,所以称为“佛陀”。【16】“已破除未觉而获得觉悟者为佛陀”-由语词的方式为“菩提(buddhi)、菩当(buddha§)、钵多(bodho)”,而这就像从青、红特质相应的称为青布、红布一样;同样地,为了令知而说:“与觉悟之德相应者为佛陀”。从此之后(的句子):“‘佛陀’之名非由……”如此等,乃就为了令觉悟的目的,而此(施设)是随行于该义的施设而说的。当知一切文句与佛陀相关的字,乃是以同样的方式而能成就其义。这是从文字来解说佛陀。

    现在,在归依等,(归依处﹙sara?a§﹚):就如“它杀”为归依(处),即“已归依者由其归依而杀害、破坏、除去、消灭(其)怖畏、战栗、痛苦、恶趣、烦恼”之义。

    或者由他转起利益与遮止不利,而杀害诸有情的怖畏为佛陀;由令渡过(三)有(bhava)的沙漠以及给与安稳为法;以少有所作(如给与布施、供养、恭敬的机会)而得大果的原因为僧。所以由此方法三宝为归依(处)。

    

    (归依﹙sara?agamana﹚):由该净信、该尊重那(三宝)而灭除烦恼,转起那依怙行相,或不由他人之缘所生起的心为归依。

    

    (归依者(gamaka)):具备(生起)该(心)的有情(为归依者),而他行该归依,即以上述方式心生起:“这(三宝)是我的归依,这是(我的)依怙”,如此导入之义。

    以及有些(归依者)在入(归依)之时,如塔帕士(Tapassu)、跋利咖(Bhallika)等一样地受持:“尊者,我们归依世尊及法,愿世尊忆持我们为在家信徒[伍巴萨咖]。”或者像马哈咖沙巴(Mahàkassapa大迦叶)等以入为弟子的情况一样:“尊者,世尊是我的导师(satthà),我是(世尊的)弟子。”或者像梵寿(Brahmàyu)等的倾向一样:“在如此说时,梵寿婆罗门从座而起,上衣偏袒一肩,向世尊合掌,以自说说出三遍:‘礼敬世尊、阿拉汉、正自觉者;礼敬……略……【17】觉者。’”

    或者如致力于业处的(禅修者)一样,把自己奉献(给三宝);或者如圣人一般,已断了归依的杂染。如此以各种方式从(所缘)境和作用而入(归依)。

    这是归依与(归依)者的解说。

    现在,接著对所说的“我们阐明破、未破、果,以及所应行(归依的对象)”。(以下)这是对破等的阐明:

    (破):已如此归依的人有两种破(其归依):有罪的与无罪的。死亡是无罪的(破其归依);有罪的(破其归依)为采用所说的(归依)方式对待(佛陀以外)其他的导师;以及采用所说的(归依)方式(其程序)颠倒了,而这两种(破其归依)只会发生在诸凡夫上。

    

    (杂染):由于对佛陀诸德生起无智、怀疑、邪智,以及生起不恭敬等而使他们的归依成为杂染。而诸圣人的归依只有不破和没有杂染的归依。如说:“这是不可能、不会发生的,凡见成就的人可能指出其他人为导师。”对于诸凡夫,只要他们的归依还没有达到破,他们的归依就未破。

    (果):有罪地破了他们的归依,以及(其归依)是有杂染的,则有不可爱的果;无罪(地破了他们的归依,因为)没有异熟(果报),所以没有果。而未破(归依)的结果,只会给与可意的果,如说:

    “凡已归依佛陀者,将不会投生苦界;

    在舍弃人身之后,他们将圆成天身。”

    在这当中,“已归依的(圣者),由于已断了归依的杂染,所以他们将不会往趣苦界;而其他的归依者,则(可能)往趣(苦界)。”当知这是此偈颂的意趣。

    到此乃是破、未破,和果的阐明。

    在所应行(gaman?ya)(归依的对象),(反对者)责难说:“我归依佛(Buddha§sara?a§gacchàmi)”,在此凡归依佛者,假如他前往佛或归依,则在一语句(叙述)两处是没有意义的。为什么?假如以去[往趣(gamana)]的动词有两个受词,就如若用“他带羊(去)村”等一样,诸文法家是不想要有两个被动受词的,只有“他去【18】东方,他去西方”等才有意义。

    (答):并非(如此)。同一使役动词的状态并不是佛(和)归依(两字)的意趣;假如在同一使役动词的状态有他们(佛和归依两字)的意趣,则丧失[击破]其心者,也会有在前往佛陀之时,而成已归依。因此,当已行归依者,他只是向那殊胜的“佛陀”。

    (问):虽然如此,然而“此归依安稳,此归依最上”之语,难道不是同一使役动词性吗?

    (答):并非(如此),这里只是该状态而已。在此,同一使役动词状态的意趣,只在偈颂的(一)行:“归依了这佛等三宝,称为破除怖畏,其归依的情况是无例外地安稳归依与最上归依。”然而,若有在余处与往趣相结合,则其归依不足以成就,所以并非此意趣。(因此你的责难)并未得逞。

    (问):在“得由此归依,解脱一切苦”,这里(文中)与往趣相结合而归依成就,(难道不是)同一使役动词性吗?

    (答):并非(如此),也还是在之前所说过失的范围。即使在这当中有同一使役动词的状态,即使已击破心者,在来归依了佛、法、僧,他将解脱一切苦。如此只是在先前所说过失的范围,我们的义理并没有过失,所以这个(责难)并未得逞。

    就如:“阿难达,凡来到(像)我(这样)善友者,(遭受)生法的有情他们(将)从生解脱。”这里是指藉由(像)世尊(这样)善友的威力而解脱时,所以说:“来到……善友……解脱。”这里也是如此,当藉由归依佛、法、僧的威力而解脱时,而说:“得由此归依,解脱一切苦。”当知如此是这里的意趣。

    即使如此,一切方式的所应行性,既不是与佛陀结合,也不是与归依结合,也不是与(佛陀与归依)两者(结合)。以及希望:“我去(归依)”为所说的归依者其所应行(归依的对象),从那所应说与此处相“结合”,因此而说,此处只是以佛陀为应行(归依)的对象。为了显示去归依的行相之义,归依之词为:“我‘归依佛’,这是(我的)依怙,破除痛苦和给与【19】利益者。”以此意趣,“我前往、奉侍、亲近、尊敬此三宝。或者我如此了知、我(如此)觉知。”由于举凡字根有“去(gati)”的涵义,它们也有“觉(buddhi)”的涵义。

    (问):(在此并)没有附加“如是(iti)”的字,那是适当的吗?

    (答)并非如此,在那里是有的。

    (问):假如那里有“如是(iti)”之义,如在:“他如实了知‘色无常、色无常’”如此等有“如此(iti)”的字一样,应有“如此(iti)”的字相结合,然而并没有结合“如此(iti)”的字,因此并不合逻辑?

    (答)并非如此。为什么?是含有该义的。如在:“凡已归依佛、法及僧者”如此等,这里也(当)有“如此(iti)”之字义存在,但现在并没有“如此(iti)”之字在一切处结合。就如对“如此(iti)”之字相结合,应以(“如此iti”之字)未结合之义而令知,以及在其它如此种类(也是如此),因此那是没有过失的。

    在“诸比库,我允许以三归依出家”等只是归依为所应行(的对象)。

    (问):如前所说的:“归依之语乃是为了显示往趣的行相”,这也没有与“如此(iti)”的字相结合?

    (答)并非如此,是有相结合的。为什么?只在该义存在,此中实有该义存在。就如前面(所说)的一样,当知即使未结合,也是有结合的。

    其他方式则为之前所说过失的范围,因此只当取随所教导的。这是所应行(归依对象)的解说。

    现在,对所说的:“‘归依法’等二种,也是依此所知的方法。”在那里所说的:“我归依佛”,以及在那里所解释的方式,当知在“我归依法,我归依僧”这两句也是(同样的方式)。

    在这当中,法(与)僧只有义和字的解说与(佛)不同,其余的则与所说的相同。因此,这里我们只就不同的部分作解说。

    (法﹙Dhamma﹚):有一(种说法):“法为道、果(与)涅槃。”

    我们容许:“已修的道及已证知的涅槃,由保持不堕苦界,给与最上安稳,以及离贪的道,只在此涵义为法。”

    这里,我们取《最上净信经(AggapasàdaSutta)》为例来说:“诸比库,只要诸法是有为的,八圣道分可说是它们当中最上的”,【20】如此等。

    

    (僧﹙Sa?gha﹚):具备四种圣道、四沙门果、住定的蕴相续之人的团体为僧,(他们)是由见(和)戒所组成的群体。而且世尊也这么说:“阿难达,你认为如何?凡我所证知而说的法,这即是:四念处、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菩提分、八圣道分。阿难达,即使才两位比库,你见到对这些法有不同的主张吗?”

    这实是指胜义僧是所应行“归依的(对象)”,而且在诸经也说:“应受供养、应受招待、应受布施、应受合掌,是世间的无上福田。”

    这位已归依者对其他(个别的)比库僧、比库尼僧、以佛陀为首的比库僧,或者以四群(四人僧、五人僧、十人僧)等区分,乃至一人在世尊(教)说而出家的通俗僧行礼敬等,其归依既没有破,也没有杂染。此是这里的不同。

    这(僧)和第二(法)归依的破、未破等其余规定的解说,当知只是如前所说的方式。到此乃是对“‘归依法’等二(种)也是此所知的方法”的解释。

    

    现在,对“与说明确定次第的原因”,这里由:“一切有情之上首”,所以佛陀为三归依一词之初;由他(佛)为根源,由他所教导,所以其次为法;那法的保持与奉行者,所以最后为僧。或者以促成一切有情利益者,所以佛为初;由他为起源而带给一切有情利益性,所以其次为法;由为体证利益的实践者与已体证利益者,所以最后为僧。在确定了归依的情况后,即已阐明了:“与说明确定次地的原因”。

    现在当解说上面所说的“并以譬喻来阐明三归【21】依”。此中,佛如满月;他所演说的法如月亮所散发的光辉;僧如由满月光辉在世间所生的喜悦者。佛如刚升起的太阳;所演说的法如那光芒之网;僧如由那光芒破除黑暗的世间。佛如燃烧丛林的人;法如燃烧丛林之火,燃烧烦恼丛林;僧如烧了丛林的那块土地,成了农田,由燃烧了烦恼而成为福田。佛如大乌云;法如雨水;僧如在乡间由下雨而止息的灰尘,止息了烦恼尘。佛如善调御师;正法如调伏骏马的方法;僧如已善调伏的骏马之团体。佛如外科医生,拔出一切见箭;法如拔除箭的方法;僧如已取出箭的人,拔除了见箭。佛如眼科医生,切开愚痴的白内障;法如切除白内障的方法;僧如已切除白内障而眼明净的人,切除了愚痴的白内障,拥有明净智眼。佛如善巧的医生,能医治有随眠烦恼的病;法如正确应用的药;僧如由使用药而善治愈了疾病的众人,善治愈了烦恼病的随眠。或者佛如善指导者;法如善道,(能到达)安稳的目的地;僧如已行道者,到达了安稳的目的地。佛如善巧的船师;法如船;僧如成功到达彼岸的人。佛如喜马拉雅山[雪山(himavà)];法如由那(山)所生的草药;僧如由服药而无病的人。佛如施财者;法如财宝;僧如随其所欲地获得了财宝之人,正确地获得了圣财。佛如示[指出]【22】伏藏者;法如伏藏;僧如获得伏藏的人。再者,佛如能给与无畏的稳健男子;法如无畏;僧如成就无畏的人,究竟成就无畏。佛如(给与)安稳者;法如安稳;僧如安稳的人。佛如善友;法如利益的教示;僧如依照那利益的教示而到达一切处的人。佛如宝矿地;法如财宝的精髓;僧如受用财宝精髓的人。佛如为王子洗浴者;法如洗头水;僧如已善洗浴的王子众,沐浴了正法水。佛如装饰品的制造者;法如装饰品;僧如经装饰的王子众,以正法而庄严。佛如旃檀(candana)树;法如由该(树)所生的香;僧如由受用旃檀而寂静热恼的人,以受用正法而寂静热恼。佛如给与法遗产者;正法如遗产;僧如继承遗产的儿子众,继承正法遗产。佛如已开的莲花;法如由该(花)所生的蜜;僧如享用那(蜜)的蜂群。如此为“并以譬喻来阐明三归依”。

    到此乃先前的:“由谁、何处、何时、为什么说三归依?”等,为了解释该义所列出的四偈方法本母,该义已经阐明了。

     《小诵经》的注释-《阐明胜义》

     三归依的解释已结束

    `Bahu§vesara?a§yanti,pabbatànivanànica;

    aràmarukkhacetyàni,manussàbhayatajjità.

    N'eta§khosara?a§khema§,n'eta§sara?amuttama§;

    N'eta§sara?amàgamma,sabbadukkhàpamuccati.

    Yocabuddha¤cadhamma¤ca,sa?gha¤casara?a§

    gato;

    Cattàriariyasaccàni,sammappa¤¤àyapassati.

    Dukkha§dukkhasamuppàda§,dukkhassacaatikkama§;

    Ariya¤c'a??ha?gika§magga§,dukkh?pasamagàmina§.

    Eta§khosara?a§khema§,eta§sara?amuttama§;

    Eta§sara?amàgamma,sabbadukkhàpamuccati.'

     《Dhammapada》188~192

    众人怖所逼,多归依诸山,丛林及园苑,孤树诸支提。

    此非安稳依,此非最上依,不因此归依,得脱一切苦。

    诸有归依佛,及归依法僧,于四圣谛中,以正慧观见:

    苦并苦之集,与永超众苦,及导至苦灭—之八支圣道。

    此归依安稳,此归依最上,得由此归依,解脱一切苦。

     《法句经》188~192

     二、《沙门果经》的注释

    《长部?沙门果经》

    “尊者(Bhante),我归依世尊、(归依)法,及(归依)比库僧,愿世尊忆持我为从今天开始终身归依的在家信徒﹝伍巴萨咖﹞。”

    《长部注》-《善吉祥美》

    (Suma?gala-vilàsin?)

    “我归依世尊”的意思是:“世尊是我的归依、(我的)依怙,破除痛苦和给与利益者。”,以此意趣“我前往、奉侍、亲近、尊敬世尊。或者我知、我觉(世尊)。”由于凡字根有“去”的含义,它们也有“觉”的含义。所以说“我前往(gacchàmi)”也有“我知、我觉”的含义。

    “(归依)法,及(归依)比库僧”:这里,由于“它支持那些已证道、已作证灭、依教奉行者不堕四恶道”,因此为法。从义上,那(法)为圣道与涅槃。曾这么说:“诸比库,在有为法的范围里,八圣道分可说是最上的。”广义的(法)并不只是圣道与涅槃,而且包括圣果与【230】教理之法。在《花盖青年天宫(事)(Chattamà?avaka-vimàna)》这么说:

     “此法无为、无厌恶,离贪、不动又无忧,

     甜美、练达、善分别,请向此法入归依!”

    此中,“离贪”说为道;“不动又无忧”是果;“无为法”是涅槃;“此无厌恶、甜美、练达、善分别”乃分别三藏的一切法蕴。

    “僧”是由见(和)戒所组成的组合。从义上,那(僧)是八种圣人的团体。在《天宫(事)》这么说:

    “说凡布施得大果,即那四双清净人,

     那些八种见法人,请向此僧入归依!”

    诸比库僧为比库僧。

    到此乃国王所宣称的三归依。

    

    现在,为了善巧(三)归依,当知以下解释的方法:“归依(处)、归依、归依者、归依的种类、归依之果、杂染(以及)破。”

    (归依处﹙sara?a§﹚):从义上,就如“他杀”为归依(处),乃“已归依者由其归依而杀害、破坏、除去、消灭(其)怖畏、战栗、痛苦、恶趣、烦恼”之义。这(归依处)是三宝的同义辞。

    或者“由他转起利益与遮止不利,而杀害诸有情的怖畏”为佛陀;由令渡过(三)有的沙漠,以及给与安稳为法;以少有所作而得大果的原因为【231】僧。所以由此方法,三宝是归依(处)。

    (归依﹙sara?agamana﹚):由净信、尊重那(三宝)而灭除烦恼,转起那依怙行相所生起的心为归依。

    (归依者﹙gamaka﹚):具备(生起)归依(心)的那位有情(为归依者)。即以上述方式心生起:“这三宝是我的归依,这是(我的)依怙”,如此导入之义。

    当知到此为归依(处)、归依、归依者的(解释)方法。

    归依的种类:有出世间和世间两种归依。此中,出世间(归依)乃诸见谛者在道的刹那,正断归依的杂染。从所缘,以涅槃为对象;从作用,对整个三宝的成就。

    世间(归依)乃诸凡夫镇伏归依的杂染。从所缘,乃以佛等功德为对象而成就之。从义上,乃在佛等对象获得信心,以及以信为根的正见,即十福业事中的见正直业而说。

    这(世间归依)有四种产生(方式):由奉献自己、由以那(三宝)为依怙、由以入为弟子的身分,和由顶礼。

    此中,奉献自己即是:“从今天开始,我把自己奉献给佛、法、僧。”如此将自己舍给佛等。

    以那(三宝)为依怙即是:“请您忆持我:‘从今天开始,佛是我的依怙、法是(我的)依怙、僧是(我的)依怙。’”如此以那为依怙的情况。

    以入为弟子的身分即是:“请您忆持我:‘从今天开始,

    我是佛、法、僧的弟子。’”如此入为弟子的身分。

    顶礼即是:“请您忆持我:‘从今天开始,我只对佛等三种对象行问讯、起迎、合掌、恭敬业。’”如此对佛等行最上的五体投地礼。

    取这四种方式其中之一而归依。

    再者,以:“我把自己舍给世尊,我把自己舍给法、僧,以及我施舍(我的)生命。”【232】如此将自己舍给佛等。“我已经施舍自己,已经施舍生命。直到命终我归依佛,佛是我的归依、庇护、避难处。”当知如此为奉献自己。

    以:“假如我可以遇见导师,那只是我所见的世尊;假如我可以遇见善逝,那只是我所见的世尊;假如我可以遇见正自觉者,那只是我所见的世尊。”如此,如马哈咖沙巴长老的归依当知为入为弟子的身分。

    “我将从村到村,从城到城游行,

     礼敬正自觉者,及法的正法性。”

    如此,如阿拉哇咖(a?avaka)(夜叉)等归依当知为以那(三宝)为依怙。

    以:“当时梵寿婆罗门(BrahmàyuBrahma?a)从座位起,上衣偏袒一肩,以头顶礼世尊足,以口吻世尊足,以及用手抚摸,并说出(自己的)名字:‘苟答马尊者,我是梵寿婆罗门。苟答马尊者,我是梵寿婆罗门。’”如此当知为顶礼。

    那(顶礼)有:向亲戚(顶礼)、因怖畏而(顶礼)、向老师(顶礼),以及向应施者(dakkhi?eyya)(顶礼)四种。这里,只有向应施者顶礼而成归依,而不是其它(三种)。只由殊胜的取得归依;只由殊胜的破(其归依)。

    因此,如有释迦族(Sàkiya)或拘利族(Ko?iya)人(想):“佛是我们的亲戚”而顶礼,如此并未取得归依。或者,凡有人(想):“沙门苟答马受到诸王礼敬,有大威力,假如不顶礼可能对我不利”,因怖畏而顶礼,如此并未取得归依。凡有人回忆起曾向世尊在菩萨时,在其前学得某事,或在成佛后(学取):

    “智者居于家,财产分四份,

    一份财享用,两份经商业,

     第四份储藏,以备灾难用。”

    学取了似此的教导(而想):“(他是)我的老师”而顶礼,【233】如此并未取得归依。凡有人以:“这位是世间最上的应施者”而顶礼,(四种顶礼当中)只有他取得(归依)。如此以取得归依的男在家信徒[伍巴萨咖(upàsaka)]或女在家信徒[伍巴西咖(upàsikà)]对外道出家的亲戚(想):“这位是我的亲戚”而顶礼,其归依并没有破,何况(顶礼)未出家(的亲戚)。同样地,若有人由于害怕而顶礼诸王(想):“国人都礼敬他,假如不顶礼可能对我不利。”以怖畏而顶礼,如此并未取得归依。同样地,向某技艺的外道老师(想):“这位是我的老师”而顶礼,(其归依)也没有破。

    如此,当知归依的种类。

    

    (归依之果):此中,出世间归依以四沙门果为异熟果,

    灭尽一切苦的利益果。以此而说:

    “诸有归依佛,及归依法僧,

     于四圣谛中,以正慧观见:

     苦并苦之集,与永超众苦,

     及导至苦灭之八支圣道。

     此归依安稳,此归依最上,

     得由此归依,解脱一切苦。”

    再者,以不会视(某行法)为常等,当知也是此之利益果。以此而说:“这是不可能,不会发生的,凡见成就的人可能视某行[有为法(sa?khàra)]为常、为乐,可能视某法为我,可能杀母亲的生命,杀父亲、阿拉汉的生命,以恶心出如来血,分裂僧团,指出其他人为导师。这是不可能的。”

    世间归依以有[生命体(bhava)]的成就及财富成就为果。以此而说:

    “凡已归依佛陀者,将不会投生苦界;

     在舍弃人身之后,他们将圆成天身。”【234】

    另有这么说:“当时,沙咖天帝与其八万天众前往马哈摩嘎喇那尊者处,……略……。马哈摩嘎喇那尊者对站在一边的沙咖天帝这么说:‘诸天之王,归依佛实在善哉。诸天之王,以归依佛之因,有一些在这里的有情,在身坏命终之后投生善趣、天界。他们在十处胜过其他诸天:天寿、天容、天乐、天誉、天权、天色、天声、天香、天味、天触。’”对(归依)法及僧也是如此。再者,由《威拉嘛经(VelàmaSutta)》等当知归依的殊胜果。

    当知如此为归依之果。

    

    (杂染):这里,世间归依对(所归依的佛、法、僧)三种对象无智、怀疑、邪智等而成杂染,因此他没有大光明,没有大遍满。而出世间归依则没有杂染。

    

    (破):世间归依有两种破(其归依):有罪的与无罪的。此中,以奉献自己等对待其他导师等为有罪的(破其归依),这有不可爱的果;死亡是无罪的(破其归依),因为这没有异熟(果报),所以没有果。出世间的(归依)则没有破,即使在有(﹙bhava﹚生命体)的中间,圣弟子不会指出其他人为导师。

    当知如此为归依的杂染与破。

    

    “尊者,愿世尊忆持我为在家信徒﹝伍巴萨咖﹞”:乃愿世尊如此忆持、知道我“这个在家信徒﹝伍巴萨咖﹞”之义。

    在此,为了善巧在家信徒﹝伍巴萨咖﹞的规定,当知:“谁是在家信徒?为什么(称)为在家信徒?他有什么戒?什么是他的活命?什么是他的失坏?什么是他的成就?”这些论题。

    在此,谁是在家信徒?即凡已归依的在家人。曾这么说:“大名,由于已归依佛、已归依法、已归依僧。大名,因此他成为在家信徒。”

    为什么(称)为“在家信徒”?从近侍三宝。由“他近侍佛”为在家信徒;由“他近侍法”为……;由“他近侍僧”为在家信徒。【235】

    他有什么戒?即以五离。如说:“大名,由于已离杀生,已离不与取、欲邪行、虚诳语,(已离)放逸原因的榖物酒、花果酒(和)酒精,大名,如此为在家信徒持戒。”

    什么是他的活命?即舍断五种邪贸易,以法公正地维持生命。曾这么说:“诸比库,在家信徒不可从事这五种买卖。是哪五种呢?买卖武器、买卖有情、买卖肉、买卖酒类、买卖毒品。诸比库,在家信徒不可从事这五种买卖。”

    什么是他的失坏?他的戒和活命失坏是他的失坏。再者,当知使他成为贱民(﹙Ca?óàla﹚旃陀罗)、垢秽及卑劣的也是他的失坏。从义上,即他们没有信等五法。如说:“诸比库,具足五法的在家信徒成为贱民的在家信徒、垢秽的在家信徒和卑劣的在家信徒。是哪五种呢?没有信;恶戒(破戒);迷信征兆;相信祥瑞,而不是业;以及从此(佛教)之外寻求应施者(dakkhi?eyya),并先为该处服务。”

    什么是他的成就?他的戒成就和活命成就是他的成就,即是使他成为如宝的状态等之信等五法。如说:“诸比库,具足五法的在家信徒成为如宝的在家信徒、如红莲花的在家信徒,和如白莲花的在家信徒。是哪五种呢?有信;持戒;不迷信征兆;相信业,而不是祥瑞;以及不从此(佛教)之外寻求应施者,并先为此处服务。”

    ?Sabbesa?khàràaniccà?ti,yadàpa¤¤àyapassati;

    Athanibbindatidukkhe,esamaggovisuddhiyà.

    “一切行无常”,当以慧见时,

    得厌离于苦,此是清净道。

    ?Sabbesa?khàràdukkhà?ti,yadàpa¤¤àyapassati;

    Athanibbindatidukkhe,esamaggovisuddhiyà.

    “一切行是苦”,当以慧见时,

    得厌离于苦,此是清净道。

    ?Sabbedhammàanattà?ti,yadàpa¤¤àyapassati;

    Athanibbindatidukkhe,esamaggovisuddhiyà.

    “一切法无我”,当以慧见时,

    得厌离于苦,此是清净道。

    《Dhammapada》277~279《法句经》277~279
第三章 五戒、八戒与十戒的内容
    第三章五戒、八戒与十戒的内容 -巴利圣典的解释

    一、《正见经》的注释-释离十不善

    礼敬世尊、阿拉汉、正自觉者

    “马哈那马,由于已离杀生,已离不与取、欲邪行、虚诳语,(已离)放逸原因的榖物酒、花果酒(和)酒精。大名,如此为在家信徒持戒。”

    《中部.正见经》

    “诸贤友,什么是不善?……。诸贤友,杀生是不善,不与取是不善,欲邪行是不善,虚诳语是不善,离间语是不善,粗恶语是不善,杂秽语是不善,贪欲是不善,嗔恚是不善,邪见是不善。……略……。诸贤友,什么是善?诸贤友,离杀生是善,离不与取是善,离欲邪行是善,离虚诳语是善,离离间语是善,离粗恶语是善,离杂秽语是善,无贪是善,无嗔是善,正见是善。”

    《中部注》-《破除迷障》

    (Papa¤cas?dan?)

    在不共通的:杀害生物为“杀生(pà?àtipàta)”;乃是杀戮、杀害生物而说。这里的“生物”通俗上是指有情;从胜义上则指命根。对那生物、存生物想,以杀思[心],运用身、语门中的一门,生起采取断那(生物)命根(的行动)为“杀生”。

    在(杀害)无德的畜生趣等生物,小生物为小罪;(杀)大躯体者为大罪。为什么?由于加行[努力]大的缘故;即使加行相等,也由于对象大(而得大罪)。对有德的人类等,在(杀害)微德的生物为小罪;大德行的生物,则为大罪。

    当知当身体和德行相等时,(凶手的)烦恼和攻击是柔弱的为小罪;刚强的,则为大罪。

    这(杀生)有五种构成要素:“是生物,生物想,杀心,攻击,以及由那(攻击)而死。”有六种方法:“亲手的、命令、投掷、设陷阱[固定的]、明所成(与)神变所成。”

    由于这(杀生的解释)详细义理非常复杂,因此我们无法详细(解说),有意想要了解其它(解释)者,可以查阅《律藏》的注释-《普端严》(Samantapàsàdikà)。

    拿取未给与的为“不与取(adinnàdàna)”;即是指拿取他人的东西、盗贼、小偷而说。“不与”为他人所摄受[拥有],当他人[所有主]随所欲为的使用时,是不适合处罚而且无罪的。在他人所摄受(物),他人所摄受想,以盗思[心]生起采取盗取那(物品)的行动,为“不与取”。

    (如果)该他人的所有物是低劣的,为小【199】罪;殊胜[贵重]的,则为大罪。为什么?因为物品殊胜[贵重]的缘故。即使物品相等,(偷取)德行较高者的所有物为大罪;比起较高德行者,(偷取)较低德行者的所有物为小罪。

    这(不与取)有五种构成要素:“是他(人)所有物,他(人)所有物想,盗心,采取行动,以及由那(行动)而拿取。”有亲手等六种方法。那些偷取依其所相应的能以:偷盗取、强迫取、遍计取、隐藏取和取筹(kusa﹙吉祥草﹚)[偷调签券]这些方式进行。这只是简略,详细(请见)《普端严》所说。

    “欲邪行(kàmesumicchàcàra)”里的“诸欲”是指行淫[性交]。“邪行”是指一向被谴责的低劣行为。从特相,欲邪行是指以非正法的目的,运用身门,侵犯不可行淫的对象之思。

    在此,对诸男子不可行淫的对象有二十种女人,即母护女等十种女人:母护女、父护女、父母护女、兄弟护女、姊妹护女、亲戚护女、宗族护女、法[同宗教者]护女、有(夫主)护女和有罚女;以及财买妇等十种妇:财买妇、欲(爱)住妇、财住妇、衣住妇、水钵[盆]妇、除(去头上荷物垫)环妇、婢且妇、作务妇、俘虏妇和暂时妇。在诸女人当中,有护女和有罚女二(种女),以及财买妇等十(种妇),这十二种女人名为(除了夫主以外)其他男子不可行淫的对象[(agaman?ya??hàna)不应行处;不应行访的对象;构成邪淫的对象]。

    他这邪行在不可行淫的对象无戒等德行,为小罪;具足戒等德行,则为大罪。这(欲邪行)有四种构成要素:“是不可行淫的对象,对那(对象)有行淫的心,行淫的加行[努力],忍受以道[性交管道]入道。”只有一种方法,即:亲自的。【200】

    “虚诳”是由语或身的努力,致力于欺骗而破坏利益者。以欺骗的目的,运用身、语门中的一门,以思[心]生起由身、语的努力而欺骗他人为“虚诳语(musàvàda)”。另外的方法是:“虚诳”是不存在、不真实的事物。“语”是表达它是存在、真实的。从特相,“虚诳语”是不真实的事物想要表达让他人以为是真实,以思生起如此的表(示)。

    那所破坏的利益小,为小罪;(所破坏的利益)大,则为大罪。或者,诸在家者由于不想布施自己的所有物而生起(说):“(我)没有”等方式为小罪;由所说的(伪)证而破坏利益者,则为大罪。对诸出家者(假如)获得了少许的油或熟酥,为了开玩笑而以古代论法(说):“我想今天有条(油)河流进村子”为小罪;对未曾见的说:“曾见”等方式,则为大罪。

    这(虚诳语)有四种构成要素:“不真实的事物,欺骗的心,适当的努力,以及他(人)了知该义。”只有一种方法,即:亲自的。应当了解这是经由身、由身所系物或由语所作欺骗他人的行为。假如这行为他人了知该义,只有产生这行为的思之刹那结虚诳语业。

    在“离间语”等:凡所说的话使其心喜爱自己,而对他人(的喜爱)成为空(无所有)为“离间语”。使自己或他人成为粗恶的言词,其本身自己即粗恶,既不悦耳,也不欢心,这即是“粗恶语”。说杂秽无用、没有意义(的话),这即是“杂秽语”。只由它们根源的思而得离间语等之名,而且只有那(思)是这里的意趣。

    这里,“离间语(pisu?àvàcà)”是以杂染心的思,生起身、语的加行,以致分裂他人或欲使喜爱自己。被他所分裂的是微德者,为小罪;大德行者,则为大罪。

    这(离间语)有四种构成要素:“有他人可被分裂,意图分裂(而想):‘如此这将使(他们)分开、别离’;或者想要使喜爱(自己而想):‘如此【201】将使我成为受喜爱、亲密’,适当的努力,对方了知该义。”

    “粗恶语(pharusàvàcà)”是以一向粗恶的思,生起身、语的加行,带给他人致命般的伤害。以下故事可以阐明此义:据说,有一位村子的男孩不听母亲的话而去森林。由于无法制止他,母亲就怒骂:“愿有一头凶母牛追你!”果真有一头母牛在那座森林出现。男孩便作真实(语):“愿我母亲口中所说的不会发生!愿她心里所想的发生!”母牛就如被绑著一般在那里站著。即使如此致命伤般的方式,由于柔软的心而成不是粗恶语。虽然有时父母会对子(女)们如此说:“愿诸盗贼将你们砍成肉片!”实际上(他们)并不希望即使莲叶掉落在他们(子女)的(身)上。有时老师(阿阇梨)、戒师会对弟子们如此说:“这些无惭、无愧的(小伙子)有什么(用)?把他们赶出去!”然而他们还是希望他们(的弟子们)在学习和修证上有所成就的。就如由于柔软的心而成不是粗恶语;如此,即使语词柔软,也可能成为粗恶语。想要杀人者(说):“让这个(人)快乐的睡觉!”这话并非不是粗恶语,这实由心的粗恶而成粗恶语。那(粗恶语)所相关的为微德者,为小罪;大德行者,则为大罪。

    这(粗恶语)有三种构成要素:“有他人可被骂,嗔怒心,怒骂。”

    “杂秽语(samphappalàpa)”是以不善思,生起身、语的加行,作出没有意义的表达。由所从事的(杂秽语)较迟钝[轻]者,为小罪;由所从事的较大[强]者,则为大罪。

    这(杂秽语)有两种构成要素:“倾向拔拉塔(Bhàrata)之战、悉塔(S?tà)绑架案等(故事)没有意义的论题,以及说如此的言论。”

    以贪欲为“贪(abhijjhà)”;即面对他人的财物后,生起倾向(拥有)它们之义。其特相是如此地贪取他人的财物:“哦,(假如)这是我的该有多好啊!”(贪的)小罪和大罪就如不与取(所说的)一样。

    这(贪)有两种构成要素:“他人的财物,以及倾向于(属于)自己。”只是对他人的财物为基础生起贪念,还没有成为业道的种类,直到倾向于(属于)自己:“哦,(假如)这是我的该有多好啊!”(才成为业道。)

    障害利益(与)快乐为“嗔(byàpàdo)”。其特相是消灭他人的【202】意念之过失。(嗔的)小罪和大罪就如粗恶语(所说的)一样。

    这(嗔)有两种构成要素:“其他有情,以及伤害他的思念。”仅对其他有情为基础而生起忿怒,还没有成为业道的种类,直到对他(生起)毁坏的思念:“哦,假如(他)被砍、消灭该有多好啊!”(才成为业道。)

    由于没有如实掌握而所见错误为“邪见(micchàdi??hi)”。其特相是持:“没有布施[布施没有(果报)]”等方式的见颠倒。(邪见的)小罪和大罪就如杂秽语(所说的)一样;以及非决定性的(邪见)为小罪;决定性的,则为大罪。

    这(邪见)有两种构成要素:“以颠倒的方式执取事物,依所执取的(在心中)现起。”

    ``Appamàdenabhikkhave,sampàdetha,dullabho

    buddhuppàdolokasmi§,dullabhomanussattapa?ilàbho,

    dullabhàsampatti,dullabhàpabbajjà,dullabha§

    saddhammassavanan,dullabhosappurisasa§sevo.

    ``arabhathanikkamatha,yu¤jathabuddhasàsane;

    Dhunàthamaccunosena§,na?àgàra§vaku¤jaro.

    ``Yoimasmi§dhammavinaye,appamattovihassati;

    Pahàyajàtisa§sàra§,dukkhassanta§karissati.

    诸比库,当不放逸地努力!

    诸佛出世难,获得人身难,刹那成就难,

    出家(修行)难,听闻正法难,亲近善士难。

    于佛教发勤、策励与努力!如象摧芦舍,遣除死魔军。

    若于此法律,住于不放逸,他将作苦边,断生死轮回。

    (DA.i,p.45;S.i,pp.156-7.)

    二、《小诵经》的注释-释十学处

    《小诵经》-(Khuddaka-pà?ha)

    《阐明胜义》I

    II

    (1.Pà?àtipàtàverama??-sikkhàpada§samàdiyàmi.

    2.Adinnàdànàverama??-sikkhàpada§samàdiyàmi.

    3.Abrahmacariyàverama??-sikkhàpada§samàdiyàmi.

    4.Musàvàdàverama??-sikkhàpada§samàdiyàmi.

    5.Suràmerayamajjapamàda??hànàverama??-sikkhàpada§samàdiyàmi

    6.Vikàlabhojanàverama??-sikkhàpada§samàdiyàmi.

    7.Nacca-g?ta-vàdita-vis?kadassanàverama??-sikkhàpada§samàdiyàmi.

    8.Màlà-gandha-vilepana-dhàra?a-ma?óana-vibh?sana??hànàverama??-sikkhàpada§samàdiyàmi.

    9.Uccàsayana-mahàsayanàverama??-sikkhàpada§samàdiyàmi.

    10.Jàtar?pa-rajatapa?iggaha?àverama??-sikkhàpada§samàdiyàmi.)

    “1.我受持离杀生学处。

    2.我受持离不与取学处。

    3.我受持离非梵行学处。

    4.我受持离虚诳语学处。

    5.我受持离(饮)放逸原因的谷物酒、花果酒(和)酒精学处。

    6.我受持离非时食学处。

    7.我受持离观(听)跳舞、歌唱、音乐、表演学处。

    8.我受持离戴持、涂抹、庄严原因的花鬘、涂香、香学处。

    9.我受持离(坐卧)高、大坐卧具学处。

    10.我受持离接受金银(钱)学处。”

    如此显示了由三归依而进入(佛)教,为了显示已进入(教法)的在家信徒[伍巴萨咖(upàsaka)]或出家者首先应当学的诸学处(sikkhàpada),已列出了学处诵,现在这本母(màtikà)乃是为了解释其义:【23】

    “这些由谁、何处、何时、为什么而说?及那方式,

     说了、作了确定,(并)从共同[共通]与不同

    [差别](作确定)。

     我当说那自性罪与制罪,

     确定了那之后,(应当)从共通文句的辞和义,

     对一切(学处)共同的(文句)作解说。

     这时解说从前五(学处)的差别义理,

     从杀生开始,从单一等,

     同样地从所缘、受持、破、大罪,

     从方法、构成要素、等起、受、根、业,

     从离与从果所应知的抉择。

     从此应当结合后五(学处)的结合,

     所应说不共的,以及所应知的低劣等。”

    在此,离杀生等这十学处只由世尊所说而非由弟子等。

    以及这些(学处)在沙瓦提城(Sàvatth?舍卫城),接塔林给孤独园。

    在拉胡喇(Ràhula罗睺罗)尊者出家后。

    (当世尊)从咖毕喇瓦土城(Kapilavatthu迦毗罗卫)到达沙瓦提城,为了为诸沙马内拉[沙弥]确立学处,(如)说:“那时,当世尊随意住了咖毕喇瓦土城之后,向沙瓦提城出发游行,以次第地游行,最后到了沙瓦提城。世尊就住在沙瓦提城,接塔林给孤独园那里。那时,……略……。那时,诸沙马内拉(心想):‘我们有多少学处?有哪些学处是我们所应当学的呢?’他们将此事告诉世尊。(世尊说):‘诸比库,我听许诸沙马内拉(受持)十学处,而且诸沙马内拉应学这些学【24】处:离杀生,……略……,离接受金银。’”

    当知,这:“他受持诸学处而学”乃是随后的诸经(所诵的方式);而在归依所显示的诵法:“我受持离杀生学处”如此乃后来所采用的传诵方式[语道]。

    到此如此乃是“这些由谁、何处、何时、为什么而说?及那方式”。

    

    在这(十学处)当中,最初二(学处)和第四、第五(这四学处)是诸在家信徒[伍巴萨咖]与诸沙马内拉所共同的常戒。将第七和第八(学处)合为一支,并除去一切(学处之中)的最后(第十学处),为诸在家信徒的布萨戒,这一切(八学处)是与诸沙马内拉所共同的;而最后的(第十学处)只是属于诸沙马内拉的,这是不同的情况。如此乃是从共同[共通]与不同[差别]所应作的确定。

    这(十学处)中,由于杀生等一向由不善心所等起,所以最初五学处是自性罪;其余的学处为制罪。如此乃是所应确定的自性罪与制罪。

    当知由于当中的“我受持离学处(verama?isikkhàpada§samàdiyàmi)”,乃是一切(学处)所共有的文句,因此(以下先)对这些共通文句的辞和义作解说:

    从辞-“离”乃压倒怨敌,即舍弃、除去、消灭怨敌使令不存在之义;或者(就如)有人藉由器具离怨敌。由为(vi)字诵成威(ve)字而成离。由此,这里有:“verama??sikkhàpada§(离学处和)virama??sikkhàpadam(离学处)”两种诵法。

    应当学为“学”;由此路径为“处”。学的处为“学处”,即到达学的方法之义。或者(处)乃就“以依止根本而住立”而说。只是离学处为“离学处”;或者以第二种(诵)法:virama??sikkhàpada§(离学处)。

    我完全地拿取为“我受持”;即是“为了不违犯的目的,我保持不破、无斑点”而说的。

    从义上,(所谓)的“离”乃欲界善心相应的离。【25】在《分别论》所说的:“在那离杀生之时,他远离、离、回避杀生,无所作、不作为、不违犯,破(恶之)桥”,如此等方式。此离之名不但有欲界的离,也有出世间的离。然而,由于这里说的是:“我受持”,所以所采用的受持并不适合用于那(出世间的)。因此(上面)说:“欲界善心相应的离。”

    “学”为三学──增上戒学、增上心学,与增上慧学。然而,在此之义即:“(所谓的)学乃已达到离的戒,世间毗婆舍那,色、无色禅那,以及圣道”的目的。如说:“什么法是学?无论何时,当生起了欲界善心,喜俱智相应……略……在那时有触……略……不散乱,这些法是学。什么法是学?无论何时,当投生色(界),他修道而离诸欲、离诸不善法,……略……初禅……略……第五禅而具足住,……略……不散乱,这些法是学。什么法是学?无论何时,当投生无色(界),……略……非想非非想处俱,……略……不散乱,这些法是学。什么法是学?无论何时,当他修出世间禅而出离,……略……不散乱,这些法是学。”

    在这些学之中的某一种(学),达到学之处的方法,或者(该学的)根本、依止、住立为“学处”。对此而说:“由依止于戒、住立于戒而修习、一再地修习七觉支”,如此等。

    如此乃是对共同的文句,从共通文句的辞和义所应作的解说。

    现在,对所说的:“这时解说从前五(学处)的差别义理,从杀生……略……从离与从果所应知的抉择。”【26】这里可以这么说:“杀生(pà?àtipàta)”:当中的“生物(﹙pà?a﹚息生)”是连结命根的蕴相续,或者执取那(蕴相续)所施设的有情。对那生物、存生物想,以杀思[心],运用身、语门中的一门,生起采取断那(生物)命根(的行动)为“杀生”。

    

    “不与取(adinnàdàna)”:“不与”为他人所拥有,当他人[所有主]随所欲为的使用时,是不适合处罚而且无罪的。对他人所拥有(物),他人所拥有想,运用身、语门中的一门,以盗思[心]生起采取盗取的行动为不与取。

    “非梵行(abrahmacariya)”:以从事非正法原因的违犯之思[心],运用身门,从事两两入罪的淫欲之非殊胜行。

    “虚诳语(musàvàda)”:当中的“虚诳”是由语或身的努力,致力于欺骗而破坏利益[隐瞒实义]者。以欺骗的目的,运用身、语门中的一门,以邪思[心]生起由身、语的努力而欺骗他人为“虚诳语”。

    “放逸原因的榖物酒、花果酒(和)酒精(surà-meraya-majja-pamàda??hàna)”:当中的“榖物酒(surà)”有五种谷物酒:淀粉酒、饼酒、米酒、加入酵母的酒,以及(新鲜芥子等所)混合的酒。

    “花果酒(meraya)”有五种花果酒:花酒、果酒、糖酒、(葡萄)甜酒,以及(新鲜余甘子、调味料等)混合的酒。

    “酒精(majja)”只是前两种酒,以应醉之义为酒精;或者凡有其它任何会醉的,在喝了会狂、会放逸的,这称为酒精。

    “放逸原因”:凡是喝、吞咽那(酒)的思,从迷醉、放逸原因的该思,称为放逸原因。当知凡以吞咽的目的,运用身门,以思吞咽榖物酒、花果酒,为放逸原因的榖物酒、【27】花果酒(和)酒精。

    如此,到此乃是这(十学处)中,“从杀生开始(前五学处)所应知的抉择。”

    “从单一等”-这里(可能会有人问)说:那是指什么?所谓杀生的单一性是被杀者、屠杀者、方法、思等的单一?或是其它的不与取等多元的种种性?或者并非如此?这由何而说呢?

    (答):假如以单一为一性,当多个杀戮者杀一位被杀者;或一个杀戮者杀多位被杀者;或者以一种亲手等方法杀多位被杀者;或以一思令生起断多位被杀者命根的方法,则那时应只有一杀生罪。假如以众多为种种性,当一个杀戮者为了杀一位被杀者,采取一种方法,杀了多位被杀者;或者多个杀戮者为了(杀)得瓦达答(Devadatta提婆达多)、杨尼呀达答(Ya¤¤adatta)、叟嘛达答(Somadatta)等多位,在采取多种方式时,只杀了得瓦达答[提婆达多]、杨尼呀达答或叟嘛达答一位;或以亲手等多种方法,杀了一位被杀者;或以多思令生起只采取一种方法来断一位被杀者的命根,则那时应有多杀(罪)。所以这两(种)都不适当。那些并不是由被杀者等以单一而成一性(或)以众多而成多元性,只是依照其它方式而成单一和种种性。

    应说杀生(以及)其余(的情况)。(可以这么)说:在杀生以一(或)众多对个别的被杀者、杀戮者等(而成)一或众多。是什么呢?以被杀者与杀戮者等相结合而以单一成一(罪);以二或那些其中之一而以众多成多(罪)。同样地,在多个杀戮者以多支箭、刀等或挖一陷坑的方法而杀了多位被杀者,则成多杀生(罪)。在一个杀戮者由一或多种方法,以一或多思生起那方法而杀了多位被杀者,也成了多杀生(罪)。在多个杀戮者,以如所说的方式,由一或多种方法而杀了一位被杀者,也成了多杀生(罪);在不与取等也是同样的方式。

    如此乃是从单一等对所应知的抉择。【28】

    

    “从所缘”:此中,杀生以命根为所缘;不与取、非梵行,(与)放逸原因的谷物酒、花果酒(和)酒精以诸色法的色处等其中之一行(sa?khàra)为所缘;在虚诳语,凡开始说那虚诳(语)者,从所转起以有情为所缘;在一(些情况),非梵行以有情为所缘;以及当不与取在盗取有情时,那时即以有情为所缘。而这里的有情乃就以行(sa?khàra)而说的,而以非施设(来说的)。

    如此乃是从所缘对所应知的抉择。

    “从受持”:沙马内拉只有在比库前受取了这离杀生学处等才成受持;而在家居士[伍巴萨咖]即使自己受取也成受持,在他人前受取也成受持;(五学处)一起受取也成受持,(五学处)各别受取(也成受持)。然而是[为]什么呢?当知一起受取由一思而成一离,以作用而施设那些所制定的(学处);而各别受取由五思而成五离。

    如此乃是从受持对所应知的抉择。

    “从破”:此中,诸沙马内拉在(这五学处中)破了一(学处),则一切(学处)皆破,他们当处于他胜(的状态),而只有违犯的(学处)才成为业所系;而在家者在破了一(学处),只破了一(学处)。只要再受那(条已破的学处),他就(再度)具足五支戒。

    另外,在说:“各别各别地受持者,在破了一(学处),只有一(学处)破了。”假如以:“我受持具足五支的戒”,如此地一起受持了,在破了一(学处),则其余的一切学处都破了。为什么呢?由于破了所受持的[未分开而受持](的缘故),但只有违犯的(学处)才成为业所系。

    如此乃是从破对所应知的抉择。

    

    “从大罪”:对无德行的畜生趣等生物,杀害小生物为小罪;(杀)大躯体者为大罪。为什么呢?由于加行[努力]大的缘故;即使加行相等,也由于对象大(而得大罪)。对有德行的人类等,杀害微德者为小罪;(杀害有)大德行者,【29】则为大罪。而且当知:(杀害对象的)身体、德行相等,在有烦恼时,以柔和的(方式)攻击为小罪;以粗重(的方式攻击)为小罪。在其余(的学处,)也是以同样的方式。然而在这些当中,只有放逸原因的谷物酒、花果酒(和)酒精为大罪,而不像杀生等(有小罪)。为什么呢?因为即使对人类,也会由导致疯狂的状态,而对圣法作障碍。

    如此乃从大罪对所应知的抉择。

    

    “从方法”:这里,杀生有:“亲手、命令、投掷、设陷阱[固定的]、明所成(与)神变所成”六种方法。

    此中,以身或身所系物而攻击为亲手的方法。这(亲手的方法)从指定(和)未指定的分成两种。

    当中,指定的即攻击所指定者,只有当那(被指定的众生因此)而死,才成为业所系;未指定的是:“愿有(众生)死!”如此以攻击之缘凡有(众生)死,(即成为业所系)。而且这两种方式导致(众生)死,无论由当时的攻击,或由那(攻击)而后来生病(所致使其死亡),只在攻击的刹那即为业所系。以及为了杀死的目的而攻击之,在该(攻击)之时并未死,(后来)再以其它心攻击之,假如后来(被攻击者)因最初的攻击而死,只有那(第一次攻击)才成为业所縳。而在第二次的攻击并没有(犯)杀生。即使由两次(攻击)致死,也只在第一次的攻击成为业所縳;(若)两次(攻击)并没有死,则并没有杀生(罪)。以多个(杀戮者)攻击一位(被害者),也只是以此方式,凡由攻击而死,那即成为业所縳。

    在决定了之后命令为命令的方式。应记得这里的业所縳,只在亲手的方法所说之方式。而且当知这里有六种决定:

    “对象、时、场所、武器、威仪,

     所做的差别”这六种命令的决定。【30】

    在这些当中,“对象”-为被杀的生物。

    “时”-为上午、下午等时,以及处在年轻等时。

    “场所”-为“村庄、城镇、丛林、阿兰若或十字路口”如此等。

    “武器”-为“剑、箭或矛”如此等。

    “威仪”-为“被杀者和杀戮者站立或坐著”如此等。

    “所做的差别”为“贯穿、切断、分裂或刮贝秃刑”如此等。

    假如命令:“你杀(那众生)”,(被命令者)违约(所命令的)对象而杀了其他(众生),则命令者没有受业所縳。当(被命令者)未违约而杀了那对象,命令者在命令的刹那,而被命令者在(被杀者)死的刹那,两者都受业所縳。

    时等也是以此方式。

    “投掷的方法”-是指为了杀的目的以身或身所系物而投掷攻击(被害者)。这也有从指定(和)未指定的两种区分。当知在此的业所縳即与先前所说的方式相同。

    “设陷阱[不动的]”-乃为了杀戮的目的而挖陷坑、(放毒剌等在)凭靠处、(在其)近处安杀具,或提供药、毒、机关等。这也有从指定(和)未指定的两种区分。当知在此的业所縳只和先前所说的方式相同。然而,这是差别:当陷坑是向他人租来或免费给与的,假如(受害者)由该因缘而死,只有地主受业所縳。而且如果他或其他人将那里(回填)使消失作成平地,或洗尘土者取走土尘,或掘根者掘了根而成为坑,或者由于天下雨而生成泥泽,有某(众生)在那里陷入或因陷在泥泽而死,只有地主受业所縳。假如由(那而获得)所得,或者他人将(陷坑)挖得更宽广或更深,由那因缘有某(众生)死了,则双方都受业所縳;但若将根与根相连结,(或)在那里作成陆地,则他可脱(罪)。

    同样地,在(安置)凭靠物等,只要那些还运作著(而杀了众生),即受业所縳。

    “明所成(vijjàmaya)的方法”:即为了杀(生)而诵明咒。

    “神变所成(iddhimaya)的方法”:即为了杀(生)而运用业报所生的神变,就如持、敲打武器等。

    “不与取”是以亲手、命令等方法运用偷盗取、强迫取、隐藏取、【31】遍计取、筹(kusa)取,当知只是依照如前所说的那些区分。

    非梵行等三(学处)只有亲自的方法而已。

    如此乃从方法对所应知的抉择。

    

    “从构成要素”:此中,“杀生”有五种构成要素:“是生物,生物想,现起杀心,努力,以及由该(攻击)而死。”

    “不与取”也有五(种构成要素):“是他(人)所有物,他(人)所有物想,现起盗心,努力,以及由该(努力)而取走可取之物。”

    “非梵行”有四种构成要素:“是侵犯[可行淫]的对象,现起从事(淫欲)的心,达到从事(性交)之缘的方式,以及受乐。”

    后面两(学处)同样地(有四种构成要素)。

    这里,当知“虚诳语”有四种构成要素:“是虚诳,对那对象现起欺骗的心,适当的努力,以及转起欺骗他(人)所能了知的表[表示]。”

    “放逸原因的谷物酒、花果酒(和)酒精”有这四(种构成有素):“谷物酒等其中之一,现起想要喝酒的心,从事适当的努力,以及已喝(酒)入(咽喉)。”

    如此乃从构成要素对所应知的抉择。

    “从等起”:此中,杀生、不与取和虚诳语有从身、心,从语、心,和从身、语、心三等起。

    非梵行只有从身、心一等起。

    放逸原因的谷物酒、花果酒(和)酒精从身和从(身、)心二等起。

    如此乃从等起对所应知的抉择。

    “从受”:此中,“杀生”只有与苦受相应。

    “不与取”与三受其中之一受相应。

    “虚诳语”同样地(也是与三受其中之一受相应)。

    其它二(学处)为与乐或不苦不乐受相应。

    如此乃从受对所应知的抉择。

    “从根”:此中,杀生为嗔、痴根;不与【32】取(和)虚诳语为贪、痴根或嗔、痴根;其它二(学处)为贪、痴根。

    如此乃从根对所应知的抉择。

    “从业”:此中,杀生、不与取和非梵行为身业,而且只有(该身业)达到业道。

    虚诳语只有语业;凡所隐藏[破坏]的(实)义,只有该(业)达到业道,其它的只是业。

    放逸原因的谷物酒、花果酒(和)酒精只有身业。

    如此乃从业对所应知的抉择。

    “从离”:此中,(可能会有人问)说:在离杀生等时,是从哪里离呢?

    (可以这么)说:只要还由受持而离时,他就使自己或他(人)离杀生等不善。

    (问):发勤了之后是什么?

    (答):只是从他所离的;而且当他已得离时,(他就离先前)所说种类的不善。

    (问):发勤了之后是什么?

    (答):只是杀生等所说的所缘。

    有些人说:在发勤[确定]了谷物酒、花果酒(和)酒精的诸行后,他离放逸原因的谷物酒、花果酒(和)酒精。在发勤了可以偷取和欺骗的有情诸行后,(他离)不与取和虚诳语。在发勤了有情之后,(他离)杀生和非梵行。

    对此,有其他人持如此的见解:“假如如此的话,当在思念一事时,他可能做余事;而且他可能不知道他所舍弃(的事)。”

    不喜欢(那主张的人)他们说:“他只舍弃在发勤之后离自己的杀生等不善。”

    (答):那是不适当的。为什么?因为那并没有现在和外在。在《分别论》的〈学处诵〉(说):“五学处有多少善?……略……有多少无诤?”在问了之后(说):“只有善,有(可能)与乐受相应……。”在如此转起时回答:“现在所缘”和“外在所缘”。由此而说现在(和)外在的所缘性。因此那“在发勤之后离自己的杀生等不善”是不适当的。

    而(那反对者)所说的:“当在思念一事时,他可能做余事,而且他可能不知道他所舍弃(的事)”,(对此,我们可以)说:由于在转起时作用尚未完成,所以说:“当在思念一事【33】时,他可能做余事,或者他不知道他所舍弃(的事)。”

    “发勤后不死,舍断一切恶,

     住立道圣人,于此显示有。”

    如此乃从离对所应知的抉择。

    

    “从果”:这杀生等一切(学处)在次生当投生恶趣之果,以及(即使)投生善趣则有不可喜、不可爱、不可意之果报;在现世[现法]则生起怖畏等果。而且“杀生者当轻快地导致在人类短寿的一切果报。”以如此等方式。

    如此乃从果对所应知的抉择。

    再者,此中的离杀生等也有从等起、受、根、业、果对所应知的抉择。

    此是这里的阐述:“(等起)”:这一切(学处)的离有四种等起:从身,从身、心,从语、心,(和)从身、语、心(等起)。

    “(从受)”:一切(学处的离)与乐受相应,或与不苦不乐受相应。

    “(从根)”:(一切学处的离)为无贪、无嗔根,或无贪、无嗔、无痴根。

    “(从业)”:在这当中四(学处的离)为身业;离虚诳语为语业;而在道的刹那和心等起一切都是意业。

    “(从果)”:此中,离杀生有:肢体具足,(身)高、宽广[周围]具足,速度成就,足善安立,优美、柔软、明净、勇敢、大力,语明了,受世间喜爱,其众不破,无畏惧,不被迫害,被他攻击不死,眷属[随从]无量,善姿容,善外形,少病、无忧愁,与所喜爱、可意者相处而不别离,长寿,如此等果。

    离不与取有:大财富,财、谷丰富,无量财产,生出未起的财产,已生起的财产坚固,所欲之财迅速获得,财产不与王、贼、水、火、不喜爱的继承者【34】所共,得不共财,世间最上[首领],无所不知,乐住,如此等(果)。

    离非梵行有:没有仇敌,一切人所喜爱,获得食物、饮料、衣服、住处等,躺卧快乐,醒觉快乐,解脱苦界的怖畏,不会生为女性或不能男,不忿怒、不掩饰、不惊慌、不下向(使丢脸),女人、男子互相喜爱,诸根圆满,特相圆满,无疑惑、无为、乐住,无怖畏处,无离别喜爱,如此等(果)。

    离虚诳语有:诸根明净,语词清晰、甜美,牙齿平置纯(白),(齿)不太粗、不太细[瘦]、不太短、不太长、乐触,口有青莲花香,随从恭敬听闻,言语受欢迎,舌如莲花、青莲花辫一般柔软、红薄,不掉举、不轻躁,如此等(果)。

    离放逸原因的谷物酒、花果酒(和)酒精有:速知过去、未来、现在所应做的事,常现起(正)念,不疯狂,具有智,不懒惰,不愚钝,不羊哑,不迷醉,不放逸,不愚痴,无怖畏,无激愤,无嫉妒,语谛实,无离间、粗恶语、杂秽语,日夜无懒惰,知恩,感恩,不悭吝,具施舍,持戒,正直,不忿怒,有惭意,有愧,见正直,大慧,具慧,智贤,善巧利害[有利与不利],如此等果。

    如此乃是离杀生等,从等起、受、根、业、果对所应知的抉择。

    现在对所说的:“从此应当结合后五(学处)的结合,所应说不共的以及所应知的低劣等”,这是对该义的解说:对(之前)所结合的前五学处【35】之解释,当取那(方式)来结合后五学处。此是这里的结合:

    “(从所缘)”:就如前(五)学处的所缘,放逸原因的谷物酒、花果酒(和)酒精以色处等其中之一行(sa?khàra)为所缘;这里的非时食(vikàlabhojana)也是同样的(以色处等其中之一行为所缘)。当知一切(学处)的所缘区分也是以此方式。

    

    “从受持”:就如前(五学处)沙马内拉或在家居士[伍巴萨咖]由(谁为)受而成受持,而这(后五学处)也是同样的。

    

    “从构成要素”:就如在杀生等所说的构成要素之区分;同样地,这里的非时食也有四种构成要素:“非时,时药[(yàvakàlika§)主食及副食品;一般食物],吞咽,未疯狂。”

    当知其余(学处)的构成要素之区分也是依照此(方式)。

    

    “从等起”:就如在放逸原因的谷物酒、花果酒(和)酒精那里的等起:从身和从身、心二等起;如此,这里的非时食(也有从身和从身、心二等起)。当知一切(学处)的等起也是以此方式。

    

    “(从受)”:就如在不与取那里的受与三受其中之一受相应;这里的非时食也是同样地(与三受其中之一受相应)。当知一切(学处)的受相应也是以此方式。

    

    “(从根)”:就如在非梵行那里为贪、痴根;这里的非时食和次二(学处)也是如此(为贪、痴根)。当知一切(学处)根的区分也是以此方式。

    “(从业)”:就如在杀生等那里为身业;这里的非时食等也是如此(为身业);而接受金银有身业、语业或(意业),而在身门等所转起者只是存在的方式,则(不是)业道。

    

    “(从离)”:就如那里的离为离自己或他(人)的杀生等不善;而此处(的离为离)非时食等不善或善一方。

    “(从等起)”:就如前五离有四等起:从身,从身、心,从语、心,从身、语、心(四等起);“(从受)”:一切与乐受相应或与不苦不乐受相应;“(从根)”:无贪、无嗔根或无贪、无嗔、无痴根;“(从果)”:以及一切(离)产生各种可意的果(报);这里(后五离)也是同样的(方式)。(到此为):“从此应当结合后五(学处)的结合”。

    对“所应说不共的,以及所应知的低劣等”为:此中,【36】“非时食(vikàlabhojana)”是指超过正午而食;超过这所允许的时间而食,因此称为非时食。从那非时而食。

    “观(听)跳舞、歌唱、音乐、表演(nacca-g?ta-vàdita-vis?kadassana)”:此中,“跳舞(nacca)”为凡是某种舞蹈。

    “歌唱(g?ta)”:为凡是某种歌谣。

    “音乐(vàdita)”:为凡是某种音乐。

    “观看表演(vis?kadassana)”:乃生起烦恼之缘,破坏善(法一)边的观看表演;或者观看表演的形况为观看表演。

    观(听)跳舞、歌唱、音乐和表演为观(听)跳舞、歌唱、音乐、表演。

    当中的观(听)表演当取在《梵网经》所说的方式,在那里说:“或如有些尊敬的沙门、婆罗门食用信施的食物,他们住于不适宜的观看表演,这即是:‘舞蹈、歌唱、音乐、舞台戏、民谣、鼓掌乐、铙钹乐、鼓乐、小丑戏、铁丸戏、竹戏、洗(骨)戏、斗象、斗马、斗水牛、斗牡牛、斗山羊、斗牡羊、斗鸡、斗鹌鹑、斗狗、棍斗、拳击、摔角、演习、点兵、布阵、阅兵,或如此(种类等)’,沙门苟答马离如此观看表演。”

    或者依所说的义为:跳舞、歌唱、音乐为表演,而成跳舞、歌唱、音乐的表演;观看那些为观看跳舞、歌唱、音乐表演。因此观看跳舞、歌唱、音乐表演应说为“观听”。就如在:“他是邪见者,其见颠倒”如此等,并非由眼门转起,因取境而说“见”;如此即使有听而只说“观看”。(如果)想要看(表演),在前往了而观看,如此在这里即成为违犯。(假如自己)在站立、坐著、躺卧处(有表演从自己的方向)来或去到达视域而看见,即使有烦恼也没有违犯。而且在此当知将法编成歌是不适合的,而将歌编成【37】法则是可以的。

    “(戴持、涂抹、庄严原因的花鬘、香、涂香)”:戴持等应依花鬘等的名称而结合。

    此中,“花鬘(màlà)”:为凡是任何种类的花(环)。

    “涂香(vilepana)”:为凡是任何为了涂香捣碎后所准备的。

    其余的香粉、(香)烟等一切种类的香为“香(gandha)”。

    那一切(香油和香)为了涂抹(和)庄严的目的是不允许(使用)的;而为了当药的目的则是可以(使用)的。而且为了供养运持而接受,没有任何方式是不适宜的。

    “(﹙坐、卧﹚高、大坐卧具)”-“高坐卧具(uccàsayana)”:乃就超过(尺)量而说。

    “大坐卧具(mahàsayana)”:为不允许的床和不允许的敷具。只要受用那(高、大)两(种坐卧具),没有任何方式是适宜的。

    

    “(接受金、银)”-“金(jàtar?pa)”:为黄金。

    “银(rajata)”:为货币、铜钱、木钱、胶钱等,凡通用的(货币),这些都(属于)金、银两者。

    以任何方式接受那(金银)为接受,没有任何方式那(接受金钱)是可以的。

    如此为所应说不共的。

    又这十学处以低劣的欲、心、精进、观而受持为低劣的;以中等的(欲、心、精进、观而受持)为中等的;以殊胜的(欲、心、精进、观而受持)为殊胜的。或者被爱、见、慢所染污为低劣的;未被染污为中等的;在各处以慧摄益者,则是殊胜的。以智不相应善心而受持为低劣的;以有行[怂恿(sa?khàrika)]智相应(善心而受持)为中等的;以无行[怂恿]智相应(善心而受持)为殊胜的。

    如此为所应知的低劣等。

    到此为先前的:“由谁、何处、何时、为什么”等,乃是为了解释〈学处诵〉所列出的六偈本母,该义已经阐明了。

    《小诵经》的注释-《阐明胜义》

    学处的解释已结束

    ``Yedhammàhetuppabhavà,

    tesa§hetu§tathàgatoàha;

    Tesa¤cayonirodho,

    eva§vàd?mahàsama?o''ti.

    诸法从因生,如来说其因;

    及彼等之灭,此大沙门说。

    (Vin.i,p.40.)《律藏?大品》

     Sukhobuddhànamuppàdo,sukhàsaddhammadesanà;

     Sukhàsa?ghassasàmagg?,samaggàna§taposukho.

    诸佛出世乐,演说正法乐,

    僧伽和合乐,和者自制乐。

    (Dhammapada194.)《法句经》194.

    Mettàvihàr?yobhikkhu,pasannobuddhasàsane;

     Adhigacchepada§santa§,sa?khàr?pasama§sukha§.

    住于慈爱比丘,喜悦佛陀之教,

    证得寂静境界,诸行寂止安乐。

    (Dhammapada368.)《法句经》368.

    Yocavassasata§j?ve,duss?loasamàhito;

    Ekàha§j?vita§seyyo,s?lavantassajhàyino.

    Yocavassasata§j?ve,duppa¤¤oasamàhito;

    Ekàha§j?vita§seyyo,pa¤¤avantassajhàyino.

    Yocavassasata§j?ve,kus?toh?nav?riyo;

    Ekàha§j?vita§seyyo,v?riyamàrabhatoda?ha§.

    Yocavassasata§j?ve,apassa§udayabbaya§;

    Ekàha§j?vita§seyyo,passatoudayabbaya§.

    Yocavassasata§j?ve,apassa§amata§pada§.

    Ekàha§j?vita§seyyo,passatoamata§pada§.

    若人寿百岁─破戒无三昧,不如生一日─持戒修禅定。

    若人寿百岁─无慧无三昧,不如生一日─具慧修禅定。

    若人寿百岁─怠惰不精进,不如生一日─发勤励精进。

    若人寿百岁─不见生灭法,不如生一日─得见生灭法。

    若人寿百岁─不见不死道,不如生一日─得见不死道。

    (Dhammapada110~115.)《法句经》110~115.
第四章 归戒释疑
    第四章归戒释疑

    第一部分:归依问答

    1.问:请问尊者:我从小就信仰王爷、妈祖,已经几十年了,现在归依三宝了,可不可以再拜妈祖呢?

    答:就如在〈三归依的内容〉所说,归依者以:“这三宝是我的归依,这三宝是我的依怙”。众生由于受到生死轮回的逼迫、怖畏与痛苦,所以寻求三宝为归依处、依靠处、避难处,所以你既然已经归依三宝,成为佛教徒,应当完全以三宝为依归,而不要再拜三宝以外的神了。何况假如你以宗教心来拜妈祖,会破除你对三宝的归依。

    2.问:常听人说:他归依某某大师,这是指什么呢?

    答:假如他是其他宗教徒,则有他归依某某大师这回事;然而,我们佛教徒只以佛、法、僧三宝为归依的对象。当有人想要归依三宝成为佛教徒,但不知道如何归依时,他可以请一位比库、沙马内拉或懂得归依程序的在家信徒,引导他受取归依。当然,他可以向那位长老、比库或在家信徒学习佛法,但他所归依的对象是整体的三宝,而不是单一的个人。

    3.问:归依某大师不是归依僧吗?

    答:如上所说:归依的对象是整体的三宝,何况所谓的僧,并不是指单一的个人,而是整体的圣僧团,即是所有体证圣道与圣果的四双八种圣人之团体。何况他所归依的某某大师,是不是已经证得道果的圣者-圣僧团的一分子呢!

    4.问:在〈三归依的内容〉所提到的应施者(dakkhi?eyya)是指什么呢?

    答:在该经的复注解释“向应施者顶礼”一句提到:“由应施与性的原因而顶礼”。

    “应施者(dakkhi?eyya)”-也可译成可布施者;值得布施者。在《清净道论》等解释为:“‘施与’是指由于相信有来世,而(施与)称为可施的布施。那(僧)值得布施,或由于布施有利益;因为令得大果,使那(布施)得以净化,故为‘应施者’。”所以“向应施者顶礼”一句的“应施者”,是指以虔诚心所礼敬的宗教对象-宗教师或其他宗教的神等。

    5.问:当破了归依时,要如何忏悔?

    答:并不需要忏悔,只要重新再求受三归五戒,就可以恢复其在家信徒的身份了。

    6.问:不是只要重受三归依就可以了吗,为什么说要重新再求受三归五戒呢?

    答:虽然佛陀曾说:已归依佛、归依法、归依僧者为在家信徒,然而佛陀也说:在家信徒应当持五戒,以及舍弃五种不适当的谋生方式[邪命]。有长老开示:三归依是依于五戒等而存在的,假如一个人破了五戒,他的三归依自然无效,只有已经证得道果的圣者,他们的归依才是不动摇、坚固的。

    第二部分:持戒问答

    7.问:请问尊者:“构成要素”是不是满足所有条件才算犯戒呢?

    答:是的。“构成要素”是从巴利`a?ga'和`sambhàra'翻译过来的,在此是指“构成犯戒的条件”。

    8.问:可否请尊者再解释离杀生学处!

    答:“离杀生学处”一般称为不杀生戒,也就是戒除杀生的戒条。必须注意的是:不杀生戒不但不可自己杀生、教唆他人杀生、自杀,也不可以赞叹死或鼓励死,以及堕胎等,甚至虫、蚁等小动物都不可以杀害。

    以下情况是不犯戒的:

    1.不是故意者-在做该行动时并没有想:“我要杀这只蚂蚁”等,而不小心地使它死掉。

    2.不知道者-例如: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有毒的食物拿给狗吃,而那只狗却被毒死了。由于不知情,所以不犯。

    3.没有使对方死的意图者-例如:当有人生病时,他拿药给病人吃,但病人却因此并发症而死亡。由于没有使对方死的意图,所以不犯杀生,但不应随便拿药给人吃。

    4.疯狂者-由于胆汁的关系,得了无法治疗的狂乱病。

    5.心乱者-由于夜叉的关系,而使心混乱。当火和黄金;粪便和檀香同时呈现时,他无法辨知好坏,以此为判定是否狂乱的标准。

    9.问:可否请尊者详细解释离不与取学处!

    答:“离不与取学处”是依照巴利语直译的,一般译为不偷盗戒,也就是戒除偷盗的戒条。在《律藏》和〈巴帝摩卡(﹙Pàtimokkha﹚帕提莫咖;比库、比库尼的戒本)〉的注释书提到偷盗有二十五种方式:偷盗的二十五种方法由五种五法所构成-一、种种财物的五法,二、一种财物的五法,三、亲手的五法,四、前方便的五法,五、偷盗取的五法。

    一、种种财物的五法:所谓的“种种财物”是指混合有生命和没有生命的财物。

    1.占取-即霸占他人的田地、房子等。

    2.抢取-例如抢取他人挑在肩上、顶在头上,或拿在手上的物品等。

    3.夺取-即他人将财物放在附近,他对主人说:“把这财物给我”等而夺取。

    4.破坏威仪-即有人正在搬运财物,他连人和财物一起带走,当搬运者第二脚离开原地时,他即犯偷盗;偷其他动物也是一样。

    5.离开原处-把放在地上、桌上等的财物拿走,或移离原处。

    二、一种财物的五法:对有主人的奴婢、仆人、动物,以占取、抢取、夺取、破坏威仪、离开原处的方法,为一种财物的五法。

    三、亲自的五法:

    1.亲手取-即亲自偷取他人的财物。

    2.教唆取-即被命令:“你去偷某某物品”等,被命令者在偷取时,自己也犯罪。

    3.投掷-自己站在关税处内,将税物往关税处外投而企图逃税。

    4.获得利益-被命令:“假如你看到有财物,你就偷取那财物”等。

    5.放弃责任-在霸占他人的土地等,或夺取他人在附近的财物时,当所有主认为:“这已不是我的了”,为放弃责任。

    四、前方便的五法:在此是指教唆、命令的方法。“方便(payoga)”也可翻译成:努力、加行、方法。

    1.前方便-在命令:“你去偷某财物”时,为前方便,但在被命令者偷取时才犯罪。所以命令是前方便。

    2.俱方便-由离开原处为俱方便。例如:为了占取田地而转动、移动柱子等。

    3.共谋而盗取-即和其他人商量、讨论后,共谋而偷取。在共谋了之后,任何一位同谋依他们所约定的而偷取,则所有的同谋都犯戒。

    4.作约定-即是在命令他人偷盗时,作了在偷的时间约定,如:“你在下午偷取某物品”等,只有被命令者依照所约定的时间偷取,命令者才犯罪。

    5.现相-在命令他人偷取时,以闭眼、手势等作指示的相。

    五、偷盗取五法:

    1.偷盗取-即是以小偷、窃贼的方式,以破坏门窗,趁著主人不在时而偷取,或者以吃秤两、偷尺寸、伪币、伪钞等诈欺而取。

    2.强迫取-即以暴力强迫而取他人的财物,也就是劫盗、强盗;或者运用权力而鱼肉(压榨)人民。

    3.遍计取-即是在偷取之前,先预计所要偷取的财物,如:衣服、钱等,假如看到其它财物,则不偷取。

    4.隐藏取-先隐藏了所要偷取的物品,过后再来偷取,例如:在看到了别人所掉的戒指时,先用脚踏入土中,或用尘土、树叶等覆盖,等主人遍找不著后,再回来拿取。

    5.取筹(﹙kusa﹚吉祥草)-即偷调签、券。例如:当在用签号分配物品时,他为了获得较好的物品,而偷调号签等。

    由此可知:身为佛教徒不应逃漏税、偷渡、用伪钞、吃秤两、报假帐,侵犯他人的所有权、著作权,或故意使对方致使损失等,并且应当遵守国家法律。

    以下情况是不犯戒的:

    1.自己物想者-当他拿了别人的物品时,以为那是他自己的。因为没有盗心,所以不犯。

    2.亲厚取者-拿取亲厚者的物品。有五种条件构成亲厚者:a.曾见过的朋友;b.曾一起吃饭的密友;c.主人曾经对他说:“我的所有物,当你想要时可以拿取”;d.主人还活著;e.当拿取时主人会欢喜、满意。

    3.暂时取者-在拿取之时他想:“我将会归还”;“我将会补偿”,而暂时借取者。

    4.粪扫物想而取者-在垃圾堆等看到物品,想:“这是没有主人的丢弃物”而拿取者。

    5.疯狂者;6.心乱者。

    7.极度痛苦者-处于极度痛苦的感受,什么都不知道。

    10.问:可否请尊者再解释离欲邪行和非梵行学处!

    答:“欲邪行学处”通常称为不邪淫戒,也就是戒除邪淫的戒条;“非梵行学处”有时称为不淫欲戒、不净行学处等,也就是远离淫欲、性交贞洁的戒条。

    在《长部新解疏》解释如下:“‘婆罗门,在此(世间)有些沙门或婆罗门宣称是正[完全地]梵行者,实未与女人从事两两入罪(的交媾之法),然而允许女人为他涂油、擦身、沐浴、按摩,他乐著、欣求此,而且以此为喜乐。婆罗门,这是梵行的毁坏、切断、斑点与杂色。婆罗门,这称为行不清净的梵行。以淫欲系缚相应,我说他不能解脱生、老、死、愁、悲、苦、忧、恼;不能从诸苦解脱。(2)再者,……也不允许女人为为他涂油、擦身、沐浴、按摩;然而与女人嬉笑、游戏、使嬉戏,……(3)……也不与女人嬉笑、游戏、使嬉戏;然而以(自己的)眼睛思念、眺望女人的眼睛,……(4)……也未以(自己的)眼睛思念、眺望女人的眼睛;然他听闻墙外或隔壁女人的笑、说话、唱歌或哭泣的声音,……(5)……也不听闻墙外或隔壁女人的笑、说话、唱歌或哭泣的声音;然而追忆过去曾与女人嬉笑、谈话、游戏……(6)……也不追忆过去曾与女人嬉笑、谈话、游戏;然而他见长者或长者子具有、具备享受五种妙欲,……(7)……也不(喜)见长者或长者子具有、具备享受五种妙欲;然而愿成某天众而行梵行,即:``我以此戒、禁戒、苦行或梵行将成天人或某天之一。''他乐著、欣求此,而且以此为喜乐。婆罗门,这是梵行的毁坏、切断、斑点与杂色。婆罗门,这称为行不清净的梵行。以淫欲系缚相应,我说他不能解脱生、老、死、愁、悲、苦、忧、恼;不能从诸苦解脱。’当理解这是显示从增支阿含(A?guttaràgama)七法集《生闻经》而来的离七种淫欲系缚。而在此是以从事非正法[淫欲]的目的,由思生起运用身门以道入道的非梵行。在五学处的欲邪行,应当如上所说的,而以思违犯不可行淫的对象[不应行处;构成邪淫的对象],与诸欲邪行相结合。

    此中,不可行淫的对象对诸男子有二十种女人,即母护女等十种女人以及财买妇等十种妇;在诸女人当中,有护女和有罚女二(种女),以及财买妇等十(种妇),这十二种女人为(除了夫主以外)其他男子(不可行淫的对象)。

    有些人说:‘有非时、非处、非分和非法四种邪行。’他们说:只有在遍计夫主后才违犯的。然而并非在可行淫处(合法的夫妻关系)的运行而生起违犯邪行的(,所以他们的主张并非正确)。当知在这两种(非梵行和欲邪行)违犯在对无德者为小罪;在对具德者为大罪。而且即使在侵犯(强暴)无德者而违犯的,也是大罪。在两者有等同欲的情况者为小罪;即使等同欲的情况,由烦恼和方式的柔弱者为小罪;刚强者为大罪。

    在非梵行学处有两种构成要素:‘想行淫的心,以及以道入道。’而在欲邪行有四种构成要素:‘是不可行淫的对象,对那(对象)有行淫的心,行淫的加行[努力],忍受以道[性交管道]入道。’如此四种构成要素是在诸注释书所说的。”

    在《疑惑度脱》提到非梵行学处有两种构成要素:“行淫的心,以及以道入道”,与上面所说的似乎有所不同,其实只是开合的差别,其意思是相同的。在这当中,“行淫的心”是指受乐的心;而“以道入道”是指以性交管道进入性交管道,对女人或雌性众生有口、产道[生殖器、女根]和肛门三种管道,而男子或雄性众生则有生殖器[男根]和肛门二种管道。也就是无论同性或异性,当他[她]们达到以道入道的程度,并且受乐时,即是犯罪。所谓的“达到以道入道的程度”,是指自己的性交管道进入对方的性交管道达到芝麻子大小的程度即犯罪,而且即使戴保险套也犯。但在很小的动物,若是它们的口等太小,无法成为人类性交的管道,则它们不会构成犯不净行的对象。

    以下情况是不犯戒的:

    1.不知道者-即熟睡者等,当在即使被攻击时他也不知道。

    2.不受乐者-即使知道,但他完全没有享受,完全没有乐受。

    3.疯狂者;4.心乱者;5.极度痛苦者。

    11.问:可否请尊者再解释离虚诳语学处!

    答:“离虚诳语学处”一般称为不妄语戒,也就是戒除打妄语的戒条。其实这条戒非常微细,无论经由口头说出,或者书面所写,乃至手势等肢体语言,凡是故意的欺骗都会构成犯戒,所以在日常当中,必须特别小心慬慎言行,应当保持诚实与正直。

    以下情况是不犯戒的:

    1.未经思考因冲动等而急速说出者。由于没有欺骗的心,所以不犯戒。

    2.欲说此而误说彼者-由于愚钝等原因,使得所说的内容与他所想要讲的有所不同。

    3.疯狂者;4.心乱者。

    12.问:可否请尊者详细解释离放逸原因的谷物酒、花果酒,(和)酒精学处!

    答:“离放逸原因的谷物酒、花果酒,(和)酒精学处”也称为不饮酒戒,也就是戒除饮用各种酒类的戒条,并且包括各种麻醉毒品。只要是酒,即使才喝一滴[草端许],也构成犯戒。此外,我们认为:将米酒等加入中药等而制成的药酒,即使有医疗效果,只可外用,但不得饮用。

    以下情况是不犯戒的:

    1.饮用不是酒而有酒色、酒香、酒味的罗那梭威拉咖(﹙lo?asov?raka﹚加入各种药品所腌制的一种药饮)、苏塔(sutta)、或酢等。

    2.为了调味而加入少许酒在肉汤等内而煮成羹,则是允许的。但如果加入太多酒,使成为有酒色、酒香、酒味,则喝了那羹是犯戒的。

    3.疯狂者;4.心乱者。

    13.问:可否请尊者详细解释离非时食学处!

    答:“离非时食学处”是指戒除在不适宜的时间食用一般食物的戒条。当中的“非时(vikàla)”或不适宜的时间是指:从日正当中[正午]直到明相[黎明]升起,这段时间是诸佛与诸阿拉汉所不用餐的时间。而“一般食物(时限药﹙yàvakàlika﹚)”是指除了通常用来当药的药品、鲜奶油、精炼奶油、油、蜂蜜、糖和一般果汁以外,一般用来充饥的主食和副食品。

    所以从黎明升起到正午这段时间[适时(kàla)],梵行者可以吃除了三净肉(不见、不闻、不疑为自己或其他梵行者宰杀的鱼肉),以及人肉等十种世尊所不允许的肉外,任何食物。但从正午直到隔天黎明升起,则只可服用一般人们不用来当食物吃的药品,鲜奶油、精炼奶油、油、蜂蜜、糖,以及喝芒果、香蕉等果汁,但必须是经过滤、没有残渣,而且未曾加热的。椰子汁、西瓜汁、哈蜜瓜汁等大型水果的果汁则是不允许的。其它诸如:牛奶、豆浆、米浆、乳酪、巧克力等也是不允许的。注释书也提到:芒果等水果所作成的果糖是属于时分药,过了正午是不允许服用的。

    以下情况是不犯戒的:

    1.有口渴、生病等因缘,服用小型水果所作成的果汁,鲜奶油、精炼奶油、油、蜂蜜、糖,以及一般药品者。

    2.反刍者在反刍时,在未将食物取出口的情况下而吞咽者。

    3.疯狂者;4.心乱者。

    14.问:请问尊者:正午是不是指十二点?

    答:正午并不是指十二点。各国、各地的标准时间只是一个大概而已,并不适合每个人所在的地点。而且一年十二个月的日出和日正当中时间是有变化的。例如:北京标准时间和台北标准时间是同时的,但经度却相差很多度。经度每向东一度,则早四分钟,因此台弯东部日出和正午早大陆西部约三小时。在台弯的东部和东北部,十一月三日的正午约在十一点三十六分左右;二月十一日则约在十二点六分左右(见附录二)。受持戒者应当注意时间的变化,并提早用餐。

    15.问:受了八伍波萨他戒的人,晚上是否可以喝超级市场所卖的苹果汁和柳丁汁?

    答:包装果汁为了保存的关系,是经过高温杀菌的。因为用日光以外加温的果汁是不允许非时饮用的,所以超级市场所卖的苹果汁与柳丁汁等,受了八伍波萨他戒的人,晚上是不可以喝的。

    16.问:可否请尊者详细解释离观(听)跳舞、歌唱、音乐和表演学处!

    答:这里的“跳舞”是指舞女、舞者所跳的各种舞蹈,乃至孔雀舞、猴子舞等。“歌唱”是指各种歌谣,乃至在圣者般涅槃时,以嬉戏的歌谣来赞叹三宝功德,或不自制的比库以歌声来诵法,都属于歌唱。“音乐”是指各种音乐、演奏,乃至水瓶豉乐、水豉乐等。这条戒不只不可以观听音乐等,也不可以自己跳舞、唱歌、演奏,而且也不可以叫人跳舞等。

    这学处有三种构成要素:“跳舞等其中之一,没有允许的原因而前往(或为了观看或听而前往),看或听。”

    以下情况是不犯戒的:

    1.有歌舞等表演从自己所在的方向来,而看见或听见时。但假如有歌舞等表演从自己的方向来,自己从站著、坐著或躺著的地方站起来或向前观看等,则是犯戒的。

    2.有事缘走在道路而看见或听见时。但若故意转头去看,或故意向表演的方向靠近,则是犯戒的。

    3.在发生灾难时,因进入表演处而看见或听见者。

    4.疯狂者;5.心乱者。

    17.问:可否请尊者详细解释离戴持、涂抹、庄严原因的花鬘、香、涂香学处!

    答:前面的《阐明胜义》解释:“花鬘(màlà)”为任何种类的花(环)。其他疏抄再补充:无论有系绑的花,或没有系绑的花都属于花鬘。

    “涂香(vilepana)”是指为了使自己的皮肤有香味、有吸引力,把香料捣碎后所准备用来涂抹的香粉。

    其余的香粉、(香)烟等一切种类的香为“香(gandha)”。

    所以凡是为了使自己有吸引力,摹仿大人物而戴持花环、花束,涂抹各种香油、香水、香粉、香料、化妆品等以装饰自己即犯此戒。有长老认为,受持此戒者也不可以戴耳环、项炼、手镯、戒指、手表等装饰物。这条戒有三种构成要素:“花环等其中之一,没有允许的因缘,戴持、涂抹或装饰。”

    1.由于皮肤病而涂抹药膏等时,而药中有香味者。

    2.为了供佛而接受或拿花、香等。

    3.疯狂者;4.心乱者;5.极度痛苦者。

    18.问:可否请尊者详细解释离高、大坐卧具学处!

    答:所谓的“高、大坐卧具(Uccàsayanamahàsayana)”《律藏》提到以下二十种:

    1.asadi§高床、椅:床、椅的脚超过(规定的)尺寸。

    2.Palla?ka§(刻有)猛兽像脚的床、椅。

    3.Gonaka§长毛的大毛毯,据说该毛超过四指宽。

    4.Cittaka§彩绣猛(兽)的羊毛制毯。

    5.Pa?ika§(纯)白色的羊毛制毯。

    6.Pa?alika§绣花丛的羊毛制毯,又称为希腊(Yonaka)、泰米尔(Dami?a)大衣。

    7.T?lika§装填棉花的床、椅,或装填棉花的床单、垫被。

    8.Vikatika§彩绣狮子、老虎等的羊毛制毯。

    9.Uddhalomi§单面有毛的羊毛制毯。

    10.Ekantalomi§双面有毛的羊毛制毯。

    11.Ka??hissa§缝上宝(石)的蚕绢制敷具。

    12.Koseyya§缝上宝(石)的蚕丝制敷具;纯蚕丝的敷具则是可以(使用)的。

    13.Kuttaka§适合十六位舞女站著而跳舞的大羊毛制毯。

    14.Hatthatthara§铺在象背上的敷具。

    15.Assatthara§铺在马背上的敷具。

    16.Rathatthara§铺在车上的敷具。

    17.Ajinappave?i§用诸羚羊皮缝成床的尺量大之皮敷具。

    18.Kadalimigapavarapaccatthara§咖达利鹿皮的顶级敷具-有称为咖达利的鹿皮,这即是最上等的敷具之义。据说是将咖达利鹿皮缝在白布上而缝成的。

    19.Sa-uttaracchada§即覆盖在红色天蓬上面或系绑在上方的敷具之意。即使系绑在白色天蓬的下面,若是佛陀所不允许的敷具,则不适合使用;不是不允许的敷具,则是可以使用的。

    20.Ubhatolohitak?padhàna§床的两边[头]有头枕和脚枕的红色枕,这是不允许的;假如只有一枕,而且尺寸是适当的,即使两侧是红色、莲花色或彩色的,也是可以使用的;如果是超过尺寸的大枕头,则是佛陀所禁止的。

    由上面所列的内容可知,所谓的“高、大坐卧具”并不是仅限于床、椅,而是包括床、椅、床垫、椅垫、床单、地毯、坐垫等,所以我们译为“高、大坐卧具”。疏抄提到:上面的高床、椅(1.àsadi§)和刻有猛兽像脚的床、椅(2.palla?ka§)为高坐卧具;其余的为大坐卧具。

    是不是所有的高床、高椅、大毯子都不可以坐卧呢?并非如此。正方形的椅子(àsandika)即使脚高超过佛陀的八指宽,也是佛陀所允许的;七支椅(satta?ga)即使脚高超过佛陀的八指宽,也是佛陀所允许的。对比库而言,佛陀允许除了`àsadi§'、`palla?ka§'、`t?lika§'(即上面的1、2、7)外,比库们可以坐在在家人所拥有,并且由他们所铺设的大坐卧具,但不得卧;即使高大的说法座,比库也可以坐。

    在了解了上述的内容后,我们列出佛陀所允许的坐卧具:

    1.低的床、椅子或凳子等。

    2.除了正方形的椅子和七支椅外,床椅底部的框架不算,脚部不超过佛陀的八指宽之床和椅子。

    3.假如获得上述二十种高、大坐卧具,佛陀允许:高床、椅(1.àsadi§)锯断脚部后;刻有猛兽像脚的床、椅(2.palla?ka§)锯掉猛兽后;装填棉花的床、椅(7.t?lika§)拆掉棉花做成枕头后可以使用;其余的十七种可以作地敷具使用。

    4.铺设在床和椅子上的床垫、椅垫用布或允许的皮革做表面,里面可以装填羊毛等各种毛、树叶、树皮、草、布,但不可用人毛、达子香(tàl?sa)叶和棉花来装填。

    5.铺设在地上的地毯、毛毯大都可以使用。

    6.皮革可以铺在地上当坐垫。

    须要特别注意的是:床单、垫被、弹簧床、椅垫、蒲团,假如是装填棉花的,则是不允许坐卧的;但装填棉花的床垫、椅垫若是固定而无法取出的,有些长老认为,在俗人家里是允许坐的。

    这条戒有二(三)种构成要素:“是高、大的坐卧具,(高、大坐卧具想,)坐或卧。”

    以下情况是不犯戒的:

    1.正方形的凳子、七支椅脚部过量者。

    2.除了`àsadi§'、`palla?ka§'、`t?lika§'(即上面的1、2、7)外,可以坐在在家人所拥有,并且由他们所铺设的大坐卧具,但不得卧。

    3.疯狂者;4.心乱者。

    19.问:可否请尊者再解释离接受金银(钱)学处!

    答:所谓的“金(jàtar?pa)银(rajata)”为金和银,而且也包括货币、铜钱、木钱、胶钱等,凡通用的货币,这些都属于金、银。有些长老认为:支票、旅行支票、信用卡也不可接受、捉持。

    所谓“接受(pa?iggaha?a)”并不只是用手接受才犯戒。疏抄提到“接受”,有经由身、语、意的方式。由身的方式有用手等接受、捉取,用手势等命令他人接受;由语的方式有口头接受、命令他人接受、捉取;由意的方式有未经身语的拒绝而同意收下、放在近处。假如有人拿钱给他,即使他没有用身或语词加以拒绝,而以清净心决意:“这是我们所不允许的”,这就不算同意收下。因此,受持此戒者不可自己捉取、接受,令人捉取、接受,也不可以同意放在近处或收下。

    疏抄进一步指出:由上可知,这十学处的受持是在家与出家者相同[共通]的。虽然《阐明胜义》提到:“一切(前八学处)是(在家信徒)与诸沙马内拉所共同的;而最后的(第十学处)只是属于诸沙马内拉的。”然而《清净道论》提到:“五学处是男在家信徒[伍巴萨咖](与)女在家信徒[伍巴西咖]的常戒,若有能力(则增)为十(学处)。”

    这条戒有三种构成要素:“金、银等的情况,为了自己,捉取等其中之一。”

    以下情况是不犯戒的:

    1.在寺院或居住处,捡到他人所遗失的金钱,在算了多少价值后,存著归还主人的心而暂时保管者。

    2.疯狂者;3.心乱者。

    20.问:我们南传在家居士要奉行哪些责任与义务?

    答:南传在家居士至少要受持三归五戒,并避免从事五种不适当的谋生方式(邪命)。应当经常到寺院亲近善知识,听闻佛法,每当到寺院时,应向长老求受三归五戒。在每个月农历的初八、十五、二十三、二十九或三十日,这四天是在家居士的伍波萨他日,如果可能,在家居士应该到寺院向长老求受三归八伍波萨他戒。

    此外,在家居士若有时间,也应该到寺院为寺院服务,如:布施僧众所需、打扫环境、护持比库们所不能做的工作,如,割草、挖土、作净(使食物、水果等成为比库们所允许使用),学习做净人的方法,有因缘也可以学习比库的戒规,才能适当、如法地护持僧众。如此既利佛教,也利自己。

    21.问:请问尊者:沙马内拉犯了十戒有什么规定吗?

    答:以下我们引《律藏》和其注释书来做说明:世尊在《律藏》制定:“诸比库,我听许你们可以灭摈具足十支的沙马内拉:杀生、不与取、非梵行、虚诳语、饮酒、谤佛、谤法、谤僧、邪见、淫污比库尼。”

    “当中的‘灭摈’,是指在解释‘障碍学处’所说三种灭摈中的外形灭摈为这里的意趣。因此,凡即使才造一杀生业,即应当以外形灭摈而灭摈。如在诸比库杀生有各种罪,但诸沙马内拉并非如此。沙马内拉即使只杀了蚂蚁、红蚂蚁,或者弄破臭虫卵,也达到应被灭摈。到了这样的程度,他的归依、所求取的戒师[和尚],以及所取用的住处,都成无效,他不得(受用)僧团的利养。他所剩存的,也只有(袈裟的)外形而已。假如他的过失严重,也不(改过)在未来守护,应当把他驱出。再者,(假如)他急速地(承认)过失:‘我做了粗恶的(过失)’,而想再守护,则不需要灭摈外形,只应对他所失效的-给与归依,给与(求受)戒师。(沙马内拉)的学处是以归依而成就。诸沙马内拉的归依和比库们的受具足戒羯磨语相似。因此,就如诸比库的四遍净戒,(沙马内拉)的这十学处也是还成受持(有效)的。如是即使存在,但为了使坚固,以及为了令未来守护,应当令再求受(十学处)。假如他是前雨安居者而再求取归依,他将能得住后安居者(的僧团利养);假如他是后雨安居者而再求取归依,在僧团求听允许后,即可以分与(僧团的)利养。

    在不与取,即使才(偷取)草叶片量的物品;在非梵行,凡在三道的某一(管道)行淫;在虚诳语,即使为了开玩笑而说虚诳语,(如此)违犯者,即成非沙门,应当灭摈。在饮酒,比库即使不知道(是酒),在喝了种子(长出的草端之量)以上的酒者,(犯)心堕落;而沙马内拉只有在知道(是酒)而喝时,才犯破戒,而非不知道。在破了其它(后)五学处时,不应灭摈,而应当处罚。(在破了后五学处,)无论再授与或未再授与学处,都是可以的。只要施与处罚而惩罚,以令他未来守护就好了。而诸沙马内拉在有心[故意]的喝酒为他胜事(pàràjikavatthu),这是差别之处。

    在诽谤,对“阿拉汉、正自觉者’等,以相反的(方式而谤)佛;对‘善说’等,以相反的(方式而谤)法;对‘已善行道者’等,以相反的(方式而谤)僧。当(沙马内拉)在诽谤、批评、责难三宝时,其导师、戒师等应当以:‘不要如此说’,显示诽谤的过患而遮止。在《库伦迪注》说:‘假如劝告三次还不停止,就应当以障碍灭摈的方式而灭摈。’在《大注释》说:‘假如在劝告时,他舍弃那邪执,应当处罚后令他忏悔过失。假如他同样地受持、坚持、住立而不舍弃,应当以外形灭摈而灭摈。’而这(种说法)是适当的,只有这种灭摈是这里的意趣。

    在邪见者也是以此方式(来灭摈)。假如是持常或断见的其中之一见者,在阿阇黎等教诫时而舍弃了,应当处罚后令他忏悔过失;(假如)他不舍弃时,应当灭摈。

    淫污比库尼者,当中的欲乐,只以非梵行(学处)来理解。对(违犯)非梵行者,(假如)他想要未来守护的话,授与归依、受具足戒是可以的。而淫污比库者,即使想要未来守护,他也不得出家,何况可以受具足戒!以淫污比库尼来显示此义。当知这是从各别十支来说的。”

    22.问:请问尊者:有哪些人不可以出家?

    答:在《律藏》,世尊规定有些人不得出家:患癞病[麻疯病]者、患痈病者、患疥癣病者、患肺结核病者、疯狂病[癫痫病]者、过去(当比库时)曾犯四根本罪者、黄门[半择迦]、两(性)根者、贼住者、曾出家再归入外道者、畜生趣、弑母者、弑父者、杀阿拉汉者、破僧者、以恶心出佛身血者、淫污比库尼者、王臣[食王俸禄者]、强盗、逃狱者、被告示的盗贼、受笞刑者、受烙刑者、负债者、奴仆、父母不听许者,以及断手者、断脚者、断手脚者、截耳者、截鼻者、截耳鼻者、断手指者、断指甲头者、断(脚)腱者、手如蛇头(指指相连)者、驼背者、侏儒者、咽喉生瘤者、受烙刑者、受笞刑者、犯罪被标记者、象皮病者、……、半身不遂者、手不全者、跛者、年老无力者、眼盲者、耳聋者、哑巴等三十二种人。在这些当中,负债者还债,王臣等人在成为自由的身份后即可出家,父母允许即可出家,而三十二种身体畸形或残缺者如果出家,容易被人取笑或讥嫌,所以佛陀不许他们出家。

    23.问:听说父母不答应不可以出家,请问是真的吗?

    答:世尊在《律藏》规定:“诸比库,父母未听许,不应令其子出家。”注释书提到,如果他的父母都在世的话,必须经由父母双方的允许。如果从小父母双亡,由姨妈等亲戚扶养,也应当向姨妈等请求许可再出家。然而在《法句经》的注释书,提到舍利弗(Sàriputta)尊者最小的七岁弟弟出家乃至证阿拉汉果的故事。当舍利弗尊者舍弃八亿七千万财富出家后,他的三位妹妹、两位弟弟也随后出家,只剩下勒瓦答(﹙Revata﹚离婆多)一位留在家里。他的母亲想:“我儿子乌帕提沙[舍利弗]舍弃这么多财富而出家后,他的三位妹妹、两位弟弟也随后出家,只剩下勒瓦答一位留在家里。假如他也跟著出家,这么多的财富将会亡失(被充公),家系也将会断绝,我应当在他还小的时候把他以居家(结婚娶亲)绑住。”舍利弗长老预知此事,就事先到勒瓦答将会去请求出家的寺院,嘱咐那些比库:“诸贤友,假如勒瓦答来请求出家时,请让他出家!我的父母是邪见者,怎么可能向他们问许可呢!我就是他的父母。”后来,勒瓦答在迎亲的返途中机智地逃跑去出家,并顺利的到那座寺院出家。由于担心亲人找到,小小年纪的他,在向比库们学取直到证阿拉汉的业处后,独自游行到三十由旬远的咖迪拉林(Khadiravana)

    ,在那个雨安居三个月当中,他证得无碍解俱的阿拉汉。由于有这个先例,南传佛教在传统上,假如父母不是佛教徒的话,即使欲出家者未经父母许可,也允许他们出家;也有一些僧团在欲出家者认一对佛教徒的义父母后,向他的义父母请求同意后,僧团就接受他出家。
下篇 布施修福篇
    下篇布施修福篇

    1.问:请问尊者:南传在家居士有哪些修福的方法?

    答:南传佛教有很多修福的方法,在《摄阿毗达摩义论》提到十种福业事(修福的对象、基础﹙pu¤¤akiriyavatthu﹚):布施(dàna)、持戒(s?la)、禅修(bhàvanà)、恭敬(apacàyana)、服务(veyyàvacca)、回向(pattidàna)、随喜(pattànumodana)、听法(dhammasavana)、说法(dhammadesanà)、见正直业(di??hijjukamma)。所以我们可以修福的范围是非常宽广的。

    2.问:请问尊者:比库尊者们有多少戒规?

    答:比库的巴帝摩卡有二百二十七条戒,分成:巴拉基咖(﹙pàràjika﹚他胜;被打败)、桑喀地些沙(﹙sa?ghàdisesa﹚僧初余;僧初残)、不定法(aniyata)、尼萨耆亚巴吉帝亚(﹙nissaggiyapàcittiya﹚舍心堕)、巴吉帝亚(﹙pàcittiya﹚心堕落)、巴地碟沙尼呀(﹙pà?idesan?ya﹚对说;悔过)、众学法(sekhiya)、灭诤法(adhikara?asamathadhamma),八个部分。这二百二十七条戒只是比库的基本戒条而已,比库们还必须奉行堪塔咖篇的所有生活规约,这些包括二十二堪塔咖。

    一、消除误会

    3.问:请问尊者:为什么南传比库尊者看起来很严肃,也不主动对我们问讯、送行?

    答:因为南传比库必须严谨、认真地依照世尊所教导的而奉行,如《大般涅槃经》所说:“尊者,对女人我们应当如何奉行?”“阿难达,不要看。”“世尊,在看见时,我们应当如何奉行?”“阿难达,不要(和她们)讲话。”“尊者,当与她们讲话时,我们应当如何奉行?”“阿难达,应当现起(正)念。”而且在经律处处提到,佛陀教诫比库,无论在寺院或俗人家,都应当摄护六根。

    在《律藏》提到:“诸比库,我听许你们随(雨安居数)长幼问讯[最敬礼]、起迎、合掌、恭敬,受第一座、第一水、第一食。……。诸比库,这十种(人)不应礼:先受具足戒者不应礼后受具足戒者,不应礼未受具足戒者(即沙马内拉以及在家人),不应礼不同住而较长之非法说者,不应礼女人,不应礼班达咖[黄门],不应礼别住者,不应礼应行本日治者,不应礼应行马那答者,不应礼行马那答者,不应礼应出罪者。”因此,比库不应对在家人合掌、礼敬、迎接、送行等。

    4.问:听说南传比库不接受金钱,也不可开车。有人跟我说,那是佛陀制定的戒律。这是什么时代了,那样不是很著相吗?而且出家人都被戒律绑著,如何弘扬佛法呢?

    答:对于比库为什么要持戒,我们提出几点来做说明:

    1.依照佛制持戒是比库的义务,也是一种责任。由于比库不得以邪命的方式谋生,所以比库的衣食所需皆依在家信徒护持。而且比库是佛教的宗教师,依照我们的大师-佛陀所规定的律制而生活,不但利己利人,也能令正法久住。我们当须名符其实,否则,宁愿舍戒也不要违犯世尊所制定的圣戒。

    2.戒、定、慧三增上学,戒为基础,持戒能遮不善身、口业。比库所奉行的四遍净戒-巴帝摩卡[波提木叉]律仪戒、根律仪戒、活命遍净戒、资具依止戒,由此奉行能有效地约束三门,如此一来,心得不追悔;由不追悔而心生喜悦,如此则能容易地获得禅定;以禅定为基础而修毗婆舍那,进而体证道果。所以持戒能作圣道的基础。

    3.佛陀为弟子制定戒法,并要求弟子依教奉行,佛陀自己不会私下偷偷地违犯戒规,因为佛陀没有秘密的恶行;诸阿拉汉尊重佛制,对于佛陀所制定的戒规是宁死不犯的,因为他们具足“无学戒”的缘故。我们比库向佛陀、阿拉汉学习,所以必须依教奉行。

    4.世尊开示:“诸比库,索答般那[预流]圣弟子具足四法不堕苦界,决定自觉(涅槃的)彼岸。是哪四法?诸比库,这圣弟子对佛具有不动摇的净信:‘那世尊即是阿拉汉、正自觉者、……。’对法具有不动摇的净信:‘法为世尊所善说,……。’对僧具有不动摇的净信:‘世尊的声闻僧是已善行道者,……。’具足诸圣所爱、无毁、无穿、无斑点、无杂色、自在、智者所赞、无所触、令定生起的戒。”依照南传佛教的传统,证得初果的圣者是不会故意犯戒的。

    5.在戒经(﹙Pàtimokkha﹚帕提莫咖;比库、比库尼的戒本)序有一段话:“任何比库,到三次的告知时,假如记得有罪而不发露者,则有知而妄语罪。尊者们,世尊说:知而妄语是障碍法。”这段是在说明:当比库犯了戒,假如没有如法忏悔,在诵戒问清净时也不发露表白,他就犯了沉默的故意妄语罪,也就是犯了恶作罪。而这故意妄语的恶作罪会障碍什么呢?《律藏》解释:“证初禅等障碍”。连小小的恶作罪都会障碍证得禅定、道果,我们岂可轻忽!

    6.南传佛教提到有五种障碍会障碍生天和解脱生死轮回:a.业障-即是五无间业。而五无间业以外的淫污比库尼者之业,只会障碍解脱,而不障生天。b.烦恼障-即是决定邪见者,以及两根、黄门等无因结生的有情。c.异熟[果报]障-即是黄门、畜生、两根和生而盲者等的结生有情。d.诽谤[辱骂]障-即是诽谤圣者。诽谤圣者的人要直到忏悔了他的过失才能去除他的障碍。e.违犯命令障-即是故意犯戒者。只要他还是比库的状态,在未出罪或未忏悔就还会障碍。

    7.在《律藏》,世尊说大海有八种不可思议、未曾有法,其中第二种为:“诸比库,譬如大海有不泛滥越岸的固定法则;同样地,诸比库,凡是我为诸声闻[弟子]所制定的学处,我的声闻[弟子]们纵使有生命的因缘,也不会违犯的。诸比库,这就是在这法与律的第二种不可思议、未曾有法,每当看了之后,比库们喜乐于这法与律。”在《中部》等,世尊也教诫说:“诸比库,当以具足戒,具足巴帝摩卡而住。当以巴帝摩卡律仪防护而住,正行与行处具足,对于微细的罪过也见其怖畏,当受持诸学处而学。”

    8.在《律藏》世尊说:“诸比库,缘于十种利益,我为诸比库制定学处:为了僧团极佳、为了僧团的安乐、为了折服诸无羞愧人、为了诸善仪比库安乐住、为了防护现法诸漏、为了防御来世诸漏、为了令诸无信者生信、为了令诸已信者(其信)增长、为了正法久住、为了资益律。”由于世尊制定学处,则所有的比库都对那学处分析、解说其义,以及学习其它佛语。比库们依所制而奉行,当圆满了行道,则当证其所行,体证出世间法,如此则成正法久住。

    9.持戒有种种利益,例如:持戒能不后悔,得大财聚,得善名声,在大众中没有怖畏、羞惭,临命终时不昏昧,身坏命终得生善天趣,成为修定的助缘,成为体证涅槃的基础等。破戒、犯戒则有追悔等种种过失,并且有堕落恶趣、地狱的危险。我们应当了解利益与不利,爱惜自己的人,会在相信因果法则时,想使自己堕落恶趣吗?请思考这一问题!

    5.问:曾听人说:“小小戒可舍”,什么是小小戒?真的可以舍吗?

    答:《律藏》的〈五百堪塔咖〉,是叙述五百阿拉汉结集三藏的情形。当阿难达尊者诵出五部尼柯耶(经藏)后,“当时,阿难达尊者对诸长老比库如此说:‘尊者们,世尊般涅槃时曾经对我说:``阿难达,我灭度后,在僧团想要时,可以舍弃小、随小学处。''’‘阿难达贤友,你有问世尊:``尊者,哪些是小、随小学处''吗?’‘尊者们,我没有问世尊:``尊者,哪些是小、随小学处?''’有些长老如此说:‘除了四他胜外,其余的为小、随小学处。’有些长老如此说:‘除了……。’”当阿难达尊者在结集大会中提出这件事情时,长老们对“小、随小学处”的定义众说纷纭。所以马哈咖沙巴尊者(结集大会的主席)就对大众说:“贤友们,请僧团听我说:我们的学处有些是和在家人有关系的,在家人他们知道:‘这是沙门释迦子所允许的;这是不允许的。’假如我们舍弃小、随小学处,(有些人)将会说:‘沙门苟答马为诸弟子所制定的学处就好像烟一样,当大师在世时,(弟子们)学习诸学处;现在大师般涅槃,他们就不学习诸学处了。’假如僧团已到适时,(世尊)所未制定的(学处),僧团不应(再)制定,已制定的(学处),不应该废除,应依所制定的学处受持、奉行。……。”这样的裁定受到所有五百阿拉汉的认可。有人认为马哈咖沙巴尊者是在耍权威,其实并非如此!这样的观点是世尊所认同的,如说:“善哉!善哉!伍巴些那,未制定的不应制定,或者已制定的不应该废除,应依所制定的学处受持、奉行。”因此传统上,我们南传比库都必须依照《律藏》所规定的而奉行,不能任意删除或增加。在《弥林达(王所)问(经)》,那先尊者对弥林达王说:“如是,大王,如来为了考验诸比库才如此说:‘阿难达,我灭度后,在僧团想要时,可以舍弃小、随小学处。’大王,为了完全解脱痛苦以及喜爱于法,诸佛子甚至愿意更加持守其它一百五十学处,他们怎么会舍弃原本已制定的学处呢?”这段话值得我们深思!

    6.问:听说南传比库吃肉,是真的吗?

    答:在《律藏》中,佛陀规定比库们不可以吃十种肉:人肉、象肉、马肉、狗肉、蛇肉、狮子肉、老虎肉、豹肉、熊肉和土狼肉。此外,比库除了得非人病(鬼神附身等)开缘允许吃生肉、喝生血外,无病比库是禁止食用生血、生肉的。佛陀也禁止比库们食用明知是为了自己或同梵行者(五同法者;出家五众)所杀的鱼肉;佛陀允许比库们食用三边清净的鱼肉:不看见、不听见、不怀疑为自己或同梵行者所杀的鱼肉。在《律藏》世尊提到:“未观察不得食肉,假如食用者,犯恶作。”注释书提到:“‘观察’是指考察、询问而说。‘未观察’即是未询问。因此,假如知道是哪一种肉,就不用询问;假如不知道,应当询问后才食用。”此外,注释书再提到,由于熊肉和猪肉;豹肉和鹿肉很相像,所以比库在获得肉时应当问施主:这是不是允许的肉。佛陀和比库们都依托钵乞食而活命,施主布施什么食物就吃什么食物,不能挑剔,只要所食用的是三净肉,都是如法的。佛陀在世时,得瓦达答提出五种主张想要破僧,反而被佛陀所禁止,其中第五种就是主张终生不吃鱼肉。我们应当以此为警惕!至于有些在家众为了慈悲或习惯而不吃鱼肉,在他们的环境允许下,想少和众生结恶缘,这是值得赞许的。然而他们不应该批评如法食用三净肉的佛教徒,如此大家才能和睦相处。

    7.问:请问尊者:听说在家人阅读出家人的《律藏》会构成盗法重罪,终生不得出家,是真的吗?

    答:并非如此。在不得出家的五十几种人当中,并没有“阅读《律藏》的盗法重罪者”这种人。在佛世时,三藏还没有结集,佛陀所开示的法和所制定的律,只由弟子们展转背诵而流传著,所以佛陀不会制定“阅读《律藏》的盗法重罪者不能出家”这一规定。在不得出家的二十几种人当中,有一种称为“贼住者(theyyasa§vàsaka)”。

    在注释书解释:“‘贼住者’有-外形之贼、共住之贼与(外形和共住)两者之贼三种。当中,凡自己出家后,没有计算比库的雨安居数、没有依长幼接受比库或沙马内拉顶礼、没有挡住座位,也没有在伍波萨他时出席,这种以非清净的心性而只是外形的盗贼者,称为外形之贼。凡有沙马内拉前往外国后,计算比库的雨安居数、依长幼接受(比库或沙马内拉)顶礼、挡住座位,并在伍波萨他时出席,这种只是共住的盗贼性者,称为共住之贼。由于他的(袈裟)外形是比库们所给与的,所以不是外形之贼。凡是自己出家后,前往寺院,依长幼接受(比库或沙马内拉)顶礼、挡住座位、计算比库的雨安居数,并在伍波萨他时出席,这种以外形和共住的盗贼性者,称为(外形和共住)两者之贼。这三种贼住为这里的意趣。”

    因此,“贼住”与在家人阅读《律藏》无关。在家居士学习比库戒律,一方面,可以护持比库持戒;另一方面,也对有心想要终生修梵行者,在出家时有个戒律基础,能尽快进入状况。

    《普端严注》在解释制戒十利时谈到:“‘为了令诸无信者生信’-当有制定学处时,假如无信的人们在看见而知道所制定的学处,或者看到依所制定的学处而奉行的比库们时,说:‘凡是世间大人的烦恼、污秽、愚昧处,这些沙门释迦子住于离、远离,实在做了难作、实在做了难事!’因此生起信心,就如见了《律藏》圣典的邪见感恩婆罗门一般。以此而说:‘为了令诸无信者生信’。

    ‘为了令诸已信者其信增长’-当已信佛教的良家之子,在看见而知道所制定的学处,或者看到依所制定的学处而奉行的比库们时,说:‘好啊!尊者们做了难作之事,他们守护终生一食、梵行、摄护维那亚。’如此而生起更多、更多的净信。以此而说:‘为了令诸已信者其信增长’。”

    二、伤害

    8.问:请问尊者:比库的不杀生戒和在家五戒的不杀生戒一样吗?

    答:比库的不杀生戒比在家居士的不杀生戒还微细。假如比库故意杀人、教他杀人,鼓励自杀以致他人因此而死,堕胎等,则犯永远丧失比库身份的他胜罪;若故意杀害一般动物,乃至虫蚁,则犯心堕落罪;明知而使用有生物的水,也犯心堕落罪。而在家居士在上述所有的情况,则破其离杀生学处,必须再求受三归五戒。

    9.问:听说比库尊者不能拔草,是真的吗?

    答:比库不但不能拔草,也不可以伤害树木、所有生长中的植物、有生长能力的种子,乃至还有生长能力已被剪下的花、树枝等。一般植物,《律藏》称为生物村;植物的种子,在注释书称为种子村。这里的“村”是指聚集的意思。由于佛制比库不得伤害草木,所以在南传佛教的传统,这些拔草、剪树等工作,通常由沙马内拉或在家居士服务。而当比库要食用有种子的水果时,也需要由沙马内拉或在家居士服务[作净]。

    10.问:请问尊者:听说南传比库不能挖地,是真的吗?

    答:是的。注释书提到有生地和非生地两种地。生地是指:a.纯尘土[泥土];b.尘土和砂石、瓦砾所混合,而且其比例为大部分是尘土的混砂土;c.以及淋雨超过四个月的尘土堆。纯砂、纯石、大部份是砂石的混砂石,以及被烧过的土,为非生地。佛制比库不得挖掘或伤害生地。寺院中的挖土等工作,通常也是由沙马内拉或在家居士服务的。

    三、男女关系

    11.问:请问尊者:比库的不淫欲戒和八伍波萨他学处中的离非梵行学处是不是相同呢?

    答:是的。行淫的对象无论是男人、女人、动物或非人,只要达到犯戒的条件,对比库而言,则破根本的他胜戒,永远丧失比库的身份;对在家居士而言,则破了所受的戒。

    12.问:南传比库是不是重男轻女呢?总是把我们女众避得远远的!

    答:并不是这样,而是比库必须遵守不得以贪染心碰触女人的戒规。而且不只不可以碰触女人,连雌性动物,或男人等也都不得以染心碰触。然而,假如比库保持正念并保持不动,即使有贪染心被女人碰触,也不犯戒的。比库护戒应该比自己的生命还爱惜,因此请你们多多包涵。

    13.问:请问尊者:佛陀规定比库和女人谈话要注意或避免谈些什么内容?

    答:佛陀规定比库不得以贪染心对女人说粗恶、淫荡、调情、轻浮的话;也不可对女人邀请以淫欲供养自己等。而且佛陀教诫比库,在和女人讲话时,应当保持正念。

    14.问:我父亲和母亲五年前因故离婚了。我父亲年纪越来越长,我母亲是您的信徒,请尊者劝劝我母亲回去照顾我父亲!

    答:世尊规定比库不能作媒人。由于规劝已离婚的夫妇复合会构成犯作媒人的僧初余罪,所以我们不能劝你的母亲回去照顾你的父亲。

    15.问:听说比库尊者不可单独与没有男子在场的女人同坐,是真的吗?

    答:是的。而且还有一些比较微细的规定:假如有男子在场,该男子必须是没有眼盲,而且要处在六公尺之内;如果没有男子在场,而且对方只有一位女人,则这位比库不得与这位女人同时坐下或躺卧;假如有两位或两位以上的女人在场,若他们处在室内,在没有关门、纱门的情况下是可以同时坐下的。比库也不可与女人同坐在一张长椅上。此外,假如没有有识别淫荡语能力的男子在场时,比库不得对女人说法超过六句法。而所谓的“法”,注释书解释为三藏和注释书的内容,而且是指用巴利语说或诵出的。所以当女居士想要到寺院闻法、受持归戒,在明知寺院没有其他比库等男子为伴时,这位女居士应当事先安排男子为伴比较理想。

    16.问:请问尊者:比库不可与女人同宿是什么涵义?

    答:所谓“同宿”是指在同一屋顶或同一出入口的建筑物,在同一时间躺卧而言。但比库与女人同宿,则特指从日落到黎明这段时间,比库和女人同一时间躺卧才犯戒。其实不仅限于女人,在那段时间比库也不可与雌性非人、足以成为淫欲对象的雌性动物同宿。

    17.问:请问尊者:为什么我上次邀请比库尊者和我一起回台北,而那位尊者跟我说:比库不能与女人相约同行呢?

    答:因为佛陀规定比库不能与女人相约同行。由于比库不能与女人相约同行,所以当你们想邀请比库到你们家时,可以安排一位男子陪同,由他向比库邀请并陪同,如此,那位尊者就可以如愿到你家接受供养或说法了。

    18.问:上次我们请比库尊者搭我们的车子时,为什么那位尊者对我们说,比库不能与我的母亲一起坐在后座呢?

    答:因为佛陀规定比库不能与女人坐在同一长座(长椅、长板凳)。所以假如下次是由你父亲开车的话,最好让比库坐在前座,而不要给比库为难比较如法。

    四、衣物

    19.问:请问尊者:什么是“三衣”?

    答:所谓的“三衣”,是指比库已决意的三件随身袈裟,即是:1.`sa?ghà?i'(桑喀帝;僧伽梨;双层外衣),2.`uttaràsa?ga'(伍塔拉桑嘎;郁多罗僧;上衣),3.`antaravàsaka'(安塔拉瓦沙咖;安陀会;下衣)。

    20.问:台湾冬天这么冷,尊者们只穿三衣,不会太冷吗?

    答:目前的南传比库,只有极少数的比库受持只拥有三衣的头陀行,大多数的比库都有使用多余的袈裟、毛毯、床单、浴巾等,可用以御寒;至于受持头陀行的比库,假如他们在台湾度过冬天的话,你们可以问他们所受持头陀行的程度,允许用哪些衣物,以供给所需,布施修福。依据《律藏》的记载:比库受持单单只拥有三衣,是佛陀亲自试验的结果。当时,世尊所处的毗舍离,正是寒季的下雪之时,当时世尊在披著三衣之后即不觉得冷了。可能是我们现代人体质比较差吧,在北印度的寒季也是很冷的,但是两千多年来,很多受持只拥有三衣的尊者们都如此度过那么多的寒季了。

    21.问:有哪些衣料是适合供养给比库尊者的呢?

    答:世尊允许六种做袈裟的衣料-1.`khoma'(口麻;麻布)、2.`kappàsika'(咖巴西咖;绵布)、3.`koseyya'(口些呀;绢布;蚕丝布)、4.`kambala'(堪吧拉;毛织布)、5.`sà?a'(沙那;粗麻布)、6.`bha?ga'(班嘎;混麻布);或者随顺这些衣料的其中一种,都是适合供养给比库的。

    22.问:请问尊者:有没有规定什么时间是适合供养比库尊者袈裟的时间?

    答:基本上只要你们的经济条件允许的话,任何时间都可以布施袈裟。对一般比库来说,我们任何时间都可以接受袈裟的,三衣以外的袈裟,比库可以和其他比库作共有[净施]或决意成杂用布(parikkhàraco?a§);至于受持头陀行的比库,通常他们在雨安居结束后布施“咖提那(ka?hina)”的那一个月,或“施衣时”那五个月也接受信徒所布施的袈裟,但也有少数的比库只拥有三衣和一些小块的生活用布而已,当他们获得了多余的袈裟时,通常会布施给僧团或其他长老等。

    23.问:请问尊者:什么是“咖提那”?

    答:所谓“咖提那(ka?hina)”,古代有时也翻译成迦絺那衣或功德衣。由于古代时空背景与交通的关系,使得把印度的雨安居到了中国变成结夏安居!而且雨安居的期间约从农历的六月十六日到九月十五日,在中国却提早了两个月,可见历史的无情!

    在印度,由于雨季四个月比库们不适合游行,所以佛陀制定:比库在雨季四个月当中的三个月,必须住在一个固定的住处,度过雨安居。在这三个月的雨安居期间,很多比库精勤地禅修,因此证所未证。由于雨季期间,袈裟不容易干,持但三衣的比库比较不方便,佛陀制定雨安居结束后的那个月,住了雨安居的比库可以接受并做咖提那衣。另一方面,也有犒赏比库在雨安居期间精勤禅修之意。受持和随喜咖提那衣的比库在戒律上有几条戒特别宽松,例如比库可以接受多余的袈裟,存放到施衣时而不犯戒等。所以目前在南传佛国,在家信徒很喜欢在雨安居期间,或在布施咖提那衣的那个月布施袈裟。当今,布施咖提那衣的仪式,在各个寺院是重要的活动之一。在家居士可以布施衣料,或做成的袈裟,当僧团接受了很多袈裟时,只决定当中的一件当咖提那衣,其它的袈裟则如法地分配给僧众。假如所接受的是衣料,僧团必须全体合作,在当天把那件衣做好,并染成如法、作净、受持,以及僧众随喜,如此才大功告成。凡受持和随喜的僧众有五个月的特许及接受雨安居衣的利益。

    五、食物

    24.问:偶尔看到南传尊者托钵化缘,我可以把钱放进他的钵里供养吗?

    答:不可以。世尊制定钵的目的,是让比库们用来托钵时接受食物的。比库不可以寻求、接受,或使用金钱,怎么可以用钵来接受金钱呢!

    25.问:请问尊者:南传尊者为什么出外托钵乞食,寺院里面不是有很多食物可以吃吗?

    答:因为过去诸佛依托钵乞食而活命;我们的释迦牟尼世尊也是依托钵乞食而活命的,所以我们依佛教的传统而托钵乞食。当然,如果寺院有施主,也有净人服务,比库是可以在寺院里面用餐的。另一方面,由于比库不可以接受、使用金钱,也不可以贮藏食物、自己煮食物、自己拿取食物来吃(必须经由沙马内拉或在家人授食)等,所以在没有适当的环境下,比库必须外出托钵乞食。

    比库外出托钵乞食的另一个意义是,比库透过外出乞食,可以给布施者有供养修福的机会;也可以藉此来弘扬佛法,这也是佛陀游行弘化的传统。

    26.问:请问尊者:听说比库不可以贮存食物,这是什么意思?

    答:这即是世尊规定比库没有隔宿之粮。比库的主食和副食品只能保留到正午,而不得存放到隔天食用;鲜奶油、精炼奶油、油、蜂蜜和糖,在比库有饥渴等病缘时,可以存放七天服用;一般人们所不用来当食物吃的药品,则比库可以存放终生服用。

    27.问:请问尊者:我上次供养一位比库尊者一包即溶五谷粉,为什么那位尊者说:比库不能自煮呢?

    答:因为世尊规定:比库不得自己烹煮食物。在《律藏》,世尊是允许比库再煮(经煮过的食物再加热)的,但不得自己烹煮食物;但煮糖、油等药品则是可以的。一般的三合一即溶咖啡,由于通常已先加温煮过了,所以比库可以自己冲泡食用;但即溶五谷粉等由于有加盐等,而盐比库是可以当药,也可以当食物的,在把盐和其它食物用热水冲泡时,也算自煮。所以当比库没有净人时,你们应该先泡好才供养,否则比库只能泡冷水食用了。

    28.问:请问尊者:什么是比库食物须经授食呢?

    答:比库食物须经授食,是指世尊规定比库:除了水和齿木(牙刷)外,比库所食用的食物和口服药品,必须经过未受具足戒者(沙马内拉或在家人)授与,比库才可以食用。有五种条件构成有效的受食:1.所授与的食物是强力中等男子所能抬起的量;2.授食者(施主)和比库的距离,必须处在伸手所及处之内;3.比库知道有食物被带来[知持来];4.由天、人或畜生以身体、身所系物或投出而施与;5.比库以身体或身所系物来接受。

    29.问:请问尊者:假如遇到比库尊者托钵乞食时,我们可以布施哪些食物?

    答:假如你所布施的食物是含有肉的话,必须注意的是,不能有狗肉、蛇肉等不允许的肉,而且那肉不是预先订讲的,或指定为比库等人而杀的,因为比库只允许食用不见、不闻、不疑为自己或同梵行者而杀的三净肉;假如蛋是你们自己煮的话,一般生蛋鸡所生的蛋,由于不是受精卵,所以通常比较没有问题,否则需要考虑三净肉的问题。如果是从市场买现成或已死亡的肉,则是允许的。在布施时最好也告诉那位比库,这是允许的肉。然而,有些比库可能因为环境或习惯的关系,是不吃鱼肉的,你可以在布施时问他,以免让他不知如何处理。其它一般的主食或副食品,都是可以布施的;也可以布施水果、糖果、甜点等。此外,也可以布施一日果汁;鲜奶油、油、蜂蜜、糖等七日药,以及一般药品等。

    30.问:请问尊者:我们在供养托钵乞食的尊者时,须要注意些什么呢?

    答:在南传佛国,由于比库托钵时是赤脚的,所以在家居士为了恭敬起见,在供养时也脱掉他们的鞋子;你们也可以脱掉鞋子,以表示对三宝的恭敬。如果你所供养的食物有水果,而那水果的种子是有生长能力的话,你可以学习作净的方法,并为那位比库作净。另外一点是,你在布施时必须亲自把食物放入钵里,也可以亲手交给他,但由于你是女众,当你在交给他时,尽量不要碰到那位比库的身体。在泰国的传统,当女信徒供养物品给比库时,比库通常会用一条布来接受,以防碰到女众。

    另外,施主和比库间的距离也是很重要的。比库和施主必须处在伸手所及处以内,所布施的食物比库才可以食用。“伸手所及处(hatthapàsa)”的距离有多远呢?注释书提到为两肘尺半,大约115公分。但115公分是怎么算的呢?假如比库是坐著,从座位的最后边算起;假如比库是站著,从脚跟的后边算起;假如比库是躺卧,从卧著胁的另一边算起。无论施主是站著、坐著或躺卧,除了伸出的手不算外,取最靠近比库的任何身体或肢体算起。以这样的算法,在布施时,比库和施主必须处在两肘尺半之内。

    31.问:上面尊者提到须要为比库作净,请问尊者:如何帮比库的水果作净?

    答:世尊在《律藏》提到:“诸比库,我听许以五种沙门净的果实可以食用-火所损、刀所损、爪所损、无子,以及已除去种子为第五。”注释书解释:“当中的‘火所损’为被火所损、击败、烧、触之意。‘刀所损’为被刀所损、击败、破、贯穿之意。爪所损也是这种方式(‘爪所损’为被指甲所损、击败、破、贯穿之意)。无子和已除去种子它们自己即已净。”当中的“净(kappiya§)”意为允许的(allowable)、如法的,是指原本比库是不允许伤害土地、植物,乃至有生长能力的种子的,但佛陀允许水果等经由未受具足戒者以刀子、指甲划破等沙门净,使比库可以食用或使用水果等。

    所以“作净”在此是指,由沙马内拉或在家居士等未受具足戒者把植物或水果用刀子、火或指甲等作成比库可允许使用的方法。其方法为:当水果等还在施主或净人的手上时,或是比库把水果等交给净人后,比库说:“`kappiya§karohi'(咖毕洋咖罗嘻)-你作净!”净人一面用刀子或指甲等割(划)破并回答:“`kappiya§bhante'(咖毕洋班喋)-尊者,(已作)净了。”有些传统为了使更确定,在比库说:“`kappiya§karohi'(咖毕洋咖罗嘻)-你作净!”时,净人一面用刀子或指甲等割(划)破三道,并回答:“`kappiya§bhante'(咖毕洋班喋)-尊者,(已作)净了。”三遍。如果水果只有一个,那不成问题,但假如水果很多,该如何做呢?把葡萄等放在盘子、碗或篮子等容器,使每个水果都连接碰触在一起,如此在一个水果作净时,其它的水果也算全部都作净了(但不要只拿一个起来作净,而是在作净时它们都还碰触在一起)。

    32.问:我自己先作净再供养尊者可以吗?

    答:如果你先煮过或去除种子,那不成问题;但若只用刀子划破,由于作净的程序不完全,所以无效,必须在比库面前做才有效。有长老说,比库和净人应当处在伸手所及处之内。

    33.问:请问尊者:南传佛教有没有哪些定期供僧饮食的作法?

    答:在《律藏》提到:“诸比库,我听许僧团食、指定食、邀请食、筹签食、半月食、伍波萨他食、月初食。”由于有些信徒无法供养整个僧团饮食,佛陀允许指定食等,依自己的经济能力,向僧团提出在哪一天,要供养几位比库。你可以指定要供养哪几位比库;也可以按照僧团的长幼次序;而且也可以由抽签决定。你也可以依照自己的经济能力,依半月食等定期地供养饮食。

    34.问:请问尊者:供养南传比库尊者食物,是不是要注意供养的时间?

    答:世尊规定从黎明升起到正午这段时间,是比库可以用餐的时间。“黎明”又称为明相,黎明升起的时间大约是日出前三十五分钟,也有人认为是日出前四十八分钟(见附录一)。而“正午”并不是指十二点,而是指日正当中之时。在台弯的东部和东北部,十一月三日的正午约在十一点三十六分左右;二月十一日则约在十二点六分左右(见附录二)。所以假如你们想要供养比库食物,就要在黎明升起以后,在正午之前供养。由于还要考虑到比库的用餐时间,所以最好在十一点以前供养比较理想。

    35.问:我们想要邀请几位比库尊者到我家供斋,请问有什么特别需要注意的吗?

    答:由于比库处在俗人家无论前往、停留、用餐等,在戒律上有很多规定,我们大致叙述如下:

    1.当你们所想要邀请的比库是超过三位时,则邀请的言词就必须用得正确,否则比库们无法如你所愿接受你们的供养。邀请的语词应当避免使用:“请尊者们明天到我家用餐”;“请尊者们明天到我家吃饭”等语词。因为比库们不能接受施主以五种主食之名邀请四位,或四位以上比库施食供养。你们可以用:“请尊者们明天到我家应供”;“请尊者们明天到我家接受供养”等。

    2.其次,你们可以安排接送比库们的交通,若有女众同行的话,应当由男众邀约,或者由司机邀约,因为比库不能和女众相约同行。

    3.当比库到了你们家时,你们应当邀请比库们进入屋内,因为比库不能擅自进入俗人家里。

    4.当比库进入你们家后,你们应当邀请比库们坐下。座位你们可以事先安排好,只要椅垫不是装填棉花的,一般的椅子比库们大都可以坐下的。然而有一些泰国比库,由于他们的传统关系,他们是不坐在一般高脚床、椅的。

    5.由于路程或停留时间的关系,有些比库可能需要上厕所,你们可以邀请:“尊者们在停留我家期间,家里一切请随意使用,无论需要上洗手间,或用到电灯、水等,请不用客气!”因为主人未邀请,又没有净人的情况下,比库是不可以直接自己使用的。

    6.你们可以准备水给比库们饮用和洗手,因为有些比库是用手进食的,而且有些比库需要洗钵。并可准备装残渣的垃圾筒以供使用。

    7.在你们准备好食物时,假如比库们是一起坐在圆桌用餐,而食物有很多盘,你们可以一盘一盘地授食供养,如果桌子不大,食物也不是很重,你们也可以由一位或两位居士连桌子抬起而授食供养,但重量不得超过一位中等男子所能抬起的重量。而且当你们在授食供养时,你们和比库所处的距离,必须处在伸手所及处之内。也请尽量避免女众直接碰触到比库的身体。

    8.如果你们所供养的水果是有种子的,应该端到一位比库前,在授食供养之前,帮比库们作净。

    9.假如比库们很早到达你们家,而你们想先供养比库们糕点或早餐的话,当你们在供养授与或添加时,尽量避免在比库们用餐时说:“够不够”;“够了吗”等语词,因为当比库在用餐时,假如以手等身体语言或语词拒绝五种主食的话,在比库站起来改变姿势后,除了请一位比库作余食法,或者食用生病比库所剩余的食物外,他就不能再用餐。

    10.当比库用完餐时,你们可以拿水给比库们洗手、漱口,并为比库们洗钵,由于比库带有饭粒的洗钵水不可以亲自倒在俗人住区,所以假如你们为比库们洗钵,则比库们才不用把油腻,或含有残余食物的钵带回寺院。

    36.问:听说比库不可以吃蒜,但怎么又有人说曾看过比库尊者吃蒜,请问这是怎么回事呢?

    答:原来世尊的确制定比库是不可以吃蒜的,但世尊也允许比库用蒜来当药服用。而世尊所制定的“蒜(lasu?a)”是指马嘎塔(Magadha)国所生的蒜,注释书也进一步解释:这种蒜是整束[捆;颗](核仁是充满、完整)的,而不是有一、二、三个核仁[瓣]的蒜。所以当你看到比库们吃蒜时,由于那并不是马嘎塔国的蒜,所以是不犯戒的。

    六、药品

    37.问:听说比库尊者过了正午就没有进食了,下午和晚上我们可以供养什么食品给尊者们止饥、止渴呢?

    答:从正午直到隔天黎明升起这段时间,比库可服用一般人们不用来当食物吃的药品,也可以服用鲜奶油、精炼奶油、油、蜂蜜、糖,以及喝芒果、香蕉等做成的果汁,但必须是经过滤、没有残渣,而且未曾加热的。椰子汁、西瓜汁、哈蜜瓜汁等大型水果的果汁则是不允许在过午之后饮用的。其它诸如:牛奶、豆浆、米浆、乳酪、巧克力等也是不允许在过午之后食用的。注释书也提到:芒果等水果所作成的果糖是属于时分药,过了正午是不允许服用的。

    38.问:请问尊者:听说有非时浆、七日药,那些是指什么呢?

    答:在《律藏》与其注释书将食品、药品分成四类:

    1.时限药(﹙yàvakàlika﹚时药;主食与副食)-从黎明升起直到正午这段时间,梵行者允许可以食用的食品,有适时的限定,所以称为时限药。

    2.夜分药(﹙yàmakàlika﹚非时浆)-从黎明升起直到夜分结束(隔天黎明升起前)这段时间,为了口渴,有止息口渴的目的,梵行者允许可以饮用的果汁,有直到夜分的时间限定,所以称为夜分药。

    3.七日药(sattàhakàlika)-比库可以存放到第七天黎明升起之前,在这七天的限定之内,凡有饥渴、生病的因缘,比库允许可以服用的胜妙药品,由于有七天的时间限定,所以称为七日药。

    4.终生药(﹙yàvaj?vika﹚命限药;尽形寿药)-只要比库的生命还存活著,即可以保存、储藏的药品,当有生病等因缘时,比库就可以服用此药品,由于以比库的生命为限,而没有时间的限定,所以称为终生药。

    1.时限药有主食(﹙bhojaniya;bhojana﹚正食;啖食;软食)和副食(﹙khàdaniya﹚非正食;嚼食;硬食)两种。

    (1)、主食有五种:a.饭(odana)-由沙利米(sàli)、威嘻米(v?hi)、麦(yava)、小麦(godh?ma)、粟(ka?gu)、瓦拉咖米(varaka)、库杜入沙咖米(kudr?saka)七种谷所煮成的。

    b.面制品(kummàsa)-由麦所制成的食品。

    c.炒粮(sattu)-由七谷炒后所制成的食品。

    d.鱼(maccha)-鱼、虾等水产动物。

    e.肉(ma§sa)-除了水产动物外,一般动物的肉。但人肉、象肉等十种肉则是世尊所禁止的。

    (2)、副食-是指除了五种主食、夜分药、七日药、终生药外,其它用来食用的菜、水果、果实、根、茎、奶等。

    在《疑惑度脱》也提到:“一切谷或者顺于谷的,以及称为-棕榈、椰子、波罗蜜、面包果、葫芦瓜、南瓜、莆沙瓜、胡瓜、黄瓜的九种大果,以及一切豆菜类(apara??a),和为了食物而遍满的其它林根、叶、花、果等,这一切直到日中之时可以食用的,名为时限药。”

    2.夜分药-在《律藏》世尊说:“诸比库,我听许八种饮料[果汁]:芒果汁(ambapàna§)、蒲桃汁(jambupàna§;roseapple-juiceorjambolan-juice)、有硬子蕉汁(cocapàna§)、无硬子蕉汁(mocapàna§)、蜜树果汁(madhukapàna§)、葡萄汁(muddikapàna§)、莲藕汁(sàlukapàna§)、粗涩果汁(phàrusakapàna§)。诸比库,我听许除了谷汁外一切果汁。诸比库,我听许除了菜汁外一切叶汁。诸比库,我听许除了蜜树花汁外一切花汁。诸比库,我听许甘蔗汁(,可以在非时饮用)。”对这些文句,乍看之下似乎很多果汁都可以在非时饮用,但其实并非如此。我们把其注释书的解释翻译如下:“‘除了谷汁外’是指七谷在食后(正午以后)是被禁止(食用)的。“棕榈(talà)、椰子(nà?ikera)、波罗蜜(panasa)、面包果(labuja)、葫芦瓜(alàbu;冬瓜)、南瓜(kumbha?óa)、莆沙瓜(pussaphala)、胡瓜(tipusa)、黄瓜(e?àluka§)”这九种大果,以及一切豆菜类(apara??a),这些都归为谷类,即使这些并未被(世尊所)禁止(作成果汁,非时饮用)的,实乃顺于不允许的。因此(这些)在食后(过了正午之后)是不允许(服用的)。而所听许的八种果汁,其余的藤[茎](vetta)、罗望子(tinti?ika)、枸橼[香橼](màtulu?ga)、林檎(kapi??ha)、高赏比的拉芒达(kosambakaramanda)等小果的浆,这些都归为八种果汁,即使这些并未被(世尊所)听许的,实乃顺于允许的。因此(这些果汁)在食后(过了正午之后)是允许(饮用的)。在《库伦迪注(Kurund?)》说:除了谷汁以及其所随顺的(果汁)外,没有其它不允许的果汁之名,一切只是夜分药。”

    由上可知,梵行者可以在正午以后所饮用的饮料并非指所有的果汁,而是由芒果、香蕉、葡萄、苹果、柳丁等水果,以及平常供食用的菜以外的叶、花,由未受具足戒者(沙马内拉或在家居士),把这些水果等在冷水中压碎后,用布等过滤作成的饮料,而且是不可以用火来加热(煮)的,也不可以加热水来暖胃。我们认为:木瓜、西瓜、哈蜜瓜等这些大型水果的果汁是不可以在午后饮用的。豆浆、米浆、蔬菜汁、三合一咖啡、麦片、牛奶等当然也不可以在午后饮用。

    3.七日药-七日药有五种,即:熟酥(﹙sappi﹚精制提炼的奶油)、生酥(﹙navan?ta﹚鲜奶油)、油(﹙tela﹚植物油及动物油)、蜂蜜(madhu)、糖(phà?ita)。

    《律藏》和注释书解释“糖”是指由甘蔗所提炼的。此外,注释书也提到:“芭蕉、枣子、芒果、面包果、波罗蜜、罗望子等一切时分药的果实(所提炼)的糖,是时分药(,而不是七日药)。”由于果糖和葡萄糖通常是由水果或淀粉提炼而制成的,所以不可以当七日药来服用,而只可以在午前食用。

    在《律藏》提到生病的比库可以吃糖(gu?a),而无病的比库只允许喝糖水。

    4.终生药-终生药是指一般不把它拿来当作食物食用的根、叶、果实等。

    在《律藏》,世尊允许:a.熊脂、鱼脂、猪脂等脂药。b.姜黄、生姜、菖蒲、白菖蒲、麦冬、辛胡莲、苏子香等根药。c.荏婆涩(nimbakasàvo)等苦涩的涩药。d.蛇葫芦、绵花树等叶的叶药。e.胡椒、柯子、川练、余甘子等果药。f.兴苣树等树脂药。g.海盐、岩盐等盐。这七类药。

    因此,比库从黎明到正午可以食用一切食物、药品;从正午到隔天黎明升起之前,有渴病因缘可以服用夜分药、七日药和终生药。

    39.问:请问尊者:当果汁加入糖,或成药加入糖衣,那要怎么算呢?

    答:在《律藏》提到:“诸比库,以时限药和夜分药混合,当日接受,在适时(从黎明升起到正午)是允许(食用)的,在非时(从正午到隔天黎明升起)是不允许(食用)的;诸比库,以时限药和七日药混合,当日接受,在适时是允许(食用)的,在非时是不允许(食用)的;诸比库,以时限药和终生药混合,当日接受,在适时是允许(食用)的,在非时是不允许(食用)的。诸比库,以夜分药和七日药混合,当日接受,在夜分(黎明升起前)是允许(饮用)的,在超过夜分(隔天黎明升起)是不允许(饮用)的;诸比库,以夜分药和终生药混合,当日接受,在夜分(黎明升起前)是允许(饮用)的,在超过夜分(隔天黎明升起)是不允许(饮用)的;诸比库,以七日药和终生药混合,在七日(内)是允许(服用)的,在超过七日是不允许(服用)的。”

    所以当果汁加入糖时,还是可以在午后饮用的;成药加入糖衣,则比库只可以贮存七天服用;如果原料是用时限药制成的,则只能在午前食用。

    40.问:那么很多中成药丸是加入蜂蜜的,那不就不能放超过七天吗?

    答:是的。中药丸加入蜂蜜即变成七日药,比库只可以贮存七天服用。

    七、住处

    41.问:请问尊者:南传比库可以住公寓吗?

    答:比库是不可以与女人同宿(同一屋顶或同一出入口的建筑物,在同一时间躺卧)的。比库与女人同宿是特指从日落到黎明这段时间,比库和女人同一时间躺卧才算犯戒。其实不仅限于女人,在那段时间比库也不可与雌性非人、足以成为淫欲对象的雌性动物同宿。而且比库也不可以与未受具足戒者同宿三夜,所以比库不适合住在公寓。

    42.问:我们想请南传尊者在我们台中住锡,请问哪些建筑是南传比库允许居住的?

    答:远离尘嚣又托钵方便的园林静舍,当然是最理想的了。由于比库不可以与女人同宿,所以最基本的条件是整栋建筑物的出入口不是夹杂女众的,也就是共同出入口的那栋建筑没有女众居住,否则比库只能在白天睡觉、躺下休息,太阳下山以后则不得躺卧。因此,独立的建筑或没有女众杂居的透天厝是比较适合的。

    43.问:请问尊者:我们可以盖房舍供养比库尊者居住吗?

    答:可以的。如果比库自己乞求建筑材料建造房舍的话,有大小尺寸的限制;假如有施主的话,则没有大小尺寸的规定。由于比库建造房舍,一般上必须经由僧团羯磨派遣比库去检视建地,所以你们最好先和你们所要供养的比库讨论后,你们自行建造,再布施给那位比库,则对那位比库比较方便。

    44.问:我们希望南传僧团在台中成立,我们应当做些什么准备呢?

    答:你们所提供的住处可以借给僧团使用,也可以布施给僧团。假如要布施给僧团的话,应当注意一切应以符合国家法律为原则,不能逃漏税或建造违章建筑等,那会给僧团带来很多麻烦。此外,你们也应该学习一些戒律,如此才能懂得如何护持僧团,例如:比库不可以储存食物,食物需经授食、作净,不可以接受、使用金钱,不可以拔草、挖土等等。所以当今僧团的运作,净人是必要的。

    45.问:请问尊者:南传比库可以使用家具吗?当我们要供养比库尊者床椅等家具时,应该注意些什么呢?

    答:比库是可以使用家具的。当你们想要供养比库床椅等家具时,应该注意的是要符合律制,也就是比库们所可以使用的。例如床椅不能太奢华,床椅的脚不可超过佛陀的八指宽;枕头不可太大,床垫、椅垫、床单、蒲团不能填装绵花等。

    八、金钱宝物

    46.问:现在已经是二十一世纪了,比库不拿钱不会阻碍佛法的弘扬吗?

    答:比库不接受、使用金钱,在表面上似乎有些不方便,但由历史的事实证明,遵守戒律确实能令正法光耀。以下我们且引《相应部?六处相应?摩尼朱拉咖经》的一个故事:

    “(如是我闻,)一时,世尊住在王舍城,喂松鼠的竹林精舍。那时,在王宫中,国王的随从们聚集在一起讨论说:‘诸沙门释迦子是允许金银的,诸沙门释迦子是同意金银的,诸沙门释迦子是接受金银的。’那时,摩尼朱拉咖村长也坐在该众中。当时摩尼朱拉咖村长对该众如此说:‘诸贤友,请不要如此说!诸沙门释迦子是不允许金银的,诸沙门释迦子是不同意金银的,诸沙门释迦子是不接受金银的,诸沙门释迦子已经放弃珠宝金(银)、已离金银。’然而,摩尼朱拉咖村长并无法说服该众。

    那时,摩尼朱拉咖村长前往世尊处。在到达了之后,礼敬了世尊,坐在一旁。坐在一旁的摩尼朱拉咖村长对世尊如此说:‘尊者,在王宫中,国王的随从们聚集而讨论:``诸沙门释迦子是允许金银的,诸沙门释迦子是同意金银的,诸沙门释迦子是接受金银的。''尊者,在如此说时,我对该众如此说:``诸贤友,请不要如此说!诸沙门释迦子是不允许金银的,诸沙门释迦子是不同意金银的,诸沙门释迦子是不接受金银的,诸沙门释迦子已经放弃珠宝金(银)、已离金银。''然而,尊者,我并无法说服该众。尊者,我如此解说是否符合世尊所说的呢?我是否不会以不实来诽谤世尊呢?我是否依法随法而解说呢?是否会有如法说的同法者(以我所说的)成为呵责我的原因呢?’‘村长,你所解说的的确符合我所说的,并没有以不实来诽谤我,而是依法随法而解说的,不会有如法说的同法者(以你所说的)成为呵责你的原因。村长,诸沙门释迦子是不允许金银的,诸沙门释迦子是不同意金银的,诸沙门释迦子是不接受金银的,诸沙门释迦子已经放弃珠宝金(银)、已离金银。村长,凡金银是允许的,则五种妙欲也是允许的。凡对五种妙欲是允许者,你可以确定忆持(的说):``(那是)非沙门法、非释迦子法的。''再者,村长,我如此说:``需草者可以求草;需木者可以求木;需车者可以求车;需男子者可以求男子。''然而,村长,我说:``没有任何方便[方法]可以同意、寻求金银。''’”

    在《增支部》提到:“同样的,诸比库,诸沙门、婆罗门有四种杂染。有些沙门、婆罗门由于被杂染所染污,因此没有光辉、没有光明、没有辉耀。是哪四种呢?诸比库,有一些沙门、婆罗门饮谷物酒、花果酒,未离饮谷物酒、花果酒。诸比库,这是沙门、婆罗门的第一种杂染。有些沙门、婆罗门由于被杂染所染污,因此没有光辉、没有光明、没有辉耀。诸比库,有一些沙门、婆罗门从事淫欲法,未离淫欲法。诸比库,这是沙门、婆罗门的第二种杂染。有些沙门、婆罗门由于被杂染所染污,因此没有光辉、没有光明、没有辉耀。诸比库,有一些沙门、婆罗门同意金银,未离接受金银。诸比库,这是沙门、婆罗门的第三种杂染。有些沙门、婆罗门由于被杂染所染污,因此没有光辉、没有光明、没有辉耀。诸比库,有一些沙门、婆罗门依邪命存活,未离邪命。诸比库,这是沙门、婆罗门的第四种杂染。有些沙门、婆罗门由于被杂染所染污,因此没有光辉、没有光明、没有辉耀。诸比库,沙门、婆罗门有这四种杂染。有些沙门、婆罗门由于被杂染所染污,因此没有光辉、没有光明、没有辉耀。”

    “有些沙门、婆罗门,被贪、嗔所染污,

    被无明所蒙蔽的人,欢喜于可爱的色(境)。

    饮谷物酒、花果酒,从事于淫欲;

    以及诸愚者,同意(接受)金与银,

    有些沙门、婆罗门,依邪命而存活。

    这些佛陀日种姓,所说的杂染,

    有些沙门、婆罗门,由于有杂染,

    没有光辉与光明,愚人不净有尘垢。

    被黑暗所蒙蔽,是有爱奴所引导者,

    增长了可怕的席子(即自体、生命体),他们受取再有(生死轮回)。”

    47.问:南传比库不能接受、使用金钱,那么你们的生活所需是怎么来的?出门怎么办?

    答:我们的生活用品通常由在家信徒提供,有时候也向自己的亲戚取得。此外,世尊也允许比库向曾提出邀请的居士索取允许的生活用品。

    在佛陀时代,比库们是很少坐车子的,通常他们用双脚来游行。现代,当我们需要出门时,我们可以接受车票、机票,有时候也由在家居士接送。当然也有极少数的比库还用传统的方式行脚。

    48.问:请问尊者:南传比库不可以接受、使用金钱,是不是意味著比库也不可以买东西呢?

    答:是的。比库不但不得接受、使用金钱,也不得卖买等贸易。比库没有金钱当然没有办法买东西,也就是不能以金钱宝物贸易,而且也不得以允许比库可拥有的袈裟等物品和在家人交换、贸易其它物品。

    49.问:请问尊者:我想供养几位比库尊者生活用品,然而我不知道他们需要些什么,我可以怎么做呢?

    答:你可以直接问那些比库,他们需要什么生活物品;也可以提出邀请:“尊者,当您有任何需要时,您都可以向我索取。”此外,供养比库生活用品的基金,可以由净人(为比库服务的在家人)保管,由净人购买生活用品,然后供养给比库。然而,我们鼓励亲手布施是最殊胜的了。

    50.问:比库的金钱戒,似乎很复杂,是否可以请尊者讲得详细一点!

    答:比库对金钱的规定,的确有些复杂,而且注释书也作了很多的解释,假如时间允许,你们可以阅读《分文不取》这本小册子。几年前,在缅甸帕奥禅林,华裔比库们曾经请示帕奥禅师后,讨论并整理成〈不持金钱学处指南〉,后来也经几次讨论,我们将其内容与诸位分享:

    1.舍心堕第18条:“凡是比库,假如捉取金银(钱)、使令捉取,或同意放在近处者,(犯)尼萨耆亚巴吉帝亚。”

    1.1违犯的三种情形:

    1.1.1自己接受金钱。

    1.1.2命令他人为自己接受金钱。

    1.1.3允许他人将金钱放在自己身旁或为自己保管金钱。

    2.舍心堕第19条:“凡是比库,假如从事各种金钱交易者,(犯)尼萨耆亚巴吉帝亚。”

    3.比库如何接受如法必需品的供养

    3.1如果施主(dàyaka)手中拿著钱或红包说:“尊者,我想供养您”,那么,比库就不能接受并且应说:“比库不能接受金钱。”或“这是不许可的。”等拒绝金钱之语,否则就成了默然允许;也不可教他交给某人或放在某处。假设施主将钱或红包放在比库的身边,说:“这是给您的。”比库拒绝他,说:“这是不许可的。”但是施主仍然回答说:“我已经把它给了您。”说完就离去。然后,假如有另一位居士前来,问说:“尊者,这是什么?”比库可以将刚才的对话告诉他。如果这位居士说:“尊者,让我将它保存在安全的地方,告诉我一个安全的地方吧。”于是一起走到一个安全的地方后,比库可以说:“这地方是安全的。”但不应该说:“将它放在这里。”只是一句话的差别,就决定是如法或不如法。(《Vimativinodan?ò?kà》上说:“不应该说:‘将它放在这里。’是指在说:‘将它放在这里。即成为捉取。”)总之,比库只能解释刚才所发生的事,而不能说:“你拿走”、“你看著办”、“你去处理”、“这是你所知道的”等语。

    3.2若施主拿著钱但并没有说要供养比库,而只是问:“尊者,您有净人吗?”或“请问您的净人是谁?”比库则可指出谁是净人。

    3.3若施主说:“我要供养您如法必需品/资具(价值若干元),请问您的净人是谁?”那比库就可告诉他净人是谁,但不可说“交给”谁,提及“交给”谁就有接受和指使金钱的意思。

    施主须知:

    3.3.1为了避免比库犯戒,施主最保险的邀请法是先把钱交给净人,然后再向比库邀请说:“我要供养您如法必需品,价值若干元,已交代给某某净人。当您需要任何如法必需品时,可以向他索取。”

    3.3.2也可以将钱交给净人之后说:“请向某某尊者如法邀请说:‘某某施主供养您如法必需品价值若干元,当您需要任何如法必需品时,可以向我索取。’”

    3.3.3施主若说:“我要供养您如法必需品的基金若干元,已经托付给您的净人了。”则表明供养比库的是钱(基金),比库听了若接受,就犯舍心堕。

    3.4比库拒绝金钱后,而受过教导的净人可以主动接受该金钱,然后向比库邀请说:“某某施主供养您如法必需品价值若干元,当您需要任何如法必需品时,可以向我索取。”(但那位净人应该先向施主解释,比较不会造成误会)那比库则可接受其邀请。若净人并没有作邀请而把钱拿走,比库也无可奈何。

    3.5门达咖学处(Me?óakasikkhàpada):

    “诸比库,(若)有信、净信的人们,他们将金(钱)放在净人们的手中,(说):‘用这(些钱)供养尊者所允许的(物品)。’诸比库,我听许你们可以接受由此(而得)的那允许的(物品)。然而,诸比库,我不说有任何方法‘(你们)可以接受(或)寻求金、银(钱)。’”

    3.6比库可以事先或事后(即没有供养时)教导净人或施主有关戒律允许的供养方式和处理方法等等,但不可在施主要供养时当场教导,因为这有暗示和冀望下次供养之嫌。比库有金钱的执著才会当场暗示或教导,因此比库应当少欲知足,从金钱欲望的罗网中解脱出来。若他当场问及,比库才可以回答或教导,但当下不能受供养。

    3.7若施主供养金钱时,比库唯有拒绝,但应尽量善巧应付,避免让周遭或施主产生不悦或误会。即使别人生气,比库也不应讲任何话语,诸如“这钱是不行的”等。施主也许会不悦地说:“您怎么可以说我的钱是不行的呢?”或“您怎么都不给我种福的机会?”“您怎么不慈悲……”。在此,比库绝对不能为了让信徒种福或慈悲而接受金钱。但在事后,比库可以让施主了解比库不持金钱的戒律和佛陀对比库的教诫。

    3.8比库也应知不适宜去的去处(舍心堕道场)和场面(例如有供养金钱的斋僧大会或法会),以免到时让周遭恼怒尴尬或自己犯戒。

    3.9若由于施主不懂得以如法的方式供养比库,而使该金钱让净人拿去后处理不当或私用,造成施主的损失或不符合施主之意,比库也无奈何,因为比库不能支配或保管金钱。若施主以如法的方式供养,而净人不依交代或不当处理,比库“应”告知施主取回,以保障施主的权益。若不告知施主,比库则犯恶作罪。(详见舍心堕第十条)

    3.9.1净人若自作主张或不当处理,有犯什么过失吗?若施主已作邀请,此净人则侵犯到三宝和施主的权益。如宾比萨拉王过去世的亲戚偷吃要供养三宝的食物而堕饿鬼道受苦的故事(详见帕奥禅讲述的《转正法轮》同书异名《显正法藏》第309-11页)。

    3.9.2即使净人吃钱或卷款而逃,比库也不可以此为由而自己持钱。比库应当从金钱的世界和顾虑中解脱出来。

    3.10总之,佛陀禁止所有接受金钱的方式。

    4.邀请法:

    4.1施主向比库邀请说:“不管任何时候,当您有任何需要时,只要在我能力范围之内,您都可以向我索取[提出]。”这就是对比库提出的终生邀请法。只要施主作出邀请,那么任何时候(终生),都可以向施主提出所需的如法必需品,但施主给不给是他的权利。当然,在提出之前也应该考虑施主当时的能力和意愿。

    4.2比库不可制作邀请比库的“邀请表格”、“邀请卡”、“供养卡”等,因为这有“暗示”邀请之嫌,但由施主或净人自己制作则是可以的。

    4.3根据心堕落第47条,邀请期限为四个月的是指药物的供养(《律藏.经分别》只说是药物,但泰国的《Vinayamukha》则解释为四资具)。在四个月的期限里,无病比库可以向已作邀请的施主或净人要求药物,而非四资具。有病比库则在任何时候都可向任何人索取药物。

     4.4如果施主限定供养“内容”(某项东西),比库就只能要求那项内容(例如药品,见心堕落第47条)。若施主只说:“我要供养您四资具(即衣、食、住、药品),您随时可以向我提出”,那么比库只能向他要四资具而已,而不是其他任何如法必需品。

     4.5比库应少欲知足,若要求太多会让施主对三宝(出家人)失去信心。

    5.如何向亲人、有邀请的施主或净人处理所需资具?

     5.1最理想的说法是:“我需要某某物品、某某材料和多少数量”,但不能使用以下的言词,如“给”、“带”、“买”、“请”,例如以下的方式则不如法:“给我一件袈裟”、“为我带来/购置/买/请一件袈裟”,也不要指使或规定他如何进行买卖或交易。但可使用“Kappi(咖毕)”一词(Kappiya§karohi,为“将之作净”、“将之变成如法”之义的简称),例如“请kappi一个钵给我。”

     5.2当净人问及物品价值时,比库可以讲出物品的价值,但只是说明“资讯”而已。

     5.3比库在商场时,可以询问了解物品价格等资讯,但不可讨价还价。

     5.4净人应自知如何为是,懂得善巧地处理比库所要的必需品,不必比库开口。

    

    6.如法必需品供养其他比库或转移净人的方法:

     6.1比库可以说:“请将我价值或等值若干元的如法必需品处理给另一个净人。”比库的一切言词应涉及(Referto)如法必需品或物品项目,如“我需要供养‘一百粒电池’给某某”、“我要供养‘若干包水泥’给寺院”。应注意:比库不得处理钱,只能处理如法必需品,但处理时说明该如法必需品的价值是允许的。例如比库可说:“请处理我的如法资具价值一百美元给某某居士。”比库在陈述时,应知自始至终只是在处理“如法资具”而已。“如法资具”不是指钱,也不是钱的代名词,更不应让居士或净人误以为“如法资具”是“钱”。

     6.2比库要供养另一位比库,可以说:“我想供养某某尊者如法必需品等值若干元”、“将若干资具处理给某某尊者”。或是向净人说:“你去向某某尊者邀请说,若他有任何需要可以向你提出。”

     6.3若施主知道所供养的如法必需品被转移给其他比库而感不悦时,施主应当知道,比库所接受的如法必需品是可以以如法的方式任意使用的。当然,比库尽量不要在施主面前转供养给其他比库,因施主也许只认识或信敬这位比库而非其他比库。

     6.4若净人已作邀请,比库在远行外出前可以直接给与“资讯”,例如路上需要用到什么及其价值(如机票价格、签证费用等等)。

     6.5若比库单独外出,可以预先告诉亲人或已作邀请的净人或施主有关“目的地的净人”的资讯。

    7.处理不净资具

    7.1比库所拥有的金钱或舍堕物必须完全地舍弃给在家人(如父母亲)。若没有在家人的话,僧团必须派一位清净比库拿去丢掉。该犯舍堕比库无论如何都无法把它变成如法。舍掉后,比库不应还有想要取回之心。

     7.2如果第一步错误(即比库接受金钱),由自己或净人买来的物品都成为“大非法物”(以钵为例,称为“第一钵”`pa?hamapatta'),整个僧团(包括出家五众:比库、比库尼、式叉摩那、沙马内拉、沙马内拉尼)都不得使用。

     7.3该钱若如法舍掉后,居士再用该钱如法地供养物品的话,除了原来接受金钱的比库外,僧团即可以使用。

     7.4第一步没错,但第二步错(即比库没有接受金钱,但比库跟净人处理资具的过程中犯错。如,比库叫净人,说:“你去买一个钵回来!”而用了“买”的字眼。)处理来的物品(以钵为例,称为“第二钵”`dutiyapatta'),那么该比库不能用,而其他比库则可以用。

    8.比库与净人之间的定位和态度

     8.1净人,巴利语`kappiyakàraka',简称`kappiya',定义为:使事物成为比库允许接受或使用的在家人。

     8.2有种错误的观念即认为“净人是替比库收钱的”。事实上,净人是在替施主保管供养比库如法必需品的钱。若他已如法邀请比库,则也替比库保管在需要时可以索取如法的物品。

     8.3净人必须对三宝有信心,懂得一些基本的比库戒律,起码能以如法的方式护持比库与僧团,使比库清净地持好戒律。若净人经常使比库犯戒,比库也应更换净人。

     8.4若比库藉不持金钱为名,却不少欲知足,把施主当银行、把净人当免费佣人,或怀疑净人吃钱而经常查账,或如妇人般讨价还价,犹如守财奴,失去了比库的持戒精神,枉为人天师范。如此不但让净人得不到善法益,而且惧怕而远离之,不敢当僧众净人,这就会对僧团造成很大的伤害。所以比库不应太多的干涉,当摄护六根、少欲知足。同样的,净人或居士也应该知道少欲知足的出家人还是很多的,而且僧团树大难免有枯枝,净人若遇到非少欲知足的出家人可以如法规劝,并应了解比库的修养是不断完善、渐净其心的,也许有朝一日他也能成为一位圣贤者。

    51.问:请问尊者:比库不可以为自己接受金钱,是不是也不能为僧团接受或支配金钱?

    答:是的。在注释书提到:“不仅不能为自己接受金钱,假如有人带钱来,说:‘我供养这(钱)给僧团,请建造园、寺院、塔或斋堂其中一种。’这也不可以接受。凡是为他人接受者,(犯)恶作。……。

    假如有人带来很多的金、黄金(钱),说:‘我把这(金钱)供养给僧团,请(您们从这金钱)使用四资具吧!’假如僧团接受那(金钱),在接受和使用者(都有)罪。

    假如当中有一位比库以:‘这是不允许的’而拒绝,于是乌帕萨咖(在家男信徒)(说):‘如果这是不允许的,那么将只是我(自己)的了。’而离去。(其他比库)不应对那位比库说任何有关:‘你做了僧团利养的障碍’(的话),凡是责备他的(比库)则是有罪的,因为他以一位(比库)而使众多(比库)免于犯罪。……。

    假如并未触及(谈到)僧团、众或个人,他们只是说:‘我们供养塔、我们供养寺院、我们供养新建筑这金、黄金(钱)。’则(比库)不能拒绝,应该告诉净人们:‘他们这么说。’(假如)他们(施主)说:‘(我们)为了塔等(寺院、新建筑而供养这些金钱),请你们保管起来吧!’(比库们)就应当拒绝:‘我们不能拿取(金钱)。’”

    九、比库可、不可拥有与不可摩触之物

    52.问:请问尊者:比库尊者们不可以拥有哪些物品?

    答:在注释书提到:“金、银、货币和小钱币这四种是(犯)尼萨耆呀[舍]的物品。珍珠、摩尼、水晶、贝壳、(绿豆)石、珊瑚、红宝石、琥珀、七种谷、婢、奴、田、地、花园、果园等,这些是(犯)恶作的物品,不能为自己、塔、僧团、众或个人接受。”在其它地方也提到比库不可以拥有及碰触鱼网、鸟网等捕杀动物的器具;弓箭、矛、盾等武器;以及鼓、琴等乐器。

    53.问:请问尊者:还有什么物品是不适合供养给比库尊者的?

    答:比库不但不能碰触女人,也不可以碰触女像。当然女像不仅只限于木像,连女画像、女相片、女人的衣服、装饰品、戒指、项炼等也不应碰触,所以这些是不适合供养比库的,只有当贵重物品遗失在比库的住处时,比库才可以拾起代为保管。而且在注释书也提到:牛、羊等动物也是比库或僧团所不能拥有的。当然毒品、麻醉物品等也是不适合供养给比库的。

    54.问:请问尊者:比库不可以接受那么多物品,那么有哪些物品是比库尊者们可以接受的呢?

    答:《律藏》提到比库的资具时,通常指衣、食物、住处和药品,但也允许很多生活日用品;经典提到可以布施的物品有十种:食物、饮料、衣服、车乘、花鬘、香、涂香、床、住处和灯。现代比库可以接受的物品则是很多的:主食、副食、果汁等食品;糖、蜂蜜、奶油等七日药;姜黄、黄莲等药品;床、椅、毛毯、坐垫、房舍等坐卧具;袈裟、毛巾等衣物;钵、腰带、僧袋、坐具、针、针筒、线、剃刀、滤水器、雨伞、拖鞋、肥皂、洗衣粉、牙刷、牙膏、蜡蠋、打火机、手电筒、钟、录音带、纸、笔等生活用品;车票、机票、邮票、电话卡等交通连络所需。

    十、交通

    55.问:当比库尊者要外出或出国时,我们怎么护持才如法?

    答:比库出门如果有净人在旁帮忙是最理想的了。因为在今日,假如比库外出而没有净人在旁代劳的话,是有些不方便的。例如若未受邀请,比库不可以直接向在家人索取物品,在当今社会,除非在荒郊野外,否则需要上厕所时难免要向在家人借用,而比库未受邀请是不可以直接进入俗人家的,若有事要办,难免有些不方便。

    此外,当比库要外出,而你想要供养车票或机票时,应当事先安排好座位,最好比库的同排座位不要有女人同座。如果那位比库是吃素者,在订机票时,你也可以预先预订素餐。

    56.问:台湾冬天这么冷,为什么比库尊者还是赤脚走在马路上,是不是没有鞋子可以穿?我可以供养他一双皮鞋吗?

    答:因为世尊在《律藏》制定,当比库没有生病时,不得穿鞋子在俗人住区-包括村子、市区内的街道和在家人的家里。所以当你看到比库赤脚走在马路时,那是正常的。

    十一、说法与听法

    57.问:请问尊者:当我们请比库尊者说法或开示时,有什么须要注意的吗?

    答:为了尊敬佛法,在比库戒的众学法中,世尊制定在许多情况下,比库不可以对人说法。注释书解释到“法”时,是特指三藏以及三藏的注释,而且是用巴利语来宣说的。当然,站在尊重佛法的立场,即使用华语来宣说,也应当敬重佛法,若用巴利语来受三归、五戒,以及开示,尤须避免不如法的说法。

    首先,我们要注意的是场合适不适当,如果只有一位比库而没有其他男众,应当安排一位男居士在场作陪。假如在车乘上,比库在后座、低座,比库是不得对无病而坐在前座、高座者说法的;如果同搭一辆车子的话,比库在前座、一样高度的座位、较高的座位,比库则是可以说法的;若你们有穿鞋子的话,应该把鞋子脱下来,也不可以采在鞋子上,如此比库才可以对你们说法;如果是在马路上时,比库是不得自己走在路旁对无病而走在路中者说法的,也不得对无病而坐在车上的人说法;假如你们手上有拿著雨伞、拐杖、刀子、武器等的话,也应该把雨伞等放下,比库才能为你们说法;当比库在说法时,假如你们并没有生病,则不能躺卧、以手抱膝而坐著、缠头、包头、戴帽等,以免有失恭敬。

    十二、比库的净人

    58.问:请问尊者:什么是净人?他扮演什么角色?

    答:净人(kappiyakàraka)是指为比库服务使事物成为比库允许接受或使用的人。由于戒律的关系,有些事物比库是不允许使用的,当比库需要使用时,就需要经由净人的帮忙、服务,使事物成为比库允许接受或使用。

    净人由他们的身份可分为三种:沙马内拉、寺院居士与施主。由他们所做的事,则可以分为两种:单纯的净人和施主兼净人。比库不得伤害草木、生地,煮食物、储存食物等,当比库或僧团需要食用水果、食物,整地或整理环境等,这些工作就可以由沙马内拉、寺院居士来服务,使水果等成为比库们可以使用。这些工作比库也可以叫未曾提出邀请的在家居士来做;甚至当比库或僧团需要建造房舍时,也可以叫未曾提出邀请的在家居士来做工人、木匠等。

    另一种是,由于比库等出家五众不得接受、使用金钱,当施主想要供养比库所需时,他可以自己亲自供养;但或许由于路途遥远、没有时间,或是希望应时供养比库所需时,所以委托另一位在家居士代劳供养。在这种情况时,必须施主本身或他所委托的净人向比库提出邀请,比库才可以向施主或净人索取。

    59.问:当净人住在寺院里为比库们服务,假如他们没有在外面工作而无经济来源时,交通、办事等样样都要钱,他们应该怎么办?

    答:在南传佛国,当净人全职为僧团服务时,有些施主会给净人一些零用钱;比较有制度的道场,会由护持道场的居士会请人专职当净人。古代的僧团和人们的生活比较简单,在因应现代的环境上,的确需要有较圆满的规划,由护持道场的居士会请人专职当净人是比较理想的。当净人生病时,比库的药品可以给自己的净人;剩余的食物也可以给与自己的净人。至于施主托净人代为保管用来买比库生活物品的钱,除非事先经施主的同意,否则净人不应私自挪为己用。

    十二、比库行仪

    60.问:听说比库尊者有很多戒规,是否可以请尊者跟我们大致解释一些内容!

    答:的确比库有很多戒规,并非一时之间所能了解,我们且引《长部.沙门果经》与诸位分享:“比库如何具足戒行呢?在此,大王,比库舍弃杀生,而离杀生,放下刀杖,怀惭耻心,住于利益、悲愍一切生物。这是他的戒行。

    (比库)舍弃不与取,而离不与取。给与才取,期待布施,使自己住于无盗的清净、诚实。这也是他的戒行。

    (比库)舍弃非梵行,而成梵行,远离淫欲的粗俗法。这也是他的戒行。

    (比库)舍弃虚诳语,而离虚诳语。所说真实,与真实结合,以诚实之缘不欺骗世间。这也是他的戒行。

    (比库)舍弃离间语,而离离间语。不把此处听到的告诉彼处,使他们分裂;【64】也不把彼处听到的告诉此处,使他们分裂。是分裂的调和者,是融合的促使者。爱好和合、乐和合、欢喜和合,说促进和合的话。这也是他的戒行。

    (比库)舍弃粗恶语,而离粗恶语。所说的是柔和、悦耳、可爱、适心、有礼貌、众人所爱、众人悦意的话。这也是他的戒行。

    (比库)舍弃杂秽语,而离杂秽语。所说适时,所说真实,法语、律语。所说的话可贵、适时、合理、慎重、与义相关。这也是他的戒行。

    (比库)离伤害种子与草木[生物村];是一食者,夜间节制,离非时食;离观(听)跳舞、歌唱、音乐、表演;离戴持、涂抹、庄严原因的花鬘、涂香、香;离(坐卧)高、大坐卧具;离接受金银(钱);离接受生谷;离接受生肉;离接受女人与童女;离接受婢与奴;离接受羊与山羊;离接受鸡与猪;离接受象、牛、马与骡;离接受田与地;离走使传讯;离从事买卖;离不实秤量、伪币与不实度量;离贿赂、虚伪、诈欺与谄曲;离砍断(人的手足)、屠杀、捆绑、抢夺、掠夺与暴力。这也是他的戒行。

    或如有诸沙门、婆罗门食他信施,住于从事伤害种子与草木[生物村],即是:根种、茎种、节种、芽种以及子种为第五,(比库)离如此的伤害种子与【65】草木[生物村]。这也是他的戒行。

    或如有诸沙门、婆罗门食他信施,住于从事贮存物品,即是:贮存食物、饮料、衣服、车乘、卧具、香(水)、食品,(比库)离如此贮存物品。这也是他的戒行。

    或如有诸沙门、婆罗门食他信施,住于不适宜的观看表演,即是:舞蹈、歌唱、音乐、舞台戏、民谣、鼓掌乐、铙钹乐、鼓乐、小丑戏、铁丸戏、竹戏、洗(骨)戏、斗象、斗马、斗水牛、斗牡牛、斗山羊、斗牡羊、斗鸡、斗鹌鹑、斗狗、棍斗、拳击、摔角、演习、点兵、布阵、阅兵,(比库)离如此的观看表演。这也是他的戒行。

    或如有诸沙门、婆罗门食他信施,住于从事如此放逸原因的嬉戏(、赌博),即是:八步棋、十步棋、无盘棋、踢石子、积石戏、掷骰子、棍戏、比手戏、球戏、吹叶笛、玩犁戏、翻觔斗、玩风车、玩度量衡戏、玩车戏、玩弓戏、猜字游戏、猜意游戏、模仿残障者,(比库)离从事如此放逸原因的游戏(、娱乐、赌博)。这也是他的戒行。

    或如有诸沙门、婆罗门食他信施,住于(坐卧)高、大坐卧具,即是:高床、椅;(刻有)猛兽像脚的床、椅;长毛的大毛毯;彩绣猛(兽)的羊毛制毯;(纯)白色的羊毛制毯;绣花丛的羊毛制毯;装填棉花的床、椅,或装填棉花的床单、垫被;彩绣狮子、老虎等的羊毛制毯;单面有毛的羊毛制毯;双面有毛的羊毛制毯;缝上宝(石)的蚕绢制敷具;缝上宝(石)的蚕丝制敷具;十六位舞女可以站著跳舞的大羊毛制毯;铺在象背上的敷具;铺在马背上的敷具;铺在车上的敷具;用羚羊皮缝成床的尺量大之皮敷具;咖达利鹿皮的顶级敷具;覆盖在红色天蓬上面或系绑在上方的敷具;床的两边[头]有头枕和脚枕的红色枕(之床),【66】(比库)离(坐卧)如此高、大坐卧具。这也是他的戒行。

    或如有诸沙门、婆罗门食他信施,住于致力(使用)如此涂抹、庄严的原因,即是:(以香油)涂身、按摩、沐浴,按摩,镜子,涂眼(染目绀色),花鬘,涂香,面粉,脸部化妆品,手镯,发饰,(有装饰的)拐杖,(有装饰的)药袋,刀剑,阳伞,彩饰的拖鞋,头巾帽,宝珠,牦牛尾拂尘,长缘白衣,(比库)离致力于(使用)如此涂抹、庄严的原因(之物品)。这也是他的戒行。

    或如有诸沙门、婆罗门食他信施,住于致力如此的畜生(没有意义的谈)论,即是:国王论、盗贼论、大臣论、军队论、怖畏论、战争论、食物论、饮料论、衣服论、卧具论、花鬘论、香(水)论、亲戚论、车乘论、村庄论、乡镇论、城市论、国家论、女人论、男人论、英雄论、街道论、井边论、先亡论、各种论、世间起源论、大海起源论、如此有无论,(比库)离如此的畜生论。这也是他的戒行。

    或如有诸沙门、婆罗门食他信施,住于从事如此的诤论,即是:‘你不知这法、律,我才知这法、律。’‘你怎么可能知这法、律?’‘你行邪道,我行正道。’‘我前后一致,你前后不一致。’‘应先说的你后说,应后说的你却先说。’‘你未精[经]心思考已经无法转胜了。’‘你已经被辩倒了,你败了。’‘去!去解救你的理论,或者假如(可以的话)现在就解开你的困境。’(比库)离从事如此争吵辩论。这也是他的戒行。

    或如有诸沙门、婆罗门食他信施,住于从事如此的走【67】使传讯(为他走使、做差事),即是:为诸国王、大臣、刹帝利、婆罗门、居士或童子(他们命令):‘去那里;来这里;拿这个去;带那个来’,(比库)离从事如此的走使传讯。这也是他的戒行。

    或如有诸沙门、婆罗门食他信施,从事诡诈、虚谈、现相、嗔骂示相、以利求利。(比库)离如此的诡诈、虚谈。这也是他的戒行。

    或如有诸沙门、婆罗门食他信施,以如此畜生明[低劣的技艺],邪命自活,即是:占手足相、预言吉凶、占梦、看相、占老鼠咬(破布)、火供(护摩)、杓供、谷壳供、米糠供、米供、熟酥供、油供、口供、血供(给天神),肢节明[咒]、宅地明[咒]、刹帝利明[咒]、吉祥明[咒]、鬼神明[咒]、地明[咒]、蛇明[咒]、毒明[咒]、蝎明[咒]、鼠明[咒]、鸟明[咒]、乌鸦明[咒]、算命、防箭术[咒],解兽语咒,(比库)离如此的畜生明[低劣的技艺]。这也是他的戒行。

    或如有诸沙门、婆罗门食他信施,以如此畜生明[低劣的技艺],邪命自活,即是:(以物品的颜色、形状等来预言其主人将会幸运或不幸)相宝石、相棍杖、相衣服、相剑、相矛、相箭、相弓、相武器、相女人、相男人、相童子、相童女、相奴、相婢、相象、相马、相水牛、相公牛、相母牛、相山羊、相公羊、相鸡、相鹌鹑、相大蜥蜴、相耳环、相龟甲、相兽,(比库)离如此的畜生明[低劣的技艺]。这也是他的戒行。

    或如有诸沙门、婆罗门食他信施,以如此【68】畜生明[低劣的技艺],邪命自活,即是:(预言)国王将会出发;国王将不会出发;我方国王将会进攻,敌方国王将会撤退;敌方国王将会进攻,我方国王将会撤退;我方国王将会战胜,敌方国王将被击败;敌方国王将会战胜,我方国王将被击败;如此,一方将会战胜,另一方将被击败,(比库)离如此的畜生明[低劣的技艺]。这也是他的戒行。

    或如有诸沙门、婆罗门食他信施,以如此畜生明[低劣的技艺],邪命自活,即是:将有月蚀,将有日蚀,将有星蚀,日月将依轨道运行,日月将偏离轨道,诸星将依轨道运行,诸星将偏离轨道,将有流星陨落;将有天火,将有地震,将鸣天鼓,将有日、月与星的升起与落下、变暗与变亮,月蚀将有如此的结果,日蚀将有如此的结果,星蚀将有如此的结果,日月依轨道运行将有如此的结果,日月偏离轨道将有如此的结果,诸星依轨道运行将有如此的结果,诸星偏离轨道将有如此的结果,流星陨落将有如此的结果,天火将有如此的结果,地震将有如此的结果,鸣天鼓将有如此的结果,日、月与星的升起与落下、变暗与变亮将有如此的结果,(比库)离如此的畜生明[低劣的技艺]。这也是他的戒行。

    或如有诸沙门、婆罗门食他信施,以如此【69】畜生明[低劣的技艺],邪命自活,即是:‘将有丰沛的雨量;将会干旱;将会丰收;将会饥荒;将会安稳;将有怖畏;将有疾病;将会健康’,或者以心算、计算、估计、作诗与顺世论(相信命运来活命),(比库)离如此的畜生明[低劣的技艺]。这也是他的戒行。

    或如有诸沙门、婆罗门食他信施,以如此畜生明[低劣的技艺],邪命自活,即是:(作媒)娶亲、出嫁,算和合、离婚(的日期),算借(钱)入、借出(的日期),开运、灾祸(的咒术),堕胎,绑舌咒、固定下巴咒、锁手咒、耳聋咒,问镜术、问童女术、问天术(天神降在镜子、童女、婢女上而问答),奉祭太阳、奉祭大梵天,诵口吐火咒,请吉祥天女(sirivhàyana§),(比库)离如此的畜生明[低劣的技艺]。这也是他的戒行。

    或如有诸沙门、婆罗门食他信施,以如此畜生明[低劣的技艺],邪命自活,即是:许愿,还愿,相宅地,祭祀宅地,净口式,沐浴式,供牺牲之火,给予催吐剂、泻剂、祛除上(身)病剂、祛除下(身)病剂;给予头痛、耳油药、眼药,灌鼻,(给与)眼药水、洗眼药;(当)眼科医生、外科医生、小儿科医生;给与根本病的药、副作用的药,(比库)离如此的畜生明[低劣的技艺]。这也是他的戒行。

    十三、僧俗关系

    61.问:请问尊者:上次我问一位尊者,他有没有证得第几禅,是不是圣者,为什么他都不回答呢?

    答:即使比库已经证得禅定或证悟道果,佛陀是禁止比库向未受具足戒者说的。比库应当少欲知足,假如他透露自己的体证,你不会想要特别供养修福吗?所以佛陀禁止比库向未受具足戒者说自己所证悟的禅那、道果等上人法,也不适宜透露其他比库的体证。

    62.问:请问尊者:比库尊者可以为我们在家人开药方或治病吗?

    答:比库是不可以当医生或为在家人开药方的,在《律藏》称为“污家”-由比库把花、果、粉、黏土(洗浴用,相当于现在的肥皂)、齿木(牙刷)、竹子(送给在家人),行医(vejjika;vejjakamma)、(为在家人)走使传讯(ja?ghapesanika),而破櫰人们的信心,污损诸家。而比库这些恶劣的行为会使居士先前的信心变成没有信心。

    在注释书提到:比库可以为比库等出家五众调药,也可以为母亲、父亲、照顾父母亲者、自己的净人和住在寺院正准备衣钵的想出家者这五种人调药。也可以为兄、弟、姊、妹、伯、叔、姨(母亲的姊姊、妹妹)、舅(母亲的哥哥、弟弟)等十种人,以及七世血亲调药,这些行为不犯行医、污家与邪命。在《清净道论》也提到:“对于自己的父母应如对待戒师一样。即使他们获得了王位,假如希望自己的儿子看护,他应该照作。如果他们没有药料,应将自己所有的给他们;如果自己没有,应以行乞的募给他们。对于兄弟姊妹,则应将他们自己所有的药调合起来给他们。如果他们没有,则应将自己所有的暂时借给他们,等他们获得之后可取回来,但如果他们不得,则不可要他们还的。对于姊妹的丈夫,因非血缘的亲属,则不可直接替他作药及授给他,但可以间接的给他(比库)的姊妹说:“给你的丈夫吧。”对兄弟的妻子亦然。然而他们的儿子可算为亲属,替他们作药也是可以的。”由于行医或开药方不当可能致人于死,所以佛陀禁止比库为在家人行医或开药方。

    63.问:请问尊者:上面尊者所提到的“为在家人走使传讯”是指什么?

    答:“为在家人走使传讯”是指传达在家人的音信或所交代的工作;也就是当使者或为在家人服务的意思。比库不得为在家人走使,在注释书提到:比库只可以为比库等五同法者、父亲、母亲、住在寺院的欲出家者和自己的净人带来音信不犯(为在家人)走使。

    64.问:比库尊者不可以把食物、生活用品给在家人吗?

    答:比库不可以把食物、生活用品给在家人。在《普端严》提到:“在食物[钵食],(比库)未食用的食物[未摩触的钵食]可以给与谁?不可以给与谁?可以给与父母,即使(那食物)价值一大钱也不坏信施。也可以给与照顾父母者、净人(执事人)、住寺的欲出家者。当中只有可以把(食物)放入住寺的欲出家者之器皿中,即使父母,也不可以(把食物放在除了住寺的欲出家者外)在家人的器皿中。”由于强盗、国王可能对生命、佛教作障碍,因此也可以把食物给他们。由此可知,比库只可以把食物、必需品给父母、净人等,给与其他人则犯邪命的恶作罪。另一方面,假如比库把信徒所布施的物品再转送给上述以外的在家人,难免有以利求利(把信徒所供养的物品再转送给其他的在家人,以期获得更多利养)的过失。

    65.问:请问尊者:我们要怎么称呼南传比库才如法呢?

    答:在比库之间,《大般涅槃经》世尊临般涅槃前告诉阿难达尊者:“阿难达,(受具足戒)较长老的比库应以名、姓或贤友(àvuso)来称呼较年少的比库;较年少的比库应以“尊者(bhante)”或“具寿(àyasmà)”来称呼较年长的比库。”这也是目前南传佛教比库间的称呼方式。

    至于你们在家居士,称呼比库时可以称呼“尊者”或“(bhante)班爹”,`bhante'意为可尊敬者(VenerableSir),一般简称为“尊者”;对于受具足戒十个或超过十个雨安居(十年)的比库可以称呼“长老(thera)”;对于受具足戒二十个或超过二十个雨安居(二十年)的比库则可以称呼“大长老(mahàthera)”。

    十四、回向

    66.问:请问尊者:我们所修的功德假如回向给先亡,先亡能获得利益吗?

    答:依照我们南传佛教的说法,布施给先亡(pubbapeta)或把功德回向给先亡,有些先亡能获得利益,有些则无法获得利。在《增支部》提到:“那时,生闻婆罗门前往世尊处,到达了之后,以诸爱语与世尊互相慰问,坐在一旁。坐在一旁的的生闻婆罗门向世尊如此说:“苟答马尊者,我们诸婆罗门给与布施,我们相信(所作的布施):‘愿这布施能资益(我们)血亲的先亡!愿这布施(我们)血亲的先亡能得受用!’苟答马尊者,这布施是否能资益有血亲的先亡?有血亲的先亡是否能得受用这布施呢?”

    “婆罗门,有些(处)可以资益,有些(处)则无法资益。”

    “苟答马尊者,有哪些(处)可以资益,有哪些(处)无法资益呢?”

    “婆罗门,在这(世间)有人,杀生、不与取、欲邪行、虚诳语、离间语、粗恶语、杂秽语、贪欲、嗔心、邪见,他身坏命终之后投生地狱。地狱诸有情的食物,他(依那食物)在那里生存,他(依那食物)在那里住立。婆罗门,该布施无法资益处在那里的(有情)。

    再者,婆罗门,在这(世间)有人,杀生、……、邪见,他身坏命终之后投生畜生。它(依)诸畜生有情的食物在那里生存,它(依那食物)在那里住立。婆罗门,该布施无法资益处在那里的(有情)。

    再者,婆罗门,在这(世间)有人,离杀生、离不与取、离欲邪行、离虚诳语、离离间【270】语、离粗恶语、离杂秽语、无贪欲、无嗔心、正见,他身坏命终之后投生人类的朋党。他(依)人类的食物在那里生存,他(依那食物)在那里住立。婆罗门,该布施无法资益处在那里的(有情)。

    再者,婆罗门,在这(世间)有人,离杀生、……、正见,他身坏命终之后投生诸天朋党。他(依)诸天的食物在那里生存,他(依那食物)在那里住立。婆罗门,该布施无法资益处在那里的(有情)。

    再者,婆罗门,在这(世间)有人,杀生、……、邪见,他身坏命终之后投生到饿鬼界。他(依)诸饿鬼界有情的食物在那里生存,他(依那食物)在那里住立。或者当有他在此世的朋友、友人、亲属、血亲施与时,他也可(依那食物)在那里生存,他(依那食物)在那里住立。婆罗门,这是可能的,该布施可以资益处在那里的(有情)。

    “苟答马尊者,假如血亲的先亡并没有投生在那里,谁受用该布施呢?”

    “婆罗门,其他投生在那里的血亲先亡受用该布施。”

    “苟答马尊者,假如血亲的先亡并没有投生在那里,也没有其他血亲的先亡投生在那里,谁受用该布施呢?”

    “婆罗门,这是不可能,这是不会发生得,在这长时(在这么长久的生死轮回)没有【271】先亡的血亲(投生在那里)。婆罗门,而且,施者并非没有果报。”

    “苟答马尊者,即使在无法(资益的情况)是否有差别呢?”

    “婆罗门,即使在无法(资益的情况)是有差别的。婆罗门,在这(世间)有人杀生、不与取、欲邪行、虚诳语、离间语、粗恶语、杂秽语、贪欲、嗔心、邪见,但他布施食物、饮料、衣服、车乘、花鬘、香、涂香、床、住处、灯给沙门或婆罗门。他身坏命终之后投生诸象的朋党,它在那里有食物、饮料、花鬘种种庄严。婆罗门,在这里杀生、不与取、欲邪行、虚诳语、离间语、粗恶语、杂秽语、贪欲、嗔心、邪见,他身坏命终之后投生诸象的朋党,而它布施食物、饮料、衣服、车乘、花鬘、香、涂香、床、住处、灯给沙门或婆罗门。它在那里有食物、饮料、花鬘种种庄严。

    婆罗门,在这(世间)有人杀生、不与取、欲邪行、虚诳语、离间语、粗恶语、杂秽语、贪欲、嗔心、邪见,他布施食物、饮料、衣服、车乘、花鬘、香、涂香、床、住处、灯给沙门或婆罗门。他身坏命终之后投生诸马的朋党,……略……投生诸牛的朋党,……略……投生诸狗的朋党,它在那里有食物、饮料、花鬘种种庄严。婆罗门,在这里杀生、不与取、欲邪行、虚诳语、离间语、粗恶语、杂秽语、贪欲【272】、嗔心、邪见,他身坏命终之后投生诸狗的朋党,而它布施食物、饮料、衣服、车乘、花鬘、香、涂香、床、住处、灯给沙门或婆罗门。它在那里有食物、饮料、花鬘种种庄严。

    婆罗门,在这(世间)有人,离杀生、离不与取、离欲邪行、离虚诳语、离离间语、离粗恶语、离杂秽语、无贪欲、无嗔心、正见,他布施食物、饮料、衣服、车乘、花鬘、香、涂香、床、住处、灯给沙门或婆罗门,他身坏命终之后投生人类的朋党。他在那里获得(受用)人间的五种妙欲。婆罗门,他在这里离杀生、离不与取、离欲邪行、离虚诳语、离离间语、离粗恶语、离杂秽语、无贪欲、无嗔心、正见,他身坏命终之后投生人类的朋党。他布施食物、饮料、衣服、车乘、花鬘、香、涂香、床、住处、灯给沙门或婆罗门,他在那里获得(受用)人间的五种妙欲。

    婆罗门,在这(世间)有人,离杀生、……略……、正见,他布施食物、饮料、衣服、车乘、花鬘、香、涂香、床、住处、灯给沙门或婆罗门,他身坏命终之后投生诸天的朋党。他在那里【273】获得(受用)天界的五种妙欲。婆罗门,他在这里离杀生、……略……、正见,他身坏命终之后投生诸天的朋党。他布施食物、饮料、衣服、车乘、花鬘、香、涂香、床、住处、灯给沙门或婆罗门,他在那里获得(受用)天界的五种妙欲。

    婆罗门,而且,施者并非没有果报。”

    “苟答马尊者,不可思议!苟答马尊者,未曾有!苟答马尊者,已足以给与布施,已足以有信心,确实施者并非没有果报。”

    “是的,婆罗门,这施者,婆罗门,确实并非没有果报。”

    “太希有了,苟答马尊者!(太美妙了,苟答马尊者!苟答马尊者,就像扶起倒了之物,显露覆盖之物,为迷途者指出(正道),在黑暗中擎举油灯,使有眼者得见诸色;同样地,苟答马尊者以种种方式说法。从今日开始我归依世尊、归依法、归依比库僧,)愿苟答马尊者忆持我为从今天开始终身归依的在家信徒﹝乌帕萨咖﹞。”

    《弥林达王所问经》提到:“龙军尊者,当这些布施者取诸先亡(之名)而做布施:‘愿他们能获得这(布施)!’由此因缘他们是否能获得果报?”“大王,有些能获得,有些无法获得。”“尊者,有哪些能够获得,哪些无法获得呢?”“大王,投生地狱者无法获得,在天界者无法获得,生畜生趣者无法获得,在四种饿鬼(peta)当中,投生为食他吐出物饿鬼(vantasika)、饥渴饿鬼(khuppipàsino)和烧渴饿鬼(nijjhamatànhikà)这三种饿鬼无法获得,只有当他施活命饿鬼(paradatt?paj?vino)忆念时,才能够获得。”

    所以并非所有的先亡都能获得我们所回向的福德,但当布施者在行布施时,他的心里自己已经有布施的善法,再加上布施时、布施后的欢喜,他就为自己种下善的福因,待未来因缘成熟时,就能招感很大的福果。

    67.问:请问尊者:当我们行布施时如何回向才如法?

    答:我们佛教徒无论在布施、持戒、禅修等累积各种善法,在做那布施等之时,我们可以口中诵出“Sàdhu!Sàdhu!Sàdhu!(沙杜沙杜沙杜)善哉!善哉!善哉!”的随喜词,并应该把它变成习惯。只要我们还未体证阿拉汉,就还会在生死轮回中流转,为了累积在未来受生中能有适当的遇到善知识、父母、环境等条件来修学佛法,我们可以用以下的回向词来回向:

    Ida§mepu¤¤a§àsavakkhayà'vahamhotu.

    (依当梅喷娘阿沙哇喀呀哇航喉督)

    愿我这功德,导至诸漏灭尽。

    Ida§mepu¤¤a§nibbànassapaccayohotu.

    (依当梅喷娘泥吧那刹帕恰优喉督)

    愿我这功德,成为(证悟)涅槃的助缘。

    Mamapu¤¤abhàga§sabbasattàna§bhàjemi.

    (吗妈喷娘吧轧沙巴沙他囔吧接咪)

    我的功德分与一切有情分享。

    Tesabbemesama§pu¤¤abhàga§labhantu.

    (贴沙杯梅沙芒喷娘吧轧拉邦督)

    愿他们一切(众生)平等地获得我的功德分。 Sàdhu!Sàdhu!Sàdhu!

    (沙杜)(沙杜)(沙杜)

    善哉!善哉!善哉!

    68.问:请问尊者:南传佛教有没有把所修的功德回向给已去世的亲人的做法?

    答:在南传佛教,有些在家信徒会在他们亲属的生日、忌日或特殊节日,以他们的先亡之名打斋或供养袈裟等,其做布施的仪式为:施主拿起装满水的小水壶,在比库们诵随喜偈时,施主就把水壶的水徐徐的倒入一个盆子中。当中,把水倒入另一个容器,其含意是希望所做的善业能像河水流入大海一般,福业不断地遍满、增长。而且你们可以念:

    Idamvo¤àtina§hotu,sukhitàhontu¤àtayo.

    (依当哦娘梯囔喉督苏柯踏风督娘塔优)

    愿此(施与)亲戚们,愿诸亲戚得快乐!

    Idamvo¤àtina§hotu,sukhitàhontu¤àtayo.

    (依当哦娘梯囔喉督苏柯踏风督娘塔优)

    愿此(施与)亲戚们,愿诸亲戚得快乐!

    Idamvo¤àtina§hotu,sukhitàhontu¤àtayo.

    (依当哦娘梯囔喉督苏柯踏风督娘塔优)

    愿此(施与)亲戚们,愿诸亲戚得快乐!

    而这里的“¤àtina§(娘梯囔-亲戚们)是指已经过世的先亡。这些出处来自《户外经》和其注释书,其典故如下:

    “在九十二劫之前,有一个城市称为咖西(Kàsi),那里的国王称为胜军(﹙Jayasena﹚佳呀些那),他的王后称为西丽玛(Sirimà),她怀了称为噗沙(﹙Phussa﹚弗沙)的菩萨。(菩萨)次第的出生乃至自己觉悟了正自觉。胜军王生起了我执:‘我的儿子出家了之后成佛,佛只是我的,法是我的,僧是我的。’一切时只由自己护持,而不给其他人(供养的)机会。世尊的三个同父异母弟弟想著:‘诸佛出世乃是为了利益一切世间,而我们的父亲不给其他人机会,我们如何才能供养世尊呢?’他们想:‘我们想想有什么办法!’他们想到了:假如使令边境叛乱时就有可能了。当国王听到:‘边境已经叛乱了。’就派三个儿子去平息边境(的叛乱)。他们平息后就回来。国王很满意,就给他们愿望:‘你们想要的,就可以拿取。’他们说:‘我们想要护持世尊。’(国王)说:‘除了这个之外,你们拿取其它的。’他们说:‘我们不需要其它的。’‘那么你们作了限定才拿取。’他们请求七年,国王不给;如此五、四、三、二、一(年)、七个月、五、四(个月),直到请求三个月,国王才给与:‘(好,)你们拿取。’他们获得了愿望后非常的满意,就前往世尊处,礼敬后,说:‘尊者,我们想要护持世尊三个月,尊者,愿世尊同意我们这三个月雨安居(的供养)!’世尊以默然而同意。

    接著,他们派人送信给他们自己【203】地方的负责人:‘这三个月我们要供养世尊,你(负责准备)建造寺院等一切护持世尊所需!’在一切完成后,他(负责人)回报他们(王子)。他们(王子)穿著了黄色的衣服,和两千五百位服侍的男子一同带著世尊到(自己的)地方,提供寺院,并恭敬地护持。他们有一位长者之子有妻(已婚)的财务官有信心、净信,他恭敬地布施佛陀为首的僧团所施之物。那位地方的负责男子接受了之后,和一万一千位当地的男子恭敬地安排著。在那些人当中,有些人(信)心退减了,他们对那布施的所施法作了障碍,他们自己吃了(供养僧团的食物),并且放火烧了斋堂。在自恣(雨安居结束的仪式)之后,王子们向世尊行了大礼敬,并把世尊归还他们的父亲。世尊在回到那里后,即般了涅槃。

    国王、诸王子、那位地方的负责人、那位财务官,以及他们的侍从次第的去世而投生天界;而那些信心退减的人则生在地狱。如此他们两众(一众)从天界(投生)到天界,(一众)从地狱投生到地狱过了九十二劫。

    当在这贤劫(bhaddakappa)咖沙巴(Kassapa)佛之时,那些信心退减的人生为饿鬼。人们指定为与自己有亲戚关系的饿鬼作布施:‘愿(此施福回向给)我们的亲戚!’而他们获得了成就(达成目的)。那时,这些饿鬼见了之后就前往咖沙巴世尊处,问:‘尊者,我们是否也能够如此地获得成就呢?’世尊说:‘现在你们无法【204】获得,但未来将有一位称为苟答马的佛陀(出世),在那位世尊之时,将有一位称为宾比萨拉的国王,他是你们九十二劫前的亲戚,他将指定为你们对佛陀做布施,那时你们将能够获得(成就)。’据说,在说之时,那些饿鬼就好像在说:‘明天你们将能够获得’一样。

    接著,再经过一佛之间,我们的世尊出现于世间。那三位王子和他们的两千五百位随众从天界死没,出生在马嘎塔国的婆罗门家庭,次第的由仙出家者出了家,成为三位象头山[伽耶山]的结发外道;而那位地方的负责男子,即成为宾比萨拉王;那位财务官居士,成为维沙卡(Visàka)大长者(银行家);他的妻子成为长者(银行家)的女儿,名叫法施(Dhammadinnà);而一切所有的随从,成为国王的随从。在我们的世尊出于世间(成佛)后,经过了七个七日,次第的来到巴拉纳西(Bàrà?as?),首先为五比库转了法轮,并调伏了有两千五百位随从的三位结发外道,接来到王舍城。就在当天,使前往(世尊)那里的宾比萨拉王和十一那由他(十一万)的诸婆罗门、居士住立于(体证)索答般那果(初果)。当时,国王以明天的食物邀请,(世尊)同意了之后,沙咖天帝在前行(,说):

    ‘与先前[古]的诸结发者俱,

    由调御而已经调伏,由解脱而已经解脱,

    就如黄金环的金色,世尊进入王舍城。’

    在唱如此赞偈之时进了王舍城,(世尊和僧团)在王宫接受了大供养。那些饿鬼由于希望:‘【205】现在国王将指定为我们布施了!现在将指定(为我们布施了)!’而围绕站在那里。然而国王在做了布施之后,只是思考世尊的住处:‘世尊能够住在哪里?’并没有指定为谁做布施。诸饿鬼由于断了希望,夜间在王宫发出极为恐怖的叫声。国王害怕、恐惧、惊吓,在夜过天晓,(国王)对世尊说:‘我听到了如此的声音,尊者,我将会发生什么事情吗?’世尊说:‘大王,不用害怕!没有什么恶事将会发生。事实上那是你过去亲戚的饿鬼所发出的(声音),他们期待而思考著:``(国王)将指定为我们对佛陀做布施'',而昨天你并没有做指定,由于断了希望,所以他们才发出恐怖(的叫声)。’(国王)他说:‘尊者,假如现在布施,他们能够获得吗?’‘是的,大王。’‘尊者,那么请世尊今天接受供养!我将指定为他们做布施。’当时世尊同意了。

    国王回去王宫准备大供养,并派人通知世尊已到适时。世尊和比库僧一起到了王宫,坐在敷设好的座位。那些饿鬼也(想著):‘今天我们能够获得。’来到而站在墙外。世尊使他们(饿鬼)的一切让国王显现(看得见)。当国王在布施水而指定:‘愿这个(回向)给那些亲戚!’就在那刹那,那些饿鬼就生在被莲花所覆盖的莲池中。他们在那里洗浴、饮(水),止息了苦恼、疲劳与口渴,而成了金黄色。当国王指定(为他们而)布施粥、副食与主食时,就在那刹那,他们生起了天界的粥、副食与主食;当他们食用后,就成了诸根(五官)满足。那时,当指定(为他们而)布施衣服、住处后,【206】他们就生出了天界的衣服、天界的车乘和天界的宫殿、敷具、卧具等种种庄严。凡他们的成就,世尊决意(国王)一切都能显现。国王当时非常的欢喜。当世尊已食满足后,为了给马嘎塔王随喜,而诵了‘站在墙外’的偈颂。”

    “接著显示为他们做布施的方法,而说:‘愿此(施与)诸亲戚’(等)的第四前半偈。而这(第四前半偈)应当与第三前半偈相结合:‘他们由于有悲愍,如此布施为诸亲【209】:``愿此(施与)诸亲戚,愿诸亲戚得快乐!''’由于以‘如此布施``愿此(施与)诸亲戚!''’来显示这里是由方法之义的‘如此(eva§)’之字为所施之法,而非其他方式。此中,‘此(Ida§)’是显示所施之法。‘哦(vo)’只是不变词[质词]而已,就如:‘(阿奴卢塔﹙Anuruddha﹚阿那律),你们是否和合、欢喜’和‘凡诸圣者’如此等,而不是所有格。‘愿诸亲戚(¤àtina§hotu)’即是愿投生在饿鬼界的诸亲戚。‘愿诸亲戚得快乐(sukhitàhontu¤àtayo)’即是愿投生在饿鬼界的诸亲戚享受此快乐!

    如此,世尊说:

     `Idamvo¤àtina§hotu,sukhitàhontu¤àtayo.'

    ‘愿此(施与)诸亲戚,愿诸亲戚得快乐!’

    以显示所应布施投生在饿鬼界的诸亲戚之方法。”

    At?ta§nànvàgameyya,nappa?ika?kheanàgata§;

    Yadat?ta§pah?na§ta§,appatta¤caanàgata§.

    Paccuppanna¤cayodhamma§,tatthatatthavipassati;

    Asa§h?ra§asa§kuppa§,ta§vidvàmanubr?haye.

    Ajjevakiccamàtappa§,koja¤¤àmara?a§suve;

    Nahinosa?gara§tena,mahàsenenamaccunà.

    Eva§vihàri§àtàpi§,ahorattamatandita§;

    Ta§vebhaddekarattoti,santoàcikkhatemun?''ti.

    勿追念过去,莫盼望未来;过去已过去,未来尚未至;

    现在所生法,当处即观照,了知、修习彼,不动又不摇。

    热忱今日事,谁知明日死?不遇死大军,此事绝无有!

    如此热诚住,日夜不懈怠,此一夜贤善,寂静牟尼说。

    (M.iii,p.187.)《中部?131经》

    `Itita§sa?kharontena,ya§ta§adhigata§mayà;

    Pu¤¤a§tassànubhàvena,lokanàthassasàsane.

    Ogàhetvàvisuddhàya,s?làdipa?ipattiyà;

    Sabbepidehinohontu,vimuttirasabhàgino.'

    以此之所做,凡我所得者,

    该福德威力,在世主之教。

    潜入而清净,戒等之行道,

    愿施与一切,解脱味之分!

    

    `Cira§ti??hatulokasmi§,sammàsambuddhasàsana§;

    Tasmi§sagàravànicca§,hontusabbepipà?ino.

    Sammàvassatukàlena,devoràjàmah?pati;

    Saddhmmaniratoloka§,dhammenevapasàsatu.'

    愿正自觉教,久住于世间!
后序
    “诸居士,具戒的持戒者有此五利益。何等为五?诸居士,具戒的持戒者因不放逸,得大财聚,此是具戒的持戒者之第一利益。再者,诸居士,具戒的持戒者得扬善名,此是具戒的持戒者之第二利益。再者,诸居士,具戒的持戒者,凡前往群众─当前往刹帝利众、婆罗门众、居士众、沙门众时得无怖畏、无懊悔,此是具戒的持戒者之第三利益。再者,诸居士,具戒的持戒者,临命终时,得不昏昧,此是具戒的持戒者之第四利益。再者,诸居士,具戒的持戒者,身坏命终,得生善趣天界,此是具戒的持戒者之第五利益。”

     (Vin.i,pp.227-8;D.ii,p.88;A.iii,p.251.)

    “维那亚者,佛教之寿,维那亚住,佛教亦住。”

    (VinA.i,p.13.)

    书名:南传佛教在家居士须知

    编译者:BhikkhuSantagavesaka觅寂比库

    版次:2007年3月初版

    倡印者:

    w以此法施功德,回向给我们的父母、师长、亲友、读者,以及一切众生。愿一切众生早日体证涅槃,解脱一切身心苦恼!w

    w结缘书?可翻印?但勿添减本书内容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