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篇 智 愚
    概述

    人类智愚的区分,除表现在智商高低及创造能力的强弱外,道德修养也是一项重要的衡量标准。因此,从智愚的角度上来认识人的道德,或从道德角度上去认识人的智愚,其对促进人的道德进步具有重要意义。世俗伦理学未将智愚纳入到研究范畴,这无疑是认识上的一种缺失。佛教从智愚角度上认识与阐释道德问题的思想内容极其丰富,除本篇所汇集的这部分外,于本书第三篇六度“智慧”一章中也多有论及,研习时可相互比较。

    本篇分为两章。

    第一章识别智愚

    提要

    本章由二十节组成,依内容差别可分为三类。第一至五节为一类,单独对智者的行为表现作了总结;第六至第十一节为一类,单独对愚者的行为表现作了总结;第十二至二十节为一类,对智愚的形成原因、行为表现以及差别和利弊等作了总结。

    第一节智善思所行

    智者之所行,思惟于前后,

    是善是恶等,如是事不失。

    《菩提行经》卷第一,《大正藏》第三十二卷545页C19-20行

    第二节智者之三相

    聪明有三种相:一善思所思,二善言所言,三善行所行。

    《阿毗昙毗婆沙论》卷第二十二,《大正藏》第二十八卷163页A23-24行

    第三节智者四不行

    (一)

    自赞、自毁、赞他、毁他,如是四种,智者不行。

    《大智度论》卷第二十四,《大正藏》第二十五卷241页A21-22行

    (二)

    好人相者,不自赞,不自毁,于他亦不赞,不毁。

    若自赞身,非大人相,不为人所赞而便自美。若自毁是姣输人,若毁他是谗贼人,若赞他是谄媚人。

    《大智度论》卷五十三,《大正藏》第二十五卷440页B11-15行

    第四节智者利群生

    若有智慧人,照观一切恶,

    求断诸恶业,利益于群生。

    《妙法圣念处经》卷第五,《大正藏》第十七卷432页C13-14行

    第五节智者怖恶业

    若人修智慧,了达罪福因,

    怖业若死侵,永出苦根本。

    《妙法圣念处经》卷第五,《大正藏》第十七卷433页B27-28行

    第六节愚者之行状

    愚矇愚极,自谓我智,

    愚而胜智,是谓极愚。

    顽暗近智,如瓢斟味,

    虽久狎习,犹不知法,

    开达近智,如舌尝味,

    虽须臾习,即解道要。

    愚人施行,为身招患,

    快心作恶,自致重殃。

    行为不善,退见悔吝,

    致涕流面,报由宿习;

    行为德善,进睹欢喜,

    应来受福,喜笑悦习。

    过罪未熟,愚以恬淡,

    至其熟处,自受大罪。

    愚所望处,不谓适苦,

    临堕厄地,乃知不善。

    愚蠢作恶,不能自解,

    殃追自焚,罪成炽然。

    《法句经》卷上,《大正藏》第四卷563页B26-C9行

    第七节愚夫之二相

    世间愚夫,略有二种愚夫之相:一乐习行能引自他无义利行,二于四处不得善巧。

    当知,能引无义利行有四种相,云何为四?谓能生起四种苦故。一他差别苦,二内差别苦,三时差别苦,四身差别苦。

    他差别苦者,或有疫厉谓非人作,或有灾害谓人所作,或有已遭,或恐当遭,于所未遭而生怖畏。如是名为由他增上所生众苦。

    内差别苦者,谓界相违疾病因缘,名为灾患;所爱变坏,所欲匮乏生染恼心,名为扰恼。如是名为由内增上所生众苦。此复如前应知,或有已所遭苦,或恐当遭,生怖畏苦。

    时差别苦者,谓即如是诸品类苦,过去已有,未来当有,现在今有。如是总名时差别苦。

    身差别苦者,谓自习行邪行为因,能令己苦。由是因缘,他虽正行亦能令苦。如是名为身差别苦。

    当知,此中前三名为唯能引自无义利行,从一名为亦能引他无义利行。

    云何四处不得善巧?谓于诸界,诸处,缘起处,非处中,皆不了达。

    与上相违,当知即是聪慧二相。

    《瑜伽师地论》卷第九十六,《大正藏》第三十卷850页A1-21行

    第八节愚者之三相

    世间亦有三愚痴相,云何为三?

    委付不相知,供承急性者,

    造次便相舍,此谓三愚相。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杂事》卷第二十四,《大正藏》第二十四卷321页C27-29行

    第九节愚者之四行

    有四种为他人事,云何为四?

    为他受寄物,作保及证人,

    为行无路粮,愚人作斯事。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杂事》卷第二十四,《大正藏》第二十四卷322页A25-27行

    第十节愚者四类相

    愚夫有四种相:一不作善行;二作于恶作;三二种杂作;四虽复一向作于善作,而于善作不如实知。

    又有四种愚夫之相:一不决定慧;二邪决定慧;三不起加行;四所作奸诈。

    又有四种愚夫之相:一非处欢喜;二非处愁忧;三决定艰辛;四先不观察。

    又有四种愚夫之相:一邪思构;二邪发起;三设施功劳多分无果;四由此因缘多生愁叹。

    《瑜伽师地论》卷第七十,《大正藏》第三十卷688页A12-20行

    第十一节愚求乐难得

    愚迷无方便,恒求于快乐,

    喻如砂聚中,求油终不得。

    《妙法圣念处经》卷第六,《大正藏》第十七卷435页A10-11行

    第十二节智愚何以成

    云何成就聪慧者相?谓由作业相表知愚夫,由作业相表知聪慧。其事云何?

    谓诸愚夫,恶思所思,恶说所说,恶作所作;诸聪慧者,善思所思,善说所说,善作所作,是名成就聪慧者相。

    《瑜伽师地论》卷第二十五,《大正藏》第三十卷422页C28行-423页A4行

    第十三节智愚因善恶

    若身、口、意能起善业是名智者;身、口、意起不善业名不智者。

    《成实论》卷第十一,《大正藏》第三十二卷328页B1-2行

    第十四节智愚即善恶

    无知凡夫人不善,聪明人善。

    《三弥底部论》卷上,《大正藏》第三十二卷464页C7行

    第十五节智愚之特征

    (一)

    愚人自说愚,此名为智者;

    愚者妄称智,此谓真愚痴。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卷第三十一,《大正藏》第二十三卷796页C20-21行

    (二)

    愚者自称愚,当知善黠慧;

    愚人自称智,是谓愚中甚。

    愚者自称愚当知善黠慧者,愚自思惟悔本不及,我本所行实为非法,种诸罪根开地狱门,塞泥洹路,昼夜恳责:我今处世众结自缠尘垢污染,舍身、受身轮转生死不离三有,便自悔责追师逐侣,渐渐得至无为之处,是故说曰愚者自称愚当知善黠慧也。

    愚人自称智是谓愚中甚者,愚人生世恒自叹誉,我为尊贵余者不如、不达,今世后世殃衅之罪,我所知见世之希有,自扬其名抑彼之德,不知生死之难修凡夫行,是故说曰愚人自称智是谓愚中甚。

    《出曜经》卷第二十二,《大正藏》第四卷729页C25行-730页A8行

    第十六节智愚三行相

    世尊告诸比丘:愚人有三相三法不可恃怙,云何为三?于是愚者不可思惟而思惟之;不可论说而论说之;不可行者而修习之。

    云何愚者不可思惟而思念之?于是愚者意三行便思忆之,云何为三?于是愚者起嫉心,于他财物及于女色,心念恶言悉兴嫉心,彼之所有愿是我许,如是愚者不可思惟而思惟之。

    云何愚者不可论说而论说之?于是愚者造口四过,云何为四?于是愚者恒喜妄言、绮语、恶口、斗乱彼此,如是愚者造口四过。

    云何愚者造于恶行?于是愚者造身恶行,常念杀生、盗窃、淫泆,如是愚者造于恶行。

    如是比丘,愚者有此三行,愚痴之人习此三事。

    复次,比丘,智者有三事当念修行,云何为三?于是智者,应思惟者便思惟之;应论说者便论说之;应行善者便修行善。

    彼云何智者应思惟事便思惟之?于是智者思惟意三行,云何为三?于是智者不嫉妒恚痴,常行正见,见他财货不生想念,如是智者应思惟者便思惟之。

    云何智者应论说之?于是智者成就口四行,云何为四?于是智者不行妄语,亦不教人妄语,见人妄语者意不喜乐,是谓智者而护其口。复次,智者不行绮语、恶口、斗乱彼此,亦不教人使行绮语、恶口、斗乱,如是智者成就口四行。

    云何智者成就身三行?于是智者思惟身行无所触犯。然复智者自不杀生,亦不教人杀生,见人杀者心不喜乐;自不偷窃,不教人盗,见人盗者心不喜乐;亦不淫泆,见他女人色,心不起想,亦不教人使行淫泆。设见老母视之如己亲,中者如姊,小者如妹,意无高下。如是智者,身成就三行,是谓智者所行。如是比丘,有此三有为之相。

    是故诸比丘,愚者三相常当舍离,此三智者所行不发※斯须。如是诸比丘当作是学。

    ※《大正藏》注:发=废。

    《增一阿含经》卷第十二,《大正藏》第二卷607页C25行-608页B3行

    第十七节智愚求胜法

    若愚胜智,粗言恶说;

    欲常胜者,于言宜默。

    若愚胜智,粗言恶说者:常恶同友坏败良善,发言恶至终日无善,恶恶相随积罪如山,同类叹誉各争胜如,此名秽浊不至究竟。是故说:若愚胜智,粗言恶说也。

    欲常胜者,于言宜默者:贤圣默然,智者所叹,恶来加己不以为慼,若得荣宠不以为欢,骂不报骂行忍为业,若挝捶者默受不报,是故说:常欲胜者,于言宜默也。

    《出曜经》卷第二十,《大正藏》第四卷714页C28-715页A8行

    第十八节智愚观争斗

    俱行二义,我为彼然;

    愚谓无力,观法亦然。

    俱行二义,我为彼然者:常护己身亦护彼人,如护宝货。内自思惟降伏己心不娆前人,亦使彼人不来得我,彼此将护不令有失。是故说:俱行二义,我为彼然也。

    愚谓无力,观法亦然者:愚者意暗不察来变,谓斗者常斗未始有解和者,常和未始争说。智者观见非斗者必有损,虽得称胜,莫若本无斗。是故说:愚谓无力,观法亦然。

    《出曜经》卷第二十,《大正藏》第四卷714页C18-27行

    第十九节智愚不相合

    智不为愚争,猛利应当舍,

    离此极恶心,勿竞愚者法。

    智不近于愚,了知愚本性,

    能使久相亲,后当成怨嫉。

    智不保于愚,了知愚本性,

    谓体性痴冥,自当求破坏。

    由是诸异生,何有善知识,

    若法共言说,不顺瞋过咎,

    斯愚法碜毒,故智者不保。

    愚与愚者合,如粪投不净,

    智复与智俱,如酥置酥内。

    《大乘集菩萨学论》卷第十三,《大正藏》第三十二卷113页C17-27行

    第二十节智愚之利弊

    1、智愚如明暗

    智为第一明,痴为第一暗,

    取如是光明,是名黠慧人。

    2、痴为第一恶

    痴为第一恶,黠慧人能舍,

    若令痴自在,寂静难可得。

    3、欲安莫近愚

    若欲自安隐,宁触入大火,

    毒蛇同处住,终不近烦恼。

    4、智有四第一

    智第一甘露,第一安隐藏,

    智为第一亲,智为第一宝。

    5、由智得安乐

    如是之智火,常烧烦恼山,

    烧烦恼山者,则到安乐处。

    《正法念处经》卷第五,《大正藏》第十七卷26页C28行-27页A8行

    略解

    第一节“智善思所行”。此节说:“智者之所行,思惟于前后,是善是恶等,如是事不失。”此说表明了智者善思善行的特征。“思惟于前后”义指凡事须思前想后以免纰漏。“是善是恶等”以明辨善恶作出正确选择,自是智者应有的思想和行为表现。

    第二节“智者之三相”。此节说:“聪明有三种相:一善思所思;二善言所言;三善行所行。”“聪明”在此是“智”的异名词。“善”包含了道德和技能两种意思。“思、言、行”于佛教中通常名为“意、口、身”。人是否聪明,完全表现在“意、口、身”三方面,不但于技能上须善巧方便,而且于性质上须是善良的才显示出是智慧的。

    第三节“智者四不行”。此节集相关资料两条,其一是概括性的,其二是解释性的。其一说:“自赞、自毁、赞他、毁他,如是四种,智者不行。”其中“赞他”之所以说“智者不行”,于其二中解释说:“若赞他是谄媚人。”通常佛教都是鼓励人们对他人的善行要“随喜赞叹”,而本节则提出了相反的要求,其实两者并不矛盾,无非是引导人们即使赞他,要在诚心,不得虚情谄媚。

    第四节“智者利群生”。此节说:“若有智慧人,照观一切恶,求断诸恶业,利益于群生。”此说指出了作为智慧人的两个特征:一为认识恶并断除一切恶业;二为能利益群生。其实,第二个特征即是善。此两大特征即是智慧人成其为智慧的根本。

    第五节“智者怖恶业”。此节说:“若人修智慧,了达罪福因,怖业若死侵,永出苦根本。”此说指出了有智慧的人所具有的三个特征:一为能了达形成罪福的原因;二为非常怖畏恶业;三为在前两特征的基础上可使自身永远出离各种苦报的根本。

    第六节“愚者之行状”。此节以偈颂的文体阐释了愚之所以为愚的行为状态。在本节总共十八行中,从七个方面指出了愚者的行状。其中,1-2行指出了愚自以为智的行状;3-6行指出了愚顽学习善法难以成就的行状;7-8行指出了愚顽施行自招殃患的行状;9-12行指出了愚者行为不善终究后悔的行状;13-14行指出了愚者在所作过罪果报未熟时不以为然,一旦果报成熟必受大罪的行状;15-16行指出了愚者不能察觉所求所望的是苦,一旦问题临近才知后果不善;17-18行指出了愚者不能及时从罪恶中解脱出来,最终铸成大错,犹如引火自焚。其中第三和第五方面后半部分,相对愚痴者又指出了智者的行为表现。

    第七节“愚夫之二相”。此节所提出的愚夫二相是:“一乐习行能引自他无义利行;二于四处不得善巧。”四处是指“诸界、诸处、缘起处、非处。”“诸界”通常是指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等六根,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等六识和色尘、声尘、香尘、味尘、触尘、法尘等六尘。此“三六”十八界互相构成了众生界和器世界。“诸处”是指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等六根和色尘、声尘、香尘、味尘、触尘、法尘等六尘,两者通常合称为“十二处”。此六根与六尘相互作用是产生心与心所之处而名为“处”。“缘起处”主要是指构成人生死变易的十二因缘,所谓:“一无明、二行、三识、四名色、五六入、六触、七受、八爱、九取、十有、十一生、十二老死。”其中“无明”为惑,“行”为业,属于过去世之因;“识、名色、六处、触、受”属缘于过去惑业之因而受现在果,是过去现在相结合的一重因果。”“爱、取”为现在之惑,“有”为现在之业,缘于此现在惑业之因而感未来之“生、老死”之果,是现在未来一重因果。此即是“三世两重因果”。“非处”之义,一方面具有不同于前三处的含义,另方面往往具有超越的含义。佛教有关“四处”方面的认识,实为对人生和宇宙的洞彻,自然可成为衡量智愚的标准。此节内容名相多,初学者可参阅唯识学的相关论述。

    第八节“愚者之三相”。此节说:“世间亦有三愚痴相,云何为三?委付不相知,供承急性者,造次便相舍,此谓三愚相。”此说第一句易懂。第二句义指供奉承事于急性或暴躁的人。第三句义指追随或结交的人,其一旦造次便相舍弃。

    第九节“愚者之四行”。此节后部分指出:“为他受寄物,作保及证人,为行无路粮,愚人作斯事。”人们在不十分熟悉的情况下,去接受他人寄存的财物,或为他人的事作保人与证人,其结果往往会招致一些争执和不必要的纠纷。在当时的印度地广人稀,人们出行须自备粮食,否则将面临困境。

    第十节“愚者四类相”。此节从四个方面分别提出了四类愚者的思想行为表现。第一类:“愚夫有四种相:一不作善行;二作于恶作;三二种杂作;四虽复一向作于善作,而于善作不如实知。”此四种相是就人的道德行为而言的。最后一相是说,虽有的人一向善作,而对于什么是善作并没有切实的把握。第二类:“又有四种愚夫之相:一不决定慧;二邪决定慧;三不起加行;四所作奸诈。”此四相主要是就人的智慧而言的。“不决定慧”义指学无所成或无一技之长。“邪决定慧”义指所学不正。“不起加行”义指既缺乏智慧又不能通过努力加以改变。“所作奸诈”义指在欠缺真才实学的情况下,为达到目的往往采取奸诈的手段。第三类:“又有四种愚夫之相:一非处欢喜;二非处愁忧;三决定艰辛;四先不观察。”“先不观察”义指所言所行因于事先不能观察清楚而盲目唐突。第四类:“又有四种愚夫之相:一邪思构;二邪发起;三设施功劳多分无果;四由此因缘多生愁叹。”“邪思构”又可名为“邪构思”,人的犯罪行为大多先因邪构思而起。“邪发起”义指个人或群体的一切错误举动。“设施功劳多分无果”,此愚相是建立在前面两相基础之上的,人欲达到有益的目的,若邪构思、邪发起,其结果必然适得其反。“由此因缘多生愁叹”,此愚相又以前面三相为基础而有。

    第十一节“愚求乐难得”。此节说:“愚迷无方便,恒求于快乐,喻如砂聚中,求油终不得。”快乐,人共所求之。愚痴迷惑的人虽也求快乐,但因愚痴而欠缺必要的方式方法而如同砂中榨油一样难以获得。

    第十二节“智愚何以成”。此节说:“云何成就聪慧者相?谓由作业相表知愚夫,由作业相表知聪慧。其事云何?谓诸愚夫,恶思所思,恶说所说,恶作所作;诸聪慧者,善思所思,善说所说,善作所作。”此节与本章第一节的表述方式是相同的。

    第十三节“智愚因善恶”。此节说:“身、口、意起不善业名不智者。”此说更加明确地指明了善恶的行为、语言、思想是决定人智愚的根本原因。其表达方式上与第八节相同。

    第十四节“智愚即善恶”。此节说:“无知凡夫人不善,聪明人善。”此说指明智愚即是决定人善恶的根本因素。

    第十五节“智愚之特征”。此节集相关资料两条,其二摄颂说:“愚者自称愚,当知善黠慧;愚人自称智,是谓愚中甚。”此颂下的长行中有很明确的解释。如释所说,若人自知愚痴而不断自励自强悔过向善必能德才日增,因此是真正的智慧。人若自命不凡,凌蔑人物轻人贵己不知罪过,“自扬其名抑彼之德”,因此说:“是谓愚中甚。”世人所说“聪明反被聪明误”,其与本节的含义有相通之处。“三有”,《佛学大辞典》释曰:“三界之异名也。生死之境界,有因有果谓之有。三有者,三界之生死也。一欲有,欲界之生死也;二色有,色界之生死也;三无色有,无色界之生死也。”

    第十六节“智愚三行相”。此节以人的身、口、意所造作的十善十恶为依据,剖析了智愚的行为表现差别。如剖析愚者说:“云何愚者不可思惟而思念之?于是愚者意三行便思忆之,云何为三?于是愚者起嫉心,于他财物及于女色,心念恶言悉兴嫉心,彼之所有愿是我许,如是愚者不可思惟而思惟之。”又相比较剖析智者说:“彼云何智者应思惟事便思惟之?于是智者思惟意三行,云何为三?于是智者不嫉妒恚痴,常行正见,见他财货不生想念,如是智者应思惟者便思惟之。”愚者智者之行相互相对照可知,愚者“意三行”指嫉妒、恚、痴。智者“意三行”指不嫉妒恚痴。

    第十七节“智愚求胜法”。此节摄颂说:“若愚胜智,粗言恶说;欲常胜者,于言宜默。”义即愚者恶友相结发言秽浊,对待智者争强好胜,而智者以沉默对之,是为常胜之道。

    第十八节“智愚观争斗”。从本节整体思想内涵来看,前半部分虽没有直接出现智愚,但从长行的解释中可以看出实是智者的行为标准。如长行所释:“俱行二义,我为彼然者:常护己身亦护彼人,如护宝货。内自思惟降伏己心不娆前人,亦使彼人不来得我,彼此将护不令有失。”这种思想,无疑是最为理智的道德行为标准。后半部分说:“愚谓无力,观法亦然者:愚者意暗不察来变,谓斗者常斗未始有解和者,常和未始争说。智者观见非斗者必有损,虽得称胜,莫若本无斗。”此说指出了智愚对斗争的观念认识和对待的差别。

    第十九节“智愚不相合”。此节以偈颂的文体阐释了智与愚不相合的道理。全文共有十一行,依内容差异可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智不为愚争,猛利应当舍,离此极恶心,勿竞愚者法。”此部分表明了智不与愚相互斗争或竞争的道理。“猛利”义指斗争的猛利。第二部分“智不近于愚,了知愚本性,能使久相亲,后当成怨嫉。”此部分指出了智愚相亲终成怨家的恶果。第三部分“智不保于愚,了知愚本性,谓体性痴冥,自当求破坏。”此部分告诫人们,因为智者明了愚者自甘堕落及自求破坏的本性,而不给愚者作任何保证。第四部分“由是诸异生,何有善知识。”“异生”义指凡夫,《大日经疏》卷一说:“凡夫者,正译应云异生。谓由无明故,随业受报不得自在,堕于种种趣中,色心像类各各差别,故曰异生也。”第五部分“若法共言说,不顺瞋过咎,斯愚法碜毒,故智者不保。”此部分说明,如果与愚者共相言说,在不能顺从适意的情况下,其会变得瞋恚或归咎于人。第六部分“愚与愚者合,如粪投不净,智复与智俱,如酥置酥内。”此部分是基于前五部分后的总结。世人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沆瀣一气,臭味相投。”其与佛教所说有相近之处。

    第二十节“智愚之利弊”。此节以偈颂的方式对智愚的利弊作了比较。全文共有十行,依次每两行为一个组成部分,小标题为编者所加。1、“智为第一明,痴为第一暗,取如是光明,是名黠慧人。”此两行将智愚比作明暗,这对人生而言也是同样的道理。“痴”即是愚。2、“痴为第一恶,黠慧人能舍,若令痴自在,寂静难可得。”此两行将愚痴作为第一恶,既有其人生意义也有其社会意义。3、“若欲自安隐,宁触入大火,毒蛇同处住,终不近烦恼。”此节是就人生意义而言。“烦恼”即是愚痴。4、“智第一甘露,第一安隐藏,智为第一亲,智为第一宝。”此两行将智慧的人生意义概括为四个第一。5、“如是之智火,常烧烦恼山,烧烦恼山者,则到安乐处。”此两行指出只有以智慧消除烦恼才会获得人生的究竟安乐。

    第二章如何对待智愚

    提要

    本章继上章之后,又相对应地提出了正确对待智愚的方法。全章由八节组成,分作两类。第一至第七节为一类,从不同角度上提出了对待智愚的应有方法;第八节为一类,单独提出了对待愚者的方法。

    第一节习智不集愚

    当习智者教,不与愚者集,

    能忍秽漏言,故说忍中上。

    当习智者教:观胜己人,慎莫违彼教,犹尚不与卑贱共争,况复与胜己者争乎?此事不然,何以故?智慧之人为尊为上,无有过者。是故说:当习智者教也。

    不与愚者集:以类相从,善入善聚,恶入恶友。善者闻恶见则避之,恶者闻善便欲毁蔑。诸佛贤圣及诸得道者,叹说不斗争之德。是故说:不与愚者集。

    能忍秽漏言者:弊恶之人不自惜身,为人所憎,性行卒暴,与彼争者为人所嗤,既自毁辱,朋友不欢,为人所责,云何以金宝身贸彼瓦石?是以智者以忍为默。是故说:能忍秽漏言也。

    故说忍中上者:贤圣之人具足众业,善本无漏皆悉成就,见彼秽行自摄其心,我今何为复与彼同?遇圣无数由忍得成。昼夜防备如处炽然,意念修善日欲增多,若复过恶日损使灭。是故说忍中上。

    《出曜经》卷第二十,《大正藏》第四卷715页A9-26行

    第二节近智远愚者

    无义不诚信,欺妄好斗争,

    当知远离此,近愚兴罪多。

    仁贤言诚信,多闻戒行具,

    当知亲附此,近智诚善多。

    《法句经》卷下,《大正藏》第四卷574页C8-11行

    第三节亲智远愚者

    远离愚痴人,亲近有智者,

    可敬者则敬,是为最吉祥。

    《成实论》卷第一,《大正藏》第三十二卷247页B10-11行

    第四节怨智不友愚

    宁取有智以为怨家,不将愚痴共作朋友。

    《佛本行集经》卷第十九,《大正藏》第三卷740页C15-16行

    第五节智愚之择处

    如与愚从事,经历无数日,

    与愚同居难,如与怨憎会;

    与智同处易,如共亲亲会。

    如与愚从事经历无数日者,若彼行人与愚从事,昼夜堕落坠在生死,亿佛过去不蒙济度,是故说曰如与愚从事经历无数日也。

    与愚同居难如与怨憎会者,怨憎会苦难皆由无明故,不逐良师、不与善知识从事,是故说曰与愚同居难如与怨憎会也。

    与智同处易如共亲亲会者,智人所学必当上及,相见同欢先笑后语和颜悦色,内外清泰无有争讼,是故说曰与智同处易如共亲亲会也。

    《出曜经》卷第二十七,《大正藏》第四卷756页B15-26行

    第六节莫赞愚毁智

    若复叹誉愚,毁呰智者身,

    毁智犹有胜,叹愚不为上。

    若复叹誉愚者,愚者所习见物叹誉,不别尊卑善恶之行,所可叹者反更毁呰,是故说曰若复叹誉愚者。

    毁呰智者身者,虽被诽谤不以忧慼,自知果报缘对所至,是故说曰毁呰智者身犹有胜也。

    叹愚不为上者,众生处世群愚党惑,闻彼称名欢喜踊跃不能自胜,不知久后于身不便,是故说曰叹愚不为上也。

    《出曜经》卷第二十二,《大正藏》第四卷730页A9-18行

    第七节逐智勿逐愚

    只行勿逐愚,欲群当逐智,

    智者灭其恶,如鹤择乳饮。

    只行勿逐愚者,所谓只行者,在闲静之处意不分散,思惟善本系念在前,设欲同处当与善知识从事,莫与恶知识从事,是故说曰只行勿逐愚也。

    欲群当逐智者,世多有人慕及上贤,追逐有智、持戒、精进、辩才深邃、堪说道教、不坏疲劳,是故说曰欲群当逐智也。

    智者灭其恶者,智慧之人明古达今,出言所说必有所济,昼夜孜孜思惟道术承受明智,所吐言教以善功德消灭众恶,是故说曰智者灭其恶也。

    如鹤择乳饮者,如昔有人多捕群鹤孚乳滋长,展转相生其数无限,养鹤之法以水和乳乃得食之,鹤之常法当食之时鼻孔出气吹水两辟纯食其乳,鸟之顽卤由能分别去水食乳,今之比丘能不尔乎?当选其善蠲除其恶,如彼鸟鹤深知好恶也,是故说曰如鹤择乳饮也。

    《出曜经》卷第二十五,《大正藏》第四卷742页B5-22行

    第八节莫与愚从事

    世尊向阿难说此偈:

    不应见愚人,莫与愚从事,

    亦莫与言论,说于是非事。

    是时阿难复以此偈报世尊曰:

    愚者何所能?愚者有何过?

    正使共言说,竟有何等失?

    尔时世尊复以此偈报阿难曰:

    愚者自造行,所作者非法,

    正见反常律,邪见日以滋。

    《增一阿含经》卷第十三,《大正藏》第二卷614页A4-12行

    略解

    第一节“习智不集愚”。此节的摄颂说:“当习智者教,不与愚者集,能忍秽漏言,故说忍中上。”此颂的前半部分直接提出了对待智愚的方法。有关含义于下文长行中作了明确的解释,研习者可参阅。后半颂虽非从字面上直接涉及智愚,但于实际上仍属智愚问题。如长行中所释:“能忍秽漏言者:弊恶之人不自惜身,为人所憎,性行卒暴,与彼争者为人所嗤,既自毁辱,朋友不欢,为人所责,云何以金宝身贸彼瓦石?是以智者以忍为默。”其中“弊恶之人”即是愚人,而“能忍秽漏言者”即是智者。“故说忍中上者:贤圣之人具足众业,善本无漏皆悉成就,见彼秽行自摄其心,我今何为复与彼同?遇圣无数由忍得成……”此释表明了智者忍的道德意义。

    第二节“近智远愚者”。此节说:“无义不诚信,欺妄好斗争,当知远离此,近愚兴罪多。仁贤言诚信,多闻戒行具,当知亲附此,近智诚善多。”此偈颂前后各四句分别指出了愚智的行为特征,事理对应,言简义赅。

    第三节“亲智远愚者”。此节说:“远离愚痴人,亲近有智者,可敬者则敬,是为最吉祥。”此说除指出了对待智愚的方法外,还更进一步地指出了“可敬者则敬”。“可敬者”在此首先是指智者。

    第四节“怨智不友愚”。此节说:“宁取有智以为怨家,不将愚痴共作朋友。”此说既是对待智愚的方法也是对智愚的选择。人若与智者交怨尚不致于危及身心,若与愚痴交友则必殃及身心。

    第五节“智愚之择处”。此节于开头的摄颂说:“如与愚从事,经历无数日,与愚同居难,如与怨憎会;与智同处易,如共亲亲会。”此颂一方面在于让人提高对智愚利弊的认识,另方面在于让人增强正确对待智愚的能力。此节长行中将摄颂分为三部分并加以解释。摄颂的前两句作为第一部分,长行中解释说:“若彼行人与愚从事,昼夜堕落坠在生死,亿佛过去不蒙济度。”明确指出与愚从事对解脱的危害性。其余两部分主要从人与人道德关系的角度进行了解释。

    第六节“莫赞愚毁智”。此节摄颂说:“若复叹誉愚,毁呰智者身,毁智犹有胜,叹愚不为上。”依长行的解释可知,此颂四句分为三部分:第一句指出了叹誉愚者的不当行为;第二和第三句指出愚者虽毁呰智者,但被毁呰之人有殊胜德才,虽被诽谤而不忧慼;第四句是对第一句所下的结论,而长行的解释则非常具有现实针对性,长行说:“叹愚不为上者,众生处世群愚党惑,闻彼称名欢喜踊跃不能自胜,不知久后于身不便。”“叹愚”义指赞叹或拥护愚痴的人。“称名”又可称为“名称”。如希特勒之流,其追随者或崇拜者最终大都“于身不便”。

    第七节“逐智勿逐愚”。此节虽是佛面对比丘而说的,但同样具有普遍的道德意义。于四句摄颂中,第一句“只行勿逐愚”表达了独善其身的思想;第二句“欲群当逐智”表达了择善而交的思想;第三句“智者灭其恶”之义于长行解释中说:“所吐言教以善功德消灭众恶”;第四句“如鹤择乳饮”之义,在于以鹤饮水中乳为喻以说明并引导人“当选其善蠲除其恶”。

    第八节“莫与愚从事”。此节首先说:“世尊向阿难说此偈:不应见愚人,莫与愚从事,亦莫与言论,说于是非事。”此说表明了莫与愚人从事、言论的主张。在后面的两首偈中以问答的形式说明了莫与愚人从事、言论的原因,即“愚者自造行,所作者非法,正见反常律,邪见日以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