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的两大定律——性空无我与因果循环
    研究一切思想和学说,都要掌握它的基本定律。佛教的基本定律是什么?龙树在《中论》里已有答复:“诸佛依二谛,为众生说法。一以世俗谛,二第一义谛。”学佛者懂得这一道理,即可上成佛道,下化众生。现在就这个问题谈点看法,请海内的善知识指教。

    一、性空无我律

    一切事物,山河大地,森罗万象,情与无情,都是缘生缘灭、无有自性,无有实我(我是主宰义、自在义),故曰性空无我。它是佛教探讨宇宙真相的基本原则,也是佛教的本体论和宇宙观。

    佛教对“空”有特定的解释,认为一切法依“空”而存在而运动。“空”的含义,就是缘起无自性。离开缘起,就没有宇宙,没有人生,没有生灭。对此,佛经常举虚空为喻。虚空以“无碍”为性,色于中行。虚空与物质的关系,是互相依存的,世界上不存在离开虚空而独存的物质。性空无我律也是这样,是一切法生灭的所依。性空无我律,在大乘佛教里称为甚深微妙法,不是一般人所能接受的。凡夫闻之,惊慌失措,二乘人闻之,心如刀伤;只有菩萨才能证悟。如《心经》说:“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密多时,照见五蕴皆空”。经中清楚地告诉我们:甚深空义,要在五蕴(物质与精神)中去照见(观察),不是离开色心以外胡思乱想地去寻找一个什么空的世界。怎样了解一切法的空性,约略言之,不外下面三种方法:

    1.从时间上竖观一切法的前后延续,得出“诸行无常”的结论。诸行无常是指一切法永恒地处于瞬息万变、迁流不息地状态中。这一变化不居的无常观,世俗上虽然也有许多人能够觉察到,但是他们不能于中照见空性,于变化不居的暂时存在里,见什么爱什么,见什么执什么。只有大智慧的人,才能透过息息流变的事物现象,于万化纷纭、生灭宛然中,窥见事物的本体是空无自性。

    2.从空间上横观一切法互相依赖,得出“诸法无我”的结论。关于“我”的概念,印度学者认为“我”以主宰为义,能自主自在地支配一切。具有大智慧的人,观察一切事物,小自微尘的微观世界,大至宇宙的宏观世界,都是种种因缘和合的现象,都是“此有则彼有,此无则彼无”的互相依赖关系。没有“小而无内”,“大而无外”的独存实体,显示了一切法空义。

    3.从事物的事相上直观一切法当体即空,得出“涅槃寂静”的结论。宇宙间一切事物,虽有千差万别,百态千姿,都不过是缘起的幻相。究其实质,缘起故无自性,无自性故空,空故不生不灭,不生不灭故本来寂静,自性涅槃。

    具有性空无我的宇宙观,于一切法能透过现象看本质,不落色相、心相、时空相;不落名言分别,即世间而得解脱。《中论》说“涅槃与世间,无有少分别;世间与涅槃,亦无少分别”。空性是一切法的真相和本来面目。菩萨依之乘大愿船,游生死海,普度众生。诸佛依之直趋无上妙觉果位。

    二、因果循环律

    “五蕴皆空”和“缘起性空”的道理,是说明一切法现象和本质二者之间的关系。从本质上说,一切法是空的,空是一切法的所依。从现象上说,一切法的现象是桃红柳绿,生机盎然(水中月,镜中花),所以佛从“空”来看待一切事物,又不废一法;从“有”来看待一切事物,又不立一法。就一切法的缘起方面说,可以归纳成因果循环律。

    因果一说,我国最早见于《易经》:“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思想。其次《道德经》:“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的善恶因果转化思想。我国的儒道二家都是一世因果论者,只讲今世因果。西方的一神教,亦谈因果。主张有一独立个灵,由今生到后世,或落地狱,或升天堂。这是二世因果论者,只讲今世和来世的因果。

    佛教是三世因果论者,主张一切众生的生命,是无限延续的,宛如大河流水,滔滔不尽,激起层层浪花。众生的生与死,不过是生命之流中浪花的泛起与消散而已。它既不同于一世论者的“一死了之”,又不同于二世论者的“上帝造人”说。生命之流的水,是身口意三业的业水,有什么业即感什么果,如影之随形。在感果时又继续造业,导致未来新的果报,如此循环,无有穷尽。

    依生命之河的流向和无限延续的特点,将佛教的三世因果论,名之曰因果循环律。这一定律,是佛教的人生观。它能使人们充满希望,鼓足勇气,看清前途,努力创造自己和人类美好的未来。同时,也告诉人们:前生的思想言行,是自利利人的,善良而非邪恶的,今生即能得到好的果报。在今生受果时,如不再努力向善,死后便会被恶业所牵引,陷入黑暗悲惨的境地。这个定律最大的特点是把人们的思想从神权的禁锢中解放出来,教育人们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自己创造自己的未来。在日常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诸恶莫做,众善奉行。

    三、两大定律的辩证关系

    因果循环律与性空无我律,是寓于同一性中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我人的思想和言行,必须以性空无我律为指导,来处理在因果循环中所产生的一切问题。同样,要用因果循环律的一切事相,来证明性空无我律的道理。进而体验到,性空无我律,是因果循环律的基础。如果性实有我,一切事物则应是凝固不变的,即不可能有因果递邅的演变。因果循环律,是性空无我律的作用,假若没有因果循环,则性空无我就成了断灭和顽空。

    四、如何运用两大定律的观点来分析问题

    1.佛不是救世主:一切事物都是因果相续而成,佛教不承认有造物主、救世主、万能的神。宇宙有成住坏空的时期;事物有生住异灭的变化;人有生老病死的苦迫,都是随着众生的共业和自业所感而不断地演变着。所谓吉凶祸福、成败利钝,都是人们行为的结果,没有任何神能主宰其间。释迦牟尼从不希望人们对他作盲目的崇拜,如能根据他的言教去实践,就是对他最大的尊敬。佛教只是教人们认识宇宙人生的真相和离苦得乐的方法,不能像万能的神“降殃赐福”,“消灾免难”。他教育人们自己要对自己的思想言行负责,“种瓜得瓜,种豆得豆”。

    2.否认灵魂:一切性空无我的事物,都是因缘聚合而成。因而它反对“神我外道”提出的有一个永恒不变的灵魂为主体,此死彼生,把人们的生和死连接起来。佛教主张物质与精神,都是缘生缘灭、迁流不息的。瑜伽学派虽然提出“阿赖耶识”,但阿赖耶识,也是缘生缘灭、像瀑流一样奔腾不息。它除了表示业因与业果之间的变化与连续之外,无一法可求。佛教修证的目的,在于截断因果相续的生死之流,转识成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