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虚谈弃时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怀爱染心谈说世事虚度时日。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若由忘念虚度时日。是名有犯有所违越。非染违犯。无违犯者。见他谈说护彼意故。安住正念须臾而听。若事希奇或暂问他或答他问。无所违犯。
作为菩萨,如果怀着爱染之心谈天说地,论长道短,还觉得津津有味,白白虚度无数光阴,也是有染违犯。在生活中,许多人都会有这一嗜好,由此我们也可以发现,“瑜伽菩萨戒”都是针对众生的烦恼和不良习惯,非常具有现实意义。
如果是在某个氛围中,一时忘记了,不知不觉地跟着说了几句,就是非染违犯,因为这和热衷此道的情形不同,虽然也跟着说了,可很快就会生起警觉,并不是从内心喜欢这些无聊的话题,所以性质和前者不同。
还有些情况是属于无违犯:如果对方兴致很高,为了不使其过于难堪;或对方很压抑,需要找你倾诉一下,就可“安住正念,须臾而听”,首先,是在听的过程中要提起正念,其次还有时间的问题,不能一听就是半天。如果对方所说的事情特别离奇,出于好奇心问一下也没有太大的妨碍;或者相反,对方就某件不同寻常的事件来询问于你,而你顺便回答一下也不为犯。
第五部分是关于是障碍禅定修行的内容,戒律共有三条。
22、懈慢不求禅法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为令心住欲定其心。心怀嫌恨憍慢所持。不诣师所求请教授。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懒惰懈怠而不请者。非染违犯。无违犯者。若遇疾病若无气力。若知其师颠倒教授。若自多闻自有智力能令心定。若先已得所应教授而不请者。无所违犯。
作为菩萨,当然要修习禅定,如果恃才傲物,自以为是,不愿亲近善知识,也不愿在修行上有进一步提高,也属于有染违犯,因为骄慢是烦恼心所,而且是根本烦恼。
如果因懒惰懈怠而不去请法的话,就是非染违犯。懒惰懈怠虽也是烦恼心所,但属于随烦恼,较之于根本烦恼而言,性质和程度都有所不同。“瑜伽菩萨戒”属于唯识的思想体系,非常重视对心理的分析,台湾惠明法师就写过一篇《瑜伽菩萨戒的心理学》。通过以上的学习,我们也可以了解到,所有的染违犯或非染违犯都是以心念来判摄的,而对心念的把握正是菩萨戒的重点,这在“瑜伽菩萨戒”中表现得尤为充分。
还有一些情况属于无违犯:或者因为生病而无力前去受教;或者知道这个老师的指导方法不正确;或者自己已经有了智慧,懂得怎么修习禅定;或者已经得到过这方面的指导。
23、不除五盖定障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起贪欲盖忍受不舍。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无违犯者。若为断彼生起乐欲发勤精进。烦恼猛利蔽抑心故时时现行。如贪欲盖如是。嗔恚惛沉睡眠掉举恶作。及与疑盖当知亦尔。
我们常常把自己的烦恼当做宝贝一样精心呵护,不愿舍弃,而修习禅定正是为了消除五盖,五盖为贪欲、嗔恚、昏沉睡眠、掉举恶作、怀疑五种烦恼。作为菩萨,如果贪着自己的烦恼,对贪欲盖忍受不舍,就属于有染违犯。
什么样是无违犯呢?如果通过努力对治,但还是无法克服,就不算犯戒了。
24、贪味静虑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贪味静虑于味静虑见为功德。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无违犯者。若为断彼生起乐欲。广说如前。
作为菩萨,如果贪着禅定的快乐,“于味静虑见为功德”,也是属于有染违犯。对有些人来说,修习禅定是非常享受的事情,很容易沉溺在禅定的快乐里,既无暇闻思经教,更忘却了“弘法为家务,利生为事业”的本份。而耽于定乐,还会影响到智慧的开发,如生活在色界和无色界的众生,正是因为贪着定乐才无法进一步追求解脱,这就需要有正见的指导,如无常观、无我观、空观,由此建立正定并引发无漏智慧。外道的禅定之所以不能开发智慧,就是因为没有缘起的正见。所以佛法的不共之处是在于正见,而不是在于定。但是定又是修习佛法、开发智慧的必要基础。如果没有定的力量,慧往往又会落于狂慧。
第六部分是关于障碍般若智慧,共有八条,对同学们来说是非常现实的。
25、立论不许学小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起如是见立如是论。菩萨不应听声闻乘相应法教。不应受持不应修学。菩萨何用于声闻乘相应法教听闻受持精勤修学。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何以故。菩萨尚于外道书论精勤研究。况于佛语。无违犯者。为令一向习小法者舍彼欲故。作如是说。
作为菩萨,如果产生这样一种知见,认为不应听闻、修学、受持声闻教法,也是属于有染违犯。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菩萨对外道典籍都要精勤研究,更何况声闻教法?声闻教法也是佛陀所宣说,排斥声闻教法,就意味着排斥佛法。
什么样的情况是无违犯呢?如果是为了让那些专门修学小乘的人能进一步回小向大,目的是为了度化他,才可作如是说。
26、弃大向小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于菩萨藏未精研究。于菩萨藏一切弃舍。于声闻藏一向修学。是名有犯有所违越。非染违犯。
作为菩萨,如果没有认真研究菩萨藏,就轻易地弃舍了菩萨藏,转而修学声闻藏,那就是回大向小,这样的作法也是属于犯戒,是非染违犯。
27、舍内学外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现有佛教于佛教中未精研究。于异道论及诸外论精勤修学。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无违犯者。若上聪敏若能速受。若经久时能不忘失。若于其义能思能达。若于佛教如理观察。成就俱行无动觉者。于日日中常以二分修学佛语。一分学外。则无违犯。
作为菩萨,如果对佛教的经论典籍还没有进行深入的研究,就开始钻研外道论著,或钻研世间的哲学、文学等等,除佛法外什么都学,那也属于有染违犯。
还有些情况是属于无违犯:或者自己的根基特别好,又有因缘成就,短时间内就可掌握很多世间典籍或外道理论。同时,自己已树立了佛法正见,对于世间及外道的观点能正确辨别,且能妥善处理学习佛法和世间法的关系:“日日中,常以二分修学佛语,一分学外,则无违犯”,也就是说,一天中以两分的时间学佛法,一分的时间学习世间文化和外道典籍,也是戒律所允许的。
从“菩瑜伽菩萨戒”中我们可以看出,它的规范非常合乎情理,非常接近凡人认识和接受的标准。当然不是说其它经论就不近人情,而是它们所针对的层次更高,有的是针对地上菩萨的境界。如“梵网菩萨戒”,是卢舍那佛在莲花藏世界为大菩萨们所说,又由释迦牟尼佛为我们转示,对象不同,要求也就不同。而“瑜伽菩萨戒”为弥勒菩萨所说,他根据娑婆世界众生的特点,将佛经里有关菩萨的行仪整理出来,所以我们学习起来感觉格外契机。
28、宝玩异论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越菩萨法。于异道论及诸外论研求善巧。深心宝玩爱乐味着。非如辛药而习近之。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
作为菩萨,如果对异道论和世间文化“研求善巧,深心宝玩,爱乐味着”,也是属于有染违犯。这样情况还是比较普遍,比如有些搞艺术的,觉得出家的生活更适合自己,可出家后却不修学佛法,继续沉溺于艺术创作之中,将之看得比学佛更重要,无疑是本末倒置。
对世间的文化应采取什么样的态度呢?应“非如辛药而习近之”,就是说,世间文化只能作为方便而暂时使用,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学佛或弘法。弘一大师就是最好的例子,大师出家前,文学、绘画、音乐无所不精,出家后却将此通通放弃,唯以书法来与众生结缘并弘扬佛法。
在生活中,几乎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出家后应将以往所学运用在弘法事业中,这才是佛子的本份,否则,还是以艺术创作为乐,挟一技之长而自以为是,结果使烦恼习气得到延续,将在家的生活状态带到寺院中来。所以戒律规定:在家做什么,出家后不应继续从事。如在家为人理发,出家后就不可再为人理发;在家搞电脑,出家后就不可再搞电脑。这主要是从解脱道的修行来说,因为从事自己熟悉的事情,会习惯性地贪着,一旦迷失在自己的长处里,就很难再有正念,也很难再有平常心。而从修行的角度来看,贪着世间文化,也会影响到般若智慧的开发。当然,从弘法事业的发展来说,我们又要发挥各自的长处,前提是避免对长处的贪着。
29、不信深法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闻菩萨藏。于甚深处最胜甚深真实法义诸佛菩萨难思神力。不生信解憎背毁谤。不能引义不能引法非如来说。不能利益安乐有情。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如是毁谤或由自内非理作意。或随顺他而作是说。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若闻甚深最甚深处心不信解。菩萨尔时应强信受。应无谄曲应如是学。我为非善盲无慧目。于如来眼随所宣说于诸如来密意语言而生诽谤。菩萨如是自处无知仰推如来于诸佛法无不现知。等随观见。如是正行无所违犯。虽无信解然不诽谤。
作为菩萨,如果对菩萨藏的甚深法义,及诸佛菩萨的境界,不但不能相信,甚至还毁谤说:这不能引义,不能使人认识真理,学了没有好处;或者毁谤说:这不是如来所说,不能利益安乐众生。这样的行为就属于有染违犯。
如果仅仅是因为认识而造成的误解,就属于非染违犯。还有时候,只是随顺他人说二句,虽然也是犯,但犯得比较轻。
两者的区别在于,前者是故意毁谤,明知它能带来利益,但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去毁谤;后者是认识问题所造成的。从戒律的角度来说,后者犯得较轻,为非染犯。但我们要知道,从究竟意义上来说,后者的罪过更重,为什么?因为他是“由自内非理作意”,知见已经坏了,就是破见。前者虽然在某种状态下说了不该说的话,但知见没有坏,只是暂时的失足,还有可能改变过来。在佛法里,破见比破戒还可怕,如果不相信菩萨道,把菩提心舍弃了,就等于放弃了菩萨道的修行,菩萨戒自然也失去了。
舍戒有两种情况:一是犯了特别重的戒,戒体自动失去;一是对佛法不再信仰,退失了菩提心,因为菩萨戒是建立在菩提心的基础上,丧失菩提心也意味着对菩萨戒的舍弃。声闻乘舍戒的条件比较多:比如说二行,就是原为男身,结果变得非男非女,这不是像现在的变性手术,将女身转为男身,男身转为女身,而是指不男不女的状态。但在菩萨戒的角度来说,怎么变都没关系,因为菩萨戒什么人都可以受,如果男众变成女众,戒体还是不失的。
如果听闻了不可思议的甚深大法及诸佛菩萨的境界,但一时理解不了,又该怎么办呢?作为菩萨,应该要“强信受”,也就是无条件地来接受,且这种接受“应无谄曲”,不是出于讨好而随声附和。明白自己是因为智慧不够而无法理解,却不能对大乘经教产生毁谤。佛法有现量、比量和圣言量,佛陀乃“真语者,实语者,不诳语者,不异语者”,他所宣说的教法为圣言量,不是我们可以从世间经验出发来衡量的。如果只是从自己的常识出发,能理解的是真理,不能理解的是谬误,从而障碍自己对佛法的理解和接受,这一做法本身就是大错,也就是佛法中所说的“所知障”。在学佛的道路上,我们不过是幼稚的学龄儿童,而如来是一切智者,智慧成就、道德成就、慈悲成就,“于诸佛法无不现知等随观见”,足已为我们可依赖的的师长,这也正是信仰建立的基础。
30、爱恚赞毁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于他人所,有染爱心有嗔恚心。自赞毁他。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无违犯者。若为摧伏诸恶外道。若为住持如来圣教。若欲方便调彼伏彼。广说如前。或欲令其未净信者发生净信。已净信者倍复增长。
作为菩萨,如果有爱染心或嗔恨心,对众生不能平等看待,根据自己的爱嗔来称赞和诽谤,也属于有染违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