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教义。(二)初总标。二别列初总标。
三。显教义分齐者。有二。
《记》教是能诠。义即所诠。以所诠义。显能诠教。即知此教分齐所至也。
△二别列。(二)初教。二法初教。二先开章。次释义。先开章。
一。约教诠法通局显分齐。谓以义分教。教类有五。
《记》诠法通局者。通则大乘终顿圆。以被机广故。诠义深故。局即小乘及大乘始教。以诠法浅故。被机狭故。又深必该浅。故云通。浅不至深。故云局。又一经能含多教。故云通。一经唯诠一教。故云局。以义分教者。由诸家多约时分教。有所未允。遂招诤论。叙彼如别所明。今以义分。故无舛谬。此则义为能分。教为所分。得知教之浅深者。由所诠义。有近远故。
△次释义。(二)初总叙诸教。二与论相摄初总叙诸教。(五)初小教。二始教。三终教。四顿教。五圆教初小教。
一。小乘教。但说我空。纵少说法空。亦不明显。但依六识三毒。建立染净根本。未尽法源。故多诤论。
《记》小乘者。运小根至小果故。如羊鹿车。但能引轻。不能致远。故名小也。但说下。释相也。即正辨所诠之理。但。犹独也。唯也。我空者。此教所明。凡有所为。皆因缘力。中无主宰。故为我空。纵少说者。阿含经云。无是老死。无谁老死。既言无是老死。即是法空之义。虽有此说。以百无一分。故云少说。但标而巳。更不解释。故不明显。以非教之正意故。今望大乘分明显了义边。故名为但。如河少水。亦名无水故。但依下。所依根本。六识者。即前六识。彼教三宗。所说有异。谓经部无别心所。有部有别心所。觉天所说。唯一意识。随六根转。无别六异。三毒者。贪嗔痴使。害物最深。能损法身慧命。故受毒称。染净者。若以此三为能熏。现在色心为所熏。造业受生。轮转三界。此为染根本。若以无贪等三为能熏。现在色心为所熏。断烦恼。出三界。此为净根本。染之与净。由三有无。除此更无所依。故云但也。未尽下。结成不了。不达如来藏心。本具无漏功德。故未尽净法之源。不了根本不觉。是有漏因。故未尽染法之源。此教尚不诠七八二识。岂况无明法性耶。故云未尽等。多诤论者。二十部分宗。各不相与。如群盲摸象。纷然是非。故云诤论。苟尽其源。安见如此。
△二始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