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人心与真实的本体 人心与真实的本体1
    人心与真实的本体1

    第一节演变中的事物无实质

    (一)无论身或心,因为是依因缘而成,所以身体是无实质的。身体既是凭因缘所集而有,因而也是无常的。

    如果说身有实质的话,那么我们这个身就能依所想像,得到称心如意才对!事实如何呢?譬如:

    一位王者之于国事,该赏的赏、该罚的罚,完全依自己的意愿去处理一切。虽说如此,但是:不愿意生病,病还是会来;不希望衰老,衰老依然不请自至。每一件事都不能尽如所愿。

    同一道理,心也是没有实质的,心也是靠因缘集聚而成,也是常常在演变的。

    如果认为心有实质的话,那么,应该照我们所想像的才对!但是,是否如此?心里不希望恶,却又离善很远;心里希望善,却时常想到了恶。事实上都未尽如意。

    (二)或有人问:我们这个身体,是永远不变呢?抑或无常呢?无疑地,答案应该是无常的,而绝不会错。

    如果再问:那么,这无常是苦恼?还是快乐的呢?我们的答覆是:任何人既生之后,当他被病、老、死所逼迫时,谁都会说是苦恼的。

    准此之故,把无常、演变、苦恼视为实质的、视为归我所有的,都是错误的。

    心,亦复如是,是无常的、苦恼的、无实质的。

    所以,把由身心所组成的,自己认为那就是‘我’,而且将之呵护有加、执取以为属我所有,这种观念必须祛除。

    把一颗不具智慧的心,据为己有,那只是执著我有而已。

    而你一意所呵护的身体,由于是因缘所生,无时不在演变,即使再短的时间,也从未稍停。

    一如流逝的水、恰似闪烁的灯火,无时不在演变。我心之起意动念,就像活跃的猿猴,从无片刻的静止。

    具有智慧的眼光,是如是见解,如此地察觉,从而对身心的执著,必须洞然物外。超然地解除了身与心的执著,庶几获得正道的体悟。

    ——巴利本中部四·三五·萨遮迦小经

    (三)生存在这个世界,任凭你再伟大,依然有五件事还是无法达成心愿:

    第一、势将衰老之身,使它不再老化。

    第二、陷入卧病之身,使它不病而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