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正文】22
在未解说发心因缘之前,先来赞叹一下菩提心的殊胜。初二句是赞叹菩提心,次二句是说菩提心要因缘才得生起。‘此菩提心,诸善中王’。王是自由自在的意思。如古代的国王,能自由自在的统治国家的一切,没有谁能超过国王的权力,所以称王。菩提心在一切善法中,的确具有自由自在义,没有一个善法可以超过它,因此称王。其所以称之为王,是约它特别殊胜的意义说。在世间的一切善法中,要以菩提心的这一善法,为最殊胜最高超的。诸善,不用说,是包含著很多善的,然而,大体上可分为世间善法与出世间善法。善法虽说很多,但当我们发了菩提心后,一切善法无不为这菩提心之所统摄。换句话说:菩提心能领导一切善法,而一切善法却不能领导菩提心。是即菩提心为诸善中王的意义。在大乘经典中,常说到菩提心是由大悲心所触发的,因此二者有著密切而不可分离的关系。观音大士一次曾向佛陀这样表白过:一个菩萨行者,不必广修一切法门,只要修学大悲法门,其他一切法门都将随大悲心而转。因为你能抱持一念大悲心以等视众生,由于大悲心的驱使,一切善法自然跟著而来。以布施说:如果具有大悲心,纵然自身很困难,但因抵抗不住大悲的动力,使你自然而然的去实践布施这一善法。再以持戒来说:假如具有大悲心,看到众生的苦痛不已,你自然就会守持不杀生、不偷盗等戒。以忍辱来说亦然,你如具有大悲心,即使蒙受众生的淩辱,或遭遇重重的打击,可是因悲心的在抱,那你就能容忍这些淩辱与打击。可见一切善法,都是随逐大悲心而转的。如果不是大悲菩提心,纵然能修善法,也是狭小而不广泛的,是间断而不常恒的。本此可以了解,菩提心在一切善法中,是能率领群善的领导者,一切善法莫不在菩提心的统领下而得完成,所以称为诸善中王。
‘必有因缘,方得发起’,是表示菩提心的发起,并非是无因无缘的。‘法不孤起,仗境方生’,这是我们常听到的两句话。一切事事物物的生起,必各有其条件,而这有主要的条件与次要的条件之分,以此主要与次要的因素配合,然后一切事物方得生起。这主要与次要的条件,在佛法说,就是因缘。因是菩提种子,如不具有菩提种子,即使遇到外缘,亦不会发菩提心。由于内在具有菩提种子,一旦与外缘接触,立即就发起菩提心来。法华经说:‘佛种从缘起’。更可知道发菩提心的因缘不可缺少。
讲到发菩提心的因缘,自然是很多的,如要一一的说出来,事实是属不可能的。省庵大师为此,特简括的提示十种,所以说:‘今言因缘,略有十种’。在这十种因缘中,前五种是属外在的因缘,后五种是属内在的因缘。‘何等为十?’这是征问。以下就列出十种因缘,而这十种因缘,是有其必然次第而不容有所混乱颠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