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正文】39
对于礼义粗知,是即表示我们知得还不怎样精确,因为礼义是很烦琐的,特别是关于礼,不作专门的研究,很难得到精确了知。世间不论什么,都离不了一个礼。诸如朝觐之礼、聘问之礼、丧祭之礼、乡饮酒之礼、婚姻之礼等,你要弄得清清楚楚,真是谈何容易?所以说为粗知。
对于佛法略解,是即表示我们了解得还不怎么详尽。佛法深广无涯,犹如大海一样,不说大小乘的各宗派别,我们难以尽解,就是佛所说的教典,我们竭毕生之力,敢说亦研究不了。所谓精通三藏,谈何容易?一经一论的学习,只能知法海中的一点一滴,所以说为略解。
袈裟是印度话,中国或译为坏色衣,或译为赤色衣,或译为不正衣,是出家二众所著的衣裳,通常亦称为解脱服,有五衣、七衣、大衣的类别。‘佛制比丘、比丘尼应蓄三衣,不蓄余衣,是适应印度气候的一种规定。三衣常不离身,睡的时候以之为被,起的时候以之为衣,死也不离。假定衣离于身,便名犯戒’。著此三衣,不但是出离世俗的表相,且其德堪为世间的福德,而接受信徒的供养,所以又称为福田衣。一个人能得袈裟被体,不是容易的事,是有大善根的。但你怎么会有袈裟被体的?还不是由于授戒师所赐给的。假定没有戒师为我们授戒,我们是不可著此袈裟的。所谓戒品沾身,是得戒的意思。不论受沙弥、沙弥尼戒,比丘、比丘尼戒,在你正当受戒时,必然得到个戒体,即此戒体在你生命内在,发生防非止恶的力量,使你保持所受的戒而不毁犯。但你怎么会得到戒体的?亦是由于授戒师所赐给的。假定没有戒师为我们证明授戒,我们是不可能得戒体的。这么说来,出世师长所给予我们的恩德,岂不是深而且重?然则应怎样的报答师恩?没有别的办法,唯有发菩提心,为什么?曰:
【若求小果,仅能自利;今为大乘,普愿利人,则世出世间二种师长,俱蒙利益。是为发菩提心第三因缘也。】
念报师长恩德,假‘若求’证声闻、缘觉的‘小’乘圣‘果’,即使你能达到目的,充其量不过得出三界,‘仅能’得到‘自利’而已,根本不能去利济广大群生,自然难以报答累生累世的师长恩德。‘今为’发心趋求‘大乘’,‘普愿利’济一切天‘人’,所有无始以来一切众生,无不在自己的悲愿中,予以普遍的摄化。如是,‘则’多生多劫以来,所有‘世出世间二种师长,俱’都‘蒙’受你的救济‘利益’,而你对于两种师长的恩德,也就由此真正的得到报答。所以为人弟子者,不求报师长恩不谈,否则,就得发菩提心。‘是为发菩提心第三因缘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