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正文】60
【当年恩爱,今作冤家;昔日寇仇,今成骨肉。昔为母而今为妇;旧是翁而新作夫。宿命知之,则可羞可耻;天眼视之,则可笑可怜!】
前说人畜之间的因果关系,此说人与人间的因果关系。‘当年恩爱’的当年两字,在这儿是指过去生说,谓在过去生中,或是一对恩爱的夫妻,彼此之间搞得难解难分,可是到了今生,却成了一对冤家,即或仍然结为夫妇,亦是一对怨偶,轻则龃龉不休,重则对簿公庭,甚至弄到需要杀害对方的程度。或虽未再结为夫妻,而是有著深切关系,亦复不能互容,甚至相互仇视,这是世间所常见到的现象,亦是无可否认的事实。所以说‘今作冤家’,试想这是怎么一个人间?
反过来说,过去生中,原是自己的一个大仇人,但到今生却成为自己的子女,所以说:‘昔日寇仇,今成骨肉’。所谓骨肉儿女,在佛法立场说,都是为债而来,或是来讨债的,或是来还债的,俗说:‘讨债还债,无债不来’。常见世间一般愚痴的父母,对愈忤逆的子女,愈加是爱得入骨。不特在现社会中,可以明确的看到,即在历史的记录中,亦可找出许多这些例子。
还有,在‘昔’过去曾‘为’自己‘母’亲的,等到改头换面再来做人时,‘而今’反而成‘为’自己的妻‘妇’,你说这个变化多大?‘旧’昔曾经做过自己的父亲或公‘翁’的,‘而’今重‘新’来做人时,反而‘作’了自己的丈夫’,如是彼此掉换,又是多么迅速?
所惜我们现在没有宿命通,如有宿命通而知道这些颠倒的事实,那你不论是个怎样的人,都会感到无限羞耻的,所以说:‘宿命知之,则可羞可耻’!幸而我们现在没有天眼通,如有天眼通而亲见这些愚昧的事实,那你必然要为自己以及世人,觉得可笑亦复可怜,所以说:‘天眼视之,则可笑可怜’!关于以上所说的事实,在有新头脑的人听来,不但不会相信,甚至认为怪诞;但在具有天眼宿命二通的人,看到以及知道,过去生中的这些事实,自然会深信不疑。我们现在生而为人,不知不见的事情多得很,但不能因为不知不见就不相信,特别是做个佛弟子,对于佛所开示的因果事实,务要认真的信受。现在说个故事于下:
过去有个富有人家,夫妇二人诞生一子,不久丈夫死去,儿子养到几岁,聪敏伶俐非常,做母亲的异常疼爱。可是过了没有好久,母亲又去世而转生到同一乡里,为一有钱人家的女儿,长大出嫁,刚好嫁给前生的儿子为妻。因前生疼爱儿子的亲情未断,所以转世就又成为恩爱夫妻。后来生了一子,爱如掌上之珠。一天杀鸡烹食,夫妇相互对酌,并取好肉□子,真可说是一个和乐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