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能缘者、谓之识。
┌扶尘根“扶、又作浮。五根之外形、眼可见者。是为扶助胜义根之五麝、故谓之扶尘根。”
△根┤
└胜义根“又名正根。乃眼等五根之实体也。依之而有发识取境之作用。为四大种所成之净色。”
┌据小乘、则以前念之意识为意根。
△意根┤
└据大乘法相、则以第七末那识为意根。
┌大乘法相及小乘俱舍、皆谓六识体别。
△六识┤
└小乘成实、则谓六识体一、谓众生唯有一识、以一识依于六根而缘六境。
五蕴
蕴者积集之义、谓色心之法、大小前后等积集而成自体也。旧译曰阴、荫覆之义。
┌一色蕴总该五根五境等有形之物质。
├二受蕴对境而承受事物之心之作用也。
├三想蕴对境而想像事物之心之作用也
├四行蕴其他对境关于嗔贪等善恶一切之心之作用也。
└五识蕴对境而了别识知事物之心之本体也。
△┌色-色
└心┬受┐
├想┼此三者、心性上各为一种特别之作用。故名之曰心所有法。(略云心所)即心王所有之法。
├行┘
└识──此一者、为心之自性、故名之心王。
色蕴
◎俱舍十一色┬能造“以四大、为能造作一切色法”┬地大┐
│├水大│
│├火大├实色其体、为触境所摄。
│└风大┘
└所造“依四大、而造五根五境无表─┬眼根┐
色之十一。”├耳根│
├鼻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