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存亡品第七 利益存亡品第七2
    利益存亡品第七2

    本识即阿赖耶识,是前六识及第七识的根本,故称为本识。

    是诸众生,所造恶业,计其感果,必堕恶趣,缘是眷属,为临终人修此圣因,如是众罪,悉皆消灭。

    圣因即三宝也,三宝是四圣之因,四圣是佛、菩萨、声闻、缘觉。

    此众生生时所造恶业,计其所感之果报,必堕三恶道,今因其父母眷属,为临终人修此圣因,仗三宝无漏的功德,把今世所作之罪,全部消灭。

    若能更为身死之后,七七日内,广造众善,能使是诸众生永离恶趣,得生人天,受胜妙乐,现在眷属,利益无量。

    亡者身死之后,四十九日内还未投生,若能广造如上众善,能使亡者永离三恶道,更能令其得生人天受乐。代亡者向三宝作福的眷属,亦得更多利益。

    是故我今对佛世尊,及天龙八部人非人等,劝于阎浮提众生,临终之日,慎勿杀害,及造恶缘,拜祭鬼神,求诸魍魉,何以故,尔所杀害乃至拜祭,无纤毫之力,利益亡人,但结罪缘,转增深重。

    此乃鬼神无力之文。

    除三宝外,一切天龙八部、人非人等,未出三界者,皆是有漏,纵许天龙的有漏福,亦不能灭有漏之罪,所以地藏菩萨,对世尊及天龙八部、人非人等说,应劝阎浮提众生,临终之日,慎勿杀害生灵,取其血肉,拜祭鬼神,及求诸魍魉,因为拜祭无智鬼神,全无纤毫之力能利益亡者,不但无益亡者,而且所作杀生害命之业,转加亡者身上。

    假使来世或现在生,得获圣分,生人天中,缘是临终被诸眷属造是恶因,亦令是命终人,殃累对辩,晚生善处。

    圣分即是四圣谛分──苦谛圣分、集谛圣分、灭谛圣分、道谛圣分。

    假若亡者有深厚善根,在未来之世,或现在转生,在人天中而得见四谛之圣分,可以悟道了生死,因临命终时,其眷属为其杀害生灵,令是命终人在地府对辩公庭:‘不是我教他们杀的。’而晚生善处。

    地狱一刹那,人间几十年。

    何况临命终人,在生未曾有少善根,各据本业,自受恶趣,何忍眷属,更为增业。

    何况临命终人,生前未曾在三宝种善根,纯是恶缘,各据本识所作之业,自受恶报,何忍眷属,在其临命终时,杀生拜鬼神,更增其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