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次阿难。云何十二处本如来藏妙真如性。
处。方所也。又定在也。六根。六尘。故有十二。相教权立。言根一定在内。尘一定在外。又眼惟对色。耳惟对声。各有方所定在。今融归一性。正皆破彼方所定在也。征意准上。
卯二别破。分为六。辰一眼色处。分四。巳一标举二处
阿难。汝且观此只陀树林。及诸泉池。
观之一字。即是根处。下即尘处。后皆仿此
巳二双以征起
于意云何。此等为是色生眼见。眼生色相。
约凡小。心外有法。根尘不干。即不中此难。此约权宗心法相生意。谓色现而后起见。离色则见无可表。故说色生眼见。又眼观而后色显。离见则色不可得。故说眼生色相。此固权宗曲引法执者渐入唯识之境。实非无生了义也。故此征起破之。
巳三分文难破。又分二。午一破见生色
阿难。若复眼根生色相者。见空非色。色性应销。销则显发一切都无。色相既无。谁明空质。空亦如是。
见空非色。色性应销者。言眼既生色。眼具色性。见空非色。色性应失矣。销则显发一切都无者。言性相相待而生。色性既销。色相应泯矣。色相既无。谁明空质者。言空色相际而显。色相既无。空应不显矣。空亦如是者。言眼生空相。例此可知矣。
午二破色生见
若复色尘生眼见者。观空非色。见即销亡。亡则都无。谁明空色。
比上易省。非色见销者。言既无能生之色。自无所生之见。无见全无所明。故曰谁明空色。准上科。仍当有空亦如是句也。
巳四结妄归真
是故当知见与色空俱无处所。即色与见二处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无处所者。无内外定在之住处。此尚明其无处。虚妄者。并体亦无也。盖相生之计。正由妄执眼色实有二处。不达一体。故对待起此妄计。今约相妄。则无体伪现。尚无二处。说谁相生耶。约性真。则见色一体。本来但是一非因缘非自然之妙性而已。和谁相生耶。后皆仿此。夫观始曰俱无处所。次曰二处虚妄。显是平破。不同上之正破六入。尘惟带言而已也。眼色二处竟。
辰二耳声处。分为四。巳一标举二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