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佛顶首楞严经正脉疏卷二十八(经文卷六之四) (经文卷六之四)7
    未二鬼化食肉。又二。申一述鬼化仪。

    多此鬼神炽盛世间。自言食肉得菩提路。

    偈言食肉不碍成佛。

    申二废权防难。又三。酉一明现在权化。

    阿难。我令比丘食五净肉。此肉皆我神力化生。本无命根。

    佛于藏通律中。听彼教声闻菩萨除人蛇等二十种外。许食三净肉。今言是佛在时神力所为。则灭后。岂可复食乎。孤山曰。五净肉者。律明三净。不见为我杀。不闻为我杀。不疑为我杀。今言五者。加自死鸟残二也。

    酉二出权化之由。

    汝婆罗门地多蒸湿。加以沙石。草菜不生。我以大悲神力所加。因大慈悲。假名为肉。汝得其味。

    酉三明灭后非教。

    奈何如来灭度之后。食众生肉。名为释子。

    此可见凡佛许食肉者。皆佛在权变。渐引慈化耳。及灭后即实夺命之肉。可更食哉。而深经废权不许者。皆将灭示实。极护末法之误堕也。有志者务从实。而不可引权自欺矣。

    未三陷苦增缠。又为二。申一必陷苦海。

    汝等当知是食肉人。纵得心开似三摩地。皆大罗刹。报终必沉生死苦海。非佛弟子。

    心开者。禅定中得力。受用境界现前也。然食肉障深。似而非实。皆大罗刹者。以现行先同。来报必堕。故以果目因也。必沈苦海者。以罗刹增上转恶。必至极苦处矣。

    申二必不出缠。

    如是之人。相杀相吞。相食未已。云何是人得出三界。

    以命债不了。解脱无期。何由出世哉。

    午二教人断杀即佛诲。

    汝教世人修三摩地。次断杀生。是名如来先佛世尊第二决定清净明诲。

    鬼佛化仪已竟。

    巳三确定解脱得否。又二。午一喻不断难脱。又分二。未一正喻。

    是故阿难。若不断杀修禅定者。譬如有人自塞其耳。高声大叫。求人不闻。此等名为欲隐弥露。

    温陵曰。修禅避罪。反乃行杀。塞耳避人。反乃高声。是欲隐弥露也。○避罪二字。宜改出世二字方好。

    未二况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