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佛顶首楞严经正脉疏卷三十四(经文卷八之四) (经文卷八之四)3
    癸八魍魉鬼。

    贪明为罪。是人罪毕。遇精为形。名魍魉鬼。

    此见之余习也。明。为私作聪明而无正慧。精如十卷说诸年老成精是也。求邪见。尊邪师。所谓贪明也。故余习惟附精灵为魍魉鬼焉。

    癸九役使鬼。

    贪成为罪。是人罪毕。遇明为形。名役使鬼。

    此诈之余习也。谄诈诱人。贪成己私。所谓贪成为罪也。明。咒也。此因中专以诈术牵制驱使于人。故为鬼专被人咒术役使。不得自在。而翻以成就人之咒愿也。

    癸十传送鬼。

    贪党为罪。是人罪毕。遇人为形。名传送鬼。

    此讼之余习也。讼者结党朋证。所谓贪党也。故遇人成形。即环师谓附巫祝而传吉凶是也。良以因中结党以传递人隐暗之事而讦露之。今为鬼亦附人发泄传说吉凶。正合其余习也。详列诸鬼已竟。

    壬三结妄推无。

    阿难。是人皆以纯情坠落。业火烧干。上出为鬼。此等皆是自妄想业之所招引。若悟菩提。则妙圆明本无所有。

    按前文独阿鼻为纯情。除阿鼻外。八情二想生有间。九情一想生无间。今言皆纯情者。一者举重该轻。二者显情独为坠落根本。业火烧乾者。以情属水。情罪报尽。故曰烧干。总表地狱因穷果尽。下句方明升于斯趣。此等下。结妄也。若悟下。推无也。悟菩提者。如从梦醒。何法可得。妙则不受业缚。圆则不容他物。明则了无幽暗。诸趣皆空。何况鬼趣。故曰本无有也。诸鬼趣已竟。

    辛三畜生趣。畜生亦有上趣贬坠。及修带嗔杀者。如龙王迦楼罗王等。今亦顺序而谈。惟取从鬼来者。余以意该之。分四。壬一蹑前起后。

    复次阿难。鬼业既尽。则情与想二俱成空。方于世间与元负人冤对相值。身为畜生。酬其宿债。

    鬼业下蹑前。岳师谓情即地狱之纯情。想即鬼趣之妄想。非前文外分之想。此意详之非是。上言七情三想为鬼。何得无想。但以纯情干得三分。便作三分之想。非新起胜想也。今言二空。亦但是旧业余习已尽。方于下起后。偿债之意耳。夫情想俱空。当以何者润生畜趣。正取前造恶因时冤对无量。今为酬钱酬命。了此二种宿债。故受畜生之身耳。

    壬二详列诸畜。亦分十。癸一枭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