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释俱会一处
《疏》以不退菩提。故同佛所证。谓同法性身。同常寂光土。故云俱会一处。
《钞》一处者。非徒曰与诸上善人。俱会事相之一处。盖俱会所证理性之一处也。即能居之法性身。所居之寂光土。方名真一处也。
○二、修行二。初、分科
○二、修行二。初、反显余善不生
○二、释经二。初、反显余善不生二。初、列经
《经》舍利弗。不可以少善根。福德因缘。得生彼国。
○二、释义四。初、释少善根
《疏》灵芝云。欲显持名功胜。先斥余福为少善根。施戒禅诵。一切福业。若无正信。回向愿求。皆为少善。非往生因。
《钞》解中有简有收。简之则若无信愿回向。皆为少善根福德因缘。非往生之正因。收之则若有信愿回向。皆为多善根福德因缘。是往生之助行。
○次、释多善根。
《疏》若依此经。执持名号。发愿往生。方名多善根也。
《钞》此经往生正因。的在一心持名。发愿回向。如是善根。其功也多。其根也深。决得往生。永为佛种。
○三、明正与助
《疏》善根明正行。谓执持名号。一心不乱。福德约助行。
《钞》佛之大道。非正无以为行门。非助无以为资粮。更加发愿要制。方能速证无生。
○四、引证助行
《疏》观经云。欲生彼国者。当修三福。一者、孝养父母。奉事师长。慈心不杀。修十善业。二者、受持三归。具足众戒。不犯威仪。三者、发菩提心。深信因果。读诵大乘。劝进行者。如此三事。名为净业。皆往生之助行也。
《钞》观经疏云。第一、孝养父母。奉事师长。敬上接下。慈心行也。修十善业。是其止行。身除三邪。口离四过。意断三恶也。妙宗钞云。此经正被顿修之机。虽修佛行。父母师长。岂不孝事。轮王十善。岂不止行。但能修之心。一一称性。何妨所修慈孝之善。共于凡夫。观经疏云。第二、三归者。佛法僧。在家戒亦即是十戒。具足众戒者。道俗备受。微细不犯。威仪者。三千悉皆不缺也。妙宗钞云。圆顿行者。岂违小乘出家之式。三归众戒。威仪等事。但受持之心。合于一体。依于毕竟。而所行之法。共于二乘。观经疏云。第三、发菩提心是愿。起意趋向。名为发心。菩提是道。佛果圆通。说为菩提。读诵大乘。明修解也。行能运通。说之为乘。余二不及。是言大也。妙宗钞云。依无作境。起无缘誓。名发菩提心。实相不二而二。立因果殊。二而不二。始终理一。信此因果。方名为深。读诵大乘。修三智解。运圆乘行。以此解行。教其行者。名为劝进。此三种业。得前前者。不得后后。得后后者。必得前前。故今行人。能修前二。前二不能修于大乘。故云余二不及。是言大乘。皆往生之助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