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余身相,众好具足,如佛无异。唯顶上肉髻,及无见顶相,不及世尊。
此明余相同佛,唯肉髻不同。妙宗钞云:‘肉髻是相,无见顶是好。此之相好,表于极果;今作因人,故不及佛。’
壬三、结示观名
是为观观世音菩萨真实色身相,名第十观。’
灵芝疏:‘真实色身,即应身也。’
壬四、举益劝修
佛告阿难:‘若欲观观世音菩萨者,当作是观。作是观者,不遇诸祸,净除业障。除无数劫生死之罪。如此菩萨,但闻其名,获无量福,何况谛观。
初、约修观灭罪劝。灵芝疏云:‘当作是者,即上诸相,不可异故。不遇诸祸,除现难也。除无数劫罪,破往业也。’次、约称名获福劝。演义云:‘称名散善,尚得无量福,况修观定善,故能除无数劫生死重罪矣。’闻名获福,如普门品广说。
若有欲观观世音菩萨者,先观顶上肉髻,次观天冠;其余众相,亦次第观之。悉令明了,如观掌中。
三、示观次第。灵芝疏:‘从上至下,以为次第。’演义:‘谓从顶项循次观下,直至于足下轮相,悉令明明了了,如于掌中,自见掌文然也。钞云:身相既多,先观何相?今示:先观肉髻,次观天冠。以此二种,能别表示观音德相。何者?肉髻降佛,表现行因;冠有化佛,表昔成果。别相若显,其余通相则易可明。行者观于冠、髻、毫、面、身色、光明,一一须用心作心是而为能观。说在像前,用在此处。既云作佛是佛,岂不能作观音是观音耶?作髻、作冠,是髻、是冠,皆可为例。不独以佛例观菩萨,亦须例于普、杂、三辈。岂唯以前例后,亦合以后例前。以令行人,始末经文,俱可修观故。’
壬五、简观邪正
作是观者,名为正观。若他观者,名为邪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