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论分三大部分:一.初义,二.论义,三.末义。
一.初义分三部分:1.题义,2.礼供,3.立誓。
1、题义:《佛子行三十七颂》。即作为一大乘佛子所应具有的行为,分三十七个颂词阐述。
2、礼供分两部分:①略言;②广言。
①略言:“那摩罗格学亚!”此为梵语读音,意为顶礼观世音菩萨。
②广言:
虽见诸法无来去唯一勤行利众生
殊胜师及观自在恭敬三门恒顶礼
大慈大悲的观世音菩萨已照见一切法皆无有来去,已经彻见诸法无来去之自性,并恒时精进利乐众生,故在观自在菩萨以及与观自在菩萨无二无别的殊胜上师前,著者土美大师以自己的身语意三门恒时恭敬顶礼。
3.立誓句,即表明本论的目的:
利乐之源诸圆觉从修正法而出生
彼复依于知其行是故当说佛子行
世间所有的暂时安乐与究竟利益皆来源于诸佛,能得如是殊胜果位是由修持正法而证得的,而修持正法则首先必须明了修持的方法,对于一想修学大乘法的弟子来说,即需明了修学菩萨道的方法。因此,土美大师于此处为我们修持正法者宣说佛子应有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