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立义分
    已说<因缘分>,次说<立义分>。

    【要义】前文已说完<因缘分>,其次须说<立义分>,此乃结前生后之文。

    所谓<立义分>,是建立本论一部的大纲要义之文。其中提示一部所说的教理的组织,阐明其大纲,并提示一部所说的教理的要义,使人知道骨子为何物。故此乃要中之最要,极中之至极,为本论研究者所应熟读的玩味之处。

    摩诃衍者,总说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法,二者义。

    【要义】先总标“摩诃衍”,即大乘,欲说明之,有法和义两面。摩诃衍即大乘,实乃宇宙人生的真理。所谓如来八万四千法门,皆不外乎说明此理。故其浩博无垠而甚深微妙,可谓有言语道断。然今马鸣菩萨欲说明此理,概括一切,使成为法和义二种,欲用这两面来说破大乘,即法和义,是说明大乘的方法,并非大乘中有此二物体。故论文中明言“总说”,表示说明的方法形式。所谓“法”是说大乘是何物,是本体实体上的说明。然何故特称大乘的物体为法呢?略有不审,请说明之。法之中,如前文所说,有“任持自性”即指示自体之义和“轨生物解”即因有自体故成轨范而欲理解此为何物之义。现在怎样解答呢?因为是显示体相用三大之义,故称大乘的物体为法。可知此中显示体相用三大之义,是本论的特别意味。所谓“义”,是辨明此法何故名为大乘的名义。即此物体之所以名为大乘者,因具有体相用三大,故称为大;因过去十方诸佛已乘此法而成正觉,现在未来众生又当乘此法而到达彼岸,故称为乘。要之,说明大乘时,须取两种形式而陈述:法,即物体方面;义,即名义方面。

    【详义】所谓法,是实体,是本体。故不论其在宇宙的染法,或净法,又不论其在于因位,或果位,当然都同样通用。但本论中限于因位而说明。即在下文中说,法是众生心。就因位而说明,则曰:大乘的法体是一心,一心是实体本体,是绝对界。然把绝对界作为绝对界而就此说明,乃极难的方法,于是欲置之于果位。但大悟的佛界限于净法的一方面,又是不便的,因此欲置之于因位。但大迷的众生通于染净二法,然染净和合,生灭相明,此实为限于因位的原因。又,在义的方面的三大,虽通于因果二位,但本论限于果位而说明,即众生在因位,其一心虽然本来圆满具足三大,但被生灭的妄所覆盖,其作用难于充分显现;在佛陀果位,其作用显露彰灼,故容易显现。因此就果位而说明三大也。

    一、法

    所言法者,谓众生心。是心则摄一切世间法、出世间法。

    【字义】所谓“众生心”,是众生所持有的一心。所谓“摄”,有该摄和融摄二义。该摄者,是把万象之相照样摄取,是生灭门方面的;融摄者,不认万象之相,就染净不二和体摄取诸法,是真如门方面的。所谓“世间、出世间法”,世间的世是时间的,间是空间的;说世间法,就是说吾人迷界中出现的诸现象,是有漏之法,是流转门方面的;说出世间法,就是说出离世间的佛陀悟界中出现的诸现象,是无漏之法,是还灭门方面的。

    【要义】正式指出大乘的法体,说述其功能。

    前文说明大乘时,分法和义。其所谓“法”,即大乘的品质究为何物,本论单刀直入地大胆地告白:是众生心。即大乘的品质,非敢求之于高尚的佛陀,非可求之于广大的万象,正是吾等众生贪嗔烦恼中毫不离舍而本来具有的一心。但于此不能无疑,大乘的法体是遍满于宇宙的绝对之物,则何故拉致相对的众生,而以其所有的小的心为法体?下文说明这疑问:“是心则摄一切世间、出世间法”,毫无遗憾地道破了。即言此众生的一心,决不是吾人所想象那样的渺小之物,宇宙的本体万象,悉皆不离此一心。故吾人迷界中出现的世间有漏的诸法,佛陀悟界中出现的世间无漏的诸法,无不一一尽摄。因此以众生的一心为大乘之体也。此一心上自佛界、下至迷界,尽摄一切诸法。因此,宇宙万有皆是我的心的显现,皆是我的心的影像。开眼则万有稳然出现,闭目则万有忽然隐去。佛也是我的心的显现,鬼也是我的心的显现。“傀儡师胸前的人像箱中,鬼也出来,佛也出来。”是自由自在的。(译者注:日本古代有一种走江湖的艺人,胸前挂一箱,箱中能出现各种人像。)王阳明说:“人人自有定盘针,万花根源总在心。却笑从前颠倒见,枝枝叶叶外头寻。”可谓至言。

    【详义】前文解释“摄”字的字义,说有该摄和融摄二义。而后面又说,此一心中尽摄世间有漏法和出世间无漏法。如此分别认识世间和出世间,是该摄,还不可忘却生灭门中之义。若从融摄的真如门论来,则不见生灭门中那样的相,而直接看到其体。因此可知迷悟同体,染净不异,佛凡不二,一心尽摄万法。

    说明大乘的法体即宇宙的本体时,所用的适当的语言不少,如真如,如法性,如佛性,如实相,如本来面目皆是。诸经论多用此等语言,何故现在相反地提出众生心呢?答曰:佛教的要点,在于策励修养自己,日益向上发展,以期涅槃的妙果。然佛法甚高,有欲折花枝而嫌花梢太高之憾;外境的诸法甚广,有迷失路途之感。于是马鸣菩萨提示策修之法:不须求之于高处,不须求之于远处,不须求之于外境,吾等众生的妄念中本来具有的一心,便是大乘之体。这是最近便、最容易的指示,使吾等众生知道自己本来的一心具有三大之德,因此只要积集策修之功,则贪嗔烦恼的妄法自会云消雾散,发挥本来的面目,犹如出现玲珑的明月,显现无上涅槃的妙果。这是使人生起自重之念而励行策修。故《圆觉经》就佛陀的悟界而说明圆觉,《华严经》就凡圣的迷悟两界而单说一心,本论则特就吾等众生而说教也。

    更进一步而言,指示大乘之体时,或曰松,或曰竹,或曰梅,世间自有此等唯物论,即使不是唯物论者,亦将质问:此等诸法既然不外乎宇宙本体的显露,现在为什么独向主观的唯心中求其根底呢?答曰:佛教中,虽然无非是将其根底置在客观的唯物界中的,但如前所说,佛教的要旨在于转速开悟,在于使吾等众生策修。于是将其根底专置于主观的唯心上。一切妄法,全无实体,常是主观的误认。应当除去此妄法,开通大觉的智见。尤其是主张缘起说者,都建立主观的唯心说,使吾等众生策修开觉。本论原本是迷真起妄的缘起说,其为主观的唯心论,必是读者所早已会得的。然本论中所说的一心,虽限于个人,若论其体德,则尽摄世间出世间诸法,遍满于宇宙,可知其实为绝对的唯心论。

    又,本论所说的众生心,虽贯通于迷悟染净。但因以策修为眼目,故其立脚地在于自性清净。即如下至生灭门,亦谓此乃如来藏心,此言最可吟味。华严缘起的法相亦然。反之,如彼主张诸法实相的天台,则以众生心为介尔的妄心。所谓介尔的妄心,乃执住第六意识相应的无记心,即如欲饮、欲食等非善亦非恶的心,谓此心即圆满具足三千诸法,而策励修养。同是众生心,一是自性清净的心,一是介尔的妄心。此乃缘起和实相的立脚点完全不同之所致。

    依于此心显示摩诃衍义,何以故?是心真如相,即示摩诃衍体故。是心生灭因缘相,能示摩诃衍自体相用故。

    【字义】所谓“此心”,即众生心。所谓“摩诃衍义”,摩诃衍即大乘,义即三大。所谓“真如相”,是真如本体的义相,是平等绝对方面的。所谓“生灭因缘相”,是生灭现象的因缘相状,是差别相对方面的。所谓“即示”与“能示”,即示的即,限于真如绝对,能显的一心和所显的体没有差别,一心即仅示体大。能示的能,限于生灭相对,一心是能显,三大是所显,一心能显三大。所谓“自体相用”,自字表示生灭门中有体相用三大,离生灭门外别无他物。又,真如门是本体绝对界,故仅出一体,真理分明。然生灭门中所以更提出体者,是因为现象相对界中的万有,没有一个离体而存在的。

    【要义】前文关于众生心,曾述称为大乘之法的理由,乃因此一心中具有三大之义。

    前文所述,吾等众生本来具有的一心,是大乘之法即物体或实体,其理由是此一心之中,显示着体相用三大之义,作为本来的性德,故可名之为法,作为大乘的物体。然则如何才能在此一心中显示三大之义呢?答曰:从真如绝对之体的方面和生灭相对的用的方面,可得而显示之。所云从真如绝对的体的方面者,乃言宇宙万有恰如海水之同一咸味,到处不变,一味平等,无迷悟染净之差别,遍满宇宙,因之众生的一心也普遍充满于宇宙中,是无限绝对。故可知从真如绝对的方面说来,其体实大。所云从生灭相对的用的方面者,乃言此一心之因,由于无明妄法之缘,而因缘和合,于是显现宇宙万有,即众生,犹如不变的海水由于风的缘而动荡,于是卷起男波女波狂澜怒涛。此时起伏的千波万浪,说到其体,是一味的海水,是体大;说到其相,是具有千变万化的德相而成为大;说到其用,是具有千差万别的作用而成为大。吾等众生亦然,说到其体,是绝对的一心,是体大;说到其相,具有无量的性功德,相亦是大;说到其用,具有一切善的因果,用亦是大。故可知从生灭相对方面说来,可说是体相用都大。即众生的一心,从真如的义相说来,是体大;从生灭因缘的相状说来,显示体相用的三大。显示摩诃衍之义,其道如此,所以称众生的一心为大乘之法。

    二、义

    所言义者,则有三种。云何为三?一者体大,谓一切法真如平等不增减故。二者相大,谓如来藏具足无量性功德故。三者用大,谓能生一切世间出世间善因果故。

    【字义】所谓“如来藏”,是存在于真如的众生烦恼妄法中时的名称。藏字有包含和出生两义。真如存在于众生妄法中,藏有大智慧光明等的如来的功德,故是包含。策励修养,则放光明,显现佛陀,故是出生。真如称为如来藏,存在于因位迷界中的位,叫做在缠的真如;存在于果位悟界中的位,叫做出缠的真如。所谓在缠、出缠:被缠缚于烦恼妄法,叫做在缠;脱出烦恼妄法的缠缚,叫做出缠。所谓“性功德”,功德是佛陀的大智慧光明等;所以称为功德者,因为它是由于因位中的策修的功力而得来的德。而此功德到了佛果,开始出生,不是后天的。在真如中,是本来的自性,先天地具足一切功德。因此加上本有不改的性字,称之为性功德。所以称为无量者,因为在现在烦恼妄法中有无量,是明显的事实,故与之相对,说性功德中也有无量。

    【要义】说大乘时分“法”和“义”。法已说毕,其次说义。今就大乘之义,先释“大”字。

    众生的一心称为大乘。所以称为大,有三种意义,即体大、相大、用大是也。第一,所谓体大者,因遍满于宇宙万有的一切法中的真如,是绝对不变的本体,故无迷悟染净佛凡的差别,一味平等。悟而成佛时,即使显现大智慧光明等,亦不增大真如之体;迷而成众生时,亦不减少真如之体,是本来不增不减的。即竖贯三世,横遍十方,无限平等,绝对不变,故名为大。第二,所谓相大者,因众生所有的一心即如来藏中,其本来的自性包含着无数的大智慧光明等,具足圆满,毫末不缺,故名为大。第三,所谓用大者,因如来藏中具足无量的性功德,能策修之,其作用是在下能生有漏迷界的人天世间的善的因果,在上能生无漏悟界的佛陀出世间的善的因果。特别是,欲达佛陀妙觉之位,能随众生的机缘,出现报化二身,恰如露滴之处,月影映照,因此可使众生始成世间之善,终成出世间之善,有此作用,故名为大。

    就体相用三大而论,体大显然本来是绝对的;而相用二大是相对的。即说相大,可说对于无量的妄法具足无量的性功德;说用大,可说出生一切的善的因果。说无量,说因果,显然是有相对差别的。加之以前关于显示摩诃衍之义,曾把相用二大限于生灭门的相对界,亦可以证实此理。然把相用二大比较起来,相大是体大中具有的,可说是所谓体大的性质、属性、性能。用大是体中具有的性德发表于外者。故可知相大是内容的,用大是外面的。前者是先天的,后者是后天的。一是自然的,一是人为的。又,体相用三大虽皆称为大,但大的意味多少有异。大在梵语摩诃衍中,有大、多、胜三义。大者,有广大之意,例如大国;多者,有数量多之意,例如大军;胜者,有优胜的作用之意,例如大将。由此察看体相用,体有遍满宇宙万有的广大之义,相有无量性功德的数量众多之义,用有发生一切善的因果的优胜之义。故体、相、用三大,可说恰当于大、多胜三义。

    【详义】体相用三大之中,体大是就真如绝对的本体界而论的,故本来染净不二、佛凡同体,不分别善恶。但相用二大,是就生灭相对的现象界而论的,故悟迷染净有差异,区别善恶,然同是可论究的。在本论中,说相大时言具足无量的性功德,说用大时言发生善的因果,这显然是只述善的一面,而不见恶的一面。可知相和用,虽同称为大,其实因为是善的半面观,故不能称为大。关于这点,用大之下,《义记》有这样的解释:即善随顺真如,故为真如之用;恶违背真如,故非真如之用。好比工匠斧削木材,若顺木材之性而斧削,则可削得平滑;若逆木材之性而斧削,则粗糙不平。顺木之性而得滑面,是木之用;逆木之性而得粗面,不能说是木之用。于真如亦复如是;恶岂可说是真如之用,但不能说真如与恶没交涉。何则?违背真如的是恶,但不是脱离真如的别的存在。好比迷失方向,说迷失,并非与方向全没交涉也。

    以上说明,非无所本。今当先说明实相论和缘起论。须知实相和缘起二论,在佛教中是说明宇宙人生的二大系统。实相论者,是所谓万有本体论,直接抓住现存的色心万有的现象界,毫不探究其本末的关系,认为这便是阐明本体的真相。换言之,是采取从现象界到达本体界的形式。依照此方式,万有的现象中已有善恶二用,故具足本体的真如和善恶的二性。天台教义便是属于此的。具有这真如之性的,叫做性善性恶;属于真如之用的,叫做修善修恶。故可说性善性恶相当于相大,修善修恶相当于用大。缘起论者,是所谓宇宙开发论,主要是说明宇宙人生所缘起的原因和事情。因此必须讨究本末的关系,以心为本,以色为末。换言之是采取从本体界到达现象界的形式。依照此方式,是以唯心为根底,因此极端地立论于自重、自治、策修的主观方面。确定第一原理:一心真如的自性是清净的,妄法是无体的。因此真如的用中没有恶的妄法,何况真如的性中,更无具有恶之理。华严教义便是属于此的。本论既以唯心缘起论的形式为准则,故相大、用大都不认为恶法。因此说无量的性功德,说善的因果,仅举善的一面,可说是竭尽了真如本体中所具有的相和用的全面。

    更进一步,从华严教义的骨髓法界缘起即性起论来,则完全是佛果上出现的法相。宇宙万有之间,秋毫的妄法也不认识。倘认识其妄法而以为有恶法,乃是吾人认识上的错误。何况在真如,岂有恶性存在。因此法藏贤首大师的《探玄记》中,举性净性恶的问答,决定真如唯清净。又,澄观清凉大师的《大疏演义钞》中,作横竖的两面观,横论,即站在实相的立场上,认识性恶说。这是因为适值天台流行的时代,故融会之,认为是自家药笼中之物,决不是超越华严教义的本领的。竖论,即站在缘起的立场上,明明是鼓吹真如唯清净说,故关于本论的相大中的性功德,也一概肯定,因为贤首大师本来否定性恶,清凉大师是天台融会的。然凤潭师从华、天合糅的见地上,论述性恶说是圆教必要不可缺的条件,倘没有这个,就不是圆教。今《起信论》是终教位,不谈圆教,因此主张性功德中决没有性恶。清凉大师说性功德中具有性恶,乃误谬之极,应加指斥。然本论如师所说,不仅是缘教位之谈,贤首、清凉皆认为正是终教位。但顿、圆教相通,又,清凉的性恶说,要之,是融会的方便说,加之师之所谓性恶说,是华、天皆不容认的一家的私见,焉能为关于性功德说明的正鹄。

    最后,关于用大尚须加以说明。即论文中说,用大是世出世的善的因果。《义记》中说,这是报化二身。但倘把用大仅仅看作世出世的善的因果,则成为从真如直接发生世间有漏的善法,与真如自性清净说未免不相一致。倘仅说报化二身,则应受把论文置之度外的非难。所以现在从真如相大中显现报化二身,可说是报化二身之用能使诸众生始成世善,终成出世善,故可决定两者都是用大。

    一切诸佛本所乘故,一切菩萨皆乘此法到如来地故。

    【字义】所谓“本所乘”,本是因本之义,是说因位的时乘物。所谓“此法”,是众生所具有的一心。

    【要义】关于大乘之义,前文曾举三大来释大字,现在再来释乘字。为什么把吾等众生所具有的一心称为乘?因为此一心具有三大,体、相、用都是无限的。策励修养此一心,必能脱离迷的境界,而入于悟的境界。故古来一切佛,在因位时皆乘此一心,既已成佛在未来,一切菩萨皆乘此一心,以到达佛果如来的地位。除此一心之外,无到达佛果之道,因此名之为大。此一心更有运载之功,故用比喻之义,名之为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