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業力和十善業
    因果、業力和十善業

    一切善樂的根源便是依因果而行。欲得到肯定的安樂,我們應學習因果定律,依著因果而作應作之事、戒作不應作之事。

    有些人認為因果是“信則有,不信則無”的一回事,其實不然。不論你信不信四季循環的規律,到了春天花朵仍然會開;同道理,不論你是否相信因果,這定律同樣生效運作。也有些人認為因果不外乎是種善因而得善果之簡單道理,其實它是極精妙及復雜的規則。更有些人主張“一切皆無”的道理,甚至以為這便是佛法的高深境界,這是很嚴重的錯誤。

    最細微精確的因果,唯佛能見,譬如說你現在坐在這里,腳感到有少許疼痛,只有佛才能清楚而精確地說出此乃因某某過去因所致。然而,我們可以依粗顯的因果關系而學習。

    業果的特性有四方面︰

    (1)業不可改變

    世俗上的許多事,或許尚可改變少許,因果卻改變不了。善因只會生產樂果,絕不可能生出惡報,反之亦然。一旦種子種下了,便不會消失,一待外緣誘發便決定生出相應的果。所以,我們應生出決斷心,積極行善、堅拒作惡。

    (2)業會增長變大

    一顆小小的隻果種子,只要有適當的外在條件,便會長生一棵大樹,樹又再生長許多隻果,每個隻果又有種子……;同道理,一個小小的因,其果報可以很大。我們若以手指壓扁一蟲,只需一秒鐘,彷佛是件很微不足道的小事,但其果報卻十分嚴重。反過來說,如果見到有一條蟲掉在水中,我們不經意地順手撈起它,此因看似極微不足道,但其果報可以變得極大。在過去曾有一小孩,他只不過是在玩耍時把泥巴當成黃金供佛,後來于因緣成熟時,小孩便轉生為天王。所以,我們應參思此中規律而生覺受,決心不以善小而不作,亦不因惡小而不怕。

    (3)未作之業不可能結果

    在電視新聞中,常會見到一些大難不死的奇跡案例,譬如說在空難中有幾百人死了,偏偏有一個人生還等等,這其實並不稀奇。只要我們未作能衍生該果的業因,便絕不可能受到其果報。有些聖人喝下了毒藥也不被毒死,正是因為們並無此業報之因。

    (4)已作之業不會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