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杀四十八问白话6
    答:畜生自己的罪业固然不可能逃脱,而我们自己的罪业,难道不能逃吗。如果你以为畜生罪业该死不可逃,你因此而杀它,那么你就和它一样,同样受不可逃之罪业了。彼此相食相杀,有它必然的因果道理。而人处于可以逃脱的处境,为何不想早早逃脱呢。

    客曰。世间物命。类多欠债。杀之何罪。

    答曰。物命偿债岂不诚然。但有对受杀果。不对受杀果之分耳。对受杀果者。前世彼曾杀我。今冤对相逢。理当偿我也。不对受杀果者。前世他人。曾被其杀。今业报虽至。不当酬我也。世人一宴之顷。牲肴数品。一脔之肉。细命百干。安得尽取对受者而杀之。窃恐取偿于前世者。手中希得一二。而借债于来生者。比比然也。

    问:世间畜生的被杀,大多是前世欠债的缘故,杀它们有什么罪过?

    答:畜生被杀以偿宿世债业是没错,不过其中有该被我杀,有不该被我杀的分别。该被我杀的是,前世他曾杀我,现在彼此相逢,照理他该偿命于我。不该被我杀是说,前世他杀了别人,现在虽然业报到了,但却不该偿命于我。世人一顿宴饮,所杀的畜生品类和数量无数。一块肉就不晓得有多少的微细生命,难道它们全都应该偿命于吃的人吗。我想它们之中,大概只有一、二个是该偿前世之债的。吃它们的人,等于是先欠债于来世。

    客曰。不对受者。杀之固当有报。若对受者。一往一来。杀报已尽。庸何伤乎。

    答曰。子不见世人相殴乎。此以杖来。彼以杖往。两拳迭下如雨。曾见一往一来之后。各各敛手平心乎。菩萨于未来因缘。洞若观火。所以遇冤仇而不报也。

    问:与自己没有冤对的,杀了它固然应当会有报应。但是和自己有冤对的,彼此一往一来,相杀之报就互不再欠。这么说来,杀有冤对的畜生,又有什么关系呢?

    答:你见过世人互相殴打的情形吗?这边用棍子打过去,那边用棍子打过来。或者是彼此两拳如下雨般不停的打下去。何曾见过两人一来一往之后,各各都平心静气停手不打的呢。菩萨观看未来的因缘,清楚得如同观火般,所以即使遇到冤仇,也不回报。

    客曰。佛言有生之属。或多宿世父母六亲。有何证据而作此说。

    答曰。六道众生无量劫来轮回不已。即以一劫论。其数无量。安见目前有生之属。与己无关耶。余曾见刘道源为蓬溪令。解官归。宿秦氏家。梦一妇泣曰。吾乃秦之妻也。因埵杀一婢。冥官处我以死。乃罚为羊。今现在栏中。明日将杀以享君矣。刘急白之。亡不及救。举家大恸。呜呼。世之类此者亦多矣。肉眼人见不到耳。悲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