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杀四十八问白话8
    客曰。凡持斋者。祭可用素。若出自食肉之家。慢神甚矣。

    答曰。易有云。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实受其福。传有云。涧溪沼沚之毛。苹繁蕴藻之菜。可荐于鬼神。岂在天之灵。而与人争肉食耶。

    问:平常持斋的人,祭祀当然可以用素的。如果平常吃肉的人,用素祭神,岂不是慢渎神明了?

    答:易经上说:‘东边的人家特别杀牛来祭祀,不如西边的人家,平时的日常祭拜来得有实际的福报。’左传上说:‘山涧溪边沼泽沚岸的植物,及苹繁蕴藻的菜,都是可以供养鬼神的。’难道在天之灵的神明,会和人争肉吃不成?

    客曰。血食之神。复堕地狱。信有之乎。

    答曰。宿世正直。故为神明。就正直中。慈心胜者。不受血食。正直中嗔心胜者。必受血食。慈心胜者。慧胜于福。报满不至沉沦。嗔心胜者。福胜于慧。报满难免堕落。可知上天好生不独人。宜体之也。

    问:接受血食祭祀的神明,会堕落地狱,有这种事吗?

    答:能作神明,是由于宿世正直的缘故。在这些正直的神明之中,比较有慈悲心的,是不会接受血食祀祭的。嗔心比较重的神明,则必定接受血食祭祀。有慈悲心的神明,智慧胜过福报,所以神明业报期满之后,不会堕落恶道。嗔心重的神明,福报胜过智慧,神明业报期满之后,难免会堕落恶道。所以要知道,上天希望众生皆能生存,不独只希望人类不被杀而已,要仔细体会这点。

    客曰。为祀神杀生。固知不可矣。为养亲杀生。不知亦有罪否。

    答曰。殆有甚焉。礼有云。善则归亲。过则归己。人子之道也。己则不杀。独为养亲而杀。是归过于亲矣。于心忍乎。或不得已。用三净肉(不见杀。不闻杀。不为己杀)及自死肉奉之。是或两全之道也。

    问:现在知道为了祭祀神明而杀生是不可以的,那么为了奉养双亲而杀生,不知道是否有罪过?

    答:罪过更大。礼记上说:‘好的都要给双亲,坏的都要给自己,这是为人子女的规矩。’我们自己不杀生,却单为了奉养双亲而杀生,这是把罪过都给双亲了,于心何忍呢。如果不得已的话,就用三净肉(不亲见畜生被杀,不听闻畜生被杀时之哀号,不特别为自己杀)或畜生自然死亡之肉,来奉养双亲,或者是两全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