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杀绝宗庙牺牲诏(并表请)
    断杀绝宗庙牺牲诏(并表请)

    梁武帝

    梁高祖武皇帝临天下十二年⑴,下诏去宗庙牺牲⑵。修行佛戒,蔬食断欲⑶。

    上定林寺沙门僧祐、龙华邑正柏超度等上启云:“京畿⑷既是福地,而鲜食之族,犹布筌网⑸,并驱之客⑹,尚驰鹰犬,非所以仰称皇朝优洽之旨⑺。请丹阳、琅琊二境,水陆并不得搜捕。”

    敕付尚书详之。

    议郎江贶以为:“圣人之道,以百姓为心;仁者之化,以躬行被物。皇德好生,协于上下,日就月将,自然改俗。一朝抑绝,容恐愚民。且猎山之人,例堪跋涉;捕水之客,不惮风波。江宁有禁,即达牛渚。延陵不许,便往阳羡。取生之地虽异,杀生之数是同。空有防育之制,无益全生之术。”

    兼都令史王述以为:“京邑翼翼,四方所视,民渐至化,必被万国。今祈寒暑雨,人尚无怨,况去俗入真,所以可悦。”谓断之为是。

    左丞谢几卿曰:“不杀之礼,诚如王述所议。然圣人为教,亦与俗推移,即之事迹,恐不宜偏断。若二郡独有此禁,更似外道谓不杀戒皆有界域,因时之宜敬。”同议郎江贶议。

    尚书臣亶、仆射臣昂、令莹以下,并同贶议。

    帝使周舍难贶曰:“《礼》云:‘君子远庖厨,血气不身翦。’‘见生不忍其死,闻声不食其肉。’此皆即自兴仁,非关及远。三驱之礼,向我者舍,背我者射⑻。”于是依王述议,遂断⑼。

    又敕太医,不得以生类合药。公家织官纹锦,并断仙人、鸟兽之形,以为亵衣裁剪,有乖仁恕。至乃祈告天地、宗庙,以去杀之理,被之含识。郊庙⑽皆以面为牲牷。其飨万国⑾用菜蔬,去生类。其山川诸祀则否。

    乃敕有司曰:“近以神实爱民,不责无识,所贵诚信,非尚血膋⑿。凡有水旱之患,使归咎在上,不同牲牢,止告知而已。而万姓祈求,谄黩为事,山川小祇,难期正直,晴雨或乖,容市民怨。愚夫滞习,难用理移。自今祈请报答,可如俗法所用,以身赛咎,事自依前。”

    前臣曰:夫神道茫昧,求诸不一,或尚血腥之祀,或歆蕴藻之诚⒀。设教随时,贵其为善,其诚无忒,何往不通。若祭享理无,则四代之风为爽⒁。神明实有,三世⒂之道为弘。语其无,不待牲牷之洁。据其有,宜存去杀之仁。周文禴祭⒃,由来尚矣。苟有明德,神其吐诸⒄?而以面为牲,于义未达,方之纹锦,将不矛盾乎?——

    ⑴即天监十二年,公元513年。

    ⑵宗庙:古代天子、诸侯祭祀祖先的场所。牺牲:祭祀所宰杀的牲畜。

    ⑶梁武帝《净业赋序》自言:登基后,遂“蔬食不啖鱼肉”,“复断房室,不与嫔侍同屋而处,四十余年矣”。

    ⑷京畿(jī):国都及其附近地区。

    ⑸鲜食:吃鱼。筌:捕鱼的竹器。

    ⑹并驱:打猎。

    ⑺意为与朝廷慈悲止杀的意旨不相符。

    ⑻三驱之礼:古代天子田猎,三面驱围,仅张一面之网。被猎动物迎面奔逃者,可免于猎杀。

    ⑼遂断:于是便下令在丹阳、琅琊二地禁止捕猎。

    ⑽郊:在郊外祭祀天地。庙:祭祀祖先。

    ⑾万国:万邦,各方诸侯。飨万国:朝廷设筵款待朝礼的来宾。

    ⑿膋(liáo):肠部的脂肪。

    ⒀蕴藻(wēnzǎo):水草。

    ⒁四代:指虞、夏、商、周四个朝代。爽:失误,差错。

    ⒂三世:指佛家三世因果学说。

    ⒃周文:周文王。禴(yuè)祭:薄祭。

    ⒄苟有明德,神其吐诸:指祭者若有良好的品德,神是不会拒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