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知而行者有二︰何為所行事;于彼行正知。初中有二︰謂五行動業及五受用業。其中初五之身事業者,謂若往赴所余聚落、余寺院等;若從彼還。眼事業者,一若略睹,謂無意為先見種種境;二若詳瞻,謂動意為先而有所見。一切支節業者,謂諸支節,若屈若伸。衣缽業者,謂若受用及其受持三衣及缽。乞食業者,謂飲食等。寺內五種受用業中,身事業者,若行謂往經行處,或往同法者所,或為法故行經于道。若住謂住行處,同法親教,軌範尊重,似尊等前。若坐謂于床等上結跏趺坐。語事業者,謂若請受曾所未受十二分教,分別了解。諸已受者,或自誦讀或為他說,或為引發正精進故,與他議論所有說。意事業者,謂諸默然,若于中夜而正眠臥;若赴靜處,思所聞義;若以九心修三摩地;若正勤修毗缽舍那,或于熱季極疲倦時,于非時中起睡眠欲,略為消遣。晝夜二業者,謂于永日及初後夜不應睡眠。此亦顯示身語二業,言睡眠者,顯示唯是夜間之業及是意業。
于此十事正知行者,謂隨起若行動業或受用業,即于此業先應住念,不放逸行。由彼二種所攝持故,應以何相而正觀察,如何方便而正觀察,即以是相如是方便觀察正知。此中復有四種行相︰
一、謂于其身事業等十種依處,應以何相如何觀察,即于是處以是行相如是觀察。譬如于其往返事業,如律所說,往返行儀正了知已,即于其時正知現前,行如是事。
二、謂于其何種方所,應以何相如何觀察,即于是方以是行相如是觀察。譬如行時應先了知沽酒等處五非應行,除此所余是可行處,于彼彼時安住正知。
三、謂于其何等時分,應以何相如何觀察,即于是時以如是相如是觀察。譬如午前可赴聚落,午後不可,既了知已,即如是行;爾時亦應安住正知。
四、于所有此諸事業,應以何相如何觀察,即應于其爾所事業,以如是相如是觀察。譬如宣說行時應當極善防護而入他家,所有此等行走學處,悉當憶念。總之所有若晝若夜一切現行,悉應憶念,了知其中應不應行,于進止時一切皆應安住正知,謂我現前正行如是,若進若止若如是行,則現法中不為罪染;沒後亦不墮諸惡趣;諸道證德未獲得者,即住能得正因資糧。
此與密護根門二者,如聖無著引經解釋而正錄取。若能勵力修此二事,則能增長一切善行,非余能等。特能清淨尸羅,及能速引止觀所攝無分別心勝三摩地,故應勤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