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或有人,供养此等自恣僧者,定能利益存亡。现世,指现生之世。已过父母,六亲眷属,六亲者:父母兄弟夫妻、眷属,通指儿女姻戚。若堕三途苦趣,承此设供功德,得离苦生天之益,思衣衣来,思食食至,而受自然之福乐。此承众僧悲愿之力,令得离苦益,惟是天宫虽乐,毕竟无常。天报若毕,五衰相现,还来散入诸趣,当求父母,往生净土,则永离诸苦矣。
若父母现在者,福乐百年。若七世父母生天,自在化生,入天华光。
前二句,指此生之父母。若现在者,为其设供求福,则福乐百年,长寿无病。此承众僧慈愿之力,令其得乐。
若七世父母,已经过去,承此孝心设供,功德之力,亦得超生天上。自在化生,入于天界,妙华光明之中,受自然之快乐。丁三教示目连救济之法竟。
丁四敕令众僧受供之仪:
时佛敕十方众僧,皆先为施主家咒愿,愿七世父母,行禅定意,然后受食。初受食时,先安在佛前,塔寺中佛前,众僧咒愿竟,便自受食。
上佛说修供之法,此佛敕(令也)受供之仪,佛制比丘,食存五观:一计功多少,当思来处。二忖已德行,全缺应供。三防心离过,贪等为宗。四正事良药,为疗形枯。五为成道故,方受此食。此五观法,佛为未成道果之比丘而制。今佛敕十方自恣僧,多得道果,为世福田,故教受供(即盂兰盆供)之仪。
嘱其位位,皆应存慈悲救济之心。先为乃未曾受食之前,先为施主家(设供之家)咒愿者,口中祝祷,心中愿求,愿设供报恩之者,七世父母,承斯善利,俱得超升善道。
行禅定意者,乃敕众僧。此三昧加持。经偈云:定业不可转,三昧加持力,无始诸障碍,一切皆消灭,行禅定意已,然后方可受食。
初受食时五句,乃初未受食之时,先将盂兰盆供,安在佛前,或塔中佛前,或寺中佛前。塔者塔波,正云窣堵波,供佛舍利(译云灵骨,碎金刚固坚之身,而为舍利,令人供礼,为世福田)。此云高显处,塔高而显,可以远瞻,而往礼拜。寺即寺庙,供佛像之殿阁。
众僧依佛敕,为施主咒愿已竟,然后应供,便自受食,四敕令众僧受供之仪竟。
丁五孝子依教修供报恩:
时目连比丘,及大菩萨众,皆大欢喜。目连悲啼泣声,释然除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