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言赞佛智希有
舍利弗!如来能种种分别,巧说诸法,言辞柔软,悦可众心。舍利弗!取要言之,无量无边未曾有法,佛悉成就。止!舍利弗!不须复说。
前是寄用语言,赞叹佛的权实二智,今是绝言再赞。初四句是明绝言赞的理由,次三句显绝言赞之境,止!舍利弗以下,是解释绝言之意。
释尊又告诉‘舍利弗!如来能种种分别,巧说诸法,言辞柔软,悦可众心。’初二句是重说佛权智;次二句是举佛佛实智。佛所以能够分别众生种种根性的不同,又能善巧方便,应机施教,演说诸法,原因是佛成就权智;佛所以能用真实而又柔软的言辞,为众说法,令众生心开意解,法喜充满,原因是佛具足实智。前寄言赞佛权实二智,经文是先实后权,是明佛从实施权。今绝言赞佛权实二智,是先权后实,是表示佛欲开权显实。
‘取要言之’,佛意是简约而言。‘无量无边’,指佛权巧方便的权智;‘未曾有法’,是佛所证的实相理,‘佛悉成就’,是总显佛的权实二智。实相理体,虽然众生本具,但九法界众生,皆未曾悟证,唯佛实智,能证此未曾有法,又能权巧方便,为一切众生演说,故说:‘佛悉成就’。
‘止!舍利弗!不须复说。’世间诸法,虽然可以用种种言辞,权巧方便演说,但实相理体,言语道断,心行处灭,非心可思,非口可议,即使佛能权巧演说,但闻法者亦不能了解。若然因不解而不信,而诽谤,则不但没有利益,反而有害,诚应该停止,不宜复说,故佛说:‘止!舍利弗!不须复说。’
所以者何?佛所成就第一希有难解之法,唯佛与佛乃能究尽诸法实相。所谓诸法如是相,如是性,如是体,如是力,如是作,如是因,如是缘,如是果,如是报,如是本末究竟等。
以下,是解释何以不须复说的理由。因为‘佛所成就第一希有难解之法,唯佛与佛乃能究尽诸法实相。’佛是无上果人,第一希有难解之法,是无上法。此无上法,非凡情可以测知,非语言文字可以表达,唯有释迦佛,以及曾经亲证此无上法的十方诸佛,始可以究竟尽知此‘诸实相法实相’理,所以不须复说。
诸法实相,义通前后,通前,是唯佛与佛乃能究尽,通后,是标佛权实二智。
‘所谓诸法如是相’以下,是用十如是解释。
‘诸法’是指宇宙间可以接触,可以想像的一切事物,是佛权智所照之境;实相,是宇宙原理,诸法的本体,亦即是众生的佛性,是佛实智所证之理。宇宙一切事物虽多,不外是十法界四圣六凡依正因果等法。在佛的智慧观察,十法界众生,无论是内在的身心,或是赖以生存的外在世界,不管是有情或无情,无不各自具足如是相,性,体,力,作,因,缘,果,报本末等事相,以及如是究竟平等的理性。决定如是,绝对不可以改变的。
如是相:是指世间事物的外貌形相各别而言,例如:人的形相,不同物的形相;植物的形相,又不同动物的形相;物相有长短方圆,大小不一,人相有高矮肥瘦,美丑不同。三善道众生的长相,美丽端庄;三恶道众生的长相,丑陋怪异;二乘圣人的形相,清净无染;佛菩萨的形相,庄严无比。十法界圣凡以及诸法的相貌,一定彼此各异,不可混乱,谓之如是相。
如是性:是指人与物内在的特性,人性不同物性,物性有寒冷温和燥热不等,人性有善恶无记各别。例如:水以湿为性,火以暖为性,地以坚为性,风以动为性,六道众生以善恶无记为性,二乘圣人以解脱为性,佛菩萨以智慧慈悲为性,十法界圣凡中,情与无情,皆各有其不同的个性。
如是体:是指人与物的体质。人的体质,不同物的体质,植物的体质,又不同矿物、动物的体质。六道众生由善恶业力招致色心组合的五蕴体质,不同于圣人由道力熏修而成五分法身的体质,更不同于诸佛菩萨福慧庄严,十力具足的体质。当然佛所证的法身,也不同于应身的体质;而且是永远如是,不可以改变的。
如是力:力是力量,功力。物有物的功力,人有人的力量。例如:水可以解渴,也可以载舟覆舟;火可以照明,也可以燎原;地可以生长万物,风可以移动一切,房屋可以御寒避暑,五谷可以止饥疗饿,这些都是物的功力。至于六道众生,则以能承受苦乐为力,二乘圣人以断惑离缚为力,菩萨以菩提心、四摄法为力,佛以智慧、慈悲、弘愿为力。力虽有大小强弱不等,但诸法无不各具其力,人力不同物力,圣人之力不同凡夫之力,永远如此,是无法更改的,谓之如是力。
如是作:作是造作。力是潜在的功能,作是表现的动作。日夜转移,四季更改,春花秋月,夏雨冬雪,皆是物的造作;善恶好丑,是六道众生的造作;戒定慧是二乘圣人的造作;六度万行,悲智双运,是菩萨的造作;随机垂应,八相成道,说法利生,是诸佛的造作。情与无情,若凡若圣,无不各有其一定的造作。
如是因:因是主因,原因。众生的一切造作,都可以形成一种惯性,作为引生未来生命或苦或乐的主因。如:大地种子,是生长万物因;人造作善或恶业,是轮回六道生死因;二乘圣人造作无漏善业,是出世涅槃因;菩萨发菩提心,广修六度万行,是成就佛果菩提因。所以世出世间一切的一切,无不各有前因。
如是缘:缘是助缘。事必由因之外,还需要有助缘,然后有结果。例如:物以种子为因,以水、土、阳光、人工等为助缘,始可以萌芽、开花、结果。人则以善恶业为因,以父母为助缘,有因无缘,绝对不可能创造新的生命。六道众生,以善恶业为因,以扳缘于色声等六尘境界为缘,所以轮回六道,生死不已。二乘圣人作无漏因,加以出世善法为助缘,所以能解脱生死,超出轮回。菩萨以般若为因,以善知识及布施持戒等为助缘,所以能觉悟成佛。诸佛以慈悲愿力为因,众生机感为缘,所以来应生人间,成佛道、度众生。由于众生所作之因不同,助缘亦异,结果十法界圣凡苦乐不一。
如是果:果是结果。作如是因,必感如是果,凡夫作有漏因,招致生死果;二乘作无漏因,得涅槃果;菩萨作成佛因,得菩提果;因果不昧,因果相类,谓之如是果。
如是报:报是受报,果与报不同。例如:五谷的种子是因,水土阳光是缘,五谷丰收是果,食用五谷时才是报。又如人立志创业是因,学问知识与亲朋的协助是缘,事业成功是果,享受应得的利润财富才是报。
六道众生作善恶业是因,取舍六尘境界是缘,轮回生死是果,受苦或受乐是报。二乘作无漏业因,修出世善法是缘,证阿罗汉是果,享受涅槃是报。菩萨广学般若,上求下化是因,修行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等是缘,证无上菩提是果,得大涅槃,享受常、乐、我、净是报。
因缘果报,是世间事物演变的层次,亦是众生六道升沉的原则;若是有因无缘,是不可能感果受报。十法界有情、无情诸法,虽然各各具足如是相,性,体,力,作,因,缘,果、报等事相差别,彼此互异,但究其根源,不出实相平等之理,所谓:‘事有千差,理无二致。’故言:‘如是本末究竟等。’
天台宗依据此十如是,说法有百界千如。法华玄义言:‘此一法界具十如是,十法界具百如是。又一法界具十法界,则有百法界,千如是。’再依据众生,世界,业界三种相续言,则成三千,故有‘三千性相’之说。又三千之法,唯是一心,故言:‘一念三千’。
天台宗又用空假中三观,解释十如是。若言诸法皆具足如是性相等十如是,有无量差别相不同,是俗谛理,属于假观;若言诸法如是性相等十如是,是一味平等,没有差别,是显真谛理,是名空观;若言诸法性如是,相比是,乃至本末究竟皆如是,非空非有,是显中道理,名为中观。以此一心三观,观于一境三谛,即俗即真,即事即理,事理圆融,真俗无碍,就是佛的知见。
智者大师,又约十法界,约佛法,约离合,约位等四番解释十如是。而法华授手卷一之四言:‘直指云:理应取十法界俗谛理曰相,十界真谛理曰性,十界本具曰体,十界业用曰力,十界功能曰作,十界作成曰因,十界助发曰缘,十界循业发现曰果,十界酬赏不差曰报,森森之法,起于一心,万境如是,终归于实际曰末,从因至果,了然不昧,三际平等,十方坐断曰究竟,以根本智当阳一照,十界全空曰如,以差别智,行布无碍,十界不坏曰是,全俗即真,是事无碍,真俗互融,是理事无碍,真俗双超,是事事无碍。…’读者欲想深入研究,可参阅文句、授手等古人的注解。
由于诸法差别之相,不离实相平等之理,即事即理,即真即俗,故真俗互融,事理无碍,唯佛权实二智,能知能解,一切凡圣,皆不可能理解佛的智慧。今日释尊,欲开权显实,又恐众生不能信受,反而谤法,罪招堕落,所以欲言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