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佛教的命运:自教主释迦佛牟尼创立四众弟子的制度以来,出家的男众比丘——俗名和尚,女众比丘尼——俗名尼姑,还有在家的男众和女众——俗名统称居士,或加上男女两字以示性别。释迦牟尼以住持(负责)佛教仪范,弘扬佛法的任务,咐嘱于比丘众。以护持佛教的责任,交托给国王、大臣、长者、居士,做为扶持佛教的护法。因此在中国、印度、日本等国家,历代世世相仍,佛教的命运,都仰仗政权与社会名流的维护。到了十九世纪末期以后,民主政治的制度,推翻数千年来帝王政权专制政体的陋习,佛教徒对民主自由的认识不够彻底,对法治的法律知识不够了解,仍然依草附木地去攀缘于社会人士,或仰赖残余的旧式政权之间。从今以后,由二十世纪到二十一世纪的新阶段,还要一仍不变地仰人鼻息,以维衰命,不自寻求所以立于新世纪的路线,恐怕命如悬丝,危同垒卵了。
二、佛教的经济:二千余年来的佛教,无论在中国、印度或日本,向来便在农业社会中求乞剩余,用以维持自己的生命,对于宗教集团本身的经济观念,从来没有做过考虑,况且动辄以戒律为当头棒喝,使教内有识之士,也不敢提出主张。只有中国的佛教,在唐代经过禅宗丛林制度的建立,才有略具规模的宗教集团,类似集体农场制度的产生,这种制度,以后也随佛教形式和教义,传到日本。但在目前,受资本发达,工商业剧烈竞争,社会经济结构整个变迁的影响,全仗旧有农业社会的生产方式,已经不能自全生计,何况还不能自力更生,依靠托钵募化为务。今后还要想以这种附属生存的方式,用以维持佛教,恐怕不待别人的消灭,就根本无法立足。
三、教徒的团结:世界任何宗教的宗旨,本来都是主张个人自由的真正自由主义者,除了西洋的宗教,早已另有宗教行政的了解,自有一套具体的组织法规以外。佛教的个人自由主义,可以说已经自由到了极度,一变为绝对自私的程度,至少在形式上是如此的。如果说中国人都缺乏团结性,我想中国佛教徒的不团结,足以为中国人不团结的标本取样。到目前为止,向来内在的僧俗弘法之争,以个人师僧为标榜的徒众权利之争,门户派别之争,居士众中自我崇高之争,传法的优劣之争,甚至琐碎如衣着之争等等,不一而足。释迦牟尼在世,素来以僧伽为和合互敬的教训,到此自毁自败,一破无遗。倘使还不自省自救,只想避世高蹈,恐怕在二十世纪以后,便无可立于天地之间了。
四、教育学识的条件:过去佛教在中国的兴盛,全赖师僧们学问知识的渊博,品德修持的规范,成为上下社会普遍崇拜的偶像,因此才形成了佛教的崇高与伟大。可是这些大师们的学问与知识,大多都在未出家,或已出家的初期,对于普通学识,已有高深的修养,然后配合佛学的精义,才能成为一代宗师,而且他们本身也就是真正的教育家。现在呢,受过普遍的教育程度,已嫌不够,只要披上架裟,能讲几句佛理和解释一些佛学名辞,便自视为天人师表,实在急需反省求学,力求充实自己,才不愧对高深渊博的教主。过去在印度的后期佛教,便提倡大乘菩萨,自身须具备有五明的学问:(1)内明(由修道而悟道)。(2)因明(精通逻辑,到现代还应该包括各种宗教哲学和其他人文科学等)。(3)声明(各种文字学与文学)。(4)医方明(擅长医药)。(5)工巧明(具备工艺技术,到现在应该包括技术科学等技能)。时到二十世纪的后期,教育、知识的普及,日益普遍,如不立即反省,急图充实自己,向来以天人师表标榜的佛教,恐怕难以自圆其说吧!目前虽然也有许多地方,举办僧众教育,但必须谦虚了解,教育是百年大计,以一个外行,甚至自己根本不懂教育,或者只知宗教教育的人来办教育,恐怕一误再误,不可收拾。他山之石,可以攻错,谦虚接受教内教外的忠告,绝对是利多弊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