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三归依的内容─
    第二章三归依的内容─

     巴利圣典的解释

     一、《小诵经》的注释

    

    NamotassaBhagavatoArahatoSammàsambuddhassa.

    礼敬世尊、阿拉汉、正自觉者

    Paramatthajotikà1

    《阐明胜义》1

    【11】“我归依佛,我归依法,我归依僧(Buddha§sara?a§gacchàmi,Dhamma§sara?a§gacchàmi,Sa?gha§sara?a§gacchàmi.)”,这归依的开示乃是诸小(圣典)的开端。现在为了显示、分别、开显这(诸)小(圣典)的注释-《阐明胜义》的目的而作此说:

    “礼敬了最上应礼敬的三宝,

    我将解释这《诸小(圣典)》的涵义。

    《诸小(圣典)》(非常)深奥,有些是极难解释的,

    尤其像我这般在此教(法)中尚未觉悟者。

     然而直到今天,尚未破坏先前诸导师的抉择,

    而且大师的九分教(法)同样地还保留著。

    因此我想(立足于大师的九分)教法,

    以及依于古代(诸导师)的抉择而解说此义。

    由于对正法的诸多尊敬,而不是想要自我称赞,

    也不是为了轻毁他人,因此请专心地倾听!”

    此中,对所说的“我将解释某些《诸小(圣典)》的涵义”,我将先确定了《诸小(圣典)》(的范围)后,再解说其涵义。

    《诸小(圣典)》是《小部》的一部分,而《小部》是五部[尼柯耶(nikàya)]的一部分。五部[尼柯耶]是指:

    “长、中、相应、增支、小,

    这五部从法从义都深奥。”【12】

    此中,《梵网经》等三十四经为《长部(D?ghanikàya)》;《根本法门经》等一百五十二经为《中部(Majjhimanikàya)》;《渡越瀑流经》等七千七百六十二经为《相应部(Sa§yuttanikàya)》;《心遍取经》等九千五百五十七经为《增支部(A?guttaranikàya)》;《小诵》、《法句》、《自说》、《如是语》、《经集》、《天宫事》、《饿鬼事》、《长老偈》、《长老尼偈》、《本生》、《义释》、《无碍解》、《譬喻》、《佛种姓》、《所行藏》,除了《律藏(Vinayapi?aka)[维那亚藏]》、《阿毗达磨藏(Abhidhammapi?aka)》、四部[尼柯耶]外,其余的佛语为《小部(Khuddakanikàya)》。

    为什么这称为“《小部》”呢?由于诸多小法蕴的群聚与住处,所以群聚与住处称为“部[尼柯耶]”。如说:“诸比库,我不见有其它一部类如此多元性,诸比库,就像这畜生趣的生物一样。”的例子乃从(佛)教而来的;而“波尼咖(po?iki)尼柯耶、七咖利咖(cikkhallika)尼柯耶”如此等(的例子)乃从(教外的)世间而说的。(本书)即是为了显示、分别、开显这系属于经藏,《小部》一部份的诸小(圣典)之涵义的目的。

    该诸小(圣典)是由〈归依〉、〈学处〉、〈三十二行相〉、〈童子问〉、《吉祥经》、《宝经》、《墙外经》、《伏藏经》、《慈经》所构成九部份的《小诵(Khuddakapà?ha)》为初,(而这样的次序,乃是)诸导师辗转的传诵方式[语道],而并不是佛陀所(最先)说。

    在世尊所开示的:

    “经多生轮回,流转中寻找,

    未见造屋者,再再受生苦。【13】

    见你了造屋者,你将不再造屋,

    你一切栋梁坏,屋顶已经摧毁;

    我心已达无为,已证灭尽诸爱。”

    这两首偈颂是一切佛语当中(世尊)最先(说出)的;然而这(两首偈颂)只是(世尊)由心诵出,而非由语词说出。但在:

    “热诚静虑婆罗门,当诸法显现之时,

    灭其一切诸疑惑,他知那有因之法。”

    这首偈颂则是(世尊)最初用语词诵出的(佛语)。

    因此,我将开始解释这始于诸小(圣典)的这(《小诵》)之九个部分,以此为初:“我归依佛,我归依法,我归依僧。”这是解释该义方法的本母:

    “由谁、何处、何时、为什么说三归依?

    不是(世尊)最先说的(三归依),为什么在此最先说呢?

    在此如此净化了因缘后,从此之后:

    解说佛陀、归依以及(归依)者。

    我们阐明破、未破、果,以及所应行(归依的对象);

    ‘归依法’等二种,也是依此所知的方法。

    与说明确定次第的原因,并以譬喻来阐明三归依。”

    这里,在第一偈有:“这三归依由谁所说?何处说?何时说?为什么说?【14】如来所未最先说的(三归依),为什么在此最先说呢?”五个问题,这些问题的回答为:

    “由谁所说?”:由世尊所说,而不是由弟子、仙人(isi)或诸天(所说)。

    “何处?”:在波罗奈(Bàrà?as?)仙人降(处)的鹿(野)苑。

    “何时?”:当耶舍(Yasa呀舍)尊者和(他的)朋友(证)得了阿拉汉,(当时世间)有六十一位阿拉汉,为了世间众人的利益而说法时(,在那时候说的)。

    “为什么?”:为了(使令)出家和受具足戒。如说:“再者,诸比库,应当如此使令出家、使令受具足戒:首先,令剃除须发,披著袈裟衣,令上衣偏袒一肩,礼诸比库足,提著脚跟而坐[蹲踞],合掌后,应(对受戒者如此)说:‘你如此说:``我归依佛,我归依法,我归依僧。''’”

    “为什么在此最先说呢?”:当知:当这大师的九分教(法)以三藏而摄益后,(再)取先前诸导师(àcariya)的传诵方式[语道(vàcanàmagga)]。由于这种(传诵)方式[道],使得天(与)人成为在家信徒[伍巴萨咖(upàsaka)]或出家而进入(佛)教,所以使进入教(法)的(此传诵)方式[道]-《小诵》,在此最先说出。

    已作因缘的净化了。

    现在,对所说的:“解说佛陀、归依以及(归依)者”(的解说如下:“归依的对象﹙sara?a§﹚”):此中,“佛陀(Buddha)”乃能体证、遍修一切法无障碍智相、无上解脱(五)蕴相续所施设的执取之差别有情,或者能成为一切知智足处[近因]、现观(圣)谛所施设的执取(之差别有情)。如说:“‘佛陀’-世尊自成、无师,对先前未曾听闻法,自己已觉悟(圣)谛,并于此获得一切知性,及于诸力自在。”到此乃是从义上解说佛陀。

    若从文字,当知“‘已觉悟者’为佛陀;‘令觉悟者’为佛陀”如此等方式。然而这所说的“佛陀”,佛陀是什么涵义呢?“‘已觉悟诸(圣)谛者’为佛陀;‘令人们觉悟者’为佛陀;以一切知性者为佛陀;以已见一切者为佛陀;以无其他引导者为佛陀;以萌【15】发者为佛陀;以漏尽而称为佛陀;以无随烦恼而称为佛陀;‘一向离贪者’为佛陀;‘一向离嗔者’为佛陀;‘一向离痴者’为佛陀;‘一向无烦恼者’为佛陀;‘已达一趣向道者’为佛陀;‘已(独)一自觉无上正自觉者’为佛陀;‘已破除未觉而获得觉悟者’为佛陀;所谓‘佛陀’之名,非由母亲,非由父亲所取(,非由兄弟所取,非由姊妹所取,非由朋友、同伴所取,非由亲戚、血亲所取,非由沙门、婆罗门所取,非由诸天所取),乃是究竟解脱的诸佛、诸世尊在菩提树下,当他们获得、证知一切知智的同时所施设的为‘佛陀’。”

    而且,在此就如世间在得达[世袭;了知]时称为“得达[世袭;了知者]者”,如此:“已觉悟诸(圣)谛者”为佛陀。就如(世间)使叶干枯的风称为“叶枯者”,如此:“令人们觉悟者”为佛陀。“以一切知性者为佛陀”乃就以有觉悟一切法的能力而觉悟者,所以称为“佛陀”。“以已见一切者为佛陀”乃就以有使觉悟一切法的能力而觉悟,所以称为“佛陀”。“以无其他引导者为佛陀”乃就非由他人令觉悟,而只是由自己觉悟的,所以称为“佛陀”。“以萌发者为佛陀”乃从种种功德萌发,如莲花之开花一般,所以称为“佛陀”。“以漏尽而称为佛陀”,就如觉醒的男子,由于舍断了疲惫的心,而息灭了睡眠一般;同样地,以如此等其已灭尽一切烦恼睡眠而觉醒者,因此称为“佛陀”。“已达一趣向道者为佛陀”-这种说法乃是为了显示其所往趣的方法,即是为了觉悟的目的,就如已到达道路的男子称为到达者,如此已达一趣向道者也称为“佛陀”。“已(独)一自觉无上正自觉者为佛陀”-什么是非由他人使令觉悟故为佛陀呢?只是由自己已自觉悟无上正自觉,所以称为“佛陀”。【16】“已破除未觉而获得觉悟者为佛陀”-由语词的方式为“菩提(buddhi)、菩当(buddha§)、钵多(bodho)”,而这就像从青、红特质相应的称为青布、红布一样;同样地,为了令知而说:“与觉悟之德相应者为佛陀”。从此之后(的句子):“‘佛陀’之名非由……”如此等,乃就为了令觉悟的目的,而此(施设)是随行于该义的施设而说的。当知一切文句与佛陀相关的字,乃是以同样的方式而能成就其义。这是从文字来解说佛陀。

    现在,在归依等,(归依处﹙sara?a§﹚):就如“它杀”为归依(处),即“已归依者由其归依而杀害、破坏、除去、消灭(其)怖畏、战栗、痛苦、恶趣、烦恼”之义。

    或者由他转起利益与遮止不利,而杀害诸有情的怖畏为佛陀;由令渡过(三)有(bhava)的沙漠以及给与安稳为法;以少有所作(如给与布施、供养、恭敬的机会)而得大果的原因为僧。所以由此方法三宝为归依(处)。

    

    (归依﹙sara?agamana﹚):由该净信、该尊重那(三宝)而灭除烦恼,转起那依怙行相,或不由他人之缘所生起的心为归依。

    

    (归依者(gamaka)):具备(生起)该(心)的有情(为归依者),而他行该归依,即以上述方式心生起:“这(三宝)是我的归依,这是(我的)依怙”,如此导入之义。

    以及有些(归依者)在入(归依)之时,如塔帕士(Tapassu)、跋利咖(Bhallika)等一样地受持:“尊者,我们归依世尊及法,愿世尊忆持我们为在家信徒[伍巴萨咖]。”或者像马哈咖沙巴(Mahàkassapa大迦叶)等以入为弟子的情况一样:“尊者,世尊是我的导师(satthà),我是(世尊的)弟子。”或者像梵寿(Brahmàyu)等的倾向一样:“在如此说时,梵寿婆罗门从座而起,上衣偏袒一肩,向世尊合掌,以自说说出三遍:‘礼敬世尊、阿拉汉、正自觉者;礼敬……略……【17】觉者。’”

    或者如致力于业处的(禅修者)一样,把自己奉献(给三宝);或者如圣人一般,已断了归依的杂染。如此以各种方式从(所缘)境和作用而入(归依)。

    这是归依与(归依)者的解说。

    现在,接著对所说的“我们阐明破、未破、果,以及所应行(归依的对象)”。(以下)这是对破等的阐明:

    (破):已如此归依的人有两种破(其归依):有罪的与无罪的。死亡是无罪的(破其归依);有罪的(破其归依)为采用所说的(归依)方式对待(佛陀以外)其他的导师;以及采用所说的(归依)方式(其程序)颠倒了,而这两种(破其归依)只会发生在诸凡夫上。

    

    (杂染):由于对佛陀诸德生起无智、怀疑、邪智,以及生起不恭敬等而使他们的归依成为杂染。而诸圣人的归依只有不破和没有杂染的归依。如说:“这是不可能、不会发生的,凡见成就的人可能指出其他人为导师。”对于诸凡夫,只要他们的归依还没有达到破,他们的归依就未破。

    (果):有罪地破了他们的归依,以及(其归依)是有杂染的,则有不可爱的果;无罪(地破了他们的归依,因为)没有异熟(果报),所以没有果。而未破(归依)的结果,只会给与可意的果,如说:

    “凡已归依佛陀者,将不会投生苦界;

    在舍弃人身之后,他们将圆成天身。”

    在这当中,“已归依的(圣者),由于已断了归依的杂染,所以他们将不会往趣苦界;而其他的归依者,则(可能)往趣(苦界)。”当知这是此偈颂的意趣。

    到此乃是破、未破,和果的阐明。

    在所应行(gaman?ya)(归依的对象),(反对者)责难说:“我归依佛(Buddha§sara?a§gacchàmi)”,在此凡归依佛者,假如他前往佛或归依,则在一语句(叙述)两处是没有意义的。为什么?假如以去[往趣(gamana)]的动词有两个受词,就如若用“他带羊(去)村”等一样,诸文法家是不想要有两个被动受词的,只有“他去【18】东方,他去西方”等才有意义。

    (答):并非(如此)。同一使役动词的状态并不是佛(和)归依(两字)的意趣;假如在同一使役动词的状态有他们(佛和归依两字)的意趣,则丧失[击破]其心者,也会有在前往佛陀之时,而成已归依。因此,当已行归依者,他只是向那殊胜的“佛陀”。

    (问):虽然如此,然而“此归依安稳,此归依最上”之语,难道不是同一使役动词性吗?

    (答):并非(如此),这里只是该状态而已。在此,同一使役动词状态的意趣,只在偈颂的(一)行:“归依了这佛等三宝,称为破除怖畏,其归依的情况是无例外地安稳归依与最上归依。”然而,若有在余处与往趣相结合,则其归依不足以成就,所以并非此意趣。(因此你的责难)并未得逞。

    (问):在“得由此归依,解脱一切苦”,这里(文中)与往趣相结合而归依成就,(难道不是)同一使役动词性吗?

    (答):并非(如此),也还是在之前所说过失的范围。即使在这当中有同一使役动词的状态,即使已击破心者,在来归依了佛、法、僧,他将解脱一切苦。如此只是在先前所说过失的范围,我们的义理并没有过失,所以这个(责难)并未得逞。

    就如:“阿难达,凡来到(像)我(这样)善友者,(遭受)生法的有情他们(将)从生解脱。”这里是指藉由(像)世尊(这样)善友的威力而解脱时,所以说:“来到……善友……解脱。”这里也是如此,当藉由归依佛、法、僧的威力而解脱时,而说:“得由此归依,解脱一切苦。”当知如此是这里的意趣。

    即使如此,一切方式的所应行性,既不是与佛陀结合,也不是与归依结合,也不是与(佛陀与归依)两者(结合)。以及希望:“我去(归依)”为所说的归依者其所应行(归依的对象),从那所应说与此处相“结合”,因此而说,此处只是以佛陀为应行(归依)的对象。为了显示去归依的行相之义,归依之词为:“我‘归依佛’,这是(我的)依怙,破除痛苦和给与【19】利益者。”以此意趣,“我前往、奉侍、亲近、尊敬此三宝。或者我如此了知、我(如此)觉知。”由于举凡字根有“去(gati)”的涵义,它们也有“觉(buddhi)”的涵义。

    (问):(在此并)没有附加“如是(iti)”的字,那是适当的吗?

    (答)并非如此,在那里是有的。

    (问):假如那里有“如是(iti)”之义,如在:“他如实了知‘色无常、色无常’”如此等有“如此(iti)”的字一样,应有“如此(iti)”的字相结合,然而并没有结合“如此(iti)”的字,因此并不合逻辑?

    (答)并非如此。为什么?是含有该义的。如在:“凡已归依佛、法及僧者”如此等,这里也(当)有“如此(iti)”之字义存在,但现在并没有“如此(iti)”之字在一切处结合。就如对“如此(iti)”之字相结合,应以(“如此iti”之字)未结合之义而令知,以及在其它如此种类(也是如此),因此那是没有过失的。

    在“诸比库,我允许以三归依出家”等只是归依为所应行(的对象)。

    (问):如前所说的:“归依之语乃是为了显示往趣的行相”,这也没有与“如此(iti)”的字相结合?

    (答)并非如此,是有相结合的。为什么?只在该义存在,此中实有该义存在。就如前面(所说)的一样,当知即使未结合,也是有结合的。

    其他方式则为之前所说过失的范围,因此只当取随所教导的。这是所应行(归依对象)的解说。

    现在,对所说的:“‘归依法’等二种,也是依此所知的方法。”在那里所说的:“我归依佛”,以及在那里所解释的方式,当知在“我归依法,我归依僧”这两句也是(同样的方式)。

    在这当中,法(与)僧只有义和字的解说与(佛)不同,其余的则与所说的相同。因此,这里我们只就不同的部分作解说。

    (法﹙Dhamma﹚):有一(种说法):“法为道、果(与)涅槃。”

    我们容许:“已修的道及已证知的涅槃,由保持不堕苦界,给与最上安稳,以及离贪的道,只在此涵义为法。”

    这里,我们取《最上净信经(AggapasàdaSutta)》为例来说:“诸比库,只要诸法是有为的,八圣道分可说是它们当中最上的”,【20】如此等。

    

    (僧﹙Sa?gha﹚):具备四种圣道、四沙门果、住定的蕴相续之人的团体为僧,(他们)是由见(和)戒所组成的群体。而且世尊也这么说:“阿难达,你认为如何?凡我所证知而说的法,这即是:四念处、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菩提分、八圣道分。阿难达,即使才两位比库,你见到对这些法有不同的主张吗?”

    这实是指胜义僧是所应行“归依的(对象)”,而且在诸经也说:“应受供养、应受招待、应受布施、应受合掌,是世间的无上福田。”

    这位已归依者对其他(个别的)比库僧、比库尼僧、以佛陀为首的比库僧,或者以四群(四人僧、五人僧、十人僧)等区分,乃至一人在世尊(教)说而出家的通俗僧行礼敬等,其归依既没有破,也没有杂染。此是这里的不同。

    这(僧)和第二(法)归依的破、未破等其余规定的解说,当知只是如前所说的方式。到此乃是对“‘归依法’等二(种)也是此所知的方法”的解释。

    

    现在,对“与说明确定次第的原因”,这里由:“一切有情之上首”,所以佛陀为三归依一词之初;由他(佛)为根源,由他所教导,所以其次为法;那法的保持与奉行者,所以最后为僧。或者以促成一切有情利益者,所以佛为初;由他为起源而带给一切有情利益性,所以其次为法;由为体证利益的实践者与已体证利益者,所以最后为僧。在确定了归依的情况后,即已阐明了:“与说明确定次地的原因”。

    现在当解说上面所说的“并以譬喻来阐明三归【21】依”。此中,佛如满月;他所演说的法如月亮所散发的光辉;僧如由满月光辉在世间所生的喜悦者。佛如刚升起的太阳;所演说的法如那光芒之网;僧如由那光芒破除黑暗的世间。佛如燃烧丛林的人;法如燃烧丛林之火,燃烧烦恼丛林;僧如烧了丛林的那块土地,成了农田,由燃烧了烦恼而成为福田。佛如大乌云;法如雨水;僧如在乡间由下雨而止息的灰尘,止息了烦恼尘。佛如善调御师;正法如调伏骏马的方法;僧如已善调伏的骏马之团体。佛如外科医生,拔出一切见箭;法如拔除箭的方法;僧如已取出箭的人,拔除了见箭。佛如眼科医生,切开愚痴的白内障;法如切除白内障的方法;僧如已切除白内障而眼明净的人,切除了愚痴的白内障,拥有明净智眼。佛如善巧的医生,能医治有随眠烦恼的病;法如正确应用的药;僧如由使用药而善治愈了疾病的众人,善治愈了烦恼病的随眠。或者佛如善指导者;法如善道,(能到达)安稳的目的地;僧如已行道者,到达了安稳的目的地。佛如善巧的船师;法如船;僧如成功到达彼岸的人。佛如喜马拉雅山[雪山(himavà)];法如由那(山)所生的草药;僧如由服药而无病的人。佛如施财者;法如财宝;僧如随其所欲地获得了财宝之人,正确地获得了圣财。佛如示[指出]【22】伏藏者;法如伏藏;僧如获得伏藏的人。再者,佛如能给与无畏的稳健男子;法如无畏;僧如成就无畏的人,究竟成就无畏。佛如(给与)安稳者;法如安稳;僧如安稳的人。佛如善友;法如利益的教示;僧如依照那利益的教示而到达一切处的人。佛如宝矿地;法如财宝的精髓;僧如受用财宝精髓的人。佛如为王子洗浴者;法如洗头水;僧如已善洗浴的王子众,沐浴了正法水。佛如装饰品的制造者;法如装饰品;僧如经装饰的王子众,以正法而庄严。佛如旃檀(candana)树;法如由该(树)所生的香;僧如由受用旃檀而寂静热恼的人,以受用正法而寂静热恼。佛如给与法遗产者;正法如遗产;僧如继承遗产的儿子众,继承正法遗产。佛如已开的莲花;法如由该(花)所生的蜜;僧如享用那(蜜)的蜂群。如此为“并以譬喻来阐明三归依”。

    到此乃先前的:“由谁、何处、何时、为什么说三归依?”等,为了解释该义所列出的四偈方法本母,该义已经阐明了。

     《小诵经》的注释-《阐明胜义》

     三归依的解释已结束

    `Bahu§vesara?a§yanti,pabbatànivanànica;

    aràmarukkhacetyàni,manussàbhayatajjità.

    N'eta§khosara?a§khema§,n'eta§sara?amuttama§;

    N'eta§sara?amàgamma,sabbadukkhàpamuccati.

    Yocabuddha¤cadhamma¤ca,sa?gha¤casara?a§

    gato;

    Cattàriariyasaccàni,sammappa¤¤àyapassati.

    Dukkha§dukkhasamuppàda§,dukkhassacaatikkama§;

    Ariya¤c'a??ha?gika§magga§,dukkh?pasamagàmina§.

    Eta§khosara?a§khema§,eta§sara?amuttama§;

    Eta§sara?amàgamma,sabbadukkhàpamuccati.'

     《Dhammapada》188~192

    众人怖所逼,多归依诸山,丛林及园苑,孤树诸支提。

    此非安稳依,此非最上依,不因此归依,得脱一切苦。

    诸有归依佛,及归依法僧,于四圣谛中,以正慧观见:

    苦并苦之集,与永超众苦,及导至苦灭—之八支圣道。

    此归依安稳,此归依最上,得由此归依,解脱一切苦。

     《法句经》188~192

     二、《沙门果经》的注释

    《长部?沙门果经》

    “尊者(Bhante),我归依世尊、(归依)法,及(归依)比库僧,愿世尊忆持我为从今天开始终身归依的在家信徒﹝伍巴萨咖﹞。”

    《长部注》-《善吉祥美》

    (Suma?gala-vilàsin?)

    “我归依世尊”的意思是:“世尊是我的归依、(我的)依怙,破除痛苦和给与利益者。”,以此意趣“我前往、奉侍、亲近、尊敬世尊。或者我知、我觉(世尊)。”由于凡字根有“去”的含义,它们也有“觉”的含义。所以说“我前往(gacchàmi)”也有“我知、我觉”的含义。

    “(归依)法,及(归依)比库僧”:这里,由于“它支持那些已证道、已作证灭、依教奉行者不堕四恶道”,因此为法。从义上,那(法)为圣道与涅槃。曾这么说:“诸比库,在有为法的范围里,八圣道分可说是最上的。”广义的(法)并不只是圣道与涅槃,而且包括圣果与【230】教理之法。在《花盖青年天宫(事)(Chattamà?avaka-vimàna)》这么说:

     “此法无为、无厌恶,离贪、不动又无忧,

     甜美、练达、善分别,请向此法入归依!”

    此中,“离贪”说为道;“不动又无忧”是果;“无为法”是涅槃;“此无厌恶、甜美、练达、善分别”乃分别三藏的一切法蕴。

    “僧”是由见(和)戒所组成的组合。从义上,那(僧)是八种圣人的团体。在《天宫(事)》这么说:

    “说凡布施得大果,即那四双清净人,

     那些八种见法人,请向此僧入归依!”

    诸比库僧为比库僧。

    到此乃国王所宣称的三归依。

    

    现在,为了善巧(三)归依,当知以下解释的方法:“归依(处)、归依、归依者、归依的种类、归依之果、杂染(以及)破。”

    (归依处﹙sara?a§﹚):从义上,就如“他杀”为归依(处),乃“已归依者由其归依而杀害、破坏、除去、消灭(其)怖畏、战栗、痛苦、恶趣、烦恼”之义。这(归依处)是三宝的同义辞。

    或者“由他转起利益与遮止不利,而杀害诸有情的怖畏”为佛陀;由令渡过(三)有的沙漠,以及给与安稳为法;以少有所作而得大果的原因为【231】僧。所以由此方法,三宝是归依(处)。

    (归依﹙sara?agamana﹚):由净信、尊重那(三宝)而灭除烦恼,转起那依怙行相所生起的心为归依。

    (归依者﹙gamaka﹚):具备(生起)归依(心)的那位有情(为归依者)。即以上述方式心生起:“这三宝是我的归依,这是(我的)依怙”,如此导入之义。

    当知到此为归依(处)、归依、归依者的(解释)方法。

    归依的种类:有出世间和世间两种归依。此中,出世间(归依)乃诸见谛者在道的刹那,正断归依的杂染。从所缘,以涅槃为对象;从作用,对整个三宝的成就。

    世间(归依)乃诸凡夫镇伏归依的杂染。从所缘,乃以佛等功德为对象而成就之。从义上,乃在佛等对象获得信心,以及以信为根的正见,即十福业事中的见正直业而说。

    这(世间归依)有四种产生(方式):由奉献自己、由以那(三宝)为依怙、由以入为弟子的身分,和由顶礼。

    此中,奉献自己即是:“从今天开始,我把自己奉献给佛、法、僧。”如此将自己舍给佛等。

    以那(三宝)为依怙即是:“请您忆持我:‘从今天开始,佛是我的依怙、法是(我的)依怙、僧是(我的)依怙。’”如此以那为依怙的情况。

    以入为弟子的身分即是:“请您忆持我:‘从今天开始,

    我是佛、法、僧的弟子。’”如此入为弟子的身分。

    顶礼即是:“请您忆持我:‘从今天开始,我只对佛等三种对象行问讯、起迎、合掌、恭敬业。’”如此对佛等行最上的五体投地礼。

    取这四种方式其中之一而归依。

    再者,以:“我把自己舍给世尊,我把自己舍给法、僧,以及我施舍(我的)生命。”【232】如此将自己舍给佛等。“我已经施舍自己,已经施舍生命。直到命终我归依佛,佛是我的归依、庇护、避难处。”当知如此为奉献自己。

    以:“假如我可以遇见导师,那只是我所见的世尊;假如我可以遇见善逝,那只是我所见的世尊;假如我可以遇见正自觉者,那只是我所见的世尊。”如此,如马哈咖沙巴长老的归依当知为入为弟子的身分。

    “我将从村到村,从城到城游行,

     礼敬正自觉者,及法的正法性。”

    如此,如阿拉哇咖(a?avaka)(夜叉)等归依当知为以那(三宝)为依怙。

    以:“当时梵寿婆罗门(BrahmàyuBrahma?a)从座位起,上衣偏袒一肩,以头顶礼世尊足,以口吻世尊足,以及用手抚摸,并说出(自己的)名字:‘苟答马尊者,我是梵寿婆罗门。苟答马尊者,我是梵寿婆罗门。’”如此当知为顶礼。

    那(顶礼)有:向亲戚(顶礼)、因怖畏而(顶礼)、向老师(顶礼),以及向应施者(dakkhi?eyya)(顶礼)四种。这里,只有向应施者顶礼而成归依,而不是其它(三种)。只由殊胜的取得归依;只由殊胜的破(其归依)。

    因此,如有释迦族(Sàkiya)或拘利族(Ko?iya)人(想):“佛是我们的亲戚”而顶礼,如此并未取得归依。或者,凡有人(想):“沙门苟答马受到诸王礼敬,有大威力,假如不顶礼可能对我不利”,因怖畏而顶礼,如此并未取得归依。凡有人回忆起曾向世尊在菩萨时,在其前学得某事,或在成佛后(学取):

    “智者居于家,财产分四份,

    一份财享用,两份经商业,

     第四份储藏,以备灾难用。”

    学取了似此的教导(而想):“(他是)我的老师”而顶礼,【233】如此并未取得归依。凡有人以:“这位是世间最上的应施者”而顶礼,(四种顶礼当中)只有他取得(归依)。如此以取得归依的男在家信徒[伍巴萨咖(upàsaka)]或女在家信徒[伍巴西咖(upàsikà)]对外道出家的亲戚(想):“这位是我的亲戚”而顶礼,其归依并没有破,何况(顶礼)未出家(的亲戚)。同样地,若有人由于害怕而顶礼诸王(想):“国人都礼敬他,假如不顶礼可能对我不利。”以怖畏而顶礼,如此并未取得归依。同样地,向某技艺的外道老师(想):“这位是我的老师”而顶礼,(其归依)也没有破。

    如此,当知归依的种类。

    

    (归依之果):此中,出世间归依以四沙门果为异熟果,

    灭尽一切苦的利益果。以此而说:

    “诸有归依佛,及归依法僧,

     于四圣谛中,以正慧观见:

     苦并苦之集,与永超众苦,

     及导至苦灭之八支圣道。

     此归依安稳,此归依最上,

     得由此归依,解脱一切苦。”

    再者,以不会视(某行法)为常等,当知也是此之利益果。以此而说:“这是不可能,不会发生的,凡见成就的人可能视某行[有为法(sa?khàra)]为常、为乐,可能视某法为我,可能杀母亲的生命,杀父亲、阿拉汉的生命,以恶心出如来血,分裂僧团,指出其他人为导师。这是不可能的。”

    世间归依以有[生命体(bhava)]的成就及财富成就为果。以此而说:

    “凡已归依佛陀者,将不会投生苦界;

     在舍弃人身之后,他们将圆成天身。”【234】

    另有这么说:“当时,沙咖天帝与其八万天众前往马哈摩嘎喇那尊者处,……略……。马哈摩嘎喇那尊者对站在一边的沙咖天帝这么说:‘诸天之王,归依佛实在善哉。诸天之王,以归依佛之因,有一些在这里的有情,在身坏命终之后投生善趣、天界。他们在十处胜过其他诸天:天寿、天容、天乐、天誉、天权、天色、天声、天香、天味、天触。’”对(归依)法及僧也是如此。再者,由《威拉嘛经(VelàmaSutta)》等当知归依的殊胜果。

    当知如此为归依之果。

    

    (杂染):这里,世间归依对(所归依的佛、法、僧)三种对象无智、怀疑、邪智等而成杂染,因此他没有大光明,没有大遍满。而出世间归依则没有杂染。

    

    (破):世间归依有两种破(其归依):有罪的与无罪的。此中,以奉献自己等对待其他导师等为有罪的(破其归依),这有不可爱的果;死亡是无罪的(破其归依),因为这没有异熟(果报),所以没有果。出世间的(归依)则没有破,即使在有(﹙bhava﹚生命体)的中间,圣弟子不会指出其他人为导师。

    当知如此为归依的杂染与破。

    

    “尊者,愿世尊忆持我为在家信徒﹝伍巴萨咖﹞”:乃愿世尊如此忆持、知道我“这个在家信徒﹝伍巴萨咖﹞”之义。

    在此,为了善巧在家信徒﹝伍巴萨咖﹞的规定,当知:“谁是在家信徒?为什么(称)为在家信徒?他有什么戒?什么是他的活命?什么是他的失坏?什么是他的成就?”这些论题。

    在此,谁是在家信徒?即凡已归依的在家人。曾这么说:“大名,由于已归依佛、已归依法、已归依僧。大名,因此他成为在家信徒。”

    为什么(称)为“在家信徒”?从近侍三宝。由“他近侍佛”为在家信徒;由“他近侍法”为……;由“他近侍僧”为在家信徒。【235】

    他有什么戒?即以五离。如说:“大名,由于已离杀生,已离不与取、欲邪行、虚诳语,(已离)放逸原因的榖物酒、花果酒(和)酒精,大名,如此为在家信徒持戒。”

    什么是他的活命?即舍断五种邪贸易,以法公正地维持生命。曾这么说:“诸比库,在家信徒不可从事这五种买卖。是哪五种呢?买卖武器、买卖有情、买卖肉、买卖酒类、买卖毒品。诸比库,在家信徒不可从事这五种买卖。”

    什么是他的失坏?他的戒和活命失坏是他的失坏。再者,当知使他成为贱民(﹙Ca?óàla﹚旃陀罗)、垢秽及卑劣的也是他的失坏。从义上,即他们没有信等五法。如说:“诸比库,具足五法的在家信徒成为贱民的在家信徒、垢秽的在家信徒和卑劣的在家信徒。是哪五种呢?没有信;恶戒(破戒);迷信征兆;相信祥瑞,而不是业;以及从此(佛教)之外寻求应施者(dakkhi?eyya),并先为该处服务。”

    什么是他的成就?他的戒成就和活命成就是他的成就,即是使他成为如宝的状态等之信等五法。如说:“诸比库,具足五法的在家信徒成为如宝的在家信徒、如红莲花的在家信徒,和如白莲花的在家信徒。是哪五种呢?有信;持戒;不迷信征兆;相信业,而不是祥瑞;以及不从此(佛教)之外寻求应施者,并先为此处服务。”

    ?Sabbesa?khàràaniccà?ti,yadàpa¤¤àyapassati;

    Athanibbindatidukkhe,esamaggovisuddhiyà.

    “一切行无常”,当以慧见时,

    得厌离于苦,此是清净道。

    ?Sabbesa?khàràdukkhà?ti,yadàpa¤¤àyapassati;

    Athanibbindatidukkhe,esamaggovisuddhiyà.

    “一切行是苦”,当以慧见时,

    得厌离于苦,此是清净道。

    ?Sabbedhammàanattà?ti,yadàpa¤¤àyapassati;

    Athanibbindatidukkhe,esamaggovisuddhiyà.

    “一切法无我”,当以慧见时,

    得厌离于苦,此是清净道。

    《Dhammapada》277~279《法句经》277~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