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论22
一、叙说修行因果,
二、征释修习因果。
叙说中又二、先果,后因。修习果者,修习得入一行三昧,入三昧,则成广大心行,证入相似无生法忍。修习因者,以能闻佛菩萨名,供养、礼拜佛菩萨;闻、持、书写,供养大乘经;不怖深义,远离诽谤,起正见而信解,灭除罪障而证功德故。在征释修习因果中,即征释此修习因果之关系也。所以者何是征词,征后再释,释中又二:
一、正陈,
二、反说。
正陈中三:
(一)明无生忍之相似境,此时寂静智现,能起广大愿行;由愿行大,寂净智增胜,此所以修习因果之关系,尤为密切也。
(二)闻名之利益,闻诸佛名,菩萨名,即能决定信此为利益行;生佛感应道交,此亦为修习因果之关系也。
(三)泛说诸行之功德,凡一切所能--闻、持、供养等,于一乘因皆得不退;由闻持供养等之修习,获得不退一乘之修果,故其修习因果之关系,至为紧要。在反说中,从反显其修习之不能发生正确或合理之因果关系,则不能获得实际利益。于中分二:
甲、闻名而心胡乱,纵闻地藏圣号,带有杂乱心而持诵,信不定,则不得大利。
乙、杂乱而修诸善,纵修善而心杂乱,亦不获大利也。从反正两说中,推陈修习之因果关系至为详尽,行者可不深察而实行之!
‘善男子!当知如上勤心修学无相禅者,不久能获深大利益,渐次作佛。深大利益者,所谓得入坚信之位,成就信忍故;入坚修位,成就顺忍故;入正真位,成就无生忍故。又成就信忍者,能作如来种性故;成就顺忍者,能解如来行故;成就无生忍者,得如来业故。渐次作佛者,略说有四种。何等为四?
一者,信满法故作佛。所谓依种性地,决定信诸法不生不灭,清净平等,无可愿求故。
二者,解满法故作佛。所谓依解行地,深解法性,知如来业无造无作,于生死涅槃,不起二想,心无所怖故。
三者,证满法故作佛。所谓依净心地,以得无分别寂静法智,及不思议自然之业,无求想故。
四者,一切功德行满足故作佛。所谓依究竟菩萨地,能除一切诸障,无明梦尽故。
‘复次,当知,若修学世间有相禅者,有三种。何等为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