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难。若因明有。应不见暗。如因暗有。应不见明。如是乃至因空因塞。同于明暗。
若因明有应不见暗者。言其既以明为生见之种子。及其以暗代明。即如以沙易谷。则苗何以生反其因也。余仿此。
申二破缘。又二。酉一标列
复次阿难。此见又复缘明有见。缘暗有见。缘空有见。缘塞有见。
酉二逐破
阿难。若缘空有。应不见塞。若缘塞有。应不见空。如是乃至缘明缘暗。同于空塞。
若缘空有应不见塞者。言其既以空为生见之助缘。及其以塞而代空。如以火而易水。则莲何以发。反其缘也。余仿此。问。自然因缘。皆约明等为破。有何别乎。答。见性作自体。明等作他法。破自然。则显自体全能随他法。是随缘义。见其非自然滞一之体。破因缘。则显他法不能变自体。是不变义。见其非因缘所生之法。二义皎然。是则明等虽同。取义各别矣。随问别遣已竟。
辰二更与迭拂。双承上非自然非因缘二大科。重重拂迹也。又分三。巳一拂已说者
当知如是精觉妙明。非因非缘。亦非自然。
不变之真体曰精觉。随缘之灵用曰妙明。末二句。申言体既不变。故非因缘。用既随缘。故非自然。通下虽皆叠拂之文。然上文但惟反诘之辞。此则方申其正义。
巳二拂未说者
非不自然。无非不非。无是非是。
此中缺非不因缘一句。但是遗脱。理应有之。盖恐闻非自然。而遂谓不自然。故曰非不自然。恐闻非因缘。而遂谓不因缘。故亦应云非不因缘。二非不中两个不字。即是前非自然非因缘上两个非字。此以双非遣两非也。合云非非自然非非因缘。当自省矣。后恐又落于二非不中。故复以一无字。并遣前单非与双非也。如云。固无非自然非因缘。亦无非非自然非非因缘也。上二句。无非也。下二句。无不非也。至于无是非是者。又恐人闻诸非尽遣。终归一是。故此遣之云。无是自然。无是因缘也。又恐人闻既不存是。还成非是。复遣之云。无非是自然。无非是因缘也。初一层。无是也。次一层。无非是也。当知无非不非为蹑遣。盖总蹑前义而全遣也。无是非是为对遣。盖防其对非成是而对遣也。
巳三情尽法真
离一切相。即一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