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义根者。清净八法所成。许具闻义。又圣人所见之境。肉眼不见也。长水曰。若无前境。根自无知。若实无知。更有何识。
未二约浮尘根破。浮尘根者。即肉耳也。粗浮八法所成。本无闻义。二根科名。并依长水。又分为二。申一离尘无闻
若取耳闻。无动静故。闻无所成。
取耳闻者。即取肉耳能闻也。末二句破意且同上科。
申二徒肉非界
云何耳形杂色触尘。名为识界。
云何者。有况又意。杂色触者。于浮根四尘略举其二。谓色可睹见。触可执捉。有形之物。若徒取此。无情所摄。非心识伦也。云何立识界乎。
未三约二根结破
则耳识界复从谁立。
言识于二根。毕竟从谁立界乎。破因耳生已竟。
午二破因声生。又二。未一约根尘双失破
若生于声。识因声有。则不关闻。无闻则亡声相所在。
长水曰。声能生识。何假于闻。若无有闻。声亦不有。
未二约根尘双存破。又分三。申一证成闻识
识从声生。许声因闻而有声相。闻应闻识。
首句牒定也。许声二句。言兼许有闻也。意欲救前所破末句仍以破之。言识因声生。即当与声为一。则闻声时。岂免闻识之过。
申二两途俱非
不闻非界闻则同声。
非界者。声非生识之界也。同声易知。虽显双非。意犹明其必至闻识。
申三蹑成无知
识已被闻。谁知闻识。若无知者。终如草木。
蹑上闻识遂成无知之过也。言识不同声。方可分别于声。今已被闻。即同于无知之声境。复有谁来知此闻识乎。末二句。结破遂堕于无情之过也。
午三破共相生
不应声闻杂成中界。界无中位。则内外相复从何成。
言若谓根尘共生。则不应声闻交杂以成中界。盖既曰交杂。即不成中矣。下言必有中位。方分内外。今无中界。何分内外界乎。
巳四结妄归真
是故当知耳声为缘。生耳识界。三处都无。则耳与声及声界三。本非因缘。非自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