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宝是佛法的全体
    一、三宝是佛法的全体

    1、什么是佛法

    什么是佛法呢?从字面上说,它是佛及佛所说的一切教法;但如果从佛法的整体上看,佛法则分为三个部分:一曰佛宝、二曰法宝、三曰僧宝,简称为“三宝”。佛法僧三宝便包括了整个佛法的内含。近代东西方学者研究佛学,把佛法划分为佛陀论、教理论、僧伽论,便是由此而来。有人会说:为什么佛法僧三种称为“宝”呢?在座的应该知道“宝”的意义是什么?所谓“宝”者,是世间上既希奇又难得的东西,它的存在是非常希罕尊贵的,为万万人所仰求。同样的道理,佛法僧的存在希有难逢,不仅是人间尊它为至高至妙。乃至天人对它也是敬重无比,正因为它的存在价值是这么珍贵,所以经中把它称之“宝”,其意义就在这里了。

    2、三宝以何为中心

    三宝包括了整个佛法的内容。三宝的存在又有它的中心,那么三宝的中心又是什么呢?许多人会认为:那一定会是佛吧!因为先有佛陀的存在,然后才有佛陀所说的教法,再才谈得上僧侣的出现;假若没有佛陀,就不可能出现法和僧。其实这种认识是错误的,三宝的中心实际是法。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法的实质,并非人们所了解的经教,乃是经教所诠示的真理,它是宇宙人生的真实相,也是宇宙人生无限延续的根本规律,它是以一种真实的面貌存在着,常恒不变、永久如此,就如长空太虚一样,无论天上有云、无云、太阳、月亮出不出现,乃至风、雨、阴、晴千变万化,都无法影响它的存在性质。今天我们所讲的这种法,它的存在也是一样,佛经说:“法非佛作,亦非余人作”又说:“法性常尔”。都说明了法不是佛陀创作的,更非人、乃至任何世间神祗所能制造出来的。无论世间有佛住世说法,或无佛出世说教,这种法都是一样存在的,不会因为世界的任何变化而发生丝毫改动。佛陀之所以成为佛陀,就是因为他证悟到这种法的存在,然后才称之为佛陀的。

    3、佛与法的关系

    法,既是客观存在的事实,那为什么称法为佛法呢?其原因是:由于佛陀最先发现了宇宙间有着这种真实法的存在,然后告诉了我们,所以我们才知道有这种法的存在;如果不是佛陀的发现,法虽然存在我们的生活中,乃至就在我们的身边,我们也是无法觉察得到。法与佛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所以把法称为佛法。就象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一样,大陆本来就存在,并非因为他发现然后才有,只是因为他发现了说出来我们才知道而已,后人为了纪念哥伦布,于是就把他和新大陆联系起来,这是很自然的。佛与法既然存在着如此密切的关系,那么下面我们就来进一步探讨这个佛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