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言
‘佛教’,平常都以寺庵中之僧尼为代表,以为不过一种礼拜式之宗教,何学之
可言!此曰佛学,未免有所未喻,故先将学字解释之。学字常义有二:一、是动词,
如学习学作,凡有所摹效练习,均可名学,如小儿学语学行等。二、是名词,如学理
学说,凡持之有故,言之成理,前后相应,有精深详密之条理者,如科学哲学等,方
可名学。今称佛学,亦指有精密条理之学理而言。
向来佛徒有所谓学佛与佛学之二语。学佛者,谓实践修行;而佛学则讲求明确精
密之学理。其实学佛与佛学非二,凡学佛必先了解佛学之真理,然后始能贯彻实行。
故欲实行学佛,必先究明佛之学理,佛之学理,尤贵实证。如依佛典固可得其理解,
然所求之理解乃是佛智所实证之境,若仅作为一种研究,则实际上仍未能证得。故
讲学应期于实证,期实证则须学佛之所行。
佛教何以有学?通常佛典内多称佛法。有人言佛法即哲学,佛法及宗教。有人言
佛法非哲学亦非宗教,只能称佛法。今将佛法分为四种,即教理行果是也。教者,即
佛现身于世间所说之法,遗留于后世教化有情者。在当时仅有言说,未留文字,故无
书籍。其所说之语言,以音声为体。依声之高下长短成为名,集名成为句,名句依于
文。多名多句多文之积聚,在佛学上谓之名句文身,此多名句文身,在佛当日以声为
主,闻者依佛所教修证,无文字之必要。及至佛说法度人事终,灭度之后,弟子因佛
去世,恐后无所宗依,故将大众所闻于佛之教法,就忆持多闻者传诵所闻,由大众证
明录成经典,此即佛之遗教。此佛之遗教,与通常之学理学说不同。盖通常之学说,
乃依半明半昧之常识推究所成,以所已知者推所未知,如科学方法,在其推究之中,
得一番经验加一层知识;若昔言天圆地方,后知地本球形,则说无确定,义时变动。
佛之教法与余学来源不同,乃是纯由圣智中所流出之至教。故于教法上言,不能不用
信力领受之,此点与信宗教无异。佛法非宗教亦非不是宗教,故欲讲佛法必先信有佛。佛者、乃佛陀之简称,系觉者之义,觉者指已得无上正遍觉之人,此界中已得无上
正遍觉者,曾有释迦牟尼佛现身世间,说法度人,因有教法遗传人世。然又不同其余
宗教者,则吾人能实行实证到于无上正觉,吾人亦即成佛,故吾人于佛终可平等。惟
在未成佛以前,欲求成佛,不可不先信受佛之教法。然此信亦非盲从之信,盖吾人若
信有法界诸法之真实理,则觉悟此真理至于圆满者,即是无上正觉。在佛之无上正觉
中,无一刹那间不彻上彻下彻内彻外完全明了觉知者,非前念知一后念又知一也。在
佛自觉已到圆满地位,更不须学说学理及学习学作之学,故曰无学。然佛证入究竟觉
悟境界,如虚空、如大圆镜无不含照,而一切众生未能证入法界万有之真实相,所以
迷昧颠倒生出许多烦恼痛苦,佛悲悯之,故施设名句文身之教法使之觉悟。
佛之教法有两方面。一者符契真理,佛一念中普遍照了法界万有之真实理,时时
相应,无有一毫谬误,故所说法皆契真理。一方面又符契根机,闻法者是何等根器,
何种机感,即为之方便解说。此之两方似相冲突,以众生心智不与佛齐,随顺众生则
不契理。然随机说法乃佛行化之权巧,渐次皆令通到佛之境界,所谓皆令入佛知见,
此为无上正遍觉中施设流出之教法。惟此种施设,必系应机而起,佛与佛则不用此也。此所施设流出之教法,依万法唯识言之则有两方面:一、无漏清净之名句文身,自
无上正遍觉之佛心中流出,此由众生机感乃自佛心中流出,谓之本质教。二、佛心所
流出之名句文身,吾人不能直接亲缘,祗能以有漏心依之为增上缘,在自心中生一种
影象,谓之影象教。推此影象归于本质,则佛教中所谓圣教或至教,乃为历千古而不
变,推四海而皆准之常法,无学可言。所以佛有学者,则在第二理法。其能诠理之影
象教,系以佛说为增上缘,闻法者对于所闻之教法,思惟观察得有了解,乃有佛教学
理。凡称为经者,皆是佛所说之法。后来又有依佛教法详细申论推阐者,则称之曰论。在论之成为精密详确之学理者,如大毗婆沙论、瑜伽师地论等是也。推其根源,皆
自佛所遗留之教法来者。佛之教法,本由得无上正遍觉而出,故吾人欲知佛教之真理
亦必须证得无上正遍觉、如何始可证之。又必讲求修行方法,故第三者须讲行。而
行中有三增上学,即戒定慧是也。所谓如何持戒,如何修禅定,如何得大智慧。如此
修行,则可得无上正遍觉,即是大菩提果,证知法界诸法实相,此即第四所谓果也。
既得以后,亦可以此开示觉悟他人。
然教理行果亦非截然隔别者,盖思惟观察即是行,因行而理愈明,理解与行同时
并进,如行路然,目之与足同时发生作用。且虽少明理解未达究竟果位,然亦己成效
果,虽少有效果不以自足,故能终达无上正遍觉也,常人思想知识皆不离我执法执,
故所谓各种学理,不免妄情卜度推测,不能认为究竟真理。欲求真理,不能不依佛之
教法,或古来大德之学理为研究时之根据。然则佛之学理,一为得圣果三乘有学之学
理,半依圣教半依自证而成;一为初学者外内凡之学理,全依圣教闻思而成。佛学一
名,大略如是。
学史(注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