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有皆因缘所生
    万有皆因缘所生

    ──二十八年三月在云南军医学校讲──

    一引言

    甲习俗的迷信非彿教

    乙佛教的消极非本质

    丙空与唯识等亦附加义

    二析名

    甲万有

    乙因与缘

    丙生

    三立宗

    甲各因引果之先后熏起续断与唯识

    乙众缘合成之违顺消长泛要与皆空

    丙因缘生存之主伴摄入同异与圆中

    四破邪

    甲不平等因

    乙无因偶然

    丙偏因或缘

    五结论

    甲正明万法因缘有

    乙尽除迷信成正信

    丙信行因果得圆成

    一引言

    佛教之来中国,已有一千九百余年;尤其是云南的佛教,是印度阿育王时代已传

    入。故云南之佛教历史已在二千三百多年以上。所以现在中国,从通都大邑到穷乡僻

    壤。均散布有信祟佛法之徒众,及有很多代表佛教的寺庵僧尼。佛教在中国曾有过极

    昌明的时代,而对中国固有的文化之贡献与影响都甚大,至唐宋已经发挥到了水乳交

    融的程度;近今研究中国文化者皆离不了佛学的因素。

    甲、习俗的迷信非佛教自清季废科举兴学校维新变法以来,一般新学人士即诋

    訾佛法为迷信,使佛教于无形中受了莫大的打击,大有使佛教的学说被推出于中国知

    识界的趋势。实则许多被指斥为迷信的事物,与佛教本身全不相涉,殆若风马牛之不

    相及。一般认为迷信的,不外各地方所崇拜的鬼神偶像,及化烧纸钱等等风俗习惯,

    皆误为佛教所造成,其实这在佛教原有的教理和制度上并没有提倡过。此种俗习之起

    源,多由于中国古来的所谓神道设教思想之遗传。因为佛教在别的国度里流传时并不

    如此,并没有像在中国的许多不经的俗习,这是可以作反证的。由此我们知道中国古

    时遗留下来为现在诟为迷信的风俗,无非历代统治者的帝王,欲借此使人民生一种希

    望或畏惧,因此得到精神上的安慰与镇慑。其用意在巩固其统治权,以使之补助政治

    法令所不逮。可是在今世科学的眼光看来,不免有愚弄人民之嫌。但此并非出于佛教

    ,故以前中国的佛教僧徙,也不过适应于吾国的习俗而如此,亳不影响到佛学的真理

    及其原有价值。

    乙、佛教的消极非本质古今一般人士看见各地寺僧遁在山林,往往即据之以为

    佛教是非人生的,乃是山林隐遁的,与社会人生不相关联的,是所谓出世逃世的消极

    佛教。因此即以为佛教对于有为的青年人,及对社会国家负责任的人皆不宜接近,尤

    其不必去研究;但为一班退休的老年人及无知妇女的崇信物。因此,乃欲举佛教而摧

    毁消灭之。其实,这也非佛教的本质。彿教教理上所谓五乘──人、天、声闻、缘觉

    、菩萨及佛者,此中第一步就是教人在世做人,然后才能谈到超人的天及出世的声闻

    缘觉菩萨等四乘,故学佛以做人为基础。其余四乘也不尽出世,出世只是修学佛法的

    一种过程。乘、即是车的意思。五乘、是说由这五种不同力量的人,依这五层的车路

    前进。这样看来,佛法并不是非人生的,也并不尽是远俗离世的。如在暹罗、缅甸、

    西藏等处,即是用佛教学理为治国及待人接物的处世学问。而佛教在中国专被用来做

    出世的修行者,这是因为中国已有儒教学说治国经世的缘故。如此说来,佛教之退处

    山林,也完全是中国的环境使然,并非自身的本质如是。所以我们可以说佛教是非消

    极的,是有为青年人及现对社会国家作大供献者的人都可以研究的。

    丙、空与唯识等亦附加义其次,以为佛教说一切皆空、三界唯心、万法唯识等

    等、即误解佛法是偏向空寂偏重精神的宗教,与现代科学的物质文明相背驰。其实佛

    教说一切皆空,有时也说非空、也说非有非空。即空即有。其说空者、无非是就一法

    或万法作一种理性的说明,须在讲到相当的地方乃适用的一种术语:讲唯识也是如此。此种术语,只是佛说因缘所生法上的附加义。扼要的说来,佛教唯讲万有(万法)皆

    因缘所生:这才是佛教的真正本旨。

    二析名

    佛经所用名词,往往精深细微,一般人甚不易解。所以今讲“万有皆因缘所生”

    ,不能不略说本题的几个重要名词。

    甲、万有这一名词,在佛教经中原不常用,应当用“万法”才合。因有字的意

    义,尚不及法字的意义来得宽广,万理万事万物皆不出乎法字的范围。然佛教中也有

    用有字的地方,如一种宗派立名一切有,是专门讲一切皆有的,即所谓万法皆有。但

    以有遮空,其义已狭。或说三有,所谓欲有、色有、无色有,三有或析为九有、二十

    五有,此与吾国通常以宇宙内外事事物物名万有相同。此取通俗易知,故用“万有”

    一名。

    乙、因与缘这在佛经中分得甚为精细,有所谓六因·十因、四缘、二十四缘者。现在限于时间不能一一说明,但就因缘二字说之。因者、为构成一切事事物物即万

    有的主要因素,所谓质的方面的东西。譬如花的种子一样。缘者、乃事事物物的条件

    凑集助成主因的东西。譬如只有花的种子是不能生出花来的,必须借助于水土日光等

    物,乃有生起花来的结果。试看现在供在这讲台上的盆花,这是一个活的举例。佛法

    中这样的事例是推用得很广泛的,所谓万有万法各有其种子之因,亦各有其凑助之缘。而缘又有顺逆的分别,遇顺缘则生长,遇逆缘则衰灭。

    丙、生生、是对住、异、灭而言的。佛法中常讲此生住异灭的四相:生是说事

    物的初生,住是已生后的存在,异是存在中的变易,灭是变坏到消灭。此生字是狭义

    的。又或有单用生灭二字者,生字对灭字而言,此生字可包括住异在中,是广义的。

    今言万有皆生于因缘的生字,也是广义的生,如中山哲学上所谓宇宙以“生”为重心

    的生字所表现的意义一样广泛。

    三立宗

    依上面的解说,对于万有皆因缘所生之义,可分如下的三点说明。

    甲、各因引果之先后熏起续断与唯识应知宇宙间万事万物皆各有其主因以引起

    各别的成果,所谓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先因后果,因引果生,果又熏成因种。如寺

    院中之烧香,由香的燃烧以熏留香气。曾现的心境,留在心中,虽经多时而此已熏成

    之习气不失,等到后时遇到机缘仍可发现。此即所谓熏成种子复起现行之一例。由此

    因果果因相续,例如外国输入一种胡桃种子到中国来,栽种生果,果种相续到今。但

    如有同样而较优良之新种输入,或遇天灾等大逆缘,则亦有断灭的时候;所谓适者生

    存,或归淘汰。佛教的法相唯识宗,是专为阐明这种因果相续的道理而发展成的。由

    种子依持说到藏识,以成立万法唯识,使众生循之修行,渐去凡劣而臻至善净佛圣;

    明有善因必可成善果。

    乙、众缘合成之违顺消长泛要与皆空从众缘合成以观万事万物,遇著顺缘便生

    长,遇著逆缘便衰灭。犹如人遇到适宜的乡土便生活得顺利,走到水土不服的瘴地便

    生病乃至于死;但能懂得其发瘴之时间性亦可为预避之方以资进退者,则在例外。不

    但人是如此,宇宙间万事万物的顺缘逆缘与生长消灭莫不如此。泛言之,我人的一举

    手一投足,语默动静,无一不与万事万物为缘而互通消息;更推广论之,山间的一草

    一木,海洋中的波涛与空气,天上的星球运行,无不与每一物互相为缘以致其违顺消

    长的。虽然此中所谓缘,亦只就其重要与次要者分别言之,即是直接因以成果者为重

    要的要缘,反之,间接不切要与泛远的则为次要的泛缘。如是,众缘合成之物,分析

    观之只是众缘而实无此物,此佛经中所以处处明万法皆空的所由。空之定义是众缘合

    成中毫无固定物体的说明,言其没有固定独立的实体存在。推广言之,即所谓一切法

    自性皆空。法性空慧宗备明此义。

    丙、因缘生存之主伴摄入同异与圆中须因缘齐备以生存的万有万法,每以一法

    为有力能持之主,则其余诸法皆为无力相资之伴,要得主伴关系(主因助缘)全备方能

    完成其生存。此说在中国自创的华严宗、天台宗及禅、净宗特详讲之。所谓一法摄尽

    一切法;举宇宙间所有诸法,法法皆可为主,而又皆可为伴。譬如以现在显现在诸位

    面前的讲桌为主例而言,此桌是在云南省城的昆明,云南是中国的一地方,则此桌便

    和整个中国社会国家发生关系,而国家社会又依地球太阳系全宇宙为它落脚存在之缘。推开去讲,不论精神的物质的任何一个成法为单位,皆可互为主伴相摄,同时又互

    相入。虽然,这主伴相摄互入的万有万法,以之相互摄属时,固可一摄一切、一入一

    切、一切摄一、一切入一;但亦并不拢统。因为,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在人的方面

    ,有善、恶、贤、愚;在整个宇宙方面,有精神、物质、非精神或非物质;在国群方

    面,有社会、国家、民族、方土···各各判然有其同异,纤毫不混。现在须要就此

    特别讲明者,这是佛教中明因缘生法最圆满中正的教理,也是中国佛学的特色,应当

    促起世人注意的地方。

    四破邪

    不过,在世间一般的学说或宗教裹,也多有讲因果道理的,初看好像与佛学上讲

    的因果论颇为相像,但是细究起来则大谬不然。一切谬说,可归纳为三种邪谬的因果

    论法。

    甲、不平等因如说宇宙间森罗万象的事事物物,皆有一创造主宰者为“因”,

    以使之生,以使之灭;但彼主宰者之自身,则并不要“因”,亦无生灭:此种所说“

    因”甚不平等。万有要因,彼也要因:彼不要因、万有也不要因,故其所说之因,于

    理不可通。其他与此相类似的哲学上科学上,或偏执物质,或偏执精神以为因的很多

    很多,如说虚空一元、电子一元等。此等说法,用佛理观之,皆讲不通。此种不平等

    的因果论法,正是一般人误认佛教与摧残佛教的根源所在,世人应注意其偏谬而打倒

    之。

    乙、无因偶然其次,又有人认宇宙间的事物现象皆是自然如此的,所谓不邀而

    至;或认事物现象如风吹叶落一样,风不过偶尔一来,是偶然如此的。此是庸愚懒惰

    思想的起源,中国国家衰败之所由。佛教之被利用为逃避现实的工具,及其自身之遭

    到非常的摧毁者,大都缘于此种观点的作祟,亦应郑重的予以打倒。

    丙、偏因或缘说偏因者,如佛教中的一切有宗,及世间哲学的命定论者、目的

    论者,皆过于偏执因而落于有边了;或偏执缘的,如哲学的偶然论者、机械论者,及

    佛教中一切空宗,则又过于偏执缘而落于空边了。都急须加以纠正,使之消归因缘生

    法的中和实相。

    五结论

    复次,由上斥除不平等的一因,及无因、偶然,并纠正偏因或偏缘的各种因果法

    的理路看来,即可得到如下的结论:

    甲、正明万法因缘有即证明万事万物都须因缘具备方可生存的道理,这是佛教

    中的正常的因果论,即佛教的本质。因此、所以前面说空与唯识义,亦不过借以说明

    或证明宇宙真理的工具。

    乙、尽除迷信成正信用这正常的因果论──即佛法的本质,可以打倒一切偏执

    的学说与迷信,如打倒坚执上帝或电子等的一元论者的深固的迷信等。而成立事皆可

    验理无不通的因缘生法之正信。

    丙、信行因果得圆成此正常的因果论即佛学的本质,推广应用,能令现世一切

    合理的科学哲学或政治学说社会学说皆达到究竟圆满。且今中国精神总动员的目标是

    :“民族至上,国家至上;军事第一,胜利第一;意志集中,力量集中”。若能正信

    此所说因缘生法确为普遍的真理,举国家民族为主,则遍摄遍入一切以为伴,历之三

    世无不通,行之十方无不准,民族国家乃能真成其至上。而军事胜利之第一,赤得成

    真实无谬;思想能力不期其集中而自无不集中矣。“苟非至道,至德不凝”,世间的英

    雄豪杰,往往中途消极,不能永久真积极,若能定志于此竖穷三际横遍十方的因缘生

    法真理,必能建成万古不朽之功业。(月沧、大慧合记)(见海刊二十卷第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