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理
第一章因缘所生法(五乘共学)
第一节总论
因缘所生法,是佛法之大宗,五乘之共学。以佛之说法,应闻法者根机而说,大
致分为五类:一、人乘,人乘中之圣即是圣人。二、超出人类之天乘,佛说之天与别
种宗教所祟天神不同,乃三界中一种胜过人间之超人世界。此为世间二乘。更有一种
人,以生天犹有限量穷尽,欲求永离流转,于是有出世三乘法,出世三乘法者,目的
在解脱生死得永久安宁。一、声闻乘,以依佛说法音声,始发心觉悟得解脱故。二、
辟支佛乘,辟支佛译言独觉,亦曰缘觉。声闻乘闻佛说四谛,从苦谛上悟入,而辟支
佛乘由集谛上悟入。故较声闻乘为深。以由苦之缘起悟入,故曰缘觉,以无须听法亦
得悟了,故亦曰独觉。然以独觉而不遍觉有情,放下于佛乘。三、由此以上有佛乘、
菩萨乘,故曰五乘。以其根器不同,依佛教法所解学理亦不同,然以皆为佛教之学理
,故有五乘共通之学理也。共通学理者何?即五乘共明“因缘所生法”之义也。因缘
所生法,亦曰诸法因缘生。此所云法,遍于五乘,以世出世间法皆因缘所生故。此中
先明法字义,法者、义言轨持,轨者、轨范他解,持者、任持自性。自性犹云自体,
如笔有笔之自体,以不失自体,故能轨他心使了解其为笔也。如铅笔自体不失,即可
使他物了解其为铅笔。具此二义,皆名曰法。无论事事物物,一切所有皆可曰法,非
但“有”者是法,即“无”亦是法。故法之范围,极为宽广。法之分类有数种,大分
之曰有法、无法。在有法中,曰有为法、无为法。在有为法中分二,一、心法,二、
色法。佛典所谓法界诸法,即一切法之总称,如普通言宇宙万有是。此中因缘所生法
之法,是指有为法,然无法与无为法亦不离此。以无为法即有为法之真实性故,以无
法即因缘所生法之已过或未来。或为因缘所生法上之假想,如龟毛免角。故因缘所生
法,虽包有无诸法,而此云因缘所生法,则专就有为法说。因缘者,或合因缘为一名
辞,或单曰因,或单曰缘,佛典中常见之、此处当分开讲。合因与缘通称曰缘者,有
四,缘者、彼法对于此法有力能生,则彼法对此法即曰缘。一、因缘,二、增上缘,
三、所缘缘,四、等无间缘。第一种因缘即因,下三种即缘。有为法分心法色法,心
法即精神,色法即物质。色法有因缘,增上缘即可生起,而在心法中须加所缘缘及等
无间缘。此二者本可包于增上缘中,以其在心法中殊重要故,别分为二。
因缘细讲颇奥,浅言之,即就作因之本身,转成所生之法者曰因。佛典虽皆讲因
缘,而法相唯识之瑜伽师地论,成唯识论等,讲较精详。万有因缘,即阿赖耶识中之
种子,此识如地中藏有能生一切草木之种子。此能生之种子,谓之亲因缘,余则增上
缘也。譬之草木,种子为亲因缘,日光水土皆增上缘也。然依真义释之,草木种子仍
非亲因缘,亦是增上缘,真因缘乃阿赖耶识中能生起诸法之种子也。
增上缘、乃依别种已生起之物为助起耳。依佛法看,通俗所谓因,都非藏识种子
,祗是巳现之法,是对于此法相助而生,即是增上缘。有一种是顺益增上缘,有一种
是违损增上缘,以有彼法能使此法之或生或灭,增加胜进,故曰增上缘。此增上缘有
必要或不必要之别,其不必要之增上缘,非但增长此法者为增上缘,或阻障此法生长
,破坏此法存立,亦属违损增上缘,故增上缘义极宽泛。铅笔有铅有木,推此铅此木
之成因无穷无尽,故无论讲何种法,必皆讲完宇宙诸法,而后始全。然祗就得成此法
直接必要之增上缘言,则有限量可语耳。
心法者,能了知能识别之功能也。成此能知识之知识,必有被知识所知之法,苟
无此法,则知识不能成立,是即所缘缘。所缘、即所思维所观察之谓,必有所思察之
法,为有力能生之缘,始能有此知识。吾人有一知识,必有一所知识之必要条件,是
曰所缘缘,此所缘缘,亦即知识上之所有,非在知识之外,所缘缘与知识不分先后,
是心法中所知之一分法也。
等无间缘,等者同类为义,无间者无间隔义,以先后两同类法中无所间隔故。─
─世人以色法有空间分位,而心法但时间分位,──如佛法中说一念一刹那,皆指极
短的时分,谓一生即灭,此时间中谓之一念心,一刹那心。心法之生灭并非单纯,故
曰一聚。要前一聚心法灭下,后一聚心法始能生起,即如意识生起,前一刹那意识心
聚未灭,则后一刹那意识心聚不生,此前念之灭,即后念能生之缘,故心法无空间关
系,惟有时间关系。然此念念开导,不必连接无断,而以中无间隔故曰无间。时分是
依心识流动刹那生灭而假设,吾人平时所觉心境,皆现前生灭相续之意识境,至无意
识生灭时,如睡眠无梦,或一小时乃至一年,皆无时间相可得。是故空间是物质假相
,时分是心法生灭假相。
因缘所生法,即宇宙万有诸法。依佛法义,世间诸法皆因缘生,空无自性,世或
言上帝造成,或言大梵天生,或言地水火风所生,或言阴阳太极生,或言原子电子生
,或说由虚空生;佛法不如是,以是诸论,皆执一端故。盖凡因缘,亦所生法,即阿
赖耶种子亦所生法,是故一切法皆因缘所生。而因缘又即为一切法,此关系之众缘无
际无尽,故佛法明因缘生诸法真象,无边无中,无始无终,一切分别对待之所执,皆
安不上。世间之所执,于佛法明因缘所生法义上,都打破之。此五乘共通最低限度所
明──因缘所生法──之学理,今分说如下。
第二节无始流转
因缘所生法(法界诸法)即通常言世界万有。因缘者,非于世界万有之外别有其
物,因者以世界万有为因,缘者亦以世界万有为缘,是无边无中,无始无终者,此诸
法是有为生灭法,相续生灭,有似旋流。成唯识论云:“恒转如暴流”,以刹那生灭
,后一刹那即非前一刹那,是故世界万有皆以生灭相续为相。其来无始,其去无终,
皆以转为义──转有转起转现二义,转起者、以转而生起,转现者、以转而显现──。此无始流转,亦即世界万有诸法之真相。以无固定起时,故曰无始流,以刹那刹那
流转,故曰无始流转。
一心之分析
在无始流转中,心法最要,故先以分析。今分心为二部,一、心识,二、心所有
法。心识又分二类,一、不恒行者,以不恒时现起流行,故曰不恒行,即指眼耳鼻舌
身意前六识言。成唯识论等说之甚详,今不具述。二、恒行者,无一时不现起流行,
故曰恒行,即末那识、阿赖耶识。末那识正翻意识,第六识亦名意识者,以依第七识
现起流行,故亦假末那识之意名。或翻末那为染污意者非是,意者恒审思量为义故。
阿赖耶翻藏──亦云第八识──,含藏一切法种子,即因缘中之因。所有能生诸法功
力,即曰种子,万法之因藏在此识中,故曰能藏识。又以隐藏在有情根身之中,为有
情根身及器界之所藏,故曰所藏识。两类八种心识略如此。
吾人平时即末那识亦辨不清,所能辨者仅散意识,前五识亦不易明,只知为五根
(五官)之知觉而已。其实五根并非五识,不过五识依五官为增上缘而现起尔。世人
以助五识之增上缘,认为自有知觉者非是,如人戴眼镜,镜能助见而镜非见。吾人用
内省法审观意识时,与前五识同行之明了意识,亦不易察觉,可察觉者,唯散位独头
意识。独头意识有三种,一、散位独头意识,二、定位独头意识,三、梦位独头意识。此散位独头意识,吾辈平日认为意识,实已非意识之全体,祗是散乱独头意识,凡
言知觉知识皆属之。至恒行二识,通俗所谓“无意识之精神作用”,即有此二识意思
在内,楞伽经、瑜伽师地论等皆有详说。因有此二恒行心识,即在沉睡中仍是活人而
非死人;此二识今皆由此量得之,然有圣教可依,而圣教非由推测,乃由圣智实证流
出。此“无意识之精神”,在今日心理学上始成重大问题,而佛法中早已彻底了知矣。
心所有法中,分遍行五种,别境五种,善十一种(佛法中所谓善恶,指现后皆有
益,彼此皆有益者为善,反之即为非善。遍行、别境,是非善非染)。六根本烦恼,
二十随烦恼,是不善及无记性(六根本中邪见亦曰不正见,可更分五种)。根本烦恼
之支流曰随烦恼,二十随烦恼又可分三小类。此外复有不定四种,即寻求、伺察、睡
眠、懊悔。
二烦恼业生
依上心之分析。已知有所谓烦恼心。烦恼者,亦即心识系中之染污心法。在恒行
心识系中成恒行烦恼,在不恒行心识系中成不恒行烦恼。如末那识中我痴、我见、我
慢、我爱等烦恼,在异生心识无一刻不流转,如不流转即至圣位。我痴者、即无明,
无明者、不明阿赖耶识。末那识以阿赖耶识为对境,由此无明妄认为我,此即我见。
由我见生我慢,由是执彼赖耶为我而起我爱,此是恒常有者,至证圣果始伏断,至成
佛始断尽。既恒行有二识,何独云末那烦恼而不及阿赖耶,以阿赖耶无烦恼故。然阿
赖耶虽无现行烦恼,而烦恼种子亦伏其中。
不恒行六识和合而有之烦恼,亦唯不恒行。第六识任何烦恼皆依之现起,根本烦
恼、随烦恼皆摄其中。前五识只有贪嗔痴三种根本烦恼,及惛沉散乱不正知等八种随
烦恼,且皆由附和第六识而起。前五识限于色界初禅天,初禅之上即无之,第六识遍
于三界。
烦恼、业、生三杂染,普通佛典谓之惑业苦三道。依法相精确名辞,曰烦恼杂染
,业杂染、生杂染。烦恼自体似极污垢物,故正曰染,在现行心心所中杂夹有烦恼在
内,亦成染污之物,即为杂染。故凡与烦恼附合而起之心心所,皆烦恼杂染,虽第八
阿赖耶识亦是杂染。阿赖耶所以为杂染者,以第八识受前七熏染故,又是生杂染故。
未到圣位之心。皆烦恼杂染,此三界有漏心义也。
业杂染者,业即思,即五遍行中(作意触受想思)之思,思即心之动作之谓,亦
可简言动力,此动力即业──此思能自造作,亦可使余心心所造作──。所以名之为
业者,即动作的思也。此中能招生死之业,专指前六识上之思。身与语皆依思而起染
,故业有三种,一、身业,二、语业,三、意业。业由何染,染于烦恼,杂烦恼故曰
杂染业,亦曰有漏业,未得无分别智以前所造业,皆是杂染业,以末那识有无始恒行
烦恼。虽前六识现行为善,而其善业以依第七识故,仍为杂染而非清净。以造杂染业
故,第八识受熏亦因之而成杂染,如香臭之气散在空中,即不离空处,是故前七识皆
不离第八识。受熏所留余气,即谓之种子,能为后来生起之用。
生杂染者,生有依正二义,依即器界,正即根身。大小乘经典讲明器界者甚多,
兹不述。有情根身约分胎、卵、湿、化四生,有情之生,即指其一期生活之时期而言。何以生是杂染,以生依第八识为本,而第八识依前六识杂染业缘所招感故。生为业
之感应,业即感,生即其应,业既为烦恼所杂染,故生亦杂染。异生身之五蕴非清净
故,是曰生杂染。
阿赖耶是杂染,则有生皆杂染,以名色之发生,根尘之触受,皆依此故。人生有
老死,器界有坏空,故杂染生者,包有情五蕴身及器界而言,即俗云人生世界。以恒
行烦恼不能断故,三界心心所皆成烦恼杂染,由烦恼杂染故而业杂染,由业杂染故而
生杂染,由生又起烦恼,循环无端,是曰无始流转。
三有情本死中生
有情之无始流转者即四有:一、本有,即现在有。二、临死一刹那时曰死有。三
、死后应另得到一生,在未得后生之时则曰中有;或死时即得后生,即无中有。四、
及至初生之一刹那,则曰生有。由此循环无端,吾人平时只知本有为一生,不知四有
流转循环不息。
四器界成住坏空
器世界无始流转者,即成住坏空。此在佛典中有极详说明,不能详述。太空中无
数世界之成住坏空,等于有情根身之生老死灭,一一世界之成住坏空,亦如浮沤之起
灭。人或妄认世界由空而生,其实空亦由坏而致,了无先后可得,如落边际,即非因
缘生法实相。
第三节业与界趣
业之意义,前已大略讲过,即行为造作义。业之杂染者曰有漏业,有烦恼漏故。
然行为不都属有漏,如菩萨行亦曰净业,即无漏业。但今别名净业为行,此处之业且
专指染业。业之大分,从所依法上讲,即一、身业,以依身造成故;二、语业,以依
言语造成故;三、意业,依意识造成故。身语意所起行为,就性质上别有三种。一、
善业,现在将来自己他人皆有利故。二、不善业,于现在将来自己他人皆有害故。三
、无记业,不能记其善恶故,如无意识动作等。业能得果,因业受罪者谓之罪业,因
业得福者谓之福业,能得色无色界天果报常在定中者曰不动业。此业即指禅定修习,
由此生于初禅天以上,寿命极长,曰不动业果。
界即指三界,一、欲界,二、色界,三、无色界。(一)欲界者,有色身及五尘
欲者,谓之欲界。(二)色界者,色有变义碍义,合变碍二义,即可碍滞有变坏之物
质是也。但尘欲已空,虽有色身,常在定中。故在初禅天尚有眼耳身识,二禅天以上
即五识尽泯,只有定中意识,更无意识,更无尘欲,虽超欲界尚有色身,故云色界。
此界有四重,即四禅天。虽同在色界天而高下悬异,故区为四重:一、离生喜乐地即
初禅,有三重天。欲界天有忧愁、苦恼、及欢喜、快乐与不苦不乐等受,至初禅天,
虽欲界生色界,忧愁、苦痛已无,只有欢喜快乐;然此尚不在定中,亦有言语行为,
是为初禅天。二、二禅天有三重天,名曰定生喜乐地。以常在定中,更加喜乐故。三
、三禅有三重天,并喜亦泯之。凡有欢喜鼓舞之情,其乐尚浅,至极乐则喜亦无之,
故曰离喜妙乐地。四、四禅有九重天,喜与忧对,乐与苦对,至四禅并欢喜快乐皆无
之,但是不可形容之平等受,是曰舍受,名曰舍念清净地。是四禅十八天名色界。(
三)超出色界,是曰无色界,即纯精神界。平日以为离物质无法证明精神之存在,而在
此界中则唯有精神也。二禅天以上,有后三识,无前五识,无色界中亦然,只有与定
力相应之意识及七八识。以定力相应之业报浅深不同亦分四重,一、空无边处,此天
定心了惟虚空,佛典中曾言,在人中初得此定者,旁人仍见其人,而本人则并自身不
知所在,但是无边虚空,此时其身仍在,及至报尽命终,由其定力得业果,即空无边
处天。二、识无边处,有空时仍有相对之空,此空仍是对境,至此定中即空亦泯,故
曰识无边处。三、无所有处,此天并所观无边心识亦泯之。四、非想非非想处,识无
边即想,无所有处即非想,此天既非有想亦非非想,故曰非想非非想。上明之无色界
境。中国书上祗老子始有此境,余书并无之。但印度外道每有此境,及至成阿罗汉果
始能超出。
有情异生由死转生,趣向一类之中故曰趣,此有五种:一、天趣,二、人趣、三
、畜趣,四、鬼趣,五、狱趣。恒言讲六道,五趣较六道祗少阿修罗;以彼上通天趣
下通鬼趣,故今不别立。一、三界二十八天,皆包于天趣之中,平常中国人之所谓天
,祗是欲界第二天,道家之天,亦不过如是。二、二十五有中,人趣亦有四种。三、
畜趣名不甚正、应曰傍生,即指人以外动物而言,然亦有动物非人眼所能见者,亦包
其中。四、鬼趣之鬼与常言之鬼不同,佛典认鬼亦为众生之一。众生者,五蕴众法所
生义,祗以业报不同,故人见则鬼不见,鬼见则人不见,其实鬼亦有色身。人碍鬼不
碍,鬼碍人不碍,可同与人在一处而不互见。亦有一种鬼有小神通,亦可见人。不过
与吾人所见不同,随吾人心象变现而为象、故依佛典,鬼亦众生之一趣。总之,鬼报
与人不同,人见是水鬼见是火。平常人以为人死为鬼,鬼生为人,实为误解。其实鬼
是罪业报生,故人死不必为鬼,人生不必由鬼,但可云人死转生为鬼,或鬼死转生为
人耳。五、佛典原语,并非地狱,祗苦处之义。由罪业报生专受苦处,曰地狱趣。又
依佛法说,人死未必为鬼,或有作鬼,或有生天,或作畜生,或为人,或为地狱,皆
是转生,非死所成也。天死或转生为人,地狱死或转生为人,故鬼非人死所必成之物。佛典讲生死流转。而讲鬼者认鬼是本体,实是误解。鬼有化生亦有胎生,并非鬼套
人壳即成为人,鬼套牛壳即成为牛。依上义可判别如左:
一、罪业报生三恶趣(畜生、鬼、地狱)。
二、福业报生人及欲界天(有六天)。
三、不动业报生有色界无色界天。
佛法之三界五趣循业流转义,大略如此。
第四节异生与圣
异生即通言凡夫。人与天之身形同,与佛菩萨亦相近,故天与人皆是善报。畜生
鬼狱则奇形怪状,异形无数。可生此异形类中者曰异生,此统言凡夫之类皆可受“异”形“生”故。然异生有异生之同类性,此异生性依人我执而假立,然执有实我亦有
浅深不同。非异生即曰圣者,佛典之所谓圣,破我执义。我执有二种,一、俱生我执
,二、分别所起我执;俱生通末那及第六意职。入圣位之最低限度,要将分别所起我
执完全断除,否则终是异生。
一烦恼伏与断
既知上义,吾人如不欲堕三恶趣流转,非断去分别我执不可,否则必仍可流入恶
趣之异生也。即无色界,如不能断去分别我执,亦仍可堕入恶趣。释迦在世,有外道
修行甚深,其人死后,有人问其转生何处,佛言:“生非非想处天”。又问:“更后
如何”?曰:“堕畜生及地狱”。故学佛以断除我执为主,此不能断,则终不能永离
恶趣也。
无漏生空慧现观众生,但是五蕴众法之和合相续,其中实无主宰之我。种种分别
于我之执见,以戒定等能伏,如草木有根种伏于地中,以石压之,不过暂得不起,并
非断尽。在圣智方便上,亦必经戒定伏之阶级。断者、一分一分去除,永不复生曰断。凡能伏烦恼而尚不能断者,即是凡夫,能断一分者,即是圣人。异生与圣者之区别
如此。
二断之差别
断有数种,以生空慧断我执所起烦恼尽,即阿罗汉,阿罗汉是三乘共果。法空慧
者,有生空慧不必有法空慧,有法空慧必有生空慧,此能对治法执所起所知障。大乘
圣者即断此障生此慧,断至究竟,即证佛果。
烦恼易知,所知障不易解,恒有错误。所知非知识之谓,是对能知而言,指诸法
相性皆所可了知之境。以吾人有无始来无明迷惑,障吾能知使不了于所知,去此障尽
,即证佛果,即证诸法真实相性。生空慧是偏慧,法空慧是圆慧,此有偏圆差别,尚
有浅深差别,即小乘有四果,大乘有十地及佛地,皆由能断之慧有偏圆浅深之所致。
第五节成圣之道
一有情种姓
有情想知觉之众生,谓之有情众生。众生以种姓分,大别有五,即在有情众生藏
识中,有五类不同之种子:一、阿赖耶识中无出世智种者,曰无出世种姓。此类众生
祗能在世间修福果,不能达出世三乘法。二、闻佛说法而能由四谛教法修道者,即声
闻种姓。三、由闻佛说十二因缘,或不必闻佛说法而能得道果者,曰缘觉种姓。四、
不必闻佛说法,或闻佛说法而能发成佛之心者,曰菩萨种姓。五、合后三类而不定者
,为不定种姓。或发声闻心,或发缘觉心,或发菩萨心,其种姓不定故。由种子在阿
赖耶识中有此差别故,或不能发生出世心,或可发生出世心,或闻佛法而得圣心,或
祗能发信心修善业而得福果,不能了佛法实相而达出世涅槃。上说种姓类别。
诸种姓之成就有二:一、无始来有此种姓潜藏识中,二、由闻佛教法而熏习成种
子。既熏习成,则展转增上皆可成佛。修证出世三乘圣果,根本所依,即依有情之种
姓不同故。
二佛教增上
有此种姓,仍当依佛教法为增上缘始得发生。犹地中有草木种子,须有雨露日光
为增上缘,依佛教法,亦复如是。无出世种姓者则修福报,有出世三乘种姓者,见佛
闻法即得圣智,不定者依其先闻何乘之法而得增长,是故说法曰法雨等。
三人天阶梯
有圣种姓者,即声闻等三乘,能增长而得圣果。然在其增长时,亦以人天业果为
阶梯。能修五戒行十善,则可得作人之福报,亦可为证出世圣果之阶梯。在持戒修禅
定者,即可得天之福报,为出世无漏种发生之增上缘,亦是阶梯。故人天所修诸戒定
行,皆可为出世圣位阶梯,而有圣种姓者,则可以人天法为其阶梯也。
四出世三乘
真正成圣之道,即依出世三乘法,于无始流转烦恼业生循环圈中,能得解脱,即
曰出世。盖断去烦恼,则有漏业断,业灭故生灭,是曰出世。出世三乘犹三种车乘,
三种车乘可达解脱生死之地,是谓出世三乘法。皆依佛法,以种姓不同得差别理解,
各修其行,各得出世果,菩萨最高之果即是佛。此出世三乘教理行果即成圣之道,此
道果为阿罗汉、辟支佛、佛之三种。
前所说皆因缘所生法,依种子因遇增上缘而成。道与圣果及业与界趣,俱是因缘
所生法。二三节说异生法,第四节讲凡圣法,第五节圣法。又第二无始流转,及第三
业与界趣,皆世间法。第四异生与圣,讲由世间至出世间之法。第五专论出世圣道。
凡此皆因缘所生法。虽出世之道,亦须有种为因,有佛之教法为缘,故其所成圣果,
仍是因缘所生法也。
第六节再论业与界趣之流转
上已总明世出世间皆因缘所生法,而此中须先明而又最难明者,即业与界趣之流
转。由善不善有漏业,得三界五趣生死轮回,欲解脱此生死轮回,须先明轮回之义。
轮回即流转,凡理论皆先有事实,然后立言,否则论据不实,何从征信。在吾人所见
到者,只有人及畜生二种。人与畜生皆依父母而生,并未见畜生转人,人转畜生之事。且所见仅二趣,余三趣均不见,理解虽可承认而事实不易可见,故今特为说明如左
:
佛法谓之圣教,即已成圣智之佛及阿罗汉等所施之教法。其圣智圆明洞达,其心
知亦与人不同,然亦人尽可修到,故仍平等,与别宗教所谓神与人异者不同。其所以
能知随业流转五趣之事者,以在圣智有六通。第一即天眼通,此通为佛法中所有,他
宗亦可有之,即现今催眠术中有透视术,亦即天眼通之一,或能远视,又或能障外视。以吾人业报不同──即有报障,故只能见人畜二趣。有天眼通,即可见到障外天等
三趣,尚有能见未来者。在业已起而报未成之时,果虽未成,而在业因上亦能见之,
此种功用,亦在天眼通中。尚有天耳通·他心通、身境通、及宿命通,能通晓自己或
他人之宿命。此天眼宿命等通,不必成圣始有,有禅定者心中亦常有之,然不澈底,
如彼预言家,亦或从定心上偶然觉到,然讲出时已加以散心之分别推度,故不尽确实
,此在催眠术亦可试验而得之。及达出世至圣,更加一漏尽通。唯佛智圆明通达智光
普照,尽虚空界皆为大圆明镜,镜中所照无不了然,三界五趣生死轮回,乃皆明了。
此在二乘有六通者亦可见到此事实,然此事实之原理,尚不能说出。如常人可于事实
上见到人生世界,而人生世界何以如此之原理,则难了知。故曰宇宙是谜:人生是谜。
大乘佛智,不但诸趣流转之事实可以见到,其原理亦能彻底解释。即前所讲心之
分析中,分心识为恒行不恒行,皆有其相应心所。在恒行中有阿赖耶识,是无始流行
转变相继不断者。不恒行心识有种种造作,皆熏在阿赖耶识中,藏其种子。一、业种
,二、法种。业种、即法种中之有特别势力者,如国家百姓中之有特出者,能统率众
多人而作其事业,业种亦复如是。彼能将所属法种可起现行而合成不同业报,然其势
不可久,故势用尽时即为破坏死亡,而别种业缘代之又生。生而又死,循环流转,又
受生为别一业报,而入其轨范。此与朝代递嬗相同,前朝势衰则国家大乱、更有有力
者出,别造新朝,民土如故而国命维新。此中业种亦如帝王之处草莽,能转此国人成
其率属,由此得到一期一期之生命。此无始相续生死之法,在大乘法相唯识中谓之异
熟因果,有详细说明。此皆有事实,然后加以解释者。
吾人当未见此事实前,须先信有能知此事实之禅定神通,此禅定神通细者虽不可
见,而粗者尚不难见。如催眠术等,即以一种方法使人定其意识而致。亦可曰自己催
眠工夫纯熟,即得禅定,在未得之先固有疑情,及至既得,则事实可证。如伍廷芳稍
有修养,预计在梦中作何事或见何人,后来亦能作到。修禅定者每能见乎常人所不能
见之物,如常人无光不能见,而禅定中或无光亦可见物,此亦天眼通之流,在有禅定
智慧者,即可事实上证得,然未必明其原理,欲明原理,须通佛智。
三界五趣之业果流转,最不易知,然亦最重要。如不信此,则出世间之解脱生死
流转法,亦不能安立,故特提出说明。须先知有此生死事实,再明生死之理,然后可
以解脱,而成就三乘之圣道。故明因缘所生法,为世出世五乘之共学。